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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制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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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制工作总结

第1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协联合发文的《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字【2020】*号)文件要求,**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建设。成立了**区“法治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局律师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抽调局机关法援律师、区**律所、区**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19人,组建了**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团,为服务我区疫情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深入企业宣传,营造“法治体检”工作氛围。整理汇总了涉民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汇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单,结合“法律三进”活动,组织律师到工业园区商会进行走访,开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解疑答难,发放宣传资料,向企业、职工发放,走访企业6 家 ,发放宣传资料300份。

第2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公司亮点工作总结——法事工作交流汇报材料

 

集团公司:

为了更好地贯彻集团公司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新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我单位多次组织下辖分、子公司的法务部门开展内部交流评比。通过实地调查比对,我公司认为企管法事科在对企业法务和合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凸显出诸多亮点和优势,值得各单位、下辖矿区以及法律部门的学习和借鉴。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积极落实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精神,率先设立法律风险识别清单。

为有效规避合同法律风险,提升风险预警机制的作用,企管法事科设置《法律风险识别清单》,对企业法事工作中已经出现的法律风险从风险类别、具体描述、安全隐患、预防措施、责任部门等多个方面进行宏观上全面细致的识别和把控,对企业未来应对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

二、借鉴司法部门案件管理标准,从有纠纷隐患开始介入,对涉诉案件的管理贯穿起诉、应诉、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企业法律工作部门对于案件的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于涉诉案件的管理应贯穿起诉、应诉、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而在案件的管理上不仅做到了全程监管,而且从管理机制、台账登记、案卷归档等方面对涉诉案件都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管理。

(一)对涉诉案件实行专门机构负责、承办部门配合、专业律师参与的联动管理机制,能够针对诉求认真组织证据,积极参与应诉,紧扣有利情形,最大限度地避免、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维护和保障企业权益。

(二)将案件相关台账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从各个环节和角度将企业法律风险得以有效把握和控制。

1、将案件相关材料(包括证据)的交接登记在《文件资料交接台账》中,将案件材料的收发保管落实到个人,保证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使其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收集,避免企业在应诉时处于被动地位。

2、设置《法事案件台账》,分为总表和附表两部分。总表包括:本金、利息、双倍迟延履行金的测算、实际承担的诉讼费用及涉诉法院等内容。附表即各案详情登记,能够在原告主张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时做到心中有数,案件信息查询时做到一目了然。

3、严格按照司法部门归档案卷的标准将涉诉案件装订成册,附有卷宗目录记载资料明细,并按时间、诉讼阶段进行整理、排序、装订,做到一案一卷,规范管理。

4、进入执行阶段,能够严格管控案件执行情况,设立《付款明细登记台账》、《客户账户资料台账》,详细记录案件执行情况。

(三)对于尚未涉诉但存在纠纷隐患的重要法律事项,同样以前述“案件管理”的标准开展工作,做到往来证据的“日常”收集、固定和管理,为应对法律纠纷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三、积极响应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目标,使企业法律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员化。

注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自2016年起“法律培训”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普及全员化。每月第三周的周四固定为法律知识培训时间,参培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格履行签到或请假手续,次日组织部门要在班前会上通报当次学习培训情况。

2016年12月1日,开展了《与法官们面对面》法制宣传活动,邀请到了县法院甘亭法庭庭长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普法宣传,县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拍摄、采访,并进行了专题报道。

据统计,2016年累计培训7次;截至目前,2017年已经组织了两期培训。

四、不断夯实法务管理基础工作,使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

为提升法律事务基础管理水平,法务科每月能按时对月度合同、法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能够做到计划先行、安排有序,落实有力。为半年及年终合同、法事工作回顾总结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优化合同管理制度,区分部门设置《合同登记台账》、申报《合同履行报表》,及时掌控履行动态,预防纠纷隐患。

在集团公司原有《合同登记台账》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将合同汇总台账细化到各个承办部门,以承办部门为基础设立台账分账,使公司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在此基础上,严格关注合同履行动态,预防纠纷隐患。该台账涉及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对方单位、数量、价格、履行期限、质保期限、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经办人等多个方面全面把控每一份合同,严格登记在案,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管理的风险预警功能,也为后续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

六、善于总结切合实际、行之有效、防控得当的法务管理办法,不断于细节处下功夫,彰显法律工匠精神。

公司企管法事科在法事工作中能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精神将法事工作规范化并落到实处,又不拘泥于现有制度为企业稳定发展努力寻求创新,其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方式在我公司所辖区域分、子公司、各矿区、法律工作组范围内起到了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附件:

一、《法律风险识别清单》

二、《合同登记台账》

三、《文件资料交接台账》

四、《法事案件台账》

五、卷宗归档示例一套

六、有纠纷隐患但未形成诉讼的证据材料一套

七、《付款明细登记台账》

八、《客户账户资料台账》

九、《公司资质证照登记台账》

十、《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登记台账》

第3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各单位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轮训、考核制度,将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要加大对各单位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执法机构负责本门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门类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规知识宣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作用,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法进农家”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交通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强化村民爱路护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责任感;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依托所在社区及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等交通法规以及道路运政管理投诉举报方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强化法制理念,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民营运输企业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职工法制学校,定期组织学法活动。要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及机构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为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车站、码头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服务。

三、活动安排

为推进“深化‘法律五进’服务交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2014年,将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有奖征文活动和市、县各项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法制学术交流,活跃交通法制文化,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使交通法制工作更好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改革服务。

(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乡镇交管站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等多渠道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分类指导,培育典型,逐步分类建立“法律五进”活动示范点。

(五)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法律五进”活动。对各单位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展情况,县局行政审批股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叉检查。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五进”活动,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五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第4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广大企业和公众环境法制意识,进一步推动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厂群、政群关系,现就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深入推进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有利于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当前,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日益提高,环保法治需求也不断增强,对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六五”普法规划,并积极贯彻实施;要广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普及环保科普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

当前,应着重加强对广大排污单位、公众、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一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紧密结合起来。广大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经济主体,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企业自身逐利的特性,决定了其为了经济利益会出现违反法律、钻法律空子、漠视社会责任的现象。近年来,我省发生的严重影响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案件大部分就是由于企业长期漠视法律、违法排污造成的。为此,当前环保法制宣传的重点要针对广大生产、经营企业,促使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二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着重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以及《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要注重运用引导的方式,促使公众自觉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真正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是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今年3月以来,我省陆续发生的路桥、德清铅酸蓄电池污染致使部分群众和职工血铅超标的事件,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亟待加强。当前,要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对屡罚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大、媒体曝光等案件加强监管,切实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

当前,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应当立足于企业环保及法制意识的树立,立足于社会公众环保和法制意识的培养,立足于环保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手册发放等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地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形成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切实执行的浓厚氛围。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途径,引导公众合法维权。依托我省自2001年以来逐步建立并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系统,借助经济奖励的正面效应,着眼于公民权益的维护,进一步畅通举报途径。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维护好、使用好“”环保举报热线,切实发挥连接环保与公众的桥梁作用、纽带功能。同时,注重引导公众积极运用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各级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工作中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合理执法。通过案卷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工作片会、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通过环保志愿者行动、座谈会、听证会、庭审旁听以及邀请社区、学校、媒体等各方代表参与执法、见证执法,形成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进一步创新环保法制宣传形式。

三是要进一步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善于抓住工作重点。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热情,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当前,要着重开展重金属等行业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编制我省重金属等行业企业法律手册和科普知识手册,分发给重金属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社会公众,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的氛围创造条件,达到企业自觉守法、公众依法维权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领导,确保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环保法制宣传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环保法制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人负责,确保环保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成立由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负责人组成的环保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和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环保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维权优势。

(二)重视队伍建设。全省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激情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加大对环保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5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强化企业“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

5.尚未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订或制订的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三违”、“三超”和“三非”现象严重的;

9.各级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1.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铁路、民航、水利、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参考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月日以前)。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参考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制订本企业、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治理和督促检查阶段(月日至月)。要将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要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的专项整治;结合气候和季节特点,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市安委办将在9月份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至月)。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消除隐患,固本强基。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第6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 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第7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200*年,全省质监系统根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住“抓质量、保增长、促发展”的全省质监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打基础、树形象、做贡献”,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抓住民生工作,坚持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质监工作的生命线。

全系统以组织开展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把好厂门,从源头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以实际行动保民生、护民利。

1.“抓源头、把厂门”,扎扎实实抓好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质量档案管理,对4356家生产企业质量档案进行清理,查漏补缺,定期深入企业进行巡查。在加强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今年新增加22家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全省目前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达181家;全年有3家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2家机动车安全检定机构通过资格许可。重点组织了19个产品的全省统检和区域性统检,448家企业生产的474批次产品的平均合格率92%。

2.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2196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全省8类食品均未检出非食用物质,合格率达100%的产品为乳及乳制品、酒类、调味料,合格率较高的产品为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加强企业帮扶工作,今年有80多家食品小作坊通过条件改造,达到了市场准入要求,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

3.紧贴国计民生问题,狠抓执法打假工作。突出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打假及节假日市场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展 “农资打假下乡宝岛行”等活动,坚持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659.23万元;查处案件562宗,立案案件367宗,结案343宗,涉案货值5万元以上案件31宗,当场处罚案件195宗;罚没款560.8万元,罚款到位530.57万元,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77万元,责令改正97起。积极开展家电下乡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家电销售网点232家、汽车销售点6家、摩托车销售点42家。

4.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切实强化计量监管工作。突出旅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500多人次,检查海鲜排档116家,对12家涉嫌计量违法单位进行处罚,对31家短斤少两严重的海鲜排档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积极与交通部门沟通,开展出租汽车的联合执法检查,处罚了8辆利用计价器宰客的不法出租车。继续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共抽查20家企业34个批次的产品,净含量标注合格32个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94.1%;净含量检验合格批次为26个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率为76.5%。我省继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实行免费强制检定后,今年省财政又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强制检定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对37家获证18个月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完成2家技术所授权考核的复查工作,20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复查)。完成约6万台(件)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对37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合推动能效标识的应用。

5.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专项整治以及整治“回头看”为重点,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检查压力管道元件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175家设备544台,发现隐患24处,隐患整改率100%;出动执法人员975人次,检查347家锅炉使用单位,发现安全隐患18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当场捣毁了6台“土锅炉”;检查电梯使用单位204家电梯1198台,排查隐患433项,立案查处违法单位4家,隐患整改率96.3%。在国庆安全保障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11人次,检查632家单位2117台特种设备,排查治理隐患311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78份,查封设备75台,立案处理违规单位8家,罚款16.4万元。通过企业自查、隐患排查、缺陷治理,全省没有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以上事故,出色完成了博鳌论坛年会、“印象·海南岛”、国庆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二)抓住海南经济特点,坚持把服务经济作为质监工作的主战场。

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建设国际旅游岛,实行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

战略,也是海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紧紧围绕这些中心工作,坚持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农业标准化,抓三亚市建设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抓对大企业、大项目的服务,特别在应对金融危机工作中,我局将保增长、促发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及时出台了十大措施,出台了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具体办法。

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海南热带农业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第五批12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部通过目标考核,所生产的产品全部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东方祥麟果菜基地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一级认证。41个第六批国家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各示范区细化工作目标,明确示范责任,召开动员大会,一些示范区制定了多项地方标准,热带兰花栽培、质量分级等标准还填补了我省农产品标准的空白;一些示范区调整示范模式,澄迈福山咖啡示范区将咖啡种植、加工、品尝结合起来,首次将观光农业纳入示范区建设;了《黄瓜生产技术规程》、《石斛兰栽培技术规程》等一批农业地方标准。

2.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为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夯实技术基础。全年完成了14项服务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全省服务地方标准总数达到35项,一批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还组织制定了200多项企业标准。重点落实三亚建设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构建了更为完善的三亚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明确了三亚旅游业的重点、主导标准,制定了35项涵盖“食住行娱购游”等旅游六大要素、具有三亚旅游特色的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细则,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企业,切实推进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3.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化,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采取送标准上门、分行业培训等办法,帮助企业熟悉和弄懂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标准454项。qc小组活动在企业广泛开展,通过加强认证监管提高质量认证有效性,今年上半年我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等级品率89.11%,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4.加强质量兴省组织协调工作,推动质量兴省工作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深入开展。召开全省质量兴省工作会议,制定出台《200*年海南省质量兴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明确提出了今年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主要任务目标、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推动了质量兴市、兴企、兴业活动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各市、县政府纷纷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兴市(县)、质量兴企(业)活动,形成了浓厚的重质量、守法律、讲诚信的社会氛围。对市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三)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带好队伍作为促进质监工作与事业发展的基本点。

强化大局意识,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强化权力制衡,不断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定权,对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技术检验检测权的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廉政档案,直属局局长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并请监督对象、老干部、相关部门、群众代表参加评议。

1.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省局机关等第一批活动单位,今年主要是开展“回头看”,按照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各直属局作为第二批单位,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十分重视,活动开展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积极与质监工作实际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边学边改,两手抓,两促进,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效果。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了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与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3.大力转变职能,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省局所有行政审批工作全部集中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并实现零投诉和100%的满意率;向市县移交的3项事权顺利行使。

4.启动全系统基本建设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案,在总局和省政府支持下,落实了一批技术机构的技改项目,开始了一批省级所和市县技术所实验室建设。

二、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制定我省“十二五”质监事业发展规划,强化功能、强化手段、强化基础、强化队伍,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质量振兴步伐

1.扎实推进“质量兴省”工作。进一步加强

宣传,通过开展质量月、“质量诚信”高层论坛、全社会质量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认真总结5年来我省质量兴省工作经验,制定下一步全省质量振兴战略框架和质量兴省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责任分解,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做好协调和督查,切实推动质量兴省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质量状况分析。着力抓好宏观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类质量信息的采集,为宏观决策和质量战略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一是深入研究质量水平评价指标,积极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做好顾客满意指数测量工作,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法制意识和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按照分类指导和帮助原则,努力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统一和规范企业质量档案建立工作,梳理和完善现有信息,动态收集企业信息,做到适时更新,使之成为质监部门开展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信息平台。

(二)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全力保障质量安全

1.继续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一是加大监督抽查频次,扩展重点企业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抽查覆盖面,对重点问题产品实行跟踪抽查,加严检验,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比性,逐步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确保源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不断修订更新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通用细则,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的规范性;三是对全省统一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情况,按照产品、产业、区域特点、企业类型等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评价报告,定期向省政府和社会通报,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强化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严格实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召回等措施。加强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紧抓构建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这个中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我省食品安全。一是针对性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切实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制度;二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内部质量运行状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整治,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四是以我省13类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坚决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3. 继续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对食品、建筑钢筋、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查处涉及质量安全的大要案件,不断探索扩宽对水、电、气、油、话等涉及广大群众消费利益质量、计量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假领域;二是继续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证后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结合“3.15”活动,继续组织化肥、农药等名优农资产品送货下乡活动,把产品质量监督和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全面规范我省农资产品质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1236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建设,积极受理并认真落实产品质量申诉调解工作。

4.继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通过签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层级监督和责任追究;二是制订危险源单位监管办法,加强危险源监管;三是继续开展工业气瓶、动式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安全隐患;四是加强证后监管,力争监督抽查率达到25%以上;五是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三)健全标准管理体系,助推产业经济升级

1.抓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地方特色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继续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在保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在农业、服务业和资源节约等重点领域,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不断完善标准体系。

2.加强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三亚市、海汽运输集团两家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试点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标准实施的有效性,确保两家试点单位在年初完成试点评估任务。同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带动海南邮政物流、龙泉集团落实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继续抓好在建的第六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工作,重点扶持精品示范点,争取3-5家示范点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

3.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合作,指导大型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继续完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质量;加强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工作的指导工作。

(四)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深化能源计量工作

1.实施计量惠民工程。一是深入社区乡镇,免费开展生活计量器具检测工作;二是是继续开展全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工作,实现定量包装生产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9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80%以上;三是继续开展月饼和化妆品包装的计量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治理商品的过度包装。

2.提高计量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确保实行免费检定的集贸市场、眼镜店和医疗卫生单位的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二是督促电、水、气经营企业对“三表”实施首次强制检定;三是加强对加油站的日常监管,做好全省加油机防作弊的升级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加油机长效计量监管机制;

3.深化能源计量工作。一是组织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主体意识;二是对全省39家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三是在全省开展9项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合格确认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和检测体系,提高能源计量检测能力和水平。

(五)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质监良好形象

1.加强法制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海南质监“五五普法”培训大纲,明确培训所要求达到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二是针对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努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三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廉洁性审查,保证各项工作章可循。

2.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贯彻执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加强法制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保证依法行政;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改进审批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二是全力抓好“网上申报与受理”的工作,争取在20__年内运行;三是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做好其他后续拟下放事项的落实工作。

4.组织好立法工作。一是与省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和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密切联系,开展我局20__年立法建议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立项。并在立项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条文起草工作;二是组织清理我省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结合实际,通过立法渠道对现有地方法规、规章进行立、改、废,进一步提高地方法规的有效性。

(六)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八荣八耻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关,提高领导干部识人用人的综合能力,促进事业发展。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二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和年度述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三是配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新形象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全系统工作人员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第8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 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

5、统计工作情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 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二、二oo八年工作计划

为圆满完成《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

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

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四)加强依法行政,抓好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和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向社会有关工业循环经济的信息。定期深入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列入实施清洁生产的53户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按期组织实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五)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广泛开展企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和业务知识教育等培训服务,重点抓好耗能设备岗位培训和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工作。用3年时间对全州耗能设备岗位的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力争到“十一五”末,对全州重点用能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基本完成一轮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好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的工业循环经济知识培训工作。把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为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意义认识,把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各项经济工作中去,使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新观念、新思维,创新发展思路,开拓性地进行生产经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已有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按照《云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一步理顺、规范红河州初审工作程序。继续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的审核、报批、报表上报工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管理、协调、服务二是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凡重点项目计划要与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相结合;与实施试点示范方案相结合;与主体目标的实现相结合;与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相结合,突出抓好有利于构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9篇:企业法制工作总结范文

(一)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市政府于2005年建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放在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也相应建立了工作机构。去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下设农产品、食品和消费品、流通领域商品、餐饮业、药品、肉品、进出口产品和新闻信息、公安等九个工作组;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市区各乡镇建立了公共安全监管“一中心六站”,其中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行政村聘请“多元合一”信息监督员,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明确职责,就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创新探索。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食品小作坊违规生产和社会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列入市领导“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和加强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不断深化。

食品安全“三网”基本覆盖。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覆盖全市、落实到行政村(居委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现全覆盖,“放心店”平均食品品种配送率达到80.58%;“群众监督网”不断拓展深化,共建立消保分会20个、消费维权监督站49个、监督点1055个。特别是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立后,吴兴、南浔两区依托监管站对各村的信息员进行了整合,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监督网络。

药品“两网一规范”深入推进。在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与“供应网”覆盖率均达到100%的基础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站)药品配送率达到100%,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设立乙类非处方药柜,提高药品供应集中度和效率。把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全面纳入新型农村卫生合作体系,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全部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同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的长效管理问题。

(三)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实施。

深入实施《**市食品放心工程2005—2007实施规划》,前年开始开展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去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整治,取得预期成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3个重点、8项整治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和24个工作目标全面完成,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据市城调队调查,去年85%的城镇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表示满意。

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185万亩,占全市可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50%以上;市对基地抽样检测,蔬菜合格率为99.8%,省两次例行检测,蔬菜、生猪合格率均达到100%。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5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企业中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19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了目录监管、申报登记、限区域销售等制度,并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3家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生产加工白酒、大米等16类食品全部持证生产;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基本解决了食品生产加工的“三无”问题;食品行业14种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为90.9%,批发市场和200个固定摊位以上农贸市场农药残留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8.5%;试行重点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预警防范;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和主要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实行了索票索证制度;有8403家农村食品小商店实施了商品准入备案制度。

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达到5130户,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并创新建立“1+1”长效监管模式;建立乡村厨师档案,对百人以上就餐申报的家庭宴席进行上门指导;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纳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优胜标化工地评审,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完成对城区现有流动食品小摊贩的登记造册,各县区中心城区都实施了放心早餐工程。

猪肉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为100%,乡镇为97%;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厂生猪尿样检测合格率为99.7%;实行屠宰生猪和肉品台账管理和可追溯制度,严把生猪进场关、屠宰关、检验关和出场关;**中心城区14个农贸市场全面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各县区首位镇50%的农贸市场实施家禽集中屠宰。

药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药品品种现场核查、药品文号清查、药品生产企业检查、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大容量注射类生产企业工艺及处方核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核查清理、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突击检查等八项均达到100%;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建成了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了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了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全部进行了清查,出口食品、出口玩具、出口全地形车等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整治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全部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未发现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去年,全市348家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质量的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和分布图,并建立了原料进厂检验、验收、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定实施人造板、食品、电线电缆、强制性认证产品等四个行业的长效监管办法;完成国家质检总局挂牌督办的南浔区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和省质监局挂牌督办的吴兴区织里童装专项整治,织里童装和南浔电线电缆产业的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有效推进。

围绕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去年,全市有36个乡镇(含2个开发区)被列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含4个开发区)的58%,其中德清、吴兴和南浔在全部乡镇中推进。德清县作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实施“示范乡镇创建指导工作日”制度,由县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长兴县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安吉县以启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卫生项目—“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初步建立。

制定实施《**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饮用水、粮油、肉类、水产品4个行业和36家单位进行试点。德清县完成试点企业评价和试点工作总结,并探索制定水产品、卤制品、肉制品、豆制品“四品”长效整治方案;安吉县对3个行业的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粮油、水产品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的升级换代和企业整合。同时,在药品企业推行诚信体系建设,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23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全市食品药品信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出台了信息管理制度,市、县区相继开通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网上、网上查询;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正常运行,对全市所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实现实时监控。

全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简本、操作手册,开展了Ⅲ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10家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去年7月份,药品“甲氨蝶呤”不良事件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查明该企业生产的原料药无质量问题。全市药品日常监管状况良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数列全省第一。各县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确保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反应、正确决策、妥善处理。

(六)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以培育负责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和成熟的消费者为目标,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规知识。出台了信息宣传教育制度,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三贴近”原则和“五进”工作要求,明确了宣传的主体、宣传的内容,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突出主题,创新载体,强化重要时段和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

去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据统计,各级报刊和电视新闻媒体相关新闻报道和专题428篇(次),发放宣传资料9600余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4期、1750余份;市政府举行了新闻会,并在《**政报》上刊发专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宣传系列行”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工商局以“倡导新消费,共谋新发展,构建新和谐”为主题,开展“新消费运动”进企业活动;市卫生局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市质监局、农业、教育、贸粮、建设等部门充分利用广告、电视、报纸、网络、短信、文艺活动、图板展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00余册(份),光盘400余张,在各类报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刊30期。

(七)食品药品安全督查考评落实到位。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为载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年终综合评价与平时督导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督察、督导、督办和跟踪问效机制,实现了“以评促管”的预期目标,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同时,组织成立食品药品安全暗查暗访组,建立暗察暗访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常年开展工作,直接了解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跟踪检查各地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治情况,督促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巩固深化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一是完善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建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通过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努力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加大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力度,将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列入县区考核内容,在吴兴、南浔两区有效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二是加大农村“放心店”增量提质扩面力度。扩大流通龙头企业的农村连锁便利店的覆盖面,不断提高“放心店”的统一配送面和商品配送比例,大的行政村放心店实现超市化。同时加快学校、景区、社区“放心店”的扩面步伐,学校“放心店”覆盖面达到100%;提高农村非“放心店”的规范化程度,使25%的农村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三是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组织和服务作用,抓好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整合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举报平台和奖惩办法。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大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增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的工作能力。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要实行统一配送。继续鼓励在农村食品“放心店”中新增乙类非处方药柜。把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全面纳入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建设中,统一规划,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城镇社区服务站和厂矿、学校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到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一是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2个以上县区新进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行列。二是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32个乡镇达到创建标准。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和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建设,到年底各个县区都要努力达到示范县标准。

(二)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

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细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坚持抓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并重,规范与整治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特”,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问题,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及消费警示工作,全面实施重点商品准入制度,推行食品定点分类监测和危险性评价机制。四是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等休闲观光用餐场所的监管,落实家庭宴席申报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五是以农村、校园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十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和力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六是按照药品安全监管“四不放过”要求,开展“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医疗器械注册清查、兴奋剂市场整顿、药品流通票据管理、药品冒充非药品”等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七是强化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整治,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人证明疗效等违法药品广告,对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坚决采取行政措施予以下架。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制定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08-2010),不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的长效监管。一是健全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职能部门监管档案,建立食品药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和鼓励诚信、严惩失信的信用机制。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体系,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公共安全信息的总体规划之中,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同时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测,逐步实现对重点食品企业点对点的实时监控。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实现检验检测资源的有效整合与综合利用。五是健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乡镇基层应急能力,严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防止瞒报、滥报。六是完善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准入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同时,研究对严重违法企业主“资格罚”措施,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注册文号或许可证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七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工负责、分口把关和市、县区、乡镇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八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教育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常态化、阵地化和工作化,增强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努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的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整治监管工作逐级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有效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监管失职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