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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6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民工维权、反和禁毒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四合当司法所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活动。
一、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扫黑除恶办、派出所、妇联、村委会及驻村律师到学校、村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内容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司法所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在集市和人流较多地方设置摊位和法治宣传展板,向广大人民群众分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并通过有奖问答环节,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轻松愉快氛围中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从而使群众学法、懂法、守法。
三、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活动。司法所与镇综治办、扫黑除恶办、派出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深入辖区人流密集地、农民工聚集地为来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扫黑除恶、反等宣传资料,现场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一、加强领导组织,齐抓共管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为抓好本年度普法工作,镇政府根据实绩情况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政府各站所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和决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负责处理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使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镇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紧密相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同时确保每村法律明白人落实到位,为各村法治建设宣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队伍保障。
二、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营造和谐社会
我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宣传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镇党委很好地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镇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每周二上午学习时间进行相关学习,内容为与本阶段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送法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通“400-0356-148”免费法律服务专线,线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线下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每周二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群众疑惑,对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法律援助服务。在全镇26个村张贴《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公告》,为农民工讨薪难提供新渠道。深入村、村开展《民法典》大讲堂,针对村民关心的问题积极进行解答,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全面普法宣法,通过“6.26”禁毒日、“三零”创建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司法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疫情期间“法治体检”等多项送法入企活动,在杏林砖厂法律小分队专门为企业农民工讲解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如何走法律援助程序。在煤矿由村法律顾问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芬为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解了企业如何和职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职工的五险一金企业应该如何支付,如何鉴定工伤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难题、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平稳有序复工,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镇组织各村、各部门分别采取会议、标语、横幅、发送普法小册子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利用“赶集日”走上大街小巷进行普法宣传,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关注相关公众号,开展宪法、社区矫正法网上知识竞赛和线下学法考试活动。司法所定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至各村宣传栏进行张贴。
(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本年度我镇陆续开展“三零”创建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等,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为我镇群众送上“普法大餐”。
三、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调解机制,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对受理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归类,并组织司法所、法庭、村干部、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同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信息联通共享,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化解矛盾,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针对辖区内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治理,落实法律服务措施效果明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尤其是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孤寡老人维权难等群体,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据统计自2020年年初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65件,调解成功56件,村法律顾问参与各村重大事项决策3起,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和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加大对重大疑难纠纷和案件的处理,努力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为群众提供新的纠纷化解渠道。法律顾问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体验,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增强调解能力。组织村调委主任以及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本镇、县级组织的调解知识培训;由村法律顾问对镇、村两级干部讲解如何调处矛盾纠纷及有关法律知识,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集中于土地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方面,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提高调解能力。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镇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依法管理
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各村婚姻家庭纠纷、重大变故事项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学法和依法管理情况,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综治办以“三零”创建活动与扫黑除恶相结合,从各村、各企业为切入点,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司法所联合村调委主任年底开展“两类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重点放在镇辖区“两类人员”中,对刑满释放39人,社区矫正解除97人,社区矫正11人,共计147人进行摸排调查,掌握“两类人员”在村表现、现工作情况、有无家庭矛盾、重大变故、经济纠纷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反应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个别行业法治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三是法治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一、基本职能
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20__年5月我所顺利完成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合并任务,使司法所职能得到加强。具体职能是:[文秘站网文章-
1、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办公证、诉讼、庭外调解等);
8、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
(一)自身职能的强化
1、基本职能由虚到实。一是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在同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二是根据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当事双方自愿、调解的依据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形成的调解协议,效力优先。即:在调解协议签定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仍向人民法院提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或采信原协议,维持协议的效力优先权。三是根据20__年11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实施法律援助政策的若干规定》,凡是法律援助中心(站)作出援助决定,指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必须为援助对象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受理援助对象的诉讼请求,免收一切费用。
2、职能下放和法定。主要指公证业务,基层司法所可以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20__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公证法》明确地将公证职能下放和法定化。所谓下放,一是指国家和省不再设立同级公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和县设立,将公证职能下放。二是公证机构没有隶属关系,即在设区的市和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公证事项和效力同等。因此,在县(区)设立的公证机构权利扩充较大,可以办理涉外、国家招标等业务。所谓法定,一是即将实施的《公证法》一大特点是,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公证的事项(如土地挂牌出让、政府采购、国家工程招投标等政府行为)由法人自愿变为法定(强制、必须)。二是公证书上载明有强制执行的条款,当事人可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而不必另行判决。(当然,若公证事项有误或不合法,由公证机关单独承担法律责任的除外)
3、主要职能转移。是指司法所职能的发展。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完成3年建设司法所的目标和完成修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后,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能将转移为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执行活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
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直辖市试行,正在扩大试点范围。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和村级政权自治程度的提高,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加强。
(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弱势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注。针对他们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其中包括法律保障,政府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来实现“有理无钱也可以打官司”的目标,让弱势群体有理也可以讲出来。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一个建立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和体系、能够及时有效运转、依法消除危害因素的社会。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也是各种矛盾凸现期,历史遗留的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大量矛盾纠纷有85是非诉讼案件,需要化解调处,乡村两级组织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依法解决矛盾是大势所趋。今年,我市正在整合政法资源,在各乡镇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立大排查、大调处格局。
三、20__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以创建省级依法治理先进乡镇和国家级文明司法所为载体,突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大服务主题,按照“打基础、找位置、树形象、创佳迹”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效能化建设,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人民调解。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部门和各管区,深入持久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发现一起调处一起,调成率达到100。
2、法律援助。积极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五保户及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有一起援助一起,立案率、办案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争取办理1——2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普法依法治镇。制订20__年至20__年“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镇工作规划;利用农村庙会、大集,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做到逢会必办;在全镇中小学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设立法制课堂、创办法制园地,使中小学校开课率达到100。
4、两劳帮教。做到回来一个帮教一个,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建档、回访、安置、监控等工作,将本辖区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法律服务。在抓好常规业务的同时,注重公证业务的开发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的拓展,在5—8个企业设立顾问点。
6、信息报道。全年向上级刊物和信息部门报送有价值的信息5篇,全方位宣传新村有关工作,吸引媒体聚焦新村、有关领导关注新村。
(三)采取措施
1、宣传到位。普法宣传的重点由国家干部转为农村居民和中小学生;制作印制有“新村镇人民政府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承办、劳保、计生、、土地、安全等部门协办”标识的大型普法主题背景挂图,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巡回展出;改变普法宣传的单一模式,普法宣传要与职能业务宣传、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纠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现场播放光碟等相结合。在镇电视差转台上开辟法制教育栏目,播放国家普法办制作的光碟,深入浅出,以案说法。
2、培训到位。聘请省市专家对镇村两级调解员进行全方位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出一批通晓法律、熟悉业务、掌握技巧、热心为民的骨干分子。
3、协调到位。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市直驻新村派出机构、各行政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司法所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协作意识,互相增光补台。
4、人员到位。积极向市局反映,争取1—2个司法干部下派名额;征得镇党委、政府支持,充实1名机关干部;落实法律工作者无偿参与重大纠纷调处和提供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两劳帮教、普法和依法治村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达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5、硬件到位。尽快完成阵地建设的后续工作,搞好墙体粉刷、灯具安装、庭院绿化、办公用品配备、调解大厅布置等工作,使硬件尽早投入使用、尽早发挥作用。
6、转变作风。变坐等为上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身子沉下去,到各村组、各企事业单位去开展业务、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现场办公,挖掘案源。
7、规范管理。一是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条例和纪律开展工作,依法守规。二是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有序。三是规范卷宗制作,实行微机管理。
8、创新方法。引入考查试用机制,凡是新开发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点,免收头三个月聘金。在学校设立的法律顾问点,免收一切费用。
四、建议
1、整合政法资源,设立新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2、落实新郑市人民政府20__(40)号文件精神,设立法律顾问组或顾问团,建立健全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顾问制度。
3、在北城区设立法制科。一是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二是把关合同文书;三是解决遗留经济纠纷;四是应对新闻、上级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的无理要求,为政府、为企业服务,净化投资环境。
4、落实20__年司法所普法经费。按照郑州市、新郑市有关文件规定,普法经费按全镇人均0.2元计算。
1、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去年我镇21个村建立的村级司法综合工作站的基础上,利用村级司法接待室和周四党政领导接待日的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形成了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排查预警机制。并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点时段之前对我镇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排摸,制定防范预案,保证了其间的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镇“司法综合服务窗口”作为第一线职能窗口在稳定工作中的作用,为群众的申请调解和法律咨询提供便利,今年镇司法所直接受理法律咨询98起。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尤其是村居委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和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将尽可能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对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积极予以法律帮助,今年办理法律援助16件。
截至11月,我镇司法所直接受理解决人民调解案件35起,制作协议书18份,协助村调解委员会处理纠纷27起,各村调解委员会处理调解各类纠纷案件195起,制作人民调解书163份。司法所与镇各职能部门、村调委会通力协作,确保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去京、去沪上访和去县集访,确保××社会政治的和谐稳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今年我镇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的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经过2009年的村委改选,我镇进一步充实了村级安置帮教小组的人员,依靠各村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帮教工作,教育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此外,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为他们联络各方,为他们帮困解难。今年年内已为4名刑释解教人员协调解决了建房、申请低保或临时补助等困难。
通过将每月司法局下发的名单和与各村村委了解的情况相结合,切实掌握我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数量和他们的生活状况,认真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的建设。截至11月,我镇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100人,其中2009年回归的社会的服刑人员23人。依据市司法局针对八类对象列为重点对象的要求,建立了重点帮教对象的一人一档,同派出所、村委、社工一起开展重点帮教工作。今年8月,司法所与禁毒办、社工一同前往××市第三劳教所,接回一名涉毒劳教人员,并为他做了尿检,结果为阴性。表明对象已基本摆脱了。
年内司法所联合我镇两所中学、镇政府相关部门、村委会、派出所,积极开展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针对我镇两位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依照年初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计划,在年内展开了一系列的帮扶关爱活动。一名关爱对象是2008年矫正期满的缓刑对象的女儿,去年被列为关爱对象,司法所和社工站与她的父亲一直保持联系,并在每季度定期进行走访,了解她的学习、生活近况。在9月新学期开学之时,司法所的干部对她家进行的走访时,赠送了她一套学习用品,鼓励她好好学习。另一名关爱对象的父亲现在监禁于××市第三劳教所,家中没有人能承担起监护职责。2009年3月,由县安帮办、县青保办,镇司法所召集召开协调会议,镇民政办、镇青保办、东安村村委会、××中学等单位参加。会上商议决定为对象指定临时监护人,为她解决生活来源。4月12日和6月20日,镇司法所和妇联两次共同前往该对象家中进行探望,赠送她一套学习用品及200元的慰问金。9月,司法所与××市第三劳教所取得联系,咨询为该对象在劳教的父亲办理所外执行劳教的手续。10月16日,县安帮办、镇司法所与东安村委的干部一起,对该对象的父亲开展了“进大墙帮教”的活动。
三、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08年社区矫正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市、县司法局要求,严格落实矫正措施,规范工作制度,做好社区矫正的基础性、规范性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09年我镇新进入社区矫正18人,期满结束矫正9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27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5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镇司法所同社工一起,按照监管规定对矫正对象分别建立档案,做好个人基本情况、日常管理、思想状况等方面的台帐记录。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开始宣告、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各方面的管理。除每月对每一名对象进行一次个别访谈外,至2009年11月初,共组织了6次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其中进行了两次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此外司法所积极为社区矫正人员帮困解难,2009年中,司法所为其中为1人办理了劳动手册,为其中4人申请办理低保,为2人提供临时补助。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律宣传工作方面,我镇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同我镇各行政村和居委会合作,在各村办公处和草棚镇解放新街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律宣传挂图和法制宣传横幅。
2009年,司法所组织参与公务员学法活动5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6次,制作专题广播宣传材料44期,播放法制文艺电影1期,设置法律宣传专栏13期,组织参与法律知识讲座11期,参与镇党委组织法制宣传早市活动2期,散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7628份。
08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的××市第20届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加强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镇司法所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活动。
12月1日上午,××镇在草棚镇举行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十余个单位部门共同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在人流量大、周围居民多、人员相对集中的草棚镇上,宣传内容包括《婚姻法》、《收养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政策汇编》、《禁毒法》以及反等法律法规,共出动宣传人员20余人,制作标语4条,展板16块,黑板报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在12月3日和5日,分别在××中学、海桥中学进行了“法制辅导员进校园”的讲座活动。
一、整体素质正在增强,职能作用日渐明显
汉寿县*年乡镇机构改革后,29个乡镇均设立了相应的司法所,完善了县司法局主管、乡镇协助的司法工作管理体制。目前,全县乡镇司法所共有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32人,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人员10人,从乡镇借用人员4人。32名公务员中,有党员15人,女性6人。人员构成按职务分:所长14名,司法助理员18名;按学历分:法律本科5人,专科19人,法律专业占75%,其他专业本科1人,专科7人,全部达到了大专以上文化;按年龄分:35岁以下的12人,占38%;36—50岁的19人,占59%;56岁以上的1人,占3%。近些年来,全县乡镇司法所干部以良好的素质和扎实的作风,全力奋战在司法行政第一线,为汉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由于我国正值社会转型时期,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发生频繁。司法所干警运用人民调解这种和风细雨式的调解方式,努力化干戈为玉帛,尽量做到不伤和气地平息纷争,为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争议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司法调解成为广大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近三年来,司法所干警凭着一双婆婆嘴,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采取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有效手段,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17起,预防群体性上访163起,预防群体性械斗29起,预防自杀案件47起,预防民转刑案件53起。今年5月29日,芦苇经营主李某因用飞机喷洒药物治虫而误伤了新兴报国村的400多亩棉苗,受到了当地300多村民的围攻,场面一度失控。该乡司法所长肖复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及时稳定村民情绪,并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了情况,分清了责任,组织双方达成了棉苗损害赔偿协议。第二天,17.6万元赔偿款就送到了受损农户的手中,从而使一起重大矛盾纠纷终于获得了妥善解决。
开展普法治理,增强法律意识。在过去20多年的普法工作中,我县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主力军作用,共普及宣传了以宪法为主的200多部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使我县连续四次被省市普治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同时,一批先进司法所和先进个人不断涌现:原围堤湖乡学法用法典型经验被全国推广,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崔家桥镇司法所*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围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县里每年开展了大规模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参学率、参考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使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采取聘请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制课、组织老科协巡回宣讲团等方式,收到了明显成效。在全民普法上则采用送法律下乡、举办培训班、开设法制分校和夜校、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多管齐下,将普法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普法与法治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以部门、行业、区域为重点的三大治理活动,切实加快了全县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
强化服务职能,主动排忧解难。一是为政府当参谋。目前,全县乡镇司法所主动为当地25个乡镇政府、460个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通过采取审查涉法文件、参加党政会议、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个案处理、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有效防止了一些违法违规的行政措施出台。二是为群众解难题。近两年来,乡镇司法所累计为外出务工人员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医疗工伤和交通事故等各类纠纷140多件。去年6月,聂家桥乡年仅31岁的刘某在广东东莞一家光学材料厂上班时不幸被抛光机卷入致死。厂方以其上班时间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拒不承担工伤赔偿。聂家桥乡司法员杨永立即赶赴广东协调处理,主动为其亲属担任诉讼人。通过据理力争,终于达成庭前调解协议,使厂方按工伤标准赔偿了17.8万元。三是为弱者施援手。乡镇司法所积极为弱势群体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前两年,朱家铺镇原司法所长吴有初就成功解救了我县5名被拐卖到外地的妇女儿童,其中在贵州某地就解救了被强迫买的少女3人,被当地公安人员称为解救“专家”。
二、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工作水平亟待提高
我县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虽然解决了部分司法员的编制和财政供养待遇,但仍与省市“两办”文件要求相距较远,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主要困难和问题体现在“三难”:
——人员少、事务多,全面履职难到位。全县29个乡镇司法所中,3人以上的所1个,2人所13个,1人所15个。而司法所承担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治,担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开展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8项职能,还要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下达的一些应急性事务,因而使司法员经常忙得焦头烂额,顾此失彼,根本无法全面履行司法所的应有职能。另外,由于人员少,有些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法定程序。如调查取证,依据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人参与,而15个1人所就是一个人去做这项工作,法律的严肃性无法得到保障。
——人员杂、责质低,工作水平难提高。全县乡镇司法所共有人员46人,除32人系司法行政编外,尚有10人系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4人从乡镇借用。46人中法律本专科文化的虽有24人,但大都是通过后期自学、培训等途径取得,真正从法律大中院校毕业的人员只有5人。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人员为求生存,丢开本职干其他事的情况不可避免。特别是临时借调人员换动频繁,法律素质偏低,短时间内难以胜任工作。由于司法所人事编制混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了教育、管理和履职上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经费少、待遇低,日常运转难保障。一方面是司法所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办公开支完全依靠司法所人员开展法律服务收取的少量经费来维持,紧急开支从工资中垫付,培训学习费、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日常工作费用根本没有着落,严重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事业编人员工资没有保障。现有10名无财政供养的事业编人员,他们都是长期工作在司法所的得力骨干,履行司法员的职责,其工资待遇完全靠工作之余开展法律服务收取的有限费用解决,日子过得相当艰难。周文庙乡司法员梅其述从年就进入司法所工作,20多年来工作上任劳任怨,业绩突出,但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身份问题。
三、创新机制多措并举,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为了认真落实省市“两办”文件精神,更快更好地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下段我县乡镇司法所队伍建设应着力创新机制硬举措,多轮驱动下“猛药”。
一是要调配充实人员,满足基层需求。根据省市“两办”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每个乡镇司法所应迅速配齐2-3名工作人员,原则上从乡镇财政供养人员中选拔,从政治、年龄、素质上严格把关,做到统一条件、统一考试、统一培训,此举可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司法所缺人问题。同时,还可从法律大中专院校中招聘一些具有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青年学生增补进司法所,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
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目标,我们组成“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深入到9个乡镇和部分机关、学校、企业和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讨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专题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遵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坚持服务中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普法与治理并举,认真执行全县《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经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