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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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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法

第1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特许最早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英国国会于1623年颁布的专卖条例“Statute of Monopolies ”是由于英国王室滥发特许证给英国王室亲朋或者有功于王室的人,从而引发了物价昂贵、品质低劣的弊端,因此制定了该条例。1602年的荷兰国王特许成立东印度公司,1600年英国国王特许成立东印度公司。在行政法上,特许是特殊许可(或特别许可)的简称,但是《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特别”一词定义为“与众不同、不普通”;对“特殊”则定义为不同于同类的事物或平常的情况的。而“特许”则是指特别许可。与特许一词关系密切的另一个行政法上的概念是许可。《行政法词典》中对许可的定义如下:国家行政机关对一般人的禁止措施和对于特定人和特定事的禁止措施依法予以解除的行政措施,简称解除禁止措施。并且认为许可的特点之一是因为许可是对被管理者实施的禁止措施的解除,因而许可是批准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时认为许可是禁止的解除,在性质上属于许可的行政措施,在法律用语上有时也称认可或特许。

许可和特许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学者们之间的观点并不一致。

有的学者认为,许可在性质上是一种特许,即个人或组织所申请许可的事项对一般人是禁止的,但不是对任何人都禁止。也有学者认为许可是命令行为的一种行使,涉及人们的具体利益关系。从许可的性质看,它不同于设定一定的权利或权利能力的特许。但两者正出现相对化趋势,许可中有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两种因素,其性质上看从单一走向多元化。占主流地位的观点是特许即特别许可是许可的一类,与普通许可相对应。根据许可的范围,许可通常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一般许可对申请者本人没有特殊的限制,申请者按照许可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即可。特殊许可对申请者提出了特殊要求,除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一般条件外,对申请者的条件进行特殊限制的许可。可见,特别许可是指许可机关在特别情况下向申请人发放的含有特别内容的许可。这类许可的申请条件比普通更为严格,适用的范围更窄。

本文认为,“特许”即“特别许可”,是许可的一种,与许可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许可证申请人的身份或者资格附加了比一般许可证申请人的身份或者资格更为严格的条件;或者在审批的程序上更为严格,或者需要经过特别的批准程序,如更高一级的行政机关的批准。

在环境法律制度之一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例如国家要求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准许取水的证明文件即取水许可证。国家对此类特别许可证的限制特别严格。有些国家则依据被许可的活动是否对社会和公益有害为标准把许可分为一般普通许可与特别许可。这种许可不受程序上的正当手续的保护,可以随时因公益福利需要而限制或收回。

二、其他特许制度的介绍

(一)专利法中的特许制度

法国将专利证书称为发明特许证书,将专利法称为特许法;日本亦称为特许证书以及特许法,专利局则称为特许厅。

英国在制定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之前,也有王室恩准的特许的历史背景。在英国与其他国家,王室为了增进公共福利,而授予特许及专卖。例如英国在14世纪,爱德华三世(1312~1377 )对外国纺织、造船、玻璃、铁工等技术人才,授予特别制造许可。这种英国早期的恩惠制度(Royal Bounty),到了詹姆士一世(James I ,1556~1625 )以及查里一世(Charles I ,1600~1649 )时更加滥发特许证书给王室有恩之人,致使日用品的制造被垄断,因而品质低劣、物价昂贵,导致国会于1623年正式制定保护发明创作之专利条例(Statute of onopolies),这是多数专利法书籍所称专利制度最造的国内立法。

为了鼓励个人的不寻常的创作思想,在中世纪,特许就有了各种实务上的发展。例如,对于矿物、森林、河川等自然资源的开采,除了需要受到国家的管制,也常有次级排他权授予个人(Secondary exclusive grants made to individual)。有学者将其归类为一种许可证并建议称其为现代专利之先驱(the forerunnerof modern patents)。

1594年,意大利人伽里略发明的抽水灌溉机获得了威尼斯公国颁授的20年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其申请理由是:我自己的发明,是我花费了可观的时间和金钱的结果,如果让我的发明成为每个人的公共财产是不公平的。专利权的取得,在极大多数国家,都要向该国主管机关,依该国专利法规定的程序与要件提出申请或者登录后,由国家以行政处分授予专用权。因此专利权的取得是公权力运作的结果。一旦取得专用权后,即具有排他的专有实施权,权利人也可以将其作为让与、授权的标的。专利权不但可以赠与、买卖、互易,或者以自由意思授权他人实施,也可以作为继承的标的。因此专利权也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

(二)BOT 特许权协议法律中的特许

BOT 是8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投资形式,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我国,它已被作为引进外商投资的一种重要的新形式而备受关注。

特许权协议是指东道国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授权机构与私人投资者签订的关于政府授权许可投资者在特许期内建造经营专属于政府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契约文件或合同。

它是BOT 项目的基础合同,规定了政府与投资者的权利义务,不仅是处理合同双方关系的依据,也是投资者签订其它合同的依据,在整个BOT 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行政法学者的观点,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之间,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某些目标,而依法签订的协议。

行政合同的两个最为显著的特点是:一是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二是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行政合同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据此,本文认为,BOT 特许权协议是行政合同的一种。

(三)特许经营中的特许

特许经营又称为特许专营、特许连锁,源自法文和英文Franchise 一词,其主要含义为:(1 )国王、国家或政府授予某人或团体的一些特权,如投票权、普选权或法律上对某些赋税、地役等的豁免权;(2 )国王或政府恩准,特许某人或团体从事某个行业经营的授权;(3 )一个产品制造者对于一个或多个经销商销售其产品的授权。鉴于前两种含义均属于行政法上的含义,在此部分本文仅论及最后一层含义上的特许经营。

1960年成立的国际特许专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 ,简称IFA )对特许经营的定义为:“特许经营是一种特许权授予人与被授予人间的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授权人愿意或有义务对被授人的经营在诸如专有技术和培训等方面给予不断的支持;同时,被授人利用授权人所拥有的共同一致的商号、运作方式或方法进行经营。在这个关系中,被授人利用自有资金对自己的企业进行实质性投资。”

从法理角度分析,所谓特许经营,实际上是一种授权协议。特许经营的授权协议,其法律效力限于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被特许方在此地域与时间内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三、对特许特点的总结

通过上文对几种特许制度的介绍,本文得出下列结论:

第一,特许并不仅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也并不只是公法上的概念。但是即使在私法中使用特许一词,也有着相当强的强制性色彩,对权利的申请人的要求比较严格,有着一定的条件的限制;即使权利人获得权利后,仍要受到一定的条件的限制。在权利的流转方面,要么权利被禁止流转,要么权利的流转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第二,特许是从权利的取得角度而言的。特许是指权利的来源是经过授权机关或者权利所有人的特别许可。澄清这一点,对于比较特许与物权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特许具有一定私法的色彩。尽管权利的流转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权利仍是可以流转的。另外,有时权利的取得是要支付一定的对价的,这一点在特许经营中尤为明显。在专利中,正如上文所描述的伽里略的观点一样,认为专利权的对价是发明人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

四、特许与物权制度的比较

(一)物权制度

虽然学者们对物权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是通常他们都认为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物权尤其是所有权的内容,原本是对标的物的现实支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完全发挥所有权的价值,已经不是所有权人自己所能实现的,而是将所有权的内容加以分化,物的利用价值,就以物的利用权的形态,归属于物的用益权人,所有人则从中收取对价(租金);物的交换价值,则以担保权(价值权)的形态,归属于担保权人,所有人则对之取得信用,获得金钱融资的价值利益。由此,形成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是指供他人利用,以收取对价,即将标的物的利用价值授予他人,该他人享受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的利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和典权。传统的用益物权由于土地的价值较高,拥有不易,社会上对其所有权与利用价值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权利人的支配方式,需求自然强些,因此民法对用益物权的规定,几乎完全对土地而发,例如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都是,只有典权并及于房屋。

(二)特许和物权的比较

从上文的阐述中,本文认为,特许和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特许含有强制性色彩。第一,行政法上的特许的强制性是毋庸置疑的。

许可证制度的思想基础是依法行政原则,它在广泛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发挥着保护功能。

这种保护作用的一方面即是为了保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且许可证制度还具有调控功能。调控功能主要是针对经济生活的管理而言的。第二,专利法律制度本来就与行政法律制度密切相关。专利权的审批是行政机关的职能之一,因而正如前文所述,专利制度也具有强制性色彩。第三,BOT 特许权协议的一方主体是东道国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授权机构。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之间,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某些目的,而依法签定的协议。

因而BOT 项目特许权协议是公法契约,具有行政法的色彩。第四,尽管特许经营的授权协议是私法领域里的关系,但是特许经营许方对于被特许方有着很强的控制性。市场主体有横向关系与纵向关系两种。反垄断法理论认为,横向的联合与纵向的控制都将造成垄断,损害市场竞争关系,因而一般为反垄断法所禁止。但是,特许经营是一个例外。特许经营中,纵向控制性非常强:被特许方的经营内容,如商品和服务的内在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特许方的要求,而且特许经营的外在形式,如店堂布置、记帐方式等,也必须恪守协议。因而,特性经营在这个意义上讲,与传统的私权理念、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理念有所出入,具有一定的公权关系的特征,虽然其本身并不属于公权关系。

物权则是一个私法上的概念。虽然当今物权立法有着社会化的趋势,但是社会化只是在某些方面而不是全部方面表现出来,而且社会化的程度也远未达到颠覆物权私权性质的程度。私法制度是建立在所有权神圣、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这三大基石的基础之上的,经过晚近的发展,这三大基石虽然有所松动,但是本质并没有变化。

物权保护的仍是私的权利,这一点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道。私权与公权的不同之处在于,私权主要是与当事人本人有关的,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一般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国家对民事权利原则上持不干预态度,让权利人自主地去处置他的权利。而公权尽管也与当事人自身的利益紧密相关,但更关系国计民生,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国家不可能对此持放任态度,而只能加强行政干预。

第二,我们可以看出特许和物权其实是从不同的角度而言的。特许是从权利的取得角度来说的:特许需要行政机关的特别许可,权利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身份、条件等;特许的这个界定层次类似于物权法上权利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的划分层次。而物权则是从权利所有的角度来说的。不管权利是如何取得的,是原始取得也好,继受取得也罢,只要权利归属于权利人,只要权利人可以排他性地支配特定的物,那么权利人所拥有的就是物权。

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有公权和私权的区分,如果权利的取得是由行政机关特许的,这里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权利在流转方面必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者是禁止,这就使得特许而来的权利在权利持有的时候并不能简单地定性为传统物权,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将会从自然资源的特许的方面进行论述。而经许可而获得的权利则不同了。有时候,尽管权利的来源是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例如商标许可和专利许可,但是权利一旦授予权利人后,权利的限制性相对较小(事实上,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物权的社会化,人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权利义务的关联越来越密切,因而不可能有完全自由的权利,也不存在完全不受限制的私权),这种权利从权利性质的角度便可归结为知识产权。虽然知识产权不属于物权,但是两者都是支配性的私权,除了权利的客体不同以外,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也有学者将知识产权定性为准物权。

(三)自然资源法对用益权制度的借鉴

上文已经说明了在我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传统民法上,用益物权制度仅仅及于土地,只有典权制度并及于房屋。但是考察用益物权制度的历史,我们发现“在优士丁尼法中,役权这个词是从总体上指对他人物的最古老的古典权利。”

它只能为了某一特定的土地或某一特定的人而设立,本质上属于所有权的一种负担,即有役权负担的所有人对其物的所有权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役权又不是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罗马法中役权包括地役权和人役权两种,役权真正原始的类型是地役权。换言之,地役权是最早出现的一种役权,人役权的出现要晚于地役权。人役权指为特定人的利益而设的役使他人物的权利包括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和奴畜使用权四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用益权。用益权是指无偿使用他人的物而不损坏或变更其物本质的权利。但是,在向西方民法典学习和借鉴的过程中,日本、韩国、台湾以及我国大陆地区的民法都没有规定用益权制度。

无论动产或是不动产,罗马法上均将之作为用益权的标的,但原则上须为非消费物及有体物。《法国民法典》规定的用益权标的物包括各种动产和不动产,但是,在法国民法上,动产与不动产的含义已经比罗马法广泛,不仅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无形财产),例如,营业资产、有价证券、工业产权、债权等皆可设定用益权。《德国民法典》规定的用益权标的有三类:(1 )物,即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2 )权利。该种权利是指所有权之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企业的份额。(3 )财产。这里的财产是特指将来可能取得的权利和现时已经享有的关于财产的请求权(现时尚无财产权),如遗产继承权。《瑞士民法典》关于用益权的标的物以第745 条作了明文规定:“对动产、土地、权利及财产,可设定用益权。”

用益权是大陆法系他物权制度的标志性制度之一。然而,在法律制度的借鉴采纳的过程中,用益权却“消失”了。《日本民法典》是先借鉴《法国民法典》

后又借鉴《德国民法典》而制定的,但是《日本民法典》却未规定用益权等人役权制度。台湾地区民法也是如此。韩国民法中也没有用益权制度。郑玉波先生认为,《日本民法典》未设用益权等人役权是因为“人役一项该国无此习惯,且复有碍于经济之流通,故仅取地役权。”

台湾等地也是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因而在立法模式的借鉴中,没有采纳用益权制度。

在上文,我们已经对自然资源中的特许制度与民法中的物权尤其是用益物权制度进行了比较,我们已经确定不能够将自然资源中的特许而来的对自然资源的使用权简单地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是将自然资源中权利简单地称为“使用权”又有失科学性。因为这种权利不仅仅是使用,还包含了收益的意思,如果对此称为“用益权”则比“使用权”更具有科学性。然而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我们在此仅仅使用用益权这一概念原本的含义,那么也是不恰当的,我们不能够直接使用它而应该对其赋予新的含义,再将其借鉴引用到我们的自然资源制度中来。

五、对自然资源法中部分特许制度的阐述

自然资源许可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自然资源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机关进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对其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野生植物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等。

(一)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

矿业权是非土地所有权人或非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经政府许可登记在特定的区块或矿区勘探或开采矿产资源并获得地质资料(有开采价值或商业价值的资料包,及矿物标本等)或矿物及其他伴生矿的权利。

探矿权是依照探矿许可证规定的区块寻找并发现矿区拥有地质资料所有权的权利。依许可证的不同,分为排他性探矿权和非排他性探矿权。

采矿权是依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进行采掘活动并获得矿物及其伴生矿所有权的权利。矿山的开采被视为商业行为。采矿权都是排他性独占性的权利。 1.矿业权的客体我国法学界的通说认为,矿业权的客体为矿产资源。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恰当的,因为,权利存在于客体之上,没有客体便不可能存在权利,客体往往决定权利的质和量。在探矿权场合,矿产资源可能不存在,如果按照通说将探矿权的客体界定为一定的矿产资源,在确实不存在该特定的矿产资源时,就无法解释探矿权尽管没有客体也可以照样存续的原因。第二,通说认为矿业权为物权,或者准确些说为准物权。物权、准物权均须支配其客体。矿业权所支配的,亦即其作用的,决不是单纯矿产资源,必定有特定的矿区或工作区;在矿产资源埋藏于地下时,矿业权所支配的,首先是特定的矿区或工作区;在探矿权场合,若矿产资源不存在,探矿权所支配的仅仅是特定的矿区或工作区。正因如此,矿业权的客体应是特定的矿区或工作区与贮存其中的矿产资源的组合体,即特定的矿区或工作区内的矿产资源。而且,矿业权客体之一——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分布不均匀性、隐蔽性、基础产业性。因此,本文认为矿业权与一般的物权是有区别。 2. 矿业权与地上权的比较有的学者认为矿业权是准物权,是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权,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采矿权不是用益物权,尽管它与用益物权中的地上权有相似之处,但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地上权,是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利。

采矿权和地上权的区别如下:(1 )它们的目的不同。地上权是以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的物权。采矿权则不是如此。如果为了开采需要而在土地上建立矿井等,属于建筑物,则是地上权。(2 )它们的标的不同。地上权之标的为土地,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学者认为由于今日社会都市土地的利用已经趋向于立体化,因此在他人建筑物上以建筑为目的而使用其建筑物着,应有承认得设定类似于地上权之权利的必要。但这仍不同于采矿权。(3 )权利的存续与物的有无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上物的有无与地上权的存续无关,地上物存在后,固然可以设定地上权,但是如果地上物不存在,也无碍于地上权的成立。

而且地上物灭失以后,地上权并不消灭,地上权人仍然有依原来使用目的使用土地的权利。地上权人可以不自行使用土地,而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因为地上权以使用土地为其本质,由何人使用土地与地上权的存续并没有关系。采矿权的产生、成立、存续则和矿物的存在有着紧密的实质性的关系。(4 )地上权可以让与,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采矿权则不可以。用益物权已经完全废除了中世纪人或身份的要素,成为纯粹的财产权,因此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均具有让与性与继承性。

根据学者米健的考察,用益物权权利内容为:权利人对于用益物不改变其本质性质的使用与收益。如果用益之后,物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就不能称之为用益物权。在采矿权,一旦矿产资源开采完毕,怎么能说原来的矿区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呢?因而,采矿权不能归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用益物权。

(二)捕捞许可证

渔业资源许可证主要为捕捞许可证。

渔业权是以养殖、捕捞水产动物及其附属加工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排他性支配权。有学者将渔业权的性质定义为“渔业权系谓权利人独占利用公有水面,以经营渔业之权利。”并且认为,在私人所有权支配的水面不用设置渔业权,私人所有权人或者自己或者授权他人直接从事渔业。渔业权是通过政府的特许行为取得的,即由国家设立的,渔业权因此而具有明显的公权性质。

首先,我想申明的是,我认为从公权和私权划分的角度来定义渔业权是不恰当的。如果说因为公有的水面便是公权,私人所有的水面则是私权。而公权利则需要通过政府的特别行政行为来介入,从而加强对公权利的保护;私权利只需要通过私人之间的协议,实行完全的意思自治。这实质上是不合理的。因为,从现实角度上讲,国家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实质上是处于同一层次上的。如果说国家所有权保护的是大众的利益,权利主体是全体人民,那么正因为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太过宽泛,很难保护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相反,私人所有权保护的却是公民自己的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从这个角度上讲,私人所有权甚至更具有保护的价值。因此,用行政权利仅仅保护公有水面上的渔业权是不合理,因而渔业权也可存在于私人所有的水面。

第2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含胸拔背”与“松腰”,关于这两点要求,杨澄浦先师在《太极拳十要》指出:

含胸者,胸略内涵,使气沉于丹田也。胸忌挺出,挺出则气涌胸际,上重下轻,脚跟易于浮起。拔背者,气贴于背也。能含胸则自能拔背,能拔背则能力由脊发,所向无敌也。

腰为一身之主宰,能松腰然后两足有力,下盘稳固。虚实变化皆由腰转动,故日:“命意源头在腰隙。”有不得力必于腰腿求之也。

初学者对此迷惑不解,怎么做到呢?有的拳友则弓腰驼背,背部紧张;有的拳友挺胸翘臀,练习完腰酸背疼。即便反复强调十要中的具体要求,从字面上,有的拳友也很难领悟到,到底在身法上如何做到。

一次,我开车外出,不巧,路上有一辆车坏在了主干道上,路过的人们都热心的帮车主推车,把车子移到路边。我也下了车,参与到了推车人群中。大家喊着号子,一起用力。当时我双手按住车的尾部,双脚前后分开,弓步使劲推。顿时,我感受到,我的背很自然的就拔起来了,尾闾也自然敛了起来,腰松下来,脚下劲力很好的传送到车身上。大家伙一起用力,车子轻松地被推动。我惊喜之余,立刻去观察和我一同推车的另外几位路人,他们确实含胸拔背,松腰落胯,这不就是太极拳要求的行拳身法吗?!!所谓“含胸拔背、松腰”的要求,其实就是当人把力作用在物体上的自然而然的身形啊。太极拳理论的高深就是源于对自然的细微观察后最精深、最科学的总结。

源于自然的理论,当然应该遵循自然的状态去练习。于是,我在教授太极拳时,当大家在练习中不知道如何做到“含胸拔背、松腰”时,我就让大家去推练习场周围的粗大的树木,并提出要求,让练习者边用力推,边用心观察和体悟自己的背部、胸部、腰部、腿脚的状态。在这样一种无需过多言语讲解的亲身的体验中,大家茅塞顿开,都很好的理解了含胸拔背、松腰的做法与含义。

第3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一)劣势(Weakness)分析

1.旅游业产业链短,仅停留在观光层面,深度开发不够。目前,五大连池旅游业主要集中于“游、住”上,结构十分单一,利润空间有限,产业链条延伸不够,对相关行业拉动效应发挥不足。五大连池没有一家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缺乏能够代表五大连池生态旅游特色、便于携带、制作精美的旅游商品。2.景点整合、旅游资源开发不足,旅游的整体优势没有得以完全发挥。五大连池旅游产业,主要是对资源的直接和简单利用,现有旅游产品基本为初级产品,多数停留在简单观光和疗养方面,对资源的文化内涵挖掘和创新不足,参与性、娱乐性、体验性不够。休闲度假产品和特色旅游产品未形成明显优势,旅游缺乏文化内涵,品位不高。3.交通瓶颈严重制约发展。五大连池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距离省会哈尔滨距离较远,交通工具仅有汽车直达,相对其他景区还是缺少优势。没有机场和铁路,不能为其带来高端客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五大连池旅游业的发展。4.旅游配套设施不足。五大连池的旅游业配套设施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承载量、消费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旅游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住宿、饮食、娱乐、卫生等配套服务落后,无法全部满足游客需求,致使回头客下降,一些高端游客流失。5.企业竞争力不高。五大连池旅游景区企业缺乏高起点、大手笔、大集团、大运营的龙头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特色不显、服务不周、管理水平滞后、品牌意识差、市场竞争力低等问题。6.人力资源匮乏。由于五大连池区位条件较差、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才引进难度大,旅游专业人才紧缺,尤其是中、高级旅游策划、开发和管理人才极为匮乏,影响了整体旅游服务质量。

(二)机遇(Opportunity)分析

1.政策机遇。2009年以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指导性意见,日益凸显旅游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2014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做好不同需求游客的线路、景区等不同层级的旅游产品组合。这都为五大连池的旅游业带来快速发展机遇。2.国际机遇(俄罗斯游人数量持续上升)。中俄两国合作态势一直较好,五大连池旅游区具有得天独厚发展两国旅游的优势。随着两国关系的升温,往来游客人数也在日益增多,这将为景区的发展提供国际机遇。据专业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旅游人次125万,其中俄罗斯人数达到了30万。(四)威胁(Threat)分析1.旅游市场竞争激烈。近年来,各地掀起了旅游开发热潮,随着旅游产品不断推出,可供游客选择的目的地和范围越来越大。这势必加剧了旅游资源地之间的竞争,而五大连池旅游业开发起步晚,景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旅游接待能力低,影响力的宣传包装和有效的市场开拓还有待于提高,这都制约了五大连池旅游业的发展。2.旅游产品供需矛盾突出。目前,休闲度假旅游将是我国主要的方式,客观上需要相应的休闲度假产品和配套设施来匹配市场需求。虽然五大连池具有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的天然条件,但目前以观光旅游产品为主,这种市场的转型将使五大连池旅游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产品供需矛盾将日益严峻。综上所述,五大连池旅游业发展的机遇因素,显著大于威胁因素,优势因素与劣势因素同在,既具有较强的优势,面临着巨大的机会,也受到劣势的限制,适合采取SO增长型战略(见五大连池旅游业发展SWOT战略选择分析),充分强化优势,利用外部环境带来的机会,设法克服劣势,使五大连池旅游业得以可持续发展

二、五大连池旅游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问题分析

五大连池旅游产业有着丰富的资源优势,但目前金融支持五大连池旅游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扶持政策亟待健全,融资渠道有限

对于五大连池旅游企业来说,市场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面临基础设施资金需求大、服务档次不高、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弱、品牌不亮等问题。五大连池旅游产业在发展中,相关的扶持政策还比较欠缺,规划不足,配套政策不到位,缺乏可操作性。

(二)市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致使金融支持动力不足

首先,在产业结构方面,市域经济工业化程度较低。在农业上,大部分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化水平偏低,农业规模效益较差。其次,企业普遍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低,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等问题突出,自身积累能力较弱,经营效益相对较差。

(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制约小微企业融资规模

五大连池地处我国最北端,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但东北与南方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经济总量不大,存贷款规模也相对较小。虽然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业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就整体发展趋势来看还远远不够。一是县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限上收,除了可以发放部分小额贷款外,基层行基本上丧失信贷自。二是金融信贷准入门槛过高,大部分企业难以达到银行的认定标准,且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锁,金融支持力度与文化产业经济贡献度明显不相符。

(四)旅游产业发展不充分,诚信风险较大,削弱金融支持意愿

近年来五大连池市积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但是相关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使整个社会对诚信的认知度还不强,加之,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打击各项金融违法案件力度不够,征信系统不健全,社会信用风险较大,金融机构放贷谨慎,削弱了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意愿。

(五)金融服务覆盖面较窄,金融服务手段单一

五大连池市共有8家金融机构,82个营业网点,在资金汇划结算服务上,有网络服务面广、电子程度较高、较便捷等优势,但信贷服务仍然是受到业务品种单一、利率过高、市场占有份额少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当前五大连池旅游区金融服务覆盖狭窄、金融机构单一、金融手段单一的被动局面。

三、金融支持“自然资源型”旅游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建设政策扶持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旅游环境和相关设施,进一步健全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在收费、税收、出口奖励政策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入。要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指导,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经济特点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利率差别化定价水平。三是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研究构建由人民银行牵头、政府、各家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以及开发旅游、矿泉、养生等重点企业参加的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二)拓宽完善融资渠道

一是要坚持“引进来”。加大对国内其他省份的资金引进力度,为地域特色旅游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二是坚持“走出去”。要支持五大连池本土的旅游文化品牌项目,做大做好,推进旅游服务品牌建设,建立旅游服务品牌培育机制,创建旅游城市标准化管理运行新模式。走出省门、国门,扩大五大连池风貌和特色的影响力,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寻求更多的合作项目和资金来源。三是要集中优势资源。对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引导。四是要正确引导和帮扶。对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鼓励其利用新型支付工具筹集资金。五是促进合作。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旅游企业的合作,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三)推动创新和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信贷支持方式

一方面,针对旅游城市经济特点,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大力开发具备市场适用性、体现功能创新性的信贷产品。另一方面,加快制定落实相关信贷优惠政策。

(四)建立科学的信贷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积极贯彻国家政策,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其灵活的放贷及管理形式,可使民间资本流入金融市场,又可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加强信贷创新。金融机构要适应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资金需求急、频、小的特点,适时推出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以缓解资金趋紧对中小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三是加大对金融环境治理力度,营造诚信氛围。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通过行政、法律、道德等手段,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增强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为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进一步推广应用现代支付工具

第4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心理疗法

一次,正值胃痛发作,愁眉难展的我突然听到战友大呼有我的信,我喜出望外,马上跑去拿信,兴致勃勃地展开家信读了又读,一切渐渐平静后,才发现胃痛的感觉早就消失了,而且当天胃口也特别好。原来心情一高兴,胃痛就没了。另外,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女朋友写信来说:“我们不可能了!”我先是不明不白地腹泻,胃呱呱叫,没多久便发作胃痛、心烦……上了大学后才知道,是心理因素在起作用。

心理的异常可导致胃病发作,而胃病也可以影响人的心情,以往发作时我就显得莫名地心烦意乱,甚至还爱发脾气。

心身医学是新兴的一个学科,认为机体疾病与人的心理异常紧密相关,尤其是心理与肠胃像孪生兄弟一样形影不离互相作用,可以形成恶性循环。

于是我开始了一场对疾病的“心理战”:首先,特别注重自己的心情,努力保持积极、乐观、进取的精神状态。如遇到纠纷、麻烦等,我都尽力大度、忍让,这也使得我拥有不错的人际关系。现代心理学认为:人的心理健康主要来源于良好的人际关系。其次,我还积极摄取心理、医学知识,以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此避免了因为无知造成的对各种不适症状的莫名恐惧。同时还积极培养自己的业余爱好,看看轻松幽默的杂志、听听流行音乐、写写文章等,尽量使生活过得愉快而充满意义。

运动疗法

为了不被战友们“特殊”看待,我坚持参加训练。我意外地注意到,训练前胃还在隐隐作痛,心情也感到抑郁、烦闷,但训练出汗后,胃痛心烦等不适感竟然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兴奋与愉快。原来,运动可以帮助人发泄不愉快的情绪。因为足够的运动可以使大脑产生一种叫内啡肽的物质,不仅增强人体免疫力,更具有抗抑郁、焦虑等奇特抗心理异常效果。时至今日,我还保持着经常参加长跑的习惯,一年到头,不仅胃病没见着,其他疾病,如感冒等也很少发生。

饮食疗法

少食多餐,尽量清淡;饭前喝汤,饭后坐想。前两句是医生对患者的基本要求,是有利于胃自我康复的一般方法。饭前喝汤的意义在于:清洗胃部残渣,疏通、上消化道,起到护胃、健胃的作用,并具有一定开胃增进食欲的功效。如果是饭中、饭后喝汤,一来汤会占据胃容,形成假性胀饱感;二来还可稀释胃酸,造成消化不良的后果。而饭后也不宜立即进行运动,有胃病者饭后很容易产生饱胀不适感,如再加上运动,不良感觉可能加重。

以上非药物防治方法在临床上也称作“自然疗法”,主要是利用了胃的自我修复能力。胃黏膜本身有较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只要提供利于它自我修复的环境,就可减少甚至避免药物的介入。我们要坚信,只要坚持对胃的保健、预防,是可以治好胃病或减少发作的。

第5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关键词:自然旅游资源;休闲度假旅游;旅顺口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5-0078-04

自然旅游资源是大连旅顺口区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顺口区旅游业发展基本要素之一。在旅顺口区的旅游资源单体中,虽然自然旅游资源单体不如人文旅游资源单体数量多,但优良级单体比重达70.97%,总体品质相当高。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有着极大的开发价值和发展优势,可以成为旅顺口区旅游的招牌和原生动力。本文在对大连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类型、赋存、开发潜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对策,希望能对旅顺口区旅游发展实践能有所裨益。

一、自然旅游资源概述

(一)总体描述

旅顺口区是大连市所属的六区之一,位于大连市最南部,隔渤海海峡与山东半岛相望。介于黄海和渤海之间,陆域面积506.77平方千米(包括龙王塘街道80平方千米)。属受海洋影响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境地形是六丘半水三分半田,共有山丘292座,最高峰为海拔465.6米的老铁山。海岸线长169.7千米,有岛屿礁砣13个。森林覆盖率为46.44%,是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6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11万人次,总收入6.2亿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在大连市自然旅游资源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东北财经大学2006年完成的大连旅游资源普查结论是:旅顺口区拥有自然旅游资源单体31个,优良级22个.优良级单体比重达70.97%,优于数量见长的人文旅游资源。

(二)类型与赋存状况

1、数量与品质

旅顺口区旅游资源的单体总数量为209个,其中,自然旅游资源占31个单体。

本表统计中包括龙王塘街道3个水域风光单体和2个生物景观单体。

通过表1可以看出,水域风光类资源数量最多,其次是地文景观、生物景观、天象气候。旅顺口区的自然旅游资源数量虽然不多。数量上在全区中不占优势,但在品质上优于全区和大连市。

2、空间分布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单体在5个镇、7个街道(未含龙王塘街道)、1个开发区的分布情况见下页表2。

本表统计中未包括龙王塘街道3个水域风光单体和2个生物景观单体。

通过表2可知,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在全部13镇、街道和开发区中,除3个单体为共有外,只在7个镇(街道、开发区)中有分布,分布不平衡。德胜、铁山两街道和双岛湾镇都是5个单体,北海镇是4个单体,主要集中在这4个镇(街道)。

二、主要自然旅游资源景观及开发潜力

在旅顺口自然旅游资源中。其优良级(三级以上单体)景观资源主要有:

水域风光类:月亮湾浴场(五级单体)、老铁山温泉(五级单体)、黄渤海分界线(四级单体,评价时放人地文景观中,但从景观效果角度放人此类中)、老虎尾海滨(四级单体),北海大潮口海滨浴场、黄金山海水浴场、西湖山庄浴场和龙引泉均为三级单体。

地质地貌类:蛇岛和老铁山为四级单体,鸟岛和白玉山为三级单体。

生物景观类:蛇岛一老铁山自然保护区(五级单体)、老铁山鸟栈(四级单体)、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和旅顺口国家森林公园为三级单体。

天象气候景观类:旅顺口避暑地为四级单体。

可以看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主要特点和开发潜力:

一是数量不多,类型较全,品质较高。这便于综合开发和旅游产品的多样化开发。

二是可供开发的海滨浴场资源丰富,这与旅顺口区三面环海有关,可以充分的开发。海滨浴场的旅游开发方向主要是休闲度假。

三是生物景观资源分布较集中。蛇岛上的黑眉腹蛇、老铁山“鸟栈”及鸟岛上的海鸥、渤海中的班海豹等景观特色鲜明,具有开发的潜力。基本上都分布在区内的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这一类景观资源可以开发休闲度假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和生态旅游等。

四是地质地貌景观具有一定品级和开发潜力。这类景观资源主要有蛇岛、鸟岛、老铁山、老虎尾、白玉山等。是大连滨海国家地质公园四个园区(金石滩、大黑山、南部海滨、旅顺口)之一。这类景观主要可以开发为观光旅游,但也可以同其他景观资源组合开发其他类型的旅游产品。

五是温泉和气候景观资源品级较高,可以进行休闲度假旅游和保健养生旅游开发。

旅顺口区的自然旅游资源具有相当的开发潜力和发展空间.可开发的旅游产品为度假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探险旅游、生态旅游等。还可以同人文旅游资源、乡村旅游资源组合开发。

三、开发对策

(一)贯彻落实、制定执行好政策

旅游政策被列为旅游核心竞争力之一。在2007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世界旅游业竞争力排名中中国列第71位(全部124个国家和地区),总体竞争力仍不是很强,而在旅游政策一项评价中中国列第97位。这一方面说明旅游政策是旅游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通过旅游政策来提升竞争力的余地非常大。旅顺口区如何培育自己旅游竞争力,这是值得政府、旅游企业、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还是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都需要有适应社会发展和旅游发展规律的相应政策与法律法规。要大力发展旅顺口区的旅游业,就必须在政策上下功夫。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国家、省、市和旅顺区政府先后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一方面提出了许多扶持旅游业政策措施,保障旅游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制定了许多规范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也是为了保障。现实中一提到政策或法律法规就与优惠挂钩,而对规范重视的不够。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地方旅游发展的方向和保障,用好政策,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和执行。相关的规范与标准是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尤其旅顺口区拥有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更应该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国家和地方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旅顺口区旅游网站上还看不到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人宣传不到位之嫌。对于自然旅游资源而言,尤其是《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

某项事业的发展有赖于良好政策的制定。好的政策会促进事业的健康良好的发展,落后的政策会对事业的发展起阻

碍作用。对已有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凡是对旅游发展能继续发挥其作用,不能继续发挥作用要坚决取消。考虑到旅顺口区即将迎来全面开放,应该及时从战略层面制定旅游强区政策,进一步刺激旅游业的发展以增加旅游业在旅顺口区旅游业中的贡献率,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政策,如地热资源的使用问题等。

(二)做好旅游的策划、规划与开发工作

策划、规划、开发、营销、管理等组成旅游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在旅游发展中不但缺一不可,还要做的好,有特色,有创新,最后才能有发展。

1、旅游策划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思维观念的改变.旅游者的需求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一方面旅游业要引领旅游消费。另一方面,旅游业又要不断调整自己适应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在这种旅游需求动态变化的时代,要想能不断适应旅游者不断变化的旅游需求,仍停留在原来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和开发模式上已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近年来.旅游策划这门技术性强、理论要求高的学科正在发展和完善。策划介入到旅游之中,为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旅顺口区深度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必须重视策划工作,要舍得花钱请智引技,把旅顺口区的旅游大计用智慧和技术描绘出来。做好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产品策划、营销策划等一系列策划工作。比如项目策划问题,旅顺口区缺乏具有旅顺口资源特点和高品质的旅游项目,这就需要大手笔、高水平的策划。等着开发商拿的项目是一种开发,但这究竟还是被动的,也有一些开发商在不断地找项目,我们把项目策划好了与开发商的对接或许更容易。如蛇岛开发策划、老铁山开发策划、地质公园开发策划、森林公园开发策划、气候资源开发策划等。

2、旅游规划

旅游规划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意义越来越受到旅游地的重视。关键是如何规划,又该如何根据规划去进行开发,实践中往往差距很大。旅顺口区已委托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规划《旅顺口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于2008年7月举行了初稿汇报会。这是一个关于旅顺口区旅游业发展全面的规划,希望能尽快完成,以使旅顺口旅游业发展有个总的遵循。就自然旅游资源而言,应做好具体的规划。主要包括《旅顺口国家森林公园开发规划》、《旅顺口区老铁山一蛇岛旅游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海滨观光游憩地开发规划》(或《旅顺口区海滨浴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发规划》、《旅顺口区国家地质公园开发规划》,原则上应在《旅顺口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框架下来规划。

3、旅游开发

对于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在旅游策划和旅游规划的前题下进行,没有策划就是盲目开发,没有策划的规划也是缺乏内涵的空规划。山林草兽、石洞海泉、日出日落、月色气候……移步换景,处处是资源,步步是景观。要有全新的资源观、规划观和开发观,不但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要看到“全息的森林”。

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主要有这样五个子系统构成:气候予系统、海滨游憩子系统、森林生态子系统、地质地貌子系统和泉水地热子系统。具体见下图。

旅顺口区还有一些自然资源的价值和潜力虽然现在还没有表现出来,但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老铁山岬观黄海日出和渤海日落、大潮口湿地等。

通过前述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中的核心资源应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森林资源、蛇、鸟资源,以及海滨浴场和温泉资源。所以,未来旅顺口区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应在这几个资源上下功夫,而气候资源则是控制和影响着这些资源的面貌。

旅顺口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做到:

(1)选准开发方向(定位)――休闲度假;

(2)要引智创意策划――不能走简单的山水观光开发之路,创意要新、项目要新;

(3)科学规划、加强保护;

(4)加强环境建设和市场管理――建设标准要高,管理要到位;

(5)树立精品意识――推出重量级、高质量的产品;

(6)加强营销――要了解竞争对手,进行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

(7)进行资源整合――区内自然旅游资源的整合,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的整合(深度开发自然资源,提升人文资源,系统开发),与区外加强合作。

(三)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开发建议

纵观旅顺口区自然旅游资源的特点,可总结为:青山、碧海、茂林、温泉、地貌。在此基础上,大力构筑森林生态、海滨休闲度假、温泉养生度假三大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体系

1、充分开发海滨旅游资源,发展海滨休闲度假旅游

旅顺与大海相伴相依,应该发展亲海型休闲度假旅游,看海、玩海、吃海、闹海。旅顺口区拥有众多海滨浴场,但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在大连市众多海滨浴场中地位并不突出。旅顺口区旅游要发挥好自然旅游资源的优势,必须做好海滨浴场的文章。

海滨浴场的提升改造。按照《大连市夏季“3s”旅游示范单位评定暂行办法》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海滨浴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保证海滨浴场的沙滩沙质、海水质量,同时,提高海滨浴场的服务质量,按照服务标准规范服务。

区分大众和高端海滨浴场。针对未来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的趋势,旅顺口区海滨浴场区应坚持大众化,免费开放。同时,要对海滨休闲度假旅游市场进行细分,选取一定的区域或单独开辟建立高端海滨浴场。高端海滨浴场选址建议选择在月亮湾海滨浴场。

海洋体育休闲。海滨浴场不仅作为洗浴之地,在海上还可以发展海钓、游泳、帆船、帆板、摩托艇、冲浪、滑水、划船和水上飞机等运动;在沙滩可发展沙滩拔河、沙滩跳伞、沙滩排球等活动。

海洋美食休闲。旅顺沿海盛产鱼虾,蟹类和海珍品,用这些海产品制作出具有地方风味的海鲜佳肴,如烧海参、烤大虾、蒸鲍鱼、爆干贝、炒香螺、涮文蛤、扒鱼翅等。应根据不同消费层次游客开设高、中、低档海味餐馆,有条件的还可在高档餐厅席间辅以适当表演,介绍旅顺海鲜特色及传统趣闻。也可以建立美食街,形成观光、游览、水产购物、海鲜美食一条龙。

海洋民俗休闲。旅顺渔民在长期征服海洋、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渔家民俗风情,如起锚拉网吹号子、请海神等。可以举办“渔家乐”民俗体验游,让游人随船出海,开展垂钓和养殖等活动。还可以兴办海洋渔业展览馆,陈列各时期的渔船、渔具等实物模型,使游客全面了解渔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2、建立海滨旅游度假区

在旅顺口选取适当的地域,建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连市已拥有金石滩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金州区也正在开发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旅顺口区应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建立国家级的旅游度假区。这个旅游度假区选址可以考虑包括老铁山温泉、月亮湾海滨浴场、老铁山海岬等。目标高端,兼顾大众。在度假区内要选择适宜休闲度假的旅游项目,深挖温泉文化内涵,发展温泉养生度假旅游;建立高尔夫球场和海上游艇俱乐部;建立旅游度假酒店(村)和休闲度假主题公园;开拓探险、科考等专项旅游。

3、深挖森林文化内涵,发展森林生态旅游

立足优越的资源条件和区位条件,将老铁山国家森林公园、南山森林公园开发休闲度假、科普教育、宗教文化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在大连乃至东北地区有市场影响力的森林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议在森林生态旅游内涵上多做文章。少上开发建设项目,做到森林资源旅游价值的最大发挥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最小影响。

第6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最近来自《华尔街日报》的消息,再次对中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出了质疑。据悉,国际环境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与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6月10日共同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报告所指的生态足迹,是指满足该国人口需求的、具有生物生产力的土地与水域的面积。该报告发现,中国的人均生态足迹仍在世界上居于较低水平;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消耗的生态资源增加了近一倍。报告警告,如果中国的人均资源消耗达到美国的水平,“那么中国将需要全球的可用生物承载力”。

该报告还指出,中国人均生态足迹仅为1.6公顷,远低于2.2公顷的世界平均水平,但中国所能提供的自然资源经计算仅为人均0.8公顷,这意味着中国消耗了相当于其自身生态系统供给能力两倍的资源。为了弥补其中部分缺口,中国从加拿大、印度及美国等国家进口原材料。但研究发现,其中部分原材料随后又通过制成品的形式再出口到西方国家,这使得中国成为自然资源的净进口国。报告表示,未来一二十年内,中国的消耗水平可能仍将对其自身的生态系统构成威胁,并对全球生物承载力施加更大的压力。

被别人警告自己的环境和自然资源问题,这显然不是第一次。早前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警言是:不敢想象所有的中国人都像美国人一样使用汽车。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如果继续像现在这样发展将会怎样?

无数智者已经在给我们描绘可能遭遇到的未来了。首先最为中国乃至全世界所关注的问题,就是中国对能源迅速膨胀的需求,将如何满足。可以预见,未来中国作为向全球提供商品的“生产者”角色会淡化,而一个面目狰狞的“资源渴求者”的形象却将被不断强化。外国媒体甚至还会不断提醒全世界注意,20世纪初期一个对能源有高度需求的日本所造成的威胁。因此,未来中国所面临的国际政治舆论环境急剧恶化的可能性非常高。

其次,从中国自我的发展需求而言,只要发展模式不发生根本性改变,中国的国家战略就将进一步向“资源占有”倾斜。而现在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体,美国正成为中国事实上最大的能源消费竞争对手。这种现实的能源消费竞争关系,以及在能源控制上的不平衡,很可能导致中美在能源问题上的矛盾激化。而未来富国囤油以贮财的做法,更可能在这一矛盾问题上火上浇油。由于中国能源需求的现实性,使得这种矛盾恐怕不是妥协就能加以化解的。

第三,一旦中国无法解决能源问题,那么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就必然面临被迫性的调整压力。或者被迫打开国门,卖出资产,或者关门歇业,转移生产。

第四,成为自然资源净进口国的中国,未来如果无法保证和维系这种进口的持续性,结果将只有一个:经济发展进程的放缓、停滞甚至倒退。

事实上,能源问题不过是当前中国自然资源净进口需求上表现最为尖锐的一个方面而已。而除了能源、矿产等自然资源需要进口之外,包括所有改善自然资源环境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进口,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进口,无不是中国未来发展进程中的迫切需要,未来这些领域,都可能成为中国的国际政治压力来源。

第7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关键词】自然资源;性质;分类;经济评价

一、自然资源的概念

自然资源——指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人类社会天然存在的未经过加工的可以使用的元素,例如土壤、植物、动物,矿物、水、有利的气候条件(主要是温度和湿度),风能等等。自然资源在空间和时间的范畴内,其意义在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地区而不同。作为一个事件,有一个在他们需要的特定资源的行为性质的机构和现象。例如,石油被称为可燃材料始于公元前600年,但是它作为一个工业规模的原燃料,是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的。这是从当时石油变化成一个真正可用的能源资源,其价值稳步增加而发展起来的。然而,直到20世纪初,石油位于海洋大陆架沉积物中,并没有被视为一种资源。随后石油开始在工业规模的开发,浅海和海洋的油藏区成为资源大量开采用于工业,才使它具有了价值。在原始社会,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为适度和有限的野生动物的狩猎,捕鱼和采集。直至进入农业和畜牧业,才开始开采自然资源,包括土壤和植被,作为放牧牲畜饲料,在建房的木材中提取的森林和木柴,逐渐开始开发矿产资源(煤炭、矿石、建材),同时学会掌握风能和水。随着生产力的扩大,不仅局限于再生的自然资源,而且还涉及处女性质的商业化的新领域。

二、自然资源的分类

由于双重性质,“自然资源”反映了他们的天然来源,一方面与经济、社会有关,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又是环境要素;另一方面表现在开发和广泛使用的特殊性与地域性。

1.自然资源发生在自然环境(水、大气、植被或土壤覆盖等)基础上,形成一定的空间形式的组合下,改变自身的天然复合物。在此基础上,他们被分成两组:有限自然资源和无限自然资源。资源的天然成分是由创建这种天然成分和自然因素影响的特点和地理分布所决定的。所属的景观专用资源的组成部分:(1)矿物;(2)气候;(3)水;(4)植物;(5)土地;(6)土壤;(7)动物世界。这种分类被广泛使用在国内和外国文学。当使用的分类,侧重于某些类型的资源,其定量、定性的特点、政权的特点,自然补给量形成的时空格局。复杂的自然参与的创建和对自然资源的积累过程,科学的认识允许计算在正确的地方和一群在社会生产、经济体制,以及最重要的是过程中的资源的作用,使得它有可能来确定从自然环境的限制资源出发,避免其消耗或退化。资源自然领土的复合性。在这个级别单位考虑自然资源潜力的领域,相应景观最复杂的结构性。每个景观(或自然的领土复杂)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根据景观的属性,它在资源性质,组合的整体结构的地方,他们的定量和定性的特点差异非常显著。确定物质生产的发展和组织的可能性。往往有一个或多个资源,确定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的条件。几乎每一个风景、气候、水、土地、土壤和其他资源,都有很大的不同经济用途。在一个案例中,可能累计开采矿产资源,在其他有利条件——宝贵的作物栽培或组织工业生产,度假村等在此基础上,强调经济发展的首选形式的领土自然资源物。它们被分为资源管理:(1)采矿业;(2)农产品;(3)森林;(4)住宅;(5)娱乐等。只使用一个分类根据其来源的资源是不够的,因为它不反映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经济作用。其中自然资源,反映了其经济的重要性,及在社会生产体系中的作用,分类系统是更经常地使用资源的经济利用的方向和形式的分类。

2.利用经济类型的分类。资源在此分类划分的主要标准归因于他们不同的物质生产部门。在此基础上的自然资源分为工业和农业生产的资源。在工业生产中的资源。这个类包括各种工业用的天然原料。一个非常大的分支工业生产,众多行业消耗各种不同的自然资源,因此,提名他的不同要求的可用性是有区别的,自然资源的类型如下:工业用资源,不同类型的资源用于能源生产在现阶段科学技术的发展:(1)石油,煤炭,天然气,铀,沥青等化石燃料等;(2)水电资源——能源自由落体的河水,潮汐波浪能和海水等;(3)生物转化的能量来源——木材燃料的使用,从农业废弃物生产沼气和用来产生核能的核原料。农业用资源,它们结合参与创建农产品资源类型:(1)农业气候——热作物生产或放牧所需的水分资源;(2)土壤和土地

资源——土地和其土壤,拥有的生产量的独特属性视为一种自然资源的生产性;(3)植物性食物资源——牲畜草料;(4)

第8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在人类社会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在对农业自然资源利用时,也会引起农业自然资源的非实物型消耗,在估算自然资源的非实物型消耗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各种方法都从不同角度评算出了农业自然资源为人类经济活动所付出的无形的代价。依据对非实物消耗成本的不同描述,分为收入下降型方法与质量维持费用法。现分别进行两种方法的说明。

1.收益下降型估价方法

这类方法是从经济活动引起的农业资源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经济福利带来的损失和代价的角度出发,估计经济活动带来的农业自然资源的非实物型消耗成本。(1)市场价格法。市场价格法将农业自然环境作为生产要素看待,不仅关注资源的消长,环境变化也应同样考虑。人类经济活动向农业自然环境排放废物,引起农业自然资源质量下降,使农业自然资源要素的服务功能下降,即农业自然资源的产品质量下滑(如农产品品质某项污染超标),引起价格波动。其直接表现是,同样的其他初始投入(资金和劳动力等)条件下,我们可以市场价值变动考虑农业自然资源资产质量恶化的成本。由于质量下降引起的成本和利润的变化是以市场价格来计量的,可用下式表示:(式略)式中:E为农业自然资源的恶化成本;ΔP为农业自然资源质量下降引起的产品品质下降所导致的价格变化量;Q为产品产量。在该估算模型中,由于农业自然资源的质量下降所引致的产出品品质下降,最终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依照该产品的供给与需求曲线,供需关系在新的条件下平衡。ΔP=P2-P1(P1,P2分别代表当产出品质量发生变动时,带来相应的市场价格的变化量);该公式具有简便的优点,所需要的市场价格变动资料也容易获得。但难点也很明显,首先要明确价格变动与产品质量下降之间的相关性。因为引起市场价格变动的因素很多,在印证两者之间的关系时,收集数据相对困难;另外,还要有个时间上的考虑,即ΔP往往反映的是上个经营周期资源质量下降所引发的价格在本期的表现。因此,用这种质量下降引起的价值成本,来反映本期的经济活动的资源非实物型消耗成本不是很合适。(2)数学函数法。利用数学函数方法,可以帮助人们确定农业自然资源质量下降的成本。这里以空气污染对农产品的影响分析数学函数法的应用。现实世界中,任何事物的运动都与其周围的事物发生着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反映客观事物运动的各种变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例如,单位面积农产品质量(品质)的高低与降雨量、播种量、施肥量(均为单位面积)、除草次数、空气污染程度(各种污染物,如碳氢化合物、氧化硫、氧化氮等的浓度)等因素有关。其关系可表达为:(式略)数学模型方法除利用农产品品质的变化估算资源恶化成本以外,还可以用在其他方面。例如,通过建立土地、房屋或其他固定资产的价值与若干解释变量(包括环境污染因素)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用类似上面的方法,估算出农业自然资源的恶化成本。数学函数法在应用中的最大限制之一是,对模型参数的确定,需要收集多种变量的大量统计资料,如此例中的各种污染物的浓度等。此项工作目前比较欠缺,但是随着统计资料的日益完善,数学函数法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3)人类健康损害法。经济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不仅表现为农业自然资源环境质量的下降,而且还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损害,引起发病率上升,寿命减短,使劳动力水平下降或提前丧失。该方法与前面提及的市场价格法比较相似,它用农业资源环境污染引起的人类劳动力损失的价值为农业自然资源质量下降成本的估计值,也有人称之为人力资本法。农业资源环境因为遭受污染而给人类健康造成的损失,如果具体细化到经济方面可有两个表现。其一,由于补偿所损失的健康,需要投入的医疗费用;其二,由于劳动力不同程度的丧失而使国内生产总值减少。这两个方面的损失从外部特征上都给个人或国家在收入上有所减少,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国民收入或国内生产总值。现就从国民经济核算角度来分析有关人类健康损害的估算方法的理论与方法上的利弊,根据相关研究有如下估算方式:(式略)式中:L: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害的经济损失;L1:因污染而患病人员的治疗费用;L2:由于污染引起国内生产总值下降造成的经济损失;L21:因污染而引起患病的劳动力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L22:因污染而引起患病,出院后致残和提前退休而损失的收入;L23:因污染而过早死亡的收入减少额。对年龄为x的劳动力因过早死亡的收入损失可由下式估出:(式略)从上面的估算公式可以看出,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的损害包含上述两类,其总额就是这两类损失之和。从居民个人角度出发,两类损失都会带来收入和福利的减少:一方面要支付额外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劳动力生产率的下降,减少了个人收入。虽然这两类损失对GDP带来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但农业资源污染给人类健康带来的这两类损失,均属于资源非实物型的成本。在对全国经济总量指标GDP进行调整时,应把该损失总额减去。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出发考虑,这两种损失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首先,第一种损失是额外的医疗费用,这类费用是为了恢复人类健康的额外支出,它与人们为恢复资源环境质量的工程支出的性质是类似的。由环境污染引起的这种支出使GDP增加,此时的GDP与没有发生污染而对应着较少的医疗费支出和较少的GDP时相比,并没有体现出人类经济福利的任何增加(甚至可以说是经济福利下降)。也就是说,由于资源环境污染引起健康损害,健康损害引起医疗支出增加,医疗支出增加又引起GDP的增加。对个人来说的第一种损失,在宏观上导致“反映”宏观经济福利总量的指标GDP的增加。这种虚假的、对人类没有任何益处的GDP增加部分,应该从GDP中减去。第二种损失是劳动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带来的收益损失。这种损失是否需要从GDP中减去呢?我认为,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可以这样认为,假如没有农业资源环境污染,这部分劳动力就不会丧失,这部分劳动力就会给社会创造出更多的增加值。由此可见,第二种损失对GDP的影响与第一种损失正好相反,它会使GDP减少。也就是说,我们实际观察到的GDP已经是减少了的。假如说要用第二类损失对GDP进行修正的话,应该是将这部分损失加入GDP,而不是将其减去,以考察和分析避免与消除农业资源环境污染时,GDP应该达到的水平。

第9篇:自然资源法范文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社区发展;自然资源

保护区的建设目的就是对生物的多样性进行保护,但是,当林区居民的利益受到干扰时,这就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只有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先发展还是先保护是亟需协调的问题。

1 自然保护区社区发展与自然保护关系分析

政府为改善存在的问题加大了管理力度,就进一步限制了周围居民的生活活动,为了满足生活的需求,居民只能向保护区进行砍伐、狩猎,进一步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成为影响自然保护区发展的主要阻力,因此,两者之间既有统一性,也有矛盾性。

1.1 统一性

我国自然保护区地理位置一般都比较偏远,与外界的联系较少,经济文化水平都比较低。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作为一个与外界联系的有效途径,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扩大了社区的影响。更多的管理技术以及先进的资源被引进,改变了社区传统的生活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社区的发展。另一方面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当地社区的支持与帮助。社区居民对保护区的环境比较了解,可以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社会结构、气候、土壤,以及资源种类等各种有效信息,对保护区的建设规划,以及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另外,社区的存在还可以在工资、住房以及交通建设等方面节省一大笔资金,可以使居民转向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缓解了对资源保护的压力。

1.2 矛盾性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区强制性的保护,这种对资源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居民对资源的利用,使原本就比较落后的社区发展又受到了严重影响。在保护区建立以前,当地的资源可以为居民提供丰富的生存物质基础,保护区建立以后为了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国家限制了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但是,因为社区文化落后、交通不便等造成传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活方式。另外,居民对资源的保护意识不足,为了生活需求,就会继续向保护区索取,从而加剧了社区发展与保护区建设之间的矛盾性。

2 协调自然保护区社区与自然保护区关系的措施

2.1 完善管理机制

在自然环境保护区的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社区为本的建设理念,在建设过程中不但要注重保护区的利益,更应该注重社区居民的利益,保证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保护并不是确定资源价值而忽略人的价值,应该是一个相对协调的发展关系,因此,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过程中,首先对传统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改变传统因为保护动植物与居民对立的情况,要在具体解决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的认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建立资源与社区共管机制。

2.2 建立完善替代途径

要想协调保护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关系,关键就是要寻找可以替代的资源途径,处理好资源与保护区之间的关系,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确定保护区内环境、人口、社会之间的协调性。社区资源的替代途径,可以在居民的生产方式以及生活方式2个方面来进行解决,比如,推行沼气和开展生态旅游等。通过沼气的推广,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柴薪的使用,进而减少了伐木量,使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对于保护区内一切项目的建设,必须要以优先保护为目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合理的布局,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资源进行适度的利用,保障居民和保护区利益的均衡发展。

2.3 增加资金投入

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国家来提供明显是不现实的。为了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保护资源环境的保护,应该开拓更多的资金融汇通道,例如,可以通过对开发资源的税收等多个方式来增加资金的来源,或者是借助国际上的援助以及国内外组织、金融机构、环保社团以及个人等的资金捐助来为自然资源的保护以及社区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助力,确保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

3 结语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而社区居民的生存与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基本需求,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在进行环境保护区的建设时,必须要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两者之间的矛盾进行协调,是保证两者之间协调发展的前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