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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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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

第1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年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全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现将我处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及实施

制定了XX年局系统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并指导局系统各部门、单位制定责任制目标分解方案,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保证了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并于半年对局属单位、各区、县(市)环保局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进行了通报。

二、立法协调工作

协助市人大开展了《哈尔滨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报了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条例》已经于5月16日公布并实施。起草并提报了《哈尔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草拟稿,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立法调研。该《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哈尔滨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年内可公布。

加强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转来的25件立法项目提出了15条修改意见。

针对基层提出的法律问题,分别向省局、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办提报请示,并及时向区局和基层单位转发,对基层单位在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给予指导。

三、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1、年初制发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对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使其在指导和规范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2、为了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了责任机制,与监察室等部门联合起草并实施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预防和查处环境执法人员违法执法、作为不当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3、结合“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制定了《环境违法案件移送转办规定》,

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1、加大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力度

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了以水资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对全市建设项目和呼兰、双城等重点区、县(市)所属开发区进区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组织了两次专项执法检查。

2、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重点检查了我局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工作窗口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中心在实施许可的过程中,执行许可公示、监督检查、许可听证等相关制度以及使用行政许可文书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许可文书填写不规范、检查监督文书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3、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

审核局系统各执法单位提报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83件,对其中12存在证据不充分、执法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的案件,退回办案部门重新办理。对部分案件存在处罚畸轻畸重、量裁不当等问题,经与办案部门沟通后,按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另外,对立案后,要求销案、变更处罚额度等问题严格把关,计划明年完善相关处罚变更审查程序。

4、积极协调市、区法院,推进强制执行工作进展

为了给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们积极与市法院、道理区及新成立的松北区法院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今年向法院共申请强制执行立案22件,其中已执行到位7件,执行金额7.5万元;以往立案的案件执行到位5件,执行金额4.2万元。

五、行政复议和执法投诉的应诉工作

依法办理了3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一件行政投诉案件。依据《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3起复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对相关区环保局行政审批中乱作为或不作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分别做出了不予受理、终止复议和复议维持的复议决定。对于哈尔滨市阳光数码影像中心因不服我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环保局提交了答辩书,省局已做出复议维持的决定。

六、环境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组织开展了对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宣贯工作。邀请市人大法工室对《条例》进行了讲解和现场答疑。

认真做好环境法律咨询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年共受理来自社会各界和基层环保部门的各类环境法律咨询300余件次,每一件都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回复,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基层单位解决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

七、做好政研和调研综合工作,为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服务

1、完成了XX年市委、市政府、局重点调研课题的申报及分解落实工作。

2、完成了XX年度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筛选整理并开展了调研报告评选工作,共评出优秀调研报告37篇。

3、完成进行了全市环保系统优秀调研报告推荐工作,共向省局推荐14篇,并对5篇调研报告修改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推荐。

4、参与了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法制调研工作,完成了王世华市长布置的扰民噪声污染防治成效机制6项重点调研课题的协调工作。

5、完成了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关于在我市市区内农垦系统企业环境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建议》调研报告,并与农垦总局环保局就环境管理问题进行了协调和对话。

八、创新性工作

1、针对集中式培训的内容针对性不强的实际,今年采取了按需施训方式,上门开展培训。培训采取典型案例讲解、执法人员疑难问题问答的互动方式,增强了培训的效果,对提高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大帮助,受到基层环保部门的欢迎和好评。

2、针对执法薄弱区域重点督察

第2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文件精神,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0月起**县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半年多来,**法院的专项活动先后经历了发动、推进、再推进和最后攻坚四个阶段。至 6月19日 ,以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四类重点案件的清积专项活动已基本结束,全县列入清理范围的五类积案已清结完毕。

一、全院清案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中院开展冬季清理积案动员大会后,**法院迅速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召开了**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开展清积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院领导及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车辆充实执行力量,人力、物力的增强,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所有院党组成员都亲临执行一线指挥、协调,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院自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领导、 人大监督、 政府支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院党组统一调配执行局、 庭 、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清积攻坚战,通过各方努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 20xx年5月31日 ,全院共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3件,重点案件32件,共计105件,除重复交叉9件,实有积案96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90余万元。其中采取强制措施4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6人,罚款6人。

二、**法院清案活动的四大特色做法和经验

(一)基本形成了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的清案活动大格局

1、加强了清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综合组、宣传组、后勤组、实施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的清案活动。还对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促清案活动进行具体分工,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庭。辖区内各基层法庭协调院内相关部门,挂钩联系辖区内对口乡镇,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贯彻落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花大力气摸清了**执行案件家底

清案活动刚开始,院领导就敏锐地意识到:摸清**积案底数既是开展清案活动的基础,又是决定清案活动成效的关键。因此在去年11月初,**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现在负责,更是对将来负责的积极精神和负责态度首先打好第一仗:摸底战。经过全院近半个月的务实摸查,共计清出历年有财产可执行案件7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6件,共计429件,其中四类重点案件32件。在清案活动期间的各个阶段,上述积案统计数被反复验证、核对,最终经受住了考验,为本次清案活动乃至今后开展的统一清理积案活动捧出了一份详实的“执行案件家底”。

3、重视发挥各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

院党组对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十分重视,每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了由执行局负责,办公室、 政工科协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党组书记,院长每次亲自向县委、人大、政法委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县上领导的支持,积极与县政协、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重视,于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二十余个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后因人动,于20xx年又及时进行了调整。使得我院的执行工作成为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的工作。

4、全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

即或是尽最大努力加强执行工作,也还是有相当多的案件无法全部执行,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我院在较好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与县政法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实行执行救助的暂行规定》。对执行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对几十名特困申请人进行了执行救助,现正在争取将执行救助基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5、增强充实了清案活动力量

**法院在清案活动中普遍加强了对执行机构的领导,在人员配备方面向清案活动大幅倾斜。利用清案活动契机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一些业务能力较强的审判骨干和司法警察充实到执行队伍中,促使清积活动的顺利进行。

6、增配更新了一大批执行装备

清案活动开始后,在院党组的重视和关心下,为执行局配置电脑4台,照相机1台多功能复印机二台等一批设备,协调配备执行车辆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开展。

(二)蓬勃进行了一次由传统执行方式与创新执行方法相结合的清案大演练

在清案活动开展的近四个月中,**法院在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三个阶段的战役行动。去年10月份清案活动刚刚开始,为在全县营造声势,**法院进行了突击执行行动。围绕清案重点,对辖区内的大安、阳平关两个中心镇区的执行积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驻镇突击行动,一举执结这两镇的各类积案21件。在清案活动开展的第一阶段, 广泛进行的这类突击执行行动,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清案压力。一月至三月期间,在两次清案活动推进会前后,**法院重点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先后召开公开执行大会,以集中拘留一批、集中释放一批、集中兑现一批、集中教育一大批的方式,共宣布了对16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同时对 名拘留后全部履行的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还在执行大会现场集中兑现了总额达30万元的执行款。公开执行大会后,还以说服教育的形式进一步宣传清案活动的积极意义,触使了部分心存幻想和侥幸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进入三月下旬以来,随着清案活动逐步进入最后攻坚阶段,重点清理的执行积案已大部分执结,剩余的案件大多属很难执行的骨头案。针对该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以种种方式和手段抗拒法院执行现象,在常规的执行手段已不能遏制其发展势头的情况下,我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突击进行了威慑执行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拒不履行行为,扩大了清案活动的积极效果。在清案活动期间,**法院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累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6人次,采取罚款措施6人。由于清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案情随时出动,强化清案工作力度。清案活动期间,执行干警累计加班100余天。另外,**法院在清案活动期间还启动执行救济制度,共发放执行救济金数25000元,清结积案6件,使一批生活极为贫困的权利人获得司法救济。在多种执行方法联合演练下,**法院清案活动效果明显。在全部清结的96件积案中,,其中以自觉履行和和解履行两种方式执结的共60件,占到了全部积案数的62.5%,使清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积极营造了以执行宣传和调研工作为主导的清案活动大氛围

首先是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中院何建成院长在清案活动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指出:执行宣传的效果决定着执行专项活动的成败。为切实加强清案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法院对切实做好专项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利用《汉中日报》、《汉中审判》、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其他手段宣传清案活动,加深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营造法院全力投入、社会积极参与的解决执行难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利用清案活动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执行调研工作。在清案活动期间共发表各类各级宣传信息、简报共计6篇.多年审判和执行实践使广大执行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执行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广大执行干警在繁重的清案活动和常规执行之余,认真学习钻研执行理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调研任务,至今已完成调研文章7篇,其中已发表的2篇。

(四)初步建立由执行工作联动和执行威慑两项内容构成的大机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权威,推进国家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切实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县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法院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主持下,经常同检察,公安、城建、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明确法院将强化与公安、检察、金融、房地产管理、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互通,健全协助执行的“绿色通道”,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法院执行机构指派专人加强与各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获取相关执行信息,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定时将需协助执行的事务“打包处理”,提高执行效率,减低执行成本,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布诚信度较差的被执行人名单。

三、解决执行难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各部局为成员单位,对于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量执行案件积压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当事人抗拒、阻挠执行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还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因此,“执行难”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法院外部的因素,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是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全国法院开展的这项活动,正是对 “执行难”问题的集中检验和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探索。通过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取得的成功做法,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人民法院为主导,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努力形成和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从事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今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清案活动阶段性告一段落后,我们的 主要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是:

1、进一步加大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力度

主动争取党委领导、积极寻求人大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这既是**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成绩的一条特色经验,同时也是今后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所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这一好的形式和做法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清案活动中,借助执行协调指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法院一方面改善了诸如执行力量、执行装备、执行经费等自身问题,包括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特别是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有可能影响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的执行积案,另一方面在尽力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上发挥了主导作用。这项工作制度必须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而且要不断赋予新的机制和内容。

2、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

社会和理解和支持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基础。清案活动中,对清案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帮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引导市场主体增强防范意识,树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清案活动结束后,应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拒不履行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起到教育、威慑作用。同时,在征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考虑适时对自动履行的债务人予以正面宣传,以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3、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的完善力度

在本次清案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目前,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和通过法院与金融、建设、土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和信息共享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初步构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巨大的推进和促进作用。

第3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一、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1、关注民生,积极开展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重点查处辖区内零售商业中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及价格欺诈行为;甲流医疗、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检查各类机动车停放场(点)停放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尤其对繁华地段,车流量大的临时占道停车场集中力量开展了重点检查。同时加强12358价格投诉多渠道受理工作,认真值守12358投诉热线,春节期间实行专人值班。节日期间,共受理价格投诉22件,其中机动车停放收费投诉7件,出租车收费投诉8件,餐饮娱乐消费投诉2件,其他购物消费投诉5件;

2、召开社区价格监督员工作总结暨业务培训会,总结工作并安排布署了春节和20__年工作。同时对社区价格监督员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对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二是继续开展对大型商场和超市价格诚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价格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平时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完成物价局临时安排的监督检查工作;

3、一季度社会力量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133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75家,停车场收费审核6家,物业收费备案9家;

4、完成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307件;

5、每月按时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报送59个品种1560个型号的手机价格信息。报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案例直报表3份、季度报表1份;

6、验收东坡办事处、西御河办事处价调基金补贴项目,并报市价调办申请补贴资金。

二、二季度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制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工作环境。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继续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值守12358,关注民生,做好价格投诉和咨询的受理工作;

2、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和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行为;

( )3、做好市物价局安排的涉农收费、学校及医院等专项检查和五一、端午节节日市场检查;

4、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以规范物业管理价格服务为切入点,联手区房管局,大力推进物业管理行业价格诚信建设,开展区域内大型物业管理价格诚信承诺责任单位和明码实价示范工作,规范房地产价格和收费秩序。积极推动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从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过渡,指导、协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

5、每月按时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报送59个品种1560个型号的手机价格信息。按规定及时报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案例直报表及季度报表;

6、完成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委托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

7、对我区4家医疗机构自制药剂价格成本进行监审,零售价格进行审核;对我区三所学校住宿收费标准进行审核;

第4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法院半年工作总结

200*年上半年,审判监督庭的全体同志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院长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创新审判机制,强化服务职能,推进队伍建设,实现省优目标”的措施,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条件差的情况下,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20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执法思想。我们利用每周的学习日进行政治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全庭同志的思想教育,同时在全院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们认真学习,认真听取报告,认真做学习记录,认真写心得体会,通过经常性的正面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使我们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在思想上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根本性问题。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拒礼拒贿。进入再审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讲,是最后的机会,因此有的当事人在这个程序中花费力气托人找关系,企图与法官拉近距离,企图靠请吃请喝拉拢法官,俗话说的好: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面对这些诱惑和考验,审监庭要求本庭法官手不能长,嘴不能馋,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并且在全院的两次集中警示教育中,通过看录像,听报告,人人发言,展开讨论,更进一步地提高了认识,从而使我们顶住了压力,抵住了诱惑,公正办案,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六月初的行风热线中,一当事人通过热线电话对审监庭的法官进行了表扬。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审判作风。我们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庭审活动。审判监督程序不同于其他程序,当事人也对这个程序寄予了很高的厚望,我们的每一次接待,每一个环节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求在审判工作中集中精力,认真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文书,处理好每一位群众的来访,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上不出差错。在工作态度上,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即使是对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我们也尽最大的力量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上半年,我庭的几位同志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当事人的无理纠缠,甚至遭到人身攻击,但他们都能以大局为重,忍辱负重,体现了一位法官的良好品质。

四、抓好审判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审判工作仍然是审监庭的中心工作,为此我们的主要精力也集中在审理案件方面。审监庭的案件类型多,包括各类再审诉讼案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今年上半年审监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2件(含旧存案件17件),比上年同期的148件减少16件,下降10.8%;审结128件,比上年同期的140件减少12件,下降8.5%;未结4件,结案率96.9%,比上年同期的94.6%上升2.3个百分点。

(一)依法审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今年上半年本庭共受理各类再审诉讼案件75件,审结71件,未结4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包括:

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25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5件,调解2件,按撤诉处理1件。

2、省、市两级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27件,其中省检察院抗诉案件6件,维持原判3件,改判3件;市检察院抗诉案件21件,全部函告基层法院进行再审。

3、再审上诉案件18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1件。

4、省法院发回重审案件1件,这1件案件审理后改判。

(二)依法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上半年仅审理此类案件1件,经多方面作工作后,当事人撤回请求确认违法的申请。目前我们审理的此类型案件主要有两种,一是确认违法申请案件,即对本院的司法行为要求确认违法的案件,二是确认违法申诉的案件,即对基层法院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上半年共审理并审结减刑案件56件,比上年同期的66件减少10件,下降15.1%,结案率100%,其中给予减刑55件,不予减刑1件。对于所有的减刑、假释案件我们都要到每个看守所进行实地复核,对每一个报减刑犯人都进行讯问,核实劳动改造情况,对符合减刑条件的予以减刑,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坚决不予减刑。所有减刑案件都在一个月内审结并送达,无超期现象。

五、抓好案件质量,力求司法公正。“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因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对于按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有新的证据需要质证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移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都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其它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也要会见当事人,调查核实证据,所有案件的合议讨论,庭长都要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分管院长还要参加。对所有可能改判的案件,都必须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了再审案件的质量。

六、抓好涉讼上访案件的审理工作,化解矛盾,做好息诉工作。年初院党组把依法处理涉讼上访问题作为本院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件一件地抓落实,并制定下发相应的文件。根据院里的统一安排,对经立案庭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涉讼上访案件,专门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我庭从人力、物力、精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同该合议庭成员一起共同探讨处理案件的最佳办法。对原判确实有问题,上访人申诉有理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上访人申诉无理的,我们一方面依法维持原判,另一方面认真做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对能够作和解工作的,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当事人的工作,从而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积怨,平息纷争,从根本上解决好上访案件,维护社会的稳定。上半年我庭共受理此类案件12件,截至目前已审结4件,其余8件正在审理之中。在审结的4件中,改判2件,调解2件,这4案的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七、抓好审判方式的改革,推进各类案件审理程序的规范化。由于再审程序及确认违法案件审理程序上的立法不完善,我们在审理案件中经常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为此我们一方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的各项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更加切合实际的审理方式,使再审案件、确认违法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化,避免无序操作。

八、抓好局域网的学习和使用,推进审判工作进程。年初院局域网建成后,为每一个办公室配备了一台电脑,每一个庭室配备了打印机,要求所有的案件立案都在网上登记,审理过程都在网上反映,结案文书都在网上记载,同时要求各庭室及时将各项信息通过网上,也就是要我们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法院办公系统和法院信息系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庭人人争先恐后学习电脑知识,个个不甘落后,掀起了一股学电脑、用电脑的热潮,并在短时间内大多数人掌握了电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会运用电脑进行打字、编排文书、打印文书等等。

第5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适用对象为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以上五种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统称为“社区服刑人员”。

二、社区矫正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分准备动员、全面实施、进入正常管理程序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至4月底)

1、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市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2、制订下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

3、召开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

4、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

5、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试点;

6、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资料准备;

7、组织接收*机关移交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举行试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交接仪式,组织其他乡镇(街道)司法所人员进行观摩;

9、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社区矫正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5月—6月)

1、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配备工作设施(专用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

2、组织司法所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

3、指导各司法所进一步核对社区服刑人员,确定列入交接的服刑人员名单;

4、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确定列入交接社区服刑人员组织首次谈话,宣告、告知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并提出要求;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制作首次谈话笔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确定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护人;

5、建立社区矫正帮教工作志愿者队伍,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颁发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聘书;

6、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确定劳动内容,与劳动基地签定协议书;

7、逐一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并与结对帮教志愿者和监护人沟通情况,确定个性化方案;

8、准备社区矫正责任书和交接仪式有关材料;

9、举行交接仪式;

10、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

11、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公益劳动;

12、组织好首次社区服刑人员定期考核和讲评工作。

(三)进入正常管理程序阶段(7月一8月)

1、建立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2、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健全工作制度和与有关部门的经常性联系制度;

4、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

5、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有关具体困难;

6、做好实施阶段工作总结,提出今后工作措施;

7、接受和参加*市局组织的对口检查,对被查单位作出评估;8、查漏补缺,总结通报。

以上三个工作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厅、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的《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浙司[20*]10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市*局及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副本移交给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

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内将审批表副本一式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按上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市司法局、市*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16小时)。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乡镇(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市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并将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和市*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市*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由当地*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市*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市*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市*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市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市、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每年也要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市*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

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第6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各部门要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活动,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起到表率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法各部门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出发,建立和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通过学习,要与时俱进、开拓视野、认清形势、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法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政法各部门是实现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为了确保全市的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政法各部门必须以法律为武器,以专业为优势,善打硬仗,扶正压邪,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叫的响,拉的出,打的赢,真正起到打击敌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公安部门要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力度,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要位于锦州市前列。在关键时期,能够出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法院要依据法律职责,认真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办案的速度和质量,认真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坚持严审、快判,采取有利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真正起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检察院要严审快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司法局要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民事调节、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把好第一道防线。民政局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的和谐稳定。政法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发展、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实现北镇的社会稳定出力献策。

三、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牢固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政法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警风警纪的教育工作。广大干警要廉洁执法、遵章守纪,坚持执法为民、廉政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要深化干警的警风警纪教育,不准出现违规、违法、违纪现象。要树立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的思想,塑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市政法委要成立警风警纪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汇同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公、检、法、司、民部门的警风警纪情况进行抽查和验收,发现问题要批评教育,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通过上下齐抓共管,使政法队伍风气正、纪律严,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警的自身形象得到进一步端正,使政法机关的面貌焕然一新。

四、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正确处理好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公、检、法、司、民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的领导下,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形成共识,通力合作。在具体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在整体工作上要目标一致。要树立顾大局、识整体的思想,克服本位主义、部门利益的倾向,政法各部门之间要形成常沟通、常联系、常研究,共同为北镇的发展、稳定做贡献的新格局。

五、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政法委的要求,政法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为了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市政法委每半月召开一次公、检、法、司、民各部门班子成员以上的领导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前段工作的情况汇报。在分析情况、研究问题的基础上,政法委主要领导对下段工作要进行安排和部署。每季度市政法委邀请市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和结果要进行总结通报。政法各部门每月要向市委、市政府几大班子的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通过汇报、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法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对有关重大事项共同负责,政法各部门的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涉及全局性有关问题的处理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事先予以请示报告,经过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对未经请示,造成影响,出现后果的要追究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考评,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政法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制度。

为了总结经验、查找差距、促进工作,市委政法委要成立政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市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考核活动。一是对公、检、法、司、民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内容,看班子的核心作用,看班子的团结和凝聚力,看班子的威信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成果。对工作突出或不胜任的班子成员,要向有关领导、组织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公、检、法、司、民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有问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称职的要提出调整意见。三是对政法各部门主要工作指标和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的考核。对考核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上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并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及时通报。政法各部门的干部提拔任用,领导晋级,政法委要参与测评考核,要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否则不准提拔和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年中有考核,年末有总评。对中层科、所、队、室的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中层领导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次诫免,两次“亮黄牌”,三次停止工作。

八、总结经验,争先创优,继续坚持完善政法工作的总结表彰制度。

为了促进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差距,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市政法委半年要召开一次由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年中工作总结会议。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情况,对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要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年末市委、市政府要召开全市政法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要树立一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表彰奖励一批贡献较大的优秀干警和先进

第7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以生育文明创建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管理水平为核心,强化目标管理,加强检查督办,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全镇共辖14个行政村,83个村民小组,47个企事业单位,年初人口15841人,其中农业14411人,非农1192人,流动人口238;年末人口14986人,其中农业13590人,非农1244人,流动152人。

总已婚育龄妇女3149人,占总人口的21.01。无孩129人(当年新婚95人),占已婚育妇的4.01;一孩744人,占23.63;二孩1504人,占47.76,二女户96人,多孩772人,占24.52,多女户29人。

一、20__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划完成情况。

20__年安排生育对象232人,其中一孩163对,二孩69对。本期总出生188人,出生率12.2‰(其中农业出生167人,出生率11.93‰),其中:男96人,92人,总性别比104.35;一孩129人,66男63女,性别比104.76;二孩出生58人,30男28女,性别比107.14。计内二孩出生26人,16男10女,计内多孩1人,计外出生32人,14男18女。计划生育率为82.98,农业80.84。死亡93人,死亡率6.03‰,自增人数95人,自增率为6.16‰。

全镇累计落实节育2750人,综合节育率为87.33,其中放环577人(即一孩放环525人,二孩放环36人,多孩放环16人),皮埋6人,药具8人,结扎2159人;其中一孩27例,二孩1414人(二女91人),多孩718例(多女27人)。其中当年:共落实四项手术190例,其中,放环125例,结扎62例,人流3例。

(二)环孕情服务及四术落实情况。

环情应服务1202人(次),已服务1112人(次),服务率92.51;其中脱环26人,补环5人,人流3人;孕情应服务949人(次),已服务870人(次),服务率91.68;现怀孕68人,现孕人数占人口4.5‰。

(三)流动人口管理情况

我镇现有流动人口346人,流入152人,(其中应持证152人,已持证82人,持证率79.6)。流入育龄妇女50人(无孩1人,一孩20人,二孩24人,多孩5人)。放环16人,女扎25人,药具2人。流出人口194人,(其中应发证194人,已发证150人,发证率90.9)其中已婚育龄妇女73人,无孩13人,一孩48人,二孩11人,多孩1人;其中:放环34人,结扎11人,皮埋1人,药本文来源:文秘站具4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346人,其中流入152人,流出194人,录入率100。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社会抚养费:(历年下欠10.8万元,已征收9.79万元,占任务的90.58),当年应征18.4万元,已征收7.46万元,占任务的40.54。依法征收案件2起。

(五)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从20__年9月1日安排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__年9月24日进展情况:共清理漏报育龄妇女1人,清理当年出生漏报1例。落实四项手术7例,其中:女扎2例(二女户结扎1例)放环5例。征收社会抚养费0.667万元,其中:历年0.1万元,当年0.567万元。

(六)优惠政府落实情况

①60岁奖励扶助对象35人(其中当年5人),发放扶助金额1.62万元。②特殊困难家庭救助12人(其中当年6人),奖励金额1.8万元(其中当年0.7万元)。③二女结扎户90户,当年新增10户,独生子女领证户34户,两户共办理保险119户,保险金额17.78万元,3000元奖励38户,奖励金额11.4万元。④独生子女放弃二孩生育指标2人,奖励金额0.9万元。优待金23户2.3万元。⑥为117户农村“两户”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0.351万元。⑦“两户”106户减免合作医疗基金0.796万元,⑧20__年“两户”危房改造户16户,补助资金19.2万元,户均1.2万元。⑨109户“两户”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共计金额7.14万元。⑩给予27户“两户”对象民政救济0.54万元,户均200元。

(七)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加大宣传力度,全部刷新了乡村公路两旁的宣传标语140多幅,同时又投入5万多元在鸭洼、上堡子、肖掌、店坪、张桥、樊庄、新堡、悦乐等八个村新建大型宣传碑八座, 移动宣传标语20幅,不锈钢计划生育公示栏14个,利用节假日,联合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各种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__多份,举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班6期。特别是举办了以“刘巧儿”原型封芝琴为发起人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从根本上的转变了群众的生育观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观看录像、收听广播等多种形式,为育龄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报表分析看:

1、无孩妇女比例低,说明有新婚漏报。一孩妇女积累少是一个普生二孩加多孩的生育模式(农业:无孩占3.81,一孩占20.22,二孩占49.67,多孩占23.6)。

2、二女户积累少。全镇二女户累计91人,占二孩育妇的6.2,比正常指标偏低。

3、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特别是特困户、贫困户,无力缴纳,给社会抚养费征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一些个别有能力缴纳的“富裕户”“钉子户”“难缠户”没有有效的措施的支撑。

4、流动人口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对特殊地段没有加强重点管理,流出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20__年度工作打算

面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分析形势,寻找差距,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促使20__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1、研究制定《20__年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指标细化、量化到乡、村、组三级专干,加大对各级资料运转误差,专干访视误错等处罚力度。

2、切实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乡站、村室的规范化管理,使乡、村、组、户资料管理规范科学合理。

3、不断加大四项手术和环孕情服务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计外出生。

4、深入开展以二女户结扎、清理出生漏报、新婚、私婚、早婚、流动人口管理和多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的治理活动,攻坚破难,落实责任,挤干水分,整体推进。

5、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从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入手,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对有经济能力又拒缴的,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力,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法律保障。

6、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使计生家庭户都能够享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为我站新机制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8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6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所按照全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夏季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把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图板展示,宣传栏等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在校学生注意夏季饮食卫生,特别是夏季易暴饮暴食生冷食品。增强人们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食源性疾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措施

我所针对夏季食品安全季节性特点,切实加大了监督查处力度,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餐馆、小饭桌、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冷食、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从而有效的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夏季食品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监督检查中,加强对流动摊贩、熟食加工点、小作坊、冷饮销售、批发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监督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食品综合代销点加大了检查力度,防止劣质食品在销售中直接流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9篇: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范文

200*年上半年××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总结

200*年上半年,我市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支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公路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路政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我支队根据市××局的工作职能委托,负责全市地方公路路政案件稽查的管理工作。经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勇于克服重重困难,上半年来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公路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全市共查处违章建筑165处共673平方米,清理路障163起,共3680平方米,整治水沟58处共5100米,清理路面堆积物215处,收取路产赔偿和路产补偿费共10836元,罚款16380元。二是执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全市共82名路政执法人员中,没有出现违法乱纪等现象;三是路政管理法律文书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效率得到迅速的提高;四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得到了加强,全市路政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好转。

二、工作做法与措施

(一)加强教育,注重执法队伍建设

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提高路政队伍执法水平,我支队相继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许可法》、以及路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书面考试,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考试过关。同时,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治超工作培训。通过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使全体执法人员树立了法律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端正了执法队伍的行业风气,为交通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针对当前路政执法的实际情况,一年来我们下力气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由于路政管理工作面广,线长,涉及范围大,要群众守法爱路,首先必须向群众宣传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树立路政管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我们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做好路政宣传文章;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管理体制上继续推行了道班交通站公路所稽查大队稽查支队的新报体制,积极创新路政管理工作机制,使路政执法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三)依法行政,维护公路产权

路政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保护路产路权,公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受国家立法保护的,所以路政人员要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信心,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打击违法行为,制止违章现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等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那些经教育不改的“钉子户”,我们采取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办法,充分依靠法律的力量,铲除“钉子户”。如××县就有过5个案件,经向法院申请后进行了强制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公路产权。

(四)强化训练,提高全员素质

由于路政管理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处理公务难度大,又是人们观察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窗口,所以必须有一支政治思想好,纪律严,作风硬,办事效率高的路政队伍,才能有效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因此,要做好路政管理工作最根本在于队伍的自身建设。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反复学习《公路法》、路政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坚持月底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为提高路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分批进行培训。到目前为止,参加上岗培训已达100%,符合持证上岗的要求。通过专业学习、培训,路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高。

(五)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加强日常路政巡查

我们根据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一是在路政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两人以上执法人员上路执法,严格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遇到无理取闹的执法对象,我们路政人员更是理智、冷静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了解路政工作的难处,积极配合,变被动为主动。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行风廉政建设。通过采取聘请行风监督员的社会监督方式,使所有执法人员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三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路政巡查要求开展巡查工作。日常公路巡查、维护路产路权是路政工作的重点。我们一直没有丝毫松懈,每天坚持上路巡查,确保干线公路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有效地保障了路产路权的畅通。

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内勤管理,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并由专人负责文书归档工作,每一案卷都做到归档及时、准确、有效,无错漏现象发生,使路政内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加大治理超限运输力度,维护路产路权

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开展了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为此,我们积极配合好公路、公安等部门,推行了治超联合执法,通过加强协作与配合,形成治超工作的强大合力。支队和各县市抽来的区路政人员二次在××县境内参加治超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损坏县乡公路的不法行为,共罚款7万多元,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绕道行驶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体路政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所谓的“民心工程”、“村村通工程”,比如邮电、供电、广播电视、供水等部门,在公路及其用地埋设管线,由于受政府干预,增加了我们查处难度,这个问题一直困挠我市路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路政经费不足,一直以来没有专设路政经费,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同时请求市路政机构尽快按规定拨付以前的路政专用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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