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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立足于实践当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信息脱节问题:透过现象,详细阐述了财政总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通过以上问题的明确,进一步挖掘出实践当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信息脱节问题存在的原因、带来的不利影响。文章最后提出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信息脱节问题的两种思路。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之所以提出这个题目是因为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作为核算财政资金的政府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没有被很好的利用。具体表现为政府在对公众、人大提供财政会计信息时侧重于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强调按照政府职能进行资金分配的情况,对财政资金具体用途,使用效率很少提及;财政工作审计报告中把财政总预算会计审计与部门预算会计审计人为分割开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审计被局限在对部门经济纪律的审计,很难从财政整体高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自身职能的效能进行综合分析审计;财政部门在具体执行预算过程及年终决算当中也是把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部门预算会计分开进行核算、填报。不利于两个会计核算系统信息的汇总、对照分析。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关系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一门专业会计。设在一级政府财政部门内部、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两大体系,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似组织核算、反映和监督单位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会计专业,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但都属于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分类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会计报表种类及主要项目也相同。
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首先在会计主体不同前者的会计主体是一级政府包含有政府所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后者的主体指具体的各个不同的履行政府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但是两种会计制度又有着诸多联系:首先两者核算对象都是财政资金,但是所核算得资金的所处状态不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政府预算年度内所有一般预算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及将所有收入按照不同政府职能在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分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从同级财政预算年度分配到本单位资金及这部分资金在实现本单位职能过程当中的具体用途耗用和资产负债形成情况及结余情况,由此可见两种会计核算对象有清晰的资金继承关系。基于以上情况两种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当中必然存在互补因素,所以两者从会计核算角度存在相互依存关系,不能重此轻彼,割裂两者联系。
二、财政预算与财政会计核算之间的联系
政府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照政府职能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科目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公共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财政预算既是履行政府职责,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计划,同时又是以推进财政管理技术科学化的基本手段限制政府收支的一种方法,是财政资金管理技术科学化进程的一个结果。政府预算又分为部门预算和财政总预算。所谓“部门”是指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一般指政府所属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预算角度也可以称为部门预算会计。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它以部门为单位,一个部门编制一本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和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组成。财政总预算是由一级政府所辖的公共部门的部门预算汇总组成。预算的基本程序有四个阶段:编制、审批、执行和决算。在执行阶段,各收入机关依法及时、足额地完成财政收入计划,预算管理部门根据预算对政府所属的职能部门拨款,各职能部门根据拨款履行其相应的政府职能。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也正是在预算执行阶段出现的,负责按照会计模式具体核算记录预算的各种执行情况,在决算阶段(预算年度结束之后),各职能部门和预算单位对执行结果进行总结,编制决算,相应会计编制决算报表。交立法机关审计和审批。
三、导致两种会计信息使用不相匹配的原因
主要是应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繁多,部门核算当中非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复杂,经济分类支出科目汇总相对困难,如果沿用过去的手工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报表抄报阶段,或者虽然一些部门采用了电子记账方式,但是由于电子记账只是对手工记账方式的简单模拟,总预算会计和部门算会计仍然由于会计科目不同、业务流程差异,软件系统不同而分别不同帐套进行核算。那么在技术层面上,就不可能很流畅的使两种会计核算信息得到完美衔接。使得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更多的侧重于信息完整便于收集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公众了解的财政信息也仅停留在财政资金在各职能部门分配的阶段上。
四、如何更好的实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衔接
第一种手段是通过统一的报表格式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在两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下,财政资金的收入归集、使用情况,存在连续性,总预算会计的预算支出即为部门预算会计的拨入经费,部门预算会计所核算的资金支出属于财政总预算分配之后的资金的具体经济用途。所以部门预算会计主要是对资金用途进行详细核算,主要核算部门在行政运行和开展事业活动当中的具体支出。如对交通费、办公费、培训费等的支出情况记录,应当把本级政府所有的交通费、办公费、培训费等进行汇总,以便在不同部门,及不同政府间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分析。在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系统之前,部门会计的经济用途支出信息财务信息的汇总只能通过事先规定的固定格式以报表形式来体现,这是一项非常繁琐和艰巨的工作,需要把不同部门,不同款项资金、按照不同经济项目支出分别以固定位置列示,然后把多张相同报表进行汇总,分类分析。在手工填制报表的情况下,依靠一个部门几个人想很快的完成这项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计算机条件下,使用办公软件操作起来相对容易可行,关键还是对数据的分析和全面的披露。
第二种手段即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上,依靠高度发达可靠的信息网络系统,把不同地域的不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作为终端,财政总会计部门作为中央信息处理中心,同时结合预算执行各财政业务科室,使用相同预算及核算系统,以国库为唯一银行账户,建立统一的一套会计账簿,把由于部门分散,资金量巨大的财政资金统一合并到一个大的会计核算系统当中,进行数据的统一归集整理。以便更方便快捷的从财政资金经济科目获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更全面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提高政府收支透明度,以便接受适应公众对财政资金更高的监督要求。
(作者单位:阳泉市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参考文献:
[1] 苏欣.谈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J].山西财税,2010年4期
[2] 李艳琴.浅谈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J].山西财税,2010年3期
关键词 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区别
我国的会计体系分为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两大类,而预算会计体系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预算会计改革后,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比较,使我们进一步认识二者的区别,有利于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精神实质。
一、会计核算基础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还可以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因此,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监督以收入实现制为基础,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二者的资产和负债从他们的本质上基本是相同的,其他几类要素在实质上有较大的区别。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当中的净资产是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所拥有的资产净值,产权单一,是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企业会计中与之相对的概念是所有者权益,它是各种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它也是与债权人权益相联系的概念,它们共同构成权益概念。显然预算会计中的净资产没有上述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特征,因而在预算会计中采用净资产命名以区别于企业会计的所有者权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适的。
2.收入:事业单位和企业都有收入要素,名称虽然一致,但在本质上有较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收入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从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通过上级拨款,所以具有非偿还性的特点,他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支出,而不是为了盈利;而企业的收入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收入的实现主要是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企业盈利。
3.支出与费用: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事业单位的支出有着财政资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预算向所属单位拨出经费的性质,其目的只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获得更多的新资产;只有那些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支出,才是费用。
4.利润:利润是企业特有的,指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而事业单位没有利润这个会计要素,因为它是非盈利组织,不涉及到盈利问题,所以也就没有利润。即使有一定的经营活动,期末也只是结转到“结余”。
三、会计等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此等式为动态等式,反映单位在业务营运过程中收支结余情况及净资产的增值情况。因为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上级拨款取得的,所以要严格监督各项支出的耗费,因此要采用动态等式,资产负债表也是以此等式为依据的。
企业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此等式为净态等式,反映了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归属关系,表明了企业和所有者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同时,也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四、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有一些核算内容和企业会计有明显的差异,有其特殊性。
1.固定基金:事业单位核算固定资产,需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
金”两个账户。固定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一般由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投入或融资租赁。事业单位的支出具有消耗性与不可补偿的特点,所以无需计提折旧。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磨损,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去。
2.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专门的用途和适用范围,除财务制度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得挪用、占用。
3.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适应。不仅要设置“对外投资”账户,还要设置“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户。
4.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事业单位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
以上仅仅是两者不同表现的一部分内容,还有大量细节性差异,不再冗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两类会计的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不可能消灭差异。
参考文献:
关键词: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原有内容和发展历程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服从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则。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本身的会计工作具有会计工作的基本形式。但由于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行政部门会计核算制度形成了自身的特征。我国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工作制度,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为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正在不断进行调整,并最终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建设趋势。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始终秉承“实事求是”的基本观点,根据我国行政和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和形势逐步调整。
(一)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基本会计核算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建立之前,我国的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没有十分明显的界限。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是基本一致的。因此,我们将改革之前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统称为行政事业会计核算制度。
在改革之前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进行资金的周转,主要靠国家财政进行相关款项的划拨作为资金流入,而资金流出过程也基本不需要考虑成本和盈亏状况,只需要在国家预算工作框架范围内,进行资金的报领和使用即可完成。此时由于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功能作用相互交叉,人员编制区别相对模糊,因此两者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基本相似。一些需要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当中由于缺少独立核算的意识,并采用行政机关的会计处理模式,不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过程当中,往往存在相关机制体制改革滞后,或改革不完善的现象。财务核算制度本身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极大地限制了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能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过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直接推进了我国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分离和改革。1998年之后,国家逐步进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改革过程。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与行政部门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根本性的区别。行政部门本身急需要用财政活划拨款项的报领使用核算制度,而事业单位逐步进行企业化改制,将应当进行企业化经营进入市场化程序的部门转变为企业以此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这一时期事业单位开始逐步建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过程当中开始侧重考虑成本和收益因素,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逐步向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靠拢。但是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过程本身牵扯的范围较广,不同的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方向不同,因此具体措施和内容也将产生显著的差别。部分没有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继续参考行政机关的会计核算模式来制定会计核算制度。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
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逐步洗礼,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制度和内容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已经具有了相对规范而有相互独立的制度安排。行政部门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现状,可以通过与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对比进行说明。
(一)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现状
我国各级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采用针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准则。该准则的基本内容涵盖基本的会计核算内容,准则中要求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要根据会计要素的经济内涵,设立相对应的会计科目,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当中采用的会计假设及一般原则与企业会计大致相同。
由于行政单位本身具有的资金流入,直接来自国家预算和资金支出,不考虑成本因素而注重社会性因素的原因,我国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具有相对于企业会计而言的自身特征。首先,行政部门会计在进行会计核算当中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以便于中央统一预算对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详细的监督和管理。其次,在会计要素的设置当中,一般企业会计主要包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基本要素。而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会计核算当中,主要要素项目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要素。其中会计要素的不同反应了政府会计工作当中,没有利润分配环节、不涉及所有者权益问题和注重财政使用的公益性的特征。最后,在其中的汇总表当中,相对企业会计而言,政府的会计核算本身不考虑经济效益问题,只检查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的情况,并以决算的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政府的会计核算制度本身需要服从于政府机关的工作性质。我国的国家机关作为人民意志的执行者而存在,政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过程和会计核算过程,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目标,应当始终同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加以区别。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现状
我国的事业单位与政府相类似,更加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经过对事业单位的逐步改革过程,我国的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开始进行企业化经营,进行盈利性项目的运作。因此,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会具有相对于行政本门会计而言与企业会计更多的接近性。
首先,在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的设定上,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部门会计基本保持一致。事业单位由于大多数与国拨项目,因此并不设立所有者权益一项。主要会计科目依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项目进行划分。
事业单位的基本会计核算制度的原则当中,具有更加类似于企业的会计内容。由于部分事业单位已经进行企业化经营,因此需要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快速变动进行及时的适应。但是在不进行生产经营,不追求经济效益的部分,事业单位依然采用和行政部门相同的会计计量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在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单位自身的实际状况,将经营项目和单纯的社会工作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由于事业单位本身具有的介于企业和行政档位之间的会计核算制度,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将自身的经营或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划分。应当属于经营性项目的应当采用企业式会计核算模式,具有较强社会性的社会服务项目,应当采用与行政部门相类似的会计核算制度,采用与行政部门相类似的会计核算制度本身是突出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的重要体现。由于不能直接转化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经济单位,采用企业式的会计核算和其他经营管理制度会直接影响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效果。
参考文献:
[1]陈玲玲.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J].财经界,2010第3期
[2]郑敬枝.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现状与完善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第15期
[关键词] 企业会计 预算会计 区别
一、我国两大会计体系的概况
财务会计包括两大类,即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和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企业会计,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即预算会计。在现代会计中,企业会计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会计体系,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是一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活动。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不同,企业的创立和存在,其基本的目的是获取经营利润。因此,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主要是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的。
在现代会计中,预算会计是以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为主体的会计体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其目的是通过各自的业务(服务)活动,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因此,预算会计则是以政府预算和单位预算管理为中心,以国家经济和人民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心,用于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非营利组织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活动。
二、具体分析我国两大会计体系异同
1.发展背景
20世纪9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对资本保全的要求程度与日俱增,同时,为向政府、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可理解的通用会计信息,满足不同信息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于1993年进行了大规模的会计制度改革,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13个行业会计制度)并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实施等,使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进一步完善。
20世纪50年代我国预算会计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下诞生。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从此我国预算会计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走上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模式的道路。
2.会计涵义
会计的主体和客体不同。会计行为的客体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会计的客体实质上是资金的运动。虽然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活动都是围绕资金的运动进行的,但是由于各单位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他们的经济活动和所应达到的目标不一样,因而价值运动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不相同。企业会计的对对象是从事企业经营资金的运动;预算会计的对象是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资金运动。
会计要素与会计恒等式不同。企业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既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企业会计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预算会计的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
会计原则不同。谨慎性原则,预算会计不设这一原则;企业会计实行配比原则,而预算会计没有;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而预算会计中只有事业单位执行此原则,其他则实行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以历史成本计价;事业单位以此计价,行政单位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无此原则;事业单位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而企业单位则不同
3.会计核算及特殊性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财务、成本、成本指标,据以考核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国民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在我国企业会计会计核算的基础大多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预算会计核算的基础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除事业单位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会计是以某一企业为主体,核算内容只能是本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一切与本企业经济活动相联系的经济活动,都应归属于对方的核算内容,不属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预算会计是以整个国家预算执行为中心来组织核算,既要核算非物质生产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也要核算物质生产部门的经济效益和利税上缴情况。
企业财务会计的核算过程包括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每一过程都涉及收付两方面,核算过程复杂;预算会计的核算过程只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方面,没有生产和销售环节,核算过程相对简单。
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为企业在进行商品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预算会计核算的内容为:预算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状况的三个阶段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具体核算内容是由两个部分和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组成。两个部分是指财政总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会计是财政部门记录、计算、反映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结果全面情况的核算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是以国家预算支出安排到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那部分资金为核算内容。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目的是通过核算,使企业以最少的资金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预算会计核算目的在于体现预算收支政策的执行情况,而不在于营利。
另外,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相对应;专用基金专款专用;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一般没有损益的核算。在企业会计中,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实行成本核算。
4.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的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
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而预算会计又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这三类会计科目的具体科目根据其单位性质名称也有所不同。
5.会计报表的内容
企业会计的会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说明书。
预算会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
参考文献:
[1]预算会计/赵建勇主编. ―3版―上海:上海财经大学,2007.10 第1―25页、第165―170页、第273―279页、第383―391页、第404―415页
[2]中国会计改革三十年/中国会计学会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4第13―31页、第62―71页、第488―496页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 会计工作 推进会计改革
一、深刻认识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性质,做好事业单位会计工作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会计理论的完善,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深刻理解会计的特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依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的不同,会计可以分为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两类。企业会计主要适用于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同时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而非企业会计适用于政府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同时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层建筑领域,从事的是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民生建设中具有重大作用。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要明确,本单位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开展工作的,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与企业会计有着诸多不同。如:
(一)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存在着区别
我们知道,我国的会计是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加以区分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如果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那么会计多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对其经济业务0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此来完成会计工作,从而为企业服务。
(二)在会计要素构成存在着区别
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单位性质上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运行方式、运行结果和会计要素的构成上都存在着差异。如,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等是事业单位会计的要素,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则是企业会计的要素。
(三)在会计等式上也存在着区别
我们知道,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主要反映企业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只是净态等式;而事业单位的会计计算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属动态等式,可以适时地对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或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
(四)在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上存在着区别
在科目设置、核算方法上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也存在许多区别,企业会计的科目不仅细化而且全面,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简单、数量也少。同时,两者在会计业务核算事项、方法上也有不同之处,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如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对营利性业务,只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二、从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性质出发,努力践行好新会计法
作为事业单位的会计,就应该从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对象,准确记录反映,深入监督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以更好地促进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从而达到保护事业单位财产安全,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为此,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要认真遵守财政部颁布于1997年5月份和7月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分类、要素、核算方式、记账基础和会计报表等为指导,在工作中切实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精神,努力做好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一)深刻领会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改变的实质,充分发挥会计的经济管理职能
在以往的会计活动中,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只是预算资金,事业单位的会计活动只是对国家财政的报销,其经济管理职能不能实现“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更不能发挥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职能。不能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不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不能只停留在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的简单职能层面上,而是要把资金的“效益性”、“灵活性”和“流向性”作为会计活动的重点,充分发挥依法筹集和运用资金的功能,在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综合管理上发挥重要职能,以实现编制单位预算合理化,单位开支节约化,资产管理制度化,国有资产增值化,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准确掌握事业单位会计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实质,更好地提升活动的水平
在新会计制度中,对以往的事业单位会计活动进行了修正,并明确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这就取消了原有的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预算管理方式。如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拨款和预算外收入,都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加之“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实施,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收支情况,对某些支出项目进行补助。事业单位要抓住新的预算管理形式,努力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之目标。为此,事业单位会计要合理组织业务,增加收入,提高单位自身发展的能力。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预算内、外资金,并统一核算预算内、外资金,以提高事业单位资金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 预算会计; 政府会计; 特点; 改革
一、我国预算会计的现状及特点
社会会计通常分为企业会计(营利组织会计)和非企业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两大体系,其中非企业会计在我国通常称为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是核算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专业会计。我国的预算会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相当于国外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与企业会计的核算成本费用、以经营盈亏为核算中心的特征相比较,目前我国预算会计体系所具有的特点主要有:一是组织目标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非营利性;二是适应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核算内容主要包括预算资金的收、支、余超,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单位报告相关有用的财务信息;三是为了如实反映各期预算收支及平衡货币收支,会计核算基础基本上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收支确认原则,但对于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可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四是为了保证各项财政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用途使用,要求在会计核算时,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即要求各类资金使用时遵循限制性原则。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近些年“财政三大改革”即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的不断实施,要求预算会计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和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未能进行较大改革,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日益突显出来。
(一)会计体系不规范,难以提供丰富的政府财务信息资料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在体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将预算会计体系等同于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在核算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非全面性地)反映资产和负债的有关情况,其结果是一方面难以提供财政预算管理所需全部信息,另一方面又难以满足各个方面对政府财务信息的各种需求。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已不能充分满足政府多重性的会计目标。政府运营的目的不同于企业,不是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政府还要使预算执行合规,对政府与部门的成本和效益进行绩效评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不断完善,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和单一的财务会计体系都难以满足各方面管理的需要,应建立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来分别承担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各自的职责。
(二)核算内容不全面,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对于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不能全面真实体现。按现行制度的规定,政府部门增加的各项资产均列入当年支出,尤其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仅按原值进行反映,没有折旧提取的核算,不利于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监督管理。二是对于政府的负债情况无法全面准确记录、反映。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下,对于实际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政府债券、社保基金缺口以及由于各种情况下政府提供担保产生的或有负债等内容,没有办法在报表中全面体现出来,其结果是,一方面夸大了财政资源,不能客观、公正地考核各级政府的经营业绩,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强化政府的财政及财务风险意识,给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埋下许多隐患。
(三)核算基础较落后,阻碍了财政相关改革的进行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记账基础基本上采用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比较简单,通常只对货币收支及时记录,优点突出:有利于加强现金的管理、防止预算超支。但其不足之处也十分明显:一是难以对预算资金运用效果进行有效分析,不能满足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的需要;二是财务成果容易被人为操纵,采用收付实现制,难以将收支配比,有关人员可将款项的收付时间任意在各期调整,使得账面数与实际数不一致,在为相应支出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相应方便条件的同时,也不利于国家对财政信息的分析和进行决策。
三、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对策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改革设想主要有:建立新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改革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增加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种类等等。但是,很多的设想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相关改革内容还必须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以便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在此,笔者仅就以下三个主要方面,结合实际运作,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操作构想。
(一)构建“三位一体”政府会计体系,满足政府及部门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需要
在西方会计中,政府会计通常包括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个子系统。预算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双轨运行模式是当前西方国家在政府会计体系建设方面的普遍做法,是国际政府会计发展的趋势。两个会计体系既相互协调,又泾渭分明,可各自按照自身规律设置会计要素和会计系统,通过各自系统对政府财政资金等内容进行核算、反映,发挥各自的优势,提供政府管理所需的不同方面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的分析和决策需要。
具体来看,政府会计系统中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应是互为补充的关系,两者各具功能,既不能混为一体,也不能相互替代。针对我国当前的国情,预算会计体系可以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对各级政府的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核算、反映和监督,以满足预算管理和决策的需要。预算会计在核算时,首先在总账上可设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总分类科目,其次在明细分类账上可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财务会计体系则应根据情况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借鉴企业会计的一些理念、方式,对政府和部门的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和绩效水平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满足政府及部门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的需要。
另外,为了进行政府会计的成本核算和分析(目前,预算会计中只有事业单位进行了简单的、不完整的内部成本核算),反映政府耗用资源的情况以及提供政府运营活动相关成本费用的信息,我国政府会计体系除包括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两个子系统外,还应加上成本会计子系统,最终构建较为完善的“三位一体”政府会计体系,三者各司其职,共同完成政府会计有关的核算、监督和控制任务,为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环境提供支持。
(二)制定和实施政府会计准则,约束政府会计行为
按照国际惯例,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应该包括一个基本准则、若干个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层次。首先,制定统一的政府会计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的政府部门及政府单位。基本准则主要用来规范政府会计目标、基本假设、基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政府基本准则是“准则的准则”,地位高于政府具体会计准则,在整个政府会计准则中,处于统领位置,对具体会计准则具有指引、提供理论依据的作用。其次,制定具体会计准则,具体又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三部分。基本准则所确定的概念框架,应该贯穿于具体准则中,具体准则要服从于基本准则。针对中国的国情,结合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借鉴企业会计准则框架,政府基本会计准则只能有一个,而具体会计准则可有多个,具体准则主要应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一是投资;二是债权债务;三是其他非现金财务资源;四是会计报告等。另外,还应研究制定部分体现行业特色的相关特殊业务或特殊行业的具体会计准则,如预算业务调整准则、贷款转贷业务准则、成本核算业务准则等。再次,要分析我国的国情和习惯性做法,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设立模式,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中还要制定应用指南,主要是对相应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细化和说明,从而对一些操作性层面的内容作出示范性指导,主要包括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分录的编制和报表填制等。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应是“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的三层结构,这既符合我国的国情,同时也便于准则的实施和推广。政府会计准则在约束政府会计行为的同时,也为建立政府会计体系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证。
(三)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我国新的政府会计标准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政府会计中的预算会计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这种做法目前在我国较为成熟,现在主要探讨政府会计中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问题。从国外的相关政府财务会计改革经验看,在核算基础方面,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完全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在会计核算中既进行成本核算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计报告也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编报,如编制“政府损益表”、“财务情况表”等,以全面反映政府的资源以及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情况。二是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如美国、英国。具体的做法是一般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对一些特殊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新的医院、高校会计制度改革措施,其会计确认基础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我国改革后的政府会计体系中的财务会计也应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直接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可能有些难度,可先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即主要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引入企业会计的有关原则和核算方法。一方面,加强对政府资产的核算管理,提高政府资产的使用效率。要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的同时,确认和计量政府的其他长期资产如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相应的政府运营成本的核算。另一方面,要全面确认和计量政府的各种显性和隐性负债,减少政府财政、财务风险,要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养老金、贷款担保所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其他中长期负债进行确认和计量。
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引入,可以对政府会计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确认和计量,对政府受托责任、财务状况以及运营成本进行准确反映。这也是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普遍做法,可为我国新的政府会计标准的建立奠定良好基础。
总之,推行政府会计改革是当前我国财政、会计领域的一项重大变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既要研究理论层面问题,又要解决技术方面的难题,还要更新管理理念。要高度重视发达国家政府会计发展改革动态,在学习和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同时,认真研究我国的国情,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体系。另外,还要做好相关改革配套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如政府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等,以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在改革的具体步骤上,要考虑政府会计改革可能带来的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可先进行试点,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再采取渐进的方式稳步推开。
【参考文献】
[1] Earl R.Wilson.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28-136.
关键词: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改革路径;
作者:张琦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公共财政、公共管理与政府治理等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共领域的信息需求,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我国既定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下,如何能既提高会计系统的信息含量与质量,以满足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需求,又不削弱会计系统预算管理的重要功能,成为改革的难题。本文从分析我国政府现有会计系统的局限性入手,借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IPSASB”)与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GASB”)的有关做法,探讨一种适合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与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是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逻辑起点,对它进行分析能够明确未来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的局限性
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是一种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其目的主要是为国家预算执行服务,它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财政职能、执行国家预算的重要手段(财政部会计司,2005)。因此,我国政府现行的会计系统又被通称为“预算会计”。毋需置疑,现行的预算会计系统在保护国家公共财产安全完整,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领域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入,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越来越显现出局限性,具体表现为:
第一,现有会计系统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无法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情况。我国预算会计系统强调为预算管理服务,因而造成整个会计系统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政府控制的大量长期资产及其消耗情况、政府承担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等信息在我国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缺乏完整的披露。
第二,现有会计系统也非真正意义上的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虽冠以“预算”会计之名,实际上却是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混合体,这表现为:一方面,除了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外,现有预算会计系统还部分反映了资产的存量信息。例如,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现有系统既反映预算支出(预算会计信息),也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财务会计信息);另一方面,现有预算会计系统确认的资产并非完全源于预算资金,它还可能源于非预算资金。其次,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如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但未在同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貌。此外,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滞后的预算会计系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也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办法,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三,现有会计系统按照组织机构分别设置会计制度,缺乏完整统一的体系,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片段性。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按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库、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分别设置,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预算资金总的取得与分配情况,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披露单位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税收会计等则反映预算资金的具体来源。但上述各会计系统的科目设置与报表系统自成体系、缺乏衔接,既难以全面反映政府预算资金整体收支流程(包括取得、分配与使用过程),也无法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的政府会计系统既非单纯的预算会计系统,也非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而是一种缺乏完整性与系统性的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这种混合会计系统既无法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业绩,也难以提供全面的预算信息,发挥预算管理的优势功能。为了解决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大都主张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逐步采用应计制基础替代现有预算会计系统中的现金制基础,使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目标。
然而,引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概念与采用应计制并非政府会计改革的“万能良药”。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政府资产的消耗情况是众多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问题。在政府会计系统中引入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似乎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然而,如果不对我国政府现有的会计系统进行适当调整,简单在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会误导预算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对于预算信息使用者而言,折旧费用既非政府财务资源的来源,也非财务资源的实际使用。预算会计中的折旧信息将造成该政府主体需要增加预算资金补偿的误解。
由此可见,能否在我国政府会计中采用西方国家的做法,直接引入应计制,值得反思:其一,西方国家受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由过程评价逐渐转换为结果评价,其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能够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存量与结构、承担债务的规模与偿还情况,以及政府的营运成本,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结果评价。但我国政府目前仍强调预算过程控制(如收支执行过程是否符合预算安排),现金制相对应计制能更有效地服务于预算的过程控制目标。其二,西方国家政府治理的重点已逐步由合规性管理转为绩效管理,而应计制会计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国目前仍强调合规管理,政府会计系统的重点在于政府资金取得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如政府的支出控制(确保支出总量不突破预算和法律的规定)等方面。现金制在核算资金的流入与流出方面具有固有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合规性管理的需求。
鉴于以上分析,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不能一味地强调以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系统替代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也不应简单比较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劣,盲目地以应计制取代现金制,或者直接在现有会计系统中增加应计制运用的比重。在分析我国政府会计的改革路径时,有必要再明确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现实目标,以及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策略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会计系统新的构建思路,为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选择一个合适的切入点。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亟待明确的问题:改革路径设计的前提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系统存在的上述局限以及改革研究的两难局面引发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它们的解决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路径选择与设计的前提。
(一)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关系
正确界定政府会计并区别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改革的理论起点与实施前提。在辨析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关系的相关文献中,大致存在以下观点:一是政府会计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刘学华,2004)。这些文献认为,我国使用的预算会计概念就是西方国家使用的政府会计概念,二者只是名称不同,并无实质性区别;二是政府会计包括预算会计。目前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较多,他们主要按照“支出周期”的观念,认为预算会计是追踪拨款和拨款使用的政府会计,它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王雍君,2004);三是预算会计包括政府会计(张月玲,2004)。持该观点的学者按照“组织类型”构造框架的思想理解预算会计,认为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国库会计、基建会计及税收会计等部分,而其中只有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才能被称为政府会计。
本文赞同上述第二种观点,认为预算会计是政府会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会计除了反映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过程中的预算信息外,还需要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营运业绩等财务信息。完整的政府会计系统至少应由反映政府预算信息的预算会计子系统与反映政府财务信息的财务会计子系统共同构成。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目标的现实定位
政府会计应在公共领域扮演何种角色,发挥何种重要作用将决定改革的目标定位。美国联邦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联邦财务报告目标》(SSFACNo.1)将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归纳为预算的真实性、运营绩效、受托责任以及系统和控制四个方面(陈工孟、张琦,2004)。可见,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与政府受托责任、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是密切相关的。
本文认为,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解除与政府绩效评价都需要多元化信息的支持,单纯的会计系统难以全面满足其需求。因此,以解除公共受托责任或政府绩效评价作为我国现阶段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较为理想化,以此为目标构建会计系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回归会计的本质功能,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应兼顾两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目标。该目标下政府会计信息主要体现为各种财务信息,包括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全面成本核算系统的建立)、对政府资产的管理水平(包括存量信息、流量信息与耗费信息)、政府承担债务的规模与结构以及偿还能力等;二是预算管理目标。政府预算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定预算,它强调立法机构对政府资金使用的控制。预算一旦被立法机构批准,政府必须强制执行,调整空间较小。在预算管理目标下,政府会计主要用于披露预算编制与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初始预算编制信息、预算调整信息、最终预算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等,并确保各环节预算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及时性。
(三)我国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
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是近年来政府会计的学者们探讨频率最高的话题。大多数学者通过比较应计制和现金制的优缺点后认为,在政府会计基础的选择上,应计制要优于现金制(陈胜群等,2002等)。学者们还指出,鉴于应计制固有的缺陷和引入的障碍,政府会计不可能一次性、全盘地引入应计制基础(陈立齐等,2003)。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金制的优点在于会计系统对现金流转情况的反映与控制,应计制的优点则在于主体财务状况的全面评价以及提高政府活动资源耗费与成本的透明度(程晓佳,2005)。因此,政府会计在选择核算基础时,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较大程度地运用应计制有利于政府的财务管理与绩效评价,但不利于政府的预算管理,而较大程度地运用现金制则正好相反。本文认为,在设计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时,需考虑会计系统不同类型子系统的具体需求,分别发挥应计制与现金制的优点,并确定两种基础运用的程度。
三、我国改革路径的现实选择: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与协调
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既要以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为目标,又不能以削弱会计系统的预算管理功能为代价。政府会计系统必须进行功能划分,否则,在保持我国现有混合会计系统的前提下,笼而统之地探讨政府会计改革问题将无法兼顾上述目标。本文认为,分别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发挥两类不同会计系统各自的优势功能,是我国未来政府会计改革的一种现实路径选择。
(一)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
政府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需在充分考虑其各自特点的基础上分别予以构架。
1.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
新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应以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为最终目标,它关注政府资金使用计划的拟定与实际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会计的构建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构建目标应侧重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衔接,披露预算各环节信息。
预算会计系统是政府披露预算编制、调整与执行情况的主要渠道,它对于改进公共部门财务透明度而言非常重要。通过预算会计系统,政府官员向公众披露在已批准预算中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有利于解除政府官员在预算方面的受托责任(Hughes,2004)。基于此,IPSASB在2006年颁布的24号准则《财务报表中的预算信息披露》与2004年的研究报告《预算报告》中要求预算会计在三个环节与预算系统衔接:(1)预算编制与事前报告过程。在该过程中,会计系统为预算编制提供前瞻性财务信息;(2)预算执行与会计控制过程。在该过程中,预算会计系统应设立预算收入、拨款、分配、承诺等账户,以便预算与实际结果进行对比;(3)事后预算报告与评价过程。在该过程中,报告主体往往在财政年度末公布事后预算报告,如预算与实际比较报表等,以便信息使用者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出评价。
第二,会计核算基础的选择需符合预算管理不同阶段的需要,现阶段应以现金制为主。
不同阶段的预算系统可以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即现金制基础、修正制基础与应计制基础:(1)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如目前大部分国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2)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在这一目标下,应计制将发挥优势,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3)当预算系统处于上述两个阶段的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的现金制或修正的应计制基础,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我国目前的法定预算强调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预算编制采用现金制基础。因此,预算会计体系应遵循与预算编制相同的基础,也采用现金制。
第三,会计主体应整合所有预算资金的使用单位,核算对象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
如前文所述,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制度是按照单位性质进行划分的,各制度之间缺乏衔接,科目使用缺乏对应关系。现有的预算会计系统无法反映预算资金流转过程的全貌,政府难以披露预算资金整体使用情况。因此,未来在制定新的预算会计标准时,不宜按照单位类别分别规定,而应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预算单位统一的预算会计标准与账户体系,最终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套预算会计账户的目标。无论是财政部门、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只要是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结转或使用的单位都应作为预算会计主体的组成部分,纳入新预算会计标准的规范范围。
预算会计系统在确定核算对象时,应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从一级政府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再到各单位的实际使用都应包括在该层次政府统一的预算会计系统中。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控制。因此,在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中,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
第四,预算信息的披露与报告应反映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预算会计系统通过预算报告来披露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预算报告可以按照年度与中期编制。中期预算报告一般包括:(1)中期收入报表。该报表反映截止到当日实际确认的收入、本年的预计收入,以及实际确认收入占预计总收入的比例;(2)中期支出报表。该报表与中期收入报表对应,反映本年拨款总额、截止到报告日的实际支出、截止到当日的保留支出(reserveexpenditure)(1),以及拨款中的未保留余额;(3)中期收入与支出报表。该报表中除了按照收支类别反映上述两表中的有关数据,还提供收入扣除支出与保留支出后的结余信息。年度预算报表的编制与中期预算报表中的收入与支出报表类似,它包括年度最初的预算数、最终(修订过)的预算数、实际金额,以及预算与实际的差额。通过中期或年度预算报告能披露主体预算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额,也能披露实际收入与实际支出的差额,从而反映出主体的预算管理绩效。
2.政府财务会计系统的构建
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不同于政府预算会计系统,它关注的是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方面。构建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构建目标应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披露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等财务信息。
GASB在其第1号公告中将信息使用者对政府会计的信息需求分为三个主要方面:评价预算的符合程度;评价政府主体当年的运营成果;评价政府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以及政府到期履行债务的能力。其中,预算符合程度的评价能在政府预算会计系统中得以反映,而另外两方面的需求则需要政府财务会计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对应GASB的上述规范,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应在于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资产与负债存量的全面信息),以及政府运营成果(政府收入与费用信息)等方面的信息。简言之,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无论是由预算活动还是非预算活动引起)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的反映对象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等财务状况信息)与运营业绩表(包括收入、费用或成本等运营成果信息)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
第二,在充分考虑政府行为特征的前提下,会计核算基础与会计要素应向企业会计趋同。
一些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会计规范已不再专门区分企业财务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2),而是要求所有主体(包括企业主体与政府主体)共同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以便增强不同类型主体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我国目前不宜直接在政府财务会计中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但应逐步向企业会计趋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应计制的运用。政府财务会计需要全面反映政府控制的资源及其消耗、承担的债务,以及发生的全部成本,现金制基础无法提供上述信息,应计制基础的逐步引入将成为必然选择。例如,上文提及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由于现有政府会计系统混合了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直接对混合系统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势必给预算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误解,即折旧可能意味着预算资金的补偿。但如果财务会计系统已经与预算会计系统分离,在纯财务会计系统中运用应计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便不会造成上述误解,折旧在财务会计系统中仅反映着固定资产的消耗程度。
(2)财务会计要素的设立。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也应与企业财务会计要素趋同。按照上述政府财务会计目标的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应反映政府资源的存量及其结构(政府资产)、资源的增加(政府收入与政府负债)以及资源的耗费(政府费用),因此,有必要比照企业会计设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与费用五个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并重点关注政府资产、负债与费用的内容:对于资产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财务资源外,还应确认非财务资源(如房屋等实物资产),以及这些资源的耗费情况(如折旧)。但对于那些难以计量的政府资源(如自然资源与历史遗迹)可暂不纳入政府资产的确认范围。对于负债要素而言,政府财务会计除了反映已产生的法定义务外,还需考虑政府大量尚未产生的非法定义务,如各种承诺、养老金等。改革的决策者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负债确认的具体标准。对于费用要素而言,财务会计系统应采用应计制基础下的费用要素替代现金制基础下的支出要素,以便政府成本核算系统的构建。
第三,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应考虑我国公共部门设置的特点。
我国公共部门体系的确认无法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以行政性政府(狭义政府)作为会计主体。我国的政府财务会计主体的确定需要考虑两个原则:一是该主体是否承担政府职能;二是该主体是否占用公共资源。按照上述原则,我国政府财务会计主体除包括政府行政单位外,还包括履行部分政府职能并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主体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1)政府机构(部门或单位)主体,它反映某一政府下属部门或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2)某级政府主体,它将一级政府下辖的各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下级政府的财务会计信息合并披露;(3)国家主体,它将合并反映前两个层次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与营运绩效,并在条件成熟时,将不属于任何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的自然资源、历史遗迹等也包括在该层次的财务会计系统中。以国家主体编制的财务报告反映了一国公共资源的总体状况。
(二)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协调与整合
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处于互补关系,它们需要通过整合与协调,共同履行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
1.信息披露方式与报告模式的协调与整合
GASB与IPSASB都致力于两种政府会计子系统,即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系统的融合研究。GASB(1999)在第34号准则《州和地方政府基本财务报表与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提出新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基本财务报表与必要的补充信息三个部分。其中,基本财务报表中的“政府整体层面财务报表”主要披露政府财务会计信息,包括政府财务状况信息、营运成本信息与项目收支信息等方面。而“必要补充信息”部分则要求提供比较预算报表,包括报告期的原始预算、最终预算,以及实际现金流入量、流出量与余额。因此,34号准则的财务报告模式实际上整合了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
IPSASB(2006)也在上述24号准则中提出了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综合披露预算信息与财务信息的构想,具体包括两种做法:一是直接在相关财务报表(如营运业绩表)中增设预算信息栏,该栏包括年初预算金额、最终(修改后)预算金额,以便将预算的实际执行数与预算计划进行比较,反映政府的预算执行业绩。在第一种方式下,预算信息将被直接整合于财务报表中;二是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外,单独编制一张预算与实际数据比较报表,直接利用预算会计系统对预算数据与实际执行数据进行比较。在第二种方式下,政府年度报告包括了基于财务会计系统的政府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与净资产变动表等(3),以及基于预算会计系统的预算—实际比较报表。
2.两类会计系统中收支类账户的协调
预算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中都将设置收支类账户,如预算会计账户体系中的预计收入、收入、拨款、支出、保留支出等账户,以及财务会计账户体系中的收入、费用等账户。本文建议,两类会计系统在收支账户的分类方式应尽可能地保持一致(4),以便未来条件成熟时,在政府年度综合财务报告中,直接比较现金制基础的预算会计收支信息与应计制基础的财务会计收支信息,最终评价政府预算收支的实际执行业绩。
3.电算化系统对两类会计系统整合的支持
电算化会计系统通过编程,可以实现两类会计系统的整合。会计人员未来在录入某一交易或事项时,可以借助编制识别码,由计算机程序自动选择不同会计系统:如该事项或交易只影响预算编制,计算机会直接将事项记录在预算会计系统中;如该事项或交易对预算系统没有影响,计算机则只将事项记录在财务会计系统中;如果该事项或交易既影响预算执行,又对主体的财务状况或营运成果构成影响,计算机程序将自动同时生成预算会计分录与财务会计分录,分别计入上述两类会计系统。会计期间结束后,计算机程序还将直接生成资产负债表、营运业绩表、预算—实际比较报表等财务会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
四、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