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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技术效率;SFA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2)02-0018-06
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比较,一直是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姚洋(1998;2001)、刘小玄(1998;2000;2004)等人的研究得到比较一致的认识是,就整个工业企业来讲,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其技术效率相对低下;国有企业对于企业技术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非国有企业则表现为对于技术效率有积极的正向推动作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结论一直是以下政策主张的重要依据:国有企业应当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而仅保留其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部分。
之前一系列比较研究的结论大体上是可以采信的。从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起来,微观经济组织的效率就越来越取决于其制度结构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刚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脱胎而来的国有企业,自然是所有微观经济组织中最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其财务效率和技术效率全面落后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甚至也落后于市场化改革中应运而生的乡镇集体企业,完全符合理论的预期。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得出国有企业应当退出竞争性领域的结论。国有经济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了重组与改造,目的就是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形成与其他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的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提高到了多大程度,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利润水平不断提高。2000~2009年,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从2408亿元增长到9287亿元,年均增长16.2%。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一个更加应当关注的问题是,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是否也在提高,它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效率差距是否在缩小,进而二者的效率是否存在收敛的趋势。这就是本文关注的重点所在。我们认为,以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在近10年来不断提高,总体上已经与非国有企业不相上下,甚至有逐渐超过非国有企业的趋势。一方面,国有企业在垄断行业的巨大份额及超额利润,对结果有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综合效率的持续提高是更重要的内在因素。技术效率的提高应该是国有企业利润指标逐步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对国企改革的成绩不应全盘否定,深化改革的前景仍然看好,国有企业必须从竞争性领域完全退出的结论缺乏科学依据。
一、技术效率测算方法选择
效率就其含义而言,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而技术效率是用来衡量在技术水平一定时,厂商获得最大产出(或投入最小成本)的能力,反映了现有技术的发挥程度(或者生产要素的利用程度)。技术效率是全要素生产率改善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本文选用技术效率指标研究企业效率的理由是,技术效率不但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的综合效率水平,而且可以用来体现制度改革等政策的实施所引起的效率变化的结果,能够更有效地反映改革的成效。因此,“技术效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更多关注的基本问题。”
测算技术效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参数法,通过估计某个具有特定形式的生产函数模型来间接得到技术效率,如随机前沿分析法(SFA);另一类是非参数法,其特点是不假定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如数据包络分析(DEA)。我们将采用参数方法中的SFA模型对近10年来国有及非国有企业工业细分行业的技术效率进行测算和分析。采用$FA模型的原因是:首先,运用OLS(最小二乘估计)所拟合的一般生产函数预测产出时,得到的不是给定投入时的最大产出,而是平均意义下的产出,因此,运用ML(极大似然估计)拟合前沿生产函数测算技术效率更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其次,我们的研究使用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36个工业细分行业2000-2009年共计10年的面板数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类型等各种因素对企业的技术效率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换言之,随机干扰项的作用不容忽视。最后,本文分析中的产出项只包含工业增加值一个变量。因此,参数方法更适合于本文的研究需要。在SFA模型中,以给定的投入量来估计最大产出的生产函数称为“前沿”生产函数,“前沿”一词体现了最大值的概念。在运用SFA模型的过程中,前沿生产函数一般采用c-D生产函数或者超越对数生产函数。考虑到技术进步的因素及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形式灵活、限制少的特点,我们将采用时变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作为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测算技术效率。
二、技术效率的测算与比较
我们测算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36个工业细分行业2000~2009年的技术效率,并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对企业技术效率的测算和分析将通过问接方式进行,即通过分析工业企业的行业数据(加总数据)对国有和非国有企业这10年期间技术效率的发展与改善情况加以判断。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1.投入产出变量。工业细分行业的生产函数模型中投入产出变量的选取以工业增加值为产出指标,以行业年均从业人员数量及固定资产净值为投入指标。下文中,工业增加值、行业年平均从业人员数以及固定资产净值将分别用Y、L、K表示。
工业细分行业国有企业投入产出数据采用了2000~2009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细分行业相关数据。由于产出变量工业增加值2004年、2008年和2009年的年度数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及工业普查资料均没有提供,2004年度当年价工业增加值数据采用2004年度当年价工业总产值与2003年度工业增加值率计算得到;2008年和2009年当年价工业增加值数据采用比例法计算得到,即用本年度的当年价工业总产值乘以上一年度当年价工业增加值与当年价工业总产值的比值。以2000年为基期,产出变量工业增加值根据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进行平减;投入变量固定资产净值用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进行平减。另外,工业细分行业非国有企业2000~2009年投入产出数据,本文以《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工业细分行业相关数据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细分行业相关数据的差值计算得到。
2.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变量。影响工业企业技术效率的因素变量很多,本文选取的影响因素变量如下:
A.资本比重,记为F1。其中,国有企业资本比重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计的商表示;非国有企业资本比重定义为:1-国有企业资本比重。
B.资本密集度,记为F2,用可比价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从业人员的商表示。其中,可比价固定资产净值为根据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固定资产净值进行平减所得。
C.企业平均规模,记为F3,用可比价资产总计/企业单位数的商表示,其中,可比价资产总计为根据行业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对资产总计进行平减所得。
D.产出税率,记为F4,用税收总额/当年价工业总产值的商表示。其中,税收总额缺失的年份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与本年应交增值税的和代替。该指标可以间接反映政府通过税收手段对工业企业技术效率的影响作用。
上述四个技术效率的影响因素变量是分别利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行业相关数据计算得到,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相同年份和相同行业中变量值是不同的。对以上四个影响因素变量的相关分析表明,这四个变量的相关性较低,不会导致回归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影响工业企业技术效率的因素变量很多,我们的选择难免会有疏漏。考虑到技术效率是相对效率,SFA模型只是分析DMU(决策单元)之间效率的相对差异,并研究造成这种差异的影响因素的具体作用,因此,SFA模型并不要求囊括所有影响因素变量。即使遗漏了重要变量,相比之下,SFA模型也不会像在OLS回归分析中那样导致整个分析结果稳健性差的后果。
(二)模型
本文的随机前沿方法采用了贝泰斯(Battese)和柯利(Coelli)于1995年提出的模型。为了反映技术进步,我们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模型中加入了时变项。模型的具体表述如下:
模型中Y、L、K分别表示工业增加值、年平均从业人员和固定资产净值;F1、F2、F3和F4分别表示资本比重、资本密集度、企业平均规模及产出税率。i=1,2,…72;t=1,2,…10。Vit独立同分布于N(0,σv2);uit独立同分布于非负截断分布N(mit,σu2),并与Uit相互独立。ui。代表了技术的非效率,表示仅仅对第j个行业所具有的综合负面影响,影响越大,技术效率越低。
模型中(1)式为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的时变形式,式中β0。反映技术水平,β6、β7、β8和β9反映技术进步;模型中(2)式为技术效率的计算方程;模型中(3)式为非效率的影响因素变量回归方程。在模型的截面样本中,i=1,2,…36时对应的是国有企业的36个行业,i=37,38,…72时对应的是非国有企业的36个行业。
(三)模型结果与分析
1.参数估计结果。使用frontier4.1软件对以上模型进行ML(极大似然法)的一步法估计,参数估计结果见表1:
由表1结果可以看出γ值为0.331,在给定的显著性水平为0.05时具有显著性,表明我们使用随机前沿方法来计算技术效率是合理的。时变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模型中除了ln(L)*ln(L)、t2和t*ln(K)的系数不显著外,其他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具有显著性,表明我们选择时变的超越对数生产函数作为前沿生产函数是恰当的。
模型中非效率的影响因素变量回归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显示,具有显著性的两个影响因素变量分别是“资本密集度”和“企业平均规模”,它们的系数均为负。考虑到模型中(3)式的因变量代表的是技术的非效率,说明这二个变量对技术效率具有正效应。也就是说,工业企业的资本密集度越高、企业规模越大,技术效率也相对越高,从而说明了资本密集度的适度提高以及工业企业的做大做强对技术效率的提高均可以起到积极作用。模型中“资本比重”和“产出税率”的系数也为负,但t检验没有通过,说明资本比重与政府的税收行为对工业企业技术效率同样具有正效应,但效应不明显。
2.技术效率测算结果。与参数估计结果同时得到的还有依据模型中(2)式测算得到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2000~2009年共10年间36个工业细分行业的技术效率。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36个工业细分行业10年来的技术效率均值分别见表2和表3。
由计算结果可知,36个国有行业中有5个行业的技术效率在10年期间均显著高于其他行业。这5个行业分别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行业2)、烟草加工业(行业9)、石油加工及炼焦业(行业18)、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25)以及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行业34)。而非国有企业由于各行业外部生产和经营环境的变异度相对较小,除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行业2)和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行业34)的行业技术效率均值较高外,技术效率的差异相对较小。这些行业10年间的技术效率均值都超过了0.5。
此外,国有企业技术效率均值低于0.1 15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行业4)和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29);非国有企业技术效率均值低于0.115的行业有塑料制品业(行业23)、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24)和普通机械制造业(行业28);而两者技术效率均值均低于0.115的行业则包括煤炭采选业(行业1)、非金属矿采选业(行业5)、纺织业(行业10)、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行业11)、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行业12)、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行业13)、家具制造业(行业1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行业17)和金属制品业(行业27)等。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这些行业技术效率改善的空间和余地很大;同时这些行业的低技术效率与所有制无关。
为了降低强垄断行业对年度技术效率均值的影响,同时也进一步考察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在竞争性行业的表现,我们分别就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20个竞争性工业细分行业的年度技术效率均值进行了比较。①这20个行业具有竞争性较强、外部环境异质性相对较低等特点,根据这20个行业的年度技术效率均值得到的20个工业细分行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年度技术效率均值比较的线形图(见图1)。由图1可知,在这20个竞争性工业细分行业中,国有企业的年度技术效率均值在2003年前低于非国有企业,但在2003年以后已经赶上并超过了非国有企业。从总体上来说,国有企业的行业技术效率在近十年来表现为递增的态势。即使不考虑国有企业中的国有控股部分,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已经赶上并超过非国有企业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起码我们可以说,两者之间技术效率差距的显著性在过去的十年间得到了有效的降低。由此可见,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和提高。
三、结论本文研究最重要的结论是:2000~2009年,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已经与非国有企业不相上下,近几年甚至有超越非国有企业的趋势。这一趋势在竞争性领域也表现得十分明显。由此可以认为,经过1999年以来的深化改革,我国的国有企业已经进入良性发展阶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研究同时也显不,企业相对效率的变动是一个动态过程,效率比较的格局不可能凝固不变。市场竞争不进则退,国企改革尚需努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当前的改革应当从两个方向继续推进:一方面,放开市场竞争,缩小垄断范围,强化政府规制,限制集团利益,降低垄断利润,改变垄断行业技术效率虚高的格局。另一方面,继续推进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的市场化改革,目前特别要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我们的建议是,通过充分利用信托财产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信托投资基金的方式,使得国有资本的产权“去政府化”。这是进一步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有效途径。这方面国有企业的改革还有很大空间,国有企业技术效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可能。
作者简介:孔善广,宏观经济及农村问题研究专家
什么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就是政府代表全民投资和管理的企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体国民理应享有对企业收益的索取权,同时也承担企业的财务风险。政府对国企收取的费用用来保证全体国民的公共开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的制度正是这一思想的具体实践。
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的资料,从1989~1993年国有企业累计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只有326.05亿元,5年累计还低于1978年的571.99亿元和1980年的435.24亿元。
1993年底颁发《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实行新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后,作为企业所有者(国民)投资的企业,自此以后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只交纳税金,其所得的利润,甚至是通过行政垄断获得的利润根本就没有上缴国家财政用作国民的公共开支。
而这十年来国家却平均每年补贴国企亏损近300亿元,累计补贴已经达到了3088.2亿元。如果从1989~2003年计,平均每年需要补贴企业亏损近400亿元,累计补贴了5632.45亿元。
不仅如此,根据《中国财政年鉴2001年》的数据,从1985年至2000年,国家财政税收总额从2040.79亿元增至12581.51亿元,年均增长12.89%,同期国有企业的所得税从595.84亿元增至827.41亿元,年均仅增长2.21%,远远低于税收总额的增长速度。
一方面是补贴的增长,另一方面是所得税贡献比例的下降,两个方面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国企所得税对国家税收总额的贡献在逐步下降,而国家却一直在不停地为其输血。
如果说国有企业交纳了大部分的税收给国家作为财政的贡献,如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说,“1/7的企业给国家交纳了2/3的税收,你还要说什么?”但是,按现在的状况来说,难道非公有制企业就没有交税吗?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后由非公有制企业经营,国家就会失去全部的这些税收吗?
因为作为主要税收来源如增值税等工商税,是不分企业所有制形式的,所以在税收贡献方面国企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是一样的。并且国有企业没有将利润上交给国家财政,因此只能说在所得税上对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贡献多少有所分别而已。
反过来我们考量一下国企的利润来源。
据统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1998年到2003年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提高到4951.2亿元,增长了22.2倍,2004年1~11月实现利润6970亿元。在6年时间里利润增加超过33倍,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7家公司实现的利润,就占到了全部中央企业利润的78%,而里面有6家是国家垄断的石油石化和电信行业。可想而知,这种巨额利润来源自然是高度垄断的结果。
垄断是垄断定价权实现巨额利润,而遭受垄断之害的,恰恰是本应该享有垄断利益的普通国民。打一个比方,就是你投资了一个企业希望他为自己赚取利益,但是他反过来同你做生意赚你口袋里的钱,而你却不得不接受这种条件并且不停地给他投资。
由此可见,一方面政府用属于国民的公共财政资金填补国企漏洞;另一方面是垄断的国有企业利润并没有上交财政收入作为投资者及所有者(国民)的公共开支,出现企业所有者的企业“剥削”企业投资者及所有者的现象。
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政府部门并不必然以社会大众的利益为目标,当社会不能有效约束政府时,政府部门有可能利用其垄断性权力谋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事实上目前政府自身的激励机制决定了它必然追求所管理的国有企业的规模和速度,这与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职能存在根本的冲突。
我们假设一组数字说明垄断利润对国民利益的损害。假如国有企业的税前利润为1000亿元,其中500亿元为垄断利润,那么其对国家公共财政的大概贡献是:1000×33%=330(亿元)(33%为所得税率)。
而没有垄断利润的贡献及对国民的利益是:
a、所得税:500×33%=165(亿元)
b、没有垄断时国民减少的消费负担:500(亿元)
合计:665(亿元)
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垄断经营产生的垄断利润,对国家的财政收入贡献为330亿元。但是,假如没有这500亿元的垄断利润,那么国民的消费(生产)就可以少支付500亿元,直接从中得益;还有165亿元所得税转为国家财政收入中间接获益,国民整体得益为665亿元,对比起来国民整体利益增大了:665-330=335(亿元)。
如此类推,如果假如垄断利润为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失去垄断后国民的收益分别增大为134亿元、67亿元和33亿元。无论怎样举例计算的最终结果是,哪怕出现一点的垄断利润,国民的利益都受损害。
另一个角度,我们从整体经济效益的角度来考量国企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不上缴利润只交税,或只交税和上交垄断部分利润(也难以界定),那么从对国民的贡献相比较,国企和其他经济主体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根本不用设置从中央到地方众多的国资监管部门,可以节省巨大的管理成本。
如果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将国企和其他经济主体一样对待,既上缴利润,又失去垄断地位的话,那么是否可以生存下去呢?从《中国财政年鉴》(2001年)的数据可知,从1985年到2000年,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才109.46亿元,但补贴亏损就高达6501.12亿元,结果显而易见。
我们需要考虑:建立或维持国有企业的目的究竟何在?是为了向民众提供公共品,还是纯粹为了赢利?
关键词: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事先控制
一、预算管理对国有企业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经济运作长期有效的运行,对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决定了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达到事先控制的效果。国有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而预算管理通过事先对企业内部各项事务进行有计划的安排,可以让高层的管理者整体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大方向以及企业发展的一个大体的进度情况,从而进行部门工作的调整以及安排。可以说事先的预算管理,起到的是一种事先控制的效果,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一方面,领导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可以做出下一步的发展规划,而员工接收到上级下达的预算执行方案,也会更加了解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可以不断调整自己的个人规划,与企业发展相契合;另一方面,预算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浪费,根据做出的预算进行投资,既避免了企业进行不必要的投资,使资金达到最大程度的合理使用,又减少了重复或者无效的投资,节约了企业的资源。
(二)有利于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的管理。资金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基础,任何企业的发展和运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保障,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因其规模庞大、员工数量多、涉及的业务范围大,运行的过程中会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因此,资金在国有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资金作为国有企业生产运作等一系列活动的物质基础,渗透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资金链的通畅是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保障。预算管理可以提升国有企业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通过事先的预算,确定每个项目或者部门的预算,合理的安排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将资金的用途发挥到最大,加速资金的周转,减少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资金链断裂对企业后续发展影响。
(三)有利于绩效考核的量化。国有企业通过制定有效的预算方案,既可以减少企业运作过程中风险的发生,也给后续的绩效考核提供了可以量化的指标,提高了考核的效率。绩效考核是以可以量化的考核指标为考核基础,而前期进行的预算可以作为后期考核的依据。此外,还可以将每一期的实际发生值与预算值进行一个预算对比,作为考核依据的同时,找出实际值与预算值之间产生的偏差,并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预算对比也可以纳入到绩效考核中去,有利于偏差的纠正。
二、国有企业在预算管理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预算管理的意识,现有的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管理只有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根据企业的情况做出合理的预算方案,使预算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方面,很多国有企业还没有意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性,缺少清晰的认识,甚至将预算管理简单的理解为财务管理,不做区分,导致预算管理的工作十分混乱。另一方面,预算管理工作没有制定适合的预算目标,导致预算不具备实施的可行性,预算的编制要有确定的真实依据、科学的编制方法、合适恰当的编制内容,只有具备这几个条件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预算。但是部分国有企业进行预算编制的时候并没有合理的依据,设置的预算指标也脱离企业的实际,导致预算的编制过于片面。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效率低下。预算管理并非只是进行预算的编制,做好事前的控制,还应该注重执行过程中及执行之后的情况,尤其要注重事后的控制。现阶段,很多国有企业十分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然而忽视了对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没有编制相应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分析预算偏差产生的原因,而只是关注预算的目标是否实现,只要预算目标实现了,对于产生的预算偏差就没有进行后续的调查分析。此外,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内部组织关系复杂的现状,组织机构过于庞大,层级过多,因此,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会因为层级过多导致信息传递有效性的降低,信息失真严重,从而影响预算的进行,降低预算执行的效率。
(三)缺少合理的奖励机制。国有企业现有的预算管理缺少合理的奖惩措施,对于预算执行情况只是简单的进行评估,并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奖惩,忽略了预算管理的真正目的。现有的预算管理更多关注的是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控制,而忽略了对于员工积极性的调动,但预算管理最根本的在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同时提高内部管理的效率。此外,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过分注重可以量化的财务指标,而没有将一些非财务指标考虑进来,考评指标不够全面,会打击员工执行预算的热情,因为他们会认为有些工作即使做了,也不会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不会被纳入到考评体系中,最终上级也只是根据预算目标是否实现来考核,所以导致员工的积极性偏低。
三、构建有效的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体系
(一)提高预算管理的认识,优化预算编制的模式。一方面,倡导预算管理的全员参与。预算管理并非只是财务工作的一部分,一定要摒除这种陈旧的观念,提升员工对预算管理的认识。预算管理是与企业的发展战略联系在一起的,是对企业长远发展的一种支持和保障,因此,在制定预算的过程中一定要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核心,由上而下,具体到部门的预算乃至员工个人的预算,营造一种从上而下、全员参与的氛围。另一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目标。在进行预算管理之前,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发展阶段和周期进行及时的调整,使得预算管理能够与时俱进,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此外,预算的编制要有合适的依据,因此,国有企业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了解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以及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才能在此基础上编制预算,保证预算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定期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首先,预算编制只是保证企业预算目标实现的第一步,还应该注重预算管理后续的分析工作,定期的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等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相关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找出产生偏差的具体部门或者业务,对于偏差过大或者经过分析预算目标确实不可行的预算方案,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可以帮助上层领导更好的了解预算的执行情况,但是并不能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效率的提高还要依赖于有效的考核体系,将预算的执行情况量化为可以考核的具体指标,纳入到考核的体系中去,通过定期的考核来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最后,在考核的同时,还可以结合责任制,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具体到部门乃至个人,这样可以减弱国有企业组织关系过于复杂的弊端,进行更有效的信息传递,将预算的目标具体到每个员工,落实到个人,从而保证最终目标的实现,提高执行效率。
(三)一方面,要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合理的奖惩,可以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入手,给员工提供加薪、晋升机会、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的激励,这不止是对预算管理进行有效的评价,也是对员工预算执行情况的肯定,有利于调动员工的执行预算的工作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现有的工作中去。另一方面,对于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要做到客观公正,可以测量的财务指标只是考核的一部分,不能作为考核的全部,要将其他的一些预算指标纳入到考评体系中,综合全面的考评预算的执行情况。通过客观公正的考评体系,让员工感受到公正的对待,笼络人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信任程度和忠诚度,从而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预算管理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关系到了整个企业的发展规划,预算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具有可实施性,都关系到企I最后的战略执行情况。因此,国有企业应该注重优化内部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让预算管理真正的发挥事前控制的功效,并不断的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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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治理;激励机制;业绩考核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由于没有建立对经营者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了部分的国有企业出现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财权配置是国有企业财务治理的核心,在这里我们就容易忽略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是对财务治理主体进行有效激励,通过激烈来引发、调动其参与财务治理的积极性,以此来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就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来进行分析,业绩考核是激励机制的根本。
一、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建设
1.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功能
激励机制是否有效直接决定了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财务激励机制是在财权分割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激励手段来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提高企业价值的一种科学机制。企业所有者利益实现取决于经营者的决策和行为,只有经营者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的为企业服务才能实现企业的最终利益。因此只有建立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才能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针对国有企业多层级的委托关系,应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对经营者和管理团队激励约束相容机制,促进各层次人基于财务利益的激励有效地履行财责,从而达到权力主体财责、财权、财利的对称性配置,使经营者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的同时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
2.国有企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国企经营者薪酬激励是当前国企改革难点问题。合理确定经营者薪酬水平,对于提升国企治理效率、提高经营业绩意义重大。薪酬过低难以调动经营者工作激情;薪酬过高与企业经营业绩及经营者实际贡献不符。也容易一些其他的不良反应,如:国有资产流失,发贫富悬殊过大。当前,国有企业尤其中央企业经营者主要实行年薪制,并不能有效的激发其积极性。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薪酬水平与国企业绩的关联度不高。经营者的薪酬水平基本与其实际经营业绩不匹配。“穷庙富方丈”和“富庙穷方丈”现象同时存在。虽然,大部分国企实行了资产业绩考核办法,但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第二,国企经营者的选任方式不尽合理。国企经营者选任具有很强的“内生性”, 因此,国企经营者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最关注的是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价,而不是企业绩效与发展。经营者不惜弄虚作假以换取任期内报表数据的光鲜和上级领导的好评,换得“好业绩”。第三,薪酬水平与评价经营者业绩的时间跨度不匹配。国企普遍存在以短期激励为主、长期激励不足问题。以考核年度利润作为确定经营者薪酬水平容易诱使经营者的“短视”行为。
二、完善激励机制的对策
1.注重薪酬激励的多元化
改变当前国企以年薪为主的单一薪酬结构,实现薪酬激励的多元化,将基础激励、短期激励、长期激励有效的结合起来。经营者短期业绩要给予及时肯定,以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热情,发挥正强化的激励作用。但是,短期激励方式无疑会助长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因此,还要充分的发挥长期激励的作用。例如可以结合股票期权实施给予经营者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切实将经营者与所有者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这样企业的风险就是个人的风险,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营者会积极的为企业发展服务。
2.形成经营者薪酬与考核业绩挂钩机制
付出了努力,作出了成效,那么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报酬。经营者薪酬与业绩相结合,能更好地评价经营者的工作,对其进行激励。首先,应科学制定国企经营者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其次,要合理确定考核年度各考核指标的考核基数,使对国企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做到科学、规范。最后,严格执行内外部审计及监察措施及程序,确保考核数据及指标的真实、准确与完整,保证考核的公正性。
三、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的建议
只有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与经营者报酬激励强度相匹配,才能充分的发挥业绩考核的作用,激发经营者的干劲,才能保证经营者的努力方向符合股东的利益需求,从而实现财务治理目标。
1.完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循“少而精”和“钩稽嵌套”原则。将综合收益总额及EVA额作为考核基本指标。将反映企业资产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及发展能力状况的指标作为考核约束指标。考核基本指标应按相应的计分规则加减分。约束性指标完成可不加分,未完成则按相应规则减分。一般国企基本考核指标选择2个,约束指标从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发展能力及盈利能力角度各选择一个代表性指标。基本指标及约束指标均可选择1-2个附加指标。
2.完善经营者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财务治理中非常重要的激励机制,这在国外已经得到了验证。但是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典型的“一股独大” 或股权高度集中。再加上国企高管政府任命制以及中国特有的等级观念根深蒂固,使得职位提升成为他们追求的最高目标,薪酬的激励作用明显的不够。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机制并不能保证发挥其应有的治理效应。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改制,彻底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推进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经营者股权激励方式上主要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是目前主要的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激励最终结果是事后股票价格波动所决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时,才可出售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票难以在短期内兑现。此种激励方式在现实中很少见。持有股票是否获益与企业效益紧密相关,这种激励方式可促使经营者关注企业长远。
四、结论
激励机制是否有效直接决定了财务治理效率的高低。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来激发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相一致,促使其为企业发展出力。
参考文献:
[1]付凤菊.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治理的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3(7).
关键词:企业;财务;监督;建设
财务监督是指通过企业的财务指标对企业所有发生的事项的观察、分析、建议和督促的一种管理活动。财务监督具有明确的管理目的,即促使企业的各项活动符合企业利益和遵守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的合法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般来讲,一套完备的财务监督制度包括五个基本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依据和目标。在企业中,财务监督的主体就是从事财务监督的人或部门;财务监督的个体又称为财务监督的对象,是指被监督事项发生所在的部门或有关系的个人;监督依据是指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内容是指发生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影响程度;财务监督的目标是指企业从事监督的人或部门对该事项监督想达到的结果,不论是在企业还是公共组织中,财务监督的目标既是财务监督的出发点也是财务监督的归宿点。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主要有四个特点:首先,财务监督是从价值角度进行监督。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最终都是以货币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财务监督侧重通过财务信息进行监督,而财务信息多是以价值形式表现的,因此,财务监督是从价值角度对企业进行监督。其次,财务监督是一种专业监督。由于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在企业中需要具有效力,就必须赋予进行监督的人或部门特殊的权利和权限。同时在企业中,财务监督也是从事财务监督的部门和人员的日常事务。再次,从事财务监督的人员需要拥有专门的财务知识。企业的财务监督只要通过对财务信息的分析,判断来进行,没有一定的专门财务知识,不仅会影响工作的效率,还可能遗漏被监督对象的财务问题。最后,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依据具有复杂性。在企业中进行财务监督,不仅要服从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一些企业,不同的部门有着不同的规范,不同的管理者也有不同的监督指令,这样就增加了财务监督依据的复杂性。
一、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企业高层重大财务决策有效监督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国有重大资产流失案件中,可以发现国有企业中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并不能有有效对国有企业重大的财务决策进行监督。在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财务决策模式下,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只需经过董事会同意,就可以实施。对于重大财务决策的制定,监事会并无否决权,只能在决策实施后,履行时候监督权,而董事会常常站在经营者角度进行决策。
2.对企业经营者违规获取个人财务利益的监督不到位
在国有企业中,对经营者违规获取个人财务利益监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对经营者过度只为消费监督不到位。国有企业中没有明确的职位消费规范和职位消费监督机制,造成一些经营者领利用职位消费,不断消耗国有资产。第二,对经营者转移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通过自身职务便利,以及利用国有企业制度和监督管理上的漏洞,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将国有企业的产品、技术和资金转移到自己设立的公司中,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三,对经营者利用国有企业工程项目或投资套取个人私利监督不到位。在一些国有企业中,没有相关的招标和投资监督机制,让一些经营者有机可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四,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利用企业资金进行行贿的监督不到位。一些经营者通过不同的手段,利用各种渠道利用国有资产进行行贿,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从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案例中不难发现,这些案例中经营者非法设立的“小金库”主要就有两个用途对外行贿和中饱私囊。
3.对国有企业经营者隐瞒企业真实信息监督不到位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出现经营业绩大起大落的现象,前几年还保持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突然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工资薪酬无法发放等现象,经国家相关审计部门调查,发现是企业之前的利润增长都是之前的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虚构的。这种虚构利润多数都是通过利用企业间的关联方交易完成的,由于目前还不能完全从根源上解决国有企业关联方交易的问题,就是很多追求自身利益的经营者铤而走险,蒙蔽相关部门和投资者,造成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
二、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对策
1.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主要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方面是国家相关的部门要出善的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的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成法律法规的设立,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是企业自身要建立完善的、灵活的并适用于自身的财务监督机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有企业会不断面临新的挑战,而且我国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也较为复杂,这都需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拥有一个灵活的财务监督制度,才能迎合企业的发展。
2.财务监督体制中引入信息技术
在现代企业中,信息技术不断地被应用于各个环节中,企业的财务活动方面也不例外。但是在财务监督方面,将企业财务监督机制和信息技术手段有机结合的方式还很少,特别是国有企业中几乎没有。通过现代的信息技术,可以将原来一些通过人工从事的工作交给计算处理,这样提高了企业监督的效率,又可以避免由于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复杂等因素对从事财务监督工作的个人或者组织的不必要影响,确保财务监督的准确性。
3.政府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
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中的财务监督一般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起着主导作用。通过近年来的一些国有企业财务舞弊案件来看,在一些方面政府监督并未给企业带来他们所期待的效果,甚至在某一些方面还给企业带来了相反的影响。但是,不能够否认政府监督对国有企业的积极影响。随着国有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扩展,企业不断面临复杂的情况,完全有政府进行企业的财务监督已经不合适了。因此,可以适当地让社会监督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监督中。将社会监督融入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有两方面优点:一方面减少了政府监管的成本,同时也稍微减轻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程度;另一方面提高了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投资积极性。从政府监督到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对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有着积极影响,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更有深远意义。
三、总结
从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发展的历程来看,明确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财务监督人员之间的关系,明确不同人员具备的权利和责任,完善企业组织结构都是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机制改革创新的关键。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体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不仅需要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督机制,也需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嵇秀兰.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完善企业财务管理[J].企业研究,2012(04):22-23.
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途径探折
一、管理创新的内涵和必要性
管理创新是指对企业管理思想、管理方法、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它是企业面对技术和市场的变化,所做出的相应的改进和调整。管理创新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复杂的过程,它既包括管理技术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制度的创新。成功的管理创新实质上是管理技术和管理制度两方面创新的综合体现和必然结果。对于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可以从对管理创新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来探讨。
从需求方面看。首先,管理薄弱一直是我国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效益不高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增长的国际比较来看,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在70%以上,而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率不到40%,管理水平高低对于全要素生产率的高低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的崛起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壮大,对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和压力。同时,多年来的重复建设已经导致了结构性的买方市场的形成。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和历史包袱更使其在竞争中处境不妙。提高管理水平是国有企业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有效途径。
从供给方面看。现代科技的进步既对管理创新带来了需求上的压力,如技术的进步使得规模经济效应成为可能,从而增加了对管理的需求和依赖,同时也为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和工具,如电子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新的管理方法成为可能,如CIMS、EBP、MIS等等,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对产出的贡献率。
二、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基本途径
1.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思想的创新
各种管理组织、制度和管理行为都不过是管理者思想的外在表现。如不理解现代企业制度,有的企业家不赞成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认为设董事会是使经理多了一个“婆婆”。相当一部分企业家仍不重视市场问题,不认真调查分析市场状况。很多企业家不熟悉、不善于使用现代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懂得资本经营,尤其不熟悉国外市场,不善于改进营销管理,不关心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因此,要大力在国有企业内部倡导管理观念的转变,通过培训教育或引入新的管理人才,来开阔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视野和思路,要广泛吸收新的管理信息,提高管理者的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使管理创新有一个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
2.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管理组织创新
国有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的特点和生产的要求合理设计管理组织,改变传统的单一行政式职能型组织结构,按照精简高效、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来构架新的内部组织结构;在传统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十分繁多,而且也不合理,非生产性组织(如党工团和后勤服务部门)占了企业相当多的编制和人员,同时,真正的生产管理和市场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企业内部地位不高,编制限制也很紧;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就需要精简不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市场管理、生产管理和技术研究开发管理机构的力量,引人如矩阵制、事业部制等新的组织设计模式。
3.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管理技术的创新
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市场规模的扩大,一方面企业内部管理日益复杂化,同时另一方面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和竞争形势的变化又要求管理者提高反应速度。要解决这两者间的冲突和矛盾,只有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尤其是动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管理信息是管理中的基本要素和中介。管理过程实际上也是对管理信息的处理过程。运用现代的信息处理技术,对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如在我国企业推行CIMS的实践就证明了这一点。CIMS是建立在现代管理模式基础上的企业管理系统。它带来的典型管理模式包括: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资源计划(MRPII)、准时生产模式(JIT)、按类个别生产模式(OKP)、优化生产技术(OPT)、精良生产方式(LP)、基于并行工程的产品开发与生产管理模式等。
4.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拔方式
在某种意义上讲,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可以说是企业的灵魂和核心。主要经营者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管理风格的形成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具有创新精神的熊彼特意义上的国企经营者,对于管理创新的推进,是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的。但反之,就会阻碍管理创新活动的开展。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我国现阶段不少国有企业经营者仍是通过行政任命或行政选拔的,不但缺少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训练,也缺少管理实践,因此,这不能不说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管理素质的高低不一。面对国有企业全面走向竞争的新形势,必须逐步改革国企主要经营者的选拔方式和选拔机制,使得一大批真正具有经营管理能力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政治素质好的人才走上国企的管理岗位,把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促进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字:MBO悖论国企改革民营化
从我国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改革目标以来,如何选择目标的实现途径和模式,一直是个焦点问题。在众多改革模式中,MBO(管理层融资收购)是近年来资本市场上倍受肯定的国企改革的方式之一。本文拟就MBO方案实施的可行解进行简单探讨,分析MBO实施的利弊得失。
一、前言
现实经济环境中的企业经营都处于不确定状态下,企业面临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环境及其变化都具有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的存在意味着人们不得不预测未来的需要(奈特,1921),这就意味着不确定性使得经营或决策成为企业收益的决定性因素(张维迎,1998)。事实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现在仍在探索的国有企业改革,正是认识到经营决策的重要性,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试图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以期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众多旨在充分发挥经营者经营决策能力的制度设计中,MBO是上世纪90年代末才进入我国的,但却在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很受推崇,甚至有人称:2003年将成为中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制控股上市公司的“MBO年”。那么MBO到底是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良方或者说最佳方案呢?本文通过对MBO含义及其产生的理论基础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国企改革面临的现实环境进行探讨,拟对上述问题提出初步回答。
二、MBO理论前提与中国国企现实
MBO是指管理层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负债融资或股权交换等其他一些经济手段,利用少量资金获得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行为,它是杠杆收购的一种,它的收购目标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成长前景和具有很大管理潜力的企业。MBO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创新,试图通过赋予经营管理层部分或全部企业所有权来解决委托-制度下出现的问题,在理论上,MBO正符合现代企业理论的逻辑结论。
根据现代企业的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Coase,1937;Cheung,1983)。而且相对市场而言,企业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由于契约的不完备,就出现了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配问题(Grossman和Hart,1986)。“剩余索取权是指对企业剩余(总收益减去固定合同支付)的要求权。而控制权,大体说来是指选择和监督其他人的权力。”(张维迎,1998)。现代企业理论强调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应尽可能地匹配,否则,控制权会变成一种“廉价投票权”(HarrisandRaviv,1989),同时,剩余索取权就尽可能分配给企业中最重要的成员(GrossmanandHart,1986;Zhang1994)和企业中最具信息优势、最难以监督的成员(Zhang,1994;YangandNg,1994)。符合这些条件的,毫无疑问,只有企业经营者,此逻辑的结论是,剩余索取权应当分给实际控制方,企业的经营成员(张维迎,1998)。
在MBO模式中,管理层通过杠杆收购企业所有权正是将剩余索取权分给经营者的一条途径。在国有产权条件下,由于产权的不明晰,即使从财产所有权角度而非企业所有权角度(张维迎,1996)分析,政府官员从个人决策最大化出发,并不能恰当地运用赋予其的决定权,“廉价投票权”必然普遍存在,使得经营者选择、政企分离、国有资产不被经理侵蚀等成为不可解(张维迎,1998)。因而,需要对这种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事实上,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湖南友谊阿波罗、粤美的和宇通客车等一系列改制中MBO的运用,都说明了MBO在我国很强的生命力。但以上分析中暗含着这样的假定:管理层具有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受到严格的监管。若以上假定不符,则国有企业改革中MBO的价值需要慎重看待,有观点认为,在中国企业没有好的监管机制条件下,MBO并不一定能解决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相反,国有股减持用MBO的方法,是对股民最大的剥削(郎咸平,2001)。而本文作者的研究说明,在企业原管理层为政府指派的情况下,管理层具有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假定也不一定能成立。在第三节,本文拟就我国国有企业MBO进行简单探讨,将管理层限制为政府指派,讨论在此现实前提下我国国企MBO的可行解。三、我国国企MBO的可行解分析
(一)前提假设
具体分析前,需要先就MBO方案中行为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出发点进行设定。经济学上假设个人决策最大化,任何人的行为本身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实施MBO与否,参与选择的各行为主体也不能违背这个前提。
1、所有权人选择MBO,对于所有者而言,其实是让管理层分享剩余索取权,而是否让后者参与分享,取决于分享给所有者增加的收益或减少的成本大于因经营层分享而增加的支出。私有产权条件下,这种收益表现为管理层提高努力程度带来的企业效益改善和自我监督减少的监督成本。而在国有企业改革中,鉴于上一节提到的“廉价投票权”的普遍存在,本文假设所有权实际人(政府官员)对是否选择MBO也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这种利益及其实现成本可分解为显性与隐性。
2、MBO后管理层隐蔽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可能性有变化。
管理层是否选择MBO取决于选择与不选择的收益比较,若选择MBO后其收益大于其不选择时的收益,则管理层选择MBO,反之则不雪其隐蔽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可能性与收益直接相关。在这里本文假定这是直接正相关的,也就是指隐瞒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可能性越大,其收益越大。
(二)基本分析
为简化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本文将企业经营者简单分为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和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两类极端类别,而不讨论中间状态。
1、企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
从企业所有者角度出发,选择的企业经营者应当是具备经营本企业的特殊才能的,但我国国企面临的现状是缺乏最终所有者。因而根据所有权实际人(政府官员)行为的前提假定,企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现象是存在的。而此时,企业经营者管理权必然是通过对政府官员的游说取得。这种游说必须使得政府官员的“租”或隐性收益不小于官员的显性收益(显性收益如因选择恰当经营者,企业经营绩效佳官员所可能得到的提升等带来的收益等)。毫无疑问,游说是需要成本的,而取得管理权后的企业经营者必然要求获得超过这成本的收益。通常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性收入是不能满足其对收益的需求的。这种需求的满足要求工资性收入以外的收入来补充。根据企业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假定,本文有理由提出假设,企业经营者不会因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得到额外的奖励性收入(如股票期权、分红等)。这样,企业经营者必然有隐蔽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动机,这是一个明显的问题。
现在为解决此问题,假设企业实行MBO。MBO后,经营者既是控制者,又是剩余索取权的拥有者,其企业经营业绩决定其剩余索取权的大小,此时经营者应该关心企业经营业绩。但由于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他就面临选择:一是聘请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人来经营,二是想办法利用所有者的身份,依靠自己内部人的优势获取不恰当利益。第一选择中,原经营者需要证据证实自己选的人是合适的。而基于原经营者对自己被选择过程的了解,让他们相信现有国有企业经营者符合其要求是较困难的,故有理由相信他们做第一种选择的可能性较些此时,MBO后经营者的最优解就是利用隐蔽信息,采取隐蔽行为达到转移企业财富到个人自己手里。
2、假定企业经营者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
在企业经营者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条件下,通过MBO将剩余索取权赋予经营者,按前述企业理论分析,似乎能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
的确,MBO后,由于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统一,信息不对称情况的解决,经营管理层隐蔽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可能性理论上很小甚至为0,此时问题不再成为大问题。但这里的分析其实隐含着一个假定,即企业经营者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即企业经营者有合理的行为趋势),一旦这样的假定无法成立,上述结论也就不能为真了。
现在的问题是,假定能成立吗?答案是否定的(起码是不能肯定作答的)。我国的现实是,职业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经理人缺乏职业道德或素养现象普遍存在。职业经理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控制优势等做出损害企业以利自己的事件不仅经常在国有企业发生,而且在民营企业也同样出现(如2001年时任创维中国区域总部总经理的陆强华‘怒别’事件等)。事实表明,在如此“特殊国情”下,企业经营者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作为分析的通用假定是无法成立的。既然不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企业经营层,在作为职业经理人时会背弃所有者的委托,那末有理由相信MBO后,经营管理层隐蔽行为和隐蔽信息的可能性不会为0。MBO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更不受约束,完全可以利用所有者身份,更大程度地攫取利益,“剥削”其他股东,甚至如前小节对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经营者分析所得的结论一样,通过不正当途径转移企业资金,以占为己有。
四、结论
上文对MBO主体(企业经营者和所有权人)行为的研究表明,首先国有企业被不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的经营者通过MBO取得,企业经营效益提高的改革目标不可能实现;其次,即使MBO的受让主体(经营者)具备经营该企业的特殊才能,如果其不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通过MBO改革的初衷也无法实现。而没有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没有激烈的经理人市场竞争,经理人良好的职业素养或道德也很难培养起来。
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的必要条件是,企业经营层由政府官员选择的模式废止,企业经营层的选择权从政府官员转移到自然资本家,正如张维迎教授指出的“选择经理的权威应当从政府官员手中转移到真正的资本所有者手中”(张维迎,1998)。一旦有资本所有者来选择经理人,经理人之间就能形成真正的、激烈的竞争,职业经理人市场也就能建立,经理人职业素养或道德也就能塑造起来。但在企业所有权为国有的情况下,这种选择权的转移是无法实现的,故需要民营化。这样MBO方案就出现了一个悖论:要MBO达到预计的效果,需要先解决经营层选择权问题,解决所有权问题,这是前提;而MBO的目标又正是想解决所有权问题,从而解决问题。前提和目标的同一,说明对于目前中国国情,MBO是不能达到应该的效果的。综上所述,在现阶段,MBO不具可行解,不宜提倡。既然MBO不宜提倡,企业民营化该如何进行呢?本文作者通过研究认为,引进外部投资者是企业民营化的一条可选之路。由于该内容不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限于篇幅,不在此赘述。参考文献:
1、Cheung,Steven,1983,“TheContractualNaturaloftheFirm”,JournalofLawandEconomics,26:1-21.
2、Coase,RonaldH.,1937,“TheNatureoftheFirm”,Economica,IV:368-405.
3、Grossman,SanfordandHart,Oliver,1986,“TheCostsandBenefitsofOwnership:ATheoryofVerticalandLateralIntegration”,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94:691-719.
4、Harris,M.andRaviv,A.,1989,”TheDesignofSecurities”,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24:255-87.
5、Knight,Frank,1964(1921),Risk,UncertaintyandProfit,NewYork:A.M.Kelly.
6、哈罗德德姆塞茨,1988,《所有权、控制与企业—论经济活动的组织》,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
美国经济学家普拉哈拉德(Prahalad)和哈默(Hamel)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文,提出了公司竞争优势的核心是公司拥有自己独特的核心竞争力这一重要观点,并把核心竞争力定义为“能够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别利益的一类独有的技能和技术”,引起了理论界和学术界的巨大影响。之后,大量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总体而言,对于核心竞争力的研究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1.基于整合观的核心竞争力。该观点认为,核心竞争力是组织中的共有性学识,尤其是如何协调各种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流的学识。它不是属于某个人或战略业务单元专有的资源,而是整个公司的资源。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在于“协调”和“整合”,它的形成不是企业内技能或技术的简单堆砌,而是需要有机协调和整合。
2.基于组合观的核心竞争力。该观点认为,核心竞争力就是能给组织在某一特定领域带来持续竞争优势的一组差异化技术、互补资产和惯例,同时也是组织中主要创造价值并被多个产品或多种业务共享的技能和能力。这个定义除了指出创造价值和能被多个产品或业务共享这两个核心竞争力的特征外,也把核心竞争力定义在技能上。
3.基于知识观的核心竞争力。该观点认为,应该从企业所拥有的知识能否为外部获得或模仿的角度来定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巴顿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指具有企业特性的、不易交易的并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企业专有的知识信息,是企业所拥有的提供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芮明杰等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一种隐性知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过程就是隐性知识创新的过程。
4.基于文化观的核心竞争力。该观点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仅存在于企业的业务操作系统中,而且存在于企业的文化系统中,根植于复杂的人与人,以及人与环境的关系中。核心竞争力的积累蕴藏于企业文化中,渗透在整个组织中,而恰恰是在组织内达成共识并为组织成员深刻理解并指导行动的企业文化,为一个综合的、不可模仿的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基础。
芮明杰、陈晓静、王国荣(2008)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特征概括为以下5点:(1)公司核心竞争力应当是有价值的,即应当能够提高公司的绩效;(2)公司核心竞争力应当是异质的;(3)公司核心竞争力应当是完全不能复制的;(4)公司核心竞争力应当是互补的;(5)从企业未来成长的维度看,公司核心竞争力应具有延展性。
二、影响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原因分析
当前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总体上比较偏低,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和现代企业制度不规范。目前,国有企业处在由传统政企不分的企业制度向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过度时期,企业核心竞争力机制赖以建立的制度基础还十分薄弱。“所有者缺位”的制度令众多国有企业缺乏效率;政企不分的“婆媳关系”仍然存在,使国有企业市场化行为扭曲,使一批企业害上了“软骨病”;国有企业冗员多,社会负担重,活力不足,法制不够健全,对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高造成极大障碍。
2.国有企业原有管理体制模式中漠视企业核心竞争力。尽管体制改革已经30多年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发展和完善,但国有企业关于核心竞争力理论和实践的认识仍然很浅显,国有企业的决策者还未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放到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缺乏对企业发展的长远考虑。许多企业往往迫于应付当前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对短期经济利益过分注重,而对企业的持续竞争力的发展缺乏关注。
3.国有企业知识技能的学习与积累不足。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必须重视知识等无形资源的学习和积累,而在我国国有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文化程度偏低,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市场营销及技术与管理等复合型人才普遍缺乏,多数企业忽视市场信息、商标、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积累与维护,忽视知识结构的重组与知识技能的提高,制约了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
4.企业内部还未形成创新机制。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还有赖于在企业内部建立一整套创新机制。包括企业价值观的更新、企业文化的培育、人才获取和使用机制、激励机制、企业创新环境、内部民主及沟通渠道、知识管理机制等。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和思维模式的影响,不少国有企业经营者观念落后,墨守成规,惧怕风险,排斥创新,以致企业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成员对企业变革的信心和支持降低,甚至抵制,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和凝聚力弱化,国有企业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通过上述对于影响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因素分析,本文将从树立核心竞争力意识、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核心技术创新力度、形成团结的学习型组织和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5个方面阐述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1.树立核心竞争力意识。国有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企业之间竞争的实质,就是企业为其存在和发展而进行的对企业所需资源的争夺战,企业竞争力是企业争夺社会资源的能力。为确保企业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企业必须要有比其他对手更强的长期性优化配置资源的能力,也就是要有很强的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要树立核心竞争力的思想,制定和研究以核心竞争力为基础的企业发展战略,并着眼于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在国际市场上形成持续的竞争优势。
2.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有制度保证,所以,提高企业的制度创新能力,实现企业制度的不断创新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基础。企业制度创新就是要根据市场配置资源和企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地革新和完善以企业财产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基本制度。规范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重点探索企业经营者分配制度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的途径,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加大核心技术创新力度,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企业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技术的竞争,国有企业要完善以企业自身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研发投入,以核心技术创新为重点,围绕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组织好技术攻关,力争在一些优势技术领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既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又能带动其他各类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掌握技术主动权,从而创造出整个民族工业的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4.形成团结的学习型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与组织学习方式有重要关系,学习型组织的形成对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提升十分重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市场因素更加复杂多变,知识资本已成为第一资本,决定着企业未来竞争优势。企业能否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的反应,能否及时调整自己适应新的环境和市场、及时熟悉和解决新问题,都要靠企业组织的学习能力,造就学习型组织已经成为当今企业管理者最关心的问题。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本将取代有形资本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要素,这意味着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为无形资本的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一、传统资本理论的新拓展
无形资本就其本质而言,是在资本的发展过程中,从有形资本中独立出来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本。以技术、品牌、商誉为代表的企业无形资本具备了资本的一般属性,而且具有远比有形资本强大的价值增值能力。无形资本的特征和运动规律与有形资本有所不同,无形资本理论是对资本理论的新拓展。
1、无形资本的价值取决于个别劳动时间,一般具有较高的价值(或价格)。大多数无形资本是由劳动创造的,其中包含着大量的高风险、创造性的智力劳动,因而具有很高的价值。象特许经营权这样的无形资本,是“权利资本化”的结果,没有价值,但却有价格。从均衡价格理论来看,由于无形资本对企业有很高的效用强度,使其成为市场中一种稀缺的商品,因而有较高的市场价格。无形资本的创建,具有个别性生产的特点,不象一般商品那样可以成批重复生产,所以它的价值量应由个别生产者在个别生产中耗费的个别劳动来决定。实践中,企业在创建无形资本中的各种耗费,很难完整准确的计量,现在通行的做法,是用无形资本可能带来的收益,确定无形资本的价格。
2、无形资本使用的可重复性造成其产权容易被侵害。无形资本使用的可重复性表现为,它可以被一个主体反复使用和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这使得无形资本被侵害的机会大大增加。加之无形资本存在方式的非实物性,造成产权主体对无形资本的独占能力弱化,因而无形资本的安全对法律有绝对的依赖性。
3、无形资本具有强大的增值功能。无形资本的增值能力源于它的强大的竞争功能和垄断能力。新技术可以数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技术附加值,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品牌、商誉、特许经营权等经营用无形资本,可以使企业的产品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使同样质量的产品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使企业垄断某种产品的某个细分市场,从而使企业获得丰厚的利润。无形资本自身的增值过程,是一种典型的质量型而非数量型的资本增值方式,其价值可以在数量不扩张的情况不断地积累,这也是无形资本具有较高价值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形资本在使用过程中,本身并不发生有形磨损,有些无形资本反而可以自动增值。例如品牌资本,使用的次数越多,其知名度越大,价值越高。
4、无形资本与有形资本的良性互动,保证了企业的跳跃式发展。实现无形资本与有形资本的良性互动是无形资本经营的主要方式,即“有中生无,无中生有”。企业以有意识、有计划的有形资本的投入,催生和扩张无形资本,即所谓的“有中生无”。同时,企业应发挥无形资本的强大的增值功能,以无形资本带动有形资本增值,提高资本利润率,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即所谓的“无中生有”。无形资本作为一种价值存在,多数具有相对独立性,而且具有可重复使用的特点,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用无形资本进行投资、出售、出租、特许经营,以实现其的价值或取得某种收益权。
二、无形资本理论呼唤企业制度的创新
1、无形资本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在工业化初期,以机器、设备、厂房为代表的有形资本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支配地位。此时,企业生产的技术含量较低,市场竞争的广度、深度和激烈程度有限,技术、品牌等无形资本在生产经营中处于辅助地位。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竞争变得激烈而残酷,企业之间的竞争重心开始由生产环节转向产品开发环节和销售环节,技术、品牌等决定企业产品开发能力和销售能力的无形资本,逐渐从有形资本中独立出来,进而取代有形资本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将取决于企业拥有无形资本的质和量,以及管理和经营无形资本的能力和水平。新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好的想法和技术发明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它是生产函数的内生变量,而且它不存在物质资源面临的有限性的约束,本身又能以低成本复制,因而资本收益递减的法则不再成立。对无形资本的开发和使用,大大缓解了企业发展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空前地拓展了企业发展的空间。
2、无形资本的形成和发展,必然要求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当企业的发展主要靠有形资本的投入来实现时,企业的制度安排是以生产环节为重心的,企业的资本结构以有形资本为主体,企业的组织结构以生产组织为主体,企业的产权制度以无形资本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企业的劳动力构成以工人为主体,企业的管理制度以对有形资本的管理为核心。当无形资本超越有形资本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要素之后,企业的制度安排则要围绕无形资本的开发和经营这两个重心来进行,这给企业制度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的,涉及上面提及的所有方面,这种变化过程就是企业制度创新的过程。
3、企业的制度创新,同时又促进了无形资本的形成和发展,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所谓制度创新,就是指能够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家的基本职能,制度创新是企业创新的重要内容。创新活动使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从而使无形资本从幕后走到了台前。那些始终保持着旺盛生命力的企业,正是那些无形资本的富有者和高水平的经营者,也毫无例外的是始终进行制度创新的企业。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这些企业都经历了大幅度的改组,特别是近年来,大公司之间的兼并联合令人瞩目,企业无形资本的规模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
4、无形资本理论对企业制度创新的导向作用。创新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无形资本的发展为这种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无形资本理论为这种创新指明了方向。从前面的分析中,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提高企业开发和运用无形资本的能力,应该成为企业制度创新的一个基本目标。拥有世界第一品牌的可口可乐公司,其可口可乐品牌和配方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本,而且还在继续为可口可乐公司创造着丰厚的利润。比尔·盖茨创造的微软神话更为我们昭示了这样一条真理,无形资本创造价值的能力是有形资本无法比拟的,知识经济时代将是无形资本的时代,无形资本将把企业带进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为国有无形资本的有效开发和经营提供了操作平台
1、制约国有企业无形资本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无形资本意识淡漠、认识落后,是导致无形资本理论和实践低水平的主观原因。认识上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第一,无形资本存在意识淡漠。由于无形资本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不易被人的感官感觉和把握,而且企业对无形资本的管理和运营也不太熟悉,这些往往使企业忽视无形资本的存在,甚至对其流失也视而不见。第二,无形资本的生产要素意识淡漠。在传统的观念里,企业的生产要素仅包括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如土地和有形资本,而忽视了无形资本,更不能认识到无形资本是生产函数的内生变量,在企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对无形资本的功能认识还不到位。虽然企业对技术开发、品牌培育等的重要性的认识已有明显的提高,但是大多数企业还认为,技术开发和广告等的投入是企业的费用而不是投资,说明企业对无形资本的认识还有差距。
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的不合理以及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中的不合理因素的存在,都在影响着无形资本的形成和发展。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又强化了这种不利影响,使无形资本的形成和发展面临重重障碍。第一,国有企业现有的组织结构,普遍仍带有明显的“生产型”特征,还没有质的改变,势必会限制企业无形资本的形成和发展。第二,收入分配中的平均化倾向,使从事无形资本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人力资本,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结果导致人力资本供给的严重短缺。第三,国有企业人才的流动和使用,仍带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离“市场化”的距离还很远。在人力资本的选用和开发上,用行政手段是代替市场选择的做法是低效率的。第四,我国《公司法》中规定,股份公司以无形资本方式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否则工商部门将不予注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无形资本的核算范围、入帐价值的确认方法以及费用摊销方法等,导致无形资本帐内无价或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类似这样的制度安排,无疑是企业无形资本形成和发展的障碍。第五,对国有无形资本监管不力。国有企业在与外商合资过程中,以及在兼并等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不计算或低估国有无形资本价值的情况;国有企业的技术诀窍流失、专利技术被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名牌商标被假冒等现象的大量存在,造成国有无形资本大量流失。第六,国有企业无形资本的投资水平不高。一方面是不舍得投资,不敢冒风险。一方面是投资效率不高。比如,前几年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之争,中标企业花费的巨额广告费用并没有给企业带来预期的收益,投资行为带有明显的盲目性和投机性,没有和企业有形资本的生产经营很好地结合,巨额投资开发出的是“泡沫”无形资本。
2、通过企业制度创新为国有无形资本的有效开发和经营提供操作平台。首先,要改革无形资本产权制度。明确产权主体、明晰权责边界,保证产权的可交易性是实现无形资本优化配置和使用的一般条件;反映无形资本特点,保证无形资本的安全,是实现上述目标的特殊条件。国有企业中建立的“法人财产制度”,为明晰国有资本的产权找到了有效的办法。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逐步取消对包括无形资本在内的国有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的限制,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具体来说:一,除了与企业无法分离的无形资本(如商誉)和企业无法完全控制的无形资本(如供销网络),应允许可交易的无形资本进入资本市场;二,对于产权可以自然人化的无形资本(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不应片面强调其国有化或法人化,应鼓励国有企业的无形资本的结构中存在自然人产权,并赋予其与国有产权和法人产权平等的权利,这样可以鼓励技术创新,同时可以避免非自然人产权带来的交易费用,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三,应在法律的层次上明确国有企业在国有无形资本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上的责任。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解决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无形资本产权模糊、产权主体错位和产权结构单一化的问题,将会改变国有企业中无形资本开发无动力、经营无活力、负责无能力的状况。
其次,要建立企业人力资本制度。如果说有形资本的积累主要依赖于大自然的恩赐的话,那么无形资本的发展壮大则主要依赖于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就是企业中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家和技术人员,他们虽然是人,但是他们所具有的创新能力却具有资本的功能。建立人力资本制度就是要承认他们的资本所有者地位,他们进入企业就是以人力资本对企业投资,虽然他们没有投入货币资本,但是应该拥有产权。相应的,他们的收益应该是投资收益,而不是工资。具体来说,就是要在企业的股份构成中设立人力资本股,其产权属于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并适当限制其转让或上市交易,以此作为企业人才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的基础。湖南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在企业中建立人力资本股制度的代表,袁隆平院士拥有该公司的250万股份,占公司股本的5%,这250万股就是袁隆平院士人力资本投资,体现的是他所拥有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袁隆平”品牌的价值。我们认为,这种人力资本股制度比经营者年薪制更科学、更规范、更到位,因为它把分配制度完全纳入到股份制度中去了。
同时,要建立人力资本投资制度,包括人力资本的引入制度和开发制度。就引入制度而言,一,国有企业应打破地区和部门的条条框框,打破户籍甚至国籍的限制,依托人才市场而不拘一格引入人力资本。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股东,当然有权力选择企业的经营者,但选择的对象应该是市场中形成的企业家,而不应该是政府的行政人员;二,以人力资本股制度的建立为龙头,确立人力资本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和权利,创造吸引人力资本的企业制度环境;三,为人力资本充分发挥其功能创造宽松的环境和广阔的舞台;四,与引入制度相配合,建立相应有退出制度,保证人力资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就开发制度而言,企业对人力资本开发要舍得投资,同时要建立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回避制度。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人力资本投资意味着要企业放弃一些眼前的利益,而得到的将是长远的利益。企业可以依托院校培训和市场实践为企业开发人力资本,并把人力资本的引入和开发结合起来。
第三,要加强企业的无形资本开发组织和经营组织。企业无形资本的开发组织和经营组织,好比是企业的“两翼”,缺少任何一个会失衡,只有“两翼”丰满,富有力量,协调一致,企业才能展翅高飞。就技术开发而言,第一种模式是设立企业的研究所或研究院。其优点是技术的可转化性强、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能掌握竞争的主动权。第二种模式是与国内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把技术开发交给他们去做,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精简机构,转移开发风险,缺点是开发周期长,技术的适用性差。第三种模式是完全通过技术市场购买企业所需技术。引进的技术不可能是最好的技术,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竞争优势。改革开放中,我们提倡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但是从长期来看,我们还是要立足于自己开发,特别是一些关键技术,以避免在技术上受制于人。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考虑,我们主张企业设立专门的技术开发机构,这样既有利于企业形成技术优势,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同时,又有利于提高技术的转化率。从宏观上讲,国有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重要保证。
就企业营销用无形资本(如品牌、商誉、供销网络等)的开发和经营而言,应该是企业的整体行为,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单独完成的,但应配备具备创新能力的专门人员负责。由于这些无形资本一般存在于企业同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中,所以协调企业同外部环境的关系是他们的基本职责。加强企业的开发组织和营销组织,并不是否认生产组织的重要性,而是我们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制造加工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不同企业之间不会有太大差异,因生产水平上的差异而形成企业在竞争中绝对优势的情况,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已。
第四,要调整无形资本的管理制度和经营制度。无形资本的管理是无形资本经营的基础,主要涉及无形资本的价值管理和安全管理。就价值管理而言,无形资本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而且价值量难以准确计量,给无形资本的价值管理带来很大难度。价值评估和财务核算是无形资本价值管理的基本工作,其具体制度应以企业无形资本的完整、合理和及时地计量为原则。现行的无形资本核算制度和注册制度应予以调整,解除其对企业进行无形资本价值管理和引入无形资本投资的影响和限制。同时,应特别注意对无形资本的效益进行监控,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设立反映无形资本效益的指标体系,并把其纳入企业的效益指标体系中去,这是企业配置和使用无形资本的依据。无形资本的安全管理完全不同于有形资本的安全管理。有形资本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防盗、防火等,是防止有形事故的发生,而无形资本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防侵权、防损害、防泄密等,其难度更大,对人才、制度的要求更高,对法律的依赖性更强。
无形资本经营是发挥其增值功能的关键。在国有无形资本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前提下,通过转让、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充分发挥无形资本可以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的特点,实现无形资本本身的价值和价值增值。充分认识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之间相互促动的关系和无形资本在企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用企业无形资本带动有形资本的生产和经营,实现企业资本的迅速增值。以无形资本为纽带,进行企业间的兼并联合,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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