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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工助学在资助工作中的育人功能
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该办法第4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依据勤工助学的定义和贫困生的实际,这一资助形式在以下方面作用明显。
(1)有利于促进贫困生心理健康发展。贫困生承受着经济上的压力,也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部分贫困生有自卑、自闭的倾向,有一些甚至心理扭曲。勤工助学活动调动了贫困生的主观能动性,使贫困生能够依靠自身劳动来缓解经济困难,促进了他们自信心的树立。劳动中自身价值的体现也给贫困生带来了心理上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这也帮助他们勇于正视现实,克服自卑心理。同时勤工助学增加了贫困生与社会的交往,贫困生通过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与更多的人员广泛接触,有助于增强人际交往的能力。
(2)有利于加强贫困生意志品德修养。经济上的资助对贫困生而言是短暂的,而思想上的帮扶对贫困生却是受益终身。无偿的资助形式,有时可能会滋长个别贫困生的依赖思想。 勤工助学,却能培养贫困生的自强、自立。这种靠自己的才能和劳动而生活的人生态度,对大学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能够在劳动中积极解决问题,承受生活中的艰辛等,更能培养贫困生勇于进取、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
(3)有利于提升贫困生实践锻炼能力。大学生知识的获得多来自于书本,勤工助学活动可以使贫困生在丰富的实践生活中去体验、去认识。利用自身已有的知识更好地为实践服务,发挥认识的能动作用,从而完成由感性认识到实践提高的第二次飞跃,使贫困生所学知识在运用中得到检验和发展。在实践中汲取营养、补充学识、提升素质、增长才干。勤工助学为贫困生拓展了知识面,锻炼了能力,提高了综合素质。
二、对江苏某高校部分贫困生勤工助学情况的问卷调查
参与调查者70%来自低年级(一、二年级),专业横跨文、理、教育、管理、工、医等。被调查者中95%的贫困生认为有必要进行勤工助学,其中28%的认为非常有必要。而80%的贫困生做过勤工助学,其中27%的经常做。在获得勤工助学岗位的途径上,半数以上的贫困生选择自己寻找或朋友介绍的;而通过中介联系,通过学校联系,通过广告排二、三、四位。目前(或希望)的勤工助学地点统计上,第一位为校外企业58%,第二位为校外家庭35%,第三位为校内办公室30%,第四位为校内后勤19%,第五位为校内实验室18%。在做勤工助学主要目的选择上,第一位为锻炼自己实践动手能力76%,第二位为赚钱以助学74%,第三位为增强社会适应性68%,第四位为扩大交际范围42%,第五位为培养自信37%,第六位为提高组织管理等综合素质32%。在勤工助学工作的月收入方面,200元以下55%,200元~500元26%,500元~800元14%,800元以上的5%。在(假如)勤工助学工作中被骗、产生纠纷、伤害后的处理问题上,选择自己与当事人或其领导交涉43%,选择法律途径26%,选择向学校等相关部门投诉18%,选择自认倒霉10%。
在对高校开展勤工助学工作的建议这一问题中,贫困生谈得最多的是拓展岗位,包括增加岗位数量和种类,也有贫困生提出特别要增加和专业相关岗位的数量。其次的建议在于加强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的宣传,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平台,使大家能安全、及时地了解工作信息。对勤工助学岗位的培训,也是贫困生很关心的,这包括安全、法律教育以及岗前技能培训等。贫困生还希望在遇到纠纷、伤害时,高校能积极提供支持,维护贫困生的合法权益。不少贫困生也提到了成立专门的社团组织,聘请专门的老师加以指导。另外,被提及的包括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评优树典型、提高工资待遇、岗位设置更灵活以适合课余时间、勤工助学与就业实践相结合、在高校打造勤工助学工作特色品牌、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障贫困生工资等。
三、结合调查的分析与建议
考虑到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意义,问卷更倾向于低年级的贫困生。从问卷结果可以得出贫困生对勤工助学的认同度是非常高的,参与度也很高,对岗位的需要也很是急切。但在岗位信息的提供上,高校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大部分贫困生职位的获得依靠一己之力。更多的贫困生也已不满足于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他们希望走出去,接触社会。经过几年的宣传提倡,贫困生对勤工助学的认识也有所提升,勤工助学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停留在赚钱生活上,锻炼自己实践动手能力、增强社会适应性、提升交际范围、培养自信、提高综合素质也都被广泛认可。但对于勤工助学所得,按现在江苏省高校每月每生约800元的平均生活标准,只有少数同学能完全依靠此项生活,大部分同学的收入只能是生活补助。在产生纠纷、伤害后的问题处理上,贫困生的维权意识增强了,但以个人力量解决的较多,有近半数;还有直接选择走法律途径的约四分之一,但考虑到司法成本等因素,最终放弃者居多。学校在此方面建设还不够,贫困生选择向学校等相关部门投诉的不多。对高校开展勤工助学工作,贫困生也有很多很好的建议。结合调查和实际工作,高校开展勤工助学可以从以下方面重点着手。
(1)提高对勤工助学工作的认识。高校肩负着国家培养大学生的重任,如何将贫困生培养成为中华民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优秀人才,值得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资助工作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贫困大学生实施的全面求助。高校在这项工作中,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国老一辈的思想家、革命者,许多都是通过艰苦的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的,这一光荣传统需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扬。以勤工助学为载体,通过切实做好资助工作,能够使贫困生认识到党和人民对他们寄予的殷切希望,能激励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和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
(2)建立勤工助学社团组织。仿效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建立勤工助学的专门社团组织,如“助学会”。由专门的教师负责,在一定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制、监管体系下,由贫困生形成从主席到各部的组织网络。社团可聘请一些有专业背景的校内外老师作为指导老师,包括法学教授、专业技师、高级实验员、培训师等。社团要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帮助贫困生得到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定期组织培训、讲座传授给贫困生相关知识;定期组织交流,使贫困生可以内部互助、帮扶。社团建立专门的部门针对勤工助学中的劳动纠纷、伤害,贫困生参与纠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社团内部还可以运营勤工助学工作特色品牌以及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保障贫困生工资待遇。设立社团基金,鼓励贫困生毕业后捐资、捐助,也是很好的运作方法,能培养贫困生的感恩回馈精神。
(3)拓展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除了后勤、图书馆,还可以进一步挖掘职位,办公室人员、辅导员、班主任都可根据情况配备助理。对于实验室、教研室等和贫困生专业相关的机构,更需要多开放一些岗位,锻炼贫困生的动手能力,满足贫困生的需要。校内的创业园,也可成立勤工助学基地,学校负责管理,由贫困生自主运作,可建立书报亭、文印室、收发室、休闲驿站、送奶中心、废品收购站、小超市等。贫困生走出校园,更多接触社会,对其自身发展是很有好处的。高校也应推进勤工助学的社会化,积极同校内外单位、个人开展合作。首先可充分利用原有的就业实习基地,增设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勤工助学基地也可与信誉好的公司、企业直接联系,或与正规的中介合作。也可通过开辟网络实践平台,在确保网络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引导贫困生开发网络运营项目,扩展勤工助学岗位。总体上要多方面争取,拓展岗位,提高待遇,为贫困生提供长期、稳定、有保障的勤工助学岗位。
(4)加强过程管理。针对勤工助学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的特点,要加强对贫困生的过程管理。在贫困生获得岗位时,与他们签订承诺书,并联系家长、相关老师、人员,提醒这些人对学生进行监督。要建立专门的贫困生勤工助学档案,对他们的思想动向、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等进行动态跟踪。如贫困生出现不守诚信、态度不端、成绩急剧下滑等问题,及时对这些贫困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可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以督促贫困生修正错误、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同时,通过贫困生勤工助学档案,还可以收集勤工助学工作中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对这些学生进行鼓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