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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拓宽思路,加大盘活力度,确保授权资产保值增值
针对政府授权资产,为做好经营工作,首先进行了资产的清理,对各授权资产建立了台帐,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将一些现存资产及已出租、出售资产及时编号归档管理,保证不让资产闲置。拓宽经营手段,针对不同的资产开展出租、出售、拍卖、转让,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资产,使公司整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推进改革,加大力度,做好企业改制工作
为顺利完成农村信用社改制组行工作,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配合县农村信用联社解决改制遗留问题,接收原基金会六家企业(糖烟酒采购供应站、万通漆业有限公司、可力环保设备厂、顺通航运公司、罐头厂、七洲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移交我们公司,确保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出资人权益。接收后我们全面清理,摸清情况,实施清产核资,同时积极主动联系原债权单位信用社相关工作人员对照任务要求,积极摸排查找。
(三)精心谋划,参股优势企业,突出资本运作
1、盐矿。自2007年11月,我公司与煤炭地质勘探二队签订合作勘查盐矿资源合同,到2008年7月份完成了物探,探测面积3.7平方公里,探测深度1020米,可采储量3亿吨。2008年初经过县政府同意,我公司开始盐矿的参股开发合作。目前根据盐矿前期勘探情况,和煤炭勘探二队合作对矿区内剩余三个钻孔进行施工,并协调好勘探队与农户占地补偿的问题,现已经勘探完毕。并奔赴南京等将勘探报告报送国土资源厅,完成评审备案和探矿权材料变更。
2、铁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由铁路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公司等4家股东发起创立,注册资金3.6亿元,我公司代表县政府出资6080万元,占16.66%。该项目是省规划中至菏泽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投资7.36亿元,全长50.4公里,境内21.78公里。我公司积极协助铁路公司处理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项目经营管理和在境内产生的拆迁、征地、附属物赔偿、居民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3、2×350MW煤矸石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我公司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运作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33亿元,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该工程投产后具有机组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特点,是能源高效合理利用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资源、经济与环境相互协调,持续发展,能够加快促进我县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
(四)扎实推进,拓宽融资渠道,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从2005年6月开始,我公司作为县融资平台,通过各种渠道在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农发行等累计融资超过5亿元,用于我县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建设。在积极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的融资贷款的同时,公司积极寻求新的融资途径,数次外出到苏州吴江、新城区等地实地学习考察,经过反复论证,准备发行企业债券。今年为了加快本期债券发行步伐,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专门负责债券发行工作,积极与国家发改委沟通联系,动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来开展协调工作,目前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分管副主任连维良已经签批,同日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会签,人民银行于15日签署后,现已返回国家发改委,等待张平主任签字后即可正式下发批复文件。
(五)突出重点,参与新城建设,做好专业市场
金凤凰建材装饰城项目,是我县重点工程,是我县目前唯一的“一站式”建材装饰市场和规模最大的专业建材市场。已经于2006年5月16日正式开工,目前一期二期共11.7万平方米已经实现销售收入14840万元,销售率为70%,预期实现利润2600万元。三期工程四栋楼已经完成三栋楼建设,第四栋于7月初开工建设,现主体已经完工。已完成的三栋楼商铺已经销售完毕,公寓式办公用房已经销售三分二。三期完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
(六)做大做强,广开经营思路,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继续拓宽经营范围,做大做强。诚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时对二次盘活利用国有资产的一项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仅解决了我县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而且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2013年新增担保额逾3亿元,大力支持了我县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同时做大国运典当有限公司,在市区设立了国运典当公司汉鼎分公司,拓宽了新的典当业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为居民个人及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平台;对绿色大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继续扩大经营规模,不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我公司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高度重视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缺乏资金实力
我公司资金来源一是政府授权的第一批资产,二是公司自我积累的原始资本。而这些远远不能满足我公司现有的发展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公司的发展,更严重影响了融资平台的建设。增加我公司的货币资金,政府投资的可经营的国有资产划归我公司作为资本金,同时城区的经营性土地收入也可以进入融资公司的财政专户,如土地收益等通过我公司,以增加我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公司的融资、投资和还贷能力,促进我县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以利于融资业务的开展,更有利于顺利发行二期国资债。
(二)旧体制制约
由于体制的弊端,造成我公司发展带来局限性。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搭建实力雄厚、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承担城市基础投资运营和土地收购储备经营、中小企业融资及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等职能,形成借、用、还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增强公司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2013年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政府授权资产的盘活和保值增值工作
2013年我公司将继续盘活政府授权资产,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租赁、联合经营、抵押融资等方式,使授权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二)拓展其他业务,促进公司长足发展
我们在做好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努力扩大业务涵盖范围,走“以主促辅、以辅养主”的经营路子,寻求利润的增长点。对各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争取实现更大的利润。
(三)积极改变融资渠道,支持我县经济建设
我公司作为我县融资平台,下一步我们继续开展对国家开发银行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工作。同时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争取二期早日发行。
(四)继续积极参与新城区的建设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紧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农资市场、房地产经纪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传销、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重点专项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市场流通、标准认证、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督查评估“七大”体系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针对今年凸显的肉品质量安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重点加强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和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厉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饮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狠抓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虚假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等行为,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进口药品、保健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行为。组织开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国家局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药品等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彻查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对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的包装、标签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继续深化煤矿与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安全和校园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月通报,季、年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督机制。
总牵头协调单位:市安监局
(四)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围绕重点食品、农资、建材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金质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乳制品、酒类、饮品、调味品等高危食品和节假日热销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以化肥、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效成分不足、虚标含量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围绕钢材、水泥、砖等大宗建材产品,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涉及安全的建材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五)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结合、打假与扶优结合的原则,围绕重要农时季节、重点农资品种,组织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药市场监管年和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项目建设,引导农资企业实行技物结合农资连锁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农技服务能力,培育一批诚信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有效的典型农资企业,创建一批放心农资示范店,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通过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农资违法案件查处、联动执法、宣传培训等措施,着力构建一个与海西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放心农资市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六)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在二手房交易经纪中“低进高出”赚取差价、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外的方式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为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七)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组织以医药、教育、涉企、涉农等领域为重点的价费专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公立、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减轻病患负担。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教辅材料价格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以及义务教育阶段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等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加强对涉企收费重点部门的收费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涉企乱收费行为;严厉制止行业协会、社会团体针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建房收费、医药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农产品收购价格、农资价格等涉农价费监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组织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尤其是市场价格异动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八)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各级工商、公安部门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行销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对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严厉处罚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依法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重点针对经济鉴证、工程建设领域等与人民生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中介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工作。探索建立市场中介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积极扶持和培育诚信经营的中介组织,限制、惩诫失信的中介组织。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十)行业协会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行业协会以服务为名牟取私利,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发展会员、摊派会费行为;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行为,深入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分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资质审查、违规违法行为查处等制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完善扶持行业协会发展的配套措施,促进行业协会自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其它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税收违法案件检查,认真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加强职业中介监管,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排放企业、工业园区、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电力、医药、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市环保局牵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以我市大宗养殖品种育苗场为重点,严厉查处育苗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吠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继续开展打击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专项行动。完善检验检疫证书管理制度,提高证书的防伪功能,促进建立与国外证书核查机制,引导企业依法办理检验检疫业务,自觉抵制“假证”,有效遏制伪造、贩卖和使用检验检疫假证的不法行为,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和正常的外贸秩序(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
二、加强衔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举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切实抓好举报工作。加强对整规大要案的督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详细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整规工作和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项行动主要牵头责任部门要按照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继续认真开展涉及侵权打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期间案件办结的速度和成效。要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力度;对食品、药品、种子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假冒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侵权假冒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重点市场,下大力气集中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深挖生产源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机制,健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体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果,将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建设上。要结合地方行政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监督执法体制,依法加强从生产到消费过程各环节的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调动行业协会力量,把分散的企业联系起来,以协会带动会员,形成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荣辱共存的自律监督机制。要发挥舆论的威慑力量,加强舆论监督,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破坏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建设完善执法监管、行业自律、舆论威慑、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管体系。
五、加强领导,切实保证整规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继续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围绕市场、注重机制,构筑平台、各方切入,强化责任、抓好基础,循序渐进、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项整治工作都要完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督促、年终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