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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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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

第1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一、激励具有调动人积极性的功能

什么是激励?有关现代企业管理教材上这样解释: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希望、愿望、动力等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具体来讲就是当人们需求得到满足时,就会被激励,就会有工作积极性;反之,就会产生消极因素。为此,我们不难这样理解,管理的激励功能就是要研究如何根据人的行为规律来提高人的积极性。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自尊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当任何一种需求基本上得到满足后,下一个需求就会成为主导需求。作为基层信用社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就需要了解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家庭条件、不同追求目标、不同工作岗位、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每个职工的不同需求,就必须和职工拉近距离,真正了解职工所想、所盼,和职工交朋友,想职工所想,谋职工所盼,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措施,做到有的放矢,进而达到激励的目的。如:如何提高工资待遇,使员工乐于在基层工作;如何为员工提供交通生活便利条件,使他们与在市区工作的同志相比,心理上感到平衡;怎样为员工造就人与人之间合作愉快的工作氛围、提供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和发挥个人才能的平台等等。

二、激励要坚持六个原则

(一)主人翁意识原则。要激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首先,要使员工知道信用社的前景,要让员工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对信用社的发展产生什么作用,真正使员工把自己的命运和信用社的兴衰连在一起,从而激励职工树立主人公意识。这就需要把企业文化作为信用社对每个员工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员工对信用社发展史、业务范围、服务宗旨、规章制度、经营目标、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肩负的社会责任等等有系统的认识,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精神上的依赖性。其次,鼓励员工对信用社经营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如有必要,还可以越级反映情况。再次,创造和提供一切机会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让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有充分的发言权,改变常规“要你怎样做”为“你要怎样做”。这样由员工自己参与做出的决定,既能体现对员工的重视和尊重,又能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满足员工责任、成就、认可、成长、和自尊的需要,必然更能激发对工作的责任心,从而使员工对企业更加忠诚。

(二)相互尊重原则。人的尊严、权利是神圣的。上至主任、副主任、营业网点负责人,下至会计、出纳、信贷员、门卫等,尽管每个人工作性质不同,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别,但大家都是在为信用社经营目标的实现作贡献,在人格上理应同等待遇。无论职务高低,都应礼貌相处,使人感到信用社处处充满人情、亲切,更能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工作的乐趣,工作开展就会更顺利,员工的积极性更能得到发挥。

(三)让员工充满希望原则。人的愿望和需求是不断变化的,昨天的需要就不一定是今天的需要。如何在特定的时间采用特定的措施,帮助员工获得特定的需求,激励员工提高士气?日本企业家藤田认为:使员工充满干劲并不困难,就是要让员工有使命感。一项工作如果不单纯是为了一份薪水才工作的,他们也渴望由工作来表达他们贡献社会的心愿。但是,要帮助员工获得自己的愿望和需求,要不断地树起新的希望,就要不时地给他们制定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有计划、有安排地为员工解决一些他们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但切忌不能盲目许愿,一旦许愿无法实现,就会适得其反。

(四)市场机制原则。“天下万事,皆人所为。”在当前人才本身已社会化的环境中,它也应同商品一样,在招工聘用、劳动组合、工资待遇、奖金分配、学习培训等具体表现形式上,顺应市场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给基层信用社选人、育人、用人、留人、搭建平台,拓宽让优秀人才为信用社服务的空间。

(五)人性化管理原则。德国心理学家勒温将人的激励行为定义为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为员工合理安排工休时间、因人而宜发挥特长提供工作岗位、为职工切实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困难和问题,建立人与人之间知理、尊重、谦让、理解、宽容的平等关系和创造温馨的工作环境,能够激发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六)幽默管理原则。幽默使生活充满情趣,哪里有幽默,哪里就有活跃的气氛。部分乡镇农村信用社员工,特别是长期工作在偏远山区的员工,如果不是开会或检查工作,平时很少见上一次面。但如果见面就板起面孔谈工作、说任务,或批评,或指点,难免给人心理压力。若能换一种方式,在轻松幽默,融洽和睦的气氛中给员工传达某种管理思想,使员工在如沐春风,神清气爽,困顿全消中愉快地接受工作,或许会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根据基层信用社内部机构设置,为充分发挥各职能组织功能,应建立以下激励机制:

(一)思想工作机制。思想工作是管理要素之一,应受到重视。要将职工思想工作科学化、程序化纳入基层信用社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帮助员工提高工作能力,改善工作习惯,妥善解决员工工作中的困难和思想上的问题,不但支持、表扬工作出色的员工,还要鼓励那些既没有大的过错,也没有创造新纪录,但为维持信用社正常工作运转而做出持续努力的员工。通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倾听员工的想法,解决信用社的棘手问题求得员工帮助,根据工作需要,采纳职工可用的建议。

(二)奖惩工作机制。按照真实、慎重,前后一致,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对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服务质量、节约成本、降低消耗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业务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在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或有突出事迹的,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等违纪行为;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等责任过失行为,要给予惩罚。

(三)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培养人才和选拔人才是激励人的重要手段。作为基层信用社最重要的是做好人才的发现和推荐工作,给员工以提拔升迁的机会。在具体的工作中,基层信用社应依据技能考核,熟知职工的知识水平;依据工作业绩,掌握职工的综合工作能力;依据平时表现,评价其道德品格,并逐步实施“荐人不当受责”制度。

第2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一)坚持支农支小定位,全力支持“三农”发展

各地农村信用社通过连续多年的“走千家、访万户、共成长”开门红活动、落实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开展劳动竞赛等,加大对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优先满足春耕备耕资金等涉农资金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仅2012年当年,杭州地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农户18.82万户,小微企业1.14万户。其中,如杭州市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辖区已基本实现城市化的背景下,其涉农贷款余额占比仍达24.04%。农村信用社及其员工与农村建立了极为密切的联系。如临安市农村信用社的“走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对农户进行地毯式调查,对小微企业量身定做“一户一策”的信贷支持计划,还组建集业务宣传、产品介绍和文体活动一体的宣传队,入村进行宣传;萧山市农村信用社创新推出“村银共建新农村”活动,使集体资产获得稳定的收益,实现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本研究在2013年7月组织对杭州地区8县(市)农村信用社辖区的农户和农村企业进行农村信用社服务情况抽样调查,共得到农户有效问卷236份,农村企业有效问卷153份。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信用社极大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对农户的调查看,有存款的农户中,存在农村信用社的占比87.2%;如果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能得到贷款的占比95.9%。对企业的调查中,其借贷的主要来源,选择农村信用社的占比91.8%。

(二)不断延伸服务渠道,实现渠道广覆盖

一是着力构建了“丰收卡+电子机具+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家店)+支农联络员+管村信贷员”五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努力做好营业网点资源配置规划,大力布放POS机、ATM机等电子机具,做到村村有POS机。二是整合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农信金融服务点,实现小额存取款及金融咨询等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三是启动并实施了金融普惠工程,力争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对农户的调查中,离你家最近的是哪家银行,选择农村信用社的占比93.8%,农村信用社离农户的平均距离是2.22公里,其中1公里内的占比48.7%。在“你觉得存取款方便吗?”的回答中:回答很方便和比较方便的占比95.6%。

(三)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1.大力建设方便、快捷的产品体系。

一方面在省农村信用联社的主导下,在全省推广标准化、品牌化的金融产品,统一开发和建设“丰收”系列产品,如丰收小额贷款卡,具有“一次授信、循环使用、自助放款、担保灵活、存贷挂钩”的优点,至2013年6月末,农村信用社发行丰收小额贷款卡11.56万张。另一方面,各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地方产业和客户特点和要求,开发地方特色产品,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各信用社新推出农户、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达到50多个。如杭州市农村信用社整合完成了“乐惠”、“乐盈”、“乐通”三大系列产品;富阳市农村信用社推出“万事”系列信贷产品,桐庐县农村信用社的“合家”系列贷产品,临安市农村信用社的“绿色家园、富丽山村”新农村建设贷款等。

2.积极拓展担保范围和创新担保方式。

各地农村信用社相继推出了存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抵质押贷款。萧山市的小微企业“联保互担”模式,贷款手续简便、速度快捷。建德县试点农房抵押贷款,成为杭州农信系统首家开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农信社;淳安县推出商标权质押贷款。

3.积极探索组织和机构创新,强化对支农、支小金融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化。

如杭州市积极探索金融便利店模式,富阳市引进台湾微贷技术,成立微贷中心等。

4.不断开办新业务。

近年来农信社的国际业务、贷记卡业务、理财业务、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相继推出,不断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2013年,部分农村信用社开展黄金销售业务、杭州市农村信用社基金代销业务开办,农信社的业务品种越来越齐全。

二、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经济中面临的新情况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出现如下的新情况,值得关注:

(一)中心村、镇等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旺盛

随着杭州地区城乡区域统筹建设不断推进,中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入加大,如中心镇“镇镇通高速”工程、“双千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非常旺盛。如其中单列入杭州市发改委2013年度中心镇项目就有60个,当年所需贷款54.4亿元。余杭市农村信用社2013年累计发放村级经济组织贷款28户,贷款金额1.79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2.86亿元。

(二)农户贷款资金需求不同地区差异较大

随着中心村、镇农户积聚的推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农民从商的人员增加,农户购买住房商铺、开店、搞运输、投资创业等需求不断增加,资金需求额度增大。如2013年余杭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户均贷款额达到23.56万元,但在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地区的户均贷款明显较低,如同期临安市太阳镇横路信用社,其贷款余额4100万元,贷款户达930多户,户均贷款仅为4.4万元。

(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逐步增加

农户对新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如银行卡、理财、一卡通等业务正越来越受到农户的青睐,调查显示91%的农户在使用或有使用这类产品的意愿。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存贷业务已经不能满足其需要,现代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贷记卡业务等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凸现。农民要求的金融资源也越来越多,一方面,随着农户收入不断增加,特别是拆迁户,获得大额的拆迁赔偿款,其资金存取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随着家庭农场、股份制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农村经济组织的出现及农民创业的要求,信贷资金金额也越来越高。

(四)农村信用社经营环境压力增大

一是从外部发展环境看,在利率市场化预期和金融脱媒深化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银行机构纷纷下沉市场定位,加大对中小微客户的拓展并开发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产品,使得农村信用社在主要目标客户群市场上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二是由于近年来外部宏观经济和金融环境表现出了较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经济增速逐步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加大,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此外,银行监管中要求有节奏投放信贷规模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存在一定矛盾。

三、农村信用社经营和服务农村经济存在的主要困难

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快速增长,且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较好,但在其经营发展中也面临着一定困境,需要妥善加以解决。

(一)农村金融风险较高且补偿机制不到位影响其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风险较高主要是由于农村经济主体经营风险高且抗风险能力弱。一是农业生产易受自然条件影响,如近年出现的H7N9禽流感,造成养殖户风险急剧上升,但又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措施。二是农村金融存在抵押和担保难问题,如农户的自留山、承包土地、住宅房等,不能抵押。问卷调查影响获得贷款最主要因素是什么,农户和企业的有效回答中,81%的农户认为是缺少抵押或担保,调查中发现农村现在仅有极少的财政性支农担保公司,但都不能达到政策规定取得金融许可证要求的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的标准,而商业性担保公司一般担保费用在2.5-3%,银行如果要求担保将显著加大了企业的借贷成本。三是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三农发展进行补偿。

(二)农村信用社承担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与政府政策支持不对等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支小过程中很多业务都具有政策性金融服务的性质,如开展金融普惠工程需要开办众多的服务网点;免费各类涉农补贴的发放;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困难小微企业等等,这些业务具有成本高、收益低的特点,将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收益。如调查发现便民POS机使农户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取款、转账和缴费等便利,但一个POS机网点固定投入需要2万元左右,同时还要给予POS机安放点(一般为便利店)一定的费用或贷款利率优惠,一台ATM机设备投入大约需要20万元左右,另外还需要后期的维护费用。随着利率市场化及银行竞争的加剧,农村信用社盈利能力下降趋势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但政府在扶持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金融业务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地方政府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存在过于关注短期利益的情况,甚至部分领域还存在着歧视性政策,如部分财政资金不允许存放在农村信用社。

(三)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会对其定位和经营带来影响

近年来,监管部门要求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和稳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的体制存在着较大的合理性,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从其他省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经验来看,股改后引进的地方民营企业等大股东,存在着很强的融资需求,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有成为其取款机的风险;同时,股份制改造后资本逐利的天性将充分释放,可能导致其偏离支农支小的定位,一些低利甚至亏损的政策性业务将逐步萎缩甚至会被取消。

四、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和服务农村经济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农村信用社发展和金融服务情况及问题分析,为促进其进一步发展,一方面需要其自身加快改革和创新步伐,另一方面政府应根据农信社承担政策性业务的边界和成本相应加大对其政策的支持力度。

(一)农村信用社自身改革和创新

1.保持现有体制基本稳定,进一步激发两级法人架构下省、县法人的经营活力

目前,浙江农信系统实行的是省农村信用联社和县级农村信用社两级法人管理体制,能较好兼顾规模经济和经营灵活的双重目标,建议在保持现有体制基本稳定的条件下,进一步提升组织价值链体系的价值:一方面,省农村信用联社要继续按照“做县级行社做不好或不经济的事”的指导思想,优化科技服务平台、银行卡及电子银行服务平台、清算服务平台、资金营运服务平台和教育培训平台等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建议县级农村信用社继续充分发挥其贴近市场、决策灵活、服务快捷的优势,立足当地,探寻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的合理结合,在服务“三农”中实现自身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2.继续深化省市县三级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目前省农村信用联社积极为县市农信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建议浙江农信系统继续开展和完善信用工程建设,构建良性的金融生态。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省、市、县三级信用村镇、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扩大信用工程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联合农业部门、工商部门等政府机构,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新型组织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强信用工程的增值服务,加大对信用村镇、信用户的信贷准入、贷款利率等优惠支持力度,引导客户重视自身信用记录,促进地方信用生态环境优化。调查显示目前不同级次信用村镇(信用户)的贷款的利率优惠达到0.6-1.2个百分点,建议农村信用社继续保持和完善利率优惠政策。

(二)政府完善政策支持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建议将县及县以下政府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盈利是其根本目的,但农村信用社经营中除商业性的业务外,还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业务。现阶段对农村信用社存有不合理政策,如一些财政资金、甚至是涉农资金都不能存放在农村信用社。而其他得到服务资格的银行由于在基层没有服务网点,并不能真正服务农村。因此,一是建议将部分财政资金,特别是涉农资金优先存放于农村信用社,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二是建议给予信用社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一定的财政贴息,对网点和机具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三是优先支持农村信用社社保卡、市民卡等业务,拓展农村信用社发展空间。四是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独家开办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2.建议简化涉农不良贷款的处置及核销并减免处置不良贷款涉及的相关税费

因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对农村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发生笔数较多,导致不良贷款控制难,且牵涉精力较多。因此,一是建议优化涉农不良贷款处置的流程,定期集中处理涉农不良贷款,提高诉讼等环节效率。二是建议相关部门支持在税前核销,并部分减免处置不良涉农贷款涉及的相关税费,从而为农村信用社减轻包袱,应对激烈市场竞争,提供有效支持。

3.建议完善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的税费优惠并制度化

目前,农村信用社能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信用社享受营业税优惠(按3%计征,一般金融机构按5%征收),以及小额农贷等政策性业务的税费减免。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一方面在确定政策性业务时包括的范围较小,主要是针对小额农贷等,另一方面一些优惠措施陆续到期。鉴于农村信用社支农支小的定位,和金融普惠工程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持续展开,建议进一步科学界定其政策性金融业务边界和成本,完善相应税收优惠和减免,并将政策制度化。

4.建议允许不同农村信用社之间调剂资金使用

第3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1.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两个重要文件——(国发[2003]15号)文件和(国发[2004]66号)文件,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出发,在考虑农村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征的基础上,设计出了不同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权组织形式安排,适应了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经济发展区域差异状况和他们的监管意识和能力状况(图1)。

2.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中的股权设置的局限性。

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明晰产权为出发点,以增资扩股为改革的第一步。在改革先行的8个省市,增资扩股方面的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股东来源的广泛性;农村居民、城镇工商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信用社职工、乡村干部等等,均有入股。二是实现了股权的相对集中性;改变了过去股权过于分散的局面,户均股金有了较大提高,形成了股权相对集中的格局,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部分股东入股份额相对还较高。如江苏丹阳市信用合作联社在明晰产权时,首先对2000年末6890万元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处理。本着自愿的原则,首先对以前的小额个人和企业法人股金进行了清退[1].原有股东110504户,户均股金尽117元。丹阳联社在对原有产权进行重新清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增资扩股。新增扩股金1785户,一共4209万元,其中法人股55户,其他都是自然人。新增扩股金户户均股金2.36万元。

从现有的制度安排和已经实现增资扩股的地区的操作而言,现有股权设置的制度安排是排斥小股东的。根据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及其他一些相关规定和安排,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及农村合作银行的股权结构设置安排的起点相对较高,显然不利于中等收入及中等收入以下农户入股的(表1)。

注: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0号)整理。

这是一个受到非议的股权集中过程。这个过程,与国有银行和国有工商企业明晰产权改革所要解决的股权集中问题刚好相反。农村信用社明晰产权的改革过程,现实地变成了一个清理和排挤农户小股东、拉拢工商企业股东和城镇居民股东的过程,农户在这个过程中被进一步边缘化,大量的小额农户股东被非农户股东排挤出局,农村信用社股东非农化趋势异常突出。

二、

以明晰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为中心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在经过了8个省市1年的试点以后,中央政府已于2004年8月17日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并决定在除和海南外的其余21个省市全面推开。

在这场改革中,明晰产权的基本做点有二:

(1)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可以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也可以继续完善合作制。

(2)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首先要明晰农村信用社现有产权,妥善处理历史积累和包袱。在此基础上,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和构建新的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在组织形式上,有条件的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类机构或实行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其他地区也可以继续实行乡镇信用社、县(市)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

由此,可以预见,在农村信用社领域的本轮改革完成以后,诸如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等等问题将得以较大程度的改变,将逐步实现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局面。

但是,这场改革所设计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的推行,是否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的合理推进?在不同产权制度下,如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做好“三农”服务工作?如何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和有效地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等等,不能不值得探讨。

三、联社控制与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矛盾与冲突

其实,早在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脱钩后,全国各地(除外)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就进行了以建立“三会”制度、形成农村信用社理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主任)三者之间责权分明、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

从农村信用社组织构架的角度看,法人治理结构实际上是关于农村信用社股东、由股东委托的理事机构和由理事机构所聘任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对不同层次的权力与功能的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可以称为“农村信用社三权分立”模式。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很好地解决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股东与农村信用社——所有权和经营权长期纠缠不清的矛盾。

但是,与以前的历次改革不同,本轮改革还在明晰产权的同时,中央政府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省政府,先行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均毫无例外地选择了成立省级联社的体制,中央政府于2004年8月17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颁布后,农村信用社领域类似的改革将在除和海南外的其余21个省市全面推开。建立省级联社,似乎已成为各省市的集体行动。由此,可以预见,我国农村信用社行业在本轮改革完成以后,最终将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种由各省(市)联社控制的格局。

根据《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3]14号),省联社是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县(市、区)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向省联社入股,并取得有关服务。但是,在我国现有管理体制下,所有省级以下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不论自愿与否,实际上均是在一种无形的政治压力面前而强制性地入股省级联社了。由此在我国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框架(图2)。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应以市场为主要发展方向,并逐渐完善治理机制,是一个发展市场力量、减少计划控制和政府干预的过程。由于我国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因此,对政府而言,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培育和发展与市场有关的机制,如明晰所有权、制定经济法规、鼓励市场竞争等,对农村金融企业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提高所有权结构的多元性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

与我国工商体制改革的路径相同,我国金融企业的改革历程,也是沿着企业治理机制变革这一主线推进的,在经历了下放决策权、转化经营机制之后,目前已进入到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阶段。虽然大大滞后于我国工商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但毕竟是已经开始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解决管理体制问题,我国国有银行已经早已完成管理体制的构造,进入了完善产权制度的阶段,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前还在体制构造与试错阶段,好在政府把体制改革与产权改革同步推进,可以大大缩短国有银行改革的差距,但是农村信用社管理权下放到省政府,却与市场化的方向不符,为地方政府控制农村信用社、控制金融资源提供了机遇,尽管改革设计者的本意不在强化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干预,但是现有改革方案执行的结果却存在强化政府干预和控制的必然,在中央政府决定农村信用社管理权限下放给省政府的决定做出后,一些省市成立金融管理办公室专司对于农村金融的管理、并在成立省级联社过程中向省联社派遣理事长,就是最好的证明。不仅如此,在这个过程中,省市政府还通过向省联社派遣行政官员就任理事长的方式,给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赋予了行政级别,给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打上行政化的烙印。

在农村信用社领域,至下而上的入股以形成一定的联合体,是绝对必要的,德国合作金融部门的联合与合作为此树立了成功的典范(何广文,2001)。在德国合作金融领域,各级合作金融组织独立运作,自担风险,上级信用合作组织是服务于基层信用合作组织的,不会形成对下级合作金融组织的控制和干预,上下级合作金融组织共享业务上的收益。而在我国建立的乡镇农村信用社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框架(图2)下,从下向上的控制变成上对下的控制,省级联社对县级联社却有着较多的行政控制,县级联社不但失去应该有的对省级联社机构的控制权,而且还要以收入的0.5%交纳管理费[2],增加了运营成本。在这种模式下,省级联社对县联社的控制,实际上沿袭的是原有县联社对乡镇信用社的控制模式,县联社的权力有限(见表2)。不但可能将在我国长期存在的中央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隐性担保转移成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隐性担保,农村信用社产生了省政府对经营失败后解救的预期,进而增大了道德风险,而且削弱了农村信用社通过明晰产权所建立起来的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

农村信用社的股份所有权结构的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统计意义上的稳定状态,具有了青木昌彦、钱颖一(1995)所认为的实现制度转型的条件之一,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层的选择不是通过一个由公司法规定的过程来进行的,人们不可能期望有一种可操作的机制来更换表现不佳的管理层。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信用联社的管理层的选择受制于政府。这时,县联社的经理人员对信用社的控制权的取得,并不取决于理事会和股东,也不取决职工,而是取决于他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省联社一对一谈判之后取得的授权。这种状况持续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

(1)在县联社与省联社和政府部门之间形成一种控制与摆脱控制的博弈关系,县联社总是在为拓展其自身福利而获得更大的自而抗争,由于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省联社在担心失去对县联社的控制的意识支配下,而日益强化对县联社的控制。由于省联社与政府间天然的亲情关系的存在,省联社成为这场博弈的天然的胜出者,对县联社控制的进一步强化也将是必然的结果。

(2)县联社范围内的“内部人控制”不可避免。虽然县联社及其范围内的职工均是农村信用社的股东,但他们不拥有全部股权的实事是存在的,并且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占理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一般均占多数,也就是说内部人处于绝对控制的地位,现实地掌握着资产的运用。“内部人控制”的主要表现:一是经理人员过分的在职消费,包括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出国等;二是关系人贷款;三是短期行为,不考虑或是较少考虑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利益,仅考虑近期绩效、地位和集团利益;四是根本没有信息披露制度,或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不及时和不真实;五是工资、奖金和集体福利等收入的增长过快,侵占利润;六是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不分红或是少分红;等等。

公司治理包括市场控制和组织控制两种途径,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组织资源或市场资源的良好发育。尽管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不规范,但比较而言,组织资源还是相对更为丰富,所以农村信用社改革对通过内部机制进行治理和市场治理机制外在化的制度环境的要求更为迫切。

按照公司治理的机制,股东会、理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形成三权制衡的格局,经理层决策应当受到股东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但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股东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所形成的治理结构,与规范化的公司治理机制相差太远。

股东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尽管在明晰产权的旗帜下,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过程中采取了先清退后增资扩股的办法,实现了农村信用社产权构成上的较大程度的集中,彻底改变了20世纪五十年代“一户一股”的产权分散状况,但是仍然较为分散。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在组建过程中,原信用社对20多万户股东的1329万元的原股金进行了清退,对1436户自然人股东实行了增资扩股,股本达8018.1万元,最大股东220万元。其中职工股2446万元,社会自然人股5572.1万元。还吸收了法人股7家,总股本2000万元,最大一家500万元。但最大的股东只持股5%,较多小股东不关心监管问题,“搭便车”现象不可避免。在股权极其分散的情况下,经理层也最容易掌握对企业的控制权。

(2)较多农村信用社股东大会召开的频率较低,或是根本没有召开过股东大会;

(3)较多股东不熟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有的根本不对外进行信息披露,股东与农村信用社之间信息阻隔,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无法实现对农村信用社治理的参与;

(5)作为股东的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虽然拥有比外部股东更多的信息,但他们或者是表现出理性无知,“搭便车”,或者是碍于人情和面子而自愿放弃权力。

(6)是否分红和分红的多少,也是影响股东参与治理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因为只有当监督者能够获得剩余索取权作为监督的报酬,并被授予支付其他成员报酬的权利时,他才有了参与治理的动力。我国较多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多年以来一直亏损,根本没有分过红,农村信用社股东多年积累起来的这方面的现实经验,削弱了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因为参与监管是有成本的,承受这种成本还不能得到报偿。

理事会和监事会存在的问题:

(1)有些农村信用社理事人数为偶数,规模不当,不便于投票决策,影响决策效率;

(2)股东构成不合理;一是在那些经济发展较好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股东中职工及其关系人占多数,外部人偏少;二是理事和监事素质参差不齐,不少理事和监事不知道怎么去行使职责;

(3)县农村信用社联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主要成员的任命受制于政府,在“三会”矛盾突出时,党委会决定一切。

现行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治理机构存在的目的不在于满足治理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的要求,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有一个许多人均不愿意承认但却普遍存在的事实: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安排中权力安排和职能分配上的冲突。制度、机制和文化的变迁总是缓慢的,具有滞后性,农村信用社改制而不转制,机制落后于产权构造、组织安排。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有效的内部治理与约束机制

1.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农村信用社的治理模式,实际上有两种:一是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二是以农村信用社股东为中心的治理模式(图3)。

就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对治理机制的贡献而言,这场改革的过程是在着力构建一种基于新古典企业理论的股东中心治理模式。该模式隐含的假定是股东利益的至高无上。从现代企业制度演进的历史逻辑角度考察,利益相关者模式早已对股东治理中心模式进行了修正,因为企业的行为后果滋生很多相关社会问题,企业理应负起解决相关社会问题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对股东负责(华锦阳,2003)。作为正在向现代金融企业逼近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除了向股东负责以外,还应该向农村信用社的所有员工、存款人、借款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的需求者、社区居民、政府等农村信用社的利益相关者负责[3].所以,我国政府在农村信用社的改制过程中实际上是在极力树立其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并赋予农村信用社多元化的目标。我国政府的这些行为,从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理论出发是可以得到解释。为此:

(1)要逐步树立农村信用社利益相关者概念;这样,农村信用社的目标不仅仅是考虑股东利益,还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前之所以出现农村信用社资金非农化和农村资金外流,就是农村信用社片面追求经济绩效的负外部性[4],在追求经济绩效、关注股东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5],损害了社会利益和农村区域发展利益。

(2)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要受到历史文化、法律规章、产业规则等制度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对利益相关者在治理中的作用具有重要影响。

(3)要充分界定政府在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应以市场为主要发展方向,并逐渐完善治理机制,是一个发展市场力量、减少计划控制和政府干预的过程。由于我国金融处于转轨时期,还不具备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因此,对政府而言,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要培育和发展和市场有关的机制,如:明晰所有权、制定经济法规、鼓励市场竞争等,对农村金融企业而言,就是要不断深化市场机制的利用,减少政府干预;在提高所有权结构的多元性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

农村信用社的行为必须受到政府的监管和法规的约束,但是政府必须认识到,农村信用社内部的行为不是政府干预的行为。也就是说,政府要发挥主导的作用,但并不是决定农村信用社要进入哪个市场,给谁贷款,开展什么业务,支持那些项目,政府的宏观调控是要调控宏观,最大的影响力是它所设计的体制框架和环境,而不是介入竞争的过程控制。

(4)在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结构中,当然也没有必要和也不可能考虑所有相关者参与,如要考虑众多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现实参与,在操作上是有难度的。一是组织工作上的难度;二是难以避免众多小额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搭便车”行为;三是选谁做代表上存在难度(什么标准?)。所以,这些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最有效的、成本更低的办法,就是通过一种制度性的合约或市场性合约来维护。政府出面通过法律形式界定一个框架,建立某种市场秩序,并通过市场自发的优胜劣汰机制激励和约束农村信用社及其经营者,发挥外部治理的作用。农村信用社治理机制改革与完善与法制的完善同时开展。

2.农户和农村企业股东参与意识的普遍的提高,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治理状况改善的主要因素,因此要构建一个有行权能力[6]的股东大会,要通过培训使有控制权的股东具有专业水准的行权能力,只有这样其行权才有理性。理性或专家性应是农村信用社构建有行权能力的股东大会的基本目标。

3.培育有理性的控制权代表——农村信用社分散股东的者——机构投资者。从根本上讲,“华尔街法则”,即用脚投票的法则,是所有者或股东之间的游戏,股东并未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它虽然可能会使股票的市场价格下降,但不能将经营者驱逐出局,是一种低效率的制约方式。机构投资者是一个专家化的群体,代表农村信用社的自然人投资者行使资本经营权或所有权,一是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克服农村信用社众多单个自然人股东行权能力不足或无行权能力的问题;二是机构投资者集农村信用社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本,股权集中度较高,也具备参与农村信用社治理的条件。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信用社领域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将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的历史性转折。

4.资深执行理事、理事长尤其是农村信用社主任(银行行长)报酬随农村信用社绩效的增加而增长。要让经营者的收入与所有者的收入挂钩,即与税后利润挂钩,这是经理为股东效力的有力证明。这一点,还被认为是导致20世纪90年代英美等国公司治理受到日益关注和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AllenSykes,1994)。

5.增大经营者持股份额。农村信用社的资本结构会影响经营者的工作努力程度,与农村信用社本轮改革前相比,以实现改革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资本结构上有较大的变化,那就是经营者所持有份额大大增加,有利于对经营者的激励,使经营者的收入与资本利得挂钩,使对经营者的激励与对股东(或对农村信用社)的激励更趋近于相容。但这也可能导致了经营者对企业的控制,并规定着农村信用社收入流的分配。

6.引入独立理事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治理。独立理事既不是农村信用社的股东理事,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经理理事,是从农村信用社外部产生,不是农村信用社的直接利益相关者。独立理事依照法定程序由农村信用社股东大会聘任,独立依法行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独立理事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参与理事会的决策,一是有助于农村信用社决策的科学有效;二是可以有效地制衡经理型理事或执行理事的决策立场;三是可以保证决策的专家性。

7.建立和完善专家委员会制度。农村信用社可以在理事会下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主要包括:审贷委员会、投资和战略委员会、人事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新产品开发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家委员会是决策咨询机构,一是为理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二是对理事会的决策形成专家制约。

主要参考文献:

华锦阳著,《转型时期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关联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何广文,“德国合作金融领域内的合作与联合”,载《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1年第3、4期。

青木昌彦、钱颖一主编,《转型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和银行的作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注释:

[1]丹阳联社当时保留了632户、金额564万元的职工股,对涉及109827户、731万元的外部社员股,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按1:1的比例进行了退股。清退了1091125户、金额711.8万元,清退小额股金户数比例达98%.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地市级、省级和总行三级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所需管理费的总额,不得超过农村信用社总收入的0.5%。

[3]要为政府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负责。

[4]但并不是追求股东受益的最大化。

第4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农户小额信贷 矛盾 出路

为了优化农户贷款环境,1999、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制定并颁布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适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这标志着中央银行决定在正规金融制度框架内开展过去主要由非政府机构或组织实施的贷款方式,并希望通过金融创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担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的推动下,全面试行并推广小额信贷活动在2002年得到了大发展。据中央银行的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就有30 710个农村信用社开办了此项目,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两种小额贷款余额共近1 000亿元,获贷农户5 986万户;评定信用村46 885个,信用乡镇1 736个。农村信用社正以主力军的身份出现在小额信贷的舞台上。

1 双赢的信贷方式——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

1.1 农户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选择

从市场营销的一般原理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是农信社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的有效途径。市场营销学理论认为,要实现某一机构目标,关键在于确定目标市场的需求情况,能比竞争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为消费者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就农村信用社而言,贷款业务是其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农村应该是其最主要的市场,因此能否抓住并赢得一般农户关系着各家农村信用社今后业务发展与竞争成败。农村市场主体——农民大多数以家庭为作业单位,进行小规模经营,资金需求额度较小,又无有效抵押物作担保品。因而,改变了过去金融机构追求抵押、担保,寻找大户的贷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额贷款形式,按照农户信用等级或采取联保方式发放的小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市场提供的最适合产品。若要不顾自身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和公共关系盲目去抢占城市市场,无异于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从农户小额信贷的实施效果看,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产的优化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实力,形成良性循环。如今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是商业化了的独立经济主体,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如果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不能为其带来任何好处的话,其必然会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但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热情不断高涨。这无疑源于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成功实践。200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2 589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 951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下降7个百分点,实现增盈减亏33.86亿元。通过对湖北省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与企业贷款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其结论为:从风险的角度看,小额农贷的风险低于企业贷款,而对利息收入的贡献却大于企业贷款;从农户小额信贷与企业贷款的成本收益比较来看,如果考虑坏账损失这一风险成本因素在内,农户小额信贷总体收益率反而比企业贷款总体收益率高10.643个百分点。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中坚力量的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不仅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一种积极表现,同时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业务点和盈利点的需要。

1.2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农户脱贫致富的法宝

首先,农信社小额信贷极大地改善了农户贷款环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会成员对本村村民的具体情况比较了解,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采取与村委会成员合作组成信用评定小组 (有些地区信用社还建立了村信贷协管员制度)对农户进行全面的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使农户在规定的信用额度范围内随时可以获得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于农户来说,简化了贷款手续,免除了传统商业贷款活动中借款可能发生的公证费、资产评估费、招待费等,也不需要承担国际经典小额贷款模式所涉及的强制储蓄成本、缴纳小组基金的成本、频繁参加小组会议和频繁还款的交通成本及机会成本等;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克服了金融机构与农户贷款博弈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户获取贷款的可能性。

其次,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业务,在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抑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农”中坚金融力量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农业必须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疑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山西省临汾市农户自2001年以来,在农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十农户”的模式,办起了几十个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药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鲜中心,组建了销售中心。通过企业建基地、小额信用贷款扶植农户进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方式,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得以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户也不会因贷款难而丧失追求农村新的经济增加点的机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武汉新洲区农信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成效显著。2002年,全区小额信贷累计投向渔业4 000多万元,蔬菜1 400多万元,蘑菇700多万元,蛋鸡680万元,鸡汤420万元,木业220万元。仅大埠水产养殖区投放贷款达850万元,接近40%农户得到了贷款支持,新增精养渔池400hm2,新增黄颡鱼套养面积333.3hm2,促进了养殖业超常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农业支柱产业的建设。通过调查,在当地通过贷款发展渔业的农户,户平收入增加2 000元,人平纯收入达到了3 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 三大主要矛盾——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发展的“拦路虎”

2.1 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从资金供给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国信用社不良贷款5 147亿元,占总贷款额的37%,已由19 542家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机构总数的55%。巨额亏损严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资金投放能力。央行为弥补信用社贷款资金的不足,采取了输血型的再贷款,但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而且农户小额信贷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毕竟还是个新事物,处于试行阶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小额信贷对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农村信用社来说确实还需要时间和勇气。

从资金需求方面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成功运行,是解除我国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径。一方面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借贷资金不再遥不可及,另一方面,许多由于获得了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而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的农户已经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活广告,在这种示范效应下,需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农户肯定会有越来越多。随着该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农户的资金需求额也会越来越大。

2.2 单一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与多元化、多层次贷款需求之间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农户小额信贷并未能建立起一种农村信用社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满足农户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机制。由于农信社自身资金实力有限,现阶段农户小额信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央行的支农再贷款,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为6个月、9个月,最长为一年,并规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额信贷的利率问题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借贷双方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利率过低,小额信用贷款又会再次成为寻租的对象,中低收入农户又会面临再一次被边缘化的可能。如果利率过高,则会加重农户借贷成本,打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念头。比较合理的做法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成本和农户的还贷能力实行浮动利率。

(3)金额。由于农产品需求结构多元化,农户的生产也不再局限于粮食生产,还要进行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花卉种植等,因此农户的贷款需求与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农村信用社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非但没能充分考虑到农户的实际贷款需求变化,而且从农村信用社或者信贷人员自身利益出发,为降低信贷风险,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的现象。

2.3 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信用社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其无疑是一箭双雕的好事喜事,即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信贷服务,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又为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新的可能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但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来说,太多的利益外溢,因为其经济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收益是无法体现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现有体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补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部分社会成本。因为在没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别是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尚未广泛建立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可能会承担本应通过保险由社会共同承担的风险。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仍出现严重的“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据报道,80%左右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际上是投向了高收人农户,在对中低收人农户发放贷款时,农村信用社仍然较为谨慎,中低收人农户可获得性仍然没有较大的改观。在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因为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资金机会成本会很高,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投向渠道。笔者曾对浙江省某市的一家农村信用联社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就该信用联社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总量来看,呈现出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2 900万增加到2004年的3 400万,增长率为1.47%。但从其所占该农村联社当年贷款总额来看,该信用联社2003年的贷款总额为18.294亿元,2004年为19.218亿元,增长率为6.24%,明显高于农户小额贷款的增长速度,而且农户小额贷款所占总贷款的份额几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别只占1.59%和1.74%。

3 三大有效措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发展的出路

3.1 探索科学的运行机制——科学设计农户小额信贷的利率、期限和金额

一要本着为农户着想、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依据风险大小、信用高低和农户的偿还能力,适当控制贷款利率的浮动,实行差别贷款利率;二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转速度相衔接,坚决克服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和违背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的做法;三要确定符合农户资金实际需求的贷款额。农户小额信贷以“小”为特征,主要解决单个农户的资金需求,防止“垒大户”造成的信贷风险。但小额信贷也不是越小越好,发放的贷款额应至少能维持农户整个生产周期的资金投入量。

3.2 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制度

农业的双风险性使我们在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过程中,为保证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应规定农户投资的农业项目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是一种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转嫁给了社会的有效途径,并且符合分摊风险的互助原理。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我国自1992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以来,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的商业利润动机和实际政策功能之间的矛盾,使其发展困难重重。实践证明,这种商业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不符合我国农业发展形势的。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起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建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明确界定农业保险公司的性质,专门办理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确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其主要经营目标不是盈利,其经营目的、方式和规则等都是与商业保险不同。

3.3 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给予优惠政策,引入竞争机制

给中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提供贷款具有社会性,能增加社会福利。研究表明给穷人贷一美元比给富人贷同等数额的款能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将服务群体扩大到贫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则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且带有公共品性质。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公共品的供给永远是低于最佳供应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给是不足的。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没有任何外部条件激励的情况下,向贫困者提供小额信贷显然是没有动力的。作为反贫困主体的国家,不能将带有反贫困性质的业务完全推给已商业化的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减少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村信用社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贷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村信用社多发放小额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支持,允许像邮政储蓄等机构进入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这样不仅可以减低因农户业务不断扩大而带来的资金压力,而且通过竞争,不断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提高其运行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办公室.增加农业投入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2 殷红霞.农村小额信贷的政策效应及风险防范.[J].理论导刊,2004(9)

第5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如何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银监部门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拟从为“三农”服务的要求来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向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及其评价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二是反复和停滞阶段(1959-1980)。农村信用社下放给社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资和分配的主要渠道。三是农行代管阶段(1980-1996)。信用社归农行管理,两套编制,两本账薄。农村基层信用社入股组建县联社,信用社与县联社为两级法人体制。四是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理顺外部关系、明晰产权、强化内部管理的改革。

从1996年以来迄今为止的改革实践看,我国信用社有三种形式: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尽管农村信用社经过一系列改革,但无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制银行,还是信用合作社,离完善的产权制度仍有一定距离。县联社统一法人形式,沿袭了原有的信用社产权结构特征,仍存在所有权缺位的问题,民主管理有名无实,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使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对信用社的参与程度越来越低。在信用社扩大规模和信贷业务高度专业化以后,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加难以实现。在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在组织形式上,省联社是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规范与管理县联社的职责,而实际上,县联社是省联社的股东,作为一级法人,它有合法经营的自主权,省联社对县联社的管理成了法人管法人,会出现县联社不服管的局面。就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募集的股本中,中小股东所占股本比例太小,而法人股东尤其是政府股份占较大比例,可能造成内部人控制或者是政府对信用社的行政干预,为信用社偏离其经营目标埋下了隐患。合作制银行的改革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合作制中,自然人股东多,股本小,农民的无知和对合作社的不关心,使信用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无法落实。而且,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使大股东也没有对合作银行的实际支配权,而成了行长说了算。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使地方政府与信用社的关系从行政干预到对其负责。

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一方面有利于落实管理责任,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改善经营和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管理信用社后,直接承担了信用社的盈亏责任,这样,地方政府会加大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力度。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事实上,由于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信用社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支持本地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开始得到改善。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建立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经济发达地区,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业产值和农业就业的比重都日趋下降,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金融组织,逐渐失去了服务对象。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及民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量大,信用社已不能满足其需要,所以,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3、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后,能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农村信用社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农村信用社加强了管理,节约了成本和费用,资金调节能力增强,业务范围得到扩展。同时,由于税收减少及一些优惠政策的实行(无息再贷款,呆坏账分期进入成本核销,成立信用社风险补偿基金),使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增强了,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授信额度增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需的较大额度的资金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由于统一法人后,县联社统一提取准备金,统一核销呆坏账,过去的风险社支付压力减小,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更有可能得到金融支持。

(二)不利影响

1、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使其偏离合作金融方向。

我国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资金投入不足,资金回报率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总的方向就是要增加农村资金投入,建立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完善的金融体系。信用社作为农民的金融合作组织,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承担着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 风险都很大,比较效益低,如果信用社的资金大量投入农业,必然造成资金回报率低、回收难。信用社改革后,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信用社自身的发展无论从其本身吸收股本、扩大规模,还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来看,都不愿意把大量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所以,农村信用社有着烈的离农倾向。出现了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信社要生存的矛盾。

2、信用合作社资金非农化倾向。

目前,我国以合作制形式存在的农信社大多有着大量不良资产,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鉴于信用社经营资产不良状态,没有人愿意入股。而且,落后地区的农民相当贫困,很少有货币财产,靠他们入股集资,是达不到开办农信社的标准的。落后地区,有钱的人不需贷款,不愿意入股信用合作社;无钱的人想贷款但没有钱入股。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筹集只有走股金资本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补充资本金,维持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出现了合作金融的性质与股金资本化之间的矛盾。在资金的运用上,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县联社与基层社的权力配置发生了变化,基层社的经营自主权变小了,原来,基层社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实贷款的对象、期限与额度,现在,受到县联社的制约,对要地急需资金的农户和经济组织难以及时给予支持。基层社的贷款授权一般在10万元以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多也不超过5万元,对最大的一宗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那些最缺资金的农户和企业得不到及时的资金支持。所以,信用社资金筹集与使用都有非农化倾向。

3、地方政府管理导致行政干预信用社发展。

省级人民政府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县、乡政府。实际上,在地方政府有管理权的情况下,信用社的人事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要保证其不对信用社进行干预是非常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很容易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因此,信用社的新一轮亏损及金融风险无法避免。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吃紧,债务缠身,所以,大有挖东墙补西墙之势,尽管他们也知道信用社的亏损再也不可能再由中央政府埋单,但在情急之下,也管不了那么多,毕竟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投资哪来发展?哪来gdp增长?而且,在当地出现社会稳定问题时,就更管不了将来的亏损,将来的问题只有留待将来慢慢去解决,他们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状况要好些,筹集资金也相对容易,这些问题还不明显,但在落后地区、贫困地区就十分严重,因为除了信用社有可挪用的资金外,地方政府没有别的渠道来解决燃眉之急。

三、以服务“三农”为导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作为由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入股组成的金融组织,根在农村,在农民。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党和国家赋予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社会职责。5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今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力量,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必须把自身发展同做好支农工作、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结合起来,依托政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找准支农着力点,创造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一)转换农村信用社的营销理念,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新方式。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发展较好的省份的共同点在于,在经营中能真正立足于“三农”,端正经营方向,对支农方式进行创新,积极拓展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各地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要求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向、贷款方式、对农户的授信额度,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生产力发展和为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新方式。首先,应该准确把握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按照优先“三农”的原则有效配置信贷资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满足农民种养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剩余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活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有富余的,可适度支持辖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效益有保障的中小企业。其次,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制定分类指导措施,创新支持方式。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品牌农业、产业化组织、个私经济组织,可以分别实行支农信贷卡、联保贷款、一次性贷款授信、评优授信等方式,确保信贷支农。第三,应根据经济变化的新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如创新贷款品种、增加服务手段、转变服务方式、提供市场信息等。第四,加快改革步伐,突破机制障碍。通过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确保内部机制改革和扶持政策逐步到位;通过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内控机制、创新信贷管理机制等,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效益、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立足于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业务创新和内部管理的突破。

1、要继续重点发展传统业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人缘、地缘、点多面广的优势,实行全员营销。狠抓存款,壮大资金实力。盘活贷款存量,创新贷款业务。坚持走以“农”为本,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业产业发展的“特色”路线。

2、要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寻求突破。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信用社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和城区的网点优势,积极争取开办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委托业务和代收代付业务,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介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形成完备的支付交易结算系统和金融信息系统,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技术和信息条件。

3、要在加强内控建设与执行方面有质的转变。要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使内控真正成为农信社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

4、要培育有理性的控制权代表——农村信用社分散股东的者——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一个专家化的群体,代表农村信用社的自然人投资者行使资本经营权或所有权,一是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克服农村信用社众多单个自然人股东行权能力不足或无行权能力的问题;二是机构投资者集农村信用社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本,股权集中度较高,也具备参与农村信用社治理的条件。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信用社领域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将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的历史性转折。

(三)做大作强农村信用社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应从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着眼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绿色农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拉长农村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经济。从发展生态旅游业,支持小城镇建设入手。引导农村信用社资金与农业科技、市场信息相结合,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投放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第6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存款;电子化建设;业务创新

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舞台上走过了近五十年的历程,在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农村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邮政储蓄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进入农村后,相继出现了农村基金会,近年又推出了村镇银行。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主要由农信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成三角之势遍及各乡镇。这些机构在分割乡镇金融服务这一业务板块中由于在业务种类上近与趋同,而服务功能上优于信用社,竞争性和功利性强而互补性较差,信用社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业银行逐渐收缩了对农村基层的信贷投入,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扮演了‘支持农村建设的金融信贷主力军’的重要角色,然而信用社由于功能上的劣势,存款业务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成了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瓶颈。

一、影响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根据制约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一些主要情况,我们认为金融同业的竞争、城乡差别、政策体制和信用社内部建设是影响存款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1.金融网点竞争的影响。目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乡镇农业银行的机构网点开展的业务种类与信用社趋同,在网点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的培训提高和服务功能方面都优于信用社,竞争性和功利性强而互补性较差,农村居民在储蓄观念上对传统的专业银行认可程度较高。传统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仰仗几十年的经营和管理,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已经深入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在竞争储蓄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这种金融企业的综合优势,在农村居民的生活意识和文化领域得到了综合认可、接受,农村信用社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超越。

另外,近年来邮政储蓄业务迅猛发展,主要是由于人民银行付给邮政储蓄的转存款利率高于现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个多百分点,在利益机制驱动下,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向农村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渗透,甚至不惜采取非法竞争手段,争夺农村资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抽走了大量的资金,每年有近7000亿元的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流失。对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2.城乡货币供应量差别的现实格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办法》关于货币总量层次划分的标准以及各层次所包含的内容,我们知道M1和M2的构成。

Ml=M0+企业活期存款十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十农业存款十信用卡存款;M2=Ml+企业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十信托类存款+临时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

从上面的构成分析:由于我国的乡镇大部分城镇化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不能满足企业和机关职能单位设置对配套功能的要求。现实的企业布局和机关部队的驻地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城市的中心或城市边缘地带,他们所掌握的大规模货币总量M1、M2中的企业存款和机关部队存款又以货币存款的形式集散在他们的布局地和驻地。因而他们的货币存款大多集中在城市的银行。加之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的相对落后,国有银行的服务优势已经得到扎根,农村信用社在这块业务上明显失去了先机。截止2007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为382981.20亿元,其中: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和机关存款为533937.94亿元,占44.98%;农业存款8680.98亿元,仅占22.66%。

3.财政资金分配的制约因素。在政策方面,我国许多现行制度不利于银行间公平竞争。如国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财政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的有关款项不允许存在农村信用社。再如在近年地方政府推行的地方财政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要求地方所有单位的预算资金统一由地方财政核算中心核算,资金帐户统一在指定银行开设,更加加速了区域存款货币总量的集中。为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的发展又增加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4.电子化建设的影响。在电子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电子信息在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普及,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基本完成了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的推广,紧随其后邮政储蓄也完成了电子化建设。快捷的服务、方便的通存通兑结算,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飞跃。而农村信用社在管理改革的探索中,业务核算电子化已远落后于他人了,电子化进程滞后,结算渠道不畅,成了阻挡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最不和谐的因素。

5.业务创新的影响。近年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了更好地应对我国国内金融与经济的发展需求和国外银行业进入的冲击,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适合客户需求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业务类型,例如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顾问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个人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有一部分已经通过其他金融企业进入到了农村金融市场,影响到了农村信用社存款资金的组织。

6.农村农民理财意识的提高。随着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和农民个人素质的提高,农民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认知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目前在农村地区却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能着眼于农村市场,从农村金融市场的实际出发,开发出有利于农民生活的理财产品,致使农民朋友参与基金买卖、期货交易、股票投资等相关产品的几率不断攀升。全国股票交易统计数据显示,受我国股市行情连续上涨的影响,2007年1至9月沪、深二市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金额就达371168.32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长了280699.41亿元,增幅为310.27%。从某种程度上也分流了农村地区的一部分储蓄存款。

二、做好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对策

怎样突破农村信用社存款业务发展的制约瓶颈,是解决我国农村信用社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要达到这一目的,要从职工思想作风的提高、涉农管理体制的理顺、信用社竞争手段和工具的完善入手来得到破解。

1.提高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意识,改进支农作风。认真领会和宣传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为“三农”服务的方针,在员工的思想上树立“存款立社”的经营理念,改变工作作风,做好柜台服务,同时鼓励员工跨出大门到家庭院户,田间地头宣传,与农民促膝谈心交朋友,动员群众把有限的钱存到农民“自己的银行”来。发扬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推出流动储蓄、汽车储蓄、电话预约存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的吸储手段,把聚财生财的工作做到农民的心坎上,把储蓄业务办到农民兄弟的身边。改变坐等送钱的看门生意及“死”储和靠制度措施的“硬”储,将主动上门精心“揽储”、上门热心“劝”储和尽心开源“活”储同电子信息化相结合,解决农民异地存取款难的问题。推行客户经理制和联络员制度,培养信用社的“黄金客户”,使之成为信用社的生息基地。注重优质企业的扶持力度,利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空间。从而达到存贷两旺的良好境界。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城乡差别对农村资金的分流效应日渐明显,企业、机关和财政在资金的再分配过程中有形或无形的引导着大量农村资金的分流。首先,政府应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好时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乡镇城镇化的建设步伐,着力解决乡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的问题,为企业的落地扎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部分企业能扎根资源地;其次,政府还应减少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直接干预,应当建立以宏观调控为主要手段的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农村信用社办理财政性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的存款业务,而不是简单的上收、下拨,让农村资金能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适当的形式返回农村金融市场。借此,增加农村企业、农村机关团体和农村预算资金形成的存款货币总量在M1、M2中的占比,促进资金回流农村。

3.加快发展电子化建设。目前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电子化建设日新月异地发展,而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整体水平与同业相比已明显滞后,因而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既是适应同业竞争的需要,也是金融业自身行业升级换代的需要。从现实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展上看,更要彻底解决结算渠道和通兑问题,以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对待信用社电子化建设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主管机构来组织领导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应充分借鉴商业银行的经验,结合自己的体制特征,引进科技专业人才和培养自己原有的人员相结合,统一管理者的思想认识。在引进设备方面,既要讲究先进性又要兼顾实用性和效益性。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统一各地主机型号、软件版本、网络平台,尽量避免软件开发管理及费用的重复投资所造成的巨大浪费,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

4.加快业务创新步伐。要引进创新意识的高素质金融复合型人才,加强业务创新型人才的培训,消除业务发展的技术约束,健全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管理机制。针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开发适应农村各类市场主体需要的、具有差异性、多样化的系列金融产品,要大力发展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推出高品位、多功能的金融工具和先进的支付手段,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全方位服务,来稳定和扩展客户群体;迎合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推出全新的业务种类,如开办预约存款、基金存款、养老金存款、学生储蓄、住宅储蓄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农民理财方面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来吸引客户;开发培育真正适合农民工的银行卡产品,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服务的覆盖面。以达到增加信用社存款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王克华.货币银行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姚小军.农信社应对农村储蓄变局的思考.财经界,2006,5.

第7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一、贤庠信用社支农基本情况

最近,我对贤庠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情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选择了农户、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经济组织共102户,其中纯农户50户,占55.9;种养大户11户,占10.8;农村个体工商户25户,占24.5;农村经济组织9户,占8.8。调查显示,农村信用社围绕农民增产增收这个中心,立足服务“三农”,切实加强管理,增加信贷投入,在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具体情况综述如下:1.增加信贷投入,成为“三农”资金供应主渠道。据对102户调查显示,有78户表示向信用社借款是其解决生产、生活资金的最主要渠道,占被调查户的76.5;有99户在农村作用社借过款,占被调查户的97.1。

2.不断简化贷款手续,为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近几年来,信用社在切实转变观念、积极筹措资金、增加信贷投入的同时,深入农户,及时了解农民的心志,努力简化贷款手续,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广大农户的肯定。例如:在黄避岙乡塔头旺村实行送贷上门、农户联保的模式;在辖区范围内评定“信用户”、“信用村”,实现农户随到随贷的方式。

3.切实加强支农宣传,助推服务功能增强。为使群众真正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服务宗旨,真正发挥民主办社、群众监督作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贤庠信用社通过临柜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使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逐步得到了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户中的形象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变。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8户表示有钱愿意存入农村信用社,愿意向农村信用社借款,分别占被调查户的99。对贷款种类,有70户占68.6的调查户表示清楚,只有3户2.9的调查户表示不清楚。因此,近几年贤庠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发展较快,支持本地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4.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力促农民信用观念转变。农民信用观念比较差一直是影响贤庠信用社及其他信用社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为此,在县职社动员下,信用社把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广大农户还贷意识增强。据调查显示,102户调查户中有94户表示能按期归还农村信用社借款,占92.2,只有8户7.8的调查户表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

二、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对象不广。据调查看,仍有众多的农户、个体工商户,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贷款的首选机构,从存款看,本地同有一家农行的储机构,其存款效益与贤庠信用社不相上下,说明许多农户事实上没有把农村信用社作为存款的首选机构。102户调查户中只有51户表示在农村信用社有存款,占50,另有50的农户在农村信用社根本没有存款。

2.服务层次不深。受信贷管理制度、经营目标考核等因素的影响,当前贤庠社在信贷投入上存在重传统业务轻新业务、重生产轻消费、重农户轻其他的问题,贷款用于生产(含基本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87户占76.5,贷款用于生活消费的15户占23,其中上学为5户,建房为7户,其他2户。

3.服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农民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此次102户调查户中,分别有24户占23.5和27户占26.5的调查户表示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偏难和办理借款手续不够方便。

三、改进支农服务几点建议

1.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坚定支农信念不放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在农村的日益萎缩,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正如朱总理指出的,农村信用社要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达到这一目标,农村信用社员工一要主动下乡(村),多了解农户、个体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状况;二要切实加强对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三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要正确处理防范化解风险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及时增加对“三农”信贷投入。

第8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金融创新 问题 措施

农村信用社作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其金融创新不仅是农村信用社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其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经济稳健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快金融创新,实现新农村建设和自身发展共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话题。本文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问题作出如下探讨: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意识不强

农村信用社全体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与农村信用社的长远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目前我国很多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意识并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进展。首先,大多数管理人员仍保持安于现状、保守求稳的心态,不能用战略性的发展眼光看待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问题,过分的依赖于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按部就班,不注重高端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其次,一些员工的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不高,在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开拓性,不能积极主动的去寻找金融创新的切入点,而是消极怠工,简单应付上级领导的考核,致使金融创新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策略陈旧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农村市场经济也呈现出日渐活跃的局面。而农村市场经济作为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的显示器,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信用社只有抓住了农村市场也就抓住了其经营的关键。但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变动,农村信用社仍采取传统的经营策略,如:粗放经营、盲目扩张等,不仅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极大浪费,而且不利于自身效益的提高,对其自身的发展产生着极其不利的影响。

(三)农村信用社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够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的层出不穷,使农村信用社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虽然农村信用社在传统产品上积极创新,并在中间业务领域相继推出了银行卡、信息咨询、理财业务等金融产品,但其原创性和特色性产品较少,大多产品主要是模仿、借鉴国内商业银行的做法,产品创新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其主要表现为简单的数量扩张。此外,农村信用社服务能力的欠缺是其竞争力提高的重大影响因素之一,比如:一些员工不能主动为客户提供服务,不能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服务态度冷淡,说话语气生硬;营业面积狭小,休息椅数量不足,客户数量多时异常拥挤,致使营业环境不佳等,这不仅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影响所办理业务的质量。

二、解决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意识

创新意识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实践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因此,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应加强自身的金融创新意识。首先,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和关键,这就要求管理人员能够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创新,调整机构设置,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使决策参谋系统、市场拓展系统、服务保障系统以及监督考核系统等能协调运转,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继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其次,管理人员应当充分重视人才资源在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合理的人事制度,真正做到广纳贤才、人尽其才。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在录用人才时应严格准入机制,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业务经营能力、创造价值效益等指标进行全面考核,争取吸纳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此外,应严格晋升制度,实行管理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双轨晋升”制度,从而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每位员工的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最后,作为员工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进行学习和经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和技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进取意识和创新意识,从而为农村信用社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创新奉献自己的力量。

(二)优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策略

农村信用社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起“面向市场,了解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的经营策略,转变经营作风和营销方式,抢占市场份额。首先,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立足“三农”,增加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投入,深入了解乡村的发展需求,尽量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其次,应面向市场,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营销活动,以激发市场需要,并根据“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原理,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从而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市场份额,达到扩大市场的目的。最后,农村信用社在开展金融新业务的同时,应走集约化经营之路,将各经营网点进行优化整合,适当扩大各经营网点的辐射范围,撤销不必要的经营网点,从而使人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

农村信用社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应当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实际进行,不能盲目跟风。首先,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农村经济多元化的实际情况和农民需求的现状,不断扩展自己的贷款业务种类,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并可以加强与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合作,发展农村保险业务,不断规范和推广各类农村财险、寿险和政策性保险业务,拓展了自身的经营空间和盈利渠道。其次,良好的服务不仅有助于农村信用社打造优质品牌,而且是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的全体工作人员应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服务意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增强员工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服务水准。此外,农村信用社应当优化营业环境,增加营养面积,为客户提供整洁的外部环境,当客户出现异常增多时应及时调整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从而切实提高各营业点的服务能力。

三、结束语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但是我们在看到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成就的同时,应更加重视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限制所形成的问题。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的全体工作人员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能够正视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继而找出相应的对策,不断加强自身的金融创新意识、优化经营策略,并加大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从而,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能力,促使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的稳健发展,继而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吕亚茹.浅谈农村信用社金融改革创新途径[J].新西部,2009

[2]罗明兵.加强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能力建设的思考[J].金融经济,2012

第9篇:农村信用社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竞争力;农村金融市场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06-0058-03中图分类号:F830.61文献标识码:A

为支持“三农”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就使在服务“三农”中曾经占有绝对优势的农村信用社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农村信用社如何提高竞争力已成为新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新时期农村金融竞争格局的形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随着“三农”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发展资金需求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5-20万亿元。为化解资金需求矛盾,国家提出了构建包括合作金融、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等在内的农村金融体制框架,通过竞争机制,整合农村金融资源。这样,维持多年的一社支持“三农”的局面将被打破,新的农村金融竞争格局逐步形成。

(一) 农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回归

在金融改革的形势下,农业银行把经营策略定位在“面向‘三农’、商业运作”上,提出要解决好服务“三农”与商业运行之间的矛盾必须将服务“三农”与提升农行市场价值统一起来,重点支持县域有效金融需求;将服务“三农”与提高农行核心竞争力统一起来,着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将服务“三农”与推动农行组织、机制和流程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灵活高效、有效衔接的城乡双层经营体系。为此,农业银行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范围涉及了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小城镇建设和信贷投资扶贫的方方面面。而这些多是农村信用社重点服务的项目和积极攻关的优质客户,也是农村信用社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银行把经营的目光转向农村市场最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不可避免地与农村信用社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

(二)政策性银行的积极转型

为适应建设新农村的需要,近两年来,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明确新目标、树立新理念、建立新机制、实现新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他们在支持收购粮食、棉花的同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业务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整个农业领域,从而使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经营发生了历史性变化。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实现税前毛利24亿元、54亿元和88亿元。与之相呼应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也开始进军农村市场。从2003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在做全国性农林水大型基础设施贷款的同时,开始介入一些新的领域。2004年国家开发银行对农村基层项目发放218亿元贷款。其中农村小城镇基础设施29亿元,农村医疗卫生6亿元,农业产业化76亿元,农村小企业57亿元;2005年投放此类贷款近500亿元;2006年向农村基层项目发放贷款接近640亿元。政策性银行的转型,业务触角向农村的延伸和发展,势必和农村信用社展开对涉农优良客户的争夺。

(三)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试水

“小额贷款业务”是邮政银行挂牌之前重点演练的业务模式,这种选择显然是为即将全面进入农村市场、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奠定基础。至2006年底,13个试点省累计贷款10.33亿元,结余贷款3.69亿元。2007年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向银监会提出正式申请,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而邮政储蓄的资产已超过7000亿元,并且与央行达成协议,这些资产将逐步转化为自主运用的资金。这将与一直垄断小额贷款业务的农村信用社展开白热化的竞争。

(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兴起

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同和支持,在内蒙、吉林、湖北、四川、青海和甘肃等6个试点省(区)迅速启动工作程序。目前,中国银监会已核准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公司2家机构开业,批准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梨树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和青海乐都雨润镇兴乐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家机构筹建。在河南省,比较有影响的资金互助社有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小额贷款实验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乡村建设中心合作推动单位,2006年7月6日注册登记,先后完成了“总社+分社+互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创建了文留分社。在文留周围的七个乡镇,建成了国内第一个联片开发的新乡村建设实验区,推动成立了26个农民合作社(又称农民互助中心)。成功引导入社社员开展了社员培训、生产、团购和贷款等系列互助合作活动,取得了非常积极的试验效果。

事实证明,农行“重征”县域金融、政策性银行的迂回包抄、邮政银行“亮剑”农村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兴未艾,都是符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但其业务在农村的开展,加剧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压力。

二、河南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能力分析

至2005年底,河南省总人口为97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643万人,占总人口的78%。作为农业大省,河南必定成为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角逐的主战场。河南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一)存款市场份额分析

在县以下的农村地区,对农村信用社竞争造成压力最大的金融机构是邮政储蓄银行。至2006年底,河南邮政储蓄存款已达927亿元,市场份额占12.6%,较年初增加123亿元,增幅15%。而河南农村信用社的各项存款余额2023亿元,市场份额为17.61%,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740亿元,比年初增加252亿元,增幅16.9%。虽然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但储蓄存款的增幅仅比邮政储蓄高出近2个百分点。邮政储蓄强劲的发展势头在今后的竞争中对农村信用社造成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二) 贷款市场份额分析

在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农村信用社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至2006年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099亿元,较年初增加167亿元;乡镇企业贷款余额211.8亿元,较年初增加24.3亿元;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余额707亿元,较年初增加1.2亿元,支农力度和优势仍然突出,但农行的支农作用也不可小视。至2006年底,河南省农行农业贷款余额66.7亿元,较年初下降34.4亿元;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3.37亿元,较年初下降7.3亿元。随着农业银行经营战略的回归,对农业和农村涉农优质企业支持力度的加大,农行和农村信用社抢夺农村金融优质资源必不可免。而一些企业成长的历程也表明,企业在创业初期,信用社注入的第一桶金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持效应,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信用社便很难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经营资金需求。一方面信用社发放大额贷款,需层层审批,手续烦琐;另一方面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较高,他们之所以还和信用社有业务往来,主要是报恩。信用社贷款利率较低、手续简便的优势逐步减弱,市场化经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最终倾向商业银行成为必然选择。

(三)小额农贷业务分析

小额农贷是农村信用社的品牌业务,根据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导向,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小额、流资、分散”的信贷投放原则,把之做成知名品牌,但是基层农村信用社贯彻落实的并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小额贷款管理成本高,收益小。加上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贷款难和贷款付息高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就为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业务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如河南省濮阳市的贷款互助合作基金总额已有45500元,在许屯、顾头、高庄、龙常治四个互助合作中心,农民在资金闲余时入股1000元,当资金紧缺时就可以贷出5000元。2004年9月1日成立的兰考县贺村经济发展合作社仅2个月入股社员达到88户。他们在2005年1月发起成立了贺村资金互助社,现有会员57户,股本金73800元。会员入股资金与借款的比例最高是1∶6。和农村信用社相比,资金互助社的小额贷款显然主要是方便社员,运作比农村信用社更方便,利率更优惠,农民实惠更多。除此之外,邮政银行对河南的小额农贷业务也虎视龙探,随时准备抢占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市场。

(四)综合服务手段分析

现代金融的竞争是服务的竞争,服务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服务手段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新形势下的农村金融竞争格局中,农村信用社的综合服务手段尚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一是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规模呈现收缩趋势。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规模在农村能和信用社抗衡的是邮政储蓄。目前,河南邮政储蓄有2130个网点,2/3以上分布在农村,农村信用社拥有6600多个网点,其中乡级信用社2400多个,乡以下网点4200个。从数量上来看,农村信用社暂时占绝对优势,但是近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代办站的撤并力度,大部分的村级代办站逐步被撤并。邮政储蓄服务触角的延伸和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的撤并此消彼长,无疑给邮政储蓄进军农村让出市场。二是农村信用社服务手段明显处于落后状态。从信息网络上看,农村信用社的信息化之路才刚刚起步,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强大的网络支撑,能使农行、邮政储蓄全国各网点之间的业务交流、信息交流实现完全对称和互换。客户通过网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金的即时流转,而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的服务明显落后。从金融产品上看,创新力度落后于形势需要。农村信用社虽然历经50多年的发展,但其金融产品的单一一直是制约其快速发展的瓶颈。时至今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产品除了沿袭传统的业务外,几乎没有大的创新动作和成规模的产品开发。

三、河南农村信用社提高竞争力的对策

新时期,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地位面临多方挤压,生存发展的舞台和市场逐步被蚕食,河南农村信用社要想在竞争中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努力。

(一)强化员工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人是企业的第一要素。农村信用社竞争力的提高必须有一支思想过硬,技术合格和管理能力强的职工队伍来实现。因此,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是农村信用社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一是建立规范的用人机制。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和试用等办法选拔人才,使用人才,不断更新干部队伍和提高职工素质,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二是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要结合农信社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展员工培训,业务上培养能够做好现代企业管理和创新经营的高素质人才,政治上培养遵守职业道德,一心奉献事业的诚实守信的干部。三是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实行违法违纪的责任追究制度。 “按需定岗、以岗定员、以员定责、以责定酬”。努力提高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的素质,提高信用社的服务效率。

(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力求在支农服务中做到“四个熟悉”:一要熟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确保支农资金的投向准确,投量合理;二要熟悉农业生产季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做到适时发放贷款,不违农时;三要熟悉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经济状况,做到对贷款发放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安全有效;四要熟悉农村市场信息,了解农村经济动态,及时为农户提供咨询,引导农民安排生产,促进销售,搞活流通,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通过作风的改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关系,巩固并掘进农村金融市场。

(三)提升服务水平,拓宽农村市场

一是要抓住深化改革带来的机遇,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和“阳光信贷”工程建设,并以此为载体,把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作为农村信用社的品牌产品,做强做大,逐步提高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以缓解“三农”资金需求。二是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服务项目的选择性和提高服务的针对性,积极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推动千家万户的农户小生产与国际国内大市场的对接,积极介入特色农业和特色资源领域;积极服务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重点支持带动密集型、创新型、特色型、县域中小企业和小企业集群发展,培育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积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民增收,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为重点,稳步增加农户贷款规模,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和提升消费结构。三是创新服务方法。要制定科学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竞争策略,推行差异化服务、创建精品网点吸引和巩固更多的黄金客户。

(四)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

鲜明独特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参与竞争的一种无形资产和能力。河南农村信用社应尽快建立一套反映时代风貌、符合时代精神的理念识别系统,建立一套符合农村信用社发展要求,具备识别性、统一性、系统性、时代性等特色的视觉识别系统;建立一套包括教育培训、行为规范、经营活动、服务行为、广告促销等规范准则的行为识别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要具体到营业网点、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员工服务用语、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岗位职责、仪表仪容、环境控制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同时确定社徽、社歌、长期性宣传口号等。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以此树立好公众信心,吸引客户,提高竞争力。

(五)加强风险控制,实现规范管理

一是要尽快完善贷款管理制度,规范贷款操作流程,实现贷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其相关政策,建立与贷款发放部门分离制约的风险管理部门,构建科学组织架构,明确各个环节风险控制要求,及时进行分类认定和风险提示。三是要建立将风险管理水平与效益挂钩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水平。通过加强风险控制,实现规范化管理,以健康旺盛的肌体投入新时期农村金融竞争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