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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环境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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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环境论文

第1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环境保护法》第52条新增: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可知我国目前是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强制保险是很明确的发展趋势。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只有解决的这些问题,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才可以在强制购买的情况下,不使社会产生矛盾,稳定且有效的成为我国环境保护中的长效绿色保护机制。

(一)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购买必须完善环境污染风险的防范措施,否则造成的环境污染将处于免赔状态。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越多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购买,那么对于环境保护而言就越有利。我国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追究责任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意外环境污染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也是不完善的,而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额度有限,许多环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担了少量的污染损失,当地社会和地方政府则赔偿大部分的损害,而且受损的环境和生态系统往往并不计入污染损失当中。正因为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责任规定的不是很明确,许多环境肇事者承担的少,所以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公司觉得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没有太大的影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慢慢实行强制购买,从自愿到强制在这种过渡过程中,一般都是慢慢进行。从自愿到强制一般而言有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完全自愿购买;第二个阶段: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第三个阶段:强制为主,自愿为辅;第四个阶段:完全强制。这四个阶段一步一步实现完全强制,每一个阶段其实变化的最主要的就是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量。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量不高就是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只有让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自愿并且乐意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我国以后才能够顺利实行完全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因为当我国将来实行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时,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心甘情愿,那么就不会产生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也就避免了有可能的社会问题。因此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是一定待解决的问题。

(二)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不高

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作为一种企业,同样具有追逐利益的性质。企业投保前,保险公司为了确定合理的费率,会雇请专家对企业进行进行环境风险勘察和评估,这是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成本的。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由于缺乏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而且行业和企业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保险公司很难判断企业的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产品定价。保险公司的盈利预期很难确定,社会对它的了解度和认可度不高,因此导致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数量不多。根据2012年5月28日南报网讯报道,记者从南京环保局获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已经完成,一共有5家保险公司通过了招标。虽然相比于截止2008年国内总共只有几家保险公司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的参与度有所提高。但是保险公司参与程度还是达不到,我国将来实行强制性保险的程度。保险公司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数量不多,会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失去一个比较完整的保险体系作为支撑,导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间一环过于薄弱,根本无法大范围大规模实行,直接影响保险从自愿到强制的过渡。也正是由于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宣传力度不够,才使得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认识度不够,购买欲望不强,这样保险就间接影响了保险从自愿到强制的过渡。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保险自愿到强制的进程。因此保险公司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是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过程的政府促进机制

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和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根据2015年5月7日安顺在线的报道:“对按规定投保的参保企业,市环保局会将其投保信息通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可在企业项目审批、评先评优、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投保企业有一些鼓励措施,只是一些优先支持,规定的十分不明确。笔者认为政府的措施很重要。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政府应该是一个促进机制。笔者认为应该由政府干预,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并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补贴制度,最后为了加强自愿购买程度,政府应该对购买与不购买保险的企业区别对待,给予积极购买保险的企业一些除补贴外的政策性好处。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政府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成为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过渡到强制性保险的促进机制。

(一)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

由于我国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规定并不明确,追究责任主要依靠行政处罚,许多环境事故肇事者只承担了少量的污染损失。大部分的环境污染损失都是最后由

国家承担了。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很多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便不会害怕意外的环境污染,少量的污染损失相比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本与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要改善环境污染风险措施的成本而言,似乎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更加有经济利益。毕竟企业都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权衡之下,选择不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是意料之中。企业投保积极性由于这种原因,导致投保量十分不可观。因此笔者认为没有法律的明确约束,很多企业会选择钻法律的空隙而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侵权责任法和《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尝试制定出明确环境污染事故中赔偿责任和发生意外环境污染赔偿机制的法律。只有当法律明确了环境污染事故中赔偿责任和发生意外环境污染赔偿机制,这样才能够有助于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公司为了避免巨额的赔偿可能,而选择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因此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使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为了企业以后的经济利益,积极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了具有污染风险的企业投保积极性。

(二)政府有关部门实行环保保费补贴

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额,采用保费补贴的办法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投保量十分足,效果十分可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政策性保险,具有保费补贴的话,对需要投保人而言,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国家对于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公司企业征收适当的环境保护税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目前排污费制度中收的排污费就属于环境保护税收。借鉴采用保费补贴的办法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笔者认为政府的有关部门收取的环境保护税中应该拿出一部分作为环保保费补贴。环保保费补贴是针对于投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当然环境保费补贴万一不够的情况下应该由国家财政出部分钱,作为该补制度的依靠。只有在有稳定利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和具有污染风险的公司才会有投保积极性,主动参与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当中,提高投保量。实行环保保费补贴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自愿性投保到强制性投保过渡中,有效解决可能产生的问题。也是政府但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促进机制中的重要一环。

(三)政府对投保企业与未投保企业区别对待

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强制性保险过渡到自愿性保险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具有污染性风险的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如果政府在违背大多数企业自愿性的前提下强制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转变成强制保险,要求企业必须购买,那么必定会产生很严重的社会矛盾。笔者认为本论文前面提到的减免税款,实行补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投保量,但考虑到某些企业不在乎这些税款和补贴。所以在此过渡期间,政府必须想出一个投保企业与未投保企业区别对待,对于投保企业给与的好处是企业无法抗拒的行政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政府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形成全方位的促进机制。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对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使大家都有能够具体了解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进展情况。对于积极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政府应该给予相比未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更多一点的环境污染指标。环境污染指标对于一个具有污染性风险的企业而言十分重要。应为这个指标是政府给的,假如超过了指标要么就向指标没用完的企业购买指标或者缴纳高额排污费。我国与环境污染指标有直接关系的制度是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对于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而言环境污染指标是直接无经济利益挂钩的,有很现实的利益。对于鼓励自愿投保政府还需要更大的力度促进,将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购买作为某些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在前面提到的信息公开后,由政府明确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假如有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未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那么在某一些项目竞标中,该企业就没有竞标资格。笔者认为,这样的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更能促进具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积极投保。政府做到以上建议,区别对待投保企业与未投保企业,让未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和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下,不得不综合考虑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利弊,明显的利益趋势下,未投保的企业也会积极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三、结语

第2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所谓对立,即人类的主观需求和有目的活动,同环境的客观属性和发展规律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人类必须认识环境,必须遵循环境的发展变化规律从事生产和活动,不然,就必然会遭到环境的报复和惩罚,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就会随之发生。

所谓统一,即人类以环境为载体,总是在一定的环境空间存在,人类的活动总是同其周围的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环境的塑造者,人类的活动不可能无止境地向环境索取,也不可能永远不加限制地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当人类的行为遭到环境的报复而影响到人类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时,人类就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所能允许的范围。

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发展起来的。

当人类刚从动物分化出来,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就已处于初级的状态。早期的人类已懂得猎取食物、取火、制衣、穴居,在各种环境中进行着生存竞争。然而,因其活动能力有限,只能以生活活动和自己的生理代谢过程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这时,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矛盾尚不突出,人们的努力目标仅是适应环境、利用环境,而很少有意识地改变环境。

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使用的工具也日益改善,人类开始懂得改变环境,学会了农耕、养殖、穿衣、住房,人口得以大量的增加,特别是进入了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将大片的荒山、草地辟为良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又为农业的丰收提供了保证。然而,在其发展的背后,与环境的矛盾却显得突出起来。由于不节制地毁林垦荒,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草原的毁灭招致荒漠的扩张,不合理的引水灌溉又造成土壤盐化的形成。这些矛盾的激化,曾使繁荣一时的巴比伦文明古国变为一片沙荒,也使玛雅人经受不住干旱、洪水、风沙的侵袭,而不得不丢弃自己亲手创造的文明,离开了故乡,……这就是早期的环境问题。遗憾的是,人们并没有引起警觉,并未认识到这是环境的报复。当时,人类生产力尚不发达,对环境的破坏尚不明显,环境问题尚未达到危及人类生存的地步,故人类仍是我行我素。到了现代工业时代,情况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人类的数量、生活范围和规模等已是今非昔比,“人定胜天”的思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人类在对环境进行改造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日益加剧。与此同时,环境的结构组成、物质循环的方式和强度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环境问题随之明朗起来,现代工业使大量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被开采出来,投入环境之中,并随着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又把废气、废水、废渣排放出来,其中许多废弃物难以处理、同化,使之对人体及生物造成难以忍受的危害。随着这些有害废弃物的不断累加,造成了环境质量的逐步恶化,使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现代工业还带来了人口问题、城市化问题,农业现代化也派生出来许多方面的环境问题。可见,人类在发挥其积极作用,创造高度物质文明之时,也同样给环境带来消极的副作用,从1934年美国的“黑风暴”到我国年代内蒙古的“人造荒漠”;从60年代的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以至当今世界性的人口的剧增、森林锐减、臭氧层出现空洞等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无一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这些都是人类与环境对立关系的具体体现。

当然,有对立,必有统一。从古人类的被动适应,到现代人的有意识地改造环境,使之能适应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无不体现出人与环境的统一关系。人类从树栖到穴居,从穴居到屋居,从采集自然食物到发展农耕、畜牧等,这些都是人类适应环境的过程,应该说,这也是人与环境的统一过程。随着危及人类生存的现代环境问题的出现,人类开始反省自己,并作出了一系列的反应,诸如封山、造林、种草、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视对资源的控制开发和对环境的治理等等,使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能适应环境的发展规律。特别是人类依靠自身的智慧和能力。不断地改造着环境,创造出更能适应人类生存发展、又与环境协调的空间,以达到统一关系的最高境界,例如:英国的“雾都改观”、美国的“死河复活”、日本的“花园工厂”、中国的“三北”防护林带和700多处自然保护区等等,都说明了人类活动与环境关系的统一和改善。

值得庆幸的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已成为当今世界人类的共识。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与环境”会议,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同年确定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1976年以来,针对大气臭氧层空洞问题,曾多次召开国际会议探讨解决的办法,联合国也通过了2000年前停止使用“氯氟烃”的决议;1992年联合国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有各国首脑参加的“环境与发展”会议。这些对策,可以说是促进人类社会同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从对立走向统一的新举措。

必须看到,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始终贯穿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之中,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对环境资源需求的增长,这个关系也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着,要解决人类同环境对立的矛盾,一方面有赖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实现人与环境的高度的协调。因此,理顺下列几个关系非常必要:

①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即人类当前的行为或目标要与整体的长远利益和命运相一致,人类的各种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必须有利于生存环境,并获得最大的效益;

②人类的活动能够源源不断地从环境中获得物质和能量,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和长久利益,能够健康地幸福地生存下去;

③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能够建立起一种相互补偿的良性关系,达到协调系统各要素的有机结合,互成一体;

④人类文化必须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必须促进人对自然界利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第3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禅宗文化;生态环境;人文景观

1 城市生态环境概念

城市生态公园环境就是中国园林艺术的真实写照,它涉及到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需要建筑师、规划师、生态学者等多个专业人员的参与配合。作为一门科学,园林生态学需要以理性的和经验的思维为基础,而园林生态设计面临的问题却不仅仅是理性思维的问题,它在改善人类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将科学与艺术进行创造性的结合;需要体现文化的底蕴和价值;需要激发人们的灵感并产生美的感受,因此,在园林生态学原则的指导下,城市生态公园设计还有大量的基础研究和深化研究要做。

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新颖状态,丰富的景观要素和物种多样性的环境,为宣传生态和倡导生态文明提供了机会和场所。通过组织植树、认养树木、放养鱼苗、观察动物生活习性和参与生态观测试验等各种活动,以其独特的教育方式,把生态公园办成人们走向自然的第一课堂;还可以拍摄以园中风景和动植物为主题的影像作品,以及将落叶制成书签等,通过这些产品作为宣传生态知识的载体,启迪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共存的意识,让游客在公园中领略生态美的同时,树立正确的绿色、环保、生态的生活观念,真正将生态的意识带入每个人的生活中去。从而更好地为我们的城市创造一个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2 禅宗思想与生态环境设计

禅宗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对当今的生态伦理观及环境保护有着积极的意义。禅宗认为众生在追求安宁幸福方面没有根本的不同,在佛性上是平等的,因此要善待一切生灵,戒杀、放生;大自然对人类有天覆地载和养育之德,因此对大自然应报感恩之心,反对无度的占有和浪费。这些正与我们所提倡的生态设计观相吻合。

禅宗“彻见心性”对设计思想也有一定的启发。“彻见心性”即揭示事物的本质。我们在设计时,例如在运用材料方面,要提倡展示材料自身的原质,而不要隐藏其自然纹理、质地和颜色。这种自然的做法通常是无污染的,正体现了生态设计思想。禅宗告诉我们众生平等,那么即使那些被认为是卑微的材料,我们也可以用来做设计。美国华盛顿世界资源研究所新设计了一种绿色办公室,全部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地板用栓树栎树皮做成,栓皮剥落后可以再生。一部分房间的地板用竹子压制而成,竹子生长的极快,砍掉后就可以再长出。办公室柜采用粉碎后的葵花籽壳制成,门用麦秸压制而成,明亮、高雅。

3 禅宗文化与城市生态人文景观

禅宗与造景,中唐时期,随着禅宗美学的兴起,人们将审美主体 的内心体验、直觉感情等的作用提到了极高的地位,使之得以深化,并把禅宗思想融入中国园林的创作中,从而将园林的“ 画境”升华到“意境”。从禅宗的观点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佛法或本心的幻化即“青青翠竹,皆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这为园林形式上有限的自然山水空间提供了审美体验的无限可能性,打破了小自然与大自然的根本界限。“ 芥子是心,须弥是万卷。纳之于心,何所不可”造园讲究以小见大,咫尺山林。山水画家能在两度空间里用笔墨渲染皴擦“ 咫尺之内而瞻万里之遥,方寸之中乃辨千里之峻”,古代造园家在三度空间中,以土石营造出“ 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 神与物游,思与境谐”所表达出来的空间意识是有节奏的、和谐的境界。“园林之佳者如诗之绝句,词之小令,皆以少胜多,以咫尺面积创无限空间”。在禅宗看来,规定性越小,想象余地越大,因而少能够胜多,只有简到极点,才能留出最大限度的空间去供人们揣摩与思考。“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种美正是禅的枯涩中蕴含生机的美,受到人们的喜爱。

禅需要用心去体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破除表象而见到本心;造园同样也是需要去体悟的,要有思想内涵,因而设计中要讲究含蓄美,讲究意境。例如唐代的王维能以诗意入画,又能以画表现诗意,造园体现诗情画意,却又表现出空寂的意境。王维宇摩诘,其名、宇均来源于《维摩经》,其诗“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乌,时鸥春涧中。”徐增在《说唐解详解》中谓:“空诸所有,即是山空。月出惊山鸟,此时不识不知,

色空具泯”。“不识不知”即《维摩经》中“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的内心体悟境界。王维设计的“辋川别业”有山、岭、岗、坞、湖、溪、泉、滩以及茂密的植被,以天然风景取胜。王伟有诗曰:“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竹里馆”则是大片竹林环绕的一座建筑物。可见王维的诗、画与造园都有空寂悠远的禅意。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社会越来越需要有思想、有品位的环境景观设计,禅宗思想的借鉴和应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天的社会是个多元文化冲突、碰撞、融合的社会,人们往往浮躁,设计往往急于求成,而禅宗宁静的思想,对大自然的感澈之情,或许可以将一种平和的感觉引入到我们的生活之中,让我们承受巨大压力和无数外界分心之事困扰的心灵有所放松。

参考文献:

[1] 邓毅.城市生态公园规划设计办法[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4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环境会计;核算;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一、环境会计的要素

1.环境资产。企业环境资产往往有四个方面的划分,分别是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以及递延资产等。

2.环境负债。指的是企业由于过去的经营或别的事件而打破了环境的平衡性,那么企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实时义务,这种义务需要以资产或是劳务的方式来体现,还有就是需要承担对于未来无法预知的事情的发生的一种潜在义务。

3.环境成本。企业破坏了环境的平衡就得拿出一些成本来进行补救,其往往利用某些成本使有关目标和事件得以实现。

环境成本当中包括虚拟和实际两种成本内容,其中实际成本指的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花费的金钱。而虚拟成本(例如环境污染后造成的损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它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泛,根据现阶段企业的核算状况,本文并没有对虚拟成本进行研究。往往是第一步计算出环境成本消耗量,接着将成本均摊给每个企业和品种产品。

4.环境收益。环境收益包括实际环境收益和虚拟环境收益两种。实际环境收益也就是可以用金钱计算的各类经济利益,通俗来讲它的含纳范围有企业得到的税收优惠、环保奖励等内容。虚拟环境收益是不能直接用金钱来换算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也要注明获得的虚拟环境收益信息。

二、环境会计的核算

我国环境会计计量在定量方法和可行性方面没有实际操作标准,理论研究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在实务上没有一个合适的分配制度,所以企业也就不能全面的体现出环境资源耗损状况以及补偿状况。因此环境会计核算准确性与信息披露完整性之间也可能会有误差的存在。总结所有企业的问题,笔者对核算的科学设置进行简单的阐述。

1.从“环保存货’、‘环保设施’、‘环保研究与开发’、‘长期待摊环保费用”等方面进行科目核算的定制。在这个过程中 “待摊环保费用”指的是企业在一年以上对环境污染加以治理之后,它的净化辅料等费用超过收益期后价值较之前高一些。

2.创建两种有用的科目,即“环境恢复负债’和‘重大环境事故负债”两种科目,后面再附上估算的方式。

3.设立“环保费用”科目,区分出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这两种费用,即排污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内容,每一种费用都要有对应的监督环境保护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收取状况。其中包括以前投入的几种经费,大致有设备采购支出费,排污费和相关环保支出费用,以及对职工进行的补偿,由于环境污染而产生的扣款等费用或者资源补偿费等等一系列与环境相关的费用。

4.设立“环保留存”科目,只能用于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方面,与法定盈余公积的效果类似。

5.进行“环保收益”科目的设立,能够让企业对相应的收益得到区分。实际环境收益当中包括废弃物以及政府发放的采购设备、环保技术开发等的补助或价格补贴和排污权交易而创造的收入等三方面。

三、环境会计的报告

环境会计有着警示的作用,对于企业了解行情,做出判断方面有一个参考依据,及时的调整投资和改造的方针,尽可能的减少由于环境保护而产生的损失,在整个企业经营过程中坚定一个目标,那就是“绿色经营”的理念,有效的创建出企业环境的内部监控体系。

1.企业日常环境信息的披露。(1)企业中最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第一是环境问题和产生的后果;第二是针对环境产生的策略;第三就是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要加入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说明。总的来说,环境会计信息中需要披露两个重点就是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两方面。(2)环境治理费用和公司盈利之间的联系都是企业环境要进行的信息披露,说明资本性支出或竞争地位的局势有哪些改变。企业在保证环保资本性支出,保证环保开发研究费用和运营费用,保证治理费用等方面之后,才能够稳定的发展下去。(3)企业要将那些破坏环境法规而进行经济赔偿和那些对严重的环境污染所进行的赔偿着重披露。并且将产品销售成本中已经支付的环境支出附着到企业的附注里面来。(4)建议披露方式以综合式的为主。货币单位或其他单位计量统一用数据来表示,数据不能表示的信息就采用披露的方式放在附注中。综上所述,要最大程度保证内容全面真实,条理清晰。

2.采用专题报告分析模式。在进行对外界的披露需根据国家的规定来实施,而且对于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环保的方面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披露。(1)出示重要污染物的指标数据报告,判定环境污染的严重性要从企业水质及噪音污染指标和资源破坏程度指标两方面来考虑。(2)要计算的环境消耗率的类型有很多,其内容不仅有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水的排放量或者资源产出量,而且包括能耗和水耗等内容,还包含了万元生产总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此外包括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以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这两种消耗率,这样才能从报告中看出排污量和资源的优化利用,本质上降低了环境污染的程度,而且在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废物排放方面也减少很多。(3)实务操作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大致分为环境信息计量障碍和环境成本分配障碍两种,所以要逐步的解决;制定出较之前更为完整有效的企业环境会计制度,明确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实务操作更加简便,信息更加准确。

四、结束语

大部分企业往往不太重视环境会计的核算和监督,在社会成本和机会成本方面则一笔带过,导致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方案费用收益分析时只顾表面上的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指标不够准确,从而对企业经营以及决策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想要企业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企业就必须主动去寻求有利于企业特点的内部监控体系以及环境会计核算方式,能够让企业获得更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循环经济和传统经济不管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是在经济增长方面,都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市场经济环境,所以,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将会面临很多问题:

(一)我国循环经济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废弃物过多和排放量过多的问题。虽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但该条例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了限制。该法规中的有关条例鼓励企业领导者生产有利于环保的产品,使用清洁能源,节约水源和材料。对于资源浪费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公民有权制止和举报。对于政府的循环经济政策和信息,公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在颁布循环经济法后,法律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工艺流程。在循环经济的要求下建立健全资源利用和废物回收制度。同时,为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其环保意识,应重新调整人力资源的管理理念和生产理念,实现理念创新。

(二)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时,将会对企业的产业链产生多种影响,从而使产业中的原材料和企业排除的废物得到有效地控制,原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也要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使企业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循环经济中,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作用主要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在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制定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具备循环经济发展的观念。

二、循环经济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从企业发展的高度来看,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可以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动力,也可以是企业竞争力重要的来源。企业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一方面应该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另一方面,也应该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确保企业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社会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因素有:人员选择、薪酬系统、信息及信息系统。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循环经济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也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劣势。因此,必须在循环经济的背景下,根据现有经济资源的新特点,制定新的经济发展战略。循环经济实施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和行业部门应该大力提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通过教育的力量加强人们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为企业培养具有环保意识的人才。为了在循环经济中增强企业竞争力,应该设置专项的循环经济发展资金,完善企业创新机制,提高企业人力资源从事节约资源和清洁生产的技术能力。另外,还要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循环经济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循环经济的驾驭能力。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制定科学的循环经济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

公司的政策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因此需要制定科学的循环经济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经济政策,行业关于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动态这些都是重点信息,应该根据政府对循环经济的创新和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司政策和保证制度。现代社会是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社会,应该结合社会背景,促进企业在循环经济下的运行效果,为企业发展战略创造新的条件吗,强化企业领导者在企业管理模式变革中的职能。企业应加强循环经济的教育宣传,加大循环经济的文化经济建设,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遵循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建立专业的团队,负责循环经济创新的工作,鼓励这些组织进行技术创新,把这些创新成果应用于企业的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制定全面的薪酬制度

第6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以排污单位发生的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这种保险机制中,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根据约定收取保险费,并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于排污单位的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直接向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随着现代工业的蓬勃发展和科学技术存在的局限性,即使是正常的生产作业也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形成了污染企业对受害人的侵权之债。但由于环境污染损害往往会造成近天文数字的赔偿金,侵权企业常常无力负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支持

1.环境污染侵害由私法救济到社会化救济

由于当代社会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不论是侵权行为法遇到的理论困境还是现实问题,都导致在解决纠纷、填补利益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要摆脱上述困境,就必须超出“损害要么由加害者承担,要么由受害人自担”的狭隘眼界,构筑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制度,即环境侵权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不再由加害人独自承担,而是还要由国家、社会、法人组织或者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来分担赔偿责任,使“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1],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与责任保险、社会安全体制等密切衔接,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的填补不再是单纯的私法救济,既及时、充分地救助环境受害人,又避免环境加害人因赔偿负担过重而破产。

2.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

可持续发展实际上需要有效地解决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国家通过环境法来为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设定可以容忍的限度,其目的即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然而在追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更加抽象的社会正义。

3.和谐社会实现的保障

发展保险业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的构建着眼于方方面面,对于民生的基本保障和实现是其追求基本价值之一。如前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对复杂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合理机制。这一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分摊污染者的赔偿责任,避免他们因无力赔偿而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而且可以使被害人在损害一发生时就及时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迅速获得理赔,以填补其遭受的损失。这样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避免了求偿无门的情形,还能减轻司法诉讼量,及时解决法律纠纷,从而实现高效诉讼的价值目标,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范围需明确的问题

(一)关于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否纳入承保范围

目前在各国理论和实务中,对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属于承保范围已成定论。难点在于对于渐进性或累积性污染事故是否应该承保的问题。

1.从理论上探讨对于持续性污染是否属于可保风险的问题。

依照我国保险法律和保险实务,“可保风险”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为其根本特征。持续性污染,从无限制的长期来讲,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污染事故必然爆发,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保险合同一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会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责任期间。在该期间保险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危险的发生并非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可以确认的必然事情,因此,符合“危险的发生存在可能”的特征。同时,累积性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性程度也是不确定的,这符合可保风险的偶然性特征。

2.实务中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中国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是否可行

当然,将所有的环境侵权行为都纳入责任保险的范畴无疑是最理想的。但一项法律制度的实际效果,既与其法律规范的完善程度有关,更与其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程度,以及在程序上的可执行程度有关。考虑到中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所依托的相关法律规范并不完善,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也需要一定的进程,再加之中国保险业特别是责任保险还很不发达的情况下,将累积性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范畴条件尚不具备。

(二)关于生态损失是否应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损失赔付范围有以下几种:第一,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灭失而产生的损失;第二,因环境污染事故而产生的救助费用和诉讼支出,以及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第三,由于环境污染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物损失;第四,因环境污染而导致的生态破坏而引起的损失。一般来说,对于第一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的范围是毫无疑义的。从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第二种损失列入损失赔付范围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49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51条还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是,对于第三、第四中损失是非应当乃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呢,目前尚未有定论。

三、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的思考

(一)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的思考

环境污染的发生形态有突发性和持续型两种。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在发生前没有明显的征兆,一旦发生损害立刻显现,受害人的受损程度的认定也较为容易。持续性环境污染事故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原因复杂,往往是多种因素复合累积的结果。受害人对侵权行为的存在往往缺乏深刻的认识,以至对侵权行为何时发生、侵权人为何人都不知晓。因此,对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救济是较为困难的。

环境责任保险作为对环境污染损害的救济方式,将所有环境污染损害都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无疑是最为理想的。但鉴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环境污染的现状及相关民事法律的完善程度,目前仅将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是较为适宜可行的。待条件成熟后,再将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承保范围[5]。这类似于法国“分步走”的做法。当然,扩大承保范围是大势所趋。但这势必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使它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有可能不愿承保。所以为了避免和鼓励保险公司承保持续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就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对此中国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做法:(1)注入保险基金;(2)由政府主持成立由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环境责任保险集团以分担承保的风险;(3)效仿法国的做法,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环境责任保险的机构;(4)建立一个法定的环保监测部门,专门从事对有关环境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内的环境侵权行为的监测,分担保险公司在辨别、确定理赔范围时所花费的时间、费用及人力等资源,减轻保险公司的业务负担,使其成为保险公司的一个隶属部门专为环境责任保险这项保险业务服务,发挥其良好的补充减负之功效。

(二)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思考

对于前面所提到的“第三种损失”,笔者认为,根据责任保险的特征原则上应该属于除外责任,比如因污染而引起的被保险人自己所有或照管的财物损失,以及由于环境事故而导致工厂全部或部分停产而引起的损失,被保险人自己的损失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可以从企业财产保险的险种设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对于自有场地污染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实践及其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纳入到损失赔付范围之内。美国的判例一般认为公众的健康与安全较保险单的任何明示约定更为重要,当被保险人污染了场地而又无力治理时,损害的又会是公众环境权益了,所以从环境法的公益性出发应该将自有场地污染纳入到环境责任的赔付范围当中。

至于生态损失,笔者认为目前尚不宜纳入损失赔付范畴。当然,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在法律体系的渗透,以及人类对于生物多样性、环境权的日益关注,生态损失的赔付将会成为法律所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当然考虑到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才刚刚起步,不顾及实际情况将所有损失不加区分都纳入赔付范围很容易引发保险人因资金缺乏而无力支付巨额赔款的支付机制恶化,这不仅使环境责任保险无以为序,而且也极容易引起保险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混乱。所以对于生态损失的保险赔付要依托于相关理论的进展,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高度发达的保险业。

参考文献:

[1]周珂,杨子蛟.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综合协调机制[J].法学评论,2003,(6).

[2]CodeofFederalRegulation,Title40,Chapter1-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SubchapterI-SolidWaste,264.140.

[3]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7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1.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从大部分企业使用ERP系统的情况来看,想要保证该系统的正常使用,人力资源部门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出来,全面统筹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与企业未来发展方向,融合员工企业考核等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及员工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奖惩措施,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ERP系统更好的在企业中得到应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要满足ERP系统的基本需求,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形式以及工作程度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让员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新项目带来的超前思想以及超前的理念等,培养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员工能够更好的认识到ERP系统给企业带来的变化,让该系统更好的融入到企业内部管理中去,全面提升员工个人综合素质。随着ERP系统的应用,企业内部员工层次也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从原先各个部门做好自己内部的本职工作,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再由各级领导统筹协调的重复劳动转向具有以事为中心的ERP系统,主要的工作经济都集中在企业内部信息以及企业业务信息的处理方面,保证信息处理高度集成模式,拥有最优化的处理流程以及相关协同效应,提升工作的创造性。企业需要不断的对内部考核机制以及员工个人工作进行反研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保证系统更好的实施。因为ERP系统为企业系统带来了全心的变化,导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框架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结构产生的变化,所以必须要保证ERP系统实时性与集成性,保证所有数据都是可追溯的,全面提升管理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效益,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整合企业内部管理方式

为了满足ERP系统使用之后企业内部新岗位的职责以及业务上的需求,企业必须要对当前使用的业绩考核制度进行全面调整,保证电力企业可以构建具有最适应时展的团队,保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能满足基本需求,坚持岗位职责及考核体系的沿用,并且这一点也将成为检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质量的主要标准之一。从各大企业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可以提升员工组织效率,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价值更好的体现出来。在ERP系统的影响之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要通过ERP管理系统来实现其职责。员工个人综合能力的提升一级组织信息系统优化体系都要通过ERP系统来实现,保证优化的可行性。ERP系统可以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优势与劣势全都放大体现。在高效率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之下,员工个人能力以及组织信息的优化能力都可以都会有质的飞跃。如果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点效率低下,那么对ERP系统的负面影响也会加倍,所以企业在使用ERP系统时,必须要先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入手,保证管理质量,提升ERP系统的实际使用效率。

二、ERP环境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展望

近年来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员工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显著的提升,了解计算机知识且掌握一定计算机技术的员工逐渐增多,所以企业内部权利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再分配,甚至于工作方式也需要重新来定义。企业资源计划系统在这一背景下融入到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中,对其产生深远影响。

1.将提升员工个人综合素质及生活质量摆在首位

想要保证企业发展符合未来发展趋势,就必须让企业所有员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实现工作自以及工作时间弹性制模式。长期实行员工定期培训计划,保证员工的综合技术水平。员工对企业未来发展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必须将提升员工个人综合素质以及员工日常工作、生活质量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核心目标。

2.职能变化

近年来,随着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广泛使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部门也需要从传统的行政角色转变为管理专家以及学习教育主要组织人员上。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结构优化升级,保证企业的内部工作系统能够满足当前时展的需求,提升工作效率。

三、结束语

第8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1.1信息化时代的知识管理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得到迅猛发展,人们越发感受到信息革命带来的积极影响,为其生活、工作和学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然而,繁荣背后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另一番景象:如今网络信息总量早已超出了人类所能承受的认知负荷,从过剩的信息中筛选出一小部分符合自己要求的,必将消耗过多无意义的时间和精力。知识管理是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帮助个人有效管理飞速增长的信息,把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且将成为个人知识库的信息进行整合的概念框架,它为那些零散的、随机的信息转换成可系统利用的和可扩展的个人知识提供了一种策略,为个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甘永成认为,知识管理的核心作用有两个:①将隐性知识更加明晰化,一方面将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分析、综合,得到可直接用于解决问题和决策的知识化信息;另一方面使知识能更清晰、明确地表达或更容易理解、查找和利用。从学习者的角度来看,网络学习的过程往往是从获取信息开始的。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资源经过学习者的评估、组织、分析、外化的过程,才能成为真正有价值的知识。随着知识数量的增加,学习者还应建立起明确的知识结构体系,并逐步将已有知识归类整理,以便日后的查找和利用。②与他人更好地共享已有的知识,能使知识快速传递到需要的地方,更有效地将思想转化为行动。从知识的角度来看,知识的价值在于流动。只有通过交流和共享,知识才能获得更好的利用和增值效果。对于个人来讲,一方面共享知识能够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获取满足感,并赢得尊重和信赖;另一方面对他人共享的知识、经验进行消化和吸收,有助于丰富知识结构,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知识创新。

1.2个人学习环境与知识管理的契合性

知识管理需要工具的辅助和支持才能提高人的竞争力。然而,专门的知识管理软件由于占用资源大、运行速度慢、高级功能有限等原因,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并不十分广泛。随着社会化学习理念的推动和Web2.0技术引发的巨大变革,个人学习环境应运而生,并为网络环境下的个人知识管理创造了新的机遇。

1.2.1个人学习环境从理念上涵盖知识管理

2004年,个人学习环境(PLE)在英国教育技术和互用性标准JISC中心(centreforeducationaltechnologyandinter-operabilitystandards,JISCCETIS)会议上被正式提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Harmelen认为:个人学习环境是一种能够帮助学习者个体控制和管理自己学习的系统,包括建立学习目标、管理学习内容、控制学习过程和支持学习交流等。实质上学习者学习的过程就是对知识的获取、加工、存储、传递、应用和创新的过程,这与知识管理的基础活动是一致的。此外,MicheleMartin构建了PLE概念图。根据学习阶段将个人学习环境分为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学习行动三个主要方面。通过各类工具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应用,从而更高效地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学习效果,这与甘永成所提出的个人知识管理的核心是相吻合的。

1.2.2个人学习环境从工具上支持知识管理

个人学习环境不仅在理念上支持知识管理,它还集合了多种工具帮助学习者进行知识管理。Wiki作为一种开放的超文本系统,模糊了信息创造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界限。学习者可以通过目录检索和全文检索两种方式查阅相关条目信息,也可以创建、修改某一主题,将自己的知识分享给他人,以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利用。Blog作为信息的获取与平台,结合了网络环境下读与写两方面的信息承载功能,学习者既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同时又可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Flickr、BBS、人人、豆瓣等各类社交网站聚集着海量的志同道合的人群,有利于集思广益;此外,实名制的人脉关系,也为进一步的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提供了诸多便利。随着网络信息的爆炸式增长,RSS阅读器日益得到人们的青睐。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订阅相关的网页内容,大大缩短了查找信息的时间,提高了学习和工作的效率。近年来,聚合技术逐渐从简单的内容聚合走向了应用聚合,用户可以根据个人偏好将不同的站点或应用放在一个页面内进行集成显示。一站式的用户体验,方便了个人学习环境的构建,也给学习者的个人知识管理带来了新思路。

2个人学习环境模型构建

进入e-learning2.0时代,学习者不再是单纯的消化、吸收课程者组织的课程教学内容,而是充分利用网络上的信息资源,不断创造新内容,并进一步促进知识的传播、应用与创新。如何使学习者在网络学习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技术给养,并使学习成效发生显著飞跃,是教育技术研究者的研究重点。文章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依据甘永成和MicheleMartin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基于知识管理的个人学习环境模型。个人学习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只有把它纳入到动态的学习过程中去考察,才能设计出符合学生要求,有效支持学生学习的学习环境。个人知识管理的过程主要包含获取加工、交流共享、应用创新三个阶段。获取信息是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即实现对显性知识的编码化和数据库化,包括获取、分析加工和显示存储等环节,交流共享与应用创新是知识管理在信息管理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学习者在此过程中将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换,通过进行比较、分析、概括、提炼和推论,促进知识的有效增值。下面将以学习过程中知识管理的一般流程为脉络,对上述模型展开论述。需要说明的是,模型中知识管理与个人学习环境并不是简单的叠加组合,而是更深层次上的动态融合,人、工具、资源、服务可以为知识管理的各个环节服务。

2.1获取加工

获取加工是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学习者往往根据自己的需求浏览、查找并收集信息。知识搜索引擎是学习者常用的信息获取工具,学习者可以利用其自然语言查询技术,通过输入简单疑问词句直接搜索得出答案。然而,网页上大部分信息资源几乎都是非结构化的。非结构化的数据信息往往具有以下特征:形式上的高维、海量、异构与动态;内容上的不完整、不确定、无序与歧义;表达上难以用有限规则刻画;翻译与应用上依赖信息利用主体的感知和理解等。这就需要学习者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和方法,对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鉴别、筛选、组织、归纳和整理,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质量较高的知识集合。知识集合只有充分显示出来才能被进一步的利用,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学习者可以利用Wiki、Bl-og等工具进行知识的外在化(从隐性知识到显性知识)和组合化(从显性知识到显性知识),也可以利用电脑或网络云盘等将组织好的知识存储起来形成一个知识库。值得注意的是,学习者应根据一定的规则给信息内容加以标识并做好分类整理工作,以便日后方便快捷地提取先前资料。

2.2交流共享

网络学习共同体是一个多元化网际助学者的集合体。所谓助学者(facilitators)意指一种多身份的存在,他不仅是教师、学科专家或经过训练的辅导者,还应该是包括学生在内的所有学习活动参与者,所有人都应当成为共同体学术性对话的主体之一。在个人学习环境中,学习者可以利用QQ群、博客群、论坛社区等应用与助学者之间展开对话,双方可以就某个主题各自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想法,相互解疑、争辩和评价,相互合作解决各类问题。交流共享的过程涉及到人、工具、服务,自然也涉及资源。然而,信息拥有者习惯于通过“垄断”的方式,将信息、经验作为个人财富的一部分,不愿意把自己最珍贵的知识资源拿与他人共享。这就导致共同体内成员间的交流与共享一直停留在较浅层次,难以达成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交流与知识共享。为了实现良好的共享效果,学习者应摒弃传统的垄断观念,主动共享有价值的思想、观点以及各种显性材料,从而获取他人的理解、信任与认同,不断把交流共享提到新的高度与层次。

2.3应用创新

学习者进行网络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将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学习任务按其本身的复杂程度,往往被分为个人任务和协作任务。在个人任务中,学生通常在信息获取、加工、交流、共享过程中逐步构建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在实践应用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从而提出最佳的解决办法。在协作任务中,学习者在主动承担个人任务的同时,还应与他人共享资源、及时沟通,以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第一代知识管理强调现有知识的编码化与共享,相比而言,第二代知识管理则更加重视新知识的快速生成,从而提高学习绩效。个人学习环境为知识创新的自然产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平台,许多工具,如概念图、思维导图都能够帮助学习者厘清知识脉络,发现关键环节,产生思维跳跃。随着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累积,借助想象与灵感,学习者就有可能突破原有的思维框架,产生新的设想与发明。学习者还可以使用Bl-og、Wiki等工具把自己的观点或想法记录下来,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从而促进创新成果的生成。个人学习环境和Web2.0的基础是一样的:社会性网络和社区的兴起,强调创新而不只是消耗。基于知识管理的个人学习环境将学习者置身于一个研究创造的学习环境中,学习者在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不断进行深度思考并展开一系列的分析、探讨活动,这对他们创造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3个人学习环境平台搭建

第9篇:人文环境论文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GDP的增长速度有目共睹,一方面说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良好,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我国经济发展背后环境付出的沉重代价。目前,企业环境责任成本的投入逐步加大,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凸显出企业经济利益与环境矛盾的日益加剧。“十二五”规划和十报告中明确提出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必须向“低碳经济”转型,同时也给企业再次敲响了警钟。因此,如何在低碳经济下降低企业的环境责任成本,成为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根本所在。

一、理论基础

(一)企业环境责任成本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因消耗自然和生态资源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付出的责任成本。主要包括:一是环境责任预防成本,也是事前控制成本。企业任何生产活动的开展,都要预先考虑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了避免因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巨额成本,企业必须估算环境责任的预防成本,如购置环保设备的成本、对生产工艺和环保产品设计的成本、环保宣传成本等。二是环境责任检测成本,也是事中控制成本。企业虽然在开展生产活动前做出了切实可行的环境责任预防方案,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必定造成一定影响,而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这势必加大环境责任的检测成本,如对周围大气、水、土壤等资源的检测成本、残余物质对环境影响的检测成本等。三是环境责任治理成本,也是事后控制。如果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已经造成,企业就要支付资金治理环境污染。这部分资金包括环境治理成本即治理的技术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也包括因环境污染产生的赔偿成本,如破坏耕地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当地的水资源造成粮食减产、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等的责任成本。

(二)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是指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对所涉及的环境责任成本因素进行控制以达到低碳经济的目标,进而实现环境效益、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与企业其他方面的成本控制不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具有多面性、复杂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对企业而言,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关键在于对环境责任预防成本的控制,也就是事前控制。企业对环境责任预防成本控制投入的增加,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环境责任的检测成本和治理成本,合理规划环境成本的支出,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对整个社会而言,企业对环境责任成本实施控制可以缓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长期以来的矛盾,也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过程见图1。

二、低碳经济下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意义

低碳经济是指基于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摒弃以往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高效利用清洁能源,追求绿色经济,通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达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和谐发展的经济模式。这是我国经济结构的根本转变,同时也给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

(一)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当前,大气的污染、雾霾的加剧、居高不下的PM2.5等环境问题的出现,直持将矛头指向了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的企业。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始终把承担环境责任当成一种简单的社会责任,并没有意识到环境责任投资给未来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无形价值和收益,因此最终的结果是企业一直消极被动地应对环境责任问题。如今随着“低碳经济”理念的盛行,全社会关注环境问题的敏感度增强,企业只有将承担环境责任提升到战略层面,才能在经济转型的“十字路”口上处于主动的竞争优势地位,树立企业为社会和国家负责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二)有利于企业降低环境责任风险,走长期良性发展道路

传统企业的风险管理并未将环境责任风险包括在内,这就导致绝大多数企业的发展模式进入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利益的恶性循环的怪圈中。随着国家近年来对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企业旧式的发展道路在“低碳经济”这个大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体系,不仅能真实全面地体现企业履行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且能减少来自环境责任风险的威胁,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传统企业仍然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并未主动考虑环境效益、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平衡发展,导致经济效益“良好发展”的表象掩盖了危及整个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的不利因素。

(一)环境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十几年来,我国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道路,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企业不会放弃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不会主动增加环境责任成本的投入,更不会牺牲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对环境的预防、检测和治理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于促使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中很少有环境责任方面的具体规定,正是由于环境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企业被动地履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责任,造成当前经济和环境矛盾的加剧。

(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不清晰

传统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通常只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支付的治理环境污染费用和因污染环境负担的罚款,而往往忽视在预防、研发、销售和回收环节存在的隐形成本。如果企业在产品生产前重视研发先进生产工艺流程、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环保设计,就可以减少环境责任成本的发生。再者,使用低碳环保的包装进行产品的销售以及对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也可以降低环境责任成本。然而多数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忽视可持续性发展,这样在短期内减少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增加了企业利润。但长久来看,企业无法真正核算全部环境责任成本,使企业的财务报表不真实,不能使企业利益相关者了解其内在的责任风险。归根结底是我国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方面没有清晰的控制范围,再加上企业没有将隐形成本纳入其责任成本控制的范围,致使企业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不科学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进步,这进一步说明旧式的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方式己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目前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中,应用较多的是标准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法等,然而企业很少将污染环境的成本纳入成本控制的核算范围,即使考虑到环境责任成本,也往往将其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这种简单的会计处理方式不能明确地体现企业环境因素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造成企业资产及利润数据的失真。在全面的成本控制核算过程中,一方面企业没有考虑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成本控制进行核算,仅核算事后控制的环境责任成本支出,另一方面,也没有把承担社会环境责任纳入控制范围,没有很好的估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这些核算方面的漏洞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的不科学性。

(四)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不及时

企业环境责任控制成本信息的不完善、控制范围的不清晰及控制核算的不科学等因素,造成企业不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因预防、治理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更不可能准确披露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方面的信息。现阶段,治理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企业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是简单地披露一些以货币计量的环境责任成本信息,而无法及时披露不能用货币计量的其他环境责任成本信息。然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需要采用多种计量属性,这就造成没有固定的财务报表披露的现象。另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增强核心竞争力,减少环境带来的压力,甚至不披露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信息,使企业利益相关者无法及时获得真实的企业信息,企业也就没有足够的动力进行环境责任成本控制。

(五)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人才短缺

目前,由于我国高等教育学科的分类及企业招聘管理的一些弊端,造成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的人才短缺。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是一门综合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涉及会计学、环境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然而,从现阶段来看,我国的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经验不足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核算工作。

四、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加强措施

(一)建立健全环境责任法律法规

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完善的环境责任法律法规是环境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我国企业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了法律基础。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破坏环境的惩罚力度不足,难以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因此,我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专门的环境责任法律法规制度,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执法力度,促使企业及时发现在执行法律法规时的不足,并快速调整发展战略,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环境责任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企业主动进行环境责任成本的核算和披露、保护生态环境、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二)制定明确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及标准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的目的是环境效益、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的和谐发展。企业应该依据该目的制定明确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范围和标准,范围和标准的设定可以参考以下方法。企业可以根据大量的历史成本数据,并结合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生产程序进行分析,找出环境责任成本发生的规律,以推算未来企业发生的环境责任成本,从而制定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范围和标准。同时将环境责任成本纳入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将企业内部的生产工人、成本控制人员、高层管理人员统一起来,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从而降低环境责任控制成本。

(三)完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体系完善环境责任

成本控制核算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首先,对环境责任成本单独设置账目,不仅要核算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会计科目,也要把非货币计量的环境责任成本加以评价和考核。其次,企业可以引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将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纳入成本控制信息系统中,利用计算机成本控制系统分析和核算收集的数据。一方面可以选择环境责任成本控制费用最少的方案,另一方面及时发现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的错误,以达到控制环境成本的目的。最后,引进奖惩制度,积极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到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中。

(四)健全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体系

为弥补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的薄弱性、监管方面的不健全,国家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增强新闻媒体对社会大众、企业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同时对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进行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企业在低碳环境下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的披露,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另一方面,企业要积极探索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制度,通过建立专门的成本披露信息部门,投入专项资金,调动管理部、财务部、营销部等参与的积极性,及时地收集数据和披露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五)培养高素质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人才

企业环境责任成本能否很好的控制,关键因素在于环境会计核算人员。首先,企业要转变控制理念,将经济利润最大化的首要目标逐渐改变为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经济和环境共赢。其次,要加强对核算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融入多种相关学科。企业也可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专题性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环境责任成本控制知识,引导其树立环境成本控制理念,提高企业环境责任成本控制效率,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作者:谷慧玲 张 尧 石 蔚 单位:河北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