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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日常监管与技术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注重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管,由单纯监管转向监管和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通过对餐饮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建立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强化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管。年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70%,完成中小学校、幼托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任务。
三、工作方法
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今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及建筑工地食堂和城区70%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餐饮业许可量化评分表和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分别进行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食品安全信用度等级依据。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评为差。
(一)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新、扩、改建餐饮单位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已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在申请年度复核时,监督部门使用《餐饮业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评价结论。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发放许可证后,每年定期使用《日常安全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经营过程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对结果为差的餐饮单位加大监管和抽检频次。
(三)安全信用度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综合餐饮业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餐饮单位安全信用度等级。信用度等级分为A、B、C三级。对餐饮单位的安全信用等级确定和监督频次依照下表进行。
四、实施步骤
年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组织餐饮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学习掌握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标准、要求、程序,营造全员参与量化分级管理的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餐饮单位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认真自查,切实组织实施。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开展量化分级评价。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总结量化分级评价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公示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食品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小组,负责对我区量化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食品监督许可科负责量化分级日常管理工作。各餐饮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对全县小餐饮店实行拉网式排查,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力争在年月日前,全县小餐饮店达到店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目标。
二、整治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小餐饮店是指本方案实施之前存在的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在150平方米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包括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对全县范围内小餐饮店
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全面掌握小餐饮店证照取得、经营场所、服务范围、卫生条件、业主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建立监管档案;对调查发现所用房屋为违法建筑或在房屋征收冻结、拆迁范围的小餐饮店,一律劝退或依法取缔。组织召开全县小餐饮集中整治动员会议,学习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发放小餐饮整治公告,明确整治时间、内容、要求和措施;分片分区对小餐饮业主进行全面培训,重点组织学习《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
(二)整改规范阶段。各小餐饮店对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结合实际,于月日前制定整改计划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并自行整改。自月日开始,县小餐饮店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采取“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区域”的分片包干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对县城区和两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小餐饮店进行督促整改。各镇也要成立整治工作组,按整治标准和时间要求,对本辖区内小餐饮店进行整治。
(三)验收许可阶段。县小餐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小餐饮店整治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县城区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小餐饮店进行验收;各镇整治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小餐饮店的初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复验。对整改后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第三类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类别中标注“小型餐馆”字样;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但符合《县小餐饮店整治
标准》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号为“鲁餐证字(临)”,在类别中标注“小餐饮店”字样(有效期6个月);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和集中整治后又出现的无证小餐饮店,予以劝退或取缔。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县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小餐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整改、检查验收。县食安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分解落实、资料汇总、现场检查和工作总结。工商部门负责对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餐饮店发放营业执照,配合做好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查处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县环保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环境综合治理。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县公安、城管执法、房管部门负责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各级各相关部门执行整治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新闻部门负责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镇(街道)按照县政
府统一部署,制定各自整治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本区域的小餐饮店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餐饮安全、环保、法制意识,让小餐饮业主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推动下自觉完成整改工作。要培育小餐饮店中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小餐饮店整治有效开展。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时小餐饮店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县小餐饮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和信息报送,促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黄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小餐饮店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风险治理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十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餐饮单位信息信用采集工作,将量化评定等级纳入其中,使餐饮单位的信用和安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核。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餐饮单位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不法分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督促餐饮经营者自觉落实法定责任。
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和大家分享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资料,欢迎参阅。
总结一
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 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2020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通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三、加强监管、落实检查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0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起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达到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能力。
四、强化措施,提升品质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总结二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x会议并讲话,各县(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州县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百日专项行动、食用农产品安全整治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4月开展“百日行动”以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行动迅速、落实有力、成绩显著。“百日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打出了震慑。农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农村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明显好转。
会议提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作风,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的工作标准、监管措施,不断巩固“百日行动”成果,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强调,打深打透打彻底,切实解决全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要在前期“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更加聚焦聚力地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种养植和流通等重点环节监管。二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三是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食用农产品安全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要切实做到三个“克服”:克服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和克服厌战情绪;要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管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桥头堡”的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合力不强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我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
总结三
过去的中秋国庆长假,我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假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全区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力度,我所专门成立了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经过周密部署,将保障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小组领导及时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本次专项检查以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饮食摊点等餐饮业为重点,围绕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各个环节,集中开展并抓好人员用餐密集场所的饮食安全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检查内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采购验收台帐登记情况;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落实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设施配备情况等。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我所共出动餐饮安全执法人员1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共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64家,检查基本情况: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内部卫生状况良好、布局合理。检查中,绝大多数餐饮经营单位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个别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也都按照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位;并且未发现有上述餐饮单位在餐饮加工环节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执法文书共计12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改、扩建项目未向食药监部门申报审查,预防性监督工作未能实施,导致内部布局不合理 ,餐饮加工流程不规范。
(二)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也未完全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而导致在食品原料环节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餐饮单位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实,没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较差。
(四)少数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饮食店从业人员未能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且,从业人员存在不良卫生习惯,如不穿工作衣、帽上岗、佩戴首饰、留长指甲等。
(五)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存在“脏、乱、差”现象,同时没有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在使用前得不到有效消毒处理。
三、下一部打算
(一)将针对本次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实际督查情况,分别组织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明确各自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提高各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和逾期不整改的,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餐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监督,促进餐饮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全面启动年各项工作。各县(区)局都能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全省、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对年药品市场日常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服务许可、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庄浪县局领导与每位职工签订了责任书,深入推进了领导包片、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工作机制。县及时汇报衔接,县政府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表彰奖励了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认真履职,强化监管,大力整治药械市场。一是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制定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械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全面强化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与各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药械质量安全责任书。三是加强对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零售企业GSP再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印发了GSP再认证告知书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告知书。对已受理的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店,正逐户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加强特药监管,促使特药监管网络运转正常。加强电子监管工作,普遍建立落实了电子监管周工作记录制度,督促辖区特药使用单位有效运行特药监控信息网络,及时建立真实完整的消耗记录,加强特药异常流向网上预警,严防特药流入非法渠道。截止3月底,全市累计出动药械执法人员1571人次,监督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329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3件,罚没款6.17万元。县局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摊贩1户,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6件,没收非法药械801盒(瓶、袋、公斤),监测移送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2起,受理并核查群众举报投诉5起,查实结案2起。崆峒区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2件。全市监督抽验药品105批次,已检出59批次,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率36%。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7例。
(三)积极协调,及时完成食品安全部分职能移交承接,全面启动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一是各县都能严格遵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的划转移交分两步走”的原则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部分职能调整划转的会议纪要》(平政纪〔〕5号)精神,及时汇报衔接,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移交卫生局;将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行政许可职能划转移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期完成了第一步餐饮服务行政职能的交接。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全面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职能。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事项40件,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80人、培训106人,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6张。县局还积极与县物价局、县财政局衔接,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卫生厅关于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价费〔〕401号)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领准购证》,申领了《省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全面启动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三是积极筹划,认真开展了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借鉴药品器械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统一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平食药监〔〕16号)明确了餐饮服务许可事权划分、许可条件、申报材料、许可证受理核发程序等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平食药监〔〕28号)就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夯实监管环节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受理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公告》;印制了《市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告知书》、《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市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记录》和《餐饮服务单位公示栏目布局示意图》、《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培训证》、《健康证》等为履行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药械监管和餐饮服务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分期分批,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讲解了新修订或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化管理措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常见假劣药械识辨知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基础知识及报告的填写要求;上年度药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方法及渠道等内容;安排了GSP再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通报了年药械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止目前,全市共计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从业人员4239人,总体培训率达到了95%以上。二是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和“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对年查处的不合格药械进行了集中销毁。参与了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安全合理用药》等宣传材料216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一季度,全市共上报政务信息92条,其中国家级媒体3条、省级媒体54条、市级媒体35条。县局编发并刊登食药监信息30条,其中省级网站登载17条,市级网站登载13条。
(五)注重信息化建设,全面开通了政务专网,实现了公文网络传输。各县区局都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七县(区)局全部建立了机关局域网,开通了政务专网,实现了文件收发无纸化,降低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办公效率,节约了机关开支。静宁县局第一季度,通过政务专网收发公文90余份,公文签收率达到了100%。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表现突出。从第一季度各县(区)局工作报表和小结报告的工作情况来看,全系统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县区之间工作差距较大,、静宁县工作扎实认真,整体工作靠前。工作处于中间水平,整体工作靠后的县(区),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有些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部分县区局对药品(中药饮片)安全整治、药品监督抽验、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的查处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上级安排部署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不明确,没有掌握精神实质,还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安排部署不到位,缺乏相应的工作资料。
(三)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个别县(区)、少数人员长期不在工作状态,配合协调差,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团队精神和工作态势,没有完全做到尽心尽力尽责。不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时限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个别县报表及相关工作资料需要反复督促才能上报,报表数据前后矛盾,缺乏真实性,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报表和第一季度工作小结上的数据多数不一致,个别单位出现了查办案件数据小、上报备案数据大等问题,希望引起工作人员特别是审核签字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必须下身法纠正这一问题。
三、第二季度主要工作
(一)坚持用科学科学发展观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推进科学监管体制,坚持用市局党组确立提出的科学监管理念和“一三五”整体工作思路机制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行为和监管行为,达到人人掌握,融会贯通,并充分体现到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领域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专项整治活动和主要内容
(一)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9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索证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协议、处理记录;对食用油进行抽样检测。
2.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效果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餐饮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环节餐具消毒设施的配置情况、消毒保洁制度执行情况、消毒记录,对餐饮单位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
3.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5~8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检查内容: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食物中毒预案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4.“中秋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9~10月。
检查对象: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接待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相关卫生制度建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情况;生炝海水产品食物中毒的预防情况;餐饮具消毒等。
5.餐饮服务环节原辅食品材料采购索证索票专项整治
时间:4~7月。
检查对象:全县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检查内容:以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为主,开展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对未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给予书面警告,限期改正,到期跟踪复查。
(二)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6.生活美容业违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1月。
整治对象:生活美容场所。
整治内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情况;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医疗广告情况;从事医疗美容手术治疗、护理活动人员的资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7.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1月。
整治对象:违法医疗广告的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电视、广播、平面媒体、互联网络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严厉查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并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对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时间:3~10月。
整治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整治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的情况;是否有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情形;是否有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形。
(三)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9.餐饮服务就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7~10月。
整治对象:营业面积100m2以上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
整治内容:将营业面积100m2以上且安装有空调设施就餐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范围,并全面实行卫生行政许可。对就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进行监测,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以及饮用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4~11月。
整治对象:使用集中空调的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
整治内容: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组织定期清洗消毒并开展卫生状况检测,相关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作为卫生许可证发放、复核审要内容。
11.游泳场所卫生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6~9月。
检查对象:辖区内各游泳场馆。
检查内容:游泳场馆的卫生管理制度及执行、卫生设施和安全设施及使用、人员体检与培训、池水水质的检测与质量等情况。
12.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5~10月。
检查对象:集中式供水单位。
检查内容: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净水剂、消毒剂等涉水产品索证情况;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加大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加强监督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四)放射、职业卫生专项整治
13.放射介入诊疗项目防护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8~10月。
整治对象:全市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放射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放射诊疗的安全质量保证、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及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放射介入设备、机房的防护设施、人员的健康管理、个人计量监测、对受检查者的个人防护使用情况等。
14.职业性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11月。
整治对象:全县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
整治内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开展职业性健康体检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资质、主检医师资质、设备定期校验情况、内部规范化管理、体检报告质控等。
(五)健康相关产品专项整治
15.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检查
时间:4~5月。
检查对象: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检查内容:依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生产场所的选址以及面积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布局是否符合工艺流程、是否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正常运转、消毒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防蝇、防尘、更衣等卫生设施、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持有健康证明情况、批次产品的检验情况、卫生制度及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消毒餐饮具按规范进行消毒效果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感官指标、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大肠菌群及洗消剂残留量等指标。
16.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检查内容: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检查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人员要求等情况。通过开展法规培训、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行为。
(六)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
17.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
时间安排:3~10月。
整治对象:医疗机构。
整治内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处置人员防护和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和转交过程、医疗废物暂存设施等情况。通过开展法律培训宣传、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进一步规范。
(七)学校卫生专项整治
18.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时间安排:3~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包括自备水源卫生状况、二次供水卫生状况、直饮水情况等)、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医疗机构等。
1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安排:4~10月。
检查对象:辖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
检查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标。
(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方面,2015年1月至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60车次,对38家次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摸底登记辖区内小作坊共84户;检查食品经营户、市场摊点、超市等500多户,责令改正27户,查扣违法食品55.8公斤;抽检了15家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粮食加工品(大米)2家、烘烤食品(糕点)4家、饮料瓶桶装饮用水7家、茶叶1家、淀粉制品1家);组织辖区20户批发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营者经培训考核均合格;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事项192件,同意许可173件,撤回19件,办结173件,办件率达100%,其中网上审批49件,办结44件。
(二)食品餐饮监管方面,2015年1月至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53人次,车辆53车次,检查私立幼儿园食堂9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检查学校食堂8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31份;检查各类经营火锅餐饮食品的餐饮单位25家,场审20家;快检样品102份,抽检送检样品39份,专项抽检31次,风险监测28次,培训从业人员5期212人次,受理食品餐饮服务许可申请73件,办结44件。
(三)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2015年1月至5月,共对3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管;协助市局完成10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查处了3家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品;完成药品抽检9个批次;组织召开____区辖区药品经营企业换证会议,共有78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2015年1月至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63户,化妆品使用经营户73户,下发责令整改意见130份;对12户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经营户进行现场核查;进行保健食品抽检5批次、化妆品8批次;.完成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任务。
(五)食品药品立案查处方面,2015年1月至5月,共立案16起,其中餐饮服务环节3起,食品流通环节8起,药品经营环节5起。目前办结7起,其它在调查处理中。
(一)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片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为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解决我区目前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人员缺少、履行监管工作职责难的实际问题,今年1月,我区把24各乡镇(街道办)分成东、西、南、北、中等5各片区,每个片区任命一人为片长,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各个片区已独立开展监管工作20多次,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延伸到了乡村。
(二)在乡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把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延伸的基层
为方便群众办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今年5月,我区在凤凰镇服务大厅设立了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试点,主要职责是收集申报办理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材料,并进行材料初审。计划于今年10月份在全区所有乡镇铺开。
(三)在食品餐饮服务环节推行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监管执法效能
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餐饮监管执法效能,促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整体上一个台阶,今年10月,我区132家持证餐饮服务单位,94家学校食堂中,10家将首先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四)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行动与培训提高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今年上半年,我区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共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分别是白酒专项整治行动、儿童食品和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酒店化妆品专项整治等,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同时开展日常监管,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部署、同安排、同开展。为提高食药监管人员的监管业务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区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举办了2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全体食药监管人员60多人参加了培训,此外还派出20人次参加自治区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建立完善了
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今年1月,我区制定完善了《来宾市____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引发执行,确保了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配备不足,影响监管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区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还没有配备执法车辆,监管单位租用了3辆民用车用于执法,并且现在租用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高,存在安全隐患。
(二)____区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加上人员未完全到位,乡镇所在岗执法人员只有1-2名,目前虽然成立了片区,但是运营起来比较困难。
(三)单位成立时间短,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执法技巧和实战经验有待提高。
(四)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普遍存在未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淡薄。
(一)组织食药监管系统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学习新法,熟悉法律条款,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开展工作实际,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新法的认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促进知法守法、依法经营。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规范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责令后仍不整改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
(三)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集镇、市场、超市、村级商店、学校及周边等食品安全整治。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近几年,县卫生局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县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专门的分管领导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同时,认真制定下发了《2012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提高认识,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满意食品。
二、行政许可情况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在春节、元旦、五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监督检查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205户次。通过检查,对查获价值金额约2000元的过期食品进行了当场销毁,要求各单位做好索证索票登记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车辆20台次,圆满完成包括“两会”在内的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任务8次。品店5家,并按时上报日报6期,经查未发现问题乳制品。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出动10人次,监督检查餐饮单位18家、超市5家,检查奶制品18种类,属伊利牌系列产品、银鹭花生奶、宁兰牌系列产品,未发现问题奶制品。
四、做好餐饮消费环节创建工作
紧紧抓住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契机,县卫生监督所出动全体工作人员分4小组为期2天,与全县的餐饮单位签订《**县餐饮服务单位卫生安全承诺书》并发放由县文明办、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举办“窗口”行业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培训班的通知。全县200多家餐饮单位的负责人或从业人员约2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和文明用语水平得到了提高,从而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消费环节的服务水平。
五、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对县城生活饮用水5个点进行监测,检测22个项目,合格率100%。在对太平乡新水源水进行监测,检测6个指标,结果未出。
六、开展学校卫生监管
为进一步消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县卫生局积极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70人次26车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106户次、食品经营户5户、食品摊贩1户。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登记、索证索票制、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菜*品的加工制作、厨房卫生和个人卫生等,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及餐馆下发监督意见书和通报,督促其整改到位。通过检查验收,所有问题食堂均整改到位,切实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在今年5月份县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所与县疾控中心开展中高考前学校食堂餐具抽检,共抽检11户30个样,检测合格率60% ,对此已责令有关学校加强餐具消毒管理工作。
七、强化健康产品抽检
八、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我局分别于3月-5月期间在云水宾馆、云天宾馆、白云酒店、云天化中学、港务酒店举办了五期从业人员培训班,共
有食品从业人员29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从源头上控制了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存在困难与下步工作打算
关键词: 餐饮服务与管理 教学改革 高职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于2002年由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怀柔分院独立为京郊第一所高职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从1996年开始招生,其早期教学计划是向本科直接套用,理论性较强。其中《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是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当时偏重管理理论、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内容,考试时有很多计算题,通过率不高,对我校学生来说理解亦有难度,在每年的期中座谈会中被高职学生质疑为最没有必要开设的课程。
针对学生反应的问题,自2006年开始,本人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材选用等进行了系列的、循序渐进的改革,并于 2009年开始参加“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酒店管理专业师资培训项目,从2010年开始参加由十余所参训学校的旅游及酒店专业教师对《宴会设计与服务》的学习情境设计及修订,将学习领域课程设计与实施引进该课中。
一、 我校《餐饮服务与管理》改革背景
《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原名《餐饮管理》,是对本科院校课程的直接套用,属于传统的知识体系课程,内容一般以餐饮经营活动的运作流程为中心线索,以抽象、概念性知识为主,分别从餐饮组织、菜单计划、食品原料的采购供应、厨房加工生产、菜品的销售、服务以及促销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阐述,考试难度大,实际工作使用效果不明显,被本校学生质疑为最没有必要开设的课程。
二、 改革措施
(一)教学目的改革
我校旅游高职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线,通过“技能+知识”的培养模式,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大专层次的、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旅游专门人才。”(摘自《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0年教学计划》)
根据此目标,《餐饮服务与管理》增加服务技能篇幅,减少纯粹的管理内容,将技能学习与管理学习的课时比率控制在50%:50%左右,“主要培养旅游管理专业高职学生的专业核心技术能力以及管理能力,如接待服务、摆台、酒水服务、宴会设计与布置、菜单设计、原料采供、成本核算与控制能力等。突出锻炼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具体实务和技术,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以及团体协作的能力,为其后续课程或是在酒店方向实习及发展奠定技能及理论基础。”(摘自《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标准》)
(二)教学方法改革
改革前教师讲解以概念、定义、定理、逻辑推理等方法为主,从行业体系入手,给学生讲课本;改革后,教师从岗位出发,分析餐饮岗位由服务员、领班、主管、经理的知识形成体系,以直观的职业活动和案例为导向,演示并引导学生模仿学习,培养学生成位既有实际工作能力,又有发展潜力的技术应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职业活动设置技能课程:
根据餐饮零点及宴会的服务要求,将餐饮单项技能分解为:口布折叠、端托、铺桌布、摆台、斟酒五个部分;将团体合作技能分解为:宴会布置、菜单设计、接待服务三块;涉及餐饮部岗位分为:服务员、领班、主管、宴会部经理四个层次。
(1)校内、外实训安排
学校配备可供40人同时使用的餐饮实训室、酒吧实训室,可满足口布折叠、端托、铺桌布、摆台、斟酒五个部分的实训模块。
由专业教师联系地方星级酒店,组织学生提供宴会服务。这种校外实训对企业而言可解决临时用人高峰,服务地方旅游经济;对学生而言可以在真实环境中得到锻炼和物质回报,增加学习兴趣。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酒店的营业高峰不能提前预定,有机动性,需要教学调课配合,为保证正常教学,一般一学期课程有1-2次的校外实训即可。
(2)技能比赛
从2009年开始,参考酒店业内的技能比赛规则,已举办两次技能比赛。2009年在唐韵山庄举行,参与其正式员工比赛;2010年在校内实训室举办,提高了广大学生对《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的学习热情和重视度。
(三)考核方式改革
鉴于试卷考核面窄,一方面不能体现学生对技能的掌握程度,另一方面也不能全面考核理论基础及管理知识,因此做了如下改动:
考核:平时成绩占10%(参考课堂表现、习题)
实操课成绩占50%(分五个环节,每次考试成绩占实操成绩的20%)
期末考理论成绩占40%(笔试)
特殊说明:鼓励技能证书的取证:取得餐厅服务员中级技能证书者,实操成绩以满分计算。
(四)教材选用
改革前使用的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蔡万坤老师主编的《餐饮管理》;改革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由曾凤茹老师主编的《餐厅服务员(初级技能 中级技能 高级技能)》为教材、配合曾老师的《餐厅服务员(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出版社俞仲文、周宇老师主编的《餐饮企业管理与运作》,进行教学。
三、 改革后的效果及不足
1、学习兴趣提高:
五个技能环节的学习提高了学生们的动手机率,增设了去企业实训的机会,大大提高了学习兴趣。
2、考试通过率提高:
虽然考试的环节增加了,五次技能考核频率提高了,但是这种即学即考的方法有效检验了学生的学习成果,使得该课程一次通过率由四年前的70%提高到98%。
3、企业适应性提高:
教学中以小组为单位,仿照企业设置领班、主管,增加奖励机制,使学生身临其境;宴会的接待服务更是直接在酒店的真实任务中完成,使得学生在三年级的酒店实习阶段或是毕业工作之后不在是所学非所用,两眼一抹黑的状态。在每年的期中访谈和毕业生座谈会中,《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被很多学生评为最有用的课程,实在让人高兴。
4、不足:
课程教学设计应保证职业活动的完整性,需要完整的系统知识,如《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改革还涉及到《饭店英语》、《服务礼仪》、《茶艺师》等多方面课程改革,需要良好的实施机制来配合完成,这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发展目标。
四、 思考
高职课程的设置需要与企业应用性相结合,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更好的从事某一职业、某一岗位,而课程就是实现这一目的有效手段。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应多与企业沟通协调,掌握企业最新动态,对于所教课程应多思考、多研究,学会从企业、从学生的角度来看问题,有时候会让我们找到更好的教学方法,体会教学乐趣。
参考文献:
[1]戴士弘,毕蓉选编.高职教改课程教学设计案例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育思想研究—理论、实践与创新[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