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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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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第1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

检查的态度不端正 有的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指示,为了对上有个交待;有的人则通过检查来推卸自己的责任,掩盖自己的,甚至还可借此来宣扬自己的政绩。因此,有些检查团在下到基层以后,检查的路线越来越“短”了,检查的内容越来越“浅”了,依法查处的力度越来越“软”了,最后是“雨过地皮湿”,问题依旧、隐患依旧,各种事故仍屡屡发生。

检点不突出 有的人习惯于搞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没有重点,面面俱到,在上面听汇报、看材料,用去了大半天;然后,到车间转一转、看一看,特别是对那些关键、要害部位、危险源(点)更是蜻蜒点水,一走而过。这样根本看不到问题,找不到关键,更提不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检查人员外行多 有的检查团过于庞大,浩浩荡荡,其中专业人员不多,外行人员不少,这不仅增加了基层的接待困难,而且也干扰了现场的生产秩序。有些外行人在检查中只能讲套话、空话、大话,讲不出有用的话,甚至错话,在群众中影响很不好。

检查方法不科学 在进行检查前,没有进行详细的策划和按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而是凭经验、凭直觉地进行检查。这样不仅容易漏检,而且很难发现那些深层的问题和潜在的事故隐患

整改措施不得力 有的检查团在检查后,不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只是轻描淡写地总结几句,既不追究责任,也不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更谈不上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头上;即使发现了严重的问题,也是以“下不为例”而宣告结束,皆大欢喜。

安全检查,重在实效

第一,不搞形式,注重“效果” 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事故隐患,从而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检查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围绕着这个目标认真准备、认真检查,做好评价,落实整改措施,不图形式,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尽可能避免“人马未动,《通知》先行”的做法,以防止被检单位来一个“上下齐动员,糊弄检查团”,使检查团查不到真实情况,从而失去检查的意义,达不到检查的目的。

第二,从实际出发,多搞专项检查 安全检查的种类有多种,要从实际出发,以专项检查为重点。

实践证明,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集中一段时间、针对诸如机电设备、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要害部位等开展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对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少些“外行”,多些“专家” 检查人员的组成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外行”人员和陪同人员尽量少,专业人员尽量多,实行“领导、专业人员、陪同人员三结合”。主管领导参加,有利于组织指挥,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引起被检单位的重视;专业人能击中要害,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四,既听汇报、看材料,更要深入现场 事故隐患多存在于生产现场,因此在检查的过程中,既要听被检单位的汇报,查阅有关的材料,更要深入生产现场,到班组、到工厂中去,根据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按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关键部位、关键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五,既凭经验,更靠“科学” 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可贵的,但必须上升到理论,上升为科学规律,因为经验的本身受到每个人感知、知觉、性格、价格观等心理因素的制约,往往具有片面性。唯有采用科学的方法,才能推动安全检查由人治向法治、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在诸多的科学方法中,采用《安全检查表》是最常见的、最简便易行的方法之一。

第2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全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进展顺利,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市长*在《*日报》专门发表了“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府两次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更是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的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09〕18号),要求全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四个100%,即市政府13个区、县(市)督查100%,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督查100%、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督查100%,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督查100%。5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0号),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各区、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在杭督查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在动员。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行业领域的特点,严格按照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分组部署情况,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隐患治理力度,保证了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和落实到位,形成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百日督查全方位开展。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两次召开安委会(扩大)工作会议,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4号)和《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杭安委办〔2009〕27号),制定了我市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的总体部署,全市开展了三个层面的督查行动:

一是区、县(市)综合督查。各区、县(市)根据全市督查行动安排,全力推进辖区督查行动的开展。各区、县(市)由安委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了对街乡政府、行业部门的督查。如上城区对全区32家责任制签约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对3家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业主管单位通报批评。江干区围绕“三个百分百”组成3个督查组,在交通安全、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萧山区从6月11日起,组成9个督查组到各镇街场,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监督检查。6月16-20日,临安市政府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市城建投资组成8个督查组,对系统内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进行督查,对发现的22处隐患进行通报批评。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对所属21家重点公司近30个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各部门专项督查。如市安监局于6月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动日”活动,严厉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的执法检查,共组成21个检查组,检查326家单位,发现隐患36处,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分,对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实施处罚。市建委系统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了以防雷电和强降雨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共检查233次,检查企业515家,发现隐患5786条,整改5668条。市交通系统加强汛期期间重点水域、水上在建桥梁、重点渡口安全检查和专项暗访,保持每月不少于10天巡查。市交警支队以工程运输车整治为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查处涉及工程车的违法行为3.4万余起,暂扣车辆2200余辆;停办通行证的单位28家,停办车辆456辆。

三是市安委会综合督查。6月下旬,市安委会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普查、自查的基础上,组成3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政府、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了认真抽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列入省、市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家,发现问题89项,截至目前,各企业已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复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效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督促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意见建议。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市认真进行梳理,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以市安委办名义下发通知,督促有关区、县(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分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对督查组反映的企业层面的的问题,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对一些涉及范围较广、整改时间长、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求召开现场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到期没有整改的,要求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消除。截至目前,全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1家,停产整顿1家,罚款6万元。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指出的380条问题和隐患,已整改落实341条,列入整改计划39条。尚未整改落实的隐患,我市将结合继续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督促重点隐患整改单位积极整改。在层层排查的基础上,逐级梳理和挂牌公布了30家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点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其中列入省级督办2家)和143家区、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单位,通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治理要求和督办单位,并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已有1个省级、15个市级和81个区、县(市)级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尚未完成整改的,采取了全部或局部停产整顿,一时不能停产整顿的企业作出了安全承诺,并加快了治理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宣传、营造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氛围

在不断推进督查工作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方法,提高我们排查治理的水平,特别是在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杭督查期间,各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积极宣传百日督查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升市民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知晓度,扩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百日督查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更好的服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市还充分利用竞赛、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如市安监局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寻找你身边的隐患”主题演讲比赛,市旅委、商业资产、园文局等单位举办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宣传学习隐患排查治理知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组织落实不够有力,台帐不齐全规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识不足,没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建立领导机构,将百日督查等同于一般检查,没有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以及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缺乏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有力的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没有分门别类进行规范管理,摸底排查建档企业数量较少,企业隐患排查率仍然较低,特别是对面大量广的中小企业的排查还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

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深入。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薄弱,对自己的法定职责不甚了解,存在应付思想和走过场现象,甚至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有的企业对隐患排查避重就轻,怕上报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增加资金投入和整改压力;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存在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1-6月份,全市排查出的隐患总量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隐患数仍只有1条左右,其中8个区、县(市)平均每家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数不足1条,个别的甚至不到0.5条。

三是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部分单位对排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虽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但大都没有复查意见书和整改反馈书,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从全市隐患治理统计数据来看,一般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整改率不高,全市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中,仍有10%左右、总量约1.2万余条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列入省、市、区(县、市)三级挂牌督办的173个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中,尚有1个省级、14个市级和62个区、县(市)级尚未完成整改。个别单位在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边整改边发生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责任。针对存在问题,改进督查方式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基层和企业进一步搞好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抓住不放,死盯死守。对前期隐患排查中,没有上报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企业以及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和单位要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责任感,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巩固督查成果。

二是继续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组织发动专家、技术人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深挖细掘每一个隐患,同时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政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对一般隐患做到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尚未完成治理的省、市、区(县、市)级重大隐患,要加快治理进度,严格落实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不能停产整顿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承诺,确保万无一失。

第3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事故隐患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些安全隐患存在时间长、整改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尽管事故隐患的成因多种多样,但是,其整改进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不足是制约隐患整改的客观因素。

随着宣传普及教育的不断深入、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增强和安全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认识到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主观上也并非就不想整改或者推托不改,而是确实受现有经济条件的制约而无力整改。特别是那些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隐患单位,很多过去经济效益很好,如今却面临着关、停、并、转或经济滑坡,下岗职工明显增多、内外包袱逐渐加大、生产规模越来越小、产品滞销、成品积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有的甚至连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无法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想整改事故隐患,但在经济上确实无力承受,因此导致大量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2.安全意识淡薄是隐患久拖不改的重要因素。

尽管在社会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普及力度,努力使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增强,但是,至今仍有相当数量的人未能从以往生产事故中吸取教训,没有把安全生产牢记心中。特别是一些单位的领导者,安全生产意识十分淡薄,对安全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心存侥幸,思想麻痹,没有把生产安全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位置上,象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好安全工作。思想观念跟不上去,自然就忽视了内部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事故隐患漠不关心、听之任之,对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甚至公然对抗。有很多单位具备整改条件,但是也不想把资金投到隐患整改上,认为那是在浪费,花大笔的钱却看不到什么效益,只知把经济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其实不了解安全生产潜在的经济价值,因而置安全生产于不顾。有些单位则干脆以缺乏资金为借口,推脱搪塞,得过且过。上述问题,直接导致了大量重大事故隐患的久拖不改。

3.企业先天不足阻碍隐患顺利整改。

在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后发现,有很多企业存在建(构)筑物、生产装置、危险品储存设施等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够,或者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安全隐患。由于这些现存的重大安全隐患大多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降低消防设计或安全卫生标准,或是未按规范设计,或建成后擅自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还有是现有建筑结构不符合现行规范等等,这些都使得企业本身存在着先天不足,而且,这些隐患整改起来难度极大,有些根本无法整改。

4.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

虽然国家已经多次修改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技术规范,但是,从执行情况看,这些法规、规范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适用范围受地域、经济发展程度、当地安全现状等条件的制约,不能很好地与各地现有实际紧密结合,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就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就困难,甚至有个别条款规定得过严、过死,可操作性不强。

二、法律对事故隐患整改的规定

我们国家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等法律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第四款:“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4.《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5.《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安全职责。

6.《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单位“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逾期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7.《劳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

1.加强领导。

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重点抓,全面落实缺陷隐患的整改工作。领导重视,广泛动员,层层发动,提高广大员工对缺陷隐患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员工克服畏难情绪,积极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企业领导分阶段、有重点地主持召开缺陷隐患整改工作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缺陷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制定计划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制。

(1)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实行“专家”会诊,科学论证。整改事故隐患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安全,又要兼顾生产,还要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必须选择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方案,从而达到安全与生产、经济与效益、形式与效果的统一。企业按照专家评价意见,依据缺陷隐患的性质,分门别类,按轻、重、缓、急,逐级落实整改工作,定整改计划,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督办人。

(2) 明确缺陷隐患整改的目标

企业要通过整改,确保全企业缺陷隐患整改率达到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把安评提出的缺陷隐患的整改与例行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缺陷隐患的整改与生产、基建等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注重整改工作安排上的科学性、合理性,把缺陷隐患的整改与生产、基建、安全大检查、安全月(周)等安全例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3) 落实缺陷隐患整改工作责任制

企业制定相应的隐患整改考核办法,对各单位、部门、员工在缺陷隐患整改中的责任和奖惩作了具体的规定。针对缺陷隐患点位,明确生产设备部分由各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牵头,生技部门(专职)负责;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及安全管理部分由各单位第一责任者牵头,安监部门(专职)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安监部门负责定期通报各单位缺陷隐患整改情况,定期跟踪考核,促使每个单位、部门都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全方位地开展缺陷隐患整改工作

为确保查安评提出的陷隐患整改总体目标的实现,紧紧抓住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方位地开展缺陷隐患整改工作。

设备的重大隐患往往引发诸多“并发症”,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当着眼于先排除重大隐患。尤其是对一些重点危险源,如起重机械、电器设备、压力容器等这类特殊的、危险程度高的、技术要求较严的设备,要加大投入,并抽调精干技术力量,有针对性地实行定期、定项目、定目标的专项技术检查、检测检验工作。此外,要对其它装置设备的安全装置,操作工人的防护用品的购置等作优先安排,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身心健康。

企业生技、安监等部门将评价的重点缺陷隐患,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下达,并落实整改资金。对主要设备缺陷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资金、人力上优先保证。

第4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1、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免受损失。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场所。

3、职责

3.1总经理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责任,并保证隐患整治所需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组织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负责整改的跟踪和验收。

3.3各部门负有对厂区内各项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督查的责任。

3.4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5安全员负责对提出或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申请奖励,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或员工提出惩罚措施。

3.6

安全员负责统计事故隐患,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4、程序

4.1定义与分类

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4.1.3安全检查的类别应该包括: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日常检查、重大节日前检查、政府安全主管部的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查领导管理、查制度落实、查防护措施、查隐患整改、查教育培训、查各种记录。

4.2工作程序

4.2.1安全员在每年的十二月底,编制公司下年度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实施。

4.2.2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在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完善各种记录,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施监控治理。

4.2.3各部门、各相关人员所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应建立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并统一报到人力资源部存档。

4.3安全检查

各项安全检查,必须要有安全检查表,且每种安全检查表都要有编制单位、审核人、批准人,检查表至少包括: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签字等。

4.3.1综合性检查

(1)公司级综合检查:安委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厂级综合性检查表》,每季度末对厂区,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包括部门、车间事故隐患整改和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安委会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员跟踪、复查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形成相关记录,并连续保存。

(2)车间级综合性检查:部门(厂)经理、车间主任、有关技术人员,结合公司及车间实际,编写《车间级综合性检查表》。每月下旬对辖区的车间,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连续保存相关记录。

4.3.2季节性检查

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每年针对春季(每年3月)、夏季(每年6月)、秋季(每年9月)和冬季(每年11月)的生产特点,组织人员编制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并组织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1)春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等。

(2)夏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洪防汛等。

(3)秋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冻保温等。

(4)冬季安全检查的内容为:防火、防爆、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

4.3.3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

各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检查表,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检查,并填写、保存相关记录。

4.3.4节假日检查

重大节日(春节、十一)放假前,各部门须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生产实际,编制《节假日检查表》,检查辖区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情况;对管辖的机械、电气设备及附件、安全设施设备,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3.5日常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日每班安全检查,各班组内自查,班组间互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机台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公司每个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或者安全员进行汇报,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2)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发现内部员工和委外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和纠正;规范厂区生产、建设、生活秩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如可当场整改,要当场整改,如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保存好相关记录。

4.3.6政府主管部门安全检查

政府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员负责接待,公司主要负责人、各生产部门主管、安全专管配合检查,安全员准备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和安全工作汇报材料;各部门做好检查准备,政府查出的事故隐患,由安全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

4.4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管理

4.4.1在隐患排查前完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每次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责任部门治理。治理结果也会在下次的安全例会中汇报;安全员按治理期限组织治理验收。

4.4.2对查出的隐患,责任部门或人员应完善隐患治理方案:要求有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措施要求针对性强;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工作形成闭路循环。

4.4.3对确有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相关车间必须在限定期限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说明原因,并将延期期限及安全措施,上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延期,须同时报至总经理。

4.4.4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整改进度及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相关领导要及时指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整改按期完成。

4.4.5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员上报总经理,同时组织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安全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向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反馈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员负责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对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或车间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由安全员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报告要说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原因、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等。

4.4.6安全员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风险分析,并应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第5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安全责任再落实、法律法规再宣传

一是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再落实。年初出台了《县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和《县20*年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部署到各镇区等属地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二是部门监管责任再落实。与质监局、县政府分别签订了安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制定了《20*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计划》,核定了全县重点监控设备共11家27台,在本科室制定了《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工作目标》,明确了承办责任人员和完成日期要求,健全了各类台帐,确保事故隐患不遗漏,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及整改结果及时录入计算机动态软件中。同时,内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三是企业主体责任再落实。前两年,我县已基本完成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今年来我科继续在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过户及变更前增加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程序,今年来共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告知45家。为了使安全责任告知更有效,我科年初转发了《质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达标活动的知》,及时召开了全县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达标动员大会,使用单位到会113家,会上宣传贯彻了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表彰了2007年度5家特种设备使用标杆单位,安排了2家标杆单位代表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再宣传。今年来我局利用“3·15”、“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局办公大楼悬挂了宣传标语,开展咨询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了“气瓶安全呵护千家万户”、“何安全使用管理电梯”、“怎样使用管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宣传资料270份左右。

二、有序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今年是全国事故隐患治理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在特种设备专项治理上主要有化工企业的简易升降机(吊笼)、冶金起重机械、育苗锅炉的专项整治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治理。目前已经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育苗锅炉的事故隐患的普查和整治。1月份我局与当地镇政府一起对育苗锅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清了育苗锅炉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明确了整改的要求和时间,根据安委会育苗锅炉专项治理会议纪要精神,印发了《关于公布沿海育苗区域存在事故隐患锅炉的知》,提出了严禁存在事故隐患的锅炉继续使用,并由各属地政府进行监督。二是继续对冶金起重机械进行整治。4月份我科对全县7家14台冶金起重机械再次进行现场监察检查,送达了上级有关冶金起重机械整治的文件,签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明确整改的要求和整改完成时间,落实了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对屡教不改的单位,我科及时向稽查移交进行查处1家。日钢铁有限公司2台50吨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我科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向县安委会进行了书面报告,日钢铁以重大停产损失(据说每天50万税金)为代价,于5月10日停止运行,进行改造。5月份组织召开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整治工作推进会,与使用单位签订了承诺书,并对下一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最近,对冶金起重机械的整治上级有了新的精神,我科已结合新的要求重新逐家逐项进行整改措施的落实,预计七月底完成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三是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开展事故隐患督查。年初我局过县安委会向各镇及有关部门转发了《20*年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范围、组织、方法步骤、时间和治理要求。4月份我科组织对2007年以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还未落实整改以及执法查处中仍然存在事故隐患进行了专程回访督查,查出仍然存在重大隐患38条,共查封了两台特种设备,对复查过程中在用特种设备未经检验的,均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我局签署意见书面移交特检分院所共40台。在此基础上,我科及时召开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会,在会上下发了《县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方案》(质技监〔20*〕28号),结合百日督查,对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今年来我科共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68家383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条,重大隐患29条,签发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记录58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向稽查大队书面移交18家,重大事故隐患已经进行了整改。重大隐患*年以前38条已落实整改31条,今年29条已整改了19条,还有10条未进行整改,整改率达75%。四是对全县新增特种设备未登记注册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根据市局召开的特种设备安装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历年特种设备安装已办理告知而未注册登记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314台,其中锅炉116台、起重机械160台、电梯38台。5月初召开了相关单位会议,落实了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间,同时签订了承诺书。目前据统计,锅炉未落实整改2台;起重机械未落实整改共8台。五是召开了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工作会议。重申了气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报了全县充装、检验单位违规情况和全县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与充装及检验单位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和检验协议,完成了各充装单位与我局气瓶数据库的更新对接工作,严肃查处了个别单位违法行为,对外地流入本县的不合格钢瓶进行了追踪和移交稽查查处。

三、规范管理积极履行职能

今年以来,我科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从程序到手续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今年以来,共接受特种设备安装告知1*份、登记注册发证共565台、气瓶注册登记9855只;特种设备注销15台、停用33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发证395人次、复审889人次,管理人员培训发证60人次。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难点

1.特种设备数量多与监察人员少的矛盾。当前安全监察工作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主要表现在安全会议越来越多,上级布置的整治治理任务越来越多,需要数据统计、文字材料记录越来越多、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越来越多。我县每年特种设备审查发证达600台左右,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发证近2000人,导致工作厌倦,疲于应付,缺乏创新。

第6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1.认真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并严格贯彻执行。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本人将亲自负责狠抓落实,把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划分到个人。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享受安全管理岗位风险津贴。

2.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不得随便挪用,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和有关安全生产器材及时安装配备到位。保证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保证从业人员生产生活等场所健康安全,定期做好设备检修检测等各项强制性要求,并保证记录齐全。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文书、指令,及时积极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保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建立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设立重点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认真做好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员培训达到百分之百。

7.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证所发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8.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合同签订率、合同登记备案率、工伤保险缴纳率及职工培训率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对所发生事故伤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赔付。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代表本人和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第7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第号令)精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对事故多发的区域、行业、企业、场所、部位等实施重点监控,对各类事故隐患实行限期整改,确保列入治理范围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治理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范围及重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要在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与场所全面展开。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为重点,以对去冬今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为切入点,以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为主战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重型机械装备、冶金、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旅游等行业安全,校园安全、铁路道口、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及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危险设施、危险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

三、工作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企业担负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区、街、企业同步进行。区政府将组成十个专项督察组深入各街道指导、督促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含建筑塔吊、物料提升机、提升吊篮)、危险化学品等及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和民用爆破器材经营单位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二)市公安局分局负责组织对消防、危险品、公众聚集场所及大型活动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三)市交警支队大队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四)区城建局负责组织对自身在建公园、市政工程与山林防火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负责组织对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六)市质监局分局负责组织对各种压力容器、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七)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对自身在建工程、学校校舍及周边环境、校办企业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对旅游单位、景区及设施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九)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对直属医院、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工地食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诊所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负责组织对食品卫生的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

四、工作安排

此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分企业自查和区政府组织集中排查两个层次,全面展开,同时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狠抓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保证排查工作质量,各有关单位要为事故隐患排查提供必要的经费,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排查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周密的排查计划,采取得力的工作措施,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负全责,要全面彻底地进行自查。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安全生产工作属地化监管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工作。

第8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的工作,全镇各企业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能积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我们坚持早部署、早检查。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早的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各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使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和稳定。

(三)检查各具特色,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根据各自特色、管理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扎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到“查深、查细、查透、查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领导亲自带队查;二是依据职责分线查;三是带着问题重点查。

(四)多项行动交叉开展,切实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针对今年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认真抓好和明确了“五个突出”,即:突出责任落实,层层包保各负其责;突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各村、各企业都能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检查组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切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了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对全镇的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严密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企业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检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部署落实迟缓,执行力不强。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深度达不到要求,虽然形式上组织了检查,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个别检查组检查中竟然出现零隐患。三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不完整,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没有具体记录。四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个别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长期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鼓足信心,加强领导,切实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安全隐患治理为抓手,继续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前或整改中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必需撤出作业人员,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应

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现场轮值和带班制度,明确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非常情况。

第9篇: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范文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