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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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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培训工作计划

第1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以全面贯彻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为主线,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强化行政主体,培训实用法制执法人才,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培训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制素质能力轮训学习。各乡镇、各部门每年培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或每年组织全员培训,培训内容不得少于本规划要求的三分之一,每名执法人员三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对于执法骨干(执法机构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每年要进行重点法制素质能力培训,每人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全市新上岗的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从而使各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法律素质较高、执行力较强的行政执法队伍。

培训原则

(一)注重培训质量原则。培训质量是开展培训工作的灵魂,必须把提高培训质量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培训不仅要着眼于法制理论学习,更要注重联系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突出培训重点原则。要紧密结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工作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培训,提高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培训的种类、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师资培训、执法骨干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本系统内贯彻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二)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即行政法学基本理论等通用法律知识。

(三)执法实践能力。主要包括法律逻辑思维、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即在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方式、方法、措施。

另外,重点专项培训是按照国家或省在某一特定时期,专门部署的临时性培训任务。主要内容为新颁布的某项重要法律法规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当前,我市重点专项培训任务,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五、培训、考试责任分工

培训、考试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执法人员参加执法骨干培训。具体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

市直各委、办、局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在市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

市国税、地税、烟草等部门,参加市上级部门组织的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培训、重点专项培训及考试。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本系统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培训及重点专项培训。

全市新上岗执法人员(新调入、由非执法岗位转执法岗位和执法种类调换的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 的资格培训。

对于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补考,补考一次仍不及格的,依法不授予执法资格或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六、培训师资

(一)培训教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在系统内划定。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教材,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负责组织编制或指定。另外,由市政府法制办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掌握的通用法律知识,以突出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的要求,重新完善编制《市通用法律知识测试题集》,供通用法律知识测试和执法人员学习模拟训练使用。

(二)师资力量。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市通用法律知识师资库。聘请省内知名法学教授、省市法制办业务专家作为师资库讲师,市师资库讲师承担政府法制培训的授课任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法制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统筹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法制机构要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工作。按照本规划,抓紧组织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三年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于年5月2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于2012年、2013年1月30日前,将当年度法制培训计划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完善制度,保障经费。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参训考勤、测试成绩通报等制度,将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测试成绩作为对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及晋升奖惩的依据,确保培训计划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提高。培训经费按照上级规定和政发[]8号文件要求,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据实核拔。要加强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核,专款专用,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2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发展,不断拓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层次,构建并完善多渠道、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逐步规范培训教材、课件,培育师资队伍。着力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用型管理人才和专家型管理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中介服务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科技局全体公务员。重在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增强知识产权观念和保护意识。通过普及培训知识产权知识,使科技局领导班子增强知识产权观念和保护意识,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战略的能力。

三、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针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和应掌握的知识,集中安排课时连续授课,一般脱产学习。

(二)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组织培训对象进行针对性的集中学习,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并组织实地现场教学,提高感性认识,一般脱产学习,属于研讨性质的培训。

(三)集中考试。在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试题内容是培训范围内的知识点。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统一时间、地点,统一答题。之后进行试卷的批改。针对成绩不合格的培训对象进行再培训。

四、培训安排

县科技局2014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计划见附表。

五、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培训投入。

第3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第4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制定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宣传计划,确定年度宣传要点,明确年度宣传任务目标,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结合不同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同时加大对被征地农民、负责土地征收出让事务的政府机关以及工矿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省厅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宪法学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维护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

四、加强新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将《行政强制法》、《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年度学习宣传的重点,组织人员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五、继续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咨询和送法活动。在利用好报纸、标语、期刊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的同时,加强新兴媒体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组织国土资源文艺演出、音乐、戏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加强国土资源文化建设。

第5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真汉子”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街道2020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部署普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普法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年初,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上报年度普法计划,各社区按照各自需求上报普法活动方案,司法所汇总各方信息,完成街道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详细列明工作计划,街道普法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三)建设普法队伍情况。以社区法律顾问为依托,成立普法讲师团,共9人,全年开展活动20场,包括华信银座广场、宪法公园、七里河社区广场等大型广场宣传;各社区利用三八节、重阳节、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社区党员活动日、老年大学、家长课堂等平台开展普法讲座。

二、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目前共有6名同志参加培训课程,2月底将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在街道办事大厅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宪法系列宣传片,在各社区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大屏等方式宣传宪法精神。

2.12月3日司法所联合东风街道政法科、禁毒办、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及龙信社区,在绿地隆悦公馆小区广场开设宪法宣传专场,为群众发放了历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法律常识一点通及宪法常识宣传材料100余份,同时邀请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侯天瑜律师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物业管理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3.各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对接所服务社区,通过线上线下双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宣讲《民法典》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居民尊法、学法、用法,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二)组织开展“法治六进”活动5场次,受众100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0年6月,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辖区部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取得良好活动成效。

2.2020年7月,政法科、司法所、禁毒办、元序律所联合走进百花社区、辛甸社区、祝甸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主要包括反、禁毒、法律条文知识,并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

3.2020年10月,街道政法科、司法所与元序律所联合在化纤社区宪法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房产继承、遗嘱公证等法律问题。

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第6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府法[2011]5号)受省法制办委托,办定于开展城市管理(第八期)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对象

(一)所持执法资格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人员;持有建设、市容等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已取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新录用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本市省扩权强镇试点镇中即将从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人员。

二、认证程序

(一)分级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各项条件。各单位填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或《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查表》(一式两份)经同级人社、法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报市法制办进行资格确认,同时报送到电子邮箱:

(二)其中参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人员还需参加由各区县法制办组织的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举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

(三)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报省法制办颁发由省政府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人员《省行政执法资格证》

三、培训内容

(一)公共法律知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行为基本规范、城管执法实务、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

(二)由各区县法制办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扩权强镇工作方案和各有关部门委托试点镇执法的具体情况,专业法律知识:城乡规划法等。参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人员的其他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结合试点镇行政执法人员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拟定培训方案,并组织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或实际操作能力考核。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培训时间:;

电话总机培训地点:

费用每人200元。费用按单位统一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教材、考试、认证费每人300元;统一安排食宿。

五、培训日程安排

略六、

有关要求

第7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时间安排2月至4月底)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010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00%。(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11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时间安排11月底前)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的力度

2010年市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时间安排8月至9月)

七、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5月份为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月。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以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推向新的。(时间安排5月份)

八、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统计法知识竞赛、召开统计年报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宣传活动。(时间安排12月份)

九、积极做好2010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的准备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010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010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时间安排12月底前)

第8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和我市工作实际,为了认真贯彻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办事,规范办事顺序,有效制约违规行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方法,以及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作开展,2011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为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着重培训《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方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法》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法》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商洛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通知》等内容,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外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学习贯彻各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时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宣传和普及中小企业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乡镇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加快制定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方法。

加大相关政策、办事顺序等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力度。局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全面公示政务、人事等各类信息,以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网站和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化服务体系为平台。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修订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依法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配合劳动部门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保证的配套制度。

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方法》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作为配合政执法部门。按时参与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实行实施分层负责和首问负责制;处置方式上,必需实行依法办事;保证措施上,实行跟踪问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依照调处责任上。及时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矛盾调解化解力争达到100%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引发或者激化矛盾,或因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第9篇: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及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律师和律师业务工作。

(三)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四)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指导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和开展“*”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以及组织协调案件分流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及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行政负责机关政务各保密、对外接待工作;承担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文字编译及文书编译及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局党组搞好本局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管理体制方案;负责本局的组织人事、劳资、纪检和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

负责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写、翻译、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市的宣传材料;协调、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基层普法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指导县(区)司法局管理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对乡(镇)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解答人民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的实体和程序问题的咨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受理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委托,及时组织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掌握重大民间纠纷信息,指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及时予以调处;联络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负责统计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数据,研究民间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公证律师工作科

管理全市公证、律师工作,对公证、律师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和撤销;负责对执业律师、公证员的批准登记和颁发执业证书,并对执业执照进行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等工作;负责对公证员、律师的奖惩工作;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统一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统一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援助事项;统一监督检查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和质量;负责*地区国家司法考试的初审报名工作;组织考试的考务工作;

负责办理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颁发;负责当事人不服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五)“*”法律咨询中心

管理和开展“*”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以及组织协调案件分流工作。

(六)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照有关规定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市(七)县一区基层司法机关符合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人员条件审查和相关材料呈报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把握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审查、审核及呈报援助工作分管领导的审批并指派律师等相关工作流程的严肃性、合法性;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质量情况;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归类归档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承办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三、中介机构

(一)*市公证处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进行国内民事公证、经济公证和其他公证;依照国际惯例,办理涉外房地产、学历、婚姻、死亡等各项民事公证以及合资、合作、金融等涉外公证;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日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