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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生;社区建设;社区社会组织
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有力推进,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推动下,社会组织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而作为社会组织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社会组织,也将会伴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整体进程而进入一个快速、规范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社区社会组织以其自身特有的组织特性与优势将在服务基层民生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解决基层民生问题需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近年来,保障和改善民生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党的十也强调指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P.15)可以说,解决好民生问题已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个关键议题。在我国,民生问题具有比较突出的复杂性,而且由于一些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影响,我国民生问题还存在结构性矛盾,不仅每个民生问题内部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而且各个民生问题之间也存在结构性矛盾,而化解这些复杂的结构性矛盾,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面力量进行联动,需要系统的制度安排来进行保障。毋庸置疑,政府是解决民生问题的主导力量,然而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在一些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的背景下,推进民生领域中的一些关键环节改革迫切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边界和关系。根据已有经验与理论,为了避免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在现代民生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撑作用,需要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力量的积极性,促进民生建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增进民生建设的活力与动力。
一定程度上说,民生问题的重点与难点都在基层。如在城市,随着“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大量的涉及基本民生的事务都要在社区进行办理与解决,而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流动人口将进入城市社区生活,公共服务的重心必然下移,这对当下的社区治理及基本公共服务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与课题。基层社区是整个社会系统的基础,它对社会动态的反映尤为敏感、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也更为直接。可以说,解决好基层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存保障与生活质量,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于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来说,仅靠基层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需求的不断变化,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生建设,不仅是社区社会组织自身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新形势下不断开拓基层民生服务新格局的题中之义。社区社会组织一般具有志愿性、非营利性、公益性、民间性、社区性等特质,这些特质不仅养成了该类组织的“性格”、形塑了该类组织的功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助于规避政府、市场在基层民生服务中的一些“失灵”风险。可以说,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建设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因为在社区里,改善基层民生的相关领域与内容,一般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宗旨、目标、活动内容等相互呼应。也可以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生建设是其实现自身组织诉求的使然。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关注民生、参与民生、服务民生,不仅能够实现其组织的自身价值,而且也能够扩大组织的影响力、提高组织的美誉度,从而提升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树立组织的良好社会形象。
随着现代公共管理创新的不断推进,民生服务的格局与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作为一种重要的建构力量正在影响着基层民生服务新格局的生成。在实践中,它已成为优化现有民生服务方式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社区社会组织一般都是由居民自愿组成,并根据社区居民实际需求而建立的,在服务民生过程中具有更为突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灵活性,对居民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能够做出迅速回应。大体来说,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在居家养老、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公益慈善等方面提供形式多样的便利服务,而且有些社区社会组织由于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在服务基层民生中还能够为特殊人群提供更为及时、贴心的“专业”服务。在基层社区,随着政府转变职能工作的推进,政府可以把一些转移出的具体公共服务工作交给一些有能力、有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民生服务压力、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而且也能够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力。
在积极推进“社区社团人”建设实践中,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中的社会协同效应将会得以充分显现。社区社会组织来自民间,具有一定的草根性,在联络社区各方力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上具有一定的组织优势,而且通过有组织的参与活动、表达民意诉求,还能够有效地整合社区资源、协调社区内各组织之间关系、提高社区公共议事能力。可以说,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生建设,也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通过积极参与基层民生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凝聚居民的纽带作用将得以进一步提升,美丽社区建设的主体作用也将得以进一步彰显。
从整体来看,虽然在一些地方实践中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的作用已得到了充分发挥,然而,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相比、与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相比,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生建设还面临着一定的不足与挑战。从社区社会组织自身来看,主要有: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组织内部制度化建设还不够健全等等。从政府的培育与扶持来看,主要有:社区社会组织的数量还无法满足现代社区治理实践的需求,没有形成规模化效应;社区社会组织的种类还比较单一,活动内容有限;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还有待提高等等。从社会认知来看,主要有:整个社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认知度还不高;一些地方、部门、组织机构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认识还不够等等。
二、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的几点思考
(一)更新理念、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基层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建设的大力开展,在社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中,社区社会组织在满足民生多样化需求、提升基层民生保障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地方在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与成效。然而,在有些地方和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机构,对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的能力与功效还持有怀疑态度,思想保守、认识不足已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为此,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要不断强化民生思维,树立治理理念,激发社会活力,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社区治理、改善民生中的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助力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的社会共识。在基层实践中,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更新理念,解放思想,善于运用社会发展理论的相关成果,在现代社会治理理论的关照下,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协同治理”,[2](P.13)紧密结合我国基层实际,开拓创新,努力地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的理论上、制度上、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二)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的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的有序开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的规范化制度安排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可以适时建立以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创造性利用已有孵化、培育社会组织机构的人员对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进行日常指导与管理;可以通过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建立并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的培育――支持――监管――评估――奖励政策体系,做到有组织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有规范制度、有监督机制、有保障措施、有宣传渠道。当前,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的实际,要不断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制度,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民生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社区社会组织也要不断加强内部治理,通过规范化的组织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舆论宣传以及其他有效手段和措施,积极引导、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关注民生、参与民生建设,对在助力解决民生问题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区社会组织要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通过建立规范化的保障措施,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带动各类社会资源,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民生提供场所、设施、平台、资金等方面的帮助与支持。总之,通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民生建设的体制与机制,将有利于调动社区内各方力量,以此形成有效改善基层民生的合力。
(三)要着力培育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民生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全面参与民生服务,针对当前社区建设、改善基层民生的实际,要着力重点培育和鼓励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民生建设,这不仅因为在当下社区建设中,这两类组织开展活动的内容是基层民生建设所急需的,而且还因为这两类组织开展的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在社区开展民生服务,不仅能够有效地扩大其组织的社会影响,而且还能够增进社区居民对整个社区社会组织的了解与认知,从而为社区社会组织全面参与基层民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此,在保障和改善基层民生过程中,要不断加大对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筹集资金上的支持力度,如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要给予适当倾斜。通过建立培训机制,不断提高这两类社区社会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专业化、职业化带动组织的整体发展,以此进一步提升其服务民生水平。要不断加强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专业社工来帮助和指导这两类组织参与基层民生项目,通过志愿者来充实组织力量、扩大社区参与。在实践中,要善于总结这两类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民生建设中所积累的经验,对于具有较好示范性效益的做法、模式要适当地进行复制与推广。
参考文献: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4]江金骐.多数意见支持公立医院公益化[N].华夏时报,2008.
[5]李宗品.医改新方案或年底启动保留的公立医院超收上交[N].新京报,2005-08-04.
关键词:林农异质性;集体林权改革;获益;差别化
中图分类号:F3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3)05-0109-07
农村的社会关系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背景之一,脱离农村的社会背景来谈林改将会无益于解决农村的林业问题[1,2]。因为,林权改革的最终落脚地还在于基层社区的社会行动者围绕林业的行动,而基层社会中的不同阶层权力及社会网络关系,社会分层,弱势群体问题,公平与效率问题等都关系到基层林农能否从集体林权改革中获益。
不同学者对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不同利益者主体的获益情况进行了调查。肖泽忱等从林业工作人员和林农两个不同主体对林权改革认知差异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对于林改的不满意度和对政策的清晰度,林业工作人员要高于林农[3]。贺东航等人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新林改虽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但有些地方却没能很好地兼顾到公平,外来非农资本、信息不对称、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导致林权集中和失山林农群体的出现[4]。这表明不同利益相关者在集体林权改革中的体会明显不同,同时其获益的效果迥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社区的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传统农村社区成员呈现出社会特征分化与社会结构层化变动趋势。农村社区内的二元差距不断扩大,出现了少数在资源禀赋、社会偏好等方面与多数普通农户存在异质性的乡村精英阶层[5]。这种农村社区内的异质性社会背景可能会对不同社区成员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行动机制产生重要影响,导致他们获益结果不同。
本文所运用的获益概念与经济学上的绩效概念不完全一样,获益强调行动者从林改中获得的收益,这种收益不仅表现在经济收入上,而且也表现在社会资本、权力等收益上,是扩大化的概念。同时获益的概念更多强调的是从微观行动者的视角看待集体林权改革的效果,而不是从宏观整体概括。本文将在充分考察社区林农的异质性基础上,运用计量经济模型描述社区内部异质性与获益差别化的关系,讨论社区行动者主体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获益的差别化问题,最后提出行动者获益差别化对集体林权改革政策评估的启示。
一、资源禀赋、行动能力与林农异质性
许多时候,农民经常作为一个无差别的概念用于农村政策制定中,但是农民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群体,农村社区“内部依据财富情况,权力,性别,民族特征等因素”而高度分化,有极大差别[6]。村庄的社会分层以及异质性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假如政策制定中没有顾及农村中的这种分层和异质性,那么政策所达到的效果就未必可以实现政策的目标。以基层社区的资源禀赋和行动能力为主要依据,农村的社会分层可以概括为“精英—能人—普通人—贫困户”序列。
1.贫困户。由于年老、孤寡、离异、残疾、疾病、无家等原因造成,他们的现金收入极少,经常欠债,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最底层。如果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就需要依赖政府的有效社会救助,但是在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下,政府的救助也是有限和不足的。他们在与外界的社会政治联系,获取资源能力,经营农林业等方面就明显处于劣势,在乡村社区中也往往容易遭受社会排斥。对这部分人,如果不特别对待,即使分给他们林业资源,也可能由于其自身的弱势,没有能力或者难以掌握和主张其资源权利,可能表现出极大的产权不安全性。
2.一般农户。普通农户可以勉强对付生活基本需求,但是也没有结余,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中等偏下。他们主要以农业生产为生,当出现自然灾害等意外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活水平可能下降非常快。在林业生产上,他们往往成为风险回避者,但是因为面临有权人士的压力而难以掌握其对资源的利用权利。例如,由于林木生长的周期性比较长,投入比较大,经济效益很难在短时间内充分体现,普通农户自身的经济条件所限,很难进行大资本的投入。这就导致了普通林农与林业精英相比,普通林农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他们在村庄社区公共决策中的话语权难以得到体现。
3.能人家庭。他们拥有更广泛的社会政治联系,有一定的技能,教育水平和资产,他们的经济和生活水平处于乡村中上等。他们可以利用与外界的联系,积极从事一些经济行动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因此,在集体林权改革后,他们可以利用与乡村权力强势群体进行合作,而充分地掌握和利用林业资源。
4.精英农户。拥有雄厚的资源、经济、社会、政治资本,与当地政府特别是具有政治资源的干部具有良好的关系,与社会上资本雄厚的商人往往具有广泛的来往,在当地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具有优先权,并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让一些弱势群体依赖。在林改中,一些林业精英(如林业大户和林场主)迅速成长起来,他们大多是村庄内的“能人”和“内行人”。这些人的来源包括:现任或以前的村干部和林业部门职工;林业技术员;长期从事木材经营地木材销售人员;林业大户或者林场主。一方面,他们对在社区林改方案的确定和社区公共资源的支配等方面有着较大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他们能够凭借自己在社区内的威望和影响力,发动和领导群众吸引社区普通林农的依赖。因此,精英在集体林权改革中必然扮演基层最为重要的角色之一,他们对资源的分配利用往往具有优先的决策权。
关注农村基层的社会分层与异质性,对于理解基层社会行动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社会分层与异质性会直接影响到社区行动者的行动。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社会的不同分层将直接影响到不同层级的农户获益差别。因此,即使集体权改革可以将所有农户纳入到获取林业资源和经济发展的空间中,但是社会分层与异质性并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得到均等的决策权和资源分配权。因此,认识这些分层和权力的异质性差异有助于为不同的行动者提供相应的能力建设帮助,以充分确保所有的基层主体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能够受益。
二、集体林权改革林农行动模式与获益分析框架
在研究集体林权改革中相关行动者的实践和获益状况时,本文首先提出一个解释国家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即行动者行动模式的框架。本文认为人类的行动需要经历由了解、认知、理解、学习、解构外界事物的过程;然后结合自身经历和资本将外来信号内化成行动策略和采取相关行动的过程;最后行动决策决定行动者获益状况的过程,即从“解构”到“行动”再到“获益”的过程,这是行为人的基本行动模式即实践模式。
基于制度转型中个体认知状态模型[7],本文首先给出一个在集体林权改革中不同行为人的基本行为模式及其分析框架。在图1中,独立的场景和环境中,行为人单独开展着自我的行为和实践,对于自己的行为权利责任和义务都有对应的知识联结。在图2中,当不同行为人的场景发生交叉时,行为人则会表现出认知的冲突以及行动的互动,其结果可能导致与独立场景下行为人截然不同的后果。这表明,在行为人面临不同的社会环境及场景时会发生不同的互动,从而导致结果的差异。
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面对自上而下的宏观集体林权改革政策,基层行为人的场景信号发生错综复杂的交叉。各种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认知偏好并结合各自所拥有的资本,在基层的林业场域中发生各种行动互动及博弈,由此产生效果各异的结果,从而带动基层林业经营制度的变迁,这就是本文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
三、林农异质性与集体林权改革林农获益差异实证研究
很多研究表明,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农的获益状况从总体上表现良好,体现出较高的参与度、良好的获益效果。但是总体获益情况不能代表所有农户的状况,在村庄内部社会分层和异质性前提下,不同林农群体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别可能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影响。这里我们将运用贵州省的调查数据来进行实证性分析,观察林农内部差异是否会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别化。
(一)林农获益的影响因素
林农获益由多种条件决定,包括林农内部自身条件因素(如家庭条件、生产经营条件、资本条件等)以及外部因素(如政策要素,村组条件,外部市场条件等)。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找出影响农户获益的所有影响因素,而只想观察农户内部分层及异质性是否会对农户从林改中受益造成影响。因此,这里假设农户面对的外部条件是同质的,从而考察农户之间内部的条件异质性(即农户内部分层)是否会导致农户获益的差异化。农户内部条件对获益的影响变量我们考虑以下三类:
1.户主及家庭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内林农的异质性首先表现在人口和家庭层面,户主年龄大小、家庭人口多少、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多少等因素的差异,将构成农户人口和家庭层面上的异质性。根据经验性观察,家庭人口因素与劳动力资源紧密相关,劳动力资源的多寡又与农户行动能力紧密相关,最终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
因此,家庭和户主的特征可能会对农户获益造成影响,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农户户主决定家庭行为选择,同时家庭人口也是影响家庭决策的重要因素,而家庭人员外出务工则可能削弱家庭林业经营的效果造成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减少。这里我们假设户主年龄如果偏大,家庭人口少,而且家庭人口外出务工,则其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比较差。
2.林农认知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农户异质性在认知层面上的表现,一般体现于农户基于教育文化水平差异,而对外界信息(政策)的接受和认知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差异,从而影响其行动策略的有效性,最终导致获益的差别化。例如,村庄内的林农精英一般能在较短时间内了解和接收到集体林权改革的相关信息,从而能较快地采取行动策略,而贫困农户则对林改的相关信息认知要滞后很多。
农户认知层面涉及到农户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其影响因素涉及到:户主教育文化程度、对政策的了解、对林子作用的认知程度等。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户可能积极参与到林改过程中,对政策了解程度比较深,而对从森林中获益的认知较高。这里我们假设文化程度高、对政策了解、对林子作用认知高的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比较好。
3.林农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因素。社区农户异质性在行动层面上的表现,则在于其拥有的资源禀赋差异上。围绕集体林权改革,基层社区行动者将利用自己拥有的资本在林业场域内进行互动和博弈。经验性的观察是,资本量富足的精英农户能获得更多话语权、更优先的行动权和更强的行动支撑,因而更容易从集体林权改革中获益。
农户行动层面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支撑其行动的一些资本要素,如林业资本、劳动力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政治资本等。这里我们假设,林业资本量充足、家庭劳动力多、经济资本丰裕、社会资本广泛、政治资本多的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可能性较高。
(二)村庄林农之间获益差异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制度变迁·农民参与·配套政策的角度)在2010-2011年的实地调研。除了文献综述和相关调查地区的统计数据以外,实地调查问卷数据来自于贵州省黎平县、黄平县和锦屏县等3县。在选取调查县和乡的时候综合考虑了森林资源状况、林权改革开展情况、经济地理位置等要素,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县和乡,样本县的基本信息见表1。
在村级农户的调查选择上,则是根据随机抽样原则,依据各村的农户名单进行等距抽样,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则抽取周围农户进行访谈。这样,经过抽样,形成了3个县,4个乡镇,5个村,357个农户的调查规模,有效问卷为333份,如表2所示。
在实际的数据调查中,采用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典型人物访谈,结构式问卷调查,半结构式问卷调查,参与式会议研讨,实地观察,参与式农户调查等。
2.变量选取。根据农户获益的影响因素及假设,设计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中,农户获益的程度以“农户从林改获益效果如何?”来计量,一般而言,如果农户从林改中获益较多,应该会从主观上认为林改给其来的效果比较好。反之,如果林农认为林改没有什么效果,那么林改则很可能没有给其带来良好的获益结果。农户家庭异质性变量由户主年龄、家庭是否有外出务工人员、家庭人口等问题组成。农户认知层面异质性变量由户主受教育年限、对林改政策了解情况、对林子作用的认知等问题组成。农户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变量由家庭实物资产(代表农户经济资本)、家庭劳动力数量(代表劳动力资本)、“家庭遇到意外事情请人帮忙是否容易”(代表社会资本)、林地面积(代表林业资本)、家中是否有村组干部(代表政治资本)组成。
3.数据描述性统计。根据实地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本文选取的变量赋值以及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3。
4.变量Spearman相关性检验分析。由于无法确定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在进行回归分析前,我们需要先对变量通过相关性检验进行筛选,将不存在线性和非线性的变量剔除。相关系数检验可以用数值的方式精确反映两个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强弱程度。由于模型中的变量同时含有连续变量以及分类变量,因此选用使用范围更广的Spearman相关系数检验。
变量Spearman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在11个将要考察的变量中,户主教育程度、能否获得他人帮助、对林子作用的看法和家庭人口数等4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不构成显著相关,需要从变量中剔除。出现这种结果,笔者认为原因在于:(1)户主的教育程度与从林改中获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2)用农户能否获得他人帮助的变量来代替社会资本的广泛程度其代表性不明显,因为绝大部分的村庄农户在需要帮助时至少在村庄内都能获得帮助,体现不出社会资本的差异性;(3)由于森林不管是提高收入还是维持基本生计的作用,对具有需求的农户来说都是有作用的,因此这个变量体现不出差异性;(4)家庭人口变量与劳动力数量变量重合,而且由于外出务工农村家庭普遍只剩下老人小孩,统计家庭人口对于结果没有什么意义。
5.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由于研究中因变量是分类的变量,而且是二分类的变量,因此适宜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建立回归模型。依据Logistic的基本回归模型,本研究可以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Pi表示获益的概率,xi表示农户认知层面变量集合,yi表示农户行动层面变量集合,zi表示农户家庭特征控制变量集合;b1、b2、b3表示变量的估系数;a表示常量;wi表示随机误差项。
本研究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将相关性分析剔除变量剩下的林地面积、农田面积、实物资产、外出务工、劳动力、村干、年龄等变量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计量检验结果见表4。依据模型拟合优度检验指标,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极大似然值为309.005,Nagelkerke R2值为0.214,回归结果具有可行性和显著性。
6.计量结果分析
第一,户主及家庭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结果,外出务工变量、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村干部变量对农户从林改中获益具有显著性影响,且显著性概率均在95%。这表明,社区农户在家庭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相关性。因此,社区内农户家庭外出务工人员少、家庭劳动力数量多,是村庄干部的农户,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
农户的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对其从林改中获益具有负面的效果。原因在于,家庭外出务工的都是年轻劳动力,剩下在家庭中的劳动力减少,而剩下的老人小孩对于林业经营的能力有限,难以从林业中获得较好的收益,因而从林改中获得的收益有限。
户主年龄和家庭人口差异对获益结果不具有显著性。因为户主年龄和家庭人口只是个外生变量,其产生作用需要其他众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单独来说,不能形成对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显著性影响因素。
第二,农户认知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估计,农户对政策的了解程度与农户获益具有显著性相关,且影响水平显著率在99%。因此,农户对林改政策了解越深、其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这表明,社区农户在认知层面的异质性表现于其对外界信息和政策的认知和接受上,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那些能够掌握和利用改革相关信息及时调整行动的农户获益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农户行动支撑层面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的关系。根据模型结果,社区农户在林地面积数量、家庭实物资产数量、家庭劳动力数量以及是否村干部等的异质性对农户获益差别化具有显著性影响。林地面积对因变量的影响水平显著率在99%,家庭劳动力数量和村干变量的影响概率在95%,实物资产的影响概率在90%。
这表明,社区农户在行动支撑层面上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性。社区农户的家庭林地面积数量越多(林地资本),家庭实物资产量越多(经济资本),家庭劳动力数量多(劳动力资本),是村庄干部的农户(政治资本),其在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行动能力和有效性越强,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
另外,农户家庭拥有的农田面积对结果不具有显著性,原因是农户家庭拥有的农田数量并不与林地面积具有替代性,因此不能形成有效的差异化影响因素;能否获得他人帮助变量与因变量之间不构成显著相关,因为当地绝大部分的村庄农户在需要帮助时至少在村庄内都能获得帮助,体现不出社会资本的差异性。
第四,社区农户异质性对农户获益差异的整体性影响。综上所述,社区农户在家庭、认知、及行动支撑层面上的异质性与农户获益差异具有显著相关性。因此,社区内农户的林地面积数量越多,家庭实物资产量越多,对林改政策了解越深、家庭外出务工人数少、家庭劳动力数量多,是村庄干部的农户,其对林改政策的效果评价越高,从林改中的获益越好,反之亦然。
四、结论与建议
(一)村庄内的农户分层和异质性,将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扩大
农户获益机制可以看成是其解构与行动机制的后果函数,认知机制和行动策略决定了行动者的获益结果。通过实证研究,基本证明的事实是:基于认知层面的差异(通过对政策了解程度变量反映)以及在行动层面的差异(通过林业资本差异、经济资本差异、劳动力资本差异、政治资本差异等反映),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效果具有差异性。表现在:农户经济资本越大、林业资本越多、劳动力资本越多、政治资本越多以及对政策的认知程度越深,就越容易从林改中获得较多的收益,获得较好的效果。这与本文假设相吻合,即村庄内的农户分层和异质性,将导致农户从林改中获益的差异化。例如,村庄干部家庭、精英家庭和能人家庭将从林改中获得较好的收益,而村庄困难农户以及一般的农户将难以从林改中获得好的收益。
(二)建议重点关注基层行动者获益的差别化机制
由集体林权改革基层林农获益的差异化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集体林权改革的获益效果评判并不能从总体上以一语而概之。实际上,由于基层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基层行动者获益的差别可谓千差万别。以村庄内部的差异化为例,资本雄厚的大户,有权力关系的乡村能人获益的机遇大于普通和贫困的林农。基于惯习和行动能力上的差异而考虑,林改可能造成的结果是有钱的人越有钱,强者愈强,穷者愈穷。假如一语而概括之说林权促进了林农增收和致富,这可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这将客观上造成农村的进一步两极分化和社会的不稳定。
因此,在完善集体林权改革阶段,不能仅仅用市场的逻辑一味地要求农村基层林业经营的效率,由于各行动主体之间获益的差别化,过分强调效率可能会牺牲广泛的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利好与强势群体,这可能造成农村基层的进一步分化。从未来农村林业长期发展来看,建立稳定的基层林业经营制度需要构建一个相对公平的分配机制,同时在政策倾向中需要从总体效益评估转移到获益分类差别化评估、从关注经济效益转移到更为兼顾农村基层社会公平和社会维护、从林业产业效益转移到综合农村效益、从表面性的短期林业增值收益转移到实质性的长期森林可持续经营收益。
(三)建议重点关注基层行动者的行动能力建设
在基层林业场域中,行动主体由于资本、权力和关系等的差别,其采取的行动策略和行动效果截然不同,因此获益效果差异较大。对于一些行动能力较低的主体,例如一些贫困林农,由于基层林农的资本和关系有限,往往在基层林业场域内处于劣势的位置。如果不加强对林农的能力建设,其在与其他相关行动者的博弈中的行动中将难以有好的获益效果。
在集体林权改革中赋予相关主体产权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使行动者能够掌握和利用好已有的产权和权利,提供支持其产权安全性的安排可能比直接赋予其产权更具有实际意义,这关系到未来集体林权改革政策能否对林业经营产生良好的效果。能力建设非常重要,特别是对基层林农和贫农来说[8]。赋权需要能力建设相匹配,包括对基层林农的资本的获取的特殊支持,特别是在制度和文化资本上的偏向,包括货币资本贷款,砍伐政策支持,群体决策能力及社区合作能力建设等等。加强对基层行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能力建设支持,才能帮助他们掌握和利用来之不易的权利。
参考文献:
[1] 朱冬亮,肖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实施与成效反思——以福建为例[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81-91.
[2] 骆耀峰,刘金龙,张大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单一的产权界定到综农村发展政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9(6):86-92.
[3] 肖泽忱,布仁仓,胡远满,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知差异实证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19):9 183-9 185.
[4] 贺东航,储建国,朱冬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社会公平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09(2):109-113.
[5] 毛颖.异质性、公平与农村公共品合作供给——以乡村道路自筹资建设为例[R].现代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创新论坛,2010.
[6] Arnold,M.Managing Forests as Common Property[R].Rome:UN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1998:23-35.
[7] 朱宪辰,章平,黄凯南.共享资源治理制度转型中个体认知状态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6(12):101-113.
[8] 李周.林权改革的评价与思考[J].绿色中国,2008(17):9-13.
Study on Farmers’ Differentiated Benefit From Collective Forest Tenure Reform Based on Community Heterogeneity
LUO Yao-feng1,LIU Jin-long2,ZHANG Da-hong3
(1. Research Center for Resource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A&F University, Yangling, Shaanxi 712100;
2.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3.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tiy, Beijing 100086, China)
一、今年的治安状况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整治治安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发生刑事案件13宗,其中盗窃案3宗(其中1宗案发地点在捷德厂内宿舍,不属我治安队巡逻范围),抢劫案7宗,破坏电力设备案3宗,总体同比去年(14宗)下降了7.6%。这些案件基本发生在院区外公路面,发生于小区内的仅有1宗;今年发生治安案件8宗,殴打他人案2宗,偷窃少量财物案3宗,扰乱公务秩序案1宗,赌博案1宗,其他治安案1宗,与去年基本持平。特别是夏季旅游旺季,历年多发案的大湾泳场今年零发案。同时,我们积极配合上级用各种方式阻止海上走私活动,使本辖区沿海走私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做到“三个到位”,打造平安社区
1、教育到位。我始终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治安工作的第一位,通过会议和各种形式不断加强治安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严肃纪律作风,使每位队员明确自身职责,逐步建立起一支有素质的治安队伍。
2、管理到位。完善了《XX社区治安队规章制度》,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责任奖罚制和责任追究制,队员分三班巡逻,如当月当班时间内无发案,则当班每人奖励200元,如有发案,则取消200元奖金,且每发一案,当班班长当月工资扣减120元,队员每人扣减100元。下半年来,通过实行这种奖罚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大大提高了队员治安巡逻的积极性,增强了社区巡逻防控力度,发案率明显下降。
3、资金到位。今年共投入治安经费60多万元,同比去年增加了2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我社区承诺的25万元治安经费保证。具体用在:(1)改建治安办和警务室。今冬,股份公司投入近30万元把原村委楼重新装修,并配备各项办公设备,给治安队提供了新的、现代化的办公场所。(2)主动支持派出所的辖区防控建设,在隧道口新建1个岗亭。(3)更新和完善设备。全面更换治安员服装,并购进一批高质量的对讲机及完善各项设施。(4)扩充队伍,增员加薪,提高待遇。目前,队员已增加至15人,平均月薪提高到一千多元,壮大了治安力量,调动了队员积极性。
(二)化解各种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在矛盾排查调处上,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蔬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和“调防结合”的方针,发现一宗,排解一宗,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今年“五一”、“国庆”长假及社区多项重要工作中,如换届选举、转地、城中村整治、“清无”等,均派出了治安维护人员,即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做到部署周密,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年来,共排查、调解大小矛盾纠纷30多宗,涉及人员80多人,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今年调解工作的重点难点是本社区居民与捷德厂环境污染的矛盾。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本支部充分发挥核心作用,通过先后召开五次协调会,层层反复讨论研究,并与捷德厂方沟通协商,再与部分群众代表座谈,历时半年多,终于使双方达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共识,捷德厂将继续改善环境并资助社区福利教育等公益事业,化解了双方十多年的矛盾,使得上级领导放心,捷德乐意,群众满意。
(三)加强各项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综治工作
1、继续抓好禁毒工作,巩固无毒社区成果。本社区于*年创建了市无毒社区,至今已连续5年无出现新的吸毒人员。我们重视帮教、转化工作,主动为戒毒人员解决就业,解决率达到70%以上。今年10月份,新安排一名戒毒返乡人员到社区城管所工作。
2、落实“清无”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完成清理无牌无照经营,协助办理牌照14户,使办理牌照率达到100%,同时,配合区文化部门清查黑网吧1间,缴获电脑20多台,圆满完成了“清无”工作任务。
3、加强出租屋综合管理,今年6月、9月、11月,由治安队配合社区民警对全社区出租屋进行了三次地毯式清查,全年无发生一起出租屋恶性案件,出租屋综合整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4、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教室等向群众宣传法律科学知识等。今年6月,配合街道司法部门在本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制意识。
总之,一年来,我对综治工作是尽心、尽力、尽责的,方法是对头的,所取得的成效,群众是满意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治安防范宣传力度仍不够大,社区居民自我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2、治安队员整体素质不够高,特别是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及判断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仍待加强。
四、明年工作思路
1、元旦后春节前搬进新的警务治安大楼后,以新环境树立新形象、新作风,全面加强治安管理,
2、狠抓治安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训练,建立一支能战善战的素质过硬的治安队伍。
3、保证全年40万元治安专项经费的落实。(含工资及车辆维修)
4、抓好禁毒工作,明年本社区将有2名劳教戒毒人员期满返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思想引导和转化工作。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关键词: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 改革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一)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二)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三)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不足
(一)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二)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三)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一)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二)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三)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四)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 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