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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文字艺术中占重要地位的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也是不可或缺的,汉字本身既表音又表意的特征,决定了设计者会考虑在设计中用到汉字,因为这解决了平面设计中要求一形多义的问题。由于书法的形式多样,不同的书法体呈现不同的式样,同样也彰显不同的内在意蕴,那么书法艺术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实则是用有中国韵味和文化气息的文字元素与现代结合,结合现代的观念以及集合现代信息的一种艺术处理手法。
书法在平面设计中的视觉转换,一个是象,“象”可作“形象”之“象”解,亦可作“象征”之意解,形和意义的问题也是平面创意中所强调的。杰出的创意需要简洁精准的手法表现,怎样把众多的概念集中到一个简洁的形中,需要我们恰如其分地表现,书法本身的形以及作为汉字其独特的表意特点使之成为可能。另一个是墨,借助传统书法中运用的材料墨和宣纸,体现其独特的笔画层次和笔势特征,借以表达汉民族的历史属性以及传递文化信息。这种手法在中国香港平面设计大师靳埭强的设计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我们说任何一种视觉艺术的革命,都不可能离开古典传统的规范,离开了其传统的历史属性,就如同人类没有了灵魂。
既是视觉转换,就涉及如何转的问题,如何转也是我们平面设计中表现方法的探索。既然是转化就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原封不动地照搬只会使创意陈旧、老套、毫无新意。强化作品的视觉效果,是书法艺术向现代设计转化的核心。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也是平面设计中对形的要求。转换的手段多种多样。第一,同构。可以对文字进行同构手法的处理,也就是将不同的文形、不同的文字种类进行组合、拼接,所书写的文字在似与不似之间。这个手法在现代艺术家的作品《新英文书法入门》中得到充分体现,作者用标准的楷书笔画对应英文字母,采用汉字的方块字型和间架结构书写成新型“文字”,这是一种新语义的转化,也是对传统文字样式的颠覆。
在平面设计中所不同的是我们还强调文字的可读性,在可识别性的基础上进行语义的转化,来达到平面创意中所要求的信息传递的功能。第二,求异。可以在表现形式上,采用新材料、新工具来达到新的视觉效果,借用现代表现手法改变传统的工具表现,保留书法体本身的字形特点。传统的书法材料是毛笔、墨、宣纸,那么在平面设计中的书法可以是除毛笔之外的任何工具,木棍、塑料,甚至是电脑都可以与书法来结合,这也是运用新材料、新工具与传统书法的结合。既传承了书法本身的文化属性,又结合现代手法,这也是平面设计中所提倡的打破常规的思维习惯达到求异的效果。第三,借用。
运用书法体本身运笔特点,借用局部书法笔画来结合现代图形,借用的是书法本身所承载的文化属性以及书法笔画潇洒恣意的形态。结合其他有现代感的形来产生鲜明的对比关系,这种手法在一些标志设计和包装设计中都有很好的表现。第四,意象。用书法本身具有的气韵体现内在的精神气质,注重的是“势”,势有形势、姿势、态势之别,就其整体形来说关注的是整体形的精神面貌。是厚重少文的稳势?是典则俊雅的雅势?是质而不野的拙势?
?书法艺术形式多样,并非笔墨纸砚所独具。任何材料都可以作为文字载体并可能发展成为书法艺术。书法艺术的本质是文字的书写艺术。凡是下了功夫,认真书写,并书写得具备了美学欣赏价值的文字书写方法,都可以归纳成为书法艺术。现今的人们论及书法艺术,习以为常的概念就是笔墨纸砚,当然很多人会认为毛笔,宣纸,墨汁,砚台等就代表了书法。这是一个错觉,是一种狭隘的认知心理。其他先不说,但就碑刻和印章,难道就不算书法艺术么?可见,只要是对文字进行艺术加工和美学创造的行为,都可以作为书法艺术来看,而不能局限书法艺术的具体工具和载体。
??书法艺术的本质,是艺术化和美学化文字书写的过程。也就是说,书法艺术的实质是针对文字进行美化的工作,而不是针对文字内容进行删改的文学工作。那么书法艺术到底有无具体的练习规范呢?
??我个人认为,创造美的书法,不存在严格的和必须的定论以及规范。人类的创造力是无穷的,想象力也是不可限制的,故而,用临帖的方式去练习书法,常常会扼杀书法爱好者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所以对于临帖行为,不予以推荐和支持。
??书法界的绝大多数人们,认定了练习书法的基本前提是练习楷书。但是,我却认为,楷书也不过是一种书写规范,而且,也仅仅局限于汉字的书写。如果用美学的观点和创造性地角度来分析,那么,书法艺术是不存在什么规范和定势的。书法艺术的本质,在于书写者能否书写出具备审美价值并能震荡人心的文字书法作品,而不是看他写出了什么符合某些概念化的规范和套路。
??故而,书法艺术的行为之核心本质,和绘画,文学,摄影等等其他的艺术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为了创造美,创造能打动人心的作品而进行的主观艺术创造行为。
??可是,为什么绝大多数人都在强调临帖呢?原因有三!
??一、强调临帖的人,把书法艺术狭隘的归纳为汉字的书写艺术。而汉字的书写艺术,的的确确有着不少名家名帖等着书法爱好者们去步人后尘的崇拜并模仿。
??二、汉字的书法艺术,讲究从最基本的笔划书写入手。而初学书法的人,往往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不知道怎么写才能写好每一个笔划,故而,楷书中概念化的笔划结构模式,往往成为书法爱好者们常用的练习规范。
??三、很多人以抄袭和模仿为荣,喜欢把自己作为前人的弟子而沾沾自喜。他们竭力想要追求的是抄袭的水平和模仿的仿真程度。绝大多数人不懂也不想弄懂什么叫作书法艺术。他们错把书法当成了沽名钓誉的工具和行当,以为只要师从了某一位古人的书法帖子,就可以名扬世界,就可以登入书法艺术的殿堂。他们不了解艺术的真谛,也根本搞不懂美学和美术欣赏。
??书法艺术从属于美术的一个分支。但是绝大多数书法爱好者或者所谓的书法专家们,他们在事实上根本不懂得“美”是何物,根本不明白什么叫作创造和个性,根本搞不懂文字书写艺术和临帖模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按部就班地去抄袭古人的作品,只知道以某一位前人的作品为师而把自己禁锢于某一种书写格式中。
??中国古人论及书法,有这样一句名言:“不见字形,唯见神采,方为上乘”。又曰:“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而近代某一位国画大师更是语惊四座,谓曰:“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其艺法以达自由之境者生,学其表面而至形而上者死。可见,真正的书法和国画大师们,最终强调的还是神采而非字型。
??前天去了京都市美术馆观看京都市展。在看完书法部门的所有作品后,只有一个感觉:颓丧!
??绝大多数作者都喜欢工于表面的模仿和抄袭,几乎没有一幅作品配得上“书法艺术”这四个字,如果去掉“艺术”两个字,那么里面的所有作品都无可非议。因为“书法”两个字代表的无非就是书写的方法。而所有书法部门的作品,毫无疑义都是形而上地模仿和抄袭了不少名家名作的书写规范。然而,如果把他们的作品称为“书法艺术”,那么就太糟塌“艺术”这个词汇的含义了,因为没有一幅作品真正具备了书法艺术的神采和魂魄:展出的作品全都是死气沉沉的东西,没见到一个活着的文字!
??形而上的抄袭和模仿,是从事书法艺术的大忌!
??真正的书法艺术,是书写的方法和艺术化追求之有机结合的结果。真正的书法艺术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使用材料以及某个国家的文字。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丰富和繁荣着他们自己的文字书写艺术,所以,书法艺术是没有国界的。汉字书法艺术,也不过是世界书法艺术中的一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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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同意书格式合同法律性质
在医疗过程中,医院对病人实施特定医疗行为时,如可能发生危险,则向病人或家属(包括单位)出一份列举可能发生危险情况的文书,由双方签字,然后方能实施医疗行为这种文书大多数人很少细看,认为这是一份保证书,即出现昕列举的危险症状时,医院不负责任医院一些人也这样认那么,果真如此吗?这真是一份保证书吗?医院称之为医疗同意书,有人却甚至开玩笑地说:“这简直是份‘生死’嘛!”那么,这份“医疗同意书”到底有多大效力?属于何种法律性质的文书?对此,笔者谈一点自己的意见。
一、医疗同意书的概念
要给医疗同意书下一个定义,的确很难。并非对其内容好概括,主要原因是它的性质有待探讨。因此,笔者先就内容进行论述后,再对其下定义
1.1医疗同意书的形式
由于医疗同意书的格式没有明确规定,各个医院医疗同意书的格式也不一样,但从笔者收集到的几家医院的医疗同意书来看,其基本内容是一样的,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1)病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基本柄情等等;(2)病人亲友或单位代表的基本情况;(3)实施医疗的方式:如手术名称、输血量、原因,以及实施医疗的预定日期;(4)实施医疗过程中或后可能发生或出现的反应和并发症;(5)情况说明;(6)双方(病人亲友或单位代表和医师)签字。
在情况说明中,一般是这样的:从以上条款可见,医疗意书的内容主要反映医患(包括病人亲友及单位)双方在医疗措施实施前的一种“合意”,即医方将实施医疗措施的内容告之患方,同时告知其可能发生的危险,患方签字表示“理解”,是一种对医疗措施的同意合意。在该类同意书中,采用的是标准条款,即由医方确定条款,患方阅读认可后签字。不同种类医疗同意书不同之处,主要是医疗措施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医疗反复并发症状,事实上除去一些必要的内容,如第1、2、5、6项之外,医疗同意书的内容(也是关键内容)就只剩下医疗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危险了。由此,笔者认为,医疗同意书的内容主要是医疗措施实施中危险的确定和分担,也就是说医患方(对危险)的权利义务。
1.2医疗同意书所规定的医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医疗同意书的形式,笔者以为医疗同意书所确定的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
1.2.1医方的权利、义务医方依据此同意书享有实施医疗措施的权利,如动手术、进行输血、用产钳接生等。同时医方也负有提供医疗服务的义秀,这种权利义务实际是相同的。因为实施医疗措施既是医方的一项权利,又是一项医疗服务义务。
1.2.2患方的权利、义务患方一旦签字叫同意接受,则享有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如接受输血、手术等。而由于患方是在医方的医疗服务之中,患方实际存在支付医疗措施(服务)费用的义务。当然,患方也有不同意接受医疗措施的权利,但是一旦放弃,就实际上放弃了医疗服秀。综七所述,医疗同意书所确定的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以下特点:
其一,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隐形性和默示性。在医疗同意书中,并末明确规定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其权利义务只能从医患双方存在的医疗服务关系中推断,而不能直接从医疗同意书中得出,是隐形和默示条款,如患方的义务等。
其二,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无意义性。前面我们说过,医疗同意书的主要内容是医疗危险的负担。而在医疗同意书中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巾却没有涉及该内容因此,医患双方签订医疗同意书昕确定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意义(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在医患双方业已存在的医疗服务合同中已确定)。电就是说医疗同意书的形式确定的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其主要内容不相符。
1.3医疗同意书形式与内容的不一致性
医疗同意书的内容应当是医患双方对医疗的措施过程中危险的确定和分担。这也是医疗同意书的实质和价值,但是从医疗同意书的形式来看,既没有对危险的分担的约定,又无危险发生后的责任约定,显然与其内容大相径庭,不一致:
由医疗同意书的内容和其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可见,医疗同意书是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对是否实施某项医疗措施达成的一项合意书,而这一合意仅仅在于是否进行某项医疗措施,没有对医疗措施危险责任承担之合意。
二、医疗同意书所确定的危险责任承担
2.1不同认识
由于医疗同意书的形式所确定的医患双方权利义务与其实质内容是不相符的,所以对医疗同意书内容中关于危险的责任承担问题,自然也就存在着歧义。第一种意见认为,医方让患方签订医疗同意书,就是告知患方实施医疗措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如果患方理解并签字,应视为对危险承担责任的默认,出现所列举的症状后,医方不负责任,由患方承担完全责任。如患方为避免危险,完全有权利拒绝签字。
第二种意见认为,医患双方签署了同意书这份协议,可以视为一种合同,一旦患者一方签字,则表明患者一方认可和应该认可协议书中列举的有关手术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若发生风险,由于协议书的合同性质,风险完全要由患者承担;患者也认为签过字就要对这么多的风险负责。由于上述习惯看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同时有不断扩大协议书风险范围的趋势。
第三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应该仅仅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医生的告知义务的书面记载,在医疗纠纷中并小具备法律效力格式合同一般是由具有垄断地位和强势地位的一方来拟定合同内容,其内容不允许对方变更,另一方面只能是要么同意,要么走开。对医疗同意书而言,患者一方只能选择同意,否则就不能做手术。这种合同看似自由,签不签由你,医院并没有强迫,实质上它是以形式上的自由掩盖了事实上的不自由。医疗同意书的格式条款可以说都是免除医生方面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如果是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53条同时规定合同中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由此可以解释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法庭上是站不住脚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医方让患方签订医疗同意书,只是告知患方实施医疗措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并未声明患方同意则对危险负完全责任。充其量只是通知,对危险的责任承担并没有约定,因此在危险约定上无效。
第四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不排除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一面,有理由要求将协议书定为可撤销合同。医院根据专业知识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明显免责意义的条款,就患者而言,他难以明确医疗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发生,难以确定意外的发生究竟是医生没有尽职l尽力或者失误,还是疾病发展的必然。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患者不可能拒绝医治,只有认可和接受这种风险,这时候就有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的一面,一旦后面发生意外,患荷完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法院将协议定为可撤销合同。
另外,还有人认为,患者家和单位签字是允许医生在患者身上施行手术,同意书上的条款是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些意外属于医疗上无法避免的。作为专家鉴定来说,谈话签字内容仪仪是据的一部分,关键还是看医生在手术中是否有过失,看所出现的意外是否由于医生的过失所造成的。如果经过分析确定意外是凶医生责任所造成,那么医院就应该负责任。
2.2医疗同意书中责任确定的特点
我们姑且不对医疗同意的责任确定进行探讨,首先让我们看看医疗同意书在确定责任中的特点,笔者以为有以下几点:
(1)过错责任的默示性,不确定性。在医疗同意书中尽管列举了实施医疗措施可能发,的种种危险,但是医方始终未对这些可能发生的危险发后谁承担责任进行确定,而且对发生这些危险的过错也末予确认如在输血中,发生“大量输血致循环超负倚”大量输血是由医方确定,出现这种现象,过错方显然在医方。又如“试剂原因导致有关检查结果呈假阴性”,显然患方不可能提供假试剂。再如手术中“损伤周围脏器”是必然?还是偶然?必然责任在谁?偶然责任谁又来承担?对此医疗意书避而不谈,只作列举。医方认为,此列举的潜台词足痖状出现时,医方不负责任笔者以为,这种过错责任不划分的承担责任方式,应视为不确定性,是一种默示条款,即应该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过错责任。
(2)责任承担默示性、单方性如前按医方所述,医疗同意书中的责任承担上,对危险后果医方不承担责任,责任全部由患方承担,其具有性,亦具有默示条款的性质。而这种默示显然与《中华人民和闰民法通则》的有关“公平、等价”等原则有悖。
(3)患方权利的无保障性尽管医方认为患方有拒绝签字的权利,但事实上,患办仃答字的权利,无拒绝之自由。试想病人在医院,要动手术,让患方签手术同意书。签字,则动手术;不签,则要承担不动手术的危险,显然。其危险后果远大于手术意书上列举的危险后果这样,医方只要出具了医疗同意书,患方际上就已没有了拒绝的权利。只能签字,其拒绝的权利如何保障?因此,笔者认为,医疗意在危险后果的责任承担上,具有默示性,也具仃满强制性,或称准强制性,即强制患方签字并承担全部责仃医疗同意书在危险后果的承担上,虽然没有任何约定,但默示条款的规定,推定医患双方的责任承担,即在出现同意书上所列举的后果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过错责任进行分担。
三、医疗同意书的法律性质
3.1对法律性质的认识
医疗同意书的法律性质问题,法学界探讨的不多但据笔者了解,当前对此有3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是医疗服务合同中的一个子合同;第二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是一种独立的医疗服务合同;第三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是一种格式合同,但是是无效的。
第一种意见认为,医疗同意书是医疗服务合同中的一个子合同。不错,这两个合同的当事人及服务内容都是一致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如果医患双方存在了医疗服务合同。那么医方就有尽最大可能地减轻患者病症,恢复患者健康的义务,在实施有关医疗措施时,应权衡利弊,作出科学决定而与患方再签订一个同意合同,岂不多余。再者,如果患方不签字,医方难道就不承担医疗服务合同的义务吗?另外,在医疗服务合同中,医方对因己方过错造成患方的损失,理应赔偿或补偿,但在医疗同意书中,却将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都让患方承担,显然违背了医疗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对第二种意见,笔者认为,所谓医疗服务合同,是一方出资,另一方付出劳动服务(包括实施医疗措施),但是医疗同意书指双方住实施医疗措施时达成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是一种服务许可,并未对服务条款进行磋商,因此,视为一种医疗服务合同,也值得商榷。至于第三种意见,认为是一种格式合同,但是是无效的,那么医院为什么要一个无效的合同书呢?没有道理。下面让我们看看法律有什么规定。
3.2对医疗同意书法律性质的分析
3.2.1格式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嘘当遵循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问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遵守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双方协商了的条款。”依该条第二款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来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而依格式条款订的合同即为格式合同。作为格式合同,有以下特征:一是格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全部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制订的二是格式合同具有标准化、格式化的特点。通常一方当人预先拟定好,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要约,而相对人对于合同条款,只有完全接受或拒绝的权利,而不能要求变吧、修改合同的内容。三是格式合同具有附从性,即事先拟定的一方一般是地位较为优越的强者,而相对方则是相对弱暂。是附合方。四是格式条款可以重复使用。
3.2.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按照本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即为无效:(1)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忭规定的;(6)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的;(7)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的;(8)提供格式条款一片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2.3对医疗同意书法律性质的分析据上所述,医疗同意显然符合格式合同的情形。可以视为是一种格式合同。但是作为格式合同,它是无效的情形,但它无效的格式条款是潜在的、隐形的。笔者认为,医疗同意书的法律性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医疗同意书潜在的责任承担的单方性的默示是无效的,由于它免除了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责任,如在手术出现并发症,在输血中输入小同类型血等等,必然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而医疗同意书却将荩隐形地排除在医方承担责任之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闰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因此显然这一隐形条款是无效的。
(2)医疗同意书所达成对医疗措施的“合意”是无效的。在人身治疗方面,患者对手术具有选择权,而医方用同意书来表明,患者同意某种医疗措施,事实上并未拿出第二种方案让患者选择,从而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患者只能签字,没有选择的余地。因此,医疗同意书所达成的合意实际上排除了患者的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是无效的。
(3)医患关系形成后,医疗同意书的许可的默示条款也是无效的。如果视医疗同意拈为一种法律许可,由于拒绝后患者可能承担更大的危险,其潜台词就是患方许可也得签字,不许可也只能同意,这种默示条款然具有准胁迫性的特性,必然导致该民事行为无效
3.2.4国外对医疗同意书法律效力的看法对此问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BenjaminCardozo义正训严:“每一个成年的、精神健全的人有权决定对他的身体应做些什么,外科医生没有得到病人的同意俺进行手术,此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的法律思想,为那些未经本人同意便予实施的治疗或虽经本人同意但给予了不同类型治疗的病人提供了补偿方式,他们有权依法。新泽西州法院认为:“没有紧急情况,病人不仅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手术,而且有权决定由谁来做手术一个外科医生没有得到病人同意便进行手术,处理一种未经授权的境地,即损害。”
(1)病人有权做出自己的决定:在一个案例中,一名男子去某泌尿科医生处就诊,该医生曾为其治疗过膀胱感染。对病人的肾结石该医生推荐手术治疗这个医生与另两名医生共同开业,共同诊治病人一除非病人特别要求,他们一般只是在术前决定由谁承担手术这个病人讲,他特别要求该泌尿科医生为其手术。他签字授权该医生和他的助手来处理他的病况。手术当天该医生没仃履行职责,由外两医生为其实施了手术。病人3周后因并发症再次来就诊时才知道谁为他做了手术病人以医疗失当控告了3名医生。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裁决被告败诉,新泽西州最高法院受理此案认为,如果那两名医生对其进仃手术没有经过病人同意,他们就侵犯了病人的身体权,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同时本应实施手术的那名医生应负医疗失当的责任。
(2)欺骗性地得到同意无效:对于欺骗性地得到同意的情况,一名妇女提出,她同意摘除肾脏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表示的。她是一个糖尿病病人。急诊时有发热和较轻的背痛,但是没有排尿疼痛。后来她因背痛去了一个急救中心。医生为其做了动脉造影,结果显示肾脏被膜下血肿,与以前那些提示右肾块状物的检验结果一致。医生认为是肿瘤引起的。病人签了一份授权书允许医生切除右肾。医生进行了手术并发现包块只是一个肾脓肿而不是被膜下血肿。病人控告医生欺骗自己同意手术,医生说她的肾有足球大小,被液体包裹,最好是切除肾脏,否则抗生素对她没有好处,并且她的肾不会再好了。该医生予以否认。但同意他说过病人有肿瘤的可能,病人说更愿意用抗生素保守治疗。一审法院支持了医生的申请。上诉法院了原判,认为同意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同意是通过欺骗和对事实的曲解而得到的。
(3)同意的撤消和同意条件不成立时,视为越权:如果对一个治疗过程的同意被撤消,那么此后仍进行了治疗的医生则有侵害的责任。一名病人接受了一次剖腹探查术,术中损伤了左侧输尿管。因为她只有一个有功能的肾,问题便显得电加严重。病人控告进行手术的妇科医生有过失和人身损害行为,得到了陪审团的支持。在上诉过程中,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只审理了人身侵害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法院注意到,她以前曾因盆腔出血看过外科医生,该医生将她介绍给此次勾她做剖腹探查术的妇科医生。病人说,她曾告诉妇科医生地希望手术时那位外科医生在场。然而在手术那天,外科医生没有来。病人说,当躺在手术台上时,她告诉妇科医生在外科医生到来之前她不想麻醉,但她被麻醉了。这些情况被病人的朋友和麻醉师证实。法院判决:一个越权的手术是错误的、不合法的行为,对此医生将承担赔偿。对一个手术应得到病人明确的同意,在某些情况下同意可以是含蓄的或假定的:这种同意也可以撤消,如果撤消及时而医生仍继续手术,医生将负损害赔偿责任。
(4)同意的效力:在病人同意的基础上,是否还应向病人配偶或其家属阐明手术的危险。一个建筑工人,某一椎骨压缩性骨折。医生在椎管x线造影后发现一个椎间盘突出,当时建议外科手术,病人请求使用别的方法。医生再次建议他第二天进行手术,病人则不能肯定是否想做手术并且告诉外科医生的助手在进一步复查之前他不会做出决定。当日晚些时候,他拒绝接受麻醉。第二天早晨,病人被给予术前注射当他的妻子到达时,他已失去知觉。她以为丈夫在同医生谈话后已经同意手术,便签字同意。病人手术后没能康复。他对外科医生提出了控告。医生说病人在住院期间从没有表示过不赞同手术的意见。一审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医生的判决法院认为,这个控告涉及缺乏正式同意的请求,受医疗事故法规的管辖。他们还认为病人妻子的同意是被告方的有力汪据。上诉法院了原判。上诉法院认为,现有法规允许已婚者对其配偶接受某些治疗表示同意,但他(她)必项了解自己的配偶是否有自我决定能力。允许一个人同意已破其有决定能力的配偶所拒绝的手术是毫无道理的。因此,医生在实施任何治疗前应征得病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医生小这样做,病人有理由控告医生,不论病人在这一过程中是否受到损害。只有病人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被送到急诊时,配偶的同意才是有效的。
从以上看法和案例,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国外,对于医疗同意书在法律上视为医院的一项制度,“医生在实施任何治疗前应征得病人本人的同意。如果医生不这样做,病人有理由控告医生。不论病人在这一过程中是否受到损害。只有病人在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被送到急诊时,配偶的同意才是有效的。”这是医院的一项工作,与医疗后的法律责任没有太大的、必然的因果联系: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医疗同意书其所潜在或隐形的责任确定,危险承担都是无效的,那么其本身只剩下对医疗中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的列举、告知,而对责任承担,双方对实施医疗措施的权利、义务均未确定,因此只具有通知的性质,是实际并无双方合意结果的条款,故把医疗同意书视为一种通知,笔者以为较为恰当综上所述,医疗同意书既不是有效合同行为,又不是法律许可,更无合意结果,其只有通知的性质,即告知病人(患方)病情及实施的医疗措施内容,从而为确保患方享受医疗服务合同中的知情权,而向患方履行说明义务而这一义务是医疗机构的职责所在,其后果的承担必须依照法律,非医疗同意书所载。
作为一种现当代艺术,摄影艺术对美的追求,天然地拥有丰厚的艺术思想土壤。在其他艺术的长期发展下,已经形成了系统的美学体系。摄影艺术的奇妙就在于可以直接地利用并再现其他艺术形式,并使其焕发新的美感与张力,这不是对原艺术的二次重复,而是新的艺术形式创作,具有瞬间唯一性,而其创作成果通过媒介载体又可以实现长期保存。摄影创作时,采用最普通的常规镜头,以常用的焦点透视法,通过光影、线条和色彩的调整,就能够轻松实现摄影艺术作品的形式美。摄影艺术可以具有文学性、节奏感,也可以空灵又深邃。如果说生动、丰满、深刻、感人、有内涵的艺术形象是摄影作品成功的关键,那么焦点透视的艺术手法就是其实现的主要手段之一。除了传统艺术形式创作时所拥有的生动艺术形象,摄影艺术的审美对象还包括许多其他的艺术形式(如书法、戏剧、舞蹈等)本身。这就使得摄影艺术即便是黑白的焦点透视创作,也往往能轻易地达到写实素描的审美效果。当我们在欣赏一幅拍摄长廊的摄影作品时,很容易被那幽远、深邃的焦点所吸引,令人无限遐想。这种最普通的焦点透视能做到真实还原实物的原貌,虽是二维画面,却能产生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立体三维的审美体验效果。
二、空气透视的对比美
通过特别的角度和景物前后层次的安排,利用长焦镜头等专业摄影艺术装备可以使摄影作品达到令人超乎想象的效果。比如,我们使用长焦镜头拉伸,可以使很远的景物与很近的景物在镜头中显示得一样清晰,并且重叠平行地展现在画面中,这就造成了一种强烈的“失真”效果,与我们用肉眼所看见的真实情景形成巨大的反差,奇妙无穷。这种透视方法在摄影艺术中的运用,就好像穿越了空间的障碍而使镜头前的远景和近物平行靠拢并展现在一个画面中所得到的效果,这就是就是空气透视法。空气透视法与绘画艺术中的几何透视法不同,这种技法可以通过景物层次、虚实相衬、光暗调节、角度变换等手段造成空间距离美感,来实现空气透视效果,使摄影作品充满远近、高低、明暗、浓淡等各种对比。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可以利用这种空气透视法来实现微距离定焦(像将普通焦点透视反过来,只不过这种摄影作品的“消失点”在镜头后面,仿佛整幅画面线条都集中到一点向观者扑面而来,极具视觉冲击力)。微距拍摄使主体艺术形象清晰、饱满、突出,而主体形象周围的景物则往往虚化(其实近距离用肉眼看主题周围的景物本来是清晰的),形成一种虚实相生、若隐若现的对比美感。
三、散点透视的意境美
当今时代,科技日益更新,市面上可见各种琳琅满目的摄影装备,尤其是摄影镜头。不在常用范围之列的广角镜头也被一些摄影艺术家们所追捧,因为利用这些镜头装备,在摄影创作过程中,会有非常奇妙的效果伴随。散点透视效果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摄影作品类似于国画的大写意一般。散点透视的特点是在画面中没有固定的焦点,整体看去宽广、深远。这种透视法不像鱼眼镜头所产生的“反焦点透视”效果,而是用广角或者普通镜头的景深调节来实现的。“一件好的风景作品之所以能够吸引人们的目光停留,除了风景本身外,大多是由于拍摄的手法带给了我们不同的视觉体验。”通过散点透视技术,可以实现黑白摄影作品有如山水画一般隽秀清逸的效果。著名的摄影艺术家郎静山的集锦摄影就是这种技术成熟前期的典型代表。只不过,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将多种景物组合在一起,这种技法在上世纪早期的技术水平上来说,可谓是奇法。他的《湖山揽胜》、《紧紧跟随》、《柳岸泛舟》等都是著名的代表作。这类作品不但有摄影艺术再现的真实美,还有强烈的飘渺意境之美。
四、结语
自十七世纪法国、英国相继开设半官办性质的皇家美术学院开始,有了学院派之称。美术学院的成立,让美术能够成为一种大规模的模式下的职业,成为一种可以有意识的系统的人才培养处所,而非过去作坊式的自发传授;美术也借以成为一种可以捉摸出其的独立学科。早在五代两宋时期也有了皇家画院,有了培养和安置画家的官办处所,画家分为画院派与在野派两个派系。从刘海粟、林风眠,到徐悲鸿,到解放后的苏式教育,再改革开改,伴随着西方美术学院制度的影响,中国的学院美术一直左右着整个的审美指向。人类在用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和科学的思维创造世界、改造世界,美术院校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特殊功能和作用。
首先,是其美育的功能和作用。美术院校通过生产占有一定空间,构成有美感的形象,使人用视觉来欣赏艺术多姿的线条,多彩的色调,多样的造型,精美的构图,深刻的内涵,都会令人们产生丰富的情感,强大的视觉冲击力和情感的荡漾,并且潜移默化的使人的心灵得以净化,情操得以提升。总之美术院校是以审美感性直观的艺术形象,对社会中的人进行美育教育,即把人所具有的求知,向善、爱美和健康成长的潜能加以开发,并使他们得到充分协调的发展和全面的发展,从而引善启真,启迪智慧,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国民精神素质,使之成为具有崇高情操与富有真、善、美的人。
其次,是服务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化工业生产竞争激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与美术相互渗透、日益结合,中国美术教育越来越兴旺与繁荣。现代建筑、现代工业、现代商业等都离不开美术,至于工艺品以及工业造型与生活的关系更加密切。在解决生存、进入温饱、小康阶段的中国当代社会的人们,已经从过去单纯追求物质需要转向注重追求精神价值的需求,如何生活得更加美好和艺术,如何生活得更有质量和价值,已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这种大潮的推动下,中国美术院校势必走高等艺术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路子,发挥高等艺术教育在知识创新、服务社会中的作用。
再次,是创新的功能和作用。高校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的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的确,作为最具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美术院校,应该始终把为当代中国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水平且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以感性思维能力见长的创意人才放在首位。一所美术院校不能培养出德艺双馨的以感性思维能力见长的创造性人才,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但是,就在这个实践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发展的速度渐快,竞争日趋激烈,学院的“滞后与衰退”是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种真实的可能性我们先不置可否,学院艺术显示出它相对发展迟缓的一面却是真实的,相对于其他社会美术而言当代学院艺术处在了一个尴尬的情势之下。
首先,对于学院艺术在办学机制与理念上的坚守,及由此而来的经验话语系统的完整存在,我们从宏观的学院艺术的发展与定位上应该给予肯定。当代中国的学院艺术,接受与实行的仍然是几十年代一贯的教学体系,在入学考核、课程设置上,虽然有一些适应市场的新设置,但基本上仍然是传统的价值取向占主导地位。同时,当代学院美术教育,在传统的课程设置与办学机制之下,还存在着整个社会的主流体制的强势。学院内部,影响教师生活与事业的基本尺度还被限定在几个纵向的传统体制性项目上。一些强有力的体制介入,进一步限定了高等美术学院谋职的教师的价值取向和艺术走势,以及培养学生的主要路径。令人欣慰的是,从当前学院的课程设置、展览设置、评审人员邀请来看,学院的美术价值取向以及其代表人物仍然在整个美术界拥有着权威性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地位。在市场第一与艺术多元化的格局下,学院作为整个社会难得保有的一处相对纯粹的学术禁地,迄今仍然有着它崇高的学术荣誉和相当的向心力,学院仍然是给予艺术作品以学术阐释的理论高地和神圣场所。
然而,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其性质由经济基础决定。对于经济效益的热衷终究给艺术教育带来了一些让人不愿意看到的奇怪现象。
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陈世宁曾说:“一名油画教授带100多名学生,咋教?”试问,艺术强调个性,音乐、舞蹈、绘画重视师徒之间的心手传授,绘画工作室十几个学生比较正常,而一师带百徒要如何保证培养质量?而高校近年来还在大量增设艺术类专业,这无疑是在为艺术生扩招推波助澜。艺考成了上大学的“跳板”。如此多的考生蜂拥而至,致使招生模式也不得不变革。这句话恰恰反映了艺术院校扩招,而教学体系的调整却始终跟不上的艺术教育现状的担忧。与此同时,艺术生扩招更带来了很多半路出家的速成考生,这更抹杀了艺术教育的本质。还有就是扩招带来的投入经费捉襟见肘的问题。
此外,教学内容赶不上学生的需要。传统的教学体系和教师思维,很难给学生以激情。而且,学院扩招后,相应的教学体系没有做出适当的调整。学院对学生的培养方向和定位是什么?是教师、艺术家还是艺术普及?教育的方向不同,教学体系、师资配备、教师素质也应该有所不同。如今很多高校都在办美术系、美术学院,但严格地说,有些是不具备条件的。由于不少艺术学院的定位模糊,这就使学生更加茫然。
那么,在艺术商品化、教育产业化的不断冲击下,学院应该如何调整自己,防备艺术教育的浮躁和艺术市场中盛行的压概率的赌博心理,切实的关心学生的需求与出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重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认真营造美院适宜学术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不同学术思想间相互启发、共同发展的良性机制,在社会上树立的良好的教学形象,就成为了当代中国艺术院校在新形势下的生存所面临着的严峻现实。
一
当电影告别了自己技术杂耍的丑小鸭阶段而成为艺术的白天鹅时候,还处在电影艺术的默片时代,然而就在这默片时代,格里菲斯、卓别林、爱森斯坦、普多夫金等天才的电影艺术大师们就创作出了永载史册的电影艺术精品。后来形成的电影艺术史上的第一个系统的电影美学理论——蒙太奇理论,可以说主要就是这种默片时代电影艺术的美学表达和理论自认。那么,这默片时代电影艺术的本性或本体是什么呢?如果参照后来巴赞的纪实主义电影美学关于电影艺术本体的表达方法(巴赞把电影艺术的本体概括为“摄影影像”,亦即著名的“摄影影像本体论”)[1],则可将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本体概括为“蒙太奇”。也正因为这样,“蒙太奇”一词才不仅作为一种重要的电影艺术方法和技巧存在,而甚至成为电影艺术的同义语。然而电影的这样一种本质或本性存在了多久呢?最多不过20年。然而当声音技术的进步冲破包括几乎所有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大师的习惯与成见的阻碍而终于挺进到电影艺术中来的时候,电影艺术的本体构成无疑发生了质的变化。电影“蒙太奇本体论”把电影的全部艺术可能性都归结为电影画面(影像)之间的自由组接,即蒙太奇上,甚至对用来进行这种自由组接的画面本身都认为是次要的,无关宏旨的。至于声音因素则根本未予考虑。即使在声音因素已经进入到电影艺术中来之后,在这种蒙太奇本体论的理论视野之内,也一直被作为一种次要的因素而附带涉及的(直到艾柯、麦茨等人的符号学电影理论阶段,也仍有这种情况。麦茨的组合理论就基本上没有考虑电影的声音因素)[2]。而事实上如果说运动的电影较之静止的绘画和摄影也不过是增加了一个运动的维度的话,那么拥有了声音的电影较之默片也是实实在在地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声音的维度。电影艺术在本体构成上的这一重大变革,其意义究竟有多大,其实直到现在也难以概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电影由单纯的视觉艺术变成了视听结合的艺术[3]。无论如何,仅就这一点来讲,虽同样被称为电影艺术,而此电影已决非彼电影。在人类的五种感官当中,最重要的是视听,而且迄今为止人类所创造的艺术也无一例外都是诉诸这两种感官的(李泽厚称之为充分“人化”的感官),非此即彼。而至此为止,电影艺术独自以便捷的方式占据了人类接收外部信息的这两大频道。
此后的色彩技术以及光学镜头和感光胶片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进步虽都程度不同地给电影艺术的发展带来一些影响,但基本上都没有触及电影艺术的本体构成,也就是说在声音进入电影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电影艺术的发展进步是处于一种量变的积累过程中,真正给电影带来一次新的本体性变革的是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发展。
二
电视技术的出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作为一种新的新闻媒体存在的。而一旦当电视作为艺术形式出现时,正像声音因素被电影艺术习惯力量视为异己一样,电影艺术也把电视艺术看成是自己的敌对势力,在美国就爆发了持续十年之久的电影电视大战。而事实上在各国都曾程度不同地发生过类似的影视大战。默片时代的电影艺术家当时没有意识到声音的出现是不可阻挡的,它必定要进入电影并使电影艺术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前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家们也同样没能及时地意识到电视技术作为一种新的强势媒体对于电影艺术的深刻意味。
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电视技术给电影艺术带来的深刻影响的话,也许有一个说法是便捷的,那就是使电影艺术进入了电视时代。在探讨并努力准确表述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的本体存在或者说本性的过程中,有一个广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那就是关于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异同的探讨和争论。直至目前仍有人致力于电视艺术特殊性阐释和论证,即将电视艺术视为电影艺术之后的人类的又一种新的基本艺术形式,而努力收集归纳其有别于电影艺术的特异之处。然而笔者始终认为,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之间的差异,充其量只是同一类艺术形式内部不同种属之间的差异,而非人类基本艺术形式间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主要的是一些量的、暂时性的、技术性或经济性的差异,而非艺术本体上的差异。也就是说,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在艺术本体上是一致的,相同的。随着影视技术的发展进步,电影艺术与电视艺术之间的差异和分野正在和已经消失和弥合。“电视电影”这个影视艺术的新品类的出现与存在,清楚不过地向人们昭示了这一点。[4]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宣布,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主要的和根本的意义,并不是在电影艺术之后、之外,使人类拥有了一个新的基本的艺术形式,而是使电影艺术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电视时代。其间变化之大,以致于事实上使我们已不便再用电影艺术这样的词语来意指人类的这一迟来的基本艺术形式,而应选择并习惯于影视艺术或影像艺术之类的新词汇、新概念。不仅电视时代的整个影像艺术之内涵已非电影艺术一词所能涵盖,即使单就电影艺术本身来讲,在电视时代的一系列新生与扩展,如在制作与播放以及观赏方式等方面的变化与进步,都已使电影艺术变得越来越不那么纯粹,不那么像电影了。大约是由于原有思维习惯的作用吧,人们只注意到了电视技术生长出了电视艺术这一重要事实,而且也许是吸取了历史上曾长期无视电影的艺术属性的教训吧,人们不仅一下子便认同了电视的艺术性质,而且似乎把全部的注意力和精力都用来发现和发掘电视作为艺术的区别于电影的特殊性,并急不可待地宣布电视是继电影之后的人类“第八艺术”。结果却忽视了另一个同样重要或者说更重要的一个事实,那就是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在美学本体上的一致性,更忽视了电视作为一种新的技术进步所给予电影艺术的深刻影响。如果把这种深刻影响所包含的发展趋势也考虑在内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做出下面的结论:进入电视时代的电影艺术即使还可以称之为电影艺术的话,也已基本上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即以光学成像为基本技术与手段的电影艺术了。
三
人类社会确是以加速度的形式向更高的文明发展进化的。就在电视技术的发展进步正在深刻而有力地刺激并推动电影艺术向新的深度与高度发展迈进,其势方兴未艾的时候,又一种新的电子技术——电子数码信息技术又勃然兴起于世,并给予电影艺术以及整个影像艺术以更为巨大而深刻的影响。这场变革的来势之迅猛与内力之深厚,使人们真真正正地感到了绝对的应接不暇与别无选择。它既不像声音技术那样允许人们有一个怀疑、反对、认同的过程,也不像电视技术那样给你一个进行十年抵制大战的时间,而是在电视技术已经与电影技术趋于融合的基础上,一下子便出现在电影艺术的内部构成因素之中,它可以在你对其所知甚少或根本处于无知的状态,甚至根本还没有意识到它的出现与存在的情况之下,就一下子从里到外全方位地包围并渗透于你了。
电子计算机成像(CGI)技术的发明是在60年代,进入70年代即开始应用到电影制作领域。1975年乔治·卢卡斯创建了专门为拍摄电影提供电脑技术服务的特技王国“魔光实业”(IndustrialLightandMagic,简称ILM),这已清楚地意味着又一个电影艺术的新时代即将来临。1991年,柯达公司“数字化视觉效果处理系统”简称(INEON)的诞生,宣告了数字技术支配电影技术的时代的到来。而2000年,美国最大的电脑网络公司——全美在线(AOLI-S)与美国第二大传媒集团——时代华纳公司(TimeWarner)的结盟,则最终标志着最新的电影艺术新时代——后电影时代(Post-cinemaEra)的来临。[5]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新时代呢?
从技术层面讲,这一次的电影新技术革命,不是某种单一的技术变革,而是以电脑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包括电影、电视、电脑硬件与软件、电话、自动化工程、机器人等等新技术长期发展融合的集中体现。从电影特技制作能力的空前提高(已没有什么影像是不可制作的),到电影制作方式的根本性改变(电影已可以不是拍摄的,而是“合成”的),再到各类新兴娱乐产品、产业的产生(如电脑游戏,实真经历,互动娱乐等),再到全新的发行展示渠道的创建(如只读记忆光盘、数字光盘、卫星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等),这一切不仅无一不直接引发着电影艺术的本性变革,更以集体的合力最终将电影艺术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后电影时代”。
从艺术层面上讲,在后电影时代,电影艺术在艺术本体上发生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电影特技制作能力的空前提高,使电影艺术的奇观本性得到突现,超越了电影艺术的纪实本性而明显处于前景位置,直到产生所谓的“效果美学”[6]
纪实性与奇观性是电影本性的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在巴赞时代,电影艺术的纪实本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高扬,“纪实美学”也因之而成为电影艺术美学原则的主旋律。而当电子计算机成像技术、特别是电脑数字技术一经应用到电影特技制作领域,就使电影特技超越了单纯的技术意义而具有了美学内涵。从《星球大战》(1976年制作完成,电影史将这一年称为“特技效果的新生”)到《谁陷害了兔子罗杰》(1988年),从《终结者》(1991年)到《侏罗纪公园》(1993年),从《阿甘正传》(1994年)到《勇敢者的游戏》(1995年),从《玩具总动员》(1995年)到《泰坦尼克号》(1997年)……电脑特技,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真正匪夷所思的人间奇迹。[7]在20世纪最后10个年头里,电影也正是凭借这种对于传统电影技术来说几乎永远无法实现的银幕奇观的表现而重新定位了自己的大众文化坐标,并再一次战胜了画面小、影像差和音响弱的电视的。而当这种“追求技术魔力”、“致力奇观呈现”的“效果美学”成为时尚、甚至主流时,就不仅悄悄地改变了观众的观影经验和观影期待(从对电影叙事真实性的认同转移到对电影奇观和技术的欣赏),而且也悄悄地解构着电影艺术本身,将其融入到一个更为广泛的传媒体系之中去了。
(二)电影制作方式的革命性转变,使巴赞摄影影像本体论的电影理论趋于解体,并将最终改变电影本身的本体存在
虽然就全行业来讲,电影业仍然是一个“胶片”行业,但以卢卡斯“魔光实业”(ILM)为代表的数字化新技术正在排除电影拍摄放映的老式机械装置,电脑合成的数据人物和影像处理的仿真场景已经预示着电影工业成为“无胶片”行业的可能。就是说,电影已可以不是排演拍摄成的,而完全是电脑合成的。如果说传统的电影制作方式有一个最大的局限在于它的每一个艺术想象的实现都受到制作技术与条件的限制的话,而随着电脑数字技术支配电影制作,则最终完全超越了人类有限的想象力。它可以合成任何现实的、非现实的视听影像,只有你想象不出的,没有它制作不了的。这样一来,影像与物质实体之间的联系就变得非常脆弱了,影像本身不再保障视觉的真实性。再简单地讲就是,电影已不再是“记录”(Record),不再是“物质现实的复原”(克拉考尔语),而是“合成”(Graph),是“实在的非真实”(Virtualirreality)。显然,当观众已清楚地知道任何影像都可以是数字化地制造出来的时候,人们对电影真实性的确信也必将终结。(三)新兴媒体新兴娱乐产品的建立和新的传媒体系及发行展示渠道的创建,已经形成人类全新的“视听文化”,亦使电影艺术发生根本性变革,直至消失在新的系统之中
随着电视的出现,以及其后电脑技术的应用,特别是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新兴媒体及新兴娱乐产业层出不穷,并逐渐形成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局面,电影不仅丧失了“大众艺术之王”的地位,更重要的电影与电视、电脑、多媒体和网络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电影正在汇入更大的视听媒体洪流之中,这一媒体洪流从摄影化走到电子化,现在又到了网络化新阶段。
在这些新兴的娱乐产品或方式中,有两种产品或方式对电影的影响或者说改造最为深刻。其中一个是“互动娱乐”(InteractiveEntertainments),及由之而生发出的互动电影。这种互动电影为观众(用户)提供了这样的可能:从一个音像数据库选取素材,建立多种不同的电影叙事走向,事实上就是构造观众(用户)自己的故事。另一个是“实真经历”(Vivtual-RealityExperienes,简称VR)。“实真经历”是对真实的全方位(视、听、嗅、味、触多种感官的信息来源及其综合)人为仿造,并企图最终达成与真实的完全一致。“实真经历”的用户或者说参与者,或游戏者,可以进入一个电脑合成的人为环境,在那里自如地活动,与物体、人物和事件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并直接影响到叙事的结构和发展过程。传统的“视窗展示”方式和静坐式观影方式,让位于“活动中心”(activitycenter)式的“入门探寻”;被动的观看者,让位于能动的参与者。当电影的发展已经到了这样一种水平或阶段时,即便我们仍然将其称为电影、看成电影,也不难理解和想象它同此前的、传统意义上的电影已相去甚远,太远了。从内在的叙事内容与方式及结构到外在的展示方式、场所及观众的“观看”方式直到“观众”——用户由之而获得的艺术体验及审美感受都已发生了全方位的变革。正如有些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互动电影”与“实真经历”与传统电影的最重要的区别之点,在于其对于经验的强化和对用户控制力的赋予。而一旦用户拥有了这种控制力,则无疑意味着对叙事可能性悬念的摒弃,同时也就意味着对观众的观影欲望的摒弃,因此,单从这一点来讲,已决定此类新电影要保持或形成观众——用户的新的引力或欲望,就必须构建自己的新的电影语法。
虽上述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革命所引发的电影艺术本体性变革尚处在开始阶段,许多新的设计和创造还处在初期和试验的水平上,还存在许多有待定型、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但其发展趋势已是如日东升。1997年第一部互动电影《黯淡》已制作并发行;“实真经历”也已进入实验试制阶段;网络电影更是早已出现,网民完全可以像电台点歌一样,上网“点看电影”。不仅如此,世界的高科技巨人们正在联手研制被称作“蓝牙计划”(blue-teeth)的可以将所有装置(电脑、电话、电视、音响、家用电器和各种数据库等等)共享的联动终端。其目的是只要动一动手指头(甚至动一动意念),你就能得到、看到和听到你想要的一切。届时,不仅人类的视听文化将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就是人类文明也无疑进入到了一个更高的新阶段。
四
这是一场正在悄然行进中的电影技术与电影美学革命。经历这场革命之后的电影,即使不是烟消云散,也已是面目全非。而且确已可以看到或感受到使电影走向终结的新事物、新力量。
安德列·巴赞认为,人的潜意识中有一种所谓的“木乃伊情结”。其含义是说,人们总是倾向于把经历过的生活尽可能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来,仿佛是给时间涂上香料、使之免于腐朽,如木乃伊一般。[1]电影诞生之后,由于其所具有的对于视听信息的方便而直观的呈现能力,便成了这种情结最理想的承载方式。于是巴赞在1946年便提出了一个所谓的“完整电影神话”的概念,认为“电影这个概念与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是等同的;他们所想象的就是再现一个声音、色彩、立体感等一应俱全的外部世界的全景。”[1]进入后电影时代之后,我们发现,这个“完整电影神话”即将和正在成为现实。电影的完整再现与电子游戏的人机互动作为两个向度的理想追求,即将和正在最后阶段实现融合。代表这种融合的就是“实真经历”技术的出现和走向完善。“实真经历”既代表人类真实完整地记录自己生活这一探索轴线的运动极限,也代表了人机互动的仿真追求的运动终点。在“实真经历”的时代,我们将会和正在看到,我们不仅可以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而且我们将无法区别这再现的现实(虚拟的现实)与实有现实的不同(进入“实真经历”过程的“用户”由于不仅接受了“实真经历”技术所提供的从视听到嗅味直到触觉的全面的虚拟的仿真信息而且被隔绝了全部的现实真实信息,因此直到“实真经历”结束,将根本无法分辨这种虚拟真实与真实的现实);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发现,我们不仅生活在实有的现实中间,我们也同时甚至更多地生活在虚拟的现实中间(比如我们不仅为现实生活中亲人的健康而欢乐,也为艺术虚构中的古人的痛苦而流泪)。其实很久以来或者从来就是如此的,只是今天恍然大悟罢了。更有甚者,我们还将看到,虚拟的现实与实有的现实不仅越来越难以区别,而且处在一种密切的相互渗透与影响的互动状态之中。总之,对于现在特别是未来的人们,虚拟的现实将不仅影响他们的生活,甚至将构成他们的人生。
于是在事情的最后阶段,我们终将发现,人类从完整再现现实的艺术追求出发,最后又走回到了创造现实的生活本身。正如作为心理学家的电影美学家爱因汉姆所预言的那样,与现实不同的才是可以审视的艺术。如果与现实完全相同了,则是现实本身,而不再是艺术。因此,“实真经历”的出现,正预示着电影艺术的终结。[8]
引力与加速度的等价使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那么,虚拟现实与实有现实的等价又将意味着什么呢?到那时,也许终结的不只是电影艺术,整个人类思维与哲学都将发生目前还无法预想的深刻变化。
短短一百年,电影却经历了如此多的变化,以至即将走向终结。回想它曾给我们带来如此巨大的、长达百年的欢乐,一时确实很难接受,而理智应当告诉我们,如果放在足够长的历史长河中考查,世间万事万物,莫不如此。这也就是存在主义所谓的“存在先于本质”。所以,天才的巴赞才只用一个问句——“电影是什么?”来命名自己的文集。
【参考文献】
[1]安德列·巴赞.电影是什么?[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0.
[2]李幼蒸.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3]周传基.电影·电视·广播中的声音[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1991.
[4]王佳泉.电视不是第八艺术——再论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的异同[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
[5]游飞,蔡卫.电影新技术与后电影时代[J].当代电影,2000,(4).
[6]虞吉.电影的奇观本性[J].当代电影,1998,(5).
本文作者:刘源工作单位:邵阳学院音乐系
佤族甩发舞的动作优美而洒脱,“时而像火焰升腾;时而似黑云留瀑飞溅;时而又如翻滚的巨浪,此起彼伏;时而又风平浪静。”佤族姑娘跳甩发舞的同时,把自己的情感与动作融合在一起,通过甩动头发来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表现出生命的活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舞蹈节奏感强、舞蹈服饰极具民族个性佤族甩发舞有很强的节奏感,整个舞蹈过程给人以热情、劲爆、活力的感觉,让人很想跟随舞者一同舞动。佤族的服饰大多用自家织的棉麻布缝制,颜色以黑、红色为主,既简单又大方,同时佩戴他们特有的饰品,如大圈的耳环、银手镯、银头箍和项链等饰品。佤族男子喜欢用黑或红布把头缠绕,穿没领的短衣,裤子宽又短,手戴银镯子,甚至还穿耳洞,脖子戴竹藤圈。佤族男子喜欢纹身,身上纹牛头和鸟之类的,反映佤族崇拜自然。佤族姑娘的服饰鲜艳、好看。上衣是黑色或蓝色的无领短衣,下身穿漂亮的筒裙,筒裙的边上织红、黄、蓝等颜色的花边,由红、蓝多种图案制成,图案从近处看交错起伏,远看则像波涛滚滚,佤族姑娘身上佩戴大圈银耳环、银手镯等饰品,在腰上或腿上戴一根竹藤圈,根据竹藤圈的个数可以判断她们的实际年龄。
(一)健身娱乐价值甩发舞可达到健身和健美的效果,甩发舞的动作主要集中在头部,为躬身前甩、后甩、旋转甩,所做的都是头部运动,在做“脊椎操”一样,但比脊椎操的效果更好。因此,每天抽时间跳下甩发舞,做头部运动,可以强身健体,还能预防脊椎病,同时释放紧张的压力,促进头部血液循环,既可健身,又可以活血养颜。有人把这种舞蹈称为“美容养颜活血”的舞蹈。跳舞对人的身形、气质和仪态有一定的好处。听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可以陶冶情操,忘记一切烦恼,把心灵陶醉在舞蹈中,给人融洽、亲切的感觉,在甩发舞里得到愉悦情感的体验,达到健心的作用。(二)旅游开发价值甩发舞的民族性与地域性是旅游开发的优势,“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人们不仅喜欢时尚的事物,复古的事物也深受喜爱,甚至还掀起过一股复古风。人们开始喜欢穿民族服饰,佩戴民族首饰。人们厌倦城市的喧嚣时,往往会向往深山的宁静,很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都被开发为旅游基地,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民族民间舞是景点旅游的重要部分之一,可以欣赏到当地的地域风情和美丽风景,还可欣赏独特的民间舞蹈。它作为一种艺术,供游客们观赏,有旅游开发的价值。让人们真实地感受到佤族文化的真谛,了解它的文化底蕴、社会背景和文化内容,体验佤族民俗风情,让游客们身心愉悦,满足他们好奇的心理,让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可见,充分挖掘、开发佤族甩发舞的旅游价值,不仅对佤族旅游业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外,还对佤族的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三)文化传承价值佤族甩发舞是一种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佤族人民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它有顽强的生命力,我们应该保护和传承它,没有保护就无法传承。如今,政府开始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对民间艺人和艺术人才的培养加大了保护力度,已初步形成相应的保护与培养体系。佤族成立了原始部落文化村,为佤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深受游客、专家学者的赞赏。
悠久的历史创造了佤族的甩发舞,使之更有魅力;甩发舞给予人的原生态之美感,使人身心愉悦;舞台艺术和文艺工作者的创新,让甩发舞有顽强的生命力并风靡海内外。如今,甩发舞在民间艺术中取得优越成绩,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与认可,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它、关注它,让甩发舞得到保护、发掘和利用,让它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来。
他也有自己独树一帜的书法理论引领者当时书法的变革。可以说傅山的书法理论开辟了明清时期书法的新时代。但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当时的社会背景,他的书法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当时的认可和接受。但现在看来,他的书法理念主要是对当时书法中存在问题的修正,他的理论是对鬼斧神工的自然的追求,是对没有添加任何杂质的美的追求。所以形成了“宁拙毋巧”的书法理念。
一、傅山的书法艺术
(一)完全不同的运笔方式。
传统的笔法注重笔锋的转变和整体的效果,重视每一个字的工整。 但傅山的书法却与众不同。在他的作品中,这些技巧都被弱化。他坚持的是线条流。他不重视运动速度的快慢和张力。他所表现的是笔墨的直接与流畅,不注重每一个字的细节与工整,而是达到整体效果的行云流水,或笔锋刚劲有利,或是在作品上留有很大余地。在视觉效果上虚实结合,更注重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作者情感的表露。但传统笔法就很都很讲究这些因素。也正因为如此,于是他提出了“四宁四毋”的艺术主张:“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
在传统书法中,人们不尝试打破传统的方式,但傅山要打破传统的束缚,通过奇诡的线条变化创造出独特的方法,表现自己的情绪,从而使他的笔墨更有感染力。这也就导致了他的书法当时没有被接受,以及观众对他的极端态度。有的人很喜欢,有的人却无法理解。
(二)独一无二的书法体系。
他完全打破了传统美学,他更擅于用线条和笔墨的聚散组合来表达情绪,他的作品折射出自己的内心。他不在意一笔一划的工整,而是追求整体的意境。传统的书法都追求工整和对称,特别是古代的建筑都以对称为美。而傅山不追求刻意的对称,而是遵从内心追求整体的和谐。他的表达更加能够引起是观众是视觉的冲突。而且是容易被观众接受的自然美。他的书法使得空间错落不一,在现在看来,更容易被我们的审美所接受,所以对当世有巨大影响。
(三)随意的章法形式。
很多人在博物馆中看到傅山的书法歪歪扭扭,结构奇特,似乎无迹可寻。找不到平衡感。傅山的书法如行云流水,墨水浸润入纸,构成一幅水染的画面。在他的书法中,找不见传统的技巧,没有方向,角度和力度的刻意追求。没有了这种束缚,使他的表现更酣畅淋漓,也更能引起观众视觉上的冲击,令人震撼。
他的笔墨是随意而自由的,呈现出多彩变换的世界。也体现了他的书法理念。
(四)极度张扬的个性表现。
脱离了传统的书法的束缚,使傅山更能自由的表现自己的性格,把作品推到淋漓尽致的高度。“四宁四毋”不仅使他对作品的要求,同时也是对他性格的最好诠释。传统上注重作品的精致,讲究作品的对称,他觉得自然才是最美;传统以讲究作品的修丽,他觉得简单点也无伤大雅;传统注重一笔一划之间的流畅,他觉得笔锋的不断转换没什么关系;传统的书法表现都太刻意,他认为书法最重要的是表达感情。
傅山通过标新立异的方式,将自己与传统区隔开来,不在追求技艺的娴熟,而是站在了刚高的层次。他忘我的在自己的另一个世界当中,笔触只求痛快淋漓,把自己的情绪通过作品表现出来,沉浸在笔墨之中。他的个性,在书法中找到了释放的平台。
但独特的书法却不能仅仅依靠个性的张扬,它需要独特的见解,优秀的审美,深厚的功底,广博的学识。所有的这些因素,才够成了他特有的圆润和独一无二的风格。所以傅山书法的成就绝不是简单的追新立异,古怪嚣张,而是他的思想达到了艺术的高度,他笔下的书法似乎有了自己的生命特征,变得灵动而鲜活。
二、傅山书法艺术的影响
(一)傅山书法艺术对明清书法的影响。
1.打破传统书法的固有模式。
傅山的书法艺术与传统的书法艺术相悖,他打破了当时传统书法所追求的书法技巧的运用,注重线条的角度,落笔的轻重,注重字迹的工整和整体的完整性。而傅山的作品有的大气豪放,表大的夸张而不羁,结构简单却不简洁,给人一张气势恢宏的感觉。线条的扩张让人们有一种心灵震撼的感觉,形成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和紧张感。还有他受人喜爱的连绵的草书,不仅粗犷豪放,让人难以触碰,似乎在刚劲之中掺杂了少许的无以名状的凄凉,不仅让观众把注意力集中到作品当中,更重要的是这里面也寄托了作者自身孤独的情怀。他的那种不可一世的反常、怪异不仅仅在结构中有所体现,还表现在他的字没有章法的夸张。不断的对字形进行扭曲,打破原来字体结构的平衡,不再是过去那么整齐。这使他的草书作品,不像传统的那么讲究技巧,而是表现的直接而拙劣,也是实现它草书风格转变的重要时期。更重要的是,他在视觉上对观众的强大冲击力,让人随着作品,心情起落跌宕,振奋不已,通过酣畅淋漓的笔墨,把自己消融于“忘我”的境界中,与其说是不断挥动着延绵的线条的线条,不如说是用这些笔墨谱写他人生的凄苦和婉约。
他对传统的继承太少。一方面,他过于与传统背离,似乎是刻意的避开传统的书法。使得他完全脱离了书法的本性,导致其基础表现力的散失与不足,所以我们能看到他有些作品确实不能称之为优秀的作品。另一方面,由于受传统的约束少,让他的书法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让他个性的表达更直接,情感的演绎更完整。当傅山的情绪没有那么多想宣泄的时候,试图以基础的书法技法来展示,但却不能够看到它的优异之处,与当时的其他大师相比,反倒显得相形见绌。当他的情绪饱满的时候的时候,他能用自己的艺术语言处理好线条的陈列,实现笔墨上的勾勒,加上强烈情绪的渲染,那往往就是被人称赞的佳作。
2.傅山外明清时期书法的转型奠定了基础。
傅山的作品和书法理论未能引起当时人的注意和世人的喜欢,但是他为书法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方向,丰富了当时书法的类型,为当时的书法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可以说他打开了明清时期书法创新的新路子,对当时影响深远,也为明清时期的文化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例如,他的《晋公千古一快》草书四条屏和《题画自笑八韵》,在章法上作了进行了严密的处理,字距上紧密相连,行距的间隔层次不齐,有时粘连在一起,虚实相生,这与他的丑拙原则,饕餮美学完全是一致的。他不去遵从过去的书法章法,似乎是刻意的表现出散乱和夸张,任意纵横的涂抹不求技法的炫耀与运用是否得当只是在作品的表达中遵从自己的内心,矛盾与纠结,孤独与痛苦。这些作品留人留下强烈的艺术的美感和冲击。
他试图表达自己的亢奋、从而使他获得一种心灵的解脱与满足,更多地表现的是与命运抗争的激昂,是情绪的高涨与暴风骤雨的洒脱,强烈的墨色对比运用,构成了他作品的雄强、伟岸之美。
通过这种草书的形式,来有意识地彰显他的人格魅力。他的线条的流动感实现其生命的运动,流露着他对尘世的愤怒与抗争。
(二)傅山书法艺术对当代书法的影响。
傅山在书论上对当代书法的影响是主要体现在他的“四宁四毋”论,这一特殊的书法美学思想是在特定的时期条件下,对儒、道学说的又一次的排列组合,提出此论,有着当时的政治目的。遗民傅山针对统治阶级御用艺术的甜俗之风,拍案而起,喊出了“宁丑勿媚”的口号,代表了时代美学思潮的要求,也是傅山性格使然,且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同时是对奴性的批判。这与当代我们崇尚自由,要打破束缚追求真我有极其相似的地方。我们希望看到真实的社会,找寻真实自己的态度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某种心灵的契合。
我们总说弄巧成拙,似乎努力的想把事情做到完美和极致。
傅山对于“拙”的内涵作过纯真、质朴、清真以及笃挚等新的解释,他赞赏纯朴的自然美,不赞赏造作妩媚的装饰美,认为真正的巧就是反映事物的质朴美。当前我们也是要解放天性,能够追求真实的美感,比较柔造作,不阿谀奉迎。他的书法在当代找到了存在的价值,不只是书法艺术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蕴含其中的人性的本真。
小结
傅山的书法艺术以其独特的视角形成了不可多得的风格。他的书法艺术如行云流水。没有固定的模式却打动人心。他的书法艺术对当时的书法改革和当代的书法研究都有深刻影响。对他的书法的感受和研究,也体现出这位爱国者的不随波逐流,在那样的环境当中追求自己的艺术,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摸索。
参考文献:
华宁;金运昌;康熙书法十六条;紫禁城;2006年04期。
朱乐朋;乾嘉学者的书法交游活动考察;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4期。
旭明;天道酬勤 功在苦心--东晋着名书法家、“书圣”王羲之;北京工人;1998年07期。
自电子技术一问世,电子技术与机械技术的结合就开始了,只是出现了半导体集成电路,尤其是出现了以微处理器为代表的大规模集成电路以后,"机电一体化"技术之后有了明显进展,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
(一)"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历程
1.数控机床的问世,写下了"机电一体化"历史的第一页;
2.微电子技术为"机电一体化''''''''带来勃勃生机;
3.可编程序控制器、"电力电子"等的发展为"机电一体化"提供了坚强基础;
4.激光技术、模糊技术、信息技术等新技术使"机电一体化"跃上新台阶.
(二)"机电一体化"发展趋势
1.光机电一体化.一般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是由传感系统、能源系统、信息处理系统、机械结构等部件组成的.因此,引进光学技术,实现光学技术的先天优点是能有效地改进机电一体化系统的传感系统、能源(动力)系统和信息处理系统.光机电一体化是机电产品发展的重要趋势.
2.自律分配系统化——柔性化.未来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控制和执行系统有足够的“冗余度”,有较强的“柔性”,能较好地应付突发事件,被设计成“自律分配系统”。在自律分配系统中,各个子系统是相互独立工作的,子系统为总系统服务,同时具有本身的“自律性”,可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作出不同反应。其特点是子系统可产生本身的信息并附加所给信息,在总的前提下,具体“行动”是可以改变的。这样,既明显地增加了系统的适应能力(柔性),又不因某一子系统的故障而影响整个系统。
3.全息系统化——智能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全息”特征越来越明显,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这主要收益于模糊技术、信息技术(尤其是软件及芯片技术)的发展。除此之外,其系统的层次结构,也变简单的“从上到下”的形势而为复杂的、有较多冗余度的双向联系。
4.“生物一软件”化—仿生物系统化。今后的机电一体化装置对信息的依赖性很大,并且往往在结构上是处于“静态”时不稳定,但在动态(工作)时却是稳定的。这有点类似于活的生物:当控制系统(大脑)停止工作时,生物便“死亡”,而当控制系统(大脑)工作时,生物就很有活力。仿生学研究领域中已发现的一些生物体优良的机构可为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新型机体,但如何使这些新型机体具有活的“生命”还有待于深入研究。这一研究领域称为“生物——软件”或“生物系统”,而生物的特点是硬件(肌体)——软件(大脑)一体,不可分割。看来,机电一体化产品虽然有向生物系统化发展趋,但有一段漫长的道路要走。
5.微型机电化——微型化。目前,利用半导体器件制造过程中的蚀刻技术,在实验室中已制造出亚微米级的机械元件。当将这一成果用于实际产品时,就没有必要区分机械部分和控制器了。届时机械和电子完全可以“融合”,机体、执行机构、传感器、CPU等可集成在一起,体积很小,并组成一种自律元件。这种微型机械学是机电一体化的重要发展方向。
二、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
机电一体化产品分系统(整机)和基础元、部件两大类。典型的机电一体化系统有: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电子化产品、智能化仪器仪表、电子排版印刷系统、CAD/CAM系统等。典型的机电一体化元、部件有:电力电子器件及装置、可编程序控制器、模糊控制器、微型电机、传感器、专用集成电路、伺服机构等。这些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分析从略。
三、北京发展“机电一体化”而临的形势和任务
机电一体化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目的是节能、节材,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把传统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一步;二是开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机电产品,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前者是面上的工作,普及工作;后者是提高工作,深层次工作。
(一)北京“机电一体化”工作面临的形势
1.北京用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工作量大而广,有难度
(1)在700余家北京市属工业系统的企业中,有60%以上的企业用微电子技术改造机床设备、工业窑炉、风机电泵、生产过程的任务还未完成需要量的一半。
(2)北京工业系统还有2000余台机床设备亟需用微电子技术进行改造;在已改造的近6500台机床设备中,大约有15%需进一步改造。
(3)北京工业系统尚有近250座工业炉窑亟需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改造;且610座已改造过的工业炉窑也很有进一步应用模糊技术进行二次改造的必要。
(4)北京工业系统CAD应用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北京工业品设计,CAD应用率仅17%(而美、日等国已超过85%;国内先进地区也超过了30%);CAD的覆盖率才达到11%(而全国CAD应用工程领导小组指出,“八五”期间大中型企业要达到35%,中小型骨干企业要达到15%—20%;到“九五”时,按国务委员宋健的要求,基本上要甩掉绘图板)。
(5)北京工业系统共有改造价值的各种风机电泵装机容量50万千瓦,尚49万多千瓦用变调速技术进行改造的任务,占总任务量的99.5%左右。
(6)工业是全市能源消耗大户。1992年,北京工业系统占全市能耗总量的59.5%。而北京是一个能源严重缺乏的城市,1992年北京工业系统万元产值能耗折合标煤为2.47吨,比上海的1.57吨高57%,比天津的2.15吨高14%,比先进的工业化国家高近9倍。因此,北京工业系统节能降耗的任务非常重,而电力电子技术是节能降耗的王牌。
2.北京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呼声高,有压力。北京市的工业产品大约有3万种,每年约开发试制新产品3000种,更新周期很长。由于更新换代速度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影响了北京工业产品的竞争能力。
1993年,北京市工业系统生产的机电一体化产品约837种,在当年生产的产品品种总数中仅占7.8%左右。其中:机械局系统主要产品约120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到15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所占比例仅4%强;仪器仪表总公司系统主要产品35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210种,机电一体化产品所占比例为60%;轻工系统主要产品总数为649种,机电一体化、智能化产品15种,机电一体化、智能化产品所占比例约2.3%;汽车工业总公司系统平均每辆汽车的总成本为3.5万元,每辆汽车平均装用电子产品的费用约300元,不是总成本的1%;与国外约28%的先进水平相差甚远;与国内先进水平相差一半左右。
3.北京用机电一体化产品取代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耗能、耗水、耗材高,污染、扰民产品的责任重,有意义。在北京工业系统中,能耗、耗水大户,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且不少地处城区和近郊区。近年来北京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虽然几经调整,但由于多种原因,成效一直不够明显。这里面固然有上级领导部门的政出多门问题,有企业的“故土难离”“死守故业”问题,但不可否认也有优化不出理想的产业,优选不出中意的产品问题。上佳的答案早就摆在了这些企业的面前,这就是发展机电一体化,开发和生产有关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功能强、性能好、质量高、成本低,且具有柔性,可根据市场需要和用户反映时产品结构和生产过程做必要的调整、改革,而无须改换设备。这是解决机电产品多品种、少批量生产的重要出路。同时,可为传统的机械工业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新的活力,把机械生产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实现文明生产。
另外,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由于我国研制、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历史不长,差距较大,许多产品的品种、数量、档次、质量都不能满足需求,每年进口量都比较大,因此亟需发展。
(二)北京“机电一体化”工作的任务
北京在机电一体化方面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句话是广泛深入地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另一句话是大张旗鼓地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促进机电产品的更新换代。总的目的是促进机电一体产业的形成、为北京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作贡献。
1.北京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作重点
(1)大力采用模糊技术,工业炉窑改造应上新台阶
国内外成功的范例表明,应用模糊技术改造工业炉窑比单纯用计算机和PID技术好的多。因此,我们建议今后北京在改造工业炉窑时要大力推广应用模糊技术,到2000年,对应该进行改造但尚未改造的近250座工业炉窑要用模糊技术等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改造完毕,其中采用模糊技术改造要在80%。
(2)积极采用数控技术,机床高备改造要达新水平
对机床设备的改造重点应放在经济型数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上。根据需要和可能,到1995年,北京应该改造的机床设备(8420台)的改造率要达80%以上,到本世纪末要改造完毕。
(3)努力推广变频调速技术,风机电泵改造要攀新高度
风机、电泵采用变频调速后一般可节电20%以上,效果十分显著。因此,在今后几乎,北京要把交流变频调速技术的推广应用作为重点来抓。到1995年,应该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改造的风机、电泵要改造完60%;到本世纪末,北京的风机、电泵和其它调速电机要普遍;采用先进的变频调速技术。
(4)优先应用CAD/CAM技术,工业设计水平提高要有新目标
北京工业产品更新换代慢,设计工作跟不上需求变化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北京工业系统CAD的应用率为17%,CAD的覆盖率为11%,到1995年应分别达到20%和15%,本世纪末,要力争分别达到55%和45%。
2.北京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的奋斗目标
(1)总体目标:到1995年全市的机电一体化产品数应不少于800种,2000年,应不少于2000种,机电产品的机电一体化率分别达到25%和60%。
(2)单项目标:
机床数控化率:1995年,产量数控化率达5%,产值数控化率达16%;2000年,分别达12%和40%。
汽车电子化程度:1995年,平均每辆汽车上装用和电子产品的费用不少于1000元,在整车成本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到2000年分别不少于3000元,不低于8%。
PLC的开发生产能力:“八五”期间,开发能力要稳居全国首位;“九五”北京要成为全国主要的PLC生产基地之一。
“电力电子”开发生产能力:“八五”期间掌握第二代电力电子器件的批量生产技术和第三代电力电子器件的开发技术。“九五”期间第三代电力电子器件的生产要形成经济批量。在电力电子产品应用方面,“八五”期间,开关电源、高频电源、逆变电源要成为拳头产品;交流变频调速装置要达到批量生产程度;高频电子镇流器要能出口创汇;“九五”,北京要形成一个具有电力电子器件、电力电子装置研制、生产、开发、推广综合配套能力的高新技术产业。
模糊控制器的开发生产能力:“八五”要把北京建成全国模糊技术控制器的开发生产基地,开发出用于工业炉窑改造,压力、温度、流量控制的模糊技术控制系统典型产品来;交逐步将模糊技术应用于家用电器中。1995年,空调器、洗衣机、电冰箱、吸尘器、电风扇等家用电器产品模糊控制器的普及率要分别达到15、20%、5%、15%、8%左右。到本世纪末,北京家用电器模糊技术普及率要达到50%以上。
其它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开发生产能力:微机控制多色印刷机要稳居全国第一;电子医疗仪器的开发、生产争取在“八五”有较大突破,“九五”在品种和产量上全国领先;在“八五”期间,以3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为代表的发电设备要形成综合配套能力,打出规模效益来;数字化、智能化仪器仪表,自动化装置要上品种、上批量……
总之,机电一体化技术既是振兴传统机电工业的新鲜血液和源动力,又是开启北京机电行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大门的钥匙。如果北京完成好上面所建议的“机电一体化”发展两方面的目标,那么,到本世纪末,北京就会形成一个销售额超过200亿元的机电一体化产业。其中,数控机床、机电一体化印刷系统、新型电子医疗设备和数字化智能化仪器仪表等机电一体化装备销售额可超过150亿元;“电力电子”的销售额可超过20亿元;PLC模糊控制器等销售额可超过15亿元;汽车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轻工民用电器产品销售额可超过25亿元。机电一体化产业不仅是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也是机电行业停工、待产、明亏、潜亏企业的出路所在。
四、北京发展“机电一体化”的对策
(一)加强统筹安排,协调发展计划
目前,北京地区从事“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及生产的单位很多。各自都有一套发展策略和计是。同时,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也有不少相应的发展计划与规划。各单位的计划由于受各自立足点、着眼点的限制,难免只考虑局部利益,市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也有统一考虑不足,统筹安排不够的问题,全市缺少综观全局的有权威性的发展计划和战略规划。因此,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机构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出北京统管全局的“机电一体化”研究、开发、生产计划和规划,避免开发上重复,生产上撞车!
(二)强化行业管理,发挥“协会”作用
目前,北京“机电一体化”较热,而按目前的行业划分方法和管理体制,“政出多门”是难哆的。因此,北京有必要明确一个“机电一体化”行业的统管机构,根据目前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以及机电一体化行业特点,我们建议,尽快加强北京机电一体化协会的建设,赋予其行业管理职能。
“协会”要进一步扩大领导机构——理事会的代表层面和复盖面,要加强办公室、秘书处的建设;要通过其精明干练的办事机构、经济实体,组织“行业”发展计划、战略规划的拟制;指导行业布点布局的调整,进行发展突破口的选择,抓好重点工程的试点和有关项目的发标、招标工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增大支持力度
优化发展环境指通过宣传群众,造成一种社会上下、企业内外都重视、支持“机电一体化”发展的氛围,如尽快为外商到北京投资发展“机电一体化”产业提供方便;尽可能为兴办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开绿灯;尽力为开发、生产机电一体化产品调配好资源要素等。
增大支持力度,在技术政策上,要严格限制耗电、耗水、耗材高的传统产品的发展,对未采用机电一体化技术落后产品限制强制淘汰;大力提倡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对有关机电一体化技术对传统产业乾地改造,对有关技术开发、应用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支持,对在技术开发、应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领导、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等。
在经济政策上,要多给机电一体化科研攻关课题、开发应用项目利用科技专项基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机会;银行发设贷款要多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改进、生产合资和机电一体化产业规模化建设项目上倾斜;成立“机电一体化”发展基金,支持机电一体化生产发展等。
(四)突出发展重点,兼顾“两个层次”
机电一体化产业复盖面非常广,而我们的财力、人力和物力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抓机电一体化产业发展时不能面面俱到、平铺直叙,而应分清主次,大胆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要注意抓两个层次上的工作。第一个层次是“面上”的工作,即用电子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在传统的机电设备上植入或嫁接上微电子(计算机)装置,使“机械”和“电子”技术在浅层次上结合。第二个层次是“提高”工作,即在新产品设计之初,就把“机械”与“电子”统一起来进行考虑,使“机械”与“电子”密不可分,深度结合,生产出来的新产品起码正做到机电一体化。
我们认为,北京“机电一体化”发展,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
抓紧开发生产GTO、GTR、VDMOS等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及其应用装置——交流变频调速器、逆变焊机、高频电子镇流器等,用电力电子技术进行的节能、节材为主要目的的技术改造;
抓紧推广应用经济型数控系统,改造机床设备;开发生产低、中档数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