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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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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第1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一、组织形式:

电网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织:

成员:

二、安全大检查内容:

1、检查人身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生产指标体系的建立及三级安全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

3、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职工个人人身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状、交通安全责任状签订落实情况;

4、检查各班站规章制度和现场执行情况,检查有无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册及有无根据新规程规定组织修订工作;

5、检查三违治理情况;

6、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7、对新人员及在岗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

8、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网是否健全,是否及时补充调整,是否给予安全监督人员充分的职权,安全监督是否全面,班站安全监督员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安全管理是否留有死角;

9、对变电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是否与相关的记录及报表相符,检查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是否到位,有无不安全隐患;

10、检查各站的消防、交通管理工作是否完善,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器材的配置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各变电站的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情况;

12、各变电站运行人员检查站外四周附近有无不牢固的建筑物,有无危及电气设备运行的树木、电视天线等;

13、各班站检查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上报修理或更换;

14、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15、检查两措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16、检查各班站为加强设备的运行而制定的措施;

17、检查事故异常未遂控制措施;

18、检查资料建设情况是否与实际工作同步完成及工作实效性。

三、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班站要在公司及变电管理所检查提纲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订自查提纲组织自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记录及相关记录,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与6月底上报变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将对各班站进行复查。

第2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安委会__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坚决措施,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春节和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和我县“两会”期间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__年1月8日-1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我局重点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商贸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加油站、畜禽定点屠宰厂的安全监管工作。此次检查分为2个检查组,分别是工业领域组和商贸领域组,安排如下:

1、工业领域组(分为3个小组):

第一组:

责任领导:__

责任科室:项目稽查办公室

检查区域:__精细化工基地和__镇、__境内的工业企业。

第二组:

责任领导:__

责任科室:运行办

检查区域:__境内的工业企业。

第三组:

责任领导:__

责任科室:节能监察中心

检查区域:__境内的工业企业。

2、商贸领域组

责任领导:__

责任科室:商务办

检查区域: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加油站、畜禽定点屠宰厂。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安全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上报隐患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危险源及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1、全面排查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等情况。

2、认真查找和排除人群集中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隐患,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促销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屠宰加工行业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

4、对各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业整顿。

各检查组要统筹安排好检查期间的工作,责任领导要亲自参加和指导检查,参与检查人员要提前熟悉掌握有关领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确保检查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对责任区域内的企业要全部开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检查过程中要合理分工,既要查档案资料,又要查生产现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具体指出并做好记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决不可敷衍了事。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县安监局。

第3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结合电力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在我公司热电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将自查活动分为学习宣传、自查自纠、汇总整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

为提高电厂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此次安全生产自查的一部分,我们组织全厂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对安全生产的深远意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生产事故案例以及违反规范操作造成的严重后果做了深入宣传,要求每名员工自觉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电厂运行安全生产规程,从个人岗位和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全厂上下形成人人讲安全、查隐患、防事故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

由于我公司热电厂刚刚结束调试投入生产运营,正处于人员、设备的熟悉和磨合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较大,因此我们将此次自查的侧重点落在查组织、查漏洞、查隐患、查措施、查制度等几个方面,不仅是对某一个环节的自查自纠,而是对电厂生产运行的总体体系进行拉网彻查,为电厂今后的安全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开端和基矗自查活动中重点对与生产运行及关系电力系统稳定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自动保护装置进行了检查,对各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检查以及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各个车间、专业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防洪防汛、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

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公司热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三)汇总整改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以及贵局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后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内未设立明显的高压设备及油区防火危险标识的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范赶制了高压设备危险标志,并在合理位置进行张贴、标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自我厂试运行以来,每日下午5:00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安全生产协调会,对各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汇总、检查,并由专人做会议纪要。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反事故演练等形式,督促员工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技能学习,并将员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积累、备案,作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4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为促进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督查和自查工作,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办发明电[2007]号)要求,现就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依据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了责任人,制订并落买了监控及应急预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或群众举报的涉及政府监管的隐患,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明确了责任部门,并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决定是否落到了实处,是否深刻吸取了教训,认真进行了整改。

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情况。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了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并制定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的情况。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了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通用航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下简称打非)的政策法规;是否明确了排查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打非联合执法机制,并开展了切买有效的工作。

六、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116次常务会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政策措施,是否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相关地方法规、经济政策等措施。

七、煤矿“两个攻坚战”进展情况。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依法关闭、规范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情况。

八、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

九、认真组织检查督查工作。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协调部署检查督查工作,避免多头重复检查。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企业技术管理人员的作用,组织他们参加检查督查,督促和指导企业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8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地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后认真实施。

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I 6号)要求,参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在自查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于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工矿商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

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金“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悄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工矿商贸企业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煤矿企业

1.国有煤矿

(1)瓦斯治理情况。瓦斯传感器按规定标校情况和各种风电闭锁装置安设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情况,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情况。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规定的执行情况。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

(5)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建设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施工队伍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等现象。

2.小煤矿

(1)煤矿“六证”有效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员是否超过地方政府的规定。

(3)劳动组织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问题;是否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规定的保险;作业人员是否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有严格的入井登记检身制度。

(4)依法依规开采情况。是否按规定布置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现象;是否有规范真实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开采三角煤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5)“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风电闭锁装置安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一炮三检”制度执行情况;炮泥、水炮泥使用情况。

(6)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相邻小煤矿井下相互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矿井井口标高是否低于标准的规定。

(7)机电管理情况。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规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情况;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备用发电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启动。

(8)火工品管理情况。使用煤矿许用火工品规定的执行情况;火工品存储、使用管理情况。

(9)整顿关闭情况。已决定停产整顿、停产整合和责令关闭的矿井,是否落实了停产期间的安全规定,是否规范严格进入了整顿、整合或关闭程序;批准恢复生产后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是否存在非法生产、施工情况。

(10)新建技改项目情况。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除前述相关内容外,重点检查:违法违规建设情况;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内是否存在边改扩建边生产现象。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1.矿山生产企业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深凹露天采场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情况;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产水平(中段)和采区(盘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情况。

(4)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5)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6)地下矿山采空区管理制度、采空区处理方案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已关闭废弃矿井的措施落实情况。

(7)地下矿山顶板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支护措施落实情况。

(8)地下矿山落实防范水害制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井积水的情况;制订防洪、防透水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情况。

(9)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尾矿库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情况。

(2)已投入生产运营的尾矿库无正规设计或者资料不全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充设计或补齐必要的资料等情况。

(3)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及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期服役等情况。

(4)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排洪和排渗设施操作的专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尾矿筑坝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尾矿坝滩顶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的要求情况。

(6)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工作情况,对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实施有效监控情况

(7)尾矿再利用情况。对于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情况。

(8)尾矿库区内是否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情况。

(三)冶金、有色企业

1.《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轧钢安全规程》、

《煤气安全规程》等冶金、有色行业相关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2.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备选型配套、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制造安装符合规范要求情况。

3.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4.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检查情况。

5.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环节防止煤气泄漏、中毒、应急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煤气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6.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中毒、窒息、爆炸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7.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酪环节,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相关事故防范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8.涂层生产线的涂料等易燃易爆材料的安全管理情况,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9.冶炼铸造车间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设计,按照设计布置生产设施,设计、施工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情况。

10.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情况。

(四)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怍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开展安全评价及评价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国家规定需要检测的压力容器、仪器、仪表和防雷、防静电等项目检测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5)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设备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情况。

4.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冼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五)烟花爆竹企业

1.生产企业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在申领经营许可证时,对安全评价报告指出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以及安全检查督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生产作业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ll652-89)、产品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产品种类的情况;重点检查“四超一改”(超品种范围、超能力,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问题。

3.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问题,购买和使用氯酸钾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4.生产企业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的情况。

5.在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停止生产规定的情况。

6.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7.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六)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9.施工现场检查及隐患排查情况。

(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能力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情况,对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四超”行为的控制情况。

2.企业基础管理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达标情况;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的检查合格情况。

3.对2006年以“四超”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不合项整改落实情况。

4.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工业炸药生产线仪表装置自动监控和安全连锁、人机视频控制和电子监控系统落实情况。

5.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清理危险品存放情况,不同品种不应同库存放的必须分开储存、完善监管及巡回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6.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情况;企业工房、库房定员定量标识及控制落实情况;生产线电气设备接地和工房防雷设施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

7.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八)电力企业

1.发电企业

(1)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2)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处理情况。

(3)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5)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

2.电网企业

(1)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3)对重要用户供电管理情况。

(4)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电网运行方式的复核审查情况。

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

为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16号)要求,参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民航、机场、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现就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铁路、民航、机场、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依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达到每个相关企业和单位,并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自查自改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全体员工的作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于7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安全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 道路交通安全

1.排查、整治公共交通车辆、出租车辆超速行驶、违章变道、闯红灯、争抢进站拉客、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情况。

2.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治理超载超限情况;排查整治国、省、县非客运机动车非法载客情况。

3.排查整治农村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变型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情况;农村无牌无证低速车辆、外挂车辆清理、登记情况。

4.治理超限、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排查事故多发点段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制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计划及整改落实情况。

6.驾驶人员违法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被通报的客运驾驶员处理落实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处理落实情况。

(二)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三)道路公交运输企业、货运站(场)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从业资格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l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描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7.加强货运站(场)大型物件运输装载管理规定和落实整改的情况。

(四)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

1.从事公路建设和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安全生产和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按照公路建设和养护的有关规定,在公路建设和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情况。

3.在公路建设和养护维修作业现场按规定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五)水上运输企业

1.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船员、港口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2.老旧客滚船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运行状况,建立车辆绑扎、恶劣天气停航、防止超重车辆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况。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未执行船舶修理计划使船舶带病营运情况。

4.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船舶实施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用未实施安全管理问题。

5.航运公司特别是中小航运公司对聘用船员的把关情况,对聘用船员的资格、适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训情况;按最低配员要求足额配备船员情况。

6.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情况:危险货物堆存地点、仓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7.港口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客运站点超额售票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六)铁路运输企业

1.保障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

3.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铁路道口平改立推进情况。

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

5.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

6.铁路线路保护区内的道路及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架的设置、维护情况;提速站区、线路封闭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

7.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8.道路、铁路共用桥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落实情况。

(七)航空公司

1.运行控制能力情况。运行控制决策机制及完善运控流程情况;运行监控及通信保障能力情况;运行控制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飞行数据综合处理能力情况。

2.防飞行冲突情况。贯彻民航防相撞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见》的情况;防相撞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机组防相撞意识和技能情况;机载防相撞设备维护检查情况。

3.机组资源管理情况。飞行机组决断意识、机组配合、操作手册教育培训情况;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机组理论知识培训、情景意识训练和机组资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4.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行机组对雷雨判别能力、绕飞雷雨规定、处置程序以及对所飞航线和飞机性能的掌握情况;机组网上飞行准备质量情况;异地执勤机组飞行准备质量的保证情况;机组人员执勤时间、飞行时间和休息时间满足规章标准的情况。

5.飞机故障处理情况。对飞机发动机主要部件、操纵系统以及飞机性能检查监控情况;对飞机较大故障处理程序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八)机场和油料企业

1.整顿机坪秩序情况。机坪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机坪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2006年机场符合性专项整治中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机场货运人员危险品识别培训情况;针对托运人、货运和货物安检三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工作程序和货检制度情况。

3.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机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救援能力情况;应急工作预案、程序和应急演练情况。

4.空防安全情况。机场安检队伍建设和执行安检制度情况;计算机系统运行保障、安检设施、设备的维护及配置情况;机场围界的巡查和维护情况;飞机监护制度和交接程序执行情况。

5.确保航油质量情况。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关机场供油单位开展“航油质量”专项整治的情况;落实民航总局5月11日《关于开展机场航油供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运行操作情况。

(九)渔业企业

1.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经费投入情况,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情况。

2.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证书内容与实际相符情况;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职务船员按规定获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情况,普通船员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情况;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3.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情况;航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

4.渔船编队生产情况,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状态情况。

5.渔船落实值班了望制度的情况。

6.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情况,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十)农机行业

1.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的发放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情况,进一步规范牌证核发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防范驾驶员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落实情况。

3.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和农机事故统计、上报等工作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情况;对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情况。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参加年度检验情况,驾驶员参加审验和安全学习情况,提高牌证检验率、审验率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十一)水库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8.通航建筑和设施的可靠性情况,制订船舶避洪方案情况。

(十二)河道采砂

1.河道采砂企业的有关资质和许可的取证情况。

2.河道采砂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非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十三)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第5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1.管理人员对各类作业现场情况的掌握作为一名管理者,要了解现场各类作业情况,同时要加大现场检查频率,通过对作业现场情况的检查和掌握,查看了解生产安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力,通过对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的整改,反向促进生产安排更合理化。

2.调度执行力的贯彻和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性生产工作的开展基于调度安排的执行力和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性。好的执行力能够及时贯彻落实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同时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性能够真实的反映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为后续生产安排提供依据。

3.与兄弟企业及国内外大油田之间的对标,了解油田发展最前沿内部对标,与兄弟企业相互学习比较,有助于找出内部业务的运行标准,节减业务流程或不必要的程序,提高生产管理效率和规范化。行业对标,通过与国内其他大油田或者国外知名油田对标,学习先进的管理办法,了解油田管理发展方向。

4.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辅助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建立生产调度平台。利用计算机技术辅助信息管理,利用计算机将油田生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和运行情况录入生产调度平台,管理人员通过调度平台掌握每一口油井的运行情况,了解每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方便及时作出适当的调整。二是建立基于事故案例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标准检测等数据库,从而利用数据库中的信息为管理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但是必须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利用,应用其对油田开发时不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同时在原有数据库的支持下,对开发过程中不同的数据开展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从而为管理决策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提高决策的正确高效性的同时,加强风险的评估,着力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加强跟踪管理,利用反应的各种数据,分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有效的改进,同时还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计划方案实施,同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而这就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隐患防御系统和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切实促进跟踪检查工作成效的提升,促进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5.在油田生产管理中实施综合化的管理一是健全油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对其责任进行有效的明确,在采取生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管理机构中的人员的管理责任进行有效的明确,从而通过明确责任,促进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油田的生产开发过程中,加大对相关管理制度和惩奖措施的建立,对于油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积极的作用;三是实行对事故的一体化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要快报,并且及时的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类型、人员的伤亡等统计情况,保证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分析,实施营救,减少伤亡和损失[3]。

二、结语

第6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规程。

2、协助厂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工的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3、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设备改造,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6、检查各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失职和违章行为。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度,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车队副队长岗位安全职责

1、协助队长做好车队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队长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车队安全资料建立,安全“十八法”的运行实施。

3、负责车队“三标”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及上路检查、夜查工作。

4、协助队长做好车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年终总结评比与奖惩,并做好先进经验典型的推广工作。

5、负责对归场车辆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现场督导工作。

6、具体负责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检审与日常车管业务工作。

7、参与车队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对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并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车间“三标”工作,协助主任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主任不在时执行主任职责。

2、负责设备和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工作,按时上报设备计划,按期组织设备检查,确保各类设备完好。

3、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负责组织月度材料的落实工作。

5、负责节能环保工作,搞好油、气、水、电管理。

第7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全县天然气加气站、门站、液化气冲装站、销售点、住宅小区、餐饮经营场所等燃气用户安全管理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__县建设系统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经局领导研究成立__县建设系统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由吴建军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燃气办、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组成。

(一)燃气经营企业(含液化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各执行情况;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等;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2、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3、企业消防安全建设情况。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得以落实;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__县兴雅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县城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及日常维护运行情况、设施完好情况、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要建立台账,以便于掌握全县消防栓、消防水鹤的完好情况。

各企业对辖区内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供气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迅速开展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政治工作,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企业按照自查、整改的方式进行。尤其时天然气管网和设施,居民用户以及煤改气锅炉用户和施工作业现场燃气地下管网保护情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第8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管理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的管理职能、管理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使用于安质部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管理职能

1、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文秘站网-]

2、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统计工作。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负责对临时工、外包工的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发证工作,审查现场安全措施,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搞好安全管理。

三、管理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否决权。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定本厂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督促各部门制定“两措”计划,并对“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在日常工作中,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情况,人身安全的预防设施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统计、考核“两票”合格率。

5、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登高用具及厂内运输设备的管理和定期实验工作,对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置等的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检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按照要求及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检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

7、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做好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的归口管理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对各类新入厂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

9、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及其他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厂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

11、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厂内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检查与考核

自觉接受公司生产管委会及有关业务单位的指导检查,并定期向公司生产管委会汇报工作。

1、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集团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有企管部按月度考核。

3、检查与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管理职能和管理内容与要求部分。

4、检查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公司生产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

2、负责监督各级领导对安全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

3、负责制订安全监察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4、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

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5、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和复查,制定整

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6、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

安监人员的权限。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对发生的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

5、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

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结合

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参加制订本厂的长远安全规划和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

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

对“两措”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备

上存在的隐患发出“安全监察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

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组织参加事故的调

查分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

表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公司领导按时组织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或工作改进意见,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8、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通报快报等手段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柱查有关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生产部门生产单位采取改进措施,改善工作观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音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工作,以求达到国家标准。

10、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

11、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2、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工作监督检查。

13、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集团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

报工作,做好领导的“安全”参谋。

五、检查与考核

l、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分管领导按月度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和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副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副主任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副主任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l、在安质部主任领导下,负责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质部主任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实施。

3、负责本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负责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抽查与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5、负责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干警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权限

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进行处罚。

2、有权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

3、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4、有权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

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并监督各

分场贯彻执行。

2、协助安质部主任组织制订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制

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对“两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分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

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防误操作装

置的购置、使用、定期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设备上存在的隐患,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并监

督整改计划的实施。,

6、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监督做到“三不放过”,负责事故的认定,组织做好事故统计报表工

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7、协助安质部主任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

用通报、快报向生产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对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可建议安质部主任进行表

扬和奖励,可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有权处罚违章作业和违

章指挥者。

9、做好生产用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施工现

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做好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做好消

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11、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工作。

五、检查与考核

l、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安全监察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安全监察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专业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专业安全活动,对安全大检查中各部门、专业制订的整改措施有具体监察、检查的责任。

3、负责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动向,并提出监督、执行预防措施,负责监督分管范围的“两措”项目落实情况。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整理工作。

5、负责各专业或项目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各专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措施、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7、负责大小修各专业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各专业安全工器具、起重工具监督使用和定期试验。

9、负责本专业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整改及验收工作。

10、负责本专业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整改措施计划及监督实施工作。

11、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现场生产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领导汇报处理。

2、有权向出现事故的部门、事故当事人、知情人查问事故发生全过程情况,并可索取有关事故记录资料。

3、有权进入厂内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可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问。

4、有权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已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其他不安全因素。

5、有相对有关部门或个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6、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其工作,事后再向部领导汇报。

7、有权检查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及记录。

8、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条例、文件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9、有权对分管专业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提出修改意见。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文明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文明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依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曝光。

2、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专业20%已执行的“两票”。

3、督促和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和各项安全活动,每月抽查两次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各专业的事故分析报告,统计报表工作,并做到及时性、正确性、完整性。

5、会同各专业针对人身、设备、系统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编制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6、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对在检查活动发现和提出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7、组织与指导各专业安全监察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吸取各行业各种类型的事故通报教训,改进和提高本厂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8、监督检查各专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参加事故、障碍、异常的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事故分析、统计,找出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

10、监督各专业的安全、电气、起重工具的保管、使用和定期试验。

11、负责对各专业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2、认真贯彻执行厂规厂纪。

1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条例、法令,并且负责检查与督促各部门执行情况。

14、按规程要求,队真做好分管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逐一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落实反事故措施。

15、监督现场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执行,协助各专业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考试。

16、负责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每月参加各专业的班组安全活动,每月检查一次分管专业的安全分析会记录。

18、参加各专业新设备的质量验收、试验工作。

19、参加有关专业大小修的质量验收、检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出监督备忘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分管专业重大的缺陷、隐患、装置性违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下发定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3、参加领导组织开展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及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

4、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制挂钩兑现。

消防专工岗位工作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质部消防专工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安质部消防专工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二、职责

1、在安质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做好全厂的消防管理

工作,保证全厂的防火安全。

2、负责健全和完善本厂消防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厂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及定期更换工作。

4、负责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5、负责做好全厂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6、负责安质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权限

1、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有权对其处罚。

2、有权深入土产现场,履行安监人员的职责。

3、有权监督全厂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4、有权审批动火工作票并检查动火观场安全措施。

5、有权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作出处罚。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1、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职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组织对新

入厂人员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对职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3、每天深入生产观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等现象。

4、事故发生后保护好观场,并协助主任、副主任开展事故调查、取

证工作。

5、每周检查各专业班组安全活动。

6、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厂实际,开展季节性、专业性安全大检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专业及时解决。

7、按规定计划申请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火用具,并做好日常的

管理工作。

S、定期检查全厂消防器材,使之完好。

五、检查与考核

1、本岗位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质部主任按月进行检查考核。

第9篇:安全生产运行情况范文

关键词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应用

利用现代化机械设备辅助生产活动开展,可以有效提升煤矿生产效率。但是,如果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将影响到煤矿开采作业活动的顺利开展,严重情况下可能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基于此,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1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1.1促进机电设备规范使用

机电设备在使用中,由于种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机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其中,机电设备的不规范使用是造成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设备的不规范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加剧设备损坏率,严重情况下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根本原因在于机电技术管理不到位。故此,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有助于设备使用规范化,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1]。

1.2提升机电设备安全性

煤矿生产作业中,由于作业特性需要运用众多的机电设备,这些设备由于自身老旧,缺少充分的维修和保养,其中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一旦投入正常生产作业,将埋下一系列安全隐患。通过机电技术管理,定期对机电设备检修和维护,一旦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可以为后续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1.3提高机电技术水平

当前我国煤矿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机电技术人才缺失现象尤为严重,机电设备使用不规范现象和检测不充分问题较为普遍,致使很多工作无法落实到实处,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煤矿生产作业的安全隐患。通过机电技术管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2煤矿机电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先进设备和技术应用到煤炭行业,大大提升了煤矿生产作业效率。基于此,机电设备技术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但即便如此,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

2.1煤矿机电设备规范化建设重要性认知不足

在煤矿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中,部分煤矿企业由于缺少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便是配备管理人员,更多的是从其他部门抽调过去,兼职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致使实际管理工作未能落实到实处,工作成效偏低。与此同时,部分机电管理人员由于自身专业素质不高,尚未养成标准化的管理意识,未能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开展工作,诸如,在选型、采购和验收环节,未能充分落实规章制度要求,存在机电设备缺少编号和标志不全等问题[2]。

2.2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职能发挥不充分

在实践工作中,多数煤矿企业为了确保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可以高效开展,设立了专业管理部门——机电科,主要是负责企业内部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认知水平不足,技术工作更多地依靠设备生产商,而忽视了煤矿自身的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致使机电管理人员缺失,未能充分发挥机电管理部门应有价值和作用。

2.3机电管理技能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在实践工作开展中,多数煤矿企业只是盲目的对机电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较为陈旧,与煤矿设备更新速度不相符合,针对性不足,更多的是理论上的培训,培训工作流于表面,敷衍了事,难以有效激发员工上进积极性。

2.4煤矿机电设备陈旧、老化

很多煤矿企业内部使用的机电设备购置年限较早,设备老化现象严重,难以有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甚至出现了部分企业为了追赶进度,增加开采量,造成提升绞车超负荷运行。而机电设备由于老化问题严重,加之未能定期检修和保养,导致设备安全隐患较多,影响到后续作业活动开展,生产效益偏低。

3强化机电技术管理的措施

3.1创新机电设备管理理念,打下坚实的管理基础

(1)在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中,应该做好设备基础管理工作,创新管理理念,科学合理配置设备功能;针对不同作业标准,设计不同工程图,对设备调试和安装,确保每个设备都能够正常使用;(2)做好设备和配件质量检查工作,严格遵循设备选购标准,选择具有出厂许可证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做好变压器和机电设备的调试工作[3]。

3.2加强设备现场管理,提升设备运行质量

(1)强化设备安装质量,确保设备能够安全运行,优化安装流程,由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消除其中的安全隐患;机电安全部门需要严格审批机电设备安装规范,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只有在上一个环节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活动;(2)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制定完善的设备检修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点检;建立科学点检标准,确保设备检修人员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到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故障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维修和处理;(3)对机电设备跟踪调查,确保设备维修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4)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由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展后续维修工作,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检查、调试,合格设备可以正常运转、使用。

3.3做好机电设备检测和保养工作

(1)做好设备预防工作,促使设备检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设备检测管理制度,在检测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设备不同特性选择不同检测方法,定期检测变电所电气保护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故障诊断记录工作,利用先进手段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转[4]。维护管理示意图见图1。(2)加强人员考核力度,落实责任制,根据设备检修要求落实责任制,划分分包区域,每个小组负责不同的设备检修工作,强化现场设备运行检查力度,一旦出现故障问题,可以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提升设备维修效率。(3)注重技术人员业务素养培养,定期组织职业培训,不定期抽查、考核,检查人员工作情况,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4结论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主要是为日常生产提供安全保障,充分发挥现代技术和设备优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机电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还可以有效提升作业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覃日强.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应用[J].煤炭技术,2012,31(6):262-263.

[2]杨毅.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J].中国化工贸易,2015,7(32):111.

[3]杨利文.试析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对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作用[J].技术与市场,2014,11(10):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