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路施工单位自评报告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农村公路现状
我县公路总里程2010.785公里,其中国道317线119公里、国道350线44公里、通乡185.025公里、通村1662.76公里。已建公路总里程1010.44公里(其中国道317线119公里、国道350线44公里、通乡126.60公里、通村720.84公里),交通建设基本形成以国、省公路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补充,干支相连、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格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脱贫攻坚,脱贫攻坚的出路必须在于精准施制上出实招,做实事,定制度,抓落实。要深刻认识到交通建设是脱贫攻坚战中的攻坚战,必须拿出“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概,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技术人员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县农村公路建设集中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处罚细则》、《县道路工程试验检测规范》等系列制度方案,从交通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进行全面监管,进一步把交通建设的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细化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作战图,列出规划时间表,立下军令状,切实做到尽心尽责、精细统筹、高位调度、务求实效。确保解决交通通行瓶颈的问题,使农牧民群众逐步脱贫致富。
(二)严把项目监管,将质量安全放在核心位置。结合县区域地质条件的特殊性,如何实施交通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做到辨症施治,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一是强化招标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通村公路建设中,优化招投程序,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我局做到早规划、早安排、早落实,抓时间促进项目尽快尽早落地实施;二是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先后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要求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安全管理、工程进度和廉政建设,确保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建立了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和第三方检测相结合方式,成立农村公路质量检测中心,设立专门实验室,购置了实验仪器,健全了规章制度,及时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检测,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把交通扶贫工程打造成“优良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三是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健全“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执行”的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体系,确定合理工期,下达进度计划,严格监督计划执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实行一条道路一名工程监理推进实施,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包片监督实施,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的质量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技术创新和力量投入,强力突破控制性工程和“卡脖子”路段,形成全路段、多环节、大规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国资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定期核实项目资金支付情况,抽查施工单位相关合同、施工资料及项目现场查验,确认相关项目的建设时间、工程量等基本信息与申报和验收资料是否相符,有无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情况,能否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完成的工程量足额、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资金管理工作制度。
(三)精准扶贫,交通先行。在完善了各项制度,辨症施治后,2014至2020年期间县交通建设一是投入资金29363余万元,建设卡娘乡、宗麦乡等15条通乡公路134.419公里;二是投入资金65070余万元,建设245条通村公路1218.289公里;三是投入资金5714余万元,建设安保工程100处263.04公里;四是投入资金33940余万元,建设27座桥梁1050.01延米;五是投入资金558余万元,建设畅返不畅工程19条56.84公里;六是投入资金533余万元,建设5个农村客运站,打捆实施147个村的村级级招呼站;七是投入资金179余万元,建设19处111.079公里安防工程;八是投入资金6261余万元,建设水毁项目120个。
三、取得成效
从根本解决老百姓出行难、过河难等安全出行问题,彻底解决“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的现状,通过交通扶贫工作,改变老百姓对党和政府认可,提升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满意度和认可度,通过近年来交通扶贫工作,我县交通建设基本形成以国、省干线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补充,干支相连、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格局,不断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因此在2019年我县受到“通乡通村两个100%”表彰,并拨付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公路提升改造方面。由于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县农村公路资金投入低、等级低,从而导致农村公路使用年限短,路面病害严重,鉴于近年来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对农村公路的要求高,建议将我县投入的等级低的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延长使用寿命。
(二)公路养护方面。按照“7351”的标准,县委政府每年预算了相应的养护经费,但我县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养护难度大。尤其在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水毁严重,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与现有技术人员、养护机械、养护经费相差甚远,导致后期农村公路养护难。
(三)安全方面。随着近年来乡、村道路建设公里数的增加及路面等级的提高,农村道路出行条件逐年改善,但安全隐患反而提高,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保设施建设里程少,加之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提升,安全隐患较大。
五、下一步打算
切实推行行政处罚制度,是有效监督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行政处罚措施的及时跟进,不但能够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对其他单位、其他项目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质量监督工作是在主管机构授权下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质量监督权和行政处罚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都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质量监督工作过于注重质量的监督检查,没有对整改措施和相关处罚及时监控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存在迎合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报告走过场的现象。为此,依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现正在制定《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和《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细则》,对各项行政处罚条款统一汇编并进行细化和量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依据细则严格执行。强化对业主的监督,及时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把质量监督工作真正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化轨道,守护好工程质量的大门。
二、设立质监巡查组和项目监督组,全方位监控工程质量,设立以领导为核心的巡查组
根据各个工程项目性质和进展情况对所有工程项目适时进行综合检查;按区域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所监督区域各个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查。对高速、一级公路采取巡查和现场监督有机结合方式,点面兼顾,有主有次,确保监督不留死角。农牧区公路通过采取适时巡查方式现场具体跟踪,具体监督工作由旗县主管机构监督部门负责。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深化建设项目质量行为和质保体系的监管。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主导和核心,项目法人是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质量的直接监控者;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的直接建造者,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项目法人、总监和项目经理是责任主体,深化质量行为和质保体系监控,要促使这三方责任主体严履其职、严负其责,提升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一级一级架好质量的高压线,才能杜绝不合格产品的出现。一要严查各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控质量保证体系的规范运转;二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备案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质量第一责任人约束机制;三要以信用评价和岗位登记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职能和作用,规范行为,强化责任,推进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有效实施。
三、提前介入交工检测,推行第三方检测制度,严把交(竣)工检测关
建立施工过程抽查和工程交工前检测同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将交工验收检测工作前移,督促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前介入,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中间监督抽查,使工程实体的各项质量指标在过程检测中得到真实评定,震慑各从业单位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防质量隐患,为工程的顺利交(竣)工做好检测基础工作。
四、建立旗市区质监机构,加强农牧区工程质量监控
农村牧区公路点多面广、监督难度大,旗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建设主体,只有各旗市主管机构成立与市质量监督机构相对应的质量监督部门,明确旗市监督部门的责任,才能全面有效实施对农牧区公路的跟踪检查和有效监督,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才能有制度保障。各旗市监督部门每月定期将各农村牧区公路项目监督抽查情况汇报至上级质监机构,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质监机构对各旗县农村公路定期巡查。能有效地缓解上级质监机构的监督工作压力,同时保证了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及时掌控。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五、推行各项目监督组之间联检和互检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公正严谨
为使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及时、到位,质监机构将在现场监督的基础上对各项目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互检或联检工作。年底对所有监督项目的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评和互查互评,查证监督申请批复是否规范,交工检测意见、检测报告内容是否严谨完整,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做到严格监督、公正执法。同时创造条件促进质监机构行业间的交流和学习,拓宽业务视野和工作思路。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质监工作上高度,上水平。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设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营造工程创优舆论氛围
质量监督工作是代表政府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任何从业单位都要积极配合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通过采取文件传达或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职能和监督作用的宣贯,使被监督方了解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提升质量监管意识,充分认识政府监督的必要性和强制性。在施工现场设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促使被监督方认真履行职责,减少违规行为。
七、推进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使质量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二条路政管理的职责
㈠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㈡维护公路、桥涵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㈢实施公路路政巡查,依法制止占道乱堆乱放等行为;
㈣管理和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㈤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取缔违章建筑设施;
㈥负责对超过公路和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以下简称超限)和超过载重质量的运输车辆及公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原则,建立各级责任体系。
区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设施的保护工作。区交通局具体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实施县道养护计划,审核乡、村道养护计划并指导、协调实施;负责县、乡道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监督、管理、使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镇人民政府负责区域内乡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并监督、检查、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各镇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明确1名镇分管领导兼任公路站长,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养护管理人员,人员从镇在职人员中调配,具体负责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编制乡道、村道养护计划,组织实施乡道养护,协调村道养护;协助区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县、乡道的路政管理;指导、协助村委会开展村道路政管理;及时报告乡、村道塌方、水毁等公路损坏、修复情况,及时修复、安装乡道安保设施。监督、管理、使用好乡道、村道养护资金。
村委会和农场负责区域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村一级应由村“两委”或从农村“六大员”中确定一员,农场指定1名兼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具体负责提出村道养护管理建设性计划并组织落实;定期巡查路况并及时上报塌方、水毁等农村公路损坏修复情况,及时制止各种损害村道的行为,保护路产路权,及时修复、安装村道安保设施。区政府根据区交通局出具的村级管理养护的任务、质量,给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适当津贴。
第四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区交通局、各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区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举办技术培训活动,开展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及防护设施等工作。
第六条区公路管理所承担县道日常养护、技术培训、督促检查、农路数据库管理,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
第七条各公路养护责任主体负责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积极保护公路沿线生态,鼓励沿线村民在公路两侧种植各类经济林木。
第八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由责任主体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可采取养护工负责、社会竞标、集中管理、分段管理、承包管理、认养管理等方式。
在选人用人上采用“镇聘村用”和“村聘村用”相结合的办法,签订《农村公路养护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
区交通局负责建立全区公路养护工档案。
第九条农村公路养护工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做到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排水畅通,保障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等级状态。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养护责任主体应当及时修复,必要时可以动员和组织沿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十条各镇、农场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次年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上报区交通局。区交通局下达计划后,具体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补助资金由区交通局拨付至各镇、农场公路管理站。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路巡查,处理或协助处理违章行为,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防护设施,保证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渠道有:各级政府配套安排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有效引导、尊重民意、村民自愿等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收取的农村公路路产赔、补偿款;企业或个人等社会捐助;通过转让农村公路(桥梁)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的资金,以及其他依法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包括大、中修养护资金和日常小修养护资金。小修养护资金的拨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养护里程实行考评补助,及时足额核拨至农村公路责任主体。
小修养护补助定额基数标准为:县道6000元/年公里(其中省级补助3000元/年公里,市级补助1200元/年公里,区级补助1800元/年公里),乡道2700元/年公里(其中省级补助1000元/年公里,市级补助350元/年公里,区级补助135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其中省级补助500元/年公里,市级补助120元/年公里,区级补助380元/年公里);各乡镇配套资金为:乡道27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
小修养护资金拨付方式为:区政府按序时进度将资金拨至区交通局专户。区交通局在农村公路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分两次拨付到各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各镇、农场再拔付给具体的养护单位或个人。
区级大、中修养护资金,按县道4000元/年·公里;乡道1800元/年·公里;村道500元/年·公里,由区交通局编制年度计划,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按序时进度拨至区交通局专户,与上级政府拨付的大、中修资金及其它资金捆绑统筹使用。区交通局根据具体大、中修维修工程情况,会同区财政局报区政府同意后,根据工程维修进度情况下拨给各镇、农场。
第十四条区交通局、各镇、农场应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别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户。
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专户只办理和核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拨入和拨出,不得发生其他资金的收支。专户资金按年度进行逐级结算核消,年度有结余的,结转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区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跟踪审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违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逐级考评制度。
各养护责任主体每季度分别对登记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评。
区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技术及使用状况、养护和管理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对各责任主体所管辖农村公路进行一次抽查考评。年终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资金核拨、养护工续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上报区政府作为对各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依据。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日常小修保养技术标准、管理考评细则由区交通局另行制定、印发。
关键词:监理检查考核评价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资越来越大,工程监理工作在整个建设管理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被各级领导重视。
一、社会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经、程序化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交通部在1995年下发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面对当前监理单位越来越多,监理水平参差不齐,对监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变得十分必要。
二、大型项目监理管理工作的特点
现在大型项目的投资巨大,工程内容复杂多样,施工界面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变成了一个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大(专业多),地域广(施工地点分布在几个县市,甚至跨省),相互协调多(施工单位多)。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
三、对监理工作评价量化范标的提出
监理工作应该严格按施工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很难进行评价。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量化,赋予分量,通过评分的办法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厦门海沧大桥的一些具体做法介绍如下:
1.工程概况和监理组织机构
厦门海沧大桥总投资为人民币28.79亿元,全桥主线长5927m,其中东航道主桥为230+648+230m三跨连续钢箱梁悬索桥,在世界同类型悬索桥中排名第二。施工工期自1996年12月18日至1999年9月30日,被列为国家重点工程。于1999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厦门海沧大桥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机构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二级管理机构设置。由于监理工作涉及面广(包括锚旋,塔柱,悬索桥上部钢结构安装,外协件加工、制造完随宝顺、路面,交通工程等),共分六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驻地办公分别同业主、总监办签定监理技术服务合同。为了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总监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各驻地办进行指导与管理。
2.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自检,季度考核评分,年终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l)每月末由驻地办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总监办不定期到驻地办现场检查,并根据各驻地办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监督、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驻地办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发送给各驻地办的原单位。
(4)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驻地办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驻地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
3.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l)检查、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积分方法。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a.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面
(a)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领导是否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到位情况;内部团结情况;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b)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c)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业主、总监办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的情况;有元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d)有无相互推倭、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b.监理业务方面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
(a)质量
①测量工作:是否有完整的测量方案;是否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效果如何。
②材料、试验工作:是否对承包人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有效管理;督促检查承包人健全自检系统;是否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调查,按规定独立抽检;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准确及时。
③监理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否准确,或及时提出意见;是否因此影响总监办对该方案的审查;是否起到预先指导的作用。
④旁站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现场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关键部位的监理是否及时准确;能够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工序检验认可:是否对承包人完成自检合格的各道工序进行及时的验收签证认可。
③工程问题处理:是否接监理程序对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
①质量评价:各种质量检测指标合格;外观良好;未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未产生质量缺陷;尽量避免返工现象。
(b)进度
①能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
②对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
③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措施。
(c)投资
①是否按时审核上报计量支付报表。
②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是否及时准确签认,有无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是否准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是否透彻,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
③工程变更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规定的程序对发生的变更问题及时处理;能否对承包人上报的费用、工程数量计算提出审核意见;对有争议的变更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
④延期索赔处理情况:是否按合同及延期索赔程序执行;对事件能及时作出反应并上报,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客观、完整地做好现场情况记录;签认各种记录、报表,提出调查、初审意见。
⑤计日工使用情况:按程序处理,如实记录,正确签认。
(d)合同
①对合同文件的学习、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合同纠纷、界面问题。
②协助承包人对各种保险的办理与理赔情况。
③分包工程的审查、报批及管理情况。
(e)管理
①各驻地办制订和补充的监理细则、规程、分项工程监理方案等内容及执行情况。
②内部学习及对承包人的业务培训;对监理工作或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等。
C.监理资料、表格规范化方面
(a)监理文件传递是否按程序执行,有无错漏。
(b)资料是否完整、统一、规范。
(c)根据监理规范和工作程序要求,对特殊部位的质量检验表有无补充。
(d)签认是否及时,有无迟签或误签。
d.对上次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改正情况
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见表1。
优秀:评分在85分以上,且监理业务评分在60分以上。
称职:评分在70~85分之间,且监理业务评分在50分以上。
不称职:评分在70分以下,或监理业务评分在50分以下。
4.考核效果及经验
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保证了监理工作顺利实施,得到了业主、承包方的认可。同时在各个驻地办之间形成互相学习、竞争的良好风气。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