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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族音乐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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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民族音乐论文

第1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云南民族传统歌舞乐是中国民族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此领域的研究,在近年陆续有研究成果问世。其中一部分是以舞蹈为论域,从历史、文化、创作、传承与保护等角度对云南民族舞蹈进行的研究。较有代表性的专著有《云南民族舞蹈史》(石裕祖2006)、《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石裕祖主编2010)、《舞蹈文化论》(曾金华2010)、《云南民族舞蹈研究》(陈申2010)等。另一部分是以音乐为主题,其中虽涉及歌舞乐,但仍以音乐的分析、民族歌舞创作和舞台实践、民族乐器的描述等为研究的主要目标,如较有代表性的《云南原生态民族音乐》(张兴荣2006)、《云南民族音乐散论》(钱康宁2006)、《云南民族乐器图录》(吴学源2009)等。还有一类是从人类学、文化学的学术视野,对云南民族歌舞乐进行的研究,如《云南民族音乐论》(周凯模2000)、《文化记忆与歌舞乐韵》(申波2011)、《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杨民康2012)、《拉祜族葫芦笙舞的实地考察》(黄凌飞2013)等。论文方面,较多发表在各类刊物中,以音乐、舞蹈分类的学科意识对云南民族舞蹈、歌舞形态、表演创作等方面的一般性研究最为普遍,在一部分文章中文化视野和文化研究的理论方法等概念开始凸显。以上研究中,从云南民族舞蹈史学的角度切入的研究主要是《云南民族舞蹈史》,该著在历史线条的贯穿下,采用了一种近似民族学研究的方法试图勾勒一幅云南民族舞蹈发展历史的轨迹和风貌。《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以论文集的方式,收录26篇文章,内容涉及云南彝、纳西、白、傈僳、佤、景颇、傣、藏等民族的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承规律及发展趋势,试图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的开发思路,实现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的可持续发展。”[2](P12)《舞蹈文化论》是一部文论集,收录作者各种文章,按性质、体裁、形式分类的方法,大体分为:文学台本与演出串词、学术论文与舞蹈评述、调查报告及诗词随笔三个部分,从文化的视角对云南民族舞蹈的特征、表演、创作等做了论述。《云南民族舞蹈研究》主要运用艺术符号学原理,采用部分史料对云南民族舞蹈的形态、情感、仪礼以及审美方面进行了综合研究。《云南原生态民族音乐》、《云南民族音乐散论》、《云南民族乐器图录》是从歌、舞、乐的不同角度,对云南各民族的音乐形态、乐器及创作演出做了描述和分析。《云南民族音乐论》是作者经过长期的田野考察,对云南各民族所创造出的内容丰富、色彩各异的音乐文化类型以及这些音乐文化类型在相关民族中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做了一定程度的论述,其中对云南民族歌舞乐的“乐”文化特征做了不同以往的阐释。《文化记忆与歌舞乐韵》虽是以正在消失的文明———云南古戏台为焦点,但对云南民族乐舞民俗的文化生态以及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可持续发展做了文化学意义的研究。《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用民族志方式对云南特有族群的音乐进行研究和撰写的著述,作者用“一维两阈”的架构,对布朗族人生仪礼与社会、宗教礼仪、人生仪礼及个体性音乐活动、群体歌舞等内容做了音乐人类学意义的研究。《拉祜族葫芦笙舞的实地考察》是作者通过对滇西南古老的山地民族———拉祜族葫芦笙舞的田野考察,试图从艺术人类学的视角对这一与西方音乐体系的“听觉艺术”截然不同的一种带有明显东方身—声—意三位合一艺术特点的“体化实践”做出新的理论阐释。在课题项目领域,2007年艺术学项目“彝族哈尼族(坻施洛孟)大型原生态歌舞乐套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模式研究”项目,是对红河地区部分彝族哈尼族的歌舞乐套曲进行的专题研究;2010青年项目“云南省石屏彝族花腰歌舞音乐及其文化形态研究”,以“音乐”为立足点,对其音乐形态、文化形态进行了一定的探析,此两项均属于区域性的音乐歌舞研究。2008年艺术学项目“云南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传承规律及发展趋势研究”,研究成果为探索现代社会变迁中民间舞蹈传承与发展的论文集。2012年艺术学西部项目“云南15个特有民族舞蹈生态研究”,以“舞蹈”为核心,以生态为论域,拟进行学科交叉的学术研究,此两项均为民族舞蹈学的专项研究。对以上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看到自进入21世纪,云南民族歌舞乐领域的研究尽管还是在音乐、舞蹈各自的学科立场进行,但在人文社会多学科研究的影响下,云南民族艺术的研究已逐渐成长。如音乐学、舞蹈学等,不但完成了大量基础资料的积累和音乐形态结构、舞蹈形态的研究工作,同时开始用“自己的眼光”来审视本土的传统艺术,研究文本也越来越呈现出对多学科理论的应用和以多维视角进行研究的特征。对于云南诸多的无文字民族来讲,文化的记忆及表达多是以肢体和声音为主的,这是本土文化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至今仍然以极其鲜活,充满生命力的态势存在着。传统乐舞是本族人对生活与文化意识的表达,在造就了民族的性格与文化的同时,也向人们展示了其生存的环境和对信仰的恪守。这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艺术事象,需要我们用文化整体角度和东方文化的维度,将其置于特定场域和时空的文化之网上进行研究,这为中国民族本土艺术未来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认知范式和新的可能性。

二、云南民族传统乐舞研究学术视野的转换

伴随当代文明的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开始重新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近十余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不断来到云南进行民族文化的交流、考察等活动,为民族文化生态及人文资源的抢救、传承、保护和开发提供帮助,意在使数千年来存活于云南具有独特生命内质与活力的民族传统艺术能够应对强势文化的侵扰。近年,随着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渗透,对民族传统歌舞艺术的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如即将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13年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年会,专门设定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的呈现和再现”、“音乐和舞蹈传统的传播方式之间的互动、综合或是冲突”、“仪式、宗教及其表演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等议题,该主题强调“再现民族音乐学与民族舞蹈学中文化实践的历史维度,以及研究者参与民族志历史书写的不同方式,意在探讨历史在传递和影响文化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并开启一条研究者为现实目的而运用历史资源的路径。”①。这一研究取向表现出当民族传统艺术成为民族志书写主题时,音乐舞蹈可以以不同方式给我们的研究传递信息,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此会议同时期望在音乐舞蹈学院和表演艺术学校中所形成的现代标准化实践也纳入批判性和比较性讨论的范围,请与会者提供重构民族传统歌舞艺术个案研究的论文。在对云南民族歌舞乐长期的田野考察中可以发现,云南民族传统乐舞作为内心体验外化的一种方式,拥有独特的文化形态和信仰系统。时至今日,各族群的信仰观念、时空观念、内部社会秩序等文化记忆依然在以身—声—意为主体行动的乐舞中保留得最鲜明、最完整。传统乐舞在“体化实践”传承过程中,在约定俗成的人文环境中,在观念的不断演进中,依然是一种具有完整的庞大系统和鲜明的艺术个性的文化体系,在身体、声音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意义系统。而云南民族歌舞乐的身体意向性,以及群体舞蹈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意向性的沟通和互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的中国文化图景,这种东方身体运动的文化价值和意义需要我们在人类所处的后现代境遇中重新认识和挖掘,将民族传统歌舞乐作为构建文化的一种环境或场域,寻找新的研究命题,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重要的研究领域。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传统乐舞充满着远古生态的智慧,至今在各族心中仍具有情感联通的功能与意义,仍然存在于这方水土之中。在具有民族性、地缘性和血缘性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里,各族群历史、语言、、文化心理和传统艺术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活跃,渗透在乐舞中的文化基因至今仍然作为一种历史精魂贯通于日常生活中,并不断按照自身的传统习惯和族群信仰来维护和创造新的艺术语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们在自己的文化体验框架内,进入到共享的体验中”[3(]P40)。如何从云南民族传统乐舞厚重的文明底蕴中,吸取文化的精神、思想以及思维方式,做出当代意义的文化阐释,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来建设发展的中国艺术教育体系提供一种中国精神和中国经验,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研究中重要的学术使命。当今艺术人类学的学术视野,使人们的研究视角在观念、思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发生的“艺术行为”和由此蕴含于其中的“意义系统”成为研究者的重要论域。当代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1908-1961)将体验视为一个境域,他认为身体和世界应该是弥漫式的相互涵融,这是梅洛-庞蒂通过对身体和世界的阐释所要呈现的一个核心思想。关于“身体现象”如何显现意义系统以及身体如何在意识中得到构成、不同文化中的身体体验、日常生活中的身体实践、身体的空间性等理论,在国内音乐、舞蹈学界的研究中一直是被忽略的。而“身体转向”是当今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焦点论域,其特点之一在于从现象学的角度对身体所进行的研究。的确,“身体不仅仅是我们‘拥有’的物理实体,它也是一个行动系统,一种实践模式,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身体的实际嵌入,是维持连贯的自我认同感的基本途径。”[4](P61-62)等理论视角,将为中国民族艺术的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

三、结语

第2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关键词: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实践;田野工作;意义

民族音乐学――这个最早被称为“比较音乐学”的音乐学学科,由“民族学”与“音乐学”两个方面结合形成。自以来,从王光祈先生首次提出的“对各民族音乐比较批评”思想起,以中华民族的音乐为研究对象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开始了它的艰辛而又漫长的成长之路。尽管一路上艰难险阻,作为一个在尚未完全成熟的边缘性理论学科,中国民族音乐学的产生仍占据着华夏民族音乐乃至世界民族音乐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为推动东方文明具有不可替代的典型意义。

一、中国民族音乐学中的理论性与实践性

1、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理论因素

作为一门音乐学学科,理论因素是民族音乐学建立与存在的重要标志。

于会泳教授在1958年间,就把民族音乐学理论进行了以①“民间歌曲研究”、“民间器乐研究”、“戏曲音乐研究”与“曲艺音乐研究”为代表的理论纵向划分,以及以“腔词关系研究”、“句式研究”、“结构规律研究”、“宫调研究”、“唱腔与伴奏关系研究”与“润腔研究”为主的横向综合研究。随着80年代起,我国民族音乐学的理论研究逐渐得到重视,中国民族音乐不仅吸收了更多的理论元素,还发展了有中华民族特色的“乐种学”和“形态学”。而从我国目前各院校中所设立的民族音乐学专业开设的课程可见,无论专业课还是基础课,也都由理论课程占据了主体,如:民族音乐理论课、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论著、音乐美学基础等等,即使选修课也有音乐分析、中国古代乐谱读法等等。

上述这些专有名词,各个都彰显着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性,意在通过各点之间的结合,对民族民间音乐的整体进行总结分析,从而整理出其中的规律。而其散发的理论魅力也推动着无数民族音乐学及爱好者们的不断追求与进步。

2、民族音乐学中的实践因素

民族音乐学虽是一门十足的理论学科,但是却以“田野工作”为主要研究方式,是任何学习与研究者都不能忽略其过程中的实践性。

刘天华曾说②:“没有实地考察,就没有民族音乐学,没有实地考察经历的民族音乐学家,不能算是真正的民族音乐学家。”“田野工作”是一种深入、甚至直接参与到民族或文化区域的传统音乐的活动,通过实地考察,结合当地的传统与文化,科学的、客观的、系统的将民族音乐素材整理和描述,这一方法也是人类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而“田野工作”又与古时周代起实行、并在当代依然常见的“采风”制度颇有雷同,它们虽然同为一种搜集工作,但却有不同。周时的“采风”其目的是为了体察民情,借“风”看“国”,而这些采集到的民间小调,多数都要被整理和改编,经过二次加工后合成符合帝王审美和利益的新曲;如今的“采风”,由于社会环境、经济利益、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采风”成了走马观花,而其搜集的作品却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后融进新时代,甚至成为“主流文化”。因为它们经过了二次甚至多次创作,虽然还留有了所谓“民间音乐”的一点风貌,但对学术研究而言已经毫无意义。

“田野工作”需要工作者用一个虚心接受的态度,毫无摒弃的完全接受被采访者或传授者的全部信息资料。最重要的是要融入所要调查的地区中,不仅要融入语言习惯、生活习惯、环境习惯、文化习惯等等,还要了解有关作品地理、历史、经济等多方面的资料。所以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搜集资料活动,要比“采风”更加复杂和艰难。与此同时,每一首民间作品作为田野工作的对象,掌握其自身最表象的内容尚不能达到工作要求,还要尽可能的丰富其作品的演唱、演奏背景,使这个“第一手资料”能够通过民族音乐学家的研究后,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价值性。

3、民族音乐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一切标准”――这个当年由《光明日报》所提出的观点,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接受,在民族音乐学中其理论和实践也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虽然从学科性质而言,民族音乐学毫无疑问是一门理论学科,但是缺乏实践的民族音乐理论只是纸上谈兵,它必须要通过田野实践才能实现,只有符合实践考察规格的材料才能成为权威性的学术依据。也可以说,田野工作是对民族音乐学理论知识的支持和验证,是对其理论学说的形象化与立体化。反之,田野实践工作也离不开民族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理论知识是一切田野实践的基础,能够为田野实践指出明确的方向,使田野实践进行的目标更加清晰,并在田野工作的进行中提供理论指导和依据,从而提高田野工作的效率。

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不能把理论与实践相联系,始终都是片面的、孤立的、无法实现的。正如伍国栋先生的论著《民族音乐学概论》中写到:“田野工作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思想、资料、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准备及写作调查提纲等方面的内容。”可见,其中的“资料”、“写作调查提纲”都是理论准备和前提,这些准备不到位,就很难完成一次有效的田野活动。由此,只有将音乐实践与音乐理论相结合,才能把我们已有的资料、实物价值最大化,促进民族音乐行为的思想和文化联系,保留住在我们的民族中仍存留至今的宝贵文化财富。

二、田野工作对民族音乐发展的意义

20世纪初,随着田野工作在西方国家的成熟,为西方国家的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发展开拓了新的方向。我国的音乐文化有数千年之久,无论宫廷中的“雅”乐亦或民间的“俗”乐,也都经历过大范围的搜集整理,当这种搜集发展为现如今的田野工作时,事实证明,这些工作的意义之大。

1、田野工作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研究资料。

近代中国,随着众位艺术家的推动与支持,各类以搜集、整理和研究为主要任务的研究组织逐一增多。无论是从刘天华开始,到延安鲁艺的“民歌研究会”,亦或是中国音乐研究所・・・・・・《东方民族之音乐》(王光祈)、《关于陕北说书音乐》(吕骥)、《论中国民歌》(柯仲平)、《河南民歌采访专集》、《五声音阶及其和声》等论文资料,都是对田野工作的总结和勾画。而十二木卡姆、侗族大歌、福建南音、西安古乐等少数民族或地区的发掘,对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提供了极有价值的依据。

2、田野工作使中国民族音乐有了可继承的宝贵遗产

田野工作所发掘的音乐资料,通过演艺团体、出版或油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得到有效的传播和继承。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者们始终坚持深入发掘,通过田野工作,获得大量资料并加以整理、描述、说明并保存,使众多原本只能口传心授的视听资源,成为实实在在的文字、曲谱。《弦索十三套》、曾侯乙墓的编钟、古琴的《幽兰》、《广陵散》等,都是田野工作的成绩。正是因为田野搜集工作的进行,才使我们能够在相隔数百年甚至数千年之后依然能借鉴到这些大量的民间音乐资料,甚至亲自演奏、翻阅,以感受这些前人所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而随着国务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昆曲、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等少数民族歌舞以及古琴、皮影戏等民间艺术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其中还有多方面的因素,但若不是田野工作的坚持不懈,也很难得以流传和继承。

3、田野工作保护和发掘现有的民间音乐

民间是产生音乐的源泉,无论地头、草原亦或是大山之间都隐藏着其特有的民间音乐。但是这样的地区,相对都比较保守,有着自己所固有的信仰和观念,同时在经济上、生活状态上又比较落后,与外界的交流较少,相对而言较为封闭,他们就如同井底之蛙,始终不能感受到井口以外的天空。而随着人口的群落的缩小或环境、气候等影响,他们的生活中流传的音乐文化作品不得不面临一个濒临灭绝的危险境界。田野工作从发掘、探索的角度出发,通过采访、录音、笔记等方式,将音乐记录收藏,并加以研究、比较,从而对其做出定义,加以推广和保护。1986年,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就发现了一种与众人所了解的“河北吹歌”和民间“鼓乐”截然不同的传统音乐,这种出自北京屈家营的音乐“③肃穆古雅,乐器保留唐宋古制,工尺乐谱也夹杂着宋代俗字”,研究者们通过与村民们“四同”(即同吃、同住、同赞乐、同研究),对音乐进行恢复和重构,最终确定其为一种“京音乐”系统下的“小管音乐”,并成功的让众人熟知与了解。

由上述可见,田野工作在我国民族音乐学的探索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但我们需知,我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不能仅仅依靠田野工作,还需要和实际理论的历史资料、文献等相结合,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参与到研究与学习过程中。

结语:

总之,中国民族音乐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能够充分体现中国民族特有的音乐内容与形式,但我们仍需继续坚持和努力。而这个过程必须要在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实践中积累和发展,既不能循回倒矩的重复理论,也不能一味的沉浸在田野工作的痴狂中。要理论与实践互相磨合,不断的交替上升,从多角度、多层面上做工作,这样才能真正的把握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和学习的精华,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做出贡献。(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李延红. 民族音乐学的“历史研究”.上海:音乐艺术[J].2006.8

[2]沈洽. 民族音乐学在中国. 中国音乐学[J]. 1996.6

[3]高厚永. 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形成和发展. 音乐研究[J].1980.8

[4]蒲亨强. 民族音乐学在当代中国之命运.艺术百家[J].2010.11

[5]伍国栋. 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实践层面.人民音乐[J].2003.2

[6]薛艺兵. 在家门口的田野上――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的中国话题.音乐艺术[J].2009.3

[7]杜亚雄;邸晓嫣. “采风”还是“田野工作”?.黄钟[J].2005.3

[8]毛继增. 田野工作是造就民族音乐学学者的摇篮.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J].2010.5

注解:

①沈洽,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形成和发展p6,1995年5月,

第3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中图分类号:J602文献标识码:A

子曰:“三十而立”。从1980年6月13日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以下简称“南京会议”)正式在我国大陆提出民族音乐学的口号以来,30年过去了,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已到而立之年。高厚永先生在南京会议上发表的《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形成和发展》一文中指出:“中国民族音乐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到世界民族音乐学的行列,让我们肩负起发展民族音乐学的重任,团结向前,迅步走向新的广阔途程。我们坚信,国际音乐学的讲坛,必将闪耀中国民族音乐瑰宝的灿烂光辉。”[1]现在,我们应响亮地提出建立民族音乐学中国学派的口号,并为之努力奋斗。为达此目的,应做好继承传统、把握方向和面向世界三方面的工作。笔者不揣冒昧,草成此文,以此纪念南京会议30周年。

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首先必须继承好两个传统,一是中国人综合思维模式的传统,二是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入手研究音乐的传统。

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在分析东、西方思维模式的不同特点后指出:“西方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它抓住一个东西,特别是物质的东西,分析下去,分析下去,分析到极其细微的程度。可是往往忽略了整体联系,物我两者的对立十分尖锐”而“东方文化本质上是讲综合的,讲联系的,它照顾了事物的总体。”[2]

我国传统文化具有极强的综合性、整体性,这两种性质在先秦学者的著述中已有所显现。孔子办学,教授“六艺”,施行的就是综合性教育,后来用此种方式培育出的历代文人,多为“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在“五•四”运动以前,我国知识分子所仰慕的,除“专才”外,是在许多领域里都有精深造诣、取得相当成就的“通才”。这些现象都证明中国人对综合思维模式的推崇和重视。

中国音乐是中国文化中的音乐。中国传统音乐更是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至今始终保持着与传统文化、传统艺术方方面面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亲缘关系。

与音乐联系最为紧密的,莫过于与之同源的语言。汉藏语系诸语言声调升降起伏所具有的旋律意义,不但使中国传统音乐突出地使用了种种“腔音”,也使中国音乐的横向线性陈述方式得到高度的发展,从而与西洋音乐有着显著不同的形态和韵味。我国各民族语言的不同、各地区方言的差别,也是产生各民族、各地区音乐风格差异的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音乐向来与诗歌、舞蹈、表演融为一体。盛唐时的“九部乐”、“十部乐”以及稍后的“坐部乐”、“立部乐”等乐舞,都是诗歌、舞蹈、器乐的组合,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综合艺术”。历来的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兴盛于明清时期的戏曲、长期流传于民间的歌舞音乐及各少数民族的音乐等,亦多取诗、歌、舞(或再加上器乐)的综合表演形式。因有此传统,“载歌载舞”为各族人民喜闻乐见,当前的音乐演唱,依然常见“歌伴舞”的形式,甚至一些器乐演奏,也以舞蹈相配合,歌舞一体的传统仍在传承。

音乐与文学(尤其是诗歌)在内容、意境、创作手法以及哲学、美学等深层次上,都紧密相关。在西洋音乐传入、中国新音乐产生之前,中国人的“诗”与“歌”是不分的,“诗”总是可“歌”(唱)的,可“歌”(唱)的必是“诗”,在文学语言里,便常把“诗”称做“歌”。现今我们不论是采录民间的诗,还是歌,一概称之为“采风”。“四句头”和“起承转合”,是中国古典诗歌(尤其是定型于唐代的五、七言绝句)的基本结构形态,也是中国音乐(尤其是民歌)最常见的结构形态。

我国古代总是把音乐与历法、数学、度量衡乃至自然界、人类社会、国家、人生、习俗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很多音乐家、乐律学家,同时也是文学家、诗人、学者、数学家、科技发明家等。中国音乐的这一优良传统,自上古时代起,一直延续到西洋音乐大规模地传入我国的20世纪初。音乐与绘画、雕塑、建筑、园林、书法、工艺美术等几乎所有的文化门类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把音乐作为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独立艺术门类,建立专业音乐教育机构、造就专业音乐人才,是西洋音乐文化的产物,不是中国音乐文化的传统。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音乐学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民族音乐学的确立和发展。1950年,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提出这一学科名称后,“民族音乐学”便取代了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先后进入一些西方国家高等学校和音乐学院的课堂,成为与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并重的专业。不少国家相继成立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机构,出版了大量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著作。20世纪结束之时,民族音乐学在全世界已成为音乐学诸学科中最活跃、最具生命力、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在南京会议以后,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也非常迅速。

民族音乐学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中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它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其特征、探索其规律。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文化中的人,每一种音乐都是文化中的音乐,每一个与音乐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也都是文化中的成果。因为民族音乐学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和文化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研究,音乐作品就不再被看作是某个作曲家或某一社会群体对其人生感悟的“独白”,而是被解释成作曲家或这一群体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所作的一次文化发言;音乐现象不再是孤立的历史现象,而是被看作是整个社会形态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与音乐有关的科学研究成果也不再被简单地看作是某一位或某几位专家学者苦思冥想的产物,而是整个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一个成果。

民族音乐学主要是在西方国家里发展起来的。正如我曾经指出的那样,将音乐当成一种文化,把它放在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进行研究的方法,实际上是西方民族音乐学界在学习、研究非西方民族音乐,特别是东方民族音乐的过程中,借鉴东方民族综合性思维模式的成果,是对西方分析性思维模式的否定和对东方民族综合性思维模式的肯定。[3]西方民族音乐家的这种做法对西方音乐学中其他两个学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少从事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研究的专家都借鉴了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将其研究对象放在其所处文化环境中进行探讨。他们不再简单地依据某一种科学体系,对过去的音乐现象和音乐学研究成果作出若干解释和评价,而是从当时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文化状况入手,对音乐现象本身和音乐学研究成果作出文化学方面的阐释。他们首先把音乐作品、音乐现象和音乐学研究成果看成文化现象,并将它们放到所发生、发展的背景中来,探索其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西方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专家们的做法对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界影响很大。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广泛采用了使研究对象回归于文化的做法,极大地推动了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中的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要继承好中国传统文化综合思维模式和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不仅要打破以往学科的界限,而且要从综合思维模式的角度进行研究。笔者想用一个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按照西方通用的音乐学分类方法,由于“律学”和自然科学中的数学有密切关系,被看作是体系音乐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十分发达,王光祈先生曾在《东西乐制之研究》一书的序言中指出,中国人“数千年以来,学者辈出,讲求乐理,不遗余力,故今日中国虽万事落他人之后,而乐理一项,犹可列诸世界作者之林,而无愧色。”[4]王光祈在这里说的“乐理”就包括了律学研究成果在内。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除和数学研究密切相联外,还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三个特点:一是由于受“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影响,和天文学、历法相联系,故班固撰《汉书》,将律、历合一,设《律历志》,后来的一些史家亦效法班固;二是受主张“礼乐治国”的儒家思想影响,把律和度、量、衡联系在一起,并认为音乐中的律是生活中度、量、衡的先导;三是受我国古代综合性思维和科学观点的影响,把律学研究和阴阳五行学说相联系。第三个特点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王光祈说,自秦代以降,“后世言律之人除极少数例外,多以阴阳五行为大本营”。[5]此特点所以能最突出,有深刻的历史渊源。汉文文献中“音乐”第一次出现是在《吕氏春秋》中,这本书的《大乐》篇说:“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6]由此可知,我们的祖先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把“音”、“乐”与阴阳五行相联系。后来的律学研究,更是和阴阳五行、气、象数、义理等哲学、科学的概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具有综合性思维和博大精深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当代音乐学研究的时代潮流,还是从我国律学的历史发展特点,我们在对中国乐律学史进行研究时,都不能脱离其文化背景,特别是不能脱离阴阳五行学说。然而,由于我国音乐学界受欧洲科学主义的影响,在整个20世纪研究古代乐律时,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把阴阳五行学说抛在一边,甚至把这个学说看成“迷信”和“伪科学”。20世纪20年代,童斐说:“凡论阴阳五行,聚讼甚多,徒蹈于虚玄,无当于物理,足为言乐之障。”[7]20世纪30年代,许之衡讲:“夫宫商律吕等字,自宋以来,既知为即工尺等字矣。与阴阳五行,有何关系?《汉志》多本之刘歆,刘歆伪儒,以阴阳五行,比附作乐。不外以作乐为王者之事,务极玄奥,令人神秘莫测,以逢迎人主耳。”[8]因为沈括《梦溪笔谈》中的律论部分和阴阳五行有关,60年代被杨荫浏先生批评为“神秘主义”,[9]王光祈先生也认为律学研究中阴阳五行是“穿凿附会,令人讨厌”[10]。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笔者在拙作《中国民族乐理》一书中将宫、商、角、徵、羽五声和东、西、南、北、中五方等放在一起加以介绍,还被人批评成“奇谈怪论”、“江湖庸医的叫卖”[11]。

科学不是唯一的,而且具有民族性。我们不能认为只有西医才是科学,中医就不是科学。如果我们能够同意中医也是科学,那么作为中医基础理论的阴阳五行学说当然也是科学,它是一种具有强烈民族特征的、不同于西医基础理论的科学。另外,先民们把音乐和阴阳五行学说联系在一起也不一定都是穿凿附会,而其中也可能有一些道理。如宫与中、商与西、角与东、徵与南、羽与北相对应,很可能和当时不同地区的民间音乐不同风格、主要采用不同的调式有关。直到现代,长城以北的民歌以羽调式为主,长江以南的民歌以徵调式为主,陕西、甘肃、青海民歌中商调式占有较高的比例,河南民歌中宫调式较多,而浙江等东部沿海省份角调式民歌显然比其他地区多,难道不是五个方位和五声联系的具体事实吗?另外,五声和五行在音乐治疗学方面的联系,亦需要从中医学的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不能一概轻易加以否定。

如果我们能够承认阴阳五行学说也是科学,而且它和音乐的联系也不一定完全是穿凿附会,在研究我国古代乐律学成果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民族音乐学的方法,把这些成果放在产生它们的文化背景中去研究,绝对不能避开阴阳五行学说。既然古代研究律学的学者“多以阴阳五行为大本营”,不入此大本营,焉能知道他们的学说是否正确?不入此大本营,岂能揭开律学史上的众多悬疑?不入此大本营,又怎么样批判地继承我国古代的乐律学遗产?不入此大本营,也就不可能让“数千年以来”,无数先辈“不遗余力”研究出来的中国乐律学和“犹可列诸世界作者之林,而无愧色”的古代乐理知识在今天的音乐学研究和音乐教育中发挥作用。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黄大同先生最近出版的《中国古代文化与〈梦溪笔谈〉律论》[12]一书,就是采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把古代乐律学的成果放在产生它的文化背景中加以研究,并将阴阳五行学说当作古代大科学家沈括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地、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并解决了中国乐律史的一些悬疑问题。

我以为黄大同先生的研究,不仅符合从西方兴起的表现出整体性特征的民族音乐学的特征,实际上也是对我国古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一种肯定和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值得肯定,值得效法。

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除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综合思维模式和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之外,还必须牢牢把握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向,而不要越俎代庖地去搞音乐人类学的研究。

在汉文中,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名称都是不同的偏正短语。偏正短语也叫偏正词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是“修饰语”,对后一部分修饰或限制,后半部分是“中心语”,是整个短语的核心。一般来说,表示研究手段的词放在前面为修饰语,表示研究目的之词则放在后面为中心词。在“民族音乐学”这个词组中,“民族”是修饰语,“音乐学”是中心词,它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而在“音乐人类学”中,“音乐”是修饰语,“人类学”是中心词,它是以音乐为手段,进行人类学研究的一门学科。

近年来,由于学科急速的发展和各个音乐院校盲目扩大招生,音乐学界出现了越俎代庖的现象,如一些音乐院校办起了“音乐治疗学”专业。“音乐治疗学”是以音乐为手段,研究如何治疗精神方面疾病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乐,而是治疗。音乐学院没有条件为这一专业的学生提供医学方面的训练,音乐学专业的教师也不是精神病专家,不可能教给他们有关精神病学方面的知识。因此,音乐治疗学专业应当放在医学院里,由精神病学专业的学生学习,而不应放在音乐学院中,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学习。

虽然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研究范围和方法很接近,但民族音乐学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一个学科,而音乐人类学则是将音乐作为手段,要达到人类学研究的目的。“民族音乐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要解决民族学方面的问题,只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调研,所以由音乐学院的学生来学习,由音乐学家进行研究。“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乐,音乐学院一般也没有条件为学生提供人类学训练,音乐学院的教师也不是人类学家。因此,音乐人类学专业应当放在人类学、民族学或民俗学的系科中,由这些学科的学生学习,由人类学家进行研究。

据我所知,30年前高厚永先生之所以倡导民族音乐学,是因为他看到这门学科的观念和方法不仅完全适用于我国从20世纪30年代起发展起来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亚非拉音乐研究”等学术领域,而且能够把我国当时尚处在闭塞状态的这些领域的研究引向一个更加宏观、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的境界,从而把中受到摧残、当时尚处在萧条之中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亚非拉音乐研究”专业复兴起来。南京会议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我国音乐学家借鉴国外民族音乐学理论、方法及最新成果,进行了扎实地研究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近年来也出现了“去音乐化”的坏风气。有些民族音乐学家抛弃“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名称,将其改为“音乐人类学”,这也是“去音乐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

我以为造成“去音乐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对美国学术界的盲目模仿和追随;二是我国民族音乐学界本身音乐修养的欠缺。

近些年来,美国音乐学界的种种成果和不同思潮被源源不断地介绍到我国来,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应很好地向美国同行学习,对这些成果进行分析之后,再加以借鉴、运用、采纳,而不能盲目地追随几个侨居海外的、以学术规范的执行人自居的“新理论”“搬运工”,不加分析地模仿和附和。

美国只有200多年的历史,几乎没有本国的传统音乐文化遗产,没有音乐学传统,美国音乐界也没有继承、发扬古老音乐文化遗产的任务。但美国人类学有较长的历史和较强的研究力量,美国人创立并发展“音乐人类学”不仅是一个聪明之举,而且也是美国国情所需要的,这一点我在《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一文中已经进行了详细分析。[13]中国不是美国,我们具有数千年悠久历史,有着丰富的音乐文化遗产,我国音乐学界面临如何继承、发扬56个民族的古老音乐文化遗产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不深入研究和了解各民族、各地区的音乐形态是不行的。要说向美国人学习,我们最需要学习的就是他们因地制宜,逐渐改变欧洲人提出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向,创建并发展音乐人类学这个新学科的精神。我们绝对不应当跟在美国人后面跑,而是要从我国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大一统多民族的中华文化脉络的实际出发,坚持民族音乐学以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大方向。

中国民族音乐界“去音乐化”的表现,还说明目前我国民族音乐界的音乐整体水平较之我们的前辈有所降低。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必须克服“去音乐化”的不良倾向,大力提倡“民族音乐学”,而不要越俎代庖的去搞“音乐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应当由人类学界和民族学界进行研究,各院校的人类学系应当努力培养这方面人才。三

关于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国内外学术界都有过争论。在国外,曾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学是研究非欧音乐的学科,后来又认为研究范围应当扩大,把欧洲民间音乐包括在内,但不包括欧洲的专业创作音乐。目前,学术界已经倾向于应包括一切音乐,不仅包括非欧音乐,也要包括欧洲音乐,不仅要包括欧洲各国的民间音乐,还要包括欧洲各个时代作曲家的作品。在国内,曾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学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学问,建议用“中国音乐学”来替代“民族音乐学”。[14]经过长期争论,目前大家的认识已基本统一,同意民族音乐学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中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特殊的角度为其主要标志,它和音乐学中的许多学科一样,是一门世界性的学问。既然如此,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就一定要“面向世界”。我们的研究对象不应仅局限于我国传统音乐或中国音乐,而应扩大到全世界各民族的各种音乐,还要加强与各国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把我们的研究成果推向全世界。

南京会议上所有代表的论文,都发表在《民族音乐学论文集》中,它们都是研究中国民族音乐,特别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这就是我国民族音乐学的起点。30年来,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为中国效法欧洲建立起近现代音乐教育体系,所以我国近现代音乐学家最早也“以西格中”,用西洋的研究方法研究中国音乐。在对中国传统音乐有较多了解后,也开始“以中格中”,用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进行研究。“格”就是“格物”,即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致知”,即是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将其总结为理性认识的过程。

研究范围要扩大,就产生了一个立场和方法问题。具体地讲,在研究外国音乐时,我们应如何去做?是“以外格外”还是“以中格外”?

民族音乐学研究以田野工作为起点,在研究任何一个外国的音乐时,一定要到那里去做田野工作,而且应当尽量了解该国的文化,争取对它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从理论上讲,我们对该国音乐及文化了解的程度最好能达到与其本国专家平等对话的水平。但从我国音乐学界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的状况就可以知道,要想达到这种境界非常困难,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不可能做到。要“以外格外”,在研究方面得到超过其本国专家水平的成果,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所占有的资料应不少于本国专家,二是对该国音乐现象的领悟能力不低于本国专家。然而在这两方面,本国专家都占有绝对优势。就拿我们的邻国俄罗斯民间音乐来说,上至历史上记录民歌的手稿,下至当代的最新论著,几乎都在俄国专家可及的范围之内,而我们进行一、两次田野工作能搜集多少资料?第二方面的挑战更大,就算我们精通俄文,在领悟俄罗斯音乐方面,俄国专家更占有绝对的优势,无论是对歌词的理解和对曲调的分析、艺术特色的把握,他们都比我们强。看俄文资料,我们也要比他们慢。“以外格外”的结果使我们只能以学生的身份出现,在讨论欧美音乐时,出现“失语症”,只有听话的资格,没有说话的权力。再者,西方人的研究也会不断进步,而绝不会停滞不前地等着我们去追赶。如果采用“以外格外”的方法,本国专家总是跑在前面,而跟在后面的我们,能达到二、三流水平已属不易,几乎没有可能达到第一流水平。我国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的历史,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外国人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研究中国音乐,我们也应当能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研究外国音乐,即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一旦采用这种方法,情况就会改变,我们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观察,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就有可能看到外国人看不到的东西。王耀华先生在日本进行田野工作时,对琉球和我国民间音乐进行比较研究后,用日文发表《琉球――中国音乐文化比较论》一书,指出中国民间音乐是琉球音乐的一个重要渊源,并具体说明一些中国民间音乐作品是如何日本化的。只有十分熟悉我国民间音乐的人,才能进行这样的比较研究。任何一位日本民族音乐学家,即便是研究中国音乐的专家,对我国民间音乐的熟悉程度都不可能和王耀华先生比,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不可能达到王先生的水平。此书曾在日本获奖,王先生后来用中文发表的《琉球三线“扬调子”考》一文,便是这本日文专著中的一章。[15]20世纪80年代,笔者曾在匈牙利研究匈牙利的民歌,因为我对中国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歌比较熟悉,把这些民族的民歌和匈牙利民歌进行比较,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提出匈牙利民间音乐中有匈奴音乐遗传因素的观点,而这一点也是匈牙利音乐家所没有看到的。

“以中格外”不仅能使我们看到外国学者看不到的东西,它还能导致进攻性的学术行为。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用中国人的智慧进行研究,弥补外国学者的不足。洛秦先生旅美期间,做了大量田野工作,回国后发表了《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一书[16]。书中表现出对街头音乐的关注,本身就是对视欧洲古典音乐为“精英文化”,视非西方音乐文化为“低级”的看法的批判。洛先生还以人物、地域为线索,独特地阐述了自己对美国街头音乐这种大众音乐文化的看法,加之文字清新,可读性强,非常具有感染力。这本书发表之后,美国著名的民族音乐学家泰瑞•米勒博士撰文指出:“(洛秦)不仅将在美国所学到的知识带回了中国,而且也极大地刺激了我们美国学者。他‘抢占’我们家门口的‘街头’田野,以中国学者的身份成为了研究美国街头音乐的第一人。”[17]洛秦的研究说明如果我们能够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来“以中格美”,就能不受制于美国学者的话语霸权,不仅能和他们进行平等对话,而且能取得超越美国学者水平的研究成果。

20世纪末日本汉学界已在提倡“以中格外”的方法。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日本人视野中的中国学》一书中对国际汉学界的一些专家把西方的某种理论作为准绳解剖中国的做法非常不满,指出:“以世界为基准来衡量中国,这个世界就因此而成为一个完全被当作基准的‘世界’,只不过是个作为既成方法的‘世界’。以‘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例,这种‘世界’即是欧洲。”他认为应提倡“以中格欧”的方法,说道:“如果我们愿意的话,不论它是好是坏,我们可以透过中国这个独立的世界,即戴着中国的眼镜来观察欧洲,对以往的‘世界’加以批判了。”[18]法国哲学家弗朗索瓦•于连说:“为了能够在哲学中找到一个缺口(边缘),或者说为了整理创建性理论,我选择了不是西方国家的中国,也就是相异于西方希腊思想传统的中国。我的选择出于这样的考虑:离开我的希腊哲学家园,去接近遥远的中国。通过中国――这是一种策略上的迂回,目的是为了对隐藏在欧洲理性中的成见重新进行质疑,为的是发现我们西方人没有注意的事情,打开思想的可能性”[19]。日本人和欧洲人尚且提倡运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我们自己就更应当有信心,从中国文化里吸收营养,用中国人的智慧去研究其他民族的音乐,为我国民族音乐学走向世界而努力。

要把我们的研究成果推向世界,就一定要加强与各国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我们不仅要了解各国同行的研究状况,还要让各国同行了解我们的研究状况。因为国际学术界最通行的交际工具是英语,而各国民族音乐学家中懂中文的人又非常少,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学好英语,不仅能读英语的文献资料,更要能用英语写作论文和专著,用英语发表研究成果。这样在国际音乐学的讲坛上,中国学者的声音必将越来越响亮,取得的成绩也会越来越辉煌。

30年来,我国在民族音乐学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问题也还不少。如果我们能继承好综合思维模式和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能坚持民族音乐学以音乐为中心的研究方向,并能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把研究范围扩大到全世界,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就一定能建立起来,世界民族音乐学的讲坛上,必将闪耀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灿烂光辉,我们也一定能为中国音乐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高厚永.万古文明的见证[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9.35.

[2]季羡林.东方文化将再现辉煌[J].音乐信息,2001,(10).

[3]杜亚雄.从分析到综合――西方民族音乐学思维模式的历史发展轨迹[J].音乐研究,2002,(3).

[4]王光祈.东西乐制之研究[M].上海:中华书局,1936.9.

[5]王光祈.中国古代音乐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5.

[6]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乐论选辑[C].北京:音乐出版社,1981.35.

[7]童斐.中乐寻源[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17.

[8]许之衡.中国音乐小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141.

[9]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132.

[10]王光祈.中国古代音乐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5.

[11]周勤如.研究中国音乐基本理论需要科学的态度――从杜亚雄《中国民族基本乐理》的谬误谈起[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9,(3).

[12]黄大同.中国古代文化与《梦溪笔谈》律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13]杜亚雄.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J].中国音乐,2009,(3).

[14]魏廷格.对民族音乐学概念的思考与建议[J].人民音乐,1985,(2).

[15]王耀华.琉球三线“扬调子”考[J].音乐研究,1989,(4).

[16]洛秦.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

[17]洛秦.省略[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2.

[18]沟口雄三著,李苏平等译.日本人视野中的中国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94.

[19]杜小真.远去与归来――希腊与中国的对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4.

Fighting to Construct the Chinese School of Folk Musicology:

Commemorating the 30th Anniversary of Nanjing Conference

DU Ya-xiong1,2

(1, China Conservatory, Beijing 100101;

2. School of Music,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02)

第4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关键词:民族声乐 美声唱法 分析 比较

中国是一个宽容开放,兼容并包的国家。对于国外优秀文化,中国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中国文化与其文化的精华相结合,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多元化的文化。中国民族声乐也在结合中逐步的发展、进化。西洋声乐对于中国的声乐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得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产生了很多的相同点。可是无论是中国民族声乐,还是美声唱法,都保留自己本身的特点。

一、从文化方面来比较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

(一)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的文明古国

在几千年历史变迁中,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便是各族人民留下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和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精神财富。这些财富是中华民族存在发展的重要根基。中国民族声乐也是经过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人民不断的进行创新与改进而慢慢发展的。而中国的传统美德则是以弘扬中华民族的情感为主导的,所以弘扬民族情感便成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主流思想。而音乐又是经过数千年的淘洗与发展变化,所以中国的民族声乐在不同的地区,不光有不同的唱法,连表达的主流感情都会有些不同。加上中国幅员辽阔,并随着中国历史的变迁,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不同种族之间存在的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地域的差异。这样的事情就会直接性地发生民族文化的融合与创新,继而产生不同音乐种类。

(二)美声唱法的特点

美声唱法起源于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这种唱法是在西方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作为人的意识形态的一种,它也是社会发展变化的产物。这种唱法是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形成的产物,这种唱法在经济,政治的迅速发展和完善下形成了美声唱法的雏形,集合欧洲整体的文化氛围和内涵,取西方文化的精华形成优秀的美声唱法。并且,在欧洲经济,文化,政治不断的发展中,形成了具有特色和开始有属于自己的一种音乐风格。同时,欧洲的宗教对于音乐有很大的影响,在宗教不断的影响下,逐渐让人们体会到了音乐中所包含的宽松之美。由于在这种浓厚的社会中,美声的唱法也开始变得宽广、浑厚,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忍耐性。与中国民族声乐一样,美声唱法同样也蕴含着欧洲人民深刻的感情。例如男高音歌唱家蒋大为的作品,既有欢快的、洒脱的、雄健的民间歌曲,同时又有韵味绵长,多姿多彩的不同题材、体裁的创作歌曲。他将美声唱法巧妙的在自己的演唱中结合,丝毫没有故意的痕迹。含蓄悠远的《家乡寄来一幅山水画》《地下的星在欢笑》;潇洒豁达的《春风吹》《牡丹之歌》《火把节》《延河战火》;感情真挚的《青松岭》《边陲》《潜猎从这开始》等优秀作品,都蕴含了他饱满的激情和高超的歌唱技巧。

二、从演唱技巧方面分析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

在这个科技、文化、政治不断发展的时代中,演唱的技巧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变革,它成为了技术与情感表达结合的一个载体,在声乐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对于演唱技巧的要求也很高。一首好的歌曲,不光对于声音的要求很高,对于唱歌的技巧也有很多的要求,不光要对声带的共鸣进行练习,更要对于感情的投入,一首没有感情的歌不会是一首好歌,也不会唱的深入人心,更不会收到人的欣赏。例如,男高音歌唱家李双江,用那“金子一般的高音,烈火一样的感情。”在歌唱活动中显现出那种挥洒自如,恢宏博大的气势和热烈真挚,强劲刚健的力度和那种纵横万里,奔放不羁的气派。而他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则是昂扬激越的时代精神和豪迈奔放的精神之美。他演唱了《红星照我去战斗》《北京颂歌》《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牧马之歌》《再见吧,妈妈》《草原之夜》等不同的声乐作品。他既能够把握歌唱时代精神,同时又能体现独特的歌唱的技巧以及用独特的方式来表达。

(一)发声训练中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的区别

民族声乐,是以民族演唱为主;美声唱法利用混合唱的方式进行音乐的演唱,这就是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最大的差异。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是在经过几千年的淘洗的过程中进行演变发展,在传统民歌的基础上,融合现代的一些演唱技巧,在继承与创新中不断发展。中国民族声乐的演唱,是在演唱过程中,能够捕捉到充分表现自己声音特质和风格的,具有独特性的东西。中国民族的音乐是更能表现出更多领域的音乐。每一个歌唱家所具有的与个性气质相连的,具有独特的审美感受的能力,促使歌唱家产生与音乐的共鸣。这就是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家具有的特色。而美声演唱,则是在演唱过程中,将自己的声音,通过真声音和假声音两种方式的结合。在演唱的时候主要采取真声和假声的混合性进行演唱,美声唱法主要通过真声和假声的转化与混合进行创作。除了表面上看到的这些,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在歌唱技巧方面到底有什么存在哪些更大的差异呢?这需要一些音乐方面的专业的研究人员,从我国传统的音乐入手,从音乐的起源和发展及发展的原因开始研究,从中国的国情,和文化的发展对于美声唱法和中国民族声乐唱法,音乐结构以及美感的不同进行研究。从不同的方面去探索它们之间的不同。

(二)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的呼吸掌握

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的呼吸节奏和深浅的掌握表现出的差异性,则是我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的另外一个不同点。民族声乐主要注重声音的协调性以及呼吸的平稳性,所以中国民族声乐对于气息的要求很高。唱歌的声音也大多由于腹部的呼吸与震动所产生,腹部呼吸与演唱,既对于嗓子的破坏性很小,其次也可以使声音更加的饱满与圆润。而美声唱法在呼吸方面则与中国民族声乐的不同,美国唱法看重的是节奏的快慢和呼吸的强弱,而在训练方面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美声唱法对于训练是十分严格,练习美声唱法的歌手都要制定一些适合他们的特殊方式和训练项目。美声需要从自然的呼吸发展,提高声音利用的广度,并且从适合歌手角度来进行训练。

(三)在声带对于中国民族音乐和美声唱法的分析

嗓音具有一定的特点是美声音乐最典型的唱法,以汉语为基本,通过汉族本身的内涵和底蕴来演唱歌曲,以此来弘扬出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汉语是具有独特魅力的,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的一种伟大的语言。美声唱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语言的优势,可以给人一种磅礴的力量,并且可以充分发挥汉语的魅力,表现它特有的韵味。

其次,美声唱法强调了声音的爆发性和协调性,可以整体上将声音表现的更加浑厚及动听。

三、结语

由此可以推论出,无论从唱法、音域、语言等多方面来看,中国民族声乐和美声唱法都有很多的不同。不过,音乐是一种灵魂上的共鸣,不会因为国界、唱法、区域的差异,而改变音乐的交流。

参考文献:

[1]尚家骤.欧洲声乐发展史[M].北京:华乐出版社,2003.

[2]张幼文.声乐理论研究[M].济南:山东省出版总社,1999.

[3]毛慧.2003 全国声乐论文综述[J].人民音乐,2004,(12).

[4]欧阳蓓蓓.民族声乐唱法之我见[J].北京:艺术教育,2007,(01).

[5]郑宝华.中国民族声乐与美声唱法之比较研究[J].中国音乐,2005,(01).

第5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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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多学科的交融与交叉研究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任何一门学科研究的单一视角已难以存在,学术研究视角的多元格局已逐渐形成,追求视角的独特性日显迫切。特别是在西方哲学、西方文论研究领域,强调研究视角的中国特色已渐成趋势。在中国西方音乐研究领域,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大多是沿用西方学者的研究范式,而较少主体特色。因此,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不单纯是指中国学者以中国自己的语言方式解读西方音乐历史的问题,也不是说客观上已具备了“中华文化情结”就是“中国视野”的全部,在更多时候,“中华文化情结”总是隐藏在学术话语之中,也大多是受控在西方文化视野的框架之内。从主观的角度看,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的目的,在于立足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当下的文化语境,探索中国特色的西方音乐研究的理论视域,力求搭建与西方学者相生共长的平等对话的平台,进而揭示西方音乐进程中的特殊规律。正是基于这种目的,使中西视域的互动与融合成为可能,进而彰显中国学者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与文化自强的学术研究架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研究西方音乐中强调以中国人的视野研究西方音乐的缘故。如果我们以西方“浪漫主义音乐”与“民族主义音乐”两大流派进行比较的话,就会使人们思维更加清晰,发现其中蕴含着的启示意义:诸如浪漫主义某些音乐作品中已经不同程度上或显或隐体现了民族因素,但为什么还要有19世纪、20世纪初的民族主义音乐呢?这其中,除了民族主义音乐的产生与当时的政治背景有关外,笔者以为,它们之间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也是不能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我国西方音乐史学界与西方音乐美学界需要认真思考的深层次的理论问题。

一、理论基础——黑格尔在异文化研究中倡导的“本土化” 视角

黑格尔在给J.H.沃斯的一封信里的有这么一段阐述:“路德让圣经说德语,您让荷马说德语,这是对一个民族所作的最大贡献,因为,一个民族除非用自己的语言来习知那最优秀的东西,那么这东西就不会真正成为它的财富,它还将是野蛮的。”“现在我想说,我也在力求教给哲学说德语,那么那些平庸的思想就永远也难于在语言上貌似深奥了”[1]陶德麟教授认为,黑格尔说的“教给哲学说德语”,让哲学“学会说德语”,正是为了使那些并非产生于德国的哲学德国化,成为德国的财富。 笔者以为,黑格尔这一论述既符合了多元与宽容的时代精神,又符合在异文化研究上理论视野的改换与超越。而且黑格尔把这一研究与它的民族精神、民族意识联系在一起。使之成为人们在异文化研究中具有指导性意义的理论基础。今天看来仍然是富有生命力的活的思想。这一理论给予了 “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以极大的启示。

以此为基点,“中国视野”作为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的研究范式,无疑有着特殊的意义。表现如下:

(1)追求普遍性(特指西方学者的西方音乐研究范式)与特殊性(中国视域的西方音乐研究范式)的对应与融合。在理论建构的指向性上突破以往一以贯之的以西方范式研究西方音乐,改变以往大多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只见普遍性而忽略特殊性现象。以实现单一的西方话语体系范式向多元话语体系范式的转变,拓展西方音乐研究价值的空间,使其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以便在新的高度上达到中西的“视界融合”;(2)运用“中国视野,不仅使中西方二者之间研究具有“和而不同”的特点,而且也为中国学者在西方音乐研究中,找到一种具有超出其原地域霸权话语的、具有本土文化意义的话语,也即“中国话语”。[3]当中国话语融入至西方音乐研究中时,“话语不再是一个孤立的范畴,相反,话语成为连接众多问题的轴心”,[4]进而搭建与西方学者相生共长的平等对话的平台,可以有效地保留了中国学者发挥其特有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弥补西方学者所不能企及的批评力度和解构力度;(3)运用“中国视野”也是改变在西方文化语境中,中国学者的西方音乐研究被矮化、被边缘化之境况的途径之一,否则,中国学者的西方音乐研究有些成果有可能只成为西方文化话语独白的追随者。

因此,中国学者的西方音乐研究,首先应该破除一切盲从与迷信;其次,要重新确立自己的价值论立场,这无论是在音乐内涵的社会历史研究的层面上,还是在音乐本体研究的层面上,都将形成不同于以往以西方范式研究西方音乐的理论架构和独树一帜的理论品格,进而汇入多元化的、性质各异的西方音乐理论潮流中,使之在世界西方音乐学界中占据一个难以替代的位置。

二、客观条件——独特的文化体系构成独特的理论视域

构建“中国视野”的客观条件,正是中国独特的文化体系。季羡林认为, “世界上有四大文化体系,中国文化体系,印度文化体系,闪族——伊斯兰文化体系和希腊——罗马文化体系。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四种文化系统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同时,我也考虑是否可以简化一点,就分作东西两大体系,西,即希腊——罗马文化;东,即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和闪族——伊斯兰文化。”[5]中国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其主体是禅宗、老庄哲学、孔儒思想和魏晋玄学。它们无不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几千年来文化的发展,体现了中国传统思想发展的特点,这种影响和独特的文化品质是西方文化所不及的。“中国视野”理论皆可从中国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中找到祖型与轨迹。当然,在西方音乐研究中,运用“中国视野”不能抽象论之,必须尽可能地根据研究对象作出具有中国特色理论视域的选择。笔者在此仅以孔子思想中的“中庸”为例。

如对20世纪西方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中的极端化现象进行剖析时,即可以“中庸思想”作为理论的立足点和美学批评尺度。“中庸思想”的“执其两端用其中”(《礼记·中庸》)、“过犹不及”(《论语·先进》)、“允执其中”(《论语·尧日》)等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准则和行为规范之一。“中庸”是孔子哲学的基本原则,也是他的美学批评尺度,“在美和艺术中处处都应当把各种对立的因素、成分和谐地统一起来,不要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否定另一方。对立因素的统一,每一因素发展的适度,这就是孔子的作为美学批评尺度的‘中庸’的基本要求……在孔子看来,真正美的、有益于人的艺术作品,其情感的表现应是适度的。”[6] “中庸”之道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形成了一种精神特质与批评方式。其思维方式与研究对象力求较为清晰地呈现出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的逻辑关系。“中庸思想”作为中国视域,它对西方20世纪两次重大转折时期“新音乐”创新的局限性所作的剖析,对“新音乐”中的极端性现象的批评,不仅超越了传统的哲学思维层面,而且又显现出强烈的现代品质。这一尝试为中国视域研究西方音乐提供了充分的可能性,为真正实现中西更深层次的对话打开了一个新的思维空间。[7]

又如叶秀山教授曾尝试用老子的“功遂身退”思想作为理解海德格尔“提前进入死的状态”这一说法的参考,虽不能完全吻合,但对理解这个“状态”,还是有帮助的。比较而言,我们的说法很平易近人,所以成了千古名言,但如仅作一般道德修养格言来理 解,就失之肤浅;然而海氏的说法又显得笨拙而过于玄奥,容易引起误解,此时老子的话,有匡正之功。其实,在形而上的层次来看,他们说的都是事物“从有到无”和“从无到有”是“同一过程”这个意思。“生”、“死”,“有”、“无”,是“同一过程”的不同说法,老子说是“同出而异名”,这方面,老子说得很清楚,以此来理解海德格尔,没有多少抵牾。[8]叶秀山教授举的这一例子,作为我们当下话题的参考,对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

三、主观意识——“中国视野”观念的提出与实践的尝试

在西方音乐研究中,“中国视野”观念的提出,当时主要是受文艺理论家谭元亨的经历所启发的。[9]香港中文大学黄维梁教授也认为,当今的西方文论中,完全没有我们中国的声音。美国文论泰斗阿布拉姆斯(M.H.Abrams)在论述20世纪的文论潮流时,列举了俄国形式主义、基型论(又译原型论)、新批评、现象学、风格学、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解构学、论述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读者反应论、接受美学、记号学、言语行动理论、对话批评、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等将近20种,却没有一种来自华夏之邦。[10]

可见,中国学者用西方范式研究西方文化,其背后潜伏的永远是西方文化的学术逻辑,是很难被西方学者认同的,最终只能导致主体地位的丧失。由此人们开始意识到,西方哲学研究、西方文论研究、西方美学研究、西方文学研究、西方音乐研究也应该以中国人的理解方式来创立自己的学说,运用中国的视域去探讨它。在主观上,尽可能地避免以往单一的研究范式或者单方面的将所阅读到的文本完全置身于西方文化语境之中的现象。

为此,笔者认为应该建构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的中国视角,指出“在西方音乐研究过程中,一个缺乏本土学术话语的中国西方音乐史学工作者,的确需要面临对自身的重新认识,再也不能单一地追寻或固守西方人的研究模式,否则,中国的西方音乐史学工作者所面临的困境必然随之而来……西方音乐研究是否也有本土化的问题?如何挣脱西方研究的模式的束缚,将之与中国研究者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建构自己的方法体系,用中国人自己的眼光来看西方音乐,用中国人的认识方法来认识、研究西方音乐,应成为我们思考的重点,并在各自的研究实践中进行探索,形成各自的特色。”[11]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是否存在着不同于西方学者研究西方音乐范式的选择?从学术渊源上讲,中国学者何时才能有充分足够的能力在西方音乐研究的学术层面上与西方学者进行有效的对话?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究竟面临着以何种研究方式继续存在着?面对西方人的专利,这些问题就会凸现在研究者面前。

之后,又进一步提出我国的西方音乐研究,应该“在学科研究方法特色上以音乐学分析为中心,在追求中国学者研究特色上以中、西视野为两翼,在追求学科发展上以理论创新为原动力,并以揭示西方音乐发展及其演变规律为目的,同哲学、美学、艺术、宗教等文化相结合。力求构成以揭示西方音乐研究中国化发展的内在逻辑为主要特色、进而产生由对西方音乐研究对象的统一性认识走向多元性理解的开放性的学科研究方向。”[12]提出以“中西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其主旨是对单一视野(中国视野或西方视野)的补充或超越,更是对狭窄视野和单向度思维模式背后的偏失问题的纠偏,进而在理论创新上为我国学者的西方音乐研究赢得倾听者与对话者。

王晡、杨燕迪、姚亚平等学者也相继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推动了这一理论的进展。[13]其它学科的专家学者先后对“中国视野”在西方哲学、文学、文论和美学研究中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进行了阐述,如赵敦华[14]、叶秀山、金惠敏、汤一介、胡伟希、童庆炳、孙绍振、叶朗、吴泽霖以及叶隽等。[15]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对西方哲学、西方文论、西方文学、西方美学和西方音乐艺术的理解主要是基于西方文化立场上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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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由此可见,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文化正在展开一个十分广阔的前景。

上述学者不仅明确指出要用中国人眼光看西方文化,并在相应学科作出了独特的解读。叶朗从植根于中国美学的这种基本观点出发,对当代西方美学中的自然美、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分、“艺术的终结”、及“日常生活审美化”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刻的阐述。其间“中国话语”占据了显赫的位置,这种凸显“中国话语”达到的效果甚至显而不彰,既深刻又富有特色。对中国学者当有很大的启示。

同样,亦可以从中国古典文化思想出发,对外国文学及作家进行研究。如吴泽霖对列夫·托尔斯泰独特的艺术审美情怀作出了适合中国特殊语境的个性化解读,为列夫·托尔斯泰的“艺术情感说”屡遭人们的指责与批评作了辩护,读者从中体会到“中国视野”研究范式不仅具有新意,而且也依然颇有深意。

有的学者还对中国眼光研究西方文化提出具体要求:认为我们不只是重复外国人的观点,也不只是翻译介绍外国人的着作。中国人需要做的创造性工作很多。比如,按中国人的思想和语言来理解基督教哲学的观念,创造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按中国文化建设的需要来选择、组织素材,使基督教哲学与中国哲学之间的可比性凸显出来。按照中国人的眼光,重新评估和解释一些基督教哲学的理论,使之在中国文化的环境中发生“价值转换”的作用等等。[16]

孙绍振进一步提出“中西文论要真正平等对话”,“不能从西方文论成功的地方开始接过话题,应该从西方文论跌倒的、失落的、遗漏的、混乱的地方开始,促使西方文论在某些根本价值取向上发生变异,向中国传统发生交融,产生出新的话语或者派生新的范畴来。”他指出,“如果所有的命题和包含在话题中的方法和价值观念都是西方提供的,我们就只能像中学生那样解难题,永远不会像《东方主义》的作者那样提出问题来刁难一下西方学者。挑战不仅仅是为了洞察对手,而且是为了:在与‘他者’的对话之中更为深刻的了解我们的本质……我们的文化特点只有在与‘他者’对话中才能发现。”[17]这一富有民族独创性的提法,为中国学者摆脱作为“西方文论”研究的附庸角色,打破以往单纯从西方语境入手诠释“西方文论”的趋向,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学者认知西方文论的角度,无疑大大丰富了中国学者研究“西方文论”的研究基础与学科内涵,也从方法上拓展了对“西方文论”的探索边界。特别对学界如何挣脱在异文化研究中以往僵化的研究范式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中国视域研究西方哲学、文论、文学、美学和音乐艺术,也是当代中国学者在异文化研究上的贡献。正如巴赫金在阐述外位性思想时说道:“我们给别人的文化提出他们自己提不出的新问题,我们在别人的文化中寻求对我们这些问题的答案,于是别人的文化给我们以答案,在我们面前展现出自己新的层面,新的深层涵义。倘若不提出自己的问题,便不能创造性地理解任何他人和任何他人的东西。”[18]

由此可见,“中国视野”是被人文领域中许多学者认同的了理论视域。当然,对此亦有不同的看法,亦有学者不同意“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认为,“不对西方文化传统及研究成果作充分了解和吸收,仅仅靠一种想当然的‘中国人视野……’显然是不切实际的”[19]并举例约翰·凯奇的创作作品用中国的易经,很难被中国人认同,以此为由进而否定“中国视野”。尽管从理论层面上来讲,中国视野从内涵到外延均属于张 力型概念,并非传统概念所能界定,如前所言,它属于方法层面、价值层面和理论层面上的主体意识呈现。因此,将西方音乐作品内含中国的题材内容,视为中国视野,这里实际有一个理解误区,约翰·凯奇作品采用中国的易经为题材,这是西方音乐创作中的中国因素,如普契尼的歌剧《图兰朵》中的“**花”就是很有特点的例子。这与“中国视野”不是一回事。我们所提的“中国视野”,其主体是中国研究者,而西方音乐作品中采用中国因素,不属于这个范畴,这种将作品内容与研究视域的混淆,将会误导人们对中国视野的正确理解。即便我们也将西方音乐中内含“中国因素”也视为“中国视野”,也不能就因为约翰·凯奇作品中采用了中国的易经为题材引发争议,而全盘否定之。按此逻辑推理,毕明辉的博士论文《20世纪西方现代音乐中的中国因素》中所举的所有作品的例子,甚至对毕明辉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其中的“精品佳作”,是否也要加以全盘否定?更何况,要否定某一理论,按波普尔观点,还要不断地“证伪”与不断地“试错”,才有说服力。

西方音乐研究虽然是产生于西方“语境”中的学问,但它又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它具有超越国别状态的学术效应。“音乐作为‘国际性的语言’早已被国内外大多学者所认同,音乐也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综合象征。‘国际性的语言’这一音乐观念,也蕴含着被各国各取所需的多种涵义。从这个意义出发,西方音乐具有被他国听众无所不在的‘听’与无所不在的‘评’所制约的特性。”[20]否则,西方音乐史上的大师作品就不可能成为人类最珍贵的文化遗产。只有弄清这点,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在西方音乐研究中“中国视野”之可行性。

四、践行“中国视野”——还须讨论与之相关的“误读”理论之内涵

虽然以“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已得到了部分同行的肯定[21]。但由于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历史时空的时代性差异,“中国视野”作为一种理论视域、价值层面等问题,也不可能排除在西方音乐研究中,有“误读”的现象产生。对此,我们必须讨论 “误读”的内涵是什么?我们究竟如何来认识这一问题?这与当下西方音乐研究中运用“中国视野”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美国着名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较为完整地概括了“误读”这一理论内涵。他在《误读图示》中,吸收了德里达·雅克的“延异”概念和德·曼的解构思路,认为阅读总是一种延异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写作和创造意义,所以,“阅读总是一种误读”[22]

同理,解构主义认为,“文本意义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它同作者原先写作文本时的意图是不可能完全吻合的,它总是一种延迟行为和意义偏转的结果。所以,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阅读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写作,就是创造意义。”[23]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那么,我们今天作曲家创作的作品就应该由作曲家自己为自己的作品加注,这样也就无须后辈理论家再去找寻我们今天作曲家创作的踪迹与文本创作的意图,那么,也就没有评论家、历史学家的立足之地了。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对于西方音乐研究中的某一问题的理解是否只有一种模式、一种标准?是否就不能有不同的理解?是否从不同的视域对某一文本进行阅读时,其答案也只能是一种?

如果“寻找文本原始意义的阅读是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的观点不能被大家所认同,我们又如何去解释着名的文艺理论家孙绍振所指出的:“同一对象在艺术家看来,其主要特征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变异的。如果不同艺术家看待同一个对象,像科学家那样看到的主要特征是一元化的,就是艺术的毁灭了。如果面前横着一条大江,在李后主看来其主要特征是溢满了忧愁的,而在坡面前,其主要特征则是时间永恒地淘汰着英雄,浪涛中有豪迈的壮志和生命苦短的心灵搏斗。可以设想,同样是这条江,横在辛弃疾面前则应有辛弃疾式恢复中原的慷慨,如果横在柳永面前则应该有柔情似水的特征。如果所有四位诗人都像地理学家那样用一副标准的面孔关照这条大江,可以想象,必然是艺术形象转化为概念。”[24]

大多学者认同西方音乐研究的目的是揭示音乐作品的内涵与意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不能把它作为是对惟一结论、统一模式的追求,如果它是惟一的结论、统一的模式,则可能意味着是拾人牙慧。因为“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25]对音乐作品理解的价值旨归,究竟是以概念为先还是以主体对艺术形象的独特理解为重?这个重大理论问题值得深入探索。

因此,在异文化研究中,“误读自然被看作是从自身角度出发对交流对象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和操纵,是以用‘他者’的‘有’来弥补自身的匮乏,或者借助他者之境,从不同角度观察自身。”[26]

如果从解构主义理论视域还不能说服‘误读’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我们不妨也从现代解释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成见”(德文:Vorurteil,亦译“偏见”)的研究视角对“误读”这一现象作进一步的了解。

后现代解释学的研究表明:纯粹的客观性立场是不存在的……人不是从虚无开始进行理解的。他的文化背景、社会背景、传统观念、风俗习惯,他所处时代的物质条件和精神风貌、知识水平、他所在民族的心理结构等等都影响着他的理解,海德格尔称之为“前理解”或“理解的前结构”,伽达默尔则称之为“成见”(Vorurteil)。[27]伽达默尔甚至公开为成见正名:“……成见未必就是不合理和错误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歪曲真理。实际上,我存在的历史性产生着成见,成见实实在在地构成了我全部体验能力的最初直接性。成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28]应该说,伽达默尔的这一理论对“误读”之内涵的理解是具有启示性的。

“文化交流中的误读现象是哲学阐释学中‘偏见’的具体体现,在本文里,它摆脱了传统的负面界定而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它是指在与他者文化交流时,交流主体不仅不可能摆脱自身的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的影响,而且往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按照自己习惯的思维模式对他者文化加以选择、切割和解读,鉴于不同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或差异,文化误读当然是根本无从规避的。”[29]而英国的约翰·H·阿诺德对此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没有‘偏见’(它总是可能出现),就不需要历史学家了。所以‘偏见’不是需要发现并加以根除的东西,而是有待搜寻并加以利用的东西。”[30]

上述两种理论视域(解构主义与解释学)不仅为我们对“误读”的理解提供了独特的解释思路,而且在不同的程度上存在着理论反思意识和富有张力的学理价值。所以,“‘误读’正是一种文化接受他种文化的方式:经过时代、社会和文化的过滤与改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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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文化往往通过‘误读’在他种文化中获得新的品质,成为他种文化的新的组成部分”[31]从这个基点出发,“中国视野”的西方音乐研究范式,才能得以理解。由此推进我国西方音乐研究向原创性迈进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这一方面,我们不妨举一位西方学者从西方的角度研究中国文化的成功范例:

刘象愚教授在他的《“误读”与创造——荣格对‘太乙金华宗旨’的心理学评述》一文中说道:1927年,世界知名心理学家荣格以一个心理学家的立场为德国着名汉学家卫礼贤的译着、 中国道教典籍《太乙金华宗旨》写了书评。刘象愚教授认为,“从荣格这篇评述我们既可以看出他对东方文化的一些精湛见解,也可以看出他对东方文化的某些误读,而正是这些误读,为他在自己理论体系中的创造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因此,他对这部道教经典的读解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误读,或者说误读式的创造”,他还指出,“荣格这里的误读恰恰是创造性的,它的创造性就在于,它不仅使荣格为自己正在构筑的集体无意识体系找到了更多、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而且在更大的范围内使更多的西方人认识了对他们原本是陌生的一种东方宗教,进而以东方为借镜,把东方作为自我分析的与批评的工具,表现出以‘他者’矫正自我的文化焦虑和勇气;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也获得了一个全新地理解自己传统的角度,同样能够以‘他者’为借镜,关照这一理论上十分难以界定的宗教体系。”[32]刘象愚教授认为,荣格的这篇评述在西方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西方人理解东方文化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

这种“通过了解‘非我’促进了解自我;不以‘我’为真理的唯一标准,学会‘以子之矛解子之盾’,或曰‘以彼之尺,度彼之身’”[33]的中西视域融合已为越来越多的学科及部分学者所共识。

因此,我们可以说,解构主义理论与解释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理论反思意识和富有张力的学理价值。如何将这一解构思想与方法合理地运用到我们的西方音乐研究中,又能够在运用中克服它们的片面性,而保持自身的特色,值得深思。当然,和其它任何理论一样,我们在强调解构主义理论与解释学理论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解构主义理论与解释学理论也同样存在着局限性问题,即一味的强调主体的作用,而弱化了客体的地位[34]。这种只重视主体忽略客体也必然导致对音乐作品这个客观存在的实体的把握程度。所以,笔者强调二者理论对中国学者研究西方音乐的重要性。它并不意味着对西方音乐的理解和文本的阅读与把握就此可以不顾客观性的存在,也绝不是强调对文本的认识与理解可以主观随意性。也正如于润洋" w:st="on">于润洋教授指出的那样“在探讨对艺术作品、特别是音乐作品的理解这个问题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要坚持主客体之间辩证统一这个理论立场。只强调客体而忽视主体的能动作用,或者一味夸大主体的作用而忽视客体对它的制约,最终都只能导致主客体之间的机械分割和对立。”[35]对此,笔者以为,“中国视野”研究西方音乐有两方面的底线必须守住:一是追求资料的真实性;二是追求认识的独特性。追求资料的真实性就是力求达到对西方音乐的客观性理解[36],追求认识的独特性就是力求达到对西方音乐的主观性认识。我们还需对这一观点做一说明和限定。首先,主观性认识必须建立在可理解性、可交流性基础上的独特领悟。其次,对这一主观性认识又要尽可能地避免极端相对主义、不确定性和无序性的理论涵括其内。正确把握好这个“度”来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奠定中国学者独特的视域、独特的价值判断之特色,也才能够彰显中国学者的话语权和自信心。

第6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因为没有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心理学科的支撑,中国学者对于文化心理结构的构成要素上多借用西方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沿用欧洲“官能心理学”的将人的心理功能分为(理)智、情(感)、意(志)的三分法。如李泽厚认为文化心理结构“至少又可分出智力结构、意志结构和审美结构三大分支(知、情、意),科学、道德和艺术是物态化的表现”。他认为汉民族的思想模式和文化心理结构最终完成在汉代,主要以血缘关系、心理原则、人道主义和个体人格为构成因素,其整体特征以实践理性为呈现模式。本文以李泽厚的研究模式为启发,从思维方式、情感方式、行为方式、人格追求的四个角度为进入,以古代文人雅俗音乐观念的矛盾心理为基点,试图探寻出中国古代文人的音乐文化心理模式。

一、雅俗音乐文化的视角与缘由

众所周知,人类是文化的生物,而文化又是人类的基本本质。作为意象构思与物态化活动的艺术创造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可谓源远流长,而作为文化表述形式之一的音乐可能出现的时代更为久远。然而,由于科技条件的限制,很多音乐原貌我们已无从知道,只能从有限的文献资料承载的文化中窥探一二。笔者以为:文化心理结构是人类精神形体的骨架和核心,对其文化心理的追寻可以管窥出作为文化精英的知识分子的文化生命的根本驱动力。

古代中国的“文化”主要指“以文教化”,《周易・贲卦》中就有“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见解,说明文化很早就承担了“文治教化”的功用,这就导致中国古代文化从其特性上,有着正统文化和非正统文化的区别,即雅文化与俗文化的分野。雅文化也称精英文化、贵族文化,主要指社会中在政治、经济、文化中居于精英地位的人所创造出的具有统治地位的文化。这种文化因得到统治阶层的认可,常常被文献史籍所记载。俗文化又称平民文化,大多由下层平民所创造,与雅文化相对,甚至相悖,潜流于社会生活的文化。两种文化虽然泾渭分明,却又并行发展,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冲突、互相依存。艺术是文化领域里最敏感、最活跃的门类之一,而在音乐中,雅与俗的碰撞与融合则表现得更为显著,甚至就连雅与俗这对美学范畴也是随着音乐的兴起而产生的。

对于音乐文化形态的分类,很多学者赞同三分法,将中国古代音乐分为宫廷音乐文化、文人音乐文化和民间(大众)音乐文化。笔者认定的雅乐“包括宫廷中不带或少带礼仪性质的燕乐。唐代的太乐署兼管燕乐。隋、唐燕乐乐曲流传到日本,即被称为大唐雅乐。其后,士大夫创作的音乐,或符合士大夫口味的音乐,也往往被称为雅乐或雅音。至此,雅乐的概念已从乐种的区分引申为风格上的区分。”据考察,雅乐多“充当着天人沟通的媒介,主要的功能是悦神娱神,而不是取悦活人”。与雅乐相对的是俗乐,陈D在《乐书》卷133中的《序俗部》中指出:“俗部者流,犹九流杂家者流,非朝廷所用之乐也。存之不为益,去之不为损,民间用之。”今人沿用此概念,认为:“俗乐是古代各种民间音乐的泛称。源于与先王之乐相对而言的世俗之乐。”俗乐的特点与雅乐大相径庭,它在形式上往往突破旧的声律格局,在语言上毫无顾忌地宣扬喜怒哀乐之情,所以常常引起所谓正统之士的仇视、恐慌和竭力排斥,在正史中得不到应有的正确记载和评介。但是俗乐并不因此而停滞不前,相反,正如杨荫浏先生所说的那样:“全部的中国音乐史,可以说,是一部民间音乐的发展史,其中民间音乐的发展,常包含着对于外来音乐的吸收和融化。”俗乐有着广袤的生活土壤,虽然它常常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却依旧蓬勃发展,并且通过“乐府”“采风”的形式充实着雅乐,甚至历朝的宫廷音乐家很多也是从民间选拔上来的。从此意义上说,中国古代音乐的发展史就是雅乐文化与俗乐文化的彼此消长史。

在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史上,崇雅斥俗的思想一直在官方占据着正统地位,古代文人对雅乐的追捧,主要是文化思想中“礼乐”观念的延伸,对俗乐的诋毁和摈斥,主要源于对“乐亡国论”的坚守。这点从阮籍的雅俗音乐观上可窥探一二。阮籍在《乐论》、《清思赋》、《东平赋》、《通易论》、《大人先生传》及《咏怀诗》中极力贬斥郑卫之音,称颂先王之乐。如《东平赋》中的“桑间濮上,荒所庐;三晋纵横,郑卫纷敷。”《咏怀诗》第十首中的:“北里多奇舞,濮上有微音。轻薄闲游子,俯仰乍浮沉。”《乐论》中更是极力推崇雅颂之乐,要求音乐必须平和恬淡、整齐划一,认为“空桑之琴、云和之瑟、孤竹之管、泗滨之磬,其物皆调和淳均者,声相宜也,故必有常处;以大小相君,应黄钟之气,故必有常数。有常处,故其器贵重;有常数,故其制不妄。贵重,故可得以事神;不妄,故可得以化人。其物系天地之象,故不可妄造;其凡似远物之音,故不可妄易。雅颂有分,故人神不杂;节会有数,故曲折不乱;周旋有度,故俯仰不惑;歌咏有主,故言语不悖。……使去风俗之偏习,归圣王之大化”。认为郑卫之音是“声”,危害性极大,它的“其物不真,其器不固,其制不信,取于近物,同于人间,各求其好,恣意所存”,使人“怀永日之娱,报长夜之叹”、“手足飞扬,不觉其骇”,不能使“男女不易其所,君臣不犯其位”、“刑赏不用而民自安”,却使人“犯上”、“弃亲”;以至“君臣逆”、“父子乖”、“患生祸起”。阮籍否定“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认为“声”多悲乐,多“猗靡哀思之音”、“愁怨偷薄之辞”,令“歌之者流涕,闻之者叹息”,不仅使“寒暑不适,庶物不遂”,还使殷纣“咨嗟之音未绝,而敌国已收其琴瑟”,使胡亥愿为黔首而不得,李斯思逐兔而不能;极力宣扬“乐亡国”论,主张通过“正礼”、“正乐”,摒弃“声”与悲乐,使音乐且善且美,成为雅颂之乐。但在艺术实践中阮籍却有许多矛盾之处,蔡仲德先生在分析阮籍的《咏怀诗》第一首和第四十七首时指出:“《咏怀诗》是‘忧生之嗟’的典型。何以写忧?唯有素琴。既以琴写忧,又‘以哀为乐’、以‘以悲为乐’,在实践中,无论是文学的实践,如写《咏怀诗》;还是音乐的实践,如作《酒狂》,却不能不‘以哀为乐’、‘以悲为乐。’只要生活中有悲剧存在, 人就必然需要悲乐,也必然会有以悲为美的意识产生。所以否定悲乐、否定以悲为美的理论是无法成立的,阮籍的矛盾便是一个例证。”

以上阮籍的例子凸显了雅俗音乐观在理论上的矛盾所在,而士大夫冠冕堂皇的雅乐音乐理念和实际享受俗乐不能一致的文人也比比皆是,这里仅以元稹、白居易、韩愈三人为例。他们在撰写文章时多是追捧雅乐(以往多有描述,此不赘述),但在实际的世俗生活中又多是享用俗乐。如元稹就坦然承认自己曾“密携长上乐,偷宿静房姬……狂歌繁节乱,醉舞半衫垂。散漫纷长薄,邀遮守隘歧。几遭朝士笑,兼任巷童随。”白居易对俗乐的偏好与追求则更甚,他的诗文反映出其业余活动大半沉浸于歌舞酒宴中,他在《清明日观伎舞、听客诗》中写道“看舞颜如玉,听诗韵似金;罗绮从许笑,弦管不妨听。”《早春西湖闲游》也有“上马复呼宾,湖边景气新;管弦三数声,骑从十余人。”等等。他还亲自教习伎乐人排演法曲《霓裳羽衣曲》,在《湖上招客送春泛舟》记下了当时在西湖初演的情形,“欲送残春招酒伴,客中谁最有风情?两瓶箬下新求得,一曲《霓裳》初教成。排比管弦行翠袖,指麾船舫点红旌。慢牵好向湖心去,恰似菱花镜上行。”自居易晚年时更是过着“灯火下楼台,笙歌归院落”(《宴散》)的生活,为了纵情享受声色之娱,还蓄养了私家歌伎乐童。另外,白居易不仅自己追求歌舞享乐,还劝别人也要及时行乐,他在《劝欢》写道“火急欢娱慎勿误,眼看老病悔难追。樽前花下歌筵里,会有求来不得时。”士大夫中不仅仅白居易如此,以道统自居的韩愈也是如此,据《唐语林》记载,韩愈有两妾,一日绛桃,一日柳枝,“皆能歌舞”。张籍《祭退之》中记载,韩愈在病重时,仍不肯舍去声妓之乐,依旧“二侍女,合弹琵琶筝。临风听繁丝,忽遽闻再更”。由此可见,韩愈虽然自号超脱,也为声色所累,不能免俗。可见当时的士大夫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多追求世俗声色歌舞的享受。

为什么诸多文人对待雅俗音乐的态度上,尤其在理论和实践上有着这么大的错位?这引发了笔者的好奇和思考。由此,笔者试图以中国古代文人对待雅俗音乐的矛盾心理为契机,来探讨中国古代文人的音乐文化心理结构的构成。

二、古代文人音乐文化心理模式的四维结构

知识阶层的兴起是中国古代社会演进史上最为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作为知识阶层的知识分子是“社会良心”的承担者,是诸如理性、自由、公平、博爱等人类基本价值的维护者。就中国文化的价值系统而言,儒家文化始终处于轴心地位,而“士”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别称,是文化使命的承担者和传播者。对于士的文化己任,儒家文献上多有记载,如孔子认为的“士志于道”;曾参认为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己,不亦远乎?”范仲淹以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明末东林党倡导的“事事关心”等。由此可见,中国文人在社会参与上常常处于“人世”的心态,积极参与社会的构建。但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皇权专制的大一统政治为根本的宗法性农业社会,这样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直接导致文人要想适应社会就不得不使个体的心理机制,调适到符合传统社会的心理活动原则上来。因此,具有完全人格的知识分子在世俗社会中很难具有独立的人格,难怪有学者为此发出感慨:“也许中国史上没有一位有血有肉的人物完全符合‘士’的理想典型”。由此,中国古代文人在自身的心理调适过程中,使得其在思维上、情感上、行为上和审美追求上表现出诸多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可以从他们对待雅乐和俗乐的态度上一览无遗。

1、音乐思维方式中认知与实践的矛盾冲突

狭义上的思维方式指人类理性认识的活动方式,具体说来就是指人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一定的文化背景、知识结构、习惯和方法为基础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或思维惯性。思维方式决定着人们认知世界的方式和方法,决定着人们的社会实践和一切文化活动。“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归根结底是宗法的思维方式,它是中国几千年封建宗法社会结构在思维中的内化”的观点已为多数学者所认同。中国宗法的思维方式是以血缘家长制为基础(亲亲)的等级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属于经验综合型的主体意向性思维。这种思维方式更多强调的是对感性经验做抽象的整体性把握,重视对感性经验的直接超越,主张在主客体的统一中把握整体系统及其动态平衡。

作为传统文化重要一支的音乐也不例外,在音乐思维方式上呈现出鲜明的主体意向性,如中国传统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儒、道两家都是从音乐与礼仪、自然的关系中发展出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道家从音乐与自然的关系中,使“气”、“风”的观念贯彻于音乐美学思想中,崇尚自然、天籁,追求“法天贵真”,追求音乐与自然、人、社会的和谐一致,发展为自然乐论。儒家则发展了乐与礼、乐与社会的关系,强调礼乐治国,强调音乐与社会的关系,强调音乐的政治教化作用,发展成礼乐思想。虽然两家都著书立论,极力追求万事适度,反对“过则为蕾”,向往平衡统一,回避对立斗争,提倡取“中”去“”,以平和为美,反对过犹不及,强调“平心”、“教化”的作用,却依旧阻挡不了“瑰艳奇伟”的新声发展、强大,最终也不得不哀叹“礼崩乐坏”。如《汉书・礼乐志》就记载有:“周室大坏,诸侯恣行……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庭。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间……自此礼乐丧矣。”相反,民间俗乐的发展十分迅速,如战国末期、秦汉之际,出现的楚声已取代了郑声,成为新声的代表,成为世人表达情感的最好方式。另外,历史上记载的新声、俗乐也不少,易水之滨有荆轲的“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慷慨悲歌,垓下战场上有汉军士兵的四面楚歌和楚霸王的“拔山”、“盖世”之吟,沛宫宴飨上有汉高祖意气飞扬的“云飞”、“大风”之曲等。《史记・李斯列传》酣畅淋漓地写道:“夫击翁、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翁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由此可见俗乐的巨大魅力。

对待雅乐与俗乐的问题上,许多文人在认知上不能摆脱传统意向性的礼乐思想,但在实践上由于俗乐极大的亲和力,却又情不自禁地由喜欢到追从。这种矛盾冲突,笔者以为实际上是一种思维与实践的矛盾,它和以“礼”、“仁”为核心理念的意向性的儒家文化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这是因为建立在以原始巫术礼仪为基础,以血缘家长制为基础(亲亲)的等级制度的中国文化,强调的是人际关系的谐和,即社会伦理与人事实际的谐和。李泽厚在谈论中国人的智慧时曾认为:“如果说,血缘基础是中国传统思想在根基方面的本源,那么,实用理性便是中国传统 思想在自身性格上所具有的特色。”由此可见,中国文人传统的思维方式,从意向性的认知角度来看应属于直觉型的,从实践的实用理性角度来看则属于理性型的。直觉型的思维方式往往注重的是“默视心通”、“直觉顿悟”和“情感体验”,而不在意严密的逻辑归纳和必要的演绎推理,只诉求心领神会和直觉感悟。这种思维方式在现实的实践中必然要以经验作为行为出发点,它适合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这就从生存意义上决定了中国古代的人们认识事物的方式往往也要以直接经验为依据。然而,注重直接经验型的认知和现实相连接,就必然讲究当下的实用性了,所以在实践上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又是实用理性型的。

由此,中国传统的认知、实践思维方式直接影响到传统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理论,表现在音乐理念上就是“自然美”的审美观,即阴阳五行音乐思想、礼乐思想和“平和”审美观;表现在音乐实践上就是重视感性心理和自然生命的本体意识,讲究身心与宇宙的自然合一。这实际上是一种体用不二、灵肉合一的思维方式,造就了古代文人对待音乐文化上呈现出的在认知上反对放望,在实用行动上反对消灭欲望,这从另一个层面也呈现出了古代文人对生命、生活、人生和感性世界的肯定和执着。

2、道德伦理型的情感方式与萌动的情感方式的矛盾冲突

情感代表着主体感觉的价值判断,涵扩了多种情绪体验,诸如感觉、意图、趣味、倾向、观点、风尚、潮流、审美要求等等。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情感主要表现为以血缘亲情作为中心及心理的基础和以道德理性对亲情之外的喜怒哀乐加以感化、制约、输导。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早在西周时期就已建立得十分完善了,宗法制度是在氏族血缘和亲情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维系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中超稳定性的主要原因,主要以慈孝友悌的伦理观念为依据来阐释、解决伦理问题。如儒家反复提出的“克己复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的认识论和修养论,道家的“积德”、“修道”的人格修养的最高方式和目标,以及墨家反复强调的“忠孝惠慈”等等,都是以情感为主要根系。然而“没有制约的情感,往往是以野性的狂热以及文明的破坏为归宿;而强制性地压抑情感,则是以人性的削夺和文明的萎缩为代价。”儒家采用的以“礼”制约“情”的道德型情感模式,是对这两种偏颇的合理调适。然而,专制王权要以牺牲子民的情感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望和享乐奢侈的强烈的非理性倾向,使需要以理性疏导情感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这样就导致了道德伦理型的情感方式与萌动的情感方式的矛盾,使得亲情脱离了自然人J陛的亲情本质,异化、蜕变为一种家族宗法伦理的情感,从而为国家宗法伦理找到了一个情感伦理的基石,实现了由“家”到“国”、由“孝”到“忠”、由“家长”到“国君”的道德伦理转换。

传统道德伦理型的情感方式在音乐中主要表现为情与礼的关系、欲与道的关系。很早的时候邵缺提出了“无礼不乐”说(《左传・文公七年》),伶州鸠提出了“道之以中德”说,(《国语・周语下》)都是强调乐与礼、德的关系而忽视乐与情的关系;孔子更是提出“思无邪”,要求音乐的情感必须“乐而不,哀而不伤”,认为诗乐的思想感情要合乎礼制,反对“乱雅”之乐的“郑声”;荀子则提出音乐要“一之于礼仪”,成为礼乐;《乐记》明确提出了作乐必须合乎礼仪,使声、气“皆安其位而不相夺”,能“修身及家,平均天下”,为礼制服务等等。在音乐特征上要求音乐以“中和”、“淡和”为准则,以平和恬淡为美,要“以道制欲”,即以“得道”否定“得欲”。在音乐创作、表演、欣赏上,又表现为否定以悲为美的悲乐,夸大音乐的教化作用,宣扬“乐亡国”论,崇尚古乐、贬斥俗乐等等。但是雅乐由于过多承担了为君主制度和少数贵族歌功颂德的义务,它对典礼中使用的特定乐曲和演奏顺序、乐器的种类和数目、乐曲的陈列方位,甚至乐师就位时所走的路线都有严格僵硬的规定,致使音乐气氛庄严呆板,沉重压抑。没有民间俗乐具有的真挚情感、鲜明强烈的表情手段和自然美好的音乐形式,所以许多文人在艺术理论与实践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冲突。

文人士大夫在情感方式上呈现出的道德伦理与萌动的矛盾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是古代文人对以血亲为核心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的一种自我心理调试。从文化上讲,中国古代文人在音乐实践中的萌动恰恰是肯定了正常的合理性和身心需求的正当性,不仅避免了礼乐制度对“人性”的异化,还使得中国古代音乐文化没有陷入摒弃的宗教禁欲主义的泥潭。

3、实用保守型的行为方式与求功趋利的行为方式的矛盾冲突

行为方式是人们价值判断的外延,是心理结构与功能的外化形式,主要体现在人们的日常习惯之中。传统的行为方式受到传统直觉思维方式的制约,十分注重直接经验和已有的经验,对于文化的积累和传承很有利,但是对于某些时事的改革和创新,则表现为冷漠、轻视甚至是敌视。这就使传统的行为方式形成了一种基本上面向过去的取向。在音乐艺术上往往表现为“崇古诉今”,不顾艺术的本质与音乐的特殊性,极力宣扬“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论和“乐亡国”论,多强调雅乐的政治作用、教育作用,轻视、忽略、否定俗乐的美感作用、娱乐作用,甚至抑制了艺术的创新发展。

好古的行为取向在文人、士大夫中更为突出,如被传统社会奉为“圣人”的孔子,就是“信而好古”的楷模。《论语・卫灵公》记载有“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舞”通“武”),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说苑・修文》也记载了孔子肯定“执中以为本”、“奏中声,为中节”、“温和而居中”的“先王之音”,否定“执末以为本”、“湫厉而微末”的“小人之音”。实际上对雅乐的提倡多出于“正乐”、“复礼”的需要,如周王室就是通过“兴正礼乐”来建立新的社会政治秩序,通过对礼乐活动中乐队、乐舞的编配形制的严格规定来形象化地展现王权制度。据史料记载,不同等级的人在乐器的享用规模上都有明确规定:“正乐悬之位:王宫悬,诸侯轩悬,卿大夫判悬,士特悬。”(《周礼・春官・小胥》)“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有二”(《左传・隐公四年》)。所以孔子对季氏“八佾舞于庭”表示出“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愤慨。

时至今日,以《韶》、《武》为代表的雅颂之乐的音响形式已不可得知了,但从史料上仍可推测出雅乐大多没有韵,章叠句不分,节奏缓慢,音调平直。难怪在政治上颇有作为的魏文侯曾坦承“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礼记・乐记》)。春秋以后,在宫廷、城市娱乐活动出现的“郑声”,多属娱乐的声色之乐,被称为“乱雅”之乐。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在先秦文献中,对“郑卫之音”、“郑声”的记载,多集中在 宫廷、贵族的享乐活动中,并且由于贵族享乐上经常是无节制的,于是自然产生了从事此业的人员,其中行乐者多为女乐。这表明了传统道德伦理提倡的行为规范与现实生活中实际的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的碰撞;使许多文人士大夫为了适用现实,常常在书面论述上大谈雅乐思想的“利”,而在实际的音乐使用上却时常偏好俗乐,这也体现了他们求功趋利、讨好统治阶层的思想。

古代文人在雅、俗音乐文化的态度上显现出的保守性和实用性上的矛盾,显现出了儒家倡导的“存天理,去人欲”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其深层原因在于:在以血缘亲情为社会情感的中国社会里,道德伦理是其维持情感平衡的最为重要的根基之一,而作为中国古代的宫廷音乐――雅乐,与法律和礼仪一起共同构成了贵族统治的内外支柱。礼乐制度中的雅乐制度实际上有着两种功用,一是强化和固定宗法等级制度,显示出天子、诸侯的至尊至高和威严无比;二是以享用同种音乐的形式加强同宗同族的观念,形成“天下一家”的政治导向。由此可见,雅乐文化实际上强调的是教化功能而不是娱乐功能,注重的是政治性而不是艺术性,《乐记》上说的“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就是这个层面意思的说明。并且,演奏雅乐的主要乐器大多属编悬乐,这种乐器的特点决定了雅乐节奏的徐缓和曲调的平直,因此和俗乐相比它很难激起欣赏者的共鸣。这表明了儒家倡导的以理性指导情感的主张只能是美好的愿望,只能是强制性的压抑个人情感,而这又与古代文人积极的“入世”精神有悖,于是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古代文人的人格分裂。

4、人格追求上的道德两重化与崇尚通脱的矛盾冲突

人格追求方式是建立在价值判断基础上的理性升华,属于终极价值的范畴,是社会人的一种终极关怀。中华传统文化心理结构中的人格追求,是以道德自律为出发点,“把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和人优于自然等方面,提扬到本体论的高度,空前地树立了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中国传统的人格追求以儒家的关怀现实、积极人世的精神为主流,《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就记载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由此可知,古代文人主张积极人世,期望生命个体通过三个途径能使自己“不朽”。首先是立德,《世说新语・贤媛》语“百行以德为首”,认为立德者可使后代永远敬仰,名声流芳百世。其次立功者,可以名垂青史,传颂万代,徐干曾说:“君子不恤年之将衰,而忧志之有倦。”曹操也曾发出慷慨豪迈的心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最后立言者可以借助于文章留名后世,沾溉千秋,曹丕曾在《典论・论文》中云:“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把文学与治国、留名与不朽联系起来。文人士大夫如做到以上三点就是所谓的“完人”、“大丈夫”、“鸿儒”了。

传统人格追求的立德、立功、立言均以道德修养为根本,而道德要求则以“仁”为自律原则,期望达到“内圣”,以“礼”为他律原则,期望达到“外王”,形成一个内外两重机制相结合的行为模式。然而这就造成了一个悖论,一方面以“仁”为自律,是以强调人的主体性为出发点;而以“礼”为他律的另一面,则是以窒息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社会性为归宿。这就造成了古代文人人格追求上的断裂,在心理结构上形成了两难的心境,如“道”与“势”的情结、人世与出世的困窘等。中国古代文人在雅俗音乐文化中彰显出的人格矛盾,源于他们在推崇、维护正统儒家思想的同时,以道德的两重化作为化解,使他们灵活地回旋于思想与实践的巨大张力之间。这种格局主要源于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具有的圆通性,使传统的中国文人心理结构上的两难心境获得了缓解。如“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君子之受,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尽心上》)。“内省而外物轻”(《荀子・修身》)。“士处卑隐,欲上达必先求诸己”(《淮南子・主术训》)。这样,就实现了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的转化,使治平中的他律原则即可融会于修身正心的道德自律过程中,使每个人的道德修养,仅仅是为了适应现实社会的名分等级秩序而已,只是为了做一个纯粹的社会人而对内心进行调适。致使最初追求理性人格的高远境界与文化品味就被淡化了,所以在现实音乐生活中许多文人、士大夫甚至皇帝也公开像下层社会的世俗之人一样重视对俗乐的享受。

结语

以四维结构为架构的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结构,构成了我们民族特有的性格和气质,它以文化固有的方式使之传承和延续,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传统,并给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传统文化对于中国文人来说,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统的传人,音乐文化人无法也不可能回避传统文化心理结构的两面性,既要认识到其积极的一面,又要认识它消极的一面。蔡仲德先生对于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思想有着很好的总结,他认为:其积极的一面表现为要求美善合一,内容与形式统一,崇尚纯朴自然,反对华而不实,追求含蓄之美,注重意境创造等。消极的一面主要表现为:礼乐思想不顾艺术的本质与音乐的特殊性,把音乐作为政治工具,束缚人表达其真实情感的作用。这些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古代音乐文人的思维、情感、行为、人格追求上的影响是巨大的,使他们在面对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时既想面向古人、追随传统,但又被新时代、新文化所诱惑,最终造成他们在音乐文化心理结构上表现出重重矛盾。这主要由于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受传统文化影响,它的音乐观不是以人为目的,成为人的审美对象,而是以礼为目的,成为统治人的手段。因此,要想平息矛盾就需要首先解放人,打破人顺应自然、人民顺应统治、个体屈从群体的旧的“天人合一”,建立以人为本,以人的主体性为原则的新的“天人合一”。

第7篇:西方民族音乐论文范文

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更是如此,丹纳的《艺术哲学》一书,将艺术的演变道路与特定地域发生的特定艺术现象相连结,从哲学的高度分析艺术产生的特殊时代背景。他指出,“精神文明的产物和植物界的产物一样,只能用各自的环境来解释。”所以我们认为,艺术的发展与地域存在紧密联系。

比如中国的美术创作自古至今都有以地域划分派别的传统,人们(更多是一些文艺评论者)将拥有“独特的绘画艺术理念,形成‘独特美的符号’的绘画者”的集合体称为某一“画派”,而这种“画派”的提法多以地域作为标签。北宋初期,山水画分为北方派系和江南派系。北方派系善于表现雄伟峻厚、风骨峭拔的突儿巨壑;南方画派亦称“江南山水画派”,以“平淡天真、布景平远、秀雅温柔、南方情调”为创作基调。近年来中国艺术繁荣发展,艺术创作的风格化凸显,同一艺术门类下流派渐现。如上海画派、岭南画派、四川画派等一方面代表了美术创作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反映了美术创作吸收地域文化为自身鲜明特色的重要特点……

以地域为视角考察艺术不是什么全新课题,但以地域为视角、按照新的学科门类探知艺术教育的发展态势,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在这种格局下,我们将会看到艺术教育所呈现出的别样风貌,以及近年来中国艺术教育的两个新趋势——精英泛化和大众崛起。

一、艺术学理论:多点支撑,步履维艰

在众多专家的呼吁下,“艺术学”理论冲破各种质疑,一跃成为“艺术学”学科门类下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这种安排是合理的,毋庸置疑的。因为这符合一般人文学科的内在逻辑,正如文学学科有文艺理论一样,艺术学科应当有一门从总体上规制艺术创作思想的子学科。

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地域布局的总体特点是:

1.学科点少而集中。从地域角度进行观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发展的问题所在。全国仅有屈指可数的少数高校开设属于这一学科的专业。截止到2011年,全国拥有艺术学理论博士点的单位有10多家,它们分别是: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拥有艺术学理论硕士点的单位有50多家,主要是: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等。本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有一个,就是东南大学艺术学理论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院校的艺术学理论学科都是直辖市或省级重点学科。

这中间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除了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这4所学校的艺术学理论是在“升门类”前后一以贯之地延续下来,其余的高校都属于搭顺风车开设该专业,即从原有的专业教育衍生而来,或者是从文学理论衍生而来。即使把所有的学校都算上,其地域布局基本上集中在北京、上海一带。

2.缺乏地域间互相协调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现有的艺术教育单位基本上可分为两类,即“艺术学理论(主要指艺术共性)”和“艺术理论(艺术分门类个性)”。所谓艺术学理论是指凌驾于具体艺术门类上的通用性的艺术理论,如艺术哲学、艺术美学、艺术语言学、艺术传播学、艺术人类学等。所谓艺术理论是指某一具体艺术门类自身在长期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规律,如电视艺术哲学、电影美学、电影语言学、音乐语言学等。“艺术学理论”旨在打通各门艺术之间的壁垒,通过各门类艺术之间的关联,构建涵盖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的宏观理论体系。不同于门类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着眼于也不局限于单一的艺术门类的研究,而是侧重从更加宏观,更加着重于思想、文化层面对各艺术门类进行把握和梳理。

很明显,相当多的一部分高校是忽视这种旨在打通各门艺术之间壁垒、通过各门类艺术之间的关联、构建涵盖各门艺术的普遍规律的宏观理论体系——艺术学理论的,之所以从表面上看艺术学一级学科有几十家,但大多数学科点是脱胎于艺术理论而非艺术学理论。更严重的现实情况是,专业艺术院校大多不开办艺术学理论学科点,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乐于开设艺术学理论学科点,两者往往互相轻视,即使是在同一地域,互相也不往来,进而造成同一地域间的艺术学理论和艺术理论不能协调发展。艺术学理论原本应该在与艺术创作实践的携手共进中,引领和创造艺术实践,并最终形成文化凝聚力和文化价值观念体系。艺术创作也同样需要艺术学理论的倡导和引领。一旦落后于艺术社会实践,都会严重制约艺术自身以至文化建设、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不过,当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深刻认识到了艺术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关键性。艺术学理论升级为一级学科,可以切实加强对文化艺术发展表象、趋势以及内在规律的艺术科学理论研究。同时,艺术学理论还要注重加强自身有关研究目的、内容、范畴、方法等方面的内涵建设。

3.对不同地域民族文化的吸收与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应当充分结合所在地域的民族文化特色,在开展宏观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微观研究。艺术学理论学科应当具有国际化眼光,及时借鉴国外最新理论成果,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提升艺术创作水平的动力。通过研究一些特定艺术现象世代传承的原因和过程,上升为艺术理论的升华。比如,在河南南阳的一些县城,在逢年过节时,流行一种特殊的“节日乐器演奏”,乐队由五种特殊乐器组成:一个大鼓手,按照复杂的乐谱敲击一面直径2米、厚1米的空腔大鼓;一个小鼓手,单手敲击一面碗口样的小鼓;一位锣手,单手敲击铜锣;五位锸手,双手拍击两个铜锸;三位铙手,双手各拎起一面近20斤重的铜质乐器。五种乐器分工协作,演奏出令众人振奋的有节奏的打击乐。这种流传上千年的打击乐,与当地的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礼教文化具有紧密联系。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一种音乐问题,更多是一种文化问题。但这种文化自觉却是我们很多专业研究者所不具备的。

二、音乐与舞蹈学:根状结构,遍地开花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呈现出明显的根状结构,即全国几乎所有的开设该学科专业的师资都可上溯到少数几家高校。根状结构的第一层级是拥有强大实力的单科型艺术院校,主要包括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之后向下发散,形成第二层级,包括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再向下发散第三层级,则是一些全科型艺术院校开设的音乐、舞蹈专业,如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等;而第四层级是师范类院校,主要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第五层级是一些理工科类院校,主要包括华南理工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湖南理工学院等。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地域布局的总体特点是:

1.“寻根现象”较为明显。所谓“寻根现象”,是指某一种文化样态在经过不同路径的变化之后,最本质的东西总是指向它最初产生时的地域。音乐与舞蹈学师资大多可“寻根”至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舞蹈学的师资大多亦可“寻根”至北京舞蹈学院。当然,“寻根”并不意味着因循守旧,而是一种文化血脉传承。这种情况产生的根源是音乐和舞蹈艺术教育向来坚守着一种“精英意识”,即使在其他所有专业都在大规模扩招之际,音乐与舞蹈专业的招生规模比较稳定。特别是几所顶尖的音乐舞蹈院校,毕业生炙手可热。

2.民族艺术的地域特征比较明显。民族艺术的地域特征与音乐教育的融合,产生了丰富多彩的音乐与舞蹈教育模式。以舞蹈为例,资华筠在其主编的《舞蹈生态学导论》中,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划分为六大文化区——它们分别是:秧歌舞蹈文化区——北方汉族,以北方旱作文化为代表,属于黄河流域文化中心的农耕文化。花鼓舞蹈文化区——南方汉族,以南方稻作文化为代表,属于长江流域文化中心的农耕文化;藏族舞蹈文化区——青藏高原地区以藏族为主体,典型的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以农、牧业文化为代表,属于游牧和农耕混合型文化;蒙古族舞蹈文化区——以蒙古族为主体,以温带草原游牧文化为代表,属于北方游牧和定居轮牧型文化;西域乐舞舞蹈文化区——西北地区以维吾尔族为主体,以典型的绿洲文化和游牧文化为代表,属于灌溉农业和游牧混合型文化;铜鼓舞蹈文化区——西南地区多民族,以农耕文化为代表;朝鲜族舞蹈文化圈——吉林省延边自治州朝鲜族,以海洋文化为代表(此文化圈分布于秧歌舞蹈文化区中的亚文化圈)。

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上海音乐学院,该院教务处长周湘林介绍说,学院对挖掘本地地域文化特色非常重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全国民族器乐领域中一件较为重要事件和新型艺术品种——丝弦五重奏,是胡登跳教授确立的一种民族器乐重奏形式,亦是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系师生长期艺术实践的成果。其以中国传统弦索乐和丝竹乐为传统承载源,除在乐器组合表层上与弦索乐有某种共性外,又从弦索乐、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等合奏乐的乐器性能表现、组合织体中汲取养分,借鉴并延展而来,可谓深深地烙上了胡先生对于中国民族器乐音乐的独特创作观念和审美情趣。再如,该校作曲系曾组织师生就上海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青浦田歌(上海地区完整优美的原生态民歌,被列为上海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重点项目)进行实地采风,对其传承发展作深入课题研究。一方面,感受青浦田歌的独特魅力,激发创作灵感,增加创作元素;另一方面,促进了解上海民族民间音乐,提升音乐涵养的同时,师生也为其传承提出宝贵建议。此外“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在2010上海世博会、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等活动中,上音对于推进上海城市文化建设,彰显海派文化特有魅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李晓峰在谈到将音乐教育与地域民族文化特征有机结合的话题时,介绍了该学院的特殊做法:“服务社会既是高校的主要社会责任之一,也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良好的从业观的重要途径。我们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与文化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比如我们通过与《齐鲁晚报》的合作,以本院音乐专业师生为主体,组建‘齐鲁晚报爱乐乐团’,以音乐季的方式在山东各地巡回演出,既锻炼了本专业师生的基本功,也有力地推动了山东省的公共文化建设。”

3.全球化引发的同质化与地域化带来的异质化相互冲突。这种“根”状结构,本应带来“异质化”和“同质化”两种发展趋势,但具体到这一学科,“同质化”明显强于“异质化”,这便带来了学科发展的大量雷同,上升到整体的学科文化层面,则是循规蹈矩,特色缺乏。全球化发展的浪潮对于传统的守护和发展是毁灭性的,因为传统意味着彼此之间的差别。全球化影响下相同的生存空间、生活方式,使得艺术家感知世界的方式和生存思考越来越趋于相同。在全球化的发展中舞蹈的发展也受到这样的影响,尽管它带来了某种新鲜的观念和思路,但它是作为一种强势文化而出现,由于遵循共同的标准,使得舞蹈越来越没有地域差异。但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他的民族本性而存在,他所受的教育、他所生活的环境、他所说的语言甚至他的思维方式,无时无刻不在反映着他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全球化使艺术趋同化,地域化又使艺术个性化,这便造成了矛盾。

位于山西太原的中北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该校音乐学院教授杨立岗介绍说,“我们制定了‘宽基础、重实践、以人为本、快出人才’的办学思想。以‘高起点、同类院系创一流’为奋斗目标,探索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通过教学实践的科学总结和对山西民间音乐的挖掘、整理、改编促进科研,并反作用于教学)、创作(以山西民间音乐为源泉)、表演(以山西民间音乐为特色,加强学生至知于行的实践环节)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所以除了教育部规定的课程外,我们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了山西民歌研究、音乐论文写作、音乐评论、专业英语、音乐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依教学法等课程。”

三、戏剧与影视学:星罗棋布,“盗梦”空间

2011 年全国具有艺术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数约900 所,其中戏剧与影视学相关专业的招生院校达400所左右。即一半左右的具有艺术类招生资格的高校都设有戏剧影视学相关专业,可谓星罗棋布。每年有近20万戏剧影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涌向人才市场,怀揣着梦想,进入这个“盗梦”空间。

之所以称之为“盗梦”空间,是因为庞大的、遍布全国的毕业生群落与过于集中的就业市场之间产生错位,让很多年轻人的梦想折戟沉沙。全国20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中的20%开设有戏剧影视学相关专业,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拥有开设戏剧影视学相关专业的高校。这其中存在大量不均衡现象。首先是地域分布不均衡,电影电视分布均匀,戏剧戏曲稀疏;其次是就业不均衡,电影电视作为综合艺术,就业面相对较宽,专业开设门槛相对较低,就业情况稍好,但戏剧戏曲作为一种对文化环境要求较高的艺术样态,专业开设门槛较高,就业范围较窄。再次,作为艺术的影视更是一种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强势媒体,繁荣发展的现状和分工细化的模式(比如一个电影剧组有3000多人,100多个工种)造成该学科的生源长期处于“过饱和状态”。戏剧戏曲则有被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生活束之高阁的危险。

戏剧影视学一级学科地域分布的总体特点是:

1.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决定戏剧影视学是否具备良好的经济环境。戏剧影视学专业建设与该地域文化产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态度和扶持力度对戏剧影视学专业影响很大。综观当前戏剧影视学发展较好的区域,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西、河南都在文化产业上投入巨大,但回报也是明显的。比如浙江,一个横店影视基地每年吸纳的戏剧影视人才就相当于该省连续5年戏剧影视人才培养数量之和,而北京的怀柔影视城、中影集团、华谊兄弟等文化产业集团,每年吸引了来自全国大量的戏剧影视人才加入北漂大军。

2.对传统文化传承程度决定戏剧影视学发展质量。以河南为例,众所周知,河南是一个文化厚重的地域,民族文化传承的基础较好,豫剧、曲剧等地方戏在全国拥有亿万观众,长盛不衰的《梨园春》《武林风》栏目,实景演出《风中少林》为戏剧影视学教育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外部环境。这一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影视系主任王松林感触很深,该校在课程建设上就采用了在广播电视编导素质教育模块中开设《数学文化》选修课程,主要目的是想扩展学生的思维。而在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拓展模块中开设《河南曲艺演唱》《河南戏曲演唱》等课程,主要目的是加强学生对河南地方戏曲音乐的了解,传承河南文化。在绘画专业中专业教学模块中开设《专业写作与评论》旨在增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

王松林还说,“我校非常注重地域文化特色的渗透。具体做法,一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整个专业教学方案实施过程中,聘请一些具有河南地方文化特点的文化传承人参与整个过程,在教学中向学生传达河南文化的独特之处;二是开设一些具有河南文化特色的专业选修课程,如《河南曲艺演唱》《河南戏曲演唱》《河南民间艺术》等,增强学生对河南地域文化的了解。三是举办各种河南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专题讲座。

大学的职能之一是服务社会,我校在这方面也做了一定的尝试。我们的戏曲专业与河南电视台《梨园春》栏目合作,为广大戏迷进行专场的戏曲演出活动。舞蹈专业把学生专业实习与社会服务结合,到九寨沟参加实景演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与河南电视台合作共建电视栏目,为广大电视观众送上了新颖的电视节目。在开展为社会服务的同时,学生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专业技能。我们觉得在这方面的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的过程必须与开展社会服务相结合,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检验人才,才是真正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

3.高校所处行业为戏剧影视学发展带来特殊机遇。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院长黄建国将这种特殊机遇形容为“强行业特色”,“我院艺术专业毕业生的主要流向为三类:一是影视媒体及相关公司。二是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民用建筑类大型企业,从事文案工作。所谓‘强行业特色’,就是指上述长安大学的三大学科群及其对应的三大行业而言的。文科学生,包括艺术类学生,将行业企业选择也作为主要就业目标之一。三是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指导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集体指导和个人指导。集体指导包括就业宣讲会、求职简历撰写辅导、招聘会专业负责人推荐。个人指导包括为每个学生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向实习单位推荐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相比,艺术类专业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率仍然偏低。”

四、美术学:均匀分布,异军突起

可以说,美术学科是最早引入地域概念的。2008年11月,广西艺术学院就曾经主办过一场以“当代地域美术”为主题的研讨会,详细探讨了当代中国美术学发展的地域分布问题。参与讨论的专家认为,尽管在全球化的总体趋势下,美术学的地域特征正在消解,但强调地域美术有着积极意义,首先,地域美术不一定与流派联系起来,区域是存在的,可能一个区域里有一种共同的现象存在,但它不一定就是一个流派;第二,地域艺术不能与行政区划联系起来,艺术文化的边界不像行政区划那样明晰;第三,文化艺术是靠它的差异性而存在的,全球化不等于国际化。地域美术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抵抗文化霸权以及行政霸权。

美术学一级学科地域布局的总体特点是:

1.学科点分布均匀,发展均衡。中国的美术教育源远流长,根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美术思想同样遍布疆域,尽管近代高等美术教育大多都引入了西方美术教育思想,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民族文化成色。反映在美术教育的地域分布上,不同地域文化背景的美术创作流派均匀分布,与美术教育结合紧密,学术发展齐头并进,在短时期内一些流派异军突起。

2.地域民族文化充分融入美术教育。长安大学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院长黄建国说,“陕西有鲜明的地方文化特点。在公共艺术教育中,适当地将陕西地域文化的内容纳入课堂教学,比如在《美术鉴赏》中增加对长安画派、黄土派的介绍,在《音乐鉴赏》中,将西安古乐、陕北民歌等极富地方色彩的音乐推荐给学生。学生艺术类社团如戏曲协会组织学生学习并表演秦腔、眉户剧、碗碗腔等地方戏曲。西安是全国影视重镇之一,在影视专业教育中,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影视精品解读》中增加‘西部电影’单元和影视中西部元素的内容;邀请作家、编剧、学者为学生举办‘西部电影’‘西部文学’专题讲座。”

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张鹏介绍说,该院非常注重地域文化特色的渗透,以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为切入点,本科为选修课,研究生为必修课。结合学院文化特点建立“教授讲堂”,让每位正教授开设一门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院本课程。积极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地方文化资源的课程开发与利用”的课题申报与实践并已成功结题。引进民间木雕艺人、剪纸艺人、皮影艺人进校传授民间技艺,根据地方文化特色编写人民出版社中小学美术教材,并投入使用。

重庆文理学院美术学院院长张咏清认为,艺术讲究个性,而民族性、地域性是艺术的最大个性。张咏清是渝西画派的创始人,而渝西画派正是地域民族文化与美术教育互相渗透的典型成果。“渝西是一片具有沧桑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传统文化沃土,到处是苍山翠竹,人杰地灵。这里有令世人瞩目的大足石刻群,有使游人留连忘返的茶山竹海以及保存完好的古镇建筑等,不仅昭示着过去曾有过的辉煌,更给这片日显现代的土地和城镇提升着不可替代的审美文化和影响力。这些得天独厚的文化艺术资源,成为我们艺术教学、写生和创作的天然基地。我们将课堂搬到野外,带领学生走进大足石刻,走进文化古镇,走进村寨梯田,使学生得到了良好的传统文化滋养。同时,我们通过考察、分析、研究、借鉴、吸收,为我所用。使民间艺术与学院艺术相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室内与野外一体,技艺技能学习与独立思考相辅,统一的共性要求与差异性的个性表现互补,课堂作业创作化、作品化。尤其是我们进行了石刻艺术的绘画转换和版画再现石刻艺术的创新研究,古镇文化的深刻内涵与现代构成设计相结合等。通过这一系列转换、吸收、融合,使每一个步骤都充满着新鲜好奇,并富有成就感,深深地吸引着学生,感染着作者,使整体艺术教学表现出可喜的新面貌,像‘大足石刻’组画、‘古镇文化’系列、‘荷塘梯田’表现等,均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效果。”

3.全国范围内公立私立美术馆建设不减,美术文化普及效果喜人。在国家文化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全国所有大中型城市都拥有了功能完善的美术馆。美术界艺术创作与展览呈现出多元而丰富的样态。除了艺术展览重镇如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杭州、西安等城市,各地均结合自身特色定期举办美术创作交流展示活动。各类型各层次的艺术机构以及大专院校展览馆展览活动异常丰富,展览形式多样,涵盖了个展、联展、主题展、邀请展、回顾展、复制品展、文物及藏品展、文献展、纪念展、捐赠展、跨界展等各种形式,内容丰富,内涵广阔。

五、设计学:“塔”状布局,“道”“器”两成

2012年2月28日,美国洛杉矶——普利兹克建筑奖暨凯悦基金会主席汤姆士·普利兹克正式宣布,49岁的中国建筑师王澍荣获2012年普利兹克建筑奖。这一代表全球建筑领域最高荣誉首次授予一名中国设计师。普利兹克表示:“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步,评委会决定将奖项授予一名中国建筑师,这标志着中国在建筑理想发展方面将要发挥的作用得到了世界的认可。此外,未来几十年中国城市化建设的成功对中国乃至世界都将非常重要。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如同世界各国的城市化一样,要能与当地的需求和文化相融合。中国在城市规划和设计方面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一方面要与中国悠久而独特的传统保持和谐,另一方面也要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相一致。”

普利兹克的话微妙地道出了中国设计艺术学正在经历着一段黄金发展期。这与舆论界长期将中国设计定位为远远落后于世界潮流恰恰相反。在我们正常的思维套路中,设计往往与创新密不可分,但近年来中国文化的“创新不足”一度成为舆论批判一切文化教育体制的逻辑起点,“没有创新怎么会有设计?”钱学森之问至今仍然回荡在耳边。在这种先天不足的舆论环境中,设计学冲破藩篱,以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果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塔”状布局,这是偶然?还是必然?

设计学地域布局的总体特点是:

1.不断加大的就业压力迫使高校不断调整办学思路,寻求与地域文化相融合进而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为艺术设计教育的共识。设计艺术教育与其他门类艺术教育的显著区别是:与市场的联系比较紧密,产品是设计的目的和归宿,尽管有些艺术设计生产精神产品而非物质产品,但设计必须充分融合地域文化的确是这门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当属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该校美术学院教师王晓玲介绍说,“新疆师范大学教师非常注重新疆地域文化特色的渗透。新疆地处丝绸之路要冲,以龟兹佛教美术为代表的传统美术遗产,在艺术史研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民族民间美术资源,是传承、研究和弘扬传统民族艺术的理想地区。通过这一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区位优势,扭转本学科由于地处边远造成的不利处境。我们在课堂教学的内容、教具、教材方面,在创作经验总结、艺术理论探讨、民族美术研究方面,在教育实习、专业实践、艺术考察方面,在理论研究、艺术创作方面,均全面融入地域性和民族性的民族民间美术资源,紧紧围绕丝绸之路历史文化积淀和少数民族美术创作题材的优势条件展开。例如,艺术设计专业《民族工艺品设计》《装饰设计》《图形设计》等课程依托新疆本土民族民间建筑、工艺品、服装、陶器、铜器、木器等艺术土壤,采集文化元素,运用于现代艺术设计领域当中,为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资源,建立具有区域性特色的艺术设计教学体系。教材是课程建设中的基本工具,我们编写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教材,《美术专业汉语》《高等美术学院基础教学教法——刘建新素描教学教法》《中国高等美术院校教学研究丛书——素描的理念与教学》《中国画》《油画》《新疆民族民间工艺欣赏》等十余本。”

云南艺术学院设计学院总支书记、教授张勇介绍说,“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在专业教学中采风、调研;二是民间艺人进课堂,开展示范教学——聘请了一大批各级传承人、民间艺术作为‘特聘专家’‘特聘教授’,使‘进课堂’常态化;三是以‘校地合作’为载体,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践并检阅‘尊重传统,懂得民间,面向社会’办学成效。”

当然,如一些学校对设计专业人才的就业状况表示担忧,唐山师范学院教授徐亮认为,“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变,社会对艺术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方向在逐渐转变,室内设计人才也因房地产业的发展而需求不减;平面设计师岗位却日趋饱和;传统的美术学专业更是面临着就业萎缩的局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就业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我校美术类毕业生中错位就业、频繁跳槽、有业不就的现象时有发生。美术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较低,就业流向多为社会教育资源末端的县、镇学校或民办学校、培训班或作为储备干部,这部分毕业生占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一半以上,进入教育招考的公办学校的毕业生仅为少数,还有部分毕业生因为学过一些设计软件所以应聘到文化传播公司、装饰公司、摄影公司、婚纱影楼工作,与美术其他学科的学生竞争就业岗位。动漫、动画设计专业由于二、三线城市动漫环境、市场的不完善,绝大多数毕业生流向竞争激烈的京津地区,成为北漂一族;环境艺术、室内设计专业也因房地产业的发展而需求不减,但存在兼职多,跳槽多,工作流动性大,自己当老板的少的情况(这与我校此类专业起步晚,创业成本过高有关);平面设计师岗位却因专业的大众化日趋饱和,就业前景堪忧。美术系毕业生虽然部分能找到工作,但是工作极不稳定,尤其是在装修公司、画室、培训班等就业的毕业生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当比例的毕业生把这些单位作为就业前的缓冲地带,为自己积攒工作经验和创业资金,准备将来跳到更大的艺术设计公司,或来年再参加教育局的招考。”

甘肃政法学院艺术学院院长白天佑曾经向记者介绍他们的一些独特做法,可以作为设计艺术与地域文化相融合的典范。“因我校是政法类院校,在以法学、公安学科为主体的前提下,如何突出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特色,是我们一直思考的一个课题。所以我们在艺术设计专业下设了应用绘画这个专业方向,有刑侦绘画这个课程,就是考虑尽可能和公安、法学相结合,走一条有专业特色的路子。”

白天佑还介绍说,“地域特色文化是在当地特定的历史、宗教和地理环境中形成的,它以独特的、稳定的形式存在,是当地人们耳濡目染的最熟悉的事物,也是当地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精神支柱。同时地域特色的文化作为多元文化的一部分,它的重要性无可毋庸置疑的。失去了这种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就等于失去了这个地区最具鲜明个性特点的文化精髓。教学中,我们十分注重地域文化特色的渗透。具体的做法是在教学当中贯穿能代表甘肃文化的彩陶文化、庆阳剪纸等视觉元素,充分发挥教学的主观能动性,挖掘西北地区的人文内涵。”

2.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使设计艺术教育与高校所处经济区的主要产品紧密结合。湖南理工学院尽管以理工科为主,但该院的设计专业却办得有声有色,据该院美术学院院长洪琪说,“岳阳地处洞庭湖畔,也是岳州窑文化发源地,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我们在教学中注意把这些资源等引入课堂,例如:在立体构成、编织、包装设计等课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将洞庭湖的芦苇作为设计材料引入设计之中;在陶艺课中,教师带学生参观岳州窑博物馆,把临摹岳州瓷和开发岳州瓷作为教学内容来展开。许多课程是其他学校相同专业没有开设的,例如:地方美术教育资源(理论、必修)、文化遗产与保护(理论、选修)、纸艺(技法、必修)、编织工艺(技法、必修)、木浮雕工艺(技法、必修)等。”

3.各个地域不同层次的高校分别沿着“道”和“器”的两种层次开展设计艺术教育,成效显著。设计理论界一直以来都有着关于道、器之间辩证关系的关注与争议。《易传·系辞上》记载“形而上者谓之道,行而下者谓之器”。“从艺术是物态化的精神产品这一本质属性来看,艺术具有道器合一的典型特征。一切艺术作品中所包含的对世界本体的“行而上”的思考,对思想观念和内心情感的表达,以及贯穿于艺术创作过程中的种种思维规律和抽象法则,皆属于道;而一切艺术作品的具象形态及其物质媒介,以及对这些物质媒介的技术性操作,皆属于器。因此,艺术是一个亦道亦器,融道器为一体的有机整合”。近些年,中国设计教育沿着“道”“器”两种层次开展艺术教育,成绩斐然。

如张鹏介绍说,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将艺术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定位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美术文化人才。首先在国际化合作上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学院内开设国际实验班、引进外教数名、与国外知名院校实现学分互认、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互派留学生进行短期与长期的学术交流等,课程体系与国际著名院校接轨,在美术文化人才的培养理念下,根据师范院校的特质强调“文化”的培养。建立人文教育部,开设系列人文教学课程,“美术文化”成为学院教学发展创新的一张名片。沈阳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创建设计专业专利设计工作室,以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宗旨,引领全校各专业展开设计专利发明活动,现已拥有国家认定的学生专利近百项,有部分专利成果已转化为产品,极大地促进了学院的设计教学。在学院所在地开设两大实验基地,即市属123艺术园区工作室、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室。学院开设的“艺术品鉴赏与拍卖”专业在社会实践服务中也为区域文化建设储备人才做出了贡献。

通过对中国艺术教育地域格局进行观察,我们发现,“精英的泛化”和“大众的崛起”似乎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潮流。让我们以浙江艺术学院副院长项仲平的谈话作为本篇文章的结束:

“在我看来,艺术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是一个不容争辩的趋势和方向,客观的事实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在这种趋势和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也应该传承和运用精英化教育的理念、精英化教学的模式和精英化教学的手段。

中国的艺术教育正在向大众化方向发展,这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目前,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中,艺术教育是当代中国高等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的结构当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成为新时期中国高等教育与时俱进的一个侧面和缩影,与文科、工科的人才培养构成‘三足鼎立’之势。这种‘三足鼎立’,既体现在招生和人才培养的数量上,更体现在对社会、对时代的作用和价值上。所以说,艺术教育的大众化发展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存在。既然是一种现实的存在,必然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和社会需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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