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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社区与xx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结成廉政建设共建单位,成立了新区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站”,社区的“草根法治宣讲团”和“老年童心笛艺队”成为第一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志愿团”。“检社共建”建成了一条预防职务犯罪廉政警示教育的社区网络,极大地促进了社区所辖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站的成立,形成了一个由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发起、全社会关心、志愿者积极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网络大格局,积极推动了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短短的一年工作中,xx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站除开展预防心理矫正、“廉内助、贤内助”等社区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宣传教育以外,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站还全面参与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xx市开发区检察院的指导下和帮助下,xx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站较好地履行了6项主要职责:一是“检社共建”共同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二是检察院指导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社区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和方法;三是开展xx市长江路所辖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在职机关党员预防职务犯罪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四是开展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题调研;五是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六是完善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健全防范机制。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天津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经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共同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四区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省、市、区县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要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出发,依法加大对居住地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案件的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罚时,可以通知有关社区矫正组织旁听案件的审判,可以征求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意见。在刑事裁判生效后,应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抄送区社区矫正办公室。
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程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
公安北辰分局要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该报请顺延刑期、收监的,要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顺延刑期、收监意见;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减刑;对重新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区司法局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考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助工作。镇、街司法所(科)会同公安派出所,做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组织、协调、监控、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问题,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要实行救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需要就业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
工商北辰分局要按照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证照提供服务,做到不歧视、不刁难。
区财政局应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律、文化、技术辅导,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帮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北辰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工商北辰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北辰区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业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副职主抓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要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试点镇街要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司法所(科)、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科),负责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治保主任任站长,由管片民警及调委会、治保会、团委、妇联、农工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动员、组织社会志愿者及老党员、干部、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计划安排:
(一)试点单位:经研究拟定果园新村街、天穆镇、西堤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镇街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二)试点时间:从2004年9月至12月中旬。
(三)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成立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并通过《北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摸清矫正对象底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试点单位筛选矫正对象并协调、落实试点单位的接收工作。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民、劳动、财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我区社区矫正协调会,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试点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阶段:培训、启动阶段。
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两院两部文件,天津市有关文件,《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概念和刑罚执行的有关规定,讲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到试点区县组织学习、考察。
三个试点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到新村街、西堤头镇、天穆镇三个试点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启动工作。
第三阶段:试点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单位要迅速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进行。
各试点单位应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
(二)印制矫正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三)经辖区公安派出所通知或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与矫正对象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制定矫正个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今年上半年以来,政工科在院党组直接领导下,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部署和安排,在全院干警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开展了“创优法治环境年”活动、“双创”活动、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宪法》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政工科2004上半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我院开展的“双创”、“创优法制环境教育年”活动,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以及《宪法》等,通过看电教片、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学习效果,督促干警认真完成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学习记录等事务性工作。
二、根据院党组研究讨论,年初根据去年制定的科室量化考核评比标准,在去年运行的基础上,对不适应的相关规定又作了修订,并制定了各科室不同岗位的干警个人的量化考核标准,作为我院半年及全年考核的基本依据,深化了各部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三、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意见,院党组与各科室领导、党员分别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四、认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部门(干警)活动。今年2月,根据州、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早行动,认真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迄今为止,较为顺利的完成了“双创”工作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第二阶段的有关工作。
(1)我院党组对“双创”活动非常重视,为确保这项工作在我院深入扎实的开展,院党组经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检察长××*为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及双创活动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科积极开展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工作职责、具体安排、双创活动的三年规划、考核细则及标准等有关制度和职责,从人员上和组织上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2)按照双创活动的要求,我院组织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了市政法委组织的双创活动动员大会,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了深入的思想动员。
(3)根据双创活动实施阶段的有关要求,根据党组的部署,对征求意见、学习提高阶段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制定了学习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座谈讨论,做好学习及考勤纪录,督促、指导各创建科室制定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几十收集整理心得体会及读书笔记等。
在学习提高的同时,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标准,通过制定并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及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向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各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行政村等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余份;于5月20日下午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法院、公安、司法、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进行座谈,认真听取我院在队伍建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为我院查摆问题,切实整改打下良好的基础。
(4)认真做好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工作。
认真做好对照检查、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警思想交流会的准备工作、记录、总结及相关材料整理工作。
五、今年3月,根据××州政法委今年在全州开展“创优法治环境教育年”活动的决定和要求以及市政法委的安排部署,我院开展了创优法制环境教育年活动,迄今为止较为顺利的完成了教育年活动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1)按照创优法治环境建设年的总体要求,为确保这项工作在我院深入扎实的开展,院党组经研究成立了创优法制环境教育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创优法制环境教育年的实施方案及具体安排,并具体制定了计划安排,召开了创优法制环境教育年活动动员大会。
(2)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学习阶段各项工作
根据学习阶段的有关要求,在我院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下,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学习,开展了2次以“政法部门怎样为投资与发展提供最佳法律服务和司法保证”为主题的讨论;举办了一次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优法制环境”为主题的演讲会,开展了对教育活动应知应会内容的测试,办板报和结合“创优法制环境年”活动及“双创”活动的要求,向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法院、律师事务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行政村等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份,邀请市法院、公安、司法、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座谈会一次,认真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进行了自查自评和抽查并及时将评查情况作了反馈。为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警思想交流会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六、认真做好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根据上级院的要求,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并认真组织了学习。根据市党委开展“三级联创”要求及院党组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认真制定了“五个好”党组的创建方案与考核细则。
七、今年我院根据州院下发的调研任务和2004年检察工作重点,结合本院实际,于年初向全院各科室分解调研任务。根据年初安排全院应完成调研任务60篇,现已完成调研文章23篇,完成调研计划的35%。编发《××检察》刊物一期。完成调研文章5篇。
八、完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工作,起草了《2004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材料,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巾帼文明岗”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品牌化管理,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国“巾帼文明岗”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区4个全国“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检查,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岗位建设、查找自身不足,并充分发挥全国巾帼文明岗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巾帼文明岗”4个,分别是:**区朝城路小学、**区检察院控申科、**区环卫清洁总公司前海一线保洁队、信号山经营公司。
二、检查情况
我区“巾帼建功”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巾帼文明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采取互查、集中明查与抽查暗访、听取汇报与收集群众意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各“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检查。今年,根据市妇联部署,各“巾帼文明岗”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迎全运”及“巾帼创新”活动,开展了以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礼仪展示、观摩交流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并通过全面落实“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各项措施,达到了活动目标明确、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建全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和各项巾帼创新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了一套完备的巾帼创建工作体系,并将活动纳入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召开“巾帼建功”专项工作会议;各巾帼文明岗单位领导把本职工作和“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为组织、教育、宣传、服务妇女群众的有效载体,不断深化和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激发妇女创造活力、促进妇女岗位建功;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区各巾帼文明岗在内部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二名女领导直接负责“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和具体工作,制订了院国家级“巾帼文明岗”长期发展规划,每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检察院“巾帼文明岗”成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稳定的可靠力量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中流砥柱,通过“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的努力拚搏,控申科2005--2008连续四年在创建“平安青岛”综合治理考核和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取得“双第一”的好成绩,并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及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行业、各部门及各级巾帼文明岗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了督查小组对部分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抽查。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更好地服务全运会,以优良的风貌,优质的服务,展示青岛女性靓丽的风采和文明的形象,在女职工中,我们倡导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各“巾帼文明岗”以“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创新”活动为载体,与本单位中心工作以及提高妇女素质相结合开展活动。通过培训和示范带动等手段,引领妇女自我发展,使妇女不仅参与,而且受益。全区各巾帼文明岗根据《巾帼文明岗服务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制定了本岗位的服务实施细则及推行标准化服务等情况,并进行了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岗位文化建设,围绕职业理念、态度、技能、纪律、作风、责任等,开展“学服务标准、学岗位技能、学文明礼仪、学常用外语、讲普通话”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新风,为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流服务环境。“细微情满信号山”是信号山经营公司的服务品牌,作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我们注重用品牌服务吸引群众,促进发展,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旅游环境,让每一位客人感受到细微的服务,达到了提升行业形象的目标。
在细微服务上,为完善品牌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创建服务品牌活动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细微服务基本标准》,组织开展了“百日服务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景区内外,每当游客遇到困难时,总会有面带微笑的工作人员伸出援助之手,让感动无处不在,忙碌的工作岗位上好人好事层出不穷。遇到与团队失散及迷路的游客,工作人员总是及时地帮助联系团队或是热情为游客带路,售票处和观景楼的工作人员多次发现游客丢失的大宗现金,及时上报领导,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联系并归还失主;发现老人、儿童、残疾人上楼不便及时搀扶,并给与适量的帮助。全区各“巾帼文明岗”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新活动,并不断拓展创建的领域和内涵,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奋发进取的工作环境,把营造改革发展的工作环境、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诚信规范的信用环境、优美和谐的人文环境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深化与拓展。
设立监督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便于群众对“巾帼文明岗”工作进行监督,向社会公示了区级监督电话*;市级监督电话*;省级监督电话*;全国级监督电话*监督电话,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巾帼文明岗”成员的照片、文明服务承诺、服务用语、服务忌语、监督台、监督电话均摆放或悬挂在现场的醒目位置,并设立了“巾帼文明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XX县交通运输局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2月11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运动员部署会议”,即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将会议精神及本单位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XX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政法委组织的“扫黑除恶”宣传一条街活动中,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泌阳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在车站和公交车设置LED宣传屏,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全县交通运输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县交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局直各单位每周五上午12点前对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操纵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州委第六次党代会和州委六届二次全会、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安排听取和审议州“一府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州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对该项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对该项报告,要按照监督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工作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农环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六)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农环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七)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八)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九)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类案件的诉讼监督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与州人民检察院联系。
(十)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该项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工委负责与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二、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年主要进行3个方面的执法检查。
(一)检查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情况。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7月份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我州土地资源的保护、土地蓄存和使用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常委会法制工委和农环工委联合负责组织落实。
(二)检查我州贯彻实施《集体合同条例》的情况。以规范集体合同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11月份对我州贯彻实施《集体合同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我州企业用工制度中,集体合同签约率与合同的履行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常委会民侨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检查我州贯彻实施《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情况。以推进我州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主题,9月份对我州贯彻实施《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对经济建设中的资源开发、少数民族教育、民族文化发展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常委会民侨工委负责组织落实。
三、重点建设项目的视察
围绕实施“”规划,以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生态为主题,年将对兰坪大矿二期工程建设情况、金六二级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工作于5月份进行。视察情况拟向6月份召开的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由常委会选联工委和财经工委联合负责组织落实。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点是,根据相关规定,侧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备案时限;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及《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相抵触;不同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违背法定程序等情况进行审查。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根据*党委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了监察室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工作: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半年分两次购买廉政教育书籍、光盘送到基层,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与所属13个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廉政建设工作层层分解,实行一级抓一级,形成了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的氛围。
二、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上半年共上路稽查90余次,行程8000多公里。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查处违纪行为6起,经济处罚4人次,其中3人受到了待岗学习行政处分。
三、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职工和过往司乘人员的监督。对意见箱悬挂的位置进行了调整;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原电话为办公室固定电话,在下基层和下班时间无人接听);公布了监察室电子邮箱。让举报人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我们反应问题。上半年共接到举报电话9次,为查获违规违纪、打击逃漏费提供极大帮助。
(二)“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工作
按照省公司党委关于“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党委的具体安排,在4月4日-6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动员、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三个活动阶段的实施,对所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检查,确保“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发挥监察监督职能,参与公司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事、设备采购等过程的监督工作。
参与办公物品采购监督,参与了中层干部考核任用、文明奖发放以及节假日机关人员加班等监督工作,参与洛阳段养护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运维设备维护、机关办公楼所属单位的装修及设施改造等监督工作,并协助省公司审计部完成服务区经理离任的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了监察职能。
(四)“对照职责、巩固成果、关心员工,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调研工作
为巩固和扩大“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转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遵照*文件精神,*于6月8日,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了动员大会,将六个讨论题目转发到各基层支部,并负责组织讨论。10日,启动“分片包干解决基层员工实际问题”工程,20*年6月16日、17日分公司机关全体人员在党委中心组带领下,放弃休息时间,到所包基层各单位进行为期两天的调研活动。监察室对收到的72条职工意见进行了分析整理,向公司党委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其中有57条意见,分公司主管领导及分管部门已进行解决,有15条职工意见和建议,上报到了省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五)组织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学习豫高司纪[20*]8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分公司55名中层以上领导填写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并将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
(六)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司季度目标考核精神,扎实做好*的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上半年,共上路稽查20余次,进行联合考核6次,通过二级考核工作的开展,使分公司在第一季度目标考核工作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七)堵漏增收。对于*,我们除了联合*进行打击外,还增加了与地方公安和军警部门的合作力度,20*年上半年,*各基层单位与当地公安部门共签署联合治理协议9份,尤其是在开展*以来,共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开展廉政教育不深入,流于形式。
个别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停留于开会,读文件、看报纸的表面形式,没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公司监察室要求什么就组织学什么,没有创新方法,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2)稽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上半年,*监察室共有4人,由于人员少,工作中存在布置多、督促少的现象,降低了监察力度。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依据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精神,针对上半年工作中的不足,下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一个中心:警钟长鸣。
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强化监督,警钟长鸣。一是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二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开展廉政专题教育,邀请*检察院检察官做专题报告,组织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居安思危,做到警钟常鸣。四是到监狱进行现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给党员干部上警示课。
(二)月月有学习,季度有汇报。
一是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倡导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提高的风气。二是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等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由监察室作*廉政情况分析报告,同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个人廉政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三)定期有活动,抬头有提醒。
通过在各基层单位开展定期更新廉政专栏、举行廉政专题讲座、制作廉政标语横幅、举行专题征文活动、组织观看专题电视片、组织学习反腐倡廉书籍等活动,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气氛,拓展廉政教育形式和方法,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使全体职工在丰富多彩、轻松愉快的活动中接受深刻的廉政教育。
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制度
(一)实行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政府分工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监察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定期召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环保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当前环境执法的工作重点;确定各部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及时依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通报联合执法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环保联合执法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合执法联络员。县环保局负责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调度了解各单位对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安排事项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各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行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为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县环保局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办和移送工作。凡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和企业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需县政府下达关停决定的案件,向县发改局、经信局移送;凡涉及未依法经环保部门审批而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项目,向县工商局移送;凡涉及应当停止供电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取缔关闭的排污企业和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向县供电公司移送;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需要追究管理人员行政责任的,向县监察局移送;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向县检察院、公安局移送;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向县安监局移送。案件移送时,由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转交给相关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办理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随时与该单位联络员联系,了解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督促转办案件办理进度,确保落实到位。
二、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形成环保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1、县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相关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县发改局、经信局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统一部署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同时,对新、扩、改建项目需要审批、核准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审批、核准;按规定程序经备案的项目,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3、县公安局、监察局负责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县水利局要把好地下水采水关,对未经批准、无环保设施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企业,要吊销其地下水采水许可证,查封自备井。
5、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查违法建设占地行为,在办理用地审批时,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不得批准用地有关手续。
6、县安监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7、县公用事业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要定期调度和通报,督促其尽快形成治污能力。要加强对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达产达标和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8、县工商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注册登记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对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的企业要给予关闭、取缔。
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10、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对环境违法企业的供用电管理,在项目单位申请建设用电时,要核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对无环评及审批文件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采取不予供电、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等强制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对于制止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执法权限,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联合执法取得扎实效果。
(赵登旭)
农三师四十二团打造高效廉洁服务型机关
农三师四十二团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一是将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大力营造重绩效、讲实绩、重效能、比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而进行考核。三是绩效考核工作由机关支部和纪委办公室联合考核。四是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五是机关科室制定和公开工作职责、科室业务流程,公开作出岗位廉政承诺。六是加强“五查”,即查政令是否畅通,查办事是否推诿扯皮,查工作效率是否提高,查矛盾问题是否在一线解决,查办事是否坚持原则,切实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蒋娅美 柴秀)
农六师红期农场 以台账管理促党风廉政建设
农六师红旗农场纪委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建立“四账式”管理台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即工作计划定时“入账”、工作进展按时“记账”、发现问题及时“挂账”、整改落实随时“销账”,实现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杨艳清 刘彩奇)
农十师一八二团 模拟法庭促廉政警示教育
为增强广大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近期,农十师一八二团纪委与北屯市垦区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一场模拟法庭,对200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此次模拟法庭主要通过模拟某连连长贪污一案,该团干部职工分别扮演公诉人、被告人、书记员、主审法官、辩护人,进行审判。通过此次活动,使团场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发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增强了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满星 吴卫红)
从拒收、少收,到来者不拒
【案情追踪】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在达县主持全面工作和在宜宾市分管城市规划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为11个单位或个人在争取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施工事宜、推进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请托人送的2222万元、10万美元、10万港元以及价值103万元的越野车一辆。2010年12月29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法院以判处陈光礼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忏悔录】到达县后,通过和当地干部的交往,我发现他们有些人有“捞钱”的想法。久而久之,我的心态也变得越来越不平衡,认为“他们收得,我也收得。随大流吧”。有了这样的心态,我自然对“朋友”送的钱收得心安理得。我甚至还错误地认为,收“朋友”自愿送的钱,比他们用其他办法“挣钱”还要“文明”些。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我收起钱来更无所顾忌,钱财越收越多,最终无法自拔。
随着职位的不断变化,我的交往面也越来越宽,交往的人越来越多。在和这些所谓的“朋友”交往中,我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放弃了自己的原则,错误地认为“朋友”之间送一点没关系。别人送钱的时候,我从开始拒绝到小收少收,最后是来者不拒。我先后收受了12个“朋友”的贿赂。
我的犯罪行为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干部的形象和当地的发展,更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剖析自己的犯罪历程,最根本的原因是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扭曲,认为只有金钱才能给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