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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理赔下的存货损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存货的损毁原因中,其中一种是由于意外导致其损毁。此时,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过保,那么其获得赔偿就成为必然。此时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并不受到保险理赔的影响,依然按照上述第二种规则将所有损毁存货进行全部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获得的保险金额不能作为进项税额进行转出。也就是说,虽然将保险所得资金作为企业的营业额进行抵扣存货对企业有利,但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所有已损毁货品均不能参加再次流通,因此存货“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原则为必须将所有损毁存货作为残余货品进行处理。
(二)货物非正常价格被收购或没收下的进项税额转出低价收购和直接没收是相关部门处理企业违规流通货品的主要方式。由于产品的更新换代、结构调整,以及市场变化,纳税人往往会以低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对于这种情况,国税函〖2002〗1103号文作了明确规定,即“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商品被没收,并不属于税法所列举的“非正常损失”范畴;同时,商品被没收,也并不意味着其退出了正常的流转环节,在有关部门以拍卖等形式处理后,该商品还会继续进行正常的流转,因此对于被没收的货物,企业应按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额。因此对于这两种情况,企业不能将其产品作为非正常损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违规货物不具备流通和被销售的权利,因此应直接进行销毁或上交,因此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对于经由政府转销或者拍卖的企业非法存货实际上依然具有流通功能,因此需要核定销售额调整其销项税额。
二、存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
任何企业都要进行定期盘点工作,此时对于盘亏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具有两种可能。其一:货品满足“非正常损失”范围内的,可按照上文提到的方式进行处理;若产品属正常使用耗损,那么该企业无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很多企业存在货品损毁原因无法查明的问题,此时损毁存货的进项税额处理方式较多,由于我国会计法尚未对此提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企业通常采取保证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的自行处理。但这种盘亏进项税额常会出现以下问题。(1)企业对其损毁存货直接进行挂账处理,拒绝进项税额的转出问题。(2)企业核算人员混淆非正常损失与正常损失,增大了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压力,增值税额增加,且与法律相悖很难获得相关部门的承认。(3)就是相反,将“非正常损失”作为正常的损失处理,这种情况实际上与上文我们提到的将部分货品扣除进项税额转出相似,实际上是钻了法律一个漏洞。针对此类问题,可以设立专门账户,并将企业盘亏存货转入这一账户。如何对其进行分类则需根据其损毁原因而定。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途改变的进项税额转出
目前,多数的企业存在将购进货物挪为他用的现象。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未附加任何劳动的货物用途改变后,其增值税流转已经停止,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必须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依据我国会计法增值税处理方案,在认定购进货物用途已经改变的情况下,其具体的处理方案如下:若企业对其账目进行了具体合理的划分,区分可抵扣与抵扣的进项税,且具有法律效应,可按该货物购进时的进项税额抵扣标准进行转出,但当企业应转出进项税额无法确定时,进项税额的转出应以盘亏货品的价值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上述计算方式对企业具有积极作用,降低了企业成本支出,其原始成本即其买入价。且此种方式的税率相对较低,其在运输环节降低了税率。因此有利于企业经济压力的降低,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也就是说,在企业存货改变用途或者应税劳务用途后,企业人员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区分可抵扣进项税和不可抵扣进项税,并且做好记录,上报正确的增值税转出额,以免增加企业税费缴纳。四、正确区分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无法正确区分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也是会计实务中常见问题之一。此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转出,取决于其是否具有销售功能,其直接影响企业的增值税缴纳额,对企业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增值税额的合理性能够确保企业的顺利发展,而其划分原则为:(1)将企业所有自产以及委托加工的货品无论对内对外一律视同销售(2)将企业货物分为内部用和外部用两种,内部用则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而外部用则无需转出,直接视为销售。其中根据货物用途,其用于内部的情况多为:免税货品、企业个人或集体福利以及非应税等。而用于外部的情况,如商业投资、个体单位供给、以及股东所得等。实际上,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只要物品能够起到作用,就可以视同销售,实现增值,增值部分必须缴纳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便可抵扣。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将外购货物用于内部,企业自身则成为了货物的直接和最后消费者,也就是无法实现增值,此时其进项税额就不可以进行抵扣,而必须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相反,将外购货物直接外用,则可视为销售,因为其产生了附加价值,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其实仔细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改变用途的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是用于内部还是外部,都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对于改变用途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若是用于外部的,即用于投资、分配或无偿赠送,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若是用于内部的,即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四、总结
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服务等业务中均有应用,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电算会计化是符合时代需求的,也在企业的管理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会计电算化是采用技术来替代传统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需要人的大脑来完成的一系列工作的活动。会计师事务所现在普遍使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包括东信会计师事务所,可见,会计电算化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工具,同时还是一种领域,针对这方面的普及和运用,会计事务所应该改变提高服务方式来实施电算化。
二、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会专业人员欠缺使用软件的能力
在传统手工形式下,从起先以分析原始证据到制作成财务报表,全部是由工作人员一点点做成的。在现在电算化会计形式下,把这些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以后,计算机对一系列步骤能全部迅速完成,这过程全部是自动化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比较单一化,没有将财务会计管理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而且还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应用软件时出现步骤错误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工作人员对软件的应用度掌握不精确不熟悉。
(二)会计软件发展的局限性
现在市场上许多公司都对会计软件开发的模式和特点比较重视,这样导致大量会计软件不能互相匹配,在使用时出现许多不同,也使得用户在使用时出现许多不便。比如同样的数据在用不同会计软件处理时,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因为在财务软件开发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一样的开发商有着不一样的理解,直接导致财务软件在使用上出现打乱的情况。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隐患。会计电算化系统下,各种安全问题接踵而来,尤其是在数据传输程序中。因为好多数据存储于电脑的硬盘中,万一出现硬盘过热或过于潮湿,毁损等问题,保存的会计数据将会丢失,肯定会严重的影响到企业的会计工作。软件的易泄露性也是值得重视的隐患,软件容易泄露导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来删除改动,甚至破坏这些里面的数据。假如在软件使用之时突然没电了或者有病毒入侵,那么当前的数据将可能很难恢复。一些操作人员安全保密的意识比较差,这种保密意识淡薄很容易造成会计师事务所的巨大损失。
三、会计电算化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应用中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
适应会计电算化的要求会计电算化需要工作人员不但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还应该深入的了解电脑方面的知识。目前,管理人员与财务这些人员的关注度主要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来降低成本与风险,增强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比,达到物有所值。所以在会计电算化进程中,东信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注意培养“会计-计算机-管理”一体化的人才。
(二)建立统一的会计电算化制度
【摘要】随着中介服务市场的开放和外国税务机构、税务人员的涌入,外国税务机构必将抢占我国税务业务的市场份额。传统、单一的税务业务显然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本文对我国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对策。
一、资料分析
在一次对124家地区分布涉及四川、山东、上海、陕西、山西、浙江、江苏等省市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问卷调查时,对收回的有效问卷的统计显示,有85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非审计服务,占全部样本的68.55%。其中,微型会计师事务所27家,占微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45%;小型会计师事务所19家,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57.58%;中型会计师事务所22家,占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84.62%;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7家,占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有效问卷的94.44%。具体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比重并不是很大,还有近三分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仍是以提供单纯的审计服务为主,这一现象在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尤为突出,而在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又有多少家从事税务业务呢?
虽然税务业务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之一,但由表2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注:微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200万~5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500万~1000万元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年总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比重相对较小,在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则更小;相反,在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比重却相对大一些。
二、原因分析
分析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为什么从事税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占总体数量的比重较小;二是为什么规模相对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业务的比重偏大,而在规模较大甚至大型及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其比重反而较小。
1.现行税务业务提供的层次较低,难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市场需求不足。据抽样调查测算,2005年全国委托税务的纳税人约占9%。在项目上,纳税申报占30%,纳税审查占25%,税务顾问占18%,税务登记等简单事项占13%,其他涉税事项占14%。由此可见,提供的税务服务主要局限于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税务登记等传统业务,这些业务相对简单,技术性较低,纳税人一般自己都能完成,由此造成市场需求不足。
2.国内其他中介服务行业业务兼容的出现,使税务市场竞争加剧。根据《税务试行办法》规定,税务机构为税务师事务所和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机构所属的税务部。提供税务服务并非会计师事务所一家独占。特别是注册税务师队伍不断壮大与迅猛发展,到2006年我国注册税务师已有5.6万人。他们在不断发展与壮大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提供具有较高质量的服务。这些行业的介入,必然使税务市场这块“大蛋糕”被瓜分。
3.一直以来税务业务都是注册会计师从事的传统业务,在长期的从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良好的职业传统,因而由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风险自然低一些。而基于审计业务的激烈竞争及其高风险的弊端和税务业务的优点,考虑到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作为非审计业务的税务(尤其是较低层次、较简易的税务业务,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无疑成为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首选,这对于较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及壮大是极为有利的。
4.虽然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人力资源相对匮乏,但税务服务市场中税务业务的长期开展,却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相对充足且业务较娴熟的从事税务业务的人才储备。基于成本的考虑,较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理所当然地会选择从事税务业务。
5.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在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以及资本方面具有优势,同时考虑自身的长远发展和壮大,在同行业中更具竞争力,这使得他们不满足于现状,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探求其他新型非审计业务中。相反,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尤其是缺乏专业人才),对提供其他非审计服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对策分析
1.充分肯定目前的税务发展模式。就以上分析来看,我国税务的发展模式选择的是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混合型发展模式,即选择由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共同从事税务业务的发展道路。
一方面,我国发展税务业务必须依靠注册会计师的力量。税务是与财务、会计、审计有内在联系的一项业务,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业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我国注册会计师出现的时间较早,现有制度以及人员数量、素质等方面都比注册税务师要健全和更有优势,从而成为开展税务业务的主要力量。
另一方面,仅依靠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又远远不能满足该业务的发展需求,还必须依靠专业化的税务机构,积极发展专门的税务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等也是一种现实选择。当前,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并存有利于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来看,混合型的发展模式是适应我国现实国情的。
2.拓展税务业务的范围,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要积极拓展税务业务的服务范围,使事务性业务向咨询性业务(如纳税筹划)转变,转变税务业务的服务功能。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将逐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随着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国外税务机构和税务人员将进入我国市场。尽管这些机构和人员对我国的具体国情不太了解,对我国的税制还存在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认识过程,但是由于他们长期从事中介服务从而形成了良好的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的运作模式,形成了国际服务的多元化和服务网络的一体化,因此国外税务机构和人员的涌入,势必分割我国涉税服务市场份额。同时,在我国加入WTO后的开放形势下,在华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其在长时间的市场竞争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良好的运作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有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详尽的财务规划,在激烈的竞争中有强烈的税收成本控制意识,并通过各种先进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税务管理目标。对于日益扩张的全球化经营,为了保证企业在世界各地经营中税收风险的规避和税收成本的控制,聘请本地的税务中介和专业人士则成了企业税务决策的主要方式,而对税务业务的要求也转向纳税筹划等新型业务。
面对激烈的竞争和服务市场的巨大潜力,提升注册会计师在国内税务市场的份额,我们应该转变税务服务的职能,向咨询性业务转变,开展纳税筹划业务。
纳税筹划在国外早已普遍存在,其涵盖了对个人的纳税筹划、区域性的纳税筹划和跨国投资的纳税筹划。在欧美的税法理论中,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是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享有的不交税或少交税的权利。同时,纳税筹划具有培养企业纳税观念,改变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税收杠杆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促进国家税收立法及政策不断完善,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等作用。世界上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把纳税筹划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来开展。
开展纳税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强调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纳税主体对涉税经济活动做出系统的事先安排,主要是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方式及交易时间等以达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目的。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综合运用税收、财会、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能力,而目前注册会计师所能提供的服务与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我国的纳税筹划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业务量少,未形成规模效应,管理不规范,效率较低,人才缺乏。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将纳税筹划作为主要业务来抓,同时利用工作分工,由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来从事纳税筹划业务,不断开拓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空间。
关键词: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探索
一、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债务重组准则中采用账面价计价,会产生负面效应
1.以账面价值计价,会引起会计行为的不对称性。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可表现为现行市场价格、可实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等。在我国现行会计实务中,很多情况使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如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价等。然而,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中,如在判断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评价标准,却采用了不同标准,导致不同债务重组条件下,判断债权人对债务人重组的标准不同,引起会计行为的不对称性。
2.采用账面价值会削弱债务重组会计的合理性。根据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等量的货币在不同时点具有不同的价值,折算到同一时点才具有可比性。在修改条件的债务重组中,准则把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直接与债务重组时的债务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未把将来应付金额进行适当的折现,导致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缺乏合理的理论基础。同时,如在修改条件的债务重组中,企业所得税的存在,使公允价值(现值)在企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一种税收转移效应,即债权人与承担了公允价值引人条件下理应在由债务人承担的税负,这显然具有不合理性。
3.采用账面价值使现行债务重组在实务操作中陷人了窘境。以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为例,由于未采用公允价值对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进行适应的折现,使相同的会计处理反映性质不同的债务重组情况,其会计处理不能与性质不同的债务重组条件形成合理的对照关系,不利于真实地反映债务重组客观实际情况,致使债务重组会计实务操作难以把握。
(二)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存在困难
1.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对解决企业间债务的拖欠问题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以物抵债”的方式,对债务人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是“饮鸡止渴”,使企业经营资金短缺,愈加陷人困境;对债权人而言,难以确认抵债资产的价值,加长了货币的回笼期,使企业蒙受损失。
2.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重组方式虽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可使债务人在不动用其生产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减轻债务压力,债权人可加强巩固与债务人企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开拓多元化经营格局,拓宽投资渠道,分享债务方企业的未来收益。但这种方式会使债权人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给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债权人企业未来收益的高低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会计上难以确认和计量。
二、对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改进建议
(一)根据不同的债务重组方式采用比较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1.对债务重组伴随非货币易的事项(包括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债务转为资本),其会计处理存在两种观点:第一,认为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是“一项任务”和“一个整体”,是债权人免除若干债务的条件,二者不可分割,应当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第二,认为是“两项任务”,债务重组后债务仍需偿还,而资产置换是另一项业务,属于非货币易,应当按照非货币易具体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将其分为两项业务处理较妥当。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其实质是债务人将其非现金资产销售(转让),收回现金后再偿还债务,因此这部分收益应属于经营性损益,但这部分损益是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来实现的,若将其一次性计人当期损益,可能会以税金、分利等方式流出企业;若将其全部计人资本公积,也不符合经济业务的特征,笔者认为,应将这部分损益计人“递延损益”,并分期转人以后各期。对于债务转人资本,它属于资本交易,按照国际惯例,资本交易应直接调整所有者权益,不应在利润表中列示。
2.在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中,“将来应付金额”不应包含债务重组日至债务重组清偿日应支付的利息。因为,修改债务条件,意味着双方变更了原有的合同关系,确立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未来利息是在新合同续存期内债务人的预计支出或债权人的预计收益。实务中,企业的利息收支,一般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已计人相应的会计期间,未来利息支出计人重组日新债务的账面价值中,不符合利息费用的核算惯例,同时也减少了重组收益,且以后支付时直接冲减债务的账面价值而不增加财务费用,这样不能真实地反映债务人的筹资成本。因此,如果把未来利息计人“将来应付金额”,一方面会使债务人少计债务重组所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使其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因债务人自重组日至债务清偿日占用此部分资金应发生的财务费用。
(二)逐步完善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
虽然账面价值计价比较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不高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可使会计信息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验证性。但账面价值只能告诉人们在取得资产或形成债务时所花费的成本,却不代表其本身价值。有时,采用账面价值一方面无法避免企业间(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舞弊行为,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方便;另一方面则为希望通过正常债务重组,盘活企业资产,扩大规模的企业制造了不小的障碍。因此,账面价值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和暂时性的计量基础。在可计量性条件制约下,资产或债务的价值应体现在其预期的现金流人和流出上。并且,如果债权人在获得多项非现金资产时,为了确定各项非现金资产的人账价值,公允价值非常重要。因此,债务重组计价基础应尽快在适当的时候恢复公允价值。并且,从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深人和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也为公允价值在会计领域广泛引人提供了合理的保证。为了确定公允价值,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政府物价部门可协同工商及市场管理部门,定期在有关报刊或电视广播上公布活跃资产的市场价格,为确定债务重组的公允价值提供依据;同时以债务重组中要求工商、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参与,防止重组双方转移利润,逃避税款;监督、审核重组双方公允价值的确定,保证会计信息的权威性、公证性的真实性。
(三)加强债务重组中的税收管理
对于债务重组的涉税行为,准则中并未明确规定。如具有盈利的债权人企业,与作为关联企业的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的重组损失减少了利润总额,少交了所得税;而债务人把重组收益计人了资本公积,并未增加企业利润和所得税,却增大了企业资本。因此,关联企业之间完全可能根据避税需要,随意相互重组,从而使关联企业既增大资本又少交了所得税。因而,笔者建议::
1.对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损失在税前不得抵扣计人应纳税所得额,以防止债权人利用债务重组转移税前利润,逃避所得税;对债务人的重组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计显示,截止到2012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达到8128家,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99085人,在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中,更有部分事务所具有证券资格,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达到40家,这些事务所在财务审计独立性方面采取了积极举措,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2014年2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九号》显示,2013年共检查事务所1486家,各地方注协对159家事务所实施了行业惩戒,受到处分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达到299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保持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注册会计师财务审计独立性保持的影响因素
1.个人因素
首先,个人业务水平影响其审计独立性,如果注册会计师实践经验不足,审计过程中无法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则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而导致独立性难以保持。其次,个人职业道德不高影响审计独立性,如果注册会计师为个人利益所驱动,审计过程中为了获取利益而对财务报表中的问题视而不见也容易导致独立性难以得到保持。
2.事务所因素
首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规范,财务审计流程清晰,责任明确,则能够有效提高审计的独立性,相反,如果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则可能使注册会计师产生侥幸心理,并进而违反财务审计独立性等原则。其次,事务所的行为方式会影响审计独立性,由于我国事务所的审计大多由企业委托,由企业支付审计经费,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会计师事务所为获取业务等采取损害独立性的行动。
3.外部因素
首先,被审计对象会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如果被审计对象在审计过程中采取干预性的措施,如进行公关等,则可能对注册会计师财务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其次,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及其处罚措施会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如果政府监管体系完备,财务审计活动中违规发现的概率大,且处罚力度大,则注册会计师保持审计活动独立性的可能性更大。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财务审计独立性的思考
要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能力和水平,必须注重审计的独立性,这就可以从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审计独立性的环境等方面予以强化。
1.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培训与管理
首先,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培训与管理,要创新培训模式,针对财务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录制相关视频、撰写专门的文章发表在行业网站、杂志上,拓宽培训的面,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通过业务素质的提高增强注册会计师的自信心,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其次,要注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培训,要根据网络化条件下思想理念、价值追求多元化的现实,加强注册会计师思想动态等的监督,分析负面情绪出现的根源,并积极加以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保障财务审计的独立性。
2.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
首先,要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构建完善的治理结构。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多重监督的管理体系,引入质量控制部门,通过组织结构的完善提高财务审计的独立性。其次,要重构审计流程,建立并完善注册会计师首审问责制,即一个项目主要由一名注册会计师负总责,审计小组既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更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需要签章为整个项目财务审计的独立性做出保证,通过明确责任提高财务审计独立性。
3.努力营造有利于独立审计的环境
近年来,如何实现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的转变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更深入、全面地探讨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关系有充分而系统的认识。
(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联系
诚如我们所知,无论是财务会计,还是管理会计,它们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它们的发展目标都是通过记录和核算企业的经济活动(资金链条活动),收集和整理足够的经济信息供决策者使用,以更好地推动企业经济的发展。更确切地说,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在企业管理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财务会计是基础,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记录、核算与报告来反映和评价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为企业的经营者提供足够的决策信息和评价资料。而管理会计则是财务会计的进一步发展和延伸,它通过利用财务会计整理和提供的各项经济信息,结合特定的评价方法和手段,来预测和规划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总的说来,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是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服务的,都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主要区别
从整体上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服务对象和发展目标是相似的,但是,它们还存在许多不同之处,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息的使用范围和会计的工作主体。
一方面,从工作主体这个角度来说,财务会计是服务于整个企业的,它所收集、整理、加工的信息都立足于整个企业,它所提供的经济信息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整体的发展。而管理会计的主体,相对而言则更为多样化。它的服务主体既可以是整个企业,也可以是一个部门、车间或者是个人。
另一方面,从信息使用者这个角度看来,管理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的使用人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而财务会计提供的经济信息的所有者范围则相对广泛,既有企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还有与企业联系密切的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
二、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从整体上看,诚如我们所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中国加入WTO,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国外、国内市场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企业遭遇了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和压力,企业的生存环境也大不如前。而管理会计凭借自身的巨大优势,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管理会计体系下的数量经济分析、数理统计推断、全面预算等思想充分提高了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问题上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对企业整体竞争实力的提升也具有不可替代是重大意义。
(二)从信息收集、加工、应用上推动企业管理的创新和完善
从细化角度上看,我们不难发现管理会计在信息收集与整理、信息运用与分析、发展规划与设计上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说来,正如上文所述,管理会计的工作主体既可以是整个企业,也可以使一个部门、一个小组,甚至一个人。因此,管理会计往往能够提供多样化的经济信息,整体的和个体的,单一的和双向的,历史的和未来的等等,在管理会计的核算体系下,企业最大限度上地获得需要的经济信息,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发展。
其次,管理会计在局限性的应用和加工上也有专门的方法体系和工作系统,从而对企业的资金运动有着更为客观和理性的认识和考察,进而能够做出更为长远、合理的预测和决策。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上,对未来市场环境的预测和考察,对企业发展时机和发展现状的了解、对企业整体经济活动和资金流的走向都有着整体的掌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做出经济预测和经济决策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外,与企业长远发展息息相关的经营规划和绩效考评也离不开管理会计。当前,经营目标的制定与全面预算体系的建立都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必须重视和关注的方面,而管理会计依据自身强大的预算核算功能,在增收节支、减员增效、绩效考核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企业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管理和经济基础。
三、企业管理会计缺乏的原因
正如上文所述,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会计缺乏的现象,这是十分值得我们探究的。
(一)会计人员综合素养不高,企业管理者放权困难
毋庸置疑,相对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要求更高。因为专业的管理会计,不仅要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还要具备专业的企业管理知识,对会计人员的复合型专业技能的要求十分高。这就导致当前财务会计泛滥,而管理会计人才缺乏现象出现的最直接原因。
此外,企业负责人文化知识水平的参差不齐,使得他们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上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工作只是简单的记账、核算工作,而没有技术含量,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工作更是没有贡献和建设,因此对企业的财务工作重视不够。与此同时,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普遍存在“集权”的问题,而没有给予企业的财务人员足够的管理权和决策权,这也就导致管理会计没有生存的突然和发挥职能的机会。
(二
)会计管理软件使用率低,电算化水平不高 当前,企业的会计管理软件使用率普遍较低,尤其是会计电算化水平并没有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提高。管理会计对会计管理软件的应用要求十分高,会计管理软件能为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系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不仅在记录和核算,在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上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从现实情况看来,我国不少企业都忽视了会计管理软件的应用与学习,也没有建立起企业专门的数据库,对长期以来的会计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极大地阻碍着管理会计系统的成熟和完善。
四、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的具体战略和措施探讨
在充分认识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联系和区别后,我们对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发展中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对管理会计的缺失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下文将对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的具体战略和措施展开系统、全面的探讨。
(一)引导企业负责人转变会计理念,推动会计与管理的结合
诚如我们所知,在大多数企业,企业负责人(领导者)在企业的重大决策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想要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我们首先要引导企业负责人转变自身的会计理念,提升他们对管理会计职能的重视程度。
具体说来,一方面,企业负责人要注重自我提升和完善,积极参与管理会计知识相关的培训,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与资金运动的运行机制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会计核算系统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转变原有的会计理念;另一方面,企业负责人要积极引进专业管理会计人才,对财务工作者适当地“放权”,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会计核算体系,让财务工作者更好地将财务工作与企业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更完善地进行企业会计核算与预测,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制定合理、科学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加强专业管理会计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养
人力资源是任何组织和机构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在推动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当前企业的财务工作者普遍存在着综合素养不高,也即缺乏相应的企业管理知识的问题。因此,企业首先要加强专业管理会计日常培训,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养。
具体说来,企业要依据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密度,开展专门的培训活动。针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会计业务熟练,而企业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开展专门的管理思维和管理方法培训和指导,引导财务工作人员掌握管理会计软件应用,让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更好地将财务工作与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发展潜力的提高。
(三)增加会计管理软件的应用,提高电算化水平
不可否认的是,会计管理软件和会计管理模型、方法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与会计核算业务中都应用得较少,这对管理会计的转变和实现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企业要充分重视[!]这些会计管理软件和管理模型的应用,尽可能地提高企业的电算化水平。
具体说来,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局域网络,并建立企业自身的会计管理数据库,运用全网联合的系统和专门的管理会计软件对企业进业发展的原始信息进行合理、高效地收集、整理、加工和核算。与此同时,企业要尽可能地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设置于快速、高效的运行系统当中,减少人工操作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提高整体核算精度和管理强度,以加强计算机技术在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的应用。
【关键词】会计目标业务流程重组网络决策模型驱动面向对象技术源数据信息实时财务报告系统
会计业务流程是为实现会计目标服务的,其与会计所依赖的技术手段一起成为会计目标的实现途径。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会计的依赖程度加强,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期望,然而,在网络时代即将来临之际,原有的技术手段和会计业务流程是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从此引至的是批评和责难。在人们走入新千年之际,计算机及网络对人们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计算机网络不仅给人们带来了惊喜,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人们对计算机网络的重视程度几乎前所未有。网络技术成为了会计界的研究热点,同时也为会计摆脱目前的困境提供了契机。本文从会计目标出发,借助于业务流程重组(BusinessProcessReengineering)的经营哲理、网络数据库技术以及计算机中的面向对象技术(ObjectOrientedTechnology),对现有的会计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设计,使会计业务新流程能较好地实现“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
一、对网络时代会计目标的思考
在西方国家的会计研究中,一般将会计目标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逻辑起点。在会计实践中,会计目标又决定了会计的程序和方法。按照信息论和系统论的观点,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既然是一个人造的信息系统,就必然要有一个目标,以达到指引系统运行方向的作用。因此,财务会计的目标可以说是财务会计系统运行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境界,它的内容受到人们主观愿望的影响”[1]。会计是一定环境下的会计,受到社会经济环境、物质技术环境等的影响,会计目标的选择不能脱离现实条件,否则,就成为毫无希望的梦想。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物质技术环境下,人们对会计的根本看法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对“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境界”的要求不同;而在会计实践中,为了实现不同的“目的或境界”,必须设计出相应的会计业务流程实现之。如果在某一时期,会计行为能够满足人们对其的期望和要求,则会计事业将达到繁荣和昌盛。否则,会计受到的是批评和责难,还有可能使信息使用者寻求其他信息来源渠道。同时,会计目标又成为会计业务流程的设计导向,会计业务流程的一切内容都必须围绕会计目标而协调地发挥作用,即通过优化会计业务流程来实现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一般是指财务会计目标,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美国会计界在70、80年代形成了关于会计目标的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流派,即经管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经管责任学派主要从显性的委托关系出发,认为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受托方因此承担了(1)合理有效地管理与使用受托资源,使其尽可能地保值增值的责任;(2)如实地向资源的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义务。受托人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即成为企业会计所要完成的目标。而决策有用学派认为,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目前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而决策有用信息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关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或然性的信息;二是关于经营业绩及资源变动的信息。
管理当局的受托职能是主导财务会计目标的早期观点,管理当局是资本提供人授权控制其部分财务资源的受托人,财务报表就是提供给资本提供人易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关系的报告。经管责任观所认定的两权分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十分明确,没有模糊缺位的现象,如果受托者不能完成既定的目标,所有者可以更换并寻找新的经营管理者。然而,由于资本市场程度的增强介入,使得委托方变得模糊,不仅包括目前的还包括潜在的信息使用者,管理当局的经营绩效如果不能令人满意,所有者一般不直接更换管理者,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卖出这部分产权,购入投资者认为有效的产权。特别地,股份制已成为现代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纳,使社会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普遍分离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人类在进入20世纪的90年代后,计算机技术得到快速发展,计算机的处理速度、储存能力等实现了质的飞跃,以及随着计算机相关的各技术的发展,如通讯技术,特别是远程通讯技术、互联网络技术等,使代表资源所有权的证券在非常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交易成为可能(在二十一世纪,资本市场有走向全球化的趋势)大量潜在的交易买方的存在,使潜在的投资者、潜在的债权人等成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要求企业提供对他们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信息成为必然。
顺理成章,在未来的网络时代,迅速的计算机处理速度、无处不在的互联网络以及更加动荡不安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灵活多变的微观经济环境,使“决策有用性”将取代报告“经营责任”而成为财务会计的首要目标。而且,网络时代的“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强化和提高:(1)从会计信息呈报的及时性方面看,半年呈报或年度呈报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特征,实时联机报告系统既是需要又成为可能;(2)从会计信息呈报的内容方面看,要求从着重财务信息扩展到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并重、从着重呈报最终经营成果信息扩展到呈报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为主的信息等。然而,目前的会计业务流程是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这也是目前的原始成本会计模式受到批评和责难的原因所在。我们必须根据会计环境的变化,依托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对目前的会计业务流程进行重组,以期达到网络时代的会计目标的要求。
二、业务流程重组理念在会计流程改造中的应用
业务流程重组(BusinessProcessReengineering,BPR),是80年代末以来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新的管理观念和方法。根据Michael,Hammer在《改造企业:再生策略的蓝本》中的权威性定义,BPR是对企业业务流程作根本性的再思考和彻底的重设计,以达到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现代关键业绩指标的巨大提高。西方国家的众多企业通过业务流程重组,极大地提高了经营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福特公司是业务流程重组的一个最著名的例子。从一定意义上讲,如果将会计信息看成是会计活动的产品的话,会计活动与企业的产品生产活动就具有相似性,面临如何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如何更好地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更好地服务、提高会计信息的时效性。降低会计成本等问题。因而,会计可以借鉴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对会计业务流程实施重组,使会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和飞跃。
1、现有会计业务流程及其缺陷
现有会计业务流程是建立在劳动分工论下的一种顺序化业务流程。所谓劳动分工论是将一定的过程分解为个别作业的做法,认为管理活动的重点在于努力提高个别作业的效率,如在会计业务处理中,一般将会计系统(包括我国目前的绝大部分电算化商品软件)分解为原材料核算子系统、工资核算子系统、销售核算子系统、固定资产核算子系统、成本核算子系统、财务处理子系统、报表编制子系统等。在各个子系统中再进行细分,如将固定资产核算子系统又细分为开工模块、固定资产账册模块、固定资产报表模块等,以上各模块继续进一步细分,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然而,也正是这种过于细分的结构,使各个核算子系统之间,彼此分割,缺乏会计数据传输的实时性、一致性、系统性,各核算模块是彼此独立的“孤岛”。所谓顺序化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必须严格按照“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顺序、按照从金字塔底端一层层向上的顺序进行,不可跳跃。在分工论的体制中,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标准化的产品或零件,相对稳定的生产;(2)工作的分割细化可以简化工作内容,使其易于操作,便于组织。在分工论产生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市场环境与生产要求、会计环境与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是能够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分工论的推行一直表现为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分工论事实上有提高效率的一面(如工作者的熟练程度提高),也有减低效率的一面(分工引起的合作增加额外的工作量)。顺序化的会计流程带来的结果,虽然在内部牵制方面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会延长相互等候时间、降低会计报告的及时性、单一化会计信息的内容(工作量的限制使财务会计一般只提供以原始成本表示的货币性信息)。
2、会计目标的变化要求对会计业务流程进行重组
基于经管责任的会计目标,主要是为了向企业的所有者报告按原始成本计价的资产状况和使用效率,亦即报告应计制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目标要求相对比较单一,现有会计业务流程基本可以满足要求。然而在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下,潜在投资者的引入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广泛存在,使所有者通过改变投资方向而不是更换经营者的方式参与投资,证券市场可谓瞬息万变,加上企业融资方式的扩展等原因,使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的规模急剧上升。大规模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策略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他们对信息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在现有的会计业务流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投资决策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只是较多地考虑了可靠性,而相关性明显不足。为了在满足可靠性的基础上,满足投资者的多元性信息的需求,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迫切需要对目前的会计业务流程进行重组。
3、会计业务流程重组的策略与方法借鉴企业业务流程的策略与方法,下表中列示了企业业务流程重组和会计业务流程重组的关键因素的比较,以说明会计业务流程重组的主要指导思想和具体的策略方法。
企业业务流程重组实际上是一种经营哲理,是克服分工论在新的环境下的不足而产生的,其与分工论有相互补充的功效,而不是取而代之。会计业务流程重组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新的业务流程并不是要否认现有的会计业务流程,现有的会计业务流程将作为新业务流程中一个子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子流程,即落实经管责任方面的子流程。原始成本会计仍然是新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因而,会计业务流程重组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扬弃的过程中又有重大的突破性发展。
三、网络时代会计业务流程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过程,给我们设计重组后的网络时代新流程提供了思路。早期的计算机使用的是机器语言,不能完成一连串的复杂的工作,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同时也使该项技术无法迅速普及与发展,这个过程相当于复式记账产生之前的会计阶段,会计没有固定的程序,随意性很强。在计算机高级语言产生之后,计算机可以按照预先设计好的程序,顺序执行一条条指令,最后完成一次工作目的。这个过程相当于目前的会计业务流程,按照“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顺序,完成报告一个会计期间落实经管责任情况的工作任务。而目前的计算机已发展到面向对象的技术和网络数据库技术,计算机可以并行完成一系列任务,网络时代的会计借鉴计算机,也应可以创造象当今计算机一样的辉煌。
1、将原始数据适当加工成标准编码的源数据,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在现有的会计业务流程中,数据被加工成与财务报告项目相一致的综合性、通用性的主要信息,以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共同需要。然而,实际上信息使用者在使用信息时有自己的偏好,加总的方法也许并无共识可言(有时主要信息与次要信息往往是不能划分的,主次之间可能会相互转化,特别是决策时可能专用信息比通用信息更重要),而且任何加总一般都会导致信息的丢失。为什么不能将源数据而是将累计后的数据进行呈报?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处理这些数据的比较成本。在目前的手工会计处理(即使使用了电算化会计软件)的情况下,将源数据进行加工的成本是比较大的。在某种程度上,投资者对数据项目的处理也许还可以采用某种相对统一的方式(如加总),但如果由公司来执行这种处理,而不是由分析师或投资者来多次重复这种处理,也许更具有成本效率。然而,当以累计数据呈报时,用户在试图找回这些损失信息的过程中也会发生成本。更进一步讲,除成本问题外,由于累计数据的缘故,还可能存在其他的非披露性影响[2]。在网络环境中,上述情况将发生根本性逆转。因为,随着计算机的计算速度迅速提高和计算成本的大幅降低,使将源数据进行加总的成本远远小于找回由于累计数据而丢失信息的成本。
当然,我们所称的源数据并不是指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原始数据,而是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经过了类似于现有会计流程中的统一会计科目的标准编码等简单加工。这方面的工作也将成为以后广大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另外除模型设计、程序设计以外的其他工作将主要由计算机替代人工完成。
经过标准编码的源数据信息,可以满足于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所有的信息使用者使用,使数据真正做到同出一源,实现共享。更进一步讲,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信息使用者造成的影响。
2、关于事件驱动(EventDriven)
在重组后的会计业务流程中,企业会计部门主要提供经过简单地加工的、具有标准编码的源数据信息,这种源数据信息应集中在Internet网上的一个数据库中,我们称之为源数据信息库。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83年开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上市公司会计数据库,取名为电子数据收集。分布和提取系统(ElectronicDataGatheringAnalysisandRetrieval,简称EDGAR)。经过9年的试运行,于1992年正式进入运行阶段。EDGAR是与Inter-net相连接的一个系统,每个能够进入Internet的人均能收集、分析和提取EDGAR中的信息。在有了全国性的网上会计信息数据库后,可与之相连设立一个加工模型库,在模型库中主要设立重分类汇总模型、财务报告模型、预测模型、决策模型、财务分析模型等,采用事件驱动的原理,将模型库与源数据信息库相连接。对于特殊的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己设计一些模型满足自身的需要,如在企业内部设立的成本核算模型(因为成本信息为企业的商业秘密)等。
“事件驱动”是一种计算机术语,是指当某一特定事件要求代码进入工作时程序指令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在平时,对源数据信息不进行进一步的顺序性加工处理,当决策者需要某项专用信息时,只要驱动相关专用信息代码处理,由于计算机的高速度,随时可以满足要求。在事件驱动的方式下,可以把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按使用动机不同划分为若干种事件,为每一种事件设计相应的“过程程序”模型,当决策者需要某种信息时,根据不同事件驱动相应“过程”处理程序,从而得到相应的信息。
决策驱动原理图(略,参看《会计研究》2000年第6期第46页)
3、数据规模扩大,相关性提高,数据之间存在多重对应关系
在现有会计业务流程中,一般情况下仅仅以原始成本进行计量,原始成本在可靠性方面确实具有优良的品质,然而,其相关性却削弱了。会计要发展,提高其相关性是必然途径,会计只有提高有用性才能带动加速发展。公允价值会计可以较好地解决相对性问题,但现有会计业务流程为什么不用或较少使用公允价值会计(在西方国家已有较少部分使用公允价值会计的情况)呢?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允价值不容易得到;二是使用多重属性计量的簿记成本过高。公允价值不容易得到主要是因为市场规模太小,很多资产、负债没有市场,或得出公允价值所花费的成本过大等。在网络时代,这种状况将被改变。由于国际互联网络的普及应用,网上购物极大地扩大了市场容量,市场将无处不在,无所不在,公允价值所代表的更具相关性的各种计量属性将较易取得。互联网络、计算机技术在会计中的广泛应用,也将极大地降低会计的处理成本。随着证券市场在网络环境中的国际化,上市公司的良莠不齐和大量潜在投资者的存在,也迫切要求会计提供更具相关性的信息。因而,在网络时代的会计业务流程中,除将继续保留具有很强的可靠性特点的原始成本外,增加公允价值等相关性的信息将势在必行。
具有多重计量属性的会计业务新流程,在提高了相关性后,其数据的规模将在现有会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增加若干倍,如此庞大的数据如何将他们相互对应是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其实,无论是在会计上还是在计算机方面,人们一直在寻求解决途径。在会计上,解决多重对应关系的多式簿记法已见之于有关会计名家的著作中。科勒(Kohler)早在1952年就提出了棋盘式分析表,马蒂西克(Mattessich)1959年提出矩阵会计,井尻雄士在六、七十年代提出的多式簿记,以及后来提出的三式簿记等,为多式簿记的最后建立提供了基础。在计算机方面,数据库组织结构主要有层次组织结构、网络组织结构、关系组织结构、实体——关系组织结构。其中,网络组织结构和实体——关系组织结构,为经济事项多维属性之间的有序组织和联系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
4、实时财务报告,提取信息与企业处理信息同步
建立在网络时代基础上的会计业务流程重组的目的之一,是要改变财务会计目前所面临信息提供滞后的颓势。根据鲍尔与布朗的一项著名实证研究表明,85%一90%伴随着未预期收益的股票价格变化出现在收益公布之前;比弗所作的实证研究表明,仅有2%—5%的非正常回报由公布的会计收益数所引起[3]。改变这种状况的措施,主要要借助国际互联网络,建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如在建立类似于上文所提及的美国SEC的EDGAR系数的基础上,再应用大众传播理论,实现会计信息使用者提取信息与企业处理信息同步。大众传播方式下的实时财务报告体系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财务报告的呈报方式可以采用“企业信息披露部门EDGAR中心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形式,使会计信息真正成为大众化信息,不仅解决了信息的及时性问题,还可以让潜在的信息使用者和现有的投资者同等地获得相关信息;(2)综合信息与明细信息相结合,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信息中,有些是已知的共同性的信息,还有一些是使用者个性化的、需要经过特殊加工的信息。对于前者,可以在信息中心提供加工成综合性信息的软件;对于后者,由企业提供明细信息到信息中心,由使用者自己加工成所需要的信息;(3)信息可以多元组合,可以打破财务报告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使用者可以得到一天、一周、一个月、三个月、一年或若干年等任何时点、任何时期的信息,也可以得到企业整体、单个分部或若干个分部的信息等。
(一)内部原因
1.利益驱动有些企业为在市场竞争中凸显自己,采用财务信息舞弊行为来扩大企业的影响力;有些企业为让投资人加大投资力度,虚构财务报表数据,将企业粉饰得完美无缺;也有些企业为取得上市资格,在自身条件未达到有关规定和要求时,为了能顺利通过审核,达到上市目的,伪造财务报表数据,隐藏企业的真实财务信息,欺诈上市。总之因利益驱动,一些企业选择铤而走险。
2.会计人员素质低有些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人员由于自身素质低,法制观念薄弱,容易被他人利用而产生舞弊行为。内部会计人员属于上市公司职工,与所在企业存在利害关系,如果管理层要求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表,一些原则性、职业操守缺失的会计人员,出于保全自己利益与地位的私心,会做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舞弊行为。
3.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有些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不明确或不合理造成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影响上市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股东将经营权交与经理人,并采取以利润和股价等经济指标考核经理人,造成在特殊形势下,经理层出现舞弊造假的现象。经理层通常代表大股东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将总经理和董事长合二为一,导致内部产权结构不明确,经营权与所有权不分,对领导者缺少监督。一些上市公司虽设立了监事会或内部审计部门,但该部门属于上市公司内部机构,监事会或内部审计部门为了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对财务报表舞弊秘而不宣,所以不能从根本上对企业进行监管。
(二)外部原因
1.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的经济事物不断出现,但由于很多客观原因,我国的会计法律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由于各类法律法规立法初衷不一致,不能完全相同地界定法律责任,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存在制定与执行不对称,使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不相匹配。加上对上市公司的报表舞弊行为缺乏监管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相关惩处力度不够,罚款金额也往往小于舞弊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致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舞弊造假现象频发。
2.社会监管不到位我国主要实行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旗下注册会计师进行管理的监管模式,属于自行监管,没有形成有效规范的制约。目前,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社会审计执业者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而政府也没有按规定对此进行约束,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不能相辅相成,而行业内存在为了招揽客户争相降价,迎合被审计单位要求造假等不良现象,长此以往,社会监管秩序混乱,监管效率低,给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造假提供可乘之机。
3.证券市场制度存在缺陷我国股票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相关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不完整和不准确。由于缺少真实有效的信息,参与者不能利用正确信息做出判断。同时,证券市场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如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不合理的新股定价制度、不完善的退市制度等。这些制度漏洞为上市公司从事报表舞弊欺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手段
(一)利用虚增收入舞弊
有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经营获利能力,使公司的成长走势呈上升状态,都会用虚增收入来进行舞弊。
1.伪造收入上市公司利用虚构交易事实,多次确认收入的方法,伪造收入。上市公司一般会虚构填制进货单、出库单、销售合同、发票等,也会虚构销售对象、关联方等来造假会计信息。有的上市公司甚至不惜多交各种税款来增加利润和收入,给投资者一种良好业绩的假象,诱导投资者加大投资力度。
2.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提前透支公司未来会计期间的收入。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把本应在以后年度确认的收入提前进行确认。这种做法虽没有使上市公司经营收入增加,只是提前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收入进行确认时间,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收入短期内大幅提升的假象,误导投资者。
(二)利用虚构资产舞弊
1.虚构账面现金有些上市公司利用账面现金来做手脚,虚构账面现金余额,有的上市公司设置虚假的银行存款账目或设置账外银行账号,将账面资金转移到账外,以备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有些上市公司还通过安排经济业务和结算方法来调控年度内的现金流。如为了增加当年现金流入,可让与本公司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在年底一次性打入一笔账款,以此作为公司的预收款核算。
2.虚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通常会被当作会计报表中的“小金库”,当公司业绩不好时会大幅调整应收款项,从而隐瞒亏损增加利润。有些上市公司在应收款项方面进行虚假操作,虚增利润,目的是给投资者公司经济状况变好的假象。
(三)利用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舞弊
上市公司因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调节公司利润,会经常利用资产重组进行舞弊造假活动,如将上市公司状态较差的资产与非上市公司状态较好的资产进行交换。上市公司也通常与其关联方协商议价,上市公司按其自身需要随意制定价格,改变利润,所产生的交易价格有失公平,损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四)利用会计政策舞弊
会计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可变通性。在处理同一业务时,有些上市公司会恰当的选择一些模糊性语言或更适合自己需要的会计政策,从而对利润进行调整。如使用改变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通过对折旧的改变,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变长。这样可以减少折旧费用,使账面利润变大。利用这种手段进行舞弊虽然可以虚增财务报表中账面利润,但实际却给公司今后的发展带来诸多不便。
三、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首先,要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及独立董事监督机制,发挥中小股东权力作用,避免独立董事只听从大股东的安排。其次,完善监事会监督管理机制。第三,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从源头上监管和防范财务报表舞弊行为。同时要提高监管效力,上市公司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和严谨的内部管理结构,才能保障上市公司稳健运营。
(二)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管法律体系
适时完善和修正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制度、政策上的漏洞与可操作空间,避免和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进行舞弊,从法律层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现象的制约。同时,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违法必究,严肃惩处。对严重舞弊犯罪者,要结合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辅以刑事责任追究,提高对会计舞弊者法律震慑力。
(三)加强内部会计人员职业操守教育
上市公司内部会计人员在加强执业教育和学习的同时,更要注重职业操守的教育和培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觉抵制舞弊现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学习财会法律知识,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会计准则处理会计业务,按职业规范行使会计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司内部会计氛围,促进整个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也可对内部会计人员进行职业操守评估考试,对不合格者进行相应处罚。
(四)提高投资者会计专业技能
投资者需要利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如果财务报表存在舞弊现象,投资者自身缺乏会计专业技能,只能依靠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判断。如果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与审计师合谋进行舞弊,那么投资者就会受到蒙骗,致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投资者一定要加强对会计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会计专业技能,从而具备解读财务报表的能力。
(五)加大社会监管力度社会监管就是要注册会计师协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金实现了大规模的迅速流动,效率就是金钱,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运而生,清晰银行业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的关键。
一、资产证券化概况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其实质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为发起人转移风险、创造信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上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在西方国家资产证券化多年的实践中, 已产生了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问题的一系列财务会计准则,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下,探索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共发行了130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框架和风险防范机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的公布,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多个参与机构的会计处理问题的规范扫清了障碍。
二、银行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
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多,发展最为迅速。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众多的参与主体中,银行作为发起人参与了证券化交易的构造、SPE的设立,对转让资产提供内部信用增级,并以服务人的身份对基础资产提供服务等,下面将从发起人的角度分析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我国目前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国际上的会计处理分为:风险报酬分析法和金融合成分析法。我国早期采用的是风险报酬分析法,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发展,确认风险报酬的实质性转让越来越困难,我国开始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为主,金融合成分析法为辅的会计处理原则。对于资产转移是否终止确认,应该首先判断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根据其不同的转移程度采取不同的确认方法。对于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和尚未转移的,用风险报酬分析法进行确认;对于仍保留重大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用金融合成分析法进行确认。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标准是公允价值计量。发起人通过转让资产,获得了现金和一些新的资产和负债,同时也可能保留了部分基础资产上的权利或负债,对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的资产和负债,以及损益的确认,我国采纳了公允价值作为资产证券化会计计量的标准。因此,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的关键是对于发行人获得的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