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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实习是一种复杂的生活,我们既要学会做事也要学会做人。做事,实习中我们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和护理操作技能,争取多一些的操作锻炼机会;做人,在医院我们要处理好自己和同学,带教老师,护士长,医生,病人和家属的关系,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也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而建立良好护患关系是最重要的,能给我们的护理工作会带来方便,护士的工作已不再是简单的打针、发药等技能性操作,而是包括心理护理在内的更为复杂的创造性活动,护士不仅要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还要帮助和指导恢复健康的人维护健康。在实习中我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深深地体会到了沟通的重要性,体会到了沟通带给我的快乐。沟通是一门艺术,它是架起人与人之间理解、信任的桥梁。会不会沟通不仅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也影响我们的工作。
与病人相处时,我总是用一颗真诚的心尽我所能地与他们交流、沟通。用我的心去感受他们的病痛,体味他们的需求,并给予力所能及的护理与帮助。只有良好的沟通,才能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才能充分获得患者的信任。只有在信任的基础上,患者才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这样,护士才能充分了解病人,给予到位的护理。
短短几个月实习过去了,在医院的走廊里,已经能看到我们忙碌的身影,我们不停地穿梭在病房之间,我们很累,但应该值得高兴,因为我们终于能胜任老师交给我们的任务,我们可以自己去独立完成护理工作,这为我们的未来踏出了一大步,我们应该值得庆贺。医学教,育网在实习当中我们不忘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按时参加科室和医院护理部开展的各种护理知识讲座和教学查房,这样才能不断地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地应用到实践当中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习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实习当中我意识到要做一名护士很不容易,一名合格优秀,具备有良好素质的护士更不容易。随着当今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护理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需求也不断提高,护士具有良好的素质显得越来越重要,不但要良好的心理方面,专业技术方面,职业道德方面,身体方面的素质,还要有文化仪表方面的素质。
在实习当中我学会了以良好的品德去对待每一位病人,护士是白衣天使,救死扶伤是我们工作职责,因此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我们与患者是两个地位平等的个体,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对患者应象对待朋友亲人一样,为其创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及时热情地接待患者,用同情和体恤的心去倾听他们的诉说,并尽量满足其提出的合理要求,施予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护理工作是一个特殊的职业,是体力与脑力劳动相结合的工作,且服务对象是人,关系到人的生命,医学教,育网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断送一条生命,因而工作时精神高度集中,因此要求我们要有健康的身体,精力的充沛才能保证顺利地工作。
通过实习,我感觉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以下几点:
第一,要注意个人形象。这个问题似乎从来都没有在入科教育中提到过,不过,相信很多人,跨进病房那一天起,你就成了一个准医务人员了。更何况,没有病人会一开始就充分信任一个什么都不熟练的实习护士的,也没有谁会在第一眼就倾心于你这白衣天使的。所以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唤醒 成长 幸福
——“曹慧名教师工作室”对我专业发展的引领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老师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小学数学教师,曾几何时,在繁杂的事务管理中渐渐迷失了自我,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远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就在我陷入空虚、迷惘与无助时,幸运的,我遇到了曹慧校长,在一次培训中,曹慧校长向我们介绍了她的个人成长之路,从平常到杰出,原来她也曾有过和我一样的矛盾与痛苦,那一刻,我的内心产生强烈共鸣,心中一股热血涌动,仿佛有一种热情被点燃。随后,我迫不及待地发了封邮件给曹校长,把我这些年的困惑、彷徨、苦闷也一并倾吐,没想到,曹校长很快就给我回信了,并且还约我下次见面细聊。一位特级教师对我如此的关注,我好开心,好激动!
一个暖暖的下午,我和曹校长相约在一个咖啡厅里,在真诚地思想交流碰撞中,曹校长告诉我:人要创造自己精神世界的生动的内部景观,人生要有一定的价值取向,要有生命的自觉,要演绎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与曹校长的近距离接触,让我深刻感受到她内敛中的大气,柔和中的刚毅,随和里的智慧,质朴中的灵动。
2011年3月26日,我幸福地成为“曹慧教师工作室”的一员,幸运的成了她的一名徒弟,也因此有了更多的机会观摩曹校长的课,领悟她的教育思想,她那“以教师为师,与学生同学”“生为爱己者学,师为赏己者教”“我们的学生没有不好,只有不同”的教育观,闪烁着朴素的教育思想,在我心中百转千回。让我深切感到:名师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教学能力的高超、业务水平的杰出,更在于她良好的师德修养、优秀的人格魅力、对事业的执著追求。
曹校长认为,教育即唤醒,并一直践行着“唤醒”教育的理念。她的“唤醒”教育,不仅唤醒了崇明小学师生生命成长的自觉,使刚刚创建的新学校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广受赞誉的当地名校,也唤醒了像我这样的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
一、目前人社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新的变化
目前,仪征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较为活跃,大家的主体意识在日益增强,独立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做出的判断更具有个性特征,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更需要理解和尊重。
2.接受信息的渠道日趋多样化
当今社会是信息时代、网络世界,这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些错误思想和不良文化乘虚而入,从而对大家的思想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综合待遇偏低
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现象依然存在,临聘人员的福利待遇、编制性质以及用人机制等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这在不同程度上造成大家的思想难以稳定,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既有体制、机制问题和人社队伍的素质问题,也有队伍的教育管理问题,其根本原因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人社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还缺乏与队伍进行更多、更广泛的沟通,没有及时把握人社队伍的思想状况,没有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人社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之故。
二、沟通在人社队伍建议中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1.沟通是人社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激励手段
人社队伍是一个整体,不是人社队伍的简单集合。实践证明,善于激励的管理者易获成功。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人社部门各级领导工作作风实,与队伍打成一片,平易近人,善于倾听大家的意见,及时采纳其合理化建议,关心其疾苦,这样大家就会与领导者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就会有很好的沟通。
2.沟通是激发人社队伍工作热情的一剂良药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部门,每天直接与市民接触,会碰到形形的人和事,从而难免产生许多抱怨,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人社队伍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正确处理队伍们的各种情绪和各种工作失误,光靠简单的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应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面对面地沟通,有针对性地去分析、去解决。通过沟通,大家心服口服、心情舒畅,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人社队伍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不断激发工作热情,从而不断促进人社队伍建设,提升人社队伍的整体形象,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3.沟通是造就人社队伍和谐氛围的有效方法
尽管沟通不是万能的,但在我们人社队伍建设和人社队伍的实际工作中,没有沟通却是万万不能的。在人社队伍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要求大家与市民交朋友、同事之间真诚相待,要坚持按照肝胆相照、志同道合、同舟共济的标准交友,使队伍之间、队伍与管理对象之间都能成为好朋友。同时,要使大家懂得好朋友是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每个人都要加倍珍惜,进而不断推进人社整体工作,树立人社队伍良好形象。
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促进本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根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运用社会力量,加大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力度,为全镇的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平安乡镇和文明乡镇作出积极的贡献。
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2、坚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
3、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5、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6、坚持社区矫正与狱内矫治相结合原则。
二、社区矫正工作目的和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社区组织进行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依据两院两部的规定,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部门职能
1、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矫工作全面的指导。
2、综治办负责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3、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4、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违规、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5、结合本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6日——10月20日)
1、成立机构:(1)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王翠青任组长,乡分管综治工作李玉明武装部长和派出所教导员为副组长,乡综治办、司法所、共青团、妇联、驻乡民警等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玉明兼任办公室主任。(2)各驻村指导员、村主职干部、村治、调主任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人。
2、落实人员、财物:乡设立社区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对象集体学习室、接待室和档案室。按30:1的比例落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城北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行政村设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办公硬件和软件(电脑、打印机、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种办公用品,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规范制度上墙)。
3、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向本镇广大村民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和参与矫正工作,并监督矫正对象的行为和表现。
4、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所有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市矫正办。
(二)实施阶段(10月21日——10月28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由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双方根据前期的准备工作情况确定集中举行矫正对象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对每个矫正对象建立和实行“5+1”措施,成立监管小组,由镇矫正小组成员、辖区民警、驻村指导员、村治调员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组成的监管小组。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10月29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督(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可集中,也可以村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1、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做好非禁监刑罚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和国家文明进步,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村支部和社会团体都要参加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一、严于律己,严格要求,遵章守纪,团结同志。
自到公司上班以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按时上下班,能正确处理好公司与家庭的关系,从不因个人原因耽误公司的正常工作;同时我也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不搞特殊,也从不向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不管经理还是工人,我都能与他们搞好团结,不搞无原则的纠纷,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二、尽职尽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我在公司主要从事财务工作,为此我从以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公司成立以来,我是兼职会计,所以只负责每月的帐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的报送,使得公司财务上的制度不够健全。自到公司正式上班后,我将财务人员的工作合理划分,在公司的财务方面按规定进行了要求,特别是发票管理方面,严格要求正确填开和索取,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执行公司的财经制度。
2、正确核算,按时结算,及时报送税务相关报表。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我能严格按财务规定正确核算公司的经营情况,按时结算有关帐务,每月末及时将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没有因个人原因耽误报送时间。
3、及时将财务状况汇报于公司,积极为经理当好参谋。每个月我都将公司的财务情况给公司经理进行汇报,使经理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我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为建立当好参谋和助手作用。另外,对其他人员在销售、采购中有关不符合要求的做法,我也能及时提醒和指出。
4、认真负责,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稽查工作。xx月初,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进行稽查,在这期间,我能积极配合,并加强和稽查人员的配合,发挥自己的优势,多与他们沟通,对存在的问题与他们交流,争取他们的宽容,使公司的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宋村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重点讲解了“扫黑除恶”的对象,告知他们举报黑恶势力的途径和方法,并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社区服刑人员对扫黑除恶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随后写了学习笔记和思想汇报。
二是严格加强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监管的全方位、全天候。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认清形势,遵规守纪,多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要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尤其是要随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积极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发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上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争取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你们好!
首先,感谢您们能给我机会xx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成长学习的机会。在我试用期一个月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环境、人员、制度流程的熟悉了解,通过学习,我熟悉了公司项目的整个操作流程。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交代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及提出好的建议;项目方面不了解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融入到工作中,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司领导的帮助下全体员工的协作下已工作了1个多月,对这段期间的工作汇报:
一、全面熟悉公司、项目人员环境、制度流程,感悟公司企业文化。
本人加入公司时,全体公司员工在老总的带领下,满腔热情,积极进取,呈现出勃勃向上的公司氛围。在这种良好的公司文化感召下,我很快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
二、纠正错误、合理建议
由于前期多种原因,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滞后,特别是工程维修方面,通过努力逐一处理,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合理执行公司领导的交代的各种事宜;合理结合农民安置房物业管理特性;在参考同行业操作规律的前提下,对本项目物管工作进行了调整。
三、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项目执行能力
1.接手xx项目后,逐个与部门员工交谈,增进了解,利用例会、临时会议进行培训,包括物业管理法规条例、装饰装修、建筑物质量标准、保质期限等国家省市标准。在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的讲解学习消除,同时在利用好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装修装饰巡查制度;
2.保安部周勤务执行制度;
【关键词】社区矫正 法律监督 完善法律与监督机制
近些年,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重视和运用。在刑事处罚的轻刑化和刑罚执行的社会化、非监禁化趋势的推动下,社区矫正逐步进入我国的司法领域。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的重要司法实践,是完善科学化、人性化的行刑方式,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社区矫正是一项复杂的刑罚执行活动,因处于刑事诉讼活动的相对独立领域,可能存在权力滥用及懈怠问题,对其进行法律监督具有必要性、正当性。强化法律监督,需要转变理念,尝试柔性监督、参与式管理、情感型司法。
一、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观念滞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知度低。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从这项制度制定到试行,再到将制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规范,由于没有广泛向社会宣传与发动,只有监管、执法等部门掌握,社区百姓根本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目的、意义,不理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方式、方法,特别是在实行社区矫正之前就监外执行的罪犯,之前由派出所监管,交接到司法所后,监管方式、方法发生了变化,而他们的思想还没有转变过来,认为以前就这样也没有出事,现在搞这些东西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对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很多群众不能接受这种刑罚执行模式,在生活中不愿意与矫正对象交流接触,疏远他们,隔离他们,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同时由于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存在认知上的误区,导致社区矫正手段过于单一,措施可执行性差,难以发挥社区矫正的应有作用。
(二)社区矫正制度、内容不健全。
目前虽然社区矫正工作中规定了矫正对象的电话报到、会客、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季度评审鉴定、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 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部内容,但这些制度落实起来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具体实施中受场地、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一些制度向集中学习培训,谈话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等制度开展存在困难,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只表现在矫正对象的接收、电话或书面思想汇报、签定协议书、谈话教育及走访调查等形式上的基本的监控,而无法实现较高矫正水平的“教育”和“矫正”矫正内容规定太笼统、可操作性太差。同时,部分矫正对象因为生计外出学习、外出务工、经商,流动性大,无固定场所,无法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性劳动,每次的电话汇报,完全是凭矫正对象自己的认识,对矫正对象所汇报的内容,司法所不可能每次都去核实,社区矫正部门又不能实施跟踪矫正,很有可能使这一部分人成为放任脱管的状态,失去了对矫正对象的制约和监管,致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就难免有些矫正措施和制度形同虚设,达不到实际效果 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这种状况也给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带来很大难度。
(三)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无经费保障机制,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1.专职人员严重缺乏。社区矫正工作具体负责实施的主体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的是乡、镇司法所,而司法所现行的管理体制是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模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要完成繁重的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在内的司法行政职能,同时还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最多的乡镇只有3人,大部分乡镇,只有1人,而且还都是兼职,矫正对象从接收到报到登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流程一环紧扣一环,要完成如此系统而复杂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感到力不从心。自开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新的刑法实施以后,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缓刑罪犯会越来越多、缓刑期限 会越来越长,按目前对矫正对象的接收速度来看,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如仅靠司法所的1至2个人,即使不履行司法所的其他几项职能,也很难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更谈不上矫正的效果和质量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无法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压力,导致社区矫正有些制度和内容流于形式,做虚而不实的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缺乏无保障。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矫正对象走访和审前社会调查等活动时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培训时的资料费,和矫正对象联系产生的通信费用等这些工作都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成了负担。有的时候费用都是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埋单,导致社区工作人中对这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尽力所为,缺乏工作的创新,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办公场所设施简陋。由于社区矫正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开展社区矫正活动的学习、活动、培训没有场所,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矫正档案等表面工作上,乡镇有专门的办公室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很少,没有活动学习的场所,还有的和乡镇的其它综治部门共用一个办公室,这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向制度化,深层次的发展。
(四)社区矫正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分离,导致职责不明。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和监督,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管制、缓刑、假释做出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规定。社区矫正工作主体依法对管制犯、缓刑犯、假释犯实施监管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如何监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监管监外执行罪犯工作是基层公安机关任务重要工作内容,在社区矫正立法细则出台之前将公安机关负责的五类监外执行罪犯中的其中三类移交司法所进行双重监管,势必出现权责不清的现象,并且大大增加了司法成本。
(五)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保障乏力,监督观念陈旧。
社区矫正的实施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和社会控制网络的扩张。当前检察机关中,由于重刑观念或无明确法律依据,或人员配备、经验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时对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利的现象进行监督纠正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社区矫正中,矫正对象合法权利容易被执行机关所忽视,有时甚至对这些合法权利不依法定程序而予以侵犯或剥夺,但由于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救济程序缺失或渠道不畅,往往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救济。社区矫正中普遍采用的公益劳动、日常奖惩等矫正措施,直接涉及矫正对象的实体性权益,往往由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人员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约,得不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同,影响矫正工作的权威性,有待于从法律制度上予以规范和强化。
二、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要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面宣传,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内容、目的和意义发放宣传资料,改变群众传统观念和思想,争取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群众对社区矫正对象担忧和不安的心理,以便使社区群众、社会团体组织进一步认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进而主动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营造社区矫正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矫正制度,规范矫正内容,改进矫正方式,丰富教育矫正手段。
一是重视教育矫正,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形势、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使其在思想上真诚反思悔过,行动上老实服刑认罪。二是重视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心理需求,结合其犯罪历史、犯罪原因、心理类型、心理特点、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个体方案,研究心理矫正执行预案,实施心理矫正。三是社会公益劳动矫正。根据矫正对象年龄和身体状况,灵活采取多种公益劳动形式;根据矫正对象职业状况,具体确定公益劳动时间、程度和方式;根据矫正对象技能状况,合理安排公益劳动性质、类型和强度。四是制度矫正。根据服刑情况,建立和完善登记、走访,考勤、参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以及问责、考核评议、联系会议,思想教育等制度,以保证矫正的效果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地整合矫正工作力量,保障经费投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
要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从事矫正工作的能力。要充实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切实增加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持证上岗。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乡镇切实建立以司法所具体实施,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村委会(社区)为骨干,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自愿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无偿服务的社区矫正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网络。乡镇应聘用和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负责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等日常工作。在村委会(社区)组织调解主任、民兵连长等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情况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应当进行必要的指导,使他们具有能够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要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真正落到实处。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社区矫正第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必须得到切实保证。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质量。
1.社区矫正工作写入刑法后,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适用范围、监督管理措施、保障体系、以及对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矫正的内容、矫正的程序、各部门的权力义务、法律责任等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行刑机构设置,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全面行使刑罚执行权的职责和权力,还要赋予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必要的行政强制执行权, 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是罪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是一种执法行为,作为具体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当着制式服装、持证上岗,对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违法对抗时,可以行使必要的强制管理手段,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也才更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