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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在分析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的基拙上,探讨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和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
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压力
1990年前后,我国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苹果、烤烟等国内价格普遍低于国际价格,比较优势明显。但近十年来,农产品成本年均以约10%的速度递增,致使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60个百分点,国际竞争力日益减弱,只有大米、生猪和苹果、烤烟仍有比较优势。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产品的进口调控主要依赖许可证、进口配额、检疫标准、国有外贸企业垄断经营等非关税措施进行,关税措施主要用于配额数量之外的农产品,配额内税率普遍很低。根据乌拉圭(农业协议》和《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我国加人WTO对农产品国际贸易不利影响主要有:1.贸易措施关税化影响。由于谈判基期1986--1998年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这使我国不仅失去非关税措施这一传统屏障,而且因关税减让幅度过大而失去高关税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只能通过和缔约国谈判上限约束关税和靠关税化的“例外条款”应对。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农产品进口的关税总水平要从2001年的2196削减到2004年的17%,美国关注的农产品削减到14. 5 %。特别是大豆,因税率降到3%,且国内外价格差距较大(加上关税进口大豆价格低于国内市场20%左右),加入WTO后受到的冲击很大,2001年,大豆进口创历史最高纪录1440万吨;2.配额扩大影响。WTO《农业协议》规定关税化后市场准人机会不低于减让基期国内消费量的3%,在减让期结束扩大到5%,这对我国粮棉油进口不利。1994 -1998年,年均进口小麦、玉米、大米合计661.5万吨,加人WTO后,初始年配额多增进口976.9万吨,2004年多增进口15541万吨。专家估计,仅小麦至2004要损失60亿元,有近300万麦农要离开麦田生产。棉花生产因最终配额与以往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2004年配额数量相当于1998年国内产量19. 8%,因而所受影响比谷物更大。植物油情况与棉花类似,国内生产受到影响很大。据中国加入WTO农业专家组利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开发的“中国农业贸易政策模拟模型" ( CATP )测算,至2005年,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油菜籽的比较优势将分别下降21,19 % ,16. 36%,21.36 % ,40. 83%和13.21%,使这些产品更加缺乏国际竞争力。同时,对生猪、大米、烤烟、甘蔗、苹果的国际竞争力也有一定的冲击。
二、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政策调整
1.建立农业国内支持新体系。按WTO农业国内支持总量AMS的“微量允许标准”(发达国家为5%,发展中国家为10%,中国人世谈判为8.5%),我国可有基期(1986一1988年)农业总产值8.5%,即412亿元的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农业生产性补贴)。除去可豁免的AMS部分,近年AMS占基期农业总产值仅有2%左右,即还有约315亿元的农业国内正支持空间。这为我国扩大实施“黄箱政策”(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生产投人补贴、牲畜数量补贴、贷款补贴等),减轻粮棉油等比较弱势农产品的成本压力提供了一定的条件。我国传统的农业国内支持“黄箱政策”主要以农产品价格补贴为主,贷款补贴(贴息贷款)为辅。价格补贴大多用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我国对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另一途径为粮食的垄断性保护价收购。据《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加人WTO后不能实施农产品出口补贴,只是保留今后出口补贴权利。因此,我国通过保护价收购支持农产品价格在加人WTO后将被取消。加人WTO后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的构建应把重点放在加大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生产投人补贴上,同时扩大黄色补贴范围,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对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实行补贴,以此来达到优化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并借鉴国际经验,减少农民收益较少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2.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新体系。WTO《农业协议》中有一些条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保护,如“特殊保障条款”、“特殊和差别待遇”、“特别处理”、“微量允许标准”等。灵活运用这些条款,能够采取恰当的调整措施减少某些农产品的过度进口,并能有效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保护。WTO《农业协议》有许多“灵活”操作空间,如关税配额管理,WTO各成员就有应用关税、拍卖、先到先得、按历史记录等多种管理办法。因时因地管理好我国的关税配额,能减轻进口农产品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冲击。并尽快建立起综合协调、适时高效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体系。如加强农产品出口信贷支持;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比率,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出口支持;制订、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立法。这三种手段可作为抵制国外产品进口冲击的强力“武器”。
3.建立国家支农政策新体系。加强农业投入保护,增加农业保护力度。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我国还有6项空白。在农业科研、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安全补贴、生产结构调整补贴、地区发展补贴等方面还有着较大的发挥空间,是间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保护的有力措施。应从主导、控制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向管理、服务型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转变: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以环境保护为借口而兴起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具有双重影响。首先介绍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并较为详细地阐述相关的理论要点。然后在分析河南省农产品贸易现状、主要市场、出口的贸易方式后,对河南省农产品发展中如何规避绿色贸易壁垒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国际贸易;影响;对策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相关理论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环境贸易壁垒,从其意义上说,它是指那些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有关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其相应的行政措施,以避免这些贸易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及原因谈起绿色贸易壁垒,也许大家并不陌生,但在刚开始其实并没有“绿色贸易壁垒”这一专业名词,其相关的概念都被包含在技术贸易壁垒之中,所以绿色壁垒其实是技术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2]。从其背景来看,以下因素加快了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发展:
1.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迫切需要改善环境。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和健康,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思考。国际社会关于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世贸组织也在相关文件中指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3]
2.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已不能满足发达国家对外贸易的需要。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受到重创,为了重新崛起,西方各国开始考虑实行贸易自由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GATT和WTO的运行,关税壁垒不断降低,非关税壁垒也受到了限制。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开始寻求新的贸易保护,贸易壁垒应运而生[4]。发达国家工业的迅速发展,产生的经济污染也给环境问题带来伤害。这些问题的产生使得国际社会不得不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其中WTO和GATT在对外贸易中也对环境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这些环保浪潮的兴起促进了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发展。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生产力水平的差距是绿色壁垒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凭借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的主导优势,由此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贸易问题上尖锐化。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快速发展的经济,不得不考虑从别的国家获取资源。另外,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领导地位,便让检验不合格的进口产品限制在本国市场之外,因此使得绿色贸易壁垒迅速在国际市场中发展开来。
二、河南省农产品出口总体现状
(一)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河南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但农产品出口量在全国来说并不大,而且相对于农产品出口大省山东省来说差距较大。2006—2013年,河南省农产品出口额呈增长趋势,但相对于全省总出口额来说河南省农产品出口额占全省产品总出口额比率并不大,2006—2013年均未超过10%,这种趋势的造成很大程度上是由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随着河南省政府和企业对农业的扶持,农产品出口速度呈快速增长趋势。其中在2014年,河南省共出口农产品达93.1亿美元,出口总额再创新高。至2014年河南省新增8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总数已达17余家,位居全国第二。从出口种类来看,主要集中在香菇、蔬菜及其制品、果汁、禽肉等少数优势产品,而产量居全国前列的小麦、棉花、油料等出口量很小[5]。
(二)河南省农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河南省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地区,在这些地区中,又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市场[6]。从2011年情况来看,河南省出口到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的农产品分别达到7.12亿美元、1.47亿美元和1.13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66.25%、13.7%和10.51%,三大洲占河南省农产品总出口额的比重达到了90.46%,而新拓展的市场所占比重之和尚不足10%[7]。而三大洲都是绿色贸易壁垒比较盛行的地方,由此看来,河南省农产品还需向非洲、大洋洲等洲际国家开拓市场,加快农产品出口。
(三)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随着河南省近年来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河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以传统贸易方式出口的农产品比重仍然高于其他贸易方式。加工贸易对技术和人才要求较高,而河南省生产技术相对比较落后。但随着河南省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增强,加工贸易方式也得到了一定发展,已逐渐成为农产品出口主要方式。自2008年以来,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产品的出口额增长迅速。出口额由2008年的15多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228多亿美元,并且超过了传统贸易方式。
三、规避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
(一)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传统农业的生产技术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因此,要改善河南省农业生产技术,不得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并研制出一系列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另外,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河南省并不普遍,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能形成统一的出口市场,限制了河南省农产品的对外出口。
(二)广泛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应对绿色壁垒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由同类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众多市场主体为实现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而自愿组成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社会团体[8]。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农产品行业协会便纷纷要求进入中国市场,为本国农产品开辟国际市场,由此可见,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农产品的重要性。河南省目前虽然也建立了农产品行业协会,但目前只有4家,郑州市2家,南阳市1家,濮阳市1家。所以,加快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步伐,对于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转变农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向加工贸易发展目前,河南省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主要是传统贸易方式。因此,农产品出口不注重对环保质量的检测,很容易因为农药残留超标不符合出口国家的检测标准而遭到出口国的绿色壁垒限制。而且出口初级产品的利润也较低,所以转变农产品出口方式,促使农产品出口向具有高附加值、高标准的加工贸易发展,对于扩大农产品出口、规避绿色贸易壁垒十分必要。
(四)适应市场化潮流,开展绿色营销现如今,绿色营销已经成为一种人们比较关注的营销方式,也更容易使消费者接受。因此,开展绿色营销也成为出口企业应对绿色壁垒的一个有效手段。企业可针对贸易国特定的绿色壁垒,积极进行市场调研,探索相应的绿色营销方式,研发绿色产品、绿色包装,树立绿色形象,形成一个绿色营销体系[9]。在推广绿色品牌的同时,形成良好的市场口碑,加快农产品出口的步伐。
(五)做好ISO14000国际标准认证ISO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它在国际标准化中占据主导地位[10]。ISO14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环境体系管理标准,在制定环境标准时综合考虑了其他国家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使标准能在国际社会中普遍适用[11]。因此,实施ISO14000标准是对外贸易的“绿色通行证”。而河南省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大部分是欧美国家,所以河南省企业必须提高农产品出口质量检验标准,使农产品获得ISO14000国际环境认证,这样才能使河南省出口的农产品检验能够通过发达国家严格的检验标准,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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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丁长琴.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0,(5).
[9]吕玉花,毛健.行业协会对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作用[J].经济导刊,2010,(6).
[10]李晶.陕西纺织器材行业标准化战略研究[D].西安:西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周灏,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教育部学位中心专家库专家,武汉市科技局专家库专家,武汉纺织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欧盟培训中心培训师(培训对象包括西门子、ABB、可耐福、华工科技等世界及中国知名公司),澳大利亚Holmesglen及USQ认证教师,2009年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赴美国访问学者。现为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精品课程负责人、贸易类学科发展方向负责人,获武汉纺织大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和武汉纺织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研究领域
长期从事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同时也为相关企业提供该领域的培训和咨询。在贸易摩擦、贸易救济和贸易可持续发展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特别对国际贸易中反倾销的研究处于前沿。
三、科研成果
主持教育部课题、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项目、武汉市统计局项目等纵横向课题15项,课题主要涉及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贸易摩擦和贸易竞争方面的研究,比如:“影响反倾销的宏观因素实证分析及贸易救济体系的构建”(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09YJC790210)、“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的武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编号:whsk10040)、“基于二元Logistic回归的反倾销裁决预警模型研究”(湖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编号:Q20081707)、“中国化工产品出口反倾销统计预警系统实证研究”(湖北省统计局全省统计科研项目,项目编号:HB092-29)等等。
在《国际贸易问题》、《改革》、《财贸经济》、《经济与管理研究》、《国际经贸探索》、《商业经济与管理》、《经济问题探索》、《北京工商大学学报》(双月刊)、《管理现代化》、《当代财经》、《现代经济探讨》等CSSCI期刊以及其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10余篇次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检索,论文被大量引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及反倾销应诉能力》一文于2008年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人民政府奖)三等奖、《中美反倾销程序比较研究》一文于2007年获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论文奖(人民政府奖)优秀奖;《WTO时代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国别和商品结构分析》一文于2008年获湖北省第九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预警体系研究》一文于2010年获湖北省第十届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中国对外反倾销的商品和国别结构特点及其思考》一文于2006年获商务部“贸易救济研究奖”二等奖、《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预警体系研究》一文于2008年获商务部“贸易救济研究奖”三等奖;《中国遭受反倾销的贸易救济体系:一个二维体系的构建》一文被选为“2011年中国经济安全论坛”(教育部社科中心主办)宣讲论文。
四、主要论著
1、中美反倾销程序比较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05年第1期。
2、中国反倾销统计及分析,《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7期。
3、WTO时代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国别和商品结构分析,《财贸经济》,2007年第2期。
4、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认及反倾销应诉能力,《改革》,2007年第4期。
5、印度对华反倾销的特点及原因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年第5期。
6、基于竞争情报的中国纺织品反倾销诱因及预警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10第6期。
7、中国的经济贸易、报复能力及国际地位与对华反倾销——基于总量和中国视角的对华反倾销调查实证研究,《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双月刊),2011年第3期。
8、对华农产品反倾销影响因素——基于条件Logistic回归的实证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1年第5期。
9、基于反倾销的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及对策研究,《管理现代化》,2011年第6期。
10、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及其对反倾销裁决的影响——基于美国对华反倾销裁决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9期。
11、反倾销中涉案企业的胜诉预期研究,《财贸经济》,2011年第10期。
关键词:东北亚区域;农产品贸易。
1 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的特征。
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差距大,其中,日韩为发达国家,其2009年的人均国民收入分别为4。1万美元和1。7万美元,而蒙古和朝鲜的人均GDP只有0。16万美元和0。18万美元,还不到日本的1/20。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各国呈现一定的互补性,这为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重组争取了很大空间。在自然资源方面,中、俄、蒙三国地大物博,其自然资源非常丰富,而日韩两国人多地窄,资源十分匮乏,其农产品主要依靠进口来维持供需平衡;在劳动力方面,中朝两国劳动力富足且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其它四国存在劳动力不足的瓶颈;在生产技术方面,日韩两大发达国家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生产技术,而其它四国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产品相对较为低端。这些差异的存在为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2 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现状。
本文采用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数据是按照HS分类的,其中我们普遍将HS前1-24章产品归为农产品范畴。
总体来说,中国与东北亚区域国家贸易关系最密切的是海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45。8%,一方面,中国作为出口市场向日韩俄三国出口海产品,另一方面,中国又作为进口国向俄罗斯进口大量该类产品;其次为蔬果类产品,2009年贸易总额占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4。
5%,主要由中国向各国出口,且连续多年保持顺差状态。
正是由于这种持续的贸易顺差,使得日韩两国迟迟不愿对中国完全开放农产品市场,甚至不断增加贸易壁垒。中国同各国贸易排在第三位的是谷类,其后为残渣废料类和其它可食用制品。
根据中国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同东北亚区域各国的贸易往来总体上讲进展较快,每年是以一个很客观的增长率增长。从贸易收支方面来看,中国同日、韩、蒙三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逆差,而与朝、俄两国连续顺差。但就农产品贸易来说,中国除了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保持逆差外(仅2008年为微小顺差),与其它各国连续多年均表现为贸易顺差关系。
由于全球经济的相互依存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全球经济走向低迷,整体消费需求大大下降。在农产品贸易方面,中国同日、韩、俄三国的总额在经过2007年的小高峰之后均有所下滑,尤其是同韩国的贸易合作,2008、2009连续两年负增长指数均高于10个百分点。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海产品和谷类产品。(由UNComtrade统计数据整理而得)3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对策。
有专家预测,本次经济危机已经见底回暖,但后经济危机时代东北亚区域乃至整个世界的经济增长态势并不稳定。中国在农产品贸易往来方面的连年顺差导致日韩等国纷纷采取行动来对抗中国产品,反倾销、保障措施、特保和反补贴等措施屡见不鲜;另外,一些国家还利用知识产权、劳工标准、技术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措施来限制进口产品。在这种形势下,东北亚若想效仿欧盟和北美形成一个自由贸易经济体,就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一个新的积极的突破点。这需要各国共同努力,相互协调,力求能在贸易合作中找到一个互利互惠的平衡点。
对于中国来说,我们应通过完善自身来适应东北亚这个大环境。
(1)中国应加强与各国间的贸易合作与交流,积极组建自由贸易协定。
(2)严格把关产品质量,积极将高科技引入农产业,产出高端优质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紧我国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将重心从增加产品数量转移到提高产品质量上来,发展多样化产品,提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4)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建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在无防备状态下发生的急性贸易摩擦,要有紧急应对机制,能快速从突发事件回过神来,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并从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
(5)完善农产品贸易服务体系,设立贸易咨询机构,向贸易双方提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市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6)完善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执行透明度。
虽然现阶段东北亚农产品贸易依然存在着重重障碍和贸易摩擦,但东北亚农产品自由贸易是各国经济合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目前能做的就是从内部改善自身条件来适应这个大环境,同时加强与各国的联系沟通,积极融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
参考文献
[1]李广勳。东北亚经济合作的现状和展望[J]。北方经贸,2009,(5)。
[2]胡国良。后危机时代东北亚经济合作机遇及对策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9,(21)。
论文关键词:WTO,农产品贸易现状,中国农业
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资源贫乏、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入世以来,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的高效、农业生产者素质的提高等优势使我国在农业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为避免入世后世界经济发展对中国农业造成不利影响,要求我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发展可持续农业,促进农业的整体进步。
1 中国农业发展及农产品贸易现状
1.1农业发展现状
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农业发生了深刻变化, 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稳定。农产品总量成倍的增加,从197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3321亿公斤到200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0616亿斤农产品贸易现状,我国粮食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其中粮、棉、油、肉、水产品、水果等已跃居世界首位, 肉、蛋、水产品已超过或接近世界平均水平,人均粮食占有量已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农业产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见图1)。
图1 2002-2009年中国粮食总产量及增长速度
但是农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人口、资源等原因,我国的农业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1)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中国。中国农民一年收人均在6000-7000元,在种植上除去种子、化肥、灌溉等方面,在养殖上,除去幼苗、饲料以及家禽的医药费等,农民一年净收入也能有4000-5000元。而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农民一年人均收入为12000美元左右,因此中国虽然农民占全国总数的70%,但人均收入水平却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水平;(2)资源快速减少,生态环境恶化。农业资源方面,由于水资源的过渡开采和被污染,导致农业用水严重失调,由于城市外围建设以及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导致人口与土地资源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方面,全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草原退化面积达0.87亿公顷农产品贸易现状,并仍以每年133万多公顷的退化速率在及扩展;森林覆盖率仅为20.36%左右,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12公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6%;(3)政策对农业倾斜的扶持不够,国家在农业上的投入相对不足;(4)生产方式不适宜生产力的提高。目前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阻碍了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发展,也阻碍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以后对社会化分工的要求,难以走上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道路;(5)随着农村外出务农人数的增多,农村劳动力大部分转移到城市中对农业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1.2农产品贸易现状
加入世贸组织为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8年来,广大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不失时机地抓住了“入世”带来的机遇,积极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农产品出口与入世前相比发生了“质”的改变,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可喜局面,出口的增长在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进口更是呈现高速增长的局面。现阶段农产品贸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是:(1)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即饲料、粮食、棉花,丝类等初级产品多,而高档次、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成品较少;传统产品多农产品贸易现状,创新产品少;(2)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大部分主要向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出口,而南美、拉美、非洲等发展国家及欠发展国家地区出口量较少,但从贸易保护上来看美国等发达国家却更容易采取贸易保护主义。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WTO的第143个正式成员。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每年的农产品贸易总额逐年增加,但2009年由于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我国的农产品贸易总额较2008年有所下降(见下表1)。
表1 2002-2009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亿美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农产品贸易总额
306
403.6
514.2
562.9
634.8
781
991.6
816.1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海关统计年鉴》2002-2009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中国农产品市场不断开放的情况下,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逐年增加,中国在国际市场的地位也不断提升,但也给中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带来了挑战,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传统的农产品对外贸易由顺差变逆差(2002-2003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是顺差),并呈现一直延续的趋势(见下表2)。
表2 2004-2009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情况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亿美元)逆差
46.4
11.4
6.7
43.7
181.5
113.9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海关统计年鉴》2004-2009
分析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进口品种数量增加、消费需求增加以及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仍较弱等是造成逆差的主要因素。在需求刚性增长和供给增长乏力的共同约束下,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额将保持扩大态势。但对农产品贸易存在逆差,不必过于敏感中国。要加快实现农产品出口方向的战略转变,努力使中国的农产品进出口由调剂国内市场余缺转变为面向世界大市场实现供求平衡,农产品出口的重点由土地密集型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产品。
1.2.1中国农产品贸易相对优势
目前, 中国农产品贸易品种的格局是:畜产品、水产品是主要出口产品,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是主要的进口产品。初级农产品出口在减少,而加工农产品在增加。从市场结构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已经日趋多元化。进入90年代,由于畜产品、水产品出口出现了强劲,中国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着顺差。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增长,使中国农产品贸易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的比重有所上升,已经从 198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105.9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的2.17%,上升到2008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991.6亿美元农产品贸易现状,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的6.33%。中国畜产品、干豆、水产品、食用油籽、植物油、食糖和棉花等农产品进口均在世界各类农产品进口中居前十位;茶叶、水果、干豆、坚果、蔬菜、水产品和食用油籽等农产品出口均在世界各类农产品出口中居前十位(见下表3)。
表3 2008年
中国分类农产品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
出口
进口
产品
位次
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比重(%)
产品
位次
占世界农产品进口总额比重(%)
茶叶
3
14.43
畜产品
10
3.07
水果
8
3.58
干豆
10
2.70
干豆
3
11.50
水产品
6
4.76
坚果
6
4.67
食用油籽
1
44.60
蔬菜
3
11.19
植物油
1
10.68
水产品
1
11.17
食糖
6
3.62
食用油籽
7
0.91
棉花
1
43.9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2 入世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WTO框架下我国的农业既会迎来机遇也会面对挑战,虽然WTO会对中国农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于中国农业的长期发展来说仍然是利大于弊的。
2.1入世对中国农业的有利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生产专业化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大环境下,势必会带动中国农业的发展与进步,不断缩小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差距。
(1)入世可以享受 WTO现有成员已经享有的好处 ,有利于改善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出口环境。加入WTO后,我国回到了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直接享受到100多个成员的最惠国待遇。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进口减幅在40%左右,同时还要取消有关非关税的歧视性规定。我国农产品出口不再受高关税和非关税的歧视性的限制,同时还扩大了农产品出口份额。这对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和促进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化创造了十分有利的环境。
(2)随着中国市场的开放,有利于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我国农业领域,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快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中国。此外,加入WTO有利于中国参照国际规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农业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农业生产的步伐,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1]。
(3)可以促进国内流通体制的改革
加入WTO后,可以促使我们加强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信息主导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视培育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素质搞活农产品流通;发挥政府的调控与服务作用。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增强中国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的主动权
中国将不再仅是国际贸易的执行者,而且将有资格参与农业多边贸易规则的协商与制定。这样,中国就有资格提出有利于我国的贸易规则,保护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有序竞争,促进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2]。
2.2 入世对中国农业的挑战
入世后中国农产品贸易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入世前中美两国签订农产品贸易协议,中国承诺在入世后逐年降低农产品关税(见下表4)。
表4 入世后中国农产品关税减让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农产品关税减让百分比
21.30%
19.90%
15.80%
15.50%
15.50%
15.50%
15.20%
资料来源:《中国农业年鉴》2002-2008
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国外农产品将涌进中国市场,将使我国农业直接面对国际大市场的冲击,经受着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
(1) 入世后我国农产品价格的不利影响
由于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简陋农产品贸易现状,科技含量较少,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多,并且大多数的农产品质量较低,导致我国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这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在不同程度的丧失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势必会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和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比例,导致出口不断减少,进口不断增加。
(2)入世对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产品市场将会逐步放开经营,国际国内市场融为一体,中国农产品行业将接受国内外市场的严格挑站,物美价廉的绿色农产品,将会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欢迎。而现在中国农产品质量低、品种少、层次低,已严重不适应国内外市场消费者需要。因此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急需解决的事情,以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地位。
(3)对农业就业的影响
我国在巨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由于国外农业产业的冲击农产品贸易现状,农业结构的调整会导致落后产能部门的淘汰,农业生产部门的部分收缩,这就会造成食品制造业等部门劳动力的失业,并且农村信息闭塞,农民转移成本较高,这也将会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减让和削减非关税壁垒的承诺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入世前中国农产品长期依赖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及非关税措施调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情况。加入WTO后,各种非关税措施将被禁用,只能转化为相关的等效关税之后,按规定削减[3]中国。关税减让一旦实施, 中国的关税减让和非关税政策手段就会丧失,国内市场将面临来自国际市场廉价优质商品的冲击, 为国外农产品占领国内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进而对我国农业形成更大的挑战。
3 入世后中国农业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业不仅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还要面对国际市场的冲击,为迎接WTO 给中国农业既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保护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和增长,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在农业经营规模小、成本高和劳动生产率低的情况下农产品贸易现状,根据我国农产品的相对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的加工转化,拉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多层次增值,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2)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
我国对农业投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我国农业基础实力较低的情况下,必须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政府与民间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补贴,确保农业的产业化,优质化增长。
(3)加快农业科技推广
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关系到农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是否具有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与长远的战略意义。为适应入世要求,我国必须加快农业科技的推广,提高农产品的质量,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出口的整体实力。
(4)积极应对国际上农业保护政策
入世后农产品贸易现状,高关税政策会逐渐被取消,但替代它的是绿色壁垒,各国为保护本国的利益,都采取绿色壁垒,抵制我国农产品进入,我们必须建立相关的与国际接轨的质量安检与认证体系,以应对国际上的农业保护措施。
(5)加快农业集团化经营的步伐
农业产业化、集团化经营将是加入WTO 之后,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最有效途径。农业的集团化经营旨在拉长农业生产链条、创建规模化生产基地, 通过合并、合作的方式增强其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建立有代表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并严格处理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关系, 巩固和壮大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体系, 从而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 结 论
受近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产品贸易环境呈现出不稳定性,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日益增高,中国未来农产品贸易的格局依然复杂多变,农产品对外贸易逆差仍然存在。中国应加强对国内农业支持,以提高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参考文献
[1]何伟林.WTO 给中国农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平原大学学报,2003年10月
【关键词】人民币汇率;农产品出口;对策
一、人民币汇率对农产品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
(1)样本选取与变量说明。本文采用我国2002年到2011年共计10年的年度农产品出口总额进行估计。名义出口额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公布的《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年度统计报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名义汇率)来自人民银行的网站。本文主要研究汇率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便于考虑,本研究以人民币对美元为例。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我们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研究农产品出口E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R之间的关系:E=α+βR+ε。(2)回归结果分析。以汇率R作为自变量,出口E作为因变量,使用EVIEWS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农产品出口的实证结果
从回归结果可知,人民币汇率R与出口E负相关。
二、对国家政策的建议
(1)扶持农产品企业。我国可以充分运用“绿箱”政策,即利用科技教育、信息服务、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途径,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充分运用“黄箱”政策,加大农产品出口扶持力度。政府应建立相关的基金支持农业发展,开展农产品生产保险试点,对出口创汇的产品给予全额保险补贴,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大力支持农产品出口宣传和促销,进一步支持和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2)规避汇率风险。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设立相应条款规避汇率风险。其次,改变计价只用美元结算的习惯。选取合理的计价,尤其非美元货币,规避风险。再次,利用期货和期权等工具实现套期保值。最后,加大汇率风险防范的教育力度,提高汇率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对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建议
(1)加强农产品企业技术创新。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低,传统产品多,创新产品少,新品种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弱,不适应国际市场消费多样化的需要。不断提高农产品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深加工程度,不断提高出口产品价值含量,推动农产品出口走品牌发展之路。(2)实现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农产品企业从原有的初级产品向半加工产品,如旅游食品、即开食品、罐装食品发展,迅速完成产品更新换代;鼓励实力企业直接开展农产品对外贸易,实现农产品国际贸易经营组织的多元化;对农产品出口配额公开招标,增加其发放的透明度,紧跟国际市场的变化;调整农业外资的使用方向,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替代,降低生产成本。(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当今农产品市场竞争由数量转向质量,尤其农产品的安全性,农产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应构建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参 考 文 献
[1]蔡防.汇率变动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影响的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1994(10):33~41
[2]陈龙.结构性突变的单位根过程—基于中国广义货币的实证[J].统计与决策.2004(11):12~23
[3]陈龙江,黄祖辉.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浙江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实证检验与政策含义[J].浙江社会科学.2007(9):35~44,149
[4]陈龙江.人民币双边实际汇率与农产品出口:以对日出口为例[J].农业技术经济.2007(1):42~45
[5]陈平,熊欣.进口国汇率波动影响中国出口的实证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2(6):7~11
[6]孔祥智,李圣军.人民币升值对农业发展的影响[J].农业经济导刊.2006(4):22~26
关键词:科研促进专业教学
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永恒的主题。而科研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推进器,以科研促进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核心,它不仅可以增强教学的深度、拓展教学的广度,而且可以更新教师知识结构、完善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没有科研的支撑作用,教师便不能对学科的前沿、动态有及时和深入的掌握,无法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学科特点以及相关学科之问的关系,往往沦为有限知识传授的输送者,难于启发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科学是源,教学是流,只有把教学和科研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为社会培养所需人才。
一、科研带动了教学改革
现代科学的发展速度惊人,新思维、新方法、新成果、新观点层出不穷,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更是如此: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学科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第一,国际贸易研究对象出现了新领域、新课题,诸如“跨国公司与国际贸易”、“标准化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第二,国际贸易理论出现新理论、新原则。伴随各国经济发展,利用外资理论、新保护主义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国际贸易非零和竞争理论、国际贸易“双赢”理论诞生。第三,国际贸易实务出现了新方式、新岗位。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飞快发展,出现了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上所达成以货物(或服务)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为标志的电子商务。新形势下,外贸行业内的分工趋向细化,新的岗位不断涌现,如外贸跟单员、报检员等等。
如果我们对国际贸易学科发展不加研讨,对社会需求不予荚注,对本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不进行改革,所培养的学生显然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因为国际贸易学科发展对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能掌握国际贸易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精通国际贸易相关法规惯例,又能独立完成各类企业的进出口各项环节的运作。而我校原人才培养方案无论在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上还是在专业课设置上都存在很大问题。教学理论与实践环节脱节,专业技能课程缺失。正是从国际贸易学科发展角度探讨我校国际贸易专业教学,我们才大胆提出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要改革。相关论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探讨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建设”于2007年公开发表。实际上,课程设置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专业教师科学研究的一部分。更广义地说,教学研究可视为科研的一部分。我校新制定的09版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方案,就是本校国贸教研室专业教师深人研讨国际贸易学科发展所完成的科研成果。
通常而言,脱离科研工作的教师,往往没有机会或热情对本学科发展和专业设置、课程建设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难以实现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综合应用。其教学内容必然容易枯燥、过时。专业教学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在其专业方向领域拥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了解最新的学术前沿的动态。这一目的得以实现则需借助科研,科研推动教学与时俱进。
二、科研提升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阶段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全面检验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指导是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是检验四年教育、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所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收集文献,调查资料,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提升学生研究问题能力的一个过程。带领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活动中,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最直接、最重要的举措。人才的培养不仅在于教给学生多少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必须经过实践丁二作的锻炼。在05级国贸专业论文设计中,大多数同学都参与到我的科研课题。如虢威同学毕业论文课题“湖北粮食物流产业外资进人现状分析”正是我所主持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湖北粮食物流安全问题探讨”中的部分内容。梁华迪同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湖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现状分析与对策”同样是我参与的省级项目——“中国农产品国际营销环境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在没有参与论文课题申报前,多数学生对论文的架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研究目的是模糊的,对收集的资料也不假思索地填充在论文中。论文没有太强的逻辑性,中心也不突出。通过反复指导并阐述自己在科研论文所表达的观点以及课题研究所要实现的目标,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帮助他们归纳提炼论文所要表达的观点,经过多次比较国内外相关论文,激发他们独立研究并找到与课题有关论据,使他们在经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巾得到切实锻炼。这种启发式的指导学生参与科研,并严谨负责地把守论文质量关避免了学生盲目抄袭或草率应付。教师在科研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强烈的进取心,往往对学生的创造能力、探索精神、治学态度有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学生对知识整体把握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科研过程中得到全面提升。
三、科研有助于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专业课的教学内容往往涉及到本专业的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对于国际贸易专业教师而言,需具有宽广的知识,能够将专业课教学中涉及到的多个领域的知识如国际经济学,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WTO规则等融会贯通。而要做到这些的前提则必须在科研工作中不断了解国内外的最新动态,不断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资料,了解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这样才能将专业最新的前沿带进课堂。大学专业教学内容虽有基础性的一面,但其流动性,变异性最强。确保教师和学生一起站到最前沿,其保证就是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和传播者,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依据,它包含教学的内容并反映学科的最新进展。《外贸函电》是我校双语教学的示范课程,身为主讲教师,在对该课程近40本国内外教材深入学习同时,不断总结并探索新的教学内容,大胆摒弃国内诸多《外贸函电》教材中已完全过时教学内容,例如,电传的格式及运用根据学科发展,把电子商务运用及电子邮件的运用充实到教学中,并主编了《商务英语函电教程》。在完成这本教材的同时,视野开阔了,创新意识、实践精神、独立探索的能力得到提高。由此可见,科研是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增强教师底蕴的重要途径。
论文摘要:本文将从中国粮食问题入手,对加入WTO中国粮食面临的新的国际贸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中国粮食问题的基本概况
目前,我国粮食消费结构主要是由口粮消费、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种子用粮等四部分组成。其中。种子用粮占整个粮食消费的比例很小,对粮食需求影响不大,而其余三部分的用量较大。
1.口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结构的改变,居民直接粮食消费数量逐年减少,1993年以后粮食消费量逐年下降,到2002年仅为2.2亿吨。而同年粮食总产量为4.57亿吨,直接消费仅占粮食总产量的49.1%,我国粮食消费已经呈现口粮消费与其他消费各占一半的局面。
2.饲料工业用粮
目前,全国工业饲料用粮总产量达到6800多万吨,已跃居世界第二位。据专家测算,我国现代工业饲料中消耗的粮食比例约65%。按此比例计算,所消耗的粮食已高达4400万吨以上。但是饲料用粮总的来说在粮食消费总量中占的比例较小,只有8.7%。
3.工业用粮
因为粮食价格低廉,酿造、制药、米粉、味精和副食品等加工企业大量增加粮食的消耗量。发酵工业中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淀粉糖等产量1980年为25.3万吨,1998年为166.3万吨,从1990年至1998年共增长了2.4倍。白酒行业每年生产白酒600万吨,以每市斤白酒耗粮3市斤计算.就需要消耗粮食1800万吨。工业用粮占粮食消费总量超过四成,为42.2%,在我国粮食消费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见我国几年粮食消费增加主要是工业用粮增加所致。
二、WTO框架对中国粮食贸易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未来农业发展政策将置于WTO的框架之下,农业管理部门必须减少对部分农产品市场的干预和保护。这对基础脆弱的我国农业而言,在短期内无疑将遭遇较大的冲击。我们如何按照WTO的基本框架,未雨绸缪,适时调整农业生产和贸易政策,以趋利避害就成为当务之急。
农产品贸易纳入WTO管理后,各国以价格支持为主的传统保护方式出现了重大调整。1996年美国制定了《联邦农业发展与改革法》对以前的农业政策作了重大修改。7年内将逐步取消对农场主有关价格和收入支持方面的一切补贴;设立“生产灵活合同补贴”来代替原有价格支持补贴;取消农作物耕种面积;提高了政府贷款利率,取消农场主拥有的储备计划。欧共体则对原有的共同农业政策进行系统改革,通过降低农产品价格刺激消费并冻结一部分谷物耕种面积以控制生产,实施了保护和开发环境的农业保护政策等。
三、WTO框架下中国粮食政策选择
(一)要把粮食作为贸易保护的重点
首先要尽可能地给粮食保留较高的关税水平。如果粮食关税要价太低,国内生产的粮食无法与国外粮食竞争,稳定国内粮食生产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其次,要主动地调整农产品进口关税结构,建立合理的农产品关税体系。目前我国农产品关税税率设置很不合理,粮食等大宗商品进口数量很大,但关税很低,而许多小商品进口数量较少,关税设置却很高。在进入WTO的谈判中.在关税减让和非关税措施转换时,我们应采取“放小保大”原则。再次,采取关税配额政策,对配额内的粮食进口征收低关税甚至于零关税,对超过配额的粮食进口征收高关税。
(二)加大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力度
一是从主导市场出发,着重抓好粮食的吞吐工作,以省或中心集散地为单位,建立粮食储备周转机构,及时有效地发挥调控粮食市场的职能。二是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提高粮食吞吐能力和调控市场的余地。三是中央政府应作为行政领导者和法律中介人,强化粮食产区与销区的权益责任,协调好产销关系。四是注意调整粮食收购比例。五是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广大农户的市场信息引导和生产科技服务,合理组织农业生产。转贴于
(三)加强粮食风险基金建设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还不完善,农业保险水平还很低.农业保险运行远远不能适应WTO框架下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农业宏观政策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问题,把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农业宏观政策的议事日程,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总结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商品。粮食安全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生问题。在国际市场粮价大幅上涨的背景下,通过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中国粮食市场保持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中国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更加复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各地政府必须抓紧时机,根据国家和本区域粮食流通规模,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建立地方和农村粮食储备,形成中央、地方和农村三个层次的储备体系以满足收购和紧急情况下粮食供应的需要。
中国在入世后的第三年已经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对外贸易总量从2001起,连续多年以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对外贸易推动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伴随着出口量的大幅扩张,我们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正在不断升级;由于外汇储备增长引发的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也日益加剧,特别是近来一些学者通过运用计量经济学工具分析证实了进口对于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于是不少学者和政府官员主张改变过去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策略,代之以平衡的对外贸易战略,进口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如果从中国对外贸易整体的角度或从工业制成品的角度看,上述的观念转变已经被普遍的接受,然而在农业领域却另当别论。其实,中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加快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已成为全国的共识,但是在农业领域,尤其是粮食生产上却一直存在争议。究竟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如何在自由与保护之间的抉择?我们是否还需要对农产品进口实行控制,对国内农业生产进行支持和保护?此问题从理论研究到政策制定上,意见都难以统一。而本文试图从另一角度着手,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进行分析,期望能得到一些启示,找到论证农产品贸易保护可行性的另一条路径。
二、相关研究综述
目前,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政策的取向问题上的争议在于:一部分学者提出应当顺应比较优势原则,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大量进口粮食,更多的依靠国际市场保证国内的粮食安全。而另一部分学者则强调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主张进行适度保护以控制进口。前一种观点的支持者认为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将造成市场扭曲、福利损失,从而对国内经济发展不利。事实上,所有的贸易保护政策都会具有这样的副作用,这也正是所有贸易保护理论的一大硬伤,使其一直以来都只能成为居于自由贸易理论之后的“次优选择”。然而,支持农产品贸易保护的研究却多是倾向于从经济学理论中寻找支持农产品保护的正面的理由,如农业的弱质性理论、基础地位论、多功能性论、工业反哺农业理论、改造传统农业理论,使得现阶段对于农业保护的正面支持和论证已较为充分,但对于反面观点,即保护将会对经济增长造成的不利影响,却缺乏有力的解释和辩护。本文则试图对此种福利损失进行回应,即换一个角度论证保护的可行性,分析的思路如下:用Granger因果检验考察农产品进口是否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如果结论肯定,那么农产品贸易保护限制进口,也就是限制了经济的增长,将导致一国福利的损失。相反,如果农产品进口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那么可以推断:农产品贸易保护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同时,并没有带来明显的副作用和福利的净损失。在计量经济学中,格兰杰因果检验用于从统计意义上检验变量之间的因果性,对于经济现象中因果关系不明确的事物,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进行统计意义上的检验。这种计量方法在研究外贸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中已有运用。Kwan和Cotsomitis(1991)以及Kwan和Kwok(1995)最早使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中国的情况进行研究,检验了产出增长方程中出口增长变量的内生性假设。他们得出的结论认为,在产出增长方程中出口变量是外生的,并且存在由出口到增长的单向因果关系,因此支持中国出口导向假设。[1]JordanShan和FionaSun(1998)以1987年5月至1996年5月的月度时间序列数据为样本,使用时间序列的因果概念检验了中国出口和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他们以工业产出、出口、进口、投资、劳动力以及能源消耗6个变量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在对变量进行ADF单整检验的基础上使用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发现出口和工业产出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2]高峰(2005)用Johansen的极大似然估计法检验1951-2002年的GDP、出口额和进口额三者,发现存在唯一的协整关系。再建立三者的误差修正模型,发现进口比出口对GDP的增长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然后剔除出口项,在短期内仅考察进口对GDP增长的促进作用,发现进口增长率每增加1%,GDP的增长率将增加0.307%。[3]以上研究选取的数据为进出口总量,或工业品进出口量,而非农产品的进出口,因而结论并不适用于农业领域。陈龙江(2004)建立了回归方程,试图分析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为避免出现伪回归导致错误的结论,对回归方程中所涉及的变量进行相关性、变量的平稳性、协整性进行检验,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回归分析,但是没有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4]郑云(2006)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与农业经济增长进行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检验,得出结论:农产品出口是农业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其中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与农业GDP之间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与农业GDP之间不存在任何Granger因果关系。但是,文章没有对进口进行相应的分析,农产品进口是否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仍然不得而知。[5]本文将通过分析农产品进口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考查农产品贸易保护措施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以衡量其在经济上是否基本的可行性和可取性。
三、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本论文选取农产品进口总量(IM)来反映农业进口贸易状况;农产品出口总量(EXP)来表示进口贸易状况;使用农业生产总值(NGDP)反映农业经济增长。由于我国农产品进口中,粮食占据相当大的份额,粮食进口问题对我国粮食经济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已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政策“自由”和“保护”之争的核心,所以本文选取粮食进口数据代替农产品进口总量,以求得到更加鲜明和有针对性的结论。论文分析所使用的样本取自1990—2005年的年度数据。各年度的农业生产总值(N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6)。农产品进口总量(IM)数据来自《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报告》。农产品出口总量(EXP)数据来源为“联合国统计司数据库”。NGDP数据用消费价格指数(1978=100)进行平减,以消除物价变动的影响。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所以对实际NGDP、进口量、出口量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分别用LNGDP、LIM、LEXP表示。
(二)平稳性检验
Granger(1988)指出:如果变量之间是协整的,那么至少存在一个方向上的Granger原因;在非协整情况下,任何原因的推断将是无效的。”由这段话可以看出一个完整的格兰杰因果检验过程可描述为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变量的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6]由于本文所采用的农业生产总值、农产品对外贸易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这些时间序列数据往往是不平稳的。而不平稳的时间序列变量之间可能是不协整的,进而导致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失效。本文采用ADF(AugmentedDickey-Fuller)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时间序列LNGDP、LIM、LEX、LEXP均为非平稳序列,但经过一阶差分平稳,所以是一阶单整序列。
(三)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的基本思想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非平稳的时间序列,若它们是同阶单整的,则变量之间的某种线性组合可能是平稳的,即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协整关系)。通常有两种方法用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一种是EG两步法,一种是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若采用EG两步法,则样本容量必须充分大,否则得到的协整参数估计量将是有偏的,而且样本容量越小,偏差越大。[7]因为本文中用于分析的有效样本相对较小,故为克服小样本条件下EG两步法参数估计的不足,本文采用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Johansen检验是从向量自回归(VAR)出发,先确定合理的滞后期数,再通过Johansen的似然比统计量检验协整向量的个数r,从不存在协整关系(r=0)这一零假设(H0)开始逐步检验,若接受H0表明无协整关系,若拒绝H0,从r=1再依次做下去。若在r=r0-1拒绝H0,而在r=r0处接受,则协整关系的个数为r0。对LIM、LEXP和LNGDP的长期关系进行检验。协整检验从检验不存在协整关系这一零假设开始逐步检验(见表2)。从零假设H0:r=0开始,似然比统计量的值为43.31733,不仅大于5%显著水平的临界值29.68,还大于1%显著水平的临界值35.65,表明应拒绝零假设H0:r=0,接受备择假设H1:r≥1。在接下来的检验中,零假设H0:r≤1在5%的显著水平上被接受,说明存在1个协整关系。对应的协整方程为:LNGDP=-2.530751+1.307817LEXP(7.867250)+0.175139LIMP(1.771368)+μt对残差μt进行单位根检验的结果说明:ADF统计量小于5%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序列项μt是平稳的,因此变量LIM、LEXP和LN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并且通过Eviews3.1计算得出:变量LIM和LEXP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672332,小于0.8,不具有显著的相关性。因此,无须再对LIM和LNGDP、LEXP和LNGDP分别做协整检验,以上的协整方程可以代表农业的进、出口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在这种均衡关系中,农产品出口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弹性是1.31,即农产品出口每增加1%,农业经济增长1.31%;而农产品进口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弹性是0.175139,即农产品进口每增加1%,农业经济增长0.175139%。很明显,在农业领域,出口比进口对农业经济增长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而且进口量前的系数未通过t检验,即在统计上是不显著的,说明农产品进口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微弱。
(四)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既然都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协整关系),那么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是有效的。协整检验结果证明了LIM与GDP、N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检验。本文借助Granger(1969)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可以看出:20世纪90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是一种单向的因果关系:即农产品出口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增长,而后者并不是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原因。然而,对于农产品进口量而言,情况刚好相反,虽然农产品进口与农业经济增之间,同样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关系,但这种因果关系的指向是:农业经济的增长导致了我国农产品进口量的增加;而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却没有得到经验证据的支持。
(五)结论及分析
第一,20世纪90以来,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额、进口量、农业产值这三者有着共同之处:都是具有向上趋势的时间序列变量,因而是非平稳的。但出口额、进口量、分别与农业产值之间都是协整的,即具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第二,从协整方程可知,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额无论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农产品进口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力不仅明显小于农产品出口,而且其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没有通过t检验,说明影响效果不显著。第三,农产品出口是农业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可推断农产品出口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这种增长缘于农业出口创汇促进资金积累,有利于生产者将利润再投资于农业生产,改进生产方法,更新机器设备,促进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效率的提升。同时,由于我国的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并且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购买力增强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对内需的拉动,于是农产品出口对整体国民经济的增长的带动作用也是容易理解的。第四,农业经济增长和整体经济增长是我国农产品进口的Granger原因,但是农产品进口不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可见农产品进口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能从对统计量的因果检验中得到证实。由于影响整体国民经济的增长的因素相比于影响农业经济的增长的因素而言更加繁多复杂,既然农产品进口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尚不显著,其对于整体经济增长的影响更加可以忽略不计。这里就出现了与以工业品进口或整体外贸进口为研究对象时完全不同的结论,这就涉及到农业和工业的区别。近年来,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受到关注,但主要讨论的是工业品及原材料的进口,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而这三方面并不适用于农产品的进口。
1.工业品进口可以促使国内企业为了应对竞争而提高效率。但是,无论从抵御风险的能力还是从业者的受教育程度来看,粮食大量进口对中国农业的冲击速度一定是大于其适应速度的。如果进口得不到控制,农业本身的脆弱性加上国际竞争力的缺乏,将使得中国农业经不起与狼共舞。
2.进口刺激国内需求,引发国内企业的模仿,进而促进新产业的成长,是进口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条常见路径。然而在农业领域,由于气候、土壤、水质条件是不同,从他国进口的农产品未必能够在本国被有效的模仿。所谓“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为枳”,很多农产品(如茶叶)只有产自原产地时,味道才最为正宗。而“技术差距模型”和“产品生命周期模型”中的模仿和标准化的过程只有对工业品才是普遍的。
3.通过进口设备带来的技术外溢和弥补资源短缺也将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但农产品进口的技术外溢效果不明显。虽然进口国外低价粮食可以降低工业生产的成本,似乎促进经济发展,但其代价是农民的福利损失。这与“剪刀差”如出一辙,相当于回到了“以农补工”的老路,使得“工业反哺农业”成为空话,这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在今天已经不可取。
四、对论证农产品贸易保护可行性的启示
(一)农产品贸易保护的副作用不宜夸大
回到开始时的问题,既然没有证据表明农产品进口是经济增长的原因,那么对粮食的进口限制就不会造成对经济增长的抑制。因而,这也就对贸易保护必然带来的福利损失的观点做出了一定程度上的解释和回应,即这种损失其实没有想象的那样严重。这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理由:第一,农产品的进口对于经济增长的之间的正向关联性性明显小于出口,而农产品贸易保护限制的仅是进口量,而对于出口仍然是鼓励的,这意味着农产品贸易保护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可以忽略不计。第二,农产品的进口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相比于其他进口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而言有所不及,这意味着同样是贸易保护政策,实施在农业领域时带来的福利损失较之实施在工业领域时轻。所以,尽管在进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普遍接受的今天,开放市场、扩大进口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这样的开放政策未必适用于农业。
(二)农产品贸易保护的“隐性”正效应不应忽略
所谓贸易保护带来的福利损失指的是:其负的消费者剩余超过正的生产者剩余,从而形成的“净损失”。但在农业领域,这样的“净损失”未必存在,主要是缘于对生产者剩余存在两方面的低估:一方面,农业生产对社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它除了供给产品之外,还发挥着保障国家粮食经济安全,保证防止洪涝灾害、涵养水源、防止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处理有机废弃物、净化空气、提供绿色景观和自然景观等多方面的作用,而这些难以在生产者剩余中反映出来。另一方面,贸易保护对生产者(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提供重要保障。由于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缺乏,自由贸易很可能导致农业生产者失业,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又阻碍了这些失业劳动力流向高收入的行业从事非农就业,最终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相反地,贸易保护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但对损失的防范并不表现为直接的收益增加,也就没有计入生产者剩余。而在考虑到这两种隐性的生产者剩余之后,且不说“净损失”是否还存在,至少原本就可以“忽略不计”的副作用又得到了部分“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