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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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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报告

第1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chealjfq”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盟行署督查室: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2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在接到*****转发****《**》(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后,我公司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工作方案的推动落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我公司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防范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重大意义,从近期发生相关案件中汲取教训,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对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坚决按照《通知》要求,加大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必要的防范意识,向公众宣传《危害公共安罪》等规定;积极参与社区治安防控,提升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突准备,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等案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对公司各种人为隐患,矛盾纠纷等开展大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问题有人问、纠纷有人解。每月至少1个工作日作为“总经理接待日”对外亲自接访接诉,回应群众诉求。总经理室高度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员工,时刻把员工的冷暖放在心上,进一步加大了关心关爱员工工作力度,为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幸福指数,将关心关爱员工落到了实处,教导员工传播正能量,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理性看待问题,提高了员工防范能力。

特此上报。

第3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我乡接到县综治办通报和县公安局出示的案件提示函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综治中心负责逐项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营造全乡上下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摸排力度。各村村“两委”干部、村综治中心、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村治保会要切实加强摸排,全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努力消除和减少黑恶势力存在和滋生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做到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早发现、早上报,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进一步维护好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4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按照《县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标任务,并结合单位自身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1、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

按中央、省、州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相关工作。2020年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于4月完成,逐步推进形成统一、分级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库。7月已将一体化平台升级为3.0版本,进行账号配置、行政区划重新设置等相关工作,并动态调整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对16个乡(镇)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操作培训,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服务事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打通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

今年以来,积极配合州上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详细了解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民事代办点具体建设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乡镇衔接相关事项,推进有序开展民事代办制度前期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村民事代办帮办服务体系,以乡村组三级干部为代办员,依托驻村工作队,积极提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

4、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在现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县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做好服务场所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功能布局标准化、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规范标准化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充分统筹整合和利用好村(社区)现有办公室条件,在其室外醒目位置规范设置悬挂便民服务代办点的牌子,并应统一字体、统一颜色;二是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室内布局,达到整洁、直观、醒目,应科学合理优化设置窗口标牌,摆放共享打印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将办理人员和代办人员信息、办事指南(流程图)、服务事项清单、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在醒目合理位置进行规范上墙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为统一的公开栏,也可以是多块牌子公示;三是根据办理、代办实际情况,应规范建立台账,简要记录代办、帮办、协办等内容,作为有据可查、可考核的依据。

5、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停止我县固定价发包摇号业务。自4月接手政府采购工作以来,采购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

1、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加大承接中央、省、州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对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配合编办做好相关职能部门事项向基层延伸下放工作,持续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效。

2、加快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对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配合省州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平台。

3、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下沉延伸。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一线延伸,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一是实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实现机构名称统一、申办事项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运行平台统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事项办理标准化。

第5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为深入了解“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和反映企业诉求,促进政策全面落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12年2月在会员单位内开展了“物流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截至3月1日,本次调查共收到会员单位有效调查问卷120份。

总体来看,“物流国九条”出台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在税收、交通、投融资和土地等政策方面,都有不同程度进展,但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物流企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还有相当距离。

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统计显示,2011年,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372万元。其中75%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超过50万元,63%的企业超过100万元,33%的企业超过500万元,27%的企业超过1000万元。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减负效果明显,调查中有3家企业减少重复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税收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对于未能享受该项政策的被调查企业,48%的企业是因为不符合试点政策条件,12%的企业不知道有该项政策,10%的企业符合条件但申请没有通过。总体来看,试点政策门槛仍然偏高,试点范围还有待扩大。

营改增税负增加较多

调查显示,2012年1月份,67%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据调查企业反映,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而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运输和仓储等其他物流环节仍然实行不同的税率,不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

土地税减半政策有待继续落实

统计显示,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的企业平均少缴纳土地使用税170万元。其中,38%的企业少缴土地使用税50万元以上,31%的企业少缴100万元以上,19%的企业少缴200万元以上,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少缴土地使用税超过500万元。

对于未能享受政策的被调查企业,主要原因是部分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尚未收到正式文件,未能及时落实该项政策。此外,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中缺乏实施细则指导,对政策解释存在偏差,导致企业无法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如河南某地税务管理部门只针对单一仓储型物流企业执行此项政策,而综合型物流企业则无法享受。

过路过桥费仍是沉重负担

在被调查企业中,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4459万元,其中,3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有部分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其中,37%的企业超过40%。

综合型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693万元。其中,44%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2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19%的企业支出超过1000万元,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1%,其中48%的企业超过10%,13%的企业超过20%。有1家企业超过30%。

调查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陕西省等省市。

公路罚款总体变化不大

在被调查企业中,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公路罚款平均支出123万元。其中,50%的企业支出超过50万元,41%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1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部分汽车物流、大件物流企业支出超过1000 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公路罚款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4%。其中,70%的企业超过0.5%,39%的企业超过1%,20%的企业超过2%,部分汽车物流、大件运输企业支出超过3%,个别企业达到6%以上。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天津市、浙江省、福建省和陕西省等省市。

过半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地方规划

在被调查企业中,62家企业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规划,占52%。仍有48%的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地方规划。企业获得较多的支持政策为财政补贴和用地支持,42%的企业能够获得这两项政策支持;其次是税收返还政策、税收减免政策,分别有31%和27%的企业能够享受;再次是贴息贷款,15%的企业能够享受;租金优惠占比最小,只有5%的企业享受。部分企业还能够享受地方政府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补助支持。

仓库租金持续高位运行

调查显示,2011年末被调查企业平均仓库租金为15元/平方米・月。其中,73%的企业租金超过10元/平方米・月,49%的企业租金超过15元/平方米・月,22%的企业租金超过20元/平方米・月,14%的企业租金超过25元/平方米・月,6%的企业租金超过30元/平方米・月。从区域分布看,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厦门市等一线城市仓库平均租金最高,超过25元/平方米・月,其中,深圳市平均租金超过了30元/平方米・月;天津市、苏州市、义乌市等经济发达城市仓库平均租金超过20元/平方米・月;此外,中西部地区的西安市、武汉市、银川市、西宁市和东北地区的长春市等内陆城市仓库平均租金也接近20元/平方米・月。

在被调查企业中,69%的企业租金有所上涨,与上年末相比平均增加13%,其中,59%的企业租金增加10%以上,25%的企业租金增加15%以上,18%的企业租金增加20%以上,16%的企业租金增加25%以上,10%的企业租金增加超过30%。数据显示,成都市、西宁市等中西部城市仓库租金上涨较快,都超过20%。

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调查显示,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占被调查企业的93%;占第二位的是民间资本渠道,占被调查企业的14%;政府财政支持也是重要的融资渠道,占6%;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分别占5%和2%。此外,还有部分企业由上级企业直接注资,或采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等方式,也有部分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调查企业反映,目前主要投融资问题包括: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占比较大,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难度较大;银行贷款申请难、审批难、利率偏高;银行贷款对不动产等抵押物额度要求高,担保额度小,贷款期限短等。

对于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渠道,78%的调查企业认为主体准入门槛高,25%的企业认为发行成本较高,10%的企业认为税收制度不完善,5%的企业认为会计制度不完善。

兼并重组程序复杂、困难较多

对于企业兼并重组、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73%的被调查企业反映审批程序复杂,63%的企业认为相关税费高,50%的企业认为资产处置困难,45%的企业认为劳动关系处理困难,35%的企业认为债务债权关系复杂。

企业信息化建设缺乏引导

在被调查企业中,2011年企业信息化投入平均为216万元。调查显示,企业信息化投入平均占投资总额的18%。

对于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2%的企业反映企业信息平台与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困难,42%的企业反映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成本高,36%的企业反映信息化相关标准缺乏,15%的企业反映实施效果不明显,13%的企业反映技术选型困难。还有企业反映信息安全性问题得不到保障,信息化建设行业信誉度不高,以及企业自身业务整合度不高制约信息化发展等问题。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门槛较高

调查企业中,仅有7家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原因是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占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80%。企业普遍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门槛较高,物流企业难以通过。

“绿色通道”有待继续落实

在被调查企业中,仅有5家企业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反映部分地区政策执行还有待落实。河南省只针对单车单趟承运鲜活农产品给予免缴通行费优惠。

设立分支机构仍有困难

被调查企业反映,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一些地方还存在阻碍和限制分支机构设立和经营的问题。如许多地方要求企业在当地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不允许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有些地方规定,物流企业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找“挂靠”单位,要求进入指定地点经营,硬性规定车辆台数,要求运营企业缴纳押金等等;一些地方不承认物流企业总部取得的经营资质和证照,设立分支机构时需要重新登记申报。同时,赋予总部的政策,有些分支机构还享受不到,如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等;还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地方保护现象,设置准入门槛,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第6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进入7月份以来,连续的大雨、暴雨接踵而至,汛期的迹象已是全面铺开,镇党委政府在前阶段早排查、早落实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基础上,总结去年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成功经验,再次采取六项有力措施,力促各项汛期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扎实开展落实。

一是健全汛期防灾减灾组织,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村干部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将汛期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到村、责任到人;明确各主要山坪塘、水库及隐患点责任人。

二是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做好防范措施。对镇内的危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对镇内各个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镇内的小型水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组织人员对溢洪道的杂草、垃圾等障碍物及时进行清理,禁止在溢洪道设置拦鱼设施,确保排涝畅通。自“7.4”汛情发生以来,全镇无在建工程及小型水库受灾;溢洪道无阻塞;村社道路阻断5处,经镇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及时了解灾情、部署安排,由镇、村应急分队以最快速度排除各处阻断,保证道路畅通;全镇房屋因暴雨洪灾受损14处,共转移安置居住在危房内的群众3户共3人。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群众安全。我镇利用村组广播和有线电视,发放地质明白卡等方式及时加强避灾防险知识的宣传。宣传工作力求做到地灾点设计农户都持有防灾明白卡,监测员配备铜锣、哨子等避灾防险工具,同时选定安全撤离的路线,防灾工作要求的情况力求做到人人知晓,各级明白。在广播以及电视上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板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度汛。

四是地质灾害点实行镇、村领导干部负责制。每个村的地质灾害点由联系村的领导、村干部负责,并不定期汇报地质灾害点的情况,一旦发现大雨、暴雨的袭击,责任人必须在现场监控灾害点,并组织好群众撤离危险地带,保证群众生命安全。

第7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一、抓组织,加强领导,为保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公司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严格按照省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于年初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保密工作分工,配备专职干部专门承办日常保密工作。我公司坚持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全年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办公室和责任人,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抓宣传,强化教育,树立“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

我公司认真拟定保密法制教育的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知识纳入职工的日常理论学习内容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职工学习保密知识和上级有关保密的文件精神,时刻提醒干部职工注意各项工作的保密性,同时,落实好工作,以保证有关保密书籍的订阅和保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以“学刊用刊”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职工撰写保密工作信息、研讨文章,强化职工的保密意识,树立起“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三、抓管理,推动工作,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保安全,保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公司严格按照省公司保密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保密工作的全面完成。

(一)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及时传达和转发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并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门的保密制度,做到人手一份,随时督促职工对各项工作的保密,对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对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做好本单位对外宣传保密工作,对省、地的涉密涉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定做到严格保密。

(三)专职保密干部熟悉和运用保密业务知识能力较强,各类文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规范定密工作管理办法,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均采取专门的防范措施,与因特网完全进行物理隔离,实行内、外网分网处理,对涉密计算机信息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8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uan89815”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云南省审计厅对红河州2020年“放管服”改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整改交办会议安排部署,我委及时成立审计指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并一一逐项整改落实,现将自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方面

我委印发公布《红河州州级非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单》、《红河州州级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红发改办〔2018〕4号)、《红河州州级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实施清单》(红发改办〔2018〕9号)、《红河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121项》(红发改办〔2019〕1号),规范了中介服务事项,并在我委的受理意见通知书中告知项目单位,政府投资项目5万元至100万元的中介服务事项,进入中介超市选择。2019年我委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在100万元以上,按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办理;2020年使用政府资金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项目为“营商环境评估”,中介超市中无此专业服务,我委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此问题我委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红河州中介超市”采购,并继续告知有关项目单位使用政府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进入中介超市采购。

二、“双随机”监管落实方面

2020年10月,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州市场监管局转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了《红河州发展改革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联合双随机和部门双随机抽查具体工作方案的制定、编制“一单两库”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从11月26日开始,严格按照流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对由我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对工程咨询单位的联合行政检查和部门自行开展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招标方案进行综合指导协调进行了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核查,2020年12月30日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和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

三、开办企业、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方面(一枚印章管审批效果不明显)

2020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发至省直部门、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载明,下一步省直部门将采取人权、事权集中至部门“行政审批处”进行审批模式;州(市)拟在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加挂行政审批局牌子,将相关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权责及人员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统一审批相关工程建设项目事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委已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处室设置模式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加挂牌子于政策法规科),按照此次整改要求,我委对行政许可事项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业务职责流程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将全部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科采取“窗口式”集中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出件的方式进行审批,实现了行政许可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

此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今后将长期坚持。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9篇: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1.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

一季度项目党支部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对2021年及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1次,制作了PPT课件,组织项目部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学习讨论。

2. 项目党政正职开展廉政谈话情况

一季度党支部书记与项目部管理干部进行了日常廉政谈话20人次。

3. 开展的其他特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季度组织全体管理人员观看了大型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人心向背》。

4. 干部理论学习情况

组织项目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次,22名党员干部按照党支部一季度理论学习计划的要求每人撰写了3篇学习笔记。

5. 贯彻落实工程项目层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一季度召开项目经理办公会6次,支委会3次,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共计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