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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市三星级以上宾馆室内空气品质及宾馆客房用品、洗浴用品的卫生现状,开展系统的卫生学监测评价工作,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2011年9月,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市区内的11家三星级以上宾馆进行了卫生学监测,共采样373份,其中微生物样品328份,空气样品45份。45份空气样品中,42份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3.3%,328份微生物样品中,283份样品合格,合格率为86.3%,样品总合格率为87.1%。通过此次调查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地对我市大型宾馆的空气品质、卫生状况进行了综合性的评价,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创造良好的宾馆服务应采取的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对策措施,为新、改、扩建大型公共场所及办公场所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我市创建卫生、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将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卫生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样品来源营口市市区内的11家三星级以上宾馆。
1.2监测项目微生物样品包括宾馆客房用品及洗浴用品等,监测项目为茶具细菌总数及大肠菌群、床上用品等细菌总数及大肠菌群、拖鞋霉菌和酵母菌、理发用具大肠菌群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浴盆等细菌总数及大肠菌群。空气样品监测项目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1.3监测仪器一氧化碳用Teso315-2型一氧化碳测量仪,二氧化碳用Telaire型二氧化碳测量仪。
1.4监测方法所有项目监测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规定方法进行。公共场所茶具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2―2000、茶具大肠菌群测定GB/T18204.3―2000,毛巾、床上卧具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4―2000、大肠菌群测定GB/T 18204.5―2000,理发用具大肠菌群测定GB/T18204.6―2000、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GB/T 18204.7―2000,拖鞋霉菌和酵母菌测定G B/T 18204.8―2000,浴盆脸(脚)盆细菌总数测定GB/T 18204.11―2000、大肠菌群测定GB/T 18204.12―2000,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GB/T18204.23―2000、二氧化碳测定方法GB/T 18204.24―2000。
1.5判定标准依据《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和《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
2结果
营口市11家三星级以上宾馆监测结果见表1、表2。
理发用具、拖鞋、二氧化碳项目合格率均为100%,床上用品大肠菌群项目合格率为99.5%,合格率较低的为茶具细菌总数项目,合格率为75%,样品总合格率为87.1%,大肠菌群项目超标的其细菌总数指标均超标。分析原因,宾馆旅店业应严格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供顾客使用的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补充杯具、食具时应注意手部卫生;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3讨论
目前,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已纳入国家战略,五点一线上的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也正在建设中,来营口投资的企业家和观光旅游者也越来越多,营口旅店业的卫生状况就更加显得重要。从本次监测结果可见,消毒质量还存在不少问题,对于影响消毒质量的各种因素还待进一步做详细调查。理发用具、拖鞋、二氧化碳项目合格率均为100%,显示卫生质量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茶具细菌总数项目的合格率较低。今后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监测,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宾馆严格按照消毒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消除隐患,进一步改善宾馆的卫生状况。
参考文献
[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2]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S].
[3]WS205―2001.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S].
[4]GB/T17220―199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S].
[5]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手册[S].北京:1991:108-114.
关键词: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监测Abstract:Objective: Shouyang County health in public places, public places to enhance health management, to ensure that consumers of health and safety and health.Method according to “public places, health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public places, health standards testing methods,” “public places, health standards,” the requirements of on-site health check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Results: Monitoring 3460, qualified items 3193, the passing rate of 92.28%.One of the test items for the hotel industry, 1325, qualified for the 1191 project, with a pass rate of 89.89%, hairdressing test items for the 581, 510 eligible projects, with a pass rate of 87.78%, cultural and entertainment for the 70 test items, 59 eligible projects, eligible rate of 84.29%, the mall of the test items for the 1224, qualified for the 1195 project, with a pass rate of 97.63%, the test items for the bathroom 260, 238 eligible projects, with a pass rate of 91.45%.Conclusion: Shouyang County, the overall indoor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 public places in good condition, hotels, shopping malls and other air quality is better than the industry’s cultural and entertainment and bath industry.Public goods and the low pass rate test results there is a big risk that needs to be improved, suggesting that in the future should increase supervision in public places, to strengthen technical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and monitoring workplace health.
Keywords: public places, public supplies, monitoring
【中图分类号】R19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2-0352-02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活动的各种场所,其卫生状况与健康息息相关。为了解寿阳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为进一步制定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措施提供依据,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于2010年1-12月对寿阳县公共场所室内环境和公共用品的卫生状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寿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对公共场所采样检测的室内环境及公共用品监测报告。
1.2对象:检测的公共场所159家,其中美容美发86家,旅店43家,文化娱乐场所3家,商场12家,浴室15家。
1.3检测项目:包括温度、相对湿度(BY-2003HT数字温湿度计,北京宝云兴业科贸有限公司,温度±3%,湿度±0.4℃)、一氧化碳(Z500XP泵吸式一氧化碳气分析仪)、二氧化碳(700IP二氧化碳气分析仪)、照度(TES-1335数位式照度计)、噪声(AWA6218BO型噪声统计分析仪)、风速(N962A风速计)、甲醛(4160型甲醛分析仪)、空气细菌总数(采用自然沉降法)、公共用品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采用随机法和涂抹法)。
1.4检测方法及评价标准: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2000的要求现场检测温度、相对湿度、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照度、噪声、风速、甲醛、空气细菌总数、公共用品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严格照标准检测检验,规范无菌操作,由中心设置的质量控制科,把关检验质量。监测仪器均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检定认证的。监测结果评价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6-1996进行。
1.5比较方法:X2检验
2结果
2.1总体监测情况:共检测159家场所,其中包括旅店业43家,洗浴业15家,商场书店12家,娱乐场所3家,理发美容86家进行了监测。共监测3460项,合格项3193,合格率92.28%。其中旅店业的检测项目为1325,合格项目为1191,合格率89.89%,美容美发检测项目为581,合格项目为510,合格率87.78%,文化娱乐场所检测项目为70,合格项目为59,合格率84.29%,商场的检测项目为1224,合格项目为1195,合格率97.63%,浴室所检测项目为260,合格项目为238,合格率91.45%。娱乐场所与商场书店经X2=39.36 P
2.2各类项目监测情况:
2.2.1微小气候:从表1中可看出,娱乐场所、商场书店、旅店、浴室微小气候的监测合格数分别为30、408、279、63;合格率分别为100%、100%、88.01%、80.77%。旅店与浴室经X2=326.83 P>0.005 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旅店、浴室微小气候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气温。
2.2.2空气:在空气监测中娱乐场所、商场书店、旅店、浴室、理发美容的合格数分别中19、391、391、85、264;合格率分别是95.00%、95.83%、98.99%、97.70%、94.62%。空气监测中主要不合格的指标为细菌总数。娱乐场所与商场书店经X2=60.96 P>0.005 二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旅店与浴室经X2=0.96
P
2.2.3照度:商场书店、旅店、浴室照度的合格率分别是100%、92.21%、92.5%。旅店和浴室经X2=0.43 P
2.2.4甲醛:在甲醛监测中娱乐场所、商场书店、旅店、浴室、理发美容的合格数分别为0、125、47、2、38;合格率分别是0、91.91%、37.01、50.00%、40.86%。美容理发与浴室经X2=0.13 P
2.2.5噪声:噪声商场书店的合格率为99.26%。娱乐场所和商场书店的合格率均为100%。
2.2.6公共用品:旅店、浴室、理发美容的公共用品监测中合格数为329、51、207;合格率为99.04%、100.0%、99.04%。主要不合格的项目为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美容理发与旅店经X2=0.23 P
3讨论
3.1旅店业:旅店的国家标准分为三种,有普通招待所,1~2星级的宾馆和3~5星级的宾馆三种,我们主要检测普通招待所。旅店的空气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甲醛、气温以及照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旅店现在过度装修,选取用的的装饰材料不符合标准,加上我们当地气温比较低,室内做不到定时通风。当时选址不好,附近风尘较多,一些旅店床头灯和台面灯功率过小,有些照明灯损坏了又不及时更换。
3.2美容美发:主要的问题是细菌总数及甲醛的浓度过高,尤其是美发行业,有些美发店本来工作面积就小,才十多平方米,但里面的工作人员和顾客就有二十几人,门窗关闭,所以细菌及甲醛的浓度就非常高,有的甚至是国家标准的5、6倍。其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是日光不足、通风不良和环境卫生条件差等。
3.3文化娱乐场所:检测和主要不合格指标为甲醛,但是也存在问题,文化娱乐场所的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一般都是初中毕业,有些还是小学毕业,而管理者对他们卫生方面的培训也做的不够,卫生意识比较淡薄。
3.4商场:商场主要是甲醛及噪声方面的问题,商场的噪声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出售音响设备的柜台噪声≤85dB(A),普通的柜台噪声≤60dB(A),大多数商场营业时都有播放音乐,有些商场的音乐音量太大,超过国家标准。
3.5浴室:主要不合格的指标为气温。
3.6室内空气污染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①室内燃烧或加热,主要是各种燃料的燃烧。②室内人的活动。③建筑材料和装饰物品,包括各种家具、地毯等,主要产生甲醛和氡。④来自室外。从监测情况来看,我县环境卫生的问题是在于空气的质量上,主要是室内人的活动和室外的污染引起的。一些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不够,加上从业人员上下岗比较频繁,消毒操作不规范等。改善措施笔者认为要加强卫生法规,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知识水平。另外要加强通风,文献报道,室外较为清洁的空气(新风)进入室内是减少空气污染的重要卫生措施,因此加强通风非常必要。公共场所是人民生活工作的必用场所,其特点是人群密集,易传播疾病;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物品供公众重复使用,易造成玷污;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公共场所与人民生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公共场所与人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健康。我们的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要继续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让市民大众能够真正享受一个安全卫生的公共场所环境。表1公共场所监测样品统计表类别单位
数监测
点数微小气候空气公共用品照度甲醛噪声合计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监测数合格数率%娱乐场所 参考文献
方法:对2011年-2013年不同类型旅店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按照现行的有效标准进行细菌总数的检测。
结果:2011-2013年共采集旅店空气533份,合格474份,总合格率为81.4%,各年的合格率分别为81.6%,87.8%,92.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 11.51,P
结论:开封市旅店卫生状况总体来说逐年好转,但普通宾馆旅社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夏季合格率明显偏低,应加强对普通旅店的监督管理,尽快完善其卫生消毒配套设施。
关键词:旅店 空气质量 监督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4-0359-01
开封市作为国内旅游名城,近几年旅游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旅店业的蓬勃兴起,其空气质量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空气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是检测空气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解开封市旅店业卫生状况,2011-2013年我们对开封市部分旅店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结果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本来源。2011-2013年从开封市部分旅店采集空气共340份。
1.2 监测方法。按照GB/T18204.1-2000,用自然沉降法。将直径9cm营养琼脂平皿放在监测点1.2~1.5m高度暴露5min,同时注意避开空调、门窗等空气流通处,4h内送实验室36℃±1℃培养箱培养48h,计数生长的细菌菌数总数。
1.3 评价依据。按照GB9663 ~967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结果进行判定。
2 结果
2.1 不同年份监测情况。2011-2013年各年的合格率分别为81.6%,87.8%,92.4%,呈逐年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 = 11.51,P
3 讨论
旅店等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如果空气质量不合格,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传播[1],对旅店进行空气质量的监测可以为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的判定和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2011-2013年监测结果表明开封市旅店业空气质量总体合格率为81.4%,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开封市旅店业空气质量整体状况良好,这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监测监督工作,经常对旅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有着密切的关系。
调查结果表明,旅店级别越高,卫生合格率越高,与其他城市的报告基本一致[2-4]。星级旅店合格率明显高于普通宾馆,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①星级酒店会所资金投入充足,空气消毒设备设施完善;②酒店负责人积极采纳监督部门意见,不断改善卫生服务质量;③大部分星级酒店会所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对公共用具及人员密集场所消毒意识较强。而普通宾馆旅社多为家庭式,服务人员未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或相应培训不能及时到位,未能对旅店及时过好通风换气管理;在采样过程中发现,通风管道不能定期消毒也是导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5];部分宾馆旅社选址不当,附近风沙大等,造成普通宾馆空气质量合格率较低。
2011-2013年不同月份旅店业空气细菌总数监测情况表明:总体来说,5-8月合格率较低,不同季节合格率有显著性差异(X2 =9.38,P
空气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微生物,旅店作为公共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群密集且流动性大,易传播疾病。建议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旅店业卫生法规、卫生知识的宣传,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从而提高旅店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合格率。
参考文献
[1] 李雪莲.2008-2011年青岛市崂山区旅店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分析[J]预防医学论坛.2013,19(3):198
[2] 邝辉.2003-2007年海口市旅店业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热带医学.2008,8(10):1860-1861
[3] 文献英等.绵阳城区2006-2008年旅店业卫生监测结果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0,37(7):1367-1368
[4] 黄世美等.南宁市2005-2009年旅店业卫生质量监测结果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39(6):1546-1547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为了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公共场所中的实施效果,探讨高效卫生监督管理论文模式,我们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宁夏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和评分标准评价体系。于2004~2007年在不断探讨论证的基础上,先后在自治区、固原市、吴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业、游泳等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
1对象和方法1·1对象分别在经济发达的自治区直管企业银川市、中等发达地区吴忠市、石嘴山市和欠发达地区固原市,共选择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试点企业98家,其中旅店业47家、洗浴场所19家、美容美发店24家、游泳场所8家。1·2方法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1]等标准制定宁夏旅店业、美容美发、桑拿洗浴、游泳场所量化评分调查表。通过基线调查、宣传动员和培训、准备阶段、自查整改和现场指导、评估等阶段完成调查评估。1·3评分标准得分为总分的90%以上者,评为A级;得分为总分的70%~89%者,评为B级;得分为总分的60%~69%者,评为C级;得分为低于60%以下者,评为D级。1·4资料处理汇总整理调查评分表评分结果,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和成效分析2·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价情况本次共对自治区及吴忠、石嘴山、固原市98个公共场所(包括旅店业、游泳洗浴场所、美容美发)进行量化分级评分。其中信誉度A级31家,占31·62%;B级37家,占37·76%;C级23家,占23·47%;D级8家,占8·16%。其中旅店业、游泳场所信誉度A级所占比重较大(31·62%、25·34%),洗浴场所(7·15%)和美容美发业(6·07%)较少。2·2比较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前和实施后综合卫生管理情况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后各项指标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项卫生管理指标测评得分率经x2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表1)表1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前后综合卫生管理情况(%)监督项目量化企业数①1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银川750004)2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公共场所各类指标得分前后测评结果比较实施量化后各项指标评分均明显高于量化测评前(P<0·01)。尤其在产品索证、卫生设施、专用消毒设施设备添置方面提高最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卫生相对较弱,与更改建筑布局难度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卫生日常工作量大,企业较难坚持有关。
一、关于毛绒玩具甲醛含量评判的标准问题。
目前,我国对毛绒玩具的安全标准中不包括甲醛和细菌含量的指标,更没有强制性的标准要求。但是,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分为婴幼儿用品类、直接接触类和非直接接触类。标准规定婴幼儿纺织品(尿布、尿裤、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等)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本次检测发现8个样品中有3个样品超过这个标准,占抽检数的37.5%。标准中规定的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睡衣、袜子、床单、被罩等)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检测中发现其中有一个样品超过标准的一倍,达到了165 mg/kg。
因为毛绒玩具大部分是婴幼儿的主要玩具,不但有皮肤接触,而且会有口鼻等部位的接触,故而更应该严格要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毛绒玩具甚至布艺玩具标准中,参考国家纺织品安全标准,对使用纺织品生产的玩具也增加甲醛含量的强制性要求。
二、关于毛绒玩具的表面细菌含量评价问题。
检测中发现儿童毛绒玩具表面的的细菌含量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玩具样品的表面细菌含量比较高,出现同样的问题是,目前国家没有对玩具表面的细菌含量限制标准,所以在检测中,采用的是国家公共场所《旅店业卫生标准》中的旅馆毛巾和床上卧具细菌总数≤200cfu/25cm2的标准,实际上,这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标准,旅店是流动人口比较多的公共场所。而检测结果发现其中50%的样品细菌总数超过这个标准,最高的一个样品的细菌总数超过的一倍以上,达到了420cfu/25cm2。据分析,毛绒玩具表面的细菌一方面来自于生产环节,另外可能来自于销售和流通环节。
三、商场和消费者怎样判断毛绒玩具和布艺玩具的甲醛和细菌污染?
1、父母在给儿童选购毛绒玩具时,可以打开包装闻一下有无气味和眼睛刺激,正规合格的玩具应该是无特殊气味的,如果发现有气味的尽量不要购买。
2、购买毛绒玩具时要检查玩具内部填充料。检查其内部填充物是否为废旧物料,是否含有不卫生的杂物。
3、尽量购买容易清洗的毛绒和布艺玩具,购买以后,应该回家清洗后再给孩子玩耍,并且要定期进行毛绒玩具的清洗和消毒。
公共场所是人们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种类繁多,目前能依法进行卫生监督的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其存在的卫生问题,涉及环境卫生学等公共卫生的各个领域,公共场所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在公共卫生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得以充实和发展,确保了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笔者结合多年公共场所执法实践,论述公共场所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综合应用。
1公共场所基本卫生法规和标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有关的法规性文件很多,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在门类繁多的法规性文件中,直接有关的公共场所卫生法规是指国务院于1987年4月1日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条例》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的根本依据。由国务院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最直接的是卫生部于1991年3月11日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由卫生部根据《条例》授权所作的解释性规定,是《条例》的具体化。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依据直接关系的标准是卫生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于199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共12个),《标准》是实施《条例》和《细则》必须遵守的卫生技术准则和卫生技术规范,是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至此,我国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从根本上保证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
2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为了满足顾客需要和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要使用大量的水,有的由所在地区供水部门输送市政自来水,有的建有自备水源,多数公共场所还建有二次供水设施,近几年许多宾馆安装了管道直饮水和饮用桶装水。提高饮用水卫生质量,必须具有国家法律控制,而卫生监督是国家法律控制的重要表现形式,应依据相应的饮用水卫生法规,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人群身体健康。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标准的规范下进行的。新《传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实行,该法中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的条文共7条,其中第29条规定了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我国第一部饮用水卫生监督法规性文件由建设部、卫生部共同批准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7月1日施行。共5章31条,包括: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法则、附则等。其中第6条对供水单位必须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作了明确规定,加大了执行《标准》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2001年9月1日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共包括7个文件,其中《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是在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水质指标由原《标准》35项修改后共96项,包括常规检测项目34项,非常规检测项目62项。新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206-2005)是国家建设部,从2005年6月1日实施。规定了检测项目101项,其中常规检测项目42项,非常规检测项目59项。这些新增加的项目都是事关百姓身体健康的,在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加,各地普遍建起地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成为城镇居民主要供水方式之一。由于缺乏相应的二次供水监督管理规定,各地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加强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十分必要。依据《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二次供水水箱(或蓄水设备)每年至少清洗消毒1次,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包括必测、选测、增测项目,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许多公共场所使用饮水机和桶装水模式,其弊端可概括为饮水机、桶装水在使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桶装水存在着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在利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不具备资质的厂家进入桶装水行业,有些厂商甚至采用不合格水源直接灌装。生产车间缺少空气净化装置,无严格的生产流程,导致水不合格。甚至使用废料和回收旧PC聚碳酸酯料制桶,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场所供宾客饮用的桶装水等饮用水应符合相庆的卫生标准。饮用纯净水其水质应符合《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共规定了感官指标4项、理化指标13项(其中污染指标9项)、微生物指标4项,计21项。瓶(桶)装饮用净水其水质应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1999,规定了饮用净水的39项水质限值,其中感官指标4项,理化指标29项,微生物指标4项,放射性指标2项。购进使用的桶装水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瓶装标识符合卫生要求,饮水机等部位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持有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使用的水质处理装置(器)应视净水效果,及时进行维护、呈更换过滤材料,所更换的过滤材料必须持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使用的水质处理器处理后的净化水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的要求。
3公共场所使用化妆品卫生监督
公共场所涉及化妆品种类多,不少化妆品无卫生许可批件或无产品合格标签,存在卫生问题不容忽视,是公共场所使用化妆品卫生监督的重点。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单位化妆品卫生法规的培训学习,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公共场所宾馆、洗浴场所使用的洗发、淋浴等化妆品,美容、理发场所的普通和特殊用途化妆品,商场超市经营的各种化妆品等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等的有关规定,要求使用和采购化妆品时须建立“索票索证”制度,进货要有正规发票,还要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如对小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不符合《条例》要求,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卫生部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应拒绝进货,禁止使用,对外来化妆品主动索证,并要出具检验报告,以确保公共场所使用化妆品的卫生质量。
4公共场所空调卫生管理
随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日益广泛,人们生活、工作的室内空气质量更大程度地依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送风质量,集中空调系统的管理与群众的健康密切相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许多公共场所没有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制度,不少单位自空调通风系统建造后,一直没有清洗过。目前,一部专门针对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国家强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出台,规定了空调通风系统清洁程度的检查、工程环境控制、清洗方法、清洗后的修复与更换和清洗效果的指标和检验等要求,中央空调的清洗方法,主要是通过各种机械设备或工具,以物理方式将通风系统中的污染物从通风系统部件表面剥离下来。清洗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制剂,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应对通风系统和人员造成损害。为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改善室内空气质量,2003年8月19日,卫生部颁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开始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此应加强对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研究和探索公共场所空调卫生管理模式,制定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及清洁消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对开展集中空调系统检测与清洁消毒机构的管理,以确保公共场所空调各项指标严格达到国家各项卫生标准,确保广大人民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5公共场所消毒
公共场所人员往来极为频繁,直接或间接污染公共场所的机会很多,极易引起交叉感染,而消毒是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以及疫情发生时应急对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公共场所的消毒对象品种繁多,性能各异,包括旅店的卧具、茶具、理发美容用具、游泳池水消毒等,所以,公共场所消毒工作难谟很大的,但从卫生要求的角度来看,有不少共同的消毒对象,如室内空气消毒、饮水机消毒、空调机消毒等。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要求,正确运用消毒方法进行疾病的预防控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的方式可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第四部分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对室内空气的消毒处理方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日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卫生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机构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公共场所卫生技术装备和人员。
第三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国境口岸及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所属的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并接受所在地地、市以上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对本系统外营业的公共场所以及尚无卫生防疫机构进行监督的单位由地方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系统所属的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场所由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实施卫生监督。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四条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其中个体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由所在地区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培训的具体要求:
(一)卫生防疫机构按全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教学大纲"编写教材;
(二)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掌握教学大纲规定的有关卫生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三)卫生防疫机构对受训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审核,对合格者在"健康合格证"上加盖考核合格章。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1次。
第五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规定:
(一)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下同)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其它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执行。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负责健康检查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经营单位每年向所在地卫生防疫机构提交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和其它传染性疾病者应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健康检查工作。健康检查应统一要求,统一标准,认真记录,建立档案。医疗卫生单位在健康检查两周内应向受检单位发出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合格者由卫生防疫机构发给"健康合格证"。
(四)"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五)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
(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3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三)伤寒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3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观察,第2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四)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五)皮肤病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六)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等)需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作。
第七条"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
(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由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发放管理。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候室等公共场所和国内民航客机、铁路客车、客轮以及土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二)经卫生防疫机构进行审查监测确定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卫生要求,80%以上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的经营单位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
(三)对经营多种公共场所的单位只发放1个"卫生许可证",并注明其兼营项目。因违法而需注销其中某个经营项目时,在"卫生许可证"的相应处加盖注销章,被注销经营项目的单位经卫生监督监测认定合格后,可申请恢复被注销的经营项目,并换发新证。
(四)"卫生许可证"发放程序:
1.申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到所属卫生防疫机构领取并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卫生防疫机构。
2.卫生防疫机构委派卫生监督员按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和监测,对符合要求的发给由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对审查、监测的资料应存档备查。
(五)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或变更营业项目的应按上述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六)"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1次。复核时,经营单位应填写复核登记表,经审查、监测合格的在复核登记表上加盖"审核章"。逾期3个月未加盖"审核章"者,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七)"卫生许可证"应用墨笔填写,字迹清楚。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明显处,以便监督检查。"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八)申请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卫生防疫机构审查监测后确定不符合卫生要求者,应采取改善措施,达到卫生要求后发给"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卫生防疫机构接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之次日起两个月内,对审查合格者签发"卫生许可证"。
(九)遗失"卫生许可证"者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报失补领,歇业单位应到发证机关注销"卫生许可证"。
第八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个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国内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等所属经营单位,应同时报告本系统卫生防疫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于1周内写成"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现场调查报告书",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防疫机构、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并建立档案。
第十条《条例》第九条中"妥善处理"包括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防止事故的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以及在不影响上述情况前提下保护好现场。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监督职责分工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有责任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各级卫生防疫机构之间要明确分工,避免遗漏或重复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对下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处理不当的违反《条例》的案件,有权纠正或重新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必须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一级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职责: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六)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卫生防疫机构可设置助理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员的指导下,协助卫生监督员执行上述工作。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身体健康。
(二)卫生监督员具有医士以上(含医士)技术职称,从事公共卫生工作1年以上,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业务和有关法规,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
(三)助理卫生监督员具有从事公共卫生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医士(含医士)技术职称,熟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业务和有关法规,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守则:
(一)学习和掌握《条例》、《细则》及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执行任务做到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礼貌待人,不得营私舞弊、索贿受贿。
(三)执行任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中国卫生监督"证章,出示监督证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记录。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可按每30至60个公共场所设1人的比例配置。县以上(含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符合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条件的可作为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发给证书。助理卫生监督员由县或地区级卫生防疫机构提名,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同意后,由县或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证书。
第十九条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被免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者,须及时交回证件和证章,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任免及数量,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参照本细则第十七条自定,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一)凡《条例》第二条所列公共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设计说明书中必须有卫生篇章。其内容包括设计依据、主要卫生问题、卫生保健设施、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等。
(二)凡受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和有职业危害以及对周围人群健康有影响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制度。卫生评价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施工设计前完成。
(三)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发给"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施工执照。
(四)设计及卫生评价报告书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需更改仍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
(五)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通知卫生防疫机构参加。验收合格者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评价资格单位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并发给资格证书,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章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条例》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20元至2万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上述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违反《条例》第六条,卫生制度不健全或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者;
2.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不按时进行健康检查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一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
1.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经警告处罚仍无改进者;
2.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两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3.违反《条例》第七条,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一百元至四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经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不调离《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患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二百元至八百元罚款:
1.有本条第三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经处以一百元至四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健康合格证"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三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4.违反《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400元至1500元罚款:
1.有本条第四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经处以二百元至八百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四项以上(含四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
3.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拒绝卫生监督者;
4.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涂改、转让、倒卖、伪造"卫生许可证"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800元至3000元罚款:
1.有本条第五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经处以四百元至1500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2.违反《条例》第九条,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未及时报告者。
(七)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未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而擅自施工者处以100元至3000元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责令其停止施工。
(八)违反本细则第八条,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处以1500元至2万元罚款:
1.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1至10人者罚款1500元至3000元;
2.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11人至50人者罚款3000元至8000元;
3.受害人数(不包括死亡)在51人以上者罚款8000元至1万元;
4.造成死亡者罚款1万元至2万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令7天以内停业整顿处罚。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90天止:
1.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规定,经卫生防疫机构确定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者;
2.缺乏基本的卫生条件;
3.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1.经九十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2.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四条对3000元以下罚款须经卫生防疫机构审议批准。停业整顿及超过3000元的罚款须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吊销"卫生许可证"由原发证单位批准。
第二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中"对受害人赔偿损失"的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丧葬费、遗属抚恤费等。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及阻挠、谩骂、殴打卫生监督和检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七条《条例》第二条中的"饭馆"的监督范围和内容系指安装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公园"的监督范围系指公园内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系指国内运送旅客的飞机、火车、轮船。"商场(店)、书店"系指城市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县、乡、镇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其中对医药商场(店)等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卫生防疫机构:指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卫生防疫站(所)、防病中心、环境卫生监督监测站(所)及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下属的卫生防疫站。拒绝卫生监督:指以各种借口和手段妨碍或拖延卫生防疫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的行为。经营多种公共场所:指在1个经营单位内同时经营两种以上《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公共场所。公共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在下列公共场所分别指的是:
1.宾馆(有空调设施的):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自备水源与2次供水水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新风量。
2.旅店、招待所:脸盆、脚盆配备,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自备水源与2次供水水质,床位面积,二氧化碳。
3.地下室旅店:脸盆、脚盆配备,顾客用具消毒,卧具更换,机械通风量,湿度,床位面积,不得生火取暖、做饭,噪声,二氧化碳。
4.影剧院、录相厅、音乐厅:场内禁止吸烟,场次间隔时间,立体影院的眼镜消毒,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
5.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噪声,场内禁止吸烟,人均占有面积,二氧化碳(或新风量)。
6.酒吧、咖啡厅:新风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7.公共浴室:顾客用具更换、消毒,禁止性病、传染病、皮肤病的顾客就浴,池水浊度,二氧化碳。
8.理发店、美容店:理发刀具、毛巾、胡刷消毒,理发刀具、毛巾、胡刷的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头癣患者专用的理发工具,氨(经营烫发的场所),一氧化碳(使用煤炉的理发店),工作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
9.游泳池:池水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池水净化消毒设备,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10.体育馆: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馆内禁止吸烟,饮用水水质。
11.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照度,噪声,二氧化碳(或总风量),馆内禁止吸烟,阅览室内不得印刷和复印。
12.商场(店)、书店:照度,二氧化碳(或总风量、新风量),场(店)内禁止吸烟。
13.医院候诊室:细菌总数,室内禁止吸烟,二氧化碳。
14.公共交通等候室:室内地面保洁,室内禁止吸烟,公用茶具消毒,二氧化碳。
15.铁路客车、航运客轮、客机:饮用水水质,卧具、头片更换,茶具消毒、二氧化碳,不吸烟客室(舱)内禁止吸烟。
关键词:旅游;升级;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旅游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我国旅游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巨大,旅游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随着其他行业的结构调整,旅游产业同样需要改造升级。
一、旅游产业目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1.总体战略规划不合理、执行不力。有的地区没有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即使设计了总体规划,由于各种原因,也存在着特色不突出和资源优势利用差的问题,各个景区景点设计雷同、盲目重复建设1]。
2.产品开发的开创性思维不足。有的地方虽然有比较成型的旅游线路和景点,甚至在设计上还独具匠心、特色十足,但由于缺乏开发和管理方面的开创性思维,使得景区吸引力不足。
3.缺乏对旅游资源的必要维护。旅游资源必须依靠维护才能保持对游客的持久吸引力,一些旅游景点在这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过度、无序开发,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破坏严重,垃圾横行,交通、电力、通讯网络零乱,景点有收费无服务等,景点呈献越来越浓烈的城市化特征,破坏了景区应有的特色。
4.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受行政编制和管理机制影响,有些景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差,同时业务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缺乏培育土壤。
5.旅行社运作不规范。有资质、运作正规的旅行社严重不足,很大一部分属于黑社,存在服务质量差、随意增减旅游项目、强制消费等问题。
6.吃住行乐等软件问题有待解决。很多景区存在交通不畅、车辆不足、安全性低等交通问题,直接影响了游客的出行。虽然景区内设立了各式各样的旅店,但很多存在收费偏高,卫生环境、服务质量较差的现象。
二、如何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升级
1.长远规划,明确目标。成立专门的组织,由政府主导,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届人士共同参与,通过对地方的旅游资源综合分析后,制定景区规划设计、市场开发、人员培训、区域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长远规划,按步骤严格实施,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快产业一体化进程。经济发展的趋势是一体化,同样旅游产业的发展也要一体化,从全国到地方都要坚持这一思想,各地方应根据自身的资源和文化优势,结合地区规划,对景区进行空间整合,加强地区间的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资源,同时设计一些独具匠心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丰富旅游产业结构和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地区、城市的名片。
3.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与科研院所联合,采用与旅游院校合作办学、签订就业意向等方式来稳定人才资源,同时为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平台,以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不断丰富完善内容,在培训中着重提升人员的能力和团队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对组织文化、景区发展规划,营销技巧、服务和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同行业间的技术交流化,着重培养复合型高学历人才。
4.完善加强旅行社建设。建立以大社主导、中小社分散经营的网络,形成批发——零售的业务模式,对于新申请的旅行社,除了要求资金、场地等硬件条件外,更要关注信息化程度、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软件条件,提高加入门槛,推行诚信服务。着重发展信息化,建设旅游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商务网络2]。
5.积极推进旅游产品开发。既要通过完善服务和宣传,将旅游景点推销出去,还要以此为切入点,大力开发其他附属产业,尤其是纪念性产品的开发,要对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进行充分挖掘,将艺术性、地域性、民俗性融入其中,充分体现地区旅游品牌战略。因此,在设计上首先要突出历史性和文化性,同时在制作工艺上要将技术与艺术有机地融合,大胆创新,增加纪念品的观赏性和收藏价值。转贴于
6.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实际上是一种服务业,这就需要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完善吃住行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制定行业运作标准、卫生标准、价格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来严格规范相关产业的服务,给游客营造宾至如归的感觉,同时还要着重完善交通体系,减少游客出行困难,合理调配流量,促进景区保护,提升景区美誉度。
参考文献:
一、工作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xx办通[2005]4号文件精神,成立城市卫生整治分指挥部。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成员:xx、xx、xx、xx
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办通[2003]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力度,使城市卫生总体水平有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态条件明显改善。
三、城市卫生整治工作重点
(一)综合整治小街小巷,城中村及一、二环路城郊结合部脏乱差问题。
整治要求:1、四区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管理整治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2、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检查和治理,反复数次。3、清除全部卫生死角和垃圾,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和日常保洁措施、制度。4、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城市卫生和个人卫生行为教育,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文明卫生素质。5、认真落实除“四害”灭防措施。
责任单位:xx、xx、xx、xx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xx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xx管局。
(二)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
整治要求:1、对城区沿街商店的门面招牌、门匾、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实行规范管理。2、由各区组织发动临街商店、单位、住户,按产权、使用权落实责任,对门前店面墙上的乱贴、乱画、乱写小广告和门前垃圾进行清除,对乱停乱放、乱堆物品进行清理;按产权、使用权落实日常保洁和管理;市、区城管监察人员和巡警要加大对“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乱发、乱放养)的治理力度,切实把“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到实处。3、门内单位、住户要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xx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门内达标”工作,发动全民彻底整治室内、院内环境卫生,清除脏乱差的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清除鼠粪、鼠尸、蟑尸,修补鼠咬痕,堵鼠洞、蟑洞,落实各项除“四害”灭防措施,加强对宠物的管理,严管严罚宠物乱拉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把“门内达标”责任制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xx、xx、官渡、xx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xx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版权所有
(三)规范农(集)贸市场的管理。
整治要求:1、市场的开办者要负责加强市场环卫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促使市场环境卫生达到标准要求。2、市、区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铺面必须拆除,进入市场规范管理,并按城市道路建设要求整修原道路和街面。3、市场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上栏,并做到商户人手一份,各市场要定期召开全体商户参加的专题会,落实市场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4、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熟食品加罩加盖。5、完善市场内的给水、排水、环卫设施。6、落实厕所卫生、垃圾管理和食品卫生措施。确保市场清洁卫生和食品安全。7、规范管理家禽和鲜活商品,做到“鸡进笼、鱼入池、菜上架”,不得有粪便、血迹及污物污染路面和环境等。
责任单位:xx、xx、xx、xx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xx旅游度假管委会。
(四)抓紧解决东、西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和部分环卫设施达不到要求,部分公厕卫生管理不落实的问题。
整治要求:1、立即建设既经济又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渗滤液处理站,确保东、西郊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2、对全市环卫工人收集垃圾的三轮车进行一次普查,对密封不好有渗漏的三轮车进行修复或更换,做到无垃圾、污水渗漏,城区主要街道垃圾收集车要美观、整洁;坚持每天清洗环卫三轮车内外体,无蚊蝇孳生。3、城区内收费公厕的卫生管理,一律纳入环卫部统一监管,凡卫生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单位内部的厕所也要加强管理,达标使用。
责任单位:xx、xx、xx、xx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五)抓紧治理“五小”(小餐馆、小理发店、小旅店、小市场、小街小巷)突出的卫生问题。
整治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有关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的各项达标规定,具体整改要求:1、宾馆、饭店的餐饮部必须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功能区,必须设置专门的冷荤间,并坚持二次更衣;客房部必须设置规范的布草间,客房用品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做到及时、规范。2、中、小餐馆必须“三证”齐全,完善“三防”设施,厨房和前堂比例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加强清洗、消毒、保洁的监督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3、督促中、小餐馆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到门前、店堂、操作间清洁卫生,生熟分开,泔水桶加盖密闭,垃圾及时清运,下水道保持畅通。4、完善除“四害”灭防措施,把除“四害”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5、加强对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场、影剧院的卫生监督管理,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6、加强对二次供水单位水箱的清洗、消毒和监督,做到加盖、加锁、专人管理。7、组织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8、在学校、医院、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组织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卫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责任单位:xx、xx、xx、xx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
(六)抓好城区除“四害”达标工作。
整治要求: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组织开展以灭鼠、灭蟑螂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彻底清除室内外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孳生地、孳生物。2、加强对重点单位、一般单位重点部位除“四害”环境防制措施的落实,消除鼠迹、蟑迹,建立健全防鼠、防蝇设施,治理好蚊幼孳生水体,3、加大公共地带灭鼠、灭蝇,公共地段下水道灭蟑螂,河段孳生蚊幼水体的防治消杀和监测力度:确保符合标准规定要求。4、市属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除“四害”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做好辖区内、系统内的有关组织、协调、监管工作,强化除“四害”整改工作;落实各项灭防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中、小餐馆及食品饮食单位的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5、四个区及所属街道办事处(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除“四害”环境防制和消杀服务队伍,按要求修复破损的下水道、地漏,安放防鼠、防蝇网、板、条,堵洞抹缝,剥离卵鞘,正确使用除“四害”消杀器具,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消杀药物,把除“四害”综合灭防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xx、xx、xx,xx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1、领导机制。城市卫生整治工作坚持“条包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以四城区政府为主负总责,其它县(市)区联动,市属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