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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权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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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权限

第1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关键词:简政 审批 调查思考

我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通过评估与分析,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权力精简空间依然很大

尽管调整了12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但通过深入挖掘,我市仍然还存在很大放权空间。一是对应省政府取消下放的325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可以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54项;二是结合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拟再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03项;三是结合编制《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2011年保留6000项左右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还可以再精简一定数量的行政职权事项。四是结合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指导意见》,可以再精简一批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前置要件事项。

二、权限下放后在交接上还有不到位现象

一是省、市下放权限后,对承接单位的培训指导不到位。市县两级均有部门反映,承接上级下放权限后,上级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培训指导,致使部分权限没有形成有效对接,承接单位无法开展相关工作。在省里下放的事项中,就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数量没有对市直部门进行培训指导。二是承接单位缺乏行使权限的资质资格。

三、在事中事后监管的落实上还不到位

一是尽管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的意见》,放权主管部门也对取消调整的事项制定了后续监管措施,但部分放权部门存在监管意识不强、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现象;还有少数承接单位存在承接权限积极性不高、用权自律意识差、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二是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人员编制偏少的限制缺少定期对权限下放、运行、承接全过程的通报反馈机制,致使对简政放权后权限的运行状态的掌握还不够全面,没有形成综合监管的格局。三是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借助新闻媒体、企业和群众监管的社会监督体制尚没有完全建立,监督渠道还不通畅,致使有些权限运行不透明,监管不到位。

四、行政审批硬件保障不到位

审批中心办公面积严重不足,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其中大厅面积只有2100平方米。受面积局限,一些应进入大厅的审批项目和相关配套的便民服务项目根本无法进入,不能发挥大厅“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优势。“两集中,两到位”很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功能缺失。

基于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简政放权工作。

1、采取“三个一批”的做法,进一步简政放权

一是再向县区功能区和园区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审批权限,例如将工业用地的规划审批权下放,土地出让金分级入库,可以借助市平台挂牌等。二是再研究取消一批行政职权。对于充分竞争行业中可以交由市场裁决的企业决策行为,研究直接取消审批。三是再规范理顺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省政府最新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中,下放了一些审批权限,同时也上收了一些审批权限,如输油气管道已上收到省核准。对于一些下放到市核准的权限,省政府明确禁止向县区下放,因此,要对前期下放的审批权限进行规范;另外,对于一些下放不同步、县区承接有困难的审批权限,也要研究上收到市里审批,前提是真正为企业减少麻烦,减轻负担。同时,建立并联审批程序。在各个审批阶段(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做好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审图等工作,大大缩短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等待时间。

2、妥善处理补办件及水保等问题

对于补办件,建议采取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研究支持政策,对于一些补办手续中的罚款能免则免,不能免的应通过其它渠道给予补贴。对于水保、环评等审批功能,可以考虑先进行区域评价,在区域评价的前提下进行的项目单体评价,简化评价程序,或者指定由相关部门免费评价。

3、加快推进“三单”制度

“三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市编委办整体推进,主要解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负面清单”就是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和禁止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项目等,对企业而言,即“法无禁止皆可为”。

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将市场行为主导权更多给予市场主体,减少政府对微观领域的直接干预。我委前段时间对负面清单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已初步拿出了一个方案,根据我市实际,“负面清单”应涵盖: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区域发展负面清单、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用地审批负面清单、工商登记负面清单等六个清单。

4、整合行政服务大厅功能

第2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原则,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

一是做好“减”的文章,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五个凡是”的原则,大刀阔斧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确取消的项目,各部门一律不再审批;二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和自律管理的,一律取消;四是凡是近三年来办件量为零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暂停实施;五是凡是内容相近、同一审批项目不同审批环节不同情形以及省市下放项目与县原有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一律合并。今年,我县在2009至__年三次清理基础上,结合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由县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省直管县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条逐项梳理、审核,详细了解各部门审批情况,反复征求各部门清理意见,最终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汇总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1424项(含省市下放项目),经清理,保留584项、取消448项、暂停实施354、下放38项,精减率达59%。

二是做好“放”的文章,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按照“合法、效率、利益、便民”原则,重点做到“四个下放”,尽可将权力下放到乡镇和基层站所,实现权力下放、办事提效。一是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能极大方便群众办事且乡镇有条件能办好的一律下放;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审批权,但未具体明确审批权限,原则上直接下放乡镇行使;三是省、市已直接下放县级行使的行政权利,乡镇能够办理的,原则上下放给乡镇;四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县级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原则上以委托方式下放给乡镇行使。经清理,目前我县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8项。为确保权力下放的规范有序,确保乡镇和基层站所接得到、接得稳、接得好,我县重点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按下放原则对下放项目进行审定,确保下放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坚持以书面形式办理委托下放手续并报县政府备案;三是坚持下放单位对乡镇办理项目审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管;四是坚持对下放项目进行清理归类,规范管理,形成了《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清单》。

我县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新审查其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依据,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并明确要求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切实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制度。

一是在行政效能上提速。首先,精简申报材料。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对可要可不要的材料、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都坚决予以取消,同时细化、明确申报材料要求,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大厅设立办事申报材料公示,形成项目办理材料清单。其次,压缩审批时限。在各单位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制订了《__县行政审批即办事项申报表》,尽量精简不必要的审核环节,提高即办件比率,尽最大努力做到当场、当天办结,同时对即办件做好记录。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心窗口的,实行并联审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确定一个并联审批项目的主办窗口,申请人只需直接向主办窗口申请,由主办窗口统一受理,再将项目信息抄告相关窗口,并要求相关窗口限时提出本单位的审批意见,最终由主办窗口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较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如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我县实施“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工作模式,工作时间由9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间均压缩在法定时间的40%以内。

二是在行政服务上提质。首先,完善和落实便民措施。在各单位开通“绿色通道”,通过采取设立窗口、制作表格、公示办事流程等措施,对申请人面对面解说疑难事情;不可当场办理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主动与申请人互动联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立项目办理电子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其次,规范窗口办理。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要求,所有项目均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因特殊情况暂不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经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决定。为提高窗口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县健全了办理体系,建立了一个中心、六个专业办证大厅(国税局、地税局、计生委、交警大队、就业局和农机局)、十九个便民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体系,确保群众办事“不进衙门不见官”;全面推行了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指定一名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原则上由行政服务股股长担任,并由各部门下发《授权委托书》,明确窗口首席代表、工作人员职责、审批权限和权利义务;推行了审批专用章制度,为窗口统一配备“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于简易事项和一般事项,由首席代表现场审批、发证,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特别加强了对项目、人员、授权“三到位”、流程优化、首席代表,窗口单位办件程序、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办事群众两头跑,真正做到便民、为民。

三是在行政收费上减负。为增强收费透明度,整顿乱收费行为,我县以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审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制订了《__县行政审批项目事业性收费自查表》。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对涉及收费的项目进行梳理,公开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行为,重点整治当前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中存在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并形成制定了《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清单》。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我县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在完成全面清理审定后,县政府于今年10月向社会公布了《县本级行政审批权清单》、《县本级办事权清单》,其中行政许可253项,非行政许可106项,保留公共服务2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5项,同时明确对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审批。同时对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形成了《即办事项审批清单》和《一审一核事项审批清单》、《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从讨论、决定、审定、备案等环环相扣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集体讨论制度,明确要求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要按照“以不批为特例,由班子集体讨论;以批为正常,按程序直接办理”的原则,对申请人提出的审批申请,只有经本部门集体讨论才可作出不予受理(不含材料不全)或不予许可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审批事项听证制度,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社会听证。建立了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审定制度,对重大的行政审批事项除经审批部门集体讨论以外,还需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建立了行政审批备案制度,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不含材料不全)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县政府备案。

第3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关键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Abstract: the establishment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center, is promoting the city government function change, improve work efficiency an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n important reform act. "The center" since its founding in 2001, always with "efficient, convenient, standard and honest" for the purpose, completes th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work, for the government to set up a good image. But in recent year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there have been some problems, we need to bring the high value. Combining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the service work practice, in the search for problems and analyze reasons, on the basis of how to promote "the center"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inking.

Keywords: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ervices center;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目前存在的问题

1.1“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

目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由于法律定位模糊,导致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有限,而没有进“中心”的部门把审批项目放进来是不可能的。即便是进了“中心”的部门,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审批项目都放入“中心”。因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瑞安作为温州市乃至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排头兵,派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只有19个部门,进“中心”审批事项只有84项,只占三轮审改后全市审批事项的25%,而其中完全授权到位的只有10项,许多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都未能进入“中心”办理。

1.2“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真正实现高效运转,就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权限作保障。目前,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窗口的办公费用也由各职能部门自己支付,“中心”只履行监督协调的职能。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属于平级关系,这些职能部门恰恰是掌握大量公共权力的部门,日常工作很难协调。

1.3“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

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比如,一些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多个部门及中介机构、金融服务等单位,审批窗口设置不配套造成办事企业和群众还要跑到相关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审批环节。而个别部门由于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在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完成后,没有履行应告知企业、群众到下一个部门审批的义务,又延误了企业、群众的审批时间。

1.4“中心”派驻人员不安心

一些职能部门对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抵触情绪,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中心”,有的将一些不受重视的人派驻“中心”,有的甚至将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或从企业抽调人来“应差”。这些人认为自己被打入“冷宫”,有低人一等的感觉。据调查,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窗口工作人员58人,其中公务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临时工2名。由于窗口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中心”对这些人员没有管理权限,因此不少人抱有应付差事的思想,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积极性不高。

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原因分析

2.1现行管理体制制约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的发挥。政府组织是严格按照分权、分工和分层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机关像一条生产流水线,必须分别完成按先后次序排列的若干环节,才能得到最终产品。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立,要求我们打破这些原则,使每一个机关或窗口都能独立完成一项完整的服务。这对原有管理体制作出了全面反思,是在保留官僚制的理性、法治等核心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的大幅度改革,能够使政府部门不断地以新的方式来运用资源和提高绩效。而作为实行公务员制度不久的我国,公务员的理性精神和法治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中心”这种管理模式却要求我们继续改革,既要吸收传统官僚制的精华,又要进行批判和创新,这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4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问:这次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个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答:8月22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3 1 4项审批项目。国务院9月23日印发了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这次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是投资领域。特别是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如,发展改革委下放了“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200万吨至500万吨煤炭、铁矿石、原油专用泊位项目核准”的审批权限,商务部下放了“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18项涉及外商投资服务业领域的审批项目,证监会取消了“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等项目。

二是社会事业项目。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调整力度。如,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卫生部取消了“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新闻出版总署取消了“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如,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取消了“商品粮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审批”,水利部取消了“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税务总局取消了“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林业局取消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省级实施方案审批”。

问:2001年10月,我国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这些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有哪些具体进展?

答:2001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幅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同时,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收费,方便了群众办事,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是推进了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始终贯穿于这一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做到依法清理审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加强了政府管理创新。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各地建立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办理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获得群众普遍赞誉。各地区、各部门还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

五是促进了廉政建设。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了行政职责体系和问责制度,完善了政府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遏制了滥用权力、等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蔓延,推动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设。

问: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审批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审批项目仍然较多。一些审批项目被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虽然改变了形式,但没有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

二是对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同时承担审批、执行、监督、评价职能,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较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问: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目标是什么?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向前推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国务院决定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后续监管措施,搞好工作衔接,确保落实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决定,以及违反决定继续实施审批或者变相审批等问题,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适时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清理,提出取消和调整建议。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编制并公布国务院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严格审核国务院部门拟新设的审批项目,建立健全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机制。逐步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和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动态监管。

第5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工商窗口前,工作人员张天元面前摆着50多页工商注册材料。这些材料,都是筹建中的重庆两江广闻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企业设立登记资料。

“什么时候能够走完流程?”广闻公司办事员周雪梅问。

“一个小时。”张天元答。

“当真?”周雪梅睁大了眼睛。

张天元一笑,随即在键盘上“啪嗒啪嗒”地敲打起来。

另一头,市工商局两江新区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孙杰,同时在网上进行复审。

“办好了。”张天元对周雪梅说。

周雪梅愣了一下,看看表:刚好3点整。

这样的企业设立登记,本需要20个法定工作日,而在两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周雪梅只用了一个小时。

“这便是‘两江速度’。”两江新区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林海说,“我们努力做到‘两江事情两江办、两江事情马上办’!”

快捷的审批速度背后,是一场市政府多个部门的权力下放改革试验。

下放审批

2010年6月18日,这一天,各地目光聚焦重庆——重庆两江新区挂牌成立。

当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两江新区时,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摆在重庆决策层面前。

两江新区跨江北、渝北、北碚三个建制区,另有北部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两个市政府直属派出机构,如何理顺行政关系及开发区体制,提升新区行政效能,便成为当务之急。

就在此前,时任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曾组织各方人员,调研上海、深圳等国内多个开发区,完成了《重庆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研究》。

“不同于天津滨海与上海浦东两个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一起步就面临很复杂的局面。”陈万志说。

最初,有关部门提出了两种方案:一是行政整合,二是管委会模式。经过反复权衡,行政整合因为“太伤筋动骨”而被放弃,重庆选择了后者。

两江新区一成立,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打好“落地战役”。“提升行政效能,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市委常委、时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翁杰明(现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说。

“在起步阶段,要想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就必须建立相应的高效运转机制。”陈万志说。

如何建立高效运转机制呢?

市委、市政府果断决定将市政府多个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给两江新区。

2011年9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授予两江新区管委会部分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13个市级部门,授予两江新区行使52项市级行政审批权。

“市级部门授予行政审批权后,我们一定要把高效运转机制建立起来。”翁杰明说。

集中审批

2012年初,两江新区管委会干部林海接到新任务。

“梳理一下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及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项目。”领导交代。

在梳理过程中,林海吃了一惊:“10个市级部门,竟有168项审批事项。”

梳理的目的是什么呢?

“要成立两江新区政务中心。”很快,林海就听到了消息——两江新区政务中心将成为整合各项下放审批权限的服务载体。

“难道就是全国各地推行的行政大厅模式?”林海心生疑惑。

行政大厅,是近年来为方便公众、企业、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由政府主办而建立的服务大厅。

“不过,审批权限并不一定在服务大厅。”林海曾经在乡镇挂过职,参观过各地的行政大厅。

一些行政大厅窗口只是单纯地接收群众的申办材料,具体审批工作还是得靠工作人员拿回各自部门办理。“这一来一回下来,审批周期自然延长了。”林海说。

不过,市委、市政府显然对两江新区政务中心寄予了更多期望。

2012年2月13日,市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决定,两江新区政务中心集中审批项目,负责履行两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企业和项目的市级审批权以及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企业和项目的市级及以下审批权,共履行143项行政审批管理事项。

“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要大力支持两江新区,完全授权、真正落实‘新区事情新区办’,切实发挥管委会作为市政府在两江新区派驻机构的作用。”市委书记孙政才提出要求。

“两江事情两江办,两江审批不过江。”市长黄奇帆语重心长地说。

市政府的这一决定,让林海受宠若惊:“这意味着在政务中心就能完成所有的行政审批,这是个新突破。”

并联审批

“液晶屏大佬”王东升开心地笑了。

王东升是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是国内规模最大、自主掌握平板显示核心技术的企业,因为看中了重庆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王东升决定“挥师西进”,在重庆投资,建设“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及系统项目”,项目总投资达328亿元。

2012年12月21日,市委书记孙政才会见了北京市副市长苟仲文和王东升一行。

这一天,也是京东方重庆项目的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王东升表示希望尽快把项目落地。

王东升不知道,此时在两江新区政务中心,孙杰正忙得不亦乐乎。

孙杰全面帮助企业准备前期资料,很快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在印制好工商营业执照后,孙杰把相关材料传递到综合窗口。

综合窗口的工作人员随即将有关材料分送到质监、公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印章刻制备案。

“公安窗口负责衔接公章刻制单位刻制企业公章。”孙杰说。

另一方面,质监窗口确定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后,综合窗口将有关申请材料又传递给税务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

就这样,到2013年1月18日,京东方便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公章及财务章。

“了不起的速度呀!”两江新区的服务效率,让王东升惊叹。重庆京东方特意给政务中心送来了感谢信。

这得益于两江新区实行的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就是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审批的模式,组织各责任部门进行同步审批。”林海说。

整合下放审批权限,创新推出并联审批,企业注册登记类审批时限,一下被压缩至两天。

分段审批

2013年4月初的一天,重庆沃森工业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光明跑进两江新区政务中心。

他走到建设管理局窗口,在工作人员刘建伟跟前停了下来:“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

“好的,请说。”刘建伟停下手中的工作。

“我们的鱼复工业园项目遇到一点问题……”刘光明说。

原来,沃森公司的厂房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方案一直还未通过审批。按照其他地区惯例,如果总体设计方案没通过审批,是不能动工的。“我们基础工程施工图纸已经完成了,上部结构施工图纸还未完成,我们希望先动工做基础建设,然后递交地面部分的设计方案。”刘光明说。

刘建伟是毕业于重庆大学的建筑学博士,他参与设计过不少项目,自然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如果能让基础工程先动工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时间。

“我们第一期工程共14万平方米,数亿元的投资,要等两个月,太恼火了。”刘光明面露难色,“这个审批,我该找哪个市级部门?”

“在我们这里就可以办。”刘建伟说。

“真的?”刘光明瞪大了眼睛。

原来,为了承接用好城乡建委、水利等八个市级部门下放的审批权限,两江新区专门设置成立了建设管理局,进行分段审批。

“基础工程与上部施工图纸分段报审的审批权限也由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履行。”林海说。

申请人可先行报审基础工程施工图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基础工程可先行施工。

“分段审批,可为企业节约很多时间成本。”刘光明说。

第6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效能,通过调整审批职能、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实行授权审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方式、贴近百姓服务等方面的实践,探索规范、高效、透明的审批服务方式。

关键词

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创新服务

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民之家)为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搭建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能、贴近百姓服务的工作平台,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的审批工作如何更加适应百姓需求、展示部门特色审批服务,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能、服务广大市民、服务企业,需要在日常的审批工作中进行不断探索、研究。

一、改革创新、规范流程

(一)调整职能实现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1]。市卫计委机构合并后,组建相对独立的行政审批处,整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处承担审批工作职能,负责行政审批的具体组织和各项协调工作,将原各业务处室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其他处室不再承担审批职能。

(二)简政放权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积极推进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麻醉印鉴卡、护士注册变更和延续注册事项下放到区卫计委实施,取消了性病设置审批事项,并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将省级下放审批事项“外籍医师团体审批”内容并入外籍医师短期行医事项,方便相对人办事。

(三)规范流程按照“权随事进”、“封闭办理”的基本要求,重新核定进入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的各类项目工作流程。凡标准明确、条件简单、只需形式审查的事项尽快办理;需经实质审核、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办公会议决定等环节的,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实行联合式办理,集中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规则、内部规范流程、组织专家评判、明确审批责任、确定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运转更加规范、高效、透明。

(四)协调会商机关处室内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协商会议,使审批、监督、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做到依法准入、严格管理、全程监督。

二、授权审批、减少环节

(一)授权审批医护人员执业行政审批授权审批窗口负责。将执业医师变更注册量大、市卫计委所属管辖单位医师变更到其他单位的审批权限授权审批窗口负责;外籍、港澳台执业医师短期行医医师执业许可授权行政审批处室审核办结。简化了审批制表、报批手续,强化了卫生审批窗口和处室的工作责任。(二)专用印章市民之家市卫计委审批窗口使用市卫生计生审批专用印章。取消原医师、护士注册变更审批专用章、医疗广告审核专用章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许可校验专用章,实行审批事项两枚行政审批专用(受理、审批)章对外的格局。

(三)A、B角制审批窗口实行A、B角审批制度,保障审批工作的时效性,实现限时办结。A、B角制实质上是充分授权审批的一种方式。除变更执业范围、外籍医师和港澳台医师执业需要审批环节外,其他医护人员注册变更许可直接由审批窗口前台负责审核,实行A、B角制,使现场办结率、提前办结率大幅度提高,提高了审批工作效率。

(四)专家评审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审批工作中的专业把关作用。成立行政审批专家库,对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专家审核的项目、个别有争议的项目等,借专家之力,保证审批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公正性。

三、贴近百姓、展示形象

(一)贴近百姓审批窗口前台工作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服务社会职能转变最前沿的执行者,肩负着将党的为民服务政策温暖传递给百姓、企业的责任。前台人员要整齐着装、庄重仪表、微笑服务、热情接待、真心实意为百姓服务、解决办事中求助的问题,把服务型政府工作职能做到百姓、企业的心坎上,使政府部门服务措施与基层需要对接、与群众需求合拍、与企业发展接轨。

(二)展示形象审批窗口服务前台是单位形象展示的舞台。前台工作人员直接为市民、企业面对面的服务,解答百姓、企业之难。前台工作人员在市民之家窗口不仅代表市卫计委部门形象,面对市民、企业,更是代表市民之家的政务服务水平、市人民政府为市民服务水平能力。前台工作人员言行直接影响审批服务的效果、直接影响党和政府部门形象。审批窗口安排业务骨干为百姓、企业面对面服好务,鼓励优秀人员在审批窗口前台服务,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娴熟技能及熟练掌握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行政相对人,是营造政府部门良好对外服务形象的重要措施。

四、创新方式、服务优先

(一)理念不变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前沿,只有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利就是责任”的服务理念[2],做到依法行政、五心服务:接待热心、受理细心、回答专心、咨询耐心、处事公心,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3],把困难留在窗口、把方便送给行政相对人,才能实现服务方式创新。

(二)一次告知市卫计委组织编写了涵盖三类(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公共卫生)11项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行政服务项目[4],共计59个子项目的一次性告知书。行政审批人员结合行政相对人申报的具体事项,可以《一次性告知书》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卫生计生行政相对人。在申报许可事项时,综合告知应当准备各项资料及相关要求的卫生审批窗口工作行为规范。一次告知书对行政相对人起到服务指南作用,对工作人员具有工作手册功能,方便查询,遇有答疑问题时,可以避免、减少个人随意性,自觉履行岗位职责[5]。

(三)格式审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医疗广告行政审批(审查)均使用格式化的现场审核表或评判审核表。公共卫生现场审批表尝试以风险度评估的方法判断卫生许可行为,关键项目达标,一般项目达标85%,可评定为现场审查合格。医疗机构及广告审批使用现场审核表或评判审核表形式,使审批条件标准化、申报资料格式化、审批过程公开化,为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自身可努力争取时间,提前达标提供了最佳路径,对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导向作用,促进其及早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准备,少走弯路、增强企业自律意识[6]。

(四)服务优先目前审批窗口办事地点距离中心城区较远、暂时交通不便,推出优先现场办结服务举措:对65岁以上老年医师、有车票返回外地、新城区较远、孕妇办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地点人员,只要资料齐全,采取优先现场办结服务方式。临近上、下班时,遇到前来办事人员,审批窗口采取提前、延时服务办法,解决办事人员疑惑,得到行政相对人的赞赏。

五、改进设计、跟进需求

(一)审批系统内网上审批系统是前台服务的主要操作界面系统,功能设计既要符合服务行政相对人的要求,又要满足行政审批改革的需求。市卫计委积极想方设法解决窗口审批人员提出的工作需求,建立了行政审批系统,填补了市卫计委系统没有统一的审批平台的空白,结束了本部门无独立的内网上审批系统历史。新的内网上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系统将全市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各类申请、审批相关文书证照等全部列入有关审批环节,增加了一次性告知书前置程序、调整了各类申报受理回执单、编排了各类审批文书打印、为建立电子化档案奠定了基础。新内网上审批系统设计设计了输入数据信息的转入功能,逐步建立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工作各类审批数据库及相关资料分析统计功能。

(二)跟进需求内网上审批系统的统计功能基本符合原设计要求,审批信息齐全地保持原始审批状态。内网上审批系统需要跟进实际审批人员操作的需求,不断完善审批系统设计,努力使审批系统成为快捷办事的工具,使审批系统真正成为提高效率的帮手。

(三)网上审批实现行政审批简政放权、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运行,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网上审批是电子政务服务必然要求[7]。武汉市在创建智慧城市的大环境下,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进程,探讨开展电子化审批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平台建设,不断改进电子政务服务方式,积极参与设计互联网上外网申报、内网审批的系统连接工作,将卫生行政网上审批系统审批办结的结果直接公示在市卫计委网上,实现市卫计委行政审批阳光运行,实现审批零距离、流程无障碍、办事不拖沓、申办人员满意的网上审批服务。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如何更加贴近百姓和企业需求,是服务型政府永恒的课题。市卫计委审批工作阶段性创新服务方式,探索提高审批效能的途径,在审批窗口不断努力实践,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改进审批方式,力求审批服务贴近百姓的需求、贴近企业的需要,在武汉市民之家审批窗口提供规范、高效、阳光服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参考文献

[1]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Z].鄂政办发(2013)1号.

[2]石国亮.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3:87-114.

[3]湖北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和卫生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通知[Z].鄂卫发[2012]23号.

[4]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管理办法[Z].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46号.

[5]谭铁强.武汉市卫生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编写与使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4A:125-129.

[6]谭铁强,刘建安.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最优化设计过程的思考[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1:105-106.

第7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是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必要途径,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更是广大人民群众、企业的迫切希望和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自觉地从传统的行政理念中解放出来,清除本位主义和权利思想,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利益与服务、权力与责任、改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潮中,切实把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配合中心工作,增强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努力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

根据《行政许可法》精简、效能、统一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凡是行政审批项目涉及两个科室以上(含二个)的市直行政机关要整合内部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按照“增一减一”的原则,在不增加科室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并整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科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等行政审批工作。没有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也要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科室,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由窗口集中统一受理和办理。努力形成单位围绕窗口、窗口围绕群众服务的职权明确、权责统一、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凡是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不需要到现场勘验的申请事项,做到窗口现场受理、现场审验和现场审批;需要到现场勘验的申请,窗口受理后,由窗口工作人员或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勘验,勘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把勘验报告送达窗口,窗口接到勘验报告的当日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申请事项,窗口单位无条件代办;需要窗口单位签发批准文件的,要在窗口签发文件;涉及三个以上窗口办理的申请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联审会议,代办队全程代办,切实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抓好工作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工作,做到“五个落实”。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窗口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活动,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中心整体服务质量。

(一)落实分管领导。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各窗口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窗口工作,负责协调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分管领导要到窗口现场办公。

(二)落实审批人员。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要整建制地进驻中心窗口办公。没有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窗口单位主要行政审批科室的科长(主任)及业务骨干必须随项目进驻窗口工作。

(三)落实审批权限。窗口单位要对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下达授权通知书,明确审批权限,确保窗口工作人员能办事,办成事。

(四)落实进厅项目。清理后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审核、核准、许可、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等)都必须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原单位不能再行受理和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年检事项由中心设立联合年检窗口,统一联合年检。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地点不固定的项目外,要全部进中心。经本级政府批准的确属不宜在中心直接收取的规费也要纳入中心监管范围,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便民服务项目要本着方便企业和群众,宜进则进,能进则进的原则,提高“一条龙”服务能力,建立高效、方便的综合服务平台。

(五)落实办公设备。各有关窗口单位要给窗口配备办理证照所需的计算机、打印机、通讯传输等办公用品用具,确保窗口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

四、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服务型政府形象

所有进中心审批事项实行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承诺时间分解到办事流程中)、收费标准、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八公开”,在单位上墙,在中心网站和窗口服务指南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必须按照公开的内容实行承诺服务,不得在公开内容之外增加审批环节、提高收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本着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编制《*市行政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五、切实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力争建设一流的行政审批队伍

第8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近年来,我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综合性政府服务平台建设、营造更优良政务环境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审批程序的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的完善、配套制度的健全等方面,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群众不断提高的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务服务,改善政务环境,我们将在前几轮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精简事项、优化流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长效动态管理。以“网上政务大厅”权力库中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基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权力下放。为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上下配套、系统放权的工作要求,将可以下放至区、县级政府的市级行政审批权统一梳理,统一下放至区、县级政府,并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的程序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外公开审批条件、申请文件、受理部门、费用标准、结案时限等信息,免费提供各种政策文件和申报表单。有重大的政策变更或情势变化,及时以各种方式通知可能受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向申请人公开审批事项流转情况,及时告知审批结果。实施审批条件标准化。对于上位法规定中过于宽泛、界限不清的审批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加以界定、明确和细化;对于审批标准缺失的,建立相应的审批技术标准;对于同一审批事项,由于投资主体、投资规模、用地性质等不同因素导致的审批要求、前置条件不同的情况,进一步分类细化,将审批各项条件、指标要求明确告知申请人。

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落实充分授权。全面推行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中心”集中,确保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探索试行行政审批“形式审查制”。在逐步建立技术中介机构诚信评价体系,细化相关审批条件,完善相应审批流程的基础上,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由中介机构向审批部门递交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或评估,审批部门对相关事项实行“见件即批”的形式审查制度,同时制定相应的事后抽审、监管、处罚等配套机制进行监督管理。大力推广网上审批。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统筹考虑全市范围内电子政务的系统整合和共建共享,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使现有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协调功能。以现有的“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市工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市城建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为牵头单位,相关市领导为协调人,在“中心”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协调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提高项目审批速度。

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明确行政服务中心法律地位。中办、国办和省委办、省府办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定位、职责和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杭州应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加快研究制定杭州市配套地方法规,明确各级“中心”在政府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能,确保其合法性,增强其协调监管作用。深化四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有序、规范、统筹、长效”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实现功能上有序有类,分级分层;业务指导上统一归口,逐级指导;长效机制上推行标准化管理和统一考评;网络建设方面上下互通、资源共享,形成覆盖城乡、共建共享、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政府和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办事不出村、不出乡镇。

第9篇:行政审批权限范文

近年来,桓台县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三化建设”,大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印发了《关于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正在实施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规范审批权限和自由裁量权。目前,全县32个部门(单位)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形成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初稿,并正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确保系统(行业)内同一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与省市相对统一,坚决杜绝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的现象发生。

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目前,全县应进驻服务中心的32个部门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入住服务中心或部门大厅办理,并对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科充分授权,确定首席代表,签订《授权书》,确保行政许可科“既受又理”,避免“名进实不进、人进事不进”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全县各审批部门对照省内、市内最短审批时限,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简单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即审即办”,制定压缩审批时限的具体措施。通过梳理汇总,各部门审批办理时限比原承诺压缩50%的基础上又平均压缩了25%左右,全县行政审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缩短70%以上。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修改完善了中心系列管理制度,编印了《桓台县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窗口及服务标兵评选办法(修订实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受理通知书、限时办结、AB角、责任追究、承诺办结”等制度。坚持行政审批“八公开”,实现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办理。设置咨询监督台,公开服务指南、事项办理流程图等,在大厅悬挂《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图》、梳理和印制服务窗口明白纸、在中心大厅电子屏及中心网站公布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办理实时状态,对进入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等全部公开。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原则,制定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实行建设(技改)项目市县联审和一口收费。2015年1-7月份,桓台县完成市县和本级联审建设项目56个,投资金额近60万元。6月份,桓台县出台企业设立“三证合一”办证实施办法,组织县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审批窗口,重组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协同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工作模式开展“三证合一”登记,截至目前,桓台县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9个,投资金额600万元。桓台县还开发运行了集受理、审批、查询、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全程式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总服务台,承诺件由总服务台登记后,通过网上即时分发,相关窗口承接后进入办理流程,系统设置了超时报警功能,与县纪检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电脑联网,部门领导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签批,事项办结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利用科学智能化的网上审批,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关键词:三化建设 行政审批 三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