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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现象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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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现象分析

第1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房中房”;负外部性;整治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房中房”是介于商品房和“城中村”的中间产品。它的租赁对象是既买不了商品房,又达不到购买经济适用房标准的社会“夹心层”。“房中房”存在着建筑的安全隐患和一些相应的负外部性影响,因此各地政府在从法律或行为上进行了“房中房”的整治,例如上海市政府对“房中房”的另类问题“群租”进行了一系列的严惩和整治行为,广州市政府也在2009年5月底开始了主城区的大规模的“房中房”整治行为。从广州“房中房”整治来看,政府起到了很好的管制作用,但是随着“房中房”整治脚步的接近尾声,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开始浮上水面,如“房中房”整治引爆单间需求,业主与求租者以及政府之间的博弈,群租现象的涌现,“城中村”整治的新一轮困难,二手房租金的不正常上升等,本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主要就“房中房”出现的原因,整治“房中房”的必要性,重点对整治“房中房”产生的遗留问题及其问题解决对策等进行分析,以期能有效解决“房中房”整治过程中的纷争,从根本上解决“房中房”问题,使其实现社会公平。

二、“房中房”现象整治的必要性

“房中房”存在着一些隐患,归纳起来其隐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违法改建室内结构,人口居住拥挤而产生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等隐患,二是“房中房”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影响,如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隐患。

“房中房”是业主为了牟利,将原本三室一厅或二室一厅的标准套房隔成三个甚至四五个单间出租给房客的房间,这样会导致原本设计不承受承重墙的楼板或梁承受承重墙,影响了建筑物的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房中房”现象同群租现象一样,存在着严重的负外部性影响,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个或多人的自愿行为在未经第三方情况下强加于或给予他们的成本或收益。“房中房”擅自更改房屋承重结构,给整幢及其相邻建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又因为“房中房”擅设卫生间,导致楼上“房中房”,楼下惨遭殃,“房中房”居住人口拥挤,人员混杂,给相邻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以及整个小区带来了较大的公共卫生的损耗,这些都是在小区物业及相邻人员非自愿的情况下被强迫接受的损失,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的表现。

“房中房”带来的许多问题都是因为“房中房”的负外部性影响,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房中房”虽然暂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安身之所,带来了表面上的社会和谐,并为一些业主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却因此滋生出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如外来人口和本地居住人口矛盾的扩大化、出现依赖“房中房”收入而不从事社会生产的“米虫”、整个小区的安定与和谐等等,从另一个其一直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安全角度出发,“房中房”的整改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房中房”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政府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在致力于“房中房”的整治,如上海市政府一直在大力改进群租现象,广州市政府也于2009年开始大力整治“房中房”,彻查小区里出现的“房中房”,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相当的惩罚措施。虽然政府在整改“房中房”上出了很多政策,也相应的起到了一定的改善社会环境及治安的作用,但是在政府进行整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在整治过程中没有提到救济问题,从而引发对租住“房中房”人口的社会排斥现象。从城市化的角度来讲,“房中房”的整治是城市化进程中必要的一部分,“房中房”的整治能解决其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避免因其负外部性影响而导致城市居民的逆向选择,形成城市中心的空心化,使城市土地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房中房”的整治则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排斥问题。社会排斥主要是指:由于种种原因,致使个人或群体在一定程度上被排斥在社会主流关系网络之外,不能获取正当的经济、政治、公共服务等资源,导致他们能力削弱与机会丧失,以致处于边缘化困境的一种过程和状态。社会排斥的维度包括经济排斥、政治排斥、文化排斥、关系排斥和制度排斥。而在“房中房”整治过程中忽视救济问题的结果是出现了经济排斥中的消费市场排斥。经济排斥是指个人和家庭未能有效参与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它主要表现为劳动力市场排斥、消费市场排斥和土地排斥三个方面。其中,消费市场排斥是指个人或家庭购买不起或经济拮据而被限制使用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广州市政府在2009年“房中房”整治中仅仅强调了拆除“房中房”,却没有强调其在拆除“房中房”之后所应该采取哪些补救安置措施,如必须离开“房中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等,这就导致一些低收入人群被迫离开原本能负担的“房中房”,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来负担房租增高的二手房租赁市场,从而被排斥在主流的二手房标准套房租赁市场外。

其次,政府的“房中房”整治行为造成租房市场的“市场失灵”。一般情况下认为,当存在垄断、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时,就会导致市场失灵。市场按照价值规律调节价格的波动,达到其主动调节的效率。政府的“房中房”整治工程是一项符合民意的工程,但是随“房中房”整治的深入和拆除面积扩大,会形成住房租赁市场的垄断,特别是单间出租市场的垄断。大部分商品房开发的是大户型,小户型的稀缺和有限性容易造成住房租赁市场的畸形发展。

四、政府在“房中房”整治过程中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1、加快租赁市场建设,增加经济小户型租赁房供应量。“房中房”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小户型出租房供应量的稀缺,此次进行“房中房”的整治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够达到租房市场的次序稳定,租房市场的规范化,但是根本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小户型或单间的出租供应量仍然满足不了其旺盛的需求量,在长期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中房”现象仍然会再次应运而生。所以,“房中房”的整治是暂时的,从根本上讲,政府在整治的同时,应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鼓励开发商开发小户型的房子,或扩大公有出租房的领域。

2、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在谈到社会保障的时候,林毅夫指出,不要把社会保障仅当成一种消费,要把社会保障当作一种投资。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一个居民是否拥有良好或者说社会所认为的最基本合格的居住条件,会严重影响其道德水准、社会行为规范,乃至对当地社区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而个人的社会行为规范水平和当地社区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对周围社区,对当地社会,都有着直接的外部性作用。政府在进行“房中房”整治的行为,即宣布着对于这些外来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不认同,从某一方面来讲,剥夺了他们最基本的住房权。而当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仅仅是针对有城镇户口的人群,这样大大降低城市流动人口的归属感,不利于城市化的进程。政府应改善住房保障体系,将一部分的流动人口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为其提供廉租房或住房津贴,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在城中村,由于村集体性质的特殊性,即其不但是单纯的经济组织,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担负着村民的生老病死,所以导致了急功近利的开发在城中村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村集体未来保持其收入的持续增长,在物业租金无法随着时间增长的前提下,只能选择增加出租面积来增加村集体的经济收入,这样村集体会想尽办法来将农用地转变为临时建设用地,兴建大量临时建筑,这样忽视了城中村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使城中村的居住条件更加恶劣,就自然迫使更多的流动人口不得不租住相对而言条件好一些的“房中房”。政府在整治“房中房”的同时,要加强对城中村的改造,因为城中村其特使的职能和承担的功效,只有改善了城中村的住房出租环境,才能从另一方面解决“房中房”的需求量问题。

五、结语

“房中房”现象不仅仅是一个业主与邻居纠纷的问题,更反映了我国经济型住房租赁市场的不足,在进行其整治的同时,不应忘了要针对其根本问题即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薄弱环节进行解决。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供应问题,同时从法律层次上来保证住房租赁市场的公正有效,才能从根本上长期有效地解决“房中房”问题。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孟星.住房群租与房改缺失.北京:城市问题,2008.11.

第2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双言群体 矛盾 权力

一、研究方法

在我国高校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现方言与普通话同时使用的“双言”现象。这种“交替使用”所带有的边缘色彩也为研究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便利。因而本文以在京山东籍大学生为研究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这部分群体对普通话和方言的态度,希望能够折射出普通话与方言之间的关系,并展示在这种关系下,语言主体是以怎样的心态参与其中。

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376份,其中有效问卷357份,有效率为89.3%。问卷的主要内容是山东籍在京大学生掌握方言和普通话的能力,以及对两者的态度。不过需要保持审慎态度的是,“没有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应该主宰社会现象的推论,量化方法应该吸收别的研究方法的长处”(凯西・卡麦兹,2009:序言)。单纯的数据统计并不能得到最真实的结论,这种看似“中立”的分析,有可能获得虚假的数据。量化方法还需要与质性研究相结合。因此在本文中,笔者还对在京山东籍大学生进行了个案访谈,以保证在面对面的交流中更为细致地了解他们的态度。

二、行为与态度的矛盾

从总体上看,山东籍在京大学生在对方言的使用和态度上存在很明显的矛盾冲突。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在京山东籍大学生,无论是在普通话还是在方言的掌握程度上,表现得都比较良好,尽管山东方言存在不同的次方言区,但仅有不到10%的被调查者对本地方言掌握不熟练。

不仅是对方言的掌握程度,而且对于方言的态度上,被调查者大多都倾向于乐观,他们都认为方言会与普通话保持长久并存的局面(参见下表B)。

但是主观上的支持并不等同于在实际生活中使用的频率。调查结果显示,仅仅有1.85%的被调查者会在正式的公共交流场合中使用方言,绝大部分人会选择普通话。这反映了在京山东籍大学生对待方言的矛盾态度:认同并且能够熟练掌握方言,但是不用。在访谈中被访者多认同方言所代表的地域特色与价值,正如一位被访者所言:

“我觉得方言还行吧,听起来挺土的。呵呵。但起码有我们的特色吧。山东台不还经常推出济南话的电视节目嘛,就小么哥。我们家就是济南的。我妈爱看,我也就跟着看一下。不能说特别喜欢,但看看还挺不错的。觉得挺亲切。”(访谈对象LYY,访谈编号07)

但当被问到在北京是否还看这档电视节目时,她表示:

“到学校我就不看了,那么多电视剧和电影,实在想不起来还有这个。我在家也就是随着我妈看看。再说了,我在学校看什么小么哥啊?那得多别扭。黄渤那口山东话我都不怎么想听,更别说他了。”(访谈对象LYY,访谈编号07)

从对LYY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当空间转移到北京时,她倾向于将语言体系调整到“普通话状态”。她认为在北京地区如果再“听”或者“讲”山东话会很“别扭”。如果按照社会学的言辞,这种“别扭”实则是对社会认同的一种焦虑。“社会认同指的是别人赋予某个人的属性,基本上可以被看做是表明一个人是谁的标志。同时,社会认同也将该人与其他相同属性的人联系起来”(吉登斯,2003:38)。而当LYY在北京再看方言电视的时候,她会觉得这种社会认同出现了紧张,自己与周围其他人减少了共同点,无法实现有效的整合。

不仅是对其他语言群体,即使是在“老乡会”这种语境下,她依然选择使用普通话:

“在老乡会上,还有跟同学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可能会用山东话,老乡也得是一个县的,如果仅仅是山东人的话,我也不会用。”(访谈对象LYY,访谈编号07)

同样如此选择的GF也讲出了他的观点:

“可能我怕别人把我当成另类吧。你想啊,在学校里,别人都说普通话,我怎么可能说山东话啊,那不是脑残吗?虽说山东话全国人民都听得懂,可也别扭呀。说普通话就行了,大家都这么讲,交流也方便,也不显得那么另类。”(访谈对象GF,访谈编号04)

这是在访谈中发现的在京山东籍大学生的普遍观点,考虑到交流的方便,同时也会考虑到不去显得那么另类。“现代社会迫使我们发现自我,社会在没有为我们提供多少如何做出选择的指导的情况下,就让我们面临大量令人眼花缭乱的选择机会,诸如成为什么样的人,如何生活以及做些什么”(吉登斯,2003:39)在这次方言与普通话的选择中,更多的人选择了后者。

社会认同之所以出现紧张,是因为他们存在“双重身份”,对于在京山东籍大学生而言,这种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在京”和“山东籍”本身就是一组冲突的词汇。当被问及山东方言的发展趋势时,被访者依然存在矛盾心态:

“我觉得山东话不会消失,你看山东那么多人,小孩从小生活在那里肯定得说山东话吧。这一代代的,山东人这么多。”(访谈对象LJ,访谈编号02)

可是当问及,“如果你以后生活在北京,会不会教自己的孩子说山东话?”时,被访者则进入了矛盾的选择:

“哎呀,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那得看我嫁给谁了,要是嫁给个山东人,说不定还会教教。要是嫁给别的地方的,那怎么教啊?我觉得吧,教的可能性不大,语言学习得有环境,周围要是就我一个山东人,别人都说普通话,我也说不出来,怎么能教孩子呢?”(访谈对象LJ,访谈编号02)

当然,也有被访者表示会让孩子学说山东话:

“会教,一定教,我还打算了,要是以后不再回老家,我会每年都让孩子回去学学山东话,还得让他下地干活呢。户口在哪里不要紧,怎么都是山东人。”(访谈对象LY,访谈编号01)

行为上向普通话趋近,但是态度上却对方言表示十分支持,针对“方言是落后的表现,普通话是文明的表现”这个问题,仅仅有4.2%的人表示赞同,有93%的被调查者表示不赞同或者非常不赞同。有将近70.6%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方言有必要甚至是非常有必要加以特殊保护。但当被问及需要采取怎样的措施时,被调查者又觉得不知所措:

“我觉得还是顺其自然吧,要是大家都说普通话,方言也就慢慢消失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虽然我是山东人,我还会说山东话,说不定我们的后代就不会了。”(访谈对象GF,访谈编号04)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京山东籍大学生对于山东方言的态度比较矛盾,一方面认为山东方言会存在下去,另一方面却又在方言的传承上摇摆不定。一方面认为应该保护方言,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又不去使用。这种矛盾可能是在京山东籍大学生双重身份所导致的角色冲突在语言选择上的体现。

他们本身是矛盾的,远离了家乡,身处北京,方言对他们而言已经成了“他者”,在身份上他们更愿意将自己的“地方性”尽力淡化,在感情上对方言还存在亲切感。双重的身份,逼迫着他们选择“顺其自然”。而这种“双重身份”的一个结果,就是他们变成了“双言群体”,在北京用普通话,在家乡则用方言。

三、权力与“发声”的条件

我国语言现状本身比较复杂,现代汉语就分为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越方言等七种方言区,各大方言区下还有多个次方言区。每一个方言区都蕴含了一种文化系统。但在空间的转移中,体现的则是“双言群体”在不同环境下进行社会认同的选择。对于用哪种语言谈论什么话题,则体现了现实政治格局在语言选择上的映射。

在上世纪70年代末,布迪厄对索绪尔形式主义语言学展开了批评。他认为形式主义语言学“未能够把握语言结构与使用的社会、政治属性”(傅敬民,2010),在他看来,人之所以能够进行语言选择,是因为说话人有一种实践能力,一种“实践感”。借助实践感,说话人能够生产适用于当下语境的语言。换言之,山东籍在京大学生选择在北京采用普通话,不仅仅是为了交流的便利,也不仅仅是为了上文所说的身份认同,而是因为他们感受到了“实践”的需要,让他们在新的社会关系下“发声”。

按照后现代的言辞,“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发声”(李英明,2007:136-141)。能说话的人,必须确认他们在当下境况中有权说话,而听众则必须清楚说话人是值得倾听的(傅敬民,2010)。也就是说,语言表达者必须接受既定存的语言权力关系,在普通话与方言的权力谱系中进行自动调整。以保证自己有发言权,并且自己的发言能够被倾听。

颇值得思考的一点是,有将近78%的学生认为自己的普通话掌握得比较好乃至非常好。

“拥有言语能力就意味着占有了某种象征性的文化资本,言语行为不仅仅表现为言说者根据自己对语言资本占有的状况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更为重要的,言说者还会在具体的实践中采取一定的策略和技巧,从而使言语行为更有利于自己”(范国华,2009)。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何会有95%以上的被调查者在公共交流场合中使用普通话了:用普通话才能保证在公共交流中不处于劣势,自己的表达才能够获得别人的倾听。这是语言主体作为“经济理性人”在“语言市场”上进行利益考量的结果。对于这一点,访谈者自身说得含糊而又隐晦:

“在公开场合?就是人多的地方?上课的时候?那我讲普通话,肯定得讲普通话啊,怎么可能讲方言。用方言也讲出不来啊。别人也没法听,要是大家都讲方言,那课就没法上了。”(访谈者ZCJ,访谈编号03)

也许可以这样理解,普通话垄断了人们对公共空间的控制权,成为一种公共话语(参见下表F)。

如果不能掌握普通话,那么就没有资格在公共政治领域发声,不能将自己的观点与利益表达清楚,起码是没有更多的受众倾听。在这种格局中,每个人都必须将自己纳入到普通话体系中去,接受其中的权力秩序。按照葛兰西的术语,普通话已经形成了语言的“文化霸权”。在这种霸权体制下,作为方言的山东话是没法跟普通话竞争的。甚至可以说,任何一种方言,都没法与普通话竞争。因为语言不仅仅是沟通的工具,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符号与标签,“符号权力是建构现实的权力,是朝向建构认知秩序的权力”(布迪厄,1999:166)。那么在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上,这种对立所呈现的是民族、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如果从概念上讲,方言与普通话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方言”的意义本身就说明了这种语言体系只能为地方化的存在,而只能由普通话充当公共政治交流的工具。掌握交流工具的国家在推行普通话的过程中,获得了“符号权力”,占据了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能够进行有效的政治统和。

“嵌入到话语实践之中的意识形态在被弄得自然化或获得常识地位时,效力最大”(诺曼・菲尔克拉夫,2003:81)。这样便可以理解为什么在调查中,有78.9%的被调查者认为推广普通话是必要的,认为非常有必要的也占到了24.6%。

当然,我们没有证据说这种对方言的认同是意识形态的虚假,但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普通话已经成了未来发展的趋势,权力结构决定了这种格局。

四、总结

方言和普通话之间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地方―中央”、“私人―公共”的关系。不过正如学者对于方言电视节目的研究所表明的,“方言作为地域文化的象征,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和语言形式,却丧失了在大众传媒和经典文本中的合法地位。在公共领域中这种文化的失语症更是空前严峻”(韩鸿,2002)。将方言逼退到了私密空间,在这种权力格局下的语言主体,也只能在话语崇拜和方言迷失的矛盾心态下选择走向普通话,而将方言慢慢遗忘。

参考文献:

[1]布迪厄.论符号权力[A].吴飞译,贺照田.学术思想评论(第五辑)[C].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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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范国华.论布迪厄的社会语言学――“话语交换的经济”理论[J].北方论坛,2009,(2).

[4]傅敬民.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J].上海大学学报,2010,(6).

[5]韩鸿.方言电视与话语权力[J].新闻界,2002,(4).

[6]安东尼・吉登斯著,赵旭东,齐心,王兵,马戎,闫书昌译.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李英明.中国研究:理论与实际[M].台北:三民书局,2007.

[8]罗福腾.山东方言里的反复问句[J].方言,1996,(3).

[9]诺曼・菲尔克拉夫著,殷晓蓉译.话语与社会变迁[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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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玲.城市化进程中本地居民和外来居民的语言适应行为研究――以合肥、南京和北京三地为例[J].语言文字应用,2012,(1).

[13]武小军,樊洁.交际空间与话语选择――流动人口在务工流入地语言实态调查[J].语言文字应用,2012,(4).

[14]姚志清.洛阳高校学生双言现象调查[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6).

[15]张树铮.山东方言语音特征的扩散方向和历史层次[J].山东大学学报,2007,(5).

[16]张文木.在推进国家语言战略中塑造战略语言[J].研究,2011,(3).

第3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环境案件,如云南的盗伐并出口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稀树种红豆杉案、国外有害废物屡次非法进入我国港口案、城市污染工业向农村和落后地区转移案等,都反复表明在我国存在着日益严重但却尚未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环境问题的社会转移,是指在经济不平等条件下,以抢占资源和转移污染为真实目的的贸易或投资行为所导致的环境问题的输出或空间转移现象,其中的“贸易或投资行为”,既包括国际领域的贸易和投资行为,也包括国内地区间发生的贸易与经济投资行为。日益增多的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逐渐导致一类新型环境问题,即社会转移型环境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移型环境问题与非社会转移型环境问题,即单纯由于人类科学认识能力的局限或生产技术落后而引发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冲突,具有直接的对比意义。目前国内外关于环境法原则与制度的研究更多是以后者为对象的,而对明显具有“恶意”因素的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缺乏甄别和专门化研究。这种问题的“混同”不仅反映了环境法理论研究的疏漏,而且构成了实践中大量权利隐性受害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本文以权利的视角对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进行分析,尝试建构有助于预防和规制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的法律制度。

二、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中的权利隐性受害

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的实质是将一种“利益”或者风险在相关主体之间进行强制性分配。但这里所讲的“强制”,在行为外观上通常以招商引资、自由协商和缔约为内容,不具有强制的表象,但从利益交换的过程来看,由于利益的多样性和利益主体的多元性并没有完全反映在上述过程中,所以,对于非参与方而言,利益的损害,尤其是某些非经济性利益的剥夺构成了一种实质上的强制。尽管经济学上的外部性理论已对环境问题的产生做出了合理的解释,并在这一基础上提出克服外部不经济性的种种对策。但从法学的观点来看,权利是法学最为重要的分析单元,而公正是权利的道德基础。如果换以权利的视角对环境问题的社会转移现象进行反思,不难发现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过程中普遍存在权利隐性受害现象。

首先,权利体系的现实与应然之间的时间差距是导致在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过程中发生权利隐性受害的关键因素。根据权利体系的发展史,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内容一直伴随着人类需求水平和认识能力的提高而不断丰富和深化,而法律对利益关系的确认和调整却在时间上存在滞后性。例如,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有关基因的提取和使用行为,做出有利于基因资源丰富地区居民利益的相关规定,而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的工具性价值和其潜在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正日益被社会所了解,这就使得于未来的某个时间创设一种基于属地原则的基因权利成为可能;又如,受制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国或各地区在环境标准和环境管制方面存在许多具体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法定权利状况也在客观上妨碍了人们提出相关的利益主张,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一些曾被视为奢求的主张渐渐会转化为法律的基本保障。所以权利的空白和权利保障范围在地域上的落差为环境问题社会转移提供了条件,从而使得具有明显恶意因素的资源强占和污染输出行为,以各种形式合法性掩盖其加害行为的实质,造成权利的隐性受害。

其次,在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过程中,缺乏权利的自觉和必要的救济手段往往也促成了权利的隐性受害。与普通的环境侵权行为不同,导致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的一些投资和贸易行为,因取得合法形式而具有更加隐蔽的特点,加之特定时期社会舆论的烘托,使受害主体往往难以察觉到加害的存在;即便能够意识到侵害的发生,但往往在强调利益衡量和忍受限度的环境政策和社会背景下,淡化或放弃了自己对环境利益的主张;此外环境诉讼的操作难度也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权利主体对相关权利的诉求。因此在法定权利体系内,处于休眠状态的权利也是权利隐性受害的一个主要原因。

最后,在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过程中,造成权利隐性受害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更广泛的受害主体实际上是接受转移方的未来世代。所以一些资源的强占和污染的输出行为,从另一个角度看是以侵害接受方环境权的方式,损害了接受方的发展权。在主体不在场的情况下,利益的格局已经被强行调整,对于未来世代而言,这无疑构成了一种权利的隐性受害。

三、法律手段在控制环境问题社会转移中的作用

在普通的环境侵权案件中,权利受到的是一些显害,可凭借环境侵权法追究责任。而在控制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过程中,权利的隐性受害使得根据侵权法追究责任进行事后救济面临一定的法律障碍,并且也不符合环境法的预防原则,因此以法律手段控制环境问题的社会转移不能仅仅依赖消极应对的侵权法思维,而是应在立法环节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社会转移进行事前防范。

首先,确立环境正义作为国家环境政策与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环境问题的社会转移现象表明环境关系不再仅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越来越呈现为一种利益关系。从美国的民权运动中发端的环境正义概念,要求环境物品与环境风险的分配应当符合正义的原则。“环境正义”所确立的平等和公正思想对于分析环境问题社会转移现象,是一个有价值的理论工具,因此也可作为控制和解决社会转移型环境问题的各种法律手段的灵魂,而且也开拓环境法研究的价值空间。

其次,在知识经济时代和风险社会中,法律应适时做出相应调整,一方面通过权利标准的不断提高,减小权利在种类和范围上存在的地域落差,从而在根本上防范环境问题的社会转移;另一方面对于暂时无法弥合的差距,可通过在新型利益关系中确立新的权利形态,以减小因环境问题转移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第4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中小学生;补课现象;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06)10-0042-02

众所周知,补课本是专指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学生因客观原因(病、事)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而牺牲师生的休息时间,由授课老师把耽误的课业内容补上。它有两大特点:首先补课的内容必须是主体(学生)所耽误的课业;其次,补课的客体(任课教师)一般应该是不计报酬的[1]。正常的补课行为应该是对教学计划的完善,是对教学任务的补充,应该有利于学生知识的巩固。但是,近些年来的“补课风”却违背了这些目的,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计划。更有甚者,有些中小学校补课以赢利为目的,乱加课、乱收费,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违背了教育规律。

一、补课现象的成因

(一)社会的原因:补课现象的深层原因

1.社会流动。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存在着许多不平等现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由于社会职务、社会收入、社会地位等的不同而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个人从一个社会阶层进入另一个社会阶层就叫做社会流动。社会流动分为向上流动、向下流动和水平流动三种。合理的社会流动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促进个人能力的发挥,可以使一些处于低层次的社会成员来改变自己所处的地位。影响个人流动的因素宏观上可以分为如下四方面: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教育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流动更加自由化,向上的社会流动趋势比较明显,比例开始增加,社会成员通过自己的努力更容易达到社会流动的目的。教育便成为人们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许多学生把刻苦学习、考取理想的学校作为自己日后获取更多资源的准备,这也给教育施加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为了更好地得到社会的认可,获得更大的升学的可能性,学校、家长、学生就自然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性。而要在这场持久的竞争中取得胜利,增加学习时间成了一种必要的选择。补课也就由此而兴起。

2.就业压力。学生接受教育、努力学习的目的都是为了以后能够得到一份比较理想的职业。由于现代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社会各行各业在招聘人才时对应聘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自然形成了高学历能获得好职位、高收入的现象,高学历越来越成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标准。有些单位在招聘时甚至打出“非名牌大学”、“非本科学历”不予考虑的招牌。激烈的竞争和就业压力使人们更加重视教育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家长也认为高学历、高文凭能使学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有更强的优势。因此,家长也不惜花钱,希望通过补课使学生能够在高考时取得更好的成绩,为以后得到一份比较理想的工作做准备。

3.经济利益。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实行全民受教育需要投入很大的教育经费,但是,现在全国普遍存在着教育经费缺乏的现象,在义务教育阶段,有些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地区还存在着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5》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还有163个县的小学,142个县的初中生人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为零;部分条件比较差的学校无法靠校办产业或者其他的手段来增加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确保教师基本的生活费用,许多学校就利用补课收取的学生的费用来填补经费的不足。同时,还有少数学校和教师为了个人利益,利用补课费获取额外的收入,进行“创收”。

(二)教育原因:补课现象的直接原因

1.考试制度不健全,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这句话体现了我国不健全的考试制度的弊端。考试一直是我国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考试成绩的好坏决定着学生的升学,也决定着学生的未来,这就直接导致了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学校在教授学生知识时,按照“考什么教什么”的原则,尽可能多地利用学生的节假日和占用音、体、美的上课时间来进行或强化考试科目的学习,以使学生能够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

应试教育弊端之一,就是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高的学校被评为各省市地区的重点中小学,受到教育部门的重视,师资力量增强,由于教师待遇的改善,教师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生源好,直接又导致升学率更高,这样就保证了学校的良性循环。但还有一部分升学率不高的学校,学校名誉受到影响,招收学生都是重点学校选拔后剩下的学生,最终导致升学率持续不升,也形成了这类学校的恶性循环。因此,学校为了保证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补课,加强学生对考试科目的学习和训练,以此来提高升学率。

2.教学观念错误,教学效率低下。传统的教育观念中,补课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补比不补强,多补比少补强”的思想存在于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心里。在这种错误观念的主导下,依然有许多学校视素质教育于不顾,试图通过补课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把学生都培养成高学分低能力的“人才”。

教学效率低下、教学质量不高也是造成补课现象的原因。由于近年来教学和教材改革速度、质量的提升,教师需要储备的知识量也在逐步增多,许多教师在短时期内无法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和方式,无法保证课堂45分钟的教学时间得到充分利用,教学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这样就给补课造成了可钻的“漏洞”。

(三)家庭的原因:补课现象的推动力

寒暑假是学校法定的节假日,是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放松心情、调整心态的时间。但这是学生和老师的“特殊”节日,对于广大的家长来说却没有这个假期。部分家长由于工作需要,在假期间无暇顾及学生的学习,而且伴随着社会迅速发展而出现的网吧、游戏机厅、迪厅等娱乐场所也逐渐成为中小学生的聚集地,这对学生在假期间的学习和安全提出了挑战。因此,致使家长呼吁学校在假期间进行补课,这样既能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质量,也能保证学生的安全,使家长能够安心工作。

另一方面,在目前出现的“择校热”中,许多地区和学校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标准,学校划定分数线,成绩不达线的学生要交千元甚至是上万元的择校费,这给家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考上重点中学、重点高中,直至重点大学,而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好的成绩,补课便成为一种手段。为数不少的家长也赞成和鼓励学校补课的做法。

二、避免不合理补课现象的对策

(一)加强社会宣传,转变观念

首先,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通过学习各种教育方针政策,加强家校合作,强化素质教育的观念。学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成绩好,而且要具备各种能力,在满足个人发展的同时也要适应和促进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其次,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学习兴趣,转变学生学习仅仅是为取得考试成绩的错误观念,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再次,转变家长的就业观念,社会的建设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并不只是上大学、取得高学历才能有所作为,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能打破传统的就业观念,学有所长,就一定能取得进步。

(二)教师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是教育的主要环节,教师是教学的实施者,要想使教学成绩有所提高,教师必须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补课使学生在紧张的学习之后得不到充分的休息,也不能充分对课堂上所学习的知识进行思考和消化,学生学到的仅仅是知识,不会系统地将其纳入自己的知识体系中,从而会妨碍进一步的学习。这就要求教师在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教育科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新教育理念,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这样便可以减少甚至取消补课而同样能达到改善学生素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目的。

(三)改革升学制度,健全学校评价机制

考试是对一个学生在一定阶段内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的判定,升学考试则是判定一个学生通过一个时期学习是否具备进入更高层次学校进行学习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选拔功能。我国现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但是对于高中乃至更高阶段的学习,由于各个方面的制约因素,决定了在一定时期内依然要靠考试来实现教育的选择性。因此,要改变现在的补课现象,关键在于如何改革升学制度,避免应试教育的弊端,采取合理的人才选拔标准和方式。近年来,部分省市和地区不断地改革考试制度,将体育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纳入升学考试之中,改变了原有的“应试”制度,不但考察了学生的知识,同时也考察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校、家长在重视考试成绩的同时也注意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现行的学校评价机制注重学校的“三率”,即“升学率、优秀率、及格率”,以此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高低的评价标准,这种单一化的评价机制必然阻碍了素质教育的推行,学校内外为了追求“三率”只重视教育的结果,从而忽视了过程的重要性。因此,完善评价机制,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进行性评价和中介性评价、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把评价的对象从学生的学业成绩扩大到学校的各个过程和部门中,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片面性的继续扩大,从本质上控制不合理补课现象的进一步发展。

(四)强化教育督导功能

教育督导,是指各级政府授权的督导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督导的原则与要求,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视察、监督、评估和指导,并向同级和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有关教育工作的信息,提供改进工作的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教育督导的导向性、沟通性、促进性的功能,加强对学校的管理,采用有力的措施和监察手段,配以相应的惩罚和奖赏制度,对于违规补课的学校要给予相应的惩罚,严格控制补课现象的蔓延。

综上所述,学校不只是教授学生知识的场所,同样也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让孩子变聪明的办法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我们应该以学生的身心发展为基本出发点,避免不合理补课现象的发生,还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的空间。

参考文献:

[1]刘兴鉴.浅议目前中小学“补课”的弊端[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2(11).

[2]萧宗六,贺乐凡.中国教育行政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

[3]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第5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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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敏,张天赦.10岁男童认为学校教育过于僵化,与父约定可休学不可终止学习[N].南方日报,2012-11- 20(GC05).

[4]深圳广电集团.小学生日记自称恋爱伤不起得高分 老师批语:老师才是伤不起[EB/OL].http://s19 /news/society/201212/2568369425.shtml,2012-12-25.

[5]高宣扬.布迪厄的社会理论[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6][法]福柯.主体解释学(第二版)[M].佘碧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第6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摘 要】网络丑角在社会上名声大噪成红人,是受众审美的扭曲导致商业利益的亦步亦趋?是媒体的趋利炒作使得受众甘愿沦为娱乐的附庸?不管如何,其结果都将是受众、媒体、市场乃至“丑角”传播互动的结果。本文通过对受众心理,媒体的议程设置和商业市场的趋利方面,进行传播心理学角度分析,来讨论当今社会“审丑”现象产生的动因。

关键词 受众 媒体 市场 审丑

从过去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无极》、《三枪拍案惊奇》到现今的《白发魔女传》和抗日神剧等,烂片似乎变得越来越主流化。公众一边吐槽,一边追逐;骂声越大,票房越高。我们也发现,如今在网络上“成名”的往往是那些不顾形象,低俗炒作的人。“网络丑角”在如今社会名噪一时,不知不觉审丑已成为一种潮流,实现了“审美”文化边缘化,“审丑”文化主流化的逆转。但细思,以颠覆主流美感标准、反常恶俗的审丑文化何以能够在当今市场上大行其道呢?

一、感官刺激唤醒受众的心绪转换

处于快节奏生活中的我们,不仅要面对着社会的急剧变革,贫富差距拉大的客观现实,还要背负着繁重的工作学习压力,容易产生内心压抑,幸福指数低,逐渐趋向于“病态”的心理也在所难免。弗洛伊德认为,当人的本能得不到实现,受到压抑的时候,就会产生心理疾患。所以这时候,恶俗、炒作、拜金等反主流形象言论便成为受众宣泄压抑的出口。

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这些“网络丑角”曾名噪一时。他们以无下限的自我“丑化”式炒作营销成功地博取了眼球。从传播心理学角度上来说,情绪的唤醒需要传者了解公众的趣味和期待。而“网络红人”的一些自我丑化式言论行为,无疑能让大众眼前一亮,给人一乐,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使压抑的内心得到了释放。

D·麦奎尔1969年对电视媒介“使用与满足”的研究调查中发现,电视节目的娱乐功效能够给公众带来“心绪转换”,即转移情感。而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这些“网络丑角”便是借助于网络平台来提供娱乐,而受众就在这种突破“雅文化”主流的鄙俗文化中找到了“”。新鲜感带来的感知上的刺激和趣味,让受众获得主观幸福感,缓解压力,达到心绪转换的效果。

二、草根性“审丑”激发共鸣情绪

纵观恶搞鄙俗的各种“丑文化”,其草根、底层味道非常浓。拿凤姐来说,外貌的天生不足,学历工作的后天挫折是当今很多底层抑郁人士的现状。而这种现状的接近性,就会使受众产生熟悉感,产生“接近效应”。这在传播心理学的角度上就是,草根文化满足了大众情绪被唤醒的基本条件——理解。

受众在接触信息时,心理系统会设置一个“心理选择”关口,只给符合标准的信息授予“传播致效参与权”。人们在选择信息时都倾向于关注自己熟悉、与自己接近性强的领域。而恶搞炒作虽粗俗,但内容的草根接近性却能让受众在情感和境遇上产生共鸣,进入受众的心理系统。“网络丑角”的草根性会使受众将自己的情绪乃至人格投射到他们身上。这种理解和共鸣,就会带来持续的关注。而我们主流文化在传播时,并没有很好的洞察受众的接受心理,令人仰视的高端主流价值只能让受众可望不可及。由于缺乏与受众的接近性,难以使受众持续关注,主流文化渐渐就被草根审丑文化取代。

可见,恶搞鄙俗行为仅仅以亮点博眼球还远远不够,一时的新鲜感不能持续的唤醒受众追捧情绪。传播内容的草根接近性才能通过受众的“心理选择”关口,持续获得广大“草民”的理解,才能持续唤醒大众的关注,最终完成向主流文化的“殖民”。

三、“越吐槽越追捧”的“沉默的螺旋”

从2004年“芙蓉姐姐”揭开“网络审丑”时代的序幕以来,审丑文化依托互联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崭露头角,冲击公众视觉神经。网友的吐槽声、议论声在广阔的网络社区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舆论磁场”,使得丑文化成为“议题”公诸于世。

《小时代》从书籍到电影一直被公众批为拜金,电影上映后,令人叹为观止的制作成本更是为公众所诟病。但是,票房告诉我们,追逐的人不在少数。近来《白发魔女传》引起网络上骂声一片。记者采访不少从电影院走出的观众,他们称:“想看看这部电影到底有多烂,不然没法和别人聊天了。”可见,能与他人进行持续交流、避免因自身的认知盲区而带来孤立的从众心理成为受众追逐烂片的心理动因。

可见,在网络上讨论《白发魔女传》似乎已形成一种“优势意见”;不参与讨论的人因害怕被社会孤立,就会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做出向“优势意见”靠拢的趋同行为,这就是大众传播学中的“沉默的螺旋”现象。绝大多数人会为了避免被社会孤立,赶不上潮流而去追逐大众所热议的东西,就这样循环反复,造成了“审丑文化”越来越受到欢迎,而主流文化越来越消沉下去的螺旋式过程。这个过程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公共事件,推动了“审丑文化”的发展。

四、媒体趋利心理下的“议程设置”

另外,网络丑角、恶俗烂片向大众群体的流入也得益于媒体“把关人”的许可。换句话说,没有媒体的助阵,那些芙蓉姐姐、凤姐、小月月等“网络丑角”的恶搞行为也飞不出自己的个人空间,起码走不出自己所在的现实与网络的交际圈。但是,从2004年芙蓉姐姐出现后,媒体就注意到恶搞带来的强大舆论效果。在趋利心理的作用下,传统媒体乃至新媒体纷纷加入到这场“审丑文化”的道德审判之中。

从传播心理学角度上讲,一方面,这种类似于批评报道的新闻能够激起受众展示自己情感的欲望。一些生活在高端文化氛围中的人,受高端文化的熏陶会产生对“美”的价值标准。一旦恶搞现象与他们的审美标准相抵触,他们就会义愤填膺,在媒体舆论的引导下,更加积极的展示自我情感。

另一方面,媒体如同“炒冷饭”式的反复讨论,赋予这类议题强烈的显著性,会产生一种舆论压力。而受众为避免“与世隔绝”、被人孤立,会对此事赋予重视,进而会产生趋同行为。

以上两方面均可以达到媒体通过炒作“审丑”消费对象提升媒体的发行量,以及收视率的目的。由此可见,在媒体与“丑角”对象的双双炒作的背后,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媒体在趋利心理下,以一种道德审判式的“议程设置”不断将“审丑”消费对象呈现于受众的生活中,渐渐的审丑文化成为媒体与受众和“审丑”消费对象三元互动的结果。而受众因为媒体赋予事件的显著性会产生趋同行为,其结果就是“审丑文化”的不断发展。

五、求新心理催生“审丑”循环

在这个“泛偶像”的时代,以往“美”的重复刺激已经在受众心理机制上产生抑制疲倦,即“审美疲劳”。而“丑”文化的兴起,从生理上无疑会刺激到人们的神经元,进而在心理机制上表现为愉快。从此,受众便开始有意识地颠覆传统,解构主流、躲避崇高。崇尚“美”的文化在年轻人中开始失去影响力,鄙俗文化渐渐成为他们的关注点。丑文化的解构意义,颠覆传统,为处在生存压力下的大众虚构了一个缓解压力、排遣痛苦的欢乐世界,人们倾向于从这种鄙俗文化中追求丑、追求刺激的感觉。

而市场洞悉了受众的这种“趋丑”心理,也给鄙俗丑文化的生存提供了市场。受众作为市场的最终完成者,其心理需求左右着市场的定位。当今市场为了迁就受众心理,为了达到传播心理学中大众情绪被唤醒的基本条件——理解,便将文化产品趋于媚俗,把娱乐作为自己的主导要求。源源不断的恶俗烂片就是在这种利益诉求中应运而生的。

长此以往,不管是受众出于心绪转换、从众心理对丑文化的追逐,还是媒体在趋利作用下的“议程设置”,或者是市场为了吸引受众将恶俗进行到底,“审丑文化”都将是受众、媒体、市场乃至“丑角”传播互动的结果。这种畸形的供需关系,让“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①而“审丑”一旦变成主流,我们的文化将充斥着恶俗伪文化,慢慢影响我们的思维行动,渐渐地我们将变成尼尔波兹曼笔下那“娱乐至死的物种”!

参考文献

①尼尔·波兹曼 著,章艳 译:《娱乐至死》[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第7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 养老社会保险; 公平性

老年风险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会遇到的社会风险,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能够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公平合理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首要任务。城乡养老保险公平性就是要对全体社会成员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利益分配方面进行合理规划,用制度化形式来保障人们平等参与养老保险制度的机会。包括起点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的公平(规则公平)及分配结果的公平。具体而言,当前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就是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项目齐全、覆盖全面、机制健全、公平公正和可持续的城乡一体化养老社会保险,达成社会保障普惠和公平之目标。

衡量养老保险公平的指标主要包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缴费率、待遇水平、替代率等。

一 河南省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公平性现状

(一)城乡养老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截至2012年,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7.6万人,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719万人,参保率92%,年满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为1100万人,覆盖面71%。河南省开展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22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7%,覆盖城乡居民达到80%。

(二)建立多层次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不断上升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从表中可以看到,从2005年到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基本上每年都保持10%以上的递增率。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数据来源:河南省统计年鉴

河南省在2011年8月份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截至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收入合计达到90.62亿元,已发放养老金63.68亿元。2009至2012年各级财政累计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9.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河南省48.1亿元,省级财政补助8.4亿元。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普遍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待遇。

二 当前河南省城乡养老保险公平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养老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普遍较低,保基本目标难以实现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持续下降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水平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

(二)城乡养老社会保障缴费率差异较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企业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依据及上下限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以郑州市为例,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0370元,下限为2074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构成。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试点县(市、区)财政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省辖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省辖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0元。

(三)养老社会保险城乡待遇水平城乡差异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计算方法均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除139。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养老=(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补贴。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市、区)确定的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

由于二者在个人缴费及基础金来源方面的不同,导致未来养老待遇存在巨大差异。从表4可以看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平均为1893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平均为每月150元,两者存在差异明显。

三 河南省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公平性差异化的原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格局是决定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公平性差异的决定因素

近年来,在河南城乡、地区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虽然 2005-2011 年河南城乡收入之比有轻微下降,但两者绝对收入差距却有增无减。现阶段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距严重制约了城乡养老社会保险的公平统一。农村经济落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普遍较低,使得不少农民因收入水平较低而不愿意或者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最终导致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低下,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差距。

(二)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建立基础和管理体制存在城乡差异

农村居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于2009年开始在河南省二十个县进行试点,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推开。由于制度实施时间短,还不成熟,存在立法实践不足、立法层次较低等立法滞后和制度缺失问题,许多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运行效率低下,农村社会保险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财政投入的巨大差异

(一)改善农村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为实现城乡养老社会保险的公平性提供经济和社会基础

一是通过农村内驱模式, 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通过工业反哺农业模式,公共财政适当向农村倾斜,促进农业现代化、特色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三是通过政府外推型模式,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和合理布局。四是创新城镇化的方式和内涵,以城镇化带动农业人口的合理流动,平衡城乡人口结构

(二)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城乡养老社会保险的公平性提供制度基础

1、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对城乡养老社会保险的财力支持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的出资责任,建立健全规范的预算体制中的社会保障预算。二是要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以省级财政为主体,实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共同承担,确保资金到位、保障落实、运作规范。三是通过发行彩票、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国的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建设工作。

2、加强法制化建设,实现城乡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确立养老保险制度的权威性,从而使政策制定更具连贯性和稳定性,确保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都能以法律为依据规范开展,保证基金的良好运作,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3、健全城乡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

建立统一机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实施集中协调管理。要建立由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共同作用的管理体制,三者相互监督互相制衡。

4、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的执行能力

一要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二要建立

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以及企业和银行等部门之间统一规范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三)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挂钩的机制

当前影响城乡居民参与养老保险的关键问题是待遇过低的问题。按照目前的设计,假设一位居民16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选择最高标准缴费1000元,到60岁共缴费44年。到时每月也只领取381.04元的养老金。按照当前我国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速度,44年后的2058年381元能否养老令人担忧。这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的信心和积极性。由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不可行,只有加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支持的力度,建立养老金与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速度相挂钩的机制,才能真正吸引广大居民参与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中来。

第8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法

1 《中华人民共进行和国公路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

近几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政策之一就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对投资公路建设是一个大好时机,公路建设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但是投资金额巨大,回收周期长,所以在投资之前必须进行分先分析,制定分析框架,从每个立意点去分析。针对公路建设项目的内容,我们进行分析之后主要是帮助项目方案全面考虑公路建设项目的社会收益目标,在服务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尽量避免对局部地区产生不利的影响,对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分析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 公路投资项目风险

2.1 对于风险的定义

顾名思义就是“遭受风险,承蒙损失或者伤害的机会”,近年来也有学者对风险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实质上,风险是对项目目标的一种有利或者不利的不确定性事件。我们在进行分析的时候,既要考虑到风险导致的获利程度或者损失程度,又要考虑到风险发生的可能大小。

2.2 风险调查

风险调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调查: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或者建议;组织社团政府的态度;同类项目的经验参数。就这些调查内容而言,我们需要文献搜索,新闻搜索,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开会探讨等多种方法。

3 公路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3.1 风险识别

(1)对于建设项目成本的增加会导致风险增大,公路项目从最开始的筹备到后期的竣交工验收是需要很大一笔花销的,除了项目规模自身的变化带来大的成本增高以外,还会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市场供求情况发生变化,会造成物价波动,对于人工、材料、机械的费用产生很大影响,除了上述原因以外,在初期对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评估不准确都会导致成本增加。

(2)在公路工程中,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公路在建成完工之后还需要保养,很多地方会把公路养护方面的费用忽视,造成前期投资估算的费用偏低,在后期公路运营的时候会造成比较大的营运成本。

(3)目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和不断地调整,有时候会对公路方面进行压缩改革,那么对于公路基本建设的一些项目很难批复,不但会影响进度,还会造成合同关系不明确的关系等,都会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

(4)目前为止公路建设的营运费来自过往车辆的通行费用,广告租赁费用等,但是很受车流量的限制,如果车流量减少,势必会导致营运收入的减少,会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3.2 风险识别的方法

3.2.1 调查问卷法

调查问卷是最简单的分析方法,可以了解到这个工程的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的设定,可以从对于我们的能力是否可以满足项目要求;与已完工的项目比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自己对这个项目是否看好,有没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之类的方面去进项调查。

3.2.2 图解法

图解法是一种形象生动的风险挖掘方法,简单有效,运用广泛,可以绘制风险图,确定风险发生的原因,针对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2.3 情景分析法

情景分析法可以通过对系统内外因素的分析来设计多种可能发生的方案,但是针对面较小,如对决策者提醒注意某种措施可能引起的风险后果;研究某些关键性因素对未来过程的影响比较有用,其他发面不太实用,所以我国使用这种方法的较少。

3.2.4 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是美国人奥斯本提出来的,主要是在一个专家小组内进行,许多专家或者行业精英集中在一起提出意见进行讨论,但是这种方法有一个弊端,就是大家会受到行业专家的影响,从而发生“思维共振”,无法提出创新思想,局限了问题的思考。

3.2.5 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调查法,它可以把公路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小组和已经选定的相关行业、相关专业专家连接起来,进行匿名征集意见,这样有利于保护最原始的创造性思维,然后在反复的进行统计处理,征询几轮意见之后,专家们的意见趋于一致,这个方法目前在我国公路项目风险识别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3 规避风险的方法

3.3.1 争取有利的政策优惠

在项目进行之前,对当地政府以及国家政策要进行了解,看是否在这个地方目前或者今后有什么政策的导向,在谈判的时候多一些筹码,加强优惠政策,对于优惠的政策要及时写入合同,避免后期纠纷,对于回收期长的项目,要在土地使用权、收费权等项目上做好协定。

3.3.2 做好价格的预测

在价格预测方面,目前我们的技术和方法不是很成熟,但是在实际预测的时候,为了保证精确地预测结果,我们可以建立模型,多角度分析,根据参数选择不同的指标方案,再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反复比较,预测出一个较为精确的价格,尤其是土地方面的价格,尤其重要。

3.3.3 准备条款明确的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条款的表述要清楚,尤其是权责有明确,避免后期纠纷

3.3.4 协调好政府关系

我们在建设项目的时候要协调好和业主,和政府的关系,希望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们要建立良好的作风,和地方政府建立相互信任。积极健康的工作关系是后期公路建设投资顺利进行的保证。

4 结束语

本文对风险的来源与风险识别的方法做了描述,针对风险的来源提出了一点笔者自己的建议。目前我国的技术发展水平还未完善成熟,风险管理体制也不健全,还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进行研究,也希望能够总结更多的经验和知识,帮助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风险分析。

【参考文献】

[1]岳永红.公路投资风险分析及规避方法探讨[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4(2).

第9篇:社会现象分析范文

关键词:高校档案;档案管理;信息资源共享;社会价值

1 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概述

高校档案是高校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是高校科研、教学、管理活动的真实记录,高校档案的开发利用对学校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是档案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热点。通常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主要形式包括基本目录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几种,在信息网络发展和普及的今天,依托网络技术实现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十分必要。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了信息的可获知性或获取性,是社会组织与公众平等的拥有对高校档案信息资源获取权与获取条件,最大限度的发挥了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价值。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需设置一定的权限,只有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才具有信息资源共享的权利。

2 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与现状

(1)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

从高校档案管理自身的特征属性来看,信息化背景下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是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的基础,而前提又是信息资源的整合。依托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强化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动态性、可控性,以及信息的融合集成性。实现资源共享的前提下,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整合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信息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原则,二是序化、全面、系统原则,三是系统功能完善、简单易用原则,四是档案信息安全原则。

(2)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整合的实现

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整合的实现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首先从环境基础条件来看,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信息环境逐渐成熟,这为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整合提供了技术支持;其次从政策基础上来看,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信息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这能够全方位的保障信息资源共享的实现;再次从工作基础条件来看,高校对档案数字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数字档案馆、档案网络建设已经成为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重心和趋势;最后从人才基础条件来看,高校档案管理高水平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高素质档案管理人才引入到管理队伍中,使高校档案管理实现了高素质人才的合理配备。

(3)高校档案信息资源问题分析

在众多档案门类中,高校档案集综合性与专门性于一身,具有较高的价值,而且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较高,被社会广泛视为优质特色信息资源。通常来说,高校档案的组成内容多样,但并非所有信息均可公开化,必须设定有限的利用空间。从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仅有不到20%的教学与科研档案能够被社会公众所利用,而利用的途径通常只有教学或科研人员主动对外公开和教师或科研人员公开发表两种途径。高校档案信息资源长期以来为走向“共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档案观、价值观对高校档案管理主体的影响,二是档案服务成本与管理效益之间的矛盾,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与信息安全问题。

3 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社会价值实现路径

(1)档案信息服务多元化方式的实现与拓展

高校档案信息服务多元化是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的基础,应从目前单一的档案服务情形下拓展服务模式,解决档案信息分享与定位不对称的问题。首先,高校应从档案信息共享的视角创新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网络技术的优势与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或档案网站,开展丰富的网络档案服务;其次,适当扩大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覆盖力度,并从整体层面扩大宣传,积极宣传高校特色档案资源的社会功能;再次,搭建高校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信息交流的平台,主动推送档案信息服务。

(2)建立档案信息标准体系与服务体系

档案工作标准是以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重要性的事务和概念为对象而制定或修订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档案信息标准体系的构建是档案信息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在高校档案管理中,结合高校自身特点,构建档案信息标准体系需遵循以下个重要原则: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档案信息标准体系的科学性,二是优先制订档案应用标准,三是立足国情与国际接轨并重。

对于高校档案管理中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向用户提供全方位、便捷快速、高效的信息服务。首先需要对档案用户信息需求进行分析,结合实际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模式。在用户需求调查中发现,用户信息需求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即用户信息需求的层次性明显,用户信息需求多样化与个性化,用户信息需求强调实用性;其次对档案信息服务方式进行变革,拓展服务内容,比如档案主业服务、档案信息数字咨询服务、在线信息检索服务等;最后,构建档案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档案服务线上功能。

(3)高校档案联盟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遵循高校档案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从目前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来看,实现社会化资源共享而实现档案信息最大价值的客观条件相对薄弱,需要高校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构建联盟机制,形成资源互补的动态联盟。横向协作关系来看,积极构建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的“三馆合一”体系,纵向协作关系来看,地区高校进行合理规划,借助网络优势形成档案信息交流合作平台,覆盖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这样有利于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社会价值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何秀清.基于信息资源共享的高校档案管理模式探讨[J].皖西学院学报.2013.12

[2]黄小忠.建设区域性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机制和途径研究[J].山西档案.2015.7

[3]张灵.网络环境下高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探析[J].档案管理.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