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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做实证检验前,需要对数据进行调整、处理,先对实际农村GDP、实际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和存贷比取自然对数,减少异方差性,使得数据接近正态分布。最后应用Eviews6.0软件对数据进行检验。
从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RGDP、RL、FIR和LDR都接受的原假设,是非平稳序列。分别对RGDP、RI、FIR、LDR做一阶差分,对一阶差分做平稳性检验,从上表可知,RGDP、RI、FIR和LDR在10%的水平上表现平稳。结果表明,文中所选数据是一阶平稳的,可以做进一步的经济分析。
在VAR模型中,在做协整检验之前,需要确定滞后阶数,确定滞后阶数的目的是要消除误差项中的自相关性,本文采用AIC和SC两种检验标准,确定出合理的滞后阶数是二阶。
1.协整检验
本文基于回归系数,采用Johansen检验方法对各变量做协整检验。在做检验前,对RGDP、RI、FIR和LDR分别取对数,取滞后阶数2。通过Johansen检验结果可以看出,至多存在着2个协整关系。根据检验得出的协整系数:
β=(1.000000,1.286866,0.284633,0.122563)
RGDP=1.286866RI+0.284633FIR+0.122563LDR+1.665646
标准差:(0.01227)(0.02087)(0.01323)(0.2364)
从协整方程可以看出,实际农村GDP、实际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金融相关率和信贷比之间达到了长期均衡状态。其中,金融发展规模每变动一个单位值,RGDP就变动0.284633个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最大,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变动一个单位值,RGDP就会变动1.286866个点,而金融发展效率每提高一个单位值,农村经济就会增长12.25%的比例。
2.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检验是用来考察时间序列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质上是检验一个变量是否受到其他变量的滞后影响,就是考察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之间是否是因为受到滞后变量影响而存在相互因果关系,而不是由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
在格兰杰因果检验10%的显著水平下,FIR是农村GDP的格兰杰原因,但农村经济的增长却不能提高农村金融相关率。检验结果显示LDR和RGDP增长之间不能相互解释,农村经济增长不是金融发展效率的原因,金融发展效率也不能解释农村经济增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可以解释农村经济的增长,而农村经济的增长却不是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格兰杰原因。
3.脉冲响应与方差分解
(1)脉冲响应:VAR模型中的内生变量之间虽然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关系,但由于在短期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内生变量不在均衡的水平上,而是在均衡水平上下波动。
(2)方差分解:方差分解是衡量其他变量对内生变量的贡献值,这一贡献值用方差来表示,方差越大,一个变量对内生变量的贡献度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而农村金融发展效率贡献值较低,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有限。通过实证分析可以看出,陕西金融发展效率低下,不仅不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二、结论与建议
影响农村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相关率及存贷比,通过相关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及方差分析等实证检验,分析各个影响因素与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固定资产投资和金融相关率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农村存贷比农村金融发展效率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不能互相解释,由此可以看出陕西农村金融市场存在金融抑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短期内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在农村经济发展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但长期作用衰退。各向量回归结果表明,陕西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方差分解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的贡献值达到38.5%,但脉冲响应分析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响应在第4期后就归于0,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不能解释经济的长期发展。
第二,陕西农村金融规模对农村经济的增长作用明显。格兰杰因果检验表明,陕西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大,更多的农户和个体商户参与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了生产、消费和投资的增长。脉冲响应分析中,农村金融发展规模对经济的冲击由负转向正,可以看出随着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农村经济也是不断上升的。在方差分解中,农村金融发展规模的贡献值达到29.4%。但是,农村经济增长不能推动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大。
[摘要]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有效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物流和供应链效率与效益的一系列经营活动。本文从物流企业延伸物流核心业务价值链的角度出发,在分析物流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物流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仓单质押、保兑仓、物流保理等。
[关键词]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质押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2%,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2005年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质押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2005年12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代收货款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供方返款,随着不断的收款付款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的时间后就会积淀下相当规模的资金,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C业务,并且在邮政物流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2.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是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双方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和综合仓单质押模式。
典型仓单质押模式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即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质押物寄存地点的不同,对融资企业提供两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对寄存在本企业仓储中心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二是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必要时才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业务通过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高利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
4.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5.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场迅速发展的产物,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同时进行。
ZHONG可指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从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来说,物流保理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无本质不同,但是其经营的主体由银行变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联系更为紧密。
与金融机构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客户的供应链管理中,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人的了解,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更为简捷方便,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控制之下,可以降低这一风险。
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由于对该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广泛的联系,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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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诸多的配套措施,其中,金融服务、资金支持、机构改革、产品开发等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当前,制约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一方面,资金需求旺盛。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资金外流严重,信贷资金流向、流量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农村经济对信贷资金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趋势与农村资金外流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
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三)农村信用社孤军作战,力量不足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持续的现象: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
(四)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规范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兴起。由于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
(五)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总的来说,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改变当前农村金融的非均衡状态,形成农村金融均衡发展的态势。其要点可以归结为形成高效稳健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形成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建设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推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形成健康、高效、竞争适度,“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保证“三农”资金投入,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于“三农”的水平,规范民间金融,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促进农民增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具体思路应当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强农村信贷政策服务引导和金融监管,规范发展适应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政策性农村金融,引导商业性农村金融,创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促进农村金融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产权方式的有机结合,以此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一)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开发性金融业务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前提下,迫切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拓宽信贷支持领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加强粮油贷款营销和管理的同时,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开办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扶贫等贷款业务,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纳入支持范围,拓展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
(二)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
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已经逐步撤出农村领域,农业银行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市场条件下,应当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三)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和内部财务等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二是建立健全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效管理、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股东和社员风险、股权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建立监管部门交流和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监管网络,对出现问题的信用社,要启动限制分配分红、差别准备金率、限制或停止部分业务等及时校正机制,防止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票据兑付后走下坡路。四是控制改革后的新风险,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
(四)稳妥推进商业性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关键意义。除了继续办好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外,应当鼓励和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对于以资本金或借入资金放贷、不吸收存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重点监控其资金来源,防止吸收储蓄,演变为变相吸收存款。小额贷款组织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在严厉打击高利贷和金融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同时,要解放思想,鼓励设立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允许私有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参股。
论文关键词 中小金融机构 瓶颈与问题 对策分析 模式选择
中小金融机构如何生存和发展,是目前我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主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面临着外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双重竞争,同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发展策略完善加以探讨。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概念界定及重要性分析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内涵界定中小金融机构因为所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经济体制、历史沿革的差异,对其内涵的认识与界定也存在差异,衡量标准也存在相应的差异。
从现有文献来看,主要是从其服务对象规模相对较小或者本身规模相对较小来界定,国外发达国家所认定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指的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银行等。国内对中小金融机构也没有正式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持不同的观点:如按照Westwood和Holland的银行划分方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大银行之列,其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中小金融机构,又如有学者认为,中小金融机构专指服务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区的城乡中小金融机构,而史晋川等人则把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界定为中小金融机构。
但笔者认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内涵界定必须既考虑其融资功能也考虑我国的经济体制沿革,金融体系变革情况,因此,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包含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是中小金融机构的主体构成。
(二)中小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分析中小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虽然与大银行相比,它由于受资本金、地域、服务群体和分支网点的限制,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它却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表现在如下方面:
1.中小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创造了就业机会,还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与资源配置的优化。而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银行相比,具有信息优势,能有效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它决策效率高,服务成本低,个性化服务功能强等特殊优势。
2.它充当了地方政府和农户的资金融通中介。首先,它是完善地方市政建设,基础设施等的金融服务中介,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其次,它是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中介,引导资源向农村聚焦的重任都落在了中小金融机构身上。
3.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生态的重构与发展。在重构中国金融生态的历史重任中,中小金融机构也被赋予了相应责任。无论是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还是适度规模与金融结构竞争力关联度分析;都揭示了金融生态体系的重构与发展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中小金融机构今天的金融地位已经无可辩驳的改变了其传统的“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小金融机构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陪衬。
二、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多数是在80年代中期到1993年以前发展起来的,1993年以后则成为治理的对象,发展受到抑制。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刺激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二次成长和发展。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223家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47家,85家农村商业银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但是却存在先天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所有权约束弱化,对经营者缺乏监督,内部制衡机制不健全。二是资本金数量不足、质量偏低。《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率应达到4%以上,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以上,而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有大量不良贷款,使实际资本充足率难以达到标准。三是布局不合理。多数城市合作银行只设在中心城市,在一些中小城市难以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
(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世界各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历史来看,中小金融机构和大银行相比,具有相对的劣势,主要表现有资本规模小,单位交易成本高,服务功能不齐全,竞争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在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除存在世界各国普遍性问题外,还有其特殊性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阻碍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严重制约了其经营发展的空间1.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问题分析。中小金融机构能否突破“瓶颈”迅速发展取决于它能否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自身问题有:
(1)市场定位不准确,经营方式落后并且雷同。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初期不约而同的选择将服务对象定位于城市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利用其体制灵活,没有历史包袱,享有地方政策优惠等优势,迅速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比如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整合,其仅仅是“撮合”,实际上一盘散沙,许多分支机构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并没有贯彻和执行整体协调发展战略,而是想利用商业银行新的经营条件捞取更多的好处。
(2)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之初,并不具备真正的法人资格,改革以后,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也尚未发挥股份制的优越性,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科学高效、完整有效的内控机制,大多数仍是政府占主导,造成了其产权结构不清晰,内部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不规范的治理结构又导致了不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且外部约束意识淡化。
(3)结算瓶颈严重制约着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单独门户”,没有自上而下、纵横交错的结算网络体系,结算方式单一。没有系统内的联行,异地汇路不畅,客户结算困难,资金划汇速度缓慢,中间环节复杂,极大的制约了业务拓展,这严重制约着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2.外部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家在对于大型金融机构与国有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在政策上存在差别待遇。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且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歧视倾向。如在机构布局上,国有银行下伸力度较大,而中小金融机构的网点设置受到了很强的挤压,绝大部分被划定在县城范围内。国家在政策上的歧视待遇,成了制约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最主要的外部因素。政府部门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稳定出发,在规范性融资来源无法满足需求时,会倾向于干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情况。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很难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严重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结构优化和快速发展。
3.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在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漏洞。由于没有一部完善的《金融监管法》,无法对其进行全面实时的监管,很多经营者利用法律的漏洞,违法违规操作,破坏金融秩序,现实的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合法健康发展。
三、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策研究
要突破中小金融机构目前的发展“瓶颈”,实现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症下药,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与对策。
1.必须树立中小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在现在中国金融生态重构与建设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小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基本发展理念,必须应用到金融业,尤其是对于中小机构的发展,源于其性质的特殊性,更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其顺利健康发展,更好的长远发挥其作用。
2.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为了改善目前存在的不公平的政策环境的问题,国家应给予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必要的政策优惠,这也是中小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和发挥的作用以及所服务的对象决定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仍然存在着先天不足以及后天的发展缺陷,这都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而不是政策上的歧视,为其营造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金融机构在出现破产倒闭时,有保险机构支付必要的保险金,以提升社会公众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心以维护金融稳定。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防止中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而出现的挤兑风险和银行危机,以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以此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
4.中小金融机构应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位,并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正确的服务对象,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在选择服务对象时,应尽量以地区内非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并兼顾国有中小企业。从自身问题入手,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组建全国性的清算银行,为所有金融机构提供同等的资金清算服务。中小金融机构受种种因素限制,存在着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大批客户流失,严重制约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建议以人民银行的结算体系为主,在剥离各家银行清算系统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全国性的清算银行,以便为所有的金融机构提供同等的资金清算业务。
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金融资产总量已今非昔比,但金融结构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扭曲的症状,其主要特征可以“一高七偏”来概括。“一高”即金融相关率大大提高。我国的金融相关率,1978年为95.2%,2000年为225%,22年增长了129.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 5.9个百分点。尽管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1988年)的326%、392%、294%和254%相比还有差距,但与巴西和印度 (1988年)的175%和114%相比,已明显居高。
所谓“七偏”,一是非金融机构(居民、企业和政府)的融资结构偏间接融资。我国非金融机构(居民、企业和政府)国内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 1981年为1.68:98.32,2000年为26:74.尽管直接融资的比重大大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属偏低。其他国家或地区非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比重平均值为56%,最高为80.8%(马来西亚),最低为34%(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分别为78%、41.0%、 42.5%和48.1%。
二是金融机构的类型结构偏商业银行机构。从证券市场和银行金融资产结构看,1993年证券资产占总金融资产(证券资产十银行资产)的比例为13. 5%,截至2000年6月上升为23.8%,也仍比其他各国(地区)1993年56%的平均水平低32.2个百分点。至于我国购买保险的支出,2000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9%,1999年更仅占1.63%,与英国的13.35%及香港的4.72%比较,明显偏低。这表明,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占有突出地位。从国际比较看,美国的传统银行业正以不同的方式萎缩,30年前,银行业在美国经济中占金融资产总额的50%,目前已经收缩到25%,而且这种萎缩还在继续。
三是银行市场结构偏大银行垄断。到2000年底,我国有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88家城市商业银行、2057 家城市信用社、39333家农村信用社、239家信托投资公司和69家财务公司。截至2001年12月,国家银行的存款占上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 73.4%,贷款占上述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6.9%。而且,一段时期以来,还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整体信誉受影响、存款向国有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市场份额下降的趋势。从国际比较看,经过90年代银行间的并购风潮,美国银行业的集中程度大大提高,其前100家大银行在资产方面的份额也才70%。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的集中程度在世界上是多么独特。
四是银行所有制结构偏国有银行。我国3家政策银行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总银行资产的83.4%,在国际上只有印度超过这个比例。如果考虑到其他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国有成份,我国国有银行所占比例实际上还要大得多。据世界银行2001年上半年发表的一个报告,该行对100多个国家的金融业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官方(即国有)银行数量大幅度减少,减少最多的是那些高收入国家。与此同时,大约占世界人口40%的 3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绝大多数银行资产仍为政府所有。国有银行占银行业资产75%一100%的国家有印度、中国、伊朗、阿尔及利亚和叙利亚等。而沙特和大部分海湾国家的国有银行已大幅减少,现仅占10%。突尼斯、摩洛哥和大部分南美国家的国有银行也已减少到了10%~25%,埃及、巴基斯坦、巴西和俄罗斯减少到了50%~70%。
五是银行贷款类型结构偏企业生产经营贷款。截至1999年,我国银行业一直偏重企业生产经营贷款,而忽略居民消费贷款,后者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还不到 2%。而美国银行消费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份额在50%以上,日本银行在20%以上。2000年情况有所改变,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住房、教育和消费贷款为人民币2347亿元,占其新增贷款的29.7%。
六是银行贷款对象结构偏国有大型企业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底组织全国15个省市对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7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抽样调查,对非国有经济贷款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2%,对国有经济的贷款占58%。2000年情况有所改变,对非国有经济贷款的比例上升到48%,较1999年增长了2%。但与非国有经济在工业增加值中占70%以上、提供着90%以上的新增就业机会、支撑着80%以上的经济增长率相对照,其贷款仍是偏重国有企业的。
七是金融区域结构偏大中城市。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农业银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缩、集中,留下农村信用社经营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而农村信用社却是严重先天不足: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亏损社、资不抵债社、高风险社量大面宽。这就决定了农村金融的严重落后,使本来就很少的农村资金流向城市。这从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仅为69%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84%(1999年数)即可见一斑。据统计,2000年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两项之和为10949.77亿元,仅占总贷款余额123804.35亿元的11%。这与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18%,乡镇企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0%,显然是极不相称的。
(二)结构性扭曲的低效能效应
不合理或扭曲的金融结构,必然造成金融体系的低效能。我国金融体系的低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8种现象上。
一是个人和企业“借钱难”与“投钱难”同时存在。例如,据有关方面调查反映,广东惠州、佛山、肇庆、江门等市中小企业目前银行融资的渠道很窄,“求贷无门”,“融资难”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障碍,珠海市佳讯实业有限公司近年来订单充足,但由于流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仅1999年放弃的订单就有600万元,约占当年销售额的1/3.而另据调查,2000年6月,仅浙江温州、台州就有450亿元民间资金找不到投资方向。
二是较多年份国内投资小于国内储蓄。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在1980~1997年总共18年间,我国国内储蓄减国内投资的实际缺口有13年出现正值,其中最高的1997年名义缺口为2745亿元,实际缺口为898.5亿元,占GDP3.0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国内储蓄并没有完全用于本国经济建设,正缺口所代表的实际资源以贸易顺差的形势流往了境外。正如王小鲁、樊纲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跨世纪的回顾与展望》一书中所指出的:“中国的储蓄一投资缺口经济为正值,对外贸易则相应地处于顺差状态,外国净储蓄实际上为负数,这意味着本国业已十分稀缺的实际资源没有用于满足经济建设的迫切需求,而是源源不断地输往海外,供别国使用。这种现象出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很快且资金严重短缺的大国确实令人费解”。
三是外资进入和内资外逃同时存在。我国每年究竟有多少资本外逃,一直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但历次外汇大检查都发现了大量逃、骗汇行为,仅1998年就查出100多亿美元。有关专家分别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我国1997~1999年的资本外逃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按直接法测算,1997~1999年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分别为128、233和122亿美元,3年合计为483亿美元;按间接法测算,分别为141、317和130亿美元,合计为588亿美元。大量资本外逃毫无疑问对我国经济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国家付出高额的机会成本借贷外资,这边却不断有巨额资金流出并消失在国外。而资本外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内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四是不同行业和地区企业的资金利税率相差迥异。据统计,1993-1995年在我国39个行业中,资金利税率最高的烟草行业为67.69%,最低的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为-0.8%,极差达68.49个百分点;资金利润率最高的烟草行业为10.9%,最低的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为-2.21%,极差达13. 11个百分点。不同地区企业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差别。这表明,配置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资金的边际收益是极其不均等的,同时也表明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效能是极差的。
五是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的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每况愈下。据统计,国有工业企业资金利润率1978年为24.2%,1999年为6. 39%,1999年比1978年下降了17.81个百分点,其中1995、1996、1997和1998年还低于贷款年名义利率。
六是作为银行主体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积累了太多的不良贷款。据官方确认,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划拨了1.3万亿的不良贷款到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而使不良贷款下降10%之后,截至2001年9月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仍是相当高的。例如,日本1998年1月12日公布的全国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为 76万亿日元,占贷款总额的12.28%;美国截至1997年底参加联邦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和储贷机构全部不良贷款(逾期30天以上和呆滞贷款)占总贷款比例为2.27%;韩国官方1997年11月初公布其银行业约有呆、坏帐510亿美元,占总贷款16%左右,其中坏帐(损失)平均占总贷款约1.6%;泰国官方1996年报告的不良资产比例为9.8%,而据亚行官方透露,1998年这一比例可能达到18%左右;印尼官方1996年公布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8.8%,其中次级贷款占2.6%,可疑贷款占3.3%,坏帐占2.9%;新加坡六大银行次级、可疑和损失三个等级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3%,均大大低于我国的水平。国外观察家正是据此而断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技术上已破产。
香港金融市场建立初期,没有中央银行,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缺位,经营环境宽松,资本自由流动,给香港带来了大量资本,加速了香港银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多家银行发生挤兑、破产。这为香港银行业敲响了警钟,香港银行业开始意识到对市场发展适度的监控是必要的,而缺乏监管极易造成金融发展的不稳定,因此在银行业行业内部组建了自律性的监管组织,其监管目的主要是控制银行业的内部风险,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这种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管在20年代至60年代保证并促进了银行业稳定发展,60年代是香港银行业快速膨胀时期,由于银行业的监管尚未建立,也为之后的银行危机埋下了隐患。香港证券业管理首个行业监管组织是自律性的组织―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它采用会员制,运用内部的管理机制对其会员进行规范。在这段时期内香港证券业是稳步向前发展的。保险业的情况与证券业基本上是类似的,首个管理机构是保险经纪协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吸收新的会员发展壮大。
这段时期是香港金融业发展最快的时期。自律性监管变化灵活、监管成本低、监管强度松适应了当时香港经济发展状况,促进了香港金融业发展。
2“积极不干预”阶段(20世纪60年代末~90年代末)
60年代初香港第一次爆发了银行危机,香港政府意识到完全依靠银行内部自我的风险控制是不能完全有效的应对波及范围广、影响强度大的风险,开始着手制定香港银行业的监管法规,60年代末《银行业条例》颁布。在此之后,香港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萌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业开始出现跨领域产品。产品创新日益活跃,监管对象日益多样化,金融风险日益增加,仅依靠行业内部的自律性监管己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香港政府开始制定一些法律、法规对金融业进行约束和管理,以求控制香港金融业的风险,实现稳定发展。在这30年间,香港先后成立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监管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对行业进行监管,关注各行业风险状况和业务水平。但这些监管机构没有像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进行过多的直接监管。证监会、金融管理局只是在其认为可能会出现大的危机的情况下,对所监管的领域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协助处理一些纠纷。
这一时期香港的经济、金融运行状况比较良好,政府对整个金融业的运行抱的是积极不干预”的态度,“积极”的涵义是政府会采取积极的态度,根据当前形势的发展,权衡轻重,仔细考虑支持和反对采取干预行动的理据。
3“小政府、大市场”阶段(90年代末~至今)
90年代末,金融国际化、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来自国际其他金融市场风险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传导至香港,给香港金融业的稳定带来冲击。自律性监管和“积极不干预”的监管制度己经不能满足这一时期香港金融发展的需要。这两种监管体制易在金融传导链上形成薄弱环节,为金融风险的冲击提供了可乘之机,要避免这种状况,需要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强各个领域的合作。同时,香港最大的竞争优势在于自由、开放的经济环境,一旦进行严格的监管,可能会令香港失去其竞争优势,因此,要掌握好监管的度,既不能过分的限制香港自由的经济环境,又要避免产生监管不足与交叉监管的真空等问题。东南亚金融危机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香港政府提出了“大市场,小政府”的监管理念。把它落实到监管理念当中,其含义就是金融业要坚持以市场为核心.循序渐进的强化政府“管理者”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金融学;实验课程体系;改革
高校实验课程,是高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将有助于深化化学生对理论课程的学习,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重要性
(一)是对金融学专业理论课程的有益补充
现阶段,我国财经类高等院校都设置了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可见它在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进入金融领域工作会接受岗前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学生要真正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大学四年对理论知识的积累与足够多有效的实验、实训课程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接纳学生实习的机会不多,因此实验课程更多采用实验室教学的方式。
(二)是适应金融领域高度竞争的需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日益增多。对现有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言,已经不仅仅需要扎实的金融学专业理论知识,学科交叉已经在所难免。因此加快实验课程体系的改革与设计,将会使现有的实验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帮助学生交叉运用金融、市场营销等学科的知识。
(三)是高校培养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要
复合型金融人才是指在具备金融学基本知识和能力之外,还具备其它学科较高相关技能的人才。例如,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IT技术技术经完全融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之中,复合型金融人才将在未来几年内显得十分紧缺。因此高校金融学及相关领域基础课程的实验必不可少。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金融业将不断吸收国外金融企业的先进经验,从国外引入高端人才,这会加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竞争程度,没有相应技能的学生将很难脱颖而出。
二、当前实验课程体系的局限性
(一)实验教学理念有待更新
当前许多高校对于实验课程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像一般高职院校实验课程体系那样完备。教师在教学思想上对实验课程不如理论课程重视,对于教学方式、手段等的革新认识不足,固有模式的教学往往使实验课不能吸引学生。另外就是学生不够重视实验课程,从学生调查问卷显示:在经过专业方向选择后,学生往往只对感兴趣的实验课程认真完成职。例如选择银行方向的学生消极对待证券实验课程,选择证券方向的学生又会消极对待银行课程等。
(二)实验课程安排与实际有脱节
从课题组发放问卷的统计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学生认为实验课程体系设计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参加金融机构岗前培训时,感到学校实验课程设置不足,有的课程未开设实验课,有的课程实验课时太少,对于提高学生技能的作用不明显。二是当前高校金融学专业的实验课程主要采取实验室教学的模式,校外实训、校企合作的方式非常少,实验课程的设置容易受到市场上金融教学软件开发的限制。三是许多高校实验软件都是从软件开发公司购置的,软件开发公司与金融企业的实际业务脱节,影响了软件的实践可操作性。
(三)未能结合社会需求设计实验课程
现在高校实验课程体系主要围绕理论课程体系来设置。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思路,首先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再设置非核心课程。实验课程的课时安排及设计不是根据金融企业的需求来进行设计,而更多的是根据课程的安排来设计。例如,很多高校取消了银行信贷管理课程,它的重要性被大大降低,相关实验课程也被边缘化了。而对于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来说,信贷仍旧是最主要的、对商业银行利润贡献占绝对优势的业务。
(四)实验教学方式单一
我国高校对实验教学采取的基本模式是:先学习理论知识,然后进实验室做实验;或者单独设置某些实验课程,加大课时量,变成单独的实训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验课程指导教材,因此需要教师先熟悉软件操作再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很难提高,学生对实验课的兴趣也难调动起来。此外因为文科类实验课程固有的缺陷,学生的实验结果很难用一个好的方式来评价,教学方式的创新也就无法实现。
三、构建新的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实验课程设置要体现社会需求
高等院校应转变思路,加强与金融企业的合作,围绕金融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目标,设计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为了解决知识更新速度快的难题,高院可以根据需求变化灵活组合实验课程,综合考虑学生的就业实际,供学生根据个性特点自由选择。实验授课教师要积极寻找企业需求信息,力争在实验教学方式上突破现有模式,把学生吸引到实验中去。而学生则可以在完成基础性实验课层次后,选择增加综合性实验层次的课程。
(二)加强实验软件系统建设
高校需要改变过去实验软件针对性不强的选购方式,要多进行比较,反复对各个实验软件进行运行测试,选择与教学结合紧密的、能够真正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验软件。另外,高校可以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力量的优势,督促教师关注金融形势的发展,关注金融创新力量的发展,自主开发研制部分实验软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结合现有软件设计出新的程序,以便使实验软件更加适应学生理论课程的学习。在软件设计中可以积极调动学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到软件设计中去,提高学生动脑、动手的能力。
(三)改进实验教学模式
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进入金融企业参观或是组织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让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有更加感性的认识,这是加强实验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具体的设计可以是这样的:实验室实验+企业实训+假期实习的方式。高校要积极与金融企业联系,设计出校外实训课程的内容,并布置学生做好实训报告。还可以组织学生参与金融企业的暑期工实习,在实习过程中跟随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心得,并要求提交实习报告。
(四)加强实验教师素质的培养
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将决定实验课程体系改革是否成功。可以单独选送实验教师到企业再学习,以便积累实践经验,贯穿到课堂教学中去。也可以由实验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到企业进行学习,在实践中既可以提高自身素养,又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另外还要求实验教师必须拥有金融专业的技能证书,从而提高教师的业务技能,以适应不断更新的实验课程变化。
参考文献
从LTCM事件谈起
1997年亚洲爆发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至今仍余波荡漾。究其根本原因,可说虽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其直接原因却在于美国的量子基金对泰国外行市场突然袭击。1998年9月爆发的美国LTCM基金危机事件,震撼美国金融界,波及全世界,这一危机也是由于一个突发事件----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所触发的。
LTCM基金是于1993年建立的“对冲”(hedge)基金,资金额为35亿美元,从事各种债券衍生物交易,由华尔街债券投资高手梅里韦瑟(J.W.Meriwether)主持。其合伙人中包括著名的数学金融学家斯科尔斯(M.S.Scholes)和默顿(R.C.Merton),他们参与建立的“期权定价公式”(即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为债券衍生物交易者广泛应用。两位因此获得者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LTCM基金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数学金融学理论,建立模型,编制程序,运用计算机预测债券价格走向。具体做法是将各种债券历年的价格输入计算机,从中找出统计相关规律。投资者将债券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美国的联邦公券,由美国联邦政府保证,几乎没有风险;第二类是企业或发展中国家征服发行的债券,风险较大。LTCM基金通过统计发现,两类债券价格的波动基本同步,涨则齐涨,跌则齐跌,且通常两者间保持一定的平均差价。当通过计算机发现个别债券的市价偏离平均值时,若及时买进或卖出,就可在价格回到平均值时赚取利润。妙的是在一定范围内,无论如何价格上涨或下跌,按这种方法投资都可以获利。难怪LTCM基金在1994年3月至1997年12月的三年多中,资金增长高达300%。不仅其合伙人和投资者发了大财,各大银行为能从中分一杯羹,也争着借钱给他们,致使LTCM基金的运用资金与资本之比竟高达25:1。
天有不测风云!1998年8月俄罗斯政府突然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这一突发事件触发了群起抛售第二类债券的狂潮,其价格直线下跌,而且很难找到买主。与此同时,投资者为了保本,纷纷寻求最安全的避风港,将巨额资金转向购买美国政府担保的联邦公债。其价格一路飞升到历史新高。这种情况与LTCM计算机所依据的两类债券同步涨跌之统计规律刚好相反,原先的理论,模型和程序全都失灵。LTCM基金下错了注而损失惨重。雪上加霜的是,他们不但未随机应变及时撤出资金,而是对自己的理论模型过分自信,反而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期反败为胜。就这样越陷越深。到9月下旬LTCM基金的亏损高达44%而濒临破产。其直接涉及金额为1000亿美元,而间接牵连的金额竟高达10000亿美元!如果任其倒闭,将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严重的信誉危机,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LTCM基金亏损的金额过于庞大,而且涉及到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德主,这对数学金融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华尔街有些人已在议论,开始怀疑数学金融学的使用性。有的甚至宣称:永远不向由数学金融学家主持的基金投资,数学金融学面临挑战。
LTCM基金事件爆发以后,美国各报刊之报道,评论,分析连篇累牍,焦点集中在为什么过去如此灵验的统计预测理论竟会突然失灵?多数人的共识是,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本身并没有错,错在将之应用于不适当的条件下。本文作者之一在LTCM事件发生之前四个月著文分析基于随机过程的预测理论,文中将随机过程分为平稳的,似稳的以及非稳的三类,明确指出:“第三类随机过程是具有快变的或突变达的概率分布,可称为‘非稳随机过程’。对于这种非稳过程,概率分布实际上已失去意义,前述的基于概率分布的预测理论完全不适用,必须另辟途径,这也可以从自然科学类似的情形中得到启发。突变现象也存在于自然界中,……”此次正是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这一突发事件,导致了LTCM基金的统计预测理论失灵,而且遭受损失的并非LTCM基金一家,其他基金以及华尔街的一些大银行和投资公司也都损失不赀。
经典的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
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可以认为是,一种在具有不确定性的债券市场中寻求无风险套利投资组合的理论。欧式期权定价的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基于由几个方程组成的一个市场模型。其中,关于无风险债券价格的方程,只和利率r有关;而关于原生股票价格的方程,则除了与平均回报率b有关以外,还含有一个系数为σ的标准布朗运动的“微分”。当r,b,σ均为常数时,欧式买入期权(Europeancalloption)的价格θ就可以用精确的公式写出来,这就是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由此可以获得相应的“套利”投资组合。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自1973年发表以来,被投资者广泛应用,由此而形成的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成了期权投资理论的经典,促进了债券衍生物时常的蓬勃发展。有人甚至说。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开辟了债券衍生物交易这个新行业。
笔者以为,上述投资组合理论可称为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它尽管在实践中极为成功,但也有其局限性。应用时如不加注意,就会出问题。
局限性之一: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基于平稳的完备的市场假设,即r,b,σ均为常数,且σ>0,但在实际的市场中它们都不一定是常数,而且很可能会有跳跃。
局限性之二: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假定所有投资者都是散户,而实际的市场中大户的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在不成熟的市场中,有时大户具有决定性的操纵作用。量子基金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即为一例。在这种情况下,b和σ均依赖于投资者的行为,原生股票价格的微分方程变为非线性的。
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基于平稳市场的假定,属于“平稳随机过程”,在其适用条件下十分有效。事实上,期权投资者多年来一直在应用,LTCM基金也确实在过去三年多中赚了大钱。这次LTCM基金的失败并非由于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不对,而是因为突发事件袭来时,市场变得很不平稳,原来的“平稳随机过程"变成了“非稳随机过程”。条件变了,原来的统计规律不再适用了。由此可见,突发事件可以使原本有效的统计规律在新的条件下失效。
突发实件的机制
研究突发事件首先必须弄清其机制。只有弄清了机制才能分析其前兆,研究预警的方法及因此之道。突发事件并不限于金融领域,也存在于自然界及技术领域中。而且各个不同领域中的突发事件具有一定的共性,按照其机制可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
“能量”积累型地震是典型的例子。地震的发生,是地壳中应力所积累的能量超过所能承受的临界值后突然的释放。积累的能量越多,地震的威力越大。此外,如火山爆发也属于这一类型。如果将“能量”作广义解释,也可以推广到社会经济领域。泡沫经济的破灭就可以看作是“能量“积累型,这里的“能量”就是被人为抬高的产业之虚假价值。这种虚假价值不断积累,直至其经济基础无法承担时,就会突然崩溃。积累的虚假价值越多,突发事件的威力就越大。日本泡沫经济在1990年初崩溃后,至今已九年尚未恢复,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房地产所积累的虚假价值过分庞大之故。
“放大”型原子弹的爆发是典型的例子。在原子弹的裂变反应中,一个中子击中铀核使之分裂而释放核能,同时放出二至伞个中子,这是一级反应。放出的中子再击中铀核产生二级反应,释放更多的核能,放出更多的中子……。以此类推,释放的核能及中子数均按反应级级数以指数放大,很快因起核爆炸。这是一种多级相联的“级联放大”,此外,放大电路中由于正反馈而造成的不稳定性,以及非线性系统的“张弛”震荡等也属于“放大”型。这里正反馈的作用等效于级联。在社会、经济及金融等领域中也有类似的情形,例如企业间达的连锁债务就有可能导致“级联放大”,即由于一家倒闭而引起一系列债主的相继倒闭,甚至可能触发金融市场的崩溃。这次LTCM基金的危机,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介入,促使15家大银行注入35亿美元解困,就很可因LTCM基金倒闭而引起“级联放大”,造成整个金融界的信用危机。
金融界还有一种常用的术语,即所谓“杠杆作用”(leverage)。杠杆作用愿意为以小力产生大力,此处指以小钱控制大钱。这也属于“放大”类型。例如LTCM基金不仅大量利用银行贷款造成极高的“运用资金与资本之比”,而且还利用期货交易到交割时才需付款的规定,大做买空卖空的无本交易,使其利用“杠杆作用”投资所涉及的资金高达10000亿美元的天文数字。一旦出问题,这种突发事件的震撼力是惊人的。
金融突发事件之复杂性
金融突发事件要比自然界的或技术的突发事件复杂得多,其复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多因素性对金融突发事件而言,除了金融诸因素外,还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心理等多种因素。LTCM事件的起因本为经济因素--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债券,而俄罗斯经济在世界经济中所占分额甚少,之所以能掀起如此巨大风波,是因为心理因素的“放大”作用:投资者突然感受到第二类债券的高风险,竞相抛售,才造成波及全球的金融风暴。可见心理因素不容忽视,必须将其计及。
非线性影响金融突发事件的不仅有多种因素,而且各个因素之间一般具有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即为非线性的关系。例如,大户的动作会影响到市场及散户的行为。用数学语言说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并不等于各个因素分别作用时结果的线性叠加。突发事件的理论模型必须包含非线性项,这种非线性理论处理起来要比线性理论复杂得多。
不确定性金融现象一般都带有不确定性,而突发事件尤甚。如何处理这种不确定性是研究突发事件的关键之一。例如,1998年8月间俄罗斯经济已濒临破产边缘,几乎可以确定某种事件将会发生,但对于投资者更具有实用价值的是:到底会发生什么事件?在何时发生?这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由此可知,金融突发事件的机制不像自然界或技术领域中的那样界限分明,往往具有综合性。例如,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其机制固然是由于房地产等虚假价值的积累,但由此触发的金融危机却也包含着银行等金融机构连锁债务的级联放大效应。预警方法
对冲基金之“对冲”,其目的就在于利用“对冲”来避险(有人将hedgefund译为“避险基金”)。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原本设计为避险的基金,竟因突发事件而造成震撼金融界的高风险。华尔街的大型债券公司和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斯科尔斯和默顿都是LTCM基金“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对突发事件作出预警是他们的职责,但在这次他们竟都未能作出预警。
突发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基于传统的平稳随机过程的预测理论完全不适用。这只要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明白。在高速公路公路上驾驶汽车,想对突然发生的机械故障做出预警以防止车祸,传统的平稳随机过程统计可能给出的信息是:每一百万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可能有三辆发生机械故障。这种统计规律虽然对保险公司制定保险率有用,但对预警根本无用。因为不知道你的车是否属于这百万分之三,就算知道是属于这百万分之三,你也不知道何时会发生故障。笔者认为,针对金融突发事件的上述特点,作预警应采用“多因素前兆法”。前面说过,在“能量”积累型的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必定有一个事先“能量”积累的过程;对“放大”型的突发事件而言,事先必定存在某种放大机制。因此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之前,总有蛛丝马迹的前兆。而且“能量”的积累越多,放大的倍数越高,前兆也就越明显。采用这种方法对汽车之机械故障作出预警,应实时监测其机械系统的运行状态,随时发现温度、噪音、振动,以及驾驶感觉等反常变化及时作出预警。当然,金融突发事件要比汽车机械故障复杂得多,影响的因素也多得多。为了作出预警,必须对多种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特别应当“能量”的积累是否已接近其“临界点”,是否已存在“一触即发”的放大机制等危险前兆。如能做到这些,金融突发事件的预警应该是可能的。要实现预警,困难也很大。其一是计及多种因素的困难。计及的因素越多,模型就越复杂。而且由于非线性效应数学处理就更为困难。计及多种因素的突发事件之数学模型,很可能超越现有计算机的处理能力。但计算机的发展一日千里,今天不能的,明天就有可能。是否可以先简后繁、先易后难?不妨先计及最重要的一些因素,以后再根据计算机技术的进展逐步扩充。其二是定量化的困难。有些因素,比如心理因素,应如何定量化,就很值得研究。心理是大脑中的活动,直接定量极为困难,但间接定量还是可能的。可以考虑采用“分类效用函数”来量化民众的投资心理因素。为此,可以将投资者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如散户和大户,年轻的和年老的,保守型和冒险型等等,以便分别处理。然后,选用他们的一种典型投资行为作为代表其投资心理的“效用函数“,加以量化。这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当,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定量地表示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此外,卢卡斯(R.E.Lucas)的“理性预期”也是一种处理心理因素的方法。
其三是报警灵敏度的困难。过分灵敏可能给出许多“狼来了”的虚警,欠灵敏则可能造成漏报。如何适当把握报警之“临界值”?是否可以采用预警分级制和概率表示?
有些人根本怀疑对金融突发事件做预警的可能性。对此不妨这样来讨论:你相信不相信金融事件具有因果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金融突发事件就不会凭空发生,就应该有前兆可寻,预警的可能性应该是存在的,那么金融学就不是一门科学,预警当然也就谈不上了。笔者相信因果律是普遍存在的,金融领域也不例外。
因应之道
一、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1、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类的差异性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在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作非应计贷款核算,其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予以冲销。但由于该制度未对计息期间做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贷款由于计息期间的不同,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甲、乙两银行同时在1月1日向丙企业发放贷款,甲银行采用月度计息,乙银行采用季度计息,倘若丙企业在1月31日不能支付利息,那么,在4月末该笔贷款在甲银行业已归入非应计贷款核算,但该笔贷款在乙银行仍然处于正常的应计贷款科目核算,虽然该笔贷款在两行状况并无差异:均不能支付利息且呈连续状态。从而导致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不能正常反映自身的经营状况。
2、措辞不严谨导致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该制度又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样,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与短期债券投资利息确认的现金收付实现制形成了制度反差,在同一制度中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确认标准导致了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例如银行在3月投资A债券30万元,4月A企业宣布支付利息3万元,并于5月收到,此时A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倘若6月末A债券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8万元,那么此时银行对A债券价值的核算则陷入两难局面:会计报表列示27万元则不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列示28万元则不合谨慎性原则。其实我们只要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改为“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账面价值和市价孰低计量”则可以很好的解决短期债券的期末计价问题。
3、债券收入的归类问题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债券投资同发放贷款一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从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不外是发放贷款和投资两种,因此,银行业债券投资收益采用同一般企业的列示方法(投资收益归属于营业外收入)则有不妥:一则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一般为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占收入多为20%以上,将其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容易让人误解为我国银行业主业不突出;二则银行业的利息支出为最重要的营业成本,其间有相当部分为债券资金的占用成本,如果将债券收益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则容易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利于进行损益分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会计报表的格式来解决债券收入的问题:在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上移至利息收入后面,同时将营业利润的公式修改为:营业利润=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其它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
4、资产减值导致的利润调节问题
由于现行金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照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退市处理,由此导致了不少上市银行利用资产减值作为利润的调节杠杆,通过“计提”和“转回”的账面游戏,误导投资者的选择。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明确规定“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来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但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规定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则不符合资产自身的定义,其实我们通过严格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条件则可以使利用减值准备来调整利润的情况得以改观。
5、短期债券投资收益的入账时间问题
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由于短期投资一般金额较小,流动性较强,投资收益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无可厚非。但对于银行业来说,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其拥有的短期债券投资较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投资收益则不太符合实际:一来银行业持有的短期债券多为国债或金融债券,违约风险较小,且利率多为固定,适宜按期计提收益;二来短期债券投资所承担的存款利息支出多为按期计提,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明显收入成本不配比;三来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银行业利润的期间波动起伏太大,不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因此,我们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原则和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可以对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按期计提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6、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条件不明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按照制度的理解:短期投资的划转的条件在于“改变投资目的”,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现实标准,在实务操作中难以把握。而在现实中,由于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提取减值准备,相对来说长期投资计提准备的要件严格得多,因此,银行的财务部门会在短期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时完成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来规避短期跌价准备的计提,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关注程度不够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产物,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会计处理难度较大,同时具有收益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等特征,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规避工具。但在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在第一百四十条提及“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并未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价和披露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国内银行一般将其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作一般性披露,难以客观的确认银行业的风险。
8、与税收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1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规范了银行业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现行的税收制度仍然按照“期末贷款的1%差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中扣除,对实际计提超过1%的部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导致不少金融企业出于利润考核的考虑对金融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税前的“呆账准备金”抵扣额进行调整。但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在金融会计制度中明确:对由于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不一致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允许单列科目“递延所得税”处理,同时将该科目归属于利润分配项下做增项理,以此来激励银行采用金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2001年度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适应了当时银行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时关于银行业开放承诺的逐步兑现,现行会计制度的不足之处便显示了出来:外资银行的加入带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问题;衍生工具的计量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在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要:
1、减少金融企业的选择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末,在美国的会计理论界就展开过“会计艺术论”和“会计制度论”的争论,前者认为应当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会计判断权和选择权以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后者认为应当减少会计人员的判断权和选择权以维护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2001年的“安然会计造假”事件让这次争论划上了句号: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现行的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改,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价值判断来强化了当局的监管。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的不断调整和不断出现的会计差错也从侧面映射出会计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权过多会削弱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会计学界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银行体系的特殊性,如实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
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金融企业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性,如果单纯地按照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套用在银行上,则容易令人误解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到主营业务上。例如对投资收益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属于非主营业务,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正常的;但投资收益原本就是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倘若套用一般企业的归属方式则会影响外界对银行的公允评价。同样,在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上也有必要考虑银行的特殊情况。
3、完善会计制度、准则建设,适应银行业发展状况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不为过,尤其是在外资银行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程度后更加带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披露的关注程度不够,而金融衍生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的交易事项可能尚未发生,从而与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不符,因此在资产负债表内不能够具体量化,企业多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提及,进而掩饰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因此,银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同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通过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行新准则的制定来予以补充。
4、明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职业判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