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来料加工合同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加工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共计_________。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标准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_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蓝天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Smith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标准磁罗经;
(2)数量--共计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GLC-1型标准磁罗经: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_美元);
(2)GLC-2型标准磁罗经:_________U.S.D.(大写_______美元);
(3)GLC-3型标准磁罗经:_________U.S.D.(大写: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
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其损耗率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磁罗经,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磁罗经的商标应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加工标准磁罗经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磁罗经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关部门备案。
蓝天电子工业有限公司Smith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理经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来料加工(ProcessingWithCustomer’sMaterial)是指一个工厂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产图纸和生产程序进行加工,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加工方收取加工费用。
来件装配(AssemblingWith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厂按要求的规格进行装配,将合格的产品交外商后收取加工费用。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生产线,专用工具,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人等由外商负责。合同终止时生产线及专用工具等按合同规定予以处理。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
(2)数量………共计____________台。
××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
××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购买零配件、消
耗品及原料费用。
××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型标准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
预见的情况例外。
××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____________%,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
____________%,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
补充。
××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
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加工后的标准____________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其他条件:
(1)标准____________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____或____购买加工标准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____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
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模具加工合同范本买方:卖方: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 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模具基本情况:产品名称 序 号 零件名称 穴 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总价: (含17%增值税)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
来件装配来料加工合同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饮料加工合同范本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 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一、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
电子元件加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一、加工原件名称数量点数交货期板面清洁度备注二、加工
来件加工装配合同甲 方:地 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乙 方:地 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加工定做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定作方: 签订地点:承揽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一:品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定作物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计量单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单价 总金额 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定作
服装加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委托加工项目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3.单价:_______________4.
代加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代加工合同3篇本文目录代加工合同农作物种子代加工合同农作物种子代加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加工贸易合同4篇本文目录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加工贸易合同变更详解加工贸易合同核销进料加工贸易合同的格式和条文同一般贸易合同相同,只是进料加工贸易中原料来自境外,成品出口境外,而且提供原料的外商和购买成品的外商并不一定是同一个。
加工承揽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服装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订立合同双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
加工贸易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加工贸易合同加工贸易合同变更详解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加工贸易合同号:______合同号: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地址:__
委托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委托加工合同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范文委托加工合同范本精选沈阳市百特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与被告沈阳市姚千建筑材料厂委托加工合同纠纷案定作人: 合同编号:承揽方: 签订地点: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月
外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外加工合同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样式一)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样式二)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书(一)概述对外加工装配,是指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承
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中铁某集团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合同号: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地址:__
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加工合同加工订货合同模型模具加工合同北京某光盘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原告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30号。法定代表人李小健,董事长。委托人张永军,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委托加工合同范本委托加工合同样本委托加工合同书企业生产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地址: __(邮编:______)电话: (__)______传真: (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增值税号码:______(以下称委托方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2篇本文目录食品委托加工合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甲方: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
承揽加工合同3篇本文目录承揽加工合同承揽加工安装报刊亭合同承揽加工合同承揽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服装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服装加工合同服装加工合同范本服装加工合同服装加工合同书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委托加工项目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
服装加工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服装加工合同范本服装加工承揽合同服装加工合同范本服装加工合同范本定作方(甲方):xxxx 承揽方(乙方):xxxx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环保无纺布袋。
委托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委托加工合同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范本茶叶委托加工合同抗体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加工承揽合同范本服装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产品加工承揽合同加工合同范本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来料加工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来料加工合同范本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中外来料加工合同中外来料加工合同样本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
服装加工合同3篇本文目录服装加工合同服装加工的合同范本服装加工合同范本服装加工合同服装加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委托加工项目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
加工合同范本4篇本文目录加工合同范本加工合同(五)加工型种薯采购合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格式)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加工物、数量
来料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来料加工合同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三)来料加工的合同范本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一)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加工合同3篇本文目录机械加工合同机械加工合同书机械加工合同样本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 作
加工承揽合同4篇本文目录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二)加工承揽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范文原告李素花为与被告刘学义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3月27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诉讼材料直接送达至被告刘学义处。
外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外加工合同对外加工装配合同(样式二)对外加工装配合同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二)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产品加工合同2篇本文目录产品加工合同产品加工承揽合同甲方:南宁市邕宁县锈景轩 (定做方)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
来料加工合同(4篇)本文目录2017来料加工合同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中外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二)来件装配来料加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电报挂
江苏规定企业效益不好也应加工资我省X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9月2日公布。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12%,增长下线为4~6%,并首次取消了工资增长的上线。据介绍,工资增长基准线是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增长工资的总体要求,是提高全省整体工资水平的主要途径;工资增长下线是
加工合同书样本购货单位(甲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供货单位(乙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产品外发加工协议甲方:杭州市田圆实业有限公司千慧佳人品牌服饰合同编号: 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规定的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服饰成品交甲方检验合格完成,甲方提供乙方 使用的原材料与实际单耗为标准。
[关键词]来料加工 进料加工 会计核算 水产品加工业
近几年,我国水产品加工保持着高速发展,2004年水产品加工产量1032.2万吨,2005年水产品加工产量1195.5万吨,2006年水产品加工产量1332.5万吨,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13.6%。其中,2004年~2006年我国水产品国外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数据如下:
单位:万吨,亿美元
资料来源:2004年~2007年《中国渔业年鉴》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国外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在我国水产品加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首先应该了解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的含义及区别。
来料加工贸易即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也简称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统称料件),必要时还提供机器设备,由中方按外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中方收取加工费的合作生产形式。进口时不付汇,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制成品必须复运出口,来料加工项下的进出口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管理和不征收进出口税。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从国外进口料件,加工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主要区别如下:
1.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同: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加工企业。
2.销售方式不同:来料加工贸易加工企业不负责产品销售,只收取加工费,进料加工贸易加工企业自行销售成品,自负盈亏。
3.双方关系不同:来料加工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加工关系,部分来料加工,虽然包括加工企业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加工企业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出口,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加工再出口,从贸易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加工企业和外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加工关系。
4.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
5.税收核算不同:来料加工,海关对进口料件全额免税,成品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加工企业加工费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成品耗用的国内材料支付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入成本。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材料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货物出口按“免、抵、退”计算退(免)增值税。
由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存在主要区别,下面我们举例分析水产品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会计核算的区别。
案例:某公司从事水产品鳕鱼对外加工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对外加工出口冻鳕鱼产品,进口鳕鱼360吨。
1.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公司验收材料入库开具只有数量没有金额的入库单,财务部门收到入库单时不做账务处理,在备查簿中统计数量。
2.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进口鳕鱼到岸价格400万元,海关按85%免税比例征收进口增值税60万元。
进口鳕鱼
借:原材料――鳕鱼4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400
支付进口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
贷:银行存款60
加工时,发生国内成本:国内材料成本400万元、国内其他成本(工资、折旧等无进项税金)100万元。
借:生产成本500
贷:原材料400
贷: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400
该业务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加工费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进项税金不得抵扣计入成本,加工产品收取来料加工费650万元。
销售收入(来料加工费)=650万元
销售成本=国内材料成本+国内其他成本+耗用的国内材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00+100+400×17%
=568万元
应交增值税=0
销售利润=650-568=82万元
耗用的国内材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借:生产成本6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完工结转成本
借:产成品568
贷:生产成本568
销售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650
销售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568
贷:产成品568
2.该业务采取进料加工方式
产品当年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外汇兑换率)1050万元,加工产品进口材料成本(当年海关核销免税组成计税价格)400万元,当年应退税额15万元。
适用“免、抵、退”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不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产品税率13%、退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
销售收入=1050万元
销售成本=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材料成本+国内其他成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00+400+100+1050×(13%-5%)-400×(13%-5%)
=952万元
应交增值税=-免、抵税额
=-(出口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退税率-应退税额
=-(1050-400)×5%-15
=-47.50万元
销售利润=1050-952=98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生产成本2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完工结转成本
借:产成品926
贷:生产成本926
销售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10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50
销售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926
贷:产成品/加工成本926
通过上述案例比较,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中:
来料加工销售利润=来料加工费-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
=来料加工费-(国内材料成本+国内其他成本+耗用的国内材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料加工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收入-(进口材料成本+国内材料成本+国内其他成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销售税金及附加
[关键词] 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 出口退税 贸易
目前,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是通用的一种通过退还或免缴间接税鼓励出口,促进公平竞争的税收措施。目的是通过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低出口成本,增加本国货物的出口。特殊贸易是指除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以外的一些特殊的贸易方式,它是我国对外贸易有益的补充部分。目前涉及到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要有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等,本文通过对特殊贸易方式下的退(免)税的税务处理的归纳分析,主要以增值税为例,以期使企业或个人在有效规避税收风险的同时,用好用足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
一、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的税务处理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加工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在办理退税的程序上,出口企业应先持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文,送出口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章,税务机关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盖有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章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件,办理进口料件的登记手册,加工的货物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开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送主管其计税的税务机关。货物出口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抵免税额时,也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并予以扣减,具体的抵、退税的计算步骤和公式按照“免、抵、退”税执行。
所谓“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当期出口货物退税率。
(4)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①若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③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与外贸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的计算不同,进料加工贸易须按照进口料件的国内加工方式,分为做价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其中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为:出口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税额。而对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为: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原辅材料适用退税率+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
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开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申报表报送主管其计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杂计算计税时予以扣除。或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计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准予扣除的税额或销售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缴税额不计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
二、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的税务处理
来料加工是由境外委托方提供一定的原料、元器件、零部件,不需付汇进口,由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来料加工贸易,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免税,货物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耗用国内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金不得抵扣应记入成本, 即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销售额÷当期销售总额)。会计帐务处理借方登记“主营业务成本”,贷方登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涉税单证的管理程序主要是首先由生产企业自海关取得《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后,依据《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填制《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并及时报送主管退税税务机关;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生产企业在《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期限内,取得相关《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实际已出口货物,向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最后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报送的《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明细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出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此时,《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的来料加工贸易业务涉税手续才全部完成。
三、易货贸易方式下的税务处理
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易货贸易在实际做法上比较灵活,例如:在交货时间上,可以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办法上,可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帐户记帐,从帐户上相互冲抵;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对象可以是一个人,而出口对象则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在核算上基本上与专业公司自营出口销售一样。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贸易一般是双方相互记帐,互不收汇的方式。对易货贸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参照自营出口退税的计算办法,依进项金额及其规定的税率计算退税。
四、补偿贸易方式下的税务处理
补偿贸易是指一方提供技术、设备,对方不付现汇,待工程建成投产后,以其产品或双方事先商定的其他商品偿还进口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补偿贸易按照出口企业性质可分为工业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和外贸企业承担的补偿贸易两种。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对外补偿贸易项目生产的出口货物,在生产环节应照章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等,货物补偿报关出口后予以办理退税。补偿贸易出口货物应就生产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和外贸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生产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出口退(免)税
生产企业直接承担的补偿贸易,虽然要由外贸企业进行出口结汇,但由于补偿盈亏和有关设备与的进口费用都由工厂负担。而外贸企业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工业企业可以凭补偿贸易的批件、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等附件,按照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核算的计算公式和办法,计算其补偿贸易的退税。
2.外贸企业承担的补偿贸易退税
外贸企业承担的补偿贸易,是指外贸企业与外商签订补偿贸易合同,在引进技术、设备、材料后,将其作价卖给工厂,然后以收购货物的方式,再对外商进行补偿。由于外贸企业采取了收购货物出口补偿,所以对这种补偿贸易的退税管理,可以比照外贸企业自营出口货物退税的办法办理。这种补偿贸易与自营出口业务的区别是该项目出口货物成本是在加工补偿出口销售帐中体现。因此出口退税要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帐为计算依据。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实务[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1
(一)不同部门的政策不配套
加工贸易管理涉及海关、质检、外汇、税务、外经贸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对于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部门分别制定政策,缺乏正式的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因此,部门间的政策不一致、不配套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运作。例如,由于退税不及时,加工贸易“一日游”现象日趋严重,降低了企业运行效率,提高了企业运行成本,削弱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果发挥现有保税区的功能,可以替代香港的中转作用,境外“一日游”将大大减少。但是,海关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规定是不配套的,海关认为货物运到保税区视同出口,但税务部门认为只有货物离境才能享受出口退税。税务部门的这一规定,不仅使加工贸易境内“一日游”取代境外“一日游”成为不可能,而且也大大阻碍了保税区建立国际采购中心、发展国际物流业务。实际上,税务部门关于退税的规定,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就存在差别,国内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问卷调查中,企业将“税务、外汇、海关部门规定不配套”视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与管理中存在的第一位问题(参见表1)。
(二)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
深加工结转政策不统一已成为现行加工贸易政策的焦点问题。深加工结转政策涉及面广,据调查,山东约25%,江苏、浙江约40%,福建、广东约60%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需要深加工结转后再出口(《关于研究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据海关统计,2000年深圳市80%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20%;苏州市21%的加工贸易企业涉及深加工结转,结转进出口值占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对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家有关部门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但是,税务部门认为,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属于国内销售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应该征收增值税,出口时再予退税;如果使用国产料件加工成半成品后结转,不能退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01年1月1日始,所有企业的间接出口应统一执行中间环节征税,出口环节退税的政策。显然,税务部门的政策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并不一致。
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抵、退”政策,改变了以往的深加工结转货物保税政策,在出口退税手续繁琐、周期长的问题仍没解决的情况下,这种政策变化将直接打击加工贸易企业国内加长国内产业链的积极性。这种政策上的不一致造成了具体执行政策中的混乱,不同地区的作法存在明显的差别,大部分地区没有征税,有些地区采取挂帐,有些地区给予免税。
(三)一些政策违背了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的方向
加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三个:即上规模、上档次和提高附加价值。满足第一个目标,需要结合我国的比较优势,营造一个适合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制度环境。针对第二个目标,则需要吸引技术水平更高的企业来华从事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产品升级。提高附加价值则需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长国内产业链,分别向上游零部件产业上溯和向下游物流业延伸,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鼓励其提高国内采购率。提高附加价值不仅关系到我国从加工贸易中可能得到多少实际经济利益,而且可以使加工贸易从“无根工业”变成根植于我国的产业,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
但是,近年来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中,各个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管理方便的角度出发,较多地关注了如何防止不法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骗退税”,忽视了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有的政策客观上甚至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例如:
出口退税按计划而不是按出口实绩进行,导致欠退税越来越多,加大了企业财务负担,阻碍了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的积极性,是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境外“一日游”的重要原因之一。
长期实行的对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政策,降低了来料加工国内采购的积极性。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增值税率很低,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大体相当,来料加工国内增值率为23.1%,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高出2.22个百分点。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为46.32%,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则已经达到61.58%,来料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已经比进料加工贸易低15.26个百分点。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国内增值率变化的对比中可以看出,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具有重要的影响。
尽管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采购率,但因为我国现行政策中存在不少与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目标相矛盾的规定,加工贸易企业感觉现行政策与政府宣传的目标不尽一致,从调查结果看,企业认为“鼓励国内采购政策不明显”是现行加工贸易政策位列第四位的问题。
之所以出现政策调整方向与长期政策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暴露出我国现行政策制定机制的弊端。各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从本部门的目标与管理出发,例如,海关关心的是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走私,税务部门关心的是如何防止税收流失,对于如何鼓励加工贸易加长国内产业链从而提高其对国民经济贡献这个根本的政策目标,却考虑得较少。因此,部门的有关政策虽然有利于局部目标的实现,但却有损于宏观目标的实现,政策的机会成本相当高。要保证具体的政策规定有利于实现宏观目标,就必须有超越部门之上的强有力政策协调机制。这正是目前我国政策制定机制中的一个重大缺陷。
(四)加工贸易中的一些政策与管理手段不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际上对我国产业转移的速度与力度均大大加强,我国加工贸易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现行政策与管理手段未能针对加工贸易的新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在实际运作中政策与管理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
传统管理方法远远不能满足以IT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90年代中期以来,以台湾对大陆投资为导因,境外大量IT产业转移到我国,从事出口加工贸易活动。目前,IT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出口的第
一大类商品。IT产业是一个国际分工非常明显的行业,其运作具有“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这就大大缩短了从采购到交货的周期,对于货物通关效率提出了比传统产品高得多的要求。但是,我国对加工贸易的管理依然采取80年代初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不能适应IT产业加工贸易的要求。例如,IT产品加工贸易只有电子订单,没有合同,为了适应加工贸易需要经外贸部门审批合同的规定,企业只好人为地编造一个毫无意义的合同;IT产品对通关效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由于我国通关效率不高,不少跨国公司将其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放在中国境外进行,国内只能开展低端IT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不利于实现我国提高加工贸易档次的政策目标。苏州和深圳已经开始了改革这种监管模式的尝试。苏州海关对关区内的四家IT企业进行了联网管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料件繁多,用手册管理困难大。具体的监管程序是外经贸局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总量备案,海关与被监管企业实行联网,海关直接从指定的数据库提取数据,抽查核对产品单耗,定期查验库存,查验时间与企业盘点一致,最后进行核算核销,对差异进行核销。深圳实行的是联网保税工厂的方式,即利用网络和电子摄像技术对整个企业实行全封闭的监管,整个工厂相当于一个保税区。与苏州海关的做法相比,这种方式在防范结转过程中的走私、“飞料”方面效果更明显,但投入较大,一般的企业可能无法负担。无论哪种方式,对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联网监管是今后加工贸易管理发展的方向。目前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快统一思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比较一致的做法,避免因地区间差异造成不必要的效率损失。
现行政策与管理规定不适应在华建立采购与配送业务中心的要求。随着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中国形成了巨大的制造业能力,成为国际市场上劳动密集型制成品重要的出口基地,因此,不少大型跨国公司计划在华建立采购配送中心,同时发展物流业务。但是,由于我国在保税区退税政策、保税区(仓库)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大大阻碍了加工贸易向下游产业的延伸。
(五)某些新的政策调整脱离了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现实,政策效果低于预期
以出口加工区政策为例。出口加工区是国际上不少国家采用的加工贸易管理方式,而且成效卓著。我国参照国际经验建立出口加工区,有利于提高对加工贸易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但是,出口加工区政策出台以来,实际运作效率并不理想,不少出口加工区入区企业很少。究其原因,就在于出口加工区有关规定脱离了加工贸易发展的实际。
加工贸易企业迁入出口加工区的愿望比较低。从课题组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参见表2),86%的受调查企业不准备在出口加工区投资,准备将现有工厂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只占2.6%。
现有加工贸易企业之所以不愿搬入出口加工区,具有多方面的原因(参见表3)。对于现有企业而言,搬迁成本高昂,58%的受调查的企业将此作为不搬入出口加工区的原因。另外,31%的受调查企业因不了解出口加工区政策而拒绝做出搬入的决定。除这两项原因之外,某些具体的规定由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阻碍企业入区的原因。目前,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都不再是“大进大出”的100%出口企业,兼顾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已经成为主流。出口加工区的管理政策,对于“大进大出”型的企业而言,监管效率大大提高,但对于与国内产业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加工贸易企业,则存在诸多不便。例如,出口加工区企业可以不实行手册管理,但区外的深加工结转企业必须用手册,区内企业没手册就无法与区外的企业做生意。对于部分产品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加工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只需按进口零部件税率补交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和增值税。但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产品时,补交关税时适用成品关税税率,在大部分情况下,成品的关税水平高于零部件,由此将加大区内企业内销的成本,削弱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总之,出口加工区的有关规定,实质上削弱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这对于大多数已经兼顾内外两个市场的企业而言,是没有吸引力的,而且,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联系的削弱,与加长加工贸易产业链的发展目标也是不符合的。这就决定了出口加工区只适合那些新建的100%出口型的加工贸易企业,而且国内采购不能太多,对于这样的企业,区内监管效率方面是存在一定优势的。对于其他加工贸易企业,绝大部分仍然将留在区外,因此,出口加工区政策只能有利于加工贸易增量部分的合理布局,不能改变目前已经存在的加工贸易“放养”现象。如果将出口加工区政策定位于给“大进大出”的100%出口型企业创造一个监管效率更高的局部小环境,出口加工区政策将是成功的,如果定位于以此改变加工贸易“放养”的状态,加强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则注定是不会取得明显效果的。
二、我国加工贸易政策未来调整的方向
政策是对现实的反映,必须与时俱进,才能促进发展。加工贸易政策应该从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出发,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加工贸易充分发挥其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加长产业链的潜力。为此,加工贸易政策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2001年,来料加工贸易进口额为289亿美元,占全部加工贸易进口额的30.7%。受现行来料加工国内采购不退税政策的影响,来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比进料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低15个百分点。如果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国内采购实行退税,将有力地促进来料加工贸易企业扩大使用国内料件,带动国内上游产业的出口,加长加工贸易的国内产业链。按来料加工出口的国内采购率达到进料加工贸易国内采购率计算,2001年来料加工国内采购值约可增加44亿美元,而且,随着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逐年增长,其国内采购值也将逐年增长。但需要强调的是,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的延长与监管成本和风险的增加成正比,因此在采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延长的同时,要研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的办法。
(二)完善深加工结转政策
深加工结转涉及面广,情况非常复杂。深加工结转政策实质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进口料件在国内加工后转厂时,是否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政策,另一个问题则是对深加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国产料件是否退税。由于这两个问题高度的复杂性,不同部门对深加工结转政策调整存在不同意见。
对于第一个问题,经贸主管部门倾向于维持现行的保(免)税政策;财税部门则主张实行“免、抵、退”政策;监管部门结合了上述两种政策选择,主张对部分优秀、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继续实行保税监管的政策,对其他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则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对于第二个问题,各部门分歧更大,经贸主管部门认为应该对深加工结转企业使用国产原材料逐环节采取“免、抵、退”政策,即对加工贸易企业使用的国产原材料在结转时给予退税,由海关对结转产品(其中含国产原材料成分)进行保税监管;财税部门认为逐环节采取“免、抵、退”政策税收风险过大,操作困难;监管部门则认为如对国产材料进行保税监管,将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结合各部门的意见,课题组认为,对于深加工结转政策,应该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短期内为了避免对加工贸易产生过大冲击,应该总体上保持现行政策的稳定性,只作局部性改进,中长期则应该按照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和附加值的原则,以及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对现行政策进行根本调整。为了合理引导企业,确实落实吴仪同志“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规范经营,提高水平”的指示精神,政策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就应该公布政策调整的内容和实施的时间表。
具体而言,短期内(例如3年内):
———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仍维持现行政策,即对结转环节视同出口,免征增值税,由海关对结转进口料件继续实行保税监管。
———对深加工结转环节所采用的国产料件维持不征不退的办法,增值税进入产品成本。
———对销售给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企业视为出口,即深加工结转产品出口到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当作出口办理核销手续;国产品进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可以给予出口退税。
———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销售给区外企业的产品视为进口,用于加工贸易的可以实行保税监管。这样,至少可以用“境内一日游”替代“境外一日游”,节省加工贸易成本,同时,增加了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对企业的吸引力,引导企业逐渐进入区内。
———对易于管理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参照钢材“以产顶进”做法,在生产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时视同出口并办理增值税退税。
中长期(3年后):
保留短期政策的后三条,除此之外,另进行如下调整:
———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行分类管理。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区外实行电子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其深加工结转实行保税监管。其他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可出口到境外或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如要进行深加工结转,海关对第一环节结转企业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其他环节结转,则视同国内销售,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照章纳税。转入企业将其作为国产料件,享受“免、抵、退”政策。这样,海关只需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企业和电子联网企业的深加工实行联网监管,监管效率将大大提高。
———对深加工结转所用的国产料件实行“免、抵、退”政策。
———取消现行不符合WTO有关规则的各级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所结余资金用于对出口退税不及时造成的企业利息损失进行补偿。这样,即使退税有时滞,企业也不会承受过大的财务损失,实质上保证了及时退税。
———足额退税,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与增值税征收税率相同,保证出口产品国内增值税的零税率。
(三)促进加工贸易技术进步
———对高新技术产品实行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现行的手册、合同管理办法,比较适合上下游企业关系稳定、价格变化慢的传统产品加工贸易的管理,但不适应国际市场价格瞬息万变、生产配套企业众多的电子产品的加工贸易。因此,要适应电子信息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采购全球化、订单电子化、生产零库存”的特点,改革现行的合同、手册管理办法,取消不必要的合同审批环节,探索电子手册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率。
———提高通关效率。上海海关实施的“大通关”试点,为提高口岸管理部门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摸索了很多好的经验。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加以总结,向全国各个口岸推广。
———加强各监管部门工作的配合,提高监管效率。
———加工贸易的发展为在其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提供了有力的制造平台,国家应加强对技术、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R&D活动的开展。
(四)促进加工贸易向下游采购、配送领域延伸
———加工贸易的发展,使我国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发展,为发展国际采购、配送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的内在要求。发展加工贸易的下游采购配送业务,将大大提高加工贸易在国内的附加价值。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来,扶贫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年底,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58元,年均增长13.6%。4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6855万元。已有19200户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占全县低收入农户总户数的80%(基数不包含低保户、五保户),消除了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具体成果如下:
1、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五年来,我县山区乡镇坚持因地制宜,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到年末,全县共有茶园面积7.58万亩,茶叶产值1.8亿元,比2007年2.8万亩7500万元分别增长了170%和140%;山地蔬菜面积2.51万亩,产值8122万元,比2007年面积增长43%,产值增长66%;中药材面积2.24万亩,产值1.83亿元,比2007年增长56.4%;笋竹面积14万亩,产值2060万元,比2007年增长560万元;水果面积9.9万亩,产值1.8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15.1%和74.7%。目前,我县的几个欠发达乡镇基本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如的高山蔬菜、茶叶和的茶叶与果木,南屏的杨梅和中药材,龙溪的淡水养殖等。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五年来,全县共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的各类扶贫资金12.4亿元,其中完成201整治村,1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5个整乡整治建设,2个中心村已通过省级验收;新建山区公路和机耕道路3580公里,改善水利灌溉条件15000亩,完成小流域治理12.563平方公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265座,改造产地农贸市场35家。这些基础条件的改善,为改变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加快下山搬迁和城镇化建设,推进城乡联动发展。截止年末,我县在建下山移民安置区(点)15个,总占地面积1304亩,已完成下山移民安置区安置8809户30390人,其中幸福花苑以公寓房安置下山移民属省内首创,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镇小区与新村、镇朝阳小区与新村、镇新村、镇新村等几个整村移民安置区也基本形成。下山移民工作从宣传发动、政府推动转变为群众自觉行动和迫切要求,有力推动了城乡协调联动发展。
4、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通过实施“千名干部当教员,十万农民提素质”工程,我县在各重点产业乡镇举办了茶叶、山地蔬菜、果木、中药材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培训以及相关技能培训等。近几年我县劳务输出年均14万人左右,进城务工经商已成为山区农民一大主要收入来源。-年,实施转移就业培训12700人次。
5、发挥结对帮扶作用,争取多方力量支持。五年来,省、市有关单位、路桥区以及县级有关单位下乡结对帮扶4300人次,完成项目350个,共投入帮扶资金1985.76万元,主要用于山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安置就业等。
6、来料加工业成为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到年底,全县经纪人共750名,有2.15万户4.5万人从事来料加工;有来料加工专业村18个,来料加工点236个,年加工收入4.2亿元,初步形成了以汽车饰品、木珠为主的坦头来料加工基地,以袜业为主的来料加工基地,以灯饰为主的福溪街道、泳溪来料加工基地,以工业用布为主的来料加工基地,来料加工业务遍及全县15个乡镇街道。
7、积极探索金融扶贫工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银行融资,共有39家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额达4758万元,如按年息3%全部贴息,总贴息资金达80多万元。新办8个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村,入股农户860户,互助资金总量331.3万元,累计发放借款333户252.6万元。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短平快”的种、养、殖项目,对有致富意愿和发展项目的农户实施小额信贷支持。发放小额信贷1009.6万元,贴息24.6万元。以上几项金融帮扶举措直接带动低收入农户4600多户。
二、当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在这一轮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中,我县289个省级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每年安排20%左右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这种女散花、普降细雨的做法,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是点多钱少时间短,扶贫成效看不见。过去4年,我县共补助省市县三级产业扶贫资金1557万元,扶持项目498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仅3.13万元,村级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最多6万元、最少1万元,扶持时间都是一年,效果不明显。二是存在扶贫资金移用现象,很难真正扶到农户。由于近年村级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几乎所在村都出现村级集体经济亏空问题。几万元的扶贫资金到村后,很容易产生移用,填补集体经济不足。三是村级不愿意做产业扶贫项目。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需要好几年的努力,周期长、见效慢;相反,搞村庄整治、建集体屋,效果立竿见影。许多村干部都不愿发展特色产业,更乐意搞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下山移民存在的问题。一是移民补助标准太低。现行省下山移民补助资金人均5600元,根本无法完成山区农户搬迁。而且按现行的一户一宅政策,还要求拆除旧房。因此,这样的补助标准,对于没有经济实力的,补了也移不下;而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移下来了也不差这点钱,宁可不领取补助也不愿拆除旧房。二是安置区建设满足不了山区群众的购房需求。安置房“一房难求”是我县下山移民工作的真实情况,如幸福花苑四期每20户申请购房者只有1户可通过抽签分到安置房。三是移民安置区(点)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创建一个县级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每户平均至少10万元,创建一个乡镇级下山移民安置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每户也需要3万元以上,但现在财政没有这块专项补助资金。四是征地困难、成本高。下山移民搬迁村世居在高山与偏远地区,一般在中心村及其它地方没有土地,想调换其它村的土地建房难度十分困难。移民小区往往是规划选址在集镇或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附近,容易与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形成冲突,使下山移民建设用地有指标而无法落实的情况。
3、来料加工存在的问题。一是来料加工档次较低。目前来料加工虽然品种数量多,但普遍档次较低,大都停留在原始的粗放型加工阶段。二是无序竞争较为严重。我县经纪人在洽谈业务时存在相互压价的现象,直接影响着加工户的加工收入和来料加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灵活性不够。这两年我县连续在义乌举办来料加工培训与业务洽谈会,召开结对帮扶推进会,效果显著,但在审计中认为不能有此项开支。
4、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一是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本金、工作经费太少。中央级互助组织仅补助30万元,省级20万元,入股农户想贷款人数多,不能满足。资金互助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按照资金互助组织实施办法,年度农户贷款占用费收益只能30%用于资金互助组织工作经费。经对我县已开展的6个试点村了解,年占用费收益在7000至10000元。只有2000至3000元的工作经费,仅只能解决日常的办公用费和交通费,而涉及理事会审批、监事会监督、财会人员做帐入帐、资金审计等工作都是无偿服务,长此的无偿服务,将影响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产业扶贫资金。根据政策,产业扶贫资金可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这一来,每年总有不少合作社挤进来,一个企业或合作社,拿几万元项目补助,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对企业的发展壮大效果很小。
5、结对帮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帮扶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大多以投入到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较多,而一些深层次项目偏少,缺少造血型、互惠互利的帮扶合作。二是极少数结对双方疏于联系,结对工作流于形式。如省级帮扶单位路桥区横街镇与镇结对,年全年都没有实际帮扶行动。
三、推进下一轮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1、以创建扶贫基地为抓手,寻求产业扶贫新突破。在走访与调研中看到,有些村的产业都已成规模,村民收入都比较高,而且发展有后劲,产业前景好,农民尝到甜头,发展产业的信心比较足。而一些产业空白村,村民的收入就比效低,发展缺乏后劲。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与探索,认为寻求产业扶贫新突破,创建扶贫产业基地是一条值得一试的发展思路。总体思路是扶贫基地建设要突出农户直接参与建设,让农户直接受益,这也正是扶贫工作的本质要求。初步的工作目标是今后5年内,在我县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培育15-30个扶贫产业基地,努力做到扶一个成一个。扶贫产业基地在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范围内筛选,条件是农户要求迫切,村两委班子团结、责任心事业心较强,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及良好的发展优势,与所在乡镇产业发展要求及相关部门产业规划相一致,符合一乡一品产业发展格局,集中连片,面积在50亩至500亩之间,每个基地参与农户在30户以上。补助周期根据所发展产业生长特点,从种苗到投产的正常生长周期作为补助期限,一般扶持期限在3-5年;补助环节包括:种苗培育选购、基地土地开垦整理、路渠坎井建设、农药肥料、生产性用房、电力设施、加工设备、保鲜冷库、产品包装设计印制、技术咨询与培训、运输车辆、宣传促销广告等。
2、把中心村移民小区建设作为重点,寻求与农房改造有机结合,推进新一轮移民工作。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减轻移民户负担。下山移民工作中有个怪象:一方面,补助标准偏低,移民进度不快;另一方面,又有大额移民资金在县级财政账户拨付不了。究其原因就是移民指标过多、人均补助标准太低,因此,建议省里减少每年移民数量、提高补助标准、鼓励自发移民。二是建议省级财政安排下山移民安置区(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我县好几个移民小区建成后,公共基础设施没跟上,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如镇的圳头小区、镇的小区;另几个小区道路硬化后,负债累累,单凭村集体经济十几年都无法偿还,如镇小区和镇的新村、上七新村。三是建议把下山移民与农房改造有机地结合,把中心村农房改造项目作为下阶段下山移民工作的重点。的幸福花苑及其它集镇小区靠土地价格政策性优惠来吸引山区农民,但近年小区由于征地等原因很难启动。若把下山移民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农房改造有机地结合,将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我县选了几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试点,感到很有成效,这是加强资金整合、加快移民进程,深受乡镇、村两级欢迎的做法。当前在实行的农房改造项目,财政补助每户达到6-7万元,而农户建房成本要达到20-30万元,如农户能同时享受下山移民补助,则可减轻农民建房成本,既推进了农房改造进程,又改善了山区农户生活条件,也达到扶贫的真正目的。建议能就此项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3、加强业务培训,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来料加工业的快速发展。
近年,我县成功组织来料加工经纪人赴树人大学和义乌党校参加业务对接会和培训班,举办经纪人与客商业务对接活动,收到理想效果。为了既能推进工作又使资金用得合理合规,建议省里对来料加工补助资金使用范围适当调整,对培训与业务洽谈活动给予支持。开展电子商务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随着全民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袜业、汽车用品等来料加工行业的经营方式也悄然发生了改变,经纪人纷纷将汽车用品、袜子放到了网上卖,并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益。经营户吕道宗的包芯丝袜销量高居淘宝网第一名,登上了淘宝网的首页。大家都十分看好这一新兴产业,我县打算在建一个袜业电子商务城、在坦头建一个汽车用品电子商务城,抓住机遇做大做好。因此,建议对发展电子商务给予政策支持。
起草该公告的目的和背景
随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逐渐增加,如何确定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成为海关和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对内销货物的审价做了原则性规定。为了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审价办法》的原则性规定做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以规范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审价,同时简化审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守法企业创造便利的通关环境。
进料加工料件内销时,海关如何审价?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料件进口时成交价格能够确定的,首先按照成交价格的原则审定完税价格。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如料件分批次进口,内销时企业或海关不能确定料件原对应批次,申报价格不符合《审价办法》成交价格定义和要求,以及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怀疑等情况,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来料加工料件内销时,海关如何审价?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不需要付汇进口,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在进口(进入我国关境)时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因此不存在成交价格而应实施海关估价。所以《公告》第二条规定: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时,海关如何审价?
《公告》第三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副产品,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内销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由于加工贸易边角料或副产品内销时,买卖双方之间的销售价格与《审价办法》关于成交价格的定义不符,因此《公告》对《审价办法》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做进一步解释,即“申报内销时的价格”就是“内销价格”。内销价格是指纳税义务人向国内企业销售边角料、副产品时订立的价格,即国内企业为购买加工贸易产生的边角料、副产品而向卖方(加工贸易企业)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全部价款(但不含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海关为何制订和公布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的内销计税参考价格?
鉴于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副产品差异较大,且有些企业在申报核销时,尚未签订内销合同,不存在内销价格。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方便加工贸易企业边角料、副产品的核销和纳税,海关对部分主要内销商品制订计税参考价格。但内销计税参考价格不是海关武断定下的价格,加工贸易企业具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按照内销价格或计税参考价格向海关申报。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保税货物,海关如何审价?
《国务院关于〈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的批复》(国函[1997]48号)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根据上述批复精神,《公告》第五条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加工贸易制成品,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如果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当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或者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所含进口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但是,出口加工区内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制成品,无论是进料加工还是来料加工方式,无论是否含有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均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公告》前五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海关如何审价?
《公告》第六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由海关按合理的方法审查确定。
保税货物估价方法虽然顺序上不使用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方法,但应注意使用合理方法估价时并不排斥放宽使用倒扣价格方法和计算价格方法。
海关对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时要求企业提交哪些单证?
《公告》第七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报内销时,应当提交原进口报关单或备案清单复印件,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提供与成交价格或内销价格有关的资料。
加工贸易货物申报内销时,在审价方面除如实申报外还有哪些要求?
保税货物进口、内销的各个环节中,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的,在申报内销征税时应确定其申报价格未受特殊关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