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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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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合同管理

第1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教学方法;教学整合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了建设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工程建设行业应用广泛的执业资格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拥有这些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方能从事相关专业活动。

各种执业资格的具体岗位不同,但资格认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③在相应专业领域执业。

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设工程法规》。可见,国家对建筑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要求。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院系,也应领会行业的教育理念,开设《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并加强其课程建设。

二、《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有:①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②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优胜劣汰。③工程价格符合价值基础,有利于供求双方相互选择、择优选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企业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结合运用各种投标技巧,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实施承包的工程任务,进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四大控制目标上,这四大控制目标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规定四大控制目标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细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有:①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⑤及时做好索赔管理和反索赔管理。科学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能够有效地得到保障,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也能够实现。因此,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项目能不能承包关键在于能否中标,项目赚取利润的多少关键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有两步关键,招投标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企业运营的关键,也必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教学整合

为了加强学生的顶岗实践,我们建筑工程系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课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项。我们将《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由两门课程整合成了一门课程。

四、课程整合后的切入点

整合,不是单纯的合并。如何使两门课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关键。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们适用的教材,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本书。《法规》中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有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技巧、评标的方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执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虽然是两本教材,但并不是讲完一本教材,再讲另一本教材,而是改变原教材中的章节顺序,使两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点体现在以下两部分:①先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再讲解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②先讲解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讲解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然后讲解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五、教学内容与顺序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法律责任。第2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第3章招标投标,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教学内容与顺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赔计算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施工节约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第6章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第7章质量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六、授课方法

由于法律条款较为枯燥,且晦涩难懂,又或者简单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课过程中应该引入案例加以讲解,并利用习题,加深对条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体教学,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习题。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看似简单的一句法律条文,我们该如何理解透彻?授课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了“干一个工程,竖一块丰碑”,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李某决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强度远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你认为这个决定可取吗?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强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变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构件脆性破坏,或抗裂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设计单位考虑混凝土标号时,综合了设计规范中的各种因素,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即可,如需变更,须经得设计单位的认可。所以,虽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属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都属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七、总结

第2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对建设工程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来大,自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可以说,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建设工程是一个耗时长、复杂程度大、牵连单位广泛的项目,其中的变化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每一项因素都能影响到建设工程的人生安全、施工进展和企业收益,一旦出现风险,建设工程合同便是降低风险和控制危险性的有效凭证,它是建设工程开发商和施工方之间的纽带,同时制约着双方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势在必行,它能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竞争力和安全性,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之前提到建设工程由于其自身特点,所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变因素也相对较多,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设。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双方签订合同直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这其中,有些风险是能够得到控制的,有些则不然。

(一)合同拟订内容本身的不合理性。

合同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拟订的。然而一些合同的拟订,从一开始签订就不是建立在合法、公平公正的角度上进行的,制订的条例缺乏规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与国家法律打球,这就由于制定者主观意识,造成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存在。

(二)管理人员素质等。

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不熟知、不重视,没有专门安排职员对合同进行整理管理,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所以导致合同风险性增加。

(三)不可控制的客观风险因素。

来自国际经济动荡造成的风险、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和自然灾害的风险等客观现实,存在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就属于不可控制的风险问题。这就只能在开发商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之前,对国际形势和社会环境做出准确的分析与评估,尽可能的把开发风险降到最低,但是,通过合同管理却不能对这类问题做出有效的控制举措。

合同制定不到位,建设工程合作双方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就不够明确,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就不清晰;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合同管理风险系数就会大大增加。伴随而来的就是违约、偷工减料、拖欠建设工程款等风险问题,严重的将直接导致工程项目搁置,损害企业获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了解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做出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一)合同风险评估机制。

合同风险评估是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风险评估,之后再决定能不能签署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更要仔细查看合同条例,倘若发现超出企业承受和控制范围的风险隐患,应该第一时间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遇到实在力所不及并且对建设工程影响巨大的问题,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或者直接中断,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注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合同的拟订和管理都是靠人完成的,所以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建立起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他们熟知国家政策法规、了解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并且掌握信息化数字化的科学技术水平。这样他们才能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能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风险进一步准确评估和研究。并且对他们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的再塑造和诚信评价监督考核,确保合同管理人才的高素质。这样他们才能拟订出最合理合法的合同条例并且将合同管理风险性和危险性降低。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任何时候都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购买商业保险转移合同管理风险。

购买商业保险是为日后风险问题爆发时,尽可能把企业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建设工程有序进行。例如在出现违约或建设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风险情况下,很有可能导致施工项目发生事故或中断搁置,此时,通过早期购买的商业保险,能将受到一部分损失和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缓解可能遇到的企业资金危机和合同管理风险危机。

(四)合理合法的制订合同条例。

在合同签署之前,签署双方应该仔细查看制订的合同条款,秉持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则,从预算、报价、时间到各阶段责任划分,甚至是公章印盖处都要细心通读,对合同每一条条款在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做好预测,一旦发现合同中概念模糊,出现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该及时修正或者立即宣布此份合同无效,重新拟订规范、合法且合理的工程合同。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合同,提供参照。只有合法且规范的合同才能尽可能的将风险系数降低。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来说,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估和预防,不仅仅有助于合同双方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对大力培养合同管理优秀的专业人才,将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应用在合同管理中,能大大降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风险,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效益,同时,对于建筑单位再次接纳新的项目具有很好的参考指导作用,对于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参考文献:

[1]张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及防范措施[J].建筑与工程,2012,(27).

第3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 招投标 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一、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由业主(发包人)和承包商(承包人)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而签署的具有法律的文件,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等。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全过程的管理。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目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如工程洽商、变更纪要各方主体没有及时会签,工程师指令、变更联系单等不及时签证,当工程发生纠纷时,却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以后的工程索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建设市场业务竞争相当激烈,“僧多粥少”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体地位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的随意增加苛刻条件或违规要求潜在投标人作出标前承诺,甚至有的在中标后要求中标人让利或签订实质性内容都与招投标文件相违背的合同,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

3、合同履约率低,缺乏信用保证体系,尤其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没有在实际工程中真正施行,致使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拖延结算审核,甚至结算审核完成后不按时支付最终的结算价款,从而导致出现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建筑工人工资等一系列连带问题。当然,有些承包人遇到材料上涨时就擅自停工,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也有以停工为手段来到达一些不合理目标,这些都是不诚信的表现,不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4、合同主管部门对合同的签订、履约监管不到位,没有建立履约过程跟踪监督检查制度和工程结算备案制度。在合同实施阶段。有些合同的主要条款被任意修改,有些工程根本不按合同约定来结算,使合同管理规范化流于形式,规范的合同只是作为备案、办证的资料而已。同时,目前通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如合同价款类型不适宜、风险控制条款缺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监管措施:

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合同签署、进度控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变更和索赔、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过程,分阶段实施重点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署的前提与依据,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国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投标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开展,招标程序严格依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投标,投资数额达到300万元级以上项目,必须经行招投标。项目招标投标报集团公司经批准,在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有相应承包资质的单位方可参与投标活动,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开标、评标,择优录取确定中标单位保集团公司批准,发放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签订后,工程活动应围绕合同展开,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各项业务有序连接,合同管理应与现场施工紧密结合。进度、质量、安全是合同管理的几大要点: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②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④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作为业主单位、承包商以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运用业主委托给予的权力,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监理一方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监管措施:

1 增强合同意识,由于中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其次还要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与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与索赔案例,使项目组成员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 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首先应该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然后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其所属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陈述合同基本情况、本部门的合同责任及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属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各部门将交底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活动。

3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4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其次还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还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

(一)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要点

1、公司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内容,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工程技术技术、审计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总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2、公司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3、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

4、公司应当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合同生效后,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5、应当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三)合同风险防范的几种具体对策

1 在报价中考虑

(1)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如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

(2)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中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合同谈判和索赔留下伏笔。

(4)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视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合理分担风险。这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广泛,也是最有效的对策,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的规定,防止意外风险。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人权益的保护性条款。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

2 重视风险转移

(1)是向业主索赔,这是施工单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

(2)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进行保险和担保。

(3)是将分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移风险。

(4)是与其他承包商组建联营体,共同承担风险。

第4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含义分析

所谓合同管理是指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在内的合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体存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合格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经常出现签订合同的双方尽管有以上两种法律规定的能力,但却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合同当事人主体错位的现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很难厘定主体;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文本行文不严谨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不严谨,即文章不规范、不准确,极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条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一旦发生违约事故,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予以事先约束,那么就会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四是往往对从合同的重视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视程度。五是双方主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规定签订的合同,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主体不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会收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第三,在合同终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是贯穿始终的,从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终止阶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认为合同风险在合同终止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观点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中的保密条约、保密协议以及相关通知等合同后期义务,那么施工企业依然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从这层意义上讲,尽管在合同终止阶段,合同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后,没有将事先合同规定中对各种资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档,一旦发生纠纷,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拿不出相应的卷宗,就会在纠纷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分析

第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风险。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必要对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当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为能力方面、合同签约资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资质都要予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的审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营业执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状况进行审核,看看是否具有资质进行合作;三是对当事人的相关经验业绩和信誉、荣誉方面进行审核;四是对上级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情况、金融机构颁发的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建筑施工来讲,对当事人进行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比避免因为当事人资质或信誉问题而为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相应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2]黄少彬;张旭;牟艳华,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03.

第5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筑智能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方法

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和图形显示技术所构成的4C技术体系是二十一世纪世界应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建筑智能系统就是将这几种新兴的科学技术综合运用到建筑物的建设、开发和运行中的一个综合的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实现建筑物的智能化。世界上最早的一座智能建筑建成于二十世纪末期美国的哈特福德市,90年代,我国的建筑行业也开始引入智能系统的概念,从那时起,智能建筑在我国的发展道路越走越宽,也越走越远。

1、建筑智能系统

我国建筑行业对建筑智能普遍定义为:通过对建筑物的结构、系统、服务和管理这四个要素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的智能优化设计,向用户提供一个投资合理又拥有高效率的环境空间。

1.1建筑智能的特点 建筑智能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落在“关注人的设计”上,故而,建筑智能设计必须是针对建筑使用人群的不同而有针对性的配置使用功能,其设计和布局可以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的不同加以调整和改变。其特点主要有三:一,建筑智能通信系统可以突破传统的时间和地域的观念,借助多媒体方式高速处理各类信息;二,建筑智能监控系统能够对建筑内的电力、照明、给排水等机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运行协调;三,建筑智能的安全系统对自然灾害以及各类险情具有监视和决策的作用,对建筑内人员的活动也能进行监视和管理,

1.2我国的建筑智能设计现状 我国的建筑智能设计在八十年代末由建设部所编制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初步提出,其所提到的楼宇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的概念在现代已为大家所接收和熟识。自1996年以来,我国建筑智能设计在全国范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除了之前的宾馆、商务写字楼中有建筑智能技术的应用外,一些银行、图书馆、住宅等建筑也开始走向了智能化的道路。同时,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智能建筑设计及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规定》等的出台也为我国建筑智能系统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

2、建筑智能系统的建设管理

2.1建筑智能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建筑智能系统的发展历史很短,目前仍处在初级的发展阶段,一些建筑智能建设技术还依靠国外引进,并未形成自有工程建设的成熟经验和体系。又因为建筑智能系统自身所具有的学科的复杂性,我国对建筑智能整体系统方面的人才培养也十分欠缺,目前在我国从事建筑智能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的人员通常都仅是具备某一方面的专业技能,与建筑智能建设所需要的综合性工程技术人员相差还很大。

2.2完善建筑智能建设施工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建筑智能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整体上的政策和规范仍落后与建筑智能行业的发展速度,未能形成对行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就造成了当前建筑智能行业建设上的一些失误和混乱时有发生。要规范建筑智能行业,使其健康正常发展,就要做到:积极培养建筑智能工程方面的全面型人才;做好建筑智能建设的技术升级;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法律政策;建筑智能行业也要完善内部的监管制度。从而对建筑智能的建设做到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方面的有效控制,在建筑智能建设施工的前期计划、培训、预算上,在建筑智能建设施工的中期监督上,以及在后期的监理和验收过程中都能够做到严格、合理的把控。

3、建筑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

在建筑智能系统的运行过程中,网络通信与信息处理技术也在飞速的发展,原有的建筑智能系统中的楼宇自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及消防报警系统等也需要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同时,一些建设较早、智能化程度较低的建筑也需要进行多样化智能系统的完善和改造。就我国目前建筑智能的发展来看,需要提升和再建设的智能建筑占到总体建筑智能的六成以上,这对建筑智能系统的运行管理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

3.1建筑智能运行的综合管理 建筑智能管理系统(Intelligent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缩写为IBMS)是具有高生产力、低运行成本和高安全性大楼管理系统。它的作用是把收集到的大楼内部有关资料分析整理成有效的信息,然后再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对智能建筑内部的各个子系统进行调配和整合,使其运行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的一个综合型的过程管理系统。建筑智能管理系统不仅能够使建筑内部的设备控制系统与安保、火灾自动报警结合运行,还能够通过对智能建筑内部各类信息的整合和分析对物业管理和综合服务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和评估方案。

3.2“五个面向,一个扩展” “五个面向,一个扩展”指的是在建筑智能运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始终面向消防、安防、楼控、设备和收费这五个方面的集成管理,并且对各项管理功能在网上的扩展做到足够的重视。建筑智能运行管理的“五个面向,一个扩展”的管理功能需求,在具体的执行上就是要将分区管理建立在划分功能分区的基础上,根据智能建筑的具体特点和使用人群的实际需求对自然分区、逻辑分区和全局分区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划分。通过对建筑智能运行管理的功能细分和区域协调,从而实现对智能建筑整体的合理有效管理。

4、结论和展望

我国智能建筑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将远远超过以往的行业水平。面对目前建筑智能市场的混乱和不完善,建筑智能人才的匮乏以及建筑智能管理过程的质量不能很好的保证这一现状,我国的建筑智能系统的发展任重道远。本文通过分析和研究,对建筑智能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了以下建议和意见:一,通过完善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对建筑智能行业进行规范;二,加大对建筑智能方面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建设;三,在建筑智能的施工设计、工程建设及智能升级上进行自主技术研发;四,对建筑智能系统的运行进行合理有效的分区管理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第6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1 建设第三方网络设备监控和管理的必

要性

河南电信从2008年开始建设移动软交换网络,采用中兴先进的ZXC10系统构建移动网,通过中国电信CN2网络的承载来实现省内网络的互连和业务的转发功能。河南电信一期的网络结构如图1。

中兴移动网络设备包括MSCe、HLRe、EMS等,而每套设备均由前台系统和后台系统组成。其中前台系统为中兴自己生产的标准机架设备,通过插入各种功能单板来实现接入业务的处理功能,而后台系统则是以HP服务器、Sun服务器、Cisco交换机、Cisco路由器等设备组成,后台系统负责完成系统、业务和用户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担当着重要的核心功能。以MSCe前后台的组网为例,其前后台通信均通过两台Cisco 3400交换机相连,交换机中配置不同VLAN,区别不同的业务,其中MSCe_OMP、MSCe_CIB为前台与后台通信板卡,传送网管和计费信息;MSCe网管服务器、MSCe计费服务器等为后台服务器,负责前台设备数据管理、计费数据存储等。Cisco交换机与Cisco 2811路由器相连,通过CN2(IP承载网)与其它地市设备实现互连,网管网组网结构如图2。

目前不管是中兴的专业网管系统还是综合网管系统,都只能对中兴前台系统(也就是中兴自己的产品)和后台服务器上自身的软件进行监控;而对于后台组网的服务器、路由器和以太网交换机等设备,由于是采用第三方厂家的设备,中兴公司并没有提供对这些设备的硬件、性能等有效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手段,这就给日常维护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对于一个电信级业务运营商来说,网络监控手段的缺失是致命的,一旦这些盲区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很可能会因为无法及时发现而导致故障处理不及时,将会对运营商在全省的口碑、市场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因此,扫除网络盲区,完善网络管理,建设第三方网络设备监控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第三方网管系统)就迫在眉睫。

2 第三方设备网管建设分析

2.1 网络特点

由于河南电信移动软交换网络运行在中国电信CN2网络上,CN2网络是一个公共的网络,它不但给CDMA软交换网络提供承载业务,同时也给电信公司其它业务网络(固网软交换、PDSN、DCN、计费等)提供承载业务,还面向用户提供接入服务。CN2网络通过VPN将各个业务进行隔离,以保证其安全性、专有性。对于移动软交换网络本身而言,也是通过建立专门的VPN与外网隔离,同时在网络内部通过子网划分、设置VLAN的方式,来实现网络内部信令、语音、网管、计费等网络的相互隔离,达到电信级运营网络的高可靠、高安全级别的网络运行。

由于移动网络的IP化,设备直接出IP口,摆脱了网管地域化、线缆专用化的束缚,传统通过专用管理口进行网络管理的方式已经不再使用,只要网络通达的地方,都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对网络的管理。作为电信级运营商,网管网络必须与公用互联网及其他专用网络隔离,确保网络安全性,因此,要搭建第三方网管系统,就必须了解河南电信移动网网管网络的架构。中兴网管使用的IP地址包含3类:一类为CN2地址,这些地址是中兴内部组网的路由器、OMMServer网管系统使用的,通过在PE路由器上配置路由,实现全省CN2网内的互通;一类为DCN地址,这些地址是计费网络设备使用的,由于计费网络的高安全性要求,在CN2网内不能与其它网络互通;还有一类为中兴内部网络设备地址,这些地址是HP服务器、以太网交换机等使用的,是为了中兴内部组网、网络管理,不需要与外部互通。

2.2 第三方网管建设需求

要实现第三方网络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就需要建设一套网管系统,通过对河南电信移动网络的网络结构的分析和了解,可以得出建设网管需要满足的一些条件:

(1)设立一套第三方网络设备信息采集设备,通过该设备可以采集到所需的各种信息(告警、性能、配置等);

(2)第三方网络设备信息采集系统可以访问到各个需要管理和信息采集的第三方网络系统;

(3)针对被监控设备类型的不同,需要打开各种设备的被管协议,以便第三方网络设备信息采集设备的正常采集信息;

(4)提出第三方网管系统需要实现和满足的各类功能与需求;

(5)由于移动核心网部分被管第三方设备与外界不能互通,需要解决信息采集问题。

2.3 第三方网管建设可行性分析

针对以上条件,建设一套符合电信网络维护要求的第三方设备网管系统,下面为可行性分析。

(1)网络设备信息采集系统

由于被采集设备包括HP服务器、Sun服务器、以太网交换机、路由器,这些设备均为网络设备,支持信息采集功能,只要选择合适的采集系统即可,建议采用专用的服务器,譬如Sun、HP、IBM等生产的服务器。

(2)采集机与被采设备的网络互通

前面已经说过,中兴网络设备包含3类地址,CN2网管地址省内已经实现互通,但计费地址(计费服务器)和中兴内部网络设备地址(HP刀片机、以太网交换机等)不与外部网络互通,只能在本地局域网内访问。根据这种现状,可以将采集机放在CN2网管网内,在省中心集中放置一套数据采集机,用于采集全省移动网第三方设备信息。

对于如何实现采集机和各个地市计费设备、中兴内部网络设备互通问题,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采集机到各个专有网络建立物理连接,实现采集机到专有网络的直接互通。由于需要与17个地市的网络互通,这种方式投资量很大,需要在采集机上增加多网卡,增加所需的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设备,还要占用省内传输资源等,不可取;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布置,由于中兴网管服务器上配置有多网卡,同时配置有CN2地址、计费地址和DCN地址,这就可以在中兴网管机上布置,通过网管机跳转来访问这些专有网络设备,采集到所需的信息。

(3)不同类型设备需打开的被管协议

对于服务器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可采用WMI服务取得监控信息;对于服务器使用Solaris操作系统的,可采用SSH/Telnet获取监控信息;对于中兴网的专有网络设备,通过在中兴网管服务器OMMServer上安装DMS(工具),对处于中兴网内的网络设备(采用SNMP协议取值)和服务器(采用WMI或SSH/Telnet取值)进行监控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处理后的数据汇总到采集服务器进行集中监控管理。

(4)网管系统需要实现的功能和需求

第三方网管应能满足的基本功能和需求包括:

1)实现设备的实时告警信息采集和呈现;

2)实现对设备内存、CPU、硬盘空间的动态采集;

3)实现分权分域管理;

4)实现各类事件的汇总、报告。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河南电信移动网内建设一套第三方网管系统是可行的。

图3是第三方网管系统在移动网络中的部署架构。

3 网管建设及应用

根据监控设备的数量(全网大约有160台设备)和网管功能需求,采购了IBM System X3850 X5服务器作为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基本配置:RAM 16G,硬盘600G,CPU双核Intel Xeon E7520。

数据处理服务器放置于移动核心网机房,通过网线接入移动核心网的CN2网管网中,实现与移动网管服务器的互通。

在17个地市的中兴网管服务器上布置软件,数据处理服务器可以通过中兴网管服务器访问DCN网内计费服务器、中兴网络内部局域网的服务器、Cisco以太网交换机、HP以太网交换机等,实现全部网元的监控。

在实施阶段,通过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上开启SNMP服务,并设置共同体名及访问权限;在运行Windows系统的服务器启动WMI服务,并设置防火墙允许WMI访问(默认135、445端口)和ping操作。在运行Solaris的服务器上开启防火墙,需要允许SSH(端口号:22)、telnet(端口号:23)的访问,确保数据采集机能够获取到各种类型网络设备、服务器的数据。

在建设和试用阶段,又对网管各项功能提出改善要求与建议,建设的第三方网管系统逐渐成为维护中的一个重要维护工具,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电信C网第三方设备网管系统技术规范书[Z].

第7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各市、县建委(规划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完善,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管理工作也逐步得到加强,建设部和省建委也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规定,颁布了一批关于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的规范、规则和有关规定,有效地维护了房地产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省房地产权属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拆迁补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工作的管理,防止政出多门和发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工作是房地产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房地产市场,活跃房地产交易活动,促进住宅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建委和房地产管理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责,在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加强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工作的管理。同时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健全和充实房地产测绘队伍,不断提高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发展服务。

    二、各市、县建委和房地产管理局要广泛宣传和贯彻实施建设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对不按规定的规范、规则测量计算房屋面积的应及时制止。拒不改正的,不予办理买卖合同鉴证,评估报告确认,抵押登记和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等手续。

    三、省建委近期将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房地产测绘和房屋面积测量计算规范、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制定《广东省房屋面积计算管理规定》。各市、县也可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注意研究解决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有关房屋面积计算方面的纠纷。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单价,或以套为单位计算房屋价格。公共面积部分作为共有面积计算。

第8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一、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外籍华人,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公证或认证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是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二、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三、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果华侨、外籍华人办理这些认证手续确有困难,可请求房产所在地的县以上的侨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所掌握的情况,出具确认是该国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的证明,如果该公证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可视该项房产的具体情况予以采证。

四、香港同胞提供的经司法部委托的26位律师之一办理的公证文书应予采证。

五、澳门南光公司、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及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机构、社团为本机构、社团工作人员和会员出具的证明文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六、台湾同胞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文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作参考,视该项房产的具体情况予以采证。

第9篇:建设方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单位:安徽博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杨聪敏,朱丽娟,张译尹,等.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消费导刊,2015(4):132.

[2]杨运林.浅谈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J].大科技,2015(23):21.

[3]王娟.浅谈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几点认识[J].价值工程,2014,33(33):97-99.

[4]马抒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研究[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4(10):16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