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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护技术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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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护技术论文

第1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关键词]档案;著作权;保护

[作者简介]员宁敏,广西大学校长办公室副研究馆员,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G6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4-0137-03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学生(硕士、博士),为获得不同级别学位资格,在导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结合科研实践活动,经过大量的创造性思维劳动撰写的学术研究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是指在学位申请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以及论文开题、评审、答辩等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情报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对这一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得到有效的利用,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服务,同时又确保其著作权不受到侵犯的问题。探索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管理的有效途径,已成为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一经形成,便包含了作者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人身权。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人身权是与作者人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几种:(1)发表权。即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尚未公开的档案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在学位论文档案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具有永久性,作者终生享有,不因作者生命的终结而取消,不因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和继承而发生变化。(3)完整权。即任何人不得违反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的意愿,对档案内容进行歪曲、篡改、断章取义等实质性的变更。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财产权。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财产权分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包括: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著作权归属

确定著作权人,即谁依法享有著作权,是保护著作权的重要前提。《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作者和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其著作权人也因此而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完全归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如果从论文的开题、构思、写作、修改到最后定稿,主要由学生本人完成,其论文的来源既不是导师的科研项目,也不是学校安排的科研任务,并且论文内容的获得没有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指导教师虽然也给予指导、修改,但没有参加直接创作,这种情况下学生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仅享有部分著作权(如论文的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学校所有。《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其第二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为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研究生参加由学校主持,指导教师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许多科研成果便成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从论文的选题到创作思路及最后定稿均由指导教师完成,凝聚着导师大量心血,不仅是由所在高校主持并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而且还完全利用学校的各种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完成,利用了学校的资源(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研究生学位论文只是实现对该项目研究过程和智力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反映科研项目成果的载体。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具备著作权人的条件,不能成为权利主体,法定著作权人是该生所在的高等学校。

(三)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只享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所在单位享有。《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一般情况下,这类人在攻读学位其间开展的研究往往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利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当属于职务作品。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合法使用

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利用从法律角度审视可分为合法使用与非法使用。档案的合法利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学位论文档案管理部门在开发利用工作中,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必须准确理解著作权合法使用的范围、界限、条件等,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法使用研究生学位论文。

(一)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行永久保护,而对作者发表权与复制权、获酬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已经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除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外,可不经作者授权,不付报酬地查阅、复制或在网络上传播等自由利用。

(二)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这里就有一个合理使用的问题。所谓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他人可以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合理使用规定了三个必备条件:第一,仅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第二,合理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为教学、科研、公共文化利益等12种利用情况。第三,合理使用的“量”必须有严格限制,只能“少量”或“适当”,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三)无论著作权保护期是否超期。合理使用的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等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

称。已存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相当部分是未发表作品,按《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笔者认为,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从未发表作品不具有公示性的方面考虑,但是制订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著作权行使的限制,界定是否合理使用的关键在于使用作品的目的,高校作为非赢利目的使用者,应充分享受著作权这一立法实质,应将这一宝贵的资源纳入合理使用范围。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所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认可,擅自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行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使权利人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违法行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利用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法律事实的发生。

学位论文档案管理部门在利用活动中容易发生的侵权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各种方式(包括网络传播)公布学位论文档案,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布权;改变作者的署名方式,对作品内容进行歪曲、修改,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署名权;以合理使用为名,利用保管作品档案的便利条件大量复制学位论文档案并赢利,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擅自对学位论文档案进行编辑、出版、发行,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出版、发行权。在赢利模式下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未支付其著作权人报酬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学位论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用户在利用学位论文档案中容易发生的侵权行为有:以合理使用为名,剽窃、抄袭他人学位论文档案;以合理使用为名,蓄意歪曲、篡改、下载他人作品的名称、内容等;擅自将未公布的学位论文档案公布;超出合理使用权限等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五章对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对作品档案的侵权分为一般侵权和以赢利为目的侵权两种。侵权行为不严重的,侵权人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较严重的或以赢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可给予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迄今为止,对清水江文书抢救和整理工作的历史、现状及问题进行探讨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徐晓光、龙泽江《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09/01);龙泽江《锦屏文书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法与开发利用途径――锦屏文书暨清水江木商文化研讨会综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04);龙泽江、曾羽《锦屏文书保护现状和出路》(《兰台世界》2011/08);龙泽江、罗康智《关于建立锦屏文书数据库的思考》(《凯里学院学报》2010/02);吴平、龙泽江《从学术资源保障看清水江流域锦屏文书的数字化道路》(《贵州社会科学》2010/12);王宗勋《锦屏民间林业契约及征集研究基本情况》(《贵州档案》2009/01);杨有赓《建设以林业契约为主体的锦屏森林生态博物馆和清水江绿色旅游刍议》(《民族文化与区域经济》,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魏忠《独特的贵州苗族契约文献》(《中国经济史论坛》2003/01),等等。目前,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相关课题主要有凯里学院曾羽主持的“锦屏文书数据库建设与村寨原地保护模式研究”(2011)。综合以上论文的分析,现分别将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与整理方面已取得的成绩及主要观点简要评述如下。

(一)清水江文书的抢救

1.清水江文书的现状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工作主要是政府部门在开展。(1)领导机构。2006年,贵州省和黔东南自治州分别成立“锦屏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副省长、副州长担任组长,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县、乡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2)抢救保护实施机构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主要由各县档案馆承担。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锦屏、天柱、三穗、黎平、剑河、岑巩、台江7县档案馆收藏进馆保护的清水江文书达8万件。其中,锦屏县档案馆收藏有35万件,已经抢救修复2万余件。2011年2月22日,锦屏文书成功入选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程名录》。(3)抢救手段。目前,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仅限于部分县档案馆的征集、进馆、修整、裱糊、编目、装盒等基础性工作。(4)保护设施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助项目、总投资1800多万元、建筑面5400平方米的“锦屏文书特藏馆”正在建设之中。

2.抢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清水江文书的家底不清;(2)民间家户散藏的文书,折叠破损、虫蛀、霉变程度严重,存在火灾隐患,亟需探索民间抢救保护的新机制和新手段;(3)县档案馆征集文书模式的抢救力度赶不上“自然流失”的速度;(4)县档案馆的抢救资金投入得不到保障,影响抢救保护成效;(5)县档案馆的保护技术落后,存在再破坏。

(二)清水江文书的整理

1.现有整理成果。目前,清水江文书的主要整理出版物,先后有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言语文化研究所2003年出版的《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共3卷,整理文书853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009、2011年先后出版的《清水江文书》共3辑33本,整理公布文书约14万件;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整理文书800余件。其他整理的文书有谢晖、陈金钊主持《民间法》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收入契约130余件。

(1)编辑体例。三家出版物的编辑体例各不相同。《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用铜版纸印制,每件之首撰有简约著录文字。按照:A.山林卖契;B.含租佃关系的山林卖契;C.山林租佃契约或合同;D.田契;E.分山、分林、分银合同;F.杂契(包括荒山、菜园、池塘、屋坪、墓地之卖契及乡规民约、调解合同等);G.民国卖契的顺序编辑文书,构成前两卷“史料卷”。第三卷是“研究卷”,是契约文书的研究专题论文的汇编。《清水江文书》采用文书原件影印出版,一般不对每件文书全文判读,但是每件文书都有标题(含事主、事由、文书种类及时间四大要素)。对于图黑的文书,则整理出文字,附在文书图片旁。它的编辑以村寨为单位,每个村寨给一个顺序号,村寨之下根据不同的家族或家庭分卷,来自同一家族或家庭所收藏的文书为一卷。同一卷之下按照收藏者的原有分类,再分别列为若干帙。每一帙内的文件则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原件的照片和辨读全文放在一起,按契约和其他文书依次分为两大类,契约部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其他文书包括官府文告、分银单、记账单等,也是按时间先后排列。

(2)分类标准。《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将契约按性质,分为前文所述的7大类。其分类标准不是统一的,属于不完全的、概略的分类。《清水江文书》将文书按性质分为10个大类:契约文书、族谱、诉讼词稿、山场清册(坐簿)、账簿、官府文告、书信、宗教科仪书、唱本、誊抄碑文等。但是,每一大类内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清晰的分类标准。其所拟定每件文书标题中的要素之一是“文书种类”,其含义是指约、字、合同、清单等不同的类别,是完全基于文书内容所包含的表述的分类。比如“约”的种类,来自文书内的表达就包含“立断山场杉木约”。《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将契约不完全分类为:卖木契、卖山契、卖木并山契、卖田契、卖菜园、卖屋基契、卖地契、佃契、分银合同、分山合同、借契、借当契等。

2.现有整理成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的成果,反映了整理者对清水江文书的整体把握和认识深刻程度。《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的整理者,显然认为林业契约是清水江文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但是,单纯依靠林业契约,不足以全面、深刻地认识清水江流域的社会历史变迁。《清水江文书》的整理者,则试图全面整理所有的文书,不局限某一类或某一领域的文书,似乎认为文书都有同等的价值,要留待研究者去挖掘和评价。但是,它需要足够的经费和队伍的持续支撑,研究者需要自己判读,难以利用。《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的整理者,认为契约是清水江文书的精华部分,选取一家保存最好的作为典型,但是难免“管中窥豹”。所以存在的问题是:(1)不同机构的整理者标准不同,没有共同的学术规范;(2)不同机构整理的成果有重叠,三家出版物整理文斗寨的文书,两家整理平鳌寨的文书,浪费学术资源和经费;(3)不同机构的整理者都是通过各种途径到文书保存地收集,存在恶性竞争,“割肉式”整理,破坏文书的信息内在联系和完整性;(4)没有对清水江文书中苗族、侗族等文化符号(单位、名物)进行训诂和考释,影响文书的正确判读和深化研究;(5)没有建立起清水江文书全文数据库。

二、清水江文书的研究

自杨有赓1988年发表研究论文以来,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国内著作有6部,论文200多篇;研究人员主要有杨有赓、张应强、王宗勋、单洪银、徐晓光、罗洪洋、梁聪等专家学者。目前,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有凯里学院龙泽江的“贵州锦屏文书研究―以清代黔东南苗侗土地契约文书为中心”(2009),贵州大学吴述松的“清水江文书制度与苗侗经济研究”(2011年)。

国外研究清水江文书的学者主要有唐立、武内房司、相原佳之、寺田浩明、岸本美绪等。代表论文有唐立《清代清水江流域苗族植树造林的开始――林业经营兴起的各种因素》、武内房司《从鸣神到鸣官――清代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见苗族的习俗和纷争处理》、相原佳之《清代・中国清水江林业经营的一侧面――平鳌寨文书事例》、岸本美绪《贵州的山林契约文书与徽州的山林契约文书》等。以上论文均被收集在《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文书汇编(17361950)》第3卷中。另,相原佳之《从锦屏县平鳌寨文书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林业经营》发表在《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1期上。

三、代表性成果述评

(一) 杨有赓执笔的《侗族社会历史调查》(贵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及系列论文。杨有赓的相关论著均是清水江文书研究领域的开创性、奠基性、资料性的开山之作。一是首次对林业契约中的佃契、卖契作了解读,是以后深入研究的基础;二是依据官府文告、诉讼状稿等,对 “清江四案”(皇木案、当江案、白银案、夫役案)进行分析;三是对山客、水客、木行、排夫等木材交易主体及其行规进行了介绍;四是对木材交易和运输环节中的“技术性规则”(木材独特计量方法、单位等)作了介绍;五是民国时期的木材税收资料丰富。当然,该书阶级矛盾分析方法贯穿始终,有其局限性。杨有赓其他5篇论文也是在以上问题中展开的。

(二)张应强的研究。2002年,中山大学张应强发表了论文《从卦治〈奕世永遵〉石刻看清代中后期的清水江木材贸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03),以碑刻和民间文书为据,考察了清水江下游木材市场的交易制度。随后,又相继发表了论文《清代中后期清水江流域的村落与族群――以锦屏文斗寨的考察为中心》(《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05)、《清代契约文书中的家族及村落社会生活――贵州省锦屏县文斗寨个案初探》以及专著《锦屏》(三联书店,2004年)和《木材与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市场、权力与社会》(三联书店,2006年)比较全面的展示了清水江流域苗族村落的经济社会生活以及木材市场流通历史概况。

(三)单洪根和王宗勋的研究。二人均是黔东南本土学者,前者长期担任锦屏县和黔东南州的行政领导,注意对本地契约文书的收集和研究,20062007先后出版《木材时代-黔东南林业史话》(林业出版社,2008年)、《清水江木商文化》(世界社会文献出版社,2009年)等著作及《锦屏林业契约文书――清代林业生产关系的活化石》(《凯里学院学报》,2007/05)、《林业契约与林权改革》(《林业经济》2010/08)等论文,比较系统的对锦屏林业契约进行了分类,初步揭示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特点,并对林业契约在当前林权改革重大作用进行了研究。后者一直在锦屏县档案馆和史志办工作,长期接触一手资料,在收集和整理文书的基础上先后发表整理和研究的论文有20余篇和专著《乡土锦屏》(贵州大学出版社2008年)一书,该书对锦屏各乡村的自然、文化、历史进行了较为详尽的介绍。

(四) 罗洪洋的系列论文。20032007年在《民族研究》发表4篇论文,以《清代黔东南文斗侗、苗林业契约研究》(《民族研究》,2003/03)为代表,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卖契、佃契、分合同和处理山地林木纠纷契约四种主要的林业契约。同时它指出“以林业契约为主的习惯法”起到了调整和保护林业产权、形成经济预期的作用。林业商品生产实践产生了法律意识,催生了林业契约样式。他还援引罗马法,来论证市场经济实践出法律意识的普适命题。至于其引申得出的“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契约意识淡薄”,则缺乏严密论证,且与林业契约的“契约设计的精妙”的结论似有冲突之处。罗洪洋还认为清水江林业经济只能是家庭私有制经济。

(五) 徐晓光的著作和系列论文。《清水江流域林业经济法制的历史回溯》(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撷取和述评当地历史上发生过的若干重大的林业经济纠纷或问题,比如内、外三江之间“争江”、夫役之诉、民国开放江禁之争、“漂流木植清赎问题”、民国木税之争、黔湘两公司木材砍伐纠纷、控诉山客巨富“姚百万”、姚家内部山林纠纷等,试图勾勒出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清水江流域林业法制全貌。法制无非是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以上选取的案件涉及木材生产、运输、交易等环节中的各类主体之间主要利益关系。当然,它所呈现的法制全貌是寓于叙述和解读中的启发性,依然不是脉络连贯、条例清晰的理论形态。该著作是一部研究方法有创新、体例视角有特色、比较系统的林业专门法制史专著,对以后研究的启示有:一是立足民族法,挑战“华夏正统”观念;二是突破法律史学偏重立法研究,漠视法律适用考察的旧模式;三是法律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兼用。《锦屏林业契约、文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民族研究》,2007/06)是其系列论文中的代表作,针对罗洪洋的研究认为林业经营模式是“家族公有制下房族股份制”;二是罗认为清代中期林业纠纷一般由寨老解决,徐晓光认为官府已经介入到林业纠纷,并“最后裁定”;三是认为清代司法已经到达苗疆,“村规民约”所规定“送官纠治”就是依据。地方官府往往将“送官纠治”案件“回批”乡村按照习惯法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司法对习惯法的回应。

第3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截止1996年,档案馆保管着48个全宗的19212卷档案,档案起止年代为1984年至1994年(大部分为1988年以前)。档案载体为纸制的占94%,胶片占0.9%,磁带占1.7%。档案现状一览表。档案字迹40、50年代少量档案的字迹已出现褪变、扩散现象;部分档案为纯蓝墨水、圆珠笔油、铅笔等不耐久字迹。档案载体底片、胶片保存完好;40、50年代的部分档案已发黄、老化,纸强强度减弱;因地下库房湿度较高,纸张受潮;个别档案发现虫洞,有存损。采用的保护措施档案馆的保护工作主要是从外因入手,改善外界不利因素。

从1982年起,档案馆为地下库房(新馆即将投入使用)。档案馆工作人员立足现实,采取了较为可行的保护措施。1982年安装了防盗铁门,在每间库房门口均设置了10厘米高的防水隔段,并陆续购置了除湿设力求;1991年建立了较为系统的温湿度记录,加强了对库房温湿度的控制;加强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开展档案的修复工作,修补、复制解放时期字迹褪变的档案450余卷。二、档案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库房与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档案库房与设备是保管档案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地下库房的弊端显而易见:湿度高,不利于通风,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安全。从维护档案的设备上看,存在单一、老化的问题。新馆的建成解决了档案保护工作最基本、最首要的问题。

(二)档案保护意识缺乏。档案保护工作是为利用工作服务的。当前由于过分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护意识的减弱,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有所松懈。大的方面,如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安排;小的方面,如在接收、利用、整理、编研工作中忽视保护工作,修补档案未用专用浆糊,将档案放置地上,不注意防尘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保护意识在工作人员头脑中还相对淡漠。

(三)档案保护技术的培训研究不够,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缺乏。

1培训不够。档案人员参加的档案培训,尤其是档案保护技术专题的培训相当有限。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办公自动化的普及,档案的载体已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胶片、磁性材料为载体的档案所占比例将有所增加。它们的保管、使用同纸制档案发生了根本变化。档案人员如果不随时补充知识,保护工作将无从谈起。各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不仅次数有限,而且由于资金、时间等原因难以保证参加。

2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不够。档案人员不仅要做好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而且应加以总结、研究。在我局、馆人员撰写的论文、业务研究、调查报告中,很少有专门涉及档案保护技术课题的。

3档案保护技术专业人员缺乏。近几年,档案馆人员的学历、职称都有明显提高,但具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当匮乏。档案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技术,档案专业人员虽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却很有限。

出现以上问题,也有某些客观原因:档案馆人员多是身兼数据职,征集、接收、整理、提供利用都要参与,难以保证“专”;部分保护技术很少接触,如裱糊、去酸等。

(四)制度不够完善。档案保护在档案馆的各项制度中都有所体现,但从总体上讲还存在着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在制度执行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疏漏,由于人员少、时间紧,有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必要的分析。

(五)财力投入不够。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档案的修复、专门档案的特殊保护要求、专业培训等都需要相关的设备和资金为后盾。档案并无专项保护资金,使档案馆除维持日常的管理工作外,难以有足够的财力购置较为先进的设备及进行保护技术的开发、利用。如何进一步提高档案保护工作水平,我认为应当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档案保护意识。认识提高了才能付诸行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寿命,一旦遭到破坏,为经济建设服务也只会成为空谈。加强培训。开展、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因档案保护工作的技术性较强,培训的内容不但要注重理论的指导,还要增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第4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纸质档案电子化,电子化过程

 

1、纸质档案电子化的意义

所谓纸质档案电子化就是利用现有高科技手段将纸质档案信息作电子化处理,生成电子文件进行存贮,采用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开发利用。目前,我院所保存的大多数水利工程档案信息形态主要以纸质载体形式存在,虽然其信息可直接读取,易于保持其原始性和真实性,但其不易增删,信息存贮量小,远距离传播速度慢,共享性差,并且还面临着人为和自然因素的损毁。而纸质档案电子化以后,对档案信息的现代化管理、使用和传播等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纸质档案电子化能有效地保护纸质档案原件。在我院现存的档案中,可在利用过程中,有的仍然采用直接提调和查阅的使用方法,既不利于原件资源的广泛利用,又影响其使用寿命。而对那些需要长期或永久保存的重要档案,可以用数据备份的方法制成多份电子化副本的备份分地保存,这样可使这些档案资料在出现天灾人祸的情况下不至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纸质档案电子化能改善档案的利用方式。纸质档案原件的电子化副本以其积极的、动态的特性改变了长久以来的档案利用方式。不再受“孤本”的限制,一份文件可以同时提供给所有需要它的人共享。电子文件可以通过计算机局域网或者广域网进行异地传输,使异地调阅利用成为可能。免费论文参考网。利用者可以不用到档案室来,通过任何一台上网的计算机就能利用到档案室内已经开放的档案。这不仅免去了利用者的奔波之苦,更大的好处在于扩大了档案的利用空间,让更多的人们来了解档案,利用档案。

纸质档案电子化为档案走向数字化管理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免费论文参考网。数字化档案管理无疑是未来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发展方向。尽管当前它的具体组成结构、组织管理模式还处于探索之中,可其“馆藏”的电子化特征是肯定的,传统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将是其“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

2、水利工程科技档案的电子化过程

2.1科技档案电子化的原则

为保证电子化科技档案的质量,在电子化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以下原则[1]: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真实性。真实性指按规定对电子化后电子文件的内容和显示形态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前的原始资料一样。只有真实的资料才能正确的反映水利工程,指引我们得到正确的研究结论。错误的资料,则会误导视听,导致对水利工程上的偏失,不真实的资料,比没有资料更可怕。

完整性。论文格式。完整性指电子化后电子文件的内容信息、背景信息、元数据等无缺损。如果资料残缺不全,就有可能犯以偏概全的错误,甚至失去研究价值。

有效性。有效性指电子化后电子文件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2.2文字资料的电子化

文字资料的电子化主要分文字整理、文字录入、文字校核三个步骤。

首先,要将所要电子化的文件重新整理,把字数较少,文字清晰可辨的水利工程文件归为一类;把字数较多,文字有些模糊或是纸张已经破损致使文字缺漏的水利工程文件归为一类。也可将平时查阅次数较多的水利工程文件归为一类,查阅次数较少或是鲜有查阅的水利工程文件,以达到分清主次,突出重点。

其次,就是文字录入。此环节为文字资料电子化的重点步骤,应认真处理。字数较少的文件可以采取人工打字录入。字数较多的文件建议采取OCR(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处理。它通过光学扫描仪和计算机的配合,经OCR软件将图像数据进行运算分类后,将图像数据转化为计算机内码,可以极大减轻数据录入工作的强度,提高数据录入的速度。论文格式。处理方法为先将文件用扫描仪扫描得到一个影像文件,然后用识别软件(作者使用的软件为汉王)进行识别,之后就能得到一个文本格式的电子文档,最后就可以进行保存。此项技术对打印的文件识别精度很高,对手写文件识别精度一般。

最后,就是文字的校核。对于录入的电子文档,应找专业人士进行校核。校核的内容包括:文字的正确。应检查人工打字是否有文字输入错误,应检查识别处理文件是否有没有识别的文字,是否有识别错误的文字。文字的规范。老的科技档案字体不是很规范,有很多繁体字、简化字及以前应用的术语文字,这些都应该进行核对,应尽量使用简体字、规范字和现用的术语文字,以免今后使用中出现概念问题。免费论文参考网。还应注意一些缺损文件的缺字问题,应及时查漏,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核实。

2.3图纸资料的电子化

图纸资料的电子化与文字资料的电子化步骤相似,但其具体的操作程序较文字资料的要相对繁琐一些。论文格式。

首先,将各种需要电子化的图纸分类。将一些能够清晰辨认,图纸没有损坏的图纸资料归为一类;将基本能够辨认,但有些地方需要补充的图纸归为二类;将已经不能够完全辨认或破损严重的图纸资料归为三类。这样一来,就能够将不同种类的图纸进行不同程序的操作,有助于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其次,就是图纸的扫描与补充工作。将图纸直接用扫描仪进行扫描,在扫描的过程中,要保存原始比例,切勿自由缩放,缩放容易引起原始资料的失真。扫描之后形成电子格式的图片。检查一类图纸的扫描状况,如果效果能够达到查阅要求即可。二类图纸由于可能缺少一部分的信息,固应进行一定的处理,可以用图片修改工具进行补充完整,以满足原图所要拥有的各项基本要素。三类图纸扫描之后的图片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一些,需要专门的图片处理。可以找专业的描图人员将扫描图片用软件进行原图勾描,将破损的地方及模糊不清的地方以正确的理论及方法进行人工补充,但一定要尽量保存原图的信息,有改动的地方或根据图纸情况自行补充的应及时向专业人士或负责人员进行询问汇报。完成电子化的图纸可以进行

最后,就是电子图像的校核。这一环节关系到今后电子图像的可用性,所以务必要细致的检查每一张图片与原图纸的匹配程度,尽量达到100%相同。有些原图纸已经无法再进行查阅复制的,可以将电子版的图纸重新打印成底图,方便今后的工作。

2.4电子档案的管理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议由上至下建立起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统一规范电子档案的制作、收集和归档的方法、程序、时效等内容,定期整理、分类归档、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避免因机构改革、个人工作岗位调整、所用计算机更迭、工作移交过程中的疏漏等原因引起的电子档案历史资料的遗散,确保历史档案资料的完整。

积极培养电子档案管理技术人员。一是要吸纳专业人才充实干部队伍,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对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档案管理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数字通信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技能,解决电子档案管理人才缺乏的现状。

封存的电子档案不得外借;利用时使用复制件;查阅应在许可范围,并遵守保密规定;联网利用要有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和可靠的监管保障。电子档案如上网传送,只有经过档案部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对用户使用权认可后,才能提供利用。

参考文献:

[1]赵志刚,孙金凤,王志才.归档纸质文件整理与电子文件配套管理业务问答[M].吉林:吉林省档案局.2002.

[2]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

第5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档案管理,物理管理,逻辑管理

一、档案物理管理及逻辑管理的概念

物理管理,由形见意,指事物的表象。就是说按照手工管理的方式,以档案的物质介质为管理对象,制造和使用实际可触碰到的物质性工具的管理活动,比如消毒柜、计算机、档案柜等一系列的物质工具。

逻辑,体现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思维是人类思维的规律。人们在对外围的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化的东西,进行自己的推理判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不同的是,它是用科学的抽象化的概念,试图去揭示事物的本质,认识现实的结果,是人类抽象思维的展示。而逻辑管理,就是在物理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人类抽象的思维方式,主要以档案的内容性的东西对对象或者为着手点,来进行对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档案物理管理与逻辑管理特点的区别比较

(一)管理对象

在管理对象上,档案物理管理的对象是档案的物质载体本身,而逻辑管理的对象则是档案的内容即承载的信息。虽然管理的对象不一样,但是档案的物理管理与逻辑管理却也并不是毫不相干的两个部分,他们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和制约因素。

在物理管理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我们的档案管理理论与管理思想主要是围绕着档案载体展开的,比较典型的是《档案管理学》与《档案保护技术学》等。传统《档案保护技术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文件制成材料及其耐久性、档案文件损坏的理化因素及防护方法、档案文件损坏的生物因素及防护方法、档案文件的修复技术、档案文件的照相复制、档案馆的建筑和设备、技术图纸的保管等等,它们都属于档案物理管理的范畴。而《档案管理学》则以“实体管理”为主要线索展开。

电子档案产生之后,逻辑管理就占据了档案管理中的主导地位。虽然档案的物质介质还是存在且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将继续存在,但地位却明显的不如物理管理时期了。逻辑档案管理时期,档案管理的主要思想和理论来源于档案的内容和它的内部信息。

(二)劳动特征

不论是档案的物理管理还是逻辑管理,作为人类的管理活动,它们都主要属于脑力劳动的范畴。但在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

由于管理对象是实际的物质介质,所以档案的物理管理过程中,除了必要的脑力劳动外,管理人员也不得不进行一些与体力劳动有关的活动。也正是因为处于这样的时代,以及人们思维方式的固化,使这时期的人们更多的注重的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体力劳动部门,而忽略了在脑力劳动在管理活动中的支配地位,甚至想当然的把档案管理工作归结为简单的仓库管理类工作。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思想的进步,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物理管理也应该是一种科学化的管理,传统档案保护技术学的发展,就是最好的佐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脑力劳动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突出地位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可。由于管理对象是档案的内容与信息,论文的格式在电子档案的逻辑管理时代,人们在档案管理活动中的脑力劳动,慢慢地转换成了计算机系统的劳动。计算机系统的程序劳动,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是人类脑力劳动的发展与延伸。

(三)方法特征

在电子档案产生之前,档案管理——无论是物理管理还是逻辑管理,都以手工管理为主要的方法特征。虽然我们有了一些档案管理工具,如密集架、提档机等等,但传统档案管理的手工管理特征仍十分明显,其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人→档案。在电子档案产生之后,电子档案的物理管理仍主要表现为手工管理方式,而电子档案的逻辑管理则改变为完全自动化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程序管理方式,其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人→计算机→档案。

(四)思维特征

物理管理与逻辑管理具有不同的思维特征。物理管理具有形象思维的思维特点,逻辑管理具有抽象思维的思维特点。形象思维解决的是管理过程中的三维空间问题,抽象思维解决的是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内涵及时间问题。

在物理管理中,人们在管理过程当中更多的想到的是有形的东西,比如纸张、案卷等;而在逻辑管理中,人们反应的则是概念化的东西,比如文件名或者某方面的信息内容等。

在物理管理时代,人们的思维方式与管理理念在各方面都不得不受物理层次的制约,难以脱离形象思维的影响。在逻辑管理占主导地位的管理时期,人们在想到某些信息内容时,不会像在物理管理中那样第一时间联想到的是库房号或者案卷号等,而跳过了载体这一环节,脑袋中直接浮现出某某文件名或者具体的信息内容。管理人员只要使用检索工具,在虚拟化状态中查找并调阅想到的东西。

(五)哲学特征

档案物理管理针对的是一个现实的物质世界;档案的逻辑管理针对的是一个由概念组成的信息内容世界。虚拟档案管理哲学对传统实态档案管理哲学的超越,是建立在档案的虚拟逻辑管理对现实物理管理的超越的基础上的。

三、结束语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载体与档案信息是管理工作内容的两个基本方面,或称为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这两个方面谁具有主导地位,谁就规定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时代特征。档案载体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时,这一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就表现出一逻辑管理为主的时代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物理管理时代;而当档案信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时,这一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就表现出以逻辑管理为主的时代特征,我们可以称之为逻辑管理时代。

在以往的档案形式中,无论是从石刻档案到甲骨档案,从简策档案到纸张档案,乃至缩微档案,档案的物质载体和信息内容都是“二位一体”的。在这种情形下,本质性的信息被非本质的载体所束缚、所约束,目的性存在被工具性存在所决定,信息难以获得独立与自由,在物质载体与信息内容的矛盾关系统一体中,物质载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并由此决定了当时物理管理占据主导地位,决定了人类社会的档案管理首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物理管理时代。

参考文献

[1] 丁海斌. 论档案的逻辑管理[J]. 档案管理. 2013(03)

第6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水利工程论文3400字(一):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水利档案是水利活动的原始记录,是水利事业的宝贵财富。做好水利档案信息资源利用服务工作的目的就是全面实现其价值,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本文分析了档案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为今后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733(2020)17-0294-02

水利档案记载了水利的发展历程,记录着历代水利人治水的成功与失败。水利档案将历来的治水经验呈现给人们,避免了后人在开发利用水资源中走弯路。新世纪以来,我国水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水利发展依然占据重要地位,也面临着重大机遇和挑战。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水利工作要突破旧格局,水利档案工作也要注重开发利用,在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上有进一步的发展。

1我国水利档案开发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馆际关系不协调

利各单位档案馆归各单位领导。由于地域的限制,加以技术、经费等原因的制约,馆际间各自为战,虽然偶有培训,却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档案信息交流系统平台,培训时间短,问题交流少,培训结束后,大家的联系减少甚至不联系,这对馆际间业务工作的展开有一定的影响。馆际间合作主要依靠学术交流、业务指导,但由于资金、地域等的限制,到外省市和兄弟县水利档案馆学习的机会也各有差异。地区发展迅速、单位效益好的,就可以多去考察、学习,拓宽眼界,而条件不够的,则机会较少甚至没有,造成水利档案馆向两极发展。

1.2档案机构设置不健全

按档案法规定,一个单位的档案工作,可以设立专门机构,也可以设专职档案人员。有些机构虽规模大,内部也设立了很多机构,但也只是在将档案员设在办公室内;有的单位将档案室设在办公室内,并不单独成立档案室。有的水利档案为图方便在各处室自行保管,没有集中交归档案室,造成利用时无从查询。

1.3服务方式单一

水利档案的服务方式一直以“你来我查”的馆内服务为主。信息的提供也以內部为主,虽然编目检索等基础工作做得不少,但却没有与利用有机结合,功能性较差,使用范围窄。群众对水利档案馆内资源了解的少,有时查询资料与档案储存信息内容不符,很难找到自己需要的文档资料。在编研工作上没有突出地位,档案部门的信息仍存在分散、缺少系统整理的问题。对水利档案的二次加工、三次加工的信息产品极其少,没有将水利档案转变为书本图册等形式向社会传播,也没有较多地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主动传递档案信息。

1.4水利档案信息建设不够完善

对于一些专业的软件,如水质监测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等不能同步进行,系统上对水利档案管理工作相对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对于电子档案概念的建立是比较模糊的,更强调的是纸质档案的建立,这使得整个档案信息建设处在一个失衡的状态。另外,水利档案的储存与信息不够集中、基础工作做的不扎实。水利档案平时无人管理,用时到处翻找的状况严重,无法进行系统的编研工作,尤其是一些重要技术资料可能流失在个人手中,使用时查无下落,严重影响了技术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档案的积累和水利工作效率的提高,影响对水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1.5馆藏工作不合理

在馆藏工作中有着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库藏结构不合理,偏宏观,反映一般性工作较多,而微观的、专业性的档案太少;反映上级机关活动、指示性、方针政策性的档案多,反映下级机关单位活动的档案偏少;纸质档案偏多,其他载体的档案偏少,不利于档案的长期保存。二是库藏档案文件清理有待优化,同一全宗内的重复文件保存情况偏多;保存价值低或已经失去保存价值的,或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文件仍存在。三是完整性不够,某些全宗内的档案由于各种主观与客观因素的影响没有收集齐全。

2完善我国水利档案开发与利用的对策

2.1水利档案馆与社会之间要实现双向参与

水利单位是服务单位,其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服务功能,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因此应该与社会互动起来,实现双向参与。水利档案馆资源丰富,是社会人士了解水利信息的最佳场所。水里档案馆还具有服务教育功能,全球变暖、沙尘雾霾天气等恶劣环境越加严重,急切要求人们增强保护环境意识,节约水资源,注重水土保持。让人们走进水利档案馆了解水利,了解水,鼓励青少年学习水利知识,为祖国未来的水利建设打造坚实基础。

2.2促进水利档案管理机构高效化

实现管理机构的高效化,就是要充分发挥档案部门的工作效率,科学管理档案。整个水利档案系统,在服从党的方针路线,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建立水利档案事业的总体目标和近期目标,各省、市、地、县所属的档案部门确定具体目标。在总目标的指导下,各水利部门的具体目标通过制定具体计划进行落实,最后落实到水利档案工作人员。任务明确后,还必须使整个系统的每个单元明晰自己的职责,即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的建立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开创水利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2.3应用现代技术提高开发利用水利档案技能

可充分利用网络覆盖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将馆藏慨况、档案管理情况等信息放到互联网上,当然网上档案数据库和网上利用者的查阅都需要档案工作人员的适当的管理工作。缩微技术的发展为水利档案的保存提供了很大便利。档案室可以利用缩微设备将收藏的重要档案的影像摄入缩微胶卷。如果是特超缩微的话可以缩小到成千上万倍。经过这种技术处理的档案,其体积小、成本低、携带方便、查阅快捷,同时保存期长,既可以解决档案体积不断膨胀带来的难题,又能使档案从保管、整理、编目为主转变为以档案信息管理为主。近年来,缩微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进步,将水利档案缩微胶卷和计算机相结合,使得档案的存贮、检索、还原复制等更加方便。以缩微胶卷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减少了对原件的磨损,增加了原件的保存寿命。

2.4水利档案实现全面计算机管理

信息系统的健全也是高效化所必不可少的。水利档案部门的信息不够健全,相对来说,纵向的信息系统全面,而横向的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由于保密、不外借等原因,水利档案系统内部与外部的有关部门之间很少往来甚至不来往。信息的不流通,阻碍了档案人员的思维与创新,对工作效率有不小的影响。只有健全信息系统,增加纵向和横向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调查研究,建立馆际之间、省际间的相关档案与档案工作情况的发展,及时对所掌握的信息加工、整理,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查考凭证。

2.5实现管理方法科学化

水利档案管理方法科学化,就是不能只简单的进行宣传教育,而是要将法治运用到管理中,综合运用经济、宣传教育等方法。我国水利档案工作中,虽然制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加以规范,但却多数流于形式,比较薄弱。水利档案工作的组织形式以及信息等的沟通都需要法律条文来固定。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制定和贯彻以档案法为中心的一系列法规、法令、条例、章程等来实施管理。只有加强法制,水利档案工作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自动发挥职能,保持整個系统的稳定,从而促进水利档案的发展。

2.6提高水利档案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不是工资待遇,是保障一个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权利的一种制度安排。新公共服务理论指出,社会组织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而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完善的福利制度,不但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够提高员工对于本单位的归属感,体现人文建设,形成良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制定档案工作奖励制度,通过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定奖励等级,对档案管理岗位进行分级,施行岗位晋升制度,并对不同等级的岗位设置相应等级的福利待遇,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来调动水利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3结束语

总之,水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工作。目前水利档案的信息化利用仅仅在初期水平,没有发挥其最大价值。水利档案要发展就必须要有所突破,水利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对整个社会体系建设都有利。将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使用到档案的日常管理之中,借此来完善档案的管理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从这些方面将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做好,让水利档案的能够科学化和规范化,档案管理工作也能够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更好的为社会公众服务。

水利工程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工作的策略论文

摘要:水利工程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为其控制和调配功能的有效发挥建立良好的基础。本文对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工作策略进行了一定的论述,有助于促进维修养护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733(2020)17-0144-01

1前言

随着水利工程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促进了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保障。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措施,进而对整个维修养护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实施效果。

2组织实施

将编制好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上报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只有通过审批后才能进一步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以及施工等工作。由于整个项目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仅仅依靠管理人员难以做到全面监管,这就需要与监理和质量监督人员之间的密切配合,根据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到施工现场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要对养护施工的管理内容进行全面的掌握,并将其有效的运用于项目管理工作中。此外,在项目的进行过程中,还要对养护效果进行实时检查,了解项目的质量动态,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就要立即予以制止,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直至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各项维修养护工作。

3资料整编

资料作为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其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资料支持,资料整编工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3.1资料整编的总要求

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资料整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涉及到项目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从项目提出、筹备、勘探、设计、施工、完工以及运行等全过程都需要进行资料的整理汇总,进而能够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有效记录,为后续维修养护工作的进行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

3.2资料整理遵循的四项准则

(1)及时性,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需要随着工程的进度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涉及到工程的全过程,同时,还要与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同步。

(2)真实性,所整理的资料必须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实际的施工情况,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相应的检测报告,严禁伪造技术资料。

(3)准确性,为了确保整个维修养护施工质量,其中所涉及的资料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填写,并且其中的关键内容要详细具体,表达准确,负责整理资料的人员和审核人员需要签字确认。

(4)完整性,维修养护工程资料需要保持完整,严格按照资料整理的流程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且还要做好存储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

3.3过程资料收集

对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需要重视过程的资料收集工作,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以下几项要求进行。

(1)所收集整理的资料,要符合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且所采用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编制要能够满足资料的收集要求。

(2)技术资料作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客观真实地记录,其也是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要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

(3)维修养护工作的照片、录音以及影像等重要资料,需要按照其种类的不同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为了便于查找参考,还需要附以一定的文字或语音说明。

(4)由于技术资料需要进行长时间的保存,需要采用碳素墨水或者黑笔书写,并且严禁采用复写和复印件。

3.4竣工资料收集

竣工资料是对整个维修养护工程的全面反映,需要予以充分的重视,其中包含大量的数据资料,例如,竣工报告、竣工会议记录以及验收签订书等,这就需要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的收集整理,并进行及时的归档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4组织验收

通常来说,对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项目验收,需要进行三级验收,即县级初验、市级复核以及省级抽验等,只有前一步验收合格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验收工作。市级复核是在县级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由水利和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确保其严格按照省级批准的相关内容进行施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通过,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结语

第7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审查档案 权利要求 禁止反悔

    一、背景

    专利侵权判断分为两步,其中,第一步是对权利要求的解释。2009年12月28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这是最高司法解释第一次将专利审查档案和说明书及附图一起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明确了专利审查档案在专利侵权判断中的重要作用。专利审查档案作为权利要求的解释依据,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获得了广泛应用,但作为正式条文而被明确地上升为司法解释则是首次。

    二、案例介绍

    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于1996年4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申请号为96191123.9、名称为“弹簧铰链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为:一种制造弹簧铰链的方法。该铰链由至少一个外壳、一个铰接件和一个弹簧构成,其特征是该方法包括下述步骤:提供一用于形成铰接件的金属带;切割出大致与铰接件外形一致的区域;通过冲压形成一圆形部分以形成铰接件的凸肩;冲出铰接件的铰接孔。”专利权人主张康华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弹簧铰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在一审程序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康华公司加工铰接件的方法为在金属带材上通过冲压的方式冲下铰接件,即康华公司所称的“冲裁落料”(而涉案专利则是在铰接件安装弹簧件装配单元之前仍与金属带连接),尔后由人工手持钳子夹住铰接件,将铰接件凸肩延伸部分用锻压机砸圆,即康华公司所称的“模锻”,再由人工将铰接件插入打孔机进行打孔。可以看出,康华公司加工生产铰接件的方法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方法等同,侵权成立。

    康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称,涉案专利方法是建立在铰接件同金属带料不分离的情况下实现的,而被控侵权方法既不连续也不顺延,是在与金属带分离情况下,采取传统机械加工工艺中的冲裁、锻压和冲孔设备逐一完成的,与专利方法完全不同。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的记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是建立在铰接件同金属带料不分离且各步骤先后顺延的情况下实现的,将铰接件从金属带料分离下来无法实现涉案专利方法的技术效果和技术目的。被控侵权产品中铰接件的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案所采取的铰接件同金属带料不分离的方法不同,被控侵权产品的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既不相同也不等同,没有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审判决关于被控侵权方法与涉案专利方法等同的认定错误,予以纠正。

    O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称,二审判决将“铰接件同金属带料不分离”没有记载在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从涉案专利说明书中加入权利要求1,缺乏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26日做出了民事裁决,驳回0BE-工厂·翁玛赫特与鲍姆盖特纳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最高法院认为根据申请再审人在涉案专利实质审查程序中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在铰接件尚与金属带连接并从而设置在一个预定的位置上时,通过对铰接件进行冲压或变形,以及通过将弹簧件安装在铰接件上,就可以改进装配弹簧铰接部件的方法”表明:在铰接件尚与金属带连接时对铰接件进行加工,以及在铰接件尚与金属带连接时安装弹簧件已足以使得权利要求1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根据涉案专利的审查档案,亦可认定权利要求1中“大致与铰接件外形一致的区域”仍然是金属带的一部分。申请再审人在侵权诉讼中,不应无视其在审查过程中的意见陈述,将铰接件与金属带完全分离的技术方案纳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上分析看出,申请人在审查阶段所认定的内容可以作为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依据。

    三、专利审查档案作为解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依据的理由

    所谓专利审查档案,通常是指,在专利授权和确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文件,其通常包括实审、复审的各类通知书,复审决议,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和修改文件以及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等。

    (一)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有必要参考专利审查档案

    申请人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采用文字形式来表述,由于文字表述的有限性,使得发明创造的内容无法在申请文件中一次性的充分表述。此外,审查员和申请人的意见沟通也依赖于文字形式,一个发明创造性内容也需要在多次的文字沟通中得才比较充分体现,因此,法院有必要通过参考授权历史即专利审查档案,明确发明人的发明内容中包含了什么内容和排除了什么内容。

    (二)专利审查档案理应成为司法程序档案材料的一部分

    专利审查程序属于行政机关赋予发明创造以专利权的程序,而司法侵权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入到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裁决程序。这种天然的前后顺序的体制设立使得专利审查档案成为司法程序中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逻辑起点。由于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在不同的程序中由不同的部门来执行,有可能会导致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的不同,而专利审查档案是达成两个程序前后一致的有效连接点。因此,为了实现授权、确权和侵权判断的一致性,专利审查档案理应成为司法程序档案材料的一部分。

    (三)专利审查档案是使用禁止反悔原则的证据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侵权审判过程中,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该一致。禁止反悔原则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不受侵害,防止专利权人出尔反尔,任意扩大专利保护的范围。也就是说,专利权人不能够为了获得专利,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权利要求作出狭义的或者较窄的解释;而在以后的侵权诉讼中,为了使权利要求能够覆盖上被控侵权物,又对权利要求作出广义的、较宽的解释。对于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已经承诺、认可或者放弃的那部分内容,专利权人在以后的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不能反悔。

    禁止反悔原则并不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所明文规定的一项原则,它是在专利侵权审判司法实践中由被控侵权方提出并逐渐被司法界所认可的一项重要原则。同时,禁止反悔原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原则。因此,将专利审查档案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使其成为禁止反悔原则应用在解释权利要求中的证据。

    (四)专利审查档案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

    在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今天,为了保障技术创新权益,促进自主创新,专利审查档案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有利于合理界定专利权的保护界限,有利于防止专利权人的权利滥用和不适当地扩张专利权保护范围,压缩创新空间,损害创新能力和公共利益。

    四、专利审查档案用于权利要求解释的情形

    (一)审查意见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在审查阶段,实审和复审中审查员均需要对技术方案予以认定,在侵权判定中,这些行政审查意见可以用于司法阶段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

    (二)申请人的修改文件用于权利要求的解释

    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是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常见的方式之一,修改并合格后的文件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三)申请人的意见陈述用于权利要求的解释

    为了避免修改超范围,申请人通常会更愿意对专利文件进行陈述以获得审查员的认可,在一些情况下,对专利文件进行陈述可能是最可行的方式,是最能准确概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方式,因此,只要是客观上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限制,则申请人的意见陈述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四、专利审查档案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对行政审查工作的影响和建议

    审查档案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基于对专利审查档案的信赖,同时对专利审查工作和专利档案管理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一份低质量的专利审查记录呈现在公众和司法部门面前,会降低公众对专利审查的公信力和司法部门对信赖。如果公众和司法部门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得专利审查档案,将会给公众造成新的不平等和给司法部门的侵权判断的造成障碍。

    对于专利审查部门来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下对专利审查档案的要求,审查员在提高审查质量的同时,即确保审查决定的合理性和及时性外,提倡审查员对专利申请做出更多的质疑,如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等。同时,由于审查程序是单方的审查,审查员获得信息的手段非常有限,审查员需要依赖申请人的意见陈述,审查员有权利要求申请人披露更多的发明信息。这样也有利于科学技术信息的传播和保持申请人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第8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关键词:电子档案;档案管理;研究

档案以保存、提供利用为主要责任,面对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和利用等任务。当前数字化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各行各业都面临管理上的巨大挑战,档案行业也不例外。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推进,新型电子档案产生并逐步完善,有取代传统纸质档案的趋势,无论是个人档案或者集体档案,档案承担着记载信息、传承信息以及提供保存、检索供社会利用的责任,落实好档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在信息社会中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档案管理工作者面对的重要课题。

1 电子档案的定义

电子档案是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应运而生的新生档案类型,关于它的定义尚未形成绝对的统一,本文选取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来阐释电子档案的含义:

学者张雪香在论文《高校电子档案管理》一文中指出,要避免简单的将电子档案等同于电子文件,她认为电子档案比较确切的定义,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于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直接形成以数码形式记录到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有档案价值的文件”。即电子档案是借助计算机系统生成、利用和保存的档案文件。

学者孙笑一则通过特征来阐释电子档案的定义,他提到电子档案具有实体的虚拟化,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多媒体化,时效性强、周期短,具有交互性和个性化,加工标准化、信息海量化和检索的智能化等特征。

孙丽茹则采用了国家档案局在《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中的定义,即电子档案是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综上,本文认为电子档案对应的是我们通常说的纸质档案,指可以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载体进行存储的电子文件的集合。

2 电子档案管理现状

档案管理电子化进程必然是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当不可否认这也是必然趋势,电子档案较之于传统纸质档案优势明显,但在转型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章从电子档案的优势劣势和电子档案管理目前可能存在的问题2方面谈谈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现状。

2.1 电子档案管理优势

电子档案相比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优势主要体现在:1)降低人力成本,减轻人力负荷。电子档案的载体是数字载体,信息采集和上传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软硬件完成;2)更利于保存和检索利用。纸质档案的保存对空间及空间条件要求很高,电子档案更容易保存,利用计算机系统也更容易检索利用;3)管理方式更加灵活。电子档案信息修改更加方便,为有序、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了条件。

与此同时,不可否认电子档案在带来诸多方便,使得档案管理效率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比如档案文件的真实性和数据保存的安全性问题。电子档案容易修改增删,真实性的保障有赖互联网技术的提高;电子档案数据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互联网的数据有可能遭遇病毒、黑客袭击等,电子档案存储在终端也面临这样的隐患。

2.2 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电子档案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但档案管理电子化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在这种大形势下,要明确电子档案管理发展方向,有必要先对目前电子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一了解。

2.2.1对档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意识淡薄

档案管理属于我们所说的冷门专业,岗位也属于偏边缘的岗位,目前我国很多有关部门对于档案管理这一工作并不重视,甚至认为可有可无,不需要花费精力在这一项工作上,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也抱着随意的态度对待工作,这是一个不良循环,而电子档案管理需要运用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意识问题和管理理念是根本对问题。

2.2.2综合型专业人才匮乏

档案工作者对档案管理的专业性自不必说,但既懂档案管理知识也懂信息技术,的综合性专业人才匮乏,给电子档案管理工作高效进行带来了挑战。

2.2.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互联网知识产权问题还处于起步阶段,电子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体系,有关电子档案管理的专门规则条例极少,统一适用性对法律较少。

3 电子档案管理发展方向

当今社会,社会经济发展高速,时展日新月异,知识经济逐渐兴起;大数据时代带来了海量的数据资源,革新了各行各业的常规模式,现代化技术手段强势来袭。利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档案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而随着新技术的逐步渗透,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侧重点等都必须同步协调发展,本章将从3个方面谈一谈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

3.1 管理理念和管理意识向着现代化、电子化方向发展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社会的高速运转,电子档案管理也将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变革的开始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正确认识当前档案管理大环境,电子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和优劣势,树立良好的管理理念,积极了解形势、环境的变化,促进电子档案管理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

3.2 电子档案管人才向着专业化趋势发展

电子档案管理人员愈加专业化。档案管理工作处于不断的发展中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人员专业化很重要。电子档案管理不仅涉及到档案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对从业人员计算机知识、互联网技术应用、相关法律条文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也有很高的要求。电子档案管理起步至今,到逐渐发展,慢慢取代传统纸质档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管理人才向着专业化发展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方向。

3.3 多机构、跨部门合作,共同创造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大环境

良好的互联网大环境对提高电子档案管理安全性很有帮助,这就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构建完善的档案应用机制,构建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充分考虑到潜在的一些安全性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正规杀毒,防范黑客攻击;归档规范化,管理程序化;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借助法律机构职能作用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4 总结

综上所述,档案管理工作不是简单的体力劳动,需要专业的理论知识指导和与时俱进的现代化技术手段辅佐,不断发展创新,探求更加高效、便于利用的管理方法,子档案正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对管理及保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的电子档案管理体系和安全保护机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从传统向电子化进程的转变,做好电子档案的维护工作,加强相关专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水平,保障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张雪香.大高校电子档案管理研究[J].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6(1):81-83.

[2]周茂玉.浅谈电子档案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J].办公室业务,2015,(247):103,138.

[3]孙笑一.浅析电子档案的主要特征及管理保护策略.[A]“决策论坛――公共政策的创新与分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C],2016.

[4]孙丽茹.试析如何做好电子档案管理.[A]“决策论坛――公共政策的创新与分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C],2016.

第9篇:档案保护技术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高校科研档案反映了一所大学的学术水平和实力。科学有序管理好科研档案,充分挖掘其成果价值,有助于高校的持续发展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进步。理清科研档案管理的思路,将有利于更好地开展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科研档案是人们在从事科学活动中形成的,并经过一定整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是高校科研活动的基础和真实记载,直接反映着一个高校的学术水平,是一所高校实力的凭证,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起着重大作用。尤其是在高校体制改革和现代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科技档案在整个高校档案中所占的比例也显著增加,在学校科学管理中所处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但是对于高校的科研档案,能够完整认识到它的作用的论述并不多。多年来,受到传统观点的影响,一般档案工作者认为只有学校管理性的文件才能作为档案管理,而对教师,尤其是个人自由独立形成的学术著作、手稿等不够重视,往往把它们排斥在档案管理之外,致使高校的科研档案比较苍白、贫乏,这是目前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这显然是与信息化时代对信息资料的大量需求相违背的。因此,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1987年颁发了《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对科研档案的归档与管理进行了有效的规范。如何加强科研档案的管理是摆在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就高校科研综合交稿日期:档案的管理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高校科研档案归档范围需要重新界定

界定科研档案的归档范围之前,首先需要确定高校学术档案归档范围的原则。笔者认为应坚持成果性和记录性并举。科研档案工作主要利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的成果,“有利用价值”是保存它的重要原因和主要依据。因此,必须坚持科研档案的成果性。而科研档案的记录性强调其完整性、凭证性,有些科研档案或许没有成果性和利用价值,但是它反映了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的现状和历史,这些档案也应当妥善保存。因此,在确定学术档案的归档范围时,一定要两者兼顾,坚持双重性质并举。科研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科研项目档案

科研项目材料档案是探索科研规律的实践活动的直接记录。主要包括:科研准备阶段中科研课题申请书、审批文件、任务书、项目计划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等材料;研究实验阶段中的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项目进展报告、计算材料、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总结鉴定验收阶段中的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科研投资情况、成果和奖励申报中的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这部分档案是科研档案存档的主体。

(二)科研文书档案

科研文书档案是科研管理活动的直接记录,包括科研发展、总结、学校制定和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科研管理文件和课题管理、成果管理等专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性科研文件材料。这部分档案是进行科学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基本管理职能和有计划、有目的、有条不紊进行项目申报、成果评奖及科研管理经验总结的依据,也是科研档案的重要部分,对科研管理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科研成果档案

主要包括科研年度统计表、教师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编写的学术著作、获奖成果和证书、专利和技术转让资料等。科研成果的多少是高校科研实力大小的依据之一,因此,科研成果档案的管理在科研管理中也占有重要位置。

二、高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高校科研档案收集不齐全。原因是:多数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重视科学研究实践活动,重视科研成果的与获奖,轻视科研档案资料的平时累积工作,认为这是档案部门的事,与己无关。

(二)高校科研人员档案意识缺乏。他们认为自己的科研成果为什么一定要归档,放到档案室不如放在自己身边使用起来方便,于是以关键技术资料保密为借口,在科研过程中或科技成果奖励后应归档的资料不愿上交或找理由不主动上交。

(三)高校科研档案制度不健全。科研档案的归档工作缺乏系统、完整的制度保证,不能做到上、下集中统一管理。高校档案管理没有真正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制度,在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致使高校科研归档管理工作处于失控状态。

(四)高校科研档案重心偏离。在高校科研档案中,纸质材料多、电子档案少,传统简易设备多,现代化管理工具少,不能有效地开发和利用高校科研档案材料。

鉴于此,高校科研档案中出现了“四多四少”现象,即一般性技术材料多,关键性技术材料少;鉴定、审批性材料多,工艺技术性材料少;文字材料多,光盘、磁盘、图表、照片、录像材料少;复印件多,原件少。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科研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以及高校科研档案自身价值的发展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对加强高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见解

(一)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理顺科研档案归档程序。科研档案是科研课题科技成果研究的全过程的反映,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某一项科研课题、某一项成果,它是课题及成果之间、学科之间的综合反映,因而就形成了科研档案的四个特点:专业性、系统性、集体性、和阶段性。为了规范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遵循国务院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完整、明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要求”归档。避免可能造成大量科研档案材料零散在外现象的出现。为此,必须把科研档案工作与计划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走实现科研工作与科研建档工作两者协调发展的道路,建立合理的归档程序,掌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律,保证高校科研档案的准确、完整、系统,最终使高校科研档案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达到提高科研档案归档的质量和效率。(二)加强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档案管理。重大、重点项目及高级别获奖成果最能反映一所高校的科研能力。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时间较长,往往有一些阶段性成果,每一阶段中肯定有技术进步和新的成果,这些档案材料既是学校的历史见证,又是新技术、新创新的基础。因此对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应从立项起就实行课题组预立卷归档,然后每个阶段产生的技术进步、最新成果、新立项的子课题份年度补仓到科研档案中去,以免遗漏,这对项目研究人员、学校和国家都有重大意义。

(三)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的科研档案归档意识。科研人员是科研档案形成的主体,科研人员档案意识的提高,将会使高校科研档案的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循环轨道,将会使高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推广科研档案的开发利用。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认为:“档案部门进行各种努力的目的,就是把有价值的文件保存下来,并使它可供利用。”因此,科研档案管理的工作要考虑其开发利用问题。“档案的开发利用是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目前的档案查阅仍停留在传统的手工层面上,游离于先进的信息技术之外,主要是靠手工翻阅档案目录,查阅起来既耽误时间,又浪费人力。尽管目前多数高校科研档案已开始使用计算机等信息设备,但使用范围仍局限于文档目录著入,档案利用的无纸化、电子化、网络化程度不高。这种档案管理工作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科研档案的利用效率。因此,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档案网站的作用,使相关网站成为有效开发利用科研档案的窗口。

同时,高校的科研档案保管的是一批学者和科研人员的学术成果,它是体力和脑力劳动的结晶,包含着一定的知识产权。这就决定了高校科研档案开发利用的特殊性,在对高校科研档案的利用中,一定要注意尊重别人的劳动与知识产权,学会正确地利用科研档案,以避免有意或无意地造成侵权的后果。

为在实际利用中避免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可进行这样几项工作:

(1)对科研档案中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在卷内目录上打上明显的著作权目录标记,以提醒利用者注意。

(2)对科研档案中有著作权的作品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利用。

(3)在利用有著作权保护的学术档案时,使用者如不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利用,应与著作权所有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证,或征得本人的同意。

总之,要通过多渠道,采取各种方法加大科研档案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高校科技人员的档案意识,做好高校科研档案的平时收集、整理、开发利用等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高校科研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让高校科研档案为高校科研工作再出成果发挥应用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关月英.高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初探[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07.10.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