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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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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合同

第1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 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2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贷款人:

中国建设银行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借款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还款账号:

保证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

传真号码:

出质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传真号码:

抵押人: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______贷款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用途(一)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户或单位: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或)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 放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借款划入到本合同规定账户。

第五条 贷款支用(一)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支用。

(二)贷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将贷款划入下述账户:

1.账户名称:____,账号:____。

2.账户名称:____,账号:____。

3.账户名称:____,账号:____。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一)双方约定月利率为_________。

(二)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实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利率确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第七条 还本付息(一)甲方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息。经计算,甲方在支用贷款的次月起按每月归还本息共计______元,还款日为每月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届满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银行自动划扣贷款本息。

甲方授权乙方在每月还款日自动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账户或储蓄存折账户_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额,因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还款日未受足额清偿的,未受清偿的贷款视为逾期贷款。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还款所受的损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第九条 借款担保甲方必须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

(一)甲方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应承诺:

1.保证担保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合同期届满甲方没有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债务从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3.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保证效力借款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人承诺担保条款的效力。

5.提前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证据证明甲方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本保证人同意承担。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人应与乙方另行鉴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列明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三)甲方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出质人应与乙方另行签定《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质押财产清单”列明的质押财产须移转占有或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乙方认为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质押财产在担保期间的财产保险。

甲方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五)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六)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抵押

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七)设定的质押财产出现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毁损或灭失,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甲方应向对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四)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还款计划偿还借款,即出现本合同第七条(二)项逾期贷款的,乙方则按逾期金额和天数以万分之____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的贷款按挪用天数以万分之____计收利息。

(三)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消费行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借款资料的;

4.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其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项约定情况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担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0. 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四)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的;

2.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五)抵押期间内,抵押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绝乙方对抵押物是否完好进行检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的;

3.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而抵押人未将损害赔偿金作为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的;

4.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经乙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六)质押期间内,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质人对质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而出质人未按乙方要求办理质押财产保险的;

2.质押财产价值减少,出质人未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出质人经乙方同意转让质押财产,但所得的价款未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七)乙方除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况外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乙方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日息万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住址(地址)、电话等应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签订;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足额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人(签字):

第3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 非流通股股东 意见分歧 对策 股份回购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问题,长期的股权分置不利于形成合理的股票定价机制,影响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顺畅流转、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经过几年的探索,2005年4月底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下亦简称“股改”)进入试点阶段,目前,股改已正式在上市公司中全面推开。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关系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意义上说,股权分置改革是由上市公司的所持不在证券市场流通股份的发起人股东或经受让取得相当于发起人地位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允许其所持股份分期或分批上市流通,且由其向流通股份的持有股东给予一定补偿的合同草案,交由流通股股东集体表决接受的民事行为。其中,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提出股改的最初方案是股改过程的基础环节。在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可见,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协调一致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至为关键。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股权分布结构中,A股中非流通股的持有结构存在着两种情况:即一个股东全部持有和两个以上的股东分别持有。在股改中,当非流通股股东为独大的“一股股东”时,方案由其一家提出,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认可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这时候不存在非流通股股东的博弈和冲突,也不存在不具有控股地位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较量,事情显得十分简明。但是如果存在多个非流通股股东,因为各个股东对利益衡量的差别而导致股权改革发生障碍,可能会发生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非流通股股东不能对股权分置改革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非流通股的持有股东是确定的,并且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必须由他们个别或者共同承担向流通股股东补偿利益的责任。正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个数的确定性,他们之间的先期协商更像是标准的合同关系,任何一方股东对股改方案的否决都会使整体改革工程搁浅甚至夭折。因此,在非流通股股东中存在关键少数的现象。因为非流通股本身的转让程序复杂,采取其他的方式以使其退出股改过程只能是最后的选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集体一致同意的方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出一揽子解决全流通的方案,在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且经流通股股份的三分之二同意后,合同关系正式成立。由于非流通股股东都是利益独立的个体主体,且以决议草案的集体名义向流通股股东提出,因此在方案执行的过程中,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如同公司发起人一样承担连带责任,即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形成合伙关系,任何一个非流通股股东的违约行为、破产行为所造成的流通股股东的合同利益的损失均由其他的非流通股股东补偿。当然,这种合伙关系仅仅存在于股改的特定事务关系中,不能作其他的扩大范围适用。

非流通股股东意见出现分歧的情形及原因

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进行的磋商,不仅涉及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股权利益重组安排,还涉及控股股东与一般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调整。面对股改将不断推向深入的总体趋势和依托政府、各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社会股东群体的推力,以及基本合理的利益调整设计,多数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协商甚至计算、谈判应可以最终达成一致同意的意见,但是不排除少数或个别公司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实现。

从方案产生的源头来说,非流通股股东必须首先就改革方案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后,才能交由董事会讨论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控股股东事实上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协调会议的召集人。非流通股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能发生在方案根本无法产生之时,也可能发生在方案被流通股股东拒绝以后的再次形成过程中,但无论如何达成一致意见是一个法定条件,这是全部程序进行的第一步。

非流通股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因可能很多,也很复杂。我们先来分析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关系。上市公司中的控股股东以外的持有非流通股股份的战略投资者们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曾经作为合伙人与其他发起人一道设立股份公司,且以一元一股的成本价获取了公司的股份,并享受了流通股股东溢价买股对公司所作的资本公积金的贡献的利益以及股息红利的分配,他们所持股份的不流通同样已经成为流通股股东补偿利益预期的锁定参考系数;另一方面,相对于控股股东而言,作为中小股东,目睹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滥权掠夺行径而无能为力,他们同样是利益受害者。股权分置改革又要他们同大股东一样承担责任。然而,股改所提供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新安排,将使控股股东让出更大的持股份额,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中小非流通股股东对此却是乐于看到的。总之,控股非流通股股东与其他中小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这种微妙的渊源关系,会对非流通股股东的协调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产生不同股东间的意见分歧。

具体而言,产生意见不一致的原因包括:大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过多考虑,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让非控股的非流通股股东减送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己的股份放在第二步,中小非流通股股东由于不信任而反对;大股东实际侵占上市公司巨额利益,中小非流通股股东对其提出异议,大股东未及时归还或未承诺按期归还,也导致个别非流通股股东反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形成;个别非流通股股东因故或无故不参加协调会议(即所谓“股东丢失”);协调会议虽然如期举行,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因被设定质押、或为法院冻结的可能影响投票权的行使。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了非流通股股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股权分置改革就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应对非流通股股东意见分歧的对策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进一步协调

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歧应由他们在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协商解决,这是一个原则。股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经首次由控股股东召集的协调会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控股股东承担继续就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的义务(如果首次会议是因为某个或某些非流通股股东没有参加会议的情况同样适用),可以在适当时间举行第二次会议。两次协调会议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公司董事会委托中介机构起草关于该事项的《特别决议草案》,准备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两次会议举行的事实情况应当由控股股东、董事会负责向全体股东披露。但是,反对改革方案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合并达到较大比例比如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应当举行第三次协调会议进行协商。决议草案应当结合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事由进行如下选择规定:

反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以净资产值比价让公司回购股份。该回购的股份在临时股东大会讨论股改方案时不计算其投票权,在股改完成后由公司另行发行出去,因此不必启动公司减资程序,但用以支付回购股份的资金数量较大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除外。

在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举行表决股改方案时,非流通股股东不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不投票的,视为同意股改方案。

在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的讨论股改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三天前,反对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出回购股份的书面请求,否则,其无权提出回购股份的请求,所持股份丧失针对股改方案的投票权,或者视为同意股改方案。

被设定质押、或被法院扣押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应当依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安排投票。

关于《特别决议草案》的表决应当视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股改不属于公司常态经营时的一种情况,因此临时股东大会就前述《特别决议草案》所表达的事项不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没有必要形成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另外,讨论《特别决议草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与讨论股改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不可以同时进行,两个会议的期间应不少于50天,以便让反对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合理计算自己的权益适当行权,也符合公司法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精神。此外,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草案》后,反对股改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决议无效的诉讼。

适当发挥证券监管机构的引导功能

从理论上讲,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业协会等监管机构不具有行政决定某一特定上市公司如何对待非流通股股东反对股改方案的能力,但在面临这类问题时也并不是完全的无所作为。例如,证券交易所作为股票交易的市场系统,可以介入上市公司管治的某些事务,也是股东权益变化的监管者。只是,无论是何种监管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事务中,应当利用其专业权威的影响力而非行政执行力去干涉股东之间的涉及民事财产权的处分行为。这些事务既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活动,也不属于信息披露的范畴,如有行为不慎,可能会引发行政诉讼。因此,应适当发挥监管机构的引导功能。比如,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监会的部署结合本所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参考建议》或《指引》,以供上市公司选择并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应对非流通股股东意见分歧的困境,证券交易所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投票情况作出批准股改方案的决定,以便推进股改。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经济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N].证券时报,2005

第4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关键词:合同终结;工程;延误;损失费;索赔

Abstract: as construction units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often due to various reasons lead to engineering widespread disruptions. Stop engineering union caused serious economic loss to 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project loss. To the owner by the construction unit how to claim lost production? Combined with personal shutdown claim cases encountered in the work, will notice some insights for analysis, and everyone to discuss and debate.

Key words: the contract end; Engineering; The delay; Damages; Claim for compensation

中图分类号:D922.2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工程延误提出索赔的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而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有权向业主方提出索赔。首先是业主单方面终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其次是业主由于资金严重不到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致使施工方已无力再正常进行;再就是因为业主方意图使设计大面积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停工;以及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如施工中遇到这几种情况,迫使非正常停工,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这种索赔是一种补偿性质的。根据合同约定的的范围,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必须满足正当的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提出,保证其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

二、费用损失索赔计算的范围

1.停工时间段:停工区间的确认是很重要的环节,这一环节是计算损失费的基础,工程延误的证据须三方签字以及能证明的往来函件,作为停工时间段的有效证据。

2.人工费:包括因停工造成现场管理人员没有撤出场随时等待工程开工的工资、留守工地值班人员的工资、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依据往来函件内容要求,此部分费用均按计日工费计算。

3.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进出场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或非正常原因停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计算;因窝工引起的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单位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单位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实际发生额计算;涉及到大型机械进出场时,按照相关合同要求计算费用,并提供原始资料或复印件,经三方签字确认形成有效证据。

4.材料费:包括索赔事件因材料使用功能灭失造成的损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引起材料超期存储费用损失;因停工造成的二次搬运费、消耗材料的损失。

5.水电费:项目因停工而发生的水电费应按往来函件的约定,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付款凭证为依据计算。

6.降水费:由于技术要求,高层带裙楼工程需设置沉降后浇带在停工期间而产生的降水费用损失。

7.临时设施使用费:主要指临舍在全寿命周期内,除正常合同工期以外,在停工期间周转使用而产生的损失。

8.周转材料租赁费:主要指架杆及扣件的租赁费及周转材料撤场费用。

9.资金占用费: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迟延的付款利息。

10.损失费用税金:以上所有几条所计算的直接费均按国家现有的规范、取费标准,计取税金。

三、工程签证及证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做好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尤为重要。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也就是加强工程签证及证据的搜集、固定、分类、保管的管理。

(一)、工程签证

1.工程签证必须签明事件发生的原始状况,写清签证的事实依据,反映事件的真实、全面和关联有效性。填写时必须注明具体签证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涉及材料消耗的必须写清材料品名、规格、厂家、品牌以及市场价格。同时需要写明签证提交日期、签证事实发生日期和完成日期;执行签证事实书面依据,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并附图及计算式。

2.工程签证的关健词一定要准确,常用技术术语要搞清,简明、准确、清楚。对于签发的单据要随发随签署,避免拖延造成误会及损失。

3.工程签证单不是单纯的技术核定,也不是单纯的工程计量,因此在现场办理工程签证单时技术负责和预算、统计共同审核签证,做到工程结算时不发生歧义。

4.对于停工期间所签署的各种工程洽商纪要、往来函件,负责管理的人员要根据所发生的时间分类整理并统一编号。

5.签证、变更管理人员要树立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问题能发现、暴露在履约过程中,有利于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做到该签证、该索赔的都在约定期限内办妥,签证内容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做到公平、合理、合法,有理、有据、有节。

(二)证据管理

证据管理是指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人员工资表、设备租赁费、台班费、折旧费、材料费、水电费、周转材料租赁费等原始凭证以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须三方签署确认生效,未经三方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及协议,不能作为损失索赔计算的依据,因为工程索赔是单方主张权利的要求,是一种期待权益。索赔一方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经双方沟通协商一致予以确认。

(三)组织及流程管理是基础资料的重要保证

完善的组织架构及操作流程是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的有力保证,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对基础资料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避免人浮于事,出现问题相互推诿,用制度管人,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

1.组织结构图

2.流程图

四、就某工程实例具体剖析

本实例主要就业主资金严重不到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致使施工方无力正常施工进行剖析:

(一)、工程概况:某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现场大,距离周边建筑物较远。本工程建筑面积28143平方米,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二层,建筑总高度99.8M,筏板:主楼部分1600㎜,裙楼部分1300㎜;地下砼C40,地上砼C35。结构复杂,造型呈K字形,具有现代建筑的艺术色彩。

(二)、停工时间段,根据往来函件本工程停工的区间为:

2008年12月13日至2009年6月02日

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3月26日

2010年03月27日至2011年7月17日

共计739日历天。

(三)、各种费用损失的计算

1.人工费:

a、工人撤场费,包括工人撤场的路费及旅途餐费,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施工人数×(单人路费+单人餐数);

b、值班人员工资,计算方法:工资表个人日工资额×停工天数,按实际发生进行计算;

c、窝工费,计算方法:一种是窝工工日×市场人工费,一种是窝工工日×定额人工费按取费标准进行计算。

2.设备费:

a、大、小型设备撤场费,按实际发生列项;

b、设备的折旧、租赁、台班费,按提供的有效证据计算。

3.材料费:

a、主要指因材料使用功能灭失造成的损失,如模板损失费用,计算方法:

模板损失费用:=未摊销损失量×模板单价×(1-残值率3%);

未摊销损失量=配模量-模板摊销量;

模板摊销量=一次使用费×(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量-1)补损率/周转次】-【(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b、材料超期储存费,在工程停工时,对现场大宗材料经三方盘点确认生效,计算方法:盘点数量×价格×材保费率2.5%;

c、二次转运费,主要指停工后须转运出场的各类材料,如架杆、扣件、脚手板等,按实际发生费用列项。

4.水电费:按相关部门出据的原始凭证列项计算。

5.降水费:停工期间产生的降水费用按三方确认的降水协议计算。

6.临时设施使用费:依据与第三方所签署的购置合同,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后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周转使用临建费={【临建面积×平方米造价/使用年限×365×利用率(%)】×损失天数}+一次性拆除费。

7.周转材料租赁费:a、架杆及扣件的租赁费;b、周转材料撤场费用,按相关定额计算。

8.资金占用费:依据双方约定,按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9.损失费用税金:∑(1~7)×3.48%

第5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山西省临汾市现代女子医院山西省临汾市041000

【摘 要】目的:观察米非司酮结合自拟中药方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4月-2014年9月收治的xx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患者,通过随机数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n=30),对照组给予米非司酮治疗,观察组患者接受非司酮结合自拟中药方联合治疗,对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观察分析。结果:观察组患者治疗效果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采用米非司酮结合自拟中药方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疗效确切,有利于调节月经周期,确保患者早日康复,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自拟中药方;米非司酮;临床效果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往往由神经内分泌失调所致,常发于青春期或围绝经期,临床表现为头晕、气短、水肿、食欲不振、心慌等症状,给患者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临床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采用米非司酮治疗疗效确切,但停药后易复发,且副作用较大,限制临床效果。本文由此出发,提出采用中西药联合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3年4月-2014年9月收治的60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年龄14~52岁,平均年龄(34.2±2.5)岁,青春期患者14例,育龄期患者23例,围绝经期13例。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诊断标准:(1)月经初潮后女性,阴道出现不规则流血,经量过多或过少,持续时间或长或短。

(2)月经频发,经期<20d。

(3)连续3个月经期延长达8d以上。

(4)经期<23d且经量增多,经临床B超检查,全部患者均符合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临床诊断标准[1]。采用随机数表法将本组60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n=30)和对照组(n=30),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10mg米非司酮口服治疗,连续给药3个月;观察组在此基础上采用自拟方剂治疗:黄芪、乌贼骨30g,益母草、五味子各20g,白芍、大枣、茯苓各15g,血余炭、五灵脂、三七、生炒蒲黄各10g,川芎和当归各3g,用水煎服,月经来潮第7d服用,每日1剂,一剂分3次口服,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味,如四肢逆冷、大汗淋漓者加10~15g制附子;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加15g棕炭、12g黑芥穗;阴虚者加20g女贞;阳虚者加15g补骨脂等。

1.3观察指标与疗效判定标准

结合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疗效评价标准[2],患者实施治疗后显效:临床症状及体征全部消失,月经周期和经量恢复正常,血红蛋白检查结果正常,一年内不复发;有效:临床症状及体征明显改善,月经周期和经量有所好转,月经周期延长<7d,血红蛋白有所回升;无效:临床症状及体征无明显改善,月经量增多,血红蛋白持续下降。治疗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同时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红蛋白变化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本组数据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处理分析,计数资料和计量资料采用(%)和()描述,组间比较经t和卡方检验,P<0.05时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30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患者中,显效18例,有效10例,无效2例,治疗总有效率为93.3%(28/30);对照组显效15例,有效8例,无效7例,治疗总有效率为76.7%(23/30),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差异(x2=13.8,P=0.0081);观察组患者治疗前血红蛋白(52.8±3.8),治疗后(89.1±9.2);对照组患者治疗前(53.1±4.1),治疗后(83.1±9.1),两组患者治疗前红血蛋白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4.46,P=0.0034)。

3讨论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是女性常见月经疾病之一,好发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临床治疗中,西药治疗原则为止血,调整月经周期,采用性激素频繁多次给药止血。米非司酮是临床常见的抗孕激素制剂,作用于子宫内膜,有利于减少子宫内膜激素受体含量,对子宫内膜细胞的生长产生抑制作用。该药作用于血管,能明显降低出血量,抑制子宫内膜血管生长,达到较好的止血效果,但西药毒副作用较大,临床效果受限。

从中医学来看,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属于“崩漏”范畴,起病急,病势缓,久崩不止,气血耗尽致病情加重,又转成崩,恶性循环。中医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主张补气益血、补肾固冲,有利于改善患者脾虚、肝虚等状况,增强止血疗效,消除子宫内膜残留组织,从而实现最佳的临床效果。自拟方中白术、茯苓具有健脾益气之功效,当归、益母草活血养血,去瘀生新,五味子有利于调节垂体-肾上腺皮质的兴奋,提高大脑皮层调节作用。诸药联合,加以西药辅助,从而增强月经周期和经量的调节作用,促进整体功能改善。

本组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有效率较对照组显著提高,治疗后血红蛋白水平高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见,采用联合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有利于改善临床症状,加快月经周期及经量恢复,提高血红蛋白水平,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第6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消心痛、多巴酚丁胺及门冬氨酸钾镁联合治疗重症肺心病心力衰竭

    姜勇

    【摘要】  目的  观察消心痛、多巴酚丁胺、门冬氨酸钾镁联合静滴治疗肺心病心衰的效果。方法  给34例患者用消心痛10mg、多巴酚丁胺40mg、门冬氨酸钾镁20ml,加入10%GS 250ml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用7~10天。结果  显效18例,有效11例,总有效率85.3%,临床效果明显,超声心动图测定心功能明显改善。结论 三药联合治疗肺心病心衰有良好效果。

    【关键词】  消心痛;多巴酚丁胺;门冬氨酸钾镁;心力衰竭;联合用药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efficacy of isosorbide dinitrate combined with dobutamine and panougin in treatment of heart failure due to chronic pulmonary heart disease.

    Methods  Thirty-four patients were treated with isosorbide dinitrate 10 mg,dobutamine 40mg,and panougin 20ml in 10% glucose injection 250 ml, iv, drip,qd for 7 -10d.Results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85.3%,the excellent response rate was 52.9%, heart functions(SV ,SO ,EF) improved obviously (P<0.05) by sector echocardio graphy scanning.Conclusion  It is effective to treat heart failure due to chronic pulmonary heart disease by combining the three drugs.

    【Key words】  isosorbide dinitrate;dobutamine;panougin;heart failure;combination drug therapy

    近年来笔者采用消心痛、多巴酚丁胺及门冬氨酸钾镁联合静滴治疗重症肺心病心力衰竭,取得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34例肺心病心衰病人,均符合1977年我国修订的慢性肺心病诊断标准。男23例,女11例,病史5~20年,心衰病程10~30天,年龄52~72岁,平均(58±9)岁。心功能(NYHA分级)均在Ⅲ~Ⅳ级。

    1.2  治疗方法  在吸氧、抗感染、强心利尿等常规治疗3天无明显效果时,给予消心痛10mg、多巴酚丁胺40mg、门冬氨酸钾镁20ml,加入10%GS 250ml中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用7~10天。全部病例治疗前后进行心电图,肝、肾功能,电解质检查,用彩色扇形超声扫描仪(百胜AU3PA-RTNER)测量心搏量(SV)、心排量(CO)和射血分数(EF),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

    1.3  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自觉症状基本消失,心率<100次/min ,心功能改善Ⅱ级;有效:自觉症状明显减轻,心率100~110次/min,心功能改善Ⅰ级;无效:治疗前后病情无变化或加重。

    2  结果

    2.1  临床疗效  34例中显效18例(52.9%),有效11例(32.4%),无效5例(14.7%),总有效率85.3%,治疗中血压、心率及肝、肾功能均无不良影响,出现头痛6例,心悸4例,均经调慢滴速缓解。

    2.2  血流动力学改变  治疗后SV、CO、EF显着升高(P<0.05),见表1。

    表1  治疗前后血流动力学变化比较(略)

    注:经自身配对t检验,各项P<0.05

    3  讨论

    消心痛可直接松弛血管平滑肌,降低心脏前后负荷,降低毛细血管嵌楔压和左室压力,增加冠脉灌注,改善心肌代谢,增加心输出量,并可使肾血流量增加,促进利尿,因此可改善心功能,缓解心力衰竭[1]。

    多巴酚丁胺为非洋地黄类正性肌力药物,具有强烈选择性β1受体作用,可使心肌收缩力增加,提高心排血量。其有较弱的β2受体作用,可使血管扩张,降低外周及肺血管阻力,而对心率影响较小。对扩大而衰弱的心脏通过改善心功能,可间接降低肺毛细血管嵌楔压,减轻心脏前后负荷,减少心肌耗氧,增加心搏量。

    有研究证实心力衰竭患者体内镁含量较正常人低34%,心衰越重,心肌细胞内K+、Mg2+含量减少越明显。静滴门冬氨酸钾镁既可补钾又可补镁。K+可促使细胞除极,促进细胞修复,降低心肌耗氧量。Mg2+可激活Na-K-ATP酶和心肌腺苷酸环化酶,对维持心肌线粒体的完整性和促进其氧化磷酸化过程起重要作用。补镁不仅可以恢复心肌功能,使低钾易于纠正,而且具有镇静及解除支气管平滑肌痉挛,促进气体交换及利尿作用,从而有利于心功能恢复。另外,镁可抑制心脏的自律性和兴奋性,对心衰中的心律失常和心源性猝死有一定的预防作用。门冬氨酸钾镁利用门冬氨酸与细胞具有高度亲和力的特点,以L-氨基酸为载体,使钾、镁离子比其他无机盐中的相应离子更易进入细胞内,因而发挥更好的作用[2]。

    上述三种药物联合应用,通过多方面的协同作用,对肺心病心衰产生良好的治疗作用,临床效果明显,是治疗重症肺心病心衰的有效方法。

    【参考文献】

第7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急诊内科,北京 102401

[摘要]目的 探讨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无创正压通气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该院急诊留观病房于2011年8月—2014年10月间收治的重症肺炎患者76例,按是否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治疗,治疗组在此基础上给予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对比分析两组治疗前后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变化情况。结果 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患者治疗后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 所有指标均有显著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早期合理使用无创正压通气治疗重症肺炎患合并呼吸衰竭,有很好的临床疗效,临床上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

关键词 ] 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无创正压通气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742(2015)04(b)-0021-02

[作者简介]张万义(1971-),男,河北饶阳人,本科,主治医师,主要从事急诊内科医疗。

肺炎是呼吸系统常见疾病。日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细菌致病力的增加、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增加,重症肺炎发病人数亦逐年增加,并且常常伴有呼吸衰竭和多脏器功能受累的临床特点。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常常面临患者病情危重,病情迅速恶化,治疗困难,死亡率高,需要及时得到有效救治[1-3]。此研究主要观察无创正压通气治疗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的临床效果,现分析2011年8月—2014年10月间该院收治的重症肺炎患者76例的临床资料,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整群选取于该院急诊留观病房收治的重症肺炎患者76例,所有患者诊断均符合2006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制定的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4]: 即有以下征象中1项或以上者可诊断为重症肺炎。①意识障碍。②呼吸频率≥30次/min。③动脉收缩压<90?mmHg。(4)PaO2<60?mmHg,PaO2/FiO2<300,需要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⑤并发脓毒性休克。⑥胸片显示双侧或多肺叶受累,或入院48?h内病变扩大≥50%。⑦少尿:尿量<20?mL/h,或<80?mL/4?h,或并发急性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治疗。76例患者按是否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40例,其中男21例,女,19例。年龄69~87岁,平均年龄(77.2±6.4)岁。对照组36例,其中男21例,女,15例。年龄68~88岁,平均年龄(77.3±6.3)岁。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抗感染、化痰、止咳、营养支持、调节水电解质平衡等对症治疗。治疗组在上述综合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无创正压通气(VISION,美国伟康公司)治疗。模式PSV,吸气压力设定为10~25 cmH2O ;呼气压力设定为4~8?cmH2O,吸氧流量3~5 L/min,调整呼吸机各参数,使患者动脉血气中的血氧分压达到60?mmHg,或者指端脉氧饱和度达到90%。对照组在常规综合治疗基础上给予鼻导管吸氧。若治疗时两组患者出现呼吸衰竭进行性加重、呼吸或心跳停止、意识障碍、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等,及时给予气管插管有创机械通气。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治疗前和治疗后的呼吸频率、心率、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情况。

1.4 统计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 spss 14.0,对两组患者呼吸频率、心率、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数比较采用t检验。

2. 结果

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后的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分别与本组治疗前的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比较 ,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治疗组治疗后的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分别与对照组治疗后的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 讨论

重症肺炎呼吸系统疾病中的危重症,常常引起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病理改变为肺部炎症渗出、肺水肿、部分肺泡塌陷或肺泡实变,导致通气血流比例失调,继而出现低氧血症,甚至出现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病情严重患者可导致死亡[5]。抗感染、化痰、营养支持等常规治疗方法,往往不能有效控制病情,使患者在入院后病情恶化甚至出现多脏器功能受累。重症肺炎的治疗除了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关注呼吸功能支持治疗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效的呼吸支持,可以改善缺氧及酸中毒,防止和治疗缺氧和酸中毒导致的心、肾功能损害,同时延缓病情恶化进展速度,从而为抗菌药物的有效治疗争取一定的时间。当重症肺炎患者呼吸衰竭进行性加重,而且无法通过常规吸氧改善呼吸衰竭时,传统的治疗手段是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有创机械通气。但患者接受困难,依从性差,而且有创通气存在许多严重并发症(如呼吸机相关肺、炎气压伤等)。目前随着无创正压通气的广泛应用,在重症肺炎的治疗中也日益受到关注。无创正压通气有助于气体进入通气不良的肺泡,改善气体分布,改善支气管痉挛,进而改善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改善氧合。无创正压通气通过增加呼吸道的压力及肺泡内压力,有助于促进肺泡及肺间质水肿渗液的吸收,通过肺泡的复张以及气体的交换面积增加,肺弥散功能得以改善,从而改善氧合。同时无创呼吸机辅助呼吸可以全部或部分替代呼吸肌做功,缓解呼吸肌疲劳,减少呼吸能量消耗,从而有效改善低氧血症及二氧化碳潴留,改善患者的呼吸频率、心率及血气指标等生命体征[6-7]。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可以保留患者正常的吞咽功能,可以进食、说话、咳嗽,保留上气道的生理湿化,温化及免疫功能[8],有利于病情观察和支持治疗,且患者易于接受。此研究结果显示,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后与使用鼻导管吸氧治疗后,在改善患者血氧分压、二氧化碳分压、呼吸频率、心率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者应用无创正压通气可促进生命体征平稳,改善血气分析状况,疗效显著,对治疗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临床广泛开展应用。

[

参考文献]

[1] 高建,姜伟,刘彦斌,等.呼吸机辅助呼吸治疗肾移植术后重症肺炎的体会并文献复习[J].器官移植,2013,5(3):299-303.

[2] 何凤棣,戴春,宋贵芳,等.老年重症肺炎患者机械通气后短期预后的相关影响因素分析[J].现代生物医学进展,2013,31(2):6096-6098.

[3] 李微,殷少军,李瑾.BiPAP无创通气在老年重症肺炎并发心力衰竭治疗中的作用[J].实用老年医学,2013,7(2):551-553.

[4]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 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6,29(10):651-655.

[5] 周梅芳,郭瑛.无创通气治疗凉山州地区重症肺炎的疗效观察[J]. 吉林医学,2013,34(8):1459-1460.

[6] 徐俊马 , 贾晓民 , 赵杰 . 无创正压通气在重症肺炎早期集束化治疗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临床研究 , 2013, 10(1):45-46.

[7] 朱华栋 , 于春华 , 刘继海 . 无创正压通气配合气管内留置吸痰管吸痰在脑血管疾病合并重症肺炎患者中的治疗探讨[J].中国全科医学 , 2010, 19(2):2103-2105.

第8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摘 要 目前全国正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企业)56家,涉及上市交易的品种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大宗工业原料、石化产品、钢铁、煤炭等近200个品种。就目前这种大好形势,本文通过对大型现货交易市场的经济走势,财务管理等问题经过一番深入浅出的分析,就一些问题做了相应的对策及处理意见。

关键词 大型现货交易市场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国内大型交易市场,为保证入市交易双方的利益和交易的安全性,在程序运行上都非常规范,各大宗商品市场日常运行所依靠的交易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制度、现货交收制度、资金结算以及结算管理制度等,其中提供交易代为结算的业务、保证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是交易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从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交易的形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传统现货交易,二是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不同,但财务处理的方式大同小异,现在按照传统现货交易程序,将交易市场在各阶段的财务处理进行简单探讨:

一、取得交易资格,交纳合同交易保证金

一般来讲,交易市场是在给现货交易搭建一个规范的平台,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因为要一手托两家,要求交易的双方必须要交纳一定比例或金额的交易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交易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给交易的另一方造成损失时,能给予一定的补偿。

交易市场收取交易双方保证金时的财务处理: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双方签订合同,交易行为成立

交易市场提供客户供求信息,按照交易规则,客户必须在交易市场内进行交易,并在场内签订合同,其交易行为即告成立,但在合同签订时可以明确选择交易市场代为结算,也可以明确由交易双方自行结算。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1.双方自行结算时交易市场的财务处理

双方在市场搭建的平台上进行交易,使用市场统一的合同文本,监督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同时收取买卖双方的中介费用,退还收取买卖双方的保证金,市场不负责合同的执行及结算业务,此单业务即算完成。

财务处理:

收取中介费,并退还保证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或直接从交易保证金中收取中介费,退还交易保证金余额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和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2.交易市场需要监控合同执行的财务处理

交易双方在市场进行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市场收取买卖双方的中介费用,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及结算业务。

合同成立时,市场即对买卖双方按合同编号及合同金额做挂账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买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编号(卖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交易市场监控合同执行的财务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买方将合同金额加中介服务费扣除已交保证金的差额交到交易市场,市场确认到帐后通知卖方发货。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买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交易保证金)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

贷: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买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2)卖方发货后经买房验收确认无异议后,告知交易市场,市场将买方的

全额货款减去交给市场中介服务费的差额交给卖方,同时退还卖方的交易保证金。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编号(卖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退还保证金: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样交易市场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和结算业务即告完成。

3.交易市场监控合同执行时,合同违约的财务处理

(1)合同签订后,尚未执行时即违约

合同签订后,非不可抗力的原因,合同方有一方违约,市场有权利按照规定,将违约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交给未违约方,同时返还未违约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的差额。

冲减合同签订后的挂账处理(红字):

(红字)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买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红字)贷: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编号(卖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红字)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违约方的交易保证金划给未违约方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同时返还未违约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的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未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2)按合同标的全部未履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款交给市场,为买方违约;买方将全部货款已交到市场,市场已通知卖方发货时,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数量发货或货实不符等,卖方全部违约,市场按照相关规定做如下处理:

A 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款交给市场,市场将违约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交给未违约方,同时返还未违约方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的差额。

财务处理同(1)。

B 买方将货款已交到市场,市场已通知卖方发货时,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数量发货或货实不符等,市场将卖方的保证金划给买方,同时退还买方所交的全部货款。

冲减挂账处理(红字):

(红字)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买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红字)贷: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编号(卖方合同金额-中介服务费)

(红字)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违约方的交易保证金划给未违约方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同时返还未违约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的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未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返还买方的全部合同货款。

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3)按合同部分履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部分货款交给市场,在同卖方协商后,卖方认可买方部分违约;买方将全部货款已交到市场,市场已通知卖方发货时,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发货或部分货实不符等,在同买方协商后,买方认可卖方部分违约,市场按照相关规定做如下处理:

A 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款交给市场,卖方同意部分履行,余下按违约处理。

账务处理如下:

冲减交易双方未履行部分合同的挂账金额。

(红字)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货款(买方部分合同金额)

(红字)贷: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货款(卖方部分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完毕后,买方的部分保证金(按未履行合同部分)划给为卖方,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部分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合同履行完毕后,卖方收到买方违约部分保证金扣除中介费的差额、已履行合同部分的货款、卖方交给市场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后的差额。

B买方将全部货款已交到市场,市场已通知卖方发货时,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发货或部分货实不符等,在同买方协商后,视为卖方部分违约。

账务处理如下:

冲减交易双方未履行部分合同的挂账金额。

(红字)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货款(买方部分合同金额)

(红字)贷:其他应付款-客户-合同货款(卖方部分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完毕后,卖方的部分保证金(按未履行合同部分)划给为买方。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交易保证金(违约方)

贷:营业收入--中介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部分交易保证金减去中介服务费的差额)

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返还买方的未履约部分货款

借:其他应收款-客户―合同编号(部分合同货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合同履行完毕后,买方收到卖方违约部分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中介费的差额、未履约部分的货款;卖方收到已履行合同部分的货款。

以上是对传统交易的一个业务探讨,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我国在2003年7月出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对电子交易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但目前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介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定位模糊,既吸取了两类市场的共同优点,也沿袭了两类市场的缺陷和风险,同传统现货交易的区别在于:

(1)采用电子交易的方式,网上进行,系统自动匹配成交。

(2)交易的现货是采用注册仓单的形式,标准规范,转让方便。

(3)仓单在行权前可以自由转让,转让的盈亏随时兑现。

(4)保证金随着行权期的临近,其比例在不断的提高,要求不断的补足。

第9篇:中介费合同范文

1、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谁委托中介公司谁就应该付中介费”。如果房东将房源交给中介公司,一般应该收取中介费用,但由于房源紧张,中介公司也有免其中介费的支付。租客委托中介公司找房源当然要付中介费的。

2、现在租房子中介费由谁出并不是固定了,有的城市是让房客出,比如无锡市,有的地方是房东租客都要出,比如上海,也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那得看你在哪个城市,要出租什么样的房子,总之这个中介费到底谁出好能与中介签订合同,该怎么办按照协议来就不会出问题。

(来源:文章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