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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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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调查报告

第1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劳动力需求减少是经济危机的一个直接后果。

2、收入预期较为保守。

经济的放缓在让居民倍感生活工作压力的同时,也使居民对收入的预期变得相对保守。

3、缩减开支,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首当其冲。

居民消费结构在经济危机下也发生变动。调查显示,35%的受访者表示,如果缩减开支,首先会减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此外,教育文化娱乐服务、衣着、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也成为许多受访者首先缩减开支的项目。

4、住房政策性调整力度加大,购房需求仍有待释放。

第2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犯罪年龄愈来愈低龄化

据统计,20__年至20__年三年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20__年为7.8%,20__年为8.4%,20__年为8.9%。虽然该年龄段犯罪比例上升不是很大,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基数的逐年上升,其绝对数量已明显呈现上升趋势。

1、同时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增多。过去鲜有的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近年来却不断出现。我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案件中,有女性未成年人伙同男性未成年人共同抢劫的;也有参与贩卖的,甚至有伙同男性共同的案件发生。

2、无业未成年人在犯罪中呈现上升趋势。20__年至20__年间,无业未成年人在当年未成年人中所占比例分别为63%、68%和74%。无业未成年人一直是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每年还在以一定的速度上升。未成年人犯罪的惯犯和累犯较多。据统计,被查获的未成年罪犯中,有违法经历的占大多数,曾被法院判刑的也有约4.1%的比例。

3、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屡有发生。虽然在数量上相对于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而言比较小,但所占比例都超过10%,多的年份如20__年度,本地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5%。

从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类型上呈现的特征上看。

1、犯罪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但是暴力型犯罪上升较快。综合三年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有关数据可见,“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仍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但暴力型犯罪比例为32%、39%和49%,上升较快。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中既属于暴力犯罪,又属于侵财犯罪的抢劫罪,所占比例很大,分别为21%、25%和24%。

2、共同犯罪持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20__年至20__年,我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的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占当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比例分别为61%、66%和69%。这说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为共同犯罪,有的是成年人带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有的是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另据观察,这类共同犯罪的主体往往是同一地方的人,很多是老乡,这与未成年人年龄小,依附性强有着重要关系。

3、重大案件有增多趋势。从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分析,被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近三年中分别为18.4%、14.5%和5.6%,其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刑罚,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有出现。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在增加,案件向重大、特大发展。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案例分析

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从影响未成年人正常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两个方面加以探讨,以下结合案例进行阐述。

一、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人犯罪

首先是宏观环境的影响。近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强烈的变迁。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更加显得茫然不知所措。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使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但他们的能力使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实现这种欲望,为了满足欲望,他们很可能不择手段,实施越轨甚至犯罪。加上当前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他们在与别人的比较中,体会到一种贫困感,这种心态加大了他们心理的失衡,更加促使了犯罪的发生。

【案例一】王某坤、张某州、张某雷、庞某强、孙某东、曹某成及安某均是河南来常熟打工的未成年人,到常熟没有多久。20__年某月,他们在常熟市某路段,采用拦路、拳打、脚踢、搜身等手段,抢劫手机、人民币、自行车、手表等物。共采用类似手段抢劫三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77元。承办人在审查期间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供述,过来打工找不到工作,最近没钱花了,所以“在路上拦住别人搞点钱花花,反正这边人有钱。”

随着社会户口制度的逐渐放开,人口的流动性随之加大,农村到城市的迁徙正在发生。未成年人是迁徙大军的一员。像本案中的这七名犯罪嫌疑人一样,从河南等落后农村到经济开放地区打工赚钱的未成年人很多,但是,城市不可能完全吸收涌入求职市场的所有人,另外,这些寻找工作的农村剩余劳动者,往往也缺乏相应的技能适应城市的工作和生活。这些远离故土来异地“淘金”的孩子们,在失去了传统的家庭制约的情况下,在消费需求严重失衡的内心冲突驱使下,往往会选择犯罪。另外,在办案中我们也了解到,类似本案这样因为没有钱花而采用盗窃、抢劫、抢夺手段“搞钱”的来常打工者不在少数,他们的高消费欲望和实际收入的不平衡,促使他们实施了侵财犯罪,这也就是侵财型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的原因。

其次是微观社会因素的影响。1,网络、电视、电影等传播媒介的影响。传播媒介的对未成年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的很多行为举止都可能是从这些媒介中学习的结果。渲染暴力、等思想的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对青少年犯罪有很强的诱发作用。

【案例二】王某刚满16周岁,是河南籍来常打工人员。20__年春节前,由于没有钱回家了,便持刀至常熟市某乡镇一条小路上,对单身女青年实施抢劫。因该女青年没有钱,王某便对其腹部连捅数刀,并一刀将被害人喉骨割断,至被害人死亡。而后又对被害人的尸体实施奸。王某称,从电视上看到这样来钱快,又因为看了黄色网站才产生了的想法。

纵观本案,王某这名少年的所作所为,确实荒唐至极,让一般人难以想象,剖析其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似乎只能以幼稚、无知、冲动来解释。但是这样一名年幼的孩子,为何会犯下如此的重罪,值得我们细细思考。部分传媒宣

扬的暴力内容诱发了未成年人的仿效。对于成年观众而言,传媒暴力不至于引发他们对这种行为的仿效,但是对于天好模仿、不喜欢循规蹈矩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很可能效法传媒所宣扬的暴力行为。一方面他们可以学习到一些犯罪技巧,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把传媒暴力作为自己行为正当化的依据。很可能在他们看来,社会充斥着暴力,自己的暴力行为也是无关紧要的。而网络文化的泛滥也是犯罪的重大诱因。网络发达以后,对有条件接触电脑的未成年人而言,只要鼠标一点,不断增加的站点就能使他们得到的文化,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文化的传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加上未成年人对性的冲动和好奇,很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走上性犯罪的道路。

2、不良交往的影响。许多未成年人一开始并没有犯罪意识和犯罪动机,往往是由于朋友的引诱、唆使,才产生犯罪的动机。如案例一中提到的庞某强,一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意识,后来在王某坤等几个朋友的引诱下,参与了一次情节,之后他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不愿意再抢,但朋友告诉他你干过一次就是犯罪,再干也是一样。经不起朋友的劝说,庞某强索性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一次又一次的参与了抢劫。

3、家庭因素的影响。家庭是人一生中接触的第一个学校,父母则是人生的第一个老师。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于未成年人形成健康人格有莫大的帮助,如果家庭破裂、父母不合、行为不端、教育不当,都会极大阻碍未成年人的社会化,甚至会导致其越轨及犯罪行为。据调查发现,缺陷家庭即存在父母双亡或者一方亡故、分居、离婚、再婚等情况的家庭对引发未成年人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家庭关爱的缺失使其心灵扭曲,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引诱,这种家庭的未成年人往往经济失去保障。另外,父母自身的缺陷和错误的家庭教育也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直接联系。有的父母自身道德败坏,吃喝赌、作奸犯科,不仅很难管教子女,还可能成为子女仿效的对象。本院曾经审查过类似的案件,父亲因盗窃被,儿子在不久之后也同样因盗窃被。还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要么过分溺爱子女,致使他们性格脆弱、任性、自私或者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要么对子女放任不管,致使子女性格孤僻冷漠;要么采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子女不听话动辄拳脚相加,致使孩子丧失了自尊,从而破罐子破摔、甘于堕落。

4、学校教育方面的影响。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学校的系统教育让他们学会社会生活所必需的技能,并且在学校的长期教育下培养起一定的道德和法制观念。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在学校受教育的机会,他们一般都会缺乏应有的社会生活技能,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道德法制观念的薄弱,他们实施违法犯罪也就不足为怪了。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了绝大多数,这些“80后”甚至是“90后”的人,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辍学,但不同于以往的是,念不起书不再是主要的原因,主动选择辍学却成为主要的原因。特别是在落后地区的农村,教育质量低下,加上现今大学的高收费及大量找不到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外面的世界”去打工赚钱当然比坐在教室里更有诱惑力,于是有很多人选择了主动辍学,庞大的农村辍学队伍无疑造成了较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心理变化与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的生理逐渐在走向成熟,其心理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变化。在这个走向心理成熟的过程中,他们的自我意识开始强化,对父母、老师的权威开始怀疑甚至反抗;他们的自尊心变得过强,一方面希望得到尊重,另一方面却没有学会尊重别人,往往自以为是、唯我独尊;而他们的自制力确较差,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和支配。

面对未成年人这些心理上的变化,如果不能正确的加以引导,往往会有一些不健康的表现,甚至引发违法犯罪:一是逆反心理加强,他们可能通过对抗学校和家长,来体现自己价值;二是养成自私自利的习气,强烈的占有欲使他们无视道德法纪,为所欲为;三是呈现郁闷不乐、焦虑烦躁的心理状态,情感无所依托,情绪起伏不定;四是造成孤僻的性格、冷漠封闭的心理,遇到问题不会与人交流,而是采取极端手段去处理问题。

通过下面两个案例就可以看出上述问题。

【案例三】周某是刚从中专毕业的学生,尚未满18周岁,常熟本地人,在常熟市某汽车销售店做汽车修理工人,工作辛苦,收入尚可。但在20__年3月间,周某三次通过偷配公司财物室、经理室的钥匙盗窃公司现金、笔记本电脑等。问其参与盗窃的原因,周某坦言因为工作以后要和同事、同学出去吃喝、唱歌等,钱不够用,又不好意思问家里拿。

这个案例中的周某犯罪是由高消费引起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在消费水平上令人瞠目。这与他们追求自我独立的心理不无关系,他们用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与人攀比,追求高级享受。一方面加重了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滋长了不劳而获、追求享乐的风气。很明显,周某的父母没能教导孩子怎么正确的消费,也没有教导其正确的处理友情、人情关系等。而周围的消费环境,如营业性歌厅、酒吧等这些场所也刺激了周某的高消费,而这些地方正是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但却没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力。

【案例四】李某刚满15周岁,是苏北来常人员,母亲已经亡故,父亲不知去向,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在20__年4月,李某仅为被人打了一拳心里憋着生气便持刀捅了对方腹部一刀,被害人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李某说,我当时心里很委屈,他凭什么打我,我就在心里暗自打算好那天晚上要捅他一刀。当承办人问他心里有委屈怎么没有和周围的朋友说,而是准备了刀捅人时,李某说我不会和别人说这些的,他们不会帮我讲话的。

从这个因为熟人间一点点的矛盾引发的血案可以看出,李某孤僻冷漠的性格与悲剧的发生不无关系。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李某,平时没有人交流和管教,对周围人又缺乏信任。家庭的缺陷养成了李某这样的性格,缺乏疏导和沟通及强烈的自尊心使李某“憋在心里的气”无法发泄,在犯罪时不去想或想不到自己行为的后果,最后却用刀子解决问

题。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是复杂的家庭、学校及其他社会环境因素与特定的主体因素相互影响、交互作用的结果。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结合上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成因的分析,我们拟从社会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及未成年人自我预防四个方面阐述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思考。

一、社会预防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重视社会和谐发展,努力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机关团体可以对青少年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的教育,密切关注和热情关心有不良品质和劣迹的青少年,及时发现他们的罪前征兆,如人际关系恶变、物质欲望膨胀等,及时采取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控制在酝酿与预谋阶段。另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文化环境,一方面抓文化市场的管理,整顿黑网吧等场所,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场所的建设,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开展正当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培养品格。与此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同犯罪现象作斗争,新闻舆论部门等媒介要扬善除恶、弘扬社会正义之风。作为我们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不能就案办案,要积极从案件中发现新问题,多思考、多总结,与有关部门配合,通过发检察建议等形式,提醒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多出力、出好力。

二、家庭预防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必须重视和搞好家庭教育,切实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和发挥家庭教育在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首先,家庭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其次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注意方式和策略,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教育,以理服人,而不是予以责骂、讽刺,甚至毒打;最后,家长要注意以身作则。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示范作用,家长应当规范自身的行为,使自己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尽量挖掘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如果涉及到家庭方面的,尽量与家长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心理引导、疏通,防止未成年人再犯罪。

三、学校预防

为了巩固学校这块培养国家接班人的阵地,加强学校这道防线,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加强德育教育,扭转学校教育中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只重视智育忽视德育的倾向,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2、加强文化教育。普及义务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使教育结构多元化,大力发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以满足不同岗位对不同人才的需求,增加学生的就业能力,实现学校到社会的平稳过渡。3、加强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不知法、不懂法是他们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学校中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从小培养其知法、守法意识,使其养成守法习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采用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工作。可以通过与各级学校联系,采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上法制课等形式,借学校这个平台,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法律。

四、未成年人自我预防

第3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一、基本评价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也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民生工程。自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启动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电部门主动作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县人民政府及供电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供电部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工程启动前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资料收集,科学编制规划,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争取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工作实施过程中形成“政府主导协调,供电部门主动作为,各乡镇和部门积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确保了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实现了供电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供电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为了充分利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机遇,县人民政府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县内供电管理体制。针对县域电网由省电力公司代管,电网建设投资渠道不顺问题,于2011年11月完成地方供电产权上划,将县内多家供电企业合并为省电力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域供电纳入了全省电力统一管理,全面取消了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理顺了电网建设投资渠道,解决了电网发展投入的体制障碍问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

(三)项目争取成效显著。县政府及供电部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认真研究上级电力政策和投资方向,及时科学地编报资料,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落后成效明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启动以来,全县共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配网项目5批次,新建及改造10KV线路6条、161.11KM,新增及改造配变217个,新建及改造380V低压线路299.698KM。截止2012年4月,省发改委已经批复下达我县的配网改造升级项目总投资额达5908.92万元。同时,为加强电网建设,保障域外电能高速、稳定、安全输入电网,县政府及供电部门先后争取到220KV主变增容工程、220KV桔远线建设工程、110KV城东变输变电工程、110KV石头店变增容工程,项目总投资3亿多元。在供电部门积极有效努力下220KV洋坪变、110KV变、35KV江北等10个建设项目纳入了省电力公司项目规划库,将逐步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批复实施。

(四)供电状况得到改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前县域电网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供电设施老化落后、安全运行隐患大、电网超荷过载、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卡脖子”和“低电压”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带来了稳定、高质的电力供应,实现了“三到户”、“四统一”(即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统一电价、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发票)的用电管理模式。已完成改造升级的鸣凤镇花园村等地,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供电状况得到较好改善,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能源支撑。

调查组在充分肯定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成绩的同时,认为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有立项实施项目年内必须基本完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二是项目实施征地工作难度大。补偿标准要求不一、协调难,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三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作为一项谋长远的重要基础工程,镇村两级责任不够明确,工程建设在部分地方阻力较大。

二、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现状,为高质量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调查组提出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广泛共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广泛共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基础工作,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加大机遇难得的宣传,增强抢抓机遇、珍惜机遇的思想意识。二是加大供电现状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积极主动的支持政府及供电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加大公益事业性质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人人有份、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大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面貌需要的宣传,调动农民群众及相关部门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积极性。五是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减少因误解而带来的阻力和难度。六是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二)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立足长远科学包装项目。要强化“政府主导,供电部门主体,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对上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和资金的积极性。要对全县农村配网现状、用电情况及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十二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切合实际、适度超前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机遇,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落户。

第4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就现阶段而言,无人机提供商大多是一些小型初创企业,但我们也在近期看到越来越多大型科技企业的抱团入局。而且,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的是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目前已经批准了部分公司有条件的展开无人机商用飞行的计划。

对此,美国市场调研机构BI Intelligence日前就针对商用无人机全球市场展开了一番调研,并了一份长达32页的研究报告。在这份报告中,BI Intelligence列举出了商用无人机的未来发展契机、未来重点市场所在、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可能会在该领域大展宏图的一系列企业。

以下便是该报告结论部分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全球商用无人机市场在不久的未来将在包括农业、能源、基础设施、矿业、建筑、房地产、新闻媒体和电影拍摄等领域逐渐成形。

3. 电子商务和包裹快递服务尚不会成为无人机早期发展阶段的重点关注领域。

4. 拥有军用无人机制造背景的老牌军工企业在快速发展的民用、商用无人机市场并不具备压倒性的竞争优势。

第5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二、收入感受指数

三、就业感受指数

四、储蓄、投资和消费意愿

第6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本次调查结合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学科设置的实际情况,主要针对汽车学院、机械学院、材料学院、交通学院及生物学院五个工科学院工科研究生展开,期间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91份。其中包括男生206人,女生85人;博士研究生19人,硕士研究生272人。

1 调查结果及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集中在工科研究生群体对诚信概念的认知情况,身边的诚信问题,诚信意识的影响因素,对诚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结果及分析如下:

1.1 工科研究生对诚信概念的认知情况

我们对工科研究生身边存在的诚信问题进行了调查,如图1所示,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工科研究生中有55%认为身边存在诚信问题,而45%的人认为身边没有诚信问题存在。同时,我们调查了大家认为自己对诚信的概念是否清晰,结果如图2所示,有86%的受调查工科研究生认为自己有清晰的诚信概念,而其余14%则认为自己没有清晰的诚信概念。而当回答“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您认同以下哪些观点”时,62%的人认为诚信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今天仍然适用。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来,工科研究生对诚信概念认知良好并且对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着很强的认同感,尽管如此,工科研究生身边仍存在不少诚信问题,这种认知和行为上的差别应当是引起工科研究生培养机构乃至社会足够重视的问题。

1.2 工科研究生身边的诚信问题

1.2.1 工科研究生群体诚信问题概况

当回答“在同身边同学的日常交往中是否遇到过诚信问题”时,58%的人表示很少遇到身边的同学出现诚信问题;30%的人则表示这种情况时有发生;9%的人表示从未遇到这种情况;3%的人则表示会经常遇到,结果如图4所示。那么诚信在大家选择共事的对象时会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对于如何看待共事对象的诚信问题这一点,我们的调查结果如图5,43%的人选择若存在诚信问题,坚决不与之交往;15%的人认为不管其诚信与否,有能力就行;9%的人则认为只要对我好即可;3%的人认为诚信问题不大就好。可以看出,发生工科研究生身边的诚信问题较少,而且工科研究生交往中比较看重诚信品质。这个结果说明,正是因为诚信品质在工科研究生交往中至关重要,所以工科研究生之间相互珍视自身品质,很少发生诚信问题,二者相辅相成,是构建工科研究生良好诚信环境的基石。这个发现对相关单位制定诚信教育、管理方针和政策有指导意义。

1.2.2 工科研究生常见的诚信问题

我们的调查对一些工科研究生生活中遇到的常见诚信问题,如学术不端、考试作弊、还贷失信、网络生活中的诚信问题等,进行了初步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在“当前工科研究生群体中主要有哪些诚信问题”的调查中,29%的同学选择了考试作弊;28%的同学选择了学术不端;18%的同学选择了履历造假;13%的同学选择了不履行合同;10%的同学选择了还贷失信;2%的同学选择其他项,如图6显示。调查结果让我们看到工科研究生的诚信问题体现在多方面,相关培养机构加强管理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诚信教育,强化学生诚信意识,避免诚信问题影响学生发展乃至更为深远的社会发展。

在“工科研究生群体中学术不端现象”的调查中,33%的同学选择了实验数据造假;27%的同学选择了学术剽窃;21%的同学选择了成果互相挂名;16%的同学选择了一稿多投;3%的同学选择了其他项,结果如图7所示。调查结果显示的学术氛围需要改善,工科研究生培养机构应当加强管理并加强诚信教育,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

在“身边同学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的诚信问题”的调查中,32%的同学选择了弄虚作假获取助学金;20%的同学选择了拖欠学费;17%的同学选择还贷失信;5%的同学选择恶意透支信用卡;16%的同学选择其他项,结果如图8所示。身边同学的经济生活的诚信问题与工科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环境相符,基本符合事实,这些问题在学校和学院日常教学管理中得到佐证,确实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在网络生活方面的诚信问题调查中,35%的同学表示主要体现在转载、传播虚假信息上;而选择“恶意制造谣言”和“其他”的同学各为24%;17%的同学则选择了窃取他人网络账号,结果如图9所示。网络作为当前最为流行和广泛使用的获取信息手段,是几乎每个工科研究生生活的必需品,加强网络诚信意识,培养良好的网络诚信习惯是加强工科研究生诚信教育的一条很好的途径,可能成为诚信教育深化开展的突破口。

1.3 诚信意识的影响因素

如图10所示,在“个人诚信与受教育程度的关系”的调查中,40%的人认为个人诚信与受教育程度有一定的关系;37%的人认为关系不是很大;12%的人认为关系很大;其余11%的人则认为绝对无关。可以看到对于教育程度这一因素大家的看法不一,综合来看,受教育程度对于个人诚信有很大影响。

在“家庭因素对个人诚信意识形成的过程的影响”上,调查结果如图11所示,参与调查的人中50%认为家庭因素的影响较大;26%的人认为影响很大;19%的人认为影响程度一般;5%的人则认为影响很小。从中能看出大多数认为诚信意识的形成很大程度受家庭因素的影响。诚信意识是个人品质的具体表现,品质是需要从小养成的,所以家庭因素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诚信意识的形成,其他因素也在其中起到或多或少的作用,综合来说,诚信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多因素的综合作用结果。

1.4 对诚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在“当前学校的诚信教育的满意度”方面,调查结果显示,57%的同学认为当前学校的诚信教育一般;27%的同学觉得满意;9%的同学不满意;7%的同学表示不了解。结果如图12。从结果不难发现对于当前的诚信教育工科研究生的满意度不高,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同学感到满意,这说明工科研究生培养机构的诚信教育仍有待加强。

针对在学校里建立“个人诚信档案”这一措施,本次调查中统计工科研究生的意见。如图13,结果表明59%的同学认为这一措施有必要,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约束其行为;23%的同学觉得无所谓,可有可无;18%的同学则认为没有必要,完全属于作秀行为。调查结果说明建立诚信档案这一措施得到大多数工科研究生的支持,如果工科研究生培养机构通过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的方式加强对工科研究生的诚信管理和监督将能够较为顺利的进行。希望这能够为诚信教育的开展提供一个有用的途径。

调查问卷的最后是两个开放性的问题,询问同学们对于学校进一步加强和改革诚信教育体制的建议和对于如何解决当前工科研究生群体中的诚信问题的意见。通过对参与调查同学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总结,归纳为如下几条,希望能对日后相关单位构建诚信教育和管理体系提供一定帮助。

第一,学校适当开展一些道德诚信类课程,鼓励同学参加,通过课程教育向工科研究生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工科研究生的诚信意识。

第二,学校和社会相关部门合作,进行社会风气改革,建立透明的诚信奖惩制度,对于诚信缺失者做出相应的惩处,起到监督、警醒和引导的作用,使诚信问题成为公众问题,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第三,政府加大诚信建设的投入力度,从行为准则和规章支付方面建立诚信体制,涤清社会不良风气,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大氛围,努力构建诚信社会。

第四,学校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对于诚信缺失问题进行真实记录,让同学们对自己的诚信品质负责。

第五,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类学生团体多举行弘扬诚信意识、杜绝诚信缺失的学生活动,并对此类活动予以大力支持,让学生向学生宣传诚信的重要性,让诚信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成为大家校园生活的话题,同时能够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从而让同学们潜移默化地形成诚信意识。

第7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人才需求 毕业生 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219-02

党的十报告指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随着高职教育体系的建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及高职生就业质量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和教育界高度重视的热门话题。调研小组从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及对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的评价的角度出发,探索提高建筑类高职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参加我校2012—2013年度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共发放问卷90份,收回问卷75份,有效问卷52份,有效率为69.3%。

2 调研内容

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用人单位择才选人时看重的方面;用人单位对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知识、能力、人格素质等方面的评价等。

3 结果分析

3.1 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

(1)用人单位今年与去年相比招聘人数的变化。73.07%的用人单位今年招聘的人数比去年增加;26.92%的用人单位今年招聘人数与去年持平;无任何一家单位招聘人数比去年减少。调查结果表明,虽然毕业生就业形势依旧严峻,但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却在逐年增加,这个结果也体现了当前就业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

(2)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态度。在问到“在同等条件下,贵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录用”这一问题时,选择“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的单位最多,占55.77%。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在同等条件下,在最终录用时,用人单位还是比较倾向于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由此可看出,是否有经验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调查结果表明,多数招聘单位优先选择男性,只有1.92%的用人单位选择“女性优先”,表现出明显的性别歧视,女性在就业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这是由建筑行业的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决定的。

3.2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侧重的方面

(1)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比较看重的求职者的品质。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在招聘中看重的求职者的品质由强到弱依次为: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诚实/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2)用人单位最看重的毕业生的能力。调查结果表明,毕业生的“沟通协作能力”是用人单位最看重的能力,其次才是“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这一调查结果为就业指导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一定的数据参考。

3.3 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总体评价

(1)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在专业及综合知识储备上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一半以上的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在理论知识的掌握方面还是比较扎实的。仅有7.69%的用人单位认为是“非常充足”的;11.54%的用人单位认为是“比较欠缺”,总体数据说明,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仍是我校需要提高的一个方面。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价值观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毕业生把个人能力提高和职业发展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其次是“工作环境和氛围”,小部分毕业生看重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企业规模与性质。说明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也在不断改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认为到个人能力的重要性。

(3)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最大弱点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眼高手低是应届毕业生对最大弱点,其次是职业稳定性差和缺少工作经验。一方面说明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说明提升毕业生的实际动手及实践能力也是建筑类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4.1 以建筑专业教育为主线,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筑类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型及管理型人才。学校应从基础专业理论知识抓起,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打好基础。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要求专业课教师优化课程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2 以实训课、实习及技能竞赛为平台,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提高专业技能

实训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要使学校的实践教学避免流于形式,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尚需要学校加强监管,包括对实训课教师和学生双方的监督和检查。专业实习是在校期间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也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实习前的动员会到实习基地的选择,再到实习结束时的总结,都需要做好精密地安排。技能竞赛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应利用每年举行的各类全国技能竞赛,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在参与中交流,在参与中提高。

4.3 以政治课为依托,加强高职生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道德素质

我校肩负着为建筑行业培养一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使命,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校应以政治课为依托,在其他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强化爱岗敬业、诚信、职业纪律、服务意识以及奉献精神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4.4 以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为突破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竞争力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的开设有助于学生认清目前的就业形势,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帮助学生做好求职准备,掌握求职礼仪与面试技巧,提升综合素质,实现成功就业。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她包涵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内容,每个就业指导课教师的专业背景不同,因此,学校应尽快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竞争力提供师资保障。

4.5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与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由于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方面与企业需求出现了偏差,导致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与大学生难就业两个问题同时并存。加强校企合作,是了解企业用人需求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校企合作的关键点在师资队伍的真正“双师化”,养双师型教师是培养合格毕业生的前提。

参考文献

第8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华北水利水电在校的大学生,调查内容包括在校大学生的旅游动机和旅游态度、旅游时间、旅游偏好、交通工具、旅游花费金额等内容。

(二)调查方法

通过问卷调查法,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问卷140份,回收率是93%,其中有效问卷140份。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概括出了在校大学生的旅游动机和出游行为的特征。

(三)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调查问卷中,男生人数占了总人数的61.43%,女生占了总人数的38.57%。大一的学生15人,大二的学生23人,大三的学生34人,大四的学生25人,研究生43人。20-25岁的同学占的比例最高,说明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闲暇时间相比其他群体而言更充足,并且年轻富有朝气,出游欲望强烈。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旅游态度和出游动机

从图中可以看出大学生特别热衷于旅游。“我非常喜欢旅游”这道题中选择同意和非常同意的64人,持同意态度的42人,比例高达76%。充分说明当前的大学生旅游热情非常强烈。对旅游意向的肯定回答92人,表明他们出游的意愿很强烈,如果有出游的条件,他们就会选择出游。出去旅游的动机中,欣赏自然风景、原始风光;摆脱单调的日常生活去旅游;增加自己的见识,拓宽视野;这三个动机所占的比例最高。

大学生在外出旅游时在采用的交通工具中火车占的比例最大,为58.57%。其次是坐飞机的比例为14.29%。说明在旅游中大学生会选取比较经济的交通工具,对于高铁和自驾游、飞机的选择受旅游经费的影响还是较少的。在出游时间上,选择寒暑假的比例高达50%,选择周末外出的占了6.43%,黄金周出游的占了9.29%。旅游的两要素,就是要有闲暇时间和可支配收入。所以寒暑假具备了这个条件,出游时间比较充裕。

对于旅游中的住宿,选择经济型酒店的占了45%,选择普通宾馆的占了39.29%,住星级酒店和住亲戚朋友家所占的比例很小。这说明,因为受经济因素和安全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会选择又经济又安全、卫生的经济型酒店。对于获取信息方式,52.86%的大学生都选择了网络,5%选择了旅行社宣传。由这可以看出,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电脑、手机的出现给大学生出游带来了很多便利。旅游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吃也是旅游过程中的重中之重。77.14%的学生会在外出时选择吃当地的特色小吃,选择当地大众化餐馆的比例为19.29%。在餐饮中,品尝当地特色美食成为大学生主要的选择方式,这主要因为异地的特色小吃和餐饮文化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对于曾经去过的旅游地77.14%的学生会选择再次出游,而选择第二次去旅游目的地的原因主要41.43%是因为当地的旅游吸引物,35.71%选择了其他,17.14%选择了当地的旅游服务,还有5.71%选择了当地的旅游基础设施。这说明,旅游吸引物的独特是二次旅游很大的原因。

三、大学生的旅游动机和出游率特征

通过调查结果分析,该校大学生出游行为特征表现为以下几大特点。

(一)大学生的可支配收入有限,差距较大

这是由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所决定的。费用问题依旧是影响大学生旅游的最主要因素,在调查影响大学生旅游因素中,费用占主要因素。并且差距较大,高的达到3000元以上,低的只有500元。

(二)选择方式主要以经济、实惠为主

大学生出游选择的住宿、餐饮、交通方式主要以经济、实惠为主,太昂贵的出游方式会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学生族有经济负担,并且这个年纪的青年精力比较旺盛,比较有激情,出游过程中不会特别追求高消费和舒适的出游方式。

(三)出游方式多样化

现在的大学生大多都是“90后”,特立独行,追求自由。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大部分学生都不愿意跟团,不喜欢受束缚。他们更愿意和同学或者朋友出游,这样的选择让他们在出游过程中可以随心所欲,并且增加了和朋友之间的感情也带来了乐趣。

四、旅游市场开发对策及建议

(一)产品开发策略

根据调查显示,旅行社可以设计一些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突出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根据大学生的旅游动机和旅游选择偏好,重点开发以观光、休闲为形式,突出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特色的旅游产品并重,大学生有很强的好奇心,可以开发一些比较独特的旅游项目。大学生更强调旅游产品的娱乐性和参与性,故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应更注重这一点。从调查中可知,吸引大学生二次出游的原因是当地的旅游吸引物,所以在开发中应该注重旅游吸引物的独特性和唯一性。

(二)定r策略

大学生的出游时间主要集中在寒暑假,旅行社可以在此期间开发一些针对大学生的产品,比如说游学团、夏令营等;在寒暑假期间推出即实惠又有吸引力的旅游套餐,将潜在的市场转化为现实的市场,从而换取更大的利润和市场占有度。

(三)营销策略

第9篇:纪委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社会调查;证据性;鉴定意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已将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纳入其中。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调查主体多样、关联性较弱、内容专业性不强、相关诉讼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应在肯认该制度价值的前提下,明确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属性,提升其证明力,以诉讼证据程序规范运作。

一、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倡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工作制度。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类似的相应规定。[1]不过,当前的该制度规定较为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一)调查主体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公、检、法都可以成为社会调查主体,但控、辩、审任何一方都难以保证相关事实及分析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控方指控犯罪的职能很可能影响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中立性。尤其对自诉案件而言,问题更为明显。法院过多介入调查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被置于利益博弈的一极。辩护方能控制的社会资源相对有限,能否顺利地开展社会调查存在一定障碍。

(二)报告内容问题

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例[2],调查报告分为涉案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平时表现、涉罪后表现以及管教条件及措施五大部分。内容包含了对未成年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内容,不同内容对犯罪事实认定、量刑判断具有不同影响。报告内容主要由未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社区组织人员等提供,缺乏人身危险性因素的专业性评价,不符合量刑的规范化目标。

(三)诉讼程序问题

现行相关规定仅为缺少可操作性的倡导性规定,对调查报告的采信、质证等核心制度处于真空状态。更重要的是,相关规定未将调查报告列为法定证据,容易令其成为法官恣意的工具。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性分析

案件审理时,一般仅将调查报告作为参考依据。而事实上,其作用有所超越,这不仅存在于量刑阶段,甚至在定罪阶段。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益将其作为证据之一种在审判程序中予以规范。

(一)证据关联性分析

一个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应具备实质性和逻辑上的证明力。[3]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需要三个连续的推论:一是从证据性事实(证据提出者主张的证据事实)得出推断性事实(依据证据事实进行推断得出的事实)。二是提炼出要素性事实。三是符合法定要件事实。[4]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价值定位在于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确有必要对其家庭环境、平时表现等情况(证据性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据此得出关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以及社会危害性的意见(推断性事实),进而提炼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性事实,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供依据。由此可见,调查报告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科学专业性分析

对报告的认定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将对未成年人生活环境、社会活动等各方面事实的考察,作为判断未成年人人身危害性等因素的第一层次。然后,专业人士运用心理学知识或其他类似的方法,对未成年人心理进行诊断,做出未成年人人身、社会危害性的专业性评价。最后,由法官从报告中提炼出符合法律规定要件事实的相关要素。

而司法中往往将上述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予以割裂,一种倾向于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调查;一种倾向于运用医学、心理学等知识,弄清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与生理精神状况之间的因果关系。[5]实践中,往往将前者用于对过往经历的调查,而将后者用于对未来行为的影响。社会调查与心理干预两种制度被人为区分,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利于对调查报告法律属性的定位。融入心理干预能提高调查报告的专业性,可将调查报告归为“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类型。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审判中的程序完善

由于调查报告内容大多涉及个人品格,容易对他人产生晕轮效应,影响裁判公正。所以规范调查主体和质证程序既能降低司法成本,又能防止不公。

(一)规范报告制作和评判两个方面。制作方面,公、检、法应限于报告制作发起人的身份,由社会团体组织或社区基层组织具体负责形成报告中的事实主体部分。评判方面,不宜由审判机关直接进行法律评价。应整合心理干预制度[6],引入专家评价,增强调查报告的证明力。

(二)消除影响公正裁判的“晕轮效应”。一是区别对待报告内容。因报告内容涉及个人品格、性格特征等不具有直接证明力的事实,采纳该类证据易产生偏见,特别是针对被告人的不利证据。因此可通过以下方法修正:(1)用以证明犯罪的不利证据,如仅以被告人的个人品格、性格特征等不具有直接证明力的事实为内容,则不得采信。(2)差别对待有利和不利证据的证明标准。如良好的品格证据,证明标准只要达到“优势证据”即可,而不利的品格证据,则应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7](3)限制调查报告中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利证据的提出时间。将其严格限制在量刑阶段提出。相反,放宽反映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良好内容的提出时间,在定罪、量刑两个阶段均可提出。

(三)完善庭审质证和证据采信程序。量刑阶段,可由得出报告结论的专业人员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双方对报告进行质证。证据采信上,若其证明会导致不公正偏见、混淆争议时,则法官应不采信该证据。

四、结语

未成年审判中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实质上是在量刑时考虑罪犯的品格,帮助法官准确认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从而对罪犯科以合适的刑罚。司法实践中已有运用之实,但规范笼统难以确保该制度的功能发挥。当务之急在于尽快明确调查报告的证据性,通过规范证据程序来将该项制度导入正途。

参考文献:

[1]参加《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10条.

[2]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探索社会调查制度的运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3]【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第二版),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19页.

[4]【美】罗纳德・艾伦等著:《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张保生、王进喜、赵滢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158页.

[5]罗芳芳:《的证据学分析》,“证据科学与理论”国际研讨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