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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效应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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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效应

第1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 融资租赁 即征即退 金融保险业

2011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2年1月1日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成功标志着我国营改增改革正式拉开序幕;同年8月1日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广州、天津等10个省(市)。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改革把融资租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的范围,其中涉及到的有形动产租赁成为业内争议的焦点。那么,试行营改增是否也让融资租赁业像其他小规模企业一样受益呢?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营改增的提出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价外税。其最大的好处,是在为政府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的同时,让税收对经济发展产生的扭曲作用最小化,让税收回归其中性的功能。增值税一经法国率先推行后,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所采用。但是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在生产、流通过程中难以计算,征纳双方不易操作,于是各国在实践中均采用税额抵扣的方法。理想中的增值税制应该是覆盖所有行业,这样就可以实现环环相互抵扣,避免重复征税,如加拿大、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就是所有行业征收增值税。在我国,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定,其征税范围是所有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机器设备,而其他的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都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它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于是,企业为了规避因外购服务所含营业税无法抵扣而采用自行提供服务,导致“小而全、大而全”的企业经营模式出现。这种状况的存在不利于服务业的专业细分和服务外包的发展(贾康,2011)。同时,出口适用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因我国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在出口时无法退税,而导致服务含税出口,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新出台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不仅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而且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同时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意义非同寻常。

融资租赁业营改增税负分析

融资租赁业,即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在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这种新型交易方式实质上具有融通资金的性质,即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目的。

(一)营改增之前,融资租赁业税负分析

在我国,融资租赁业是被作为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交纳营业税,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融资租赁业应纳营业税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总天数×本期天数]×5%,其中“实际成本”是指由出租人承担的货物的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以及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向承租人开具营业税发票。

在这个税收政策中,融资租赁公司在购置设备时承担了货物的增值税,也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却因为要就其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营业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而不能抵扣已纳增值税。事实上,融资租赁公司又不是该货物的最终消费者,不应该承担该进项增值税。于是,融资租赁公司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将所负担的增值税通过提高租金收入转嫁给承租方。

对于承租方来说,本来可以根据“国家2009年实施增值税生产型转消费型改革,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相关规定对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进项增值税抵扣。但对于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的固定资产,由于无法从出租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管承租方以租金形式支付了融资租赁物的进项增值税,也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因而,承租方享受不到国家给予增值税改,降低税负的税收政策。事实上,生产增值中含有服务,服务的增值是建立在生产物的基础。显然,我国多年来的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分立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将生产业与服务业人为割裂,大大挫伤了企业拟通过融资租赁取得固定资产的积极性,反而更愿意自行购置建设固定资产。

(二)营改增之后,融资租赁业税负分析

1.税收政策改革。营改增涉及到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提供有形动产服务为增值税纳税人适用一般税率17%,融资租赁公司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其中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7%),进项税额=买价×17%。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融资租赁公司在收到承租方租金或是取得索取租金凭据即可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于承租方来说,从融资租赁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进行进项税抵扣。

2.营改增前后税负测算分析。假定融资租赁公司的一项融资租赁业务每年营业收入为X,购置融资租赁物的实际成本是Y。则营改增之前,融资租赁公司相关营业税额计算如下:每年应纳营业税=(X-Y)×5%=0.05(X-Y);营改增之后,融资租赁公司相关增值税额计算如下:应纳增值税=X÷(1+17%)×17%-Y×17%= 0.1453X-0.17Y。如果考虑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若0.1453X-0.17Y>0.03X,则实际税负是0.03X,超过部分可以实行即征即退。在不考虑附加税的情况下,为保证税负不超过营业税政策下的税负水平,则0.03X≤0.05(X-Y),X/Y≥160%,即收益率不低于60%,方能保证税负不增加。而目前融资租赁业的收益率为20%-30%(陆静波,2012)。若0.1453X-0.17Y≤0.03X,则实际税负0.1453X-0.17Y,大概为现行营业税政策下的3倍。通过测算可以看到,融资租赁业税负从原来营业额的5%到含税价的17% ,若想降负就一定要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否则是目前税负的3倍;而能够享受到即征退优惠政策的前提是收益率高达60%,根据目前来看这又是不可能的。应该说,营改增之后融资租赁业的税负不降反涨了。即使“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享受上,但其作为税收优惠政策具有鲜明的时效性。一旦取消,税负更不可能减轻。

3.营改增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执行偏差分析。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2011]60号文明确即征即退的分子应该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分母是销售额,销售额取决于纳税申报表。财税[2012]86号又进一步明确,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但对于这个政策在操作层面上,不同试点地区做法也是不统一的。仅上海就有按租息减去财务利息作为分母的,也有按租息作为分母的;北京则是按本金加上租息做分母。另外,对承租人来说,其取得的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含有本金与利息,企业抵扣范围扩大了,与同样利率报价的银行贷款相比,降低了财务成本,降低了税负;但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按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租金中的利息才是企业收入,其本金并不属于增值部分。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按租金开具增值税发票,税收成本太高了。

4.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开具时点分析。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即,企业购入的货物或者服务,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时就可以一次性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不交增值税,形成进项税额留抵。但是,如果出租人是在租赁开始日一次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人,显然受益的还是承租人,风险始终在融资租赁企业一方。因为承租人在起租日一次性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后即可在当期进行抵扣。虽然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规定,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但事实上,如果出现承租方中途中止租赁合同的情形,承租人已经抵扣的当期进项税再进行扣减,融资租赁公司已经交纳的销项税再进行扣减也应该存在时间问题。显然,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税负很高。如果是在租赁业务结束时一次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时间太长,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其纳税申报表上就可能有一个大额的进项税额,而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使得企业可能长期不交增值税,如果这样延续下去,当超过2015年12月31日后就有可能享受不到即征即退的财政扶持资金补贴政策了;对承租人来说,由于始终拿不到增值税专用 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也就无法充分体现营改增的宏观意义。

融资租赁业营改增税制政策调整建议

首先,融资租赁业必须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比如就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来说,3%的税率可以解决“营改增”之后的诸多困境。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在营改增之前,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是按“服务业”营业税税目计算应纳营业税的;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其在营改增之前,出租方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目计算应纳营业税的。显然,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是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财税[2011]110号)。依照简易计税法,融资租赁公司应纳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将融资租赁业应纳增值税按简易计税法重新测算:应纳增值税=X÷(1+3%)×3%=0.0291X,0.0291X

其次,融资租赁业按增值税简易计算法纳税,并不影响其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可见,承租方是可以正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销项税。可能存在承租人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的情况,但事实上,由于按简易计算征税,降低了融资租赁方的税负,使得原本通过租金转嫁给承租方的税金相应地减少了,因而承租人仍然是会受益的。

再次,出租方可以向承租方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税[2011]111号,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可见,税收政策并没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一次开具。如果出租方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完整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且发生服务中止情形时,也可以避免扣减当期已抵扣进项税或销项税额的繁琐事件。

参考文献:

1.贾康.为什么要“营改增”[J].上海国资,2011(18)

第2篇:税负效应范文

许多在外资企业工作多年的营销人才在跳槽到民营企业后,都会出现难以融合的问题,我身边不乏这样的案例。A君,在某外资企业做大区总经理多年,跳槽到某民营企业,1年后离职,原因是难以融合;B企业(民营企业)高薪聘请外资企业资深经理人担任总裁,但仅仅1年后双方即“分手”,最可笑的是,原因还是难以融合。在这里我姑且将难以融合定义为―水土不服,主要表现有三点。

人与人之间的不服

主要是指外聘高管与跟民营企业老板及其“旧臣”之间,在思维方式、行事风格、长短利益间上存在巨大的不同。

人与系统、资源的不服

与和外企健全的系统、明确的部门流程和员工的职业能力相比,民营企业的大部分流程都需要老板亲自协调。另外,民营企业的营销资源相对匮乏,还需要用销售和渠道打天下,跟外企用品牌和媒体打天下的套路不同。

人与目标、期望的不服

一般说来,民营企业老板花重金聘请外企高管,都希望该高管是Superman,能够很快给企业带来积极的改变,尤其是业绩上的突破。而外企高管来到企业后,调整这个,创新那个,希望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不良”现状。但痼疾难治,往往几个月过去了,体制改变的效果、老板期望的业绩都没有显现出来,直接导致老板与外聘高管之间互不信任。

为什么在外企是一个优秀人才,可一到民营企业就水土不服了呢?我认为问题出现的节点在“相马过程”,也就是千里马和伯乐互相认定的过程中,且根源在人上,尤其是被雇用者。在外资企业你是营销高手,可是在民营企业却失败了,说明你只是个草根营销高手。原因很简单,企业的发展过程可以简单地分为三个阶段―生产导向、销售导向、市场导向。外资企业经过多年的打拼已发展到市场导向阶段,所以外资企业的高管可称为战略高手,但民营企业多停留在生产导向、销售导向阶段,战略高手只能是马谡,即使在街亭没战死也会被诸葛亮杀死。所以营销人才既要懂战略又要懂战术,才能克服水土不服。

要想成为民营企业的营销人才,以下三点务必做到。

首先,认同企业文化,尤其要认同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行为准则。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受内因、外因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形成的,简单地加以否定或是认为科学化的制度可以改变一切的做法绝对是适得其反。

其次,先做被认可的事。方法很重要,外聘高管必须降低身份在一线做出企业之前没做出的成绩。千万不要认为理论高深是优势,再好的理论做不出成绩都是纸上谈兵。在民营企业,真正动手实践的是员工和经销商,只有得到他们的认可,你才是有兵的将。

第3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肝硬化;腹水;黄芪注射液

腹水是肝硬化失代偿期的常见表现,常规保守利尿治疗往往难以迅速消退,白蛋白往往价格昂贵,大多数人不能承受而且供应减少。大量腹腔积液严重影响其他脏器功能。并易引起腹腔感染,肝,肾综合征而影响患者生存质量.严重者危及患者生命。黄芪的保肝抗病毒作用逐渐被人们所认识,采用黄芪注射液联合一般疗法治疗腹水,疗效比较满意,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病例为2008年4月-2010年4月本院的门诊和住院患者.共61例,其诊断符合《内科肝硬学》第六版中肝硬化化的诊断标准[1]。其中乙肝肝硬化47例,丙肝肝硬化9例,酒精性肝硬化5例。随机分为治疗组31和对照组30例。治疗组男性28例,女性12例;年龄34~68岁,平均年龄47.0士7.3岁;病程8.5~25年,平均病程14.2±2.3年;Child―Pugh分级:B级29例,C级11例。对照组男性26例,女性14例;年龄37~67岁,平均年龄47.2士6.1岁;病程9~19年,平均病程14.6±3.1年;Child―Pugh分级:B级27例,C级13例。治疗组与对照组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治疗方法对照组:采用保肝,利尿,腹腔穿刺放液等基础治疗。连用2周。治疗组:在对照治疗基础上加用5%葡萄糖250 ml中加入黄芪注射液40ml每日1次静滴。连用2周。

1.2.2观察指标治疗前后体重及腹围的变化。

1.3统计学分析

第4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 肝硬化 难治性腹水 腹水浓缩回输

[summary ] Objective:We are not usually satisfied at the curative effect of drug treatment on refractory ascites of cirrhosis.The objective of this article is to observe the curative effect and adverse effect of concentrated ascites reinfusion treating refractory ascites of cirrhosis.Method:To observe the change of body weight,abdomen circumference,urine volume,electrolytes of serum,plasma-albumin of 50 patients treating with concentrated ascites reinfusion,those who are ineffective treating with conventional therapy.Result:All the patients who are treating with concentrated ascites reinfusion,have the curative effect which includes the abatement of abdominal distension,the abatement of body weight,the accrescence of urine volume and the accrescence of plasma-albumin(p0.05).Conclusion:The treatment with concentrated ascites reinfusion on refractory ascites of cirrhosis is effective.

[Key words] cirrhosis; refractory ascites; concentrated ascites reinfusion

肝炎肝硬化顽固性腹水根据国际腹水会社被定义为腹水无法动员或是早期(指放腹水后)复发而无法使用药物预防者。顽固性腹水分为利尿剂抵抗型和利尿剂难治型,一般内科药物治疗疗效欠佳。腹水浓缩回输术为治疗肝硬化顽固性腹水提供了新的途径,我科采用腹水浓缩回输治疗肝硬化顽固性腹水疗效显著。现报告如下:

一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科于2010年8月-2013年8月收治50例肝炎肝硬化顽固性腹水患者,男28例,女22例,年龄18-69岁,平均年龄46.3岁。其中病毒性肝炎肝硬化33例,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硬化5例,酒精性肝硬化6例,不明原因性肝硬化6例。肝功能均为Child C 级。经腹部B超提示大量腹水,并给予卧床休息、低钠低盐饮食、限水、补充人血白蛋白及利尿剂使用效果不佳。行腹水浓缩回输前进行腹水常规及生化提示均为漏出液后给予患者腹水浓缩回输治疗。

1.2、主要仪器设备

仪器WLFHY-500型电脑腹水超滤浓缩回输系统(北京伟力新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液透析器(常州市朗生医疗器械工程有限公司)。

1.3、操作方法

进行术前心理疏导减轻患者术前术中紧张,给予腹水回输治疗室环境准备,并将腹水浓缩回输系统连接固定好给予闭路循环管道充满无菌生理盐水。患者取平卧位并对麦氏点(A点)及反麦氏点(B点)常规消毒铺巾后给予多孔穿刺针穿刺,A点穿刺针连接输出导管、B点穿刺针连接回输导管,导管连接动力系统调节输出速度100ml/min回输速度60ml/min,治疗时间为1.5h-2h,一次液体超滤腹水量为:3000ml-8000ml。术后给予患者腹带加压包扎满24小时,并嘱卧床休息加强营养。

1.4、观察指标

超滤治疗中观察患者的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及临床症状改善情况, 测量治疗前后的尿量、腹围, 体质量, 测定冶疗前后血浆蛋白、血浆电解质。

1.5、统计学方法

数据以均数±标准差表示, 治疗前后比较采用t 检验, 以P

二、结果

50例患者共进行102次腹水浓缩回输治疗,平均2.04次。所有患者术中及术后24小时内生命体征平稳,腹胀明显减轻。术后均出现尿量增加、腹围及体重减少(见表1),血蛋白及血电解质变化(见表2)。仅1例患者术后出现腹痛、腹泻给予对症处理后好转。

表150例超滤回输前后体重、尿量、腹围变化(x- ± s)

时间 体重(kg) 尿量(ml) 腹围(cm)

治疗前

治疗后 68.6±5.7

62.4±5.6 1020±216.9

1674.6±261 100.1±7.4

84.8±6.8

以上体重、尿量、腹围P

表250例滤回输前后白蛋白、电解质变化( x- ± s )

时间 白蛋白

(g/l) 钾

(mmol/l) 钠

(mmol/l) 氯(mmol/l) 离子钙(mmol/l)

治疗前

治疗后 28.4±5.3

31.7±4.0 3.3±0.45

3.3±0.43 134.4±4.8

134.4±4.75 100±3.46

100±3.36 1.21±0.1

1.22±0.1

白蛋白P0.05

三、讨论

腹水是肝硬化患者最常见并发症之一,腹水的形成机制复杂,一旦形成容易引发腹腔感染,通常内科常规治疗效果不佳。为缓解腹腔内压力巨增给病人带来的痛苦往往要多次腹腔穿刺放腹水,但放腹水后因白蛋白大量丢失,血浆胶体渗透压下降,腹水产生增多,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病情加重。腹水浓缩回输为目前更好的内科治疗肝硬化顽固性腹水提供了新的治疗途径。

腹水浓缩回输通过WLFHY-500型电脑腹水超滤浓缩回输系统提供动力系统,特定孔径半透膜过滤器,可将使水和分子量小于45KD 的物质通过,而分子量大于6KD 的蛋白质不能通过,一般将腹水浓缩3-6倍后回输腹腔,腹腔腹水中白蛋白浓度增加,根据李兆福等研究报道提示表明模拟腹水中的白蛋与循环血中的白蛋白有交通、可以回纳到体循环血中来。最终使血浆白蛋白浓度增加,全身有效循环血容量增加,可使血流灌注量不足得到纠正,尿量增加,从而有效的治疗肝硬化顽固性腹水。结合我科50例腹水浓缩回输治疗总结以下几个特点:1、滤去大量腹水,等量滤出钾、钠、氯及部分内毒素,纠正水钠潴留和电解质紊乱;2、回收白蛋白、巨噬细胞、补体C3从而预防腹腔感染;3、降低尿素氮、肌酐含量,改善肾脏功能,预防肝肾综合征的发生;4、通过治疗,患者腹水减少,腹压减小,腹胀减轻,呼吸困难缓解,食欲增加,尿量增加,精神症状明显改善;5、适应症广,禁忌症少,各种原因形成的大量腹水都可应用,操作简单,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李兆福, 李英, 杨晋辉, 等. 模拟腹水腹腔回输后腹水白蛋白流向的实验研究「J]. 云南医药, 1999.20(3):180 -181;

第5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高效;腐植酸;水稻

中图分类号: S5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6-22-1

1 试验目的

为了验证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益农牌叶面肥)在水稻上的应用效果,特设立此实验。

2 试验材料与设计

2.1 试验地点及时间:

试验在伊通县西苇镇红光村田块进行,该地地面平整,地力均匀一致,pH值为7.1~7.3,肥力中等,老稻田区。时间:2011年5月~10月。

2.2 供试肥料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有效成份:腐植酸≥30g/L、N+P2O5+K2O≥200 g/L。

2.3 供试作物

水稻,品种为超级稻8945。

2.4 试验设计

本试验采用大区对比,共设二个处理,每个处理均亩施底肥二铵15公斤、硫酸钾10公斤、尿素15公斤,在耙地时混水 做底肥一次性施入,返青期亩追施尿素8公斤。

处理1:每亩用益农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50mL稀释500~600倍在水稻分蘖期、孕穗、灌浆期喷一次。示范面积为25亩。

处理2(对照):同处理1同期喷施等量清水,不喷施任何肥料。示范面积为1亩。

3 田间管理及调查

3.1 田间管理

此地为秋翻春耙地,达到插秧状态。该试验于5月20日插秧,两次追肥。

3.2 田间调查

通过对田间观测记录,该供试肥可促进水稻生育进程:水稻孕穗提前3天,成熟早3天,详见田间调查表,这就说明该肥对水稻有一定促早熟的作用。

4 结果与分析

4.1 施用该肥对水稻产量影响

从表2结果可看出:处理1比处理2(对照)亩增产70.6 kg,增产11.6%。

4.2 水稻喷施益农牌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的经济效益分析

5 结论

在水稻上施用该肥效果极显著,从对不同生育期的调查,该肥对农作物有一定促早熟的作用。从产量上分析增产幅度为11.6%。从经济效益分析表可看出:纯收入增加248.16元/亩。

第6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 肝硬化;腹水;厄贝沙坦;小剂量递增;肾素活性;血浆血管紧张素Ⅱ;醛固酮;24h尿钠;尿微量蛋白

[中图分类号] R575.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1)23-36-03

Clinical Observation of Dose Escalated Irbesartan on Cirrhosis Ascites

LIN Ne YING Weixing LI Rongzhou

Department of Gastroenterology,the Thir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College,Ruian 3252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and safety of dose escalated irbesartan treatment of cirrhosis ascites. Methods 75 patients with cirrhosis,based on the treatment of liver protection and symptomatic support,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observation group(42 cases)and control group(33 cases). Two group compared the indicators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symptoms,urine output,ascites changes,plasma renin activity(PRA),plasma angiotensinⅡ(AⅡ),aldosterone(PAC),urine protein,urinary sodium excretion per 24h(UNa+),etc. And adverse reactions were observed also. Results The daily urine output,ascites changes of observation group after treatment compared with those of the control group(both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0.05). Compare the indicators(PRA,AⅡ,PAC, urine protein and UNa+)between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after treatment,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0.05). But few treatment effect were not beautiful in patient's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and adverse reaction of hypotension and dizzy were obseved. Conclusion For the Child-Pugh A and Child-Pugh B class cirrhosis patients,the effect of dose-escalated Irbesartan based on the conventional treatment was significantly and security.

[Key words] Cirrhosis ascites;ARB;Irbesartan;Dose escalation;Plasma renin activity;AngiotensinⅡ;Aldosterone;Urinary sodium excretion per 24h;Urine protein

肝硬化腹水是晚期肝硬化常见的临床表现。肝硬化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肾功能障碍[1]。近年研究发现ACEI及ARB类药物可以治疗肝硬化腹水。对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制剂治疗肝硬化腹水,目前众多研究结果差别较大,有报道认为其可能诱发肝肾综合征。但我们发现,这些研究均为单一剂量或简单的剂量递增,故较易引起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血流动力学异常,从而诱发肝肾综合征。因此,本课题以厄贝沙坦片(一种ARB制剂)小剂量递增法治疗肝硬化腹水,以探讨其治疗效果及安全性。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根据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分会、肝病学分会2000年9月修订的诊断标准,选择我院2010年2月~2011年4月消化内科住院的肝硬化腹水患者75例,其中男47例,女28例,平均年龄(46.0±9.5)岁。已经排除心、脑、肾疾病,无自发性腹膜炎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无近期上消化道出血。在试验前未行腹腔穿刺放腹水。并排除下列情况:①严重肝功能衰竭:血清总胆红素>85μmol/L、INR>2、肝性脑病;②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133μmol/L;③低血压:收缩压<12.0kPa;④2周内有曲张静脉出血史及服用β受体阻滞剂和利尿剂者;⑤Child-Pugh分级C级。75例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采用改良的随机化胜者优先原则分为观察组(42例)和对照组(33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肝功能Child-Pugh分级以及治疗前的腹水量(B超估计下腹腔腹水深度)及尿量均有可比性,见表1。

注: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P>0.05

1.2 研究方法

所有符合入选标准的肝硬化患者均于入选后次日晨起空腹测量血压、心率、肝功、肾功及24h尿量、腹水量等情况,然后随机分设两个亚组进行治疗,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口服厄贝沙坦片(生产单位:赛诺菲民生;批号:1867,1870,1887),起始剂量为50mg,每周增加剂量50mg一次,直至150mg。对照组予限制钠水的摄入、保肝、利尿、补充白蛋白等综合治疗。治疗开始后严密监测每一位患者的血压、心率及有无严重并发症,最终测得服药前及用药后2周以下各项指标1次:腹水量、血浆肾素活性(PRA)、血管紧张素Ⅱ(AⅡ)、血浆醛固酮浓度(PAC)、24h尿钠(UNa+)、微量白蛋白(MA)和β2-微球蛋白(β2-MG)等。肝功能及B超检测腹水量1周1次;B超检测医师为同一人,检查单日上午空腹并排空小便,测平卧位下腹腔腹水深度;每日饮水量控制在500mL以内;对于血钠高于130mmol/L者,控制氯化钠每日摄入量1~2g左右;低于130mmol/L者,不限盐甚至纠正低钠血症;对于血浆白蛋白小于30g/L,输人血白蛋白10g,qod,并每3~4d复查血浆白蛋白1次,直至大于30g/L。观察两组这些指标的影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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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醛固酮及尿微量蛋白测定方法

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Ⅱ、醛固酮测定:清晨卧床空腹抽取肘静脉血4mL,采用RIA法测定(试剂盒由杭州爱迪康医学检验中心提供)。尿微量蛋白测定:采集首次晨尿作为尿标本,离心后取上清液待测。尿微量蛋白检测指标包括尿微量白蛋白、β2-微球蛋白值,采用速率散射比浊法测定。

1.4 疗效判定标准

参照《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2],结合正常人24h平均尿量为1500mL及临床经验,分为疗效显著(即为显效):治疗7d内尿量增加,24h尿量在1600~2500mL,4周内腹水完全消退,B超示腹水消失,症状与浮肿体征消失;有效:治疗2周内尿量增加,每日尿量在1000~1500mL,腹水减少,症状明显减轻,但治疗4周腹水仍未完全消退,症状与体征部分好转,B超示腹水减至3.0cm以下;无效:症状无改善,B超示腹水未减少甚至增加。B超检测腹水量用下腹腔腹水深度表示。

1.5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采用(χ±s)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腹水变化情况比较

观察组中4例治疗无效,其中3例在服用厄贝沙坦时出现头晕、乏力、血压下降(低于90/60mmHg),在终止服药后给予补充白蛋白、纠正低钠血症等常规方法治疗后逐渐好转,血压恢复正常。此3例患者的血浆白蛋白低于25g/L或血钠低于120mmol/L,其中有2例服药前平均血压低于100/70mmHg,提示其基础血压偏低。本次研究的病例均未出现上消化道出血及肝性脑病等其他严重并发症。见表2。

注: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治疗显效率分别为71.4%(30/42)和48.5%(16/33),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0,P<0.05),而无效率分别为9.5%(4/42)和9.1%(3/33),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04,P>0.05);平均消退天数观察组比对照组明显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78,P<0.05)。

2.2 两组血浆肾素活性(PRA)、血管紧张素Ⅱ(AⅡ)、醛固酮(PAC)、24h尿钠(UNa+)、尿微量白蛋白(MA)、β2-微球蛋白(β2-MG)检测结果比较

见表3。

3 讨论

肝硬化是常见疾病,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RAS)系统一直被认为是肝硬化时钠潴留的主要原因,同时RAS的改变属继发性,且通常表现为活性增强[3]。腹水大量形成时,由于总血管容量增加而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激活交感神经系统与RAS,ATⅡ分泌增加并激活醛固酮与抗利尿激素引起肾脏对水钠重吸收增加,补充扩张血管的血容量,增高门静脉压力;同时激活的交感神经和儿茶酚胺还刺激血管收缩、升高门静脉压力同时,进一步加重肾脏低灌流和肾功能衰竭[4-6]。

厄贝沙坦是一种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在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已广泛使用。从理论上讲,ARB可以阻断交感神经系统、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过度激活,从而减轻钠水潴留,增加尿钠的排泄,甚至可以降低肝内血管的阻力,并有抗肝纤维化作用。但对于ARB制剂治疗肝硬化腹水,目前众多研究结果相差甚远,有研究认为有明显疗效,但也有报道认为其可能诱发肝肾综合征,故对于其治疗肝硬化腹水持怀疑态度[7]。我们发现,这些研究均为单一剂量或简单的剂量递增,且未将Child-Pugh C级患者排除。使用ACEI或ARB药物引起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血流动力学异常可能是其诱发肝肾综合征的原因。但我们从β受体阻滞剂小剂量递增法治疗心衰中得到启示,肝硬化腹水和心衰都存在神经体液代偿机制,肾素-血管紧张素(RAS)和交感-肾上腺素系统(SAS)的活性增高。因此由小剂量渐增的方法,最大程度地避免了ARB对血流动力学的不良影响,达到阻断过度激活的RAAS系统,提高安全性。

实验中观察组在应用小剂量递增法服用厄贝沙坦后,其显效率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故基本已经达到预期治疗腹水的效果。治疗后血浆PRA、AⅡ、PAC水平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提示ARB类药物可能通过抑制RAAS来增强利尿效果。治疗后观察组的尿钠明显增加,表明ARB类药物确实可以通过增加尿钠的排泄,促进腹水消退。而由于低钠饮食等各种因素可以影响肾素活性及醛固酮水平,而治疗开始后使用了低钠饮食的因素,故对其治疗前后的对比将无意义。治疗后的MA及β2-MG对比治疗前及对照组治疗后有减少(P<0.05),提示ARB小剂量递增使用后能减少尿微量蛋白,对肾功能有保护作用,研究结果与ACEI或ARB在慢性肾炎应用中减少尿蛋白的作用相似。

本实验将Child-Pugh C级病例排除在外,本已经避免了大多数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特别是肝肾综合征。但本研究中有3例患者出现血压低、头晕等不良反应,而这3例患者虽为Child-Pugh B级,但积分达11分,接近C级,他们均有严重的低蛋白血症,低于25g/L,有的有重度低钠血症,且患者基础血压偏低。本研究样本量虽有限,但仍可提示对于有严重低蛋白血症、重度低钠血症及基础血压偏低的患者,在肝硬化腹水中应用ARB时应慎重。但我们的研究中并无一例出现严重的并发症,故其仍具有较好的安全性。总之,ARB类药物在小剂量递增的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对肝硬化血流动力学的不良影响,达到阻断过度激活的RAAS系统,促进了尿钠的排泄,加快了腹水的消退,缩短了住院时间,有较好的安全性,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林勇,戴福仁,应卫星,等.普奈洛尔治疗肝硬化腹水及其对肾素、血管紧张素和醛固酮系统的影响[J].中国医师杂志,2009,11(6):854-855.

[2] 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 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J]. 中华内科杂志,2001,40(1):62.

[3] 杨柳,刘海林. 血浆肾素、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与肝纤维化关系的实验研究[J]. 肝脏,2007,12(3):188-190.

[4] 宋仕玲,龚作炯. 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在肝病中的作用[J]. 人民军医,2004,47(12):739-741.

[5] Colle I,De Vriese AS,Van vlierberghe H,et al. Systemic and splanchnic haemodynamic effects of sildenafi1 in an in vivo animal model of cirrhosis support for a risk in cirhotic patients[J]. Liver Int,2004,24(1):63-68.

[6] 张晶,魏红山,李定国. 管紧张素与肝硬化[J]. 中华消化杂志,2002,22(6):363-365.

[7] ,李绍白. 肝硬化病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变化及疏甲丙脯酸的应用[J]. 临床肝胆病杂志,1991,7(2):74-75.

第7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黄腐酸;水稻;应用效果

中图分类号:S5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13

1 试验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地基本情况

试验地设在二九一农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试验站,土壤类型草甸黑土,土壤质地粘重,土壤有机质含量43.56g/kg,碱解氮144.82mg/kg,有效磷44.01mg/kg,有效钾362.82mg/kg ,pH值7.02。秋翻地。

1.2 水稻品种

龙粳31。

1.3 试验设计

1.3.1 试验处理

1.3.2 试验方法

试验采取小区对比法,随机区组排列,每处理3m×10m,面积30m2,3次重复。

1.4 气象条件与分析

气象资料表明:水稻苗床阶段双鸭山地区多为晴好天气,4月份晴好天气,有利于水稻的出苗和苗期的生长;5月份寡照和降水多,影响水稻的返青;6月平均气温低、降水多,水稻分蘖时期延后,晚生分蘖多;7月份晴好天气多、降水少,有利于水稻孕穗;8月平均气温低、降水多影响水稻的灌浆,导致水稻空瘪率高,水稻粒重降低,影响水稻产量;9月平均气温比历年高0.5℃,以晴好天气为主,有利于水稻的后期收获。

2 结果与分析

2.1 水稻生育期调查

从生育期调查表看,增施黄腐酸营养液的水稻抽穗期比对照晚1d,说明黄腐酸营养液的持效期较长,能加快生育进程表现成熟一致。

2.2 水稻产量调查

由表2可知,处理1穗长比对照长0.2cm,1m2有效穗数比对照多7穗,穗粒数比对照多6.3粒,结实率比对照高5.6%,千粒重比对照多0.1g;处理2株高比对照多0.9cm,穗长比对照长0.1cm,穗粒数比对照多0.1粒,结实率比对照高5.5%,千粒重比对照多0.7g。

试验结果显示,处理1理论产量比对照多100.0kg/667m2,实际产量比对照多20.5kg/667m2,产量增产3.88%;处理2理论产量比对照多40.5 kg,实际产量比对照多18.9kg/667m2,产量增产3.58%。

2.3 效益分析

由表4、5可知,在常规肥料基础上增施黄腐酸10kg/667m2,增肥成本28元/667m2,人工费增20元/667m2,增成本共48元/667m2;按当年水稻3.0元/kg的价格增产值61.5元/667m2,纯效益13.5元/667m2。

在常规肥料基础上增施黄腐酸15kg/667m2,增肥成本42元/667m2,人工费增20元/667m2,增成本共62元/667m2;按当年水稻3.0元/667m2的价格增产值56.7元/667m2,纯效益-5.3元667m2。

第8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 水稻 效果

[中图分类号] S14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123-01

一、材料与方法

1.试验地点概况

试验于2012年在黑龙江饶河水稻试验地进行。试验地肥力中等、地势平坦、土壤为白浆土,田间排灌方便,前茬为水稻。

2.试验材料

供试水稻品种:空育131。

供试肥料:黄腐酸复合肥(N≥12.5%,P2O5≥28%,K2O≥7.5%;(含氯),北大荒股份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黄腐酸水稻返青肥(北大荒股份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尿素(浩良河产,含N 46%),磷酸二铵(北大荒牌,18-46-0),氯化钾(俄罗斯产,含K2O 60%)。

3.试验设计

试验采用大区对比试验设计,不设重复,每个处理面积200m2。

3.1黄腐酸复合肥试验

CK常规施肥, 当地常规施肥(基肥:尿素7kg/亩+磷酸二铵8kg/亩+氯化钾6kg/亩;分蘖肥:尿素4kg/亩;穗肥:尿素3公斤/亩。)

处理1 黄腐酸复合肥用量与底肥总有效养分量一致,追肥与对照相同;

3.2黄腐酸水稻返青肥试验

处理2 黄腐酸水稻返青肥与常规返青肥等氮量施用,插秧后3-5天施用。

处理3 黄腐酸水稻返青肥用量按对照80%氮用量进行施肥,插秧后3-5天施用。

二、结果与分析

1.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产量效益分析

由表1可以看出,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对水稻产量因素有不同的影响。总体上看,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处理在有效穗数、实粒数、结实率、千粒重等方面都要优于常规施肥处理。从表2可以看出,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施肥处理比常规施肥产量都有所增加。其中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处理(处理1、处理2)增加最多,亩分别增产30.1kg、36.7kg,分别增产5.1%、6.3%。从黄腐酸返青肥不同处理产量对比来看,返青肥减量施用处理(处理3)比返青肥等量处理(处理2)产量略低一些。同时发现,黄腐酸返青肥减氮量施用的情况下与等氮量施用产量相差不太明显。

由表3可以看出,与常规施肥相比,不同施肥处理的亩产值、亩增产值、亩增效益都要优于常规施肥处理。其中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施肥处理(处理1、处理2)增加最多,亩产值分别为1601.3元、1618.5元,比常规施肥亩产值1523.1元,亩分别增加产值78.3元、95.4元,去到成本,亩分别增加效益16.4元、95.4元。黄腐酸返青肥等量施用比减量施用亩增加效益为25.7元。可以看出,在本地施肥习惯下,黄腐酸返青肥减氮量施用的情况下与等氮量施用亩效益相差不太明显。

三、结论与讨论

1.从气象条件上看,今年的总体天气情况是前期偏旱,后期日照偏少,收获时秋涝。

2.从水稻空瘪率、倒伏等级、发病率等因素上看,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处理间有所差异,但都要优于常规施肥处理。

3.黄腐酸复合肥、黄腐酸返青肥施肥处理比常规施肥产量都有所增加,亩分别增产30.1kg、36.7kg,分别增产5.1%、6.3%。亩分别增加效益16.4元、95.4元。

第9篇:税负效应范文

[关键词] 反倾销 反倾销税 福利

一、反倾销税的福利经济理论分析

根据经典博弈理论,我们假设对外贸易活动是一个一次性博弈,有A,B两个理性国家,每个国家都独立自主的制定贸易政策,每个国家的纯战略有:自由贸易,限制贸易。实际上A、B两国都选择“自由贸易”对博弈双方来说是最佳结果。但经过分析:对于A国,当B选择自由贸易时,A的占优战略是限制贸易;当B选择限制贸易时,A的占优战略是限制贸易,从而A的占优策略是限制贸易。同理,B的占优战略也是限制贸易。于是我们得到该博弈的占优策略均衡为(限制贸易,限制贸易),是一个负和博弈,双方两败俱伤,形成了“囚徒的困境”。这和目前世界上贸易战不断的情形是相吻合的。作为理性的国家来说,都有动机和对方谈判,从而达成一个协议――合作博弈,来改变“囚徒的困境”。

当进口国政府对出口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使得在进口国市场商品价格上升,使消费者要花更高的价格才可获得商品,减少本国的消费者剩余,但将增加本国的税收和本国企业的生产者剩余。进口国政府通常根据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税收三者权重最大化的原则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进口国福利影响的实证分析

1.反倾销税对进口国消费者福利的影响

进口国消费者是倾销的直接受益者,自然也是反倾销的直接受害者。若把消费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无疑减少了消费者剩余,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水平。当倾销和其后的反倾销发生时,进口国消费者与被倾销企业之间的矛盾开始出现。生产企业希望通过反倾销来维持一个较高的市场价格,而消费者当认识到存在国外竞争企业倾销压价的机会时,则希望争取这一机会,以扩大自身的福利。反倾销税使国内商品价格得到了提高或维持,生产企业得到了保护,但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一国政府多数时期注重的是生产者利益而非消费者利益,所以进口国消费者在整个反倾销过程中无疑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消费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福利,必然会选择价格略高于被征收反倾销税方、但要远低于本国同类商品的第三国的进口商品,消费者的这种选择使得政府的产业保护政策失效,国家整体福利进一步下降。

2.反倾销税对进口国生产者的福利影响

价格的提高和国内产出的增加使国内厂商从实施反倾销税中受益。这样进口国生产这种产品的产业受到保护,反倾销税起到保护作用,产业保护效益就是使生产者剩余增加。但征收反倾销税,往往都是以牺牲消费者剩余为代价的。经计算可知征收反倾销税对产业进行保护的结果是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大于生产者剩余的损失,因此,可得出征收反倾销税实施产业保护很难达到正效应或者福利均衡。

由于反倾销税作为贸易保护措施的无效性,使得受到保护的企业往往缺少竞争条件下那种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结果是产业发展缓慢,无法在政府保护条件下通过技术创新创造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依靠保护、缺乏核心竞争力,却又可以获得政府保护,使得受保护产业的竞争力进一步下降。最终导致消费者选择境外第三方商品进行替代,这一选择的结果,使政府所有的保护政策失效、国内相关产业彻底失去竞争力。

3.反倾销税对进口国总体福利的影响

对进口国来讲,征收反倾销税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取决于反倾销税对该国的整体福利的影响。如果生产者利益的增进超过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则整个国家会获得净福利改善;反之,国家总体福利恶化。对反倾销税总体福利效应的一般均衡分析表明,反倾销税会给进口国造成净福利损失。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进行系统研究,运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测算出1991年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给本国经济成的损失达到159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03%。1993年名义反倾销税与反倾销补贴给美国造成的福利损失在209亿美元,但考虑到许多出口商通过提高出口价格成功地在行政复审中降低了倾销幅度,减少缴纳反倾销税,从而将美国政府的税收收入转化为出口企业的收入,反倾销反补贴每年给美国造成的福利损失在20亿~40亿美元。由于反倾销案例的数量相当于反补贴案件的两倍,上述福利损失主要来源于反倾销税。反倾销通常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国家整体福利为代价保护国内进口竞争产业,缺乏经济合理性。

综上所述,进口国政府以保护本国产业为目的而对原产境外的进口商品实施反倾销税并不是最好的反倾销措施,其结果不但使出口国出口能力、贸易积极性下降并最终导致其整体福利损失,而且还使进口国的相关产业不能通过反倾销税的征收获得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所需的资本,使本国消费者不得不高价购买本国企业的产品,导致消费者福利大幅减少,最终使进口国的整体福利受到损失。在不违反公平贸易、以及保护进口国福利的前提下,建议进口国政府使用反倾销补贴来替代反倾销税。反倾销补贴是进口国政府在发现所进口商品存在倾销时,对本国相关生产行业予以的技术研发资金。这样做既可以让本国相关产业获得技术改造的资本,用以生产更先进、更便宜的商品与进口商品竞争;同时还可以让本国消费者有购买进口的低价商品的权利,以保障消费者剩余不减少,并最终使进口国整体福利上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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