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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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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第1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摘 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保持有序竞争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企业法律顾问的市场需求度日益提升,这无疑是给法律人更广阔的职业选择空间,而与此同时,企业也对其法律顾问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法律人提出了更严酷的挑战。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成了我们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顾问 法务 商务

法律顾问是指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的人员。具体到企业法律顾问,则是指企业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而聘请的人员。它包括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取得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包括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其他人员。但就狭义的企业法律顾问概念来看,仅仅是指受聘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社会律师。

结合学校给的宝贵实习机会和参加几次有关法律顾问业务讲座的认识,谈谈在校外接触到的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带给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认识决定高度

做好企业法律顾问,首先要从提高认识入手。以准确的角色认识为基础,明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实际作用,从而在工作中积极应对风险问题。根据我国《律师法》 第29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对于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三位一体的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企业法律顾问要兼顾两种思维,一是律师思维。企业法律顾问的身份基础是律师,不论在什么样的企业中从事法律工作,首先是以律师的身份参与其中的。追求相对公平的价值取向,并且追求利益相对单项。一个法律顾问业务也是基于委托而成立,追求也归于委托而终止。二是非诉思维,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要求的非诉思维与诉讼思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诉讼思维要求源于委托而归于司法裁判,非诉思维则要求法律顾问的思考点源于商务而归于商务。根据诉讼思维,律师要做的是切合裁判者的思维自圆其说使得委托人与之观点产生共鸣并且能够说服裁判者,而非诉业务则要求律师能够翻译、优化、融合委托人的观点并且契合法律业务中的商务思维。并且在法律顾问要求在思维定位上以解决争议为目的,倾向于促成交易而非决出胜负,将你死我活转化成共赢的局面可以说是法律顾问思维导向开花结果。

二、素质决定能力

在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做好一名企业法律顾问,过硬的业务素质必不可少。企业中从事的专项工作往往强调“专”,为的是在某一领域,求胜求精,以往,对法律顾问的要求也仅仅是在法律法规层次上能够提出专业的指导意见,而对当今经济新常态下的法律顾问而言,不仅要有专业的从业知识,更要有全面的综合素养。企业法律顾问接触非诉业务较多,在知识架构上要求更为开放,不局限也法律,对商务领域的经济、管理、财务、金融等要求不再是单单有所涉猎,更是提出了“四弄”,概念要弄懂、周边要弄透、法务体系要弄会、更是要融会贯通将其弄成,转化为生产力。

在法律素养达到要求的基础上,一名优秀的企业法律顾还必须要了解公司所在行业业务知识及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提炼公司行业业务框架、熟知各环节的结构并能够进行准确法律定位。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并提供法律意见的过程中,要能根据公司章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最好还能够根据公司章程,建立公司内部的规章、财务制度、用人制度、公章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三、细节决定成败

只有精益求精才能成就更好地业务水平,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中有着无数需要我们注意的细节,在此按照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阶段顺序浅谈几个方面。

经营决策阶段, 预防经营风险的发生。衡量法律顾问的工作应该根据其为企业避免了多少官司,而不是看其为企业打了多少官司,这就需要法律顾问经营决策阶段介入,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从源头上保障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顺利开展,预防纠纷产生。在提供法律意见方面,一个优秀的法律顾问要有其自身独特的存在感,使企业对其产生依赖心理,从而促进自己业务的开展。在提供法律意见时也必须注重“有用”二字,不能流于形式。在了解客户的思路过户,应提出超出或补充了客户思路的法律意见以供参考。通过线性思维、立体思维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成可行的企业法律决策方案,并且能够提出相对的组合方案、递进方案甚至是多选方案。这样在企业经营决策阶段,法律顾问可以在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基础上做到有效地深度参与。

合同签订阶段,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对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企业法律顾问就应全程参与,并对合作对象、标的、结算、担保、争议解决等关键要素进行把关, 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对一般合同的审查主要侧重于合同的采购方式是否恰当,合同内容是否全面,约定的条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而合同的签订更是要注重书面化,流程化,标准化。法律工作中也要注重文字工作的运用,合同不是作文,法律文书也不是论文。合同在形式上要达到简练、精准条款清晰明确,内容上需将法务融合商务,要把握住法务与商务结合的中心思想。在企业法务中,法务是为了规范和促成商务,法务更是服务于商务。在定位上,法务是商务的一项构成要素,而不是全部。商务是决策,而法务则是建议,是商务的法律服务。掌握好合同签订的中心思想,从商务的角度理解做好法务,用商务的语言和方式去解决法务问题,才能把握中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同签订的准确角色定位。

合同绦薪锥危做好纠纷处理。法律顾问应关注企业重大合同进度,一旦出现纠纷,法律顾问应立即准备谈判材料,争取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一般纠纷,经调解无果或重大纠纷可通过仲裁、 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并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而且要懂得规避再次出现此类错误的风险,律师业务无小事,事后化解风险的同时也必须要做的将此类风险归纳进事前防控的范围内。

四、结语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推进,与企业经营管理国际化相适应,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日益突出。作为企业领导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新时期,企业法律顾问已经成为企业决胜市场的重要一环。对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要想做一个合格的企业法律顾问,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融合法务与商务思维,对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中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在业务上,必须强化素质,提升职业素养,做好能力保障; 在实践上,必须抓好落实,把控好核心三阶段,做好法律实务,注重工作细节,提高工作品质。从而使自己在法律顾问工作中拿出优秀的成果,做到切实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护航保驾,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得起顾问单位以及市场的考验。

参考文献:

[1] 徐家力,王文书著.律师实务[M].4 版.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9.03: 264.

[2] 李金华.律师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M].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 8.

第2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24.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

第3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聘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外聘律师作用,提升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避免和减少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外聘律师是指公司通过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公司外聘律师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提供一年以上合同范围内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公司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为公司处理特定法律事项的执业律师。

第二章 外聘律师的管理

第四条 外聘律师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本公司外聘律师管理。

第五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制定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二)向公司领导推荐拟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

(三)组织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的选聘和谈判。

(四)审核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

(五)指定专人负责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六)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按照公司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七)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报告公司领导。

(八)指导、监督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中的职责:

(一)根据省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并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二)根据省公司授权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三)由法务负责人与外聘律师沟通联系,协助、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

(四)监督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要求其积极完成委托事项并反馈工作进展,报告工作结果(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工作报告或结案报告)。

(五)对所聘用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向分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汇报。

第七条 省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实行备案管理。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将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聘用情况,报省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所聘律师简历。

(二)服务方案。

(三)收费标准。

(四)成功案例。

(五)所获荣誉。

第三章 外聘律师的聘用

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聘用,应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律师事务所信誉及实力、指派律师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收费标准,择优聘用。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优先聘用全国、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第九条 公司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日常综合性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也可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特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第十条 拟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团队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收费标准在同业具有明显优势。

(二)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

(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近三年没有遭受过行政处罚。

(四)已在与本公司具有竞争性质的公司或分支机构担任法律顾问者,不得聘用作为法律顾问。

优先入选条件:

(一)近三年曾被评选为全国或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先入选。

(二)熟悉广电行业特点,并有较为丰富的为国有企业服务的成功经验者优先。

第十一条 聘用为常年法律顾问的外聘律师应承担如下工作:

(一)解答公司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为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为公司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供与公司运营和业务经营有关的各类法律信息。

(四)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举办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

(五)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六)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七)为公司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及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八)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人。

(九)对于公司竞争对手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上的任何诋毁、贬低公司的传播行为,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必要时通过起诉等方式挽回损失。

(十)每半年应向公司专题汇报一次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对策和建议,同时汇报有关诉讼或重大委托事项的情况。

(十一)根据公司要求,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一次在公司办公处所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十二)办理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外聘法律顾问选定后,公司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执业证号。

(二) 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 聘期起止时间。

(四) 提供服务或方式。

(五) 收费标准、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

(六) 双方权利、义务。

(七)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期限和责任。

(八) 工作成果的接收和考核。

(九)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十)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一)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 法律顾问费用应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

第十四条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的原则。

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合同期满或终止前,双方如有意续聘,应及时就续聘条件进行磋商,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连续性。法律顾问合同因期满或法律服务事项完成而终止后,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外聘律师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其保密责任不因法律顾问聘请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第十七条 公司外聘律师有下列行为的,应及时向律师事务所反映并可依法解除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在法律顾问合同有效期内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对方企业的人。

(二) 在公司与其受聘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争议时, 对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三)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人。

(四)其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违反聘请合同的行为。

第十八条 常年法律顾问聘用期满或专项法律事务完成后,应对外聘法律顾问所提供法律服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情况报公司领导及省公司法务部,评价结果将作为次年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逐步建立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将工作业绩优良、执业敬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列入律师数据库。列入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及外聘律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聘。

省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具有公信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排名及评价意见、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的业绩、经验和对客户的服务态度及其对本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考核记录等因素,综合考量,制作并随时更新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名单。

第二十条 外聘律师不能胜任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委托工作的,应及时要求外聘律师事务所更换律师。

外聘律师在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严重失职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解除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合同直至追究相关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分公司及子公司在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或未按照本办法履行报告、备案,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之前已聘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可按原约定期限继续聘用。聘用期满后,按本规定重新确定是否续聘。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律师的业务的范围中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担任诉讼人;

(三)担任刑事辩护人;

第4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件xx万以下(含xx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xx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xx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下(含xx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上至xxx万(含xxx万),收取比例为x%;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x%。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xx市xx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年,自2xxx年x月x日至2xxx年xx月xx日。

2、合同期满前x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最新法律顾问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甲方:

年月  日

第5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一般情况下,客户会花多长时间去搞清楚一则广告在说什么?

很短暂!如果你幸运的话,也就是客户翻过那一页的时间。

因此,向他们展示你希望他们做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弄清这一点,他们才能够放松心情,将注意力集中到你的产品、服务或促销所能带来的利益点上。我使用一种“两秒钟测试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客户能否在两秒钟之内了解我们的引导信息?)。

然而,许多营销传播方案的操作步骤中,常常将传播引导信息――“客户应该做什么?”放在最后。一个恒久不变的事实是,你的客户总是很忙碌的,对你的营销传播常常心不在焉。如果你的广告以一种“联想力测试”或外文的形式传播给客户,那么你应该估计到结果:他们或者感到迷惑不解,或者拒绝你的信息。

你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步骤,以帮助客户、引导客户为首要任务。

写下希望客户作出的反应

“希望客户作出的反应”(Desired Customer Reaction),简称为DCR。无论你是自行策划营销传播方案,还是审核广告服务商向你提交的广告、宣传册或直邮信函的方案,你都应该首先列出你的DCR。

你的DCR越简单,你越有可能策划出有效的营销传播方案。

英国癌病研究组织和法律顾问联盟的一个联合推广活动的插页宣传册,是一则非常出色的营销传播作品。

这次推广活动是这样策划的:如果你已经超过55岁,那你将可以获得由法律顾问联盟提供的免费起草(或修改)遗嘱的服务。英国癌病研究组织可能从目标客户的遗产中获得部分捐赠,而参与此项推广活动的法律顾问将来有可能向这些客户提供其他的顾问服务。

宣传册的首页这样写到:

免费修改或起草你的遗嘱

我们向55岁以上人士提供“免费遗嘱服务”

英国癌病研究组织

根据上面的例子,你列出的DCR中都包括什么?仔细研究后,我列出了如下清单:

1、我需要立一个遗嘱。

2、我需要修改我的遗嘱。

3、我听说过“英国癌病研究组织”,而且信任它。

4、英国癌病研究组织从事的是一项伟大的事业。

5、我愿意在故后向英国癌病研究组织作出捐赠。

6、这个推广活动看起来很不错。

7、这个推广活动不会有任何陷阱。

8、看起来这个活动刚好适合我这样的人。

9、表格似乎很容易填写。

10、法律顾问将代我处理那些繁琐的文书工作。

11、我需要与本地的法律顾问电话联系。

12、我目前的法律顾问已经在这个活动的顾问清单中。

13、参加这个推广活动的任何法律顾问都可以为我服务。

14、我最好在这个活动结束前做点儿什么。

找出“引导”的关键信息

在上述14项引导信息中,你该如何着手找出关键点呢?答案是,现在正是你需要把自己从如何获取客户关注的思绪中摆脱出来的时候;同样也必须避免在这个过程中把向客户提供的利益点作为焦点。

在这个重要的环节里,我想起一个刚从德克萨斯搬到英国的朋友――哈尔的故事。在一个陌生的消费环境中(就像去一家小餐馆用餐,但店内没有说明顾客需要到柜台点餐,还是在座位上等待服务生的到来),哈尔有一句口头禅:“现在,我们该做点儿什么?”如果店里的信息不能立刻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他就会离开。

“现在,我们该做点儿什么?”要使英国癌病研究组织的插页宣传册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客户做的事情就是致电当地的法律顾问。他们必须完成从想法到行动的跨越。这就是这个营销传播的关键所在。

我清单中的第11项――“我需要与本地的法律顾问电话联系”就应该是策划这一营销传播的起点。

“引导”统领设计

那么,英国癌病研究组织的插页宣传册是如何设计出来的呢?

与常见的宣传册相比,这个插页宣传册的版式设计有些“不自然”。十有八九的宣传册会把引导信息放到封底处,或在手册的最后一部分用极小的字体列出来(还有一些根本没有引导信息)。我很高兴看到,在这个宣传册的设计中,“引导”统领了设计。太棒了!

下面是客户在打开宣传册时首先看到的内容:

参与“免费遗嘱服务”的各地律师楼信息:

……

一旦你从以上的清单中选中了一个法律顾问,即请致电,以便预约时间。

客户第一眼看到的信息是“他们应该做什么”。正确!它用了两个整版的篇幅把所有参与此活动的律师楼的联络信息详细地列出来,并加了一句简捷有力的号召语:请选择一个适当的法律顾问,并与他们电话约见。

我不认为客户会在这一页上停留很久,但仅这么一瞥,他们就能够了解其中的内容,而且知道他们在需要时可以回过头来再仔细查找所需信息。

这时,客户就不会感到茫然了,到底如何参加这个活动也已经很清楚了。客户现在就可以放松心情,更加仔细地阅读活动中的促销服务内容。翻到宣传册的下一面,你会看到:

你的遗嘱是留给后代的一份礼物。

年过55岁的人如何使用我们的“免费遗嘱服务”?

我觉得这两页设计的成功之处在于,它再一次突出了重要的引导信息。通过版面设计,读者的注意力被引导到对“应该做什么”的进一步解释。

引导统领设计,并不意味着引导控制设计,而只是重新排列了信息传播的顺序,以适应读者的思维习惯。

根据客户的认知度区别对待

你经常会面对那些已经非常清楚你的传播目的的客户。向“训练有素”的客户进行引导,不需要作任何解释,可以选用极其直截了当的方法。

以一封皇家保护鸟类协会(RSPB)寄给我的“拯救松鸡”的基金筹措信函为例。我多年前就已经是其会员了,收到过数十封类似的信函,也偶尔回复几封。作为一位收件人,我对此事的了解可能与其他潜在捐助人的情况类似。对于最初的那些引导信息,这部分受众已经完全清楚了,不必直接说明。对于RSPB来说,它可以更专注于如何把核心信息(“优雅的松鸡濒临灭绝”)以最具感召力的方式表达出来:

你有时间拯救优雅的松鸡吗? RSPB

很显然,这封信如果是寄给新会员或者第一次收到类似信函的人,那么设计中加入更多的引导信息一定会大有裨益。

但不是所有的客户都知道该做什么。当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时,在一家家装DIY(即自己动手做家装)商店做了几年兼职工作。你一定无法想象,有多少来店里买玻璃的客人根本无法说出他儿子当天早上打碎的那块玻璃的长度和宽度;即使他知道这两个尺寸,也往往无法说出玻璃的厚度。还有,客户是否检查过储藏室,看看他是否需要购买钉子、腻子、底漆和面漆?(客户甚至可能问:我还需要钉子?)这种尴尬的情况最终导致我们失去了不少生意。客户往往不愿意花费心思把信息准备齐全后再回到我们店里采买。

我以上的表述可能让你觉得,没有达成销售是客户的问题。这只是那些浅薄的销售人员的想法。从上述例子中,我们应该总结出这样的经验教训:即使对那些主动搜寻广告的人,我们也应该给其一定的指引。因此,应该在广告中说明客户需要事先作出什么样的准备。

让我们看看一则房贷中介公司的广告:

房贷建议网 免费电话:0500959597

高街银行(High Street Bank)和建筑协会(Building Societies)向用户提供2000多项房贷服务,我们将会给您提供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你应该做什么?你(房贷建议网)可以安排什么样的房贷服务?

什么人可以申请住房贷款?我目前的(或建筑协会提供的)银行是否最适合我?

你能够贷多少款?贷款方是否支付律师等法律费用?

房贷每月的利息是多少?向你申请房贷的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你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人们为什么需要“房贷建议网”的帮助?

你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文件?

免费电话:0500959597

房贷建议网

乍看起来这则广告的文字过多,但我立刻就被它醒目的引导信息所吸引。

第6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

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第7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关键词:法律顾问 建筑企业 需求职责 法律服务

一、背景介绍

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已初步学会了适用经济法律规则,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建筑企业法制建设相对薄弱,市场意识、法律意识与契约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造成了一些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建筑企业,特别是国有建筑企业涉及的企业改制、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日益增多,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市场和法律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法律风险管理,最大可能地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但由于建筑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建筑企业主营业务的不同,导致企业合同种繁杂、管理地域跨度大、清欠难度大、判决文书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建筑行业法律人才队伍。那么,如何明晰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如何规范其主要服务方式,以及如何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需求分析和立法趋势

1.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引发的恶性竞争。近年来,很多中小城市建筑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有的地区已形成建筑企业集团化,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为了争揽到工程,不惜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市场主体信用缺失,有些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已成“惯例”,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保护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上述问题的存在,迫使建筑施工类企业寻求相应的法律服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决定需要法律顾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并推荐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进行修订,其系统性、完备性、先进性,以及合同条款之多是国内其他合同示范文本所无法比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投资数额巨大、合同履行期限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该类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繁多,从客观上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急需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法律服务。

3.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顾问作为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主体,其作用已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认可。就目前现状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规范,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没有足够的关注,对于企业整体的法务管理更是不具规范性,甚至没有整体法律管理的意识。而传统的法律服务大多停留在一般的合同审查、诉讼这一层面上,供应远远小于需求,因此这一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三、主要职责和服务方式

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5.配合企业办理合同的见证、签证和公证,经委托配合或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办理企业其他法律性事物。

从业务流程上讲,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业务主要集中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

二是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施工索赔、房屋预(销)售等;

三是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制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制订业主公约、物业交接、房屋质量保修、物业管理服务等。对于建筑企业的另一主体――施工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工程款、工程质量等案件诉讼方面,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相对较少,业务拓展尚未形成规模。

四、做好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途径

第一,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具备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熟悉行业特点的水平,为建筑企业客户提供准确的、负责的专业服务;第二,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只接受单方委托,并且在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三,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第四、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应严格执行省市律师协会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小结

建筑企业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使企业法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企业因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经济损失,有力地保障施工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因此,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在校法科学生,如果想在这一领域有所造诣,那么认真学习如何做好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曾溪海. 建筑企业如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J].福建建筑,2002,4;

第8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公司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

为积极落实法律风险管控机制,防范法律风险,2014年公司成立了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法律顾问,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处理公司的法律纠纷,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发展和企业深化改革相关的重要会议,遵循“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法律知识,配合公司领导,严格把关经营。公司在2014年审核通过了《人事考勤管理办法》、《劳动用工实施方案》、《关于差旅费报销方法》、《公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节假日勤俭节约、严肃纪律的通知》等5项重要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效率达到100%,提高了决策管理水平,防范了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

2、严格合同审核工作,杜绝重大法律纠纷

2014年,公司规范操作经营管理行为,细化各类合同流程,加强合同处理实行时限管理、合同多系统协同管理应用,减少合同风险,进一步细化合同签约审核流程。我公司专职人员2014年审核经济合同共计 99件,重要经济合同审核59件,其中工程合同35件、设备采购合同19件,重要产品合同5件,确保了合同审核率达到100%,加强了公司法律防范风险程度。

3、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重大项目的合同和涉及法律风险的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积极识别工作过程中各类风险,加强防范,确保法律风险最小化。

法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重点普及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等普法工作,提高公司全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干部员工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依法处理好企业经营发展的各项涉法业务,杜绝因违法违规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4、发挥外聘律师效用,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集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也作为本公司法律顾问,在遇到重大决策的法律事务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2014年提供的法律支持有两件(次),在规避公司法律风险、加强风险防控方面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同时,丰富了公司法律人员的专业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工作机构建设尚不规范

从目前公司自身的内部情况来看,还不具备专业的法律顾问,现有法律工作人员基本由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兼职,专业法律人员缺乏,并且尚未取得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专业化水平不高,经验不够,使得企业法律工作机构服务水平难以得到保证。

2、法律工作的管理体系不健全

由于法律工作实施时间较短,企业法律人员缺乏专业的岗位培训,系统、详尽的法律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现有的一些简单的企业法律体系还无法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这成为企业影响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法律工作计划

1、提升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完善法律工作机构

加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风险培训,逐步建立系统、高效、专业化的法律工作队伍,服务企业经营决策,防范企业风险,杜绝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发生,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2、健全法律工作管理体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第9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有效遏制各种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保护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并切实增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职责

1、优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相协调的优势,完善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预警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扶持规模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

3、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知识和法规纳入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中,使知识产权意识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主要措施及规划

1、积极引进专业律师人才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培育和激发优秀律师人才的创业热情,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市司法局争取引进和培育2-3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使律师行业拥有一批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