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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4确立公民环境权,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一、主要做法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环评大闸,注重在源头上预防污染。扎实推进规划环评,积极开展项目环评,发挥好环境影响评价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的“调节器”、“控制阀”作用,主动服务、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对促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2013年至今共完成194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涉及投资872479.89万元;对违反产业政策以及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做到不引进、不发展,近2年先后依法否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20多个。
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2013年淘汰了海大集团20蒸吨燃煤小锅炉1台;在城区强制推行清洁能源,对商户主动使用天然气的,给予开户费50%优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7.72%;开展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50.2%;落实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责任,按照1000元/村、2-4万元/乡(镇、街道)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巡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食用菌种植等方式引导农民开展综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投入财政资金67万元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在城区建成了pm2.5自动监测站。2013年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35天,空气优良天数占91.78%。
三是确保饮水安全,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张家岩水库实行每月不定期巡查和加密监测,在原已取缔库周所有排污口的基础上,设立了标志牌和界桩,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立了120米隔离网,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在水库引水隧洞出口建设拦渣治理系统,安排专人定时打捞拦渣系统里的固体废物和库区漂浮物。加强库周村庄环境整治,建农村户用沼气池、垃圾池,发展生态农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量农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禁止乱砍滥伐集雨区范围内森林植被,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进行退耕还林,对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逐步进行退耕还林。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市张家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经省级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2014年拟实施水库水质提升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对3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及半年一次的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2013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47.37%。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对分别编制了保护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已下发;在阳化河沿线先后建起了镇、镇污水处理厂,禾丰镇和云龙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展开;委托大学编制了《市绛溪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已先后通过专家组评审、市规委会审查,正在制定项目方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2013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家,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26万亩次。
四是推动总量减排,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部署了关停水泥立窑工作,关停了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亚水泥厂立窑,2014年将对市五洲水泥厂、市阳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立窑全部实施关停,确保“十二五”期间削减氮氧化物135吨,腾出环境容量。
五是建立完善保障,积极探索环保长效机制。逐年加大环保投入,从2011年起设立了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3年增加至1500万元,2014年增加至2000万元,先后实施了镇、镇、五指乡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以及三岔湖库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例会制度、生态乡镇创建“以奖代补”制度、乡镇(园区)兼职环保员制度等一批环保机制,提升了环保监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需说明的情况
1.淘汰燃煤小锅炉(10蒸吨以下)工作原系由经信部门牵头,近期已改为环保部门牵头。目前省环保厅已对“十二五”期间的淘汰计划进行了意见征求,但尚未下达任务。
2.由于农村面源污染尚比较严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缺乏,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高,2013年仅47.37%。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方案尚未下达。
4.我市无燃煤电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仅下达到市(州)一级,县级未下达任务,因此未进行自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结合实际,我局已代市政府草拟完成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建议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市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下发实施。
关键词:生态环境;脆弱性;旅游;利用;保护措施
柳州是广西最大的工业和商业基地,以其自然风光及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土民情为主要旅游资源,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甲级旅游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之一,被谓为“世界天然第一盆景”。作为一个工业城市,有着良好的旅游资源,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旅游景点也被开发,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旅行者的行列,柳州的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游客的增多,一些景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自然资源被过度地开发和利用,生态环境急速恶化,直接影响了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柳州市旅游景区存在的环境问题
1、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发旅游资源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便匆忙开发。开发中重开发、轻保护,造成许多不可再生的贵重旅游资源的损害与浪费。
2、市内A级景区、公园免费开放后,游客量增多且环保意识不强,损绿毁绿现象较严重。每逢节假日,景区内往往“游人如织,人满为患”,游客的大量涌入超出了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加上部分游客的环保意识不强,随手乱扔杂物,或乱摘乱踩,直接对景区的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3、景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使旅游景区受到建设性的破坏,更有一些建筑毁景障景,导致自然和人文景观极不协调,破坏了景观的整体性、统一性。
4、在景区盲目扩大旅游区、修建旅游设施。以索道为例,世界各国在作为国家公园的名山上修建索道都是严格控制的,其中美国、日本是明令禁止的。日本富士山海拔3776米,公路只修到2000多米,游人再多,也是自己一步步登上去的。但在柳州,在市内的几座名山修建索道,有的山相对高度不到百米,不但修了索道还增修观光电梯,不仅破坏了自然景观的原貌,而且使游人大量集中于容量有限的山顶,易导致景观和生态的破坏。
5、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对城郊景区的冲击。在城郊风景名胜区邻近修建工业区,盖工厂、办企业、浓烟滚滚,污水横流;有的景区对名胜古迹随意修葺,在山林古刹安置电器设备,铺设人造大理石、地砖,人工修整痕迹过重,与其"自然本色"极不和谐等等。这些不仅破坏了风景名胜、古迹文物的原始景观的文化内涵,也对旅游环境的生态格局和风景结构造成了破坏。
6、旅游景区没有专门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员和措施,没有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管理者的环保意识也相对较差。
二、保护柳州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的对策分析
1.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各地方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对国家已有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食品卫生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旅游景区的管理部门应该严格遵守,并根据柳州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派专人管理。
2.加强对旅游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护文物古迹的监督管理。
(1)新建改建旅游景区的厕所,扩大水冲厕所的比例,加强对厕所的管理。2013年柳州政府拨专款,提升改造龙潭公园、柳侯公园、都乐公园等市内6个A级景区及公园、小游园的44座公厕,为景区的发展创建了良好的社会公共设施环境。
(2)严格禁止在旅游景区内,尤其是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上乱涂乱刻、乱写乱画。对于破坏环境的游客行为,景区采取措施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交执法部门给予适当的处罚。
(3)及时清运旅游景区内垃圾,并进行适当的处理。柳州市政府仅2013年就拨专项款购置垃圾垃圾箱、筒,安置于公共绿地中。
3.大力加强景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柳州是工业城市,大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及酸雨等情况比较普遍,噪音、烟尘一般情况下会超过规定的标准。景区作为城市的绿肺,担负起过滤作用。
(1)保证所有能源及物品不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产生污染和其他较大不良影响。AAAA级景区龙潭公园从2013年11月起禁车、禁烤,致力改善公园生态环境,实施了取消景区烧烤摊经营、禁止车辆入景区等措施,减少对景区内空气的污染,同时改善公园内基础设施。从示范区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生物旅游资源、传统文化与保护、基础设施等13大方面进行改善,2013年获“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下一步柳州市将陆续在市内A级景区实施禁车、禁烤,给游客提供更好的生态旅游环境,全力以赴向争创“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冲刺。
(2)增强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的能力。各景区因地制宜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设施,柳侯公园是位于市中心的AAAA级景区,也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老景区,景点“罗池月夜”为柳州古八景之一,由于景区的人工湖与周边居民生活排污系统相通,池水发黑发臭,影响景观效果。2003年至2005年,柳侯公园人工湖污水治理工程启动,工程从截污清淤改善园林生态环境开始,将原排入公园湖泊的17条周边生活污水截流排入城市排污系统,清运淤泥约4.3万立方米,沿湖驳岸叠石植柳、人工湖雾森、瀑布,形成山水园林景观。柳侯公园还利用喷雾系统对水过滤净化处理,将水雾化后喷洒到空气当中,不但使景观效果极其引人入胜,同时更兼具除尘降尘、净化加湿空气的功能。
(3)采用节能环保措施促进发展。
柳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开发有很多以溶洞景观为主的景区。AAA级景区都乐公园的都乐岩洞便是其中之一,该岩洞1974年开发,被香港大公报誉为“大自然奇幻之宫”,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接待的游客数以万计,过多的游客加速了洞内沉淀物氧化,开放的洞口也加速了洞内外空气对流,人们呼出二氧化碳气体破坏了岩溶洞环境的平衡,促使洞天景物老化。为使岩洞内钟乳石得到最佳保护,都乐岩景区从2007年开始进行都乐岩岩洞灯光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在洞内水域放置雾化器调节洞内湿度促进钟乳石生长,用低能耗LED灯具取代高能耗老式灯具的电能,降低灯具产生的光污染等。淘汰对钟乳石损害较大的老式灯具,把光污染和气体污染(二氧化碳和有机物)控制在最小程度。还严格控制入洞参观的人数(每批不超过40人次)和间隔时间(每批游客间隔20-30分钟);坚持每天清理游客游览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避免垃圾存留时间过久对钟乳石造成危害。采用节能环保措施,减少了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4.深入宣传,提高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各景区利用宣传册、展览、说明书、门票、导游图、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在景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标语牌,提高旅游者、旅游管理者和旅游地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形成文明旅游、科学旅游、健康旅游的社会氛围。
5.建立旅游景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和指导各景区、旅游项目的建设和经营。
柳州市从2000年开始便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参与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旅游景区”的创建,当年市内的3个AAA级景区1个AAAA级景区全部通过了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3年龙潭景区作为首个市内景区获“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下一步,将继续加快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减少不当的旅游开发活动对旅游区环境的破坏,开发前对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识别建设、经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减免对策,要把可能对旅游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6.在旅游景区发展建设中做好旅游环境规划。
旅游景区的环境规划是旅游景区的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景区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规划,这个规划是从维护旅游景区环境美学质量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的角度出发,应用系统工程的原理与方法,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与旅游区环境美学规律,对经济活动和旅游活动的结构、规模和布局实行统筹规划,达到既发展经济、扩大旅游又不破坏旅游区环境的目的。
保护好旅游区内的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柳州旅游从业者和管理部门致力于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展生态旅游,保持自然风光及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土民情为主要旅游资源,促进自然资源和当地文化的完整保护,增强旅游者对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尔康.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J]旅游学刊,1998,
[2]陈瑞.浅谈我国在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相关问题[J]经济与法,2011,(04)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 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 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 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1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状况令人堪忧,我国农村的环境状况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改善的范围比较局限,治理的成效并不是很显著,仍然存在比较严峻的环境问题。
1.1 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的严重农业污染 我国农村村民的文化水平普遍都不高,对于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科学的农药用量、方法都缺乏正确的了解和掌握,所以,在进行农作物的生产和种植时,认为多用农药、化肥就会得到农作物的高产量,因此滥用农药化肥,长期下去,再加上不进行有效的治理措施,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其生态平衡,尤其是对水资源和土壤造成的污染较为明显。另外,冬季大棚种植使用的塑料薄膜也会对农村土地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塑料属于有毒物质,并且极难降解,对于土地造成的危害也是极大的,降低了土壤的通透性,不利于农作物生长,从而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1.2 生活垃圾堆放无序,得不到有效处理 农村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得不到有效处理,同样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我国农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像城市那么严谨,大都比较随意。在农村,通常生活垃圾都是随地乱扔,生活废水随处排放,没有统一规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和指定的废水收集点,即使有也不能保证能够定期清理,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农村整体的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现象。由于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致使很多农村地区的河流被阻塞;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越积越多,若长时间不进行处理,垃圾腐烂产生刺鼻的有害气体,对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又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3 禽类牲畜粪便处理不及时 在农村地区,几乎家家都会饲养家禽和牲畜,不可避免的就会产生的动物粪便,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就会散发出恶心的味道,同时招致蚊子与苍蝇,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环境卫生。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卫生状况越来越差,会对村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造成影响。
1.4 化工污染严重 由于大量的化工企业进驻农村,化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尤其是化工污水和化工废气的排放,这些废水废气通常不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农村地区的水资源中化学物质和重金属物质严重超标,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二氧化硫等化学气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
1.5 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缺乏重视,对于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也不够到位,因此,我国农村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最终导致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的治理达不到预期的成效。
2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2.1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 在农村居民中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对其讲解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由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比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在农村居民中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极其必要,提高农村人口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但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同时对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起着促进的作用。
2.2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 要解决农村环境的污染问题,就必须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环保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应对此作出预算,地方政府设立环保专项基金,从而进行环保设施的建设,农村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建立起城市乡村及工业农业联合的综合性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呼吁社会各界都积极参与到农村的环境治理及保护中来,对较大规模的环保工程,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政策积极地吸引民间资本、外资的共同参与,从而使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
2.3 加大科研力度,寻找适合农村环保技术 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大科研力度,力求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技术,提高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出台相关的标准及技术指导,从而降低农业生产中,化肥以及农药的用量。同时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农业科研部门对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复合缓释肥料、无污染的饲料、添加剂以及精确施肥技术的研发。从而推动农业技术的发展,进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2.4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的治理离不开相应的基础设施,因此,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应该具备基础的环境治理保护设施,比如对于垃圾的处理,农村地区也应该建立垃圾处理站,对于可以循环利用的垃圾,应该回收利用。加快农村环卫设施的建设,彻底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做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等工作。在农村尽快实施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垃圾堆放池和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使生活垃圾在集中堆放的基础上进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农田秸秆、畜禽粪便制沼气技术,建立秸秆、人畜粪尿堆肥处理设施,使农田秸秆、人畜粪尿等有机固体废弃物既得到无害化处理,同时也能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1天津大爆炸环境危害的具体分析
1.1爆炸中心区域爆炸中心最为明显的环境危害就是氰化物的严重超标,中心位置的氰化物超标程度最大达到了800倍,这种程度对于环境的危害是极大的。在爆炸发生之后在爆炸中心安排了数个氰化物监测点以此来最大程度的控制氰化物的扩散,在之后的工作中专家在爆炸中心区域进行积极的氰化物检测,得出了一些具体的数据与分析。然后积极的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氰化物扩散造成大范围的环境污染。
1.2爆炸爆炸的情况相较于中心地带要好很多,但是还是有着较大的影响。在爆炸之后爆炸的海河中出现了大量的死鱼,但是经过一系列的查证之后发现死鱼现象与爆炸的没有直接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爆炸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还不是特别严重,有毒化学物质的扩散程度一直控制在一个较低的范围之内。1.3周围空气从八月九号开始就对于事故发生中心地带与周围进行了空气质量的严密监控,时刻的掌握爆炸地点的空气污染程度。从短期的检测结果上来看现如今的天津滨海地区的空气污染程度没有超标,对于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的检测上也没有超标的迹象。但是这种爆炸所产生的空气污染是否会对于当地的居民产生长期的影响,这种情况还是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检测分析并不能得出最为精准的数据结果。
2天津海滨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
2.1限制“双高”产业的发展,减小污染物对于环境的影响提高有关部分的监控力度,对于产业发展进行一些调节,尽量的限制住排放量较高的产业的扩展。对于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实施“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和“行业限批”,抑制“两高一低”行业的配额、许可、禁、限、信贷、税收等调控手段,严加管理。
2.2加强城市污水处理与管网的建设与运行逐步的提高对于城市污水处理的重视,并且开始逐渐的实施市场化的带动效果,减少政府部门对于污水处理的资金补助。用市场效应来带动污水处理,使得污水处理能够更加的全面化彻底化。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于管网的建设与运用,管网建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理这三个是不可分割的部分,想要顺利的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网建设是极为必要的。在建设与运用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着“管网先行”的原则,还有在资金补助上要进行严格的把控,实施“早建多补”的政策,从各个方面来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
2.3加大污染减排指标在地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很多的时候地方性政绩考核中总是将GDP作为考核的重点与关键,而在环境问题的指标上关注的较少,所以也就很容易的导致在治理的过程中只是一味的重视GDP指标是否上升,过分的关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于环境保护上的关注越来越少。所以要想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就要在基础的政策上进行改进,加大污染减排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让经济指标与环境污染指标的可以共同上升,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对于污染排放物的整体控制,让经济与环境保护事业一起得到发展,促进滨海新区的整体可持续性发展。
2.4加强污染排放的监控协调机制在严格的遵守国家相关的污染排放控制规章制度之外,还要积极的进行监控,有关部门要安排出合理的计划表进行污染排放的监控,并且实时的进行污染排放的分析与相关评价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有关环保部门要加强自身的法制监督能力,严格的进行污染监督设备的在线监督,将控制污染排放视为工作的重要部分,强化对于污染排放数据的管理建立相关的监控协调机制,让管理更加的规范化。
2.5积极的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都与当地的工业生产结构有着较大的关系,滨海新区的煤炭型污染较为严重就与当地的工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要进行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就要积极的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的发展一些对于环境污染较小的新兴产业,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整体产业的科学技术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大力发展减小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的污染。
3结束语
1矿产开发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1.1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矿产资源的开发对于土地资源会产生一定的破坏性现象,尤其是矿产的开采,一般是以地表的坍塌以及矸石山压占为主要途径,在矿产的露天开采过程中很多都是按照直接性的挖损以及外排土场为方式,按照笔者的调查了解到,我国正在自燃的矸石山体大约有200多个,在自燃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气体,这些气体中主要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还有氮氯化合物等等不仅对土地会产生污染,而且还会阻碍土地上植物的生长,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危害。由于矿山企业在开采的过程中可能造成酸性废水的产生,还会有洗煤厂所产生的废水等等在,这些排放到外界就会让周围土地或者农田受到诸多的污染,在地下开采的地面上也会产生更多的坍塌事故,造成废石的堆积现象,也占用了较多的土地资源。
1.2对水资源的破坏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对于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上,一方面是主要是在煤炭的开采过程中,会有多方面的人为疏干排水工作,也会使用机器进行煤体内部含水层的自然疏干,让地下水的面积也会出现下降的现象。矿区的供水出现减少,甚至出现枯竭的现象,地表严重干涸,很多植被因为缺少水分的滋润而被破坏,让生态环境和自然农业产量都下降,更为严重的还会引起地表的土壤沙化现象。除此之外,因为开采造成非常严重的地表水污染现象,矿井当中含有的煤粉以及盐粉等等悬浮物,极大的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1]。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恢复和治理
2.1对现有环境的保护
治理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为了能够对现有生产矿山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好监测性的工作就需要矿山产生的废渣、矿石还有废石等等进行环境的影响性评估,尽量减少因为大气的悬浮物造成的污染现象。严格的监督相关煤矿企业在废水、废液还有废气的排放方面需要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如果是露天的开采就需要极大的进行剥离开采制度的使用,强化对一些危险性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以及治理工作,如果出现了一些巷道,就需要做好回填工作,已经发生的次生地质灾害也需要做好更加全面的治理,这样做能够更好的对地下的水资源进行保护[2]。
2.2矿山土地的复垦以及生态建设
首先,土地的复垦技术。这项技术需要在矿区进行土地复垦的研究,因地制宜,并且按照复垦的基本条件制定出不同的方案,复垦的植被应该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是经济效益要高,另一方面是生态效益也要突出。土地的复垦能够对采空地区的环境进行治理,例如,地面的沉陷以及排土场还有闭坑露天的采伐,这些对于矿山当地环境的改善都有极大的促进性作用,还能够更好的恢复土地的完整性,强化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研究,让土地的利用率得到有效的提升,也能够让矿区的环境得到更为全面性的恢复,保持土地的良性可持续发展[3]。其次,对露天煤矿的复垦方式研究。在露天的煤矿复垦背景下需要对不同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一种是农业资源的类型,例如,抚顺的西露矿,阜新海州矿等等。我国很多大型的露天煤矿都是处于东北地区或者是西北地区,这些地区的年均降水量不是非常大,但是也会有较多的蒸发,有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极大的阻碍了生态的发展。这些地区复垦的方向基本是使用有利形势的建设用地进行水产养殖以及粮食作物的种植等等,林业用地以及娱乐场所用地也可以建设,形成一个生态工程的多种利用形式。生态在重建的过程中需要秉承一定的原则,主要是对生态环境破坏的地带进行恢复,不能出现类似的煤矿开发活动[4]。
2.3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坚持让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的策略,并且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体系,让管理体系能够更加有效的监督,制定环境影响和评价报告的制度。开展矿山生态的环境保护以及评价性工作,要有重点的区域还有地区,强化矿区的有效性规划以及管理,让地质灾害的评估更加有效和依法的进行。做好矿山的环境检测以及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避免在保护和治理的过程中再出现其他的灾害,对于灾害及时的预防,一旦发生分析性质,做好治理措施。矿山土地的复垦力度也需要强化,让耕地和建设用地保持平衡,大力开展造地复田的活动,让矿区的走向综合性治理的方向上,强化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措施,严禁有毒的物质被排放到空气当中,强化废水中资源的有效使用[5]。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规划治理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上述措施之下还需要实施更为清洁性的生产策略,不断的降低污染的发生,尤其是对生产设计进行改进,能源和原材料的产出更加清洁,使用现代化的技术设备,进行综合性的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存在,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也能够避免出现生产和服务的脱节现象。
作者:黄励 单位:平顶山市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1]赵文廷.矿山对生态环境的“黑洞与白洞”效应假说[J].四川地质学报,2013,14(3):325~327.
[2]王楷.矿山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发展问题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5(18):164.
[3]李海东,沈渭寿,卞正富等.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损害与监管[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6,32(3):345~350.
关键词: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近些年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条件与方式都有了明显的改变,秸秆已经不再像以往一样利用,这就使的大量的秸秆失去了一个有效的处理途径。因此秸秆的有效利用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民的一大难题,特别是我国的农业大省,这一问题虽然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仍然是困扰农民的一个难题。
1秸秆利用现状和综合利用
1.1秸秆利用现状
目前,我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人口总数也在不断的上涨,这些都不断的促进着农业产业的发展。现阶段不管是农业生产的规模还是产量全部都有所扩大和增长,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农作物的秸秆。一直以来,秸秆都是被焚烧处理的,但是这样处理会对环境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非常不利于环保,而且在新大气法中的第76、77条已经明确规定各个地方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鼓励并且支持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在2015年我国秸秆的可收集量达到了9亿t左右,利用量达到了7.2亿t,利用率是80.11%,这一数据明显表示,秸秆的综合利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还远远不够的,在很多地方秸秆的综合利用程度还非常不够,甚至还有很多地方仍然在将秸秆进行焚烧处理。
1.2秸秆综合利用
所谓秸秆综合利用其实就是说秸秆的处理需要遵循农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做到变废为宝,始终以环保节能作为其重要的思想理念。就目前阶段来说,秸秆的综合利用主要是两种主要的方式,一种就是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将秸秆进行粉碎化处理,最大程度的返回农田,降低其污染程度;另外一种就是将秸秆作为有机肥、饲料或是能源等进行再次利用,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比如秸秆食用菌、利用秸秆发电等都是秸秆良好的利用方式。
2秸秆的综合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2.1增加财政投入
根据目前我国的秸秆综合利用程度来看,想要提高秸秆的利用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相关部门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对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提高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加快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生态化发展进程。另外,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在秸秆的综合利用过程中,涉及到许多费用,比如机械化设备的使用,秸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经费等,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有效的减轻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承担的经济压力,这样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真正的让农民做到不愿意将秸秆焚烧。
2.2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
发展和利用秸秆+青贮饲料-粪-沼-渣生态模式,这就是循环经济,使秸秆的综合利用与其他的产业活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生态的完整小循环,这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的提高秸秆的利用率,还能够有效的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而获得经济效益,这是真正的变废为宝、废物再利用。比如山东阳信超前牧业就在这样的生态模式的探索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他们将秸秆作为养殖牛的饲料,再将养殖粪便用来产生沼气1。沼气用于发电,沼渣沼液生产绿色有机肥或养殖食用菌,这一举措将整个链条的资源都充分的调动了起来,在当地带动了周围一千多户农民走上了新的发家致富的道路。
2.3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
秸秆看似是没有用的废物,但其实秸秆中含有大量的碳、氢、矿物质和激素,这些都是非常适合食用菌生长的营养元素,而且秸秆的获得相对容易,又没有什么成本,如果发展食用菌产业就可以为农民创收做出一些贡献。目前我国已经有一些地区实现了秸秆食用菌产业的有效发展,而且已经能够生产出像平菇、木耳、香菇、金针菇等十多种常见的食用菌。而且生产鲜菇之后留下的蘑菇糠也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饲料,能够再次作为有机肥使用到土地当中。很显然,发展秸秆食用菌产业能够将秸秆的作用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增加了秸秆的利用率,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收入,既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又促进了秸秆的综合利用。
2.4秸秆发电
秸秆发电很显然就是将秸秆充分燃烧进而产生电能,目前我国的以生物燃料燃烧进行发电的企业中不仅仅是燃烧秸秆,还有很多都是可以作为其燃料的,比如林业中的废弃物、刀客、玉米芯废弃菌袋锯末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好人燃料,发展这项产业能够将这些废弃物充分利用起来,减少了废弃物对环境的消极作用。但是在发展秸秆发电产业的同时需要注意的,这些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问题。
3结语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已经能够实现秸秆的利用,但是利用效果却有很大差别,因此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仍然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相关的部门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政策扶持工作,加强宣传,另外就是要想保证以上措施的实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运输问题,这样的全面进行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秸秆资源的浪费以及对环境的污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