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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户调查,是以住户为调查对象的一种社会经济调查活动。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抽取一定比例的城镇家庭,通过对抽中的城镇住户家庭的经常性调查,反映城镇居民家庭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从1956年开始的职工家计调查到现在,城镇住户调查经历了由建立到取消、由恢复到完善的不同的发展阶段,见证了城镇居民生活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改革是发展的原动力。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我们统计振兴的第一要务。几十年又几十年,城镇住户调查从改革创新中一路走来,也必将沿改革创新之路坚定走向未来。
一、城镇住户调查方法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之一:经常性调查实施难度大
经常性调查是连续性的调查,它是随着被研究对象在时间上的发展变化而连续不断地进行登记。经常性调查的目的在于获得事物全部发展变化过程和结果的统计资料。就某项调查而言,经常性调查自上而下需要大量的人、财、物力支撑。城镇住户调查亦是如此。特别是此项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县级统计机构,人力不足、经费短缺,调查实施存有一定难度。
之二:调查户配合程度差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主体的分化也在加进一步加快。在这样一个利益主体趋向于多元化的时代,人们对利益的认知和理解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纯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已经难以满足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一是现行的日记帐的调查方式耗时费神,且调查补贴与调查户付出的劳动又不能成正比,难以调动调查户的记账积极性,不同程度地影响记账质量。二是随着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怕隐私外露,对住户调查存在戒备心理,不予配合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同程度地影响选户质量。
之三:数据质量监控难度大
随着扩户工作的深入、样本数量的增加,住户调查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需求无限性和能力有限性的矛盾日渐突出。一是调查户多调查员少、工作量大,入户检查指导频率就会大大降低;二是辅助调查员报酬低、选聘难,责任心不强,组织管理、沟通交流难到位;三是记账户图省事、嫌麻烦,漏记、混记、攒记等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势必影响到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二、城镇住户调查方法制度改革的新思路
(一)改革调查方法,实现经常性调查向定期调查的合理化转变
调查方法改革构思:改变传统的经常性调查模式,实行定期调查;取消调查户日记帐的数据采集方式,实行入户问卷调查。
一是本着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按城镇人口比例合理确定样本数量。按地理位置和城镇人口收入水平排队,随机等距抽选所需数量的街道和居委会。在确定的居委会中按样本数量标准抽选调查户。
二是科学设置调查指标,健全和完善调查指标体系,合理增加前瞻性、趋向性指标。
三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确定调查时点,降低调查频率,增强调查频率的可行性。
四是坚持大轮换与小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适当延长样本轮换周期,以确保调查数据资料的衔接可比。
不言而喻,实行定期调查,县级统计机构不仅可以化解人力、财力不足的矛盾,而且有利于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样,调查数据质量也有了可靠保证。一是在组织实施上,统计机构可以按照调查时间要求,集中骨干力量深入调查户询问调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在整理汇总上,录入查询、分析评估、汇总上报等多个环节可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二)强化监控机制,健全和完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评估监控体系
健全和完善的数据质量质量评估监控体系,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可靠保证。由此,统计机构有必要在实行定期调查的同时,切实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数据质量评估监控体系。
1、严把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样本抽选关。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按照随机等距抽样原则,抽选所需样本,并实行多样本分析对比验证,确保调查样本确实具有代表性。
二是严把非正常换户关。严格审批和控制非正常换户比例,对于多种因素不能满足调查需要的住户,要根据家庭规模、户主工作单位所有制、职业、人均收入等指标与原户的一致性确定新补户,避免非正常换户的误差对样本代表性造成一定影响。
三是严把调查质量关。调查前,要对调查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包括调查内容、询问技巧、观察分析等,确保调查数据的全面、准确、可靠。
2、搞好三个结合
一是与误差的逻辑检查和计算检查相结合,定期检验抽样调查误差,系统评估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住户调查是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以居民家庭(住户)为基本调查对象,对其所处的环境、自身的构成、素质、收支状况和消费特征等微观经济活动进行的抽样调查。住户调查统计能够反映出人们的收入支出水平和消费结构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可用于制定国家的福利政策和财政政策,研究全部人口的税收、社会福利、经济利益再分配等问题,也能够为国民经济核算和CPI权数的计算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住户调查指标体系的建立是在全社会对住户统计调查需求的基础上产生的。2012年12月份以前, 我国住户调查一般分为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两种类型。
(一)城镇住户调查
城镇住户调查是在城镇范围开展的以居民家庭及个人为调查对象,通过抽样调查方法收集资料,旨在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业、收入、消费等情况,协助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及时掌握人民生活状况,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改善生活水平,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的统计调查。
城镇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住房基本情况,家庭就业情况,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现金收支,家庭消费支出,家庭食品消费,家庭非现金(实物及服务)收入。
城镇住户调查的主要指标有城镇家庭人口、家庭总收入、可支配收入、转移性收入、出售财务收入、借贷收入、家庭总支出、消费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借贷支出。其中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二)农村住户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为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农村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满足各级政府和宏观决策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农村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居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所在村的发展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住户成员与劳动力从业情况,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与技术应用情况等。
农村住户调查的主要指标有总收入、纯收入、现金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总支出、现金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活消费支出。其中,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常住人口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户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公式为:
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
(三)存在问题分析
1.出现统计调复现象
按照现行统计调查规定,长期居住在城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既属城镇住户统计调查的对象,又是农村住户统计调查的对象。
2.流动人口难以调查
流动人口是统计调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在城市,如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城市打工,按照现行调查原则,他们属于农村住户,但在实际调查中,由于他们长期在外无法展开调查。
3.现行调查指标设计不合理
从调查的统计指标体系来看,存在调查住户现金方面的指标较多而实物方面的较少,经济方面的指标较多而社会方面的指标较少,生活方面的指标较而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标较少。和欧美国家统计指标相比,缺乏反映家族生活环境设施、健康状况、文化教育、娱乐设施等生活质量方面的内容。
4.部分城镇新建小区无法进入抽样
现行城镇住户调查采用的是民政部门社区和居委会现行目录为抽样本,许多新建小区,由于没有设立社区和居委会,无法进入抽样目录样本。
二、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主要统计指标内涵变化分析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就是统一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和支出的分类标准、指标名称与口径,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和程序,从全国4亿多户城镇和农村家庭中随机抽取40万户,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家庭中每个人的每项收入和支出记录在账册上,由此汇总计算出全国和分省(区、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出、消费的水平、结构和增长数据。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国40万户城乡居民按照国家统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制度开始记收支账,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应该把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户住户调查的指标平衡到一起,合并相同的指标,把不同的指标再细致化,形成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收支体系,这里的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5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 转移净收入+ 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其中:经营净收入 = 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财产净收入 = 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 =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等。
转移净收入 = 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转移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报销医疗费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转移性收入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费而获得的离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不包括国家为扶持农业进行的相关生产补贴,如粮食直补、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购买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畜牧业补贴等,这应视为第一产业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补贴,即一种负的生产税,不包括住户之间的实物馈赠。
转移性支出指调查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指现住房产权为自有住房(含自建住房、自购商品房、自购房改住房、自购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继承或获赠住房)的住户为自身消费提供住房服务的折算价值扣除缴纳的各项税费后得到的净租金。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的计算方法为: 自有住房年度折算净租金=自有住房年度折算租金-购建房年度分摊成本。购建房年度分摊成本按照购建房价格以及城乡相应的年折旧率计算。
三、城乡一体化与现行住户调查统计指标差异对比分析
现行的住户调查有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两套统计指标,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把城镇住户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的统计指标平衡到一起,合并相同的指标,把不同的指标再细致化, 将统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统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设置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建立城乡可比的、以可支配收入指标为核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规范居民收支指标口径,改进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统计,增加反映居民生活状况的指标和调查内容,细化政策性转移收支指标的分类,健全社会保障参与和受益情况、就业状况、社区环境以及收入分配影响因素等内容。对比城镇一体化住户调查的指标和现行的住户调查指标有如下变化:
(一)可支配收入成为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收入统一的核心指标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将现行的住户调查中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样虽然也分农村和城镇两部分数据,但最后统一叫居民可支配收入。
(二)实物收入折价后纳入年度可支配收入,具有两套收支体系
在现行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含实物收入折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包括实物收入折价,城乡一体化改革后将实物收入纳入年度可支配收入,季度仍然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总收入,年度可支配收入(现金+实物)和总收入(现金+实物),这样改革后的指标体系将具有全部收支(现金+实物)和现金收支两套体系。
(三)自有住房折算租金纳入居民住房消费支出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中增加了自有住房虚拟房租,并纳入居民住房消费支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居民住房消费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将自有住房年度折算租金扣减购建房年度分摊成本后的增值收入计入可支配收入,同时包括和不包括折算租金的可支配收入。自有住房折算租金是一种实物收入,因此既是收入,也是消费。其中,城镇按照50年进行折算,农村假设不存在住房交易市场,暂不进行折算。
(四)农民工收支统计得到完善
现行的住户调查中,住户中外出农民工人数计入农村住户常住人口中,但只有寄带回家的收入计入农村住户收入中,在外花掉的收入没有计入农村住户收入和支出中,这样导致了大多数住户调查都是由农村户籍地的家人代为回答,收支统计不够完整,即使统计完整,归类也不科学。城乡一体化改革后,对农民工的收支调查从对输出地对其家庭进行调查改为在务工地直接对其本人进行调查,将外出农民工从农村常住人口中去掉,仍将农民工寄带回家的收入计入农村住户收入。
(五)多种收入不再纳入可支配收入
房屋拆迁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以及一次性、大额的转移收入不再纳入可支配收入中,而是列入非收入所得。另外,一次性大额的转移性收入(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一次性的救灾款、婚丧嫁娶礼金收入等)也不再记作收入,而是列入非收入所得。
(六)政策性转移收支指标的分类更加细化
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现有的住户调查中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或养老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家庭之间的赠送、赡养、捐赠收入等,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包括家庭在外成员寄回和带回收入;城乡亲友赠送、赡养、捐赠收入;农村离退休金、养老金收入;救济金、抚恤金、救灾款收入;退税收入;无偿扶贫或扶持款收入;得到赔款收入;各项补贴收入等。一体化住户调查的转移性收入包括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报销医疗费、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赡养收入及其他经常转移收入。与现行住户调查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现行城镇住户调查将“记账补贴”、“保险收入”、“辞退金”纳入“转移性收入”的范畴,在一体化住户调查中将“记账补贴”和“保险收入”计入“非收入所得”, “辞退金”计入“工资性收入”。
2.现行城镇住户调查中没有“政策性补贴收入”项,在实际发生时将这项计入“其他转移性收入”中,一体化住户调查中单列出“政策性补贴收入”。
3.现行城镇住户调查中没有单列出“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这一指标,非常住人口给予被调查家庭的现金计入被调查户的“赡养收入”,一体化住户调查单列出了“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这一指标。
4.一体户住户调查的赡养、捐赠、赔偿收入有“经常性”和“非经常性”之分,经常性的赡养、捐赠、赔偿收入统计在“转移性收入”中,非经常性的赡养、捐赠、赔偿收入统计在非收入所得中,现行住户调查是没有这个区分的。
5.现行农村住户调查将“报销医药费”作为转移性收入的一部分,而城乡一体化改革后转移性收入将不再包括这一部分。
(七)改善信息收集准确率
一体户住户调查中努力降低拒访率,缩短调查周期。允许使用问卷收集收支数据,推广网上记账,适当提高调查补贴标准,科学处理拒访问题,搜集并使用拒访户基本信息校准样本偏差,使用税务登记信息校准样本偏差。
四、完善一体化住户调查统计指标体系的建议
(一)不能简单模仿国外
我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目前是在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全国住户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但需要在借签的同时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我国存在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亿万农民工在城镇打工的特殊国情,简单搬用国际标准就会对真实的城乡人口和分配关系产生混乱。
(二)进一步合理地划分城乡居民
目前的城乡一体化改革中将外出农民工划分至城镇居民中,建议在将“农民工”划分为城镇常住居民时必须是外出务工时间和在城镇居住时间较长的农民工,同时将赡养人口随家庭主要劳动力人口的变迁而变迁。这样才能更加保证统计数据的可靠性和实效性,才能为国家制定方针政策时提供最正确的数据支持。
(三)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统计指标
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基础工作中,“账本”是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的根本,为了确保记账质量, 2015年,我县把“勤访住户,感情换心,稳定城镇住户调查网络”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从记帐户管理、访户情况两方面入手,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夯实常规调查工作基础。
(一)严格制度,深化服务。按照国家统一报表制度的要求,做好定期报表和年报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及时完成常规性调查任务。特别是对城镇可支配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消费性支出等重要数据,把握好发展趋势,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进一步深化一体化住户调查优质服务。继续在一体化住户调查提高服务质量,充实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手段上下功夫,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建章立制,管理规范。为确保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调查员(辅助调查员)工作责任制度、数据反馈制度、数据评估制度、调查员访户制度等,确保了城镇住户调查统计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建立了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台帐、大宗收支台帐、主要指标季年度台帐和历史资料台帐及调查员工作情况登记表。
(三)各级配合,渠道畅通。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打通了干线,确保了调查渠道的畅通。积极与抽中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联系、沟通,争取他们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加强与辅助调查员的联系、交流、沟通。各乡镇也十分重视调查工作,建立了乡镇长为调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部分乡镇还建立了领导联系调查户的工作制度。
(四)加强联系,夯实基础。为了确保记帐户及时准确的记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专业人员做到了每月到调查点指导记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开展访户指导,确保了记帐质量,同时通过访户交流增进了友谊,取得记帐户的信任和支持从而确保了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 “质量第一 ”的观念是一体化住户调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收入来源渠道、消费支出结构呈多元化格局,加之调查户的自觉配合程度日渐低下,给调查工作带来了不少难以预料的问题和困难。对此,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在强化质量方面着重把握了以下两个重要环节:
(一)坚持日记账数据上报 “五审 ”制度。
统计局严格按照《住户调查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检查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开展数据质量抽查和回访工作。坚持以辅调员收发账本现场审核、专职调查员上机录入审核、报表汇总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核的 “五审 ”制度和日记账不定期的抽查制度,来强化对主要调查指标的对比分析,对波动较大数据的重点监测,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1.辅调员现场审核记账本。辅调员上门收记账本时,认真检查收支账的规范性、齐全性,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当场指正;编码时细审全部记账内容,遇到可疑问题,及时核实纠正。
2.专职调查员上机录入审核。住户专业人员对账本进行认真审核,严格履行账本审核职责,及时查找编码、录入错误信息,并将账本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及时修正,避免下月账本中出现类似情况。
3.报表汇总审核。每月录入报表后进行汇总审核。严格对记账户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耐用品基本情况以及粗细账的数据逻辑进行审核,住户专业人员对各项数据逻辑错误和问题进行排查,同时进行疑问回访,并做好住户调查回访记录,提醒调查户注意。
4.分管领导审核。每月报表要由分管领导审核、对生成的报表进行逻辑关系审核,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及农民现金收入、消费支出主要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审核无误后才打印数据指标月报。
5.局长审核。局领导对住户的主要数据进行审核,将主要数据与其他各专业数据衔接性进行对比、分析,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狠抓数据质量评估
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也是促进我国住户调查科学发展,提高住户调查质量的迫切需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城镇转移,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对城乡劳动力就业和人口布局构成了新挑战,改变了城乡住户调查的覆盖范围,对搞准城乡居民收入真实情况带来很大难度,城乡分割的住户调查不利于不重不漏地覆盖城乡居民,难以准确把握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外,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还可以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调查效率,而且也有助于统计数据与国际接轨。
正因如此,在2008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被正式列入今后一个时期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重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进城务工人员与日俱增的情况下,这种以户口作为分类方式并分别进行统计的模式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首先,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的保证面临困难。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城乡界限在很多地区已变得十分模糊,过去单纯通过居住区域就能区分居民身份的作法已成为历史。加之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城乡、城市间流动,大量农民工家庭在城市里就业、居住和生活,这一庞大群体中的很多人实际上已仅仅是户籍意义上的农村居民。在此情况下,现行的城乡住户调查体系按照传统城乡地域概念或者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域划分调查区域,根据户籍进行人群分类抽选调查样本的方式,样本的代表性难免存在瑕疵。另外,城乡一体化建设已经给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和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如何记录这样的变化?如何用统计的方法准确的描述城乡一体的居民生活状况?这些都对我们现有城乡住户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其次,难以统一描述全体居民生活状况和进行国际比较。城乡住户调查在调查覆盖面、调查设计、调查内容和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区别。对城镇住户、农村住户各自的统计目的和作用、统计项目、统计指标都有所不同,进而造成两类统计数据无法对接,对城乡居民的生活状况只能进行分类描述,不能形成统一反映全体居民生活状况的统计数据。城乡住户调查的分类统计数据不但不能整合统一,而且在概念和定义上与国际标准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使得统计的数据难以直接进行国际比较,在统计的方法上也不能与国际上通行的统计方式接轨。
探索并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目前实际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体系,仍然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难点和问题。
一、我国目前城乡基本现状是一体化改革所面临的最大难点。当前,尽管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大量农民流向城镇就业和生活,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还没有根本的改变,城乡户籍依然存在。与之相适应,城乡居民在生活方式、就业模式、收入来源、支出和消费投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首先要建立一套能够全面和综合反映城乡居民就业、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调查指标体系,城乡居民的上述差异无疑为调查指标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挑战。另外,根据我国原有的城乡地域划分和行政管理模式,城乡两套住户调查体系分别采取了适合各自特点的调查组织、管理模式和调查方法。在城乡地域划分仍然明显,行政管理方式仍有所区别的情况下,建立和采用能够适用于这种现状的统一的调查组织、管理模式和调查方法,确实需要进行大量的探索和尝试。
二、城乡住户调查的需求对一体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自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之日起,由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侧重点不同,各级政府对城乡住户调查的需求也有所区别。因此,目前城乡住户调查除调查居民收支等基本生活情况,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求外,都根据政府宏观管理的需求,分别设计了各自不同的调查主题和内容。根据各自的调查方案,城乡住户调查的内容除了居民收支等基本生活情况外,农村住户调查需要调查的内容包括监测农村摆脱贫困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情况,大量农民流向城镇就业和生活情况。
三、现行方法制度的差异性增加了一体化改革的难度。我国现行的城乡住户调查制度是在结合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的,在抽样方案、指标体系和调查表式的设计,以及各种调查内容和报表的汇总上报时间等方面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从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方法上看,尽管都是采取分层多阶段抽样方式,但具体操作过程仍然有所区别,如调查样本量的计算和确定方面,农村住户调查采用MPPS抽样程序计算样本容量,计算时除了考虑收入、人口和从业人员的调查主题外,还要将粮食亩产、棉花亩产等其相应的播种面积两项调查主题结合在一起考虑。从调查指标体系上看,区别则更加明显。如在收入指标上,尽管城乡居民的总收入均包含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农村为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但在指标内涵和包括的内容方面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同时,考虑到目前城乡居民生存的实际状况,城市住户调查的收入核心指标为可支配收入,而农村住户调查的收入核心指标则是纯收入。收入分类指标的设置方面,城市住户调查在转移性收入类指标方面设计并突出了社会保障的内容,而农村住户调查指标则是侧重于了解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情况。在支出指标上,针对农民家庭既是生活也是生产单位的特征,突出并设置了家庭经营费用支出、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和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等指标。消费支出方面,由于农村居民在食品、住房消费的来源方面区别城市居民,因此城乡调查在消费指标的设计和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区别。
四、现有的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与一体化改革不相适应。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住户调查体系,首先要求在开展上要实现一体化组织管理。目前这种两套调查体系分别组织管理,城乡两个调查系统和部门分别调查的体制和模式也面临改革的必要。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的改变既是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难点。涉及到自上而下的机构人员变动,组织管理方式改变。即使是在现有基础上不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整,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一)必须增强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村住户一体化改革,有助于推动我国城乡住户调查改革,加深我们对现代统计实践和理论的认识,加快我国住户调查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统计核算工作,还能够全面提高我国统计调查的综合能力,提高住户调查数据的质量,加强CPI和劳动就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为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区县居民收支情况和生活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在“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进程中的监测考核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开展住户调查取得分区县的住户调查资料,是区县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分析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应业等情况的重要信息途径,也是区县政府对“富民”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考核、监测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对研究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
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版权所有
三、调查内容
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
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
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
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
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
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
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
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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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统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搞好宣传发动,消除群众顾虑。住户调查是一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富民”工程,调查内容涉及到居民家庭收支方面的诸多秘密,居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决策。因此,对抽中的经常性记账户,其所在的区县、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等,要协同配合做好记账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释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统计调查中涉及的个人秘密受法律的严格保护,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3、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操作。住户调查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各区县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要按照国家城调总队、省城调队的住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步骤、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审核程序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严格上报制度。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手册》和省城调队下发的《河东省城市住户工作细则》以及市城调局制定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执行。各区县对分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8日前以磁盘方式报市城调局住户处。市城调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监审、检查。
摘要:为反映盐城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状况,为党委、政府提供改善民生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本文结合城镇住户调查资料对盐城城镇居民收入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影响收入增长的几点因素,提出了增加居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账本;城镇居民收入
随着收入倍增计划的深入实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到位,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经省级评估反馈的全市千户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汇总结果表明,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0000万元,达21941元,比上年增加2527元,名义增长130%,剔除价格上涨影响,实际增长99%。
一、实现年度确保目标,未达五年倍增时序进度。
与确保增长13%、力争增长14%的年度目标相比,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顺利实现确保目标,没有达到力争目标。与“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要求的149%年递增率相比,则低19个百分点。这已是我市连续两年未能达到时序进度,2011年的增幅为146%,比要求低03个百分点。“十二五”已过去两年,按进度累计增幅应达32%,而实际只有295%,已欠25个百分点,势必为未来3年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带来巨大压力。
二、收入水平高于苏北、低于全省全国,收入增幅低于苏北、高于全省全国。
省级反馈资料表明,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苏北5市中仍居第1位,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仍居第9位,比省内最高的苏州市(39079元)低439%,比全省平均水平(29677元)低261%,比全国平均水平(24565元)低107%,比苏北平均水平(20822元)高54%。
2012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省内低于宿迁市(135%)、淮安市(132%)、徐州市(131%),在全省和苏北均列第四位。比全省平均增幅(127%)高0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幅(126%)高04个百分点,比苏北平均增幅(131%)低01个百分点。
三、各地收入全面增长,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各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均登上一个新台阶。省级反馈资料表明,2012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25867元,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依次为:响水18207元、阜宁18253元、滨海19090元、射阳19373元、建湖21215元、大丰22471元、东台23867元、盐都23881元,亭湖26356元。
各地收入全面增长,增幅在全省位居前列。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2%,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依次为:东台、大丰、亭湖为132%,在全省并列第14位,盐都、射阳、滨海为131%,在全省并列第19位,响水、阜宁、建湖为130%,在全省并列第27位。
四、四大收入全面提高,工薪收入仍是基础。
1、工资性收入增长贡献过半。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304元,比上年增加1554元,增长132%,对人均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44%。占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仍达566%,比上年微降0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上年年终奖金的提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到位增资、补发等因素。
2、经营净收入增长稳定。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26元,比上年增加417元,增长116%,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146%。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得益于创业环境的改善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完善,以及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
3、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603元,比上年增加103元,增长205%,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36%。财产性收入之所以增长最快,兑现新长铁路借资利息是重要因素之一。
4、转移性收入政策性增长因素较多。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5584元,比上年增加784元,增长163%,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274%。主要政策性增长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连续第七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二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兑现及补发因素;三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进一步提高;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体的转移支付的增加。此外,在外打工人员寄回或带回的收入增加,居民间的人情交往加码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
五、影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2012年,城镇居民增收因素较多,但不利因素也的影响。
1、经济形势严峻。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对我市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影响了企业职工工资的提高。
2、政策尚不到位。由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2012年,虽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下达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造成有些企业对提高职工工资等待观望不积极。
3、基期水平较高。上年我市市区和部分县(市)提高了公务员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津补贴,基数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2012年的增幅。
4、社保缴费增加。可支配收入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之后的收入2012年我市提高了职工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从长期看,可增加城镇居民的收益,但对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却会产生负面影响。
5、上级评估收紧。前三季度省级反馈的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仍达156%,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加之江苏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全国领先,到年底省级评估急剧收紧,导致我市全年增幅大幅下挫了26个百分点。
六、提高居民收入的几点建议
1、建立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工资性收入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支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为保障城镇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应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调资步伐,提高薪资标准,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运用政策手段,建立增长工资的长效机制,保障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2、积极帮扶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低收入家庭就业率低,负担重是造成收入低的主要原因。建议加大对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财政适当投入资金,购买一些公益岗位,安排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积极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3、继续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家庭经营收入历来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能动因素,要在资金、税收等政策上继续给予优惠待遇。
前三季度增长回落趋稳
全面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可分别从GDP生产和需求两个角度对前三季度中国经济增长形势进行简要分析。
(一)从生产角度看,前三季度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在回落中趋稳。
今年一、二、三季度,中国经济分别增长11.9%、10.3%和9.6%。一季度延续了2009年逐季上升的走势,二、三季度增速回落,三季度回落幅度比二季度明显缩小,具体表现在:
――工业增速在回落中趋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业增加值增速。今年1月-2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7%,延续了2009年上升的势头;随后呈回落的趋势,3月-6月回落幅度比较明显,从1月-2月的20.7%,回落到6月的13.7%,7月-9月分别增长13.4%、13.9%和13.3%,近四个月稳定在13%-14%的增长水平。
――建筑业增速在回落中趋稳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今年前8个月,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累计增速逐月回落,1月-2月增长29.1%, 1月-8月增长24.0%; 1月-9月增长24.1%,略有回升;最近5个月累计增速变动幅度很小,稳定在24.0%-24.5%之间。
前三季度,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回落的影响,建筑业增加值增速逐季回落,一季度增长14.7%,二季度增长12.5%,三季度增长12.0%,三季度增速回落幅度比二季度明显缩小。
――房地产业增速在回落中趋稳
房地产业由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等组成,商品房销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的重要活动,也是变化最敏感的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
今年前8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逐月回落,1月-2月增长38.2%,上半年回落到15.4%,1月-8月回落到6.7%;1月-9月增长8.2%,略有回升。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保持在一位数,增速趋于稳定。
受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的影响,今年一、二、三季度房地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1%、2.0%和2.0%,二季度增速明显回落,三季度增速与二季度持平。
(二)从需求角度同样也可以看出,前三季度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在回落中趋于稳定。
全面反映最终需求变化情况的指标是支出法GDP,它由三大需求组成: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净出口需求。在支出法GDP核算中,消费需求称为最终消费,投资需求称为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需求称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其中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等于货物和服务出口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
――最终消费增速逐季回落
今年前三季度,居民消费增速逐季回落,政府消费增速比较平稳,最终消费增速逐季回落。
居民消费包括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农村住户调查提供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和城镇住户调查提供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决定着季度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的增长趋势。
根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今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与“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不同,季度只有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统计)实际增长9.3%,上半年增长8.5%,前三季度增长7.3%,增速逐季回落。
根据城镇住户调查资料,今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实际增长8.7%,上半年增长7.2%,前三季度增长6.3%,实际增速也是逐季回落的。
政府消费主要利用财政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计算。财政支出包括投资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和经常性业务支出,政府消费只包括其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不包括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财政支出分别增长11.9%、14.2%和20.6%,政府消费分别增长10.6%、10.2%和10.5%。显然,政府消费增速比较平稳。
――资本形成总额增速逐季回落
今年前三季度,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增速均逐季回落,从而资本形成总额增速逐季回落。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内涵上存在区别,但是两者基本上保持相同的变化趋势。今年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6%,上半年增长25.0%,前三季度增长24.0%,增速逐季小幅回落。
初步测算,今年一季度存货增加增长56.7%,上半年增长15.1%,前三季度增长10.2%,增速逐季回落。一季度存货增加增速较高与去年同期去库存化导致的存货增加大幅度下降有关。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逐季明显上升
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差额是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核算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两者在内涵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是由于中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货物贸易长期处于顺差状态,服务贸易逆差对货物贸易顺差产生一定的抵消作用;二是由于进口价格变动幅度与出口价格变动幅度往往不同,从而剔除价格因素之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速与货物贸易差额增速差别较大,有时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趋势。
因为按照惯例,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增长速度指剔出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速度,海关统计的贸易差额增长速度指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名义增长速度。
今年一季度货物贸易出口增长28.7%,上半年增长35.2%,前三季度增长34.0%;一季度货物贸易进口增长64.6%,上半年增长52.7%,前三季度增长42.4%,增速逐季减缓;一季度货物贸易顺差下降76.7%,上半年下降42.5%,前三季度下降9.9%,降幅逐季缩小。
由于进出口价格变化差异较大(进口价格涨幅较高,出口价格一季度和上半年小幅下降,前三季度小幅上涨),一季度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转为正增长7.8%,上半年增长12.7%,前三季度增长25.7%,增速逐季加快。
综上所述,从需求角度看,今年前三季度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增速均逐季回落;净出口需求增速逐季上升。汇总三大需求的结果,经济增长速度逐季回落,三季度回落幅度缩小,与从生产角度核算的经济增长速度持相同变化趋势。
四季度将继续平稳回落
展望今年四季度,经济学家们的看法较为一致。通过对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若干因素的分析,可以大致判断四季度中国经济增长趋势:将继续平稳回落,主要理由如下:
去年经济增速前低后高,影响今年四季度经济走势。去年一至四季度经济增长率分别为6.5%、8.1%、9.6%和11.3%,前低后高、逐季上升的增长态势十分明显,经济增长基数不断增大,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今年四季度的经济走势。
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平稳回落,预示着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平稳回落。
今年1月-2月,城镇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长42.7%,随后连续三个月累计增速明显回落,1月-5月增长26.5%,5月至8月,城镇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稳定在26.3%-26.8%,9月小幅回落至24.5%,处于平稳回落状态。城镇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增速的变动情况预示着今年四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将平稳回落。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回落,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产生滞后影响。
在有关经济刺激政策的作用下,去年2月至11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逐月上升,1月-2月下降0.3%,1月-11月增长53.0%。受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不断上升的影响,去年初至今年5月,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增速基本上呈逐月持续上升的趋势,去年1月-2月增长1.0%,今年1月-5月增长38.2%。
今年前8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逐月回落,1月-2月增长38.2%,1月-8月增长6.7%,9月累计增速略有回升。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增速的上述变化将影响到今年四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落。
世界经济复苏步履蹒跚,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对中国四季度贸易出口产生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缓慢曲折,主要经济体失业率居高难下,消费不振,贸易保护主义增强,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将影响中国四季度的贸易出口。
关键词 养老保险 居民储蓄 现收现付 Diamond模型 挤出弹性
一、文献综述
相比于以往有关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文献,本文的亮点一方面是在理论模型中,将人口增长率引进现收现付制和个人基金制下的代际交叠模型,能够研究当前中国延迟退休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养老金收支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实证分析中,解释变量既包含了宏观影响变量,也加入了养老金保险制度自身特点的变量,在居民储蓄变化的解释上能够更有说服力。同时,也能够通过养老金制度变量符号的正负来反映当前中国养老金制度的保障程度。(如表1)
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下的代际交叠模型
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从现收现付制度逐步向基金积累制转变,目前处于“统账结合”的混合模式。根据这种模式,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给付由两部分组成: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部分。据此,本文在现收现付制和个人基金制结合下的代际交叠模型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进人口增长率这个变量,建立如下修改了的世代交叠模型。
由上两式的符号都为负,可知,现收现付制和个人基金制的存在会导致居民储蓄减少,即存在现收现付制和个人基金制的挤出效应。而减少的部分是大于1还是小于1,取决于利率和人口增长率的关系:当利率小于人口增长率,则减少的部分大于1;反之,减少的部分小于1。
在研究现收现付储蓄与人口增长率的关系时,有如下的一阶关系式:
由符号小于0可知,在当前延迟退休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背景下,就业人口增长率n升高,dt减少,则养老金储蓄S1,t增加,进而现收现付的挤出弹性的绝对值增加。
三、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储蓄挤出效应的实证研究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社会保险制度为居民提供了一种制度性的保障,使得居民可以在当前消费与退休后消费之间进行权衡,所以居民并不关心当前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险支出水平,而更加注重退休后的社会保障性的收入水平,并据此确定当前的储蓄水平。另外,由于居民在决定储蓄水平时无法看到当期的社会保险余额,因此居民会选择去年的社会保险余额作为参考。
在宏观上,影响居民储蓄水平的因素也有很多:第一是收入水平,一般而言,收入水平的提高会促进居民的储蓄增加;第二,利率越高,居民在银行储蓄所获的回报越高,因而储蓄会增加;第三,物价水平的变动是影响居民消费的关键因素,当物价上升,居民会增加当前的消费而减少未来的消费,从而减低当前的储蓄,反之则会增加当前的储蓄。
另外,养老金保险制度普及的广度和深度也影响着居民的储蓄水平。一方面,养老金覆盖率越高,居民因不确定性而增加的预防性储蓄会减少,进而总体上居民储蓄会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养老金缴费率越高,在“统账结合”制度下,退休后所获的养老金收入会越高,因而居民为退休生活所准备的储蓄会减少。
综上所述,本文建立如下的模型:
被解释变量: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总额st(年末余额),单位是亿元。
解释变量:第一,国民生产总值Gt,单位是亿元;第二,前一年的社会保险基金余额SIt-1,单位是亿元;第三,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活期利率Rt,单位为%;第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t,以上一年为100;第五,养老金覆盖率CRt,单位是%;第六,养老金缴费率Pt,单位是%;第七ε表示其他因素的影响。
其中:表示社会保险对储蓄的挤出效应,若a3
1997~2012年的数据整理如表2。
(来源: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国民生产总值,社会保险基金余额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均取自1997~2012的《中国统计年鉴》;活期存款利率取自国泰金安中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变动数据;养老金覆盖率和缴费率由1997~2012年的《中国城镇住户调查》计算可得。)
(二)回归分析及检验:
修正后的回归结果表明方程拟合优度仍非常高,所有解释变量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显著,并且所有变量的系数正负都符合实际情况。另外,将2004年的数据带入以上方程,得到拟合值为11.72528,而实际值为11.69154,误差范围小于1%,这说明修改后的方程设计较好。
从以上回归结果来看, 居民储蓄关于国民总值的变动弹性约为0.198,即国民总值增加1%,居民储蓄增加0.198%。社会保险对居民储蓄存在着挤出效应,其对居民储蓄的变动弹性约为-0.184,即社会保险增加1%,居民储蓄减少0.184%,弹性小于1,则表明挤出效应缺乏弹性。活期存款利率和消费价格指数对居民储蓄的影响都符合实际情况,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各自增加1%,居民储蓄分别减少0.187%、0.005%。而变量养老金覆盖率和养老金缴费率的系数为正,与理论不符,表明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没有舒解居民对于未来养老的担忧,进而并未起到给储蓄降温的目的。
四、结论以及建议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对居民储蓄的挤出弹性小于1。换个角度看,较低的养老保险水平会导致居民储蓄的增加,适度的养老保险水平会减少居民储蓄。第二,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过窄,缴费率不足等使居民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居民储蓄动机较强。养老保险的挤出效应缺乏制度保证,因此在一定程度下造成中国当前的高储蓄现象。据统计,到2012年末,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0427、53641、15225、19010、15429万人,与中国的人口数量相比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解决当前的高储蓄问题,应尽快建立更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如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以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缩小养老待遇内部差距、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监管、提高公众信心等,使养老保险发挥减少居民储蓄以促进消费的作用。
(作者单位为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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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心气、士气、正气和锐气明显提升,队伍的调查力、快速反映力和公信力大大增强,展现了团结和谐、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新局面。
一、着力构建人才支撑体系,为推动“三个提高”提供智力保证
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推动“三个提高”,也是如此。为此,我们从队伍知识结构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着力构建了以聘请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为塔尖、本队编内干部为塔中、统计调查志愿者为塔底的三个层面的人才支撑体系。一是聘请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我们聘请省社科院、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等科研院所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市发改委、政研室等政府部门领导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诊评估有关数据和走势,联合开发数理应用模型,开展课题攻关等,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加大内部顶尖人才和领军人物的培养。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已陆续选派20余名局处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处级以下干部也分批次到市行政学院参加在职公务员培训,还选派部分年轻同志到市委宣传部和政研室进行实践锻炼,还先后派出四个考察组赴山东、广东、北京、天津、河南等地考察学习。通过顶尖人才和领军人物的培养,为我队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三是组建统计调查志愿者协会。这个协会的成立,旨在加强统计调查力量、强化统计调查监督、加快全民统计建设。目前,已有700余名市民、企业员工和大学生等加入这个志愿者协会。他们承担着调查员、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职责。大批统计调查志愿者的加入,不仅进一步树立了长春统计调查文化品牌,也为长春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注入新的力量。目前,这些统计调查志愿者不仅参与了工商满意度调查、文明城市测评、组工满意度调查等,还为我队提供了大量反映社会经济问题的信息,成为我市统计调查工作不可忽视的力量。
二、着力构建制度支撑体系,为推动“三个提高”提供机制保证
我们在构建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的同时,出台了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干部提拔使用,以及数据采集、监控和管理为主体的制度支撑体系,构建了覆盖各个部门、所有工作环节的制度保证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依法行政层面。比如,在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上,我们建立了以量化为主要特点,激励与约束并存的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建立了干部功劳簿,看人首先看功劳簿,选人首先看水平、业绩和贡献。我们力求通过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实施,让想事的人有舞台,让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后台,形成了不比索取比贡献、不比享受比奉献的良好氛围,干部的爱队感情、干事热情和创业激情大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团结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三、着力构建技术支撑体系,为推动“三个提高”提供科技保证
统计调查工作是一门科学,是一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科学。特别是一些原始的调查手段和方法已严重制约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在构建调查技术支撑体系上下了不小的功夫,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推广应用新的调查手段和技术,为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我们开省内调查队系统网上直报先河,开发网上直报应用系统,对工业品价格专业报表率先采取网上直报。对于直报网络支持系统,我们在长春信息港开发搭建了网络直报应用平台,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网上直报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试运行基本结束,预期6月底即可实现部分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网上直报。我们还积极探索其他专业有关企业调查网上直报系统应用,力争在下半年将网上直报企业范围扩大到全部企业调查对象。我们还在消费价格调查专业,推广手持电子设备采价,率先在全省实现手持电子设备采价,提高了价格调查数据上报的及时性。我们还在住户调查专业,学习河南平顶山电脑记账经验,正在积极推进城镇住户调查电脑记账方法。为防止企业报表迟报,我们在工业品价格调查、企业景气调查等专业,建立了手机提醒短信群发系统,适时提醒企业人员上报有关报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正在开展的城镇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我们建立了涵盖长春市260个社区的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详实及时掌握每个社区的情况提供了方便,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消耗,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着力构建数据监控支撑体系,为推动“三个提高”提供质量保证
“三个提高”的核心是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准确。实践证明,构建科学、严谨、理性的数据质量监控体系,实现数据从采集、整理、审核、评估、上报的全过程监控,非常必要,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在研究制定数据监控系统的同时,成立了数据质量控制管理领导小组和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们按照全面质量管理(tqm)的理念,引入了qc小组模式,来构建数据质量监控和管理系统框架,对源头数据质量和数据生成过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效果十分明显。我们构建数据质量
监控系统主要体现三大特点:一是全员参与数据质量监控。要求全队上至队领导、下至调查工作人员,人人关心调查数据质量,人人努力做好数据质量监控;二是开展全过程数据质量监控。包括调查样本、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审核、数据加工等全过程;三是运用科学方法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根据各调查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科学方法,把专业技能、组织实施、统计方法、数据评估等有机结合,进而把数据质量监控建立在科学、理性的基础上。对于开发利用的数据监控系统,我们将结合iso9000标准进行补充,使其日臻完美。此前,我们就已开发利用的数据监控系统,开展了全队数据质量竞赛和竞赛结果“晾晒”,即“赛”和“晒”活动。我们将按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计划,会同市法制局、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执法检查部署,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争取本年度实现执法零的突破,进而为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保驾护航。此外,我们还将在局队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上做文章,齐心促进统计调查数据的进一步提高,协力推动地方统计工作开展。
五、着力构建资金支撑体系,为推动“三个提高”提供物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