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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节能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财经工委会同城建环保工委,于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对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7月中旬,课题组专题讨论并制定了调研方案。7月下旬,吕玉龙副主任带队走访区经委,并召开区发改委、经委、科委、建交委、财政局、环保局、房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8月上中旬,走访了上海松下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单位,实地察看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设施改造情况。8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宜家家居、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龙华水质净化厂,听取了区经委、区环保局、区机管局和三家被视察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加以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XX年初成立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区经委下设节能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用能企业组成的产业节能三级管理架构体系。制订《xx区产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方案(XX-XX年)》、《xx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xxx”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xx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等配套规划和制度,明确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监管。在加强能源统计、摸清能耗底数的基础上,对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和500吨标煤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楼宇)等能耗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服务。以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黄浦江准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漕河泾开发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高校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总量减排与工业污染防治。
1、总量减排实施了严格的责任制。在修订20*年总量减排计划的同时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属以上企业签订了64项《污染源限期治理责任状》和《2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截止目前,64项责任状减排项目已完成30项,占减排项目总数的47%,完成总量减排1533吨,其它34项正在进行当中,有望12月中旬全部完成。为推动结构性减排,关闭了建昌县、辽宁渤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小造纸企业。强化了总量减排档案建设,召开了3次由相关人员参加的总量减排档案调度会,认真指导全市总量减排档案建设。
2、工业污染防治。认真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上半年市属以上排污企业换发排污许可证28家,年审排污许可证20家,发放排污许可证4家。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排污企业的排污达标率。先后18次对排污企业进行检查。对污水处理厂不按规定处理污泥的问题、锦西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废乳化液未经处理排放环境等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加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进程。制定了20*年度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计划。3次组织16家重点排污企业召开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调度会。参加省统购的15家企业已有12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备已到位,预计7月初安装完毕。
(二)水污染防治。
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修改方案。在20*年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的保护区的基础上,又重新划定了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修订了《*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包括乌金塘水源地、平山水源地、兴城河水源地、烟台河水源地、曹庄水源地、高桥水源地、塔山水源地、建昌自来水公司水源地、绥中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杨家杖子开发区水源地、龙源水源地共11个水源地,共有一级保护区63.77km2,二级保护区278.02km2。
向省局提出了关于调整我市水质监测断面的报告。根据《辽宁省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市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补偿办法》(讨论稿),按照这个办法对我市很不利,为此,向省局上报了关于调整我市监测断面的报告,提出了建议:连山河、五里河属于季节性河流多数天数无水,建议不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意将大凌河建昌段王家卧铺断面、兴城河红石碑入海口断面,纳入考核范围。
组织开展了水源地安全大检查。5月份,对乌金塘水源、平山水原,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建昌水源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从检查来看乌金塘水源、杨家仗子开发区水源、平山水原保护区水质良好,但宫山咀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依然存在,排污口还没有取缔。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截止6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77天,超标4天,达标率为97.7%,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截止到4月15日,在15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5次,车辆776台次,对全市218台茶浴炉、209台窑炉、461台供暖锅炉以及82台工业锅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供暖单位除尘设施不正常,加碱或加碱不足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此外,5月初我们还对连山、龙港、兴城的部分茶浴炉冒黑烟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完成了9128辆汽车检测任务,占全年任务量的65.2%,达标率为90%,对未达标的车辆进行了限期治理和处罚。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坚持以环境容量、群众意愿、国家法规为前提,突出保重点,压缩规模小、污染严重的项目为原则。上半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32项,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13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16项,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3项;这些项目总投资15.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68亿元,占总投资的4.4%。此外,全面落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上报国家及省管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8项(1000万吨炼油、5000吨煤码头等),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办事程序。上半年全市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7项,总投资6.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0.18亿元,占总投资的2.9%。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完成了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的审查,目前正协调八家子开发区规划环评,高新园区审查后的遗留问题、北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打鱼山园区规划环评已获省局审查通过。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深入建设项目现场90余次,制作行政调查笔录26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市供暖处、渤海水泥、*岛港集团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共计罚款26万元。配合辽宁省碧海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营口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公司对锦西石化公司汽油质量升级工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刘台子风力发电场项目实施环境监理。对*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2000吨/年四氯化钛项目、*岛市天然气储配站改、扩建项目等十一家企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监理。
(五)固体废物与放射源管理。
全面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调查工作。摸清我市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重点行业共有51家。17类重点行业和排放源我市占10类。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焚烧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
为奥运安保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市产危废企业19家、利用危废11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19.38公斤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了集中处置。目前还有95792克正在办理中。
严格危废废物转移审批。半年以来,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6份,审批转移危险废物23217.7吨,其中向省外转移909吨。
完成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对我市近100多家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排查走访,共上报申报登记表21份,摸清了我市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基本底数,建立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管理数据库。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放射源安全,与20家涉源企事业单位签定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制定了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收储了7枚废弃的放射源。组织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工司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还有4家正在办理之中。
(六)环境应急管理。
调整上报了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结合20*年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和20*年各级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20*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制定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放射源使用单位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
完成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成员通讯联系网络建设,网络涵盖了我市辖区内的重点风险源企业、各使用放射源和产生、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调整补充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
协调处置2起突发环境事件。上半年,我市辖区内共发生了2起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在2月21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在102国道周流河段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液碱运输车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了24.1吨液碱全部泄露。二是4月27日,绥中县小盘岭金矿尾矿库发生了溃坝事故。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分队迅速行动,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
结合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运“反恐安保”演练的机会,组织了市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从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下达任务、到队伍的集结、协调、事发现场的监测与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综合演练。
(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
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召开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准备会,协调市建委、公安局、统计局、规划局、水利局、卫生局、发改委、经委、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统计编报和汇总。20*年综合得分72.82分,较2006年度的68.*分提高了4.74分,在全省14个地级市中的综合排名第7位,与上年度持平。
指导兴城市完成了2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兴城市的综合得分42.53分,较上年度39.72分提高了2.81分,在全省17个县级市中的综合排名较上年度的第14位下降到第15位。
(八)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
1、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力度。一是重点对锦化化工集团热电厂烟尘超标问题、锦西石化分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措施造成小南河油污染问题、*岛锌厂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问题以及兴城东华机械厂精铸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上项目等问题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同时,对锦化机集团加热窑炉烟尘、恶臭污染等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二是重点清查了市属企业长期遗留的厂中厂问题,依法对化工、化机厂院内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恒星硅酸钠厂等两家玻璃水生产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对兴城东华机械厂擅自出租车间无手续生产四氯化钛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实施了断水断电。三是对国家和省控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和治理工程开展了环境监察系数考核工作。
2、认真开展环保后督查工作。对03年以来我市处理的重点环境案件,包括国家和省转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了28件案件为我市后督察重点案件,建立了后督察台账,召开了各县市区后督察工作动员会,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涉及后督察重点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制作了详细的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岛锌厂西区污水直排入海,东铜冲渣水泄漏问题;建昌虹源及宏跃矿业有限公司污水排放问题以及龙港区天成化工和四星药化气味及污水排放问题,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
3、加大烟尘整治力度。一是出动人员1600余人次对市属取暖锅炉开展了重点检查。对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的光明供热站、新远物业公司、正业物业供暖、龙港区经贸局等供暖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存在问题的民安供暖、天正供暖等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强化了晚饭后对城区茶浴炉监督稽查。先后对泓源达洗浴、海兴温泉洗浴总汇、天湖大众洗浴中心等15家冒黑烟单位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三是严厉打击公路两侧冒黑烟现象。重点对高速公路、102国道、高桥至虹螺蚬、锦葫路、连山区至杨杖子等公路两侧开展集中检查,依法对金铭碳素厂、宏业人民浴池冒黑烟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对连山区化工厂对氯苯氨分厂、立增机械加工厂、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等下达了整改通知。
4、强化了水源保护。以乌金塘水库、平山水源、六股河流域、兴城河水源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选矿行业专项整治及严厉打击非法排污企业。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500余台次,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立案处罚5件。取缔非法选矿厂10家。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水源流域内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底数。目前我市各水源流域内共有企业168家。二是开展了大规模的监督稽查。先后重点检查了70余家企业,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兴城华茂选矿厂、建昌李亚林选厂、腾达矿业、付敬春选厂、杨效乡东山选矿厂、台集屯宝林选矿厂等21家企业都以书面形式转给相关部门及县区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县区对环保设施不完善的尾矿库全部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汛期安全。
5、加强对氧化钼、医药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现场检查。依法对兴城海洲药业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非法排污行为、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依法提出了立案处罚。并对环保设施存在问题的建昌县宇龙矿冶有限公司、金盛冶炼厂、龙港区锌达实业有限公司、绥中瑞合糠荃有限公司等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6、加强噪声整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实施静音工程。一是周密筹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二是深入现场,摸清底数,合理分工。三是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中、高考期间未批准一起夜间连续施工申请。四是主动出击,严格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开展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及时制止绥中二建、*岛建安公司等违法施工行为20余起。并依法对中冶京唐一公司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五是高考当天,派人进驻我市高考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处理考场周围环境突发事件。中、高考考试期间未发生一起噪声干扰事件。
7、强化了对“三河”排污状况的监督检查。年初,就将“三河”两岸企业的检查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每月提交检查报告,对五里河的检查结果每月上报市政府督察室。通过检查,2月份针对锦化集团九号复线出现泄露,部分污水直排小南河行为,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九)生态保护和清洁生产。
成立了*岛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岛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建昌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有望下半年投入生产,生产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积极推进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建昌县魏家岭乡、绥中县沙河乡创建的1000吨有机食品加工基地于5月份通过了有机食品基地的认证,获得了认定证书。制定了《*岛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兴城岛乡等9家单位为省级环境优美村、镇的上报工作。
积极推进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了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按照省局要求,重新确定了锦西铁路洗罐站、*岛市食品公司等十七家企业为我市20*年重点清洁生产企业。
进一步协调和督促“十一五”期间我市15个碧海行动计划工程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对全市废水排放量在100万吨/年以上的直排海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对新区3万、老区7万吨污水处理厂加氯装置未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
(十)政策法规及环境。
上半年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8件,处罚22件,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件;完成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2件,截止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100%,满意率95%。接待68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8%。在案件的处理中,严格做到重点案件不放松,特别是对影响面广、领导和群众都关注的案件,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拟制完成了《*岛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及制定说明书,已上报法制办进行审核。
(十一)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教育主要以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等工作为宣传重点,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04篇。以“6.5”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宣传板巡展和签名活动;在《*岛日报》刊登了“绿色奥运环保先行”的主题文章。积极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组织曙光小学、绥中利伟高中等5所省级绿色学校校长参加了省宣教中心举办的“绿色学校校长论坛”。
(十二)环境监测。首次完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联动模式,使投资189.3亿元的锦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得到了高标准的监测保障。完成了6起应急监测保障任务。
(十三)污染源普查。自*年10月份成立*岛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来,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87人。截止5月31日,共清查出污染源4563个,填报21729家基层表,入户率100%,高标准完成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初报任务。
(十四)机关作风建设。上半年我们重点加强了机关素质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织科以上领导结合岗位分工每人为机关全体同志讲一课;二是组织了第二届全市环保系统乒乓球比赛;三是结合建党87周年举行了文艺汇演;四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了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值班值宿、车辆管理、伙食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难度还很大,问题比较突出。污水处理工程还有部分没有动工;钼冶炼改造只有5家在进行改造,其余11家还在观望之中;中冶*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东铜二氧化硫改造项目处于半停顿状态。
二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茶浴炉偷着烧煤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冒黑烟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设施不运行,直排问题还很严重,水源保护区内直排口还没有取缔。
三是一些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制度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药、化肥、畜禽养殖、乡镇企业等对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构成的污染防治任务异常艰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要抓好工程减排项目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二要加强源头控制,把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三要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烟尘整治及对城区内茶浴炉的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冒黑烟的问题。加大汽车尾气的监察力度,严格控制高污染农柴车进城,重拳打击“黑尾巴车”上路。
(二)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地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取缔所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三)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抓紧抓好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生态功能区的划定。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协调县(市)区在乡镇设立环保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继续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认真总结兴城华元牧业有机肥厂、建昌县喇嘛洞镇敬华有机肥厂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1日起停止危险废物进出我市,确保奥运期间的环境安全。督促医疗垃圾处理厂加快改造进度。继续开展好辐射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加大排污费收缴力度,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职,从发改工作职能出发,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综合经济工作,当好县委和政府参谋助手。一是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十二五”规划目标,合理确定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各项指标,编制完成《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经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指导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牵头草拟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考评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及服务业增加值GDP比重等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发展。年初,组织班子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企业调查了解2014年经济新增长亮点、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支撑项目、项目储备等情况,关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给予指导。重点负责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会同统计部门制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指导乡镇完成好投资增长目标,通过加大上下沟通对接力度,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保六争五”的发展目标。1-9月份,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9亿元,增长35.8%,增幅居全市第3位。同时,强化经济运行分析预测,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向县人大汇报计划执行情况。二是精心编制专项规划。省委省政府已原则同意将县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现已编制完成《县重点发展生态产业构建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修改稿)和《省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初稿)。同时,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编制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群众意愿的发展蓝图。三是协助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完成了《市生态县建设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报告》,已通过市环保局对我县的复核验收。四是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各项工作。牵头完成“促改革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上报市级部门,牵头综合惠及类政策推动落实工作,并在县电视台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十五项举措》政策解读。
(二)大力实施项目带动,促进我县经济加快发展。我局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项目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争取发展和项目资金支持,作为发改工作的第一要务,作为抢抓机遇、夯实基础和提升长远竞争力的根本举措。一是不断完善项目储备库。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4年项目储备任务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调研,认真挖掘、筛选项目申报进入市级储备库,截止8月31日,共收集交通、能源、工业、农业、社会事业、创意产业等市级储备项目64项,总投资323亿元。牵头落实汇总县为民办实事项目44个,五大重点行动计划项目247个,全县比照享受苏区项目251个。二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申请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局领导班子和业务股室干部分成两队,深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政策解读和项目对接,指导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生成、储备和对接工作,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市国家盘子,努力推动我县发展项目化。目前,牵头交通、经贸、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收集整理了“六大提升工程”有关项目165个,合计总投资100.58亿元(不含高铁、高速公路及小型堆核电项目)。三是精心策划包装项目。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策划包装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三类合计5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24.67亿元,其中挤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13个;列入省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的全省重大建设项目17个。四是申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申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试验区项目策划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牵头筛选汇总申报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项目135个,总投资266亿元。五是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摸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牵头对全县2014年建设项目用地、用林及资金需求等要素保障进行摸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六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截止10月底,经发改渠道争取的项目资金达6630.3万元。
(三)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努力构建便捷的投资审批平台。今年市委、市政府下放三批涉及发改局审批事项,审批权下放后,我局着重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主动承接,主动作为,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上级发改部门进行沟通;二是加强学习,并对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并及时授权窗口审批;四是完善窗口告知单的内容,一次告知到位;五是梳理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加强对社会风险评估的把关和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所有审批项目均已授权到窗口审批。截止10月底,已审批(核准、备案)项目75个。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确保投资较快增长,保持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日常工作中着重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调研跟踪和协调服务,利用重点项目协调会、政银企对接会及经济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定期向县主要领导汇报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努力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本年度我县列入省、市级在建重点项目21个,总投资59.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50亿元,比2013年增加6.53亿元,增幅65.33%。统计到10月份,全县已完成完成投资19.7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9.7%。据此进度及往年完成情况,预计全年能完成投资计划的140%,完成投资23.1亿元。三是加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力度。加强规范管理,严把政策关,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审批项目进行事前公告和事后公示,同时严格执行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规定。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项目工程点,了解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四是认真做好项目对接工作。积极参加第十二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充分利用“6.18”平台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14年我县共征集各种技术需求25项;开展4场对接活动;完成新对接合同项目50项;收集了10张以上高质量,画面清晰的城市形象照片、旅游景点照片,作为“宣传城市形象为主”的馆布馆题材;推荐省祥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调温护具为馆参展展品;邀请保加利亚索菲亚科斯廷布罗德研究院、农林大学、省农科院等6位国内外专家参会;收集并向企业适合我县产业发展的“中国农业大学”项目成果100项;争取到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3个,合计105万元。五是加强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圣阳白水洋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乡下厨房食品有限公司和高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快改制上市步伐。目前白水农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阶段。
(四)创新理念,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局紧紧抓住“发展”这一关键主题,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创新的工作理念,在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为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部门在争取项目、审批项目和建设项目服务,力争做到项目生成一个,落地开花一个。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局全体干部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主动下基层服务,班子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要不定期到企业、乡镇一线摸底,了解他们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有关信息。同时,加强与财政、公检法司、经贸、旅游、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建设、水利、林业等全县项目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此外,我局对上级督办件和上级领导交办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强化督察,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反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真抓实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把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摆上局重要的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全局动员,周密部署各项活动安排,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坚持边学边改、坚持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坚持实际,狠抓自选动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并于11月7日召开总结大会。今后,我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着力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为的发改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持之以恒,推动发改文明建设工作。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党风、党纪、党性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要求,着重做好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政责任明确、廉政内容公开、廉政措施落实。党员干部按照“四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个不许”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从思想作风和工作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将确定的整改主题切实整改到位。2、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发改局作为全县经济发展改革的先行部门,带头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至关重要。我局正认真筹备创建新一届市级文明单位。3、认真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综治、计生、拥军、挂点帮扶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实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要求
1、鉴于发改局现有班子成员年龄老化严重(平均年龄51岁),请县委在人事安排上给予重视;
2、发改部门是综合业务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服务一线、项目跟踪、争取资金等各项工作任务重。现发改局人员紧缺,且结构失衡,特别是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男业务骨干只有2人)。请县委在干部的安排上给予厚爱。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上级发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发改的工作职能,为实现“县强、民富、生态美”的新提供可靠的项目支撑。主要做到:
1、继续做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工作
2、认真做好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3、积极推动“6.18”项目成果转化;
4、努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5、主动服务项目申报及跟踪落实;
6、牵头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
7、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活动,为争创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8、狠抓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8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途径。高度重视并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市资源相对贫乏,尤其是能源贫乏,长期以来所需能源90%左右要靠外地调入。加上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长此以往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土地等主要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从现在的状况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能源、资源、环境等问题已成为我市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节约资源问题,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工作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缓解我市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加快结构调整,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三)具体目标
初步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政策配套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制定节约型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大幅度提升全市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创建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以现有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基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整合、构建废物再生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废物资源回收利用率,基本形成全市循环经济的主体框架,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到2010年,我市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3%;每万元GDP水耗下降到26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3%;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20.07万公顷。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30%。每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3.10千克以下;每万元GDP的COD排放总量控制在3.58千克以下;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内;清洁生产企业达到30家;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三、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1、突出抓好工业节能。抓紧编制《*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切实抓好食品、纺织印染、生化制药、五金、建材水泥、陶瓷、机械装备等主要产业的节能降耗,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用能跟踪管理,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能源利用状况、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并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制定主要能耗产品能效指南,引导企业抓好节能降耗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力争用3年时间,使亚洲铝业、风华高科、星湖科技、蓝带啤酒、骏马水泥、永盛纺织、鼎丰纸业等20家重点骨干企业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供电局负责。
2、扎实推动建筑节能。积极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节能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积极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进程。在节能建筑中大力推广塑钢、玻璃钢中空玻璃窗,低辐射镀膜玻璃窗等节能门窗,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关于限期禁止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肇府〔*〕39号),在*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启动限用粘土墙材制品工作,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提高水泥散装率和发展商品混凝土,发展资源节约型建筑业。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3、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优化道路网络,提高和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优先发展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充分利用西江、绥江黄金水道潜能,建立西江快速干线。大力推动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式。加快老旧船舶的淘汰速度,加强对报废船舶的监管,禁止低质量船舶的投入营运,推荐高效、节能的船型,加快更新旧船型的步伐。加强公路、铁路、水路联运的有效组织,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运输企业开展现代物流的资源整合,建立运输信息平台,发展集装箱运输,降低车辆空驶率。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海事局、西江航道局负责。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逐步建立规范的产品信息制度。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大力推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于灯饰工程,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在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等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开展路灯与景观灯光联运试点,在住宅楼道全面普及声控节能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的设置标准(不低于26℃)。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设局、*供电局负责。
5、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加大沼气池推广建设的力度,推广节柴灶。在城市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建设局负责。
6、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迎峰度夏、迎冬度枯工作,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到2010年节电5亿千瓦时(年平均节电1亿千瓦时)。建立与健全需求侧管理组织体系和长效运作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和经济激励措施,加快负控装置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用电管理,推广典型经验,协调好社会、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利益。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供电局协同负责。
7、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年上半年,市直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以及能源利用监测工作。组织建立市级节能信息传播体系,建立公益性的节能节电咨询网络,为全社会提供节能政策、技术的咨询服务。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要定期向市经贸局等节能主管部门上报能源消耗数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协同负责。
(二)全面开展节约用水
1、*年底前,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和全社会节水目标。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抓好端州区作为节水型社会试点的建设,各县(市、区)要选取一批镇、村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2、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年底前,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纺织染整、生物化学、造纸、啤酒等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对超定额实行累进加价,促进企业不断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重点抓好纺织印染、生物化学、造纸等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严格限制高耗水建设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3、加强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提高用水装表计量率,继续推行居民用水总表分装到户,市政、环卫、绿化、学生公寓推行计量用水。结合河道整治,在有条件的河岸设置输水泵站,方便绿化、景观用水。要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定的管材,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到2010年,自来水管输漏失率要减少到10%以下。加强消防、市政、环卫等公共用水管理,严禁偷采、滥采、无证取水等非法取水活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市政、环卫、绿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逐步减少将自来水用作绿化和环卫用水。积极发展大型综合性设施屋顶雨水集蓄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协同负责。
4、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地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集蓄节灌等高效农业灌溉技术;抓好旱作基本农田和集雨补灌等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抗耐旱高效作物品种、免耕技术、节水精播技术等旱作农业节水综合配套技术。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创新市场机制。发挥水价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研究适当提高水利工程、工业及自来水厂取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标准等计划草案。通过法定的程序调整各类用水比价关系,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林产、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各重点行业分别确定一批高耗材企业,定期公布企业名单,监控材料消耗状况,并指导加强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边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负责。
2、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经贸局负责。
3、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包装行业转变观念,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包装资源的浪费;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或省、市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发展散装商品,限制袋装水泥,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逐步建立散装水泥推广体系。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建设局负责。
4、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星级宾馆推广能够多次使用、大包装的洗发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场、超市逐步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与矿产
1、加强规划管理。实施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土地利用的综合平衡。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最严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和本地重点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规划部门要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中,严格约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并加强跟踪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2、加快工业向集聚基地集中。积极引导工业项目进入开发区或工业区,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在治理整顿中撤销和核减的开发区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业项目和企业,或置换土地。对已拆除厂房并实施土地复垦的,可将相应土地指标平移至工业园区。要加强分期实施的大型工业项目预留规划用地的管理,对规划预留用地,必须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情况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分批确定供地数量。适当提高工业区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非生产用地,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保护耕地。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启动“沃土工程”,推进土地复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土地质量,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或新增建设用地,适当提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成本,通过提高用地门槛,尽可能少占用农用地。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
4、盘活存量用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73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置换产权等4种方式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加快老村旧镇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协调推进置换和复垦,集约开发利用置换节余的土地。对废弃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负责。
5、推进资源整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现有农用地、灾毁土地和各类工矿废弃土地的综合整理;搞好城市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和闲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矿产资源,从保有储量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入手,加快现有矿山整合重组步伐,采取股份制和联合办矿等多种形式,推动有限矿产资源向大型骨干企业集中,实现规模开发,集约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经贸局负责。
6、科学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在*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限定的准入条件和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山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设置采矿权,防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协同负责。
(五)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1、加快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四会市金属资源再生加工基地、高要市塑料回收再生加工基地以及市废旧设备拆解回收企业要按国家级产业化示范区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有关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基地,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标准化、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环境,建立健全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建成全国金属和塑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经贸局负责。
2、扩大工业“三废”利用规模。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企业管理,重点抓好化工、轻纺、建筑行业、机械行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最终处置量,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到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经贸局负责。
3、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要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资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有规划地开办各类废弃物资交易市场,建立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回收废弃物资网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变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单一方式。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发电厂,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逐步形成卫生填埋、焚烧发电、高温堆肥等多形式、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的格局。此项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协同负责。
4、发展生态型循环农业。推进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积极发展生物能源和沼气工程,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推进秸秆青贮、氨化和微贮等处理利用,发展秸秆养畜。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负责。
5、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贯彻落实《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工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我市6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示范效应,促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完成全市80%以上的重点骨干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期间,培植30家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指导和规划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源头上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根本上避免或减少因规划不当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同时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指标体系,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理念来指导和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源消费结构。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汽车配件、林浆纸一体化等支柱产业,推动环保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特别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工艺、技术和设备。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产业。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和工艺设备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由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监督
加大资源节约执法力度,要坚决执行和贯彻《节约能源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以及《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资源节约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节能、节水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保护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不符合规定的用能、用水产品和器具的生产和销售,查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单位,依法推动创建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五、加大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项目、宣传培训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该项资金由市经贸局(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安排计划,会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实施,并由市财政局负责监督和管理。现有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都要按一定比例优先安排重点资源节约项目,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对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可优先考虑纳入市政府性贷款项目范围。抓紧研究制订促进节能、节水产品推广的鼓励政策;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新增用地,优先安排供地计划,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城市、镇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按规定给予优惠。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逐步推行农业水价改革,整顿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水价秩序。贯彻落实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适当适时调整工农业和居民用水价格。进一步完善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方式。尽快建立合理的电价体系,如分时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季节性电价等,形成合理的电价体系,通过科学引导电力消费,改变电力用户的用电方式,以达到更有效地合理使用电力。供电部门要认真落实和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由市物价局、*供电局负责。
(三)加快科技创新
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不断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使传统工业尽快走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现代工业。在每年的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的研发。要增加科研的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增加重点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投入,加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对重点领域制定节约和环境友好指标,设置一些新的技术标准,发挥科学技术在节能降耗方面的积极作用。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负责。
六、切实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检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落实情况,要把资源节约等工作任务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内容。
(二)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备(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支持资源节约的地方财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政府节约资源管理和公共设施节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市统计局要加强能源、水等资源消耗方面的数据收集及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公布我市资源节约相关数据,并协助市经贸局做好重点企业节能监督工作,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于*年初步建立起相适应的统计指标体系。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节能节水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加强对节能节水执法监督人员和检测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开展“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每一分钱”的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推进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
(三)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开展各种资源节约、循环经济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辟公益宣传栏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绿色经济知识,形成全民参与、互促共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机关带头做好表率
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员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约型党政机关的意见》。政府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强公共财政对政府机构节能、节水改造和节约资源的支持和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要优先采购,带头绿色消费。要抓紧研究制订市直机构电耗、水耗、油耗的定额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用纸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争取3年内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年,市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做到用水、用电量要分别比*年节约10%。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积极调整、推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工作、学习和作息时间。
(五)实行工作考核和奖罚制度
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统计、考核和奖罚制度,把考核成绩纳入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对资源节约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因渎职、失职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污染环境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工作
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资源〔*〕198号)要求,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试点期限为*年至2010年。结合实际,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计划阶段(*年1-6月)
*年1-6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方案。并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年6月底前将本阶段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启动试点阶段(*年7月至*年12月)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确定一批重点试点单位,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市一级确定端州区和*高新区作为重点区域,并在全市选定一批企业和产业园区列入市发展循环经济试点计划,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产业园区申报列入国家和省的试点计划,推进建设、环保、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在县(市、区)一级,要确定1个镇(街道)和1个社区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重点单位,推动一批企业成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其中端州、高要、四会各2个,鼎湖、广宁、怀集、德庆、封开、高新区各1个。*高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型工业园区试点。
(三)深化试点阶段(*年1月至2009年12月)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和*高新区、有关单位]每半年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
*年起,每年底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要对本年度的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各镇(街道)的考核评价由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负责组织实施。
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做好试点工作总结,确定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