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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由《基础教育参考》杂志主编陈海东主持,教育部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展涛和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狄涛致欢迎辞,其后与会嘉宾踊跃发言,分享了他们各自在促进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完善当前基础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思考、做法与建议。现将发言要点集萃如下。
程方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要在教育法的建设和督导方面下大力气。
基础教育的改革,应当加强政府责任,而不仅仅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因为它已经从一种行业行为转变为民生大事,转变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让人民满意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要想做好这件事,应该在教育法的建设,特别是学校法,和督导方面下更大的气力。
第一,基础教育的发展中面临的最为首要的问题,就在于目前的法制建设不全面。《学校法》一直没有出台,甚至在短期内还不能出台。我觉得,这正是教育法制建设方面一些僵化的体制导致的。缺乏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法定的标准,必然影响深入发展,因此,应当努力推进这项工作。
第二,加强督导工作非常重要。在督导条例出台以前,地方上的督导比较薄弱,各种问题都没能通过督导这个渠道及时地反应上来。事实上,督导肩负着帮助政府和民众来促进学校规范发展的任务,只有健全相关法律,督导才能有充分的依据,从而发挥其真正的价值。这次督导条例出台后,教育督导机构应从教育主管部门转移到人大这个体系,这样能够帮助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更超脱、更有效、更得力、更方便地解决教育体制中的实际问题。
尽管在基础教育或者义务教育这方面的治理确实比较复杂,牵涉面很广,但如果通过法制建设,规范各方面的责权利,一些长期解决不好的问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
孟繁华(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教育综合改革的落脚点应聚焦在转变教育发展范式上。
第一,教育治理是区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教育治理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机制复合化、治理手段多样化和治理目的重视价值理性几个特征。现代社会对人的观念经历了以人为成本、以人为资源和以人为本三个阶段。以人为本阶段自然就要求以人与自然统一的生态和谐发展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范式。
第二,从对教育效率的追求到对教育公平的追求,要求转变教育发展范式。应当摒弃那些以教育之名、行负教育之实的行为,基于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在他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
第三,作为治理体系下的教育实践的学习共同体,强调师生之间通过积极的合作与平等的对话,强调多元参与、共同完成知识和意义的建构。我们的社会必将成为学习型社会,这一社会也必将由无数学习共同体构成,这些共同体将会在更广泛的视域下为知识的获得与创新开辟新的路径。
李永生(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主任): 八项改革综合推动门头沟区学校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是破除干部终身制,实施“干部任期制”。 二是破除学校副校级干部教委任命制,实施“逐层岗位竞聘制”。 三是破除干部选拔论资排辈制度,鼓励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破除学校传统的教师任用制度,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制,变教师“单位人”为“系统人”。五是破除教职工传统的劳动分配制度,实施岗位绩效制,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六是破除“九龙治水”的教研体制,实现教师进修学校“研训一体”,探索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变革。七是破除单一行政督导体制,建立教育日常巡视制度。八是破除单一行政考核体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探索管办评分离机制。
钟灵(北京市丰台区教委副主任):学校治理结构改革要特别关注四个“摆脱”。
在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解放教育生产力,改善现在的教育生产关系,让我们的学校能够在更加适合于发展的外部环境中,产生其自身内部的变革,从而真正实现教育质的提升。对于学校个体的内部而言,如何通过治理结构把内外环境和内外各种关联性更好地、科学地建立起来,有四个方面特别需要引起关注。
一是摆脱对教育的功利性追求,回归教育的育人性和社会性。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需要从教育思想的正本清源来入手,引领学校建立更加科学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只有价值判断非常清晰的学校,才可能在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过程中,达到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目的。
二是摆脱学校治理中的官本位,改变以管理为核心、与现在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追求不相适应的学校治理结构,重新定位,实现教育者的价值而非管理者的价值。否则,学校的行政化必然使得办学思想和办学价值很难自主、科学地建立。
三是摆脱人治的不确定性,加强学校的民主治理。学校的均衡优质发展除了优秀的校长,更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设计。一方面,要放权给校长,让其行使应有的自主管理的权力;另一方面,要用制度约束校长,使之能够在民主的框架内合理地履行责任。
四是摆脱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不清晰,做到责、权、利的进一步明晰。实行管、办、评分离,不能一味地强调学校的办学自,而忽略了教育行政或者督导以及其他一些监督权力,从而形成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
管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校长):方庄教育集群探索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区域教育问题是当前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对区域教育现代化治理模式的探索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随着丰台区在北京市率先进行教育集群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方庄教育集群成为北京市最早建立的教育集群。三年来,集群建设步步深入、不断升级,已经从最初的“抱团取暖”式的、以资源共享为主要功能的初级区域教育共同体,发展到以课程为中心的区域生态教育共同体。又开始了以打通各学段学生的出口、改变区域教育结构为主要任务的现代化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走过了一条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不断地走向成熟的道路,探索出了一种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模式。
李英(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教育局副局长):着力城乡教育均衡,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乡人口结构、城乡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影响着城乡教育的发展。四川省蒲江县围绕“城乡均衡、学有良教”发展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一是以“托管、领办”为办学试点,创新现代学校治理机制。二是以“联盟、集团”为发展路径,创新县域教育治理机制。三是以“法制、民主”为核心理念,创新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四是以“家庭、社区”为重要依托,创新社会教育治理机制。
余胜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教育信息化是现代学校教育治理体系的核心特征之一。
技术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生存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和普及性,技术也在改变我们教育实施的生态环境,它将给我们关注的一些重大教育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信息化分三个阶段,从物的信息化到结构的信息化最后到人的信息化,逐层递阶,教育的信息化也是如此。如果我们能从制度方面去努力推动信息化的发展,很多难以解决的教育问题或许都能得到解决。
周仁祥(贵州省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信息化使得招生考试工作越来越简单。
基础教育治理要现代化,招生工作治理也要现代化。招生入学工作最基本的特点是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和流程化,这其中信息化是最基本的。基于现代化技术,招生机构能够将信息化作为基础来实现招生考试现代化。网上阅卷、网上录取、网上招生体现了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这个目标,必然要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治理现代化。
此外,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校长史德志认为教育治理现代化就是用现代化的思想满足当代教育的发展需要。他结合自己近50年从事小学教育的丰富经历,介绍了北京怡海教育集团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发展;围绕怎样办好学的问题,着重论述了按教育规律办学这一学校治理改革的基础。
北京市第十九中学校长余晓灵把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作为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核心问题,提出应把高中示范校与初中彻底隔离分开。
江苏省口岸中学校长封留才赞成基础教育高中单设,并呼吁高中教育立法,并强调了学校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特色小镇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也为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推进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特色小镇在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强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特色小镇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作为一种创新探索和成功实践,特色小镇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也为解决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优化城乡经济结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促进城乡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成为必然要求。特色小镇在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方面作用明显。一方面,特色小镇具有增强区域有效供给、优化产业生态、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改善内外环境、促进产业创新的功能,可以通过新的技术手段和发展模式激活传统产业,也可以通过聚拢高端人才等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另一方面,特色小镇是应对消费升级的战略选择,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效载体,对区域产业体系的重构与竞争力的提升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推动新型城镇化
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模式。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通过积极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提升城市功能带动新农村建设,完善土地制度和城镇住房制度,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实施办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特色小镇采取就地城镇化发展方式,在传承和发扬我国千百年来的农耕文明基础上,把乡村建成既有乡土气息,又具备现代城市文明的新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注重产业、文化、宜居、环境等各种要素的整合,有助于提高城镇化发展品质。同时,特色小镇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结构,在规划和设计上可以根据城镇化建设发展的需求,制定合理有效的运行模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
加强乡村治理
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特色小镇从规划设计到建设发展,从治理主体到治理模式,使传统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融入现代化因素,进一步激发了乡村治理活力。特色小镇作为城乡间的桥梁,不仅在空间布局上一端连接着城市一端连接着乡村,而且从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生态保护等方面,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为加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的路径。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振兴。乡村的文化资源、文化活动、文化设施以及带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生产方式,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地域性和传承性。继承和发展优秀乡村文化,需要适应发展需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其更具感染力、传播力。文化是特色小镇的灵魂,文化要素在特色小镇建设中必不可少。不少特色小镇在挖掘文化要素的过程中,注重对传统文化及其产业进行保护与传承,以各种物质形式为载体,将文化物化,将物化的产品产业化,形成文创产品及产业链,提高了文化影响力。河北馆陶的粮画小镇、武强的周窝音乐小镇等就是典型例证。
关键词: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城乡二元结构,表现为重城轻农的制度设计理念和城乡分割的管理运行体制。这种医疗保障制度既不公平也非效率,它人为地割裂日益模糊的城乡关系,明显不适应现阶段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改革,从而构建城乡间更为公平的、一体化运作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即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促进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保障基本人权,维护宪法尊严。医疗保障是基本人权保障的重要方面,其人权地位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也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联合国人权公约》规定:“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有权享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现有医保制度将城乡居民分为三类人,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规定城镇居民享受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只能享受低水平合作医疗,忽视农民平等享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国民地位,违背宪法精神。从维护宪法尊严的角度讲,需要构建更为公平、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构建更为公平、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保障具有纠正市场失灵、减少收入差距和促进社会正义的功能。秉承计划经济时代重城轻农设计理念的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忽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居民面临共同的疾病风险和农民拥有经济资源不足的现实,非但没有承担起农民的医疗保障功能,反而沦为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弱化农民经济状况的制度安排,是市场体制不完善的表现。可以说,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三、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改善民生,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民生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在现代民主政治背景下,一个在民生方面长期没有建树,或无力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的政党和政府,不可能获得政治合法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是重要的政府治理内容。相较于城镇居民,重城轻农二元医保制度使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为突出。据统计,目前农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占全部贫困户的33.4%。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这一民生问题,需要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这既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预见性治理机制、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的要求。
四、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稳定社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不利社会稳定和谐:重城轻乡、挖农补工的做法,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加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制度不公、过于悬殊的城乡差异引发工农矛盾;新农合补偿力度不足,不能形成风险共担机制,极易导致农民贫困,城乡收入差距悬殊过大和贫困容易产生仇富情绪,不利社会稳定:城乡二元医保制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底层“精英”向上流动,易导致其不满和怨恨;中间阶层和橄榄型社会结构有利于社会稳定,城乡二元医保制度不利于农业人口向非农化、市民化转变,不利于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然难以形成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结构;医保缺陷和待遇低下加剧了本就紧张的医患矛盾、医保部门与医疗供需矛盾等。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助形成成果共享机制、有助于形成人才合理、有序的流动机制、有助于社会结构转型、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消除二元体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国已处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发展时期,必须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建设发展的带动作用,必须改变城镇化滞后工业化的不利局面,消除阻碍城乡间人口、要素流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制度。目前,各地多将农民工纳入具有较高缴费门槛和连续缴存要求的城镇职工医保体系,限制了农民工参保和事实公平,城镇更缺乏对农民工家属的医保制度安排,这种医保制皮安排不利于农村人口的非农转化。另外,我国农业人口规模巨大,依靠大中城市吸纳农村人口将面临或已经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传统城市地区发展空间有限;二是欠发达农村人口老化、弱化。故此,我国不能照搬西方大城市工业化的城市化道路,必须同时依靠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生活现代化提升我国城市化水平。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和小城镇就业、发展,促进农村城镇化、农村生活现代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国内学者认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优先发展成为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项目。
六、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可以通过以下几条途径促进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促进城市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协调城乡关系、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据测算,过去40年的世界经济增长中,约8~10%来自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而亚洲经济发展奇迹大约30~40%来源于本地区人群健康的改善;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化解农民大病经济风险、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助于改变农民消费行为。提高消费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七、构建城乡统筹、更为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助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综合发展、彼此协调的社会样态,基本现代化是比全面小康社会更为进步的社会样态,发展水平应该更高、关系应该更协调。全面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在于减少城乡差异、在于社会建设。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可以从几个方面减少城乡差异、促进社会进步:有助于消除二元体制对城乡经济一
体化发展的不利影响,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提高财政对农民的人均补贴能力;有助于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确保农民获得及时救治、加之收入改善,有助于农民生活质量提升:有助于形成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均等化机制。
八、城乡分治、割裂运行的二元医保管理体制弊端颇多,迫切需要变革。城乡分治、割裂运行二元医疗保障制度的弊端主要表现为:①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与管理、药品与诊疗项目甄选、信息化、行政和业务管理、基金管理等方面的软硬件资源是可以共享共用的。城乡分割运行体制不利于医保管理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加剧具体医保制度经办人员与业务经费紧张的局面。②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城镇居民较少、经济发达市县和撤县建区地区农民较少,难以满足医疗保险运行的大数法则,加之逆向选择效应,城乡分割管理不利于医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发展。③分割管理体制增加不必要的部门沟通和协调成本、易引发部门利益之争、加大城乡医保制度之间差异,不利于城乡医疗保障整合发展。④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给医疗机构带来不必要的负担。⑤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加大医保政策复杂性,加大群众理解难度。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界限日渐模糊,居民身份变更频繁,两部门分割管理体制不利于医保关系衔接,容易引发管理矛盾,也容易产生重复参保、漏保现象。构建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能有效消除以上弊端。
九、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新农合走出发展困境的根本出路。新农合现有发展思路面临发展困境:新农合大病补偿水平极低、缺乏小病保障,不能真正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也难以满足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除极少地区外,集体经济对新农合扶持条款难于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快的地区越来越多地人们参加职工医保制度,一方面使大数法则失效,另一方面也使以户为单位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制度设计受到挑战;非农化使现有农村人口更多的是年龄大、文化水平低、没有工作技能、并注定是缺乏支付能力的社会弱势群体,解决乡村留守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需要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设计理念:除极少数地区外,乡级财政困难是不争的事实。突破新农合发展困境在于摒弃重城轻农医保设计理念、放弃医保城乡分割管理体制,走城乡统筹发展道路。
十、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首先,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可以解决我国医疗保障建设最核心的公平问题和管理体制问题,必将对其他医保问题解决产生积极影响。其次,城乡统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也有积极影响。一是有助整合医疗保障力量,优化医疗供需利益格局,实现有效规范、约束供方行为,即可控制卫生费用,也可重树医生声望:二是有助于卫生部门专心做好区域规划、标准制定和监管规制等职能工作,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卫生行业形象提升,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应然之举:三是促进政府加大投入力度,改变政府卫生投入过少的不合理现状:四是激励患者到基层就医的医保制度安排对医疗卫生资源有效配置有积极影响,有助于城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促进整个卫生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乡村教育 治理困境 突破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在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发展面临着学生大量外流、学校大量撤并等诸多挑战,如何保障乡村儿童就近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是乡村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1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现实困境
1.1治理价值取向的偏失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逐渐走向了衰落,乡村教育也相应地发生了改变,逐渐沦为了城市教育的翻版,出现了“乡村教育城市化论”的价值倾向。该观点认为,伴随着“新派”教师充实到乡村教育中,城市取向的教育理念、“现代化”的教学设计和方法使得传统的乡村教育逐渐丧失了乡土本色;大量乡村学校、教学点的撤并,使得乡村学校存在的空间场域发生了位移,随着大量乡村学校向城镇的集中,乡村学校存在的本土之根和文化场域受到了剧烈的冲击;伴随着现代性知识对地方性知识和乡土知识的控制和侵占,城市取向的知识选择机制导致在教学知识体系中,乡土知识被无情地淹没和遗忘。因而,无论是知识体系、课程设置、教学过程,还是整个校园环境都与城市教育别无二致。乡村教育的城市化论取向以“城市教育是现代的,代表着人类的未来发展方向,乡村教育是落后的,是需要着力改造的对象”为前提假设,本身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忽视了乡村教育的历史基础、乡村社会的客观事实以及乡村教育的本体价值。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文明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滋生了破坏性的后果。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觊觎,人类主体性的丧失、精神世界的荒芜等使得人类开始反思现代文明的价值,并在传统文化和乡村文明中寻找治愈现代性后果的处方。人们逐渐认识到了乡村文明的独特价值和文化底蕴,以及乡村教育之于乡村社会乃至人类世界的重要意义。因此,在乡村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中,出现了“乡村教育特色论”的价值取向,即认为城乡教育的发展历史和现实背景是不同的,乡村教育具有不同于城市教育的天然资源和独特优势,乡村儿童的生长空间和个体经验也不同于城市儿童,因而乡村教育发展的价值取向应有别于城市教育,乡村教育发展必须以坚守传统乡村文化为前提,审慎利用现代文明和技术。
1.2治理主体的单一化
一方面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无论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还是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让教师、学生和家长参与、商议和合作的意识,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群体并未进入管理者的视野,遑论参与乡村教育治理。另一方面,作为乡村教育的真正实施者、受教育者以及利益直接相关者,教师、学生和家长亦没有作为真正的主体参与乡村教育治理,这不仅缘于其缺乏一定的治理能力和支持条件,更在于其从未意识到自己的教育主体地位,也尚未萌生过参与乡村教育治理的主体意识。为此,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单一化管理和垂直式管理成为了乡村教育治理的客观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讲,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的单一化有助于相关政策的传达和执行,自上而下的政策下达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有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然而,由于主体的单一化,势必造成视域的狭窄和思维的封闭,导致对现状的掌握和问题的剖析不够全面和深刻,从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产生负面的后果。
1.3治理力量的碎片化
1.3.1乡村教育治理力量条块分割,较为分散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乡村教育管理和发展的相关政策的制定、监督和评估,各类乡村学校则是在制度框架范围内,按照教育部门的政策和文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乡村社会组织很少参与到乡村教育活动中,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则成了乡村教育治理的现实“他者”,远离乡村教育治理实践。因此,由于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的缺位,导致了乡村教育治理力量的碎片化。
1.3.2乡村教育治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持续性
乡村教育治理不仅需要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完整的框架体系,而且要求相关政策的执行具有衔接性和连续性。然而,由于治理力量的碎片化,导致在乡村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现象和问题导向的线性思维,缺乏对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性考量和系统化设计。
1.3.3乡村教育缺乏协同、商议与合作
这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方式和处世态度,导致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各类教育主体的视域仅仅局限于自己的一隅,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仅仅关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类学校组织则将重心放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上,社区机构则几乎不参与乡村教育治理。此外,在乡村教育资源的配置与利用过程中,由于各类教育主体缺乏协同和互动,导致教育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如撤点并校运动之后,大量村小和教学点被停办,留下了大量闲置的教育资源,而这些资源对于乡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但是,由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各级管理机构的分割和教育组织的封闭,导致这些闲置资源并未获得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突破路向
2.1乡村教育治理理念现代化
(1)乡村教育治理的法治和德治理念是乡村教育治理理念的前提和基础。一切乡村教育治理必须遵循国家宪法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德治的作用,促进法治和德治的有机融合,发挥法、理、情的整体功能。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元治”理念,主张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简政放权,减少对乡村教育治理和改革的过多干预,为乡村教育治理创造更多自主的空间。同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发挥“元治”作用,对乡村教育治理及其未来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引领乡村教育治理方向;协调乡村教育主体之间的利益和冲突,实现主体之间利益的最大化;加强对乡村教育治理的宏观监测和评估,提升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质量。
(3)多元主体的“共治”理念旨在突破过去单一的政府控制理念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方式。通过发挥政府、学校、社会组织、教师、学生以及家长之间的协同作用,提升乡村教育治理力量;借助多元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合作互动,优化乡村教育治理方式,增强乡村教育治理效果。
(4)乡村学校的“自治”理念,旨在强调乡村学校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主张给予乡村学校充分的自,“让学校摆脱对政府的依附性,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凸显学校的主体性,增进学校办学的专业性,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促进学生的发展”。
(5)专业组织的“他治”理念,重在突出在乡村教育治理中,适当地引入第三方机构,借鉴其专业的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教育治理效果。由于第三方组织不是利益的直接相关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具备专业化的能力,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其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2.2乡村教育治理目标现代化
(1)角色定位目标。只有正确的角色定位才能形成合理的角色认同。乡村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村落教育和乡镇教育。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享有平等的权利。基于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的角色目标在于城乡教育的平等、均衡与公平发展。尽管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其本质是一致的,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在教育治理过程中,应该正视乡村教育治理的角色,尊重乡村教育治理规律,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发展。
(2)时展目标。当前,我国乡村教育治理以全球化为时代背景,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现实场境。在此基础上,乡村教育治理的时代目标在于抓住全球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时代契机,以西方发达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教育发展的经验为借鉴,充分利用现代文明技术,推进乡村教育治理现代化。再次是价值定位目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教育治理有助于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实现国家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一是有助于构建和完善乡村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促进乡村儿童健康发展;二是通过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交流、互动和资源共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与公平发展;三是通过乡村文化进学校、进课堂等形式,传承、传播和创生乡村文化;四是疏通乡村学校与乡村社会的有机联系,通过二者的有效互动,促进文明乡村社会、新型城镇化以及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在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乡村教育治理目标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需要构建符合乡村教育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道路,在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彰显乡村教育的战略意义,提高乡村教育在国家教育发展布局中的战略地位,使之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从而在政策上为我国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3乡村教育治理主体现代化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发挥着领导者、设计者和决策者的作用,旨在通过对乡村教育发展现状的评估和对乡村教育发展趋势的研判,制定乡村教育发展政策,监测乡村教育发展质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担当着乡村教育“元治理”的角色,重在对乡村教育治理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把握。
(2)乡村学校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参与者、政策执行者和效果展现者。乡村学校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依据有关教育政策和实施纲要对学校的发展做出具体的规划;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乡村学校健康发展。
(3)广大教师和学生是乡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教育的活力所在,是乡村教育治理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教师是乡村教育的实施者,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教师,相关教育政策的执行需要教师的亲力亲为。学生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受益者,乡村教育治理的核心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精神成长。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广大师生的现实状况、利益诉求,发挥师生的积极能动作用,促进相关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4)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是乡村教育治理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由于广大家长具备不同的素养和能力,因而是乡村教育治理的重要组成力量。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家长的积极作用,如组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校合作,增强乡村教育治理的整体力量。
(5)社会组织因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专业能力,因而是乡村教育治理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教育治理过程中,如通过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对乡村教育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有助于更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乡村教育治理的效果,诊断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策略。
3结语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我们应该把乡村教育问题摆在一定的战略高度加以设计和谋划,乡村学校的规模可以小,但乡村学校的水平不应该差;乡村学生的数量可以减少,但乡村学生的发展不可以忽视。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面要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保证乡村学生拥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乡村学校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不断提升乡村教育的质量。
参考文献
拆村并居,进城上楼,一场规模浩大的“灭村运动”正席卷全国20多个省市区,有着千百年厚重积淀的无数村庄,一夜之间便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销声匿迹。当“灭村运动”之风起于青萍之末时,一些地方政治精英闻风模拟,着力推动;一些知识精英摇旗呐喊,擂鼓助威;一些经济精英看准商机,移资跟进。在精英层智能合力的裹挟下,这场和平时期“古今中外、史无前例”的“灭村运动”,便如火如荼地激情上演,并以滚雪球般的态势风行开来。
村落是传统中国的基石,是基本的空间单位和关系单位,其运行的秩序机制与国家的运行机制有着内在的逻辑贯通。正是无数的村落将散乱的中国社会分割成有效的治理单位,国家才能以低廉的成本实现有效治理。随着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一部分自然村落势必会顺应规律逐渐萎缩、消失。如俄罗斯原有15.5万个村庄,已有1万多个废弃,3万多个村庄居民不足10人。在过去一个世纪的发展进程中,村落社会变迁始终是中国历史变迁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加快,村落也在不断地减少。从1985年到2001年,由于城镇化和村庄兼并等原因,中国村落的个数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村落就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
但是,村落变迁是由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在原因决定的,是农民的自愿行为,不能完全依靠外力的强行推动。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真正具备村庄拆并条件的地方相当有限。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强行拆村并居,以“农民上楼”的方式消灭村庄,只是精英层的一厢情愿!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村落社会的逻辑和乡村生活更多的是自然的逻辑,城市和现代化的逻辑更多的则是建构性的。相对于城市社区的特定生活空间,农村是中国广阔地域上和历史渐变中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最稳定的时空坐落,作为紧密联系的小群体,它也是在内部互动中构成的一个个有活力的传承文化和发挥功能的社会有机体,不仅在区位结构中占据绝对多数,而且其生活模式和文化传统从更深层次上代表了中国历史的传统,是民族的重要基因。
在城市化进程中,需要推进的是“城乡一体化”而不是“城乡一样化”,更不是以消灭村庄为前提,而是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是城乡居民共享现代文明。村庄作为具有历史性生命的人类社会机体,不应成为城市化的牺牲品,而应被当成凝结新城市社区文化归属感的积极因素,这才是最具生命力的中国特色城市化的根本所在。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维护和重建村庄,守住繁衍生息的家园,不仅是为了传承和弘扬历史,更是为了民族的未来。
摘自《中国发展观察》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地位基本形成,加快向全国经济强省迈进;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社会建设明显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初步建成。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省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规划,给全省广大农民群众描绘出一幅未来5年四川新农村的美丽蓝图。
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大力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把粮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实施“米袋子”工程,确保省内粮食总量平衡、基本自给。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畜牧业、林业、水产等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积极发展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推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加快新村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着眼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因地制宜搞好新村规划建设,配套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体,统筹农村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形成人口集聚适度、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的农村新型社区。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大力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劳务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306-01
治理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问题根本方法:
真正做到城市化,不断缩小贫富差距。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曾指出,这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天量”流动人口,并不会因为城乡接合部的改造和城中村的拆除而离开城市,只是从一个地区又被挪到了另一个地区,始终生存在城市边缘,最终造成“城市烂边”的扩散效应。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点,必须打破“不完全城市化”束缚,实现流动人口有条件、有秩序、低成本向城市转移。只有真正做到城市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污染问题。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问题,还要从政府、社区和市民三方面来着手。
1、在政府方面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出租房制度。逐步实现以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制度的转变;把房屋出租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产业来抓,有效地实施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的管理。
(2)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体制。明确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划分,完善规划,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切实做好区域环境规划工作。根据城乡结合部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乡结合部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要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4)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从污染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解决环境问题;坚决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排污企业和无证经营企业。
(5)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隶属于环保分局的专业环保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科学定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在污染严重的区域设立环境监测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城乡结合部环境预警监控体系。
(6)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示范与推广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
(7)改革管理体制。由市环境部门统管全市的卫生,做到环卫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考核,实行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
(8)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必需的清运设施;对现有的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经费采取市里补一点、街道拿一点、村里贴一点的办法,由村具体组织实施整修,市环卫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使“城中村”的环卫设施能基本满足居民生活的需要。
(9)制定环境教育法,完善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细化,加强可操作性;设置环境教育奖项,认可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努力;将环境教育设定为学校的必修课程。
(10)治理手段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现代化信息系统,可提高城市周边区域的环境治理水平。
(11)保障社区居民自治,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发展。
一、通过法规和规章,赋予城乡结合部社区各类工作委员会以一定的权利。 二、要通过各项制度,确立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职权范围及其相互关系,建立对各组织机构工作的内外监督制度。
三、切实保障居委会的自治性、相对的独立性。
四、政府部门给环保组织提供经济援助;与非政府环保组织加强合作。
2、 在社区方面
社区要高度自治。社区的自我管理主要是通过居委会和村委会来完成的。居委会和村委会应从中介、协调和自治三个方面来治理城乡结合部污染问题。
(1)中介。将社区内居民对环境治理意见整合和当地的环境情况及时反映给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另一方面,积极向社区居民传达国家关于环境的方针政策、环境保护知识。
(2) 协调。当发生矛盾时,居委会应及时协调社区居民之间、居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达到和平共处。要使外地租赁者和本地人尽量融合,增强双方之间的交流。
(3)自治。一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的环境建设规划和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二是组织居民制定和修改村落环境自治的章程和民约,建立健全社区、村落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完善社区的运行机制。三是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公共环境的管理,自己动手改善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生活质量。
3、对于公民
(1)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素质。不断通过广播、电视、杂志等社交媒体的学习和不断参加环保知识讲座等方式,了解生产、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学习生活中处理垃圾的环保方法,坚持分类丢弃垃圾。
(2)从自身做起,坚决不污染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注重保护和美化自己生活学习的环境。
(3)积极向自己熟悉的人和社会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小君,《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基于温州瓯海区梧田街道个案分析》,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6月21日
[2] 李元超,《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模式研究-----以济南市为例》,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10月20日
[3] 姜洪,《着力解决城边农村垃圾问题-----牡丹江市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调查与思考》,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4期
[4] 路全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机制研究----以新乡市渭滨区平原乡为例》,上海财经大学,2008
[5] 王雪梅,《社会治理的首都实践案例研究》,2012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实践与反思:社会管理价值体系的构建论文集,2012年11月16日
[6] 福建城市建设网,《浅析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理及对策》,2010年5月25日
城乡规划和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提高规划工作的水平,把我国的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好,对于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更好、更快、更高效的发展,为了推进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建设富裕高邮、创新高邮,生态高邮、文化高邮、幸福高邮,经过调研,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存的问题
只有对规划建设工作的本质和现存的问题有了客观的认识,才能做出更符合时代、符合人民要求的规划建设,而且要在问题中寻求发展,在行动中寻求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一直深受国家重视,“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乡规划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市和村镇建设的重要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迅速发展,小城镇蓬勃兴起,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目前城乡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规划编制滞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还在实施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难以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不够到位。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未有效遏制,乡镇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少,乡镇村的规划建设不能很好落实;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较为薄弱,规划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立足本职工作,做好城乡规划建设者
在经济、信息高度发展的今天首先要独善其身。要使城乡的规划建设工作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转变观念,弃除不适应的、不符合发展要求的。就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者自身的素质,以推进“三个发展”、建设“五个高邮”为目标,做到“学习以我为荣、工作以我为先、作风以我为样”,在思想和业务上都要提升。作为城乡规划建设者就要知道自己身担的重任,知道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学习能力、提升创新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服务能力、提升协调能力。规划建设工作与城乡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对规划建设工作的期望值很高,且件件工作都是人民群众看的见、摸的着的实事,干的好不好,群众感受最直观,群众高兴不高兴,县委、政府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尤其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工作,直接影响到城乡经济的发展。因此要时刻反省自己是否在岗、在行、在状态,问自己在为发展做了什么、能做什么、在发展中起什么作用,时刻提醒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立足本职工作,为使规划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打铁需要自身硬,要想做好工作,光有热情、干劲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在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职工作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以实践增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的运用能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十二五”要求为目标,认真对待自己肩负的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战“十二五”规划要求。把学习做为自己行动的先导,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加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跟时代变化,始终勤学不倦,孜孜以求,形成一支先进性的建设队伍。
三、立足本职,扎实做好规划建设工作
城乡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要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十二五”规划要求,认真总结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借鉴成功作法,遵循城乡建设的客观规律,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推进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在规划建设中。充分发挥城乡特点,搞好特色发展。独树一帜,敢于走出已有模式的禁锢,转变不适应,不符合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好创新发展。其次我们不但要走出去还要引进来。提高服务招商引资、提高服务融资,把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社会变迁;农村环境问题;环境污染
本文为2015年河北行政学院年度科研项目(2015XYKT025)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日
一、影响农村环境的社会变迁因素
(一)社会结构变迁。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不断向前推进,农村社会结构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从宏观方面来说,有两个方面的变化对农村环境影响颇深:一是乡镇企业的崛起;二是城市工业的下乡。乡镇企业为农村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因沿用高消耗、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导致资源投入多、利用率低、效益差、排污量大,给广大农村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与此同时,城市的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环境成本较高的企业逐步向农村转移。地方政府基于税收等硬性指标的考虑,对一些在城市无法落脚的冶炼、化工等高污染企业伸出橄榄枝,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有害气体甚至不加处理便直接排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生产方式变迁。随着社会结构的调整,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带来了乡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在传统农业生产过程中,主要以精耕细作、小面积经营为特征,用农家肥培肥土壤,以人力、畜力进行耕作,采用人工措施进行病虫害的防治。这是一种合理利用农业资源的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但随着现代农业发展,人们逐渐吝啬人力的付出,依赖化肥提高土壤肥力,依靠农药控制病虫害,以粗犷的机械化代替精耕细作,单位面积的耕地产量在短期内迅速提高。缺乏环境知识和环境质量敏感度的农民在此驱动下,越发盲目地使用农药、化肥,对农村环境造成了威胁。
(三)生活方式变迁。传统农村基本处于一种封闭、半封闭状态,乡村生活系统自成体系。粮食、衣物自给自足,而且形成自然的循环系统,浪费非常少,如旧衣服可以浆洗后做小被褥、纳鞋底,餐饮泔水可以饲养禽畜,人类粪尿可以在猪圈堆肥。那时的生活化学品用量很少,人们刷洗餐具使用麸皮、洗衣服用碱面,基本不会产生污染。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商品化生活方式成为农村主流,衣服更新很快,化纤旧衣物大量堆积,甚至被直接扔至田野沟壑中,难以自然降解而成为环境隐患;化学制品的广泛使用,导致生活污水量剧增,但农村很少有污水收集设备,更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环境问题如影而至。此外,对塑料包装的依赖、一次性用品的普及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农村生活环境的恶化。
二、农村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
社会变迁是一个自然的客观过程,它并不必然带来环境问题。农村环境之所以日益恶化,其根源在于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和观念未能随社会变迁过程而做出相应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体制。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与其相关的管理模式,是农村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第一,与城市相比,农村一直处于被剥夺状态,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落后。但在商品经济的快速冲击下,农民的消费需求却不断上升,由此带来更大的改善生活的压力。在生存挤压之下,农民无心也无力顾及环境质量;第二,我国对城市和农村的环境实行差别化管理,城市基本都建有垃圾回收处理站、污水处理厂等排污系统,但农村排污设施落后,农民只能将生活垃圾和污水随意倾倒,造成了农村耕地、水源和空气污染,影响了农民的生存环境。因此,要想真正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就必须消除城乡二元模式,在城乡一体化理念下对城乡环境同级保护、同等治理。
(二)机制。基层政府组织弱化。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本应是农村环境治理的最佳机构,但其在现实中并未发挥足够的作用。一方面大部分村委会作为政府下属机构的色彩较浓,作为农村自治机构的色彩较淡,在GDP至上的政绩论指导下,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在于发展经济,作为基层代言人的村委会也自然如此,对农村环境的治理和保护还不够重视;另一方面农村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之后,特别是随着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村委会在村庄中的凝聚力和话语权逐渐降低,单凭一己之力很难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提供公共物品,导致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对农村环境治理有心无力。
(三)观念。农民群体边缘化。在众多分析农村环境问题的文本中,农民大多被冠以“环保意识薄弱、环境素质较低”的表述,诚然该群体是部分环境污染的直接制造者,但若将责任全部推给农民,则未免有些偏颇。其致污行为的发生除了上文提及的基于经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一直未被整合进环境治理体系中。我国现行的农村环境治理大多采用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模式,忽略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层力量。这不但使农村环境治理和监督成本高居不下,治理的效果与目标预期产生严重偏差,同时也使农民处于边缘化,常常成为旁观者、被动者甚至是对抗者,农村也成为环境纠纷的多发地。
三、农村环境治理建议
第一,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将城市和农村的环境治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规划和布局,实行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一方面坚决杜绝城市污染和农业污染向农村蔓延;另一方面增强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中的重视力度,如加大农村地区环境公共设施和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投放力度,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激励等物质引导措施鼓励农民采取环保的生活方式,利用财政支持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以及污染物的排放,从而有效解决环境问题。
第二,加强基层建设,发挥村委会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对村委会成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补充环境科学知识,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思想动力;支持村委会为环境治理和环境维权而合理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与此同时制定资金管理细则进行监督;强化基层组织的环境保护职责,把农村环保指标纳入县、乡、村三级政绩考核体系中,促进政府对农村环境工作的重视。
第三,建立农民参与机制,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农民是农村环境的直接感受者,也是环境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应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其真正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首先,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的环境知识,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其次,要做好环境信息收集和公开制度,让农民能及时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情况;再次,培养以农民为主体的环境治理社会组织,让农民在组织框架和制度约束下履行治理环境的义务;最后,通过市场手段激励农民积极参与,由此实现政府引导、市场激励、社区自治、农民参与四位一体的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1]吴桂英.生存方式与乡村环境问题[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