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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配电班全体人员,发扬“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企业精神,大胆创新,积极进取,班组工作成绩斐然。1999年,配电班被湖北省电力公司授予“省公司一流班组”称号,成为全厂第一个跨入省公司一流行列的班组。此后,配电班继续发扬成绩,先后获得厂“安全生产先进班组”、“无违章班组”、“一流班组”等荣誉称号,XX年被湖北省电力公司授予“青年文明号”,XX年被湖北省电力公司授予“无违章先进班组”称号。
一、优质检修,持续改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配电班在抓好日常维护工作,搞好设备大小修的同时,从XX年开始对设备进行了大量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XX年1#、2#机组扩大性大修,配电班完成了两台机组的励磁变改造和主变出口110kv架空母线改地面敷设高压电缆的改造,运行至今未发现异常故障。XX~XX年先后对110kv开关站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更换共39台,完成黄26间隔从基础施工到安装调试工作。XX~XX年先后完成了110kv、220kv开关站隔离刀闸改造大修20台次和110kv母线改造任务。XX~XX年先后又对110kv开关站9台sf6开关进行了大修、6条线路出线的阻波器、1#、2#机组电制动开关改造等工作。特别是在1#、2#机组电制动开关改造过程中,由于设备设计不符合标准等原因,使试运行时出现强烈的震动。后经班组研究决定,桥箱原螺栓固定墙体改为与墙体钢筋焊接,开关柜与桥箱结合处加橡皮垫等措施,后震动成功消除,通过一年的运行也未发现异常。配电班始终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一流的检修工艺,使得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也为我厂机组满发、稳发、多供、少损的运行目标做出了贡献。
二、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安全生产取得丰硕成果
配电班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严格的管理夯实了安全生产的基础,形成了严谨、仔细、实干的工作作风和独具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
首先,通过安全制度规程的学习,来强化人的安全思想,提高安全意识。多年来,配电班始终坚持每周一的安全学习,通过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标准化作业流程,文明作业现场,杜绝违章行为,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班组内安全氛围浓厚。
其次,认真抓好文明生产现场施工,严格执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为生产设备创造出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作业现场坚持着装衣帽规范,认真履行“两票“、“四制”,以“三铁”反“三违”,工作现场做到“四无”、“四全”、“四不乱”,工完料尽场地清,所辖设备泄漏率多年来一直为零。
第三,做好所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坚持每周二次的设备巡检制度,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对所辖设备的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控制了多起异常及未遂事件的发生,有力保障了全厂的安全生产。特别是在XX年对我厂1#、2#机组出口母线震动缺陷处理时,班组成员认真分析并找出了由于母线运行周期过长,造成母线轻微变形和部分夹具松动的原因,通过采用散热较好不容易产生发热点的不锈钢管夹于母线层之间,进行紧固校正母线,从而消除了母线震动,也保证了机组的可靠供电。近10年来,班组共处理缺陷500多项,主辅设备消缺率为100%,所辖设备完好率100%,多年来,班组未发生人生伤亡以及因人为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坏事故,有效的控制了异常和未遂,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加强培训,内练真功,努力提高全员综合素质
在技术飞速发展和更新的时代,作为现代化企业的员工,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是我们的根本,也是我们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石。
多年来配电班一直不断的强化员工的业务技能水平。为了人人练就过硬的岗位技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在XX年全厂技术比武活动中,班组张林、程刚两位同志分获电气组第一和第三的好成绩。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年度申报经济、工程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进行专业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评范围
凡申报**年度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测评。
二、经济系列专业测评
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专业测评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山东科技出版社出版的《经济专业基础理论教程》为主。考虑到今年重新修订了教材,考生复习时间较短,因此指定重点复习内容。考生需重点掌握教材的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其它章节的内容也需了解掌握。
申报高级经济师人员的考试定于11月20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共180分钟。考试地点: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地址:济南市无影山黄岗东路3号。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32路或45路公交车到西苑小区下车,从火车站需到天桥南乘32路公交车到西苑小区下车,按照附件中的线路图行走即可。
参加经济系列考试的人员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场有关规定,凡未能出示有关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工程系列专业测评
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人员专业测评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为25分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自述,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由测评委员会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业务总结和专业测试考题提问,答辩人员根据测试题目回答,时间15分钟。
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人员的专业测评定于11月17日-20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考试地点: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地址:济南市无影山黄岗东路3号。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32路或45路公交车到西苑小区下车,从火车站需到天桥南乘32路公交车到西苑小区下车,按照附件中的线路图行走即可。
参加工程系列综合考核的人员须按携带本人身份证。凡未能出示有关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参加专业测评。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经济、工程系列专业测评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评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凡未参加专业测评人员,一般不予提交高评会评审。对于专业测评工作,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职称办公室的联系,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专业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呈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本呈报单位参考人员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和日程安排,尽快将有关事项通知参加专业测评的申报人员。对参加经济系列考试的人员,各呈报单位要将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收齐,于11月10、11日到省经贸委职称改革办公室办理准考证。对参加工程系列考核的人员,各呈报单位要核对好人员名单,落实带队负责人。
2、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专业测评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关键词:高校 职称 工作对策
一、坚持政策导向,适当提高评审标准,确保评聘质量
在修改标准条件时,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突出业绩导向,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二是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对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实事求是地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提高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调整现行条件中不够具体难以掌握的评价标准,尽可能量化,避免标准解释的随意性。近年来,各高校对职评政策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一致的做法是条件更高,要求更严。众所周知,评聘质量是职称工作的生命线,而条件、职数和程序控制是保证职称评聘质量的三大法宝。为确保评聘质量,在程序控制上应加大职称工作各环节的透明度;在职数控制上宜采取结构比例控制、定编设岗和适度从紧的原则;在条件控制上,应坚决取消有关福利政策。总之,评审政策的调整,应根据形势的变化,以建立重业绩、比贡献、观实效的职评导向,破除急功近利的价值趋向,倡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摆正个人位置,正确处理为国家、集体奉献与为个人奋斗的关系,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创造岗位实绩。
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是晋职考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深化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关键所在。坚持重实绩,重客观公正,重竞争和可量化操作,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规范性的考核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可考虑实行贡献排序法,就是在评审职称时打破时间界限,将每个参评者的教学工作、科研业绩、思想政治表现、所获荣誉以及学历、学位等各方面情况综合打分进行累加,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晋升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开始录定。时间短、积分少的自然落在后面,时间长、积分多的肯定排在前面,时间短但才华、业绩等特别突出的也可能排在前面。这样,从高到低按照名额确定评审的入选者,时间短但才华、业绩特别突出的入选者自然带有破格色彩。
二、加强职务评聘制度化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制度建设是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和基础。《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条例》是指导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的法规文件。现行条例已经不太适应要求,当务之急是要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加快制度建设,尽快修订出台新的职务条例,为职称评聘改革提供依据。
为保证评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监督高校职称工作的全过程,可以创造条件实行全程公示制,具体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名单公开张贴,学科组评议通过名单张榜公示,公开述职测评,统一组织破格人员公开答辩。公示是加大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提高评聘质量的有效途径,采取全程公示制既是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的监督,也是对职称工作情况的监督,同时还是对申报人员成果的充分展示,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三、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多样化的评价体系
高校应在做好人员定编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和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岗位设置工作,优化职务结构,明确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聘用期限,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用,竞争上岗,逐步摆脱职务与工资硬性挂钩的做法,强化岗位意识,将岗位和待遇挂钩,“以岗定薪,按岗取酬”,加大自主分配力度,努力构建有高校特色的教师岗位制度。
人才评价是一个难题,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按照不同学校、不同学科考虑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既要考虑到学校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别,又要根据学科不同实行分类评价。一般而言,良好的社会评价机制来自组织内的评价和职业同行的评价。要建立以业绩取向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绩效优先、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建立以绩效评价为核心、量化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科学评价教学科研成果。
总之,对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而言,制度健全了,体制理顺了,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是一个综合配套的系统工程,要从根本上更新观念、变革管理方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用人机制、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使人员进出形成良性循环,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化配置。
参考文献
[1]黄大龙,吴恒祥.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进的构想[J].教育发展研究,2006(6)
为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两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十一五”期间每年引进100名左右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每人(每个团队)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助资金。7月底,省里已对首批引进的44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进行了资助和奖励。高邮市三友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引进的留学博士张扬同志获得了首批资助。根据省统一部署,第二批56名左右的“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遴选工作已经启动,8月24日前截止申报。
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是当前全市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次重要契机。今天我们在这里就推荐申报工作,专题召开部署会,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发展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署要求,把握工作机遇,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认真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动全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刚才,臧部长传达了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事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二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精神,孟部长、申局长就如何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分别作了部署。希望大家认真理解,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如何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推进我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讲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要深刻地认识到,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我们必须也唯有以科技创新去破解土地、金融、环境等资源性发展的瓶颈制约;必须也唯有以人才资源开发的制高点去争取技术、市场的制高点;必须也唯有以人才战略的有效实施去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业创新、引领产业集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处于先导性地位。一个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往往能带出一个团队,带动一个产业,推动优质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加快集聚,提升一个地区产业集聚程度和经济竞争优势。从一定程度上讲,谁能集聚创业创新人才、赢得人才的优势,谁就能挖掘发展的潜力,抢得发展的先机,取得发展的主动权,赢得发展的优势。当前,**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这个总体目标,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强县强镇、三年倍增”、实施“工业第一方略”、推进“双创”“三重”等一系列战略性举措。这些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需要各行各业劳动者素质的普遍提高,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更需要一大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引领、示范和推动。省委、省政府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立足“高层次”,突出“创业创新”,很有现实针对性,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优势产业加快集聚的重要机遇。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要把高层次创新创优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作为促进技术创新、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培育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整体考虑,统一部署,长远规划。各地、各部门要象重视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一样,重视抓好招才引智的工作。各地组织部门要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研究落实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引才育才工作责任,创新引才育才思路,完善引才育才机制,发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整体水平。
二、理清工作思路,牢牢把握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着力点
人才的流动集聚有着内在的规律。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工作。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为人才工作创造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更要放眼长远,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人才流动和成长规律,找准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发挥产业的集聚作用。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形成离不开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集聚。从根本上讲,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引进,要立足本地发展的实际,服从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需要。因此,要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围绕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企业需要,深入进行人才需求分析,突出工作重点,引进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领军人才。同时,围绕业已形成的优势主导产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培植壮大过程中的磁场效应,在产业优化升级时引进培育人才,在各类科技载体建设中招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人才引进与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制定、宣传、运用和落实好人才工作政策,是引导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措施。省里为推动面向省外、海外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市里也正在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基层一线、经济一线和招商一线,深入到园区、企业,面对面地宣传人才政策,努力让全社会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各个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良好的、完善的政策导向,要舍得在人才工作上投入,尽快制定与省、市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的政策框架体系,推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引进。三要发挥服务的保障作用。周到细致贴心的服务,是做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打造有利于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服务环境。要深入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帮助企业排找、拓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信息渠道,主动介入,主动服务。要建立健全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开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服务热线,要敢于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实行服务质量问责追究制,做到主动服务、及时服务、跟踪服务、优质服务。对引进来的各类优秀人才,要建立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关心他们的创业发展,协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激发他们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助他们尽早出成果、出好成果、出大成果。
三、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
人才存在于各行各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及时研究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督查有关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作为机关部门、乡镇党委、工业园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综合运用政策激励、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措施,在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部门乡镇、企业开展一场人才队伍建设的大比武、大竞赛,比谁引进的人才优、比谁服务人才工作做得好、比谁使用的人才效益大。组织部门作为党管人才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特别是要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搞好协调服务,强化督查推动。这次会议后,各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将省市有关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科技、人事、经贸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群团组织和教育、外事等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向各自联系掌握的优秀人才和社会知名人士宣传政策,充分挖掘荐才引才的潜能和作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人才工作的局面。广大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要增强企业“人才强企”的意识,企业不仅要有产品、市场目标,更要有人才的目标,要充分发挥人才引进的主体作用,努力以人才的优势争取发展的优势。要加大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宣传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企业重视、社会关注、各方协同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第二批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推荐申报任务
关键词:见义勇为;行政奖励;国家补偿
法律往往关心的是如何抑制人性中的恶,却忽视激活人性中的善,导致公民的行为向不恶亦不善的状态运行,彼此之间缺少关怀,人情淡漠,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经济社会井然有序,却缺少温暖之情。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当今社会勇斗歹徒、救灾抢险的英雄事迹层出不穷,但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见义勇为者因自己的行为遭受的损害如何得到保护,如何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这一传统道德所面临的尴尬原因固然很多,有经济方面的、文化方面的、观念方面的等,但笔者认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导致见义勇为这一道德高尚行为面临众多尴尬的根本原因。我国目前对见义勇为行为尚未有统一的立法,尽管各地方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规定各异。许多地方政府虽对见义勇为投入了较大关注,只是关注的焦点大多落于对见义勇为者的慰问奖励运作机制,对见义勇为者除了一次性奖励外,还要研究依情况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医疗、就业和生活困难等后顾之忧,而往往忽视了自身应负的责任。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行为人对他人、对社会利益高度自觉的认识和道德上的义务,是在行为自由的基础上,无偿地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维护,在法治的国家里要维护社会利益、公民利益更需要的是政府责任到位,在政府未能及时履行职能,见义勇为者履行了本应由政府担负的保护人民的职能———因此遭受损失无法得到弥补时,从行政法角度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规范,由国家对其进行补救才是根本论文。
一、见义勇为的界定
见义勇为一词最早源于《论语·为政》里的“见义不为,非勇也”,意思是看到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1].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行为尚缺乏统一的立法规范,各省对见义勇为的界定也不尽相同。学者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不同的表述。有学者从正义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见义勇为应是指公民为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他人的人身及财产遭受侵害,奋不顾身,勇敢地做出的正义行动”[2].也有学者从行政法的角度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是行政协助行为。一方面是因为见义勇为者在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或自然灾害的损害时,没有对其进行维护的义务。另一方面,国家有义务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3].
笔者以为,从见义勇为的本意出发,见义勇为的概念应该是: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前提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危险状态,危险状态可以来源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可以来源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见义勇为者来说具有高度危险性,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能够挺身而出,舍生取义,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因此得到社会的褒奖也应有之义。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应该包括:第一,主体是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众所周知,国家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处理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需要设立一定的专门机构来应对,常见的有公安局和消防队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又规定:“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另外,企业为维护正常的安全经营秩序也会聘请一些工作人员,如商场的保安、游泳池的救生员等。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他们对违法行为有制止义务,对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救助义务,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情况下负救助的义务。由此可见,基于职务和义务上的原因,是不得不为,不能构成见义勇为。第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基于内心“良心”的驱使而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意图。构成见义勇为的基础或前提必须是有“义”的存在,而“义”是指社会正义,当然也包括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良心”。第三,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如抢险救灾、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等。第四,行为人的行为一般是在危急和急迫情况下做出的,一般情况下要冒着较大的人身或财产危险,但并不要求见义勇为者必然发生危险后果。因此要与一般的好人好事和助人为乐(一般的好人好事和助人为乐不需要冒着较大的人身或财产危险)区别开来。
二、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障困境
由于对见义勇为缺乏法律规制,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常有,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一幕,然而现实的确如此。见义勇为者在面对险境时,旁观者的冷漠使英雄显得如此孤立无援,甚至受益人在受到庇护后也默默离去。见义勇为者一方面以自己的义举遭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物质上的损失常使其及家人陷入生活困境,人们的冷漠更是对社会道德的莫大嘲讽。另一方面,见义勇为的行为要获得社
会和公众的承认也严重困扰着英雄及其家人的生活,缺乏统一的确认程序,复杂的确认过程和严格的标准使得见义勇为者无法让自己的行为得到认可。
(一)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程序不规范、繁杂、混乱
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见义勇为立法,有关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保障由地方法规来规范。然而地方法规规定各异,在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法律救济时,由于适用法律的不同,导致司法实践出现不统一、不协调的现象,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实现。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是见义勇为者进行法律救济的前提,各地方法规都规定了确认程序,综合各地的规定,见义勇为的确认通常包括申报和确认。由见义勇为者或其家属依据规定的条件提供申报材料,应有法规规定的机关提供的证明、受益人提供的证明,有的地方统一由公安机关提供证明材料,而且申报和确认有时效规定。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过程复杂、繁琐,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来说也是一种负担。见义勇为者死亡的,能否依据见义勇为行为追认为烈士各地也有不同规定。缺乏统一简洁的申报确认程序在一定程度影响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评价。
申报材料
青岛市路小学
9月
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申报材料
山东省市路小学
市路小学是一所集“青岛市规范化学校”、“青岛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青岛市交通安全示范校”、《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市养成教育示范学校”、《市办学水平优秀等级学校》、“市城市文明交通三让活动先进单位”、“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于一体的先进单位。它位于城区,南靠海王路,北靠珠海路,东靠黄山路。现有学生620名,学生入学路线都要横穿车辆繁多的交通要道,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搞好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做好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兴旺,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正常的交通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我校于在市交警大队、珠海路派出所等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市第一家“路小学小交警学校”。我们以小交警学校为依托,充分发挥小交警的作用,真正创建了“平安学校”。
一、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健全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创建“文明城市,平安”的方针。我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小手拉大手,将安全教育向家庭、社区辐射,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齐抓共管的格局。
学校建立了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交警队队长和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指挥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由少先队辅导员为组长,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小交警活动室。制订了《小交警培训制度》、《交通安全专题学习教育制度》等各项制度,学校有健全、周密的少年儿童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并由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确保了制度落实,收到很好的效果。
在学校、市交警大队交警同志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在领导、教师、学生、家长中层层签订了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书,把“遵守三让、平安出行”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纳入了我校小学生文明素质教育中,并作为学期末班级考核内容之一,开辟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大资金投入,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为进一步搞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在办学村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投资为学生制作了统一的小交警服装,有英姿飒爽的夏季警服,有庄重威严的秋季警服。在心理上提高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更提高了学生文明礼仪等各方面思想道德素质的自觉性。
学校设立了“小交警活动室”,在“小交警活动室”摆放了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图画宣传牌,购买了与交通安全教育有关的vcd碟,定期组织教师、学生进“小交警活动室”参观、看宣传片,知晓交通知识,为全体师生敲响安全意识的警钟。
学校投资在教学二楼走廊设立了高档次的《小交警万花筒》长廊。长廊的宣传牌中有“人人都是小交警,警校共建谱华章”小交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景,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知识图解,有“常有交通指挥手势”小交警图解等栏目,大大提高了师生及家长学校全体成员的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设立了专门的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为主的《小交警专栏》宣传栏,定期更换栏目内容供学生课间学习。
校园围墙醒目的位置专门绘制了“个个都是小交警”交通安全宣传彩画。成立了小交警广播站,
成立了小交警广播站,隔两周一次播放安全教育内容、小交警活动、小交警好人好事等内容。
大量的投入,精心的 设计,一系列交通安全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安全教育。保证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安全教育周”活动期间,学校通过悬挂横幅、在宣传栏张贴“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宣传画、小交警广播及刊出以法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手抄报、举行“安全的承诺”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大大的宣扬和营造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氛围,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为向家庭、社区群众宣传新的《交通法》奠定了基础。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与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的落实。
2、我校每学期聘请交警大队的警官(校外辅导员)在学校多媒体教室为全体学生们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3、每年秋季,聘请交警大队的警官队小交警进行军训。小交警队员们跟随教官学习了大量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和标准的交警指挥手势等。每年春、秋季,我校都聘请交警大队的六名警官对三至六中队的小交警进行军训。小交警队员们跟随教官学习了大量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和标准的交警指挥手势等。
学生们人人都会交警指挥手势,都会小交警韵律操。小交警执勤生在校园内指挥课间秩序,保障学生课间行走安全。上学、放学时在大门口等位置协助教师指挥交通,即规范了学生纪律,又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我校成立了70人的小交警方队。今秋,他们在交警叔叔的指导下,积极训练,准备参加“青岛市交警校检阅式”大赛。
4、每位中、高年级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办两份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为主的《小交警报》手抄报,今年9月初,又组织4-6年级的小交警们开展了交通安全漫画赛,小交警手抄报大赛,进一步深化了安全教育的防范意识。9月份,交警队的王科长、齐科长亲自到我校给小交警们做安全知识讲座,并向小交警们发放了“安全知识书签”。
学校还以“小手拉大手”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组织“家庭一带二”手抄报比赛。此次“家庭一带二”活动在宣传了新的《交通法》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许多家长比赛过后感慨地说:“通过帮助孩子参加这次竞赛,我们也了解了新的《交通法》,受益真是不浅”。
4、定期组织师生到小交警活动室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系列片,真实生动的案例让学生们体验到了生命的宝贵,学会了珍爱生命。观看后,在4-6年级的学生中组织安全教育征文竞赛活动,组织1-6年级的队员参加“‘交通安全是大事’演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
5、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实践宣传活动。
我校的小交警积极学习“三让”知识,他们在学校,是活的宣传牌,积极参与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展示活动和校内秩序的维护。在校外,他们定期走上社会做治安宣传。
近几年来,我校的小交警们跟随交警大队的叔叔们参加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交通三让宣传》等《市12.2交通安全宣传专场文艺演出》宣传活动,向行人发放“致机动车驾驶员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受到了群众评价。在活动中,小交警们掌握了一定的安全技能。
10月份,我校部分小交警受市交警大队邀请,参观了交警大队的交通电子监控中心、安全知识展区、交通事故实物展区等,小交警们惊叹我市交通设施的先进性,更感受到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安全教育,我校成立了“心理咨询室”,举办了《心理健康小报》展等。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7、“小手拉大手”,安全你我他
我们充分发挥学生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在学生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安全你我他”活动,鼓励学生将交通安全教育带给父母,带给邻居,与他们共同学习交通法规,真正将交通安全教育延伸到了家庭。少先队大队部在组织3——6年级学生学习新《交通法规》之后,又组织了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此来影响家长的交通守法意识,提高成人的素质。
8、广泛开展“自护章”争章活动
我校组织队员开展了“自护章”“交通安全章”争章活动,我们结合实际,把争章标准细化以后,通过把队员、家长、教师评定结合起来颁章,大大调动了队员们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和学习自救自护技能的积极性。假日小队的队员们在村庄街道观察走访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记录,及时提醒有关单位、住户,并为他们突出合理化建议等,受到群众好评。
9、我校定期对硬件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良好,没有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0、以《阳光宝典》为指导,共创和谐校园
我校订了《阳光宝典》等刊物,我们在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又积极参与了全国“共创和谐校园”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我校发动全校队员认真学习安全知识,进行了全校学生安全知识竞赛,中队安全知识抢答赛,400多名队员参加了全国安全知识竞赛。
四、强化措施,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1、学校与共建单位交警大队签订共建协议,实行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制度,定期进行小交警指导、培训活动。
2、学校在三个交通要道路口设立交通安全岗。每天上学、放学时由两名教师协助交警队工作人员在路口值勤,指挥学生安全过马路,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了学生过路安全,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广泛赞誉。
3、监督责任人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坚持进行定期更换交通安全知识的制度。
4、严格实行小交警军训制度,人人都会交警指挥手势、人人认识30种以上的交通标志。学习使用小交警韵律操。小交警执勤生在校园内指挥课间秩序,保障学生课间行走安全。上学、放学时在大门口等位置协助教师指挥交通,即规范了学生纪律,又增强了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6、成立交通安全小组,建立安全联络网,建立了小交警个人电子信息档案。使班主任及时了解本班学生交通安全信息,密切了家庭和学校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联系。
总之,我们路小学将进一步发挥“青岛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青岛市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小交警学校”的优势,结合创建“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工作,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从助教到博士生导师,从名不见经传的青年教师成长为享誉国内的教授,一路上,坦途也好,逆境也罢,苗书梅始终真诚而坦然地面对。心沉此境,花开必然。
累却快乐着
邀请知名专家到学院作学术报告,赶往外地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参与学院研究生培养计划修订和网上精品课程评定,加上一系列的会议,10月份以来,苗书梅为了学院工作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没忘例行的“必修课”:邀请老教师为青年教师作辅导报告,深入课堂听青年教师讲课,组织教学研讨会,完善听课评教制度。由于工作需要,经常发言、讲话使得苗书梅患上了慢性咽炎和声带小结,说话多了嗓子就很疼,现在的她都是哑着嗓子讲课。有人劝她要保护好嗓子,能少说话就少说。但她却丝毫不在意,“多喝点水就好了,不碍事”,随后便是爽朗的大笑。
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苗书梅被学院青年教师亲切地称为“苗大姐”,而她也的确称得上一声“大姐”。如今50岁的她仍然很有活力,利索的短发、总是上扬的嘴角、笑起来微微眯着的眼睛令她看起来神采飞扬,走起路来步子坚实而有力。
1991年,苗书梅从河北大学毕业,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之后便回到河南大学任教。凭着不懈地努力,两年后她被破格评为副教授,随后三年又被破格评为教授。期间苗书梅被评为河南省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她2003年被评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005年被列为河南省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社科专家。今年9月,苗书梅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河南省师德标兵”称号。
在苗书梅曾经的学生祁琛云看来,苗老师是一个难得的好人,一个最值得他尊敬的人。2002年,祁琛云考上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苗书梅是他的导师。刚上研究生时,祁琛云的目标很小,“研究生毕业回去当个中学老师就行了”。后来经苗老师的鼓励与劝诫,祁琛云鼓足干劲,考上了四川大学宋史方面的博士生。现在的他则是苗老师的同事,担任河南大学中国古代史教研室副主任一职,平时除了给本科生上课,还带着几个研究生。“是苗老师教导我目光放长远,努力发展自己。他让我知道了我不仅能做一名老师,而且能做高校的老师,能做优秀的高校老师。”祁琛云在谈到恩师的教诲时,感动地说道。
成功来自一点一滴的积累
苗书梅自幼在农村长大,孩童时期的她认为教师是“最有知识的人”,所以从小打定主意要当一名老师。苗书梅的父亲是小学民办教师,当时一个月工资才5块钱,家里捉襟见肘。但是,苗书梅的择业观并没有受到父亲很大的影响。后来,在高中老师的影响下,她更是立志成为一名教师并在后来的岁月里从未动摇。
20世纪80年代的高中老师很多是“”前的大学生,包括那些20年前被打成“”的人。苗书梅的高中老师就是这样一批人,耿直、富有激情、工作认真得几近苛刻。苗书梅回忆说,老师们教课非常认真、极度敬业,并且十分爱学生。“有个英语老师课教得非常好,经常偷偷地给我们补课,很疼学生,她还偷偷地煮过鸡蛋给我们吃。”说到这儿,苗书梅的眼睛里泛着幸福的光芒,似乎在回忆那些温馨的时刻。“当时我就决定,不管咋样都得当一名老师。直到今天,我从没想过哪天不做老师了。”
如今的苗书梅备受学生的尊敬,教学、科研方面都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已经实现了当初的理想。然而,回首往事,来时的路并不容易。
1988年,苗书梅取得河南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学位,一心向学的她打算继续深造。为了支持她的学业,同专业的丈夫毅然决定不再攻读博士学位。因为经济比较紧张,他们的“结婚典礼”非常简单,只是去领了个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还是两张一寸照片拼成的。当被问及没有举行婚礼是否觉得遗憾时,苗书梅淡然地笑了笑,“有点遗憾,但是家里没有条件给我们支持,为了继续深造不得不那样做。内心的真感情才是最珍贵的,况且我们俩在一起就没有想过分开,何必在意那些外在的仪式”。
回忆起第一次给本科生上课的情形,苗书梅用四个字来形容:忐忑不安。面对讲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她很紧张,不知道该怎样处理,甚至都有点语无伦次。虽然得到了其他人的认可,苗书梅却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为此她下课经常与学生交流,了解他们,也从中了解自己。她经常让学生写匿名纸条来表达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自己能更好地改进。在不断地探索与努力中,苗书梅讲起课来越来越得心应手,但她丝毫不懈怠:每年她都要重新备课,并且始终和学生保持着频繁的沟通交流。此外,苗书梅还通过各种形式摸索教学模式:总结前辈经验、独立编撰讲义、启发学生阅读原始文献以提升他们的解读能力、搜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以保证教学的科学性和前沿性……一点一滴的努力铺就了苗书梅未来的路。
在师生心目中,苗书梅始终是一个“实干家”。不计回报、任劳任怨的她为学院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历史学三个一级学科调整申报过程中,苗书梅由于过度操劳而患上了带状疱疹,要强的她在打点滴的时候还坚持修改申报材料。
成功向来只青睐有准备的人,苗书梅对待工作的勤恳与务实很快得到了回报,一系列的光环接踵向她涌来。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现在的苗书梅有着众多的角色和荣誉。人前似乎是无尽的风光,实际上她却有不为人知的遗憾。20世纪90年代,苗书梅的主要工作便是搞研究,平时有很多时间做自己喜欢的学术工作,间或指导学生。“那就是我的理想状态,我没想过要当院长。”她不无遗憾地说道。从2003年做副院长开始,苗书梅的这种生活便被“无情”剥夺了,院系行政工作挤满了日程表,就连陪女儿的时间也少之又少。她用“不停转动的陀螺”来形容自己,“现在我就希望赶快退休,退休了我好专心搞研究”。
然而,“在其位,谋其政”,有着强烈责任意识的苗书梅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学院“更上一层楼”。近年,在她的带领下,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学院拿到了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3个省重点资助一级学科和国家级特色专业、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学院各学科及教研室齐头并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慢工出细活
“现在的很多青年教师经常找我谈心,跟我说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烦心事。我感觉他们整体上有些心急,总是嫌自己不够优秀,急于取得成绩、得到认可。”在谈到如今的青年教师时,苗书梅略显忧心地说道,“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得有渊博的知识和研究专长,给学生一滴水,自己就得准备一桶水,讲好一节课就相当于写了几篇论文。”她认为如今的青年教师首先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讲好课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其次才是搞科研、出成果。“作为教师,给一届学生上课上砸了,就再也‘立’不起来了。”谈到教师的责任与本分,苗书梅表情立即变得严肃而认真。
“研究传统学科要耐得住寂寞,坐得了冷板凳,要多打磨,急功近利可要不得。”苗书梅经常以此勉励学院的青年教师。她把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作为自己分内的事:鼓励老教师发挥好“以老带新”的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做好人生规划、引导青年教师明确研究方向、以身作则敦促他们提高教学技能。
随后,苗老师说到了高校青年教师的压力问题。如今,青年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评估、学术成果、生活、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似乎已被大家公认。于是,无法安心教学、潜心学术等结果也随之而来。
“压力其实是一种感觉。”苗书梅意味深长地说。她认为青年教师量力而行就好,不要苛求自己,要知足常乐,以免被无形的压力束缚住。
苗院长自己就是这样做的,用两个词来形容就是“旷达”“无压力”。这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让她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随意洒脱的个性让她看淡了金钱、权力等“身外之物”,不苛求的做事原则让她认定“只要真心付出了,该来的总会来的”。
对于青年教师的自我发展,苗书梅有着自己的见解。她认为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慢工出细活,老一辈人经常这么说,可见它是一条真理啊。”同时她强调,青年教师一定要有自身的职业追求,否则社会的变化就会淘汰那些没有追求的人。
关键词:电子商务;项目导向;竞赛机制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26-0267-02
1 前言
校企合作是高职电子商务专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基于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是校企深度合作的最佳形式。这种模式可以实现学校、企业、教师和学生的四方共赢,即学校可以跟相关企业合作办学,解决实训设备的不足,同时可以通过自身的人才优势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企业通过和学校联合进行订单培养班可以实现“高素质、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优势;把企业的真实项目作为竞赛主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更好的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教师通过参与企业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可以不断积累各类课题申报材料,提高技能操作能力,提高自身的双师素质。因此,笔者通过多年的人才需求分析和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教学经验,以我院农业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专业为例,研究了浙江当地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实际需求,并建立了基于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效果良好,现以《网络营销》课程实践教学为例作具体阐述。
2 传统《网络营销》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网络营销》实践教学是让学生在实际商业环境下进行操作,直接感受网络营销知识的商业化应用过程,使学生在整个实践操作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所学知识,开阔视野,提高适应商业活动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实际商务运作应用技能,继而达到真正的融会贯通。目前,传统《网络营销》实践教学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 教师缺乏实战性经验
网络营销是一门交叉性学科,同时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目前许多学校课程不少教师均转自其他专业,如计算机、市场营销等,对该课程涉及的计算机、管理学、市场营销等范畴不会样样精通,缺乏交叉性;同时教师自身也缺乏网络营销运作管理实战经验,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项目资源、项目讨论、创业指导等。
2) 实践教学环境脱离实际
现有的网络营销教学软件主要是通过设置虚拟商业环境,培养学生掌握博客营销、论坛营销、邮件营销、空间营销、微信营销等网络营销方法,均为虚拟实践系统,缺乏真实的商业环境,无法提高学生的网络营销实际操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3) 实践教学项目缺乏
课程教学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项目化教学和实操能力的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高,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跟社会需求相对应,也增加了学生的就业难度。
3 基于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分析
经过多年的《网络营销》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我们提出了“目标+项目+竞赛”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即学生学习有目标、教师教学有项目、实践教学跟学科技能竞赛相结合,这里的项目跟一般的教学案例不同,是根据该课程整体目标,来自企业的真实项目或教师参与设计的企业网络营销实际方案,之所以强调项目的全真性,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学校教学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课程内容项目化
项目化教学的特点是选择一个项目贯穿全课程,从需求分析到最后网络营销实战及方案优化整个过程,打破原来以知识点为教学内容的展开方式,课程内容是随着项目开展过程中而“展开”,也就是说,课程的教学过程同时也是项目开发的全过程。一般而言,这个项目需要具有如下特点:(1)全面性,即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被设计,必须具备课程的绝大部分知识点;(2)实用性,即项目要与企业和社会接轨,具有实践指导性意义;(3)可实现性,及学生能够依照项目蓝本来模仿设计自己的项目,实现对另一家企业的网络营销实战及方案优化。
2)教学模式一体化
以项目导向、竞赛机制驱动组织教学,实施“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教学过程中,以学生的学和做相结合为主;教师既是教练员,指导学生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实施网络营销具体任务,又是裁判员,公平公正地批改和点评学生的作品,客观地指出学生所存在的优缺点,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同时注重以评促学,以赛促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相融合,在实施教学内容的过程中,以项目带动、竞赛驱动的方式来组织实施教学。具体为:教师讲解项目及任务内容――〉学生按照任务单的要求完成任务单(此过程中老师要监督、指导)――〉学生提交任务单――〉课下教师批改任务单(学生继续深入的调研分析)――〉下节课开始点评结果,继续下一个任务单――〉学生项目汇报――〉优秀项目推选竞赛。
项目汇报过程以课程比武大赛的形式开展,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根据综合表现,评出冠军和优秀奖,并给学生相应的奖励。通过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学生的学习热情高涨,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探究性都有了质的改变。
3)课程考核过程化
一般课程的考核通常用理论试卷来考核学生,但对于实践性较强的《网络营销》课程,更要侧重于对技能的考查,而不是对知识的考查。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表明,《网络营销》课程考核的最好方式是采用“过程+最终作品”。即以学生实际操作的项目营销推广或优化方案与实战作为主线,将项目切分成几个子项目或模块,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不同的阶段完成不同模块的学习任务,在每个模块的教学内容结束时,我们均进行相应的考核,教师可以对学生的整体完成情况作出相应的点评,同时采用学生互评的方式,以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与总结能力。
考核方式的这一改革,使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较以往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通过对平时的学生座谈评价分析发现很多学生均表示对这种教学方式的认同和赞许,他们普遍认为这种方式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并且能让他们自发主动地去学习,同时还能够增强班级的凝聚力。
4)竞赛成绩突破化
教师利用学生完成的优秀作品项目指导学生积极参赛,教师和企业人员合作辅导,既开创了工学结合新模式,又大大提高电子商务专业各类竞赛的成绩;学生通过参加竞赛,缩短了与学校和社会的距离,较好的提升了就业能力,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的同学被相关中专学校、企业等合作单位直接录用,又有利于提高在校生的学习热情。
5)教学平台整合化
我院教师与杭州拉勾网络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了农商购电子商务综合实践平台。平台功能包括:(1)竞赛平台:承担各类电子商务竞赛的网络报名、网络评审、网络竞赛实时进程等功能。(2)农商论坛:展示农商院各个专业信息,提供全校师生沟通交流平台。(3)分销平台:各类商品信息(商品陆续),提供一件服务(义乌2万平米仓储集中发货),全力支持我院电子商务创业发展。农商购平台将电子商务专业的优势与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有效整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专业培养能力以及提升专业社会服务功能,对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也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4 基于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意义
我院电子商务专业向来重视实践性教学,已与绍兴外婆家食品有限公司、诸氏方圆、杭州四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尝试企业冠名订单班教学,进行竞赛机制导向下企业实际需求的网络营销项目教学,从而推动该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施,这一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意义在于:
1)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下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较好的融合了学科竞赛、项目化实践教学、工学结合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项目化实践教学,能把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与企业的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能使学生成为劳作的主体,又为学习的主体,亦工亦学,在做中学,在学中做,既动手又动脑,从而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2)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下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能促使合作企业很深地介入高校技能教育,做好人才培养的接力棒,同时企业与学校联合进行的订单班培养,又能为企业输送一定的人才,解决了企业经营发展的人才需求缺口问题。
3)项目导向和竞赛机制下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促进了考核方式灵活化、多样化。对学生参与的每一个项目都进行详实记录,作为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项目考核与课程考核相结合,以赛促课,市级竞赛二等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作品可以直接替代毕业论文,克服了传统考核脱离实际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