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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创业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广东省:小微企业可获贷款达百万
广东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扶持补贴力度,对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湖北省:单个孵化器可补贴100万元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按其新购置的通用、基础性的仪器设备费用的30%给予后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从2016年起,省创新基金的50%专项用于支持省级以上孵化器内的初创期创新型企业。
重庆市:“助保贷”降低小
微企业融资成本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尹华川表示,今年将联合相关部门推出五大扶持政策,让中小微企享受更多创业福利:建立市级“助保贷”平台,降低中小微企融资成本。“助保贷”年融资综合成本在8%左右,市级“助保贷”平台成立后,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的期限,将从之前最多1年延长至3―5年,最高可贷8年。
安徽省:试点无抵押青年
创业引导资金
安徽省正在合肥高新区试点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计划,从资金源头,为青年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打通渠道,引来活水。截至目前,已有10家企业通过首批评审,发放贷款金额850万元。首批10家企业里,除了2家是有抵押有担保的“助跑贷”产品,其他均是免担保无抵押的信用类贷款,贷款金额在5―30万元之间。
贵阳:创客最高可享受100万元扶持
贵阳国家高新区全力打造国家级众创空间――中国西部众创园。5月22日,高新区出台《创客十条》扶持政策,最高扶持金额可达100万元,支持入园创客创新创业。项目融资方面将给予10%的风险补贴,单笔补贴可达50万元;给予50%贷款利息及担保费用补贴,单年可达100万元。
河南省:1亿元投向众创空间
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统筹省级科技资金1亿元,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利用闲置楼宇构建众创空间,根据其改造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服务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根据其新增孵化面积、新增在孵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运行费补助;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的种子基金按不高于20%给予配套支持;对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
云南省: 财政扶持微型企业
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支持培育众创空间。省财政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每年培育3万户微型企业;安排资金2.9亿元,设立省级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省财政从省级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调整2000万元,支持构建以开展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和微型企业“孵化器”等为重点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
江西省:开网店可申请小额担保
贷款、上市赣企补贴200万元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江西现行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规定享受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实体新招高校毕业生的,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江西省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商回乡创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各类专项扶持资金,对赣商回乡创业予以支持。对赣商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省财政分阶段的补贴可达200万元。
陕西省:将设立众创空间
孵化种子基金
3月26日,陕西省科技厅召开大众创新创业座谈会。安西印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下一步陕西省科技厅将组建陕西省创新创业联盟,聚集全省孵化资源;依托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设陕西“众创空间”,成立陕西创新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陕西众创空间孵化种子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
青海省:1.5亿元创业扶持资金
建立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今年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创业人员首次创业项目补贴、一次性创业奖励、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及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对创业成功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奖励标准由每人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成都:每年10亿元支持创新创业
四川成都高新区公布的《“创业天府”高新区引领工程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聚集各类科技创业人才5万人,孵化科技创业企业1万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创新型企业1000家。为此,成都市高新区将每年拿出1亿元支持成长型科技创业企业发展,每年投入创新创业的各类资金不低于10亿元。
大连:5年投入1.5亿元
高新区新出台“众创十二条”,将带给高新区创新型孵化器更大施展空间。5年预计投入资金1.5亿元。推行高新区科技创新券制度,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偿发放“科技创新券”,企业可持其向科技平台购买科研活动。
深圳:每年6月设立国际创客周
深圳已经明确提出打造国际创客中心的目标。据悉,深圳已经确定要把每年6月份专门设立国际创客周,吸引全球创客。深圳市政府还将着手搭建平台,让创造者与配套商对接,吸引企业支持甚至风投的关注,为创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助力他们将创新想法变成现实。
苏州:亿元补贴扶持中小科技企业
5月通过的《苏州市实施“创客天堂”行动 发展众创空间若干政策意见》提出,对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对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市级每年安排1亿元左右的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购买研发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科技保险等服务。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大力推广科技金融产品,对众创空间推荐企业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贴息资助。
关键词 微型企业 政策 建议 管理
文章编号1008-5807(2011)02-003-02
一、问题提出
长期以来,微型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一部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和地区发现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时,微型企业往往被边缘化,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和支持。而微型企业在解决贫困和失业人员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几次经济的高速增长,尤其是以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崛起与发展为基本推动力量,形成中国经济发展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些规模非常小的企业已成为经济增长重要的推动力。而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
二、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创业活动之所以在发达国家异常活跃,主要是因为国家的宏观政策对微型企业实行倾斜。国外很早就开始研究微型企业的发展问题,也提出了不少关于如何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概括来说,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微型企业管理机构、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建立公共服务等。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微型企业的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及法律保障,保护微型企业的合法权益;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发现微型企业需求,从而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促进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包括给予创业资金补助,提供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扩展融资渠道;建立公共服务,使各项微型企业支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为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国内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措施
实践全民创业是增强一个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创业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微型企业规模较小,创业资本少,因此创立微型企业的动机要强于其他规模的企业。微型企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是提高微型企业成活率的一个重要条件。我国目前提出的微型企业政策建议大都是在借鉴国外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上提出来的,且大都是建立在理论研究基础上的。这些扶持政策贯穿于微型企业整个创业过程中,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微型企业”正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微型企业扶持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
扶持的目标越具体,取得的效果也就越明显。目前中小企业范围过于笼统,很多看似强有力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法落实到身处最低层的微型企业中。例如企业贷款,金融部门说超过八成的新增贷款流向了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却说收到的贷款只有一成半。事实上是对于中型企业和成立三年以上的小企业取得贷款不是太难,而微型企业却难得取得贷款,对业务单一的微型企业贷款会增加银行的经营风险。微型企业希望能有“微金融”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在“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微金融”自然有风险。但“微型企业”正名后,通过政策扶持“微金融”可以消除经营风险。
(二)加强对微型企业的管理,设立综合性的微型企业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对微型企业进行统一的服务及管理,协调、处理微型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关于微型企业的政策研究分析、管理和信息收集等工作,负责专门处理微型企业的相关事务。微型企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因为小所以容易被忽视,导致 “存活率”不高,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利于及时解决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促进微型企业健康的发展。
(三)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关于微型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法律和体制,把扶持、创办及发展微型企业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内容。同时为微型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如鼓励大专院校、大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帮助微型企业培养人才,为微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业务开发、管理知识培训及创业前、创业中和创业成功后的业务咨询服务,对培训和服务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同时帮助微型企业和大企业、市场之间建立起沟通与联系。
(四)发挥舆论宣传力量,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微型企业”创业
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和城乡退役士兵等,以创业带动就业;在行业选择上,大力扶持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微型企业,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餐饮、娱乐、家政服务等民生业。从以上两点可以看出,“创业者”都是属于国家政策聚集帮扶范围之内的,这部分人因为某些原因,失去工作而且暂时找不到适合的工作,沦为剩余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长期在城市生活,本身缺乏农业技能,无法适应农村生活,但是这部分人在外务工了一段时间,有一定资金和技术积累,这时进行自主创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不仅养活了自己,还能发挥一技之长。创业行业的选择上,选择起点低、成本低、容易进入、就业能力强且风险较低的行业,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企业的“存活率”,另一方面可以吸纳一部分剩余劳动力,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五)在创业初期给予的政策扶持
例如,在申请创办微型企业的程序上,简化创办手续,简化工作流程,降低登记费,清理不合理收费及乱收费,允许微型企业在自有住宅经营,且免除房产税,强制银行机构必须给微型企业开设账户,且不附加其他条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微小企业的“绿色通道”,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时可以减免一部分费用。为微型企业的创立提供一个好的社会环境。在初始注册资本的投入上,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如创业者本人投入一部分,政府按比例补贴一部分,因为有一部分“创业者”,自己想自主创业,也有好的想法和计划,但是没有资金支持,最终没能创业成功。有了政府资金的支持,可以提高微型企业的“出生率”。
(六)微型企业成立后,在发展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
在融资上,鼓励银行在可承受风险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存贷比例,支持各级商业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例如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给微型企业贷款总额达到一定的金额,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政府补贴一部分贷款利息;建立微型企业担保体系和信用评级机构,对可供抵押资产很少的微型企业提供资助;促进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展贷款联合担保组织。保证微型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微型企业扩大生产。在税收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程序上,通过税收咨询热线和网上纳税申报,开展纳税引导及咨询服务,为微型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在缴税金额上,通过降低所得税率或减免一定的所得税额,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微型企业的经营成本。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由政府组织举办一些管理及技术上的创业培训,使创业者能够更好的管理企业,提高微型企业的赢利能力。
参考文献:
[1]蔡翔,宋瑞敏,蒋志兵.微型企业的内涵及其理论基础.当代财经,2005(12):85-87.
[2]陈剑林.微型企业生存与发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成都:四川大学图书馆,2007.
[3]何云景,田娅.借鉴外国经验构建我国的创业支持系统.中国培训,2005(4): 43-45.
[4]蒋志兵,蔡翔,宋瑞敏.论微型企业.商业现代化.2007a(2):62-63.
[5]李井红,贺晓斌,罗淑平.微型企业创业教育开展与创业活动的耦合关系分析.井冈山学院学报,2007(7):98-100.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6号)精神,结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经营范围符合《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创业投资企业。在2005年11月15日《办法》前完成工商登记的,可保留原有工商登记名称,但经营范围须符合《办法》规定。
(二)遵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程序,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投资运作符合《办法》有关规定。
(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四)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企业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370号)、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324号)、《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字〔*〕120号)等规定执行。
二、创业投资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额,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逐年延续抵扣。
三、创业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其他所得税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创业投资企业申请享受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五、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后,按备案管理部门的不同层次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一)凡按照《办法》规定在创业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由)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共同审核;
(二)凡按照《办法》规定在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报国家税务总局,(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核。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布在国务院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创业投资企业名单。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布在省级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创业投资企业名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武汉市政府提出建成以市、区两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以社会各类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全市性、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形成规范有序、良性互动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制。据此建立的武汉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两大类构成。综合服务机构包括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中小企业公益工作平台,是公益性或非盈利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开拓、信息提供、技术援助、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劳动就业服务、投资融资服务等非营利性机构或营利性机构。它们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经营业务范围内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具体说来,武汉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环境建设的特色如下:
1、建立服务超市,构筑一站式服务平台。2009年武汉市政府经过周密筹划、精心准备,开始建设全国首家中小企业综合中心——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和现有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职能不同,“服务超市”集中整合各类针对中小企业的优质服务资源,按照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原则,打造政府主导、公益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超市”由武汉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指导,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运营和管理,营业场地共3层,面积约4500多平方米,吸纳银行、担保、券商、信用评级、财税、法律顾问、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企业管理诊断、法律咨询、营销网络推广、创业导师服务、企业信息化等一体化—站式“融资融智”服务。武汉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成为政府、专业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的长期互动、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2、完善服务机构,强化服务联盟。针对市政府提出建成以市、区两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以社会各类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全市性、全方位的服务体系的要求。目前,武汉市继续重点推进区级中小企业公益机构的组建,全市已有14区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部分区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还将服务工作平台向街、镇延伸,形成服务网络。
2009-2010年,武汉市进一步强化“三个中心”(市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职业教育指导中心、企业信息化推进中心)的核心作用,完善履行中小企业综合服务职能、职业教育职能和信息化推进职能,同时着力加强与联合华锐管理公司、中小担保公司等近百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市级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巩固和壮大中小企业服务的主力队伍。
3、搭建全民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以创业辅导基地服务中小企业。2009年武汉市全面建成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2010年不断完善创业辅导基地并在有条件的部分郊县也设有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基地。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科技孵化基地建设,搭建项目资金对接平台。目前,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由上年52家增加到56家,新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新组建科技创业社区12个;全市新入孵科技企业822家,共吸纳4300余名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近三年,创业中心在孵企业比上年平均增加8.5%;入住初创科技企业比上年平均增加17.5%。而且,不断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职业化培训,开发了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评价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孵化器在线管理与绩效评价。
二是完善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功能,结合实际错位发展。在市、区两级全民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成立后,为创业者提供了政策咨询、投融资信息、金融支持、创业场地信息、项目展示等一系列服务;同时,建立信息采集和定期制度,通过市、区创业服务网络平台,每月滚动实用创业项目、创业场地、服务需求等信息。逐步整合社会优质服务机构资源,调动其积极性,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人才招聘、管理咨询、法律支援等服务。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突出特色”的要求,各区结合自身特色和资源禀赋,科学规划产业定位,科学规划设施布局,科学规划配套服务,差异发展,突出特色。青山区突出科技创新创业,结合科技孵化器建设,努力提升创业层次;洪山区着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基地发展有声有色;武昌区充分发挥区内科教、人文等资源优势,高起点打造创意产业。
三是组建创业天使导师团,实行创业实训。经过精心筛选和准备,
2009年6月,武汉市创业天使导师团活动启动仪式在武汉大学举行,111位企业家和各行业专家学者成为武汉市创业天使导师团首批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将义务为初始创业者及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人事、营销、生产、研发、财务、心理辅导等创业咨询服务。同时,推出了创业结对帮扶行动,由创业导师“一对一”或“多对一”地帮扶各类创业者。
武汉市创业办还开展“创业武汉”系列公益培训,提高创业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综合能力,近几年,武汉市每年举办公益培训10-15期,每年1000多家中小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创业者约5000人参加了培训。为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武汉市人社局、团市委等单位,硚口区、汉南区等发动有条件的学校、企业、园区设立创业实训基地,接待创业培训学员现场观摩和提供创业前的岗位见习机会,提供创业理论与创业实践相结合的场所。
四是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武汉创业网”开通以来,不断更新创业新闻、创业政策、创业项目等多个栏目信息,及时跟踪报道创业各项活动,以视频等直观的形式在创业直播间栏目播出。各单位、部门也发挥自身特色搭建创业网络平台,市妇联在“武汉妇女创业网”的基础上开发了入孵企业网络、场外孵化网络、妇女创业者联谊会会员网等。
总之,武汉市通过推广创业典型经验、举办创业基地试点、表彰创业先进单位等办法,推动了武汉市创业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完善武汉中小企业创业机制和创业服务的公共管理对策
从2009年以来,武汉市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09]37号),《关于加快全市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武创业办[2009]9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36号),明确提出,从改进政府服务、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开拓市场、振兴重点产业、改善发展环境等多个层面,完善、细化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增长。这为武汉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武汉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结合武汉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武汉中小企业创业机制的公共管理对策如下。
1、以中小企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为切入点,强化公益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武汉市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公益机构为主导,带动各类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公益是“企业开单、政府买单”式的服务,综合性强,服务面广;社会化服务是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盈利,技术性强,专门专业。二者各有所长,共同组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实践中,只有使公益与社会化服务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二者优势,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服务资源,引入竞争机制、提升服务效益。因此,加强公益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效结合,应该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坚持非营利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坚持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坚持社会服务资源开放共享与统筹规划、重点推动相结合。这就需要在继续推进公益培训及咨询服务、融资及担保服务、产业配套及技术服务、信息保障及信息化服务的同时,重点探索在相关专业服务领域,实行对社会公开招标,面向全国吸纳社会化服务机构,筛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
答:(一)参赛条件:
凡属广西籍农民工和在广西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和务工地报名参加农民工技能大赛。
(二)农民工技能大赛报名办法:
1.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报名。
2.自治区决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市均要参加所有竞赛项目的比赛。
(三)农民工技能大赛奖励项目有:
1.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对参加初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对参加复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对参加决赛者,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决赛奖励。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1)一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共10名,由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3000元。对获得竞赛第1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获得竞赛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建立有工会组织的,可按程序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2)二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3、4名,共30名,由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2000元。对获得竞赛第2、3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3)三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5-10名,共60名,由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1000元。(4)优秀奖:凡参加决赛的选手未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均为优秀奖,由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500元。
问:2016年是否继续开展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实施的“六大标准”是什么?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能享受到什么政策扶持?
答: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精神,2016年,我们将在贫困地区继续开展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每个市可选择1个试点县创建农民工创业园。
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实施“六大标准”:一是应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在道路交通、供电供水、消防治安、环境保护、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要有保障;二是建设规模10公顷以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有关集约用地标准,不能占用优质耕地或基本农田;三是农民工创业园应有10家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入驻;四是项目验收前农民工创业园要有1家以上企业投产,投产率应在10%以上;五是农民工创业园内应以农民工创业为主,农民工创办(含入股)的企业数不得低于创业园内企业总数的30%;六是要积极促进当地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后,入园就业的农民工人数不能低于创业园内就业总人数的60%。
经自治区确定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的县(市、区)可获得自治区财政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和10-20公顷土地指标用于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园区内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初次创办的企业,免除属于自治区、市、县收入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小微企业,以及吸纳农民工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补贴。
问:怎样申报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能享受到什么政策扶持?
答:技工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均可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评审认定的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获得自治区财政适量的资金扶持。在获得补助后两年内,市级农民工实训基地的农民工培训能力每年不少于500人,县级农民工实训基地的农民工培训能力每年不少于300人,到实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比获得补助前增加10%以上。
问:怎样申报“广西优秀劳务品牌”?获得“广西优秀劳务品牌”能享受什么政策扶持?
答:在广西人力资源市场中占有一定份额,享有较高知名度、信誉度和竞争力的劳务品牌均可经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自治区推荐申报“广西优秀劳务品牌”。经评审认定的“广西优秀劳务品牌”,获得自治区财政10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促进劳务品牌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品牌培训,发挥品牌效应。
问:入驻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以享受到什么补助或补贴?
答:入驻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补助或补贴:
(一)场地和水电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与基地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的,可按季申报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
(三)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孵化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问: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主要针对哪些群体?需要什么条件?额度多少?期限多长?
答:(一)贷款对象为:
1.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半年以上的进城务工经历的农民工;
2.具有广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
(二)贷款对象认定条件:
1.农民工,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
2.农民,是指经“第一书记”推荐,且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
3.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农村转移劳动者。
(三)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
关键词人才强国战略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创业
1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创业人才的政策创新
1.1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创新
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分配机制,鼓励各类人才用自己的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实现资本化、产权化,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化分配机制。①各类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逐步实行市场工资制,工资水平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岗位工资水平要努力达到国际同类岗位培训的市场水平。②在高新技术领域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特区,试行按要素分配制度,以二股、期股等股份化分配方式,推进管理、技术、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给予优秀人才以应有的报偿,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的分配问题。③建立企业家报酬制度,采取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分配方式,明确企业家的合法收入,激励企业家管理才能的充分发挥。④在高新技术企业先试行新的工资制度改革,综合运用岗位市场工资制、要素参与分配等形式,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国有企事业单位推广。总的方向是由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与人才实际价值与贡献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1.2人才配置政策创新
人才配置政策宜由政府主导走向市场主导。①信息化——重点发展无形市场(网络市场)。使人才市场由初级市场走向高级市场。②多元化——鼓励和支持各方力量参与人才市场。加入WTO后,国外人才交流机构也将陆续进入我国,新世纪人才市场,将形成国家、民间、合资多元化的人才市场格局。③主体化——技术创新的主体在企业,人才配置的主体也应在企业。通过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尽快形成人才主体集中在企业的局面。④产业化——促使人才市场形成一种产业。人才市场的产业化包括人才交流的产业化,人才评价的产业化,人才信息的产业化等。⑤国际化——建立国际人才市场。依托国际人才交流网络,引进国外人才,使人才市场在更广阔的空间动作。⑥法制化——依托管理人才市场。视人才市场的发展变化,逐步制定、出台人才市场管理方法。
1.3人才评价政策创新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评价政策的关键在于探索建立“具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特色的用人制度”。其核心内容是: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广招天下有用之才,实行一种“不唯学历,就看业绩”的用人标准。形成以业绩取舍人才的用人才机制,打破论资排辈、吃大锅饭的格局。要确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资源开发特别是鼓励人才创业的评价导向,一看总量扩大:超前规划,保持人才总量与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当超前;二看含量提高:优先配置,使大中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密度高于一般民营企业的平均水平;三看质量优化:注重培养,重视人才培训,改善人才结构,倡导人才创业精神;四看动量加强: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提高人才使用效益;五看流量控制:完善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促进正态流动;六看张量开拓:选拔优秀人才建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七看能量增加:与高校开展人才科技共建共享,产学研相结合。
1.4人才使用政策创新
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比较丰富的人才资源。但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并不一定形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腾飞的生长极。总的来说,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使用效益并不高。我们必须实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资源效益提升战略,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个人才的能力,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一是人才配置与企业需求相吻合;二是给予优秀人才与其业绩相符的激励,使人才的价值与贡献的比例适宜;三是建立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学习型组织;四是建立竞争优化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五是搞好人才资源的二次开发;六是人才培养战略。
1.5人才激励政策创新
由单一的“奖金、股份、期权”激励转向“事业激励、待遇激励、感情激励”。要在全社会倡导、增强人才资源的保护意识,创设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形成惜才、爱才、留才的社会氛围。要珍惜人才,关心、理解、信赖人才,对人才要有宽容心,容纳人才个性,允许人才犯错误。
1.6人才引进政策创新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人才引进创新提出新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由“本地化”走向全球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应实现人才尽其用引进的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人才。
1.7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创新
要实现跨世纪的发展,建设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队伍,必须将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专利保护放在战略的高度,制定系统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以此来保障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创业。既要保护民族知识产权,以此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又要保护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以此来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企业提高技术水平;还要保护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特别是职务成果的收益权,调动广大的科技工作者和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2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社会服务体系创新
2.1推行高等教育产业化
实现高等教育产业化,有助于高等院校面向市场,以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为导向,设置学科专业、进行科研课题选项。高等院校在实施产业化的过程中,必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与经营管理知识结合起来。建议高等院校紧密结合科技产业发展的最新需求,从造就新一代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群体的战略思维出发,实施高等教育产业化战略。
2.2拓展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发展空间
一是提供创业平台。积极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依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区域性、开放性重点实验室,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构建一个稳定可靠的推动成果供需交流的信息平台,促进产销见面,促进科技信息跨地区、跨部门快捷交流。二是实行市场准入制。取消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不合理限制。积极支持民营经济投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降低门槛,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三是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允许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创业人员先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再申办项目。同时,允许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实行分期注入,分批到位,切实解决企业创办时资本短缺的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快速“繁育”。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按高新技术产业自身发展规律,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及其功能区块的布局,自觉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实行行业集聚,继续建好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为高新技术人才提供创业乐园。要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新技术研发机构和企业,进一步营造高新技术发展的区域优势,努力增强浙江对高层次高新技术人才的集聚能力。建立高效优质的科技孵化器。高效优质的孵化器体系对于民营高新技术人才创业,特别是刚走出校门和海外归国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北京已有30多个科技孵化器,如清华科技园、北航新材料孵化器、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更多地创建一些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孵化体系。通过建立大学科技园、市场策划、技术评估、教育培训和信息咨询,降低科技人员的创业成本,促进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涌现。
2.3建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的区域创新体系
发挥区域综合科技优势,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成功的重要保障。第一,以建设科技园区为龙头,通过营建创新网络,优化创业环境,使之成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创业基地,涌现一大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群体,并形成辐射作用。第二,加强科技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创新工程的实施,造就一支企业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在组织技术创新中发现、选拔、培养一流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给专业技术人才创立一个宽松的环境。第三,提高整体创新能力,不断生产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带动提升产业结构调整。要建立完整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创造才能,从选题开始到成果转化形成完整的技术集成,使技术商品化、成果产业化。知识向技术应用转化,科技开发向生产力转化保持在高水平。第四,建立健全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体系,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的服务体系。
2.4建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创业的优质中介服务机构
发展人才市场和中介组织。办好各类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鼓励创办为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通过这些机构为企业服务,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参考文献
1刘国新,赵光辉等.创业风险管理[M].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2刘国新,赵光辉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人才
创业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关键词]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实践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76
1河北省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
11大学生创业环境
在大学生创业环境的因素中,家庭环境、教育环境和政策环境一般是大学生创业的主要因素。家庭环境主要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创业资金来源;教育环境影响着学生对创业的感知能力、学习能力和知识技能掌握能力。政策环境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发展方向起引导性的作用。家庭环境是大学生初始资金的一笔重要来源,很多时候,家长的观念也会影响大学生对创业的想法。在创业教育中,由于创业迭起,很多院校陆陆续续开设有关创业的课程,并且一些创业讲座正在日益兴起,也促进了大学生创业的热情和创业知识的增长。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受家庭因素影响较大。河北人的思想相对较为保守,传统观念较强,大多数家长不赞同大学生在毕业后选择创业,认为创业的风险较大,要求子女在大学生毕业后进企事业单位、考公务员或考研。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道选题:“在大学毕业后,你父母希望你能从事什么职业?”调查结果显示,考公务员、进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数占62%,考研的学生占21%,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表明,学生和父母对毕业后的意愿相吻合。受河北省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河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家庭收入水平不高,家庭不能给学生支付较多的创业资金,对学生的创业造成了较大的限制。调查问卷中的这个问题能做最好的说明,“您认为目前创业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有46%的学生选择缺乏创业资金。大学生在毕业后进行创业,首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家庭,家庭不能给学生支付创业资金,导致学生的自主创业缺乏物质保障,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创业积极性。
12创业形式
关于创业形式,在走访调研位于创业孵化园中的近百名大学生创业项目中,有45%的学生选择成立公司,有36%的学生选择成立个体工商户。国家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工商申请提供便利,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E创中心(国家级孵化园)则为学生提供免费的工商注册指导,许多创业项目在孵化园的帮助下申请成立公司。
13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生在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受自身的创业经验较少,掌握业务的能力不强及资金不足等问题影响较大。尽管廊坊市对大学生创业资金缺乏方面已经做了很多的支持,给予了创业学生较大的帮助,从表面上看,大学生创业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初步成果。但是通过对创业大学生进行调查可知,仍然有375%的大学生表示,创业资金缺乏仍然是创业的最大阻碍,还有265%的学生业务能力不强,对市场发展趋势了解不清成为创业发展中的最大阻碍。
2创业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大学生对创业政策的关注和了解都较少。只有16%的人会时时关注大学生创业政策,而这16%的学生多有已入驻孵化园的创业项目。而政策答题正确率仅为31%。而当问到了解创业政策的途径时,已创业入驻的项目多是从创业孵化园的培训中得知,而并未有入驻的学生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则关注甚少,甚至没有印象看到创业政策。仅仅在新闻媒体、网络、电子期刊、纸质期刊上进行的宣传效果可见一斑。
第二,创业政策内容单一,缺乏多样性。从内容上看,现有的优惠政策主要在创业活动的资金方面较为集中,如提供创业资金,免除税收,提供工商注册登记等。而在市场开拓、业务拓展、创业培训方面则规定较少。
第三,优惠政策较表面,实施难度较大,对创业帮扶的影响较小。虽然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有很大帮助,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不同地区实施顺序,要求材料不同,大学生申请门槛高,劳动多收获少。对创业帮扶程度达不到政策本身的规定。
第四,没有系统性的创业政策,不具备充分相关配套服务。地区不同,大学生创业政策也有所不同。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方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也都不尽相同。
3解决建议
31扩大宣传,转变家庭传统的就业观念
许多家长们只想让自己的孩子考研,或者考公务员,有一份稳定的“铁饭碗”。因此鼓励孩子参加创业活动的家长非常少。加大创业宣传,让家长了解到创业的好处,改变家长心态。并且解决创业的资金问题,为大学生创业免去后顾之忧。
32高校创业教育的改革,提高应用型课程设置
在课程上不仅讲授创业理论、创业人物等,更应该请已有过创业经验的大学生做演讲。第一,聘请专业的创业教育老师为学生建立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创业体系,让大学生对于创业不是一知半解。第二,邀请有创业经验或已创业的毕业大学生为学生做最真实的创业讲座,讲述亲身的创业经历,使大学生深刻体会创业初期的努力与不易。第三,邀请企业讲师,对于企业的经营,无论是教师还是大学生都无法良好掌握,那么则请专业的企业人员为管理性课程讲授企业生存之道。
33扩大渠道,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
要想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发展,使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自主创业中来,需要加大对自主创业的宣传力度,给大学生更多的支持,制定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将优惠的创业政策刊登到各大新媒体、电视、报纸杂志及政府官方网站上,使更多的学生了解到创业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大学生创业中来。
34简化流程,强化政府的政策指导
为了快速解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尽量减少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程序,提升创业效率。同时,还需要充分强化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导作用,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政府部门为了能够给大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需要针对大学生创业问题,开设咨询窗口和问题查询热线,大学生可以及时进行咨询,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快捷的服务。
35降低门槛,加强政策的落实力度
确保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方便大学生创业者能够轻松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
36相互配合,完善大学生创业的配套服务体系
在高校创办大学生创业协会,以群体行为推动创业的发展。强化社会机构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服务机构,确保大学生创业法规建设的完整性。
参考文献:
[1]张芳艳创业政策对大学生创业动力的影响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1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D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8-0112-02
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要改变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的问题,以政策扶持方式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是今后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党和政府大力推动中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口号,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对于扶助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的利弊得失,分析如下。
一、中国大学生创业亟须政策支持的原因
目前,由于中国市场机制的不健全,要最大限度地推动中国大学生创业,最有力量的还是政府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出台的政策。政府注意研究相应政策方向,积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为大学生创业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
(一)政策支持可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条件
由于目前中国市场主体的不健全和信息传递渠道的有欠完善,加上中国大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没接受过严格而正规的创业教育,对于信息资源的获取存在着不小的天然性缺欠。在信息资源占有匮乏的情况下,中国大学毕业生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无法进行有效的商机判断,难以驾驭高效的营销活动,风险应对能力较差,在企业定位、产权关系等方面,均较难施展,创业之路上困难重重。而政府的政策支持,可以通过创立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让大学生在面对今后或眼前的创业之际可以充分借助于各种信息资源,可以克服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信息资源匮乏的弊端,降低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
(二)政策支持可助大学生创业者应对市场竞争中的不公因素
当前,由于一些大企业的垄断行为影响了公平竞争,扭曲市场价格,导致资源的不适当分配,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另外,大学毕业生创业企业,资本较少,承受风险能力有限,不易获取低回报要求的资本扶助,这些均导致大学毕业生创业企业要面对较多的市场竞争中的不公因素。而政府出台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有助于克服当前中国市场竞争中的不公因素,有助于克服无序市场竞争中的固有弊端,有助于营造尊重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道义环境与舆论氛围,为大学生创业创造较好的良性竞争条件。
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现状分析
目前,由于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加上市场体制的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尽管党和中央政府大力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扶助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但近年来,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率仍较低,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性不高。甚至于个别省份调查显示,2011年的大学生创业率比前几年还要低些。在这样的情况下,政策的推动与辅助就更显重要。与此同时政府所出台的扶助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本身的利弊、是非,也颇值得细细探究。
(一)创业教育体制的缺陷与不足
首先,创业课程缺失,是创业教育体制的一个明显不足。长期以来,高校课程中缺少创业课程的设置,使大学生缺少关于自主创业的理性认识与感性经验,几乎完全没有被创业成功事迹激发出来的激情,对于自主创业兴趣索然。因为在大学期间缺少自主创业的知识积累、信息积累与情感积累,所以,当大学生步入社会之后,被严峻的就业形势所迫不得不走上创业之路时,也会因为在大学里严重缺少相应的关于自主创业的积累而一筹莫展。其次,创业师资力量的薄弱与不足,也是创业教育体制的一个较大不足。虽然有的高校开设了创业课程,但是,过于偏重理论教育,实践教学少而又少,且教师普遍缺乏自主创业的实践经验,所教学生自然难有很强的实践能力。最后,高校在创业指导方面缺失不少,一些高校虽有创业指导,但落实到具体工作方面,基本是形同虚设,导致很多大学生对国家给予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知之甚少,对于进行创业申请则更是茫然无知。
(二)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不足
目前,在中国缺少一个全国性创业基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进行有力的支持。对于扶助大学生自主创业,目前没有形成合力的资金优势。大学毕业生可申请的创业资金,散见于民间的中小企业自发创立的基金项目,加上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每年不足20 亿的资金,不足百亿元。而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现有资金规模还有进一步的差距,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到的创业资金,对于较大的资金缺口而言,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个别经济发达地区虽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基金,但一般只针对当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全国绝大多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基本与资金资助无缘。此外,目前虽有针对大学毕业生创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主要基于《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立法层次颇低。大学毕业生创业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限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减税优惠政策等,非常有限;而且减税优惠仅可享受较短时间,譬如:大学毕业生新办信息、技术等企业,至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的政策优惠。相比而言,国外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优惠普遍大得多。
(三)融资政策尚不健全
目前,很多大学毕业生创业者在贷款方面受制于无法落实担保,虽有较多相关政策为大学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担保和贴息,但实施效果仍不明显。很多贷款项目对于大学毕业生创业者而言,门槛过高,手续上也较为复杂。很多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的地市,能够成功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的大学生是少之又少。再说,5万元小额贷款对大学生创业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而往往有附加条件,如要从事当地政府规定的微利项目。而且一些商业银行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时,还附有较为苛刻的条款,如提高利率、贷款前先扣除利息等。所有的这些,都提高了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贷款成本。
(四)政策支持未成系统
目前,我国虽颁布了一些扶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大部分均是只有笼统框架,缺少可操作的细则。很多政策的出台,缺少专管部门,只得依靠多部门协作推行,最后陷入不了了之的境地。一些扶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散见于省级、市级法规、通知之中,以补充条款居多,全无系统可言性。在创业政策的落实方面,因为种种弊端的影响,因地区和部门之异而有不同的施行效果。凡此种种,均大大影响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使大学毕业生创业者从政策优惠中的受益微乎其微。
三、针对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教育体系
改革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培育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是打造大学生自主创业精英人才的最关键一步。首先,要加强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对原有课程进行调整,重构合理的创业课程体系。要增加课程的可选择性,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满足学生求知欲,从提高学生的综合创业素质着手,使学生具备坚实的知识积累与素质基础。其次要创建创业型师资队伍,教师须具有特定的创业性素质,具有跨学科知识与创业技能。教育部门、学校要从社会各界积极引进人才,聘请兼具实际经验、理论修养的人士等担任兼职教师,与高校教师合授相关创业课程。最后,要成立并完善创业指导中心,开展务实性工作,以实体、实物形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引导组织学生开展创业模拟活动,重视培养学生创业体验。
(二)完善财税政策支持制度
目前,应尽快加大专项资金投入,设立面向全国毕业生的专项创业基金。专项创业基金应视为国家建设的战略性投资。当前投入的扶助毕业生创业的经费,范围窄,受众面低,故而有必要加大公共基金投入力度,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基金。建议增加扶助毕业生创业的财政补贴种类。地方政府可考虑在竞争较强的产品领域对新设企业产品实施价格补贴;新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达到一定标准,可予招工补贴等。要增强税收扶助力度,加大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税收优惠力度。对于大学生创业微利企业进一步降低税率。适当宽限毕业生的纳税期,努力发挥税收对大学生创业的扶助、支持作用。对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生、下岗职工达到一定标准,即可在其应纳税款基础上予以相应照顾。
(三)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政策要进一步放开
融资困难,使得很多大学生在创业之路上遭遇重重困境,最后甚至于无果而终。这样的结果,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国家与民族的不幸,严重影响大学生创业者积极性的发挥。政府要进一步放开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政策,完善创业融资支持系统,诸如银行、财政等部门应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降低政策门槛,让小额担保贷款能为更多的毕业生所用。
(四)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
根据公共管理的理论,任何政策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就是形成一整套彼此呼应、互为补充的系统。何况,在中国国情背景下,政策支持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欲最大限度地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核心任务就是及早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政策系统,在完善现有的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建议政府尽快对大学生创业进行立法,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最有力的支持和长期的指导,以形成部门合力,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大学生创业,保证大学生企业长期生存。
四、结语
长远地看,大学生创业,不仅是解决当今就业难的有效方式,又是推动经济进一步增长的重要途径。政府应对此高度重视,尽快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法规,进一步放开扶助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政策,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创造环境,形成政策合力,为助推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推动国家建设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娟.贵阳市大学生创业动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贵州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大学生 创业 优惠政策
1 研究背景
由于全国范围内各高校普遍扩招,大学毕业生数量急剧上升,所面临的就业压力空前之大。金融危机之后,又遇欧债危机,全球经济复苏的节奏有所放缓,各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下降。2012年我国将有680万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因此,鼓励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毋庸置疑,有效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会使大学生创业有更优越的环境和更高的成功率,所以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出台或修订一些更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减轻创业大学生的负担,从而有效地鼓励和帮助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虽然我国不同地区也根据自身情况颁布了一些有利于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相对于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创业者提供的优惠政策而言,这些政策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尝试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进行对比,意在取长补短,呼吁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更为便利的创业环境。
2 相关文献综述
目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对我国不同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我们选取了一些文献进行了研读。例如:刘沁玲教授(2009)认为:创业政策作为外部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改变或者优化创业条件对创业者和创业活动产生重要影响,鼓励更多的人从潜在创业者成长为真正的创业者。班晓娜教授(2010)指出:发达国家的创业教育及实施成功的因素在于高校完善的创业教学体系、注重实践性、创业教育过程全社会参与和政府良好的政策环境。牛长松教授(2007)认为:英国的创业政策取得效果的原因是目标明确并提倡社会多方参与。赵纹纹(2011)认为:美国大学生之所以有较高的创业倾向是因为美国拥有比较完善的创业环境体系:创业教育环境、创业政策与法律环境、创业社会文化环境、创业融资环境。文章《中外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的比较分析》(2008)更是指出:我国的创业政策目标的设定具有功利性和局限性,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太过单一。
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出台了很多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但是其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吸取其他相对成功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对目前的政策进行完善,解决我国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3 相关政策分析及改善措施
3.1 相关政策以及效果的对比
虽然我国现有的创业优惠政策已经为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福利,但不可否认,在政策的完善度方面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
3.1.1 国内各地区之间政策对比
①融资方面。目前,全国各省市出台的一些优惠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主要都是解决集中在创业初始阶段的融资方面的困难。例如,北京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最高金额为50万的贷款;上海的“天使基金”可提供5到30万元的贷款;青岛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人及以上团队创业的可放宽到20万元;重庆市对于半年以上未就业且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提供3000元到4000元的创业小额贷款;安徽也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最多为5万元的贷款。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不难发现,不同地区对于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也会有一定的差异。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和青岛,对于大学生创业所提供的贷款额度相对都比较大;相反,在经济条件相对不是很发达的城市,地方政府对大学创业者提供的援助金额也相对较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本身企业数量多,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机会也就更多;相反,在经济条件相对来说不是很发达的城市中,大型的企业数量有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也相对较少,比较适合大学生创业,然而这些城市的大学生创业者却只能申请最多5万元左右的贷款。另外,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尤其是基于新技术开发类的企业,在整个过程当中所需要的资金量是非常大的,但经济相对不是很发达的城市或地区大型企业和风司数量比较少,创业者既很难吸引到风司的投资,也无法从政府优惠基金上面获得足够的资金,这就导致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城市或地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的速度一直没有明显提高。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全国各省市都有必要对于大学生创业投入更多的支持,尤其是在融资方面要缩小差距,才能够保证大学生创业有较高的成功率,各行业的发展才能均衡。
②税收方面。各地大学生在税收方面也享受了不同程度的优惠。例如:在上海、青岛、石家庄等城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税收。总的来说,全国各地区的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明显的差异。需要指出的是,减税额度的上限对于当今的货币效率和物价指数来说,显得十分微不足道。
③补助方面。全国各个地区为大学生提供的创业补贴有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补贴的多少同样受限于所处城市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城市提供的补助也会多一些。但总的来说,这些补贴对于创始企业仅仅聊胜于无。
3.1.2 其他国家政策与国内政策对比
尽管我国国内不同省市已经出台了一部分的政策来鼓励大学生创业,但是并没有完全解决大学生创业问题。相对的来说,一些发达国家,例如英国和美国要做的好得多。
其一,国外的创业优惠政策要求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度。例如:英国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与高校合作来支持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资讯、资金赞助和实习机会;日本举办各种层次创业竞赛为创业者提供机会;在法国CEPAC中心为学员提供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美国还有相应的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而在中国,虽然也有一些大学生创业竞赛,但由于名额有限和在学生之间的知名度不高而并没有有效地为更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方面的帮助。
其二,发达国家有着更为健全的创业教育系统。美国大学生的创业倾向一直都很高,这与美国拥有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优质的创业教育是分不开的。在英国,大部分的大学都设立了创业中心或创新中心,开设创业课程来帮助学生了解创业,提供创业实习、研讨会、创办刊物和客座讲座等校内外的创业项目。而在中国,创业教育政策仅仅局限于在高校开设有关于创业的课程,而这类课程大多数流于形式,课时较少,缺乏实践的机会。创业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理论知识并不能够完全的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的困难,我们应该注重实际,培养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三,一些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优良。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占很重要的地位,而中国的经济发展主要靠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来带动,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国家实质的关照。这也就直接导致了中小型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不高,各种创业优惠政策也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其四,发达国家的学生创业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化。比如在美国各个高校也会成立创业基金,这不仅使得融资更加的便利,也能够凸显创业教育的重要性。而目前在我国存在比较普遍的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是体现在创业初期的融资阶段,其他国家除了创业者提供融资便利外还为其提供创业咨询等服务,为大学生排忧解难,这也是为大学生提供创业便利的另一种优惠政策。我国对于大学生创业所提供的一些优惠政策还停留在最初始的阶段。
3.2 改善措施
我们觉得,亟需建立起鼓励、培育、扶持、施惠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综合体系。这个体系应该是涵盖国家政策导向、法律保障、具体优惠政策、大学创业教育体系、金融系统在扶持创业企业方面的责任义务定义等。
首先,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所的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为了缓解大学生创业融资的压力,国家采取了成立创业基金会、颁布银行贷款优惠政策以及给予大学生创业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很多创业者却并没有实际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在我们小组的采访过程中,两名来自于上海市华东理工大学的创业学生都表示在企业运营的2至3年中,并没有享受到创业前所听闻的税收上的优惠。大学生创立的企业普遍有着规模小,资金紧张,营业现金流不稳定的特点。很多大学生企业在创业初期都会出现轻微亏损的状况,与此同时,他们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这对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制造了资金方面的压力。其次,大学生创业基金倾向于投资高新技术类行业,对于传统行业和服务类行业的支持程度并不高。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政策是有一定缺陷的,传统行业和服务类行业所面临的风险通常远远小于高新技术类行业。高新技术类企业一旦研究项目失败的话前期所有投入都会化为乌有,但传统行业不同,只要有资金的投入就会加强企业的运作。现在国家对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还是偏向高新技术行业,这样不仅使从事非高新技术行业但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而且对于大学生创业整体的成功率也造成了一定不利的影响。我们认为,融资额度的多少应该取决于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行业发展前景,使大学生创业企业拥有更多的发展资本。
另外,我们认为大学生创业融资的优惠政策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企业创业的初期。对于社会阅历尚浅、没有雄厚资金支持和稳定人脉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来说,要维持并发展自己的企业会遇到的问题不仅仅反映在创业初期,更会在企业运营的过程当中反映出来。很多大学生创业企业就是在企业走上正轨之后因为种种原因造成资金周转不灵,使得已经初具规模的企业半路夭折。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该专门成立为已经初具规模但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或者遭遇信用风险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融资的基金组织,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所谓扶上马送一程,使得更多的大学生能够将自己的企业真正的发展并扩大,造就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最后,我们认为国家所颁布的对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还可以从更多的地方入手。据悉,一些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产品难以卖出,实际是购买人对大学生创业企业不信任的问题。而关于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可以对购买大学生创业企业产品的公司提供适当的补贴,鼓励企业购买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产品,这既可以有效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免除合作企业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缺少信任度等后顾之忧,还可以使得国家的政策最大程度地达到其目的和效果。
4 小结
大学生自主创业不但能够解决当今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还能够为我们的国家创建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国家有义务为每个有意创立自己企业的大学生提供最为便利的融资条件和创业环境,而每个大学生创业者也都应该利用现有的资源,努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网.[EB/OL]..
[2]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EB/OL]..
[5]班晓娜.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发展[J].中国电力教育 2010,(34),4-6.
[6]牛长松.英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探析[J].比较教育研究.2007,(4).79-83.
[7]郭丽君,刘强,卢向阳.中外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的比较分析 [J].高教探索.2008,(1).13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