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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中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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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中心

第1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沅陵县地处湘西边贫山区,全县共有各类残疾人4.2万人。为让有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实现他们平等参与、奉献社会的愿望,2000年6月,沅陵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成立,残疾人就业工作全面启动。

服务中心成立后,16名工作人员在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国友的领导下,县残联党组成员、中心主任谢景植从抓队伍建设人手,以此推动全面工作开展,争取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工作求得新突破。一抓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思想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每个职工明白他们的工作是执政为民、亲民助民的具体体现,从而克服自卑感,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抓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办事能力。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保障金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法规制度,坚决依法办事。三抓情感教育。残疾人就业工作针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众,为此就业服务中心以开展“争当残疾人亲人”活动为中心,并以“假若我是残疾人”为题,要求干部职工换位思考,增强与残疾人就业人员的感情。通过一系列情感教育活动,在全所干部职工中形成了比服务观念、比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的良好局面。四抓协调能力的提高。定期组织经验交流,在工作中取长补短、互帮互助,共同提高。五抓作风改进,提高办事效率。在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改善了机关形象,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了残疾人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全县共有482家各类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1382人,残疾人零星分散、自主就业348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被中国残联评为“全国先进县”。完善服务功能,拓展就业岗位

为确保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沅陵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从完善服务功能人手,多渠道拓展残疾人就业门路。推出了“免费套餐”服务。残疾人在就业服务过程中可享受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输送上岗、跟踪服务等五项免费服务。并实行自愿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

开通了福利企业、个体私营业、互助就业三条残疾人就业帮扶“绿色”通道。开展授之以渔扶助就业。先后确定筲箕湾镇肢体残疾人李绍固、沅陵镇肢体残疾人唐朝顺等20多户残疾人养殖户进行重点扶持。目前,唐朝顺的养殖场已发展到年出栏商品猪500多头,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带头人。

着力构建培训体系,拓展就业岗位。几年来,先后举办和组织人员参加各部门培训班70期,1300多名残疾人受益。以市场引导培训就业。2006年以来,与岳阳白象方便面厂合作,累计输送216名残疾人就业。同时通过开办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班,使150多名有志从事该行业的残疾人及其亲属实现了就业。

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既让残疾人实现了人生价值,又给单位减轻了财务支出,达到了残疾人、用工单位和残联的“三赢”。

加大征缴力度,构建保障体系

2008年以来,沅陵县实施了《沅陵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实行财政代扣与地税代征,从政策上保证了残疾人就业资金的筹措力度。

第2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管理 问题 措施

前言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的重要措施。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对于残疾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虽然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发展势头也比较良好,但是不能够忽视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合理的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是建立社会大众对政府管理恩呢管理的信任基础,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顺利施行的坚实后盾。在这个方面,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也有了很好的要求。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管理的重要性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是针对于帮助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资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了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缴纳的条件及数额。当时,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尤其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开展。

合理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为:残疾人再就业提供培训的资金;鼓励遵照相关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单位;自主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的正常经费开支;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保障;以及残疾人贫困人员的救济不贴等。由此可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影响意义重大。如果财务管理不当,造成被挪用和贪污等不良现象,对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是十分不利的,也极大的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因此,虽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但是我们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坚持改善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环境以及管理模式,及时处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够树立残疾人的就业信心,为他们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坚实后盾,也是用途专一的重要资金,是树立残疾人就业信心和鼓励残疾人参加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动力。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科学的财务管理十分重要,但是目前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大部分企业和单位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的,不能够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数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和单位,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数据显示,大部分企业不能够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事业单位也对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不够重视。导致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难以得到保障。这是目前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首要解决问题。

其次,一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向企业和单位私自额外收取手续费等其它不相干的费用,但只残疾人保障金的收取十分混乱,不仅导致了企业和单位对于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的信誉怀疑,也挫伤了企业和单位正常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积极性。

第三,残疾人保障金的预算及使用不够科学合理。由于没有明文的残疾人保障金资金流向的规定,导致许多地区的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部门对于残疾人保障金的预算比较混乱,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人员的开支或者办公建筑的投资。虽然这些都属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并不是资金项目的主要部分。这就大大减少了残疾人的受益范围,违背了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导致残疾人保障金不能够被正确的使用,使得保障金的用途不容乐观,不能够落实到残疾人的就业工作中。

最后,滥用残疾人保障金的行为屡见不鲜。某些残疾人保障中心利用残疾人保障金用作会议、差旅以及其它不必要的应酬行为的消耗中;也有一些明目张胆的利用残疾人保障金填补财政支出的漏洞,甚至挪用残疾人保障金进行其它盈利行为,致使残疾人保障金不能够落到实处,并且资金使用也经常超出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开支的资金范围。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

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作者的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监督企业和单位将残疾人保障金的之处纳入财务的预算中,并且通过对于企业和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考察,明确企业和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应该缴纳的具体数额。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申请,酌情处理。当然,合理完善的保障金收缴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够切实保证残疾人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二)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监督收缴残疾人保障金的部门出具正规的票据,建立完整的账目信息并及时归档。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有权利监督残疾人保障金收缴部门的工作行为,发现有乱收费的行为及时予以举报。建立完善的残疾人保障金账目和存储的稽查制度,确保残疾人保障金收缴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三)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部门进行“精兵简政”,剔除不必要的部门以及服务人员,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消耗,尽量做到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部门内部的收支平衡,尽量自给自足。切实做到残疾人保障金专项资金的专项用途。

(四)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注重建立完整的支出预算系统,优化残疾人保障金资金流动结构,确保残疾人保障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对于残疾人就业培训、生活资助以及其它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资金支出比例,同时扩大资金流动范围,确保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受益。

(五)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工作时,申请政府引导企业和单位提供多方面的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扶持残疾人就业资金。开展农副业、公益事业以及其它残疾人能够参与的行业支持,带动整体残疾人就业的发展。

(六)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健全和完善现有的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残疾人保障金收缴、使用以及其它项目的财务管理能够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残疾人保障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中落实。细化相关的工作细节建立详细的账目和档案,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合理的奖惩制度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积极配合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工作的企业和单位予以鼓励,而拒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需要严厉惩罚。对于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部门内部或者滥用残疾人保障金的工作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不良风气在管理部门内部的滋长。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主要包括以上7个方面。其中,对于这些措施的研究,在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问题,需要多个方面的共同协作,才能够达到一个更好的效果。相信在未来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问题方面,会逐渐研究出更好的解决方法,从而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其实是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高的要求。财务管理工作是在一定的目标下,对资金等进行管理,是资金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研究资金的获取和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需要财务人员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还需要有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思想,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

四、结束语

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工作对于改善残疾人就业情况,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影响十分重要。其本质上是改善残疾人的经济生活状况,保证社会安定。通过监督保障金的收缴以及科学合理的运用,保证残疾人保障金落到实处,能够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实际问题。重视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发挥其实际的效力,能够改善国内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现状,保持社会安定,促进和谐发展。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心,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雷宗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审计, 2008(2):1,26

[2] 尚b. 浅谈残疾人保障金制度实施中的问题[J]. 职业, 2009(17)

[3] 凌红珠,王丽梅,毛宇. 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迫在眉睫[J]. 审计理论与实践. 2002(9)

第3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是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各省、市、县分别建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就业服务所以及专门为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有效服务,特别是为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而设立的县残疾人服务社和乡、镇设立的残疾人服务分社。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在劳动、工商等部门指导下,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劳动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申办营业执照,落实扶持措施,以及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

其中,县残疾人服务社及其残疾人服务分社是在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导下为残疾人生产劳动、脱贫致富提供服务的实体。它的主要功能是全面调查掌握本地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轻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以及承担残疾人扶贫的日常工作,承贷承还康复扶贫贷款,并确保扶贫贷款使用到户到人。

六、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原则及组织实施

所谓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原则,就是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在省级立法机构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或由政府规定一个具体的比例,这个比例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或部门中工作、就业的残疾人人数占这个单位或部门职工总数的比例。现在国际上对这个比例一般掌握在1.5%至6%,我国试行的比例在1.5%到2%。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30条的规定,各地区的具体比例可以由各省人民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有责任按一定比例录用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就业。

分散按比例就业有别于集中就业的地方在于,它向那些享有劳动用工权的企业和单位明确提出,各单位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按一定比例录用残疾人,为他们选择适合的工作,以发挥他们的特长。建国40多年来,我们主要是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这种做法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大作用,至今仍在发展。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少福利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老化,设备陈旧落后,难以抵挡市场经济的冲击,举步维艰,以致许多城乡残疾人无法安排。从长远来讲,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素质,与社会共同前进,这是势在必行的。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是一项应急措施和权宜之计,而是可通过深化改革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残疾人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和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具体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应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采取措施尽快达到规定比例。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可靠、翔实的依据。另一方面,应广泛、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动员工作,使社会理解和扶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使各单位积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应告知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效能,管好用好,加强监督,不得平调或挪用。

同时,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和能力评估工作,对有条件就业的残疾人进行失业登记。加强残疾人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与用人单位建立联系,随时掌握用工信息,逐步建立残疾人推荐、试用制度,帮助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要是提前解除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4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彰显公平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为残疾人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提供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和各项保障措施,构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将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纳入城镇就业失业登记管理范围,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实施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法制化和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残联组织共同推动《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强化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法制责任,提高广大残疾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

1.加强面向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要为残疾人开放,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街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协助指导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失业就业登记,按照《关于开展城镇残疾人员失业登记工作的意见》(粤残联〔*〕164号)精神,将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纳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统计(劳社统就业6号表)的范围。

2.实施重点就业援助。各地要把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特别是在“再就业援助月”、“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等专项活动中,积极联合残联组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多形式和广泛地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帮助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3.重视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要利用劳动保障系统所属的就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配合残联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残疾人培训工作,使我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残疾人均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其培训率达90%以上。

4.鼓励创业,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采取非全日制、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和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或接续手续,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残联组织的协调,共同帮助残疾人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创业项目,在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创业开业条件等方面给予帮助,并为他们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等工作。

(三)全面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根据《*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和当地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

(四)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贯彻《条例》情况的监察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坚持日常检查、举报调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法严厉遏制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侵犯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

(五)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全覆盖的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与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联通和信息共享,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重要举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工作,要使全社会了解《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关心和支持残疾人就业,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

第5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关键词:社会政策;残疾人就业;反残疾歧视;就业援助;政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2-0101-04

残疾人在社会中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残疾人口约占全世界人口的十分之一,全世界有6.1亿残疾人口。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到2.6亿个家庭,其中很大一部分残疾人都具有劳动能力或者是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残疾人在社会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虽然在身体或精神上有残疾,但在人格和权利上他们与健全人是平等的。残疾人就业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政策分析的角度出发,尝试对我国残疾人就业政策执行和实施中的具体情况作出概括和描述,并结合其他国家的相关政策作出一些思考。

一、我国残疾人就业的现状

残疾人普遍劳动技能比较单一,文化水平也比较低,这就制约了其工作的范围,就业行业比较窄。而且残疾人非正规就业比重高,就业稳定性差,这也影响到他们参与社会保险,使得参保率比较低[1]。根据我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从业残疾人口与从业调查人口之间很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例如,残疾人的就业层次较低,导致残疾人的收入和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根据《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的统计结果表明:未就业残疾人的主要生活依靠来源于家庭其他成员的比例在农村高达67.8%,城镇为40.4%,2012年,全国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普通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约56.2%[2]。由此可以看出,残疾人家庭收入普遍较低,特别是农村残疾人对家庭的依赖性很强,这无疑加重了家庭其他成员的负担。

由于用人单位或企业普遍缺乏履行对残疾人就业义务的自觉性,尤其是在就业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的情形下,残疾人实现平等就业日趋困难。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的数据,截止到调查时间,我国仍有858万有劳动能力且达到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没有完全就业。《2012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表明,达到劳动年龄段并能够自理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比例为50.0%,城镇的比例仅为37.2%。在2012年城镇人口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率高至9.2%[2],是全国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4.1%的2.2倍。实际上很多残疾人下岗或失业根本不会被记录在案,真正的失业率远远不止这些。

在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方面,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以此作为残疾人政策的主体规范我国残疾人主要的就业主要形式:集中就业、分散就业、及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这三种就业形式,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政府的相关部门条例,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的提高与完善。尤其是2007年5月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旨在减轻社会障碍和残疾障碍对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利实现的影响,从而保护残疾人就业。

福利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急速下降,导致这些企业在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福利企业为了减轻经济负担,首先会选择解除大批残疾人的工作,企业又不会重新吸收新的残疾人劳动力,导致下岗、失业的残疾人数越来越多[3]。我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33条中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他们选择合适的岗位和工作类别。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或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现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4]。表明该项规定的目的是把残疾人就业的任务逐渐转变为社会责任。

因此可以发现,虽然我国已有较多相关的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但是目前整体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我国残疾人无论是在经济收入、就业率还是在就业结构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健全人,残疾人仍处于长期的弱势地位当中,而且在较长时期内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残疾人就业仍需要相应的国家政策的持续支持和协调。

二、我国残疾人就业具体政策的实践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首先,以《宪法》为核心,其次以《就业促进法》和《劳动法》等为基础,并以《残疾人就业条例》与《残疾人保障法》为主体,最后,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有关规章和条例为补充,这些政策相互联系和补充,组成了我国残疾人就业的整套政策体系,同时这些政策也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本文主要从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等三个方面相关政策来分析。

第一,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政策相对落后。就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的供给政策来看,在教育培训政策方面,虽然在我国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之后,残疾人教育和职业培训有了不少改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有2206个接受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普通机构,有1044个三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办了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教学校发展到110所,除此之外达到中等专业水平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48所,全国已有约59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6]但是实际上这些职业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机会十分有限,无法满足适龄残疾人的培训需求。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18岁以上残疾人未上过学和上过小学的比例在城镇为53.6%,农村高达81.5%,仅在农村,18岁以上残疾人未上过学的比例就高达42.2%,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仍不高。我国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政策相对落后,加上国内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残疾人职业培训机会稀少、教育程度低,使得残疾人就业变得更加困难。

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在康复政策方面,我国2002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来完成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力求为康复后的残疾人入学、就业、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把康复工作与残疾人就业联系起来。相比之下,国外的康复政策较为完善。首先,在时间上,早在1973年,美国的《康复法案》(Rehabilitation Act)中就提到康复工作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性;其次,在内容上美国《康复法案》中也相对完善,对康复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且针对美国各个州不同的情况分别开展不同的康复项目,如Assessing the Role of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in Disability Policy中的弗吉尼亚州的职业康复项目(VR,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随着《康复法案》的实施,美国有一大批残疾人在康复后参加了《1973年全面就业与培训法》第301、303条款中规定的各类技术培训计划,仅在公共就业计划方面,受益人数就达到1912万人。

第二,残疾人就业援助政策的局限。《宪法》规定了残疾人有劳动的权利,2008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国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并特别作为纠偏行动实施,然而由于该制度没有对残疾人劳动关系解除作出规定,于是有些企业在政府相关部门检查时,临时安置一些残障人士就业应付了事,等政府检查一过,就马上解聘这些刚招来的残障人士,到下一次检查的时候,他们再临时雇几个残疾人应对。而且该条文中“达不到国家规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规定,很容易被一些用人单位认为企业只要缴纳就业保障金,就可以不用安排残疾人就业,通过缴纳保障金来推卸责任,残疾人仍遭受到间接歧视[7]。例如,四川省政府为了更好地实施国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颁布实施了《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但是根据数据显示仍然有五分之二的残疾人未就业。这说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制度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残疾人就业难的状况。另一方面,我国政府针对援助残疾人就业出台的小额信贷和给予福利企业税收减免等措施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例如,在河北、河南、湖北等农村地区,部分残疾人根本不知道有残疾人证,不知道它有什么作用,而针对残疾人的小额信贷也就更少被农村地区的残疾人知道并利用了。在城市地区,很多企业给予残疾人工作的实际收入非常低,这些企业吸收残障人士工作只是为了获得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等利益。

第三,残疾人就业服务配套政策不足。为了提高残疾人服务的水平,2000年中国残联制定并出台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发展规划》,对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的建设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并做出了详尽的具体部署。据统计,截止到2005年已有22个省级残联和中国残联设立了机关内部办公网,有30多个中国残联组织开发的各类项目管理软件并投入基层使用。在《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实施之后,构建了基本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但现有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仍存在很多问题:求职信息网络不够健全,未与残联、街道或社区联网,有效的服务难以提供给农村残疾人用于参加生产劳动,而且对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关注不足,就业培训内容和方式也不能满足残疾人真正需求。据《2012年中国残疾人健康状况及小康进程检测报告》显示,2012年靠熟人介绍就业或工作的残疾人口在城镇和农村比例分别高达61.6%、66.7%,这说明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公共就业服务仍需加强。国家残疾人就业制度规定“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大用途应是用于残障人士的职业培训”,但残联部门往往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来购买一些康复中心的器械,或用于奖励一些安排残疾人就业成绩突出的企业,这样一来按比例安排就业制度的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到残疾人士身上。

三、发达国家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我国目前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仍不完善,根据国际上的经验,合适的就业政策可以促进社会各界为残疾人士提供适当的就业职位,我们可以借鉴别国成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来改进相关政策。

第6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find”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太平庄乡致力于推进支持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点燃了人们的就业热情,厚植了新优势,培育了新动能。但综合各方面的反馈,在推进残疾人开展新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就此,太平庄乡政府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

一、全乡帮扶残疾人就业工作现状

近些年,太平庄乡不断优化就业制度和文化环境,有效带动了就业主体,为全乡的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有效帮助,汇聚了新能量。

截止11月底,太平庄乡共有残疾人451个,一级66人,二级97人,三级104人,四级184人。为帮扶残疾人就业,太平庄乡政府组织相关培训11场。目前,太平庄乡残疾人从事的领域主要有种植养殖、三轮车运营、家电维修以及盲人按摩等工作。

近年来,太平庄乡政府经过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鼓舞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率逐步提高,日子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从深度分析,残疾人就业还存在很多问题。

二、存在的障碍和问题

目前,在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就业市场情况不容乐观

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缺陷,如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择业工种受限等,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局面还是严重。此外,社会认识对残疾人就业重视不够,认为健全人甚至大学生就业尚且困难,何况残疾人。部分企业仍存在卑视残疾人的现象,有的同工不同酬;有的企业认为接纳了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情愿安置残疾人。

(二)就业收入普遍偏低

从残疾人就业的收入看,工资普遍偏低。不少企业给残疾人的工资普通在800元以下,基本没有实现同工同酬,各种保险也很难依法详实。有些福利企业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只给100元补贴,这就从全然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对如此的企业来说是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

(三)就业渠道单一

太平庄乡的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工作主要是政府组织安排,缺少专业化、规范化的就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关键是把对残疾人从传统意义上的日子救安置中解脱出来,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市场的轨道。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仔细做好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内容外,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究具有地区特点的多元化市场就业模式。

(四)创新意识缺乏

太平庄乡远离市中心,第三产业匮乏,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除一些自营工作方式外,主要以养殖种植业为帮扶方式,对于一些餐饮、网络等行业涉及甚少,甚至无法涉足。禁锢了人们思想,致使创新意识缺乏。

(五)思想高度不够

部分残疾人好高骛远,尤其是年轻残疾人由于听力语言和身体方面缺陷,他们生活的空间小,吸收外界信息少,对社会了解不够,在看待人生问题和选择就业方面往往脱离现实。尤其是依赖思想严重,缺乏主动择业意识,在他们看来,国家有法律和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因此等待政府来安排,缺乏主动性。

三、关于帮扶残疾人就业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正确树立提高残疾人就业的观念。

做好残疾人工作,既是残联的工作,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同时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念,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关心、关爱、关注残疾人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外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残疾人,更加支持残疾人事业,更加关注残疾人切身利益

(二)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继续出台残疾人就业的政策。

一是完善培训机制。建议人社局和残联建立培训常态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多实用技术,首先以需求为导向,精准为目标,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精准需求和残疾人自身精准的需要,有计划的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其次以创业意识为关键点,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对残疾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发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二是出台扶持政策。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举步维艰,应根据残疾人实际,出台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行创业,增强自信心。三是争取部门支持。争取财政、地税等相关支持,加大对残保金的收取力度,确保应交,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有资金。

(三)拓宽思路,极大投入,广泛开辟挖掘残疾人就业渠道

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城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为残疾人广开就业渠道,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标准和岗位稳定性,不断增加残疾人收入,使他们逐渐摆脱对社会和家庭的依赖。

第7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 就业援助 制度构建 政策建议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意义

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不仅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劳动就业权益,而且可以助其回归社会,实现自我价值,为家庭和社会减负增效。①

就业是提高农村残疾人自信心和参与社会的首要条件。农村未就业残疾人靠家庭供养的占到76.9%以上。《临沂市残疾人就业状况调查》中关于“就业对自己的影响”,56.8%的人认为没有工作压力非常大,26.7%的人认为压力比较大。另访谈发现,未就业农村残疾人的活动范围很小,几乎每天窝在家里。这些人很难得到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尊重,在社会上也没有地位。如果他们有工作,就业带来的经济收入,不仅可以改变家人和亲戚朋友对他们的看法,而且会使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处境有一个积极的评价,从而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而且,只有参与工作,残疾人与其他社会成员才有可能进行平等的社会交往和沟通,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体之间的隔离因素,在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上取得共识,从而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为社会增加人力资源。邓朴方曾指出:“残疾人自身蕴藏着丰富的智慧和力量,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必须充分发掘残疾人潜能,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②以临沂市为例,根据残疾人数据库统计,处在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22.4万人,其中农村残疾人17.5万人。很明显,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人力资源大军。他们的就业不仅解决了残疾人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还可以为社会创造财富。

帮助农村残疾人就业可以促进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建设。农村残疾人是社会成员之一,也是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的主体。做好农村残疾人就业工作,对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特别扶助,给予其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的平等地位和均等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之一。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农村残疾人属于弱势群体中的“最弱者”。农村残疾人大多生活贫困,完全靠自己劳动收入生活的不到30%,已就业的残疾人也存在就业质量差、劳动保障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自身就业资本不足,目前的就业援助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满足农村残疾人就业需要所致。

农村残疾人自身就业资本缺乏。农村残疾人的就业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是指农村残疾人所拥有的、影响其就业的经济条件、文化知识水平、劳动技能、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以及政府公共政策资源的综合。

农村残疾人缺少就业的人力资本。近几年来,农民就业出现了分化,外出打工已经成了农民就业的主要形式。到目前为止,山东省已经有近7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由农业就业向非农就业的转移,完全农业就业劳动力只占农村劳动力的14.2%。③在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具有体力与一定知识的农民是农民工的主体。而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村残疾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18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中未上过学或仅上过小学的比例为8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2%,④转移就业困难。

农村残疾人缺乏创业的经济资本。由于残疾人未就业或就业质量低,没有收入或收入少,更有甚者还需要专人照顾,影响到家庭的收入,残疾人家庭往往是“一人有病,全家致贫”。而农村社会保障不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多数农村残疾人在保险性收入等潜在收入上几乎为零。据统计,2010年全国农村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39.2元,是城镇残疾人收入(9365.8元)的50.6%,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0%。⑤多数农村残疾人所有的固定资产基本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屋,加上一些简单的家具和农具。因此,无法进行自主创业方面的投资。

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质量相对较差。对临沂市33个乡镇的调查发现:农村残疾人的社会资本质量较低,同质性高,网络结构呈现两极分化。农村残疾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是由血缘、婚姻、邻里关系等构成。受“门当户对”和“人以群分”等观念的影响,他们的社会关系一般是同质性较高的人群,能给残疾人提供高层次就业帮助的可能性很小。

农村残疾人获得的外部就业支持不足。我国《就业促进法》专章规定了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各地也把残疾人作为就业援助的对象。目前,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实施就业促进的措施,主要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分散就业,通过税收减免和小额贴息贷款等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农村残疾人社会资本的缺失,这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来说,受惠者极少。以临沂市为例,已就业的农村残疾人中仅有5.6%是按比例到企业分散就业,另有3.2%到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的只占农村残疾人的1.5%。由于小额贴息贷款数量少,担保难,农村残疾人很少有人能申请上。由此可见,现有的国家就业促进政策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所起作用并不明显。

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的构想

针对我国农村残疾人就业资本的缺失情况和现实需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市成功的就业援助实践经验,现就健全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机制是对农村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的基础,包括提供就业援助所需的资金和人员等基本条件。首先要有资金保障,政府除了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门用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以外,还应另行安排财政预算作为培训资金和工作经费,明确每年用于残疾人就业援助的资金比例和增长幅度。其次要加快和谐社区建设,为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打造坚实平台。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主要是在基层,重点是在乡镇和行政村开展的。这就要求政府根据各行政村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帮扶措施,如派驻大学生村官等,加快社区经济和文化建设步伐,为残疾人就业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再次是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就业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村之间就业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最后要充实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配套措施。首先要有整体规划,政府应根据农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定长远的援助规划,落实年度援助计划。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就业培训体系,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政府主导,残联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有计划性地对农村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和指导。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开展残疾人培训活动的民间机构或企业进行奖励或补助,通过政府补贴费用、减免税费、给予奖励等方式,鼓励他们开展农村残疾人培训活动。

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和需要的就业岗位。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不管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机构,也不论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组织,只要能够并愿意为农村残疾人就业提供岗位,政府都应该加以鼓励,并按数量和质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要健全鼓励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特惠政策,如针对创业项目和创业规模发放数目不等的创业基金;适当增加残疾人贴息贷款的数额;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园,给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场地、技术、资金、税收优惠等全方位的扶持帮助等。要实施开发性就业,深度拓展农村残疾人在本地的就业空间。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条件,吸引多种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经济开发。对适应市场需求,能够发挥农村可再生资源优势并能够安排适龄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给予积极支持。同时采取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先等政策,培植农业龙头企业。要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公益岗位专项资金,同时制定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更多的适宜农村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使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逐步增加。

建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绩效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应设立农村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级残联负责落实,其他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要对各单位配合情况以及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作者单位:临沂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

②http://news.省略/video/2008-11/11/content_10340152.htm.

第8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关键词]残疾人电子商务就业模式

作为一种代偿工具,互联网的发展对残疾人社会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电子商务得到了迅猛发展,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开辟了新的途径。本文将探讨如何利用电子商务的优势开创残疾人就业的第四种模式。

一、利弊:三种就业模式比较

目前,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2.6亿家庭人口。绝大多数残疾人是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就业是残疾人的基本人权。残疾人只有通过就业,才能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状况,减轻家庭负担,增强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就业权即生存权和发展权。就业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首要内容。

在我国残疾人就业模式主要有三种: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按比例分散就业和自主就业。福利企业是国家和集体为助残疾人就业而创办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企业。实践证明,在国家实行扶持保护政策的前提下,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模式对于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和生存条件具有重要作用。按比例分散就业模式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以法律形式规定社会单位必须按一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履行法律责任。其实质就是把残疾人就业作为全社会的责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安置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通行的政策,对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发挥其创造性具有积极意义。集中就业是残疾人事业处于收养救济阶段的高级就业形式,分散按比例就业是残疾人事业处于平等参与阶段的较高级就业形式。自主就业是相对于安置就业而言的,是一种初级的创业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有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残疾人自主就业规模要远超过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自主就业模式有利于残疾人就地安置、规避社会排斥,在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建设性的作用。

当然,这三种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表现出许多不足。脱胎于计划经济的福利企业是在政府保护下成长起来的,普遍存在着整体素质较低、体制不活、粗放式经营、设备简陋、技术陈旧、资金匮乏、产品落后、管理意识和手段落后等问题。在市场经济和产业升级的冲击下,以劳动密集型、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为标志的福利企业急剧萎缩,不仅无法吸纳新成长的残疾人劳动力,而且还要排放大批下岗或失业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方式通常只能满足素质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的残疾人就业需要。由于多数企业对残疾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勒努瓦意义下的社会排斥,按比例就业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着“挂靠”现象;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不给应接纳的残疾人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只发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按比例就业演变成按比例救济,与充分利用残疾人人力资本、促进残疾人与健全人社会融合的立法主旨背道而驰。对于自主就业而言,个体就业周期性、多变性、不稳定性矛盾比较突出,加之缺资金、短场地,大多从事传统经营项目,缺乏市场竞争力;灵活就业岗位技术含量很低,不利于残疾人的长期发展,工资待遇也仅能维持温饱水平。

二、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电子商务兴起

以上三种就业模式在解决残疾人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大量统计资料上看,目前中国残疾人的就业形势和生存状态还不容乐观。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表明,目前在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已经实现就业的有2266万人,尚有858万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我国今后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15岁及以上残疾人口在业比例为31.02%,无工作的占69.98%,而非残疾人口的在业比例是72.67%。据《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2009年度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高达13. 6%,是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4. 2%的3. 2倍,而实际失业率远不只如此。2008年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仅为4.4%。另据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度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9%。2008年度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为50.4%,高出全国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10.4个百分点。城乡残疾人通过就业自食其力还存在不小困难,对家庭的依赖性很强。2009年,未就业残疾人生活主要来源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比例在城镇为40.5%,农村为76.9%。可见,残疾人的就业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残疾人的生存状态也亟待改善。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已经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丹尼尔•贝尔意义下的后工业社会,又称为信息社会或知识经济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是知识、信息和创意这些人力资本要素比物质资本、货币资本、体力资本在社会大生产中发挥更显著的作用。而在知识、信息和创意等人力资本方面,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是微乎其微的。在信息社会中,互联网是一个新的生产技术平台。它将空间地理特征完全扁平化,消解了空间距离所形成的物理障碍,使残疾人能够和健全人完全无差别地参与虚拟网络社会的各种经济活动。这其中最显著的就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从广义上是指以电子设备为媒介进行的商务活动;在狭义上是指以互联网为技术依托所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包括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消费者、中介商等相关各方行为的总和,是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通过互联网交互传递的过程。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每年都在稳步增长;从2005年底的1.11亿增长到2009年底的3.84亿。互联网普及率也从2005年底的8.5%上升到2009年底的28.9%,超过25.6%的世界平均水平。伴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迅猛崛起。截止2009年底,中国网络购物使用率达到28.1%,使用规模为1.08亿人;网络购物的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105.2%。互联网普及和电子商务兴起为残疾人就业开辟了新的途径。如何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消除残疾人就业瓶颈、改善残疾人生存状态,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研究课题。

三、第四种就业模式:优势与策略

电子商务主要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三种典型模式。与残疾人就业相关的是C2C模式。在C2C模式中,买家和卖家既可是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家、也可是普通消费者,没有明确的角色区分,因而物流一般是双向的,交易地位可以随时转换。目前有不少残疾人在淘宝、拍拍等大型C2C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了自己的网上商店。但这些零星散落的网店淹没在众多的电子商务商家中,很难体现出竞争优势。因此,我们提出新的构想――打造专门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创残疾人就业的第四种模式,即电子商务创业模式。

电子商务创业模式是以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电子商务为核心、以各地残联的管理服务网络为辅助、集就业和创业于一体的现代就业方式。这种模式适用于所有能操作电脑的残疾人,实现SOHO(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家居办公)功能,有效地避开了现实空间中的物理障碍;同时,这种模式还有利于避开按比例就业中的社会排斥、发挥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和时间成本优势;此外,还有助于残疾人通过网络虚拟世界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消除在现实世界中被边缘化的不良影响。

这种就业模式的实施可以有两种思路:一种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规划和组建,建立独立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一种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调,与现有的淘宝网、拍拍网等大型C2C电子商务平台达成战略合作,由他们专门开辟出专属残疾人商家的、网络无障碍的商务专区。然后各地方残联对待业的残疾人进行电脑技术、商务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对有开办网店意向的残疾人进行登记注册,使残疾人电子商务平台率先实现实名制,消除网络虚拟空间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交易风险。全国各地社区残疾人专管员要深入到户,帮助残疾人创业者解决电子商务中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发挥各地优势,创办最具地方特色的网上商店,避免产品雷同所造成的价格竞争。各地方残联还可以组建残疾人的物流配送中心,为残疾人C2C电子商务提供快捷而廉价的统一物流配送。此外,各地残联还可以组建残疾人C2C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行业法规来规范商家行为,打击不良商家,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中国残联和各地残联可以对残疾人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和广告推广,汇集包括公益组织在内的各种力量把这个平台推广到社会中。残疾人商家既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开办自己的店铺,也可以推销残疾人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实现“网上下单、实店取货”的功能,进而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营销网络。

参考文献:

第9篇:残疾人就业中心范文

助残日期间,江西省举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沐浴阳光安养院)启用仪式。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新宪和熊盛文副省长一起为中心正式启用揭牌。

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建设的综合性残疾人服务中心,占地面积70,5亩,总投资450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3500余万元。目前,中心一期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首批60名进入中心集中托养的智力障碍者已开始接受专业的托养服务。中心是全国第一个立项开建和投入使用的省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采取适当收费、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作,以集中托养为主,融生活技能训练、特殊康复训练、职业训练等于一体。

(傅国栋 欧阳彪)

出台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未来3年,北京市每年将支出2.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和资金扶持,将有包括福利企业在内的1.64万家各类用人单位的5.6万名残疾人职工受益。

日前,北京市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新闻会在市残疾人活动中心举行。《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至2011年,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年给予3年的岗位补贴。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补贴(符合享受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补贴条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得同时享受本项岗位补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差额部分的补贴)。对超过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现有政策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给予3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岗位补贴的奖励。

(北联)

关爱孤独症儿童

九江心语心特殊教育机构6岁的李琦正在老师陪伴下辨认墙壁上人物面孔的表情。李琦是一名孤独症儿童,虽然表达不清、也不愿意和别人交流,但她却能用铅笔画下自己喜爱的小动物。九江市有1000多名孤独症儿童,教育机构只能针对2至7岁儿童进行学前干涉教育提高孩子能力,但对7岁以上的孩子,还达不到教育条件。心语心特殊教育机构主要负责人张卓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能够关注自闭症儿童的成长,关爱、理解每一个自闭症儿童。

(肖全成)

举办“关爱残疾人,康复进家庭”晚会

以开展“关爱残疾人,康复进家庭”

服务月活动为契机,江苏省昆山市残联主办,张铺镇人民政府,中国移动昆山分公司协办的主题晚会在张铺镇举行。苏州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蔡建军,昆山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服务月启动仪式。

“关爱残疾人,康复进家庭”服务月活动,是今年昆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头戏,为加快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城市步伐,今年将有1000辆轮椅和2000多件康复器材送进残疾人家庭,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晚会专门为有需求的残疾人举行了轮椅和家电捐赠仪式。

(昆联)

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住院救助启动

哈尔滨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及住院医疗救助工作在黑龙江省安康医院启动。这是今年市政府惠民行动之一,副市长王莉参加启动仪式。

救助对象是从区、县(市)筛查出的700名家庭经济困难且适应病症的精神病患者。为其中600名相对稳定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全年免费服药治疗(450元/人),为其中1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3个月的免费住院治疗(3600元/人)。此项工作将投入资金近百万元,资金来源于市财政拨款和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补助。

(施楠)

开展调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救助针对性

据北京市海淀区刚刚结束的0~18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入户调查结果显示,全区0-18岁残疾儿童少年共有599人,其中接受过学前教育的72人、小学和初中教育的353人、高中48人,未接受任何教育的126人,未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占总数的21%。这一结果为海淀区研究解决有接受能力但暂不具备上学能力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提高教育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力依据。

(朱东琼)

建起社区智障残疾人“温馨家园”

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社区弱智残疾人温馨家园”落成并正式开业,和平镇6个社区的34名智障残疾人欢聚一堂。“社区智障残疾人温馨家园”由县政府初期投入13万元,租赁200多平方米房屋,购置相关设备,建起了集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室、电脑室、康复训练理疗室,多功能活动室、卡拉OK音乐室、厨房、卧室、卫生间等于一体的“温馨家园”。同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聘请两名指导教师。

(侯德江)

椒江监测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

根据省残联统一部署,为及时、准确地掌握残疾人家庭状况的变化,为浙江省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日前,椒江区残联监测小组监测员、社区陪调员分成两组,进村入户监测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

在三甲街道优胜村0l调查小区肢体残疾人郑三宝家里,监测员说:“您家被省残联抽中成为2009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户,主要是了解你家庭基本情况、社会保障、康复服务等方面的情况。”监测员耐心听残疾人介绍生活细节,做好记录,经半个多小时问卷,首户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调查工作完成。此次监测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4月下旬结束,5月中旬前将监测状况和监测资料上报省残联。

(王静雄)

举行“09爱心助听行动”

河南省周口市残联在周口饭店举行“09爱心助听行动”向农村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发放助听器仪式。省残联副理事长黄建新、市委副书记吕彩霞出席并讲话。本次发放是在省残联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支持下,市残联2009年十件实事之一,为26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检测听力、配戴助听器。

市委副书记吕彩霞强调,残疾人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发挥自身优势,奉献爱心,助难助残,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搞好全方位的服务。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郝宝良介绍了听力残疾人生活概况及近段为残疾人所做工作。

(周口)

残疾儿童康复指导中心成立

湖南省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大楼前彩旗飘舞,岳阳市副市长陈四海为“岳阳市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揭牌,标志着岳阳市“十一五”期间向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