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结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为了全面掌握民政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民政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典型经验、认真梳理本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县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我局专项调研组于5月22日-31日,深入各乡镇,采取听取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实地走访与归纳问题相结合、提炼亮点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等方式,对民政部门团结进步工作进行了调研。具体报告如下
一、民政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体现的情况
1、重视有高度。民政上下层面,下到下属事业单位、窗口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都十分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议事当中,都把该项工作作为民政一项重要任务来狠抓落实,同时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安排有力度。我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机融入到各居委会、各社区、各下属事业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安排。在此基础上把民政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安排部署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与窗口单位的常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层层安排的良好格局
3、宣传有广度。各下属事业单位、各窗口单位深刻认识到在服务中体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有效强化将民族团结纳入创先争优范围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特点和风俗习惯、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服务有亮度。本部门窗口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与常规工作紧密衔接,尽最大程度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满意的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深。个别地方、个别窗口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以至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该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务虚情况,同时也造成了只做表面文章,只耍花拳绣腿的不实问题
2、工作落实不到位。受服务水平所限,使有关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稳步实施,在一些地方或一些部门还存在一些障碍和瓶颈。
3、工作思路不开阔。综合而言,个别科室、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还存在创建思路狭隘不够开阔的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
第四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第五条 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六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性、时代性,适应各族群众利益关系发展变化,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
第八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对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规划;
(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四)协调解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区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第十二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适用于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明确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并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学生成长成才的各阶段,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幼儿园应当对学前儿童进行适合儿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阵地散布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禁止任何人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扰乱公众视听的谣言。
第十三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文艺创作演出、博物馆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图书阅读等载体,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文化活动。
文学艺术团体、院校应当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展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进步的文艺作品。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书籍、刊物进行审定,不断推出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出版物。加强对书刊编辑、印刷、出版、发行和音像电子出版制作、网络出版以及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涉及民族团结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会运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坚决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编制继续教育规划、职业培训和务工人员培训计划时,应当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 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做好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弘扬典型,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发挥爱国爱教宗教人士的作用,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到信教群众中。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禁止在名称登记、商标注册、广告以及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内容和行为。
第十九条 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职工群众的民族团结教育。
共青团应当重视做好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结合青少年特点组织实施寓教于乐的各类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做好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民族团结教育。
工商联应当指导、督促各商会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第二十条 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经济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应当发挥媒体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优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重大活动和民族团结教育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创作生产具有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专题报道、广播影视节目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刊播民族团结教育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十一条 铁路、公路、民航、卫生、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展到机场车站、商场医院、街道广场、旅游景区等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二条 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研究机构应当做好对民族团结理论和重大实践成果的研究,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科学理论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 内容与方式
第二十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主要内容:
(一)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
(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的教育;
(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四)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五)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教育;
(六)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
(七)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教育;
(八)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反对暴力恐怖势力的教育;
(九)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
(十)有关民族团结教育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第二十五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可以采取民族团结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图片展览、板报、文艺演出、专题辅导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传播手段进行。
第二十六条 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每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应当确定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做到以月促年。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保障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
第二十九条 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专、兼职师资力量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的编译、出版、发行工作。
第三十二条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可以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第三十三条 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应当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年度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和建议,有义务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予以制止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取消其相关荣誉称号、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一)不按规定建立民族团结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二)民族团结教育考核不合格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的;
(四)对干部、职工及其他公民针对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提出的建议和批评不予重视的;
(五)不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矛盾和问题的;
(六)接到影响和破坏民族团结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七)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现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行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收集、提供、制作、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教育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分别给予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三次命中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施甸”的目标,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握好宣传重点,突出阶段性特点,紧密联系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围绕“为民服务、改善民生、统筹管理、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我县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县20__年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年初召开的省、市相关民族工作会议的要求、任务和目标。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团结工作。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3个乡(镇)也相应地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分管民族团结工作,补充配备了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同时,县、乡(镇)继续完善了《施甸县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处理预案》,成立了群体性事件调处领导小组,有力地保证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党政动手,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受政府委托民宗局与乡镇签订了《施甸县20__年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民族工作繁重的乡(镇)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使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任务细化、工作量化的有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明确奖惩
县人民政府周密制定全县民族团结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年初组织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表彰会,传达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__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20__年全县民族团结工作任务,对各乡(镇)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紧扣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排查各类纠纷和隐患
我县境内居住着21种少数民族,民族问题较为复杂。一年来,我们深入调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尤其对人口较少民族村卫生状况及地方性疾病发病情况作了重点调研,了解我县人口较少民族村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及时处理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和隐患,并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为做好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县20__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族机动金6万元,宗教专项经费7.04万元,乡(镇)也安排相应的责任制专项经费。实现了一年来矛盾纠纷和隐患为零,由于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全县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促进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市民委的帮助下,积极向国家、省民委争取项目,扶持发展我县10个人口较少民族村。为实施好每个项目,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经常深入10人口较少民族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我县20__年度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项目共涉及4个乡镇,6个村委会,11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344户,6891人。项目 计划完成总投资435.69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15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0.693万元。主要有:姚关镇陡坡村大寨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摆榔乡文化广场、菠萝寨文化室及大中村民房改造工程;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建设;酒房乡垭口村村内道路硬化;木老元乡龙潭村村内道路建设及木老元村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经过对人口较少民族项目的建设扶持 “民族团结示范村”已起到了增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及加快布朗族人脱贫致富的示范,已成为施甸县“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的示范工程,受到了省、市、县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七)结合今年是民族政策宣传年第三年,加大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民族团结法制意识。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知识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由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或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授课。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干部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及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利用我县“天天过大年”少数民族节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各民族的大团结。20__年,县、乡(镇)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5期2160人,开展民族团结月(周、日)宣传教育活动6次,受教育面达6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八)抓好“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工作
一、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抓活动,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在已评选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教育基地、和谐企业中,择优开展示范窗口评选工作。加强了春节期间对我市清真网点规范管理工作。为少数民族低保和农业户口家庭每户发放了100元肉食补贴;开展“三走访”活动,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家庭21户,送去慰问金120__元。
二是推进民品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年初,我局会同有关银行及企业召开了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席会议,确定了20__年我市九联、清光两家民品企业民品贷款额度共11.5亿元,比去年增加了23.7%。上半年又帮扶6家企业申报民品企业。
三是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全市各条战线上的30余名少数民族代表,举办了少数民族迎新春同乐会;组织市少数民族联合会部分成员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分别赴市南、城阳参观考察了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班。同时,在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居住集中区域的学校、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制定了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兴趣班试点方案。上半年,为少数民族中考考生出具加分证明23份,为高考考生出具加分证明199份,共办理少数民族成分更改36份,未出现差错。
(二)抓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
一是开展《__省宗教事务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我局精心制作了宗教事务条例宣讲课件,在全市多家网站和宗教团体场所网站,设置了专题宣传页面;指导各区市和宗教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专门印制了20__册《__省宗教事务条例》口袋册,使宗教教职人员人手一册,提高了学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组织开展了首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团体开展了宗教法规宣讲活动,通过自办网站,设置专题网页和学习园地,上传学习内容等形式,引导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开展宣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学习有关政策法规。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能力。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暨信息员培训班,对区(市)40余名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行了培训。并对近年来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总结梳理,选取了17个典型案例编印了《__市宗教工作执法案例汇编》,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举办了天主教基督教界、佛教界和道教界人士培训班,共培训宗教界代表人士2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宗教界人士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自觉性。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基督教两会、市佛教协会各举办各类培训班3批次。市伊斯兰教协会在清真寺成功举办了“卧尔兹”演讲会。
(三)抓管理,努力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加强了对重点区市的指导和管理,分化、瓦解、转化私设聚会点。继续做好治理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今年先后2次抵御“达瓦宣教”及境内极端思潮渗透。开展了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情况摸底工作,依法处置涉外非法宗教活动1起,打击了韩国基督教对我市的宗教渗透。
二是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两会和中俄联合军事演习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天主教圣母月期间我市天主教信徒的稳控工作。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解决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作用,今年市伊斯兰教协会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
三是以开展“安全年”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房产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浙江路天主教堂维修施工,预计该工程两个月后可基本完工。召开了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与各宗教团体签订安全责任状,对教职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预案,增强了教职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今年的春节、“浴佛节”法会期间,安全接待信教群众、游客数10万多人。认真总结提炼我市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6月4日在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上,崂山太清宫、江苏路基督教堂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和大会书面发言。
(四)抓队伍,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今年我局选拔得力同志任平度市张戈庄镇大水泊村第一书记。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为依托,加强基层党建为突破口,开展走访调研,帮扶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项目落地。“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开展“
党员奉献爱心”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进村结帮扶对子,帮扶所在村庄的困难家庭。
深入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组织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日常学习以及机关干部学习论坛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在机关开展治理“庸、懒、散、慢、拖、瞒”和“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活动,努力在我局营造风正气顺、激情干事的良好氛围。
上半年虽然取得一些成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有待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深化;二是指导帮助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和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三是宗教场所布局不尽合理,场所建设有待推进;四是民族宗教工作者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增强。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着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继续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谐民族社区、楼院、和谐企业和“五好清真网点”创建活动,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族企业调研、帮扶工作,做好现有民品企业监管、服务工作;举办好__市第六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认真组织开展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二)着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采取多种形式,在9月份集中开展的__市第14个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组织实施好宗教团体“慈善周”活动;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集中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依法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着力加强民族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爱国爱教思想教育,支持引导各宗教开展讲经论道活动;切实加强宗教界有关人士的培训工作,加强宗教界高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东部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规划建设项目;完成好浙江路天主教堂维修工程;加大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力度;组织好民族宗教团体负责人参观考察活动。
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必然途径。多年来,各级政府把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下面,笔者结合云和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实际,谈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几点认识。
一、云和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
云和县是全省9个民族工作重点县之一,有少数民族人口1.0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10.08万人的9.68%;其中畲族人口0.8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94%。设两个民族乡(安溪、雾溪畲族乡)和26个少数民族行政村。近年来,由于实施农村大龄未婚青年“筑巢引凤”工程和引导农民从事农业异地综合开发,大批云南、贵州等地的少数民族妇女在云和安家落户,成为云和外来媳妇,为云和少数民族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目前全县有21个少数民族,分布在全县14个乡镇的56个行政村、193个自然村。
二、云和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经验做法
为了解决全县民族发展工作长期以来存在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自2007年开始,云和开展以民族村“五通五有五化两提高”(即:通路、电、水、电话和有线电视;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致富带头人、特色主导产业、致富项目和公共文化娱乐设施;村寨产业特色化、村组事务透明化、民族团结制度化、畲民公德规范化和村容村貌整洁化;争取少数民族群众整体素质提高和年人均收入有较快提高)为工作目标的“创新家业、建新家园”少数民族文明新村创建活动,于2008年成立了22个部门组成活动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全县的民族发展工作力量,全力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该活动开展四年多来,通过实施民族发展“五大工程”,实现了全县少数民族事业的五个“较大”发展。
1.通过加强协作实施“惠民工程”,实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较大改善
云和民族乡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分布散、基础设施条件差等问题,是导致社会经济事业发展长期滞后的客观原因。针对这一情况,全县各部门加强协助配合,集各方之力,通过实施“惠民工程”,把有限的财力集中投入到民族村的基础设施改善上来,扭转了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局面。四年来,累积投入畲族乡村发展建设的项目资金达到3200余万元。目前,全县26个民族村直接关系到发展条件改善的水、电、路、电视、电话等“五通”建设方面已全部完成,20个村进行了村庄整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沼气国债项目,14个村建起村民文体活动场所,5个村建起特色门楼。今年,两个民族乡的乡际联网公路将开通。
2.通过抓住机遇实施“下山转移工程”,实现偏远乡村区位条件较大改变
高山偏远少数民族村由于发展区位条件的先天不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投入成本大、成效低,难以从根本上破解发展难的问题。近年来,云和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契机,结合 “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加强区域统筹,积极引导自然条件恶劣且严重制约发展的高山偏远民族村,有计划地通过引导村民整村搬迁向中心村和县城转移,实现转产转业。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367户1362名少数民族族群众通过实施“下山转移工程”实现下山脱贫;其中柘园、阴岩、高畲3个民族村实现“整村搬迁、整村脱贫”,7个民族村实现由分散自然村向中心村转移聚集,从根本上转变了区位劣势,破解了发展制约。
3.通过激发内因实施“培训工程”,实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技能较大提升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发展基础的长期落后,少数民族群众普遍存在守旧思想,缺乏现代的致富技能。近年来,全县各部门从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发展新理念的普及,通过大力引导民族群众破除旧观念、树立新理念,灵活开展少数民族致富带头人培训、科技培训、来料加工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实用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少数民族劳动力的增收致富技能,激发他们的自主创业热情。四年来,培训少数民族劳动力2000余人,其中1300多名劳动力实现向木制玩具、高山蔬菜、茶叶种植和家禽养殖等加工服务行业、高优农业产业转产;下山转移的民族群众逐渐实现“下的来、稳得住、富得起”。
4.通过因地制宜实施“致富工程”,实现民族乡村特色农业产业较大发展
调整民族乡村地区农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效益农业是加快民族乡村地区产业升级,实现民族群众快速增收的有效手段。过去几年,云和采取结对扶贫、科技扶贫和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方式,立足民族乡村产业发展优势条件,引进“公司+基地+农户”等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重点发展干水果、笋竹两用林、食用菌、名优茶、农家乐等致富工程项目,大力支持民族群众兴办农业合作社,实现了民族乡村特色经济的较快发展。目前,全县民族乡村地区共发展有水干果基地6618亩,笋竹两用林基地14016亩,中药材基地近8000亩,茶叶基地2500余亩;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12个,发展生态家禽、家畜养殖集中村4个,以体验畲族生活为主题的“畲家乐”生态旅游村2个,初步建立起“一村一主导”的民族村特色产业发展格局。
5.通过着眼长远实施“文化传承工程”,实现民族特色文化得到较好保护
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是宝贵的人文财富。过去四年,完成了少数民族古迹《畲族卷》的挖掘整理和《畲族志》的编写工作,收集整理出一批珍贵的反映畲族传统历史与风俗文化的文物、文史资料。整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把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固定下来,定期举办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畲族“三月三”歌会、“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月”等地方节庆活动;建成畲族文史文物展览馆、雾溪村畲族文化广场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着手实施雾溪坪垟岗畲族风情文化村提升工程和石塘镇高畲村畲族特色民居改造项目,实现畲族文化传承保护与民族村建设的有机结合,营造繁荣畲族文化、发展畲族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当前云和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面临问题
1.少数民族群众的增收任务较重
虽然少数民族群众收入连续四年实现了年均21%的增长,但横向比较仍旧偏低。2011年,全县少数民族农民人均收入为6166元,比全县居民人均纯收入7570元低了1404元,拓宽民族群众的增收渠道,实现快速增收的任务依旧很重。
2.少数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培育较难
全县民族乡村地区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初步建立起了“一村一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但由于基础薄弱,存在主导优势不强,规模发展效益不明显,应变市场风险弱,对民族群众增收辐射能力低等问题。除石塘镇联合村的茶叶产业外,其他民族村还未形成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的产业品牌效应。
3.民族村自主发展能力较低
全县绝大多数少数民族村都是村集体经济空白村,对政府发展扶持的依赖程度高、自主发展能力低,不仅不利于基础政权组织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及时解决民族群众“急、难、快”问题,也制约了民族村对自身优势资源的灵活开发利用。
四、云和县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几点建议
1.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现状,科学制定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聚全县之力,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要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的帮扶力度
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帮助民族乡村培育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和调整经济结构,建设一批对民族乡村发展带动作用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改善民生,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水平。
3.要不断寻求民族乡村发展新路子
根据民族乡村的实际,通过有效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把民族乡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培育和壮大民族乡村优势产业,增强产业竞争力,从而突破目前“一村一主导”的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实现规模发展和区域发展。
4.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孙加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研究》,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版.
[2]雷海章:《现代农业经济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版.
[3]毕泗生:《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前沿问题报告》,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版.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推动全市民族宗教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对*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表彰,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你们表示热烈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民族宗教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当好参谋,依法行政搞好服务,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宗教事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成绩的取得可喜可贺,大家要倍加珍惜。
党的十七大报告,“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民族宗教事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全国范围来看,西方敌对势力在直接利用经济和政治手段对我实施西化、分化难以奏效的情况下,越来越重视利用民族和宗教牌对我施压,不断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大做文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族宗教问题日趋凸现,一些社会问题很容易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交织混杂,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从我市来看,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依然存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亟待提高;宗教领域的一些违法、非法活动时有发生,控制与反控制、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更加尖锐。我们一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特殊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发展,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创新工作,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在市委、市政府*年百项重点工作中明确了今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民宗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任务目标,创新思维抓重点,强化措施解难点,狠抓落实促发展,努力实现全市民宗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要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团结稳定是民族宗教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把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核心任务,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单位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要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民族宗教关系健康发展。对于涉及民族宗教的突发性,一定要慎重对待,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事件的发生。在处理突发性时需注意把握三点:一是及时控制局面,绝不能激化矛盾。要在第一时间将真实情况掌握好,将人员稳定好,将局面控制好,绝不能将小问题酿成大事件。同时,要及时上报情况。二是要稳妥化解,依法处理。事发县区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临一线,坐阵指挥。要苦口婆心做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靠群众,依靠法律,依法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三是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总结事发原因,汲取经验教训,制定补救措施,完善长效稳定机制,切实维护好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局面。
二是要全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要认真实施国务院《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和《*贯彻国务院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意见》,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水平。要加大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和“鲁羊扶贫工程”,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尽快实现脱贫致富。要重点支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民族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创名牌。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少数民族村居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要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好教育、科技、医疗、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问题,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思想道德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是正确贯彻自由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客观需要,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切入点,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抓管理。从“管场所、管人员、管活动”三个方面入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二是抓团体。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帮助指导爱国宗教团体增强自养能力,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宗教界合法权益和团体利益。要做好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培养、选拔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宗教领导权和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拥护党和政府的爱国力量手中。三是抓引导。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多作贡献。各级民宗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各民族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加快发展、改善生活上来,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要加强对境外宗教渗透的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对外开放与抵御渗透的关系,积极探索抵御渗透的新办法、新途径、新策略,绝不让境外宗教渗透在我市打开缺口,为全市稳定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三、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2020年9月份,我有幸参加了辽宁教育学院承办的2020年“教育部——中移动中西部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新疆和田地区校长国培班,现在已经返回到自己的岗位十余天。经历了理论培训,走过了影子研修,我们又迈进了反思总结、返岗实践的门槛。在这一阶段,不断的反思,在反思中进步。现将自己近段时间来的学习和实践总结如下,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校的工作给予指导。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2019年11月,位于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托格日尕孜村,东傍红色教育基地库尔班·吐鲁木纪念馆,西靠托格日尕孜乡片区工厂,北临315国道。学校占地面积约80586m2,建筑面积24388m2,学校因地制宜,取势而建。。学校总体规划和设计合理,是一所完全寄宿制初级中学。所辖3个乡镇,在校生2257名,目前我校共有51个教学班。建有音乐教室、微机室、书法室、心理室、舞蹈室、录播教室、图书阅览室、生物、物理化学等多功能实验室等24个专室。极大满足了师生的生活、学习需求。
二、校园文化
1、精神引领
我们办学以传承库尔班·吐鲁木精神为核心,秉承“创可持续发展学校、育可持续高攀学生、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宗旨,追求“传承红色基因、打造活力校园”的办学理念。学校以“立德、求真、感恩、奋进”为校训,在工作学习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爱国、文明、诚信、仁爱”的校风,“厚德、严谨、博学、奉献”的教风,“励志、勤奋、求实、超越”的学风。同时也成为师生的精神引领。
2、环境文化建设
我们学校是于田县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结合库尔班·吐鲁木精神,围绕“立德、求真、感恩、奋进”展开了我校的文化建设。一进校门四个教学楼引入眼帘,南教学楼“立德楼”,东教学“求真楼”,西楼“感恩楼”,西北方向“奋进楼”,正确的办学理念、浓郁的校园文化引领学校的内涵发展,我们将办学理念内化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具体做法:如何实现办学理念“传承红色基因、打造活力校园?”
1、促课改,打造高效课堂。
学校不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借助国培项目组提供的教师专业理论研修平台等便利条件,建立了以科研为先导,以课程为核心,以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为重点的工作机制,探索出“轻负担、高效率、高质量”的有效教学模式。我们多次组织教师教师到其他学校学习课改经验,本学年,同联谊学校于田县cec希望学校开展教研教改、校本课程、、同课异构等互动5余次。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了重组及整合,明确这些模式的共同点:
第一,强化自学;
第二,强化学生课堂的主体地位;
第三,强调“自主、合作、探究、展示”是新课改所倡导的最重要的学习方式;
第四,重视导学案的设计等。
第五,我们本着“把课堂还给学生”的理念,进行了合理分组,组建四人小组。形成了自己的课堂教学模式——“四步导学”法,即学习目标、导学提示;自主学习、小组合作;交流展示、点评精讲;练习巩固、补救达标。
在此基础上,数学课堂依照“变教为学、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坚持“学为主体、教为主导、练为主线、当堂达标”的教学原则,做到因材施教、因学施教,最终达到简约化教学。语文课堂教学在增加学生的阅读量为目的基础上,按照“语文双主题”教学模式开展教学,以单元为主题,按照单元整体预习课、基础阅读课、拓展阅读课等课型来教学。英语课堂教学以生成句型——练习句型——应用句型——形成语言为一条主线。我们注重模式,但不“模式化”。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课型,不同的课时,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它的变式。我们将来的努力方向就是达到模式学科化,实现学科个性化。
2、开展特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素质。
学校坚持搞好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社团活动等,并对大课间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保证让所有学生动起来。30分钟大课间进行学生阳光广播体操活动,特色突出,效果良好。
学校根据老师特长成立了8个社团,每周五下午16:30—17:20活动一小时,有素描、水彩画、书法、足球、篮球、舞蹈、合唱、音乐、象棋等,进一步丰富了师生的课余活动,2020年在于田县教育局组织的师生书法比赛中获得学生组二等奖。
学校每学年都要举办篮球赛、拔河比赛、演讲、诵读、讲故事手抄报等多项活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陶冶了情操,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存在问题
办学经验的总结和资料的积累,教师的专业引领和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还存在不足,教师流动性太大,专业性教师缺乏,尤其是语文教师,每周的教研活动老师投入性不够,因保密工作学校电脑不能用U盘和联网,使得老师的教学效率和积极性有所下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使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
五、办学成效
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教研教改、社团活动、自主化管理等特色工作得到于田县教育局的肯定。今年6月份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书记、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等来我校观摩。
虽然我校建校不到一年时间,但这十个月以来,我校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校先后荣获“于田县民族团结示范性学校”、“于田县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正努力把我校创建为全国性的民族团结师范学校而不断努力。
我一直相信:只有坚持学习的人,才能拥有美丽的一生。“腹有诗书气自华”,是对教育工作者的真实写照,点点滴滴地积累,细细地品味,就会从学习中收获精彩。其实,教育就是生活,做为教师能做好教育,也就能拥有一份美丽的生活。最后感谢辽宁教育学院,感谢国培!
与会专家从不同方面交流了近年来对茶马古道及文化线路遗产研究与保护的体会。论坛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还考察了宁洱县内的茶马古道、那柯里茶马驿站,并讨论通过《关于保护茶马古道文化遗产的普洱共识》。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首次就茶马古道的保护推出的纲领性文件,它对积极开展茶马古道保护等各项工作将会起着重要作用。
共识指出:茶马古道是中国西部地区以茶马贸易为主要内容的古老商贸通道,不仅是各地经济交往的通道,也是各民族文化交流和感情沟通的纽带,为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茶马古道作为线型文化遗产,沿途自然环境复杂多变,民族文化丰富多彩,文化遗存类型多、数量大,构成了茶马古道突出普遍价值的基础。加强茶马古道的保护与宣传,对弘扬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地方经济繁荣和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茶马古道的历史功能正在逐步消减。同时,由于对茶马古道研究与保护工作尚未深入,因自然、人为因素的影响,茶马古道沿线文物古迹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保存现状不容乐观。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茶马古道遗产资源调查,准确掌握遗产分布及保存状况,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做好遗产保护基础工作;加强茶马古道保护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内外文化线路保护的成功经验与先进模式,提高茶马古道国际知名度及保护水平。同时,积极开展茶马古道申报世界遗产的前期研究与准备工作;定期举办茶马古道保护与研究相关学术活动与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茶马古道的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专业依据和政策支撑。
■ 延伸阅读
1993年,天富热电厂跻身自治区“百强企业”和“行业十强”;已连续16年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全国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5月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同年10月,再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以企业理念文化为指导,定位热电厂发展目标
企业理念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天富热电厂紧扣企业特点发展目标这个战略“原点”,提出了“增强学习意识、培育过硬队伍、营造和谐氛围、铸造团队精神、构筑安全环境、建设文明家园”的理念。
增强学习意识,培养过硬队伍。天富热电厂结合行业实际,以创新企业文化为载体,致力于创建学习型企业,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此,热电厂从2004年开始启动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了培训管理机制和覆盖全厂的培训网络,每年投入培训经费近50万元,根据员工不同文化层次,重点对一线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其工作水平。
营造和谐氛围。近几年,天富热电厂在企业管理中,充分发挥职工企业主人翁作用,集中群众智慧,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决策前让员工广泛参与,人人拿主意;决策后大家拧成一股绳”。近4年企业职工提出的300余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为企业带来效益200余万元。
铸造团队精神。天富热电厂在铸造团队精神中,注重三个方面:一是惟先必学,惟一必夺,做别人没做过的事情,争取率先取得成功;二是团结协作,和谐相处;三是以人为本,任人唯才,积极挖掘每个人的潜能。多年来,天富热电厂正是牢牢抓住这三个方面不断努力,才能成为兵团和农八师电力行业先锋。
构筑安全环境。多年来,天富热电厂长年坚持开展全教育活动。比如,对企业高层领导,开展了安全责任教育;对企业中层领导,开展实施有效安全管理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其作业特点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对全体员工,普遍开展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法制观念教育。
建设文明家园。天富热电厂把环境建设作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及创建一流电厂的重要突破口,提出“建设文明家园”的理念。首先,彻底进行污染治理,厂区除尘效率达到99.7%,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其次,大力进行绿化建设,在厂区大面积铺设了草坪,移植了树木和花卉,使厂区绿化率达到37.3%。目前,天富热电厂厂区“三季有花,四季常青”。职工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精神愉悦,情绪稳定,能把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企业连年被评为农八师、石河子市“花园式单位”。
二、以精神文化为指导,创新企业发展体系
充满活力的企业精神应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创新力;二是具有向心力;三是具有转化力。据此,天富热电厂提出新的企业精神:“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爱我天富,真情奉献”。
与时俱进。近几年,天富热电厂积极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现代管理,克服影响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思想障碍和文化障碍,实现了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创新、观念创新、文化创新和决策创新。
敢为人先。要想使企业与时代同步前进,就要追求不止、奋斗不息,就要想别人没想过的,做别人没做过的,使我们的思想和认识更加符合变化了的实际。为此,天富热电厂人需要成为学习中人;热电厂需要建成学习型组织。
爱我天富。对于每一个天富员工来说,这个爱,就是对工作的极端负责;就是要弘扬集体主义精神,顾全大局、先公后私、团结互助、热心公益、勇于奉献;就是处处以天富利益为重,关心天富、热爱天富,牢固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意识。
真情奉献。天富热电厂倡导的奉献,就是广大职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对工作高度负责,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