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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转变”准则
现代的社会是“职业生存”的社会,除了极少数食利者,每个人成年以后都得辛勤工作几十年,成为以工作为核心的“职业人”。 “职业人”最大的希望是能在一个持续发展盈利的单位不断积累经验、稳定提升收益。但要创造“永续发展”的工作平台,员工就得很快转变为“以执业发展为导向的职业人”。
同其他的经营实体一样,律师事务所的员工来自四面八方,经历各异:有从学校才毕业的,有换过很多工作单位的;有经历辉煌的,也有带着创业伤痕的。学校才毕业的员工要将“学生思路”转化为“工作思路”,积极实践,尽快使自己“社会化”,融入律师事务所;有过工作经历的员工要尽快忘掉旧习惯,形成新加盟的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新思维和新习惯,这些都叫“转变”。只有消除各种思维和行为习惯方面的差异,律师事务所的每个员工才能同心同德,共同创造全新的律师事务所文化,打造永续发展的品牌。
要完成“转变”,员工就必须把自己的原有的生活重心转化为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工作为中心,在每天的工作中理解和实践本律师事务所的目标准则和执业理念。
“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时间管理,理和律师事务所提倡员工每天从工作八小时外挤出一小时,从双休日挤出半天时间用于“转变”:用于适应律师事务所的思路,思考律所的文化,融合同事关系,提升执业能力。任何律所都不欢迎“居家男人(女人)”,这样的人每天都从工作时间内挤出一两个小时考虑居家问题,考虑装修房屋、娱乐休闲和家庭生活问题;一下班就急急忙忙地去实现这些“设计”:投入个人生活的小圈子、转商场、泡吧厅、访朋友。一句话,他们的生活是以“家庭为中心”,而不是以“职业为中心”,他们在“职业社会”不会有所成就。
二、“定位”准则
这一原则可以总结成十六个字:反复调整、发挥所长、找准定位、稳健发展。
1、反复调整
理和律师事务所提倡“轮岗制”,改变了传统用人的“纯静态模式”。因为是一个新创立的律师事务所,所以员工也是优化过的资源新组合。在新经济变动不居的大环境中,理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律所必须发复调整自己的定位,每个员工也得反复调整自己的定位。在调整过程中,律所的领导根据每个人的专长不断调整工作岗位,每个员工也不断自我调整。这是良性发展的矛盾解决过程,员工学会了主动,不再僵化地被动应对。每个人都开始主动适应,在动静组合中尽快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定位。
2、发挥所长
人有所长,也各有所短。理和律师所的原则是“舍短用长”。“长”的定义是特殊技能,是能迅速应用在工作中的特长,不能与本职工作结合的只能是“爱好”,不是“长”。“长”的幅度是“一丁点”,只要能比竞争者强一丁点,那就是自己的“长”。“理和”要积累员工的 “众长”,“积小胜为大胜”,最后在律所之间的竞争中高出对手“一大截”(head and shouders above)。这就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自己的“长”,并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和发展自己的“长”。
3、找准定位
理和律师事务所实行一定范围内的“轮岗制”,目的就是提高每个员工个人的全方位的工作技能,使律所的岗位职责制更加扎实和丰满。律所会在轮岗中发现每个员工的长项;每个员工也要积极配合,主动发现和表现自己的长项,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创新,逐步定位。
4、稳健进步
“定位”后的下一步就是在既定的岗位上稳定发展。 “稳健发展”是律所向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进军的指导原则,“稳健进步”则是律所对员工的相应要求。每个律师都要有长远目标,在定位清楚后逐步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实现稳定基础上的“稳健进步”。
三、“发展”准则
律所要发展壮大,每个员工也要发展成长。员工的“发展”原则总结为:立志发展、学习创新、目标明确、协同进步。
1、立志发展
“人无志不立”,每个律师事务所成员要积极有为、奋发向上。律所都不欢迎“享乐主义者”,也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发展成只会被动评价和消极选择却没有创新能力的经典“小资”。
2、“学习创新”
对个人而言,发展的准确含义是“学习创新”。在这里,“学习”的内容是“技能”,而不是“知识”。律师事务所不是法学院,律师也不是研究生,所以每个员工都应该积极工作,在工作中锻炼执业技能,在每个细节上追求完美和卓越。
“创新”指的是“业务创新”,以“能够赢得经济利益”为目标,只有为律所和个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创新才是“发展原则”指导下的创新,此外不叫创新,叫“流行”。
创新的基础是“岗位创新”,在每个业务环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案卷整理工作为例,它是律师创新业务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平台,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经验,国内和国际也大异其趣,到底什么样的案卷整理方法才能既符合律师工作的职业特色又能满足中国当事人的需求呢?经过多年实践,理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出了“四分法”,将每个案卷分成四大部分:相关法律汇编、涉案事实、律师工作记录、律师工作结果,这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创新。
律师的学习创新首先体现在执业能力方面,其次是人生态度。每个律师都要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产生新的世界观和行为规则,再不断重复新的行为规则,形成新习惯,然后用新习惯创造新命运。学习创新的具体方法是就近取则,向身边优秀的律师学习,向行业内的精英人物学习。
3、目标明确
定位明确才能目标明确,只有近期工作“定位”清楚,成为“大律师”的目标才不是空中楼阁。在美国,“大律师”的成长包括五个阶段:实习生(trainee,指没有拿到律师资格证书的员工)、实习律师(paralegal)、执业律师(associate)、合伙人(partner)、大律师。在每个阶段,员工都会受到不同的职业定位培训,所以美国的律师都能认清发展目标,快速成长。律所的每个成员目标清楚,工作效率才能转化为利润率,个人和单位才能同步发展。
4、协同进步
个人发展要与律所的发展同步,不能跟上队伍的员工只能被淘汰。在失败的企业中,个人与单位发展不同步的情形大量存在;成功企业的领导与员工则都能“与时俱进”,跟上企业的发展步伐。
中国的律师行业是一个业务非常集中的“准垄断”行业,巨额标的法律业务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巨型律师事务所手里。律所只有快速发展,才能找到适合自己成长的空间,同时为优秀人才提供理想的发展平台。律所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快速成长,在“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的环境中跟上律所发展的步伐。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12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周记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 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 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五、结语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关于实习单位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五、结语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我们喜欢招聘在校期间不“安分”的学生
“我们公司一般不招没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一定要招时就招那种在校期间不‘安分’的学生。”某大型民企人力资源部经理黄先生说:“那种一边读书,一边到单位里去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学校的老师也许会说他们不务正业,但我们喜欢,因为他或者她至少知道了企业和社会是怎么回事,适应起来就要快多了。而那些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的好学生学到的只是干巴巴的理论,根本不知道企业需要他们做什么。他们进了企业,至少要有个一年半载才能找到感觉。这样的员工在企业的头几年,多半是白白养了,还要有人教他们,等他们翅膀硬了,说不定又要跳槽了,浪费了企业的资源,增加了成本,谁又愿意把自己的企业变成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的培训基地呢?”
实践能力一定在课堂之外?
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郑律师说:“我们需要适应工作的新人,并不是说,让他们一来就干得非常出色,而是希望他们能知道怎样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他介绍说,律师事务所平时有不少快毕业的学生来实习,说想学点实际经验,他就把事务所里以往的案卷搬出来给他们看,但这些实习生几天时间竟然把所有的案卷都“看”完了,这让郑律师很吃惊--自己从事这么多年的律师工作,每个案卷也都要半天才能看完,每次都能学到很多东西。这些学生看得虽然快,但看完后却一问三不知,对案卷为什么要这么写,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判等都看不出其中的门道。因为对于案件的感性认识太少了,这些案卷中隐含的各种经验和教训,实习生们大多视而不见。郑律师认为,大学毕业生缺少的不是办案的经验,而是学习的能力。而培养学习能力的过程理应在学校里完成,现在却要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当然不愿意,所以干脆都不要应届毕业生。
郑律师说,国外的学生也不是成天泡在律师事务所里。老师教学的时候,都用最新的案例供他们分析,坐在教室里他们也能时刻掌握外面审理、判决的案件,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从中总结经验。学生毕业的时候,对社会上的“行情”已经很了解了,就不会像国内学生那样有种好像与世隔绝的“书生气”,而是很快地就进入了角色。
不聘无经验者是短视行为
Abstract: Legal science specialized educational practice base is an important way and an place for training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the bridge and the link between teaching units and base units. With the uti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eaching practice base, practical teaching mode was reformed and perfected. It need follow certain conditions and principles to select and establish educational practice base for legal science. On the mode, they can establishmulti-level and multi-type teaching practice base and create closely contact base.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eaching practice base should be based on agreements to be standardized and institutionalized and effective.
关键词: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探讨
Key words: legal profession;teaching practice base;explore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2-0219-02
0引言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保证。搞好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学校教学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需要。目前我院法学专业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实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和锻炼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能够有效检验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情况。
1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能力是实践的能力,是主体有目的、自觉把握客观世界的能力。在心理学意义上,实践能力以问题的解决为核心,它不是单纬度的能力结构,而是多纬度、多层次的有机结合体。实践能力是个体得以成功的重要方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成功智力理论认为,成功智力包括分析性智力、创造性智力以及实践性智力三个方面。其中实践性智力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体将已有思想、经验以及对信息的分析加以整合,并契合特定环境,解决实际问题,达成目标的能力。[1]
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指学生运用法律,针对案件事实,进行法律分析,提出意见或参与法律诉讼的能力。[2]包括专业技能训练与提高和专业技能应用与服务两方面能力。
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其途径是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去教学实践基地实习,实习中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习业务来锻炼和培养法学实践能力。由于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都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实习的教学实践基地类型一般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充当指导教师的相应地为审判员、检察员、律师。在法院实习的学生可实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业务;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可实习侦查犯罪、批准逮捕、、出庭支持公诉等业务;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可实习法律咨询、代书、出庭辩护、民事、非诉调解等业务。至于具体的实习工作,在法院或检察院实习的学生一般从事书记员工作,如整理卷宗材料、担任庭审记录或检察官调查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一般担任律师的助手,如起草法律文书、担任记录、协助调查等。在这些具体的实习工作中,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办理具体的案件,培养和提高实事求是、秉公办案的业务能力,分析案件、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语言文字写作和表达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
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是通过学生在教学实践基地的实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活动方式实现的。如担任记录、讨论、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收集典型案例、撰写实结报告等。这些不同的活动方式都从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锻炼和培养着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其中,担任记录主要担任与当事人谈话和庭审记录,这种活动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事求是、适用法律程序的业务能力,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讨论主要是参加实习单位的案件讨论和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师生对案件的讨论,这一活动通过学生对真实案件的分析和发表意见,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案件、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法律咨询是学生对当事人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提出建议,这一活动不仅可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还可锻炼学生的社交能力;起草法律文书是学生协助指导教师写作有关案件的法律应用的文书,通过写作这样的法律文书,使自己语言文字的写作和表达能力、办案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收集典型案例是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注意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有明显特点和代表性的案例,使学生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撰写实结报告是学生实习结束时对实习活动进行的总结,它包括业务总结和实结两部分。
2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选择与建设内容
2.1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的条件和指导原则要建设好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首先要选择适当的能够作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实习单位。由于学生来源复杂和地域广泛,能够作为学生实习单位的司法实践部门很多。在确定选择哪一家实习单位作为教学实践基地时,该实习单位应具备满足和符合法学专业学生实习的条件,其条件应包括:①必须是从事法律适用或应用的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②能一次性接纳3名以上的实习学生;③能为实习学生配备业务能力强、法律执业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
在具体选择教学实践基地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首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根本所在,把是否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作为评价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标准。其次,质量建设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中心任务。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不可盲目追求数量,在建设中一方面要寻求一定数量的教学实践基地,另一方面则要不断提升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档次和质量,使学生在教学实践基地真正能学到实际的本领,接触到实际业务。再次,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基地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发展策略。在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统筹布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满足实习的需要,需要建设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教学实践基地,这些教学实践基地无论就规模、实力、管理模式、实习效果、以及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均比其他教学实践基地要强,以此起到引导作用,推动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最后,共建、共享、共赢是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方针。学校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企业通过学生实习寻求单位的储备人才,学生通过锻炼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做到共建、共享、互利、巩固发展。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合作,努力达到多赢的局面。
根据以上原则,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范围上,围绕建设专业技能训练与提高和专业技能应用与服务两种类型的教学实践基地,范围应当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
2.2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内容教学实践基地作为法学院(教学单位)与基地单位双方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共建、共享、共赢的活动方式上体现灵活、多样,可使法学院与教学实践基地双方实现多方面的合作和互助,在建设内容上,主要包括:①基地单位接收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见习,并给予实践和技能上的指导;②法学院在学校的支持下建成桂林市最具规模的法学图书、电子信息资料系统,可为基地单位提供便利的查询条件;③双方可建立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机制,法学院可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及司法建议;④双方不断加强科研合作,可开展一系列的横向课题研究和调研工作、论证工作;⑤法学院发挥人才聚集优势,积极参与基地单位的业务素质培训规划和实施工作,以成人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依托,为基地单位培养高层次人才;⑥双方互通信息、交流成果,建立法学教学、学术研究、立法、司法等最新信息的经常性沟通渠道;⑦教学实践基地通过适当方式为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提供案例来源。
3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立模式、组织与管理
教学实践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模式上,按照以点带面,建立多层次、多类型教学实践基地,创建紧密联系型基地。多层次是教学实践基地从基层司法机关到省级司法机关,多类型是教学实践基地涵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教学实践基地有书面协议式和口头协议式,在桂林市区作为实习单位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签订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法学院自2002年以来,在桂林市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确定了17家教学实践基地并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在桂林市外的实习单位,每年去的实习学生虽然数量不多,但也经常有学生去实习的,如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等,法学院与这些实习单位达成口头协议。紧密联系型教学实践基地,是在已有的教学实践基地中,按照建设示范性基地原则,根据交通、路程、实习容量、教学科研需要重点建设一些教学实践基地,为此,法学院确定了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为重点紧密联系型教学实践基地。
对教学实践基地的组织与管理,是以协议为基础,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为此,法学院在桂林市区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先后确定了17家教学实践基地,并与这些实习单位签订了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奠定了双方合作与互助的基础。法学院制定了《实习指导书》、《学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职责》、和《实习考核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实习。在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中,法学院与教学实践基地通过每年召开实践基地联谊会建立起联系机制,增强双方合作基础。专业实习中,学院领导到实践基地进行实习检查,组织实践基地单位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感谢实习单位的支持。法学院与实践基地单位进行密切的双向合作,最突出表现为法学院与桂林市检察院连续几年共同承担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重点课题,并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一等奖。同时利用学院所拥有的科研、技术优势为实习单位提供相应服务,选派专家为桂林市法院、检察院实践基地培训干部和业务骨干,实现真正的双赢。法学院聘请实践基地单位的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为学生作学术报告,开展专题讲座,如法学院与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经协商,在全国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中率先开设由若干名检察官主讲的检察理论与实务专题系列讲座,不断巩固双方合作的基础。
4结语
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是一种不断探索和创新的活动,其出发和着眼点是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选择有其条件要求,要遵循一定的指导原则。在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模式上,可以按照以点带面,建设示范性基地,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多类型教学实践基地,创建紧密联系型基地。
参考文献:
时光匆匆而逝,工作又告一段落。为了未来工作的良好发展,我们需要对之前的工作做一次详细的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归纳失败的经验与教训,才能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有关律师述职报告范文模板,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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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转瞬即逝。不知不觉我来到律师事务所已经一年有余,在这段时间里,律师事务所的各位主任及其他各位前辈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识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为我的律师理想奠定了的良好基矗,借此机会,我首先要向各位主任律师及其他律师前辈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通过一年多的实习,我不仅对律师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逐渐进行着从一个懵懂的法律学生向一位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静心回首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近期学习情况的梳理和对未来一年的规划:
一、细节决定成败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分析案件时必须关注的细微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的事实情节;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别字,到整理案卷不同内容的归档顺序,无一不体现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因此在每天工作过后,偶尔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检讨并总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的不足之处,也是为自己今后执业生涯奠定的良好的基础。
二、乐观的工作态度是成功的开始
因在选择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真正接触律师行业后依然感到压力很大。从一个仅有薄弱法律知识的“菜鸟”走向一名成熟的执业律师,这条道路上注定充满形形的阻碍,怀有一份积极乐观的心态是坚持信念,走到理想终点的动力。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前辈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使我的消极精神状态有所缓解,进而向乐观的方向转变,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但仍然为我日后的律师工作树立了良好的执业态度,对此,我再一次向各位给与我帮助的律师前辈们表示感谢。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实习时间短暂,接触的案件并不甚多,因此对于律师实务方面的总结并不深刻,但是在主任律师指导下办案过程中仍然小有体会,通过一个案件自受理、取证、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总结经验,完成了对一个案件基本流程的认识,体会最深的便是庭前准备工作对案件结果的重要作用。通过该次案件的学习,我充分体会到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作为一名人应当充分为委托方考虑,在庭前准备中将己方观点、相关证据以及必要法律知识准备充分,并以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查缺补漏,使己方观点更加完备,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在庭审过程中出现因为法律知识欠缺,造成的辩论观点得不到支持的不良后果。
唯有“利其器”,才能“善其事”,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不仅要有乐观的心态,娴熟的业务能力和谦逊的工作态度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未来的一年里,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学习,积极参与各类业务,拓展视野,增长见识,坚定信念。虽然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敬请各位领导与前辈们监督、批评,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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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古话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经过四年系统的法律理论学习,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有法律理论基础不等同于有法律技能。20XX年3月份,有幸进入xx律师事务所跟随xx律师学习。时光飞逝,转眼间,我的律师实习期临近尾声。通过一年的实习,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一年来,跟随所里各个律师办理业务,勤奋和认真是他们的共同特点,这给我感受很深。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休闲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另外,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
在实习过程中也有犯错,感到很不安,很感谢指导老师对我的宽容和循循善诱的教导我,说实习期间犯错不见得是件坏事,早犯错比晚犯错好,以后做事多用心,避免少犯错。实习期是学习、是积累经验的时机,也是犯错的好机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你犯的错才有理由让大家原谅,一旦正式执业,自己的一点闪失都会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后果只能独自承担,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对自己的信任,更严重的是影响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以下是我在天桥律师事务所实习中过程中的感受和总结,也是我对今后执业的规划:
一、不断加强法律理论学习,理论指导实践。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还深刻的认识到,终身学习能力对于一个律师业务发展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性。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二、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作为实习律师,要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千方百计探寻法官办案思路、了解法院办案行规;同时还要向资深律师请教、与法律人士交流,掌握接待当事人的基本技能和解答当事人咨询的基本技能,熟悉并能全面顺利的运用知识分类处理民事、行政、刑事以及非诉业务的委托手续的办理,并设定案件的办理思路,从调查、取证、开庭举证、质证到辩护或的整个程序的全面的运用。
三、要树立服务意识,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所以,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要及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避免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
四、努力提高自身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
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虽然这一年多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实习期间,这样独立锻炼的机会还是比较少,也算是一种遗憾。
五、不断提升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一个优秀律师的重要素质。自己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实习期,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紧张、混乱、拘谨的场面依然如故。不自信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对此,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自己要尽可能多学习,充实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际交往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做起,得体表现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际交往中找到自己,实现自己。
六、坚定信心,度过艰难期。
在踏入律所大门前,就听过这样的忠告“律师行业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风光,你做好可能过很长一段苦日子的心理准备了吗?最开始的生活会很艰难”。说不在乎是假话,每个人都想有一帆风顺的开始,我也不例外,也曾做了很大的思想斗争,到底是选择一条平稳而有保障一点的职业,还是选择开始艰难的律师道路。当代青年律师面临着巨大生存压力,因业务技能之稚嫩、收入之微薄让多数青年律师不得不面临着生存的艰辛和诸多的尴尬。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要想通往成功的彼岸,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也还有很多的辛酸需要品尝,通往成功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只要克服急躁、冒进、挫折对我们的不利影响,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我们经历的每一件事,摆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前面的路会越来越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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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执业不久的律师,我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投诉记录。现就20xx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怂恿、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总之在执业纪律方面,本人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遵章守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二、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做到了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委托事项,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本人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其主持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民事侵权等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四、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本人一直严格遵守着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业业,没有一起违规案例。
另外,在上一年度,本人改变以往传统等当事人上门咨询,律师解答的咨询解答方式,通过网络将自己推向公众视野,网站注册律师资料,积极参与律师互动、公益法律咨询、法律论坛等平台交流,为全国各地的咨询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然也因此获得了不少案源。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工作视野不够开阔。
2、工作细节考虑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3、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欠缺。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位于浦东的三石律师事务所,主跟江律师实习工作。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我年轻,尚未大学毕业,而随便给我安插个无足轻重的闲职来敷衍了事。江律师和蔼可亲,对我悉心指导,而其他律师也给予了我许多帮助,正由于他们的倾囊相授,令我开拓了眼界,对律师领域的工作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了解到了这个行当的意义,其中的个中曲折,使我将来从事这个行当,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行当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总体来说,这次实习相当有意义,对我帮助很大,实践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过这次实习的经历,来谈谈我的收获:
作为大二刚毕业的学生,实习工作的机会少之又少。这次炎炎夏日,连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对我来说还真是考验呢。抛开法律版块的知识不谈,在这次实习中,每天的上下班对我就是一种锻炼了。我体会的金钱的来之不易,父母每日为生活奔波的辛劳。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务也做得多了起来,时常帮着父母打扫卫生,准备饭菜。我感觉不仅大脑充实了,身体得到了锻炼,也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刚进事务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要让这一张张脸变得熟悉起来,让这一张张脸变得和善、可亲,变成会心的欢笑和帮助的善意,而不是伪装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弃、厌恶的表情,对我也是一种锻炼。平时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我们会为一点小事,一句无意间的话语而争辩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难时,我们又会互相帮助。在学校里,我们展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在一张张面具之下,心灵都是被纱布厚厚的纱布盖上一层又一层的。当然,这么说可能有所夸张,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我始终保持面戴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有机会的话打扫会卫生,没几天,我和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知道我的师傅,江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从人际交往而言,我确实获益非浅。
转到工作上,则比较简单了。律师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条款确实是两码事。律师的工作重头应该就是见委托人吧,这类事情可不是能给我经手的。我的实际工作是整理文书。江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师也把他们积存的档案拿了出来,有的律师可真够邋遢的,居然夹着自己的律师证的复印件,我差点把它当证据整理起来。
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们一般都是到处奔波,“拉生意、谈生意、做生意”一个律师这么解释的。所以纯粹呆在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还是相当有限的。幸好江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让我眼界大开。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我就了解到了律师的谈吐技巧,教当事人如何去应对,等等。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论,人为了寻找善恶的平衡点,永远是往善恶两端不断徘徊的过程。世上没有善人和恶人,只是在寻找平衡点时,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恶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归路。基于这个已经为世界80%以上的国家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理论,我如果作为律师的话,一定会全力为当事人打拼,给他一条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寻找到平衡点的机会。而跟着江律师去咨询才叫有意思。这是一个房地产纠纷的案子,他先和当事人打包票说案子一定能圆满解决,然后就带着我去有关单位咨询这样的案子按照规定会怎么处理。原来他自己都没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纠纷,基本就像是两个商人在谈生意,互相商量价格,最后达成默契,而法官则像个中介,在一旁默不做声。刑事诉讼是最让人有所感悟的,这和案件聚焦、东方110里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样。电视里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给民众看的东西。而真实的庭审,让人不由对被告有所同情。法庭,应该算是社会丑恶面的一部分吧,因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对社会没有贡献的那类人。看着他们的哭诉,灵魂不禁得到了净化,但学习法律的人,似乎应该把感情因素完全抛开呢,法不容情啊!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我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如今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谁还会有闲情去咖啡馆稍作休憩呢?谁还会去眷恋路边的美景呢?
【关键词】法学本科生 实习基地 专业实习
从学生就业角度分析,法学专业实习是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最好手段之一,是促进学生就业的最好途径,能够满足市场多元化的就业需求。可见,实习是就业的前提,就业是实习的最终目标。但实习与就业之间需一个联结载体,这就是实习基地。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是学生了解社会、连接司法实践的桥梁,也是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因此,基地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专业实习的成败。
一、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现状
(一)法律院校实习基地建设概况
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实习教学基地建设。2012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职实训基地。可见,教育部已将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作为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各法律院校都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从总体上看,全国高校都重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普遍采取校内外相结合、以校外为主的建设模式。校内实习基地主要由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大学生法律援助社等组成。校外实习教学基地一般为高校所在地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在实习模式上一般采取集中式和分散式;大部分法律院校与合作单位签订了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协议书;实习基地也给予法律院校较大支持。同时,实习在就业中已显现其作用。
(二)海南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海南大学法学院充分利用地域优势,与海南司法部门共同建立实习基地,共同培养海南法治建设人才。自1988年,法学院乘建省办特区的东风,建设一批稳定的实习基地,经过25年的努力,在海南司法系统中建立了43个实习基地,其中海口市25个,其他市县18个。实习基地类别多样化,不仅涵盖了法院、检察院,而且还有仲裁委、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在实习基地的建设方面,主要有以下的一些做法。
“多层次、多元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历届学院领导非常重视实习工作,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实习基地。“多层次”是指建设实习基地是要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建设;“多元化”是指针对法学专业学生不仅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实习,而且根据法学专业学生的需求情况,扩宽实习基地的覆盖范围。
重视建立基层法检实习基地。基层法院、检察院案件比较多、业务量大,工作人员相对紧缺。因此,实习生参与办案的机会多,得受到法官、检察官指导的机会也多,有利于提高实习生法律事务能力。如,学生可以参加合议庭讨论案件。据统计,在43个实习基地中,基层法院、检察院就38个。
建立健全实习教学管理制度。目前已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海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书》等10个,既包括关于实习教学的管理规定,也包含督促实习的相关制度建设:实习生的管理制度及考核评价体系;统一集中安排实习,法学院指派带队老师带领学生参加实习,指导老师“一对一”地指导实习生。
加强与实习基地合作。法学院与实习基地本着“互惠原则”,实现双赢。法学院利用实习基地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实践教学,狠抓实习质量,实习结束举办“实结表彰暨研讨会”,与实习单位加强沟通,促进实习工作;同时在培训、科研等方面给予实习基地大力支持,帮助实习基地培养人才、疑难案件研究等,从而促进法学院和实习基地共同发展。
就法律院校实习基地建设而言,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法学专业实习之问题剖析
(一)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
据了解,各高等法律院校在共建法学实习基地不规范:其一,实习合作协议内容形式化。有的挂了实习基地牌,也签了合作协议,但协议流于形式,双方权利义务不够明确,如怎样选派指导教师、解决实习生住宿等都没有具体规定。其二,合作后续工作滞后。后续共建工作滞后,导致学生不能获得真正专业实习机会。一些实习基地建设是依靠法律院校和合作单位领导层的私人情感维系,如人动,实习基地便难以为继,进而严重影响实习基地的稳定性。其三,实习基地建设内容形式单一,如学生只实习。
(二)实习教学管理不规范
实习前期培训不充分。大部分实习生开始实习显得“笨手笨脚”,如送达文书也不会填写。实习生法律实务能力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导致部分学生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其原因是法律院校在实习前未对学生进行充分培训。
实习时间安排不合理。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法学专业实习为期1~2个月。这显然过短,学生无法全程参与处理一宗案件,实习效果打折扣。因为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少则需要3个月;刑事案件亦如此。另外,在时间点上,很多学校把实习时间安排在学生写毕业论文前几个月,导致撰写毕业论文、考研复试、考公务员、就业相冲突,学生无法兼顾,也无法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实习考核不规范。我国法律院校还未建立起科学的实践教学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由于对学生实习全程缺乏了解,只依据学生实结及实习单位评语做出判断,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习情况。特别是放羊式实习,学校更无法掌握实习情况,考核流于形式。
(三)就业形势影响实习
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给毕业实习的正常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很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内把主要精力都用在找工作上,而很多学校为了提高本校毕业生的就业率,默认学生的行为,“专业实习”变成了“毕业实习”。同时,公务员等许多考试也在此时进行,都同毕业实习发生冲突。从现实出发,很多学生都花很大的心思与时间应对“三考”,不能认真实习,影响了实习效果。
(四)学生认识不到位
在实习中,学生普遍认为,专业实习是为实习单位“打杂”,忽略了对自身能力尤其是专业能力的提高,也未意识到实习是最好的职场模拟训练,也是就业的另一途径。因此,出现消极怠工、无故旷课等,降低了实习质量。
三、法学专业实习的基本思路
教育部等部门要求: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等学校共享共用的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应该:
(一)实习与就业相结合
就业率是一个高校的命脉。为了提高就业率,学校应采取措施来保障学生的就业,如对学生有就业意向的单位,又有足够的师资和条件可以保障学生完成实习,经学生申请,学校可优先安排学生习,创造学生就业机会。另外,实习是大学生初涉职场,也是开始职业生涯规划的起点。据专家介绍,HR对实习经历的提问一般是:你在实习中具体做了那些事情?你是如何完成工作中的任务的?实习给你的最大收获是什么?你是否对你职业生涯做过规划?因此,大学生实习不但提高专业能力,而且能够深度认知自我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到人职匹配。因此,高等学校应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的新途径,最终达到实习、就业的目的。
(二)建立就业信息共享制度
为了学生的实习与就业,我们可以考虑,通过签订合作实习基地协议,与实习单位建立就业信息共享制度。对于“凡进必考”的法检部门,法律院校要主动上门,收集实习基地的招录信息;同时,作为共同培养法律人才的实习单位有义务向实习生提供就业信息。如今年本实习基地将招考名额或招聘多少辅助人员,告知实习生提前做好准备,确实做到“近水楼台先得月”。另外,对于仲裁委、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单位,学校也应收集就业信息。如我们可以为这些实习专场招聘会,不仅方便用人单位选聘人才,而且有利于毕业生顺利就业,一举两得。
(三)建设多样化实习基地
科学选择实习基地。鉴于法学本科生就业选择受到司法资源的限制,于是,笔者认为,法学实习基地应选择与建立以法、检、仲裁、律师事务所为主,政府机关、企业涉法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为辅的模式。所以,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既可以选择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政府机关设法部门,也可以选择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世界500企业公司的法务部等。这样,学生就可以根据其未来职业选择来选择实习基地,这不但提高了学生的实习积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提高了法律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利于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率。
扩大实习基地内涵建设。我认为法律院校与实习基地,应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建立稳固的兼顾教学、科研、实习、就业的多功能专业实习基地,深化实习基地内涵建设。对于条件优越的实习基地,在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良好表现,促使其做出留人用人的决定。在此基础上,逐步使就业朝着基地化的方向发展,将实习基地逐步升级为实习就业基地。如西南政法大学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对其刑事执行专业学生实行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即在学生招生、培养、实习和就业等环节与用人单位密切合作,特别是实习环节,该专业全体学生统一到基地进行集中实习,经过系统的狱政管理实践学习,学生毕业时通过公务员考试即可进入狱政系统工作。
(四)合理安排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应包含两个方面,即何时安排实习和实习多少时间。基于实习与就业的关系,我认为,实习应安排在第七学期。理由有四:一是学生已经掌握了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二是实习基地的工作任务最繁重,学生实习机会较多、也可缓解单位的工作压力;三是每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学生已无后顾之忧,可全身心实习;四是用人单位招聘与面试一般为每年2月到6月,实习恰好可避开这个时段。这样,既解决实习和就业之间的矛盾,又错开学生的就业高峰期,减少实习与就业之间的矛盾,实习和就业都能保持正常进行,又能推进实习与就业的紧密结合。
至于实习多少时间,我认为至少3个月或从国家司法考试后至第七学期期末。理由是一宗民事案件的处理至少需3个月,多则6个月;刑事案件更是这样。另外,实习时间加长,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有利于学生提高就业能力。
(五)强化实习前期集中培训
实习前期集中培训应包含3个方面,一是实习动员,二是实习岗前培训,三是就业指导。实习动员大会一般由法律院校负责实施,实习管理部门组织落实,通过动员使学生明确实习态度、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实习纪律、实习要求、实习考核、实习安全等内容,在思想上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就以上动员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实习岗前培训主要由法律院校与实习基地联合开展,主要使学生了解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及保密等相关制度。实习前期集中培训,其目的解决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实习,以及提高实习质量的问题。这样,不但提高了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而且极大满足了用人单位的需求。因为实习是“职场模拟训练”。在动员时,应对学生的实习态度、角色转换、职业生涯规划等加以指导,适应职场需求。
(六)建立实习质量监控体系
建立“法学专业实习质量监控体系”,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法学院校与实习基地建立实习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实习工作;双方共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实习管理;3.建立专业实习的考核标准,以学生的实习态度、纪律、出勤及实习报告、案例分析、实习日记的质量,为主要考核对象,评定实习成绩;4.实习基地指导老师、学院实习带队老师做评语及评定等级;5.学院根据学生、指导老师和带队老师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并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载。6.双方共同召开实结表彰研讨会,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学生就业。
我们相信,认真探索与实践我国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有效途径,满足法律院校、实习基地和实习生三方之间的需求,达到共赢。这对培养国家法治建设是有所裨益的。
参考文献: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市某律师编着的一本《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实习小结是结束也是开始,未来的执业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会坚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终归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