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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逐步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重心前移。二要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积极探索建立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的技术、装备和财政等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一、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明确基层监管职责
(一)充分认识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镇(街道)处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防线,是最关键、最基础、最重要的监管环节,也是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到基层的强力保证。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把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实际,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安全监管机构,构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编制和完善镇(街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2、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交通通讯工具、检测检验设备“五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配备相应的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
3、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村(居)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加强基础建设
1、树立“大安全”思想,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和保障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五创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3、为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用房,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和重点监控部位、设施分布图要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台帐,包括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以台帐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年内所辖区域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一律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5、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治理工作方案和总结;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重点的基础管理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凡是纳入镇(街道)管理的企业,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就要做好跟踪督查和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1、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企业应当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等应当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
2、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辖区内无证非法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落实镇(街道)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迁马路市场,整顿规范乡村客运市场,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作业管理,切实消除报废车辆运营、客运车辆超载、农用车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行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投入、定责任人的隐患治理“五定”方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范事故。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单位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认真组织镇(街道)机关、村(居)、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化工企业、车站、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服务指导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为企业和基层单位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传达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
(一)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本镇区域内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调整储存企业的布局,经营企业的总量控制,使用企业的安全许可,运输企业的实时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二)全面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针对建筑施工、流动作业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全面实现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配合区消防部门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报区消防支队予以处置。进一步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场所作业制度,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章”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特点,在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设施,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要加强民爆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四)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及运输安全监管。配合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推进危险路段的专项治理。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督促车辆运输单位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营的现象。开展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以及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风险管控。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护,确保辖区铁路运输安全。(五)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配合区质量技监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源头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网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和重点场所的现场监管。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工作,不间断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无证操作、擅自安装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的行为。(六)全面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监管。配合区民防部门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用途的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区相关部门报告。(七)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排摸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基本信息,督促这些单位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开展作业环境职业危害检测、对从事职业危害的劳动者配备必要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开展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督促企业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
夯实基础,稳步提升管理绩效
(一)责任落实网格化
根据区制订的《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五项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按村辖区内企业安全状况或地域分布,逐步推行村三套班子挂帅履职制。划片或按安全状况实行包干,包干区域的安全工作业绩与责任人全年经济绩效考核挂钩。试点推行安全事故风险金抵押模式,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使全体班子成员全部承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真正把“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落到实处。
(二)条块工作规范化
1.继续排摸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根据排摸单位的安全状况科学制定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做到有的放矢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第一,除高危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全覆盖;第二,镇辖区内所有村宅全覆盖;第三,社区内112个居民小区全覆盖。并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和执法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2.继续熟用和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完善,依托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危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民防以及有关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安全动态实时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3.继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灾难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库、设备库、专家库、队伍库及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全镇、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4.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村、公司、社区,协助基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开展安全业务工作,健全各类安全基础台账,实现块上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安全宣教系列化
1.加强各级领导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开展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消除企业用工安全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尝试创建安全干部联谊会制度,实现以老带新、互帮互教、交流促进和自治共建。2.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5.25”交通文明日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11.9”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传播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关爱生命、抗御灾害、疏散逃生的知识,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提高民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倡导市民的安全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3.进一步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安全工程建设。推进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整治,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健全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完善社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清理消防通道,确保民生安全。
(四)安全创建标准化
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安排,选择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单位,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打造一套量身定做的标准奠定基础。同时,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进宾(旅)馆、商(市)场、歌舞厅、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和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七大安全生产责任区分工责任,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1.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继续保持全镇消防高起点、高标准的工作思路。
2.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领导
各村、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上级消防部门和九龙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为主线,各司其职,做好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及经费的落实到位。综治办将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督查指导;规范消防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监管,清查消防隐患,发现问题,限令整改,建立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档案,确保全镇消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宣传、有检查、有考核。
2.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各村、单位、部门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确保各村防火工作扎实有效,消防队必须保证消防设备及专职消防人员的配备到位,建立消防网络,设立消防办公室,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台帐资料。
4.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相对稳定,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任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一)切实落实企业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落实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应牢固树立职业道德,知法守法,诚信自律。
2、落实食品安全自身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自检和奖惩等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企业必须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相对独立。
3、落实员工培训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主要从业人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持证上岗。
4、落实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如实向区相关部门申报备案;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5、落实供应商资质查验制度。超市等批发零售企业要定期对易腐败变质、直接入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供应商资质、证照、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进行查验。对提供资质、证照失效或过期、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应及时终止其供货资格。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工商等相关部门报告。
6、落实变质和过期食品销毁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变质、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销毁制度,不得使上述食品退回供应商。要有销毁记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和销毁原因、方式、执行责任人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食品生产者不得将回收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再作为原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
7、落实标签标识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执行有关标签、说明书及相关标识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储存、销售按照法律规定标明相关内容,严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以及违法宣传等行为。
8、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将临近保质期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构建广覆盖、网络化的监管格局。一要完善综合监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兵把口”,完善部门之间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综合执法等横向协调机制。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发现问题一抓到底。二要强化基层监管。监管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市场、饭馆等现场,监管力量要成网络,纵到底,横到边。
1、种养殖环节的监管
区农业局:牵头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分拣、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活动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的监管,负责豆芽生产的监管。加强生产物资供应点监管,依法查处违禁农药及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工商分局:负责监管商场、超市等销售企业、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农产品及专营果蔬、水产等初级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区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和原粮生产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及有关技术规范。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粮食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粮食市场。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产品养殖(场)点、水产品加工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管理。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2、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质监分局:牵头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定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进行履职报告,协调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依法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
3、流通环节监管
工商分局:牵头流通环节的监管。要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违规问题。
4、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要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物留样等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专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小饭桌”、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在餐饮服务环节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场所。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有证照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日常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质监部门负责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证照的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认真履行属地化管理职责,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地协助上级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
5、重点领域监管
(1)关于鲜肉产品的监管。区商务局牵头屠宰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定点屠宰制度,积极推进禽畜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整治定点屠宰企业转包、租赁、出让定点资质行为。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验检疫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畜牧兽医等部门协助督促屠宰场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大对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完善病死病害禽畜无害化处理程序,继续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2)关于保健食品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保健食品的监管。要加大对保健食品中可能被违法添加药物的整治力度,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专门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应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告知承诺书后,向工商分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
(3)关于乳制品的监管。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规范生鲜乳的生产、收购、运输许可管理,质监分局负责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落实企业原料检验、出厂批次检验制度监督措施。工商分局负责乳制品销售者资质准入、流通许可管理,监督经营者严格执行乳制品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
(4)关于蔬菜的监管。区蔬菜局牵头对蔬菜种植户的管理,加强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和指导,确保在蔬菜生产中不使用剧毒、高毒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加强蔬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不合格产品不允许上市。加强田间生产管理,规范有机蔬菜生产技术,加强蔬菜“绿色通道”建设。
(5)关于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监管。质监分局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行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和不合格食用油的行为;区环卫局牵头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做好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区畜牧兽医局对畜禽养殖户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行为进行管理。
(6)加强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区卫生局要及时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质监分局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检测,引导食品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工商分局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科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7)加强饮用水监管。落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桶(瓶)装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食品生产和餐饮制作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活饮用水的生产和经营,供水单位、食品生产和餐饮制作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区卫生局负责监管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桶装水、瓶装水生产企业由质监分局负责监管。
(8)加强酒类综合治理。由区商务局牵头,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全面清理不符合生产经营资质的酒类单位。严格落实酒类生产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原材料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制度;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对餐饮服务单位外购及自酿或调配的酒类产品实行申报和备案制度。
(9)加强现制现售食品的监管。质监分局负责监管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销售食品的行为,工商分局负责监管在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监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现场制售食品的行为。
(10)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主要指有固定场所,从业人员较少,依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由质监分局负责监管。区城管执法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经营者在规划的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1)加强食品摊贩的监管。主要指在街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不定点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提供餐饮服务的(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的)食品摊贩由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由工商分局负责,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12)加强婚丧嫁娶等聚餐活动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专门从事为婚丧嫁娶及“农家乐”等集体聚餐提供服务活动、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即学生“小餐桌”)的监管。
二、健全机制,增强监管效能
(一)加强行政监察,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考评。突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包括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全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公众满意度调查等。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和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那些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查处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应急管理为重点的“日常指导、重点抽查、现场巡查和向社会公开”的过程监管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诚信建设,构建区域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按照以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诚信意识,所有企业法人每年至少向社会作一次履责报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户今年年底前都要建立起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质量记录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监管部门要将信用记录与工商、税务、金融等管理服务挂钩,通过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业务系统,在办理许可和监督检查中进行自动比对,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奖优罚劣并通过社会舆论、媒体监督和消费者举报等方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水平上等级。
(三)加强信息建设,构建社会信用联防机制。建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程序,及时公布影响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饮用水、馒头、面粉、肉类等食品的检测结果,风险预警消费提示,提升消费者的主观能动性和法制意识,构建食品安全“铜墙铁壁”。
(四)整合监测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整合区域检测资源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尽快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先进适用的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充分运用现场快速监测技术、电子监控系统、食品溯源系统、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的能力,积极应对、科学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稳妥、准确地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三、创新管理,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一)完善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调整理顺综合协调机制。年底前建立起区、镇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明确职责,落实工作机构和办事人员。二是强化基层监管网络。乡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和协防员,由兽医站、农技推广站、工商所等基层机构分片包干,并与公安派出所联合建立警务协作机制,确保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监管。三是管理服务要到位。要强化服务,帮助食品生产经营者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解决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发挥行业协会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培训、交流、创优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实守信;畅通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对话和沟通渠道,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提案;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每年区财政至少拿出2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有奖举报。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农业、畜牧兽医、商务等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用于有奖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1、各级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安全责任人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内容,认真分析研究和布置全年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要分阶段、分内容签定好《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没有“空档”和“死角”。
二、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今年,全系统仍然要将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作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点,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为主线,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安全工作的意见安排。对从业人员要开展以“安全警示、落实制度、向安全要效益”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春运”、“汛期”“安全月”等重要时段,区交局和各单位负责人都要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到各交通企业、渡口、码头、公路养护和交通建设施工现场,针对安全工作责任和制度的落实等内容开展检查,及时查处危及安全的违规违章行为,确保2013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
四、突出重点,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在深入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指导各有船乡镇、街道按要求落实好客渡船的签单发航制度,把水上交通安全“两个百分之百”制度纳入常态化管理。要继续抓好“三江两河”的安全监控工作,严查各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教育与处罚并举,以保水上交通安全。
五、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
1、道路客运安全。客运站是关键环节,要督促汽车站严格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执行和坚持“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车辆例检”等行之有效的规定。要严把从业人员的准入关,企业在聘用驾驶员时要先查询其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记录,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章记录的客运驾驶员客运企业不得聘用。
2、水上客运安全。要重点落实好“签单发航”和“两个百分之百”制度,强化现场监管和加强日常检查。
3、危险化学品运输。要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力度和对承运人员的资格审查,保证危化品运输的安全。
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意识,积极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
1、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作用,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运政部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重视公路养护和施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在5月份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些村(街)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够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针对近期的形势,要求全面加强道路监管,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根据《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社会稳定,近年来,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还不强,管理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各村(街)、部门要站在平安迎奥运,建设“平安库区樟湖”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镇交通秩序不断好转,杜绝、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落实领导责任,构建防控网络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严格落实“三长责任制”,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问责制,在健全完善基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的基础上,把各村(街)负责人纳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发挥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村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本村的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登记、宣传,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各个角落。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各村(街)、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1)成立机构。建立以镇长为组长,车队、农机、综治、司法、财政、安办、学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2)建章立制。按“五进”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车队要建立驾驶员登记薄,机动车登记薄,全面掌握机动车的基本情况,推动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实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延伸。(3)广泛宣传。因地制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6月份“安全宣传月”活动,让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夯实基础,强化源头管理
1、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由派出所牵头建立路检路查队,开展辖区路面巡查管理工作,特别加强交通高峰时段的监管。根据交通安全状况,整顿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非客运车辆载客,摩托车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
2、抓好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队伍建设。全镇14个村(街)已全部配置交通协管员,村民交通协管员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每月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汇报不少于一次本村交通安全情况,每季村宣传栏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刊,随时掌握本村机动车及驾驶员情况。并做好“五防”(防止酒后驾车、防止驾驶摩托开快车、防止超过规定多人乘摩托车、防止无证驾驶、防止机动车超载出村)。
3、抓好“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村(街)部门要认真落实镇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着力抓好交通安全标志、减速带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查纠超载滥载、非客运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集中开展整治、推进平安建设
结合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要突出抓好国道和村级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纠处客车超载、非客运车载客营运,无牌无证、货车超限超载、酒后驾车、摩托车超坐、骑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易诱发事故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村非客运车载客的整治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农村运力、学校中小学生周末返家乘车安全的管理。
1、全面强化客运安全管理。(1)交警二中队加强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加强重点路段巡查监控。(2)车队对车辆、驾驶员违法肇事通报、督促加强安全教育。(3)公路站要对全镇客运线路进行全面清理,禁止客运车辆于当晚22时至次日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2、以低速货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监管为重点,加强村道交通安全管理。各村要认真分析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强化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户籍化”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路面上重点查纠非客运车辆载人,摩托车骑乘人员不带头盔,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3、做好农村学生周未返家返校乘车安全工作。学校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周边地区交通安全整治。及时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集中整治学生乘坐非客运车现象和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及超载、滥载现象。政府、村、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解决学生周末乘车问题。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总理在国务院安委会上的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1234”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三大机制,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一个目标”
2014年,全县民政系统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为零,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社事办和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敬老院、五保户和本单位安全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镇社会事务办是本镇敬老院、五保户安全工作管理责任者,要依法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将敬老院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散居五保户的安全工作要落实到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局属事业单位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各科室。
(三)完善“三大机制”
1.落实完善安全工作风险评估机制。敬老院、五保户和局属事业单位在进行维修、改造、搬迁、新建等建设前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尤其是搬迁新建项目一定要对搬迁新建地的地质地貌,周边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2.落实完善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超前预警,及时报告。敬老院和局属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值班,开展夜间巡查。
3.完善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各镇各单位要在去年制定的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本镇本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日臻完善,力求可行实用。
(四)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抓好消防安全。敬老院消防主任责体责任明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健全落实,消防器材配备有效,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培训管理人员使用消防器材,适时开展消防演练。
2.重点抓好用电安全。用电设备符合规范要求,杜绝私拉乱接,私自使用电器做饭热水取暖,严禁使用老化电线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安装维修要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教育敬老院院民和单位职工安全用电。
3.重点抓好食品安全。严格食物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隐患,注意饮食卫生管理,严防病从口入。一日三餐饭菜备份留样。
4.重点抓好公共安全。高度重视敬老院、集中供养点和散居五保户的公共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措施,认真做好“五防”工作,即:防盗窃、防投毒、防暴力、防走失、防自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把握工作主动权。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责任重、压力大。尤其是敬老院、五保集中供养点和分散五保户是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这些人员年老多病体弱,安全防范意识差。局属单位安全设施较差,人防、技防、物防达不到要求。各单位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问题,营造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镇社事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形势,认真分析研判本镇、本单位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及防控形势。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人员有变化的,应及时调整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二)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领导职责》要求,各社事办、局属事业单位、各股室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确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地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和风险责任制度及相关措施。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检查考核,严明奖惩。
以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稳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化解我县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三)持续推进我县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四)抓实工矿商贸行业、重点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五)完成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整体性风险评估。
(六)健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总台帐和六个分类台帐。
(七)完成年度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计划。
三、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层安全管理基础
1.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属地及园区安全监管任务,及时协调配齐配强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充实安全监管力量。
2.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针对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人员调整频繁,各乡镇要尽快使新调整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对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实现企业“一企一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4.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要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压力容器、压力表及特种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及机械(有铸造工艺)的企业要按要求配备注安师从事安全监管;鼓励其他工贸行业企业配备注安师进行安全管理。
5.提升安全科技保障。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冶金、有色、机械(有铸造工艺)行业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对存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且未进行淘汰升级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作业和施工建设。
(二)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1.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17〕25号)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将在2020年3月底前,拟定我县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名单。2020年10底前,建设企业应编制完成《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和风险分级管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将《报告》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2.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规定,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每月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并及时上报。每个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3.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据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应急局将严格按照市局要求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有关硬性要求,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完毕、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情况的创建企业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组织督促企业编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理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清单)等。
5.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2020年12月底前,将完成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两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三)抓实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抓实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各乡镇要对已关闭非煤矿山(页岩砖厂采场)进行排查,看是否按标准关闭到位,地质环境是否恢复治理到位,保留的地面主要建筑物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置,需要转为其他用途的地面建筑物是否办理转移和备案手续;地面建筑物不再利用的是否及时进行拆除、清理。
2.抓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一是整治露天矿山和砖瓦企业采用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一面墙”开采;二是整治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是否按设计配备井控装置,是否落实防井喷失控等措施;三是整治地质勘探企业未按照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勘探作业,或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抓实工贸行业重点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冶金铸造企业专项治理。对使用煤气环节专项治理“回头看”、“回头查”,坚决遏制因煤气生产、储存、使用管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二是继续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重点对金属粉尘作业场所10人、其它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企业开展整治。对整治不力、作业场所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改并予以处罚,有效化解涉粉作业重大安全风险。三是开展涉氨制冷企业调查摸底。各乡镇安办再次摸清我县有无涉氨制冷企业,摸清使用方式和作业区域作业人数。
(四)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
1.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源头安全监管。高新区管委会应在2019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园区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实行台帐式管理,严格落实“一企一档”;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老旧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应配合县应急局及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年内园区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老旧企业应整改完成80%。新入园的新改扩建项目,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手续。
2.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已经完成“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工业园区,要进一步梳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工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3.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整体性风险评估。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国、省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抓好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积极运用评估结果,抓好项目引进、建设、验收、运行各环节的风险控制。2020年10月底前,应全面完成整体性风险评估。
(五)严格执法监管
1.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一是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和“双随机”抽查要求,实施执法检查;二是聚焦问题隐患多、安全风险大、监管难度大的行业企业,实施精准执法;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改变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树立“违法必究”的思路,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突出安全生产事前事中执法。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应罚必罚”的原则,加大事前事中处罚力度。要紧盯事故易发多发地企业和安全薄弱环节,聚焦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
3.开展“诊断式执法”、“说理式执法”。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诊断式执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企业存在的难题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对没有造成事故、现实危险达不到法定处罚标准的一般违法行为,采取预先提醒、主动指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予以纠正,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强化县重点企业的监管
1.强化安全生产隐患管控。县重点企业要自觉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并按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应急局报告。2020年12月底前,我县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要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开展运行。
2.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要积极对老旧生产设备及国家列入淘汰落后目录的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换代,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3.强化应急管理。各规模以上企业要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凡应急预案未在县应急局或行业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单位,应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七)抓实疫情和安全生产叠加风险防控
今年上半年,肺炎防控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监管人员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分析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叠加的风险,切实树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稳定“两手抓”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基本盘不动摇,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采取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方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盯冶金、有色、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企业,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和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牢固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再加上肺炎疫情爆发,公共卫生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