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联想法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1研究对象
从武汉体育学院2013级本科公共体育课体育舞蹈选项班中随机选取了取学生80人,其中男女生各40人,分成实验组(男女生各22人)和对照组(男女生各18人)两大组。
1.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整理和大量查阅心理学、心理训练和表象运动研究方面,以及体育舞蹈教学、教育学等的著作和文献资料。(2)统计学方法。使用统计工具SPSS19.0处理各种实验数据,运用统计学的方法来分析实验结果。(3)教学实验法。运用对比的实验方法,分为实验班与对照班两个组相互比较,实验期为32个学时。通过给予两个组完全相同的教学内容、师资力量、场地器材、影像资料、测试条件,再对实验班使用表象训练方法对学生进行训练,与此同时对对照班采用一般的传统教学方法。
2实验设计与实施
2.1实验设计
根据“体育舞蹈”教学的特点和不同学生的个性特征,将成套动作的表象训练教学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初步掌握动作阶段。在初学阶段,学生通过视觉的感知来领悟新动作,此时大脑的神经还处于泛化阶段,还未形成内抑制过程。这时,教师如果能通过采取给学生观看视频或图像的方式进行示范教学,并讲解技术动作要点,必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改进提高动作阶段。教师应该根据教学计划,在对技术的讲解上加大力度,要求学生闭上眼睛借助表象训练获得的正确动作、情绪,尽情去回忆整个学习过程,让头脑中表象动作等与现实趋于一致,通过想象逐步完善整体动作、配合及情绪的掌握。(3)协调完善阶段。在教学过程中上,教师若能将表象训练和想象训练结合使用,让学生在脑海里回想舞蹈情绪而不是单纯地机械模仿舞蹈动作,通过闭目想象(动作、双人配合过程、舞蹈的情绪)配合做单人小幅度练习,使学生能迅速全面地掌握舞蹈的精髓。
2.2实验的实施
详细的训练步骤:一是,教师演练,学生认真观看并在脑中形成记忆。二是,学生示范,学生首先在脑子里搜索教师示范的动作并进行示范,教师在一旁指正,要求学生熟记动作要领,再逐渐理顺各个动作。三是,模仿动作,重复练习,学生按照教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闭目听音乐,同时利用想象感觉自己正随着音乐在做练习,这个阶段允许身体及四肢有小幅度动作。教学训练结束后,由其它班体育舞蹈任课教师根据相同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3实验前数据特点
为确保教学效果,排除相关的其他干扰因素。对所有试验者的身体素质内容、基本技术和一般表象能力进行了检测,并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记录。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实验结果
从表1可见,对照班的技术水平和教学考试水平都明显输给实验班。这说明将表象法运用到体育舞蹈的教学中,是极具成效的。另外我们也可以得出,学生们在经过长达2个月的教学实践后,掌握知识的能力也明显提高了。他们的测试结果显示:实验班的学生知识再现能力和记忆的持久度都优于对照班,且差别显著。而遗忘率的结果显示:表象训练法使得学生在掌握知识的牢固性方面也是具有明显优势的。
3.2实验分析
(1)学生在表象训练中精神高度集中。这就使得学生的中枢神经要处于兴奋状态,学生的思维活动会越来越活跃,使得求知欲增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老师发现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新动作,而且大脑会不断地进行思考从而提出问题,还有强烈的求知欲望,这是因为学生在实际练习前大脑已经进行了多次想象中的训练,已经加深了对动作的认识,所以实际训练时学生没有出现不知所措、头脑模糊的现象。(2)表象教学充分体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着教师主导地位的作用。其中最值得强调的是在课程的导学阶段中增设了观察环节,学生可以全局了解体育舞蹈教材的特点以及课程计划和学习目标等,学生带着对课本的疑问通过观察教师的示范,从而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开始积极主动学习。(3)表象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表象训练法能让学生体会到多方面的教学指导而不是仅接受某一单向的教学信息。在学习过程中,学生更是能积极参与。我们知道,记忆的保持度与学生的自我参与的程度成正比关系。大脑的潜能在结合动手能力的提高得到最好的开发,动手能力的提高会使得前期所学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4实验研究结论
4.1表象训练利于运动技能和动作的掌握
研究结果表明,教师在体育舞蹈教学中环节中,运用表象训练法进行讲解和示范,使得示范的体育舞蹈动作技能及时在学生的大脑中反复呈现,加之教师的再次指正提醒,对于在学生形成正确的体育舞蹈技术动作表象有积极的影响。
4.2表象训练助于巩固和加强学生对动作的记忆
学生经过表象训练,通过在脑海里不断回忆教师的体育舞蹈示范动作,包括这些动作与动作之间的顺序、方向、路线等,这样借助机体的肌肉和神经相互结合来加深印象,从而更有效地巩固和加强学生对舞蹈动作的记忆。
4.3表象训练法的应用促进舞蹈动作概念的形成
最初的舞蹈动作教学就是从直观性模仿开始的,但是学习的过程必将历经从模仿阶段进入到开发创新阶段。随着学习者的水平越来越高,对于体育舞蹈的动作认识加深,模仿的部分也逐渐减少。体育舞蹈的发展从机械的模仿变成对现实生活的提炼与与概括,而这些特征性的概念不可能完全克隆,要以培养学生自觉形成非直观性和概括性为特征的概念。
4.4表象训练促进体育舞蹈动作与音乐的和谐
内容提要:微软案、谷歌案与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不确定性结伴而行。对传统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需求替代法与供给替代法,由于无法充分反映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双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将其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并突破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不能沿袭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反垄断法规定,而应该从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品(服务)功能的差异,基于利润来源确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并考虑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对垄断力量的传递效果。
自20世纪90年代基于计算机技术应用所出现的互联网,是人类社会的一次信息革命。网络技术把许许多多的信息源、用户终端和计算机连接起来,通过网络软件实现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1]互联网不仅仅是一种新发明,而且是一种产业的变革,互联网的应用创造了新的市场和行业。根据1999年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进行的划分,互联网产业包括电子商务(网上商店、订购服务、售票和专业服务等)、产业基础设施(因特网接入公司、调制解调器制造商等)、软件应用(网络浏览器、搜索引擎等)及中介公司(经纪公司和其它各种服务公司)四个组成部分。自产生以来,互联网产业一直迅猛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据艾瑞咨询统计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达到716.1亿元,环比上涨17.1%,同比上涨72.%,预计第四季度将达到800亿,全年约为2627亿元。2011年受欧债危机的拖累,全球经济整体乏力,互联网产业却依然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到2011年底,全球网民总数达到22.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2.7%;手机用户总量达到59亿,移动宽带用户近12亿;全球网站总量增至5.55亿个,同比增长117.6%。[2]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行业内的竞争也日趋激烈。20世纪末发生在美国的微软反垄断诉讼案,是全球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互联网相关行业的反垄断诉讼案件。此后,一些互联网行业的巨头企业,如谷歌、雅虎等在美国、欧洲也纷纷受到反垄断调查,屡受反垄断讼累。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后,互联网产业由于独特的技术、经济特征形成高集中度市场,成为反垄断工作重点关注的几个行业之一。2008年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案(以下简称百度案),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第一案。2011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的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了反垄断调查。2012年4月,360诉腾讯垄断并索赔1.5亿元的案件在广东高院开庭。国内外互联网反垄断案例的论争焦点主要集中在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上,相关市场成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不可逾越的第一道“坎”。
一、互联网产业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司法困境
任何竞争行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行为)均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科学合理地界定“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3]即界定相关市场(RelevantMarket),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逻辑起点,亦是重要的反垄断司法程序,对判定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后果具有潜在的决定性作用。自194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哥伦比亚钢铁公司一案中首次使用“相关市场”一词以来,相关市场是反垄断的核心概念,也是垄断行为认定和反垄断执法活动的基石。因此,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司法过程中一项最基础、最核心和最关键的工作”。[4]
美国反垄断执法当局和学者们为更准确地界定相关市场,提出了众多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早期案例中提出的方法,包括需求交叉弹性法、“合理的互换性”测试、“独特的特征和用途”测试和聚类市场法等;二是假定垄断者测试及其执行方法,包括临界损失分析、临界弹性分析、转移率分析、剩余需求分析和机会成本法;三是基于套利理论的方法,包括价格相关性检验和运输流量测试。[5]由于上述方法多是建立在单边市场逻辑的基础上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的,在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适用时,往往会面临较大的挑战和质疑。
(一)困境之一:将平台作为一个独立产品进行相关市场界定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不考虑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性,而是按传统的单边市场对待,将互联网企业的平台产品作为一个独立的产品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美国的微软案就是此种方法适用的典型案例。
1998年5月,美国微软公司因涉嫌违反《谢尔曼法》而遭到美国司法部与美国19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检察长指控,进而衍生出全球瞩目的美国微软案。这场世纪审判中最具争议的部分,乃是微软公司在与英特尔兼容的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Intel-compatible PC Operating Systems)软件市场中,将其生产的网络浏览器软件(IE)与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结合在一起出售,涉嫌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搭售相关规定。[6]尽管在199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指出:“如果要指控垄断或者企图垄断行为,原告必须界定相关市场。”[7]虽然法庭最终认定微软将其网络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销售是为了垄断浏览器市场,但在微软案件的所有材料中,包括1999年11月作出的事实裁定(Finding of Fact)和2000年4月作出的法律裁定(Conclusions of Law)中,本案的原告和法院都只是简单陈述了微软在与英特尔兼容的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中拥有独占地位,而没有对案件所涉相关市场的界定依据做出清晰阐述。[8]可以说,作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诉讼的第一案,微软案打开了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之门,然而由于法官的刻意回避,微软案却没有能够关上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质疑之窗。微软垄断案存在两个基本问题需要明确:一是对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原告从计算机个人用户角度出发,认为被告拥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被告则根据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兼容性特点,从软件供应商的角度出发,相关市场应认定为计算机软件市场,则微软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市场份额不足30%;二是微软公司是如何将其拥有的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力量传递到网络浏览器软件市场,从而实现其对网络浏览器软件市场的垄断,这种“捆绑”销售的机理是什么?对于以上两个问题,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虽然作出了事实认定,但是并没有在判决中进行说明。由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方面的模糊性,互联网产业反垄断纠纷频频发生,互联网巨头无不为之困扰。
(二)困境之二:将平台一边的市场进行相关市场的界定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注意到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性,但是在相关市场界定时,以市场份额较高的一边市场确定相关市场,衡量涉案企业的市场控制力。此种方法的运用出现在中国的百度案中。
2008年的百度案是中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第一案。原告人人公司因为不满被告百度公司“竞价排名”的做法,诉诸法院。[9]本案关于相关市场的界定成为左右案件走向的关键问题。原告认为,本案的相关市场是中国的搜索引擎服务市场,百度公司在该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百度公司的“竞价排名”行为已经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被告认为,搜索引擎服务相对于广大网络用户而言是免费的,免费服务并不是《反垄断法》所约束的领域,因此并不存在《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相关市场。最终,在相关市场认定问题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网络用户在使用搜索引擎时确实不需要向搜索引擎服务商支付相应的费用,但作为市场主体营销策略的一种方式,部分产品或者服务的免费提供常常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收费紧密结合在一起,搜索引擎服务商向网络用户提供的免费搜索服务并不等同于公益性的免费服务,它仍然可以通过吸引网络用户并通过广告等营销方式来获得现实或潜在的商业利益,因此,被告界定“相关市场”以是否付费为标准显然不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2)本案的相关市场应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虽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新闻服务、即时通讯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网络金融服务等互联网应用技术在广大网络用户中也具有较高的使用率,但搜索引擎服务所具有的快速查找、定位并在短时间内使网络用户获取海量信息的服务特点,这是其他类型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所无法取代的,即作为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的搜索引擎服务与网络新闻服务、即时通讯服务等其他互联网服务并不属于构成相关市场的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服务,即‘搜索引擎服务’本身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法院虽然在相关市场认定方面认同了原告的主张,但是最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原告既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占据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因而,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百度案中,法院判决仅从与原告利益没有直接关联的单边市场确定相关市场,则其判决难免存在一定的谬误。
(三)困境之三:模糊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
法院在审理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采取相对保守的态度,不去主动界定相关市场。美国谷歌案[10]就是如此。
KinderStart是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家专门提供儿童信息的网站(KinderStart.com)。2005年该公司在没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的情况下,被清除出Google索引。在顶峰时期,KinderStart.com每月的访问量超过1000万人次,而被Google“封杀”之后,该公司网络流量下滑了70%。2006年KinderStart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Google公司利用搜索引擎业务对该公司进行了不正当地“封杀”,损害了其互联网业务,Google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谢尔曼法》和其它法律。KinderStart希望获得经济赔偿,并请求法院强制Google改变现有的网站排名机制。原告的诉讼请求最终被法院驳回,主要原因在于,法官认为:(1)原告没有能够证明搜索引擎市场是一种“销售分类”(Grouping of Sales)及这种销售分类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相关市场。原告没有主张谷歌或者任何其他的搜索服务提供商出售的是搜索服务,而是主张“鉴于过去用户的经验和预期,及考虑到先前的关于因特网自由与因特网中立(Neutrality)的政府监管和技术政策,任何搜索引擎必须是对使用者免费”。这种判断的根据是没有拘束力的,以此为基础来证明反垄断法与免费服务存在某些关联是站不住脚的。尽管KinderStart辩称搜索所具有的功能性可以从其他途径为谷歌带来丰厚的报酬,但是它却没有指出是什么人因为搜索给谷歌付费。因此,从反垄断法的立场上来说,搜索市场(SearchMarket)不是一个“市场”。(2)原告亦没有能够证明搜索广告市场足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市场。尽管搜索广告市场(Search Ad Market)与因特网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广告有着本质区别,在界定相关市场的时候必须对此予以充分考虑,但这种区别还不足以使得搜索广告市场与比之更大的因特网广告市场(Marke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区别开来。因为一个网站可能选择通过以搜索为核心(Search-based)的方式广告,也可能选择别的与搜索无关的方式广告。无论如何,以搜索为核心的广告方式与其他任何因特网广告具有合理的可替代性。谷歌案中,法官注意到了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特点,并对双边市场的特点进行了说明,但并没有对双边市场的内部关系进行论证,存在说理不透的问题。
(四)小结
通过以上国内外案例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法院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认定有如下特点:(1)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举证责任由原告负担,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确定相关市场是足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原因。[11](2)替代性尤其是以功能差异为基础的需求替代性分析是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基本要素。诚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指出的:“反托拉斯诉讼中的相关市场是由消费者可获取的选择来决定。一般而言,相关产品市场包括许多存在合理的使用替代性(Inter-changeability ofUse)及需求交叉弹性(Cross-elasticity of Demand)的产品或者服务集合,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品牌可以单独构成一个相关市场。”[12](3)在传统产业中,“免费”的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规制之列,但在具有网络外部性的互联网产业中,“免费”不足以构成非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抗辩。上述谷歌案件、百度案件突出地反映了双边市场特性对于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但由于案件本身所限,还不能完全反映双边市场对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带来的挑战和冲击。[13]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必须建立在对费用支付模式的进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础上。(4)在各国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质疑、模糊性结伴而行。原被告总是站在各自的立场论证相关市场的界定,法院总是以缺乏足够证据为支撑的替代性分析来解释相关市场的界定。即便在对相关市场界定有着深远影响的判例——杜邦案与布朗鞋案中,法官对相关市场的界定都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更不用说原被告对法院的判决心甘臣服。[14]这个问题在互联网产业表现尤为突出,也给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司法工作带来了困扰。
二、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特殊性
互联网产业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将互联网技术加以产品化(或商品化)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最富有活力的增长点莫过于互联网产业。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社会财富也在不断增长。互联网产业是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它拥有最大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资源配置平台和专业社区平台。然而,互联网产业所形成市场不同于传统的单边市场,[15]而具有双边市场特性。
(一)双边市场的特质
双边市场理论是在21世纪初产生的一种经济理论。[16]虽然此前已经存在一些典型的双边市场产业,如媒体、中介业和支付卡系统,但真正受到学者关注和重视的是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随着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出现,形成了大量的双边市场,如操作系统、搜索引擎、B2B电子市场、门户网站等。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的发展,使双边市场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法律意义。双边市场理论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双边市场与传统的单边市场的区别,以及由此带来的新经济产业在产业组织、企业行为、反垄断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与变革。
从外观上来描述,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s)也被称为双边网络(Two-sided Networks),是指有两个互相提供网络收益的独立用户群体的经济网络。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双边市场是指有两组参与者需要通过平台(Platform)来进行交易,而且一组参与者加入平台的收益取决于加入该平台另一组参与者的数量的市场。[17]平台实际上是一种交易空间或场所。较之于单边市场,双边市场具有如下特征:(1)双边市场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Cross-group Network Externality)”。这是指两个不同用户群之间的外部性,即平台厂商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带来另一边用户效用的提高。[18]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双边市场的网络外部性不仅取决于交易平台同一类型用户的数量,而且更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另一类型用户数量,这是一种具有“交叉”性质的网络外部性。(2)双边市场定价的平衡法则。在单边市场中,产品或服务面对的是同一类用户群体在不同产品之间产生的外部性会被用户内部化;而在双边市场中,由于交易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面对的是不同的用户群体,市场两边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并不会被用户内部化。因此,为平衡两类用户的需求,交易平台往往会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一边的价格加成(Mark up)比较高,而对弹性较大的一边则价格加成比较低,甚至低于边际成本定价,或者免费乃至补贴,以吸引其参与平台并进行交易。[19]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谷歌的搜索引擎平台及百度的搜索引擎平台都属于双边市场而非传统的单边市场。在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中,微软向软件开发商免费提供Windows操作系统接口,而向电脑用户收取操作系统的费用以使两类用户群体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上来。在谷歌与百度的搜索引擎平台中,尽管两者盈利模式存在差别,但是这两个平台运行的模式都是一边向利用搜索引擎进行信息搜索的广大网民提供免费服务,一边对利用搜索引擎广告的企业收取相应费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平台所能够吸引到的网民的数量多少。
由于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机制的不同,单边市场下建立起来的传统竞争行为判断逻辑在双边市场下很难具有适应性,双边市场的反垄断规制由此变得复杂,涉及双边市场案件的走向亦由此变得扑朔迷离。耶鲁大学的埃文斯教授认为,双边市场的规制必须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简单地、割裂地考虑平台一个边的市场行为将会得到片面的或者错误的结论,并导致错误的规制政策。选择双边市场反垄断规制的政策应该综合考虑市场势力、进入壁垒、掠夺性定价、市场圈定、市场效率的评估等因素。[20]赖特教授经过对澳大利亚和英国信用卡市场规制政策的长期实证研究,系统总结了这些适用于单边市场的政策运用于双边市场存在的8个误区,并认为这些认知上的误区可以通过对于双边市场的正确分析而加以纠正。这8个误区是:应该设定有效的价格结构来反映相关的成本;价格-成本之间比较高的加成意味着较大的市场势力;低于边际成本的定价意味着掠夺性定价;竞争的加剧必然导致更加有效的价格结构;竞争的加剧必然导致更加平衡的价格结构;在成熟的市场中,价格结构没有反映成本是不合理的价格;当市场的一边定价低于边际成本时,其必然受到市场另外一边的交叉补贴;平台所制定的规制性价格是中性。[21]
(二)传统界定相关市场方法的局限性
尽管国际上尚未真正形成统一的相关市场界定的标准与方法,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市场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因此,界定相关市场的基本依据是替代性分析。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规定,界定相关产品市场应主要从需求角度来考察产品的需求替代性,必要时考察供给替代性。从具体的界定方法来说,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以哈佛学派的结构主义为基础建立的一系列界定方法,包括:合理可替代、供给替代、交叉价格弹性、子市场、集群市场、产品流等。在这一个阶段,界定相关市场都侧重于对产品特征和功能的定性分析,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如在百度案中,百度提供的搜索引擎为双边平台性产品,平台的两边连接的分别是企业与用户。对于普通的非付费网民来说,搜索引擎平台向他们提供的是一种信息搜寻服务,因而,相关市场应当是搜索引擎服务市场;而对于另一边在搜索引擎平台上商业广告的企业来说,搜索引擎平台为它们提供的是一种商业广告服务,因而,相关市场应被界定为互联网络广告市场。由于对两边市场产品功能认知的分歧,在反垄断法的实施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在百度案中,我国法院最终将该案的相关市场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主要是从普通的非付费网民与百度公司交易的市场出发进行认定的。而同样的搜索引擎平台产品,在2007年的Google-Double Click合并案件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经过认证,将相关市场认定为“搜索广告市场”(Search AdvertisingMarket)。[22]两国反垄断机构对搜索引擎平台产品相关市场认定的分歧,体现了产品功能界定法在双边市场中运用的局限性。尽管后来的交叉价格弹性加大了定量分析的成分,但是其假设前提是除垄断者外其他供给者的价格不变,或者消费者对其他供给者的需求不变,而在现实中,要得到如此苛刻条件下的数据几乎不可能,因此,这种方法的实用价值不大。
第二个阶段以强调效率的芝加哥学派和以强调效率公平并重的后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思想为基础,建立的以假定垄断者测试法(简称SSNIP法)为主的界定方法。[23]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础之上的SSNIP法,克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自1982年在美国《兼并指南》中首次被提出后,1997年为《欧盟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通告》采用。迄今为止,SSNIP法是许多国家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界定相关市场的主要方法。尽管如此,SSNIP法在双边市场中也同样存在缺陷。首先,SSNIP法也是建立在单边市场分析的基础之上,它对产品功能界定法的改进在于采用了更为严谨的量化分析,即以持久地(一般为1年)小幅(一般为5%-10%)提高目标商品的价格来考察商品的替代程度,以此来确定相关商品市场的范围。[24]但是,由于双边市场所具有的交叉网络效应,平台企业的收益不仅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同一类型用户的数量,而且更取决于交易平台的另一类型用户数量,因此,这种小幅度的涨价对于一边市场影响是不显著的。其次,由于平台企业对双边市场的用户在定价方面一般采取的是倾斜定价策略,即对一边市场采取“低价”甚至是“免费”策略,通过免费提供服务来培育一定的用户群,在免费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后,又以免费用户为资源与另一边的用户进行交易,实现收费目的。这种存在交叉补贴的市场,互联网产业的网络效应加大了界定相关市场的难度,一方面降低了合理可替代性程度,[25]另一方面弱化了需求交叉弹性。所以,互联网平台企业的首要竞争策略是产品差异化,而非价格策略。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新经济行业中,由于产品品质的竞争或技术的竞争已经远大于价格的竞争,以价格理论为基础的SSNIP测度标准根本不能有效界定相关市场。[26]
从免费用户角度来考察需求替代性,则显得更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产品的价格,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使用平台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无所谓价格问题;其次是产品的特性,由于交叉网络效应的影响使得该平台对广大消费者产生了“锁定”效应,此时消费者的转移成本较高,限制了其选择可以替代的其他平台;再次考察的是产品的用途,互联网产业在位平台企业总是不断开发新产品,大多数在位平台企业产品的用途基本能涵盖其他产品的用途;最后是消费者的偏好,互联网上的消费者对其所使用的产品往往具有依赖性,且使用又是免费,所以这一替代性也很弱。因此,在双边市场中运用需求替代性来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有着天然的硬伤。[27]
面对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在反垄断法实施时所面临的窘境,美国反托拉斯机构中的经济学家很早就提出过,对竞争影响的分析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正式完整的市场界定。[28]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指出:“如果原告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对竞争产生了直接的不利影响……这可以说是比复杂市场份额计算来证明市场力量的更为直接的证据。”[29]国内有学者以此为据,提出对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的处理应当淡化其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30]对此,笔者并不苟同。因为相关市场界定是处理反垄断案件中的逻辑起点,一旦离开这一起点去实施反垄断法律,势必会导致反垄断法实施的扩大化,产生大量的反垄断“伪案”,[31]浪费国家的执法、司法资源,更多的企业将会由此拖入诉累,影响企业的创新。
反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学者认为,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诉讼创建的一个人造物,通过其边界将市场内外的企业区分开来没有任何意义。[32]笔者认为,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存在客观上的困难,我们可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一是进行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创新,使互联网产业的相关市场界定更为简单、明确;二是降低原告的举证责任要求。其中相关市场界定方法的创新是至关重要的。
(三)小结
在双边市场上,平台企业通常向两组截然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多种差异化产品,这使得双边市场的相关市场界定变得复杂化:(1)双边市场具有复杂的外部性,如何考虑外部性对替代性的影响?(2)随着消费群体的增加,平台企业有了更多选择,比如单边涨价还是双边涨价,这必然增加求解最优化问题的难度;(3)当市场上有多个平台时,如何判断它们之间的替代顺序?(4)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具有不同的经济特征,所以在双边市场背景下推导各种方法的计算公式时,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建立相应的数理经济模型。
综上所述,双边市场理论的提出,为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也为反垄断执法、司法,尤其是相关市场界定的操作带来了全新的分析视角。然而,从诸多的双边市场和单边市场的差异化行为来看,经济学界和司法界对于双边市场的策略行为多持支持或者不确定的态度,且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缺乏一个判断双边市场定价规制的标竿体系。[33]双边市场理论的发展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工作带来了挑战,也为破解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困境指明了出路。
内容提要:微软案、谷歌案与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总是与不确定性结伴而行。对传统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需求替代法与供给替代法,由于无法充分反映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双边市场的特点,因而将其适用于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时存在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并突破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不能沿袭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反垄断法规定,而应该从互联网产业双边市场的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品(服务)功能的差异,基于利润来源确定相关市场的范围,并考虑双边市场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对垄断力量的传递效果。
三、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创新思路
Baker认为,“纵观美国的反垄断诉讼历史,多数案例的解决最终要寻求于市场界定而不是其他重要的反垄断问题。市场界定在评估市场势力和判断企业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反竞争效果方面,经常是极为关键的一步。”[1]要修复替代性分析的硬伤、突破认定互联网产业垄断行为的瓶颈,就不能照搬传统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缚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相关市场界定指南》中规定的现成方法。事实上,该指南对相关市场界定方法方面所持的是一种比较开放的态度,容许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不断创新。指南第7条规定:“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不是唯一的。在反垄断执法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使用不同的方法。”鉴于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对双边市场产业适用的局限性,从互联网产业的双边市场特性出发,客观对待互联网企业所提品(服务)功能差异,并综合考虑交叉网络外部性、利润来源等因素,对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进行方法的革新,愈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确定平台产品的盈利模式
市场竞争本是一种利益追逐的过程,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企业获取利润的方式最主要的是争夺市场中的资源,这种资源可以是具有物质形态的,也可以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2]不论是传统的单边市场,还是双边市场,都存在这些资源,因为资源是市场的基础。如果一个市场中并没有资源,那么这个“市场”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市场。可以说,资源是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双边市场中,尤其是互联网产业中,平台企业对资源的争夺更为激烈。平台企业往往制定倾斜定价的营销模式,低价甚至免费向一边用户提供服务而向另一边收取服务费用。这种倾斜定价策略容易使人们关注其“免费”的部分,却忽略了“收费”部分。百度案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这就要求我们应当根据双边市场的特殊情况来研究适用互联网产业中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
在谷歌案件中,法官强调原告必须证明谷歌搜索的盈利模式,只有在“免费的谷歌搜索”其实不是免费的情况下,反垄断法才会对其进行规制。[3]可见,双边市场平台企业的“盈利性”是反垄断法适用的前提条件。在双边市场条件下,的确有免费使用产品的现象存在,但是这种“免费”是建立在平台企业运用平衡法则定价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型平台参与方费用支付情况及平台企业盈利模式进行解析,有助于了解包括互联网企业在内的平台企业“免费”业务的实质。不同类型平台参与方费用支付情况及平台企业盈利模式详见表1。
表1双边市场分类与盈利模式[4](缺图)
从表1可知,双边市场内的互联网企业所提供的免费或者低收费产品与传统公益性质的机构提供的免费物品有着本质的不同。平台一边用户免费产品的获取建立在平台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交易费、嵌入费、广告费等费用的基础上。平台企业不是公益机构,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互联网产业的惊人增长速度,苹果、微软等互联网产业内的企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中的核心角色,步入世界上最盈利的企业之列。
(二)以利润来源边市场为界定相关市场的主要依据
縀度案中,法院一方面从网络用户进行信息搜索的需求替代角度来判断搜索引擎服务的替代性,认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可以构成《反垄断法》上独立的相关商品市场;另一方面又从广告商的角度,认为百度公司向广大用户免费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而又向广告商收取广告费用是一种营销策略,从而否定了被告以“免费服务”并不是《反垄断法》上的相关市场的抗辩理由。因为依据传统的相关商品市场界定方法,仅从网络用户或仅从广告服务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法院仅从广大网络用户角度来界定本案的相关商品市场,考虑到网络用户进行信息搜索的需求替代性,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可以构成独立的相关市场,从而将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具有可接受性;但是如果法院仅从广告服务角度来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则可得出本案的相关商品市场是广告市场的结论。可见,法院在认定本案的相关商品市场时其实存在一个矛盾:将本案的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搜索引擎服务市场”是从网络用户的角度出发;而在否定被告的抗辩理由时却是从广告服务角度出发的。或许法院没有意识到或刻意忽略了界定相关市场中的这一内在冲突,[5]产生这种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问题出现在“免费”与“付费”上,法院能够看到百度公司的营运不是完全“免费”,其营业利润的来源并不是广大用户而是广告商,正是因为法院认识到这一点才会不自觉地从广告服务角度来否定被告的抗辩。我国《反垄断法》在相关市场界定方面并没有规定“营业利润的来源”这一因素,因此导致了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出现这一矛盾,这充分表明现有《反垄断法》存在着不足,在界定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时出现了困境,而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产业的双边市场特性。
双边市场可以理解为一种交易平台,这个平台的交易量取决于两边的联合需求。如果有一边对平台的服务或产品没有需求,那么这个平台将“不复存在”。只有当两边同时对平台的服务或产品产生需求时,平台才能真正具有价值,发挥其作用。要使平台两边均对其服务或产品产生需求,平台可以通过定价策略吸引两边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交易。但是,平台两边市场的需求者由于对平台利用的不同,因而导致市场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不同。如微软公司的Windows平台,对于个人用户来说,与微软交易的是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软件,对于另一边的软件开发商来说,微软提供的则是一个开放、兼容的应用软件。如果依个人用户边市场,将Windows平台界定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软件,微软公司在该市场占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如果依软件开发商边市场,将Windows平台界定为应用软件,则微软公司在应用软件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只占5%左右,从而不具市场支配地位。百度搜索平台也是如此,对于一般搜索用户来说,百度公司提供的是免费搜索引擎服务;对于互联网广告商来说,百度公司提供的是收费的互联网广告服务。因此,以企业利润来源界定双边市场中的相关市场,就可以简单而准确地得到确定的结论,即微软公司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拥有市场支配地位,而百度公司在互联网广告市场不具市场支配地位。
(三)互联网产业主要相关市场的确定
企业提供具体的产品(服务)功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信息获取类、交流沟通类、网络娱乐类和商务交易类等四类。笔者拟依照此种分类对各类互联网企业的利润来源进行分析,并确定互联网产业的相关市场。
1.信息获取类。信息获取类主要包括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等。界定搜索引擎或门户网站的相关市场,需要考察其利润来源。笔者首先以“百度案”为例,探讨搜索引擎的相关市场界定。
根据百度2010年第一季度财报,其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2.94亿元,运营利润5.3亿元。通过上表,不难发现在线广告业务是百度的支柱性营收来源(占总收入的比重达99.9%)。财报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广告营收达12.93亿元,在总营收中的比重贴近100%。因此,百度的利润来源是广告业务收入。
在百度案中,法院虽然考虑了百度并不是完全“免费”,会通过其他手段来赢利的因素,但是在作出相关市场界定时却没有进一步考察百度的利润来源,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存在不合理之处。笔者认为,百度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广告业务收入,因此将相关市场界定为“中国网络广告市场”[7]为宜。因为百度的绝大部分利润来源于广告业务,其与直接竞争者争夺的必然是广告业务资源,如果采取垄断行为极有可能是因为对广告业务资源的争夺,最能表现百度与其他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关系,这样有利于判断该行为对其他竞争者产生何种影响以识别是否需要适用《反垄断法》予以规制。
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服务的利润来源是否存在差异呢?此处以网易为例。
从表3看出,在网易总的营业收入中,2005年至2010年网络游戏收入均占到80%以上的比例,可见其利润的主要来源是网络游戏收入。因此,如果网易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界定相关市场就应当着重考虑其在网络游戏市场中的竞争力。我国的主要门户网站还有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等。根据艾瑞咨询,新浪网的主要利润来源是广告收入。[9]可见,门户网站之间的利润来源是存在差异的,不同的门户网站,利润来源也有可能不同。因此,界定相关市场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2.交流沟通类。这种互联网产业主要包括即时通讯、电子邮件和论坛等。针对此种类别,笔者拟在下文以“3Q之争”为例进行探讨。“3Q之争”涉及到奇虎360与腾讯QQ两个平台企业,因此首先有必要了解这两个平台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布状况。
根据艾瑞咨询报告显示,2010年,奇虎公司的互联网收入为5379万美元,占全年收入的93.3%。其中包括网络广告收入3882.6万美元、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1477.4万美元和其他服务收入19万美元,占全年收入的比重分别是67.3%,25.7%,0.3%。结合表4,我们知道,奇虎360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在线广告业务收入。反观腾讯QQ,其营业收入构成与奇虎360有所差异。表5显示2010年经审计后的数据,腾讯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超过78%,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接近14%,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接近7%,其他服务收入所占比例不到1%。因此,腾讯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
3.网络娱乐类。网络娱乐类主要包括在线视频、音乐和游戏等。笔者以网络视频为例。首先,分析一下在线视频的利润来源。
上图反映出在线视频行业主要利润来源是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2010年占到了68.5%。在线视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应当着重考察其在视频网站的广告市场竞争状况,从而判断其是否存在垄断行为。
4.商务交易类。此种分类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工具等。在我国,电子商务平台主要指网络购物,它主要包括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B2B)、企业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B2C)和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C2C)。[13]艾瑞咨询认为目前B2C企业盈利模式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佣金服务费收入为主的“平台式B2C”,另一种是以进销差价收入为主的“自主销售式B2C”。在B2B和C2C平台中,其盈利模式有所差异,在此不重点分析。笔者认为,界定B2C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市场需要区分“平台式B2C”和“自主销售式B2C”,因为他们的利润来源并不相同。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按照行业的不同,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其服务对象是个人;另一种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其服务对象是企业。此处以支付宝为例。根据艾瑞咨询,支付宝现有的盈利模式是以交易手续费为主。[14]因此,在判断相关市场时,我们需要从其交易总量出发,分析其面临的竞争约束,根据竞争程度的强弱来界定相关市场。
(四)平台产品两边市场的关系及其考量
在双边市场条件下,是否存在平台企业利用在其中一边市场的垄断地位,对另一边市场进行有效控制,影响市场进入或改变竞争格局,这也是一个互联网产业反垄断法律实施必须考虑的问题。
交叉网络外部性是双边市场形成的一个前提条件,也是判断该市场是否为双边市场的一个重要指标。[15]一般而言,平台厂商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带来另一边用户效用的提高,平台具有正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但是,受到双边市场的平台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差异化的影响,有时候平台厂商一边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减少另一边用户的效用,平台具有负的交叉网络外部性。[16]所以根据两边市场用户的相互影响不同,可以将双边市场平台分为正网络外部性平台和负网络外部性平台。互联网产业中的市场创造型平台(Market-maker,平台企业为买卖双边提供交易的便利,借助平台企业的交易平台,交易双边可以提高搜寻交易机会的效率或者交易成功的概率)和需求协调型平台(Demand-coordinator,平台企业将具有相互需求倾向的买卖双边凝聚到一个共同的平台,促使他们之间的相互需求得到实现)一般都属于正网络外部性平台;受众制造型平台(Audience-maker,双边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聚集足够多的受众如读者、观众和网民等,从而满足与受众相对的另一边用户的某种需求)属于负网络外部性平台。
在正网络外部性平台的双边市场中,一边市场的参与交易人数、交易量与另一边市场的参与交易人数、交易量存在正相关关系。如属于需求协调型的Windows平台,购买和使用微软公司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用户越多,则会吸引越多的软件开发商为其提供应用软件;而更多的应用软件的支持,又会导致更多的用户选择购买和使用微软公司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
从垄断力量的传递方面考量,在双边市场具有正的交叉网络外部性的条件下,市场支配力量存在传递效应,即平台一边的市场支配力量可以通过平台向平台另外一边传递;而在存在负的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双边市场中,市场支配力量没有从平台一边向平台另外一边传递的问题。
在美国的微软案中,微软公司利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将其生产的网络浏览器软件与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结合一起出售,是为了垄断浏览器市场而进行的捆绑销售行为,即微软公司将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所拥有的垄断力量引入到了浏览器市场,致使原有市场竞争的格局受到破坏,微软公司实现对浏览器市场垄断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17]2004年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将多媒体播放器与Windows捆绑,违反了《欧洲共同体条约》第82条禁止滥用支配地位的规定,通过多媒体播放器与Windows的捆绑,微软成功地将Windows作为分销渠道来确保其在多媒体播放器市场的重要竞争优势,这具有反竞争的性质。因为捆绑有利于树立一个保护微软多媒体播放器的市场进入障碍。这种障碍使得竞争者的产品难以进入市场,挫伤了多媒体播放器厂商人力和资金投资的积极性,减少了来自这些厂商的有效竞争,最终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程序。[18]虽然很多经济学者的研究结论证明,无论是垄断情形还是竞争情形,双边平台企业采取搭售策略均可提高买方总效用、卖方总效用以及社会总福利,[19]但是,他们忽视了垄断企业的搭售对竞争市场竞争结构的破坏效果,由此造成对用户选择权的损害以及对产品创新的影响。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对微软搭售的反垄断限制措施的实施,才有Google、苹果的创新和脱颖而出,才有互联网市场的五彩缤纷。
受众制造型的双边市场常常需要以负价格向受众提供服务以吸引足够多的受众到平台上来,由此带有一定的负网络外部性。例如,如果门户网站的广告链接过多,那么网民退出的意愿会增强。艾瑞市场咨询2006年的《个人门户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中显示,网民对从门户网站获取信息不满意的主要因素为广告过多、内容繁杂、真实性较低、推荐的头条很少有自己感兴趣的等等,数据详见图1。
在百度案中,百度公司的搜索引擎平台是负网络外部性平台,众多的搜索服务用户的使用,为网络广告商创造了商机,吸引他们在搜索界面和搜索结果中加入广告元素。但过量的、不合理的广告,如百度公司的“竞价排名”等,会影响搜索服务的质量,导致搜索服务用户的退出,而搜索服务用户的减少,则会降低搜索引擎平台对网络广告商的吸引力,影响平台企业的盈利。因此,过量的、不合理的广告对于百度公司来说,与其说是创利行为,不如说是自损行为。因此,百度公司不可能将其在免费的“搜索引擎服务市场”的垄断力量传递到另一边的互联网商业广告市场,影响互联网商业广告市场的竞争。进而言之,即便是百度公司在平台的一边“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作为平台另一边的互联网商业广告市场用户的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起诉百度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百度案也是一个反垄断“伪案”。
证据表明,带有一定负交叉网络外部性的受众制造型平台一般以“先吸引消费性质的用户,然后才吸引广告客户”进行促销,如即时通讯平台腾讯QQ;而具有正网络外部性的双边市场则一般先吸引销售商,如B2B电子商务平台。[21]也就是说,无论平台盈利模式为何,平台企业如果能够采取合适的定价策略、市场策略,就可以通过改变对平台一边的控制能力来改变对平台另一边的控制能力,但是这种控制能力的改变不是市场支配力量的自然传递,而是平台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对平台两边用户规模做出的进入战略选择。对于相关市场界定而言,借助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正负性的确定,可以得出市场支配力量能否被有效传递、平台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控制能力的相关结论。毕竟相关市场的概念本身也是一个用来最终说明企业的市场控制能力的替代性解决方案。
结
语
尽管双边市场理论的提出已经有10余年,涉及双边市场的互联网反垄断案件频频发生,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种理论系统阐述了双边市场条件下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规则——以成为指导反垄断案件执法、司法的标杆;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法院主动对案件所涉相关市场的界定过程做出清晰的解释,为法院日后的案件审理工作提供具有先例价值的司法判断逻辑。从理论上讲,双边市场价格结构的分析并不困难,但是要将这种规范性的结论用经济证据来检验的话,还是异常困难的。因为定量分析对数据的要求会很高,而现有的模型并不完善,使得出现差错的几率非常高。[22]
匀然,通过对上述三个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案件的分析,我们仍可以发掘到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法律信息:对平台企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必须关注平台的双边,通过对平台交叉网络外部性正负考察,可以确定平台一边的市场支配力是否能够被传递。如果平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为正,这种市场支配力能够通过平台传递到平台的另一边,那么平台企业才有可能在相关市场内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及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时就有必要借助对平台盈利模式的确定及平台利润来源的剖析来划定相关市场的边界。如果平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为负,那么对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指控就是缺乏实质意义的“伪案”,可以立即停止,以节约原本就稀缺的反垄断司法资源。当然,这种通过考察平台企业的交叉网络效应、盈利模式及利润来源来界定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及判断互联网产业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初步判断的方法,仅仅是对传统反垄断分析方式的补充。即便是给反垄断法带来了全新的观察视角和巨大的理论挑战的双边市场理论,也不足以颠覆传统反垄断法理论。[23]在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中,“相关市场”概念本身所体现的基本内涵仍然是适用的,需要改变的是具体的界定方法和思维惯性。[24]对此,反垄断法理论与实务界应当有足够的认知。
注释:
[1]参见邢志强、韩淑芳:《信息竞争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2]参见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2》,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页。
[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第3条。
[4]刘伟:《序》,载李虹:《相关市场理论与实践——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经济学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5]参见黄坤:《经济学视角下的相关市场界定:一个综述》,载《经济研究》工作论文,2011年,wp133,载http://erj.cn/cn/gzlw. aspx?m=20100921113738390893.
[6]参见张维中:《美国微软案操作系统软件搭售问题之研究》,载《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7]Forsyth v.Humana,Inc.,114 F.3d 1467,1476(9th Cir.1997).
[8]See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84 F.Supp.2d 9(D.D.C.1999)(“Findings of Fact”),and see 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87 F.Supp.2d 30(D.D.C.2000)(“Conclusions of Law”).
[9]关于“百度案”的基本案情,参见佟姝:《百度被诉垄断案背后的思考——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垄断纠纷一案评析》,载《中国专利与商标》2010年第1期。
[10]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11] See Tanaka v.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52 F.3d 1059,1063(9th Cir.2001).
[12] Eastman Kodak Co.v.Image Technical Services,Inc.,504 U.S.451,481-82,112 S.Ct.2072,119 L.Ed.2d 265(1992).
[13]参见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14] See United States v.Du Pont&Co.,351 U.S.377(1956),and see Brown Shoe Co.,Inc.v.United States,370 U.S.294(1962).
[15]早在1938年,马歇尔就对市场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市场是买主和卖主可以自由进入并在同一时间对同种商品形成相同价格的所有交易关系的总称。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单边市场。参见[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8页。
[16]一般认为,2004在法国图卢兹召开的双边市场经济学学术研讨会,标志着双边市场理论的形成。参见朱振中、吕廷杰:《双边市场经济学研究的进展》,载《经济问题探索》2005年第7期。
[17]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Mimeo,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2004,p.57.And 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no.3),2006.
[18]See M.L.Katz and C.Shapiro,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Vol.8,No.2,Spring 1994.
[19]参见纪汉霖:《双边市场定价策略研究》,复旦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第44页,参见中国知网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http://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DFD&QueryID=4&CurRec=1&dbname=CDFD9908&filename=2007069074.nh&urlid=&yx=&uid=WEEvREcwSlJHSldTTGJhYlQ4NUpQbXRBaXh-Dc1R0TmQ3R3lwNmZpUmhwaGNpWll6THVteXk3-OTFvNkdOY1EwaQ==.
[20] See 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21]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no.1),2004.
[22]参见王先林主编:《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热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24-325页;FTC,Statement of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Concerning Google/Double Click,FTC File No.071-0170.
[23]参见李虹:《相关市场理论与实践——反垄断中相关市场界定的经济学分析》,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85-87页。
[24]参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
[25]在互联网产业中,由于交叉网络效应的作用,引起了正反馈、冒尖、锁定和转移成本等一系列现象。特别是当出现“锁定”现象后,不论新兴的网络产品是否具有新的特性、是否具有更好的用途、是否具有更优惠的价格,网络用户都不会转向它,因为网络用户会认为现在其所使用的就是最好的。
[26]参见余东华:《反垄断法实施中相关市场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其及改进》,载《经济评论》2010年第2期。
[27]《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指南》还规定了必要时考察供给替代性,也存在上述问题,在此不赘述。
[28] See Jonathan B.Baker,Contemporary Empirical Merger Analysis,George Mason Law Review,Vol.5,No.3,1997.
[29]Todd v.Exxon Corp.,275 F.3d 191,206(2d Cir.2001).
[30]同注[22],王先林书,第332-334页。
[31]关于反垄断“伪案”的提法,可以参见郑文通:《我国反垄断诉讼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的误读》,载《法学》2010年第5期。
[32] See Fisher,F.M.,“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2).
[33]参见注[19],第60页。
[1]Baker,J.B.,“Market Definition:An Analytical Overview”,Antitrust Law Journal,2007,74.
[2]例如,房地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往往去争夺黄金地段的土地资源,通过开发后高价卖出,这种资源就是具有物质形态的资源;在互联网领域,大部分产品都是信息产品,平台企业争夺的资源大多不具有物质形态,譬如某个视频的版权、软件使用权等等。
[3] 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4]本表根据黄民礼一文资料整理而来。参见黄民礼:《双边市场与市场形态的演进》,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5] 参见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6]根据百度2009Q2-2010Q1财报数据整理。
[7]因为在互联网上投放的广告当然是网络广告,网络广告与传统广告并不属于同一相关产品市场。
[8]根据艾瑞咨询报告整理。
[9]例如,艾瑞咨询报告显示,2010年新浪网广告收入占其总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超过70%。
[10]参见http://imeigu.com/,2011年10月10日访问。
[11]根据腾讯2010年第四季度财报而整理。
[12]根据艾瑞咨询整理。此收入构成剔除了互联星空和IPTV收入,2010年中国在线视频行业市场规模为31.4亿元。
[13]在国外,还存在个人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C2B),这种模式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但目前在我国比较少见。
[14]参见艾瑞咨询:《艾瑞咨询支付周评:支付行业发展开启“智慧金融”时代》,http://ec.iresearch.cn/54/20110720/145019.shtml,2011年10月10日访问。
[15]参见熊艳:《产业组织的双边市场理论——一个文献综述》,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16]参见注[4]。
[17]参见蒋岩波:《网络产业的反垄断政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
[18] See Microsoft,Microsoft Statement on European Commission Decision,http://microsoft.com/ presspass/press/2009/dec09/12-16statement.mspx,2011年10月10日访问。
[19]参见张凯、李向阳:《双边市场中平台企业搭售行为分析》,载《中国管理科学》2010年第3期。
[20]参见艾瑞市场咨询2006年《个人门户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21]参见注[4]。
[22] See Dennis W.Carlton,Market Definition:Use and Abuse,Economic Analysis Group Discussion Paper,April 2007.
[23]参见注[5]。
[24]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维中:《美国微软案操作系统软件搭售问题之研究》,载《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2.黄民礼:《双边市场与市场形态的演进》,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3.李剑:《双边市场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百度案”中的法与经济学》,载《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4.郑文通:《我国反垄断诉讼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的误读》,载《法学》2010年第5期。
5.Franklin M.Fisher,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Vol.1 (no.2),1987.
6.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7.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8.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 (no.3),2006.
9.Jonathan B.Baker,Market Definition:An Analytical Overview,Antitrust Law Journal,Vol.74,2007.
[论文摘要]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词汇的教学应放人具体的情境当中,大脑对这种情境可能是简单一维的信息与信息的联系,也可能是双维、多维的信息与信息的联系,主动建构的多维联系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本质特征,也是最为高级的记忆活动,对提高记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教学中,我们应培养学生养成多维联系联想的学习习惯,从而主动构建有效的记忆方法,提高词汇记忆效率。
在我国英语词汇教学中,习惯教法一般遵循的程序是:学习者学习单词拼读、了解单词含义、讲解单词用法,学习者通常采取反复背诵、死记硬背的方法记忆英语单词,收效甚微,原因在于“单调识记方式,容易使学习者产生消极情绪和感到疲劳。”[3]根据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词汇的教学应放人具体的情境当中。大脑对这种情境可能是简单一维的信息与信息的联系,也可能是双维、多维的信息与信息的联系。
一、一维联系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特征
一维的联系是指新旧联系的一维性,把词汇与现实世界的事物或者新词汇和旧词汇相比较建立联系,由旧词汇来对新词汇提取时的提示作用。在儿童教学中多采用的是后者,即如教师展示狗这个现实事物或事物的替代物(图片)来建立联系。这种联系往往是同时或先后出现,使大脑对二者建立联系,当一个出现时,另外一个就被提示。如week和waek,中学英语书中一般先学的是week再学weak,学了week之后,week成了旧词,而weak是新词。wwW.133229.cOm在学习week时把weak简单联系起来,仅仅说是同音词。这种简单一对一的一维联系记忆属于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这种一维联系的记忆具有无法克服的缺点,一旦相对应的提示物不存在或者大脑对提示物的记忆由于时间的磨灭、情绪等原因受到抑制或阻断,那么大脑提取对象时就比较困难或缺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似曾相识”或“一时想不起来”的原因。在英语教学中,这种一一对应的一维联系方式,由于不能有效调动大脑的多方面的参与和唤起情绪,如长时间不变,很容易导致学习者感觉困乏无趣。另外,这种一维方式也可能造成两对应信息或两信息部分与别的信息错位,从而导致信息的相互混淆,换种说法就是张冠李戴。英语教学中,由于学习者年龄小,缺少生活实践经验,一维记忆教学占着主导地位,随着年级的增长,词量的增加,近形词、近音词等易混淆的词增多,对应关系的错位增多,以及人们脑力的限制,这种一维形式的力量越来越单薄。为弥补一维记忆所产生的缺陷,运用二维及多维形式记忆的必要性就显示出来。
二、二维及多维联系以一维联系为基础
二维则是一维的复加形式,这正如某人告诉我们在某条长长的大街上寻找某个商店比较困难,而告诉我们在某两条街的交汇处时便好找许多一样,也就是说二维联系可以有效避免词汇混淆的现象,而且大脑提取信息时也快捷准确得多。三维内容则更多些,如新旧词汇比较联系,还可以包括时间、地点等方面的事件情节和情境。多维是在三维之上的更为复杂的情境创设,还包括人文与科学等方面的知识,使新词本身所联系的线索更多些,最终形成多向的学习环境。“当你学习、思考、记忆、感知或让大脑发挥其他无数种功能时,大脑就是在进行这样细致的操作。一个细胞与另一个细胞通过化学作用或电化作用而取得联系,神经元之间便建立了路径或突触的联结。你的树突通过接受信号从其他细胞那里‘学习’知识,反过来,细胞通过轴突传递信息来‘教育’其他的细胞。”对于记忆,“重要的是联结的数量,而非细胞的多少”ll4],每个线索都与神经元的树突相对应联系,当主体获得的刺激物信息越全面,记忆就会越深刻持久。在建构主义理论中,这个联系过程是同化和顺应过程的一部分,大脑把储存新知识细胞有机地与储存了旧知识细胞联系起来,无数个新旧、旧旧有机联系便形成一个新系统,这便是“平衡”。
三、多维联系是最为高级的记忆活动,可以有效提高词汇记忆效率
一般来说,多维的情境记忆优越于单维记忆。语言学家帕尔默(palmer)指出:“整体记忆特定的链条要比逐个记忆单个链条快很多。”“实验证明,人们在感知和记忆语句时,不是把孤立的单词作为感知和记忆的基本单位,而是常常倾向于把若干单词组成的一个短语结构或片语作为基本单位。”这种多维“情境”不是指客观上的情境,而是指记忆的联想立体通道。大脑把信息储存得像立体网状一样,每个交织点就是一个信息,其他网点则是这个信息的“情境”。联系的网线越多,信息越巩固、越清晰。因此,多维联系记忆是最为高级的记忆活动,对于提高记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由此可知,在词汇教学过程中,学习者不单单学习一个单词,他可以通过教师的引导来寻找与之相联系的已知,使新旧联系。学习者也不仅仅对相联系的词汇进行一维联系,而是创设一个情境,形成多维联系。另外,联系间本身又包含实际的情境,再利用一个例句或者具体文章中给予单词以用法和不同情境应用,由此学习者完成意义构建。
根据对多维联系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众多词汇教学的记忆方法,如同音联想法(用同音的旧词来联系新词)、近音联想法(用近音的旧词来联系新词)、同尾联想法(用相同词尾的旧词来联系新词)、象形记忆法(把新词联想成相联系的事物外形)、对称分割法(新词左右或上下对称)、数字编码法(把新词的字母转换成容易记忆的数字)、颠倒字母顺序法(把新词的字母顺序前后颠倒)、词缀法(用词根和词缀分析记忆)、子母联想法(新旧两个单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等。通过这种方法的词汇教学,笔者通过自身学习和教学中多年运用,效果明显,虽然最初学者学单词所耗的时间较长,但学习效率会更高,学习者也不会像一维记忆单词时感觉单调反复枯燥无味而使自己丧失学习兴趣。
四、有效的多维联系的记忆方法的前提是对知识的主动构建
符合题意是考试作文必要的限定,没有这个限定就没有作文考试。话题作文的符合题意主要是符合话题而不是符合材料。因为“话题才是作文的核心,话题作文所给的材料仅仅是对话题的一个说明、一个解释,或者说是一个例子。目的帮助考生理解话题。”“作者完全可以只根据话题的要求而不需照顾材料的内容来作文。”(张伟明)
怎样做到更好的符合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一、 对材料不流连、不依赖。
不流连、不依赖,就是审题时不要在材料上过多的动脑筋。
第一,如果你读一遍材料和话题,知道了话题是什么意思,这时你就没有必要去读第二遍。当然前提是你理解了话题。如果话题还不理解,你还是有必要读二遍。
第二,一般情况下更宜把材料拿到文章里来分析。要分析的应该是话题而不是材料。材料不等于话题。材料的内涵大于话题,分析材料就有非常容易离题。材料是堆土,土里有无数颗可生长文章之树的种子。你流连他、依赖他,你就会在里面自寻种子,但是话题作文的命题者没有给你自寻种子的自由(话题作文有立意自定、文体自拟、题目自选的三自原则,但也只有三自原则而没有四自原则)。你在材料之土里自寻种子就是自寻烦恼、自寻没趣、自寻痛苦。你寻找的可能是梨,而命题人要你栽培的桃。本次作文,你从材料中寻找出“选择”,而命题者要你写的却是“拒绝与获得”。
又如,一个话题作文命题;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脚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无辜烧死。试以“善待生命”为话题作文,有人可能就老想,这个碗怎么放,装上水蚂蚁就爬不上去了吗?弘一法师是不是不懂科学?——这种想法就是对材料的流连、依赖导致了钻牛角尖。——不管你分析的多么有道理,但如果与命题者给定的话题无关,就是做无用功。
第三、即使要把材料作为文章生成的例证,也应点到为止。如吕洞宾拒绝了点石成金,却获得了成仙。切忌大篇幅的引用出题人给的材料。这样做有写不出文字用材料凑字数之嫌。因为这个材料展现在考卷上,是人人皆知东西,你照搬它就显得你贫乏。这种照搬要么导致文章的疤痕感。
第四、如果材料中确实有很有意思的内容,如格言警句般的话,可以写入题记。
二、 题目最好包含话题。
流连、依赖材料往往导致偷换话题。对于议论性文章,题目包含话题可以有效避免离题。话题字数较少的,在话题前加关于,在话题后加断想、联想、沉思等。如《关于诚信》、《选择断想》、《水的联想》。话题字数较长的可以直接用话题作题目,如《假如记忆可以移植》、《答案是丰富多彩的》、《情感与认知》。
题目是一双眼,是一个航标。我们写作时有本能的关注题目的习惯。所以题目包含话题有望提醒我们在自由驰骋时不能信马由缰,在沉醉时不忘题目这理性之光照耀。请听以下题目:奋斗,收获,近利与远算——他们与拒绝和获得有没距离?如果你还拿不准,听听一个开头: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自古以来,许多君王都败于享繁荣。他们不去奋斗探索创造,所以被下一个王朝代替。——这是文章的开头,它的话题什么?显然不的拒绝与收获,而是安乐与忧患的话题。
三、开头的第一段要展现话题。即开门见山。开门见山是应试作文最稳妥最经典的开头
四、文章生成过程中要分析话题。
五、回答话题:对主要问题进行强调。这是文章结构上“合”的需要,也是明确中心的必要。
三、 文体最好是议论文。
下面结合我的历史教学,谈一谈如何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
一、运用联想法,激活学生的发散思维
所谓发散思维就是围绕问题多方寻求解决问题答案的过程。我在历史教学中,为了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采用了联想法。联想法是创造力的重要因素,学生在已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通过联想和想象,可以开拓出许多新的领域。我经常鼓励学生多思、深思,不要满足于已有的答案和结论,从多角度思考问题,以利于培养学生的联想力。我通过开展写“历史小论文”、“历史创作”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多层次,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例如:一个学生在历史小论文中,通过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展开多方面的联想。首先“纵向联想”,指出文天祥视死如归的力量源泉来自“民族的浩然正气和炽热的爱国之心”。接着展开“逆向联想”,痛斥当今社会上极少数只顾个人利益而忘了集体利益的社会渣滓。另外还展开“横向联想”,联想到今天的青年学生应该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不能辜负老一辈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把建设祖国的历史重任肩负起来。这位同学由一位历史人物的事迹展开了如此丰富的联想,充分体现了发散思维创新性的特点。如果经常开展这类活动,就会打开学生思维的空间,增强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二、运用发散性逆向思维,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所谓发散性逆向思维,就是逆常规思维的发散性思考,即突破传统的常规思维方法。它可以强化我们对某些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记忆。思维的灵活性是指在思维活动中能随机应变,不被习惯性思维束缚住,能够举一反三,进行多向思维,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提出问题。比如:在学习“淝水之战”一课后,按照常规思维,大凡“统一战争”都是顺应了民心的,因为人民都厌恶战乱、分裂,都渴望统一、安定与和平的生活环境,所以它应该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可是前秦发动的“统一战争”为什么却遭到了人民的反对呢?(这是前秦失败的根本原因),我们进行发散性逆向设问:人民为什么会反对前秦发动的“统一战争”呢?同学们经过热烈讨论,得出如下结论:学生A:“从前秦军队士兵构成来看,士兵大多是从各族人民中强征而来的,他们受尽了民族压迫之苦,强烈渴望摆脱前秦的统治。因而可以判断:人民绝不是反对国家统一,而是反对由前秦统一。民族矛盾的尖锐,使前秦并不具备统一全国的条件”。学生B:“秦军的指挥在战术上失当,作为统帅,苻坚骄傲轻敌,秦军缺乏训练,战斗力不强等”。我们继续作发散性逆向思考,根据当时的形势,从前秦的对手东晋入手分析,又可得出前秦失败的另一个原因:这就是江南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秩序相对稳定,有抵御外敌入侵的能力。这样,前秦失败的原因就可以总结出来了。通过这种训练,学生既掌握了一种新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也得出新的见解,有助于发散性思维能力的提高。
三、运用情境教学,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广阔性
情境教学是指在历史课堂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情景,使学生感到如身临其境,由此启发学生的思维,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所学内容。其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情感。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当行为给学生带来真实感,在他的心灵中留下愉快、振奋和精力充沛的感情时,知识才会转变为信念。”课标明确指出:“关注课堂教学的情感性,应紧密联系生活实际,注意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使学生为学习内容的情感所感染并产生共鸣,从中获取情感体验”。思维的广阔性,即思维的广度,它是指在历史课教学中,善于打开学生的思路,让学生学会全面地观察问题,积极引导学生从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分析问题,掌握事物本质的能力。其主要方式是通过课堂讨论来引导学生发散性思维进行训练。在教学活动中根据学生的心理特征,我往往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素材,激发学生的思维,唤醒学生的生活感受。例如学习北师大版七年级《历史》下册第四课《昂扬进取的社会风貌》,内容涉及唐代人的衣、食、住、行,为了避免历史课的沉闷、满堂灌的现象,我将课堂教学由师讲变为生讲,课前我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寻找资料进行准备,上课时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多媒体制作唐代街头动画形象,渲染气氛虚拟情境,学生在自制的唐乐中讲解唐人的衣食住行,置身于虚拟的历史氛围中,感受着历史岁月的生活气息。在这种放松、自由的课堂环境下,很顺利地运用情境教学完成了本节课的教学任务,效果很好。
【摘要】词汇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人英语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制约一个人英语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然而英语词汇的记忆一直是广大英语学习者的最大障碍,直接影响学习者的学习效率。因此,找到有效方法来攻克单词记忆这一关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关键。本文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人的记忆规律和遗忘规律,总结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有效的词汇记忆方法。
【关键词】词汇记忆记忆规律遗忘规律
1引言
英国语言学家DavidWilkins在总结词汇学习的重要性时曾说过:“没有语法就只能传递有限的信息,没有词汇则什么也传达不了。”词汇作为语言三要素之一,是语言的建筑材料,任何一项语言技能都无法忽视词汇因素而独立存在。根据《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要求,大学生在完成两年的英语学习后应掌握4200个单词。显然,对于学生来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一般来说,学生在掌握了基本的语音和语法知识以后,他们在听、说、读、写、译等各方面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词汇量的扩大。词汇量的大小是衡量一个人英语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制约一个人英语能力提高的重要因素,因此词汇记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广大的英语学习者找不到记忆词汇的有效方法,结果往往事倍功半。
2笔者从心理学的角度,浅析人的记忆规律和遗忘规律,并提出如下记忆词汇的有效方法
2.1经常复习
孔子在《论语》中提到:“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都是强调复习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一劳永逸的记忆是没有的,即使是记忆牢固的词汇,也会因其它因素的影响或干扰而发生遗忘,避免遗忘最有效的手段是经常复习。复习也要讲究策略,那就是要分配复习。一般而言,应先密后疏,即对刚学过的材料应多加复习,每次复习间隔的时间应短些,随着记忆巩固程度的提高,复习的次数可逐渐减少,间隔的时间可逐渐增长。
2.2及时复习
复习不仅要经常而且要及时。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第一个对遗忘现象作了系统的研究,他所绘制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揭示了人的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是先快后慢的规律。由于遗忘是先快后慢的,所以记忆词汇时复习必须及时,要在遗忘尚未大规模开始之前进行,方可阻止学习后立即发生的急速遗忘。有些同学虽然也复习,但由于复习地不够及时,影响了记忆的效果。我们应当明白:有些事情不在于做与不做,而在于什么时间做是有用的。
2.3多种感官参与记忆
在识记时,通过何种感觉通道输入信息影响到识记的效果。例如,有人曾经做过一个实验:让三组学生识记相同的材料——10张画片,一组采用视觉记忆,二组采用听觉记忆,三组采用视听结合记忆。结果一组能回忆起70%,二组60%,三组83.6%。这说明:视觉记忆优于听觉记忆,视听结合优于视觉记忆。显然,多种感觉通道共同参与识记,可使同一内容在大脑皮层上建立多渠道的广泛联系,因而要优于单一渠道的识记。因此,在记忆词汇时如能充分调动主体的五官共同参与识记,做到视、听、读、写结合,将会大大提高记忆效果。同时,在记忆过程中,由于多种感官共同参与其中,更易集中精力,全神贯注,不受外界事物的干扰,保证了记忆的质量。
2.4建立联想
单词之间存在着广泛的联系,如词义上的相近关系、相反关系,词形上的相近关系、衍生关系等等,依据这些关系进行联想记忆可收到“记此忆彼”的功效。实践也证明,是否善于利用联想来扩展记忆范围是造成人与人之间记忆水平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人可以浮想联翩,举一反三;有的人则什么也记不住。词汇记忆过程中,当碰到一个新单词时,可使用接近联想法,类比联想法,对比联想法,归类联想法等记忆方法,由此及彼,由点到面,由一个单词尽可能多地联系到与它相关的各种形式,结构及用法等。如在学习表达好的记忆力的短语haveareliablememory时,联想到其相近的表达:havea/antenacious/retentive/photographic/unfailingmemory,同时又联想到其意义相反的表达:havea/anunreliable/terrible/selectivememory。在学习blue-collar(蓝领阶层的,指“体力工作者的”)时,类比联想到white-collar(白领阶层的,指“脑力工作者的”)pink-collar(粉领阶层的,指“典型女性职业工作者的”),gray-collar(灰领阶层的,指“维修保养行业工作者的”),gold-collar(金领阶层的,指“高级专业人士的”)和bright-collar(亮领阶层的,指“电脑及通讯专业人士的”)。在记忆单词drought(旱灾)时,运用归类联想法联想到同属自然灾难的其它单词,例如:flood(洪水),hurricane(飓风),typhoon(台风),tornado(龙卷风),earthquake(地震),volcaniceruption(火山爆发),mud-rockflow(泥石流),avalanche(雪崩);在记忆单词acceleratorpedal(油门踏板)时,联想到同属汽车装置的其它单词,例如:brakepedal(制动器踏板),clutchpedal(离合器踏板),dashboard(仪表盘),horn(喇叭),ignitionswitch(点火开关),seat-belt(安全带),steeringwheel(方向盘),windshield(挡风玻璃),windshieldwiper(刮水器),bumper(保险杠)等。
2.5尝试回忆
在用联想进行记忆时,一方面强调它对“记”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强调它对“忆”带来的方便。所谓记忆,包含记和忆,是指对知识的识记,存储,提取和再现,因此只有记而没有忆的记忆称不上真正的记忆或完整的记忆,记、忆结合才能保证记忆的效果和质量。实验也表明,学习时,单纯地反复阅读的效果,不如在阅读中结合积极的尝试回忆效果好。这是因为反复阅读与尝试回忆相结合是一个积极的学习过程,它要求高度集中注意,进行更紧张的脑力活动,能促进暂时神经联系的建立和巩固,同时又能及时检查记忆情况,把精力集中到薄弱环节,易于加深印象。实验证明二者最好的比例是20%的阅读+80%的尝试回忆。
3结束语
掌握大量的英语词汇是提高听、说、读、写、译各方面能力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如此丰富的词汇量,如果没有科学理论作为指导,仅凭学习者的耐心和毅力去死记硬背是难以完成的。记忆词汇的过程就是同“遗忘”作不懈斗争的过程,因此了解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将遗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而强化记忆就显得格外重要了。这样记忆英语词汇,不仅记得多,记得准,记得牢,而且易于提取,不易混淆。运用词汇时也能真正做到得心应手,触类旁通。
参考文献:
[1]陆巧玲.词汇教学中的语境问题[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6).
[2]孟祥杰.大学课程中的英语词汇教学.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08,(7).
[论文摘 要] 词汇教学在英语教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简析了高中英语词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讲述一些词汇教学方法及指导学生学习巩固词汇的一些做法。
《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高中毕业生应学会使用3300个左右的单词和400~500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运用词汇理解和表达不同的功能、意图和态度等;在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运用词汇给事物命名,进行指称、描述行为和特征以及说明概念等。这足以说明词汇教学的重要性。
面对新课程浩如烟海的英语词汇,高中学生苦于单词记忆的效率低、遗忘速度快。作为一名英语教学工作者,应思考新课标下如何进行英语词汇教学,使学生真正理解和掌握英语,并培养他们更为自主的学习态度和独立学习能力。本文仅谈谈新课程理念下中学英语词汇教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以及笔者的做法。
一、英语词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词汇维系着语音和语法,是语言的基本材料。离开了高效率的词汇学习,语言知识的掌握便无从谈起,交际能力的培养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外语教学也就无效益可言。然而,在当前高中英语词汇教学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1.词汇教学中主次不分,平均分配力量。有些教师对每课中的所有词汇不分重点,不分主次,平均使用力量进行教学。这样就增加了学生的负担,使其觉得词汇太多,逐渐对词汇学习感到厌倦,从而放弃学习。
2.未能遵循记忆规律有效合理地复习和检测词汇。有些教师在新授单词后的第二天就通过听写或练习对学生掌握单词的情况进行检测,没有多次的重复和多角度的复习以帮助学生长时记忆,导致这些单词逐渐被遗忘。
3.词汇学习遗忘现象普遍。由于英语和汉语在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性及学生学习过程中记忆不得法等,许多学生都感到花了大量时间但记忆单词效果却不理想,对学过的单词不能有效地利用。
4.词汇学习方式单一。在英语词汇学习过程中,学生由于条件的限制或缺乏学习策略等,常常孤立、机械地去学习、记忆单词。
5.词汇教学方法单一。默写是最常见的测试方式。比较常见的默写方式是教师读出一个单词,要求学生拼写出该单词,并写出相应的汉语词义,有时还要求写出词性。
二、英语词汇教学方法
1.tongue twist。利用tongue twist学习词汇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而且在句中识记、整体理解更有利于学生记忆。如教授模块5Unit 3《Life in the future》时,就可以利用这种方法来学习本单元中的一些新词汇。⑴The typist used the typewriter to type.⑵The moveable Robot is moving according to the designed movements.⑶ We are impressed by the impression of GuiLin where the sites are impressive.
2.直观呈现法。包括使用图片、简笔画、实物、动作、表情等手段。使用直观呈现法可以加深学生的感性理解,有利于词汇的长时记忆。
3.词义阐释法。用简易英语去解释新词,有助于学生英语思维习惯的养成。按英语语言特点,给某个词下定义,应先找出它的界定词或中心词,再分别加些定语或状语等修饰限制的内容。如模块5Unit 3《Life in the future》中的词汇处理:constant—happening all the time or repeatedly;citizen—a person who has the right to belong to a country。
4.利用构词法知识扩展词汇。在词汇教学中,教师可以给学生讲授一些构词法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常见的前缀、后缀以及合成词等。这样,学生在学习新词汇时就能省力省时,同时还能复习和巩固旧词汇。这是扩展词汇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5.诙谐联想法。观察新词的词形或发音的一些特点,产生奇妙或有趣的联想,帮助学生学习与记忆新词。如quiet与quite,字母e被关进去便“安静”了,放出去则“相当地”不安分了。
三、英语词汇的复习与巩固
针对学生词汇学习普遍的遗忘现象,教师要搞好词汇复习,强化记忆。
1.灵活多样的复习。首先,可利用联想法进行记忆与复习巩固;其次,进行多种形式的必要的检验。
2.要运用教学和考查一致性原则,遵循“教什么就考什么”、“怎么教就怎么考”的原则,才能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促进他们更好地巩固与掌握、记忆与运用。
3.学生背单词总是忘记的多、记住的少,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重复率。通过阅读不断增加单词的复现率是记忆的必备条件,并定期检测学生对读物中词汇的掌握情况。
总之,词汇学习在英语教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师应不断研究教学方法与策略,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切合他们自己的词汇学习方法与策略,改进与激活词汇教学,进而切实提高英语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赤峰学院 外国语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信息时代,外语人才的培养呈多元化、国际化趋势发展。从内蒙古地区高校外语人才培养情况的调研看,对学生的评价体系、评价手段、激励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存在着形成性评价不够、以考代评、考核方法过于单一等问题。关于如何确立“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本文从建构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手段、建立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予以阐释。
关键词 :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G40-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245-03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信息社会,要求高校在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评价上应“多元观”思考。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观念,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探究多种评价方法,促进“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的发展。在建立有效评价机制方面,要从培养学生理性的批判思维、鼓励创新的角度出发,注重评价制度、考核制度的科学性、综合性和多样性。开展由学校、学生家长代表、社会、第三方机构、政府等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要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由品德、能力、知识、操作、实践等要素构成的多种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考试要引入形成性评价、考察学生理解能力的评价,打破传统评价体系的单一的总结性和强调标准答案唯一性的局限。评价过程、评价方式、考试内容、成绩构成要多元化,考试管理要全程监控。在考试的命题、考试监督、评阅试卷等环节中,采用科学管理机制,要突出信誉和效率的辩证统一,力求实现考核的科学性与个体化的目标。评价包括教学评估机制,要引入具有国际化企业的人才考量机制。要完善学生奖学金制度,为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科研项目提供经费支持。这些措施、制度的建立,将对教学反思、学生实践能力的检测起到促进作用。
从对内蒙古地区五所高校外语人才培养情况的调查看,多数高校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侧重在期末考试成绩的单一总结性的评价方面,有的形成性评价比重较低,有的缺乏形成性评价。有的学校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方法、效果了解不够,使教学主客体之间的交流、反馈、互动不够密切。有的学校虽然把平时作业、小论文、课堂讨论的表现折合成一定的比例分数加在总成绩里面,但比例过低,有的根本不与总成绩挂钩。有的学校规定只要一门课程期末考试达不到一定的绩点,即使通过复习补考的分数再高,成绩也只能算及格,并规定不允许申报奖学金、申请入党、评优秀干部、保送研究生等。有的学校有些课程考试,强调答案唯一性和标准化,只考察学生对已有知识的记忆,没有考虑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忽视了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所调研的五所高校,在考试中都基本采用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有的课程虽然运用了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笔试或口试、写小论文等方式对学生评价,但只占考试课程的7%,有的学校闭卷考试占考试课程的97%。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全程封闭性的闭卷考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学生掌握知识和提高能力检测的真实度,影响教学效果。
一、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实践“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保障
“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多元。“多元观”学生学习评价体系是指高校教育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教学目标的要求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对学生评价体系上的多元化反映。是运用多元系统对学生的知识、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体系的内容、方式、过程、手段、管理等形式多样,能够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内涵包括评价过程多元、考试内容多元、评价方式多元、成绩构成多元、监控考试过程等方面。具体实施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监控、完善考试办法、改革评价模式等手段进行。
要改革传统的只注重学生学业成绩单一的终结性评价方式。改变那种重教师讲、忽视学生创新发展,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的教学评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对学生平时的学习策略、学习态度、发展潜力、取得的成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在考试内容方面,要重视考核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要重视考察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问题。考试形式可采取笔试、口试、辩论、闭卷、开卷、作业、小论文、讨论等多元方式进行。
外语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对考试的功能要有科学的认识。要淡化考试意识,提升考核的质量,注重考试的公平性、可靠性。要规范考试程序,建立科学的考试管理机制。在命题、考试监督、评阅试卷的环节上,可以采取以教研室为单位的集体工作形式。针对不同课程的教学目标和要求,探讨、组织、调整、实施各门课程不同阶段的考试内容,避免考试形式的程序化和考试内容的片面性。要把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语言学习考试,既是对语言能力的检验,也是对学生理解、分能能力的查验。考试题型,主观题要占到65%以上,客观题起辅助作用。主观题不能设定标准答案,允许学生自由地阐述认识、表达观点。要把握考试内容的难度,让学生感到有所挑战和提高。考试的方式要多样化,例如提交学习报告、撰写论文、开卷答题、现场辩论、考察学生对某一个问题理解的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要分散进行,可以从每学期两次考试,改为四到六次测评,综合评定。测评内容要注重学生能力素质的检验,依据教学的进度实施。考试评价的灵活性、多样性,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便于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搜集整理资料、独立思考、独立探索、主动实践、发挥自由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
要改进教学评估方法。对学生成绩的评估要从提高素质能力的角度考虑,要减少定量和分数的考评。考试要按照行动导向、构建导向的原则实施。评估主体要有教师、学生、家长代表、评估机构等多方共同参与;课程、教学、评价的整体要以学生表现作为评价依据;评估的过程要动态化、日常化,既要关注结果又要重视过程;评估内容要重视综合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行为和认知,避免以分数划等级;要提倡教学活动自我评估,包括第三方评估、用人单位评估、学生自我评估(包括学习的重点、掌握的新知识、如何参与教学活动、必须学会的知识和技能、更有效地学习、反馈意见等方面)、学生之间自我评估(学生自我检查、其他学生帮助检查、学生间互相检查)、教师自我评估(同事之间相互听课评估、教师根据评估指标自我评估)、学校自我评估(召开研讨会、评估调查、请第三方咨询)。
二、创新多元化评价手段是实践“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路径
高校应积极引进先进的专业能力测试理论和测试方法,提高“多元观”外语人才评价科学性。先进专业的能力测试方法,结合了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帮助检测者了解自身能力素质的发展状况,便于学生制定较为合理的学习发展策略。可以参考几种在国际上流行的评价测试方法。
托伦斯创造性思维测验(TTCT)是目前世界应用最广泛的创造力测验,适用于各年龄阶段的人。托伦斯测验提供了图形和语言两个版本,有A、B两种形式。在限时的情况下,两个版本的检测都要求被检测者完成测验题中所列出的一系列没有固定答案的任务。测验以游戏形式呈现,测验过程轻松愉快。例如,言语检测要求被测试者看图后列出自己想到的所有问题。有的题目要求被检测者列出普通物品的特殊用途和对产品的改进措施。图形检测要求被检测者在普通几何形状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画出不相同的几何图形,并用一系列抽象图形组成图画、标出题目。检测根据流畅性、灵活性、独立性以及精细化程度评分。被检测者如对评分有异议,还可以把检测结果送交评分服务部门再次评分。流畅性分数是指被检测者完成的想法或图形的数量。灵活性分数是指被检测者想法的类别数量。独创性分数由统计频数所决定。如果被检测者的想法或观点独特罕见,就可以认为这种想法具有独创性。每个想法都被分别赋予三个不同的独创性分值列在表里。评分人员在表里寻找被检测者的每个想法或每幅图画最接近的主题或想法,对想法或图画具有的创造力做出评判。由于检测任务无固定答案且评估具有多维性,检测评分比较费时,但测验信度和预测效度较高。①
芝加哥大学创造力测验。该测验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两位心理学家盖泽尔斯和杰克森在20世纪60年代初编制的,共有五项分测验,其中有些源自吉尔福特的创造力测验。这五个分测验分别是语词联想、用途测验、隐蔽图形、完成寓言、组成问题。该测验适用于小学高年级至高中阶段的学生,可集体施测。其记分标准的反应数量、新奇性、多样性分别对应于流畅性、独特性和变通性。②
沃利奇——凯根测验。该测验由沃利奇和凯根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编制,侧重于联想方面的发散思维测验。这套测验一共包括五个分测验:列举例子、替代用途、找共同点、图案的意义和线条的意义。其评价程序主要源自吉尔福特的工作,但有两点不同,其一测量的内容只限于观念联想的生产性和独创性;其二施测时无时间限制,以游戏形式组织,施测气氛轻松。③
多元化、国际化外语人才评价维度中,比较重要的一条是被评价者的职业发展规划。认为优秀的职业者应具备六大要素:专业知识,组织沟通能力,道德品质与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包括责任心、自信心、自我认知与调节能力、情绪稳定性、社会接纳性),人文素质,身体素质。而市场和经济社会对优秀的外语人才的要求表现为:能明确自己的目标,有创造力、客观分析能力、企业家精神、对市场的认识、领导能力、发展他人的能力、影响他人的能力、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自信、合作精神。故此,在“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出的学生必须具有以实用为导向的职业知识、以专业为导向的职业技能、以价值为导向的职业观念、以结果为导向的职业思维、以生存为导向的职业心理。所以,外国语学院、系在培养学生的考核评价中应考虑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
第一,进行能力倾向的检测,主要考察学生能力基础,发现学生的创新潜力。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推理判断、资料分析、思维决策等。
第二,进行社会愿望的检测。主要包括权利动机、回避失败、争取成功、风险决策、亲和动机、社会称许性等。
第三,进行行为风格检测,考察学生认识世界的方式及工作生活行为风格。通过测查学生在学习和工作中搜集信息的方向、接受信息的方式、处理事物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思维特征等。反映学生是否敏感细致、关注具体细节,还是注重整体思维策略;是否易于沟通、善于交际;是否具有开放的适应能力;是否具有条理性和计划性;是否通过逻辑思维客观进行决策,还是善于通过权衡价值、考虑其他情况进行决策;是否认识自身的情绪状态,能有意识进行调节等。
第四,进行职业兴趣检测,考察学生的职业兴趣特征。主要包括艺术取向、事物取向、经营取向、研究取向、技能取向、社交取向等。
第五,进行对用人单位跟踪访问,检验“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的社会性,根据情况进一步调整培养方案,拓宽培养途径。
任何检测评价机制都需要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反复的实践论证,通过不断地完善才能与时俱进,适合本校的发展。要想全面了解、把握学生行为特征,必须把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特征结合起来,进行结构性的立体分析,通过专业的测评,才能达到评价的预期目的。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实践“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措施
高校应建立奖学金制度,进一步加强“多元观”外语人才培养评价的激励作用。奖学金制度,能鼓舞学生积极向上,奋发努力,刻苦学习。能为他们参与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能帮助他们根据自身的研究愿望和兴趣进行项目研究,在同学中能起到引领作用。
奖学金来源,应包括学校本身确立的经费、社会和海外的资源、国家和政府机构及企业提供的资助等。
奖学金制度要注意奖励的激励作用、公平性、连续性和科学性。要制定大学生奖学金条例,明确奖学金的种类、等级、金额、比例、评奖资格、考核标准、评奖时间、评奖程序、单项奖学金及荣誉奖学金评定办法、条例实施时间及负责解释的部门等。
高校应建立保送研究生和遴选免费生到海内外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实施办法。要注意公平性和科学性,要有监督保障机制。
高校应在学生参加比赛、科研、社会道德风尚、见义勇为等各方面建立奖励办法。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注 释:
①梅德明,朱晔,吴菲,赵阳.国际化创新型外语人才培养研究[M].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284.
②③李志鸿,周云祥.国外对学生创造力的评价技术[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5(10):23~26.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高校英语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资料[M].全国高校英语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学术研讨会资会务组,2013.
〔2〕郑素杰.我区高校英语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235~237.
〔3〕孙承荣.高校外语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建立[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07~110.
选择什么材料作为“由头”,可以从三个角度斟酌确定:该例是否能与题目发生关系并能引出一个独特、深刻的观点?该例是否能深入到社会、文化、人性、人生等层面?作者是否熟悉该例并占有较丰富的材料?下面介绍几种“由头”引发议论的方法。
一、类比联想法
印度南部马哈尔丛林里,人们用一种奇特的狩猎工具捕捉猴子:一个固定安装的盒子里装有猴子爱吃的核桃,盒子上开一个小口,刚好够猴子的前爪伸进去,但抓住核桃后就抽不出来了。猴子常常中计,因为猴子有一种习性:不肯放下已经到手的东西。
其实,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的欲望是层出不穷且无止境的。人生的远航,有时不是帆在动,而是心在动。生命之舟载不动许多的欲望,要想抵达理想的彼岸,只有轻载,果断地放弃那些可以放下的东西,才能顺利前行。(《让生命之舟轻载前行》)
文段从猴子不放下核桃讲起,分析其原因与结局,再联想到人类有时也犯同样的错误,顺理成章地得出“人生之舟必须轻载”的观点。类比联想要注意抓住相似点进行分析。
二、原因追问法
纷纷落叶飘香砌,盛夏的时日已尽,留秋的萧瑟侵万物骨髓。坛边的野草早已偃鼓作息,颓然而黄。早霜重临大地,冰冷了土地。然而万物衰颓之际,一株球菊正努力着与寒风为敌,竭尽全力地舒展。终于,穹顶之下,临霜傲立,那是它的尊严。
失了这与剑一般寒风的斗争,失了自我不懈的奋斗,菊又何以成为菊,又凭什么赢得人们的垂青与赞叹?凭什么收获这份至臻的尊严与体面呢?
人当如菊,唯有个人的奋斗才可博他人之敬,赢自我之尊。(《尊严之钥》)
文章以不似凡花与野草,临霜傲立,舒展开放,尽显尊严与体面为由头,追问原因,得出观点:个人的奋斗才可博他人之敬,赢自我之尊。学生运用追问法要善于由果溯因,直达本质。
三、隐意剖析法
“安那其”是无政府主义的音译。蒋勋写这篇小说就叫《“安那其”的头发》,写他在巴黎求学时曾加入过无政府主义的学习小组,会长是个清瘦俊朗的男生,有一个女组员很爱他,尤爱他一头灿烂的黄金卷发。可是有一天,她发现那只是锃亮脑壳上的一顶发套,故事戛然而止。
这当然是个隐喻:无政府主义本身就含有虚无的否定一切的意味,那结尾的“否定之否定”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这是一个信仰缺失的时代:旧的信仰被打得粉碎,新的却迟迟未见建立。我们能相信什么呢?没有了信仰,我们眼中的世界不就是一顶顶“安那其”的头发吗?(《“安那其”的头发》)文章以《“安那其”的头发》故事作为由头,对其隐意进行剖析,得出看法:人如果没有了信仰,世界也就是随风飘飞的“安那其”的头发。自然带出本文观点:信仰不可缺失。运用隐意剖析法要懂得由表及里,发掘隐意。
四、新意生发法
有位外国作家的小说中有这样的故事:一对贫穷的兄弟得到机会通过劳动赢取马戏票。打半天工可获取前排座,全天是贵宾票。他们不停努力,当最终坐上贵宾席后便已累得睡下。
在别人都在为他们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获取贵宾票而点赞时,我却更多地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已无力欣赏这精彩表演。故事让我懂得:生活之中,追求的路上,只有认识自身的局限,懂得适时知止,方可收获真正的精彩。(《知止》)
文章以外国小故事开头,作者读出与他人不同的新意:人只有认识自身的局限,懂得适时知止,方可收获真正的精彩。对材料的新意生发需要作者另辟蹊径,又要自圆其说。
五、见微知著法
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名为“风沙渡”。独这三字,意境全出,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
只是一个招牌,却可以让这一家平凡的餐馆从一干“某氏餐馆”“某某小吃”中脱颖而出,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他们也曾坐在高考考场,也曾为了理想而奋斗,而他们现在,叫做“蚁族”……(《风沙渡》)
作者从小餐馆招牌“风沙渡”入手,见微知著,感受超越平庸的力量,进而联想到现实中的“蚁族”甘于平庸的后果,自然引出看法:要成为强者必须具有一颗不甘平庸的心。而对现象的见微知著需要从小处突破,由此及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