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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不断清晰,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逐渐提升,在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务支撑。
【关键词】集约化;信息化;会计基础管理
1 概述
1.1 集约化、信息化下会计基础管理的必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基础管理的基础和基石”,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规范,直接决定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内部决策和管理。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见为抓好企业管理,必须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公司“三集五大”的深化和财务集约化、信息化的管理,使得公司层面的财务核算较以往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ERP、财务管控、SG186为代表的管理系统使财务人员从以往繁重的核算中解脱出来,但高度的信息化在实践过程中却带来了一些负面的效果,即会计基础工作有所滑坡。作为会计信息质量重要载体的会计基础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被放松,应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深入发展。
1.2 会计基础管理的主要目标
公司始终把夯实财务基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来抓,按照“以财务集约化为指导思想,以信息化为平台,以财务基础工作管理为重点,以风险评估与控制为主要内容,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的工作思路,从财务基础管理的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努力把基础做实,把管理做细,旨在构建完整、科学、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价值管理和业务管理深度融合,实现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益化管理,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务支撑。
2 会计基础管理的专业做法
2.1 凭证基础管理
会计凭证是会计基础工作的起点,凭证作为会计分录的载体,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帐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为规范凭证的制证标准,各岗位人员根据日常核算内容将制证依据、支撑材料、审核要求、摘要格式等予以统一,初步梳理形成了凭证审核标准模版,经过会议讨论,达成共识,建立标准规范的凭证制证审核依据。同时公司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凭证审核提出更高要求,建立了“财务制证审核、对口财务复核、主任重点抽核”的三重审核机制。
2.2 会计档案管理
因会计档案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同时为了以后原始资料的调阅,所以会计档案归档率,全年必须达到100%;为防止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缺失、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会计档案建档及时率必须达到100%;会计档案移交及时性必须达到100%;会计档案调阅登记率必须100%,主要是为了防止调阅人员涂改、勾画、拆取原始凭证;会计档案销毁手续完整性100%。公司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指标,并纳入绩效考核。同时,以绩效考核指标与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为基础,结合当前省公司财务资产部财务集约化、信息化、档案管理标准化需要,应用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手段,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寻求改进方法。
2.3 “一键式报表”管理
通过财务管控系统的集团报表模块,实现直接从数据中心实时提取账务数据,自动生成财务报表,提高财务报告的实效性。为了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每月底须核对SAP系统中科目余额和财务管控系统科目余额一致性,出现差错须及时找出未传递凭证进行补传递,并对报表进行差异分析。
2.4 会计监督管理
公司严格实施会计监督管理,做到事前监督,会计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提早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主要体现在:应用在线稽核功能和财务风险预警功能模块,开展协同监督,组织到现场对会计凭证合格率和会计凭证及时率、准确率进行抽查,确保在线检查结果与现场检查结果一致,推动财务经营风险控制向业务前端延伸;开展财务内控评价,开展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收支自查工作,开展财务督查“回头看”活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开展资金安全专项稽核,持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
3 取得成效
3.1 提高了财务人员的素质
集约化、信息化下的基础凭证,对各岗位制证及审核的标准进行统一,对财务人员的能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财务制证、审核、复核责任对应到人、落实到人,审核到位,复核工作不走过场,也减少了因会计人员的疏忽而造成凭证不规范的风险,同时,财务人员之间的互审改变了以往各岗位财务人员只专精自己岗位的工作,对别的岗位不了解的情况,财务人员熟悉了除自己岗位之外的会计工作内容,扩大轮岗效果,轮岗后可以迅速上手。
3.2 提高了会计报表质量
公司在会计报表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管理办法,建立了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动机制,保证前端业务的正确集成,建立会计凭证多渠道审核机制,保证账务数据质量,加强了会计报表管理,形成报表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基础会计;信用社
本文通过对新型会计准则的认知和推广,正面阐释新型会计基础在当今的影响力。通过笔者的介绍,及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总结介绍,相信大家会对新型会计准则有更全面的认识。
一、新会计准则的内容及特点
我国是社会主义的领军带头人,非常重视特色化的社会市场经济的建设。在当今全球化市场经济的趋势之中,世界各国的会计准则走向都应该满足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平衡发展。我国作为世界经济中的一员,既要跟随世界经济强国的步伐勇往直前,同时还应留有自身的特色,这样才能区别于其他国家。新的会计准则使会计行业在国际化中前进了一大步,新的会计准则与原有的会计准则相比,在准则体系上有了系统化的改观,新的会计准则借鉴了国外优秀的经验,实现了与国际相接轨的目的。但是我国施行的是社会主义体制,一些在资本主义社会可行的方案,在我国并不能实行,新会计准则在保留我国自身优点的同时,主动接纳国外的先进思想,并把先进的思想和我国的现状进行融合,同时进行相应的改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我国资产负债报表的编制施行统一制原则,确立出口的统一化,在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其中很大一部分采用国际会计相关准则进行编制,最大程度上满足国际趋势的变化。新的会计准则与以往相比更具有时代气息,方便中国引进海外投资,进一步减少中国与外国之间的经济沟通误差,最终达到零误差的效果,在同一个平台上尽情地展现中国的经济实力。
二、从中国国情的角度分析新会计准则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在中国总人口中占有很大比例,而今农民对现今社会的经济动向把握不及时,这时农村信用社就为广大农民朋友们提供了很好的桥梁,信用社相比银行等其他一些金融机构来说更具有灵活性,覆盖基层面积更广,提供的服务更贴近农民的生活。现今,信用社已经成为广大农民朋友的经济帮手。我国信用社会计的目标在这次改革当中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新的会计准则促进了我国信用社的经济增长方式,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思想引导信用社走长期有效的发展道路。改变信用社管理者的思路,督促信用社管理者进一步对社会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合理的预防工作,完善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条款还改变了我国信用社长期以来的管理控制机制,把国际优秀的管理方法通过新会计准则与我国现行的农村现状相结合,研究出适合我国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型信用社管理机制。把最直接的数据展现给广大农民朋友看,指导广大农民朋友合理的运用自己的资产。用直观的方式向广大劳动人民解释当前我国经济的现状,把实际利率,摊余成本等难懂的名词通过会计实物来做一解释。
新会计准则在经济时间价值上做出了明确的改进,充分体现了资金时间价值的观念,使原有会计单一的会计计量模式转型为多种会计计量方式共存的新型会计计量模式。原有的单一式的会计计量方式无法面对当今变化多端的经济社会。这种大胆的改革摒弃了一成不变的作风,勇于突破自我,用多种计量方式并存的会计计量方法当今多变的经济社会的要求。新的会计准则还引入公允价值,针对当今现有的金融工具进行计算和确认,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的一大特色,通过公允价值的应用,充分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对中国现今市场的研究,做出了带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工具测量方法,在这次会计准则推行之际,对债务重组、房地产投资等相关行业有了很好的实践成果。但我们不难发现公允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的获取得到准确的数据,需要大量的验证及频繁的估算才能得出准确的数值。在大量的计算和估算中,信用社的成本也在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信用社在管理机制上要下足功夫,确保每一个计算环节的准确性。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信用社的引入,标志着信用社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双重作用下对风险预测风险规避等方面有了重要的提升。从这一点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到新会计准则的确立相比以前在风险预测和风险规避上有了重要的突破。在新会计准则在农村信用社实行的过程当中,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机制上有了很大的改动,同时也改变了信用社管理者对利率风险能力的掌控能力。
三、新旧会计基础的异同
(一)全面了解新旧准则的变化把握新准则实施要点
在新会计准则的39项新准则中当中,《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新会计准则对信用社及银行机构的业务领域有了重要的帮助。
新会计准则在会计工作层面上,随着应用面积不断地扩大,对会计的技能要求不仅仅至限于理论层次,新会计准则中对会计的技能能力有了进一步细化的要求,要求会计要对新会计准则的每一项准则都要有细致的理解,针对会计的自身理解与吸收做到对实物操控能力的准确化、迅速化。在这次会计准则改变之际,信用社的自我改变要从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角度出发,根据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信息对信用社管理理念进行相对调整,结合当地农村状况为信用社带来新的生机。
这次新会计准则的亮点公允值价值量计算原则,营业利润发生了改变,从原有的单一的主营业务中获取利润变成可多方面获取盈利。这样的变化将拉动经济多元化发展,获得更多的利润。信用社在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应该注重与外界的沟通,注重资产管理和现金流量的变化,因此信用社在这次改革的契机下,应该通过自身不断学习和培训,提高信用社员工的职业能力和准确的判断力。
(二)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为实施新准则作充分准备
增强信用社的对外沟通能力,把信用社的规模逐步扩大,增强信用社对新会计准则的贯彻与实施,并根据是规定制定出符合本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在沟通其他单位或者其他部门的时候,包括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相关政策和监管指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应该从改变农村信用社的征税政策和增强扶持政策着手,以最大的限度减低农民的负担和农村信用社的税收负担。在农村信用社开展交流的同时,应该借鉴已经施行新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的工作安排和步骤方案,从而提高对于新准则的执行能力。
四、新会计准则对基础会计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构成了一个新的核算基础体系,对基础会计财务报表的经营成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第一,在所得税方面,一方面,新准则要求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而在旧会计准则下,大多采用应付税款核算。执行新标准后,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这将使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本期利润增加。另一方面,新准则规定对于亏损产生的所得税利益,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利润。
第二,在公允价值方面,按照新准则要求,在利润表中单独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用于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损益的影响。公允变动计入损益;衍生工具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由表外进入表内),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指定并有效的套期工具除外),非货币易具有商业实质时以公允价值核算;金融工具根据不同类别分别公允价值,在非经常性损益中,新准则未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入其中。另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业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资本公积的影响和净利润的影响。
第三,在债务重组中,由于购买法将负商誉确认为收益;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以确认收益;债务重组可以确认收益,所有这些事项在资本运作会计当期,即可在公司财务报告中反映运作收益,重组的收益计入利润表。
在新会计准则推行期间,面对的困难是前所未见的,但笔者相信新会计准则是适应中国现行社会的发展需求的,通过科学有效的办法一定会让新会计准则为中国市场带来新的生机,为企业的资金运行提供更加良好的优化方案,从而为企业谋求更大的利益空间,加大企业在当今社会中的竞争力度,为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地位。
参考文献:
1、胡世军.我国新会计准则特点探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9(10).
2、袁中文,倪劲松.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与建议[J].社科纵横,2008(12).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核算业务频增、计算更加繁杂,传统的单机和局域网技术已难以完全胜任。网络会计作为网络环境下一种全新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模式,它在冲击电算化会计的同时,也在实践中表现出了传统会计前所未有的优势。
1.会计主体的模糊性和会计对象的拓展性。
1)会计主体明显改变。传统会计主体明确稳定,但网络会计却不尽然。网络经济的全球性、虚拟性、速度性使得会计主体的外延范围不断扩大,主体间的关系多元化。以没有场地、没有物理实体、没有确切办公地点,可根据任务或市场变化迅速分合的网上虚拟商店为例,其会计核算范围就处于模糊状态。网络会计主体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它既有别于以微机替代人工记账、算账和报账的会计电算化,也绝不简单等同于以互联网为载体,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信息纳入企业信息网进行远程操作及动态核算的会计网络化,因为后两者都没突破传统会计主体假设的空间限制。
2)会计核算对象拓宽。传统会计中被普遍接受的会计对象观是“资金运动论”,这种观点对财富的认识主要局限于有形财富,对获利驱动力的认识也仅限于有形资产。而在网络环境下,由于智力因素在企业中逐渐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企业的竞争逐渐演变为具备先进知识和良好创意的人才竞争;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行业经济、区域经济、全球经济都会对企业业务、事项产生影响,其经营将会更多依赖于客户、供应商及虚拟企业,届时会计反映和监督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大。
2.会计核算的充分性和财务管理的动态性。
1)传统会计受核算范围、手段、数据载体及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提供的信息量有限,加之货币计量假设限制,其反映、披露的信息财务性的居多;大量的非财务信息及财务性信息依据的会计过程、方法等被摒弃在外。网络会计下,以货币形式反映的价值信息已不能满足决策需要;大量的非货币性信息如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市场占有率等体现企业竞争力的指标更能说明问题。网络会计可扩充会计报表、附注的信息容量,能更加全面、充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传统会计下,财会部门信息实时反馈能力弱,计划执行、投资获利等情况一般要到期末才会在账面上反映。但在网络会计中,由于数据可在线输入,处理能实时跟踪,信息会实时转化,会计核算从事后变为实时,此时任何物理距离都将变成鼠标距离,企业集团可利用网络对所有分支机构实行数据远程处理、远程报账、远程报表、远程审计等远距离财务监控;集中管理财务资源、调配资金,节约费用开支;方便及时掌握库存及销售点经营等业务情况。
此外网络会计消除了财务、业务活动运作上的时间差,加快了财务管理时效,能使企业的预测、决策更加快捷、科学。
3.信息获取的交互性和数据资源的共享性。
1)传统会计下,通用财务报表只能满足用户的一般性需要。而网络会计却可利用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实现信息的双向传递,用户可根据自己需要,选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生成不同的会计报表,从而满足更具体、更个性化的要求。如按报表项目建立索引就可生成简化财务报告,按部门建立索引就可获得企业分部报告,按时间建立索引就可获得各期财务报告。
2)资源共享是网络会计特有的优越性。单机系统的独立性使它拥有的各种软件、硬件资源只能为其所用,而网络会计除了服务器外,其他终端都可共享服务器上的各种软硬件资源,这既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又减少了投资成本。而网络环境下的在线数据库也包括了网上所有企业的信息,用户可根据自己需要上网查阅,从而能使各种会计信息、财务数据得到更加充分地利用。
二、网络会计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尽管网络会计优势颇多,但网络的开放性、计算机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及网络会计复合型人才的匮乏性等都决定了网络会计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
1.网络系统面临安全风险。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信息资源的共享性给非善意访问者提供了巧取豪夺之机。首先黑客是互联网系统的主要祸手。美国国防部网站被改头换面,微软公司开发蓝图被窃取,国家总统信用卡信息被盗等都充斥着黑客的踪迹。其次计算机病毒猖獗也使互联网系统危机四伏。从原始的木马程序到先进的cih病毒,病毒制造技术日益高超,病毒杀伤力和破坏力越来越大。再次网络软件程序自身的缺陷、通信线路不稳定等因素也会冲击网络系统安全。
2.会计信息面临失真风险。作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不得随意泄漏、破坏和遗失。但在网络环境下,一是过去以机房为中心“保险箱”式的安全防范已过时,大量会计信息置身于网络中,通过开放的internet传递,随时可能被黑客或竞争对手截取或恶意篡改。二是区别于传统会计签字盖章等严格确认手段,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和动态性使电子数据在传输、保存中可能被篡改、转移、伪造、删除、隐匿却几乎不留痕迹,这加剧了会计信息的失真、加大了审计取证的难度。
3.会计档案面临兼容风险。一是计算机软件、硬件更新换代频繁,但升级后的网络财务软件、硬件系统未必就能兼容以前的行头,这会影响以前会计信息的及时有效录入;企业原来所保存的磁带、磁盘等数据资料可能也会面临失效风险。二是网络会计主要依靠自动数据处理功能形成会计信息档案,而这种功能又很集中,自然因素或管理因素等方面的微小差错和干扰都会造成严重后果。三是会计数据的电子化保管对信息载体的保存要求较高,高温、磁性和剧烈震动都可能导致其彻底破坏。
4.企业内控面临失效风险。传统会计系统非常强调业务活动的授权批准和会计岗位人员的职责明确,但在网络会计系统下,会计信息的处理和存储集中于网络,大量不同的会计业务交叉在一起,加上信息资源共享,财务信息复杂,交叉速度加快,使传统会计系统中某些职权分工、相互牵制的控制失效,原来使用的靠账簿间互相核对实现的差错纠正控制已经不复存在。
5.会计岗位面临人才风险。网络会计的操作人员不仅要有坚实的会计学基础和实务操作能力,而且要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掌握有关电子商务的知识和国际电子交易的法律法规,具备商务经营管理的能力并对国际社会文化背景知识有一定了解。但目前我国的这类复合型人才还非常缺乏,其需求在短期内很难得到满足。
三、应对网络会计弊端的对策
针对网络会计的双刃性,我们在充分利用其优势的同时,还应妥善化解它面临的风险、努力做到“有为”、“有位”,以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
1.加强网络会计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在建立网络会计信息系统时,要对重要的计算机系统加电磁屏蔽以防电磁辐射和干扰。二是计算机房应加强安全保护。除制定防火、防水、防盗、防鼠的措施外,对重要的通道还要有门卫把守,必要时可采用电子门锁、指纹核对,或采用计算机控制并登录进出人员信息等防范手段。三是在操作系统中要建立数据保护机构。对有关访问客户应进行多层次认证,修改文件和数据必须登录备查,当有非法用户企图登录或错误口令超额使用时,系统应能冻结此用户标识并立即报警;同时要采取防火墙技术等防病毒措施,将病毒拦截在内部网络之外。最后应加强系统运行的安全管理和磁介质档案管理,加强核心数据的备份和硬件维护,防止因计算机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2.加大网络财务软件开发力度。我国会计软件发展到现在,先后经历了自主开发、委托定点开发、标准化、通用化、商品化、专业化等多个阶段;其应用也从过去单项业务处理到核算管理一体化,从事后记账到事中控制、事前预测,管理模式也由分布式向集中式发展。网络环境既为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也对其通信质量、运作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一是要对传统会计软件进行二次开发,并通过系统集成等办法促使开发软件与商业软件共享以提高会计核算软件的通用性和安全性。二是为使会计软件运行环境向更高领域发展,可考虑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发挥专家系统在预测、决策中的作用。
3.完善网络会计控制机制。网络会计需要有效解决企业内部控制不完善、审计机构不健全、内部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
一是重新定位会计人员,使其能以公正的态度均衡处理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二是增设监控岗位,将会计人员的操作和数据同步记录在监控人员的数据库中,以便审查和跟踪调查以实现有效监控。
三是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运用法律手段促使现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真正成为依法经营、自主管理,独立承担社会和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使注册会计师真正成为能适应网络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警察”。
4.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有关网络会计安全的专项法律依然缺位,为抵制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保护信息使用者的权益,使我国网络会计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已是大热所趋。
一是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法规以规范网上购销、支付及核算行为。
二是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会计信息管理、财务报告披露等的法规、准则(如规定企业网上披露的义务与责任、网络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监管机构的界定及权责等),努力为网络会计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法律环境。
5.培养复合型网络会计人才。复合型的网络会计人才是信息时代企业在激烈竞争中制胜的关键。首先相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会计人员对电子商务活动和网络会计风险的防范意识,降低非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其次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应提高复合性人才的培养意识,尽快调整现行会计教育体系,更新专业课程设置,改革会计教育方法,重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努力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网络会计人才以适应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用益物权; 公路收费权; BOT业务
一、引言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人以对他人所有的物直接支配为前提获得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物权法》具体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四种用益物权,但是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需要特别法进行规范,比如《公路法》中的公路收费权。用益物权人具有使用物的无形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又必须以实物为依托,然而实物又不为该权利人所有。因此,用益物权具有“有形资产无形化、无形资产有形化”的特点。
对于用益物权会计处理问题,国内学者曾经做过许多有益的探析,如刘文成(2003)、马贤明和郑朝辉(2004)、张维宾(2004)等,但是这些学者都只是根据当时我国会计实务中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提出理论上分析并提出建议。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日益凸显,2008年8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号》),该解释的第五项首次提出了对“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其中涉及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本文将以公路收费权这种用益物权为例,浅析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用益物权的会计处理原则和其中涉及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
为了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国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BOT方式是一种重要的方式。BOT是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营运-转让)的英文缩写。BOT方式主要是政府吸引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这种方式的运行特征是:政府与非官方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一定时期的经营权交给非官方资本组建的投资机构,由该投资机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和经营,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经营期满后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方式早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利用BOT方式吸引外资的首例是深圳沙角B电厂。我国各级政府对BOT方式非常重视,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建成了很多BOT项目,首例规范化BOT公路项目是于1995年竣工通车的京通高速公路,此外广深高速公路等BOT试点工程也取得了预期效果。
对于企业的BOT业务如何恰当地反映资产、收入和成本等的会计核算问题一直没有统一的规范。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价、投资建设企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准则解释第2号》的对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指出了依据,也为企业公路收费权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企业BOT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涉及通过BOT业务建成的项目的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项目建成营运后的收入和成本的计量。以公路投资建设企业为例,实际上就是公路收费权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以及公路收费权的后续计量问题。
《公路法》第59条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可因依法投资建成公路和受让方式取得收费公路的公路收费权。以前我国会计实务中对于通过投资建成取得的公路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则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核算。然而实际上在此之前深沪两地上市的路桥类上市公司基本上将路桥收费权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就是围绕“特许经营权合同”进行的,对合同授予方和合同投资方以及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提出的要求。其中,对企业BOT业务描述为:“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因此,可以认为该项解释规定是针对上述“项目公司”对建设项目的资产入账、项目营运收入和成本确定的会计问题的规定。
《准则解释第2号》解释中规定“BOT 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既然基础设施是由项目公司进行投入建设的,为何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本原因在于项目公司不拥有该基础设施的所有权,而只是通过BOT方式取得的用益物权。这类似于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如果将其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不协调。
项目公司建设取得的该项资产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只能作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将该项资产确认为金融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实际上是将资产确认为一种“应收款项”;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比如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讲,这项无形资产就是其获得的公路收费权。
按照《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公路经营企业通过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只能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不能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这就从制度规范上否定了此前我国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造取得的公路收费权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实务操作,也是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19号)中相关规范的重要调整。
[关键词]职工薪酬;五险一金;辞退福利;非货币利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2-0035-02
企业职工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核算制度的完善与否对于企业以及企业的职工都有着重要影响。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范了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及核算范围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概念: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这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非货币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从广义上来说,职工薪酬是职工对企业投入劳动所获得的报酬,也是企业成本费用。这里的“职工”包括三类人员:一是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二是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三是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二)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具体范围如下: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内涵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赋予了“应付职工薪酬”新的内涵。
(一)规范了企业和职工建立在雇佣关系上的各种支付关系,而以往则是分散在其他准则中零星的涉及规范。
(二)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容,即是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辞退福利等其他与薪酬相关的支出,共计八项内容,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从而将职工薪酬的范围扩展到以下内容:在职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薪酬,提供给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的保险待遇。
(三)明确的把“五险一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纳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
(四)职工薪酬义务的确认是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不是款项应付或实际支付期间。
(五)引入了辞退福利的概念,并规范了其确认和计量原则。
(六)规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账户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取消“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账户。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后不再计提应付福利费。不允许企业计提应付福利费并不是禁止企业发放福利,只是要求企业发放的福利费不再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而是直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同时,发放职工福利标准不再是14%,而是根据企业效益或成本承受能力实施福利计划。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一)传统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工资、奖金、津贴、支付家属药费等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货币性薪酬,其业务处理相对简单,只是将原来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换成“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即可。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但辞退福利除外。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账户;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应由产品和在建工程负担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例1:甲公司发生工资薪酬情况为: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发生工资薪酬费用为3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费用10000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职工薪酬费用20000元。费用分配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30000
制造费用10000
管理费用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0000
(二)计提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计量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有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计提。如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国家统一规定了计提比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如职工福利费等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时,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时,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例2:根据国家规定,甲企业本月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共64800元,其中,应计入生产成本为440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是100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是108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44000
制造费用10000
管理费用10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64800
(三)非货币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利,应当分情况处理: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决定发放非货币利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2)实际发放非货币利时,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税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利的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企业拥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企业支付租金租赁住房等资产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四)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为保障职工权益,企业与其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给予的经济补偿属于企业法定义务。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职工没有选择继续在职的权利,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和每一位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2)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对于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预计将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辞退福利。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科目。
例3:将满足辞退条件的车间员工的辞退补偿费用6.3万元作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6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63000
当上述职工薪酬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支付时,冲回预计负债: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63000
贷:银行存款63000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2.15.
[2]《初级会计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11.
[3]《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浅析》:《财会通讯》2008年第7期.
[4]刘凯旋.《应付职工薪酬的内涵及会计核算》《财会月刊》2008年第1期.
关键词:新华书店 会计基础工作 问题 强化策略
在我国,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比较宽泛,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两大块,包括一些日常性的会计工作,如基础性的管理会计资料、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我国的会计基础工作在世界上处于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当前有部分新华书店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部分新华书店记账制度不够严格,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二是部分新华书店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着钻法律漏洞,规避法律风险的行为,会计工作不能如实反应新华书店的经营状况;三是部分新华书店的财务报告有错误,有些新华书店的会计工作甚至仅限于原始的记账状态。
一、目前新华书店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新华书店的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并不完善,仍有需要改进支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高素质的会计基础工作人员
人才对于工作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而在目前我国的新华书店中,尤其是相当大一部分乡镇新华书店中,基础会计工作人员往往缺乏工作经验,在工作中不够灵活,对于新华书店管理层的要求遵从程度较高。甚至有些会计从业人员还没有通过会计资格考试,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这样的人员机构和素质,是不能实现对新华书店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的。
(二)新华书店内部会计基础工作制度运转不畅
良好的经营效果依赖于运转通畅的制度。而在部分新华书店中,内部监督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甚至有的新华书店的内部审计人员形同虚设。部分新华书店也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设置法律职位职能,会计基础工作处于一种进展不利的状态,无法为新华书店管理层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不利于新华书店的经营发展。
(三)对于会计人员的激励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新华书店对于会计人员工作的激励性方面仍不是很完善,存在着对于会计岗位的说明不明确,导致会计人员工作指标缺乏可衡量性的状况。由于会计激励制度的漏洞,不少会计人员也会运用不合规的方式骗取管理人员的信任,尽管在工作上比较懈怠,但获得较为可观的报酬等。另外,在对会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环节上,也存在着较多的不公平状况,使得培训难以促使新华书店会计水平的总体提升。培训课程在内容设计上也缺少与新华书店本身的工作情况相融合,因此培训效果也难有体现。
(四)新华书店会计人员对未能很好的掌握财会信息技术的运用方式
当前新华书店对于会计工作的信息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会计人员很少能够掌握对于会计信息化工具的运用。
二、强化新华书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策略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正确的观念认识才能引导出正确的行为结果。首先,新华书店的管理层必须充分认识体会到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会计基础工作可以有效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促进整个新华书店生产运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会计基础工作还可以大大降低新华书店经营成本,降低支出,减少浪费。新华书店管理层必须自觉主动的抓好会计基础工作。其次,基础会计从业人员也应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会计基础工作对于整个新华书店发展是不可缺少的,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进而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信心。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夯实业务基础。
(二)不断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人员素质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人才对新华书店发展的重要性愈发明显。优秀的人才队伍对于新华书店的发展巨涌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可以有效的反映新华书店的经营、财务状况,因此,基础会计从业人员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具备最基本的会计从业资格。目前有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仅仅依靠传统的记账规则来完成会计工作,不能掌握基本的会计准则。所以,首先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才能掌握最基本的会计从业知识,具备基本的会计工作能力。二是要不断的学习,提高完善自己。有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现有知识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学习自觉性不强,对于新知识和新规则不敏感不熟悉。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新华书店也要为会计从业人提供培训机会,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
(三)建立健全新华书店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要健全岗位责任制。某些基础会计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能认识不清,经常按照传统的既定规则来从事会计工作,对新的会计规则不甚重视。而要真正做好财务会计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因此,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综合考量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本单位日常会计工作,依次作为依据,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将岗位分配到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其次,要健全新华书店内部的激励机制,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健全是激励机制的基础。要严格按照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增强员工的紧迫感工作积极性。定期培训,增强员工业务能力,为每一个员工提供晋升发展平台。同时,通过人才流动,使基础会计从业人员更加深入地了解新华书店日常运营制度,对会计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一、新旧准则下离职后福利会计计量方法界定
原9号准则中对养老保险的确认计量方法没有明确给出。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企业缴费的金额与职工离职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并不直接联系,企业承担的业务仅限于按照规定标准提存的金额来看,属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称的设定提存计划。从我国已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部分地区年金计划的条款规定来看,以年金形式建立的补偿养老保险制度属于企业的“缴费确定型”,所以从企业承担的义务角度看,也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新9号准则对离职后福利的计量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含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笔者的理解为,在新9号准则的规定下,基本养老保险仍然采用设定提存计划,而补充养老保险可以选择采用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中的一种。设定提存计划的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企业仅承担按期向离职后福利托管机构缴费的义务,不承担职工退休后向职工支付离职后福利的义务,也不承担与离职后福利有关的任何风险,这些风险由离职后福利的托管机构或离职后福利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企业向离职后福利托管者缴存的资金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而在发生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成本,确认的离职后福利负债是企业当期及以前各期累计的应缴未缴企业离职后福利的缴存额。
二、解析设定受益计划计量方法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一)离职后福利当期服务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离职后福利成本应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的利息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而当期服务成本,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企业当期应确认的离职后福利成本是职工未来受益的离职后福利的现值。设定受益计划下确认的当期服务成本,是由于职工当期提供服务而导致的养老金负债的增加额,这一成本不受基金缴存情况的影响,而将受统计变量(职工死亡率、离职率、职工寿命)、财务变量(折现率、年金基金回报率)、离职时的工资水平及管理方式等因素的影响。离职后福利当期服务成本的计算过程如下:1.计算职工退休后年离职福利。西方国家在采用设定受益计划模式进行会计处理上,离职后福利额确定有预计给付义务、累计给付义务、既得给付义务等多种计量方式,预计给付义务是指根据职工未来的工资水平确定的,它需要对未来的工资水平进行估计。按照我国新9号准则的规定,年离职后福利需按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即预计给付义务法),以该职工离职时工资水平为基数,每年按既定比例计提并累积,即:职工离职后年福利额=职工离职时的年工资额×预计提取比例×预计服务期间。这里,职工离职时的年工资额将受职工服务年限、未来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2.计算年离职后福利在退休时的现值。在这里,年离职后福利属于年金,所以现值的计算套用年金现值公式计算。PV=年离职后福利×PVIFA(领取年限,贴现率)对于贴现率的确定,准则规定,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3.计算职工在职期间提取的当期服务成本(离职后福利准备金)。这个计算过程相当于知道了终值,运用复利计息法折算每期年金(每期计提的离职后福利准备金)。A=PV÷PVIFA(计提年限,供职期)
(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或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是指企业对现有职工离职后将支付的福利负债,即企业负有为现有的及以前的职工离职后提供已约定的福利义务;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是指企业在承担一项离职后福利负债时,可能产生的资产。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应分为累计负债和预计负债两部分。累计负债是指因雇员已提供劳务而产生的离职后福利现值;预计负债是指因雇员未来提供劳务而产生的离职后福利现值。企业每期需要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或资产额,将依赖于企业离职后福利的管理方式,如果离职后福利基金缴存到社会养老机构管理,那么企业每期确认的设定受益计划负债为企业提存不足的部分,相反为确认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如果企业自行管理离职后福利基金,则每期确认的负债额为当期应计提的全部准备金及企业提存不足的部分。形成的负债一般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影响每期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或资产确认额的主要因素有:(1)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2)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产生的收益额或设定受益计划负债产生的利息费用。(3)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三、新会计准则下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存在的不足
(一)未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离职后福利负债现行会计准则对离职后福利的确认过于简单,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科目对离职后福利进行核算,离职后福利费用没有进行专项反映,因离职后福利引起的负债仍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离职后福利是在职工离职后将有权获取的经济利益,但职工离职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有可能在一个营业周期内,也有可能长于一个营业周期,那么企业确认这项负债时必须考虑它的偿付期问题,而按新9号准则的规定,一律确认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流动负债账户中,笔者认为有些欠妥。
(二)补充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模式不统一由于我国对离职后福利会计的理论和实务的研究还处在不成熟阶段,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补充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方法尚未统一。新9号准则中只是提出: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而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没有给出明确的范围,只是笼统的定义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这样就为企业实际处理时流出了选择的余地。而从目前的企业实际执行情况看,针对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主要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即设定提存计划模式,这种模式,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将不合时宜。
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中,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新的经济形势和新的教学背景下,高职教育中的《基础会计》课程教学急需改革和发展,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及发展趋势,作为高职院校《基础会计》教师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实现创新和发展。这就需要教师既要在日常理论教学中精心设计、有所创新,又要在教学中的实际操作、动手实践中进行积极有效的研究。
一、当前高职院校《基础会计》教学现状分析
《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是系统的、完整的,我们需要就教学中预见到的和已经出现的一系列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如在教学中只是重视会计基础知识的讲授,而轻视对职业实际技能的培养;实训教学与课堂教学的学时分配比例不合理,使学生造成会计基础知识掌握熟练、知识面广,而知识掌握的深度不够的局面;教学方法和手段陈旧单一,许多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应用的仍是传统的教学手段,在会计教学中以多媒体为主的教学手段仍无法得到全面应用,课堂实际教学效率较低。这就使得学生在学习中会产生枯燥感和厌烦情绪,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另外,当前的《基础会计》教学和当前会计管理的要求没有充分的结合,缺少对会计问题的研究和探讨。
二、高职教育中《基础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点
当前会计改革不断深入和新会计准则不断出台,使得高职院校《基础会计》的教育教学要根据教学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高职教育“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基本原则进行深入改革。这就需要我们对教学过程进行系统化的改革和创新,改革的重点是将在实际会计工作的需要同当前会计变化的要求相结合,针对该课程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和操作性强的特点,更有针对性的进行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研究:
1、注重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养。高职院校相对本科院校来说,生源质量差一些,教师要重视学生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学习是否有兴趣、学习态度是否端正等方面的情况。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各章节的教学进度,由浅入深,加强习题和上机操作练习,注重把基础打实。同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课堂教学中教师可引入实例,把基础理论知识同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通过实例将抽象思维用有形的实体表现出来,努力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学生获得正确处理财会业务的实践能力,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高职院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就必须更新与之相适应的的教学手段。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中要充分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影响,适应信息化社会要求。学校要为班级配备投影仪、电脑等设备,组建实训室,建立校园网等,教研室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研讨活动,讲解课件编写制作的方法,如何突出重点难点等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提高学生理解和掌握的程度。另外,将会计课程的学习课件、习题、学习方法介绍等在在校园网上,资源共享,方便学生查阅所需的资料。还可以按照当前在大多数企业中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上机教学,开设培训课程,让学生毕业前就掌握企业常用会计软件的使用,为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提供条件。
3、注重教学过程的改革,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当前,《基础会计》教学是单向行的,课堂上的交流讨论、互动性是不够的,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更加多元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掌握好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发挥老师在教学中的导向作用。教师在教学中既要把教科书中重点和难点的知识详细讲解,还要用提问、讨论等方式让学生去思考。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课上给予学生一定的讨论和操作的时间,教师进行解答分析,倡导学生自学,增强自学能力,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4、深入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当前,在教学过程中要把人们越来越重视的以就业和发展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引入进来,要把高等职业教学中《基础会计》教学与企业会计管理相结合起来,高职院校要和当地企业建立校企联合,安排学生到企业中实践,在企业中组织相关财会人员介绍一些实际工作的流程、重点和容易出现的问题,回校后结合实训室模拟联系,学生就可以自己将学到的理论知识消化吸收,培养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到企业实习,增加实践,在实践中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当走上工作岗位遇到实际问题时能够更好的处理,并对知识有更深的认识。
[关键词]新准则 固定资产 财税处理
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中,除固定资产盘亏是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其余的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投资、损赠、抵债、调拨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财政部2006年11月份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准则)不再像准则一样全部按账面价值分别转入“营业外收(支)(出售、报废、捐赠)”、“长期股权投资(投资)”、“应付账款(抵债)”、“资本公积(调拨)”等科目,对一些特殊事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转入相关的科目。由此将产生会计与税法上新的差异。
一、所得税处理流程
1.以固定资产抵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新准则最大的“亮点”就是债务重组业务交易价格的变化。即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过程实际是2个过程,首先是债务人将非现金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处置,以确定转让收益。再以处置所得(公允价值)偿付债务,同时据此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这表明债务重组交易最终以公允价值为交易价格。
新准则采用了等同于税法上的使用的销售价值――“公允价值”,并将债务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所指的利得包括的科目――“营业外收入”账户,不再像旧准则一样计入“资本公积”账户,这样,新准则下以固定资产抵债,在所得税方面不再产生财税差异,勿需进行纳税调整。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视为一种非倾向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性资产交换》。该规则规定,只有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情况下才确认损益,而且,采用公允价值法时不管涉及补价与否,企业都应该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交易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在采用新准则账面价值法时,企业一律不确认交易损益。
新准则采用2种计量基础:①公允价值:必须符合“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2个条件。②账面价值:上述2个条件均不符合。
新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并将交易收益计入了“利得”――“营业外收入――非货易收益”账户,不像旧准则一样由于采用账面价值而产生所得税方面的财税差异。所以,在新准则下换出固定资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价值一样,以固定资产投资无需进行纳税调整。同时新准则采用账面价值法,一律不确认交易收益。而税法规定,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视为同销售,其销售价值可参照同类资产或相近资产的价格来定,并且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因此,这种情况下应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3.财产损失的处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第13号令)的主要特色是缩小了审批范围,即正常损失(出售、毁损和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发生的财产损失当年直接操作、非政党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需审批当年扣除。对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企业会计制度将财产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作为会计利润的抵减项。
4.资产减值准备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应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而税法规定,除部分企业可以计提0.5%坏账准备外,企业在会计上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均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的计提以及处置的冲锁的减值准备,在年底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二、营业税处理流程
原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新准则规定:企业销售不动产、对外投资、进行易货交易或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抵债等,都应视为销售和其相关的业务按照新准则进行处理。
例,2008年,某内资企业A以其房屋投资兴办联营企业B,提出固定资产原值为100万元,累计折旧1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账面价值为80万元,双方确认的公允价为100万元。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假设该固定资产投资入股后参加投资方利润分配,共担投资风险。企业所得税率为33%。
会计处理:
1.先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80万元
累计折旧 15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万元
贷:固定资产 100万元
2.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1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万元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万元(公允价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20万元
营业外收入80万元
A企业以不动产投资,新准则和税法规定一致,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公允价值销售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该项固定资产投资虽视同销售,但不交营业税。应纳企业所得税=(100-80-5)×33%=4.95万元(5万元减值准备税法不予认可,企业转出固定资产时应调减纳税所得额)。
从以上财部分析可知:会计上确认的影响本年利润的的利得是80万元,税法上对应纳税所得额影响为15万元。
三、增值税处理流程
纳税人销售动产应缴纳增值税。财税[2002]29号文规定,纳税人以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等固定资产,进行销售或对外投资,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例,某企业转入八成新小轿车,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0万元,已提折旧0.5,转让价30.5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
会计处理: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295000万元
累计折旧5000万元
贷:固定资产 300 000万元
2.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3050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305000万元
3.计提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11730.76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730.76万元
4.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示交增值税11730.77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5865.38万元
银行存款5865.38万元
旧企业会计准则将减半后的差额记入“补贴收入“,新准则的156个新会计科目中,取消了该科目,将其减半的增值税记入”利得“――”营业外收入“中/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1730.76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1730.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