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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文艺学学科组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有教学与研究人员12名。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经过10多年的发展,该学科已成为一个富有学术生气且在某些研究方向上颇具特色的学科。2002年以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学术月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6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2项。目前,已形成文艺美学、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研究方向以本校“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为平台,以哲学建设为基础,打通美学、文艺学和文艺批评,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本体性否定”学说,已逐步建立起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否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实践上产生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家和批评家吴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致力于“否定主义”研究,迄今已近20年。其代表作《否定主义美学》《新时期文学热点作品讲演录》《中国当代思想批判》《中国当代文学批判》《中国当代文化批判》《否定本体论》《穿越中国当代思想》《穿越中国当代文学》《否定与徘徊》等10余部著作和200余篇论文,在探讨区别于西方、也区别于传统的当代中国文史哲原创性理论方面,以其思维方法的开拓性、诸种理论观念的独创性以及介入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问题的有效性,引起学术界的较大反响和关注。其主编的《原创》《中国视角:穿越西方现代美学》丛书也获得学界广泛好评。吴炫教授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逾百篇。中国期刊网统计的针对该理论的社会评价、引用和运用文章已近400篇。“本体性否定”不仅打通了文、史、哲,而且以其原创品格和鲜明的“中国问题”意识,不仅获得学界越来越多的认同,而且也影响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相关实践。在其影响下,汤拥华博士以现象学美学为中心,对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先验逻辑进行批判性研究。其博士后研究课题《中西比较与“中国生命美学”的生成――对宗白华美学思想的批判性考察》,学术专著《西方现象学美学局限研究》等问题性研究成果,通过中西文论的视阈交融和哲学与批评的两极拉动来激发美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活力,从而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语境,受到学界的肯定性评价。
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侧重于将西方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即在形形的西方文学理论中,寻找生命美学和生命哲学理论方法的不同侧重面并加以综合运用,并从西方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来考察人的多层面的生命现象,从而寻求文学活动中人类寻求完美的不懈的探索动向。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该学科研究人员就对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关于文学活动中的人的生命现象的研究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雷体沛教授出版有专著《艺术――生命之光》《存在与起:生命美学的导论》《西方文学初步》《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发表有《寻找与追求――西方近代哲学美学中的生命本体论》《发现与寻找:西方现代哲学文化中的生命本体论》《荒诞派戏剧对时间秩序的超越》《从生命的现实境遇看西方艺术的发展》等50多篇论文;朱鹏飞博士亦有《在绵延中寻找美:柏格森美论述评》《艺术是时间的造物:浅析柏格森的“艺术时间”观》《浅谈对康德“美在形式”说的误读》《从“美的理想”“技巧中的自然”到“美的规律”》《主旋律艺术与开放道德》等重要论文10余篇。这些专著和论文皆从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的各个侧面,乃至中西方文学艺术现象中人的审美活动作了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其视角独特并有创见。本方向上的研究实力得到学界的认同,研究成果多被权威学术刊物转摘或转载,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较之西方的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理论,其研究更注重于对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中的人的状态、心理、情绪、意愿和生命理想等多层面的把握。对西方文学给予了各个方位生命现象的解释与揭示,致力于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探索,即从生命与文学关系的探索中来揭示生命的全部意义,使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了新的视角和崭新的方法。这种包括把现代人文学科在内的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延伸到西方文学理论并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领域,使西方文论在学术空间上更为广阔和深入,也为我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的思考方式。
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方向有两个研究向度:一是在广泛研究中国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的基础上,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文学的文化内涵,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即是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层面上研究中国文学的文化承继性及其价值,从文学发生学层面上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二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以及文化现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在文艺研究领域受到高度重视。本学科研究人员将中国文学研究同传统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区域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除在《文艺研究》《江汉论坛》《文艺争鸣》等多种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外,还有学术专著和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项目,成果丰硕。诸如,罗昌智教授的专著《20世纪中国作家与荆楚文化》;学术论文《沈从文的文化选择》《挣不脱的脐带:废名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生命意识:闻一多诗歌与荆楚文化内在精神的契合与同构》《论荆楚文化对郭沫若创作个性与心理的影响》《京派作家与荆楚文化》《论余光中诗歌的文化品格》《文化内力与精神阻隔》;研究项目《浙江新诗人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中国当代文艺思潮与当代政治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中国现代作家的当代政治转型〉》《20世纪中国文学与荆楚文化研究》等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文化理论研究方面,徐斌教授的专著《论衡之人:王充传》《永远的书圣――王羲之传》;学术论文《建安名士的人格关怀》《竹林名士对放达的把握》;研究项目《在浙江》《王充与浙江文化精神》等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博玫教授的近现代期刊与文学思潮及文化传播研究,王丽梅博士的专著《曲中巨擘――洪N传》,研究项目《昆曲生态及新时期保存与发展对策研究》等,体现出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活力。通过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的研究,探析中国文学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求证文学的民族文化传承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着文化传统的现代性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 鲍姆嘉通;美学思想;述评
Abstract: 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 is not only the name founder of aesthetics discipline, but also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valuable aesthetics questions in aesthetics history. The setting-up that Baumgarten put forward aesthetics discipline is not in enthusiasm innovated blindly, but he go on achievement that review to Leibnitz and Christian Wolff's rational philosophy and the whole mankind all knowledge system deeply, this theory is full of meaning of rational aesthetics. 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s aesthetics theory have sure enlightenment to build contemporary practice aesthetics theory.
Key words: 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 aesthetics theory; review
亚历山大·哥特利市·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l Baumgarten ,1714 — 1762),德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哲学家、美学家。历来在美学史上形成共识的看法是他第一个采用“Aesthetica”的术语,提出并建立了美学这一特殊的哲学学科,被誉为“美学之父”。他的主要美学著作是博士学位论文《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1735)和未完成的巨著《美学》(1750-1758),此外,在《形而上学》(1739)、《‘真理之友’的哲学书信》(1741)和《哲学百科全书纲要》(1769)中,也谈到了美学问题。他的思想对康德、谢林、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美学家发生过重大影响。
一、将美学定位为“感性认识的科学”
在十八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文学界苏黎世派和莱比锡派的大辩论中,鲍姆嘉通是站在苏黎世派一边的。同时作为莱布尼兹和沃尔夫的信徒,鲍姆嘉通已经不满意理性主义哲学对感性认识的贬低和轻视。追本溯源,莱布尼兹的理性主义承继自笛卡儿,不过是发展了笛卡儿唯心主义的方面。而洛克则发展了笛卡儿哲学的唯物主义方面。洛克否定一切先天的观念,莱布尼兹写了一部《关于知解力的新论文》从理性主义观点对洛克进行批评。他认为审美趣味或鉴赏力就是由所谓“混乱的认识”或“微小的感觉”组成的,因其“混乱”,我们对它就“不能充分说明道理”。究其实质,这其实是一种不可知论。值得注意的是莱布尼兹已经把审美限于感性的活动,和理性活动对立起来。从他关于音乐的一句话来看——“音乐,就它的基础来看,是数学的;就它的出现来看,是直觉的。[1]”他已经把审美活动看成一种直觉活动了。而沃尔夫又是莱布尼兹的忠实信徒,其主要成就在于对莱布尼兹的理性主义哲学加以系统化和通俗化。就美学思想来说,他的有关美的定义是把客观事物的完善和它在主观方面所产生的效果作为美的两个基本条件。在沃尔夫的哲学体系中,理性认识被看成是高级的,感性认识被看成是低级的。哲学往往被归结为研究高级的理性认识的逻辑学,感性认识被排斥在哲学研究之外。到了鲍姆嘉通,他已经不满意理性主义哲学对感性认识的贬低和轻视。他认为以往的以往的人类知识体系有个重大的缺陷:即缺乏对于感性认识,主要是审美意识和艺术问题的严肃的哲学沉思。理性认识有逻辑学在研究,意志有伦理学在研究,感性认识还没有一门专门的学科去研究。因此,他提出应当有一门新学科来专门研究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可以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它和理性认识一样,也能够通向真理,提供知识。鲍姆嘉通在1735年发表的博士论文《关于诗的哲学沉思录》中就首次提出建立美学的建议,至1750年他特地从希腊文中找出了“埃斯特惕卡”来命名他的研究感性认识的一部专著。至此,美学作为一门西方近代人文科学诞生。当然,鲍姆嘉通的意义不仅在于命名和提出建议,而且为美学学科的建立付出毕生精力[2]。1742年开始在大学里讲授“美学”这门新课,在1750年和1758年正式出版《美学》第一卷和第二卷。在《美学》中他实现了学位论文中的建议,驳斥了十种反对设立美学的意见,初步规定了这门科学的对象、内容和任务,确定了它在哲学科学中的地位,使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1750年常被看作美学成为正式学科的年代,鲍姆嘉通也由此获得了“美学之父”的称号。
在一般的美学史著作中,往往只把鲍姆嘉通看成美学学科的创名人,似乎他并没有提出什么值得注意的美学问题。应该说,这种看法本身是不符合实际的,降低了鲍姆嘉通在美学史上的历史成就。鲍姆嘉通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学学科有名无实的境况,他提出建立美学学科并不是出于盲目创新的激情,而是他对莱布尼兹和沃尔夫理性主义哲学以及全人类全部知识体系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同时这也是在此之前西方哲学发展的一个历史成果。
二、未完成的美学巨著《美学》中的主要美学思想
鲍姆嘉通的《美学》原文是以拉丁文写成的,分为“理论美学”和“实践美学”两大部分,中译本只选其“理论美学”的重要章节,但是基本概括了他的主要美学主张[3]。
首先,鲍姆嘉通在《美学》第一章里这样界定了美学的对象: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正确,指教导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的任务;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这一界定正是针对当时理性至上、排斥感性的情况提出的。作为感性认识的美学,目的是达到感性认识的完善。而完善这一概念,是鲍姆嘉通从沃尔夫那里继承而来,但是在沃尔夫那里,完善只涉及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无关。而在鲍姆嘉通这里,完善既有理性认识的内容,又有感性认识的内容。要达到感性认识的完善,须有三个条件:思想内容的和谐、次序和安排的一致和表达的完美[4]。因此,他不像莱布尼兹、沃尔夫那样只在客体上寻找完善,而是要到人的主观认识中寻找美的根源。这种强调认识主体作用的倾向,成为鲍姆嘉通美学中的一种新的重要因素,预示了近代西方美学的新方向。
其次,鲍姆嘉通认为,“认识的美”是“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人所取得的成果”,所以主体先天的审美能力(也即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天赋的能力)就显得特别重要。它主要包括:“敏锐的感受力”、“丰富的想象力”、“洞察一切的审视力”、“良好的记忆力”、“创作的天赋”、鉴赏力、预见力、表达力和“天赋的审美气质”[5]等。这些先天的审美能力正是判断对象美丑的主要因素。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审美力并不完全是感性认识的范围,有些已经涉及到理性内容。由此可见,鲍姆嘉通并未一味提高感性,而贬低理性,而是试图把感性和理性统一起来。同时,鲍姆嘉通认为:先天的审美能力如不经常训练也会衰竭、消失的。由此,他提出要以“正规的艺术理论”为指导,以伟大的作家作为楷模进行正确的审美训练的理论。
再次,在讨论了“审美的丰富性”和“审美的伟大”后,鲍姆嘉通提出了美的思维的第三个特征:审美的真实性。在当时,感性认识是作为一种模糊的、混乱的认识而存在的,很多人把它当作错误的根源加以排斥。而鲍姆嘉通则认为审美经验中同样包含着普遍的真理性,即“审美的真”。这种真实,不是通过理性的逻辑思维所能达到的,而是通过具体的形象感觉形成的。“美学家不直接追求需要用理智才能把握的真[6]。”而是在对具体的感性形象的体验中领悟这种普遍性。从主观感性出发,鲍姆嘉通把真(美)或假(丑)与感性认识的完善与否联系起来,认为“并非所有的假在审美领域内也是假的”。假(丑)的事物如果符合“感性认识的真完善”,就是真(美)的,而真(美)的事物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就是假(丑)的。真或假在这里似乎与事物本身的性质无关,而只关系到感性认知的方式。甚至,有些假例如文艺作品中的虚构,在审美领域里可能比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更真、更美。审美的真不是流于表面的东西,人们不能一眼就看出它的内涵。它不是那种用条理清晰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和用理性去掌握的一般的原理与规则,而是由“理性类似物”即感性感知的一种不太明确的东西。
再次,鲍姆嘉通认为科学和艺术都追求真,但两者追求真的方式却是不一样的。科学的求真要求用完善的理性,通过个别事物具体的、生动的、表象的舍弃,抽象出具有高度概括力的一般概念;而审美的求真则正好和前者相反,它是运用“低级的感性认识”,尽量把握事物的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地少让质料的完善蒙受损失,并在为了达到有趣味的表现而加以琢磨的过程中,尽可能少地磨掉真所具有的质料的完善[7]”。审美的求真不同于科学家和哲学家们在逻辑方面的努力,也不同于历史学家严格地考证,还同人们的理性预见有关。
三、作为理性派美学的鲍姆嘉通美学的认识论意义
理性派美学使其美学范畴趋于普遍化、概念化、理性化。理性派美学的主要概念是“和谐”、“完善”、“目的”、“模仿”、“真实”、“清晰”等,理性派强调以理性为依据、以概念为手段达于关于美的最实在的绝对知识和无须置疑的绝对真理体系,当然就对那些富于变化性、非绝对性和不稳定性的概念如“想象”、“情感”、“趣味”等没有兴趣。在他们看来,美应该精确、明晰、完善、真实,充满理性的光辉和典雅的格调,而一切模糊不清的东西、一切不可理解的东西都是不美的、不完善的。他们强调共性和类型,主张和谐与对称。
作为十八世纪德国理性派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的鲍姆嘉通认为,意味着整体对部分的逻辑关系即多样性的统一的“完善”是美的最高的理性尺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感性认识的美和审美对象本身的雅致构成了复合的完善,而且是普遍有效的完善”。
鲍姆嘉通主张用数学明晰性程度来衡量艺术诗意的多寡。他说:“在广延上明晰的表象通过感性途径所呈现的东西比在这方面不清晰的表象所呈现的东西要多,因此,更有助于诗的完善。正因为如此,广延度上比较清晰的表象更具有诗意……诗中呈现确定的事物越多,就越具有诗意[8]”。 毋庸讳言,在近代,美感的冲击力实在太大,理性派美学只好步步退守,这在鲍姆嘉通那里最明显地体现出来。他说,“如果情感被忽视,或者它完全遭到损毁……那么就到处都会充斥着情感的匮乏,这种匮乏会败坏一切能被想成美的东西”,“能激起最强烈的情感的就是最有诗意的”[9]。 鲍姆嘉通把客观主义依然浓烈的“美是感官认识到的完善”这个莱布尼茨—沃尔夫派的命题修定为“美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从而赋予了美学更多的人本主义内涵。卡西尔认为,鲍姆嘉通“是最先克服了‘感觉论’和‘唯理论’之间的对立,并对‘理性’和‘感受性’作出新的富有成效的综合的思想家之一”,但他并不是要为人类的全部认识寻求最终的自明性根基,而只是要为感性直观保留一些地盘。所以卡西尔说:“鲍姆嘉通美学的目的就是要给心灵的低级能力以合法地位,而不是要压制和消灭它们”。因此,虽然他是最先把感觉论引入理性论从而在理性派美学内部造成动乱的重要美学家,但他并没走出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门槛[10]。从根本上看,在鲍姆嘉通那里,审美只不过是逻辑认识的一个低级形式,是“类似理性”或“理性的畸形变体”。鲍桑葵断言,鲍姆嘉通“总体上倾向于认为美的中心特点是认识而不是”[11]。
四、鲍姆嘉通美学的当代意义初探
强调审美的实践特性而不是解释或认识特性,是当代西方美学中的一股潮流。当我们在依据某种现代西方美学理论来改造实践美学的时候,也应该关注西方美学这种最新的变化。当然,这里并不是以追求西方最新的思想为最高目标和最大光荣,也不是在有意无意地抹杀当代西方美学中的实践与马克思哲学中的实践之间的区别。我们认为不是争论实践美学,而是要进行美学实践。
当代美国美学家殊斯特曼尤其强调美学的实践特征。认为美学的实践意义至少可以体现为这样两个方面:作为一种艺术哲学,它不仅是对已经存在的艺术现象的总结,而且是对未来发生的艺术现象的理论规范;作为一种感性学,它不仅要求有关方面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求有关感性的训练,尤其是身体方面的训练,从而有所谓的“身体美学”。
殊斯特曼尤其强调身体训练应该是美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在对鲍姆嘉通美学的重新解读中,发现了其中从逻辑上来讲必然具有但事实上遭到忽视的身体训练的主题,主张在鲍姆嘉通美学的基础上从下面三个方面对身体美学进行新的重构:(1)复兴鲍姆嘉通将美学当作一个超出美和美的艺术问题之上,既包含理论也包含实践练习的改善生命的认知学科的观念;(2)终结鲍姆嘉通灾难性地带进美学中的对身体的否定;(3)提议一个扩大的、身体中心的领域,即身体美学,它能对许多至关重要的哲学关怀作出重要的贡献,因而使哲学能够更成功地恢复它最初作为一种生活艺术的角色[12]。
因此,在殊斯特曼看来:这种所有艺术中最有价值的、最令人满意的生活艺术,应该在一个人的具体生活品质中检验,而不是在一个人的理论著述中检验。正如塞涅卡所说,哲学将幸福作为她的目的,而不是将书本知识作为其目的。对后者的热情追求,不仅无益,而且有害。第欧根尼·拉尔修报告说,某些杰出的哲学家,根本什么都不写,他们像苏格拉底那样,主要通过他们的榜样生活的品行,而不是以系统阐述的学说,来传达他们的教导。蒙台涅的说法似乎更为明确:写作我们的品性,而不是写作书本,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伟大而光荣的杰作,是适当地生活。而这一切,显然和鲍姆嘉通当年试图将美学限定为“研究感性的科学”的理论出发点大异其趣,而从中我们也可体味到当代美学发展的某种趋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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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认为,他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有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我用地理区域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东方、西方的差别。在第二阶段,我用历史时代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古代、近代的差别。在第三阶段,我用社会发展来解释文化差别,就是说,文化差别是社会类型的差别。”(同上)冯先生的自述基本上是符合他的思路历程的。本文认为,冯先生的思考虽然分为三个阶段,但这三个阶段在其思路历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真正成熟、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在第二、三阶段形成的,这两个阶段的文化哲学与他的哲学体系一脉相承,即在新实在论别共殊的理论基础上,吸收唯物史观的一般原则而展开的。
冯先生早年受柏格森生命哲学的影响,认为求生的意志和求幸福的欲望决定了精神致思的方向。在此基础上,他思考中国落后的原因在于没有近代自然科学,而中国之没有近代自然科学实是“能之而不为”非“为之而不能”,这要到中国哲学里寻找答案。1921年,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宣读论文《中国为何无科学――对于中国哲学之历史及其结果之一解释》,认为中国没有近代自然科学,是因为按照它的价值标准,它毫不需要。中国哲学向来认为,人应该求幸福于内心,不应该向外界寻求幸福。近代科学的作用一是求认识自然界的知识,一是求统治自然界的权力。由于中国人只是求幸福于内心,所以用不着控制自然界的权力,也用不着认识自然界的知识。这实际上是认为东方文明是精神文明,西方文明是物质文明,文化的差别就是东方、西方的差别,这与当时流行的说法并无二致。很快地,冯先生就不满足这种看法,转入新的探索阶段。由于柏格森生命哲学只对冯先生早期的思想影响较大,且他在这一哲学基础上对文化差异的看法与流行的见解无异,不具鲜明特色,并很快另辟蹊径,因此,本文认为冯先生在第一阶段的文化哲学是不成熟的,不具代表性。
由早期服膺于柏格森生命哲学转向实用主义,进而由实用主义转向新实在论,冯先生认为,实用主义讲的是认识真理的方法问题,新实在论讲的是真理本身的存在问题,因此,新实在论就成为他的哲学基础。柏拉图式的新实在论的基本立场是承认不依赖于认知者的客观实在,而坚决反对被认知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看法。冯先生在译著《孟特叩论共相》中得出四个结论:①每一特殊的物和事,皆有共相以为其性质;此共相先于特殊的物或事而独立暗存。②共相虽独立暗存,但并不在时空中与殊相并肩存在。③这也并不是说,共相只是人心中的思想。④共相复合之自身,不足以构成存在的物。冯先生正是在新实在论区分共相和殊相的理论基础上建立了他的文化哲学。在第二阶段,冯先生认为,向来认为是东方哲学的东西在西方哲学史里也有,向来认为是西方哲学的东西在东方哲学史里也有。人类有相同的本性,也有相同的人生问题。所谓东西文化的差别就是中古和近代的差别。这是在抽象出共相的前提下,从强调中西文化的共同趋向上以古今之异来看待文化矛盾的。至第三阶段,冯先生进一步认识到中古和近代的差别实际上是社会类型的差别。某一个社会类型是共相,某一个国家或民族是殊相。某一个国家或民族在某一时期是某一类型的社会,而在另外一个时期可以转化或发展为另一类型的社会。这就是共相寓于殊相之中。冯先生说,最好的办法是认识共相,看看世界中的强盛的国家,看看它们是怎样强盛起来的,看看它们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它们的殊相之中所寓的共相的内容或其表现。中西社会的本质差异是:西方社会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使中国由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转化为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转化的途径在于产业革命,实现工业化。冯先生认为这种解释指明了出路,因此比前两种解释都要好。它的思路是,停留于民族文化的殊相层次上是学不了西方的,只有认识隐含于不同的民族文化殊相中的共相,才能学习西方。在20世纪中国那个思想混乱的时代,冯先生运用别共殊的理论指明中国的出路在于产业革命,比起“全盘西化论”和“本位文化论”,确实要深刻得多。
冯先生的这种文化哲学不仅吸收了新实在论的哲学基础,也受唯物史观的一般原则影响。在第二阶段,他认为中西之争就是古今之争,其中包含的历史发展观念,如冯先生所说,是他当时“开始接触了一些”的结果。至第三阶段,这种影响更明显。他认为,生产方法是一种客观要素,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的。生产方法随生产工具而定,社会组织随生产方法而定,道德随社会组织而定。由于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所以社会组织及道德并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社会的生产水平发展到某种程度,某种道德文化自会发展起来。对生产方法与道德之间关系的论述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方面,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片面的。恩格斯说过,“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5页)有人根据恩格斯这段话,说冯先生是经济决定论者。论者认为,冯先生强调社会生产,但并不持经济决定论。可以说,冯先生没有注意到西方资产阶级在进行产业革命之前先进行了政治革命,破坏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没有注意到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生产力有重大的反作用,因此冯先生所理解的唯物史观是片面的,但他通过社会生产来挖掘文化差异的根源,是有科学性的。
关键词:理性;信仰;人学;生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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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1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1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1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1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1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1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1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1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1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1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1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1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3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1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1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1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1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2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1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1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1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1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3种能力指向的3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1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1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1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4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3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该做什么(道德)?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4个、也就是最后1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4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4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1个角度看它都呈现1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1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1端、各据1偶。有人把康德看作1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1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1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1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1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1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1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1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1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1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4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4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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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1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1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没有回避这个矛盾,而是径直地宣布了1个不可知的领域,因而在现象与本质之间设立了1个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打破主体与客体僵硬对立的这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高举起辩证法的旗帜,与这种形而上学知识论对立起来。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主体与客体、实践与理性相分离的做法,试图从积极的方面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他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3个小的阶段,这3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1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道德、(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1、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1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1,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1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2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最高的是哲学,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6)
然而黑格尔这种超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与理性之上的“综合”(绝对理念),本身仍然是1种理论理性。黑格尔的哲学表面上客体性原则占主导地位,实际上仍以主体性原则为核心。理念为事物之全体或总体、总和,仍是抽象的事实。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哲学把1个生动活泼,在他说来是“辩证法”的过程纳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逻辑体系,旧形而上学的虚幻性和内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黑格尔标举人的自我实现历程的《精神现象学》中暴露无遗。特别是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哲学”虽然保留了自己独特的“范畴”,但仍建造不出1套自己特别的“语言”,它还得用“本质”、“存在”、“可能”、“现实”、“必然”等这些词汇来论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样1个词,仍分为“经验”和“超验”两种意义,而后1种意义遭到了实证主义的强烈反对,指出那是人类日常语言的含混引起的误解,是想象的产物,因为“绝对”就像“上帝”和“魔鬼”1样是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实的。这1派思潮,从G.E.莫尔发起对“绝对唯心主义”猛攻以来,经过了许多发展,到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论》有了1个类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篇”那样完整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理论。这1思想发展线索是1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由于这1思想路线与本论文生存本体论的关联度相对较小,故笔者不作为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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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以英美国家为主的主义思潮中的语言分析学派在康德经验知识论基础上开辟了否定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重要路线,那么欧洲大陆现象学派则在康德理念论基础上发展出了另1条对抗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主客2分的思想路线。毫无疑问,现代现象学的奠基者和创建者是胡塞尔。胡塞尔把康德的先验性原则贯彻到底,甚至认为先验性是欧洲哲学的最终依归。他认为康德的知识论在感性篇中容纳了感觉杂多性是1种不彻底的表现,他的目标是要建立1个纯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从思想与语言的关系入手,认为人的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为了掌握客观世界而设计出来的符号,语词作为符号有两方面的意义:1方面是有所指,即指1个具体的事实对象;另1方面又是1种表达,描述1个普遍的思想。所指与对象有关,而表达则与意义有关,2者有原则区别。分析哲学重视“所指”,认为“所指”决定“意义”,“无所指”也就“无意义”。胡塞尔则认为“意义”与“所指对象”之间是1种“游离”和“浮动”的关系,意义本身具有独立性。7)“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揭示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希腊开始哲人们所寻求的东西。胡塞尔又从笛卡尔那里采用了怀疑论,并将它发展为“悬搁法”,将1切感觉经验的表象成份“括起来”,然后问“剩下了什么”。经过现象学“括起来”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质”,就是“意义”,它不是单纯的感觉,也不是单纯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论出来的,因而有1种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1种理智的直观或直观的理智。
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论”加以比照,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内涵。康德不是说纯理性概念没有“客观的”、经验的对象吗?事实上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已经说明过的,1切“理念”所要考虑的都不是这个客观的、经验的对象,而只是需要“意谓的对象”,因而,本来“理念世界”就是自成体系,可以与实际的物质世界无涉的。所以他1再强调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正因为“理念”与客观物质对象有这样1种“游离”的关系,才能不受物质世界变幻不居的表象的,使人类的知识达到1种绝对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的“理念”论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论拉回到现象界来,使“本体”“现象化”,同时也使“现象”“本体化”,这样“现象”、“知识”才能绝对的可靠。这样胡塞尔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所谓“物自身”虽然不是“事实的知识”,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虽然不是具体科学的对象,但它们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却是可能的对象,而且作为思想的对象,作为意谓(意向)的对象在思想中更有着必然的根据,因而我们不但经常“言说”它们,而且也经常“讨论”它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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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们以康德为出发点,从黑格尔讨论到胡塞尔,从表面上看来,他们的理论似乎与生存本体论无所关联,事实上恰恰相反,海德格尔正是从康德的“理念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发展出其生存本体论的思想。我们知道,胡塞尔强调先验的纯粹意识之直观是把握事物的根本,借助此种方法,人们便可以将事物的意义世界变成内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存在,在这种纯粹意识之中,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物与我便真正实现了彻底的统1。但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利用本质直观所获得的“意义世界”和黑格尔用思辨逻辑所获得的“绝对精神”都是1种不真实的存在,因为他们在其认识道路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主体性原则,所不同的是胡塞尔比黑格尔走的更远、更彻底,然而真实的存在早被他们遗忘和遮蔽。在海德格尔看来,凡是要探讨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学问,1旦忽视了人的存在,将人的存在存而不论,或对人的存在没有获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这种认识必然是错误而虚假的,最终仍然要重蹈主客2分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覆辙。海德格尔认为要真正克服1种倾向,不是从外部用另1种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种对立关系中来回颠倒,不是你说东,我说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这种对立“过时”。有鉴于此,海德格尔要深入到胡塞尔“纯粹意识”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来探讨哲学的根本问题。换言之,海德格尔要对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过探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在世、操心、死亡、时间等问题而重新为哲学置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即“此在”(Dasein)是意义世界得以开显的前提条件,“本质直观”、“纯粹意识”只是此在与存在发生关系的结果,1旦失去此在,“本质直观”、“纯粹意识”便了无支撑的根基。9)如果说胡塞尔讨论的是现象的自显,海德格尔则要究明现象自显的本源,从此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存在学”,就是对此在及此在与存在关系予以解蔽的诠释学。
当然,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所做的这种生存论转向不是空穴来凤,在其前面已有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相关论述奠定了基础。克尔凯郭尔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第1位生存哲学家、神学家,也是西方哲学、神学话语中生存论转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来,思想与生存本来是不分轩轾,其道1体的,在古希腊多义的“tobe”、“being”中已经贯注了丰富的生存思想,这种思想与生存的同1境界在柏拉图的哲学中被分离了,从柏拉图开始出现忽视生存并且分离思想与生存的倾向,本来平实的“思想”退化为艰深晦涩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贬低为僵死
的“实存”。因此,克氏对欧洲理性主义传统存在论中没有人,特别是没有“个人”的历史深恶痛绝。当然克氏对个人的强调也有1个限度,即个体的生存必须顺从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对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须归结到上。
叔本华与克尔凯郭尔的思想1脉相通,他1方面以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方法,对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权威;另1方面以唯意志论的人生哲学批判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他认为生命意志无所不在,又无所不能。世界的1切都只不过是这种生命意志的“客体化”显现形态,显现的过程犹如柏拉图的理念运动,有着不同的等级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体化显现的最高形态,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义的本原和所有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远远超过1般生物的感受力却承担着与1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剧结局,但却无法逃脱对这1悲剧结局的痛苦体验。
尼采不满于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生存观,在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英雄主义的生存观。尼采认为,从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理由。人们所驯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谬的,如果我们撇开1物的全部关系、特征、活动,就不剩有该物了,物性是我们根据逻辑需要虚构进去的。人的生存高于1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独的、不幸的,但绝不是悲观的。因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这种孤独与不幸并转化为生命的动力。生存的悲观转化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规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从而真正显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义的,尼采称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对西方传统的超验生存观及神学生存观的彻底反叛,也由于他对前期生存哲学的消极的生存观的批判,生存哲学进入到1个新的时期。生存论问题开始成为现代人学哲学家们的普遍文化自觉。10)
然而由生存哲学所启动的生存论转向集大成于海德格尔,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把反叛的矛头从近代康德、黑格尔及至现代的胡塞尔扩展到整个传统哲学,把在尼采那里尚作为1种现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对哲学基础即存在论的系统清理与批判。海德格尔指出,西方哲学中整个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历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遗忘的历史,表面上看是确立存在的历史,其实是在抛开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对于实体化与知性化的“在者(Dasseiende)”的确证,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论,并把通过此在所呈现出来的存在直接称为“生存(Existenz)”,认为只有通过此在才可能主动地确立与世界的关联(在世),从而真正阐释“存在何以在”之类的哲学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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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思想遗产中发展出的与生存论相关的第4条路线是现代神学路线,在对这1路线展开讨论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康德的神学本体论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上帝在并且与我同在是康德终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样在、怎样与我同在却是康德“批判哲学”神学观的核心问题。康德指出,上帝应是经验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学本体论、教会神学宇宙论和神论等关于神的观念偶然随意,并不能证明上帝之在。经验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内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类只有通过对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确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责任,责任的基础则是人对自由的呼唤和自由的实现。当人向道德的上帝敞开自身,人便开始了1种源于信仰、显于道德行为中的生命直觉:思。“思”使我们走向上帝,“反思”则使上帝接纳了我们。真正的上帝应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莱尔马赫12)在批评康德的过程中从生存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论。他认为康德由道德服从引伸出的神学本体论,预定了主体、客体之间的分裂,预定了人与上帝的差异、分离与距离,必需在同1性原则的力量下克服这种差异。这种同1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论知识,也不是道德行为,而是1种无条件的绝对依赖的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主观的心理情绪,而是超越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宇宙对我们存在的深层结构的影响。施氏还区分了两种无条件依赖的形式:1种是因果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东西,如儿童依赖父母;1种是目的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目的,如道德完满。施氏认为基督教是1种目的性类型的宗教,它具有无条件依赖道德命令的特征,在这里康德的影响又显现出来。13)
深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的神学思想家舍勒则认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体自根的,不依赖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认了施氏的理论,就等于承认没有眼睛(主体的宗教情感)就没有颜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学生存论主张,他认为拥有1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1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信仰财富”,的建构属于人的内在本质。1无所信者仍是1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虚无”。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为人的意识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面对康德以来(可上溯至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的生存本体论,即从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本质属性(诸如:人本性的善与恶、人的有限与无限)来谈人的生存、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论,当代新教神学家布尔特曼、莫尔特曼等人则提出了观察人的存在与上帝之在的另1种方式,即从人在特定时空中的生存状况及人被异化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来谈人的存在、人与上帝的关系,并形成了1整套影响日渐深广的生存神学和末世神学理论,特别是健在的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从人的生存与死亡谈及人类历史的延续与终结、宇宙自然的生成与毁灭,从而形成了1套整全的末世神学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书的主旨不仅是在讨论知识论问题,而是主要在讨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康德以此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1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终以他个人和他那个所独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来困扰人类的4大哲学和神学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应当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伟人,在他之后的哲学家、神学家1方面从其思想遗产中汲取营养,另1方面又从其理论体系中发现矛盾,并继续前行,力图克服他留下的各种矛盾。其中,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西方传统哲学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回答了康德的4大问题;而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及各种宗教神学理论则结合现代社会的人类处境,以新的话语方式对近代社会康德提出的问题做了现代回答,特别是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以施莱尔马赫、舍勒、布尔特曼、莫尔特曼为代表的生存神学、末世神学最终完成了西方哲学、神学由本质主义存在论向存在主义生存本体论的转向。西方哲学、神学的这1转向将成为2101世纪哲学、神学研究的起点,我们还会像康德1样继续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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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3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0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8103年9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11.张政文,关于上帝之在的对话,求是学刊,1996年第4期,第20页。
田文军教授近年来在“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成果具有丰厚的学术内容,并直接或间接涉及与中国哲学(史)相关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诸如究竟中国有无哲学、究竟如何看待百年来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等,值得学界和社会关注。在此将这些成果的内容略加表彰,并对有关问题稍陈管见。
一、中国哲学的本来面相及其近代以来的际遇
中华民族是拥有悠久哲学思维传统、高明哲学思想智慧和丰富哲学理论资源的伟大民族。有学者曾经通过梳理八卦、五行、阴阳、太极观念的发生与形成过程,并抉发这些观念的哲学内涵,认定“从传说为伏羲始创而至迟在公元前11世纪便已形成的八卦观念,到同样于公元前11世纪便已形成而可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甚至更早的五行观念,再到公元前8世纪早期便已成熟的阴阳观念,乃至公元前4至3世纪出现的太极观念,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而一贯的哲学思维传统的伟大民族。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发生,非但不落后于世界上其他的古老民族,而且甚至早于其他古老民族。通过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起源的梳理,可以断言,那种认为‘中国无哲学’的论点,完全是傲慢的偏见或无知的臆说”。
不过,中国虽然拥有悠久、高明、丰富的哲学思想和理论,但直到19世纪末叶都没有“哲学”这一名称,当然也就没有专门的哲学学科。中国古代可以被归入现代所谓“哲学”范畴的关于宇宙、人生、社会、历史之根本问题的论说,都浑融于经子之学乃至史学和文学之中。中国古代学术的这种特点,当与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相关,我们的先人在面对当下问题时,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问题本身,而是往往从根本处、总体上以及历史传承中设思,穷原竟委,比类属义,从而贞定思想立场,这样,他们的认识成果就不免具有浑融的特点了。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中国古代学术特点自有其价值所在,仅从它积累了堪称世界上最为博大精深、宏富赅备的学术文化资源这一端即可证明。只是在近代西方凭借富强优势而逐步获得全球文化主导话语权之后,中国古代学术相对于西方分类学术标准才日益显得不合时宜,学术分类也就成为时代的要求。于是,随着19世纪末维新人物将日本学者西周借用汉字对译西语philosophy所新创的“哲学”一词引入中国,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理论便逐渐被从浑融的学术资源中提取到专门的哲学范畴,中国哲学也就开始了学科化的历程。
从有实无名到名实俱备,从浑融到专门,从学科体制中的附庸蔚为大国,亦即从古代形态到现代形态,中国哲学的这一转变至今业已经过百年发展。一般人对于这一过程不知其详,往往以为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振古如兹;而业内人士对于这一过程则颇多争论。坚持中国学术根源性的人士认为,以西方哲学的框架和结构来切割中国传统思想资源,造成了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内在神气的丧失;以西化的现代语言来表述中国传统观念(所谓“汉话胡说”),又造成了中国学术的“失语”,由此质疑中国哲学现代转化的必要性。而执守西方哲学标准的人士则认为,所谓“中国哲学”在内容上缺乏哲学的某些根本要素(如没有绝对抽象的being),在形式上不过是对西方哲学的模仿,因而否认“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这两种观点大相径庭,但在拒斥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在这种背景下,田文军教授近年来圍绕“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课题撰写的一组论文,便显得颇具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
田文军教授关于“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的论文主要有《冯友兰与中国哲学史学》(《学术月刊91999年第4期;收入其著《珞珈思存录》,中华书局2009年版)、《谢无量与中国哲学史》(《江海学刊92007年第5期;收入《珞珈思存录》)、《张岱年与中国哲学问题史研究》(《周易研究92009年第6期)、《陈黻宸与中国哲学史》(《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年第1期)、《王国维与中国哲学史》(《人文杂志92011年第5期)、《萧萐父先生与现代中国哲学史学》(《多元范式下的明清思想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1年版)等。这些论文展示了百年来几代学者在中国哲学以及由中国哲学的承传发展所构成的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方面所取得的实绩,勾稽出他们在进行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具有中国哲学史学意义的思想认识,指出了他们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贡献与局限,肯定了中国哲学(史)的哲学性质及其现代转化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关于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首先表现在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对此做出突出贡献的当推王国维。《王国维与中国哲学史》一文第一节拈出王氏《哲学辨惑》(1903)、《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1905)、《论近年之学术界》(1905)、《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1906)4篇文章,阐发了王氏关于“哲学非有害之学”、“哲学非无益之学”、“中国现时研究哲学之必要”、“哲学为中国固有之学”、“研究西洋哲学之必要”以及“近世教育变迁之次第,无不本于哲学的思想之影响者”等观点,陈述了王氏对于“今则大学分科,不列哲学,士夫谈论,动诋异端,国家以政治上之骚动,而疑西洋之思想皆酿乱之麴蘖;小民以宗教上之嫌忌,而视欧美之学术皆两约之悬谈”这类现象的批评,表彰了王氏对张之洞等朝廷重臣将哲学排斥于大学教育和现代学术门类之外这种不当做法的批驳,以及针锋相对提出的包括“中国哲学史”在内的大学哲学学科课程设想。尽管作为布衣书生的王国维并没有也不可能直接促成中国哲学(史)学科在当时的体制内得以确立,但是,“王国维早年给予哲学的关注与热情,对于后来哲学在现代中国学术建设中独立发展的影响,却少有与他同时代的学者所能比拟。同时,在现代中国学术领域,哲学学科的确立,当是中国哲学史学科得以形成的基础与前提,而王国维对于哲学的推崇与辨析,对于确立这样的基础与前提,也可以说是居功甚伟”。即是说,中国哲学(史)学科在民国初年最终得以确立,王国维功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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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当然要求相应的教材和学术成果建设,百年来在这一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实绩。王国维由于学术志趣的转移,未能完成系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但在倾心哲学的数年间,他仍在先秦哲学、宋代哲学、清代哲学以及中国哲学范畴研究等领域留下了诸多“转移一时之风气,而示来者以轨则”的精彩篇章,其荦荦大者有《孔子之学说》、《子思之学说》、《孟子之学说》、《孟子之伦理思想一斑》、《荀子之学说》、《老子之学说》、《列子之学说》、《墨子之学说》、《周秦诸子之名学》、《周濂溪之哲学说》、《国朝汉学派戴阮二家之哲学说》、《论性》、《释理》、《原命》等。而陈黻宸、谢无量、冯友兰、张岱年、萧萐父则都编撰了中国哲学史著作。陈著作为北京大学哲学门中国哲学史课程讲义,部分稿成于1916年,内容起自远古伏羲,但甫及殷周之际便因作者于1917年溘逝而中止,成为一项未竞的事业。因此,谢无量出版于1916年、内容肇自远古而收束于清代的《中国哲学史》,便成为“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第一部以中国哲学史命名的学术著作”,“中国哲学史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时期的开山之作”。尔后冯友兰于1934年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于1948年出版英文《中国哲学简史》、于1962—1964年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于1982—1990年陆续出版七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张岱年于1937年写成、至1958年出版《中国哲学大纲》,萧萐父于1982年主编出版两卷本《中国哲学史》,踵事增华,为中国哲学(史)学科奠定了愈益厚实的基础。实际上,田教授的系列论文还述及出版于1919年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钟泰出版于1929年的《中国哲学史》。侯外庐于1963年出齐的五卷六册《中国思想通史》,并提到章太炎、梁启超、刘师培、郭沫若、钱穆、范寿康、萧公权、唐君毅、牟宗三、冯契等在中国哲学史或相关领域的研撰工作。所有这些足以证明百年来中国哲学史教材和学术成果建设的丰硕实绩。
宽泛地说,专门的中国哲学(史)学科的成立以及中国哲学史著作的构撰,即已意味着中国哲学实现了从古代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化。但在严格意义上,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必须先之以参与者的观念转变,否则,专门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和中国哲学史著作可能徒具现代形式。例如,“《中国哲学史》成书之后,陈黻宸具体论释自己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时曾说:‘不佞上观于《庄子》道术方术之辩,而下参诸太史公《六家要旨》与刘氏父子《七略》之义,辑成是篇,自伏羲始。其略而不存者多矣!’这种论述表明,他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仍在司马谈、刘向、刘歆父子的学术研究方法范圍之内。……其对于西方学术的了解实际上还十分肤浅。……这使得他还没有可能从本文由收集整理
现代哲学史学科的角度确定中国哲学史所应当探讨的问题的范圍和内容”,正因此,陈黻宸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成果体现出“早期形态”和“不成熟性”。同样,从谢无量的《中国哲学史》中,“我们虽可以看到他从辞源、意蕴、内容等方面对西方哲学有所论述,认定哲学有别于科学,但也可以发现他并未真正依照现代学科观念,严格地从学科类别的角度理解哲学,这使得他认定中国的儒学、道学以及印度的佛学即等于西方的哲学……在儒学、道学、理学、佛学中,既包含属于哲学的内容,也包含许多非哲学的,或说可以归属于其它学科门类的内容。谢无量将哲学等同于儒学、道学、理学、佛学,表明他对于哲学的理解尚停留于对哲学表层特征的把握,未能真正理解哲学的学科内涵与本质特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中国哲学史著作,虽具备形式的系统,但也只能停留于形式的系统而已,不可能在建立起形式的系统的基础上,再建构起实质的系统”。陈、谢二氏中国哲学史著作的局限性,实质上是观念滞后的反映,因此,他们虽然都有中国哲学史著作,却并没有真正实现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当然,作为中国哲学(史)研究起步阶段的成果,他们的著作具有筚路蓝缕之功,他们关于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思考和论说,也为中国哲学史学史留下了值得重视的素材,这些都是不可抹煞的贡献。
关于中国哲学(史)的现代转化,冯友兰、张岱年、萧萐父都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观念上有了更加深刻的新变。他们的思考主要集中在哲学(包括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的特定研究对象及其特殊研究方法,亦即哲学(包括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应该研究什么和如何进行研究的问题。“冯友兰把哲学理解为‘对于认识的认识’,认为‘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这种反思涉及到自然、社会、个人,也涉及到这三个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三个方面以及其间相互关系的问题,是人类精神反思的对象,也就是哲学的对象。这种理解使冯友兰认同西方的哲学观念,将历史上形成的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或所谓形上学、价值论、方法论都看作哲学所应包含的内容。肯定哲学作为一种历史的发展的理论形态,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会有许多差别;但就中西哲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其内容仍不外这几个部分”。基于对哲学的这种理解,冯友兰确定了区别于传统学术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对象,又通过相应的古籍辨伪、史料取舍、语义分析、脉络清理、认识深化、中西融会等方法,“写出具有现代学术性质的完整的中国哲学史著作”。张岱年“在综观西方哲学家哲学观念的基础上,认定‘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竟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正是这样的哲学观念,使他在总体上将中国哲学问题区别为‘宇宙论’、‘人生论’、‘致知论’,并具体在‘宇宙论’中探讨‘本根论’、‘大化论’,在‘人生论’中探讨‘天人关系论’、‘人性论’‘人生理想论’、‘人生问题论’,在‘致知论’中探讨‘知论’、‘方法论’,勾画出了中国哲学问题史的基本线索与理论框架”。针对厘定的中国哲学问题,张岱年采取分析、比较、概括、源流、融贯等方法,完成了《中国哲学大纲》这样一部体例上别具一格、既参照西方哲学观念又特别突出中国哲学特点、“将中国哲人所讨论的主要哲学问题选出,而分别叙述其源流发展,以显出中国哲学之整个的条理系统”的中国哲学史著作。萧蔻父以为指导,着眼于哲学史既属于一般历史学科、又具有哲学的特殊性这种特点,在把握历史学和哲学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将哲学史的研究对象规定为“哲学认识的矛盾发展史”,肯定哲学史研究的仅是“既区别于宗教、艺术、道德,又区别于各门科学而专属于哲学的‘一般认识’的历史”,进而确定中国哲学史的特定研究任务是“揭示出这些哲学的本质矛盾在中国哲学发展中的表现形态和历史特点,揭示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具体联结”,这就“厘清了哲学史与社会学史、政治学史、法学史、伦理学史、美学史、教育学史等专门学科史的界线,比以往的哲学史研究成果,更加真实地展现了中国哲学发展的历史实际”。为了达成研究任务,萧萐父对哲学史研究方法作了系统的探讨,“在他看来,哲学史研究方法本身应当是一个包含多层面内容的理论系统,这种方法理论系统,涉及到哲学史研究对象的理解、确立,哲学史史料的考订、选择,哲学理论的比较、鉴别,哲学思潮演变的历史考察,哲学家历史贡献的分析、评断等。因此,在实际的哲学史研究中,构成哲学史方法系统的任何一个环节,对于哲学史研究的指导作用都不宜忽略”,而由于哲学史这门学科既属于史学又属于哲学,所以萧蔻父强调“就哲学史这个特殊领域来说,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一个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指导原则和方法”。正是在厘清研究对象并确定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萧萐父主编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成为“20世纪80年代最具范式性质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成果之一”,“构成了中国哲学史学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转贴于
三、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通过展示百年来中国哲学(史)现代转化的实绩,并呈现在这一过程中几代学者形成的具有中国哲学史学意义的思想认识及其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与局限,田文军教授建构了中国哲学史学史的基本框架,理出了其中的主要脉络,取得了可观的学术成就。这一工作对于把握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史)的既有面相及其未来取径,以及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的进一步开展,都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犹有进者,田教授的工作实际上回应了对于中国哲学(史)的哲学性质及其现代转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疑问。从他的文章中可见,百年来几代学者在中国哲学(史)领域的研探创构,是在愈益清晰地领会西方哲学实质的前提下进行的,他们参照西方哲学,从“浑融一体,原无区分”的中国学术资源中爬搜剔抉的关于本体论、宇宙论、人性论、认识论等方面的思想资料,无疑具有与西方哲本文由收集整理
学相同的哲学性质,所以王国维说“哲学为中国固有之学”。诚然,在中国哲学思想资料中并无西方哲学的那些概念和范畴,但这正如西方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只是表现其哲学个性一样,中国哲学思想资料中没有西方哲学的概念和范畴而拥有自己的一套概念和范畴,也正体现了中国哲学的个性,正是有见于此,张岱年“主张对于中国哲学问题的归纳应对于中国哲学的‘原来面目无所亏损’”,因而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没有一般性的套用本体之类西方哲学术语,而是以‘本根’、‘大化’之类的传统概念解析有关宇宙论的问题。讲到知识论问题时,也未直接运用知识论之类的术语,而是以‘致知论’来概述中国哲学中涉及到的知识论问题,对其他中国哲学问题的总结也是如此”;由此还可联想到冯友兰以理、气、太极、无极、道体、大全来架构其本体论哲学,金岳霖一定要用“道”来命名其哲学体系的本体范畴,这种突出哲学个性的做法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哲学之为哲学。
肯定了中国哲学的哲学性质,则所谓“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就只是一个纯形式的问题了。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一名,当然也就没有形式化的哲学。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之具备专门的体系结构形式,确实拜西方哲学之赐,因此要说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了西方哲学,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深入追究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之所以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可以发现其根本原因在于近代西方文化凭借富强优势而获得世界文化主导话语权之后,俨然成为对于非西方文化的带有强制性的衡断标准——所有非西方文化要么按照西方文化进行现代转化,要么不免作为前现代孑遗而丧失发展乃至存在的权利。在这种时代条件下,数千年来一直自足的中国文化和学术按照西方分类标准进行转化,从而中国哲学形成专门体系,无论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心悦诚服地仿效,都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相反对于西方文化来说恰恰应该是合于其目的的。如果将现代形态的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指为“不合法”,那就无异于某个强人单方面制定了普遍的游戏规则,却又禁止他人运用这种规则参与游戏,此非霸道逻辑而何?
如果说,否认“中国哲学合法性”的人士不允许中国哲学在形式上模仿西方哲学,那么质疑中国哲学现代转化必要性的人士则拒绝这种模仿,其理由已如前述,其中蕴含的则是强烈的民族文化自尊感,这是可以同情的。但是,缺乏必要的形式毕竟是学术的缺失,陈黻宸将这种缺失与民族的先进与落后联系起来,认为“东西方的一些优秀民族之所以‘强且智’,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人各有学,学各有科,一理之存,源流毕贯,一事之具,颠末必详。’而近代中国的学术文化落后则因其有‘学’无‘科’”。张岱年则认为,体系化的形式并不会断丧中国哲学的神气,反而可以彰显中国哲学的精义,“因为,‘中国哲学实本有其内在的条理’,给中国哲学以形式的系统,‘实乃是“因其固然”,依其原来隐含的分理,而加以解析,并非强加割裂’”。无论如何,在西方学术形式事实上成为普世性的知识格套的现代世界,一切古老的地方知识如果不按照这一格套进行转化,便不免由于没有公共性的表现方式而自外于主流社会,因自小门户而归于湮灭;唯有通过西方学术形式的“格义”,古老的地方知识才可能发扬光大。中国哲学自不例外。不过又当看到,西方学术形式作为普世性的知识格套,只是历史过程中的历史现象,必然在历史中被扬弃。杜维明曾经对他以西方学术形式“格义”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工作做过一个比况,他说:
假如说中国文化是强势,而德国文化是弱势。一位德国学者在北京提出对于德国理想主义的观点,希望拥有文化强势的中国学者能够了解他在讲什么。显然他必须使用中文,并运用中国哲学中的诸多范畴,诸如心、性、理、气、仁、义、礼、智等等,而不能运用德国哲学中的主体性、道德自律、绝对命令等观念;所有这些德国哲学中的观念都要通过中国语境的诠释转贴于
而表达出来,从而才能与中国学者进行交流并引起他们的兴趣。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德国国内一批学者逐渐获得了文化自觉,对自身传统中的深刻意义加以反思,于是把前面那位学者在北京用中文发表的关于德国哲学的一些理念再译成德文,并在德国学术界进行讨论,这可能导致以下多种反应。或者认为那位学者的行为是荒谬的:“他通过中文的转译而消解了我们传统中十分丰富的资源,仅仅丰富了中国文化资源。”或者会感到奇怪:“居然我们那些带有特殊的地方性的观念被译成中文后,还会引起中国学者的兴趣,还能扩展他们的视野。”另一种可能会认为:“他根本不是一个德国哲学家,他只是一个在中国的德国哲学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认为,这位学者经过很多格义功夫做出来的东西,与当下正在德国发展的理想主义的方向性及其内在资源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这位学者怀抱的在中国文化氛圍中通过对德国理想主义的进一步阐发来开阔强势的中国文化视域的愿望,无疑会被人们视为痴人说梦。这位学者的工作还能不能做下去?如果做下去能不能获得预期的效果?这就需要对于发展前景具有信念,同时需要自我积蓄,需要待以“十年机缘”。
关键词:合法性 方法论 格义 言说方式 “中国哲学”
要目:
一、破题:合法性蕴含的方法论问题
二、方法、格义与言说方式
三、合法性问题的三种发问方式和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
作者按:本文不是对此次会议进行全面述评,而是采撷其中与自己的思考旨趣密切关联的一些文章进行述评。
一、破题:合法性蕴含的方法论问题
2005年5月3日至5日,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举办了一次学术会议,主题是“西方的诠释,中国的回应”,副标题是“中国哲学方法论之反思与探索”。wwW.133229.cOm
吹毛求疵,正标题有一些问题。“西方的诠释”与“中国的回应”有歧义。
西方指什么?a、西方人。b、用西方的方法。若是a,“西方人的诠释”该作何理解?似乎只能理解为西方人对什么对象进行何种方式的解释(除了引用原文,本文使用解释而不使用诠释)。什么对象呢?显然不是对西方哲学(西方人解释西方哲学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而是对中国的东西进行解释。这个东西是什么?就五四之际以来的命名,是“中国哲学”,在五四以前,则是“道学”。这里使用道学一词。那么,对道学进行什么解释呢?就已知的历史事实来看,是(或者主要是)以西方哲学为方法对道学进行解释。那么,这个意义上的“西方的诠释”就是:西方人用西方哲学方法解释道学。若是b,那么,这里缺席的是主体:谁用西方的方法?答曰:应该是中国人。那么这个意义上的“西方的诠释”就是:中国人用西方哲学的方法解释道学。因此,不论主体是谁,“西方的诠释”都具有如此内涵:用西方哲学的方法解释道学;者:西方哲学作为方法解释道学。
“中国的回应”又当作何理解呢?主体肯定是中国人。中国人如何回应呢?我们知道,五四之际以来的“中国哲学”都是以哲学作为方法解释道学。
因此,问题是:谁回应谁?用什么回应什么?如何回应?
中国人回应西方人吗?似乎不是。因为西方人大多认为道学或者“中国哲学”不是哲学,由此而否决了这个问题,并否决了上述的西方指西方人(a)这一种可能。
用什么回应什么呢?用道学回应哲学吗?大概是的。因为近代以来在追问中国的失败时,最终得出一种结论:西方强大是因为西方有以哲学为核心的学术体系。[①]中国人不甘落后,你有我也有。所以,就用道学回应哲学。
如何回应呢?由于道学与哲学有巨大不同。为了弥补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或者裂缝,就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说道学的什么就是哲学的什么,由此产生格义,并形成“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在目的上,这是欲图通过重新解释来提升中国文化的品位,实现文化的先进化。
因此,就会议的主题看,“回应”一词落空了。因为“西方的诠释”是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中国的回应”还是以哲学为方法解释道学。这岂非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当然,这里可能有例外,就是以毒攻毒。不过,以毒攻毒的两种毒通常并不是一回事。】因此,正标题的两个短语实际上是重复了。至少可以说,正标题是有歧义的。这说明策划者对问题的思考不够严谨细密。
副标题没有什么歧义。但是,“中国哲学方法论之反思与探索”这个说法已经把一个东西设置为了前提,就是“中国哲学”。这种反思已经承认了有“中国哲学”或者中国有哲学。但是,历史实际情况是,哲学是十九世纪末转道日本引进的西方概念。用它来重新命名道学,具有诸多困难,并引起反思和争论——这就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
讨论合法性问题,显然需要追问:“中国哲学”的本质是什么?答曰:如果承认方法与对象这一对概念,那么,“中国哲学”是道学与哲学的合成品。我们可以发现:道学和哲学都是方法与对象的一体,自己是自己的对象,自己是自己的方法,因此二者都不存在一个在它之外的对象或方法。但是,“中国哲学”则不同。在“中国哲学”中,哲学仅仅是方法,而道学仅仅是对象,方法与对象是分离的。这是“中国哲学”与二者的重大区别。因此,在方法与对象的角度,可以区分出道学、(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三个概念。
反思方法论,意味着“中国哲学”在方法上出了问题。这就需要明白,“中国哲学”的方法是什么?其次,方法出了什么问题?再次,如何疗救?
从方法与对象这一角度能否揭示“中国哲学”的本质?答曰:能够。因为“中国哲学”似乎只有这个特征,即:以哲学为方法,以道学为对象;或者:用哲学解释道学。(具体表述的差异,并不重要,不过,后者更简洁。)我实在找不出“中国哲学”还有其他什么特征。既然如此,合法性问题就聚焦在这个问题:用哲学解释道学,是否合法?因此,合法性问题立马转换为一个方法论问题。
二、方法、格义与言说方式
何谓方法?《辞源》有三解:1、量度方形之法。《墨子·天志中》:“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2、办法。韩愈《韩昌黎集》卷二一《送水陆运使韩侍御归所治序》:“而又为奔走经营,相原隰之宜,指授方法。”3、方术,法术。张籍《张司业集》卷四《书怀》诗:“别从仙客求方法,时到僧家问苦空。”古今汉语的方法,意思差不多。方法是我们的日常用语(或者说“生存语言”)。方法、办法、方式,在这里都作为等义词使用。
在言说境域中,方法是一个结构(或可成为言说结构、语言结构)。方法一词蕴涵了几个相关的词语:主体(人)、对象、对象的当前状态、对象的目的状态。当前状态也就是现实状态,目的状态也就是未来状态或者预期状态。方法是什么呢?方法就是(主体)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方法是在分殊处说的,具体地说,是在功用上讲的。方法一词不但已经蕴涵了上述几个相关的词语,并且表达了主体的某种完整的活动。因此,方法不仅是一个结构,而且是一个整体性的结构。同时,方法是一个过程,是主体的活动过程。在理一处讲,方法乃是主体如何活动。如果用问题方式来表示,方法回答的是“如何做?”之发问。
在汉语中,表达方法(如何活动)这个意思的词语有很多:手段、途径、道(“以其道得之”)、路(正路、邪路),等等。在“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这个意义上,这些词语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在英语中,表达方法的词语有:method,way。方法论一词则是methodology。通常,人们使用way一词表达方法的意思。way,不仅有方法、方式、手段的意思,还有道路等等许多意思。way的道路和方法两种意思之间也是关联的,其关联处也在于二者都是“使对象从当前状态变成目的状态”。
方法不是一种外在于事物的东西。某物成为“某”物,必须在方法之下才可能成为某物。否则,某物什么也不是。黑格尔说,“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方法是理念的“全体的展开”。[②]这表达了方法的重要性和整体性。但是,这个观念须建基于方法是人的活动这一更基础的观念。
“中国哲学”以哲学解释道学的方法,有人将之命名为“汉话胡说”、“以西解中”、“反向格义”、“失语”。这几者的意思在文本解释上,都是指丧失了自我解释能力。我自己觉得,“自他观之”也许是一种更能崭露其本质的命名,更能崭露方法中蕴涵的主体性。[③]“自他观之”蕴涵了格义。
格义会以一定的语言形式(言说方式)表现出来。那么,格义之方法表现为怎么样的言说方式呢?这是会议没有怎么涉及的。就佛学东渐中的格义看,其基本的言说方式是佛教的a是中国的b(简作佛a是中b)。此即传统所言之格义。刘笑敢称之为顺向格义,林安梧就称之为格义。但是,西学东渐的格义方向却相反,其言说方式是中国的a是西方的b(简作中a是西b)。刘笑敢称之为反向格义,林安梧称之为逆格义。
反向格义究竟有什么困境?这里借助林安梧举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我对此例的使用与林安梧不太一样,但也不矛盾。)中国人吃饭用筷子,西方人用叉子。按照“中国哲学”的格义方式,我们应该说“筷子是叉子”。这显然非常荒谬。但我们说“筷子和叉子都是餐具”则是正确的。下面,我们把几组中西概念作一对比。
序号
概念
a 判断
b 判断
1
筷子、叉子
筷子是叉子
筷子和叉子都是餐具
2
道、本质
道是本质
道和本质都是(?)
3
孔子、苏格拉底
孔子是苏格拉底
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
4
道学、哲学
道学是哲学
道学和哲学都是(?)
第1组的a判断明显是错误的,b判断却是正确的。b判断为什么正确?因为餐具这一概念是具体的餐具的共相(或者超越者)。
那么,第2、3、4三组各自的两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如果按照“筷子是叉子”,则第2、3、4三组的a判断都是错误的。不过,这样说预设了一个前提,即四组概念是同质的。但实际上很难说三组概念是同质的。三组概念之间是类比关系或者类比逻辑。不过,就四组八个判断而言,每一个判断都是根据类比逻辑作出的。[④]
这里不管四组概念是否可以类比。第2、3、4两组的b判断需要一个什么共相才可能成立呢?并且,这个共相必须是能够统摄并只能统摄两个概念的临近的共相。我完全无法为第2组之b判断找到这么一个共相。第3组之b,若说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哲学家,这将陷入循环论证,因为中国有没有哲学尚待证明,孔子是哲学家也就尚待证明。若说孔子和苏格拉底都是圣人,恐怕将引发西方有没有圣人(或者道学)的问题。[⑤]第4组之b,若说道学和哲学都是学术,失之宽泛,没有意思。因此,我认为,不能分别为第2、3、4组中的两个概念找到一个准确的共相。
第2、3、4组的a判断又如何才能正确呢?我也不知道。若说宾词是主词的共相,这如何可能呢?叉子怎么是筷子的共相?本质怎么是道的共相?[⑥]等等。所以,问题就被逼问成了困境。
能否把四个a判断的主词和宾词倒置呢?如果能,则意味着:怎么说都行,顺向格义和反向格义都行。[⑦]那么,“中国哲学”的方法和言说方式就意味着有更大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今天的反向格义。如果不能,为什么呢?
由此我们可以说,虽然目前还不至于说反向格义完全错了,但它的确存在着困境。这个困境究竟是什么,可以进一步讨论,并努力摆脱这个困境。
因此,“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不仅转换成方法论问题,而且进一步从方法论问题转换成格义或者言说方式的问题,即:“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格义)是否合理?部分参会论文围绕着这个问题作了不少有益的反思和探索。
在会议的第二节(即第二场,5月3日下午),陈昭瑛发表了论文《当代儒学中的荀子学:西方观点的诠释及其局限》。陈昭瑛认为,当代儒学兴起于西风东渐、传统式微的现代情境。大多数当代儒学人物就或多或少、或有意或无意地使用西方的观念研究儒学和传统文化。陈昭瑛以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为例说明了这一点。譬如,对于牟宗三对荀子的解释,陈昭瑛说,牟宗三对荀子不只是误解,而是曲解,甚至为了牵就其曲解,而主张改动荀子的原文,可谓极尽曲解之能事。陈昭瑛引用了大量的文献来证明。她认为,牟宗三之所以对荀子有如此误解乃至曲解,是由于两个原因。一是以康德的先验思路为标准批评荀子,这一点尤其重要;二是以心性论为标准批评荀子,将之排出儒学的正宗。
针对陈昭瑛,林安梧进行了批评,说陈昭瑛误解了牟宗三。我认为,也许陈昭瑛在某些细节上并未能很好地理解牟宗三,但是,牟宗三借助康德对荀子的误读却是存在的。因此,我整体上赞同陈昭瑛的看法。
第三节(5月3日下午),郑家栋发表了《“中国哲学史”写作与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难局》。郑家栋再次提出了“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郑家栋说,他提出“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引发了学术界的大讨论。在提出问题上,我认为郑家栋功不可没。但是,我认为“中国哲学”合法性之讨论并没有深入(详见后文)。郑家栋这次提交的论文,是合法性问题的延续。该文指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与“中国哲学史”的合法性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说他的关注点实际上在于“中国哲学”作为一种形成于二十世纪的话语系统与表述方式是否真正接得上中国传统思想的历史脉络和精神土壤。也就是说,“中国哲学”作为一个学科,或者一个范式,或者一种话语方式,是否能够真正传承弘扬历史文化。 “哲学”观念的引进,“中国哲学史”的写作,及“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创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没有哪一个学科能够象它这样内在地、全面而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传统学术体系的思想内涵、发展脉络和表述方式。这些变化不仅表现在对经史子集的学术分野的改变,更有内在的思想方法、判准(标准?)、解释理路的改变。郑家栋认为,问题的焦点首先在于:现有的“中国哲学史”写作中,传统经典差不多完全沦为某种被动的材料,思想架构与解释方法、尺度等等都不再来自典籍自身,而是从外部引进的。“中国哲学史”也就成了某种裁剪历史文化的方式而非历史文化的表述方式。
我比较赞同郑家栋的看法。我认为,郑家栋提出了话语系统和表述方式(即言说方式)的问题,这很重要。不过,他没有把“中国哲学”究竟采用了什么表述方式作明确的表述。如果稍加清理,就会发现“中国哲学”的表述方式就是格义,亦即“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遗憾的是,郑家栋虽然模糊地意识到了,却没有没有明晰地把合法性问题有效地转换成方法论和言说方式的问题。
针对郑家栋,林安梧也有批评。他说,“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不应在“理”上讲,而应在“事”上讲,即“中国哲学”如何展开。林安梧的说法颇有道理,但他对郑家栋的批评却是无效的。如何展开,也就是如何做,即how to do。这就是方法(论)问题。郑家栋说的正是方法问题,只不过他没有把言说方式问题清晰地提出来(从而导致了林安梧的误解和批评)。因此,二人说的大体是一回事,相互的批评乃是误解。这从林安梧的论文中也可以看出来。
第七节(5月4日下午),林安梧发表了论文《关于“执”与“无执”的存有论问题:对比于牟宗三、康德而开启有关于“现象”与“物自身”的思考,兼及于中西哲学会通之“格义”与“逆格义”等方法论的探讨》。林安梧首先对格义和逆格义(逆格义跟郑家栋说的用西方理论解释中国古典文本,是一个意思)作了对比。格义是自发的、本土的,它的主体性在原先的母土上,而逆格义下的格义,则是文化霸权掌握在别人手上的结果。因此,我们极易丧失解释的主体性,甚至削足适履,生出许多假问题。林安梧举了筷子和叉子的例子来说明问题。以用餐的餐具来说,西餐用的是叉子,中土用筷子。如果以叉子为唯一的餐具,当拿起筷子时,只记得叉子的使法,当然生出一种理解,认为中国的筷子不如西洋的叉子,进一步要去改造筷子,使它变得好使,成为一种新的叉子。【注意,类比虽然不是严格的,但就以西方为标准这个类比点而言,林安梧的类比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殊不知,将筷子视作叉子就不对,但认定了叉子是标准,一定改造筷子,筷子就成为很难使的叉子。其实,如果反过来,将叉子视作筷子,根本无法使。但是,由于文化霸权的原因,使我们不能做另一面的思考。然后,林安梧以牟宗三为例,说明牟宗三对于康德学的解释、吸收、融摄、批判与转化。他认为牟宗三在逆格义中,摄取康德对现象与物自身的超越区分,将之改造为两层存有论。他认为牟宗三将上帝的超绝性收摄于实践之主体,并涵而内化之,进而论此实践之主体之通极于形而上之道体者,而说为“既超越而内在”。
牟宗三大量运用康德术语、思维进行格义。林安梧对此有意为牟宗三圆润。其实,牟宗三的许多做法是难以回避追问的。比如说天道“既超越而内在”。牟宗三说,“天高高在上,有超越的意义。天道贯注于人身之时,又内在于人而为人的性,这时天道又是内在的(immanent)。因此,我们可以用康德喜用的字眼,说天道一方面是超越的(transcendent),另一方面又是内在的(immanent与transcendent是相反字)。天道既超越又内在,此时可谓兼具宗教与道德的意味,宗教重超越义,而道德重内在义。”牟宗三也看到了西方哲学的二元对立思维不符合道学,试图调和二元。但是牟宗三却是以强加的方式来调和二元对立。牟宗三不但把原本二元对立的超越与内在直接粘贴在一起,认为天既是超越的又是超越的的对立面(内在的);还未经证明便断言式地认为天道“由超越的遥契发展为内在的遥契是一个极其自然的进程”。[⑧]等等。因此牟宗三等中国学者对超验的和内在的的使用恰恰是对它们的篡改,轻易地抽掉了其根本的立足点——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如此得到的概念完全不能说还是西方概念。篡改了西方概念而遭到中西双方的种种质问,费力不讨好,又何必呢?采用这种方式究竟有什么好处呢?我不知道。
对牟宗三等现代新儒家,我持深深的敬意。我常从牟宗三的著作中读出一种中华民族处于乖蹇时运下的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文化悲怆。我深深为之动情。但事实上,直到今天,历史-传统-文化与我们渐行渐远。因此,我们必须清醒,我们必须反思:现代新儒家采用的方法,是否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具有良好的目的未必就能采取有效的方法,更未必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诚然,我一定会这样真诚地为牟宗三他们辩护,他们之所以那样做,完全是因为在当时时世之下,情不得已。但是,后人却把新儒家的言说方式当成理所当然,把歧途当作正途。今天,如果我们喋喋不休地批评新儒家,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如果我们把责任归咎新儒家,就跟五四时期的西化派反古派把中国被西方打败的责任归咎历史一样没有出息。所以,我并不想太多地批判新儒家和攻击西化派。关键的问题是反求诸己,努力摆脱困境,拿出活生生的作品。
第八节(5月5日上午),刘笑敢发表了论文《反向“格义”与中国哲学研究的尴尬——以老子之道的诠释为例》。此文详细讨论了格义的本义、渊源,格义在佛教东渐中的作用,格义在后来的佛教中的消失。关于佛学东渐中的顺向格义,刘笑敢指出有几个值得注意的要点。第一,进行格义的人熟悉本土文化。第二,对佛学也很熟悉。第三,格义(之方法)针对的是熟悉本土文化(中文典籍)但“未善佛理”的门徒,作启蒙之用,并非佛教教育的基本方法或者惯例,在佛教传播史上只有短暂的作用。第四,格义的关键是用本土的典籍对应佛教事数(如五蕴、十二入、四谛等),侧重于重要概念和术语的解释(即佛a是中b的言说方式)。第五,格义是用熟悉的经典和概念解释不熟悉的思想理论概念。与这五点相比,今天的许多学者进行反向格义时,在第一、二点上(即中西学的修养)不如古人。在第三点上,今天的反向格义被普遍化,并未得到深入反思。在第四点上,反向格义是以西方哲学的概念体系以及理论框架来研究分析中国本土的经典和思想(即中a是西b的言说方式)。在第五点上,反向格义却是以陌生的东西解释熟悉的东西(这就意味着,不能通过反向格义对中国人本土文化的启蒙教育)。接着,刘笑敢提出了反向格义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研究中国哲学一定要有西方哲学的训练?为什么反向格义会成为中国哲学的普遍性作法?反向格义是否会干扰对中国哲学思想潮流本身的原原本本的了解?反向格义与传统的历史学、文献学、训诂学的进路是什么关系?如果反向格义是因为西方哲学在理论水平和表现形态上高于中国哲学(还应该追问:“西方哲学是先进的”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那么,反向格义是否可以、或者应该如何将西方哲学的高超之处反映在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之中?反向格义有哪些不同的方法和进路?是否所有运用西方哲学理论研究中国哲学的作品都具有同等的哲学意义或者学术价值?如果不是,如何判断不同作品的得失与优劣?是否可以尝试提出若干标准?接下来,刘笑敢分析了古今两种格义的不同。然后,他分别以有意识形态干扰和没有意识形态的干扰两种情况下对老子的道的解释为例,来说明反向格义之困境。最后,刘笑敢指出,反向格义似乎是一个怪圈,明知不对、不准、不切,却又跳不出来。
此文的详细分析的确揭示了反向格义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用哲学解释道学,是否合理?具体说来,用道学的某些概念、思路与哲学作类比,其中使用的方法是类比推理。而类比推理不是一种严格的论证,因此,这种类比最终沦为比附。但是,我认为,刘笑敢对反向格义的困境揭示仍然不够,反向格义存在的问题要严峻得多。[⑨]反向格义不仅仅是一个文本解释的问题,其背后至少蕴涵着文化自主性(或者主体性)问题。郭齐勇的文章正好讨论了这一点。
第九节(5月5日上午),郭齐勇发表了论文《“中国哲学”及其自主性》。文章首先从中国有无哲学进入。郭齐勇认为,哲学是关于宇宙、社会、人生的本源、生存、发展及其意义等根本问题的探求。不过,轴心期(雅斯贝尔思的观念)开始,各大文明形成了自己的哲学。如果说有“一般哲学”、“普遍哲学”,那即是不同族群、不同时空的哲学形态的共同问题或者方法的抽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东圣西圣,心同理同。因此,中国有哲学,“中国哲学”是千姿百态的哲学中的一种。不仅如此,“中国哲学”还有其优长。既然“中国哲学”作为一种哲学,与作为另一种哲学的西方哲学当然就有可以通约、比较之处。郭齐勇认为,强调“中国哲学”的特色,不是将之作静态处理,其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中国哲学”的“自己写”和“写自己”,绝不是排他的。因为有一个现实存在的情况,我们今天离开了西方哲学的观念和范畴,已不会说话,不能说、写、讲哲学。(讲“中国哲学”的自主性,是“中国哲学”学科创建以来的老问题。牟宗三在此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现实上离不开西方哲学,但是,要想使“中国哲学”成为“中国的”“哲学”,就必须崭露出他的特征也就是自主性(自主性也许是比主体性更好的表述)。否则,“中国哲学”就因为没有特征而不能成立,中国文化也恐怕无法具有独立性。接下来,郭齐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哲学”的自主性。第一,创新日化,生生不已。西方哲学以实体主义和机械主义为主,“中国哲学”则以非实体主义和机体主义为主。尤其是,“中国哲学”是气的哲学而不是原子论的哲学。气的哲学昭示的是连续性的存在,永恒的变易,不断地更新,其最大特点是自己创造自己,变动不居,永恒运动,大化流行。文章采撷了一些非常经典的文献来证明这一点。第二,相依相待,整体和谐。“中国哲学”强调“和”,“和实生物”。西方哲学过分强调排斥法,二分法,过分强调人类中心主义、主体中心主义。但中国哲学没有这些困难,因为没有西方哲学和宗教的“预设”。在中国人的世界里,自然、他人、天道都不是“他者”,而是自身或者自己的一部分或者是与自己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整体。第三,事实与价值的联结,语言与超语言的贯通。在西方,休谟强调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在西方认识论传统中,强调认知优先,美德即知识,强调客观知识、认识的客观性、公允性,提倡价值中立。但是,中国却是价值优先,价值与认知不分,确有弊端。郭齐勇认为,面对中西的如此差异,应该思索:异于西方的“中国哲学”的这一传统,有没有另一种“理性”?有没有异于西方认识论的中国认识论?其特点何在?其语言与非语言、超语言有什么关系?接着,文章简要论述了《周易》的意象性思维,儒释道都主张直觉地把握宇宙人生之根据和全体。儒家的道德直觉、道家的艺术直觉、佛家的宗教直觉,都把主客体当下的冥合的高峰体验推到极至。对本体的“仁”、“诚”、“道”、“无”等,不能依靠语言、概念、逻辑推理、认知方法等理性方法来把握,而只能靠感官、直觉、顿悟加以把握(童强的文章对此也有所涉及)。
郭齐勇是在承认有“中国哲学”的基础上立论的。姑且搁置这个仍然争论不休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找到更少争论的、更为基础的公共平台,展开讨论,岂不能回避不少无效的争论?不管有没有“中国哲学”,都不影响这么一个事实:中国文化本是独立自主的文化。至少在鸦战以前是这样。但是,中国文化的自主性在鸦战尤其是甲午五四之后迅速丧失。自主性的丧失,不是无缘无故的,而且还要通过某种方式才能丧失。这里问题是:中国文化的自主性是如何丧失的呢?这种丧失与五四前后以来的学术(不仅仅是“中国哲学”)言说方式有无关系呢?有何关系呢?事实情况是,甲午五四以来,我们总是自觉或者不自觉、被迫或者情愿地借助西方文化理解自己的历史-传统-文化,导致越来越“失语”,即越来越丧失了自己理解-解释自己的能力,从而有全面丧失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危险。中国文化有自主性,这毫无问题。但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不是“有”还是“无”自主性,而是:如何崭露中国文化的独立自主?这个“如何”,也就是方法问题,并最终必须落实到言说方式上。没有一种(或者多种)有效的方式,自主性可能会落空。我认为,如何崭露中国文化的独立自主这个问题是本次会议,也是“中国哲学”界和整个学术界(甚至我们这个国家)无法绕开的问题。
第十一节(5月5日下午),童强发表了论文《道的体验与神秘主义:对史华兹〈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中“道家之道”的反思》。此文从史华兹说的道家神秘主义“是不可简约的中国式的,并且完全自成一格”的神秘主义出发,讨论了道家有神秘倾向。这个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对道的体验和通达,大体上是不能用语言(或者理性语言)准确论证或者描述的。这在古人那里似乎根本没有问题。但是,近代以来,由于民族复兴的实际需要,国人追求现代化,产生了以科学、民主、理性为主要鹄的的现代性诉求,并用相应的现代性观念来解释古典文本,使之合乎现代化要求。出现这种情况,与林安梧说的按照叉子改造筷子的逻辑一样,都是以西方为标准。在方法论上看,这仍然是用西方观念解释中国文本的反向格义的衍生物。童强的论文具有还原的意义,不过,他本人对此并没有明言。
三、合法性问题的三种发问方式和中国究竟有没有哲学
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有三种发问方式:“中国哲学”是否合法?“中国哲学”是否正当?中国有无哲学?三种发问都在发问之前就预设了有一种客观标准存在。“‘中国哲学’是否合法?”这种发问预设了标准的哲学的客观存在。这种发问的逻辑和“你的行为是否合法?”这种发问一样,一定预设了法的客观存在。“‘中国哲学’是否正当?”这种发问预设了正当性的客观存在,正当性就是标准,也就是标准的哲学或者哲学的标准。这种发问的逻辑也和“你的行为是否正当?”这种发问一样。同样,“中国有无哲学?”这种发问也预设了标准的哲学的客观存在。这种发问的逻辑和“日本有无大熊猫?”这种发问一样。“日本有无大熊猫?”这种发问,一定在发问之前预设了大熊猫的标准,这个标准表现在大熊猫有确定的属性,确定的属性通过定义而获得。然后,根据已经确定的属性在日本寻找某种动物,若有某种动物符合大熊猫的属性,则日本有大熊猫;若没有一种动物符合大熊猫的属性,则日本没有大熊猫。是故,三种发问方式都一定回到一个前提性问题:哲学是什么?或者说:哲学的标准是什么?由于三种发问方式都在发问之前预设了有一种标准的哲学客观存在,并且都一定会通过“哲学是什么?”这种发问方式来明确这个标准,然后才可能从这个问题出发进一步讨论中国有无哲学,所以,三种发问的蕴涵的逻辑起点和推理思路是一致的,三个发问实即一种发问,解决其中任一问题就是解决三个问题。
我认为,从“哲学是什么”出发讨论合法性问题,永远是一笔糊涂帐。这种讨论方式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首先通过对哲学进行定义,获得哲学的属性a、b、c……至于各家各派定义出的属性是否一致,在这个思路中毫不重要。第二,以哲学的属性为参照,对道学进行分解,获得道学的属性。第三,把哲学与道学进行比较,准确地说是类比,若二者之属性相合,则“中国哲学”合法,中国有哲学;若不合,则“中国哲学”不合法,中国无哲学。这种思路的三个环节都没有什么逻辑可言,既无归纳,也无演绎。而在第三环,则存在一种逻辑:类比推理。但是,类比推理很不可靠。如果按照完全相同的思路,不管哲学的定义是什么,我们都可以在第二环和第三环上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若设定哲学的属性是a、b、c,那么,我们既可以在道学中找出与之相同或者相似的属性,也可以找出与之相反或者不同的属性。因此这种思路的最终结果都是糊涂帐。[⑩]
我认为,本次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与合法性问题在根本上是相同的,即从合法性转换到方法论,再转到格义,并落实到言说方式。但是,如果仅仅在一般的文本解释层面讨论这些问题,仍然是不够的。文本(及其解释)层面的问题是派生的。更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对待历史(历史文本是历史的派生物)?如何让历史在当下生活中发生?如何让历史为当下生活提供意义?继而,由“如何”产生文本解释、言说方式等等问题。[11]
中国有没有哲学?有。但是,这个哲学不是今天的“中国哲学”,而是近代以来引进的方法与对象一体的西方哲学,即今天的在中国的西方哲学专业。中国有哲学的时间很短,大概从严复开始,其源头在西方。今天中国有了哲学,就像古时有了佛学一样。除了早期的格义外,佛学的方法和对象是一体的。我们引进佛学,并没有用佛学解释道学,说先秦就有了佛学,把诸子百家全部说成佛学家。[12]今天我们说的“中国哲学”,乃是用哲学作为方法,向历史重新回溯、重新解释而得出的。但是,汉代以后中国有了(印度的)佛学,近代以后中国有了(西方的)哲学,这种有,根本不需要回溯——它就是它自身。
附及:另样的思考
也许中国文化的传播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点另样的思考。儒学(以及佛学)传入朝鲜、日本以前,我们不能说朝鲜、日本有了儒学。我们只能从儒学传入的那个历史时刻开始,说朝鲜、日本有了儒学。如果用儒学来回溯朝鲜、日本以前的文化,说他们在儒学传入之前就有了儒学,则是荒谬的。
也许有人会说:哲学是普遍的,儒学是特殊的。这种说法极其荒谬。大多数西方人认为哲学是一种特定的形态,认为它并不具备普遍性,而非西方的一些学者却总爱说哲学是普遍的,把自己国家的学术当成哲学这种普遍形式的特殊形式。
其实,哲学、儒学都无所谓是普遍的还是特殊的。[13]在生活或者历史中的运行的普遍是一个传播过程。普遍就是普遍化。若哲学是普遍的,普遍的就是超越时空的,为什么它要在时空中经历几千年才越出西方,被非西方所接受?并且它又是如何进入时空的?这本身就是先验哲学的理论困境。
在以前的中华文化(圈)的天下里,道学放之四海而皆准。
①关于这个逻辑,参见邓曦泽:《近代以来的反古思潮的“反古逻辑”批判》,载中国儒学网:/07%20xifangzhexue/fanguluoji.htm。
②《小逻辑》§243,§237。关于方法及其与对象的关系,以后详论。
③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载中国儒学网:/07%20xifangzhexue/ziwo%20zita.htm。该文在注释中说:“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这两个用语和观念,直接脱胎于《庄子》。《齐物论》说“自我观之”。“自……观之”的说法,多见于《庄子》。此二语间接来源于清末民初邓实等人的“罗列古今五洲万国之学术于吾前,以吾为主观,以他人为客观,而研究之,而取舍之。轩文轶野,去绣发莹,以扶植吾中土之正气、振发吾汉种之天声”的思想。 “自我观之”比“胡话汉说”更能直截了当地彰显民族自性、主体性或本位性,而“自他观之”比“汉话胡说”更能表现民族自性的丧失。并且,“自我观之”不仅限于表达民族文化本位,在体上讲,它是对自性(“我”)的确认以及彰显。并请参见该文。
④“中a是西b”这种言说方式是在类比(方法)的基础上作出的。类比不是一种严格的逻辑,只有在不严格的意义上,才可以说类比是一种逻辑。譬如,“孔子是苏格拉底”就是一个类比。冯友兰说:“(二)孔子的行为,与希腊之‘智者’相仿佛。(三)孔子的行为及其在中国历史之影响,与苏格拉底之行为及其在西洋历史上之影响,相仿佛”(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第45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这是一种类比。在这里,冯友兰一定对孔子与智者以及苏格拉底的活动作为对象进行考察,把他们的活动分解为许多具体方面(如此例中的“行为”、“影响”就是对孔子等的具体分解),然后对他们的各方面进行比较,认为他们某些方面相同或者相似,于是作出孔子是或者象苏格拉底这样的结论。照同样的方法,我们完全可以罗列对象的不同之处,作出完全相反的直接判断:中a不是西b。所以,中a是不是西b,孔子是不是苏格拉底,中国有没有哲学,完全可以各执一词。并且,请注意,苏格拉底本身是与智者派相冲突的,而冯友兰却把二者相互冲突的方面统一于孔子一身。
⑤我们看到的翻译文本,虽然也有把某些西方人当作圣人的。但这个圣人跟道学的圣人并不一样。
⑥按照某些格义,道已经是共相了。那么,岂非是说本质是共相的共相?荒谬。
⑦如果两种格义方式都行,那么,其中是否有差别?我认为有。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
⑧以上两处引文分别见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第21页,第3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⑨参见邓曦泽:《自我观之与自他观之——“中国哲学”言说方式之反思》。
⑩参见邓曦泽:《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及其背后的国家命运》第一章之引论,另见其第二章之五和之六之5。载中国儒学网:/zhuzuo%20fabu/zhongzhehefaxing/zhongzhehefaxing1.htm。关于这种思路的迷误,详付另文。
[11]比较而言,“自……观之”是一种更根本的说法,它蕴涵了上述问题。这些问题大概可以归结为:“我”(既指中华民族也指其成员)在遭遇强势的西方的情况下,如何生存,如何保存和展开自身?究竟如何理解“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方法论、言说方式等的本质,的确有待深入。
〔摘要〕 近代形式论的主流概念是由审美趣味的主观化先验化而形成的康德主义形式与感性形式(感性形象)。准确、透彻地把握它们的本质、作用、意义应当立足于启蒙运动思想的一般精神。康德主义形式的最终确立得益于以人性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和认识论,感性形式获得主导地位归功于18世纪的存在大链条观念和学科分化的趋势。从新古典主义美学的衰落,审美趣味、感性形象的流行,浪漫主义及其哲学化德国古典美学,到形式本体论的兴起,可以清晰地看到近代哲学美学的一条主题明确的思想线索,即形式与表现、个性与一般、感性与理性、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及种种解决方案,而形式的赋形超越的强大抵御力量充当了构筑艺术和审美活动的自由王国,恢复人性的原始和谐,从审美自由转入政治自由的理想桥梁。
〔关键词〕 启蒙理性;审美趣味;感性形象;形式本体;审美教育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4-0180-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西方美学中的‘形式’:一个观念史的考索”(04cz013)
〔作者简介〕张旭曙,复旦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博士,上海 200433。
近代美学的形式观念肇始于17世纪,涵盖新古典主义、启蒙运动、德国古典美学、浪漫主义、19世纪这几个历史发展阶段。从中我们能发现催生美学学科“埃斯特蒂卡”(感性学)的酵母因素,追溯现代美学形式本体论的谱系血统,它甚至构成了理解西方人的新型理智生活——启蒙精神的历史和实质的重要视角。可以说,探究这一课题具有美学史和一般思想史的双重意义和价值。
一、美之光:从形式照向表现
在17世纪,古代思想世界中占主导地位的形式概念,即柏拉图的绝对理式、毕达哥拉斯的比例形式、亚里士多德的整体与部分间的和谐仍然在流行,并给予新的形式概念的确立与展开以各种影响、规约、推动。与此同时,新的词语和问题,诸如鉴赏、情感、灵感、虚构、天才、想象等出现并以不可阻挡的力量标示着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我认为,理解17世纪美学的形式观的精神特质、演化轨迹、术语变换、重心转移,有两个思想史动力因素最为重要:自然科学的兴盛和教会权威的衰败,这背后站着两位思想巨人——牛顿和笛卡尔。
罗素曾指出:“近代世界与先前各世纪的区别,几乎每一点都能归源于科学。科学在十七世纪收到了极奇伟壮丽的成功。”〔1〕是的,经院哲学(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哲学)用本质、目的、原因这些不精确的术语描述运动此时已遭到摒弃,取而代之的是时间、空间、物质及力等概念。机械论自然观让位于目的论自然观。伽利略的望远镜解除了希腊和中世纪赋予天体的特殊的神圣性质,牛顿的革命工作则进一步加以摧毁。光不再是神秘的物质和上帝的住所,而成了一个物理现象。另一方面,虔信主义和神秘主义解说的柏拉图主义让位于一种较合乎理性的柏拉图主义。“这种柏拉图主义,经过伽利略与开普勒的思想而成为牛顿的数学体系。它承认内在力量或启示是理性的基础,这个理论于是成了一种唯智主义。它要在宇宙的物理秩序及道德定律中寻找神的自然真理。”〔2〕
柏拉图主义顽强地延伸到英国经验论精神氛围中成长出夏夫兹博里及其门生哈奇生。夏夫兹博里接近剑桥派新柏拉图主义。在他看来,宇宙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宇宙的和谐整体是由天帝这位“至上的艺术家”造就的,他是使物质具有形式的最终因。文克尔曼确认情感与个性表现有损于静穆美理想,莱辛以精神表现的多寡作为衡量身体美高低的准绳,也显示了新柏拉图主义成见的影响。
笛卡尔的新哲学力图调和近代科学的机械论和唯灵主义的神学和形而上学,他认为清晰明白的概念就是真理,相信理性有能力把握确定的知识。《方法谈》规定的用以指导心智的四条原则是新古典主义美学的哲学原理。对此,埃米尔?克兰茨有过一句精炼的评价:“十七世纪的文学界,各方面都体现了笛卡儿连第一句话也从未写过的笛卡儿美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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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会大学;教学;办学体制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5-0158-02
1807年,英国传教士马礼逊到达广州,创办教会学校,拉开了晚清新一轮西学东渐的序幕。后,伴随着西方的坚船利炮,其宗教和传教士也来到了中国。至1860年,欧美各国教会在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香港六个城市开设的教会学校有50所左右,学生有1000余人。其中有女子教会学校16所。至1877年,全国教会学校发展到347所,学生5917人。其中女子教会学校81所。
1877年,第一次全国传教士大会以后,教会学校进入迅速发展的阶段,教会大学也应运而生。所谓教会大学,就是指19世纪末起西方传教士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保护下、在中国创办的高等教育机构,是西方列强打开近代中国国门后想进一步控制中国的产物。至20世纪20年代西方基督教会在华创办的教会大学有新教创办的燕京大学、圣约翰大学、金陵大学、岭南大学等13所和天主教创办的3所。教会大学已经遍布华东、华北、华南、西南各地。教会大学最初创立的目的是为了传教,但从客观上来说,它传播了西学与西方先进教育制度,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1 教学方面
1.1 教学内容
教会大学一改中国传统的四书五经,提倡中西并重,在学科设置和课程内容上有了很大改变。如岭南大学文科开设英文、历史、经济学、宗教、译文、科学、哲学等学科,理科开设英文、科学、数学、宗教、译文、统计等学科,社会学科开设英文、经济学、历史、科学、宗教、译文统计等学科,农科开设英文、生物学、化学、农科、经济学、译文、宗教、统计等学科。社会科学包括心理学(心灵学)、逻辑学(是非学)、哲学、世界历史(万国通鉴)、政治经济学(富国策)、国际法(公法学)、外文及翻译等。
除课堂教学外,教会大学还非常重视学生的课余活动。岭南大学校长钟荣光曾说:“本校教育,实取活动主义。学生除遵守规则之外,能自行发起种种事业,既自助又互相帮助。除青年会外,又有体育会、大学生会、农学会、大学辞学会。”燕京大学也有众多的文艺社团,仅剧团就有六七个,如海燕剧社、国剧社、昆曲社等。几乎所有教会大学都将体育列入课程表,许多学校都开展了足球、网球、棒球、田径、游泳等体育活动,强调通过体育锻炼强健学生体格,并要求男女学生都要参加。
1.2 教材方面
早在1834年11月,美国传教士就参与成立了广州的“益智会”,旨在“出版能启迪中国人民智力的一类书籍,把西方的学艺和科学传授给他们”。1877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第一次基督教传教士全体大会上成立了“学校教科书委员会”,许多教会大学的教师参与其中,筹备编写高等学校用书,包括语文、文法、算术、几何、代数、物理、化学、地质、音乐、天文、地理、解剖学、生物学、动植物学、中外历史、政治、音乐、绘画等类别。到1890年,委员会编译出版的教科书多达50种74册。1890年5月,在华传教士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大会,并决定成立“中华教育委员会”。到1986年6年间,中华教育会编译的动力学、水力学、光学、热学等方面的教科书一共多达30余种,大大丰富了教会大学的教学内容,满足了教会学校对教材的需求。许多教会大学还设有翻印自编教科书的印刷所。
1.3 教学手段
传统的中国私塾多让学生死记硬背、不求甚解,教会大学则在教学中提倡实验和教学实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并辅助现代设备,使教学更生动、形象。如狄考文用自己的版税收入装备了一个工场,为学校制造科学仪器;在卜舫济的大力支持下,圣约翰大学于1899年建成了中国第一座科学楼。
1.4 师资培养
在中国传统的教育系统中,没有专门的教师培训学校。自古以来,名师和名官就经常互换。而师资培训体系的出现是教师工作专业化的标志。直到近代,西方传教士在华开办教会大学,才开启了中国的师资培训工作。最初传教士以个人形式培养教师。1877年登州文会馆第一批3名学生结束学业。在老师狄考文的引导下,3个学生都选择了在教会学校的教学工作。在1890年第二次基督教传教士大会上,美以美会传教士李承恩呼吁建立专门培养教师的师范学校,“聘任有才干的本地教员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专门培养基督教教师的学校更为重要”。教会大学的毕业生大多从事文教工作。据文会馆统计,从1876年首届学生毕业起到1899年共有毕业生118人,有70%左右的学生成为近代新式学堂讲授西学的教员。1898年丁韪良带刘永锡、仲伟仪、朱葆琛等8名毕业生去京师大学堂任西学教师。1902年,赫士又带刘玉峰、王锡恩等6人到济南协助创办山东大学堂。19世纪末,北京、天津、南京等许多地区的新式学堂都有该馆毕业生。1926年3月,据《民锋》杂志对教会大学毕业生职业的跟踪调查统计,“可考的2822人中,做牧师传道和教会学校教书的共1363人,占全数的41.3%”。因此,教会大学称得上是中国近代第一批西学教师的摇篮。
2 办学体制
2.1 实行学分制
1915年后,很多教会大学开始实行学分制代替规定科目制,选课与学分相互联系。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单位。一门课程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考试及格算完成了相应学分,实习、实验、论文等都折合成学分计算。岭南大学规定,“学生欲领学衡者,须各依本部之必修科目,一一习过,苟缺其一虽得学点一四零,犹不能领受学衡也”。
2.2 师生关系融洽
教会大学采取民主办学精神,教师在与学生相处中,采取“至诚相待,慈爱相处,审慎持重,持之以恒”的态度,赢得中国学生的好感。正是在这种和风细雨、潜移默化中,学生接受了西方文化。另外,教会大学特别注重良好人际关系的培养,例如,圣约翰大学教师员工会上,大家一律以先生相称,不得冠以校长、教授、博士等头衔。
2.3 办学形式
教会大学为了保证学生来源和提高教学质量,拓宽经费来源,发展了附属学校和预备学校,一般教会大学除本科以外,还设有专修科,并招收研究生。据岭南大学1936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及学科统计表统计,文学院当年有12名研究生,占学生总人数的3%。
3 “开风气之先”
教会大学开拓了中国教育的新领域,对中国高等教育的起步产生了重大影响。
3.1 医学教育
西医传入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16世纪。但直到19世纪初,随着牛痘接种法以及西医外科和眼科治疗技术的传入,西医才真正对中国医学产生了影响。后,教会医院由沿海进入整个内地,几十年间,教会医院在各地比比皆是,同时培养西医学人才的教会医学院校也逐步建立起来,成为培养西医人才最早的正规教学机构。
第一位来到中国的传教士医生伯驾于1837年在广州开办了一个医学班,用英文教授一些医学理论。随着越来越多的教会医院的建立,以医院为基础的带徒培训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师授徒”形式的逐渐正规化,医生数量的严重缺乏,都促使教会医院办学兴起,西医高等教会教育逐渐形成。1866年,嘉约翰在博济医院内设立“博济医校”,成为中国最早的教会医科学校。陆续成立的还有1887年创立的香港西医书院、1899年创立的夏葛女子医学校、1906年创立的北京协和医学堂等。有资料显示,中国在1915年已有教会医学校23所,护士学校36所。这些学校多照搬国外大学的教学管理体制,一般学制为3~4年,后期增至5~7年,课程设置较完备,有化学、生物、物理、解剖、药物、内外科等,同时注重临床教学。
教会医学校为中国引入了近代西方医疗体系,促进了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对我国人民的卫生保健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3.2 女子教育
中国女学生与基督教的接触早在19世纪已经开始。这一时期的传教士主要从农村贫苦人家吸收学生,条件是必须入教。后来教会女校不断调整自己的办学方针,开始开设大量的西方自然科学和英语等课程,受到社会的欢迎,学生人数也增长很快,由1920年的117名增加到1925年的530名,5年间增加了80%。
随着基督教会女校的发展,清末女性不仅有了接触西方自然和人文科学知识的机会,而且也有了出国求学的机会。清末首批留学海外的女性――金雅妹、何金英、康爱德和石美玉都是教会女校的学生。教会女子学校影响并改变了清末中国妇女的教育现状,打破了长期以来束缚中国妇女的思想樊笼,培养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掌握现代知识的、自信、自立、自强的职业女性。
综上所述,虽然教会大学在华开办的最初目的是传教,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中国民族主义的觉醒,教会大学在教学的内容、手段、办学体制和教育对象等方面深刻影响了中国高等教育,培养了大批新式人才,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参考文献:
[1]田正平.中国教育史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胡卫清.普遍主义的挑战:近代中国基督教教育研究(1877―1927)[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钟荣光.岭南大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
[4]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史教学参考资料(下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