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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2187户3212人、农村低保对象对象4424户7583人。2013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947.20万元,人均补养水平240.20元;农村低保金1136.58万元,人均补养水平125.11元。2014年至今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5.92万元、农村低保金988.19万元,人均补养水平分别为268.38元、144.38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都进“惠农补贴一折通”管理系统,通过县信用联社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手中。其中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已发放到9月份;农村低保按季发放,已发放到第三季度。总体而言,我县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
在市局工作组指导下,我县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召开了会议,目前都已进入整改总结阶段。我县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5月初,市局工作组在局长的带领下深入我县各乡(镇、场)就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县局在5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的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城市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①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②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③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④重复享受对象。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福利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①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②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③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制度完善,增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我县相继建立健全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试行办法》、《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办法、机制,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将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到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各乡镇场通过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县坚持每年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各乡镇、村居社会救助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县所有村(居)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林场)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居)委会主持,乡镇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补差标准需要调整的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县局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县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同时从2013年开始,我局开展了部门信息核对工作,通过与县社保局、车辆管理所、房产局等之间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机制,我们已依法取消了97户102名对象的低保申请。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居民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村(居)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以及县民政部门审批后都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贫困的主要原因、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县民政部门按期开展集中年审。城市低保实行每季度签到制和年度续保制度,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所属乡镇(林场)民政所或社区居委会签到并如实上报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对于连续两次未履行签到手续和未按时履行续保手续的人员,视同为其本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民政部门将按规定停发其低保金。同时对于连续享受城市低保待遇5年以上的人员,县、乡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在复核时,要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两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暂停发放3个月低保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一是低保资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将城乡低保金全部通过县信用联社,既减少中间环节,又避免出现挪用克扣和不按时发放低保金的问题。同时,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在与银行方面多方联系后,我县实行了在低保金发放存折上打“低保金”字样,以示鉴别,进一步增强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低保对象全部通过三道准入关。首先由困难群众通过村(居)委会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经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并提交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评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核;其次各乡镇政府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入户调查并进行审核,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报县民政局;最后由县民政局针对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抽查,三级会审后最后确定审批对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三是低保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原因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常补和非常补两类,分类实施,灵活管理。通过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了重点照顾,同时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能进能出。四是低保档案全部进行了整理归类。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将全县低保档案按不同情况、不同类型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镇)及县民政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录入《县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低保档案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截止今年9月,全县共清退城市低保对象61户125人、农村低保对象51户97人,停发城市低保7户重复享受对象,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6户73人、农村低保对象34户57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虽然取得很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障资金压力日益增大。比如2013年农村低保资金投入1028万元,实际支出1287.8万元,资金缺口259.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575万元,实际支出635.6万元,资金缺口60.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全年投入17万元,截止5月底,已经使用13.3万元,考虑到资金紧张,从6月开始,我们已经暂停了临时救助的审批。二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我县各乡镇民政所长由乡镇干部兼职,个别乡镇借口中心工作忙,民政所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四、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尽快突破“家庭收入核准难”的难点,按上级统一部署,组建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全县推行“家庭收入比对系统”,赋予民政部门真正的“权利”,保障民政部门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建议上级完善现有低保政策,缩小救助范围,体现国家的文明、进步和发展成果。
河滩社区民政工作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五保、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养老院等诸多方面。近年来,河滩社区民政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不可否认基层民政工作仍存在着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河滩社区辖区总面积66平方千米,总户数10493户,总人口32521人。社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79户,五保户89户,优抚对象270人。今年来,对54户看病难的困难群众给予了医疗救助。对辖区残疾人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今年来,对辖区100余名残疾人给予了两项补贴。社区有分管民政工作人员三名,都为全职。河滩社区民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工作开展情况
河滩社区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意识,真正做到了“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年来,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低保、五保、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养老院等,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落实的农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门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为维护地方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河滩社区的低保工作取得了尤为瞩目的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今年以来,河滩社区根据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严格贯彻有关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话为目标,做到了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实现了“阳光低保”、“公平低保”的目标。
一是对审批确定的低保对象及时上报街道、区级民政部门,并要求在各村委公示栏内进行张榜公示,及时发放低保证;对审批未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其人原因。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确保申请审批材料齐全。进一步推动了低保信息化建设,以及城乡低保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按规定定期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发生变化情况和人员增减等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和停发低保金手续,对超出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及时予以清退。
四是在村(居)设置低保公示栏,对辖区的低保政策、审批条件、审批流程以及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基本信息予以长期公示。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经办科室、投诉电话,设置投诉箱,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区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一是民政工作领域逐步拓宽、任务加大,而民政人员相对较少,给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就河滩社区而言,社区所辖人口32521人,而民政人员仅有3名,容易造成精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三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四、对加强社区民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改善社区民政办的办公条件,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的办事效率。一方面,整合社区民政现有资源,分类管理和营运。另一方面,加大投入,配备相对统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应急装备,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增加人员配备,提高民政工作的服务质量。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充实力量,稳定队伍。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民政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经理干好本职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三是加大对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我国的民政业务范围越来越广,对老百姓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宽,这就要求民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大对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民政队伍,是做好社区民政工作的重要条件。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参考文献:
[1]杨正勤.乡镇民政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民政,2004(12).[2]刘朝晖,魏国辰.乡镇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民政,2006(8).
[3]崔凤舞,李巍,邢洪锐.关于当前城市民政工作问题及对策的几点宏观思考.社会福利,1995(6).
多伦县辖2乡2镇,7个社区,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0.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万人,农业人口6.9万人。2006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几年发展,低保对象从原来的1602人增加到了现在的4578户,6388人,人均补助标准从当年的每人每年360元增加到了现在的年人均1040元。2008年起,实施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2010年A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200元/人/年,增长到1680元/人/年; B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70%,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800元/人/年,增长到1040元/人/年; C类低保人员占到享受低保总人数的20%,补助标准由600元/人/年,增长到720元/人/年。
二、农村低保调研情况
2009年历时6个月对全县低保对象开展了整村入户调研工作。2009年4月23日由局长带领普查小组将蔡木山乡白城子村作为此次农村低保调研试点村,由此开始了对多伦县的蔡木山乡、大河口乡、诺尔镇和大北沟镇共计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进行了全面调研,为了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调查组人员对全县农村低保申请户逐户进行核查,普查工作作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整村整户地入户调查,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问题,详实掌握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住房和享受低保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调查人员如实填写《农村低保家庭情况调查表》。根据普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当时取消救助资格,并说明原因。对于其他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家庭召开座谈会,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共同讨论评议,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议定低保救助对象,彻底解决上访和部分村干部厚亲近友的现象。经过6个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836人,农村现享受救助人口5846人,占农业人口的8.4%。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1、存在“错保、漏保”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村干部因人情关系,没有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家庭收入,草率估算,随意填报,从而出现个别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乡镇、特别是村委会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村民不了解农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家庭困难却不知道如何申请低保,造成漏保的现象。
2、村级管理程序不够规范
个别乡镇、村委会在审核低保对象时没有参照低保条件规定和经过集体研究,而是由个别干部确定并且存在未公示或公示时间不够就上报。由于低保名额少贫困人口多,在同一水平线的贫困户很难分别谁最困难,部分乡镇个别村组存在一户低保金几户分领的现象。
3、农村低保审批程序繁琐不够合理
当前我县农村低保管理审批程序是:民政局将指标分到乡镇,乡镇分到村,村级评议拟定人员后报乡镇、民政局审批。本人申请、村调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最终的审批权在县级民政部门。民政局1名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对全县64个村申请入保家庭进行调查审核,而乡镇能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确没有审批权,一些应该在乡镇解决的问题乡镇确解决不了,报到民政局解决时间过长手续繁琐,导致一些不必要的上访问题发生。
4、 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不足,对低保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目前,低保工作主要县民政局主管,存在着人手力量的不足。虽然2009年底各村安排了民政协理员,但大多素质不高,作用不明显。乡镇政府只靠一个民政助理员(大多身兼多职)做此项工作,人员少、任务重,一些工作做细力不从心。
四、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1. 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今后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完善机制。村委会要成立由村长为组长,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为成员的低保调查评议小组。受理居民低保申请和续保申请,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家庭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议意见。将初步评议结果张榜公布,对群众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将申请材料上报乡镇政府。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乡镇长、人大、纪检、经管、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低保评审监督工作组织,,审批低保对象,监督村一级低保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本乡镇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调查解决本级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
2、规范低保对象管理审批权限
调研发现各级低保管理部门分工不够明确,审批程序繁琐,建议将农村低保审批权限下沉到乡镇一级。民政局按照各乡镇农业人口基数及四个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低、贫富状况、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合理分配农村低保指标及资金。各乡镇根据民政局分配的低保指标结合各村贫富程度和特困群众的多少,将指标合理分配到村级,村级初审后由乡镇低保管理机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审批,并将人员名单及公示,资料报民政局备案后核发保障金。民政局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指导乡镇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
农村低保工作群众性、社会性很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及农村低保的有关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制度完善、程序明确、操作规范、方法简便,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竞选公务员的演讲,回顾自己的经历,审视自己的能力,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如烟的往事一件件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走进**区民政局机关已有14个年头,回首过去,使我对民政工作产生深深眷恋之情。经历了三次住队,让我目睹山村的贫困、农民的朴实;经受98特大洪水的洗礼,让我与大家结下了,同舟共济的患难真情;从事了八年优抚双拥,让我领略**双拥全国“三连冠”的辉煌;走进局办公室一年,让我真正理解民政工作的全部内涵;走上低保领导岗位以来,让我体会到谁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回首这十几年来民政经历,我对自已的一贯要求就是: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在做事中去体现做人。
目前,作为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低保工作,我的工作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规范化的低保运行机制,实现低保的“阳光操作”,实现低保的动态管理,实现低保的应保尽保。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坚持一个观点,创新两个措施,加强三个力度,突出四个重点,树立5个做人理念,简称1、2、3、4、5。
坚持一个观点,就是“依法施保”的观点。不论是取消麻木的,还是没有退休费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据《低保条例》和现行低保政策来决定,必须将“符合低保条件才能纳入”作为前提条件。创新两个措施。一是实行限期低保,即对有脱贫能力的低保户,按照实际情况的不同,确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动取消,解决低保好进不好出的问题;二是实行低保户标识制度,即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须按规定、在其门前悬挂“低保户”标识牌,便于群众识别,从而达到有效监督。
加强三个力度。一是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全面、正确地掌握政策;二是加强对低保专干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他们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低保工作队伍;三是加强对全区低保工作检查、督办考核力度。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以入户调查为重点,掌握家庭情况,核准家庭收入,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以评议、评审为重点,做到民主、公正,不搞一人说了算;三是以张榜公示为重点,发扬群众监督,吃不吃低保,群众说了算;四是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坚持和完善低保的评审、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续保登记制度,参加公益劳动制度;尽快建立**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传输、数字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市民政局工作重点,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民生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打造亮点为生力军,着力“建立两大体系、强化两大服务、搭建一个平台”,切实履行好保障民生、推进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充分发挥民政在加快石柱发展和“五个石柱”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听证评议制度,完成低保考核任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抓好减灾救灾工作。加快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步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大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地名区划、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工作,确保新建殡仪馆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民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全面实施城乡低保“三查一评两公示”的规范化管理和听证评议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到应退尽退。全年农村低保人数保持在**万人左右,城市低保人数保持在**万人左右。进一步加大分类救助力度,保障**名重点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工作监管和考核力度,加强城市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将民政救助与慈善救助、红十字救助和扶贫开发等进行整合,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抓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合作医疗的有效衔接,确保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资助人数不低于**万人。
3.抓好减灾救灾工作。扎实抓好备灾工作,做好物资、经费等准备工作,推进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继续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建减灾示范社区2个。抓好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灾后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加强灾害信息管理和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
(二)加快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步伐。建立健全“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民主管理。抓好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民利。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全面完成“难点村”治理工作任务。强化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抓好2个农村社区试点,指导2个城镇社区建设示范点,力争将城南社区打造成规范化社区建设亮点。
(三)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等问题。采取改造、新建住房和帮助孤老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入住荣军院、敬老院等方式,开展荣居工程活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等问题。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切实帮助驻石部队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取烈士陵园改造项目,完善陵园基础设施,加强陵园管理,力争将烈士陵园打造成红色革命教育示范基地。
(四)大力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好“十二五”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新建1所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200张。积极争取老龄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报酬和管理经费,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认真落实城乡孤儿供养标准,探索孤残儿童“爱心家庭”养育模式,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进一步做好慈善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广泛开展“慈善双日捐”、“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募捐活动。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发展“慈善超市”。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力度,确保福利彩票销售额快速增长,筹集更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五)切实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和日常监管。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石柱—忠县平安边界线创建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力争婚姻登记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完善救助服务体系。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建殡仪馆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强化文明治丧,组织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活动。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巩固非法墓地清理整顿成果。
(六)充分发展老龄事业。作好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强化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开展孝亲敬老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敬老氛围。
(七)积极推进统筹城乡民政事业改革。统筹推进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着力在孤儿供养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低保、医疗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探索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在整合民政资源、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有效救助机制、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社工人才培养和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促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农村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农村低保对象在享受了低保、医疗、住房、子女就学、应急(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实际受益水平平均值的农村困难家庭。
按照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农村低保边缘户。当农村低保标准和各专项救助标准调整时,相应调整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界定范围。
农村低保边缘户待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低保边缘户与低保户转换,要依据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从简办理。农村低保边缘户实行动态管理。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医疗救助。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住院救助。救助比例与农村低保户相同,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60%,住院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1800元。
农村低保边缘户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与农村低保户同等的减免待遇。
(二)住房救助。将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贫困户建房范围,按照农村低保户建房补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三)就学救助。按照农村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四)节日临时救助。按照农村低保户救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三、救助资金
农村低保边缘户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的来源及监管与农村低保对象同类救助项目相同。
(一)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筹集,其余由营口市、*市按照3:7比例承担。所筹资金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账统一管理。
(二)住房救助资金。由营口市、*市按3:7比例筹集,所筹资金纳入农村灾民低保户建房专账统一管理。
(三)就学救助资金。按照各学校财政经费供给体制,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宏志生救助所需费用,由营口市和我市财政分别承担;“福彩助学”救助资金由市福彩基金承担。
(四)节日临时救助资金。由每年扶贫帮困捐赠资金承担。
四、职责分工
营口市和我市民政部门负责低保边缘户审批与管理,组织实施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福彩助学”、节日临时救助等,并提供基础数据档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救助;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就学救助;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边缘户专项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的筹集与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政策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每半年审批一次。各镇区政府在每年的3月份和8月份开始受理申请,经过入户调查、核定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示,镇区政府形成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户于每年的4月末和9月末分批报市民政部门审批。经再次张榜公示后,给无异议的农村低保边缘户发放《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卡》。
(二)专项救助的主管部门凭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卡》认定低保边缘户身份,组织落实专项救助政策,并负责统计相关救助项目的内容、时间、人数、额度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落实到位。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断重视加强民政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切实增强服务居民、服务社会能力,着力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大局,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建好机制,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社区是城市构成的基本单元,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开展民政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把社区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认真统一思想认识基础上,围绕打牢基础,着力建好社区建设机制。
一是逐步增加社区投入。在镇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镇党委、政府每年都保持对社区的投入,每年每个社区2万元办公经费按时拨付到位。2005年,社区投入100多万元,同比增长20%,先后改造了白田、桃园、泰山东村社区办公用房。今年我们计划再投入120万元左右,新建铁桥社区办楼,改造学墩、东门、牌楼等社区办公用房,完善社区公共设施,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镇21个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基本达到省级示范社区要求。同时,我们还采取向县财政争取一点、县驻社区部门单位支持一点,有关企业、个人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社区建设资金。2005年,县驻社区部门单位大力支持社区工作,主动帮助社区添置各类办公用品,款物累计达万元,大大改善了社区办公条件。在这里,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县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促进和巩固社区建设,我们将逐步增加对社区的投入,也恳请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关心支持社区建设,扎实推进结对共建活动,为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是研究解决社区重大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社区建设任务重、困难多,还与时展不相适应。为此,镇党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建立了社区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机制,由镇分管领导和社区办提出有关问题处理方案,提请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每年至少解决3-5个社区实际问题。2005年,先后解决了社区人员调资,部分退休职工医保,改善部分社区办公用房等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过硬的社区干部队伍,是促进社区工作,加快社区建设的关键。我们坚持通过组织考察、公开招聘等方法,调整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尤其重视配齐配强社区领头人。对年纪轻、工作能力强、政治思想素质好的同志,有意识地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和(锻炼。同时,在社区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鼓励社区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函授学习,重视对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的掌握运用,并利用每月25日的社区例会,加强学习交流,从而大大提高了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2005年,全镇共有名社区同志参加了党校、电大函授,社区干部中,高中以上学历的占%。
二、纾解民忧,不断优化民政服务
关注民生,纾解民忧,是党和政府一贯的优良传统,也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我们在正常开展扶贫济困、捐助和慰问贫困家庭活动的同时,突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解困房建设两个重点,把这两项工作作为落实先进性教育的具体措施,关注弱势群体的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着力优化民政服务,
贯彻落实低保政策。首先,建立组织。镇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社区、农经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低保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领导精力投放上,为落实低保工作政策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其次,配备专职人员。针对低保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在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专门配备了6名低保工作专职人员,分片负责社区低保调查等项工作。目前,全镇低保已达1388户3628人,其中城区1051户,2859人,农村337户,823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再次,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深入调查走访,认真把握低保对象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对低保户的思想教育,向低保户讲清停保、降保或不批准入保的政策,耐心说服解释,彻底消除少数低保户“终身制”思想和依赖思想。去年,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先后提标60户,降标18户,停保149户,近650人,较好地落实了上级关于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扎实抓好解困房建设。实施解困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关心特困家庭的一项重大举措和实事工程。继2002年完成首批廉租房建设和特困户入住后,去年我们又配合县政府新建了40套解困房。为把实事办实、办好,我们认真总结汲取首批廉租房入住经验做法,严格制定入住条件、入住方法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对156户申报入住对象,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调查、镇政府核实、社会公示、民政局把关审批等程序,确定了入住对象户,并于今年元月份举行了入住仪式。
三、创新特色,加快推进老年事业
我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断开拓创新,打造特色,切实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为,所有所靠,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创特色:
一是因地制宜,搭建老年活动平台。建立了200多人的“不老松”志愿者服务队,社区“五老”同志在参与社区管理、关心下一代、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开展各类为社区居民服务活动,尤其是在去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我们还配合县民政局,积极实施社区老年星光计划,先后对7个社区老年活动室进行了装修,添置了桌椅、棋、麻将和图书等娱乐学习用品。加强与县驻区单位协调,向社区开放广场、绿地、图书室等,为老年晨练、休闲、学习、娱乐提供了有利条件。老年人晨晚练现已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