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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季的诗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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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季的诗句

第1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关键词:园林城市;创建;以人为本;江苏句容

1 园林城市的定义

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较高水平,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园林城市”。

2 创建园林城市的意义

2 . 1 创建园林城市是增强环境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环境是承载经济发展的基础。当今世界,环境建设不仅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更是影响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决定因素之一。创建园林城市,能够提高城市的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聚集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人才来我市投资兴业,极大的推动全市经济的发展。

2.2 创建园林城市是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

城市园林绿化不但是一种自然景观、生态风貌,更是一种文化景象。高水平的园林绿化,可以提升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和艺术内涵,可以使市民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修身养性,怡情益智。许多城市的发展经验表明,城市绿化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

2.3 创建园林城市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市民对自己居住和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也更加关注城市的形象,他们不仅需要城市周围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更需要一个秩序井然、绿树成荫的生活工作环境。创建园林城市,让市民拥有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符合人民群众的生活愿望和切身利益,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

3 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

①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对古树名木建档立卡挂牌,落实保护责任,确保无破坏事件的发生。②完善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和功能,实施句容城区各河道的风光绿化。增加街头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的面积。继续完善肖杆河公园、房家坝公园的建设。③注重城市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保护乡土树种,提倡生物物种多样性。④城市道路的绿化普及率达到90%。新区建设单位附属绿地率平均不低于30%。工厂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20%。机关、学校、医院、休疗养院、公共文化单位绿地率≥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宽度不少于50m的防护绿带。⑤加强城市景观、市政设施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等。4 创建园林城市环境必须遵循的原则

4.1 生态性可持续发展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中的资源在逐渐的减少,环境也不断的恶化,所以在园林建设时,不能只顾及眼前的利益,一定要有长远的目光,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样既满足了当代人的需求,又能够不威胁后代的发展,在进行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植被的生长特性等因素,合理搭配。同时也要合理利用能源不要顾此失彼,实现良性循环。

4.2 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是人居住的地方,园林城市的建设也应该是为大家服务的,所以在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了园林的社会效益,应该把人们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园林应办成一个小的自然体,让人们在里面感受到自然的魅力,体会到自然和人类密不可分的关系,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

4.3 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同时兼顾生物多样性

在城市园林建设中,应该选择优良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同时也要满足物种生物多样性的自然规律,积极引入易于栽培的新品种,驯化观赏价值较高的野生物种,形成色彩丰富、多种多样的景观,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

4.4 艺术性、美学原则

城市生态园林不是绿色植物的简单堆积种植就能完成的,也不是简单的对大自然的模仿,而是要有自己的风格,美学和艺术性原则是各生态群落在审美基础上的艺术配置,是园林艺术的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

5 句容市创建园林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

①缺乏完善的政策、行政法规,以保证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创建园林城市是项复杂和繁琐的工作,我们必须有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才能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②绿化指标整体偏低,绿化建设科学性不强。③部分市民绿化意识不高,绿化管护整体较粗放。一个城市的园林绿化是否达标,管护是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句容的园林管护这方面是个薄弱环节。我们应该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提高市民的爱绿护绿的园林意识。同时也要增加园林绿化的管护经费的投入,确保给大家一个赏心悦目的园林景观。

第2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上市公司的内部人(董事、监事、高管)作为公司的直接控制者,掌握着公司经营决策的关键信息,其行为与决策影响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本文对公司内部人是否利用了其掌握的内部信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进行了验证,并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内部人交易的信息披露及时性,分析了不同最终控制权属性下(国企和民企)公司治理机制的不同。

本文以上市公司内部人交易披露的及时性作为内部人是否利用其信息优势做交易的变量,验证了内部人交易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基于其信息优势。披露延迟加剧了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基金持股比例高、超额聘请独立董事有助于促进内部人交易信息的及时披露,因机构投资者有动机和能力干预公司治理,董事会的独立性越强则其越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越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国企和民企这两种不同的微观环境下,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对于国企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更明显的作用,基金持股对于民企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更显著的作用。

关键词:

内部人交易;信息不对称;披露延迟;公司治理;控制权属性

Insider Trad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China’s Listed Firms

Abstract

Insiders, who directly control firms, have complete and critic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corporate decisions. What’s more, their decisions influence firm value and the welfare of investors. This paper looks into whether insiders trade on the basis of the specific information they have, explore the disclosure of insider trad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discuss the different governance mechanism in SOEs and Non-SOEs.

The disclosure delay of insider trading is a good proxy for whether insiders trade according to inside information. The empirical result shows that they actually do. Since disclosure delay exacerbate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shareholders and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 such as having institutions as shareholders, employing more independent directors, etc. play an effective role. That is because block holders such as mutual funds have both the incentive and ability to improv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independent role of directors can benefit the shareholders of the firm. This paper also finds that the mechanism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seem a little bit different in SOEs and Non-SOEs. The employment of more independent directors does more good to SOEs than to Non-SOEs. Mutual fund can be an effective supervisor to Non-SOEs. Moreover, the governance of Non-SOEs leaves much to be desired due to the high concentration of shares in Non-SOEs.

Key Words:

Insider Trading, Information Asymmetry, Disclosure Delay, Corporate Governance, Controlling Rights

目录

一、 引言 3

二、 文献综述 3

(一)内部人交易的动因 3

(二)内部人交易与公司治理 3

三、 内部人信息优势与公司治理的分析框架 3

(一)公司行为决策 3

(二)公司治理机制 3

(三)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控制权属性 3

四、 实证研究 3

(一)样本 3

(二)研究设计 3

(三)结果及讨论 3

五、 结论 3

附录 3

参考文献 3

图表目录

表 1 交易样本基本特征的描述性统计 3

表 2 交易披露的及时性 3

表 3 交易披露的及时性(百分比) 3

表 4 延迟组与非延迟组的公司治理特征对比 3

表 5 国企与民企的公司治理特征对比 3

表 6 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市场反应 3

表 7 延迟组和非延迟组 3

表 8 市场对不同职位持股人增、减持的反应 3

表 9 市场对国企和民企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反应 3

表 10 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市场反应与披露延迟 3

表 11 披露延迟与公司治理 3

表 12 不同交易方向下的披露延迟与公司治理 3

表 13 国企与民企两种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的比较 3

一、 引言

上市公司的内部人(董事、监事、高管)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人群,他们是公司的直接控制者,掌握着公司经营决策的关键信息,且他们的行为与决策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价值和投资者的利益。Stijn Claessens &Joseph P.H. Fan(2002)对亚洲国家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由于亚洲国家对于少数股东的保护较有限,使得控股股东有动机和可能性去剥削少数股东。由于公司的透明度较差,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同时伴有寻租行为、关联交易、股权关系结构庞杂、多元化以及在资本结构中蕴藏着的高风险。在产权保护弱和制度不健全的亚洲国家,目前对公司治理实践和及其结果的理解仍然很有限。从股东的利益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出发,减小公司内部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很有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公司内部人的二级市场交易的行为以及信息披露,探究以下三个问题的答案:公司内部人在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时,是否利用了自己的信息优势?如果确实利用了信息优势,那么对于减少公司内外的信息不对称而言,哪些公司治理机制是值得采用的?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治理环境下,上述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方式有什么不同?

2006年起,我国允许公司的内部人在二级市场交易自己所在公司的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均出现了高管减持的现象,有的行业甚至有近一半的公司的高管减持;随着创业板高管持股的解禁期满,也出现了高管减持的浪潮。已有的实证研究表明,高管增持、减持公司股票最主要的原因包括个人产配置的需要和对内部信息的了解。同时,公司治理环境的好坏对于内部人交易的市场反应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结合我国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现状和前述的三个问题,本文构建了以下分析框架——从公司的行为决策(是否延迟披露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信息)、公司治理机制(董、监、高的持股比例、基金持股、是否超额聘请独立董事等)和公司最终控制权属性(实际控制人是国家还是个人)三个层面思考改善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途径,得到结论:

在公司治理决策层面,公司内部人在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其信息优势的。通过关注公司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信息披露延迟,可以发现,对于延迟披露的公司,内部人交易的累计超额回报更显著,这反映出公司内部人利用了自己拥有的信息优势。

在公司治理机制层面,本文关注了股权集中度、流通股比例、基金持股、超额聘用独立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情况、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关联情况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基金持股比例越高、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可使交易行为的披露更及时,反映出这些公司治理要素在改善信息不对称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在公司治理环境的层面,本文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类样本,考察了公司高管二级市场交易的披露延迟情况,在这两种不同的公司治理环境下,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完全相同。在国企中,超额聘请独立董事的作用更明显,而在国企中,基金持股的作用更明显。另外,国企和民企在内部人二级市场披露的及时性的影响因素中,有一个显著不同点,即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的影响。民企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倾向于延迟披露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信息。

相比于以往的研究,本文对样本进行了更细致地划分。并且,本文以一个完整的框架,从公司董、监、高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思考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尤其是考虑了公司治理的环境对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的影响。本文的局限性在于,对于内部人是否利用了其掌握的内部信息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仅通过披露是否延迟这一变量进行验证,这一结论是否足够稳健尚待探讨。

二、 文献综述

事实上,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内部人交易是不被允许的。Manne在其1966年的论文中,为内部人交易进行了辩护,通过对内部人交易的经济后果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指出允许内部人交易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的。Manne的研究开创了内部人交易这一研究领域的先河,后来的研究大多围绕着Manne所提出的几个问题展开,即(1)谁从内部人交易行为中获利(2)允许内部人交易的长期经济后果是什么(3)在付出多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的前提下,内部人交易可以被完全避免。这些问题牵引出了许多在公司治理中人们关心的问题。目前,内部人交易已经被各国所接受,但是对内部人交易的经济后果的讨论仍在继续。

与本文主题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解释公司高管二级市场交易行为的动因的研究;二是考察公司治理环境的好坏与内部人交易的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为了能够客观、全面地从公司治理的视角考察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公司高管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动机;第二个层面是这些动机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内部人交易的动因

从内部人交易的动机来看,形成了两种主要理论。从投资组合的角度讲,由于公司的高管承担了公司经营的很多风险,因此,出于降低自有投资组合的风险的需要,他们需要减持自己公司的股票。从信息优势的角度讲,内部人(相对于)掌握了更充分的信息,因此,他们会根据自己对公司的情况的判断做出选择,增持或减持公司的股票,可能是为了获利,有可能是为了向市场做信号传递。

内部人交易和管理层动机是相关联的,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内部人交易可以提高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的均衡水平(Hu & Noe,2000)。首先,内部人交易把隐藏着的管理层的动机注入了资产的定价当中。其次,允许内部人交易可以促使管理层把他们个人的财富和公司的价值更紧密的结合,因为他们二级市场交易提供了除雇佣合约外的新的渠道来增加个人的财富。这种个人财富和公司价值的更紧密的结合,可以提高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的动机。

关于内部人会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动因,Kallunki等通过瑞典的内部人交易的样本(该样本提供了较为细致的关于内部人的信息,包括内部人的资产组合的大致情况)进行了研究(Kallunki et all,2009),除了内部人掌握的信息之外,内部人个人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税负考虑和行为偏差也在其交易决策中占有重要地位。那些把大部分财富配置在公司股票上的内部人,其减持行为对未来公司股票的回报有较强的解释力。

(二)内部人交易与公司治理

就公司治理而言,内部人所掌握的信息通过股价折射出来,股东可以借此调整自己的投资组合,这对于股东而言是有利的。Carlton 等人在1983 年提出,内部人交易在提高证券市场有效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它传递了信息。通过这样的机制, 公司的股票价格可以逐步调整至合理水平, 从而避免了公司信息公布后引起股价的大起大落, 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很多投资者认为内部人对自己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蕴含着有价值的信息, 内部人交易信息反映出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业绩或者前景的看法。Jenter的研究同样印证了这一点,他发现公司高级管理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与市场对公司的估值具有系统性的差异(Jenter,2005),并且这种估值上的差异似乎是影响管理层决策的重要因素。从内部人交易的特征来看,与估值较高的公司相比,估值较低的公司的管理层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公司被低估。该研究的证据显示,无论是公司层面的决策,还是公司高管的个人投资组合决策,管理层都会积极地择时。

当然,由于内部人交易有可能为管理层提供除薪酬之外的获利机制,对公司治理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为一方面,公司的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股价表现有了更紧密的结合,为减少问题提供了可能性,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即二级市场交易的渠道减弱了股东通过雇佣合约约束管理层的能力,从而无法保证管理层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行事。如果或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操纵股价,则使管理层勤勉工作、成为股东忠实的受托人反而更难了。因此,对于公司的高管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市场可能会有正面、负面两种不同的反应。

国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探求公司治理与内部人交易的市场反应。Gurgul 等( 2007)以波兰上市公司为例进行实证分析, 试图探讨证券市场对内部人交易信息的反应。研究结果表明: 首先, 内部人抛售本公司股票的信息没有对证券市场产生任何影响; 其次, 无论是从收益还是从交易量来看, 内部人购买自己公司股票的信息对证券市场产生了显著影响, 即证券市场对内部人购买信息的反应较敏感。而在中国市场上,情况并非如此。曾庆生(2011)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高管增持和减持公司股票已经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对于减持行为,有显著为负的超额收益;对于高管增持,市场却没有明显的效应。可见,买入和卖出行为对投资者而言具有不一样的含义,并且,在不同的环境中,投资者对于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解读也有所不同。

目前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内部人交易行为的研究较少,当前文献主要研究发达国家的内部人交易行为或者对不同国家内部人交易行为进行比较分析。对于公司治理环境,除了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考察法律环境对信息披露与内部人交易关系的调节效果,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也影响着公司治理机制。本文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关注国有和民营环境下的公司的内部人交易行为,更细致地挖掘和探讨上市公司高管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效应,并由此探索公司治理的改进方向。

三、 内部人信息优势与公司治理的分析框架

本文将公司治理解构为公司治理决策、公司治理机制和供公司控制权属性三个层面,从企业层面的行为到制度环境层面的因素,对内部人信息优势与公司治理问题进行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一)公司行为决策

公司治理决策是公司治理的微观层面,即为什么公司选择一种行为方式而不是另一种。如果公司延迟披露董事、监事、高管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一个合理的猜想是,公司内部人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利用了其相对于市场上的投资者的信息优势。如果公司内部人确实利用公众并不掌握的信息进行交易,则内部人向市场传递了信息,交易行为披露后,必然会有超额收益存在;并且,在控制了相关的交易变量与公司基本面的情况后,如果披露的延迟仍然对于累计超额收益有解释力,则这一猜想将得到进一步的验证。

(二)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中的许多要素,如股权集中度、流通股比例、基金持股、超额聘用独立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情况、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关联情况等因素以及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机制。它们对公司的行为决策产生影响。一般地,如果公司的流通股比例越高,其面临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约束就越强;基金持股比例越高,机构投资者越能对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督;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可以在公司决策方面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越及时的披露对于投资者越有利,因为它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公司治理机制会对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披露的及时性有所影响,这些因素如何影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可以通过回归分析进行探究。

上述公司治理实践是基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背景下的,如下图,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是几个必要的组成部分。股东会代表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连接着股东和管理层,是减少成本的关键一环。监事会执行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三)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控制权属性

环境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处的局限条件。同样的制度设计,在不同的环境中可能会有不一样的作用,导致不一样的结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国家还是个人,这一差异为公司营造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微观环境。受国家实际控制的公司和民营企业的目标函数(效用函数)是不同的。在政府的控制下,公司不仅关注其本身的经营,也有可能更多地承担社会服务职能。而民营企业更符合市场经济中理性主体的行为模式。并且,在强势的政府和产权保护较弱、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大背景下,国企和民企有着显著的不同,其公司治理的特征亦显示出较大的差异。因此,有必要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类样本,考察公司治理机制在影响公司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披露及时性的路径。

四、 实证研究

(一)样本

1、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搜集了自2007年4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二级市场交易的事件 。为了保证规范,本文以2007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起作为样本选取的起点,搜集到的交易事件超过18000个,但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性质的数据缺失较多,最终只保留了272个有效样本。其中数据来源为国泰安CSMAR数据库,包括公司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明细数据、公司的股价数据(为经复权调整后的股价日度数据,以计算得到公司股票的对数收益率)、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

2、变量描述

本文涉及两类变量:公司治理变量和控制变量。

在公司治理变量中,是否延迟披露 (Delay)反映了公司在对待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具体的行为决策,即假如变动日期和公告日期之间相差超过两日,则视为延迟,延迟取1,否则取0 。实际控制人性质(ownership)反映了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若实际控制人是国家则取1,民营企业取0。其余是公司治理机制层面的变量,包括:包括股权集中度(concentrated_5),即前5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公司流通股比例 (liquid);董事长兼任总经理(chair_and_ceo),即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时取1,否则取0;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institution),采用公司内部人的二级市场交易所在季度之前最近一个季度的数据;职务 (director、supervisor、management),即董事、监事、高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总裁、CEO、副总经理、副总裁、董秘和年报上公布的其他管理人员(指除去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人员);超额聘用独立董事 (independent_director_out),即当独立董事人数减1 后仍占董事会比例33% 以上时取1, 否则取0;前十大股东是关联情况(top_10_connected),如果不存在关联取1,其他取0。

控制变量包括会计信息质量(audittype),当公司上年年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时取1, 否则取0) ;同日2个及以上内部人参与交易哑变量(traders)、内部人交易规模(tradesize),以交易额自然对数表示;公司每季度的托宾Q值(q),即Q=(股权市值+净债务市值)/期末总资产,其中非流通股权市值用净资产代替计算;上年总资产收益率(roa),即ro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平均资产总额,其中,平均资产总额=(资产合计期末余额+资产合计上年期末余额)/2 );每季度的资产负债率(leverage)等反映公司基本财务特征的变量。

3、描述性统计

全部样本一共272个交易事件,其中,多个内部人同时交易的占全部样本的45.2%,平均交易规模为10.97万元,样本公司的财务特征(包括审计意见、财务杠杆、托宾Q、盈利能力)如下表所示:

对比非延迟披露和延迟披露的样本,可以发现,在基金持股比例和监事持股比例上,两者存在很大差异。延迟披露的公司中,机构持股比例更低,内部人交易是监事的更多。

1、事件研究

本文通过事件研究来检验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人交易的市场反应。方法如下:

样本覆盖沪深主板的上市公司的共272个交易事件(由于涉及到较多的变量,剔除缺失值后不再有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

以公告日期为事件日,事件窗口的选取从公告日期前五天到公告日后20天。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高管必须在其持股变动后两日内进行公告,考虑到该项规定,以及变动信息可能提前泄露的可能性,结合以往的研究,将事件日前五天的股价情况也一并纳入考虑。事实上,尽管出台了上述规定,在研究中,笔者发现仍然有一半的交易事件中,披露是延迟的。

估计窗口长度为130天,从事件日前160个交易日起,到事件日前30个交易日止。采用市场模型,用日度数据进行回归,估计出贝塔值和截距项,并计算股票的预期回报。

在计算预期收益率时有很多模型可供选择,之所以选择市场模型是因为:市场模型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准确刻画股票的风险收益特征,用市场模型计算股票的预期回报是较好的选择,相比于CAPM模型,市场模型的预测结果不会因无风险利率的选取的不同而改变,因此更具稳健性。

在估计窗口的长度上,估计期不能过短,否则不能准确刻画股票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估计期不能太长,在长时段内,公司的风险特征是会变化的。

综上原因,采取上述方法进行事件研究。

2、回归分析

在事件研究所提供的情况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回归分析进行更细致的检验。回归分析主要关注两大类问题,一是累计超额回报与披露及时性的关系,一是披露延迟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

在构建回归模型时,首先进行了相关分析,得到:公司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披露后产生的累计超额回报和披露的及时性相关,并且在统计上显著。披露的及时性也与一些公司治理因素相关。在公司治理变量之间也存在的相关性,因此在构建模型时,要注意避免出现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比如,流通股比例、基金持股比例以及前五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这三个变量显著高度相关,同样的还有监事持股比例与董事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显著相关的关系。

首先,在控制影响股价的市场交易方面的因素,如交易规模、是否多个高管同时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等因素后,延迟披露是否仍然对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超额收益具有解释力。如果具有解释力,则可以认为内部人延迟披露具有信息含量的猜想得到了验证。以公告日期后20日的累积超额收益CAR为被解释变量,以股权集中度、流通股比例、基金持股、兼任、超额聘用独立董事、前十大股东是否关联为解释变量,并加上控制变量,如下面模型一:

(三)结果及讨论

1、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延迟的事件研究

在计算得到每个样本的超额收益后,本文对20日累计超额回报CAR进行假设检验,考察CAR是否显著异于零。

从全样本来看(见表6),存在显著为负的超额收益。如果分买、卖行为进行检验,发现:对于减持行为,有显著为负的超额收益;对于内部人增持,市场亦有显著为负的超额收益,只是相比于减持的事件程度更轻。

以公司是否延迟披露为标准,对样本进一步细分(见表7),可以发现:负的超额收益主要来源于信息披露的延迟。如果及时披露了消息,则不论内部人是增持还是减持股票,CAR与零均无显著地差异。但如果消息是延迟披露的,有显著为负的超额收益。并且,如果交易信息延迟披露且减持,则负的超额收益更加明显。

按照交易者的职位进行细分(见表8),发现:市场对高管的交易行为没有明显反应,而对于董事和监事的二级市场交易,却有明显负的超额收益。进行交易的内部人的职位不同意味着他们在公司治理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市场对他们的增持、减持行为也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读。由于董事会是为了减少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问题而设、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承担了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的角色,投资者对于董事和监事减持的消息更可能有悲观的解读。

从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看(见表9),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背景时,有显著的负的超额收益,而这种负的超额收益主要是由卖出行为引起的。市场对于民企内部人交易没有明显的反应。

2、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披露延迟的回归分析

回归分析将对内部人交易的累计超额收益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以验证公司内部人在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时是否利用了其信息优势。

如果公司内部人刻意向公众隐瞒信息,则在其进行二级市场交易后,将不会立刻告知公众其进行了二级市场交易。因此,我们以公司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事件的披露的及时性作为内部人是否利用其信息优势的变量。在回归模型中,控制以下变量:是否多个内部人同时进行交易、交易规模、审计意见、杠杆水平、托宾Q和资产回报率。由于卖出行为本身也会影响股权的市场价值,尤其是内部人大量减持的时候,因此需要在控制相关的变量后考察信息披露延迟是否显著影响了超额收益。审计意见代表了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公司的盈余信息的准确性会影响公众对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的预期,从而影响证券市场对公司披露的信息的反应 。另外,公司基本情况也会有所影响,如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市场估值等。

如下表所示,在控制其它因素的情况下,延迟在统计上仍然显著,验证了前述猜想,即公司董、监、高在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时利用了其信息优势。

3、影响披露及时性的公司治理要素

表11显示了不同的公司治理因素对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披露及时性的影响:基金持股、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均与披露延迟负相关。

由于公司治理要素互相之间具有关联性,为了避免出现多重共线性而导致模型估计不准确,本文首先进行了相关分析(见附录),发现:公司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流通股比例、基金持股比例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并且,持股变动人为董事和持股变动人为监事这两个虚拟变量之间也存在较大的相关性。

根据相关分析的结果,本文一共检验了上述六个回归模型,它们都指向共同的结论,即基金持股、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均与披露延迟负相关。这一结果的经济意义是明显的:首先,董事会的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连接了股东和公司的管理层,是代表股东的利益执行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机构。因此,董事会的独立性越强,越能公允地顾及到为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其次,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有动机、也有一定的能力监督和影响公司的决策。基金持股比例越高,机构投资者越有动机和能力干预管理层有损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于健康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有正面的作用。

在控制变量中,多个内部人同时交易的情形更容易出现披露延迟;财务信息质量越高的公司越倾向于及时披露内部人的二级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规模越大,延迟的情况就越少,因为大的交易规模更加难以掩饰。

当进一步区分买卖行为后(见表12),发现:超额聘请独立董事的公司,对于内部人的增持和减持的及时披露都有一定的作用,基金持股只是在卖出样本中较为显著。

当把公司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事件披露的及时性放在国企和民企两个环境中去,可以发现: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和更高的基金持股比例对于促进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披露及时性的作用很明显。然而,这些公司治理变量的作用强弱在国企和民企中有所不同。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在国企中的作用更明显,基金持股在民企中的作用更明显。另外,国企和民企在内部人二级市场披露的及时性的影响因素中,有一个显著不同点,即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的影响。民企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倾向于不及时披露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信息。

上述结果具有启示性。首先,基金持股比例越高,公司面临的外部约束就越强,对于民企而言,这一点会有比较明显的作用,而对于行政性较强的国企而言,其约束力会有所减小,因为中国是一个强政府的国家,国家和政府机构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次,国企的关联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更明显,因此独立懂事的存在可以增加信息透明度,从而使市场对于公司内部人交易反应很敏感。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两种环境中都很显著,但体现在国企中的作用更明显。第三,股权高度集中使得大股东在对公司有很强的控制的同时面临更少的约束(Private Benefit of Control),不能确保股东与股东之间得到公平的对待,往往小股东和其他非控股股东的权益得不到强有力和及时的保护。体现在内部人的二级市场交易上,非常可能的情况是,控制性股东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优势进行择时交易。从表13可以看到,股权集中度高的民企,信息透明度越低,披露越不及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兼任有促进了国企更及时地披露,而在民企中却恰恰相反,当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以及董事会的权利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时,他将没有动机去关心非控制性股东的利益。

一、 结论

本文以一个完整的框架,从公司董、监、高的二级市场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及时性来思考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尤其是考虑了不同公司控制权属性下,公司治理的不同机制。

从公司的具体行为看,董事和监事的减持行为引起了市场比较大的负面反应;相当一部分公司存在信息披露的延迟,内部人交易的市场反应与延迟呈反向关系,验证了内部人交易包含了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从公司治理的机制上看,由于基金持股增强了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约束力,独立董事改善了董事会结构,超额聘用独立董事、基金持股比例越高,使内部人交易的披露延迟越小。

从公司治理的微观环境,即公司最终控制权的属性上看,在国有和民营两种治理环境下,公司治理特征不完全相同: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和更高的基金持股比例对于促进董、监、高二级市场交易的披露及时性的作用很明显。然而,这些公司治理变量的作用强弱在国企和民企中有所不同。超额聘请独立董事在国企中的作用更明显,基金持股在民企中的作用更明显。另外,国企和民企在内部人二级市场披露的及时性的影响因素中,有一个显著不同点,即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的影响。民企的股权集中度越高,公司的控制者由于不受到保障其他股东利益方面的约束而越倾向于不披露内部人二级市场交易的信息。

附录:

注释:

参考文献

1. Binder, J.J. (1998), “The Event Study Methodology Since 1969” Review of Quantitative Finance and Accounting, 11, 111–137.

2. Classens, S., and Fan, J.P.H. (2002), “Governance in Asia: A Survey”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Finance, 3:2, 71-103.

3. Edmans, A., Fang, V.W., and Zur, E.(2011), “The Effect of Liquidity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Preliminary.

4. Hu, J., and Noe, T.H. (2001), “Insider Trading and Managerial Incentives”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5, 681-716.

5. Jenter, D. (2005), “Market timing and managerial portfolio decision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 1903 – 1949.

6. Kallunki, J.P., Henrik Nilsson, H., and Hellström, J. (2009) “Why Do Insiders Trade? Evidence Based on Unique Data on Swedish Insider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48, 37-53.

7. Ke, B., Huddart, S., and Petroni, K. (2003), “What Insiders Know about Future Earnings and How They Use It: Evidence from Insider Trad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35, 315-346

8. Mackinlay, A.C. (1997), “Event Studies in Economics and Finance”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35, 13-39.

9. Manne, H.G. (1966), “In Defense of Insider Trading”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Nov.-Dec., 113-122.

10. Verrecchia, R. (2001), “Essays on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32(1) , 97- 180.

11. 陈建林, 2010, 公司治理环境对信息披露与内部人交易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述评, 外国经济与管理, 32(9), 52-58.

12. 韩复龄,崔庆柱,2011,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人卖出交易超额收益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2,37-42.

13. 金香兰,2009,对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09.2(中),244-245.

14. 同生辉,李春涛,2011,上市国企与民企公司治理的异同,中国金融,4,76-77.

第3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关键词: 模具专业;生产实习;实习作业;实习单位

中图分类号:Q-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6-0238-02

0 引言

实习作业的设计是生产实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有针对性开展实习任务的指引,也是有效落实实纲各项任务的有机载体。实习作业设计是否科学、有针对性是实习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的关键。在实践中,我校模具专业要求指导教师提前将实习作业布置给学生,要求学生在实践中作答,并及时上交。

1 作业设计在实践中的问题

“学而时习之”,无疑给学生布置合适的实习作业是巩固消化所学知识的有效途径。指导教师往往注重课堂教学的创新,而对实习作业的设计却往往重视不够。在连续几年的实习指导中,笔者深刻感受到实习作业设计中尚存在改进和提高的方面,归纳来说存在“四不”,即:

1.1 与教学大纲结合不紧密 《生产实习》教学大纲是实习各环节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实习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的基本内容、目标等,实习中各环节的实施都应服从和服务于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实习作业的设计也不例外。实践中,实习作业的设计往往不能很好的围绕教学大纲来设计题目,作业题目不能全面覆盖大纲中规定的各项内容,经常会顾此失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质量。

1.2 与实习单位结合不紧密 学生的各项实习活动都要在实习单位来完成,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要在实习中得到进一步验证,学生带着问题下车间寻找答案、丰富知识,就要设计与实习单位现有设备、生产条件相吻合的作业题目,使学生只要认真对待,就能在实习单位得到反馈,学有所获。对于实习单位的生产条件,指导教师有时也不能全面了解,自然,设计的实习作业也不能有很强的针对性。

1.3 实践性不强 实习教学就是要体现出浓重的实践性色彩,突出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只有这样,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才会更加深刻。实习作业答案应在实习中才能找到,所以实习作业的设计要凸显实践性,不应通过翻教材就能得到结果,这样就失去了实习的意义。

1.4 评价不规范 学生对实习作业完成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实习效果如何,对实习作业的评价应客观、公正,切实体现学生的劳动和付出。通常,指导教师在进行成绩评定时更多的关注实习日记、总结等,而对实习作业的评价不够规范,重视程度也不够高。

2 科学设计作业的特点

要克服上述缺点和不足,就必须科学设计实习作业,使实习作业真正成为学生深度吸收实践知识最佳途径,成为验证理论知识的有效平台,促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升华。科学的实习作业设计必须具备“五型”的特点,具体如下:

2.1 兴趣型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怎样才能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作业中来呢?我认为要给学生留下足够的个性空间,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能力。找回学生的作业兴趣,让作业与学生的观察、合作等相结合,并做到尊重学生的创造性,发掘学生的潜力。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更应是知识的发现者。在特种塑料厂实习时,可以设计“赛马轿车保险杠表面陶瓷质感是如何加工的?”青年学生大都喜爱轿车,布置了这样的题目,学生必然会产生浓厚的兴趣,来到车间仔细寻求答案。

2.2 合作型 合作型作业充满“人情味”,它需要组内成员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学生在合作中学会了倾听、分享、交流和反思,加深了同学间的感情。当在长春一汽解放卡车装配车间实习时,解放卡车的装配工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整个装配线有500余米27个工位,同学们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对各个工位的了解显得很勉强,只有同学们分别将详细记录、了解的各工位情况相互补充,才能得到完整的装配工艺。同时,装配线上工人师傅的通力合作更为同学们树立了榜样。这样的作业会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集体力量”的含义。

2.3 观察型 观察是积累的前提,学生往往会对实习中的所见所闻有着浓厚的兴趣。在车身厂实习中,可针对现场生产情况要求学生观察车门冲压工艺过程,学生只有从机器人自动上料系统开始看起,到车门产品的最终完成,仔细观察生产线上的每一个工艺过程才能作答。当然这类作业教师需进行观察方法的指导,要求学生观察应按顺序、有重点、抓特点、多联想。

2.4 搜集型 这类作业的布置应因人而异,作业一般综合性较强,有一定的难度,有时可能要应用多学科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对学生进行更全面的锻炼。如在发动机厂实习时可要求学生对连杆的加工工艺进行归纳和分析。21道工序需要学生按照生产线的排布认真搜集整理,其中,最有特点,实习中学生最感兴趣的是胀断工序和连杆的检测。通过搜集整理,学生才能知道胀断代替传统工艺中铣断的优点。而连杆的检测采用的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综合检测系统,系统可以对连杆的尺寸误差、几何误差、粗糙度、是否存在缺陷及重量等各项参数进行综合测量,学生要想深入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必须查阅、搜集整理各类相关资料。这种类型的作业在保证典型的前提下,注意适量。

2.5 实践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型作业最能体现实习作业的本质。学生在实践中能够不断增强劳动观念、服务意识。可以进一步激发实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往往还会有一些新的体会和发现,这是实习的较高境界。在塑料厂实习时,可以要求学生参与一次制品的生产过程。从下料开始,到烘干、塑化、注射、保压、冷却、开模等各工艺过程。使学生切实感受到所学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为其后续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受实习单位生产条件的限制,此类型的实习作业往往较难完成。需要学校、企业的共同努力,为学生完成实践型作业开辟新的途径。

3 作业评价

每一份实习作业完成质量的高低,需要教师用心去感受、去评价,科学、公正的评价才能不断促进学生改进、提高和发展。笔者认为对实习作业的评价要坚持客观性、及时性和严肃性。主要体现在对待作业完成质量、答案是否符合生产实际方面要坚持客观性,要客观对待每一个问题,给出准确的评判。在对待每一阶段作业完成情况结果的公布上要坚持及时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样学生才会及时了解自身的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在后续的实习中查缺补漏、迎头赶上。随着实习单位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引进,实习中遇到的新知识、新情况、新问题经常出现,同样的问题每一年解决的方法都不大一样,指导教师的知识储备也不一定及时更新,这就要求在对待陌生问题、不熟悉知识上要坚持严肃性,不能似是而非,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要及时请教现场师傅、技术人员等帮助解决,努力做到教学相长。

4 结束语

新形势下,社会衡量人才的标准不断提高,生产实习作为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要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要求指导教师对实习作业进行科学设计,要求学生待得下,努力适应车间的恶劣工作环境;弯下腰,克服怕吃苦、怕受累的娇气;还要蹲得下,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作业题目,要能够俯下身去,靠近感受,仔细观察,认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到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积累、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只有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张振国.顶岗实习远程指导问题探究[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3,15(2):85-88.

[2]刘宝,农莹,张俏莲.化学教育实习成绩定量评定方法研究与应用[J].高教论坛,2013,(1):42-47.

[3]沙莉.浅论实习教学中的严格性与灵活性[J].实训与实习,2013,(2):137.

[4]孟令坤.实习教师专业成长的困境与对策[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3,32(2):131-133.

第4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关键词: 股权制衡;公司绩效;内生性;联立方程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64-04

一、引言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自La Porta等(1999)以来,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转向了股权集中型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矛盾,表现为大股东实施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掏空”行为。因此,如何有效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没有一种治理机制能够很好的解决这类矛盾呢?股权制衡这种股权安排模式为我们带来了福音。股权制衡理论认为,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不仅可以减少经理的私人收益,还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也曾指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但是,中国在如此特殊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制衡式的股权结构是否仍然能有效约束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呢?这正是本文要尝试回答的问题。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股权制衡是指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通过内部牵制,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达到大股东互相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

股权制衡可能带来有利的经济后果,表现为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掏空”行为和提升监督水平。Bennedsen等(2000)分析认为,为防止单一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有必要引入多个大股东分享控制权。黄渝祥等(2003)指出,股权制衡是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使得各大股东有能力、也有动力从根本上抑制大股东的掠夺,形成互相监督态势。但是,股权制衡也可能导致不利的经济后果,表现在“共谋”、“搭便车”和“谈判难”方面。大股东之间可能更加倾向于共谋而不是互相监督的方式 ,此时,股权制衡就无法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对管理层的监督是一个“公共品”,大股东之间存在搭便车的动机,最终造成监督不力 。另外,由于各大股东看法不一致,使得一些具有正净现值的项目被放弃,造成投资不足。

国外研究普遍认为,股权制衡能抑制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Volpin(2002)对意大利公司的研究、Gutierrez(2004)对西班牙公司的研究都表明,多个大股东并存的公司的绩效更好。但是,一些基于中国公司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徐丽萍等(2006)发现,过高的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有负向影响。刘星、刘伟(2007)研究发现,股权制衡度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吕怀立、李婉丽(2011)发现,股权制衡能够提升公司绩效。

以上国内研究之所以会得出不一致的结论,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研究都未考虑内生性的影响。Demsetz(1983)提出,股权的最终结构是通过比较不同成本、权衡利弊而进行理性选择的均衡结果,股权结构是一个内生变量。近年来,国内学者在股权集中度和股权构成问题时开始考虑内生性的影响,而在研究股权制衡时均未考虑内生性问题。我们认为,股权制衡能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掠夺和侵占行为,使“隧道效应”显著下降,并能减少控制权溢价,对绩效有促进作用。同时,绩效对股权制衡也存在反馈效应。当公司的绩效优良或者较差时,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相应涨或降,所有者就有进行股票交易和股权转让的动机,导致各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进而影响股权制衡度。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在限定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假设2a:在限定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绩效对股权制衡度有正向的反馈作用。

假设2b:在限定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绩效对股权制衡度有负向的反馈作用。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定义

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13年第2期2013年第2期(总第182期)龚光明,张柳亮: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基于内外生双重视角的经验证据

1. 股权制衡度。股权制衡度定义为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用符号Z表示。

2. 公司绩效。同时选取ROA和托宾Q值作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托宾Q值定义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与其重置成本之比率。采用白重恩(2005)的做法,把非流通股的价格以流通股的价格作70%的折价来估算,记作TQ70。ROA定义为净利润与总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3. 控制变量。引进包括公司治理、公司特征、高管激励、制度环境、行业和时间六个维度的控制变量。各变量的定义见表1。(二)样本选择

选取我国2007~2010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剔除了金融类和被ST处理过的公司,最终得到798家A股上市公司,4年共3192个有效样本观测点。

(三)模型设计

建立单方程回归模型(1)来研究股权制衡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其中,因变量是公司绩效PE,包括ROA和TQ70两个变量,解释变量是股权制衡度Z。 PE=α0+α1Z+α2SIZE+α3LEV+α

(1)在两种绩效指标下,股权制衡度均在1%的水平上对绩效存在显著正向影响。假设1得到验证。股权制衡度提高1分,ROA提高0.032分,TQ70提高0.614分,股权制衡对绩效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由此可知,虽然股权制衡可能带来有利的经济后果,也可能导致不利的经济后果,但总体来说利远大于弊,抑制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占主要方面,股权制衡能带来更好的绩效水平。

(2)在两种绩效指标下,公司绩效均在1%的水平上对股权制衡存在显著正向的反馈作用。假设2a得到验证。ROA提高1分,股权制衡度提高3.272分,或TQ70提高1分,股权制衡度提高0.215分,绩效对股权制衡的反馈作用也非常明显。绩效好的公司会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更容易通过增资扩股、吸引投资者获得资金。另外,由于外部股东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当公司绩效好、股价高的时候,就会减少持股比重,一系列调整之后使得股权制衡度增大。

对比表5和表3可知,考虑内生性的影响后,Z回归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仍保持不变,但数值却大幅提升:当用ROA衡量绩效时,Z的系数由0.005增加到0.032;当用TQ70衡量绩效时,Z的系数由0.128增加到0.614。这说明若不考虑股权结构的内生性问题,不仅会忽视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反馈效应,还会低估股权制衡对公司绩效的促进效应。

五、结语

以上从外生和内生双重视角考察了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发现二者之间的作用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过程。我国资本市场和股权结构比较特殊,虽然经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所下降,但“一股独大”和“国有控股”的现象仍表现得比较突出。为了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掏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从而提升公司绩效,一方面,我国应尽快规范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监管。另一方面,应培育积极的机构投资者,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银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进一步降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淡化国有控股,增大股东之间的制衡程度,从制度上制约大股东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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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吕怀立,李婉丽.股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绩效模型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1,(5):5-11.

[11]Demsetz, H.. The structure of ownership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J].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83, 26(2):37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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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樊纲,王小鲁,朱恒鹏.中国市场化指数2009: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4-15.

第5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 档案管理 理念 思维 方法 变革

中图分类号:G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1(b)-0023-02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年代,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成为推动整个社会前行的发动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每一次技术的进步和革新,都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在引领社会变革的同时,使之快步走入信息化时代。在档案界,新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正成为不断深入研究的课题,档案工作的发展理念、工作目标和实施路径发生了深刻的改变,档案事业的发展正迈向更广阔的未来。

1 大数据时代档案管理所涉新技术的发展特征

1.1 数据处理技术

当今的档案数据正在向电子化过渡,档案信息已经成为存储在某种介质上能被相应电子设备识别的物理符号。与纸质数据相比,它是对一定事实、概念或指令的一种全新的表达形式。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数据信息的处理更加高效和便捷。面对海量、无序的数据,应用计算机软件程序,人们能够对数据进行快速的采集、存储、检索、加工、变换和传输,并通过各种数据处理的应用软件包,将数据提取并演算出有价值和意义的信息。数据处理技术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档案工作才得以向系统化和自动化发展。当前档案数据处理工作主要依靠计算机和网络来支撑,依据不同电子处理设备的结构、工作方式或时空分布,对各种原始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编辑等的加工和处理,由相应的软硬件来共同完成。

1.2 人工智能技术

人工智能被称为世界三大顶尖技术之一,其目的是让机器来替代人类智慧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通过了解和掌握智能的实质,以此设计和生产出近似或高于人类智能的仪器和设备,让机器来完成人类的智能工作。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2016年3月基于人工智能的围棋程序阿尔法狗战胜了世界冠军李世石,标志着人工智能已经向实践应用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面对多元化的档案信息资源,档案数据规模的几何式增长,档案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也应更加智慧和智能,而人工智能技术也终将成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引擎。

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将处于不同地理位置的计算机相连接,以实现信息检索、网络通信、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远程教育等功能。当今世界已进入全球化、高速和智能的网络时代,一个巨型的“虚拟世界”在逐步形成,人们可以足不出户的实现互动和交流,现实生活向数字化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也为档案管理工作插上了翅膀,每一项网络新技术的出现都极大的促进了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在当前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云计算、数据挖掘和物联网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完善,解决了传统档案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档案信息的高效检索和利用,真正实现了其在人类记忆、信息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社会功能。

2 大数据技术时代档案信息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变革

2.1 大数据技术时代档案管理思维的变化

从何种角度、层次、方式去管理、开发和利用档案,取决于每个档案管理者的思维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分类、比较、归纳和演绎的档案学逻辑思维方式,往往将档案管理局限在文字馆藏的管理上,面对档案资源范畴和信息形式的变化,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和个人电脑等产生的电子档案数据,以传统的鉴定和整理思维加以处理,很难从档案中挖掘出高价值的有效信息。因此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档案工作者应当采用扩散型和横向型的思维,关注档案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多维性,从信息科学汲取养分,改变单纯的以保存、检索等为主要的档案信息服务理念,将网络化、智能化的档案数据挖掘和分析工作当成未来档案服务的主要方式,真正体现档案信息的价值,满足档案工作的社会化需求。

2.2 大数据技术时代档案管理方法的变革

档案管理工作肩负着对档案信息采集、整理、鉴定、存储和检索等任务,具有社会记忆、信息服务和文化传承等社会职责。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下,对档案数据往往是孤立、扁平和简单化的处理模式,对海量数据缺乏一种立体和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大量死档案和低价值数据是各档案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的通病。而在大数据时代下,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出现,使主动利用档案成为可能,不同的档案管理部门,可以针对自身档案数据的特点和属性,利用基于不同数据模型而开发的软硬件系统,对本单位的海量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从而满足档案管理者和使用者的需求,使档案更加价值和意义。

3 应对大数据技术时代要求的档案信息管理策略

3.1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档案资源进行采集、分类和管理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档案智能管理的实现成为可能,档案信息摆脱了传统载体的限制,在计算机网络中,应用基于自然语言搜索、云计算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在各种软硬件的相互配合下,能够完成从档案资源的采集、分类、存储、鉴定、安全、分析、检索等一系列的档案管理业务,有效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以档案数据收集为例:文本挖掘是人工智能中最早实现的技术之一,面对浩如烟海的档案信息资料,想要收集满足自身需要的有价值数据,凭借人力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而应用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挖掘产品智能Agent,通过关键词检索和智能分析系统,能够在海量信息中搜索和提取到网络资源中几乎全部的数字化成果,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更加的方便和快捷。

3.2 基于大数据技术下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

“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加强横向联系,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近期国务院对满足百姓信息需求的新倡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而言,也就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和共享。大数据本身的物性是经过数字化后被存储的可被识别的物理代a,其真正意义在于能够从这些海量的信息中提取和利用有价值的部分。也就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相关技术,使数据更加公开和透明,实现不同部门间、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信息传导和利用,为档案管理者和服务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体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社会价值。应在档案信息共建共享的原则、技术和设备、实施路径、安全性等方面制定详细和可行的规划,从而确保档案管理的社会价值最大化实现。

3.3 应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档案信息进行开发和利用

当前我国档案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工作已经基本实现,很多档案管理部门都能利用计算机软件或网络平台,对档案工作所产生的海量数据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和分析,并从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为档案业务信息的管理提供可以参考的决策信息,为档案数据资源的优化和整合,档案服务的便捷和高效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但在档案数据的深层次处理方面,由于分析方法和技术上的缺失,在对大规模数据处理上仍显不足。而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的日趋成熟,人们可以通过特定的算法和模型,对数据进行总结、分类发现、聚类和关联,对档案数据进行更高层次的抽象,提高档案资源的实际利用率。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应用最新的数据挖掘技术,将传统的数据保管模式向数据开发和利用模式转变,将档案服务从被动向信息的主动提供者转型。

参考文献

[1]周林兴,周振国.高校档案馆、博物馆数字资源整合研究[J].档案管理,2014(5):10-14.

第6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我司决定于2005年10月举办第四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

请各地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要发挥教研部门的作用,要把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与本地艺术教育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艺术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活动委托《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中国美术教育》杂志编辑部、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事宜与上述单位联系。

附件:第四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05年3月14日

抄送:《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附件:

第四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一、 参赛对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02年9月1目前任教)的中小学在岗在职音乐、美术专兼职教师。

二、 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音乐

1. 音乐欣赏常识与音乐教育理论。现场听录音答题,音乐教育理论笔试内容依据《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音乐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时间120分钟。

2. 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钢琴伴奏必须是本省市参赛的选手),限时6分钟以内。

3. 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以内。

4. 自弹自唱与合唱指挥。自弹自唱:(占60%)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合唱指挥:(占40%)根据指定的合唱曲目,指挥由两架钢琴代表的合唱队。

5. 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二)美术(略)

三、 参赛办法

1.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组织参赛。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报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2名,中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计划单列市可报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中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2. 各地除按规定人数选派选手外,可派音乐、美术领队各1名。

3. 各地选派的参赛选手,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组委会要对各地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4. 参赛选手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登记表于2005年8月31目前上报。

音乐参赛报名表报《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地址:北京翠微路2号,邮编:100036,电话:010-68219114,68173645,联系人:宋瑾。

四、 评选

1. 由我司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2. 评奖分设小学组和中学组;

3. 奖级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五、 其他

第7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巨龙集团公司从一家简陋的手工工场起家,已经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化的国内外知名的环保企业。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二十一世纪的种种挑战,巨龙公司出现了产品滞销、效益滑波的现象,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公司还面临着士气低落,人员流失等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文运用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对企业员工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对公司管理进行深入的剖析。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环保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发展状况,并以巨龙公司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巨龙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就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利条件,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过多年的经济积累,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人才开发与管理的体系;初步形成了有巨龙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本文在对巨龙公司员工进行的问卷调查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巨龙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人才管理部门作用不够强;人才队伍结构与目前企业发展战略矛盾突出;在人才的使用上存在问题,部分高素质人才流失;任用机制存在问题。论文还归纳出巨龙公司面向二十一世纪面临的五大挑战,并明确提出了巨龙二十一世纪人力资源的战略对策:发挥公司班子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建设;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和政策;培养和更新企业文化。

论文对于其他的中国环保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巨龙公司, 人才对策, 人力资源开发

ABSTRACT

Starting from a simple manufactory, GUDRAGON has now become an internationally well-known modern enterprise. However, due to serious competition in the market, the changing of market environment and all kinds of challenges appearing in 21st century, GUDRAGON has experienced many difficulties such as market declination, profit dropdown, demoralization, talents loss and even negative profits in the year 2000 and 2001. The thesis makes a deep study and analysis of the company from the Human Resource aspect with the knowledge on management and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s well as empirical research.

This thesis firstly introduces th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appliance manufacturers, and then the accomplishments of HR development of GUDRAGON and indicates the advantages of GUDRAG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alents team: Good management achievement forms an economical base for construction of HR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has a comparably normative HR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system; has created a characteristic corporate culture and has set up a good corporate image.

Then the thesis studies the problems exist in GUDRAGON’s HR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the function of HR managing department is not strong enough; the talent construction and current corporate developing strategies have sharp contradiction; problems exist in the utilization of talent, which lead to talent loss; the appointment mechanism have problems. It also briefs the five big challenges GUDRAGON is confronted with in the 21st century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Exert the core effect of the leading team; Further complete the talent development plan; Enforce the organization construction of HR department; Build and complete the HR cultivating systems and policies; Foster and renew corporate culture.

This thesis also gives advice to other China’s appliance manufacturers and township businesses.

Key words:

GUDRAGON, talents countermeasure,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

绪 论……………………………………………………………………………… 1

第1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综述………………………………… 3

1.1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3

1.1.1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概念………………………………………… 3

1.1.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主要内容…………………………………… 3

1.2与本文相关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 4

1.2.1人力资源规划…………………………………………………………… 4

1.2.1.1人力资源规划的定义……………………………………………… 4

1.2.1.2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5

1.2.2人员激励………………………………………………………………… 5

1.2.2.1人力资源激励的定义……………………………………………… 5

1.2.2.2人力资源激励的方式和原则……………………………………… 6

1.2.3绩效考评………………………………………………………………… 7

1.2.3.1绩效考评的含义………………………………………… 7

1.2.3.2实施绩效考评过程中的职责分工…………………………8

1.2.3.3考评者的选择……………………………………………… 9

1.2.4人员培训…………………………………………………………… 9

1.2.4.1确定培训目标……………………………………………… 9

1.2.4.2拟定培训计划…………………………………………… 10

1.2.4.3选择受训者……………………………………………… 10

1.2.4.4培训的形式……………………………………………… 10

1.2.5薪酬制定…………………………………………………………… 11

1.2.5.1影响薪酬制定的主要因素…………………………………… 11

1.2.5.2薪酬结构………………………………………………… 12

1.2.6企业文化…………………………………………………………… 13

1.2.6.1企业的物质文化……………………………………………… 13

1.2.6.2企业的制度文化……………………………………………… 14

1.2.6.3企业的精神文化……………………………………………… 15

第二章 国内外环保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研究……………………16

2.1国外先进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情况概述……………………16

2.2外国先进环保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改革和创新的实证研究…19

2.3我国环保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策略性研究……………………23

2.3.1我国环保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现状……………………… 24

2.3.2我国环保企业和外国先进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差距分析… 25

2.3.3我国环保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对策……………………… 30

第三章 实证研究 巨龙公司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企业人才对策………………37

3.1巨龙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现状………………………………………… 37

3.1.1巨龙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就…………………………………………… 37

3.1.1.1企业的人才素质逐年提高………………………………………… 37

第8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关于1993年国家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发问题,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在职人员死亡后,分别按以下工资项目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二)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三)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二、国家机关离休、退休人员死亡后,按以下项目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工资制度改革后,实行职级工资制的离休、退休人员,按本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计发;退休技术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退休普通工人,按本人退休时的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计发。

    (二)工资制度改革前离休、退休人员,按民政部、财政部优发〔1991〕12号、民优发〔1992〕3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国发〔1993〕79号、〔1993〕85号文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计发。

第9篇:关于四季的诗句范文

现将劳动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根据《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作为以承担就业安置任务为主的特殊企业群体,曾为稳定我市城镇就业形势做出过重要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劳服企业也必须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机制。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劳服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劳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劳动局、市体改委、市地税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我市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领导,帮助和指导劳服企业健康有序的开展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服企业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使其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更好的承担就业安置任务。

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时,应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政府(1994)14号令〕和劳动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一并执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股权设置一般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法人股。股权设置比例由企业自定。但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应占企业总股本的51%以上。在职工个人股比例设置中提倡企业的负责人、生产经营骨干的股权多于一般职工。

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须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进行产权界定时,按照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208号〕有关产权界定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资产评估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服企业产权界定结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涉及集体、个人及其他投资者所有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资产核实,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全民所有制性质劳服企业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净资产,在征得出资主体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比照京政办发〔1997〕50号文,鼓励劳服企业职工出资购买转为职工个人股。对因净资产数额较大,一次性买断有困难的本企业职工,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全部购买款的30%。对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权。还可根据企业要求留给企业有偿使用并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产占用费。

五、界定为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可折股形成集体共有股,对集体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分配: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现职职工;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原企业离退休人员;一部分(约20%-30%)作为企业劳动分红。集体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职工(股东)大会决定。调离本企业的职工不再享有分红权。

六、按照《规定》的有关精神,原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在做好上述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办理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审批手续:

(一)根据《规定》的有关具体审批手续,凡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二)经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号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再到同级委、办、局履行改制的审批手续;

(三)经同级委、办、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制注册登记后,按隶属关系将改制情况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七、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凡经劳动部门认定并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并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规定安置比例的,经当地地税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时,凡在享受减免税期内并继续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符合安置规定比例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至减免税期满时止。

凡被劳动部确定的本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服企业,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企业,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可从转制的当年算起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税政策。

附件: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体改委(办)、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平抑失业率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实行民主管理;

(四)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第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凡继续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仍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中规定的对劳服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经费、生产扶持资金和失业保险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劳服企业,可用适量失业保险金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贴息。

第六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行业部门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应依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加强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第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与主办或扶持单位签定协议,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议商定,劳服企业可有条件地为主办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安置任务。

第八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成本工资与税后利润按股分红和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并根据地方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依照规定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

第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自主决定用人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及其他投资者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其财产和正常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采取原有企业改制和组建新企业两种方式设立。

新组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由三名以上作为发起人,并有20名以上个人股东;原有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经原企业职工大会通过,有外来投资的,应征得投资者的同意。上述两种方式均需报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由税务机关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第十五条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向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实施方案;

(三)企业章程;

(四)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新组建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五)企业财产验资确认书;

(六)企业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意见;

(七)劳服企业认定证书;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及场所;

(二)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企业设立方式、股金来源和股权设置;

(四)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五)股份管理办法;

(六)股东(职工)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及其职权;

(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九)企业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十)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一)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措施和办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三章  产权界定

第十七条  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应在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进行,并吸收投资者参加,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理原有企业债权、债务,核实企业全部资产,界定企业的净资产产权,明确债权、债务的责任。

第十八条  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政府授权部门确认,并发给资产确认书。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下列原则进行产权界定:

(一)企业开办初期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全民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拨给的闲置设备等实物,界定为劳服企业集体资产。扶持的资金及非闲置设备等资产(折合资金),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照国家为解决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就业的有关政策有偿使用。经双方签订协议,这部分资产可作为劳服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时主办单位国有法人投资,或作为继续安置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扶持条件。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并依照国家规定,列为企业集体资本金。

(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积累,归企业集体所有;全民单位提供担保并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

(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可继续有偿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缴纳土地使用占用费。

(五)企业享受国家税前还贷和以税还贷等特殊优惠政策而形成的资产,属于扶持性国有资产,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企业公积金,单独列帐反映,国家保留对这部分资产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和收益。资产可用于企业发展和安置就业。

(六)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七)企业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八)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九)其他社会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奖金、工资储备基金等,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以无形资产作价折成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产的20%。

第二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设置股权。其股份按投资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

(一)职工个人股,是指本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当年新安置的城镇失业人员带资入厂或以技术、实物、财产等投资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二)职工集体股,是指在原有企业界定产权时,划归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构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本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到劳服企业的股份,或扶持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法人所有。法人股为优先股。企业章程应对优先股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职工应按照企业章程认购所规定的限量数额股份。新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在本企业股本总额中应占主体。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的股本总额应在企业股本总额中占主体。

第二十四条  职工个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职工死亡、退休、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等,企业可根据情况购买职工持有的股份。当出现企业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股东大会同意,可由企业负责收购部分个人股份。企业收购的股份,可出售给企业其他职工或新参加企业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不发行股票,只出具出资证明书,作为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照国家对劳服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前年企业亏损,不足弥补的亏损额,以企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劳动分红。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条  个人股东的股份收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给在册离退休职工和现职职工。具体分配比例及标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现职职工分配,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直接分配给职工;二是将分配的股利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由企业有偿使用,企业扩股时可转增职工个人股股本。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给职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单独列帐,企业扩股时,转增职工集体股股本。

第三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积金应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转增股本。

第三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益金应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六章  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合一制度。股东(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可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东(职工)大会应定期召开,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企业议案。股东(职工)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或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二)决定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批准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方案;

(四)修改企业章程;

(五)批准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决定企业发行债券;

(八)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企业的决策机构,向股东(职工)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发展规划;

(二)审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三)决定召开股东(职工)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四)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

(五)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七)审定企业安置失业人员的方案;

(八)制定企业设立、合并、终止方案;

(九)制定企业章程修改方案;

(十)选聘企业经理(厂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标准和支付办法;

(十一)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活动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单数监事组成。其活动方式依照企业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四年,但可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监事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实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事会的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对董事和经理(厂长)履行职权进行监督;

(三)查阅企业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求董事会和经理就相关的问题作出书面报告;

(四)审核企业年度决算和清算的表册,并就审核的结果制作意见书,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五)必要时召集股东(职工)临时会议;

(六)对董事会和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三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其规模限制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其有关职责由股东(职工)大会确定专门人员负责。

第四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企业章程作出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由股东(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和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实施股东(职工)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三)提出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规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任免副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副经理以下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七)提出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东(职工)会议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九)行使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一条  各级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及享受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七章  变更与清算

第四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合并应由各方签定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好企业人员。合并各方未清偿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分立时应由分立各方签定协议。分立协议中应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债权、债务。对企业债权的承担,应事先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并签定清偿债务的协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与分立,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依照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宣告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限定日期做好企业财产清算工作和各种债务偿还工作。

第四十六条  破产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其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二)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缴未缴国家的税款;

(四)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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