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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生缺陷干预;检测情况分析
【中图分类号】R714.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3-0100-02
“出生缺陷干预”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之一,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验室2008年开始组织进行了出生缺陷干预免费二项检测(外周血染色体检查、βHCG+AFP二联酶标检测)。本文收集了近四年的检测资料,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筛查对象:按照知情选择同意的原则,2008-2011年对符合免费检查条件(亲生子女或夫妻自身有致残性出生缺陷或35周岁以上、怀孕在20周以内、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1065例,采集孕期母体外周血清进行筛查。其中孕早期(孕9~13+6周)的341例,孕中期(孕14~20+6周)的724例。年龄从18岁~42岁,平均年龄为26.8岁,≥35岁的78例,占筛查总数的7.32%。
1.2 方法:
1.2.1 工作措施:①搞好调查摸底:符合免费检测条件的检测对象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检测申请单、花名册。②定点检测:县实验室根据摸底名册,统一时间采集标本,及时按规定项目检测,按规定程序发出检测结果报告单。凡发现阳性结果均立即通知检测对象本人,到县计生服务站接受治疗、复查、随访,并建议其到省级医院进行产前诊断。③个案管理:将参加检测的对象花名册、通知单、申请表、知情同意书、检测结果记录单、妊娠结局随访表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1.2.2 检测方法:①取材和筛查指标:抽取妊娠9~20周的孕妇静脉血,血清于4h之内分离后保存在-20℃冰箱,1周内检测,避免反复冻融。指标为甲胎蛋白(alpha-fetop rotein,AFP)、FhCGβ进行二联筛查。②试剂和仪器:测定方法采用时间分辨荧光法(DELFIA),AFP/FhCGβ双标试剂盒由美国PerkiElmerm公司生命科学部提供,检测仪器使用VICTOR2TM1420多标记免疫分析系统。测定方法按说明书进行。③分析方法:筛查结果应用随机配套的1T、2T风险分析软件对每一位孕妇均结合其相关的个人临床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年龄+AFP风险、唐氏综合征(DS)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NTD)高风险的切割值(cut off值)为1:250,孕妇的孕周以B超下胎儿实际胎龄为准来计算风险。高危孕妇建议产前诊断,取羊水或脐带血行核型分析(疑神经管缺陷行B超检查)。对所有筛查孕妇均随访至产后1个月[1,2]。
2.结果
在1065例接受筛查的孕妇中,唐氏综合征高风险(筛查阳性)孕妇13例,筛查假阳性率为1.22%(13/1065),染色体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染色体核型2例。对判断为高风险的孕妇,建议其到省级医院行羊膜腔或脐静脉穿刺术抽取羊水或脐带血进行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发现DS儿1例,检出阳性率约0.9%。有一例DS筛查阳性的孕妇拒绝做产前诊断而生下了一例DS患儿。
3.讨论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计划生育实验室2008年开始对目标人群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服务,检测项目为:①孕中期βHCG+AFP二联酶标检测筛查:发现先天愚型及某些染色体病的高危个体。②染色体G显带分析:检出染色体异常所致出生缺陷,避免再发风险。孕中期母体外周血AFP、βHCG二联筛查是最常用的产前筛查,目标疾病是21-三体又称唐氏综合征(DS)、胎儿神经管缺陷(NTD)的血清学筛查[3]。唐氏综合征(down’s syndrome,DS)患者有严重的不可逆的智力障碍,还可伴有消化道、肌肉、骨骼畸形,生活不能自理,平均寿命16.2岁,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因为目前唐氏综合征还无法治疗,近年来许多学者致力于怀孕早、中期母体血清标记物的筛查,进行早期诊断,产前检查和选择性流产预防患儿的出生,以达到优生的目的[2]。细胞遗传学技术是产前诊断染色体的经典方法,常用G显带进行核型分析。细胞核型分析可对染色体的数目、结构进行分析,信息全面,理论上可发现在制片达到的分辨率内所有的异常,是诊断染色体病的金标准[3]。一个健康的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如果人类在繁衍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染色体出现结构和数目的异常变化,就会导致一系列遗传性疾病的发生。孕前可通过对准备怀孕的夫妻的染色体基因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我站按照免费检测对象自愿申请、知情同意的原则。至2011年底共有1065人参加检测,筛查假阳性率为1.22%(13/1065),明显低于临床报道(5.5%和3.48%)[1,2]。可能与诊断标准与质量控制技术有关。诊断为其他染色体异常的有2例。对疑难和已怀孕的阳性结果对象,均做好对象思想工作,动员、督促其到省计生科研所和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查诊断,跟踪结果,发现DS一例,采取了引产手术,遗憾的是,有一例DS筛查阳性的孕妇因缺乏应有的健康意识和基本的医学常识,拒绝做产前诊断而生下了一例DS患儿。该例也提醒我们,如何有效地在全社会特别是低文化素质人口中对婚育人群进行母婴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对疾病常识的基本认识,是我国一直以来实行优生优育国策所面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总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孕期开展产前筛查对预防DS、神经管畸形等缺陷患儿的出生、保证优生、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的意义,要加强技术人员出生缺陷诊断标准与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出生缺陷诊断的准确性,确保出生缺陷监测的质量与效果;要开展以高危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组织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和掌握本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的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综合性干预措施和进行效果评价,为政府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发生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 梁雄,等.孕早期唐氏综合征的血清筛查和产前诊断研究.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06,17(2):71-72.
【关键词】5岁以下儿童 死亡率 分析
中图分类号:R17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2-340-02
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社会发展和儿童总体健康状况的指标。为了解朝阳市2004-201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现状及特点,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并为决策提供依据。朝阳市卫生局于2001年制定并实施了《朝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2001-2010)》。作者对7年来朝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死因进行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全市五县三区的全部5岁以下儿童,即2004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出生的活产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户口在朝阳地区,居住在朝阳地区;户口不在朝阳地区但在朝阳地区居住一年以上;户口在朝阳地区,居住或工作在外地但分娩回到朝阳地区。
1.2 方法
1.2.1 监测方法 依据“朝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死因分类依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
1.2.2 资料来源全市五县三区上报的出生季报表、儿童死亡监测报表及儿童死亡报告卡。
1.2.3质量控制 在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基础上,我院每年下乡两次抽查各县(市、区)的助产机构、乡镇、村、街道社区进行质量控制。
2 结果
2.1 死亡率及死亡年龄别构成7年来全市活产数为199254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为1939例,7年来5岁以下儿童平均死亡率为9.73‰ 。各年度年龄别死亡率见表1.
2004-2010年,新生儿死亡占当年5岁以下儿童总死亡构成分别为67.18%、69.90%、、65.04%、60.81%、66.67%、66.08%、57.62%,婴儿死亡占当年5岁以下儿童总死亡构成分别为89.47%、88.24%、84.47%、86.15%、87.03%、87.06%、81.04%。1992年朱宗涵提出新生儿死亡率(NMR)、婴儿死亡率(IMR)、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U5MR)的关系为NMR/IMR=(65±15)%IMR/U5MR=(75±15)%,可作为一个地区儿童死亡调查质量的参考指标,本组资料中NMR/IMR=75.18%,IMR/U5MR=86.15%均在上述质控范围内。
2.2 主要死因构成及其顺位见表2。其中出生缺陷死亡占5岁以下儿童死亡构成为19.21%。
2.3 儿童死前治疗情况7年来,5岁以下儿童死前就诊分别达到92.86%、93.30、94.83%、94.10%、95.16%、95.86%、96.12%,且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分别达到69.10%、69.89%、70.36%、71.56%、78.89%、81.23%、83.69%。7年中儿童死前就诊率达94.63%,未就诊的5.37%患儿当中有82.86%(87/105)为来不及送医院或在送医院就诊途中死亡。其余均为缺陷原因放弃治疗。
3 讨论
3.1 死亡率分析 表1显示: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趋势,与2004年相比,201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幅度分别为15.32%、12.09%。且从死亡年龄构成来看,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是婴儿尤其是新生儿死亡,说明年龄越小死亡率越高,故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关键是降低婴儿尤其是新生儿死亡率。因此,以新生儿死亡为突破口,强化产、儿科,尤其是基层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对高危疾病的认识,,加强高危儿管理,抓好围产期保健工作。
3.2 死因构成分析 表2显示:7年来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肺炎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主要原因。前两者与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孕产期保健、高危妊娠和产科质量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必须提高围产期保健质量,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和随访工作,积极预防和纠正孕期并发症,减少高危儿发生率;提高新生儿复苏水平,减少出生窒息患儿死亡。仍需加强肺炎防治,建立健全儿童保健网,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儿童肺炎危害的认识,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加强护理,降低肺炎儿童的死亡率。
3.3 重视出生缺陷引起的死亡,出生缺陷致死疾病有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和其他先天异常。7年来出生缺陷死亡分别有74、47、45、58、52、47、53例。各占当年总死亡的22.91%、16.26%、20.09%、19.59%、19.26%、16.43%、19.70%。虽然大部分出生缺陷原因不明,但与环境污染严重、人群滥用药物、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患病检出率增高以及家长放弃治疗等因素有关,既是卫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开展遗传咨询,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推广优生优育技术,做好产前筛查工作,提高产前筛查质量,减少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缺陷儿的出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出生缺陷儿童的就诊率和治疗率,降低出生缺陷儿的死亡率,是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重要措施。同时要做好出生缺陷的监测工作,动态观察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可疑致畸因素并给予干预。
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具体指标如下: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2006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本院住院分娩孕周≥28周至产后7天的围产儿为监测对象,包括活产、死胎和死产,但不包括计划外的引产。
1.2 方法 根据《浙江省卫生监测区统计工作手册》中的出生缺陷监测方案要求,在所有新生儿出生时及生后1周内,一旦发现并确认为畸形后,由接受过培训的产科医生及时填写《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每季度按时填写《围产儿季报表》。同时为确保监测质量,数据准确,避免漏报、重报,监测医院防保科对监测资料进行质量控制,建立医院、区县、市三级质控体系。
2 结果
2.4 出生缺陷与性别、区域的关系 5年来本院住院分娩围产儿男性4318人,女性3852人,男性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1.54‰高于女性(15.84‰),两者之间差异明显。城镇围产儿5091人,农村为3079人,城镇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7.68‰低于农村为(20.79‰),两者之间无差异。
3 讨论
五年来我院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能与我市出生缺陷诊断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围产期产前诊断和出生后早期诊断技术提高、设备日益完善等有密切的关系,如超声心动图的应用,对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取消强制婚检后婚检率逐年下降,同时我院是省级出生缺陷监测医院,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逐年加大质量控制工作,有效减少出生缺陷的漏报等有关。但这也提示我们,出生缺陷问题仍不容忽视,上升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考证。
本资料显示,城镇出生缺陷发生率低于农村,出生缺陷的发生不存在明显的季节分布,这个调查结果与我国大多数研究结果一致[2-3]。孕母年龄≥35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
本院监测资料显示,出生缺陷发生的前5位是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并指(趾)、尿道下裂、先天性脑积水,其中先天性心脏病为首位,占50.65%,这可能与对出生新生儿仔细体格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做心脏B超检查有关,其次造成先天性心脏病的病因有关,其病因有待进一步研究。多指(趾)的致病基因寻找是目前的研究热点。尿道下裂虽然其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但近年来,一些专家认为与环境污染物的有关,尤其是环境污染物中类激素样物质有关[5]。
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应贯穿于围婚期、孕前期、孕期及以后[3]。一是重视孕前保健,选择最佳受孕时机(年龄),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努力倡导一级预防,努力做好婚前检查、咨询与指导、孕前检查工作,对优生检测异常者进行早期宣传干预。二是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对高风险的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同时充分利用三维超声检查,把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的有机结合,争取早期诊断,一旦发生致死性胎儿畸形,在孕28周前终止妊娠,尽量减少先天畸形儿的出生。三是加强健康教育,应以医院和人群为基础的预防策略,采取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方式,加大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体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要针对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给予优生优育指导,达到减少缺陷儿发生的目的。
4 参考文献
[1]祝轲,任榕娜.出生缺陷相关因素的研究进展及干预措施[J].Medical Recapitulate,2011,1:116-118.
[2]俞冬英.武汉地区6345例住院分娩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5,13(1):98-99,120
[3]毋秀容,朱丽丽,刘庆华.焦作市6年出生缺陷监测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2,17(7):437-438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监测医院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 d的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孕28周后计划外引产的围产儿不属于监测对象。
1.2方法
由监测医院助产士长将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后,填写上海市围产儿出生缺陷个案表,每季度1次上报区妇幼保健所,区妇幼保健所把各监测医院上报的个案进行整理和汇总。
1.3质量控制
建立了医院、区两级质控制度,为避免漏诊,监测医院抓好
出生、查体、洗澡等关键时期,反复检查有无畸形漏诊,做好监测资料的登记、上报及自查工作;区妇幼保健所对收集到的个案进行审核,有疑问的即予退回更正,每季度进行本地区监测医院的质量检查和评价。
2结果
2.1出生缺陷发生情况
随着监测质量的不断提高,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2001年的59.15/万增加到2005年的86.88/万。 5年来共监测围产儿23 390例,围产儿出生缺陷183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8.24/万,其中单发出生缺陷164例,占89.62%,多发出生缺陷19例,占10.38%。前5位出生缺陷分别是多指(趾)26例,占14.21%;先心21例,占11.48%;唇裂合并腭裂14例,占7.65%;唇裂和腭裂各13例,各占7.10%;先天性脑积水10例,占5.46%。
2.2出生缺陷地区分布
流动人口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本地区人口(表1)。
2.3出生缺陷性别分布
历年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均为男性高于女性(表2)。
2.4出生缺陷与产母文化程度
出生缺陷儿母亲文化程度高中以下占92.35%,大专以上占7.65%(表3)。
2.5出生缺陷与围产儿死亡
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是非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的47.83倍(RR=47.83)(表4)。
3讨论
本文资料显示,流动人口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本市人口,说明流动人口管理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流动人口的居住结构松散成为宏观计划和管理上的薄弱点;另外,流动人口由于经济、地域、风俗习惯等原因而难以受到良好的教育,因而导致自我保健意识不强,生育行为不合理。本文资料显示,出生缺陷儿的男女性别存在较大差异,提示应加强对男性胚胎的发育过程的研究。
【关键词】唐氏综合征;筛查方法;产前诊断;效果研究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5)06-0017-02
唐氏综合征(Down’s Syndrome,DS)又称21三体综合征,是由体内21号染色体三体引起的常染色体畸变综合征,是在我国新生儿中较为常见的染色体异常疾病,在新生儿中的发病概率为0.125%-0.167%,约占受孕人群中的0.667%[1]。但相关研究表明有 66.67% 的唐氏综合征胎儿在出生前死于孕妇宫内[2]。唐氏综合征患者不能像正常孩子那样生活、学习、工作,并且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精神与经济负担,同时降低了我国出生人口的整体素质,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产前对孕妇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具有重要的意义。
1、唐氏综合征的相关简介
1.1临床表现
唐氏综合征患儿样貌特殊,嘴巴半张状态并且舌头经常是伸在外面的,患儿的智商一般在20-50之间,没有思维力与想象力,对周边的事物没有任何好奇心与兴趣;患儿说话有障碍且声音发哑、发音不准、吐字不清,总之很难与周围的人进行正常的沟通与交流;身高偏低,走路蹒跚易摔倒;患儿的精神发育迟缓,易发生传染病、心脏病、视力障碍以及听力障碍等,且发病具有反复性。
1.2危害
唐氏综合征对孩子的危害首先是身体上的影响,部分患儿一出生就会伴有手脚畸形,五官不端等症状,随着孩子年龄慢慢的长大,由于患儿的特殊长相,周围的人会有异样的眼光、有的小孩不懂事还会嘲笑患儿,这样会导致孩子的内心深处出现阴影,孩子会慢慢变得孤僻,甚至会形成自闭的心理,并且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进行治疗,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精神与经济负担,同时降低了我国出生人口的整体素质,影响我国今后经济的发展。
2、产前筛查
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孕妇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年龄筛查以及对早期与中期的孕妇进行相应的血清学指标筛查与超声波筛查。
2.1孕期产前筛查指标
2.1.1孕妇年龄
根据1933年Penrose LS的相关报道,唐氏综合征的发生于孕妇的年龄有关,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胎儿患病的风险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研究发现高龄产妇腹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概率为0.422%,但并不排除适龄产妇不存在发生唐氏妊娠的可能性,为提高对唐氏的检出率防止遗漏的发生,常常把对孕妇的年龄筛查列入所筛查的行列。
2.1.2血清学指标
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孕妇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对早期与中期的孕妇进行相应的血清学指标筛查与超声波筛查[3]。其中的血清学指标包括甲胎蛋白(alpha fetoprotein,AFP)、抑制素A(Inhibin-A)、游离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freeβ-human chorionic gonadotrophin,freeβ-HCG)、游离雌三醇(unconjugated estriol ,uE3)以及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regnancey-associated plasma proteinA,PAPP-A)。
(1)甲胎蛋白(AFP)是一种糖蛋白,在孕妇早期由卵黄囊产生,在孕晚期由胎儿肝脏产生,是最早用于筛查唐氏的血清指标。唐氏胎儿的肝脏发育不全,所以母亲血清中的AFP低于正常水平,经研究发现,怀有唐氏胎儿的孕妇血清中的甲胎蛋白含量是正常孕妇的70%,单项甲胎蛋白检测的检出率为25%-33%,测定的最佳时间为怀孕15-18周,一般主要用于孕中期的筛查[4]。
(2)抑制素A(Inhibin-A)是胎盘合体滋养层产生的异二聚体糖蛋白,怀有唐氏胎儿孕妇血清中的含量高于正常孕妇。
(3)游离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是由胎盘合体滋养细胞产生的在妊娠的前八周迅速增高,但此后会呈下降趋势,在孕期20周左右达到相对稳定。但怀有唐氏的孕妇在孕中期HCG含量本应该下降的时候却依旧处于较高的水平[5]。
(4)游离雌三醇(uE3)是一种与胎儿代谢相关的激素,是由胎儿的肝脏、肾上腺与胎盘合成的。一般怀有唐氏胎儿的孕妇血清中的uE3含量较正常孕妇的约低29%,这可能与胎儿肝脏与肾上腺发育不全所致[6]。
(5)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是胎盘合体滋养层细胞产生的大分子糖蛋白,一般怀有唐氏胎儿的人孕妇血清中PAPP-A的含量低于正常孕妇,相关研究显示单项PAPP-A的检出率为45%,一般在孕期12周为检测最佳时间。
2.1.3超声筛查
超声筛查指标包括颈部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胎儿鼻骨和股骨/胫骨长度比等。
利用超声筛查的方法是目前对唐氏检测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由于其具有非侵入性,在对唐氏检测以降低缺陷胎儿出生率的同时,又避免了由于侵入性检查而导致胎儿流产的危害[7],同时超声检查具有确定确定孕周与及早发现异常胎儿的特点。上文提到的颈部透明层(NT)即胎儿颈后呈现的一处透明区域,是当前染色体异常的超声检测中唯一得到广泛认可的筛查指标,一般在孕期11周-14周围检测的最佳时间,唐氏胎儿的NT一般较正常胎儿的偏厚[8]。
综上所述,但指标筛查的检出率并不高,所以我们在对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时,要注重血清学指标筛查与超声筛查相结合的监测方法进行检测,以保证检出率,避免由于自身的疏忽而产生严重的后果。
2.2产前诊断
产前诊断是临床产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18-三体综合征的产前筛查已成为产科常规检查项目之一[9]。目前唐氏综合征的产前诊断技术主要包括:唐氏遗传学诊断技术、唐氏分子学诊断技术、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以及聚合链反应(QF-PCR)等。
3、唐氏综合征筛查的优势与发展前景
3.1唐氏综合征筛查的安全性、经济性与有效性
目前常用的唐氏综合征筛查指标为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游离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以及抑制素A,唐氏筛查方法具有无创性、简便易行以及对孕妇患者及产前患儿的损害较小,单项指标往往并不能做较为明确的诊断,因此需要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检测,根据大量临实,唐氏综合征筛查具有较为精准的筛查效果。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绒毛活检、羊膜腔穿刺和脐血穿刺等侵入性检查而带来的伤害,减少了筛查的盲目性,此外,相对于无创基因检查,唐氏综合症筛查价格要低得多。总之,上述的唐氏综合征筛查指标与方法具有相对的安全性、经济性和有效性[10]。
3.2唐氏综合征筛查的发展前景
目前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诊断包括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以及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三种,寻求最佳的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和诊断方法既要考虑当前的技术水平,又要考虑成本问题。
考虑到我国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与国情,唐氏综合征的检测方法仍然以筛查孕妇血清中标志物为主。孕中期血清标志物筛查在我国开展时间较长,操作相对简单,也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孕中期血清标志物筛查应逐渐从二联血清标志物筛查向三联、四联血清标志物筛查过渡,以此提高筛查效率。同时,加强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质量控制体系与组织管理也是进一步提高筛查效率的重要手段[11]。
小结
综上所述,唐氏综合征是一种染色体异常的疾病,唐氏综合征患儿具有严重的智力障碍且不能自理,同时伴有心血管等多种复杂的疾病,若不能对其进行精确的检测会给孕妇及孕妇家庭带来严重的精神与经济损失[12]。目前有唐氏综合征胎儿的孕妇产前筛查主要包括:年龄筛查以及对早期与中期的孕妇进行相应的血清学指标筛查与超声波筛查。其中其中的血清学指标包括甲胎蛋白、抑制素A、游离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以及游离雌三醇等;而超声筛查指标主要以颈部透明层为主。唐氏综合征筛查方法具有安全、经济有效的特点,我国当前的唐氏综合征的检测方法仍然以筛查孕妇血清中标志物为主, 具有较为精准的筛查效果,且越来越受到广大妊娠孕妇的认可与接受。
参考文献:
[1]杨柳,刘鸿春.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研究进展[J].临床军医杂志,2011,39(2):386-389.
[2]蔡敏,颜艳,曾静,丁发英.早孕胎儿颈项透明层检查联合中孕母血清筛查唐氏综合征效果研究[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4,18(22):27-28.
[3]罗秀娟,马明福,李练兵.唐氏综合征产前检查研究进展[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3,21(11):136-138.
[4]郑翠仙,林元.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研究进展[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4,20(5):13-15.
[5]陈瑶,张波.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及诊断的研究进展[J].国际检验医学杂志,2013,34(7):835-837.
[6]李群珍,黎秋波,罗宇迪,等.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的研究进展[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25):34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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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蒋群芳,张崇林,唐娟,吕玉德.唐氏综合征产前诊断的研究进展[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4,22(7):150-152.
[9]牛洁,刘珊玲,王和.2T-Risks和Lifecycle风险计算软件在中孕期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中的回顾性研究[J].中华妇幼临床医学杂志(电子版),2014,10(3):305-309.
[10]彭薇,王春枝,何玺玉,郭嘉,封志纯.唐氏综合征筛查研究进展[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2,20(7):4-6+3.
一、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在监测医院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和新生儿死亡)。孕28周后计划外引产的围产儿不属于监测对象。
(二)方法
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方法收集资料。由监测医院妇幼信息员将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后,填写出生缺陷儿调查表,每季度1次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对收集到的个案进行审核、整理、汇总上报。每监测年度进行1-2次质量控制。
二、结果
全年共监测住院分娩儿8655例,畸形儿39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5‰,其中畸形儿发生在城镇的2例、发生率1.83‰,畸形儿发生在农村的37例、发生率4.89‰。
2009-2011年期间,我市出生缺陷率变化不大,始终徘徊在5‰左右,略有下降。2009年我市出生缺陷率为5.5‰,2010年我市出生缺陷率为6‰,2011年我市出生缺陷率为4.5‰。
四、讨论
2011年围产儿监测数8655例,畸形儿39例。围产儿性别比(男:女)为1.12:1,死亡围产儿44例,围产儿死亡发生率为5.1‰。高龄产妇(≥35岁)占所有产妇的7.76%,低龄产妇(
2011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5‰,较去年下降1.5‰,2011年男性畸形发生率4.9‰、女性畸形发生率占3.8‰。
2011年先天畸形的确诊时间,产前确诊的占48.7%,产后确诊的占51.3%,先天畸形的诊断依据,使用超声波诊断的占46.2%。缺陷儿的转归,活产占48.8%,死亡(死胎、死产、七天内死亡)占51.2%。
2009-2011年全市主要先天性畸形前五位顺位依次是总唇裂、多指、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积水、脊柱裂。
五、建议和意见
1、实施出生缺陷“三级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第一道防线是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第二道防线是要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2、加强宣教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差,加强对出生缺陷的认识。
迫切的需要多渠道地进行群众性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充分认识不良生活习惯、传染性疾病、环境污染与出生缺陷的内在联系,认识出生缺陷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性。
关键词:出生缺陷;儿童;管理;孕期保健
9月12号是预防出生缺陷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2014年预防出生缺陷主题宣传周在京启动,今年的主题是"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即已存在的结构或功能异常。2011年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产科学组先后了《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简称《规范》),包括工作人员职责、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等内容,孕产保健是通过评估和改善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保障孕产妇和胎婴儿健康的一项干预措施,是孕期保健的前移。建立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的有效机制,实施有效管理措施,已成为卫生部门艰巨而急迫的任务。我们对辖区出生缺陷儿童三级防治和管理问题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分析,对出生缺陷儿童的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以期对以后的工作提供帮助。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对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0日由本市各社区,根据"市出生缺陷儿童管理规范"中,有关疾病诊断标准,结合临床症状及体征和有关实验室检查,确诊的出生缺陷儿童进行分类建档,上报至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出生缺陷儿童438例,进入监控管理系统在位的331例研究对象,缺位对象107例(死亡,失联)。
1.2方法 本次研究共纳入331例对象,男174例,女157例,年龄0~8岁,其中3岁54例(16.32%)。统计方法,按年度新增登记例数进行核准,不含死亡出生缺陷儿童。
1.3管理模式的设计 凡属出生缺陷儿童管理范围的儿童均列入专案管理,根据疾病分类不同,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分别登记,建立专案管理记录,积极治疗,制定启动早期干预方案并定期治疗、观察、复查,包括电话联系、指导。出院时应完成详细的出院记录(包括住院期间诊疗情况、发生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随访要求及注意事项)。启动早期干预方案, 经定期随访,复查,矫治管理后,疾病达到好转或痊愈水平即给予结案[1]。随访内容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应制定整体规划,并使家长了解随访目的、意义及计划,增加随访的依从性。随访内容包括营养、体格发育、智力运动发育及早期疾病的转归。根据随访中发现的问题,个体化调整随访方案。每次随访后记录,制定再次随访计划或转诊情况,建立随访专案,随访时间为1~2年,随访频率:校正月龄6月以内是发现神经系统损害的关键时期,建议每月随访1次;校正月龄6~12个月,每2个月随访1次;12个月后3~6个月随访1次。
2结果
2.1出生缺陷儿童分类及构成比 从出生缺陷疾病分类中可以发现,发生率较高的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听力障碍,见表1。
2.2出生缺陷儿童管理情况 2012年的出生缺陷结案率为72.84%, 2013年的出生缺陷结案率为81.74%,2014年的结案率为75.34%,见表2。
3讨论
妇女保健工作已经从孕产妇产前保健拓宽到了出生缺陷干预、健康教育、咨询宣传等领域,给优生优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关于优生优育的相关规定对保障母婴健康,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极为重要对作用[2]。孕产保健通过评估和改善准备妊娠夫妇的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保障孕产妇和胎婴儿健康的一项干预措施,是孕期保健的前移。吕俊[3]调查结果显示:出生缺陷发生率未婚检组明显高于婚检组。在开展各项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婚前、孕前、产前、产后保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孕产妇充分认识出生缺陷的危害,知晓其简便、有效的防治方法,使儿童保健工作不仅限于单纯的生长发育监测指导,通过各种儿童先天性疾病筛查和治疗,把儿保工作拓展到对高危儿童的干预。以社区为单位,对在辖区内管理的新生儿、婴幼儿及学龄前期儿童在访视、体检中筛查出的发育偏离正常的儿童进行登记,对于各种筛查中发现的阳性病例上转到区、市妇儿保健中心进行评估与干预。
充分利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以区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实行区域管理、综合协调;以地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为依托,及时转诊、实施救助,形成三级预防措施、多项疾病筛查控制出生缺陷、救助先天疾病儿童,实施有效的医疗干预。建立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的有效机制,实施有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已成为卫生部门艰巨而急迫的任务。
参考文献:
[1]李汉群,刘建华,胡长涛,等.黄石市出生缺陷儿童管理问题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杂志,2015,30(4):499-500.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1、持续推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2020年,我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通知精神,加强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风险,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析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主要做法: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和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的评估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首次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以绿、黄、橙、红、紫5种色标)进行分级标识,相应评估结局在保健手册上标注。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筛查阳性孕产妇根据其健康状况转诊至上级相应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只能管理风险评估分级为绿色(低风险)和部分为黄色(一般风险)的孕产妇;对于风险评估分级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的孕产妇一律转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估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母婴阻断综合干预,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要求对高危人群进行规范管理,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1-9月份,全县常住孕产妇早孕建卡2075人,全部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其中妊娠风险筛查阳性914人,阳性风险评估分级为黄色的766人、橙色的70人、红色的4人、紫色的41人,专案管理转诊130人。
2、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县人民医院持续加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建设力度,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推动,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驾护航。县、乡、村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会诊制度与网络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妊娠风险预警初筛、分类管理体系和高风险重点孕妇管理,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转运及救治有效。今年以来,开展母婴安全管理和相关技能培训二期六批300余人次,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乡两级具有助产服务的单位均相继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3、进一步强化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2020年,我县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持续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比例。继续按照以下七个方面抓落实。一是抓县直,以上率下。今年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分娩数占全县的80%以上,对全县的剖宫产率控制起举足轻重作用。具有分娩的助产机构均出台具体措施,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同时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抵制社会因素剖宫产。二是抓宣传,贯穿全程。年初,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继续制作《平产好处、剖宫产控制》等宣传册10000份,发放到全县所有医疗保健单位妇保科,要求在为孕妇建保健手册时即时进行孕期全程宣传。开展助产的各单位除利用宣传栏、宣传图版、入院宣教等措施宣传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优缺点外,同时加大孕产妇学校建设。规范执行住院健康教育措施,让孕产妇及家属能充分了解产程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及紧张,使更多孕妇选择顺产,科学提高自然分娩率。三是抓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诊断护理水平。加强产科医生和产科护士的培训学习和管理,做到诊断依据充分,剖宫产指征把关严谨,认真做好产检,减少“过期妊娠”等因素导致剖宫产。做好产程中的全程护理,减少过度疲劳导致的难产情况发生,要求首次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分娩产妇在没有阴道试产禁忌症的情况下,上转到具备有输血、备血等急救条件较好的三家县直医疗保健单位选择阴道试产。四是抓引进,推广新技术。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均引进推广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等助产技术,对降低剖宫产率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作用。五是抓制度,强化手术管理。要求各分娩单位落实剖宫产手术报告与评审制度,对于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要向产妇及家属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择期手术报科室值班主任会诊签批,急诊手术及时报告值班主任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主刀并组织术前讨论。六是抓奖惩,及时兑现。要求各助产机构将降低剖宫产率控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禁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要求开展择日、择时、无医学指征剖宫产。各助产机构相继制定了控制剖宫产率的奖惩措施并带入绩效考核(平产奖励、过高的剖宫产率处罚),实行按月兑现,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抓避孕指导,减少意外妊娠。要求乡村妇保人员努力做好产后访视,尤其在产后访视过程中做好剖宫产术后避孕方法的指导,减少因间隔时间不足2年妊娠导致剖宫产手术结束分娩的情况发生。八是抓督查,定期调度。我县将总剖宫产率、社会因素剖宫产率、一孩剖宫产率三项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工作重点考评内容,除每季度督导外,对重点单位经常性检查督导,定期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调度。剖宫产率控制不力的单位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汇报情况,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1-10月份,全县各医疗机构累计分娩总活产数3214人,剖宫产活产数1175人,总剖宫产率36.56%;一孩活产数1108人,一孩剖宫产数246人,一孩剖宫产率22.20%;社会因素剖宫产数0人,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全县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36.85%下降0.5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21.30%上升4.2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同期0.12%下降100%。其中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16.50%,一孩剖宫产率5.13%,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14.89%上升10.8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3.23%上升58.8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为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均值39.51%;一孩剖宫产率23.50%,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40.77%上升3.09%。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22.90%上升2.6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0.12%下降100%。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省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将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摆在妇幼健康工作首要位置,强力推进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管理办法,成立相应组织,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报告制度,施行死亡一例报告一例评审一例,落实季度或半年分析评审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约谈,强化针对性督查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实现了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我县2020年全面脱贫择帽奠定坚实基础,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全省均值以内,达到预期效果。
1-9月份,全县累计孕产妇数4990人,孕产妇死亡人数0人,孕产妇死亡率0%;累计总活产数5069人,婴儿死亡人数14人,婴儿死亡率2.76‰;累计5岁以下儿童数3910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2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4‰。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提升优质服务能力水平
5、持续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注重突出对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保健科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及儿童营养包、叶酸、避孕药具等仓储保管科室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使科室合理布局、环境美化亮化,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争取2020年中央补助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资金20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250万余元,着力加强妇儿保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同步提升医技等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添置LEEP刀、电动综合产床、新生儿体重秤、婴儿辐射保暖台、12导心电图机、单道微量注射泵、呼吸震荡排痰系统、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插件式病人监护仪、多功能电动产床、客观听力测试仪、麻醉机、视力筛选仪、双道微量注射泵、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可视人流机、全自动身高体重检测仪、视动眼震仪、脉搏血氧检测仪、纯水机、容积探头、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胶体金试纸分析仪、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常温)、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产前筛查仪、2-8℃药品冷藏箱、-86℃超低温冰箱、-25℃低温冰箱、普通离心机等先进设备,积极拓展新项目、新技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厕所革命”等工作,投入10万余元资金用于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建设及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部等科室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科室布局、改善服务环境。随着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医疗业务大幅增长。
1-10月份,门急诊就诊46881人次,出院2907人次,其中妇产科1205人次、儿科1702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7.6%、4.5%、10%;全院实际占用床13375日,平均住院日4.6天;产科活产数为1040例,其中平产663例,剖宫产377例,总剖宫产率为36.25%;开展妇科手术63例,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1390例;医疗业务收入179304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22万元,增加18.76%;药品收入4915180元,药占比为27.4%。预计2020年全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突破2200.00万元。
6、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三级网底”建设。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三级网底”建设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及时发现和处理县乡两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激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完善村妇干、计生专干、保健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夯实村级网底,将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经费侧重倾斜补贴给落实相关妇幼健康服务的村“三位一体”专干,妥善解决相关劳动报酬。
7、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我县创新妇幼健康宣教形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妇幼健康服务过程中,县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六一儿童节、爱眼日、三八妇女节等开展节日宣传教育;利用电台、板报、宣传栏等栏目和汇演等形式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营造全县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省、市级妇幼保健学会、协会等学术平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广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技能的使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牵头采取以区域为中心,分片培训的方式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一期五批次,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600余人次;同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合作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儿的早期干预、婴幼儿喂养建议、婴幼儿哮喘的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一期,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200余人次;举办进社区、进乡村义诊和送医送药活动四次,县本级大型义诊活动1次,接受义诊服务人员达1000余人次;同时围绕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同省、市妇幼保健机构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学术科研,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基层妇幼健康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继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2020年,我县按照省、市卫健委加快妇幼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互联、互通,全力提升全县妇幼信息数据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按照县政府“智慧医疗”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妇幼“两卡制”推行使用工作,按照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布局,为七个区域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点配备孕优信息系统(徐州雷奥公司)和相关设备端口联网建设工作全面完成;4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再次对全县300余名乡村妇幼信息员进行国卫信息系统信息模块使用和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基础台账和月报表的填写,提升乡村妇幼信息报表和各种业务记录帐簿质量,为提升全县妇幼信息管理质量,各种信息定期及时报送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了县、乡、村妇幼信息网络畅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及时落实新版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做好妇幼卫生月、季、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分析利用,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11月份,代表市接受省妇幼健康信息质控检查,我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成效,获得质控专家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9、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民生工程。2020年,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继续保持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规范服务流程,按照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规范,应检的项目全部检查到位(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等),力求做到方便群众、环境温馨,切实提高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利用婚检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强化宣传,在婚检大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婚检好处、流程等明白纸,使婚检对象了解婚前保健意义。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提供全程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规范服务流程,必要时开设专门窗口,配齐所需检查设施设备,重大节假日婚检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每一位婚检对象检查全过程时间压缩在半小时之内。全年婚检目标任务数3000对(6000人),婚检率达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8%。
1-10月份,全县共结婚登记对3134(6268人),3012对(6024人)男女适婚青年接受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6.1%,完成年度任务3000对(6000人)的100.4%;婚前卫生咨询1659人,咨询率26.47%;疾病检出总人数888人,疾病检出率14.74%;疾病分类构成:指定传染病检出29人(占检出人数的3.27%),严重遗传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有关精神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生殖系统疾病检出295人(占检出人数的33.22%),内科系统疾病检出567人(占检出人数的63.85%)。提出具有影响婚育医学意见疾病人数256人,占实检人数的4.25%。这些疾病在早期发现的同时均得到了相应咨询指导或治疗,达到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防止传染病传播及促进家庭和谐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愈后效果和社会效益。10月顺利通过市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11月21日代表市迎接省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复审验收,根据反馈有望通过复审验收;12月底将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0、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工作。2020年,我县继续将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纳入妇幼健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对照省市要求,按照《县产前筛查管理办法(试行)》(金卫办〔2018〕6号)及县卫健委印发的《关于明确2020年度产前筛查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卫妇幼秘〔2020〕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和各级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从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强化服务,压实责任主体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落实,强化清理整顿产前筛查服务不良服务市场,全面规范产前筛查工作,有效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干预措施;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产前筛查技术质控专家组发挥主动作用,加强质控督导力度,规范信息报送,提升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加强产前筛查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率,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健委下达的2018年孕妇建卡数的80%任务较困难。力争年底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0%产前筛查率目标。
1-10月份,全县送往市产筛中心标本数2119人,送检筛查率42.46%。
11、积极推广应用新项目新技术。
4月份,市卫健委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启动会议后,我县根据省、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印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卫妇幼秘〔2020〕7号),确定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吴家店、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白塔畈镇、油坊店等11家乡镇卫生院共14家助产机构为项目单位;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项目督导和培训。各项目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负责人和联络人报县项目办备案;5月份制定筛查操作流程图、规范转诊要求及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印制宣传品等;6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召开项目启动会,率先试点开展项目筛查工作。6月18日,全国婴幼儿血管瘤脉管畸形公益筛查技术启动会在市卫健委召开,根据会议安排,我县及时启动该项目;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时推动孕产妇系列康复技术服务,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洽谈援助的“母亲健康快车——导乐分娩关爱服务”公益项目和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妇科无创治疗中心、乳腺癌筛查与预防、孕妇营养检测、产后母乳营养分析、红细胞叶酸检测、孕产妇心理测评及干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将相继建成开展服务。
6-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419人,转诊12人,确诊先天性心脏病12人;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共筛查上报拟似血管瘤或脉管畸形84人,确诊血管瘤或脉管畸形70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筛查99人,治疗18人;骨密度检测1226人;妊高症检测816人。
(四)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12、加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①全面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2020年,县卫健委、财政局分别于2018年年底和2020年5月及时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金卫计〔2018〕38号)和《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金卫发〔2020〕9号)的通知,明确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在孕13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产后2次访视,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院后两次访视(1周内和28—30天),了解出生时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情况,询问和观察一般情况并进行喂养等相关指导;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9、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85%、90%。
目标任务下达后,各乡镇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围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两个系统管理率,利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和计生“一卡通”平台,狠抓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和体弱儿管理等重点环节,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电话访问等方式掌握各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并对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及时预拨项目资金,使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1-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版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及IC卡,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4830人份,提供服务24360人次;全县产妇数4990人,总活产数5069人,孕产妇早孕建册4830人,早孕建册率96.79%;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4823人,系统管理率95.14%;孕产妇产后访视4956人,产后访视率均达97.77%。共新建0-6岁儿童保健服务手册49333人份,提供服务32077人次;新生儿访视4983人,新生儿访视率均达98.30%;3岁以下儿童2355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15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42%;0-6岁儿童53784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9333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72%。其中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早孕建册864人;儿童新建儿管卡423人,总服务1983人次,中医药保健服务430人次,儿童视力筛查210人,其中散光11人,屈光不正1人,双眼凝视5人。
②推动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2020年,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发〔2020〕9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卫明电〔2020〕9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抓落实。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和换发证工作,以“免费发放、减少浪费”为立足点,依据药具管理的各种制度,疏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突出优质服务,通过加强对基层药管员培训、完善制度管理,提高避孕药具使用的社会效益,提供药具知情选择与优质服务,增强药具发放覆盖面,全面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及时率。
1-10月份,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培训5批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免费避孕药具调入、调出、结存同需求数进一步趋于合理,避免了浪费,无过期失效药具。全县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8%;避孕药具有效率99%;随访率100%;知情满意率达96.55%。
13、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2020年年初,县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将《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各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成立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落实领导组议定事项,积极开展项目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项目目标任务。
①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注重加大对项目关键环节的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推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4月龄儿童。总体看,全县6-24月龄儿童服用情况良好,儿童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
1-10月份,全县购进儿童营养包4批次89910盒(2018年库存2420盒),发放74644盒,库存17686盒。应领80256人次,实领74644人次,营养包发放率93%;有效食用74065人次,未有效食用918人(其中外出773人,口感不102人、吐泻25人、皮疹12人、其他6人),有效食用率99.22%。
今年10月份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第四次监测评估,该项目实施干预前贫血发生率29.0%,低体重发生率3.8%,生长迟缓发生率6.7%,消瘦发生率1.9%。实施干预4年后贫血发生率15.5%,较干预前下降46.55%;低体重发生率1.0%,较干预前下降73.68%,生长迟缓发生率2%,较干预前下降70.15%;消瘦发生率0.7%,较干预前下降63.16%。
②母婴阻断(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20年,继续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的采购。切实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咨询、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服务,着力提升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规范化诊疗达80%以上、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比例达90%以上的控制目标。
1-10月份,全县共3213位孕产妇接受了初次产前保健服务和HIV、梅毒、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免费检测与咨询,检测率为100%,查出梅毒感染孕妇4例,HIV感染孕妇1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114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
③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任务为3500例新生儿,开展三种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听力障碍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6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采集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及时递送至市筛查中心,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筛查可疑阳性或阳性病例的随访和不合格血片的召回、采集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复筛、转诊和追访、咨询等工作,为确诊儿童提供咨询和听力语言康复建议,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国家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1-10月份,全县应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3213人,实际筛查3316人,筛查率为100%。其中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可疑阳性数23人;苯丙酮尿症(PKU)可疑阳性数5人;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可疑阳性13人;总可疑阳性数41人,总可疑率0.12%;总召回41人,总召回率100%;不合格血样1人;确诊病例2人(其中苯丙酮尿症1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1人),新筛覆盖率100%。应接受免费听力筛查新生儿3213人,实际筛查3291人,筛查率达100%,筛查出可疑阳性547人。其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1135人;听力筛查1033人,AABR(脑干诱发电位)检查排查55人,转市进一步检查27人,初筛可疑阳性率16.6%,听障确诊1人。
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20年,我县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组织好采购的同时,采取县级管理、乡镇领取、村级发放的方式开展,主要依托村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保健员)发放、随访,强化督导与绩效考评,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依从性,确保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1-9月份,全县共免费发放叶酸15669瓶,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4271人,新增服用人数4215人,服用率98.69%;新增服用依从人数4045人,依从率95.97%%;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4103人,知晓人数4051人,知晓率98.73%。
⑤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整体部署,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采取县乡结合模式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在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质量核查评估的同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采取一抓参检对象的早孕发现,将怀孕率作为年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考评的主要指标,使乡村在确定参检对象时首先确保有生育意愿对象参检,以提高项目检查效益;二抓参检序时进度,避免参检对象在节假期突击检查,超过检查单位接待能力造成检查质量不高现象出现;三抓评估质量控制,提高评估质量,及时发放评估报告,为参检对象准备生育提供科学数据;四抓孕优项目检查和婚检有机整合,优化工作模式,实施数据共享,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检查(1-10月孕优项目和婚检检查共享对象861对,占完成检查人数的27.2%,节约检查经费154980元),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下达目标数3589对,1-10月,完成3157对,完成率87.96%;早孕随访完成率19.23%;8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参加全省2020年第一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5大类14小项评价正确结果均为100%。
⑥“两癌”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两癌”筛查项目严格按照《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组织实施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以加强项目质控和监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两癌”筛查补检工作为重点,结合健康扶贫规划的实施,继续实现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省下达我县2020年“两癌”筛查任务为宫颈癌12000人、乳腺癌4000人。
为做好各乡镇“两癌”检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县妇计中心(保健院)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肥千麦医学检验所做好第三方检验工作,按乳腺癌12000人和宫颈癌4000人的检查数配齐所需检查工具和耗材,印制宣传手册2万份,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同时做好“两癌”玻片标本的收集、集中运送,以及阳性病例的乳腺钼靶、电子阴道镜和病理检查保障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反馈及时性。真正达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阳性确诊病例的有效生存率。
1-10月份,全县共完成宫颈癌检查12055人,完成任务数的100.45%。接受宫颈癌检查人员全部对其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BS)分类,其中484人进行了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阳性的33人进行了组织病理学检查,共检出低级别病变(CIN1)9例,高级别病变(CIN2-CIN3)15例,宫颈癌确诊病例1例。乳腺癌手诊检查4122人,完成任务数的103.05%。乳腺彩超检查4122人,乳腺钼钯检查326人,乳腺癌疑似病例73例。同步完成了两癌检查的数据录入、上报、阳性个案跟踪随访,对确诊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及时落实手术等治疗,并通过妇联系统发放两癌救助,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和身体健康水平,得到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管理。
1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免费服务。2020年,全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各施术单位根据乡镇计生办开具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通知单施行相应手术,严格按照县卫计委、发改委和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手术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卫计〔2018〕25号)的按例手术收费标准记费,年终由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核后,报县财政局足额兑现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扣回专项资金,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统计,2020年县财政拨付全县各施术单位计划生育手术经费310万余元。
1-9月份,全县各级妇幼保健服务单位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开展生育咨询6327人,随访4491人;发放避孕药具4600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3人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人次。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4491例,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10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753例,输卵管绝育64例,人工流产1115例,药物流产529例,放置皮埋12例,取出皮埋2例,输卵管吻合术4例。
(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管,严禁违规发放事件发生。
1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在实际签发中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全县各医疗助产机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要求抓落实;11月份中旬,县卫健委根据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皖妇儿办〔2020〕76号)要求,组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对2010年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全县助产单位的签发管理进行现场督导,对存在问题发出限时整改意见通知书。11月21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县直和乡镇4个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进行抽查督导,督导反馈整体情况较好;2020年全县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现象。
1-9月份,全县机构内分娩2890人,当年出生首次签发2795人,当年出生领证96%,换发29份,补发39份,医疗机构外分娩签发19份,废证5份。
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从市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5000份(2018年底库存0份),全县各签发机构从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申领3625份,库存1375份。
(七)加强日常工作督导,促进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16、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大相关工作督导力度。2020年,我县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围绕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指标开展督查指导,扎实开展季度和年度专项督导,落实季度和年度督导通报。健全督导制度,完善评估机制,细化考核要件,注重日常监管,优化结果使用,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联体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7、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人才队伍培养通道。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2017年11月份与省妇幼保健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和2018年11月与省儿童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2020年1月25日与省儿童医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建立以来,两家医院定期派专家、学者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教学、观摩指导、坐诊、查房、手术、病案讨论等活动,通过选派人员进修培训、双向转诊、坐诊等不同方式,提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水平。今年6月15日始,省妇幼保健院每周六定期派影像专家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四维彩超产筛示范带教,对超声诊断疑难复杂症进行会诊;10月14-15日,省儿童医院牵头北京福康儿童医疗集团专家来我县开展授课、大型义诊及现场教学业务帮带活动,通过专家带教帮扶,明显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诊断水平。“医联体”的共建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乃至全县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给我县育龄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据统计,医联体建设以来,两家医院共派专家团队10批次,授课培训330余人次,现场手术及技术指导(四维彩超中孕产前筛查)205人次,进修和短期培训66人次,妇产科、儿科双向转诊445人次,生殖科双向转诊356人次,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双向转诊494人次,产后康复双向转诊328人次;合作解决和处理疑难医疗纠纷4例。获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我县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以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抓手,以推动妇幼健康临床医疗业务和系列保健服务为支撑,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抓住各项工作进度,扎实推动妇幼健康各项业务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确立“政府协调、卫健牵头、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快速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电台、网络、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公众号、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节日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宣传;制作发放手提袋、围裙、宣传册、抽纸盒等宣传物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造浓了工作氛围,使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年初,分别以县政府、卫健委、妇联、财政局等部门文件下发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并且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项目单位。由于谋划早、行动快,工作衔接好,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二是健全网络。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配齐配强妇、儿保医生,村级“三位一体”保健员由县卫健委培训考核合格统一聘任。三是强化培训督导。县卫健委适时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推进会、技术培训会,采取分片培训乡村妇幼保健员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全县所有院长、分管院长和相关技术人员按时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项目牵头单位按时督导,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四)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县项目资金实行“预拨与报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任务分季度预拨80%项目经费到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券每月审核,年终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绩效考核情况一次性拨付到位,卫生民生工程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施行季度结算或年终一次性报账结算。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和信息上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需持续推进。
3、剖宫产率控制管理工作任重道远。